更新日期:2010/06/06 11:07:11
學習次第 : 進階
《現觀莊嚴論》中八品七十義略解
法舫兄,朗禪法師的遺稿我看了一遍,它裏頭的科目不一致,有時按全書的文義分排,有時又照八品七十事的次序分列,所以你看不懂,尤其是第六品全無科目,第七品也雜亂無章,第八品一即三果一科也缺初二段,我覺著是他的遺寶的關係,不便修改,僅就其有的七十事上加了個“甲”字作符號,其沒有的也就不便越祖代庖了。
我知道你數了“甲”字之後,因為不夠七十個,一定還是不明了七十事為何物。我今天閑著無事,先給你開個清單,略解一下,以後有了空,再寫個解釋給你,你該喜歡吧!
《現觀莊嚴論》,即是把《般若經》──無論那一會──分作八大段來解釋。換句話說,它就是一本《般若經》的科目。八段的名字:一、一切相智──又名一切種智。二、道相智──又叫道種智。三、一切智。四、圓滿一切相現觀加行。五、頂現觀加行。六、漸次現觀加行──或叫次第現觀加行。七、一刹那現觀菩提加行。八、法身。這八段就是全論廣開的八品了。若稍為收斂一下,前三品叫性相,次叫彼加行,次彼極頂,次彼次第,次彼邊際,後叫異熟,共是六段。若更收一下,前三品是境,次四品加行是因,後一品法身及事業是果,攝為境因果三大段亦可。若把這八段分開,初段中便有十事,二段有十一事,三段九事,四段十一事,五段八事,六段十三事,第七八段各有四事,湊在一齊就是七十件事了。這七十件事,又名叫七十義,八品的八事叫八事,通常說為八事七十義,即是此也。
第一段的十事者,一、發心,二、教授,三、順決擇分,四、正行所依之法界,又叫能成之依,五、所緣,六、所為事,七、鎧甲,八、趣入,九、資糧,十、出離。
第二段中十一事,一、映奪等,二、知聲聞道,三、知麟喻道,四、菩薩見道,五、修道作用,六、勝解修道,七、贊事揚,八、回向修道,九、隨喜修道,十、引發修道,十一、最清淨修道。
第三段九事者,一、由智不住生死,二、由悲不住寂滅,三、非方便遙遠,四、正方便鄰近,五、所治品,六、對治品,七、加行,八、彼平等性,九、聲聞等見道。
第四段中十一事,一、行相,二、加行,三、功德,四、過失,五、性相,六、順解脫分,七、順決擇分,八、不退轉眾,九、生死涅槃平等性,十、無上清淨刹土,十一、善巧方便。
第五段有八事,一、暖位利根菩薩的十二種相,二、頂位的十六增長,三、忍位的堅穩,四、世第一法的心遍住,五、見道中的所治能治,六、修道中的能所治,七、無間定,八、邪執。
第六段中十三事者,一、佈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靜慮,六、般若,七、念佛,八、念法,九、念僧,十、念戒,十一、念天,十二、念舍,十三、無性自性漸次現觀加行。
第七段有四事:一、異熟刹那加行,二、非異熟刹那加行,三、無二刹那加行,四、無相刹那加行。
第八段中四事,一、自性身,二、圓滿報身,三、變化身,四、法身,附屬著佛的利他事業。
上來所列的,就是你久欲知道的《現觀論》中之八段七十事了。我今天寫的高了興,再略略的解釋一下給你看,我知道你看了更是意外的歡喜無疑了。
我先把般若波羅蜜多,下個定義,由三別法差別所顯的究竟智,便是般若波羅蜜多的體相,這個定義,唯限在佛位才有,連地上的般若都簡別了。可是若想辯論地上或地前的般若,是不是般若波羅蜜多的話,我覺著話太多,說出來也不容易就會領悟得到,所以暫且放一下,待譯本論廣釋的時候再說吧。
般若波羅蜜多,就假名方面分別起來,可分三類:一教,二道,三果,般若波羅蜜多,國內通常分為文字般若等,也是就假名而分的。為證大乘道果佛說的究竟言教,便是般若教──《般若經》──之相,如像《大般若經》等。由最殊勝方便智慧二所攝持之菩薩瑜伽,便是道般若波羅蜜多之相,可分大乘之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之四。由四別法差別所顯的究竟智,便是果般若波羅蜜多之相。四別法者,一所依差別,唯限佛身中才有,二自體差別,體是正智,三行相差別,全無二相,四離障差別,性空如幻。前言三別法者,便是把第二第三合成一個,謂無二之智耳。這便是論文中,“般若波羅蜜”一句的略釋了。
