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11/06 03:20:41
學習次第 : 進階

因果的奧秘(6

    壬四、究竟

    究竟者,謂即由其加行因緣,彼爾時死,或余時死。此複如《俱舍》雲:前等死無本,已生餘身故。此中亦爾。

    殺生究竟,就是通過加行因緣,導致被殺者當時死亡或者他時死亡。而且,如《俱舍論》所說:如果殺者在被殺者之前或者同時死亡,則無根本罪,因為殺者已轉為其他中陰身等身體的緣故。此處也是如此。

    以上事、意樂、加行、究竟四個條件具足,就是殺業究竟,得根本罪。

    辛三、以公案說明殺生因果分二:一、殘殺動物的因果公案二、墮胎殺生的因果公案

    壬一、殘殺動物的因果公案:

    以《安士全書》中的一則公案為例:

    清朝康熙年間,鎮江有一位叫淩楷的人。鄰村有條惡狗經常咬人,他就把狗誘進一個夾弄裏,斷絕後路,準備把狗堵在裏面餓死,以絕後患。過了十天,打開一看,狗還沒死,竟然搖著尾巴出來了,但是不再咬人。再看夾弄中磚上的一堆土,被狗吃了將近一半,原來它餓得慌,就以土充饑。不久狗就死了。

    淩楷造的是殺生罪業。殺生事,是具有生命的一條狗。當時對此狗作此狗想,是無錯誤想煩惱是嗔心,等起是想把狗餓死。能加行是自己親自作,加行的體性是把狗引誘進夾弄,然後封住。究竟是狗命終身亡。四個條件都具足,所以淩楷造了殺生究竟罪。

    下麵再看淩楷的現世報應:

    狗死的當晚,淩楷夢見自己來到一個府堂,裏面並排坐著兩位貴人。綠衣人說:不仁慈的人,怎麼處理?紅衣人答:必須以十倍償還。然後就叫官吏把淩楷引至後門,進入一個園子,園內梅花盛開,梅樹下有金魚缸,缸內浮著一條死魚。官吏就說:“‘字偏旁是,你知道嗎?十年之後當驗。淩楷醒來後,覺得很奇怪,百思不得其解。

    後來到了某年正月,他被人誣陷進了監獄,看到獄中梅花正開,有條死金魚漂在魚缸裏面,宛如當年夢中所見。當時他在獄中被絕糧七天,餓得只餘一口氣,前後關了一百天才被釋放,正符合夢中官吏十倍償還的說法。

    業力確實不可思議,如是因,如是果,絲毫不會有差錯。夢見獄中梅花開放、金魚死亡等,十年前就有預兆了。領受等流果,是害他者會被人害、殺人者會被人殺等,將惡狗關在夾弄裏餓了十天,反過來使自己七日斷食,百日監禁,還有後世長遠的果報,可見殺業是增上廣大的。

    下麵講一則令狗慘死而受報的公案:

    事件發生在臺灣,主人公叫芋仔。某年冬季早晨,因為天寒,芋仔很想吃狗肉,弟弟建議把鄰居家一條叫大黃的狗宰掉。兄弟倆拿了一根繩子,把大黃引入圈套。大黃平時和他們玩得很熟,所以一點沒有提防,很快就被套住了。在他們準備動手時,大黃露出乞求的表情,不停地搖尾、流淚,一直哀求給它一個生存的機會。但是,人在利慾薰心之時,比羅刹更殘忍,面對大黃的哀求,他們鐵了心似的無動於衷,最後大黃還是被它的人類朋友活活地敲死。

    大黃死得很慘,它雙眼狠狠地瞪著,目光裏全是恨意,舌頭也拉得很長,好像在說今天你殺我,將來我不會放過你的。可是芋仔兄弟毫不在乎,把大黃拖進廚房,先砍掉狗頭,然後剝皮、切塊,煮著吃了。兄弟倆整夜喝酒,感覺非常痛快。

