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2/04 02: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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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網 日期:2012/02/04 02:49:12   編輯部

 慈航大師全集 菩提心影(三)法教篇九、因明學之必須研究

慈航法師

九、因明學之必須研究

  古人:“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慈航於佛法方面知識淺陋,深為慚愧!惟對於因明學曾略加研究,現在來談談“因明學的研究法”。因明學到底是什麼?因明學有何用處呢?查佛教經典,有“經”、“律”、“論”三藏之分。《經藏》者,有正確貫串之意義;《律藏》者,有規矩條約之意義;《論藏》者,有闡揚討論之意義。又“論”乃菩薩或羅漢所造;三藏之外,又有雜藏,如傳記等。“藏”字之意義,乃是許多經典,集在一處,非教本經可名為藏。現在《因明論》是屬於《論藏》的。但論亦有二種:一為“自論”,二為“他論”。他論者,比如我所說之話,你若不服,則加以反詰,我又從而解釋之,名為“他論”。自論者,不須他人反駁,只是自問自答,名為“自論”。他論自論之外,又有二種:一為“宗經論”,二為“釋經論”。“宗是宗旨,凡根據大小二乘之三藏經典而造者為“宗經論”。“釋”是解(P84)釋,依照一種經而解釋其奧義者,為“釋經論”。佛教學說,是首尾一貫,不同世間科學,其師倡之,其徒破之,故佛所說經,萬古不滅。比如有經名《摩訶般若波羅密多經》,龍樹菩薩,依此經造大智度論,故《大智度論》及《法華論》為“釋經論”,而《成唯識論》、《三論》等為宗經論”。釋經論又有二種:一注、二疏。“注”是逐句解釋,“疏”是逐段討論;“注”則直而“疏”則曲。現此“因明論”,乃屬“自論”,屬“宗經論”,上來論之意義已說竟。
  現講因明二字,因明學有三支比量,支者條也;三支者,謂宗、因、喻。“宗”是“宗旨”,“因”是“因由”,“喻”是“比喻”。“宗”是“主義”,“因”是“理由”,“喻”是“事實”。不曰宗明,不曰喻明,而曰因明者,蓋有理由方可以證明所立之宗旨,故曰因明。
  宇宙萬有,有二條件:(1)事實,(2)理由。比如此布,甲說是黃色,乙說是黑色,相爭不下,須有事實證明乃可決定;但事實未必可以拿出來的,則須用理由證明;比如你說有孔子,我說沒有孔子,你能否拿出孔子來證明?(P85)又比如千百年後,甲說有孫中山先生,乙說沒有孫中山先生,試問能否拿孫中山先生證明嗎?故觀察宇宙萬有,不是偏要事實,只需理由充足就可。又比如我說“覺苑”是我的,你說是你的,相爭不決,結果只有打官司,試問此法官,是否派人來,抑親自來,四圍看過,而後決斷。即使四圍看過,亦無痕跡,要雙方拿出理由,方可判斷。又比如你問我有沒有母親,有沒有祖宗,我說有母親有祖宗,但你未曾看過,豈能承認?此在事實上,是拿不出來的,就要講理由,須知你有母親,有祖宗,你之父母,乃由祖宗而來,故推知我亦決定有母親,亦決定有祖宗。但推論法有二種,一是東方論理學,一是西洋論理學。西洋論理學,名為“邏輯學”,東方論理學,名為“因明學”。論理學有二規則,一是演譯法,是逐步推論而言之;一是歸納法,是總結歸攏而言之。在邏輯學有一原則(1)大前提,(2)小前提,(3)斷案。斷是判斷,案是案件,前提者,凡案件未判斷之前,須先有條件提出,故謂前提,例如:
  大前提——凡有生者必有死。(P86)
  小前提——我有生。
  斷 案——故知我必有死。
  “凡”字,可概括宇宙萬有,其範圍大,故曰大前提;“我”字在凡字範圍之內,為小份子,故曰小前提。此為推論法,要拿共同之道理,推論到其他的道理,而不斷案。但因明與邏輯,略有不同,例如:
  宗——我會死。
  因——有生故。
  喻——如我父母。
  蓋父母有生則會死,而我有生,故亦當會死,此是歸納法;然則因明與邏輯,如何會通呢?因明之第一支,即邏輯之第三條,因明之第三支,即邏輯之第一條,因明之第二支,與邏輯之第二條相同,即“小前提”與“因”相同,而“宗”與“斷案”互易,此是“因明”與“邏輯”之異點。又“邏輯”是把宇宙萬有何者合?何者不合?以自己思想而推論之,可名為“自悟法”;“因明”則是自己明瞭之後,複將此義理用以教人,把自己之思想宣(P87)傳出去,可名為“悟他法”。故因明要先立主義,後講理由,如釋迦孔子孫中山等,自己覺悟之後,複令他人覺悟。比如孫中山先生雲:“《三民主義》是救國主義。”此是先立宗旨,而後再說民族、民權、民生等義,今再將“因明”與“邏輯”之量,互相比較,邏輯例如:
