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11/06 03:05:05
學習次第 : 進階
因果的奧秘(12)
壬三、非圓滿嗔心
僅成損害心者,謂作是念:彼於我所,已作正作,諸無義事,故我於彼當作無義。盡其所有幾許思惟,爾許一切皆損害心,
僅僅成為損害心,是普通嗔心,包括報復心理、幸災樂禍的心理等。
首先,是報復心理,即心想:他對我曾經做過、正在做或者將來要造作無義之事,因此我也要對他施行無義。這樣有多少念思惟,就有多少念的損害之心。
如是願他現法喪失親屬、資財及善法等,及願後法往惡趣中,亦是損心。
這是幸災樂禍的心理。從今生來說,願他今生親屬喪失、資財損耗、善法失壞等;從後法來說,願他後世墮入惡趣。這些也是損害之心。
對於損害之心,唐譯《瑜伽師地論》中說得更為詳細。譬如,心想:如何讓我能對他自在地捆綁、損害、驅逐、鞭打,或者令他家財耗散,或者奪走他的妻兒、眷屬、朋友、住宅等等。或者心想:如何能使怨家在其他有情處,遭受上述種種苦惱之事。或者願他自然發起如是如是的身口意行為,而導致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稱、安樂、壽命以及諸善法,死後墮入惡趣之中。
辛三、以公案教誡學人
從前,舍衛城的施主們供養僧眾齋食時,首先供僧,然後再佈施乞丐。一次有兩個小乞丐,一個是國王種姓,另一個是婆羅門種姓,他們前去乞討,婆羅門種姓的小孩沒有掌握好時間,他在供僧之前去,結果一無所獲。國王種姓的小乞丐,在僧眾享用之後去乞討,他獲得許多飲食。國王種姓的小孩問婆羅門:“你討到東西沒有?”他因為沒有獲得任何飲食而氣憤不已,他說:“我如果有權力時,應當砍下這些比丘的腦袋。”國王種姓的小孩則說:“我若執掌大權,應當日日以百味美食來供養佛和眷屬。”兩人說完之後便各自來到樹下,都睡著了。有一輛馬車疾馳而來,恰好輾壓在婆羅門子的頸部,使他斷頭而死。他是以嗔心果報立即成熟而喪命的。
當時,舍衛城的一位大商主去世,膝下無子。家人商量決定,如果能找到一位具有大福德的人,就請到家中。人們四處尋找,發現國王種姓的小孩正在樹下躺著休息,其他樹蔭都已經消失,唯獨這棵樹的樹蔭仍然覆蓋在小孩身體上,因此他們斷定這是大福德之人,選他作為商主。後來他供養佛及眷屬齋食,在佛前求法,最後獲得了解脫。所以,這是因為他善心果報立即成熟而獲得的。
兩個小孩的命運相差這樣大,一個被車壓死,一個暫時享受安樂,最終解脫。造成這種反差的原因,就是兩人的用心不同。面對嚴厲的對境——佛和僧眾,用噁心,立遭報應,發善願,立即現前善果,確實善惡報應如影隨形。《念住經》說:“心為敵中敵,心外無他敵,如燧木自焚,心為自心毀。”《入行論》說:“誰制燒鐵地?女眾從何出?佛說彼一切,皆由噁心造。”象地獄中燃燒的鐵地、各種傷人的苦具、行刑的獄卒,都是噁心所變現,心取損害之相,便無欺地變現同類的受苦境界,了知這個心作心是的道理之後,應當斷除嗔心。
紀曉嵐的筆記上記載:泉州有個人,有一天忽然發現映在燈光下的身影不像自己,再仔細觀察,雖然隨著身體運動,影子也在動,但那影子頭大如鬥,頭髮蓬亂,像個羽毛車蓋;而且手和腳都鉤曲,看起來就象鷹爪一樣。他越看越覺得自己像個奇形怪狀的惡鬼。因此失聲大叫,喊妻子出來看,妻子見到的也是一樣。從此以後,每天夜晚都是如此,又想不出原因,弄得他惶惶不可終日。
鄰居有位私塾先生,聽說此事,就對他說:“妖怪不會無緣無故變現,必定是自己招的。是不是你心中暗藏惡念,導致羅刹鬼乘機附身現形?”
