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10/11 10:39:37
學習次第 : 進階

佛教的兩大定律——性空無我與因果迴圈

方興

研究一切思想和學說,都要掌握它的基本定律。佛教的基本定律是什麼?龍樹在《中論》裡已有答覆:“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學佛者懂得這一道理,即可上成佛道,下化眾生。現在就這個問題談點看法,請海內的善知識指教。

  一、性空無我律

  一切事物,山河大地,森羅萬象,情與無情,都是緣生緣滅、無有自性,無有實我(我是主宰義、自在義),故曰性空無我。它是佛教探討宇宙真相的基本原則,也是佛教的本體論和宇宙觀。

  佛教對“空”有特定的解釋,認為一切法依“空”而存在而運動。“空”的含義,就是緣起無自性。離開緣起,就沒有宇宙,沒有人生,沒有生滅。對此,佛經常舉虛空為喻。虛空以“無礙”為性,色於中行。虛空與物質的關係,是互相依存的,世界上不存在離開虛空而獨存的物質。性空無我律也是這樣,是一切法生滅的所依。性空無我律,在大乘佛教裡稱為甚深微妙法,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凡夫聞之,驚慌失措,二乘人聞之,心如刀傷;只有菩薩才能證悟。如《心經》說:“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經中清楚地告訴我們:甚深空義,要在五蘊(物質與精神)中去照見(觀察),不是離開色心以外胡思亂想地去尋找一個什麼空的世界。怎樣瞭解一切法的空性,約略言之,不外下面三種方法:

  1. 從時間上豎觀一切法的前後延續,得出“諸行無常”的結論。諸行無常是指一切法永恆地處於瞬息萬變、遷流不息地狀態中。這一變化不居的無常觀,世俗上雖然也有許多人能夠覺察到,但是他們不能於中照見空性,于變化不居的暫時存在裡,見什麼愛什麼,見什麼執什麼。只有大智慧的人,才能透過息息流變的事物現象,于萬化紛紜、生滅宛然中,窺見事物的本體是空無自性。

  2. 從空間上橫觀一切法互相依賴,得出“諸法無我”的結論。關於“我”的概念,印度學者認為“我”以主宰為義,能自主自在地支配一切。具有大智慧的人,觀察一切事物,小自微塵的微觀世界,大至宇宙的宏觀世界,都是種種因緣和合的現象,都是“此有則彼有,此無則彼無”的互相依賴關係。沒有“小而無內”,“大而無外”的獨存實體,顯示了一切法空義。

  3. 從事物的事相上直觀一切法當體即空,得出“涅槃寂靜”的結論。宇宙間一切事物,雖有千差萬別,百態千姿,都不過是緣起的幻相。究其實質,緣起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故不生不滅,不生不滅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具有性空無我的宇宙觀,於一切法能透過現象看本質,不落色相、心相、時空相;不落名言分別,即世間而得解脫。《中論》說“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空性是一切法的真相和本來面目。菩薩依之乘大願船,遊生死海,普度眾生。諸佛依之直趨無上妙覺果位。

  二、因果迴圈律

  “五蘊皆空”和“緣起性空”的道理,是說明一切法現象和本質二者之間的關係。從本質上說,一切法是空的,空是一切法的所依。從現象上說,一切法的現象是桃紅柳綠,生機盎然(水中月,鏡中花),所以佛從“空”來看待一切事物,又不廢一法;從“有”來看待一切事物,又不立一法。就一切法的緣起方面說,可以歸納成因果迴圈律。

  因果一說,我國最早見於《易經》:“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思想。其次《道德經》:“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的善惡因果轉化思想。我國的儒道二家都是一世因果論者,只講今世因果。西方的一神教,亦談因果。主張有一獨立個靈,由今生到後世,或落地獄,或升天堂。這是二世因果論者,只講今世和來世的因果。

  佛教是三世因果論者,主張一切眾生的生命,是無限延續的,宛如大河流水,滔滔不盡,激起層層浪花。眾生的生與死,不過是生命之流中浪花的泛起與消散而已。它既不同於一世論者的“一死了之”,又不同於二世論者的“上帝造人”說。生命之流的水,是身口意三業的業水,有什麼業即感什麼果,如影之隨形。在感果時又繼續造業,導致未來新的果報,如此迴圈,無有窮盡。

  依生命之河的流向和無限延續的特點,將佛教的三世因果論,名之曰因果迴圈律。這一定律,是佛教的人生觀。它能使人們充滿希望,鼓足勇氣,看清前途,努力創造自己和人類美好的未來。同時,也告訴人們:前生的思想言行,是自利利人的,善良而非邪惡的,今生即能得到好的果報。在今生受果時,如不再努力向善,死後便會被惡業所牽引,陷入黑暗悲慘的境地。這個定律最大的特點是把人們的思想從神權的禁錮中解放出來,教育人們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自己創造自己的未來。在日常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諸惡莫做,眾善奉行。

  三、兩大定律的辯證關係

  因果迴圈律與性空無我律,是寓於同一性中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我人的思想和言行,必須以性空無我律為指導,來處理在因果迴圈中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同樣,要用因果迴圈律的一切事相,來證明性空無我律的道理。進而體驗到,性空無我律,是因果迴圈律的基礎。如果性實有我,一切事物則應是凝固不變的,即不可能有因果遞邅的演變。因果迴圈律,是性空無我律的作用,假若沒有因果迴圈,則性空無我就成了斷滅和頑空。

  四、如何運用兩大定律的觀點來分析問題

  1. 佛不是救世主:一切事物都是因果相續而成,佛教不承認有造物主、救世主、萬能的神。宇宙有成住壞空的時期;事物有生住異滅的變化;人有生老病死的苦迫,都是隨著眾生的共業和自業所感而不斷地演變著。所謂吉凶禍福、成敗利鈍,都是人們行為的結果,沒有任何神能主宰其間。釋迦牟尼從不希望人們對他作盲目的崇拜,如能根據他的言教去實踐,就是對他最大的尊敬。佛教只是教人們認識宇宙人生的真相和離苦得樂的方法,不能像萬能的神“降殃賜福”,“消災免難”。他教育人們自己要對自己的思想言行負責,“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2. 否認靈魂:一切性空無我的事物,都是因緣聚合而成。因而它反對“神我外道”提出的有一個永恆不變的靈魂為主體,此死彼生,把人們的生和死連接起來。佛教主張物質與精神,都是緣生緣滅、遷流不息的。瑜伽學派雖然提出“阿賴耶識”,但阿賴耶識,也是緣生緣滅、像瀑流一樣奔騰不息。它除了表示業因與業果之間的變化與連續之外,無一法可求。佛教修證的目的,在於截斷因果相續的生死之流,轉識成智。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