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12 10:00:01
學習次第 : 進階
思總業果
思別業果
思已正行進止之理
深信業果之總結
《因果的奧秘》思考題
十善楷模
科判
思總業果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觀自在菩薩!
頂禮全知麥彭仁波切!
頂禮大恩上師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尊!
人類作為具有智慧的有情,總是在以自己的智力探索宇宙和生命的奧秘,不斷尋求安樂之道,但始終沒有得到圓滿正確的答案。
兩千五百多年前,本師釋迦牟尼佛苦行成道,徹底照見器情世界所攝的萬法都是遵循因果規律,以如是因、如是緣而現前如是果,而且決定安樂和痛苦的因素,唯一分別是善、惡。
為了將一切眾生安置在安樂的果位,大悲的佛陀以深淺廣略不同的方式再三宣說因果的至理,讓人們在認識苦樂因果的規律之後,能自覺地轉入安樂的軌道,用自己的智慧去打開內在深廣的安樂之源。這樣一種能普遍利益一切生命的因果學說,經過菩薩們不斷宏揚,千百年來,在善良而有智慧的東方人心中,已經深深地紮下根,成為牢不可破的理念,一切行為的取捨都是圍繞這個核心而展開。可以說,這樣一種真理對人類起著極其巨大而深遠的影響,成為開發生命內在善心與智慧最重要的一把鑰匙。
但是,近代由於科學的崛起,人們過分崇拜外部物質世界表面的輝煌成就,由唯物至上的偏執,障礙了對內心世界奧秘的認知。以往以因果觀念為核心、隨善惡標準取捨行為的方式,被隨心所欲、顛倒善惡的盲目行動所取代,因果的觀念正在逐漸泯滅。人們對於遍及一切時空、一切行為的業果相,茫然不知,反而認為三世因果是禁錮人性的宗教思想,清規戒律是壓抑人性、使人性不能自由伸展的枷鎖,只有把因果報應的學說徹底推翻,才能解除精神上的禁錮,獲得自由和幸福。
由於對苦樂因果的愚昧不知,現代人的行為隨意放縱,道德淪喪、人心日下,由此導致種種自然災難、家庭危機、身心疾病、社會動盪的問題頻頻發生。整個世界從有情身心到自然界,從個人到社會,都在走向自我毀滅的絕路,而這一切痛苦的根源就是業果愚。
事實上,安樂的源泉是善,如果能透視安樂和善的必然關係,從而生起勝解,就能打開通往安樂世界的大門。不論是暫時的健康、長壽、財富、和諧的家庭、社會、生態,還是未來長遠的安樂,都可以通過把握因果而取得。
由此可知,如果失去因果觀念這個根本,人類就會瘋狂地趣入惡業之中,引發暫時和長久的災難。相反,如果人類內心能建立因果觀念,就會因此而獲得拯救。
為了重新諦造一個安樂的世界,我們按照攝集聖言心要的《菩提道次第廣論》深信業果部分,逐步來認識宇宙之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奧秘之一——因果的奧秘,從而引發出一切善樂的根本——對因果的深忍信。
引發一切善樂所有根本深忍信中分四:一、思總業果 二、思別業果 三、思已正行進止之理 四、深信業果之總結
第二,引發一切善樂所有根本深忍信 中分三:一、思總業果;二、思別業果;三、思已正行進止 之理。
前三個科判的次第之中,隱含著一個道理:前二“思總業果”和“思別業果”,是“正行進止”最根本的因。如果未能數數如理思惟總的業果(包括業果的四條道理、別別的十業、十業果)和特別業果(八種異熟功德及八因三緣等),就很難發起後面的如理取捨。我們斷惡行善的心往往很疲軟,意志力薄弱,不能在人事、環境中保持操守,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何在呢?如果不能找到病因,心不可能會轉變;相反,若能找到病因,在因上對治,自心決定會轉變。那麼病因究竟何在呢?就是因為缺少由數數思惟所引起的勝解。在沒有思惟總別業果之前,人都是處在一種愚癡的狀態中,體現為身心行為大膽放逸、盲目任性。若能針對此因對治,在因上反復如理思惟業果,引生不可奪的勝解,那麼,一切三門所作決定會被這個勝解所攝持,而不被任何邪師邪說所動搖,即使身處萬人造惡的環境之中,也能堅持原則,潔身自好。所以,如理思惟之後,將令身心轉入謹慎取捨的穩固修行之中,從此知道畏懼業果、防護三門,而有一番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氣象。