這人聽了,心生恐懼,很佩服老先生的見識,他說:“不錯,我和某人有冤仇。我準備將他全家殺盡,叫他斷子絕孫,然後我去投靠朱一貴。如今,我的身影起了這種現象,可能是神對我的惡念發出的警告!我暫且停止這個想法,看看你說的靈不靈驗?”這天晚上,果然鬼影不見了。
公案中的主人公,有想作殺害的謀略心,以惡念而感致羅刹現形,又以遮止害心而使鬼影隱沒,所以一念轉移,立分禍福,相都是隨心而變的。
嗔心的異熟果是墮入三惡道。假設僥倖獲得人身,也是相貌醜陋、愚昧無知,身心常為種種痛苦所逼,遭受眾生欺淩,轉生在空曠恐怖、邊鄙野蠻、時有爭論的地方,經常慘遭礌石兵刃等損害而橫死,生生世世唯起害心,沒有生起慈心的機會。
庚三、邪見分三:一、略說二、何為邪見三、邪見之究竟
辛一、略說
《止觀》說:“作決定解,名之為見。”邪見即顛倒見,廣義來說,對於不正確的道理作決定解,都是邪見。《大智度論》說:“見有二種,一者常,二者斷。常見者,見五眾(五蘊)常心忍樂;斷見者,見五眾滅心忍樂。一切眾生多墮此二見中。複有二種見,有見、無見。”一般邪見可分常、斷兩類。常見,是見五蘊恒常不變,內心忍樂;斷見,是見五蘊斷滅,內心忍樂。二者都是邪見。一切眾生多數墮在斷常二見中。此外,又可分為有見、無見兩種,即偏執有或偏執無的邪見。
以世間粗大的邪見來說:人們依止邪師、邪論,被邪見所蒙蔽,有些認為殺戮野蠻人、年邁的父母、重病者能夠增長福德;有些認為蛇、鼠等動物危害人類,因此獵殺它們具有功德;有些認為我們是梵天的後裔,世間萬物是由梵天所造,因此可隨意享用他人的物資,不會有罪過;有些認為以恒河水沐浴可以淨除業障;有些認為對女性行淫無罪過,甚至認為可以和母親姐妹行淫;有些認為豬、羊、魚等是天人賜予我們的食物,可以盡情享受。諸如此類,都是粗大的邪見。那麼,本論十黑業道的邪見是哪種範圍內的邪見呢?請看論文:
辛二、何為邪見
邪見。事者,謂實有義。
邪見之事,是真實有的意義。譬如:三寶、淨土、佛菩薩、阿羅漢、六道輪回、三世業果等,是實有之義。十不善業中的邪見,決定是專指斷見,因為是對有的善和不善業觀為無的緣故。如《俱舍論》中說:“視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謂之邪見。”
意樂分三:想者,謂於所謗義,作諦實想;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誹謗欲。
邪見的意樂分三:想,是對所誹謗的意義執為真實。煩惱,是三毒任何一種。等起,即樂意誹謗的心。
加行者,即于所思策發加行。此複有四,謂謗因、果、作用、有事。
邪見的加行,是對所思所想策發誹謗加行。其中又有四種,即:誹謗因、誹謗果、誹謗作用、誹謗有事。
誹謗因者,謂雲無有妙、惡行等。
誹謗因,就是認為不存在善行、惡行等,對於因上真實有善惡業誹謗為無有。譬如,心裏想:根本沒有佈施這種善行,不可能有菩薩行,婚外戀並非惡行等等。
誹謗果者,謂雲無有彼二異熟。
誹謗果,就是認為不存在善行或惡行的異熟果,對善惡業實有苦樂果報誹謗為無有。譬如,心想:殺雞宰鴨不會墮惡趣,念佛不可能往生極樂世界等。
誹謗作用分三:誹謗殖種持種作用者,謂雲無有若父若母;誹謗往來作用者,謂雲無有前世後世;誹謗受生作用者,謂雲無有化生有情。
誹謗作用有三種情況:誹謗殖種、持種作用,即認為無父無母;誹謗往來作用,即認為沒有前生後世,有情並非從前世轉到今生,也沒有從今生去往後世;誹謗受生作用,即認為不存在中有眾生等。
謗實有事者,謂雲無有阿羅漢等。
誹謗真實存在的事,即認為不存在阿羅漢、三寶、淨土等。
辛三、邪見之究竟分三:一、真實二、圓滿與不圓滿之差別三、斷疑
壬一、真實
究竟者,謂誹謗決定。