論中又說,“遍相智道智,次一切智性,一切相現觀,至頂及漸次,刹那證菩提,及法身為八”。這便是八品的總頌。
(一)一切相智者,發心等十法無餘現觀的究竟智,便是一切相智之相,此分如所有智盡所有智等許多差別,略而不述。界限唯在佛位。
(二)道相智者,由最殊勝方便智慧二所攝持的大乘聖智,便是道相智之相。此分了知聲聞道的道相智,了知獨覺道的道相智,及了知大乘道的道相智之三。又分不住生死和不住涅槃之二。例如現觀人無我之大乘見道,現證外境空之大乘見道,現證空性之大乘見道,又現證人無我之大乘見道,見道位菩薩身中之大悲心,此五如其次第,即配五道相智。界限從大乘見道,乃至佛位皆有。
(三)一切智者,安住小乘證德種類之聖智,是一切智之相。此分聲聞之一切智,獨覺之一切智,大乘之一切智之三。依次舉例,如現證人無我之聲聞見道,現證外境空之獨覺見道,現證人無我之大乘見道。界限從見道乃至於佛地。
(四)圓滿現觀一切相加行者,能把三智一百七十三種行相,作為作慧之境,得此堪能之菩薩瑜伽,便是滿證一切相加行之相。此中共分一百七十三種加行。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不通佛位。
(五)頂加行者,總修三智超出大乘資糧道之菩薩瑜伽,是頂加行之相,此分加行道之頂加行,見道之頂加行,修道之頂加行,無間──即金剛後心──之頂加行之四。初又分暖,頂,忍,世第一法之四,暖之頂加行,相之頂加行,大乘加行道之暖,三名義同,頂之頂加行,福德增長之頂加行,大乘加行道之頂,三名義同。忍之頂加行,堅穩之頂加行,大乘加行道之忍,三名義同,世第一法之頂加行心,遍住之頂加行,大乘加行道之世第一法,三名義同。加行道頂加行和大乘加行道之頂加行,名有別而義同。見道頂加行和大乘見道地同。修道頂加行和大乘修道義同。無間頂加行和最後心無間道義同。凡是頂加行,則遍是滿證一切相加行,然若是滿證一切相加行,則不定是頂加行,如大乘資糧道,雖是滿證一切相加行,而非頂加行故。界限從大乘加行道暖位,一直到一地最後心。
(六)漸次加行者,為于三智相得堅穩故次第修三智相慧所攝持之菩薩瑜伽,即是漸次加行之相。此與頂加行有四句料簡,一是此而非彼者,如大乘資糧道,是彼而非此者,如十地最後心。俱是者如大乘加行道,俱非者如聲聞資糧道。此分六度漸次加行之六,及六隨念漸次加行之六,並無性自性之漸次加行,共為十三。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除最後心之以前。
(七)刹那加行者,能于所作圓滿最短之一刹那頃,盡把三智一百七十三相頓現為覺慧之境,得此堪能之菩薩瑜伽,便是刹那加行之相,此分四類,界限唯在十地最後心。
(八)法身者,由修四加行力所得之究竟果,便是法身之相。界限唯在十地。上來是略釋八段略義,下再說說七十事的差別吧。
論中又說“發心及教授,四種決擇分,正行──或能成──之所依,謂法界自性,諸所緣所為,甲鎧趣入事,資糧及出離,是佛遍相智 ”。這便是第一段中十事之總頌了。
(一)發心者,為利他故緣大菩提與自眷屬欲心所相應之大乘入門的最勝第六意識心王,是大乘發心之相。此分與欲相應所生之發心,乃至與法身相應所生之發心,共二十二種。又此分別,如國王之發心,如船師之發心,如牧童之發心。若就界限,則分勝解行之發心,增上意樂清淨之發心,異熟清淨之發心,離障之發心。若就假名而分,也可分勝義發心和世俗發心之二。若就發心攝持而分,則可分願發心和行發心──趣入發心──之二。菩薩律儀中之六度隨一修持所攝持之發心,即行菩提心,亦即此之行發心。未得彼攝持之發心,即願菩提心,亦即此處之願發心也。界限從大乘資糧道,直通佛位。廣釋此義,即論中“發心為利他”以下三頌也。
(二)教授者,開示無錯謬能得發心所為事之方便的清淨語,便是大乘教授之相。此分正行等十種教授。界限從未入道前乃至佛位,皆容得有。廣釋此義,即論中“正行及諸諦”等四頌。
(三)四決擇分者,從自因大乘資糧道圓滿而生,勝解行地所攝之菩薩瑜伽,即大乘順決擇分相。此分暖等四位。界限唯在加行道。廣釋此義,即論中“所緣及行相”等十二頌。