    以上是殺狗的大概情節。

    看了這一段,我們體會到,當人欲膨脹時,就會蓋住天理。如果缺乏對生命的關懷,人會變得兇殘,沒有惻隱之心,這時人和猛獸又相去幾何呢?芋仔兄弟一念貪心起來,就隨便殘害一條生命,煩惱何等可畏!一旦湧起,人心會變得如同猛獸,可以殺人不眨眼。人之所以尊貴,是因為具有智慧和慈悲,可是當欲望抬頭時,人造業比禽獸還厲害。

    另一方面,要懂得心與心相感通的道理,凡是生命,你善待他,他也會善待你,你傷害他,他也會本能地報復。芋仔兄弟未殺大黃之前,人與狗是友善的關係,但當狗被奪去生命時,它的心中只有對人深深的仇恨。芋仔兄弟殺生已經究竟,以無欺的因果律,在劫難逃,哪怕逃到天邊,業一成熟,當下即報,所以殺業是這樣可怕。如果能以金錢賄賂,或者以逃亡等辦法免除,那還有機會,可是這個報應是在自心上顯現的,有何法術能逃離自心呢?我們的心是遍法界,眾生心也是遍法界,其中沒有可逃之處,所以除了懺悔淨罪之外,無法可逃殺業的報應。

    下麵看芋仔殺狗的當世現報:

    幾年後的一天晚上,芋仔夢見大黃回來,它不再是搖尾乞憐現友善的相,而是目露寒光,兇狠猙獰。芋仔非常恐怖,想要逃跑,這時大黃縱身躍起,直接咬住他的脖子。芋仔嚇醒過來,渾身直冒冷汗,衣被全被滲濕。這是報應的前相。接下來每天晚上他都夢見大黃報仇,每一次都是在恐怖之中驚醒。家人認為他中了邪,請來符仙、乩童等,用了很多辦法,但是毫無效果。

    時間久了,芋仔覺得這樣把一家人都搞得不安寧,就想辦法離家。後來他跑去高雄找到一份工作,平靜了一段日子,他也認為已經擺脫了大黃的糾纏。這是他初時受報的情形。

    由這一段,應當體會業報的法爾規律,一切業報實際是在心上反映,絲毫不會錯謬。譬如,芋仔當時造的是殺狗惡業,夢中顯現的全是對應的恐怖境界,如果只看果,不聯繫因,就無法理解這種現象,只會簡單地歸結為生理失去平衡,或者腦神經出錯,這是毫無道理的。業是如此奇妙,在心上播下種子,成熟時自然就會現相,一切都是自現。

    這一段也可以說明,未做不遇,已做無法逃離。芋仔和家人生活在同一個家中,但不同人是不同境界,家人不理解,認為青天白日怎會有這種事?芋仔夢中的恐懼景象,別人夢裏塵許也沒有,未做雖不可能遇,但是已做自然會有反映。所以業很可怕,它不以你的意志為轉移,只要因上一建立,就會不自在地刹那刹那相續成熟,直至報盡為止。業和果又是一一對應的,如果以殺大黃現出貪欲夢境,那是錯亂。事實上,殺業顯現的是被殘害的夢境,與當時造業情景同類,芋仔夢中顯的是大黃,樣子兇狠,直接咬他的脖子,所以確實是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一切果不是無因生,不是非因生,唯一是以同類因產生。

    不僅如此,一年後,弟弟就死了。在芋仔離家之後,弟弟得了同樣的毛病,夜晚也是常常吼叫做惡夢。後來嚴重到白天也在地上學狗爬,作狗叫。一天,弟弟學狗亂嗅了一陣之後,爬上柴房,突然柴堆上的鋤頭掉落正中他的腦袋,就這樣死去。稀奇的是,這把鋤頭正是他們合力敲死大黃的兇器,報應真是絲毫不爽!