  大前提——凡是穿袈裟者皆是和尚。
  小前提——我穿袈裟。
  斷 案——故我是和尚。
  此是邏輯之推論法,若在因明,則如下例:
  宗——我是和尚。
  因——受和尚戒故。
  喻——如我師。
  上來兩例並舉,今試問:用邏輯好呢?抑用因明較好呢?如上來大前提,凡是穿袈裟者,皆是和尚。在表面看來似合,但試想,若兩例並論,則邏輯例錯!何以故?凡穿袈裟者,豈儘是和尚?穿袈裟者,有否尼姑?若尼(P88)姑亦穿袈裟,則不能說都是和尚,故此例錯了。若在因明則否,蓋因明第二支是我受和尚戒故,明明說不是受尼姑戒,不是受居士戒,則決定是和尚,並非其他,若照此立量,一毫都錯不去。
  凡有法師講經,都喜歡去聽,以為聽了經,就可往生西方,了脫生死。若聽因明學,恐怕會跑到東方去,不會了生死。現在我先說幾個問題,就可解答講“因明學”之重要了。街上的人不足傳說嗎?佛法會亡國,若人人皆為僧尼,人人皆生西方,再過百年,人種滅了,豈不亡國嗎?又說:佛教不殺生,假如現今有外國人,侵略我國,我們個個合掌,念南無阿彌陀佛,不開殺戒,不去抵抗,豈不亡國嗎?再說,佛教不生產,若人人都念南無阿彌陀佛,則無米、無柴、無屋住、無衣著,豈不也會亡國嗎?外間之人,此等說話,充滿耳朵,要把佛教根本打倒!因此之故,我要先把因明學講給你們聽,如果將因明學學好了,方可對付他們,方可以駁倒他們的理論。否則,你們雖信仰力足,死心念佛,以求往生西方,但除了你們以外,尚有無量眾生,被他們的言論所轉,好像黑夜裏破壞了明燈,前途茫茫,不曉得往那裏(P89)走好?
  上來三種言論,就是佛教不發達之重大原因,我們要用因明量,加以辨明,就可以知道反對佛教之邏輯量,是如何錯誤?他們說:“凡是學佛之人,都要做和尚及尼姑——大前提。”這個大前提就錯了,因為凡學佛者,不是人人都去做僧尼。何況除僧尼之外,不娶不嫁之男女也很多,如果說僧尼不娶不嫁,會滅種亡國,為什麼不說抱獨身主義者,會滅種亡國呢?這豈不是不平等之苛刻言論!又佛教有五乘法:聲聞乘,觀三界如火宅,視生死如冤家,積極的求了脫生死;至於菩薩乘,是秉大無畏之精神,抱大犧牲之主義,入煩惱大海,救度一切有情,決不畏首畏尾,怕死偷生,不特可以救一家一族一邑一國,乃至可以救全世界,其精神願力之偉大,豈凡情所能測度呢?就人天乘而論,亦是救人救世之法,其所守戒,是不亂殺,不無辜殺,並非完全不殺,而反對佛教者,兩頭不講,只講中間,把佛教之真義,埋沒不彰,因此發生無限誤會;以為佛教不殺,就是不抵抗主義,豈知我們大乘佛法,是積極抵抗,救人救國之法?彼反對者,只是門外漢,看看招牌,並(P90)未入內,自己未明真相,胡亂嚷著,真是可憐!至謂佛教不生產,則會亡國,試問佛徒中有教育界人否?有農人工人商人否?有政治法律軍警各界人否?彼反對佛教者,以為信佛則不種田,若人人去種田,則誰人做衣服?若人人去做衣服,則誰人去當兵?若人人去當兵,則誰人弄飯做子彈?故要人人都同做一件事,無論如何,都是辦不到的,不只做和尚為然,須知所謂國家者,乃是集合種種份子而成,此種種份子之中,要文化否?要教育否?要道德否?若謂國家要有文化、教育、道德,則佛教就是文化教育道德,且中國佛教徒,于四萬萬民眾之中,就占得一萬萬,有了一萬萬佛徒,即是少了一萬萬暴徒,而增加一萬萬良民,此一萬萬良民,是否由和尚教化而來?然則佛教之與和尚,亦何嘗辜負國家呢?且世間之道德,所謂智仁勇者,佛教之“般若”就是“智”,“慈悲”就是“仁”,“精進”就是“勇”,乃至跑香繞佛,亦含有體育之意義,佛教實具有時代性之道德教育文化,是以父母負家庭教育之責任,師長負學校教育之責任,而佛教徒則為社會教育慈善事業者,世人不察,以自己之誤會,妄加誹謗,邪說紛陳,故須以因明學之正量,(P91)破邪顯正,這就是我要講因明學的一點意見。
  因明學不但是專心佛學者要研究,就是我們平常說話,辯論,演講,作文也要懂;因為不懂因明學,常常會犯語病,所以我們不可不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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