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6/24 00:34:00
學習次第 : 進階

 藏傳因明學

藏族學者的因明著作初探 

  古印度邏輯大師藏語名曲吉浪波(古譯為陳那)和卻吉紮巴 (古譯為法稱)的因明著作,從西元七世紀起陸續傳入我國西藏之後,引起了不少藏族學者的重視,把它當做一門探索思維規律和思維形式的學科,他們在長期研究的過程中,運用其推理法則,研究佛學理論,做出了光輝的貢獻,對藏族文化有著深遠的影響。但研究所謂“西藏學”的學者中,注意和研究它的人卻較少,這可能有兩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明自輸入西藏之後,由於研究它的人主要是佛學理論家,所以長期以來被蒙上宗教的外衣,因而很多人都把它當作純佛教的東西,對它進行了研究,難免有崇拜宗教迷信之嫌。
  另一方面,因明學,在各寺院的學制中,已成為一門必修的課程,本來是一種辯論術,由於通過它所探討的是哲學上的許多問題,這當然不僅是佛學,還有隨著佛學的輸入所引進的古印度哲學思想,其中有代表性的哲學流派,佛教徒習慣地把它們叫做外道:如數論派、勝論派、聲論派、吠檀多派、瑜伽派、正理派等。因明辯論的場合,往往是佛教理論同這些哲學流派的理論之間展開搏鬥,所以在因明典籍中所列舉的若干因明論式,幾乎沒有不涉及到他們的觀點交鋒,因此,人們把學這門辯論學的人稱之為“擇尼巴”。“擇尼”,在藏文翻譯上已當做“哲學”使用,“巴”是藏文文法中所謂的“主詞”,合而言之,也可以叫做“哲學家”,要學懂這門學科,在西藏是十分艱難的,因為除開寺院,幾乎就沒有其他場所和有利的條件了。
  因明,在世界邏輯史上,已經與古希臘的邏輯學和中國古代的名辯學並列成為三大邏輯思想體系之一,它對人類思想的探索,在歷史上曾經起到過不可低估的作用,在現代思想領域中,仍然繼續起著一定的作用,尤其在西藏學這個領域中,因明更佔有重要的地位,例如,對我們研究西藏的思想史,哲學史,邏輯史,佛學,以及對提高人們的思維水準,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對藏族學者的因明著作,首先做個初步的探討,無疑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今就筆者從藏文文獻中所見到過的因明論著的作者和書名做個概括的介紹:
  1、薩班·貢噶江村作《量理藏論》及其自注,
  2、宗喀巴作《因明七論入門》,
  3、賈曹·達瑪仁欽筆記《觀量品》,
  4、賈曹·達瑪仁欽筆記《量論現量品大疏》,
  5、賈曹·達瑪仁欽作《量經(即集量論)釋》,
  6、賈曹·達瑪仁欽作《量論備忘錄》,
  7、曹賈·達瑪仁欽作《釋量攝義顯解脫道論》,
  8、賈曹·達瑪仁欽作《觀相屬論釋太陽心要》,
  9、賈曹·達瑪仁欽作《矛盾關係論》,
  10.賈曹·達瑪仁欽作《現量品筆記》,
  11.賈曹·達瑪仁欽作《釋量論能顯解脫道論》,
  12.賈曹·達瑪仁欽作《定量論廣注》,
  13.賈曹·達瑪仁欽作《正理滴論釋善說藏論》,
  14.克主·格蕾伯桑作《因明七論莊嚴疏除意暗論》,
  15.克主·格蕾伯桑作《釋量論廣理海論》,
  16.克主·格蕾伯桑作《廣立量果論》
  17.克主·格蕾伯桑作《觀量品疏》,
  18.格登珠巴作《量理莊嚴疏》,
  19.格登珠巴作《釋量論善說大疏》,