    兄弟倆合夥造罪,能否各自分擔果報,使罪業減半?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一百人參與此事,一百人都會得到全分的果報,不會減輕一分。兄弟倆合作時,業很相似,因此果報也相似,只是弟弟報得更快。他的受報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最初階段,以殺業力,不到幾年,先是夢境改變,夢中充滿惡狗要咬他的相,到這時他的夢境能不能不改變呢?決定不可能,業力成熟時只有隨業流轉而已。他的報應僅此而已嗎?由業增長廣大之理,業將繼續增長。等到勢力增強,芋仔的弟弟不單是夢中見到,現世就以人身變成狗相,白天也作狗爬,學狗叫,學狗嗅,這是第二階段。第三階段,業再增長下去,死後會墮入地獄。業增上廣大如此可怕,比毒藥還厲害,所以惡業不能造,不是說可以試一試,或許僥倖逃過,心相續中惡業積累多了,不必等到後世,現世就失去做人資格,來世決定墮落。

    再說芋仔在弟弟死時,曾回家一趟,目睹弟弟慘死的情形,他作惡心虛,在家呆不住,連夜趕回高雄。一路上稍有風吹草動,他就緊張,全身汗毛直立,心跳急速,甚至驚叫出聲。這樣一種心理失常,唯一是由殺業所致,除業之外並無其他作者。有人會想,天地間沒有什麼可怕的,為什麼風吹草動,他就恐懼成這樣?如果對業果沒有認識,一般會認為這是無緣無故,極不正常,而從業果衡量,這一切唯是以殺業法爾變現的景象,他人未造是業當然體會不到。對芋仔來說,只要業未清淨,就會一直顯現惡趣之相。所以,不是外境有什麼地獄,唯是眾生心識顛倒,顯現複活地獄等的境界。最可怕的是心顛倒,一旦被罪業障蔽,就會墮入這種悲慘的境地。

    再說,芋仔一路快跑,感覺大黃的靈魂一直在追他,夜晚的境界中,場面非常恐怖,他見大黃直接跟到床前,兩道犬牙露出寒光,射入他的心房,他嚇得立即跪地求饒,可是對方不饒恕,直接咬他的脖子,刺入喉管。芋仔大呼救命,驚醒了同事,他們起來一看,發現沒有什麼事,只是芋仔夢驚而已,就又睡下去了。芋仔不敢睡,他只有再逃,但能逃往何方呢?雖然可以從高雄逃到臺北,從臺北再逃到其他地方,但他的殺業到何處能逃脫呢?過了一段時間,他進了一家工廠,在兩年裏稍得擺脫,但是內心始終不安,一直恐懼大黃會再糾纏他,晚上連門都不敢出,上廁所都是心驚肉跳。人造了惡業,竟然變成如此慘相。

    兩年後的一晚,大黃又來了,這次它帶來七八條凶狗,把芋仔團團圍住,往芋仔身上撲去。芋仔腿都嚇軟了,只能等著大黃咬他的脖子。其他狗有的咬頭,有的咬手,有的咬腳,乃至於咬身上的每一塊肉,芋仔被咬得血肉模糊,痛苦難當。

    從這裏可以看出,殘害生命,罪業嚴重。照這種情況下去,還能做人嗎?人造惡,虧了心,缺了德,就難以做人了。芋仔被業力所牽,連安心坐在家裏或者作個好夢的福德都沒有。從現世來說,芋仔以殺業折了福德,無有一日不在恐懼之中,整天害怕被殺,哪有安樂可言?《感應篇》說:造惡之後,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

    有些人持邪見,雖然害怕吃毒藥會腐蝕五臟六腑,覺得毒不能吃,但對殺業卻毫不在乎。其實殺業更可怕,一旦造下,它在身心上所起的作用不亞於癌細胞。它可以把幸福、安寧統統摧毀,最後連做人都成問題,惡業造多了,前途也隨之毀了。所以,十善業道是作人的根子,一旦虧欠了,以後要彌補就很困難,除非勵力懺悔、改過自新,否則憑什麼消除惡業力呢?憑著有錢有勢有關係就能行嗎?根本沒有用。惡業是自造,也只有自懺才能淨除。殺業的後世果報更加可怕,依佛語可知:以殺生業會在三惡趣中輾轉轉生,時間長達一個中劫,相當於人壽兩百億年。脫離惡趣後,還要償還五百次生命,並且將感受多病、短命的災難,短短時間當中殺一條生命須要償還的果報,竟然如此慘痛而漫長!我們不能認為惡業是靜止不動的,惡業就像是高速旋轉的輪子,那種增長廣大的相令人恐懼!