(四)正行所依者,既是自所依法菩薩心之法性,複是大乘正行所依之事,即是大乘正行所依自性住種之相。此分十三種。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最後心。論中“通達有六法”等三頌即其廣釋。
(五)諸所緣者,大乘正行遣除增益之所依,即是大乘正行所緣之相,此分十一類。論中“所緣一切法”等兩頌即是廣釋。
(六)所為事者,菩薩為得何事而趣正行,其所得究竟,即是大乘正行所為事之相。分別有三,界限唯在佛地。論中“思有情皆勝”等一頌即廣釋。
(七)鎧甲者,于一一波羅蜜多中,皆攝六六波羅蜜多,如是修持之慧所攝持之菩薩瑜伽,即是鎧甲正行之相。此分三十六種,界限從資糧道乃至十地最後心。論中“彼別別施等”一頌即是廣釋。
(八)趣入者,大乘因果諸法如應加行,修所成為主之慧所攝持之菩薩瑜伽,即是趣入正行之相。此分九事,界限從大乘加行道乃至十地發心。論中“靜慮無色施”等二頌即廣釋。
(九)資糧者,由二種廣大資糧所攝持,勝出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中品以下,能直生自果大菩提之菩薩瑜伽,即是資糧正行之相。此分十七種,界限從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上品,乃至十地後心。論中“悲及施第六”等二十六頌,即是廣釋。
(十)出離者,決定無疑出生一切相智之淨地瑜伽,即是出離正行之相。此分八種,界限唯在三清淨地。論中“所為及平等”,二頌即是廣釋也。以上是略說一切相智品中的十事。
論中又說“令其映蔽等,弟子麟喻道,此及他功德,大勝利見道,作用及勝解,贊事並稱揚,回向興隨喜,無上作意等,引發最清淨,是名為修道,諸善巧菩薩,如是說道智”。這便是第二段中十一事的總頌,依次略釋。
(一)作映奪等者,若是能圓滿道相智之支分的菩薩瑜伽,即是此處所說的道智支分之相。分別有五,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後心。本論第二品首“調伏諸天故”等一頌即是廣釋。
(二)知聲聞道者,由發心,回向,通達空性慧二法攝持,為攝受聲聞種姓所化機故,所應了知之現觀種類,而體是大乘聖智,便是了知聲聞道之道相智之相。界限從大乘見道乃至佛地。論中“道相智理中”等四頌廣釋。
(三)知麟喻道者,由上說二法攝持,為攝受獨覺之機,所應了知之現觀種類的大乘聖智,即是了知獨覺道之道相智之相。界限同前。論中“自覺自證故”等五頌即是廣釋。
(四)大乘見道者,大乘的諦現觀,便是大乘見道之相。此分十六心,界限唯局大乘見道位,論中“諦及諦上忍”等六頌即是廣釋。
(五)大乘修道之作用者,證得大乘修道人之身中,由修習大乘修道之力,所得勝利,即是大乘修道作用之相。分別有五。論中“遍息及一切”等一頌即是廣釋。
(六)勝解修道者,深信般若是三利隨一之出生根源,大乘有漏之隨現觀,即是勝解修道之相。分別有三,界限從初地乃至十地後心。論中“勝解謂自利”等二頌廣釋。
(七)讚美,承事,稱揚者,證得大乘修道人之身中,由修習大乘修道之力所得功德,即是大乘修道勝利之相。此分二十七種。界限從初地直通於佛位。論中“般若波羅蜜”等一頌便是廣釋。
(八)回向修道者,能轉諸善根成大菩提之大乘有漏隨現觀,即是回向修道之相。分別有十,界限從初地通十地後心。論中“殊勝遍回向”等三頌是其廣釋。
(九)隨喜修道者,于諸善根修習歡喜之大乘有漏隨現觀,即是大乘隨喜修道之相。分別有二,界限同前。論中“由方便無緣”等一頌廣釋。
(十)引發修道者,正能安立究竟證德之大乘無漏修道,即是大乘引發修道之相。分別有五,界限同前。論中“此自體殊勝”等一頌廣釋。
(十一)最清淨修道者,正能安立究竟斷德之大乘無漏修道,是最清淨修道之相,分別有四,界限同前。論中“依佛及施等”,等六頌即是廣釋。上來就是略說道相智品中的十一事了。
論中又說“智不住諸有,悲不滯寂滅,非方便遙遠,方便即非遙,所治能治品,加行及平等,聲聞等見道,一切智如是”。這便是第三段中九件事的總攝頌,我也依著次第的在每一事上說他幾句。你不嫌煩嗎?