  20.傑·門朗伯瓦作《釋量論門注》,
  21.脫林·袞慶·曲覺伯桑作《釋量論抉擇學者頸嚴》,
  22.絳養·洛桑喜念作《理嚴除意蔽論》,
  23.傑·格登洛桑作《釋量論抉擇》,
  24.基康·江陽辛蒂巴·洛桑堅贊作《釋量論抉擇教理寶藏論》,
  25、基康·江陽辛蒂巴·洛桑堅贊作《成立量品概論》,
  26.基康·江陽辛蒂巴·洛桑堅贊作《認識相屬關係量抉擇論》,
  27.榮增·索朗紮巴作《辯宗虛空寶珠》,
  28、榮增·索朗紮巴作《辯宗賈曹意趣莊嚴論》,
  29.陀·桑傑伯仁作《釋量注》,
  30、夏則·袞慶·列巴頓珠作《釋量論抉擇》,
  31.夏則·袞慶·列巴頓珠作《釋量論小注》,
  32.洛卓列桑作《釋文義注》,
  33、袞慶·洛卓嘉措作《抉擇》,
  34、朵登威色作《因理光焰論》,
  35.傑尊·曲吉堅贊作《釋量注》,
  36.班欽·索朗紮巴作《釋量論抉擇》,
  37.袞欽·絳謝作《釋量論抉擇》,
  38.布敦作《量學詞句明顯注》,
  39、龍朵文集中《因明學名義略集》,
  40.工珠·元旦嘉措作《量學》,
  41.袞卻吉麥旺波作《揭示理門善說陽光論》,
  42、江陽洛德爾旺波作《量理藏論筆注七論明燈鈔》,
  43.江陽洛德爾旺波作《因明鑰論》,
  44、阿嘉榮增·洛桑頓珠作《因理要義》,
  45、阿嘉榮增·洛桑頓珠作《心理要義》,
  46.喜饒嘉措·絳伯傑比耶洛卓作《因明攝頌理路明鏡》,
  47、喜饒嘉措·絳伯傑比耶洛卓作《心理攝頌取捨明鏡》,
  48、嘉絨·格西·強巴桑培作《心理學啟蒙概要》,
  49.作者不詳《因明學明鏡論》,
  50.傑尊·紮巴喜珠作《因理、心理概要》,
  51.恰巴曲森作《攝類辯論》,
  52.打倉繞朵巴《攝類辯論》,
  53.賽康巴·當曲朗傑《憎波攝類辯論》,
  54、普覺·強巴作《因明學啟蒙》,
  55.毛爾蓋·桑木旦作《因明學入門》,
  從上所列書名中,我們既可以窺察到藏族學者們研究因明的概況,也可以探索到我們研究因明的成果。在此,我們感到遺憾的是,有好些作品已經失傳或在十年浩劫中被毀滅了。大部分作品,目前儘管還能夠找到,但要去借用是十分困難的,因為它被藏書單位打入了冷宮,束之高閣了。
  目前,我們研究這些藏族學者的因明遺產,無疑是一件非常有意義而又是極其艱巨的工作,它們在構成中國邏輯史上,有其光輝燦爛的歷程,在這些作品中,我們既可以探索到這個外來的學科因明在藏族文化中生根開花結果的民族特點和它不可沒滅的邏輯價值,又可以看到它在諦造中華民族文化的歷史長河中,所曾起過的一定作用。
  因明學的規律和規則,同邏輯學的規律和法則一樣,是帶有普遍性的,是全人類共同的,沒有這些規律和規則,就不可能對事物有任何認識過程,因明也是反映客觀世界現象科學規律的一門學術,象語言一樣,這些規律和規則為一切人的思維服務,而不管他們屬於哪個階級,因此,它不是也不可能是有階級性的。正如沒有也不可能有階級性的語法學,否則,屬於不同階級的人們就不可能互相瞭解了,由於語系的差異,當然富有語言的特色。然而,我們從上列的書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所有的作者,幾乎都是佛教學者,是他們在運用,傳播和發展因明學。