    下面講一則發生在臺灣的兇殺案。主人公陳美月二十三歲時,隨丈夫從福建渡海來台謀生,不到幾年丈夫就病亡了,一個寡婦拖兒帶女,可以想像生活有多艱難,叔叔勸她改嫁,她就和一個叫黃石良的臺灣本省人同居。日據時代的臺灣,法律規定本省人不能與外省人結婚,在戶口上只是姘居。為了戶口,黃石良煩惱了好幾年,很多人笑話他,有人說:你替人家養了好幾年兒女,結果還不是正式家長,名義上只是姘居,你為什麼不另娶一個本省的呢?還有人說:叫你另娶,你還不願意,這個女人又不能作正式夫妻,怎麼辦?他說:我把她殺了,我也不讓給別人。這事有人暗中告訴陳美月,她心裏就有數。

    八月十五這一天,黃石良回家,陳美月見他臉色不對,夜晚就對他說:我們夫妻同住幾年,感情很好,戶口的問題,那是法律規定如此,我也沒辦法。你不能遷怒於我!聽別人傳你要殺我,有沒有這事?他說:沒這種話,這是別人開玩笑,我們好好的夫妻,為什麼要殺你?不要聽別人的。這樣陳美月就沒放在心上。

    可是過了十天,二十五日這天半夜,一家人睡得正香,不知何時黃石良起床,拿了一把日本刺刀,瘋狂撲向陳美月,朝腹部連刺三刀,腸子橫流,其中有一條斷了,大便從腸子裏流出,雙臂與二肩共有十餘處刀傷。當時黃石良說:斬草要除根,全家一個也不留。他又去殺十四歲的女兒。小女孩受重傷後,想跳樓逃走,卻不幸摔死,只有兒子被人營救出來。黃石良見有人來,自己也想自殺,但傷勢不重,被人奪下了刀。淩晨四點多員警趕到,派人將女人送到醫院急救,但傷勢太重,腸子被砍斷,大便從腸中流出,有的傷口已經腐爛,醫生見此情形,覺得無法救活,活不了幾小時,就草草了事,縫合了傷口,又將她抬入太平間等死。

    兇手自殺兩刀,也住在隔壁醫傷。有人問他:你為什麼要殺你太太?他說:這是個壞女人,我一定要殺死她,不知道她能不能醫好?旁邊人說:不會好的,院長說夜裏十一點鐘,一定會死。陳美月在隔壁句句聽見,心裏很難過,想抓破縫的線,求早一點死。卻沒有力氣,動彈不得。

    陳美月知道死期很快就要到,自歎命苦,欲哭無淚。時間悄悄地流逝,陳美月是佛教徒,忽然想起觀音菩薩聖號,開始念白衣大士神咒,她想:我死也罷,只是恐怕今後無人信佛、皈依佛教,甚至譏笑信佛、皈依無用,因此她合上雙眼,默念南無大悲救苦觀世音菩薩,大約念了二十餘聲,她感覺屋裏有些異樣,睜眼一看,暗暗的太平間中充滿了光明,觀世音菩薩現身在眼前,菩薩後面站了無數人,都在為她合掌念佛。菩薩手裏拿著似乎是一個香蕉葉,送給她,她想:為何送我蕉葉呢?菩薩說:這是芭蕉葉,不是香蕉葉,世間所無的寶物,不同於世間的一般芭蕉葉。在菩薩的加持之下,她頓時覺得輕鬆了許多,隨口說:啊!世上無有,這樣很好。這一夜她睡得很安穩,一覺到天亮,任何痛苦都沒有,只是覺得沒有精神。

