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7 20:47:28
學習次第 : 進階

第三篇 成果 十六階智 7.過患隨觀智

 

過患隨觀智

第六階智證得時(怖畏),就會導致此智。此智將身心視為危險、威脅之源。從第一階智到此智,每一階智都引發至下一階智的生起,而每一階智的感受都逐漸增強。修行者認知身心是過患的,而覺得如果沒有身心是最好的。

此智體會到身心的五種過患:

1)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注1)的身心都好像是困在火坑一樣。

(注1:欲界(此世界加上他方有感官享樂的世界),色界(有形體的世界) ,無色界(沒有形體存在的世界))

2)體會到任何形式的有(生命)好像被十一把火困住一樣: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火。(1.4.4.2節第一聖諦的十一種苦)修行者感覺身心是過患的、危害的;是苦的根源。

3)體會到無明是身心的因,而且因無明而有生老病死,所以無明是過患的。

4)體會到身心每一刻都在衰變和崩壞,而因此是過患的。

5)體會到再繼續生死輪回是過患的、危害的——因為任何形式的有(生命)的身心都是苦的根源,只會再引發苦果。

體會到五種過患的同時,也會生起五種功德:

1)不再出生是快樂的,一個沒有身心之處是最安穩的。

2)如果不再出生於任何「有」是最快樂的,而這即是通往涅槃之道。

3)如果斷除了造成身心的因,就可以不再受苦的束縛。

4)沒有身心在任何「有」中衰變,會是一個寂靜安穩之處。

5)不在輪回中出生是有益的,而且是快樂的泉源。

在此智中,修行者體會到身心或五蘊是實相(非男、非女),但這種實相卻是一種過患。此智也有很強的智慧可以防止貪愛在心中產生顛倒妄想。此智是貪愛之敵,而使貪愛難以產生作用,因為五蘊被視為過患、危險而沒有樂趣可言,所以貪愛無法在感受中暫留。

在此智中,修行者不再將正念視為好的,而視之為具足三法印(無常、苦、無我)的法——但正念仍然發揮作用。甚至對於智慧也是如此看待——無喜歡或不喜歡。這是因為沒有愛或見(邪見)讓修行者對正念和智慧產生貪愛。

即將成就涅槃的心,必須修到對貪愛產生敵對的感覺,然後心才可以脫離輪回而達到涅槃之道。

換句話說,如果修行者還妄執身心為常、樂、我、淨的話,那麼心就無法脫離輪回,通達涅槃而滅苦。心必須體會到苦,而體會苦的智慧將引導修行者成就涅槃。涅槃不能由禪定證得,因為禪定會產生樂顛倒想(妄執五蘊是快樂的),而不能體會身心是過患的真相。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