甲一、思總業果分二:一、正明思總之理 二、分別思惟
初中分二:一、正明思總之理;二、分別思惟。
乙一、正明思總之理分三:一、略說 二、廣說 三、攝義
丙一、略說
今初。初中有四。
業果的道理分為四個部分。
一、業決定:這三字的含義很重要,由此能引發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及方法論。
這個世界一切的人事物,包括天體的運行、草木的生長、個人的命運、社會的運行,是由誰決定呢?以佛法而言,唯一是由業決定,不是以上帝決定,不是由君主決定,不是由“我”決定,不是無因無緣產生,這些都是愚昧的說法。只有業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她像一位畫師,繪出天堂、地獄,繪出歡樂、痛苦,繪出刀山、火海,繪出日月、須彌,繪出欲界、色界、無色界,這一切無一不是業力所畫;她又像是一位舞蹈家,生命中每個細胞的顫動,每一心念的發起,每一次人類世界的活動,都是她的遊舞。這就是業決定之理。
二、業增長廣大:此理告訴我們,業在初造時,即使極其微小,但隨著業成熟所顯現的果報卻極為廣大,這是業力放大的規律。遵循此理,古人教導我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三、四、未造業不會遇,已造業不失壞:這是從反面說明業無絲毫空耗,果無絲毫浪得。已造之業不會失壞,未造之業不會得果。
這四條是總綱,一一展開便有無量差別相。
丙二、廣說分四:一、業決定之理 二、業增長廣大之理 三、未造業不會遇 四、已造業不失壞
丁一、業決定之理分三:一、諸苦樂唯由業所生 二、總結 三、於此生定解之功德
戊一、諸苦樂唯由業所生
業決定理者,謂諸異生及諸聖者,隨有適悅行相樂受,下至生於有情地獄,由起涼風所發樂受,一切皆是從先造集善業所起。從不善業發生安樂,無有是處。所有逼迫行相苦受,下至羅漢相續之苦,一切皆是從先造集不善而起。從諸善業發生諸苦,無有是處。
這一段,是從正反兩方面決定一切苦樂感受唯一是由業產生。就樂而言,一切樂受唯一是從先前所集的善業發起,下至地獄眾生由涼風吹拂所起的樂受,或者餓鬼獲得一口痰的樂受,上至聖者相續中的大樂,從小至大,從粗至細,從外境到身心,這一切樂受都是從善業生起的。如果能找出以不善業發生安樂的反例,就可以說業相不決定,但即使以佛眼周遍觀察輪涅安樂,也絕不可能找到一則反例。正如火的自性決定是燃燒,如果有火不燃燒而凝固,那麼名言中便不能決定火是定持燃燒之相,但這種反例並不存在。同樣,善業決定是持能生安樂之相,一切安樂決定唯一是由善業所引生。為何如此?法爾如是!正是因為有這種業的法性規律,我們才知不是以上帝等造物,而是宇宙本來就有令人敬畏的因果律,這是宇宙的大法則,又名天理。
再以苦來說,所有逼迫身心的苦受,比如:內在身心之苦,外在自然界的災難,從地獄有情的苦受,到阿羅漢相續中的苦受,這一切的苦受唯一是從先前造集不善業所發起的。從善業發生痛苦決無是處,即使以佛眼觀察聖凡相續中的任何一種苦受,決定都是源自惡業。如果有一種苦受是從善業產生,則整個緣起律都要被推翻。
以上是業決定之理。“決定”是一概周遍,沒有絲毫不定。這個道理說到徹底,正是由於空性而緣起:一切法本體是空,若有半點實有,則不可能緣起,以萬法性空,所以是緣起,並且這種緣起精確得絲毫不爽。
下麵引教證:
《寶鬘論》雲:“諸苦從不善,如是諸惡趣,從善諸善趣,一切生安樂。”
《寶鬘論》說:整個世界之中,身心器界的種種苦受均由不善業產生,如是地獄、餓鬼、旁生等惡趣從何處而來呢?唯一是從不善業而來。另一方面,從因的善業顯現出果的善趣,身心世界的一切安樂,無不是從善業產生。此教言說明,一切苦樂由業決定之相。
以人間而言,有那麼多窮苦疾病,有那麼多戰爭
災禍,是否上天有意作弄人呢?是否無故慘遭災禍呢?都不是,這些唯一是從不善業發生的。《百業經》說:“世間業所生,以業繪苦樂,諸緣聚生業,以業受苦樂。”
戊二、總結
故諸苦樂非無因生,亦非自性、自在天等不順因生,是為從總善不善業生總苦樂。諸苦安樂種種差別,亦從二業種種差別,無少紊亂,各別而起。
此段總結兩條:第一,總的一切苦樂非無因生,不是非因生,唯一是從黑白業而生;第二,苦樂的種種差別,唯一是隨黑白業的種種差別,沒有絲毫紊亂而各別現起的。前者是總說,後者是差別。