邪見究竟,是指決定誹謗。
“誹謗決定”,即對實有義誹謗為非有,起了決定的執著。譬如:古印度順世外道的足目仙人為了安立無後世,而寫了有關否認後世的十萬偈頌,即是邪見究竟。
壬二、圓滿與不圓滿之差別
此亦由於五相圓滿,謂具五心:
邪見也是由五相而圓滿,即邪見圓滿應具足五心:一、有愚昧心,謂不如實了所知故。
第一,有愚昧心,因為不如實了知所知的緣故。
二、有暴酷心,謂樂作惡故。
第二,有猛利心,因為樂意作惡的緣故。
三、有越流行心,謂于諸法不如正理善觀察故。
第三,有越流行心,因為對諸法不如理分別推求的緣故。
“流轉”可分善流流轉和不善流流轉兩種。善流流轉是指諸善行,不善流流轉是指不善行。此處將不善流流轉稱為“越流行心”,因為對諸法不如理觀察,是違越善法流轉,所以是越流行心。
四、有失壞心,謂謗無佈施、愛養、祠祀、妙行等故。
第四,有失壞心,因為誹謗無佈施、無供養、無火供等,誹謗沒有一切妙行等的緣故。
“妙行等”:“等”字包括實有因、實有果、實有作用、實有事。譬如,誹謗無邪淫等惡業、無聖者果位等。
五、有覆蔽心,謂由邪見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故。
第五,有覆蔽心,是指由於被邪見煩惱所覆蔽的緣故,而不覺羞恥,不了知邪見的過患以及應從邪見中出離。
此五若缺,則不圓滿。
以上五種心隨缺一種,就不是邪見圓滿。
壬三、斷疑
雖其邪見複有所餘,然惟說此名邪見者,由此能斷一切善根,隨順諸惡隨意所行,是為一切邪見之中極重者故。
有人懷疑:一切顛倒見都稱為邪見,為什麼世尊在業道之中,只說到以上這些名為邪見呢?
雖然邪見還有其他種類,而此處只說這四種(誹謗因、誹謗果、誹謗作用、誹謗有事)名為邪見,原因是:這四種邪見在一切邪見之中最為嚴重。為什麼是最嚴重呢?因為依止它能斷一切善根,如《俱舍論》中說:“唯以邪見斷善根。”而且,這種邪見最隨順惡業,懷有此見就會對諸惡隨意放縱而行。因此,是一切邪見中最嚴重者。
己四、攝義分四:一、略說二、十黑業之根源三、能究竟之差別四、業與業道之差別
庚一、略說
以上對惡業略說了十種黑業。其中,身語七種惡業,除了邪淫之外,自作和教他作都可以成為究竟業道,唯獨邪淫必須自作才能究竟,教他作不會成立究竟業道,理由是:教他作邪淫,自己不會覺受欲樂。殺生等其餘六種身口黑業,如果是自作,而在究竟之前死去,不會圓滿業道。
身口方面的每一種業,也可以加行、正行、結行來分析。以殺生而言,有了殺生意樂,從座上起身,逐步逼近所殺對象,拔出屠刀,刺向喉嚨,諸如此類未斷命根之前的行為,都屬於殺生的加行;斷命根的當刻,屬於正行業道;斷命之後,開膛、剝皮、賣肉、煮肉等屬於殺生的後行。又如不與取,心中先動盜念,然後為了達到目的,前往作案地點撬門、搜索等,在未產生得心之前,屬於不與取的加行;心中起念:“現在財物已屬於我”的該刹那,也就是生起得心之時,是不與取的正行;生起得心之後,窩藏贓物或者出售等,屬於不與取的後行。
庚二、十黑業之根源
十黑業生起的根源,同樣都是三毒煩惱。譬如:殺生,以貪著肉味而殺,是以貪發起;因仇恨冤家而殺,是以嗔發起;認為殺牛祭祀有功德,壞人可殺、鼠蠅須殺等,是以癡發起。為了求財而詐騙,是以貪而不與取;為了報復仇人而盜他財物,是以嗔而不與取;以邪論為依據,認為掠奪壞人的財物無罪,戰爭勝利者可以掠奪他國的財富,或者自己是梵天子民,所以可以隨意受用世間財物等,由此而不與取,都是以癡而不與取。貪著欲樂而與他妻行淫,是以貪而邪淫;為了報復而強姦怨敵之妻,是以嗔而邪淫;在某些邊鄙地方,人們受邪論影響,認為與母親、姐妹行淫無過失,是以癡而邪淫。