  從十一世紀到十四世紀以前,如藏族翻譯家俄洛乍瓦的三傳弟子恰巴曲森(1109—1169)及其弟子遵珠森格,對因明發展的特點,就是開創了攝類辯論的學風,當時作為因明啟蒙的他們的攝類辯論專作,雖巳難以尋覓,但他們這種學風的傳統卻被繼承下來了,目前,還能見到的攝類辯論著作,是發展了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因明作品,由於這些佛學理論家們把因明作為論證佛學理論的工具,使因明沾上了較濃厚的宗教色彩,我們今天發掘,繼承這門學科的遺產,當然必須以馬克思、恩格斯研究黑格爾辯證法的方法為榜樣,吸取其有用的內核,揚棄其糟粕,使它在兩個文明建設中起到應有的作用。
  在上述書目中,我原計劃翻譯五部代表作,由於借書困難及時間緊迫,我只完成了四部書的翻譯工作,它們是(1)宗喀巴的《因明七論入門》,(2)工珠·元旦嘉措的《量學》,(3)龍朵文集中的《因明學名義略集》,(4)普覺·強巴的《攝類辯論——因明學啟蒙》。
  我譯出的四部因明代表作的原書之名上,都冠作“擇瑪”兩字,意譯為“量”,為遵循古譯的習慣,基本上把“擇瑪”都譯成“因明”了,在此必須聲明的是,作為辯論術出現的“因明”,經過陳那、法稱兩位邏輯學家的改造和發展,已經不單純是辯論之術,而是把它推進到認識論的階段了,藏族學者把這辯論術與認識論結合得更加嚴密,以構成西藏具有民族特色的因明體系。
  從已經見到的因明著作中,初步發現在漢傳因明中所沒有的幾個特點:
  l、藏族經院式的因明學習方法,著重于在法苑作面對面的集體辯論,這樣既增強了人們的記憶力,也鍛煉了思維的敏捷性,《因明學啟蒙》中所講的,幾乎都是這種辯論術的規律,在具體的問答辯論過程中,使立論者和敵論者雙方,對真理探索的思維和辯才相結舍的靈敏性和準確牲,都得到啟發和提高。
  2、概念,是展開因明辯論必不可少的基礎,從我譯出的幾本書裏,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對帶普遍的基本概念,在標名和定性相(下定義)時,對每個字句,都重視縝密的思考,否則,首先就會在概念上犯過,當然就難以立出正確的因明論式了。
  3、講到因明立論式部分,其特點是從性質上把“因”分為:果因、自性因、未緣到因(有譯為不可得因)三種,又從這三種派生出苦幹目,以及分別闡述構成正確因明論式的各種必要條件等。
  4、講到“應成論式”主要在宗、因上,立論者與敵論者,展開針鋒相對層層追逼的論證,在形式上它與立因明論式是不同的,但從其作用方面來看,完全是帶辯駁性質的論式。
  5、無論因明論式或應成論式,都不能脫離認識的因素,所以往往最終是把“因理”與“心理”結合起來進行論證。從現實生活中去探討玄妙的真諦。
  我學習藏傳因明,是以藏語文作為交際工具,在經院通過實地的集體辯論程式進行的,後來因為某些客觀原因中斷了,致使學業荒蕪,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在政策上經過撥亂反正,我才有機會重新接觸到這個學科,也才有條件實現我翻譯這些因明著作的夙願,今後在祖國的大好形勢下,將以有生之年,以最大的努力,繼續譯出更多和品質更高的因明著作,為同行們以及西藏學研究工作者們,提供研究藏傳因明的第一手資料,以便進一步作出比較研究,讓這顆瑰麗的明珠,在四化建設和邏輯領域中重放異彩,同時也殷切地希望得到大家的幫助和指導。
  跋偈:
  老病纏綿,是非毀譽,
  風燭殘年,皆非所顧,
  願作終結,安得量理,
  相告來者。長留人間!?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