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7/08 08:12:49
學習次第 : 初階

禪修手冊 修道之省思要點

明法比庫撰

佛陀及一切覺悟者,皆依循:知苦、斷集、慕滅、修道,而成就道果。

1.知苦

...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總說︰五陰變動不停。
苦苦(已變成苦性)、行苦(以行為苦,屬不苦不樂受)、壞苦(樂受變壞)
知一切生物必死,一切事物必滅,合會必散,崇高必墮。

2.斷集

知「無明」( 無知於:善、不善法,有罪、無罪,卑劣法、優勝法,污染、清淨,分別、迷糊,因果、無因果) 、「貪愛」為苦因(),念念無明、貪愛即念念苦,念念生死,而致力於斷欲貪。

3.慕滅

出離──以出離世間的貪瞋癡三毒為志向,以出離為利生的利器。
寂止──多憶念涅槃( 滅盡三毒 ) 及其所生諸功德,心生嚮往。
無為──對世間只做好責任,不要求什麼、不成為什麼。
正見──相信三世因果(非偶然論、宿命論)、善惡、聖賢(佛陀、阿拉漢等
斷煩惱的聖者存在)、四諦。一切知見指向「苦、無常、無我」進而滅苦

4.修道

正見

相信三世因果(非偶然論、宿命論)、善惡、聖賢(佛陀、阿拉漢等
斷煩惱的聖者存在)、四諦。一切知見指向「苦、無常、無我」進而滅苦

正志

出離(諸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

正語

消極:不大妄語(未證言證)、小妄語,兩舌、惡口、綺語。
積極:如實語(如見...知,老實說)、柔軟語、愛語。

正業

不邪淫。積極:護持家庭和樂、潔身自愛。
不偷盜、剝削、騙取眾生財物。積極:財物佈施、法佈施。
不殺、不傷、不惱、不暴力加害眾生。積極:護生。

正命

經濟生活合乎佛法、戒律、國法,生活即實在、可靠、安樂。

正勤

盡最大的努力斷惡、修善、淨意(不執著)

正念
(
四念處)

觀身:見....觸皆如實知。平常注意呼吸時在鼻端產生的觸感生滅作為禪觀對象。若有動作,則一併注意曲伸、起落、往來等。
觀受:深觀感受的實況。觀樂受為苦,觀不苦不樂受為無常。
觀心:檢證心的實況是貪、瞋、癡或無貪、無瞋、無癡。
觀法:知此時此刻為欲貪向或涅槃向,而(當下)知取捨。

正定

依剎那定(片刻片刻的定力)或依觀禪,沒有愛惡、偏見地直接及
持續觀察自他五蘊無常(生滅性)、苦(逼迫性)、無我(=空性)而得解脫。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