以語業來說,為護持親友或貪求名聞利養,口說妄語、離間語等,是以貪造語惡。為了損害仇敵而宣說,是以嗔造語惡。以癡心如何引起語惡呢?譬如:以邪見推動,將外道論典執為真實而讀誦、演說,其中就有妄語、綺語、粗惡語、離間語等。這是以愚癡造語惡。
貪欲、嗔恚、邪見本來是意樂,為什麼說是以三毒所引起呢?因為貪、嗔、邪見也是以三毒這個根本而產生的緣故,如《寶鬘論》說:“以貪嗔癡三者引起的業,即是不善業。”
邪見如何以三毒引起呢?譬如:為求名利而趣入邪道,屬於以貪而引起邪見。由依止邪論而執著無業果等,屬於以癡而引起邪見。怨敵相信業果,自己就以仇恨心理對他所信奉的學說抨擊誹謗,這樣依止邪見邪論,趣入不善軌則,屬於以嗔而引起邪見。
以上說明一切黑業都是以三毒而發起。菩薩出於利他之心而顯現身語的惡口等業,並非三毒所攝,因此不屬於黑業。以此作為根據,菩薩戒之中有對身語七支的開許。譬如:大德上師在顯現上會呵斥弟子,或者父母為了教育孩子而示現威猛相,使他捨棄惡行,這些都沒有罪過。
十黑業中的身語七業,首先是有造惡的意樂,由意樂引起,便會在身語上反映出一種態度和行為,但是對三種意業來說,不會在行為上出現動作、語言等。那麼,意業的意樂和加行應當如何理解呢?譬如,起貪欲時,最初想:這些財產價值很昂貴,我應當獲得。這可以說是意樂。而再再住著、持續這種念頭,則屬於心中貪欲業道的加行。這樣解釋是否合理,需要觀察。
庚三、能究竟之差別
其中殺生、粗語、嗔心,由三毒起,由嗔究竟。不與而取、邪行、貪欲,由三毒起,惟貪究竟。妄言、離間及諸綺語,發起究竟,俱由三毒。邪見由其三毒發起,惟癡究竟。
十惡業中,殺生、粗惡語、嗔恚,最初是由貪嗔癡引起,最終由嗔心圓滿。不與取、邪淫、貪欲,最初由貪嗔癡引起,最終由貪心圓滿。妄語、離間語、綺語,最初由三毒引起,最終由三毒圓滿。邪見由三毒引起,最終由癡心究竟。《俱舍論》說:“殺生害心與粗語,皆由嗔心而究竟。邪淫貪心不予取,均由貪心而圓滿。邪見由癡而究竟,餘者以三而圓滿。”
庚四、業與業道之差別
此等之中,思惟是業而非業道,身、語所有七支是業,亦是業道,思行處故。貪欲等三,業道非業。
按照小乘《俱舍論》的觀點:“思”是業,而不是業道;身語七支——殺生乃至綺語,是業也是業道;貪、嗔、邪見,是業道而不是業。《俱舍論》說:“意三唯一乃是道,身語七種亦為業。”
造業之道,稱為業道。之所以把等起思稱為業,是因為以它轉的緣故而轉,以它行的緣故而行,如它的勢力而造作。為什麼思不是業道呢?因為等起思不可能托前一刹那的思為境而轉,以前一刹那已滅的緣故;也不可能托同時之思為境而轉,以同一刹那不能有同類的兩個心所同時生起的緣故。
前七支是業,因為直接成為身語業的緣故。又是業道,因為是思行處的緣故。等起思托身語業為境而轉,故名思行處。
貪、嗔、邪見,成為等起思行處,故是業道。按《俱舍論》的觀點,煩惱和業是別別之體,故不是業。小乘有部派是如此承許的。
戊二、輕重差別分二:一、十業道輕重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
第二,顯示輕重分二:一、十業道輕重;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
以上顯示了黑業道,下面顯示業的輕重差別。業有事、意樂、加行、究竟四相,因而業的輕重也是在事、意樂、加行等方面顯示差別。換句話說,業是由各方面因緣所形成,業的輕重也由這些因素來決定。
初中有五。
十業道的輕重可由五方面決定,即:由意樂故,由加行故,由無治故,由邪執故,由事故。以下以殺生重者為例,其他九種黑業依此類推。
己一、十業道輕重分四:一、殺業之輕重二、其餘九業之輕重三、《本地分》所說重業之相四、《親友書》所說重業之相
庚一、殺業之輕重分二:一、殺業之重者二、殺業之輕者