(一)不住生死的智者,觀待著世俗事能滅除生死邊的大乘聖智,便是由智不住生死的道相智之相。例如現證人無我的大乘見道。
(二)不住涅槃的悲者,觀待著世俗事能滅除寂滅邊的大乘聖智,便是由悲不寂滅的道相智之相。例如見道位菩薩身中的大悲。本論第三品起首之“非此岸彼岸”,等一頌,即廣釋上來兩事。
(三)非方便遙遠者,舍離了大悲心,並被實執所系縛的聖人的正智,即是所治品一切智的相。此與遠果般若的一切智義思相同。界限是從小乘的見道,乃至到他們的無學道。
(四)方便非遠者,具足大悲及通達空性慧之所攝持的小乘證德種類,而是大乘聖智,即是對治品一切智之相。此與近果般若之一切智義思全同。界限是從大乘見道,乃至佛位,一切皆有。論中“彼由攀緣相”,等一頌,即是廣釋此上二事了。
(五)所治品者,實執所縛之一切智,是所治品一切智之相。界限從小乘見道乃至其無學道。
(六)對治品者,菩提心及證空性慧所攝持的大乘證德種類之大乘聖智,是為對治品一切智之相。界限與近果般若之一切智同。論中“色等蘊空性”等五頌,便是廣釋上來的兩段了。
(七)加行者,于世俗性及勝義性修習對治顛倒邪執之菩薩瑜伽,即是一切智品中所說的菩薩加行之相。此分十種,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最後心都有。論中“色等無常等”等二頌半,即是廣釋。
(八)加行平等性者,于諸法自性,差別,能所相理及境,滅除實執慧所攝持之菩薩瑜伽,即是一切智品中所說的菩薩加行平等性之相。分別有四,界限同前。論中“色等無驕慢”二句即是廣釋。
(九)見道者,此處正說的大乘諦現觀,即是此處正說的大乘見道之相。此分十六,界限唯在大乘見道才有。論中“于苦等諸諦”等五頌,便是這一小段的廣釋。論中還有一個頌,是總結上來三品的,並非此品九事所攝。第三品的九事也算略說過了。
論中又說“行相諸加行,德失及性相,順解脫決擇,有學不退眾,有寂靜平等,清淨刹無上,滿證一切相,此具善方便”。這便是第四大段十一件事的總攝頌,也來逐條略說一下。
(一)行相者,善取善修三智的一百七十三種行相,這樣的菩薩瑜伽,便是菩薩身中能修加行之相。廣分別有一百七十三種。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後心都有。本論第四品起首之“一切智差別”等五頌,即是廣釋。
(二)加行者,無論是心是境,及事,道,相三,修習實空永離戲論,止觀雙運所攝持的菩薩瑜伽,便是此品所說的正加行之相。分別有十九。若但就此處所說的算,就有二十種加行。界限從大乘加行道暖位,一直到十地後心皆有。論中“已承事諸佛”等六頌即是廣釋。但其中之初二頌是說能修般若之人的資格,謂現前有善知識攝受,往昔已曾承事諸佛等,內外二緣悉皆具足之菩薩,乃是真修般若之機耳。
(三)功德者,證得加行之補特伽羅身中,由修加行之力所得之勝利,即是加行功德之相。分別有十四種,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菩薩之最後心。論中“摧壞魔力等”等二句,即是廣釋。
(四)過失者,若加行生或加行住,而能為障礙,便是加行過失之相。分別有四十六種,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十地後心皆有。論中“過失有四十”等兩句廣釋。
(五)性相者,能得果般若波羅蜜多之方便,菩薩瑜伽,即是道般若波羅蜜多瑜伽之相。其中廣分別,有九十一種。界限同前。論中“由何相當知”等十九頌,即是廣釋。