    兇手最初聽護土說晚上必死無疑,所以他很安心,一心只盼望女人自己死掉。過了兩天,他又問護土:那天夜裏十一點鐘,那個女人死了沒有?護土說:奇怪得很,不但沒有死,傷反而好了!現在仍在養傷,一點痛苦沒有。黃石良咬牙發狠說:這次殺她不死,我再殺她,要用刀砍斷她的頭,看她還會好起來嗎?醫院怕他再行兇殺人,給他換了房間,可他毫不改悔,醫院又用手銬腳鐐把他銬起來。黃石良探知到女人住在樓上後,又發狂說:我要用手銬把她肚子的傷口打破,再把腸子拉出來,看她死不死?有一天他真的上了樓,幸虧被人發現得早,把他打下樓去,關起來。等他的傷醫好以後,法院判了他十五年徒刑。

    經過這次打擊,陳美月常在觀音菩薩前痛哭,她想自己平生沒做過壞事,為什麼要慘遭這樣的痛苦?丈夫早亡,嫁了這個男人,為什麼如此狠心殺她?十四歲的女兒也遭慘死,一家人死的死,傷的傷,她感到自己的命運很悲慘,就求菩薩指示。

    一日念佛時,陳美月忽然昏厥,進入一個境界中,見到自己變成公子模樣,手中拿了一枝弓箭,旁邊有位隨從,看似主僕二人。當時看見一隻猩猩,公子瞄準後就是一箭,猩猩中箭倒地後,隨從上前將猩猩拖回去殺死。不久以後,又見一隻猩猩前來報仇,公子便逃跑,猩猩隨後緊追,等他跳入水中,猩猩抱住他的頭,想把他掐死,他趕緊念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這時菩薩出現,呵責畜生:你還要害人。菩薩將猩猩帶走,又說:關它八年,如能改過就放他出來。菩薩走後,陳美月忽然驚醒,感覺似夢非夢,心裏也知道這是菩薩在為她指點前世因緣。

    她感覺自己前世是這位公子,女兒是那僕人,猩猩就是現在殺她的男人,當時主僕兩人合力殺死猩猩,所以今生遭黃石良殺害。境界中猩猩報仇,想在水中掐死她,正是黃石良在醫院總想殺死她。最奇怪的是,黃石良被判刑十五年,結果只坐了八年牢,遇著大赦把他放出,正合觀音菩薩關他八年,改過放出的預言,所以前因後果絲毫不爽。

    這件兇殺案單看現世一個片斷,我們很難理解,只是沒有夫妻的名分,何以如此喪心病狂,非要置妻子于死地?好像是無因無緣發生了這一切。但是一說出前世的因,就能決定:確實是以前世業力成熟釀成這樣一個悲劇。

    業是非常不可思議的,前世作猩猩被公子和僕人殺害,那時就已播下了仇恨的種子,經過轉世不斷發展,因緣一聚合,一觸即發,黃石良被嗔業牽引毫無自主地一殺到底,如果問他本人,他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其實這一切都是受宿業的支配。陳美月也不是無故被人殘害,她的受害實際是還殺債,輪回當中就是這樣冤冤相報,沒有了期,幸虧她是佛教徒,懂得逆來順受、祈禱三寶,才能轉危為安。

    《本生論》說: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如是雖不特策勵,他世現行猶如夢。應知業是增長廣大的,就像一顆火星,如果沒有及時熄滅,火就會越燒越旺。前世猩猩種下嗔恚種子之後,在沒有違品的情況下不斷增長,這一世因緣未成熟前,還是好好的一對夫妻,可是一旦業力成熟,根本無法自主地瘋狂殺戮。近代淨土宗大德夏蓮居居士曾這樣說:每個人都有一本賬,誰也替不了,翻出下一頁是什麼,誰也不知道。要謹防業力發動。所以應勵力懺悔,業上要謹慎。

    臺灣《人乘佛刊》中登載這樣一件事:

    繁華的臺北,過去曾經有一間有名的烤鴨店,店號上品號,生意興隆,門庭若市,店面採用的是最新裝潢設備,門面寬敞,美觀的玻璃廚窗中,陳列一排排、一堆堆色澤烤成焦黃的烤鴨。烤鴨店裏雇了好幾位年輕店員,穿著白色制服,戴著西洋式廚師的帽子,手上戴著塑膠手套,從早到晚忙得團團轉。烤鴨店的蔡老闆,長得渾身上下圓嘟嘟,穿著西裝,手指戴著兩枚約半寸的四方金戒指,他見生意這樣興隆,一個人坐在收銀機後面笑得合不攏嘴。店面的後面是機器房、操作間、宰殺室,不停地配合工作,一到烤鴨店,就能聞到一股隨風飄來的血腥味,又有時時從門縫裏飄出的燒臘味,令人垂涎三尺。上品號的生意,越做越大,賺的錢越來越多,二三年下來,在各地開了好幾處分店,所以蔡老闆是春風得意。發了財,少不了交際應酬,他是酒家和舞廳的常客,這是他感到揮霍得最愜意的時期。可是他的後果如何呢?

    臨近農曆新年,臺北到處洋溢著節日的氣氛,家家戶戶都忙著買年貨,自然上品號的生意也達到高峰,蔡老闆索性把自動門打開,許多顧客在店裏等新烤鴨出爐,即使在門外等候三五個小時也沒關係。老店員加班還不夠,又雇了幾位臨時店員,大家還是手忙腳亂,應接不暇。

    這一天仍如往常一樣,店裏鬧哄哄的,忽然響起一陣如雷般的鴨叫聲,所有的人一下子楞住了,尋聲看去,只見蔡老闆四肢張開,像只鴨子的形狀,爬在地上,口中不停地呱呱叫喚。正在買烤鴨的客人,有的手上提著烤鴨,有的正掏錢付款,見這突如其來的場面,都圍攏過來,議論紛紛。其中有個胖女人,大叫一聲說:哎喲!人變鴨子啦!多可怕!以後我再不敢吃肉了。大家才驚醒過來,都往門外跑。這時蔡太太連忙招呼人將蔡老闆抬到床上,請來醫生診斷,可是再高明的醫生也無法讓他停止鴨叫。可憐的大胖子,叫了三日三夜,直叫到聲嘶力竭,才睜著眼睛、七孔流血、在痛苦掙扎當中斷氣。因為是大老闆,錢多得沒處用,花了幾百萬來鋪張喪事的場面。從此以後,上品號的大字招牌銷聲匿跡,各處的分店也關門大吉,蔡家的人不知搬到何處。

    一般人會覺得蔡老闆事業很成功,因為他開的烤鴨店在繁華的臺北很有規模,裝修豪華、門面排場、生意興隆,而且伴隨他的事業一天天發展,各地擁有了多家分店。以世俗的眼光看來,蔡老闆的前景似乎越來越光明。沒有業果正見,看到的只是這些外在的表相,而且會羡慕不已。

    其實從業果的角度思惟,在假相的背後只有黑黑的業,沒有半點成功之處。從開烤鴨店這一天開始,蔡老闆就成了殺生主謀,伴隨烤鴨店的生意日益興隆,分店日漸增多,他背負的殺生業債也愈加沉重,災星一天天逼近。可憐他在春風得意之時不知道罪業之毒正在相續中凝結、增長,終於在生意最興隆的春節前夕,一個圓嘟嘟的人完全變成鴨子的形相,以幾年殺生邪命換來的只有後世無量的痛苦。人沒有業果正見,就會這樣以邪惡為崇高,以災禍為幸福,結果只有隨惡業而墮落。

    生命無大小貴賤之分,一律平等,如果認為傷害諸如螻蟻蚊蟲等微小生物,算不上塗炭生靈,實際也是一種有業無果的斷見,我們從《感應篇注證》中引一則公案來證明:

    古代有一個叫桓謙的人。一天坐在屋裏,忽然看見幾千個一寸長的小人,都是披甲持矛,駕車乘馬,從一個洞口出來,金光閃閃,像太陽一樣耀眼。小人陸續走進房間,他們以幾百人為一群,由將領指揮互相廝殺。小人和馬的動作異常敏捷,他們攀著桌子、登上灶台尋找食物,找到食物之後,就在一起聚餐,不久又返回洞中。