辛一、殺業之重者分五:一、由意樂故重二、由加行故重三、由無治故重四、由邪執故重五、由事故重
壬一、由意樂故重
例如殺生,由意樂故重者,謂猛利三毒所作。
由於意樂的因素導致殺業嚴重者,就是由猛利貪欲意樂所作,由猛利嗔恚意樂所作,由猛利愚癡意樂所作。
壬二、由加行故重
由加行故重者。
由於加行的因素導致殺業嚴重者,可以分多種情況:
謂或已殺生,或正或當,具歡喜心、具踴躍心。
第一種情況,是對於已作殺生、正作殺生或者將作殺生,內心踴躍,心中生起歡喜。如果行善時具有歡喜心、具有踴躍心,善業就會加倍增長。同樣,造惡時具有歡喜心、具有踴躍心,也會使黑業異常嚴重。
或有自作或複勸他,於彼所作稱揚讚歎,見同行者意便欣慶。
第二,是自己作或勸他人作時,對所作的殺業口中稱揚讚歎,見到造殺業的同行者,心中便歡喜興奮。譬如:有屠夫不但自己殺生,而且開屠宰場教他人殺生,平時見到同行就讚歎稱揚,這些都是嚴重殺業。
由其長時思量、積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
第三,是經過長期蘊釀思量、蓄積怨恨心之後,才發起殺業,而且是不間斷連續地行殺,或者是以深重意樂行殺,都屬於嚴重殺業。
或于一時頓殺多生。
第四,是從量上來說,即一時之中頓時殺害眾多生命。譬如:以核武器瞬間造成大面積殺傷,或在屠宰場中,使用現代化機械設備,一按電鈕便屠殺上百隻豬牛,這些都是屬於一時頓殺多生導致殺業嚴重。
或令發起猛利痛苦而行殺害。
第五,是殺的方式很殘忍,使生命遭受劇烈痛苦而做殺害。
或令怖畏,作不應作而後殺害。
第六,使被殺者心中恐怖,無所依投,就像這樣先對被殺者做種種不應做之後,才進行殺害。
若於孤苦貧窮、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殺害。
第七,由於所殺的物件是痛苦深重的對境,而導致殺業深重。譬如:被殺者孤苦貧窮、無依無靠或悲泣、乞求等等,在對方處於痛苦的狀態時,對他進行殺害,也是嚴重的殺業。
以上所說,都是由於加行的緣故導致殺業嚴重。
壬三、由無治故重
由無治故重者。
“無治”,就是未生起業的對治。譬如:對罪業未以四種對治力對治,或對善業未生起嗔心、邪見等違品。此處所說,是指由於不具殺業的對治力,而導致殺業極為深重。譬如:生病時,若不對治病因,病情將會嚴重。
此處“由無治故殺生業重”講了五種情況:
謂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學處。
第一,就是每天甚至不能以極少的半小時或十分鐘受持一條學處、修一善法,而相續不斷地造惡。一天當中,從早起到晚上入夢之間都在造惡,連夢中都是充滿惡業的景象,因此惡業增長極大。
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齋戒,
第二,從不能受持齋戒方面來說,即不能在半個月或初八、十四、十五等日受持一分齋戒。《普賢上師言教》中記載:有一位屠夫白天殺生,夜晚受持齋戒。由於因地黑白業夾雜,後來感入鬼道時,白日受苦,夜晚享樂。這就是憑藉著一分善業,而使業報相對減輕。如果連一點齋戒都不受持,毫無對治,惡業就會極為深重。現代人因為沒有因果正見,導致全民全日制造惡,即使一日之中一分齋戒都不受持。
于時時間,惠施修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
第三,就是在每天各種時辰中,不能佈施修福或者不能在身語上做一些問訊、禮拜、迎送、合掌等恭敬的善業,以致黑業極為深重。今天,是禮法淪喪的時代,我們可以看到在高級人類社會中,所謂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供養等善規正在逐步消失。