為什麼苦樂不是無因生呢?苦樂若是無因生,應成恒有恆無的過失。以平等理觀察,比如:如果胃病是無因生,那就不必觀待因緣,即使引生胃病的因緣消失,仍應有胃病;或者不衰老是無因生,應成即使導致衰老的因緣積聚時,也仍然無衰老。實際上,因為有情的苦樂是偶然性的緣故,所以苦樂並非無因生。
苦樂不是以自性產生的理證:因為數論外道所承許的自性是常法,而苦樂是無常法,以常法不可能產生無常法。如果以常法能產生無常法,應成虛空之中能出生鮮花。再看,是否以自在天或上帝支配有情界的苦樂呢?以大自在天派的觀點為例,他們認為痛苦等是由常法的大自在天所造,大自在天想讓人痛苦,人就會痛苦。那麼,我們可以觀察:大自在天創生萬法時,是否需要觀待他緣?若需觀待他緣,則與大自在天隨欲自在的法相相違。若不需觀待他緣,而承許大自在天是萬法唯一的生因,則與世間現量相違。因為世間現見稻種、水、土、陽光等因緣聚合時,必定會出生稻芽,即使大自在天也無法遮止;如果其中有一種因緣不具,即便大自在天也無法令稻芽出生。同樣,有情被殺時,唯一感受痛苦,大自在天也無法令其生起樂受;或者念佛求生西方,在淨業成熟時,大自在天也無法遮止極樂世界的現前。正是因為“並非因果以彼有則隨有,以彼無則隨無”,所以論中說“苦樂等非自在天等不順因所生”。此外,還有萬法若是依大自在天或上帝等的意志而創生,則有大自在天等應成無常、不自在之法的過失等等。因此,苦樂不是以自性、自在天等不隨順因所生。
這樣遮破無因生和非因生之後,便能決定:自己的苦樂唯一是以自己的黑白二業所引生,此外再無其他作者,不是以某個主宰或外物能將苦樂強加給我們,也不是無因無緣而能現前苦樂。
了知苦樂唯由黑白二業產生之後,進而應認識:一切苦樂的差別,唯一是由黑白二業的差別所導致,並且精確得絲毫不爽。
首先,以總的六道而言,以引業的善惡差別,所感的總報也有苦樂之別。比如:天人是以善業轉生天趣感受樂報,地獄眾生是以惡業墮入地獄而感受無量痛苦。其次,以同一道眾生而言,雖然引業相同,但以滿業的善惡差別,而須別別感受不同的苦樂。比如:一般的餓鬼每日都被饑火逼惱,而有些大力惡鬼卻能享受天人般的妙欲。至於人道,如中國這樣的泱泱大國,人口有十幾億之多,卻無法找到兩個命運完全相同的人。人類紛繁複雜的苦樂萬象,唯一是由滿業的善惡差別所致。再次,即便是同一個眾生,由於所造滿業的善惡繁雜,他的人生境遇也是有苦有樂。比如:一個人以安忍業感召相貌莊嚴,又以佈施業感受豐富的物質生活,但卻以殺生而感得多病短壽,又以邪淫業,妻子紅杏出牆,婚姻生活痛苦不堪。
由此可見:善惡趣的總業報,分別決定是由善惡業所牽引;而別業報中,決定是以善業圓滿樂報,以惡業圓滿苦報。總之,總別業報的樂苦,別別是由善惡業所感,報應絲毫不爽。如《百業經》說:“眾生諸苦樂,佛說由業生,諸業亦種種,造種種眾生,漂泊於輪回,業網乃極大。”眾生無量的痛苦與安樂,佛說唯一由業產生,黑白二業也有無量種類,以種種不同業造就種種不同眾生,各有各的性格、相貌、苦樂、遭遇。這張“業網”無處不在、無時不在,遍及一切情器世界。所以,
不但是有情本身,乃至有情所依的器世間也是如此:下至風輪,上到色究竟天的天宮,這一切差別相,都是由眾生業的差別所感。如經雲:“隨有情業力,應時出黑山,如地獄天宮,有劍林寶樹。”隨有情各自業力,在因緣成熟時,就會現前黑山、地獄的劍葉林或天宮的寶樹。
《入中論》說:“有情世間器世間,種種差別由心立,經說眾生由業生,心已斷者業非有。”《俱舍論》也說:“形形色色世間界,皆由眾生業所生。”如果能信解以黑白二業決定苦樂,以業差別決定苦樂差別,再以這條道理觀照世界,便會發現萬法本是那麼井然有序,絲毫不亂,而貫穿其中的規律便是因果律,這就是宇宙定律。
以上業決定之理,實際上是一切佛法的基礎。這條公理只有佛能說出,許多大科學家都在探尋所謂的宇宙方程式,但是他們都不能完成,原因是以有限的分別心無法觀照到萬法的規律。為什麼說這條業果大定律唯有佛陀才能開演呢?因為這是一條普遍規律,它的適用範圍是:時間,從過去無始一直貫穿到未來無終;空間,遍及無量世界,小到基本粒子,大到無數天體。它貫穿每一位有情的每一種顯現中,是這樣一種平等而周遍的規律。世間任何科學家、哲學家、外道宗教家,出世間任何有學道聖人,都無法以自力現量決定。由於它的自性周遍地涵蓋了宇宙時空的任何一法,所以這種決定相只有佛陀能現量照見。我們凡夫不依佛語,僅以自己極為狹隘的心識怎麼可能了達呢?