(六)順解脫分者,此品正所說的一切種智,於自身善巧修學之菩薩法現觀,即是此品正說的大乘順解脫分之相。分別有五,界限唯在大乘資糧道才有。論中“無相善施等”等三頌即廣釋。
(七)順決擇分者,此品正所說主要由方便分所顯的菩薩之義現觀,便是此品正說的大乘順決擇分之相。分別有四,界限唯在大乘加行道才有。論中“此暖等所緣”等三頌,即是廣釋。
(八)有學不退眾者,遣除色等上之實執現行等相,證得此諸相隨一之菩薩瑜伽,即是有學不退轉僧之相。分別有三,界限從大乘加行道暖位,乃至十地。論中“從順決擇分”等二十二頌,即是廣釋,此不退僧之行相也。
(九)有寂靜平等者,由已摧伏粗相之功用,堵絕實執現起之機會的淨地瑜伽,即是三有寂靜平等加行之相。界限唯在三淨地乃有。論中“諸法同夢故”等一頌,即廣釋此義。
(十)無上淨刹者,自己當來成佛之殊勝國土,現前淨修之淨地──即第八九十三地──瑜伽,即是清淨刹土加行之相。分別有二,界限同前。論中“有情世如是”等一頌,即廣釋也。
(十一)善巧方便者,由已摧伏粗相功用,事業任運之淨地瑜伽,即是善巧方便加行之相。分別有十,界與前同。論中“境及此加行”等兩頌,即是廣釋。上來把第四段中的十一件事,也算略略地交代了。
論中又說“此相及增長,堅穩心遍住,見道修道中,各有四分別,四種能對治,無間三摩地,並諸邪執著,是為頂現觀”。這便是第五段中八件事情的總攝頌,茲當照例的解釋他一下。
(一)相者,獲得頂加行的十二種相,隨便證得一種的大乘之初順決擇分,即是暖位頂加行之相。本論第五品起首之“夢亦于諸法”等一頌,廣釋此義。
(二)增長者,已得福德十六增長之隨一增長的大乘第二順決擇分,即是頂位頂加行之相。論中“盡贍部有情”等一頌廣釋。
(三)堅穩者,已得三智隨順,於利他事更不破壞之大乘第三順決擇分,即堅穩頂加行之相。論中“由三智諸法”等一頌廣釋。
(四)心遍住者,已得成熟發生見道功德之三摩地,心遍住無邊之大乘第四順決擇分,即是心遍安住頂加行之相。論中“四洲及小千”等一頌,即其廣釋。
(五)見道者,安住對治見所斷分別之種類,大乘之諦現觀,即見道頂加行之相。論中“趣入及退還”等十九頌廣釋見道之所治品等。
(六)修道者,安住對治修所斷分別之種類,大乘之隨現觀即是大乘修道之頂加行相。論中“滅等九等至”等十三頌廣釋。
(七)無間定者,總修三智,超出大乘資糧道之菩薩瑜伽,正為所知障之能對治,即是無間頂加行之相。論中“三千生聲聞”等三頌廣釋。
(八)邪執者,於一法上妄執二諦不可共有之心或種子,即是此處所說應除遣的邪執之相。論中“所緣成及彼”等三頌廣釋。此等之界限,從大乘加行道乃至十地最後心皆有。上來是略說第五品八事之義。
論又說“漸次有十三”。這便是第六段中十三事之總攝頌。也當拆散了說。
(一)由佈施修持之所攝,為于三智行相得堅穩故,次第修習三智行相之慧所攝持的菩薩瑜伽,便是佈施漸次加行之染。如是推而言之,
(二)由戒修持所攝,為于三智行相……。
(三)由忍修持所攝……
(四)由精進修持所攝……。
(五)由靜慮修持所攝……。
(六)由般若修持所攝,為于三智行相得堅穩故……如上說。
(七)由念佛修持所攝。為于三智行相得堅穩故,漸修三智行相慧所攝持的菩薩瑜伽,即是念佛漸次加行之相。
(八)由念法修持所攝,為于三智行相得堅穩故……。
(九)由念僧修持所攝……。
(十)由念戒……。
(十一)由念天……。
(十二)由念舍修持所攝,為于三智行相得堅穩故,漸修三智行相慧所攝持的菩薩瑜伽,便是念舍漸次加行之相。中間略者一切例推。