又亦不能于時時間,獲得增上慚愧惡作。
第四,又無法時時獲得猛利增上慚愧,對所作的惡業生起慚愧反悔之心。
又不能證世間離欲或法現觀。
第五,不能證得世間離欲、壓制粗大煩惱,或不能證得出世間四諦十六行相現觀、斷除煩惱,不具足此等罪業的對治。
由於以上種種對治不具足,導致殺業嚴重,即:一方面猛利造業,一方面又毫無對治力,因此惡業如同森林中的猛火,在沒有任何滅火對治的情況下,只會越燒越旺。
壬四、由邪執故重
由邪執故重者。
由於對邪見執著不舍,而導致殺業嚴重。今天,這種情況非常明顯,人們執著邪見為正法,所以隨著邪見肆意放縱三門造惡。
對“由於邪執的緣故殺生業重”,此處例舉兩種情況說明。
謂由依於作邪祠祀,所有邪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
第一種情況:如古印度的外道(現在也有)認為,以殺羊等祭祀能獲福德或者能得升天,由於將黑業執為正法,故而肆無忌憚地殺戮。或者依止邪惡的言論而認為,某種種族下劣,必須將其消滅以保證人類種族的優質。一旦被灌輸而形成這種邪見之後,人們就會完全被邪見蒙蔽、受邪見驅使,而大肆屠殺其他民族,內心很難有慚愧反悔之心。
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為資具故,雖殺無罪。
第二種情況:如許多入邪派者認為:雞鴨魚等旁生,是造世主化現給人類的食物。或者無宗派者認為:旁生天生就是供人食用的,殺雞、殺羊理所當然,哪里會有罪業?大多數執斷見的現代公民都有這種邪執。
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
諸如此類,都是依於邪見而行殺害,所以是嚴重殺業。
壬五、由事故重
由事故重者,謂若殺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長委信,有學菩薩,羅漢獨覺,及知如來不能殺害,而以噁心出其身血。
由於對境的因素導致殺業嚴重,即相對於體形小的旁生,殺害大身旁生業重;相對於惡趣旁生,殺人或殺成人相者(胎兒)業重;相對于一般關係,殺父母、兄弟、上師、委信業重;相對於凡夫,殺小乘有學道聖者,殺大乘菩薩、阿羅漢、獨覺業重;或者如來法爾不可殺害,卻對如來有殺害心,以噁心出佛身血,殺業極為嚴重,故屬五無間罪之一。
辛二、殺業之輕者
以下顯示輕微殺生:
違此五因,為輕殺生。
與以上意樂、加行、無治、邪執、事等五方面的因素相反,就是輕微殺生,即:意樂輕——不是以猛利三毒意樂所作;加行輕——不具有踴躍心、不作稱揚讚歎、不令受劇苦等;有對治——能以四力懺悔、修集福業、證得世間離欲等;無邪執——不執殺生為正法等;對境輕——殺害小旁生等。
以上講了殺業的輕重,下面講其餘九業的輕重。
庚二、其餘九業之輕重分二:一、由意樂等之輕重,同殺生所說二、由事之輕重
辛一、由意樂等之輕重,同殺生所說
余九除事,如其殺生輕重應知。
除了事之外,其餘九種黑業在意樂、加行、無治、邪執等方面的輕重差別,同於殺生中所說,應當如是了知。
譬如綺語,由意樂故重,即以猛利愚癡意樂等而說綺語;由加行故重,即說綺語時具有歡喜心、踴躍心,長時間連續不斷地說等;由無治故重,即不能一日中以極少時間受持一學處等等;由邪執故重,即將信口開河執為人身應當擁有的權利等,在此邪執的支配下言說綺語。其餘黑業應當依此類推。
以下單就“事”而別別宣說九業的輕重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