    桓謙懷疑小人都是妖怪,一天碰上一位道士,就談起了此事,道士叫他用石灰堵住洞穴,桓謙照著做了。後來打開洞口,只見上千隻大螞蟻都被悶死在洞中。不久,桓謙和道士同日生病,全身爛成灰泥而死去。

    人們以旁生形體小就認為它沒有心識、沒有苦樂感受,這是愚癡的想法。譬如在天人眼裏,我們人類也像螞蟻一樣小,我們是否沒有生活,沒有苦樂,沒有對生命的愛執呢?為什麼面對螞蟻時認為捏死它們如捏麵粉一樣毫無罪過呢?這種無業果之見最為下劣。桓謙分明看到幾千隻大螞蟻都是生靈,有自己的組織、活動和感知,卻在邪見支配下,把它們全部毀滅。這樣肆意殺生的結果,只是毀滅自己而已。所以面對任何一種生命下至蟻蚊,都應尊重,絕不能摧殘,作為一名佛弟子要常懷珍愛生命的善心,要有愛鼠常留飯,憐蛾不點燈的慈悲情懷。

    左營有位殺豬多年的屠夫,每當他以尖刀刺入豬喉時,豬都會嚎嚎慘叫,痛苦難忍,鮮血噴濺四處,等血流幹竭時,豬抬高頭,深深歎氣而死。屠夫見此情景,總覺得豬可憐,就想改行不再殺豬。但他改行後仍操殺業,運輸雞鴨到全省各地販賣,有時自己宰殺後,去市場販賣。

    一天,他滿載著雞鴨,行駛在高速公路上,突然輪胎脫落滑出,雖然沒有造成大禍,但是雞籠被撞開,雞鴨頓時亂飛亂跑,後面的人看到這種情形,都停下車來幫他捉。事後屠夫換好輪胎繼續上路。

    到市場卸貨之後,他又馬上趕回南部,車子駛到前一天發生事故地點,後胎再次脫落,車子倒翻,屠夫後腦倒撞,頸部被方向盤正中刺傷,血流滿地,就像豬被刀刺喉時的情形一樣,腿部也骨折,刺穿肌肉。旁人趕緊把他送到長庚醫院急救,七天之中昏迷不醒。

    最初幾天,他總看到被殺的豬。一群群地跑來討命,後來是雞群、鴨群,形狀有些是斷頭斷腳,有些頭和身體沒有全斷,只留一層皮連結著,甚至有開膛剖肚、腸胃拉出身外的,種種恐怖之相,都是索命而來。七天之中,他被過去的冤家債主折磨得奄奄一息。

    第六天時,他感到自己要去爬一座刀山,後面跟著許多眾生,高山上利刀森羅,從上而過,即便未粉身碎骨也是體無完膚,但又欲退無路,後面的眾生紛紛指責說:這些刀子都是你以前用來殺豬、殺雞、殺鴨的,殺別人時不知道痛苦,現在讓你嘗嘗用刀子殺自己的滋味。就這樣屠夫被逼上刀山,這時他仍躺在病床上,迷糊之中叫道:我不要上刀山!我不要上刀山!喊過後,全身冒冷汗。直到完全清醒後,他拔掉針頭對家人說:這七天,我都在地獄中度過。

    看了這則公案,就會發現,人如果沒有因果正見的指引,走的只會是充滿罪業的路,一直走到死都難以回頭。屠夫如果能預見自己的奮鬥結局是如此悲慘,必定不會長年馬不停蹄地造這種惡業,即便乞討過活也強過萬倍,可是他如瞎子般不明因果,不殺豬轉為販賣雞鴨,仍是殺生,日夜勞作只是把自己往刀山上送。這樣源源不斷的黑業與苦果究竟來自何處呢?來自不識業果的一念無明。如果對殺生的業果有所認識,這些殺生的行為、果報就能提前遮止。可以說,如果以業果正見攝持,一道道奔向惡趣之門就可以提前關閉,一道道通往善趣之門都會打開。思惟業果關係引生定解,這是救自己,設法使人產生定解,就是救別人,所以因果法門是救世大法。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