(十三)由能現證一切法實性空之堪能,為于三智行相得堅穩故,次第修習三智行相慧所攝持的菩薩瑜伽,即是無性自性漸次加行之相。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唯除十地最後心一刹那之前,一切皆有。論中“從施乃至慧”等一頌廣釋其義。第六品十三事僅此一頌而已。
論中又說“刹那證菩提,由相分四種”。這便是第七段中的四事了,茲亦挨次的解釋一下。
(一)若於作事最短之一刹那頃,現證一種無漏異熟法時,與此同類之餘一切法皆能現證,由此功能正對治所知障者,即是無漏異熟刹那加行之相。
(二)又於彼一刹那,現證一種無漏非異熟法時,與此同類之餘一切法悉能現證,即此功能正治所知障,即是無漏非異熟刹那加行之相。
(三)由能現證補特伽羅無我故,正對治所知障,即是無二刹那加行之相。
(四)由現證一切法空故,而正對治所知障,即是無相刹那加行之相。界限唯十地菩薩最後心位才有。論中“施等一一法”等五頌,廣釋此刹那加行之相也。
論又雲“自性及滿報,如是餘化身,法身並事業,四相正宣說”。這便是第八大段中四事的總攝頌,也當略為解說幾句。
(一)自性身者,具足二種清淨之無為身,即是自性身之相。此分本性清淨之自性修,和離垢清淨之自性身之二。佛陀身中之內心法性,即初者之相。斷障之斷德,即第二之相。界限唯佛地才有。本論第八品起首之“能仁自性身”,等十一頌廣釋。
(二)具足五種決定之究竟色身,即是報身之相。五決定者,一處決定,唯住色究竟天。二身決定,定有相好莊嚴。三眷屬決定,皆是聖位菩薩。四法決定,專說大乘正法。五時決定,乃至生死未空,而作饒益有情事。論中“相有三十二”等二十一頌廣釋。
(三)化身者,非具足五種決定之究竟色身,即化身之相。此分巧變化身,生變化身,勝變化身之三。論中“乃至有三有”等八頌廣釋化身及事業。
(四)法身者觀待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所立之究竟見智,即是智慧法身之相。此分通達如所有性之智法身,和通達盡所有性之智法身之二。此等之界限,唯於佛地才有。以上便是略說第八大段中的四事了。
舫兄,我整整地寫了一天,才把八品七十事的略義說了這一點滴。你雖不能全懂,想必也能略略地得一點概念吧。我再把《現觀莊嚴論》的頌文給你開個清單:
第一品有七十三個頌,第一頌是歸敬,次二頌是造論之所為。這三頌就算全論的帽子吧。第四五兩頌,便是我上文引過的八品總頌。自第六頌以下有十三頌,便是上文所引的七十事的總頌。自第九頌以後,乃至到七十三頌完,便是詳細解說初品十事之文了。第二品中有三十一頌,即是解釋十一事之文,上來已詳為分開。第三品有十六頌,前十五頌是依次解說一切智中九件事的,末了一頌略結上來三品之義的。第四品有七十三頌。第五品有四十二頌。第六品一頌。皆如上文分別訖。第七品有五頌,其中前二頌說一事,次三頌各說一事。第八品有四十頌,前十一頌釋自性身,次之二十一頌釋圓滿報身,後之八頌釋化身及事業。其智慧法身亦即附屬而說,並無專釋之頌也。在第八品完後,又有兩頌,是將八品或收為六,或收為三,觀待前八品之全論視之,也就是一個附屬品的結束罷了。
本論文義,你要想完全瞭解,除非是我有了空閒,把他翻出來,並翻一種眉目清晰的解釋出來──甘孜劄迦大師的解釋最精要而最適宜──,你才能夠完全瞭解的,但是不能著急,我的瞌睡來了,眼睛睜不開了,以後再慢慢地工作吧!第四期《海潮音》的稿子,也就借此搪塞了。
1937年2月5日,寫在縉雲山世苑漢藏院翻譯處(原載《海潮音》1937年第十八卷第四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