世間凡夫眾生所認識的一切規律,實際上也不離業決定理。比如:農民在他所能認識的一分上,也能肯定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但是如果不依佛語,凡夫以自力是不可能對一切法普遍決定的。不但不能決定,反而會將這條普遍成立的因果律分成兩分:只在有限的一分上承認有因果規律,而在此外的無量所知法上否認因果規律。譬如:自然科學只承認色法這一分,但對最根本的心法卻茫然無知;或者順世派只承認現世從生到死的一段,不承認無始過去及無終未來,因此不可能承認三世因果;或者持二世論者認為下一世有天堂,此外一概不予承認,這也僅僅是在有限的範疇中認識一點而已。
試想:如果不能承認一切由業決定,而僅僅承認在色法上有一分緣起,否定心上有苦樂法則,或者只承認現世這一段,否定三世,以這種片面的認識,想把身心行為完全納入善的軌道,就會有很大障礙。比如:一個人承認一死永滅,現世不論行善、造惡,都不會有來世果報,果真如此,那麼誰還願意約束自己而循規蹈矩呢?如果只認為色法上有規律,否定心法上有規律,又何必戰戰兢兢地克己復禮呢?所以,沒有這條業決定之理,一切道德都會失去建立的依據。相反,若能信受一切由業決定,就能超出一切不信業果者的境界。這種信解其實是一切白法的根本,對一個人的影響是無限深遠的,給人帶來的利益也是無量無邊的。可以說,從對業果生起勝解信的那一刻開始,直至成佛,以這條堅定的信念,可以引導一切行為。所以,對業果的修習根本不是小法。
若能信受業決定之理,自己的身心行為便不會愚昧,三門行為將會由此而發生極大的改變。因為原先一切想法、做法、說法的所依,是一種不正確或不決定的知見(只承認一分,或者根本不承認因果),三門都是緣著這種狀態而轉,所以作人行事的動機、方法很難不違因果。因此,如果不能對業果生起定解,身心的種種惡行從根本上便沒有能遮止的方便,而以邪分別認為可以隨心所欲、不守規矩,或者認為可以不勞而獲、僥倖取巧,可以不負責任、不顧他人、社會及後世。為什麼會這樣顛倒錯亂呢?從根子上說,就是由於對業果無知。因為真能信受以業決定一切苦樂,則不需他人管制,自心會自覺地趣入一切善行之中。對業果的勝解信,具有一種統攝的作用,它會在一切境界之中引導你、攝持你的行為。如此一來,生生世世行為的大原則就可以建立起來,從此一切行為都會自覺隨順著因果的正道而取捨,不再隨順邪說,不再猶豫不定。因此,業果正見是一切白法的根本。
戊三、於此生定解之功德
若於業果,或決定相,或無欺罔,獲定解者,是為一切內佛弟子所有正見,贊為一切白法根本。
如果經由學習業果,而對業果的決定相或者毫無欺誑之相獲得定解,則是一切內道佛弟子所擁有的正見。此業果正見被讚歎為一切世間人天,出世間聲緣、菩薩等所有白法的根本。相反,對業果的決定之相無知、邪知或疑惑,則是尚未生起一個佛弟子所應具有的基本正見。此業果愚被呵斥為一切黑法的根本。佛於經中明言:“不見後世,無惡不造。”
丁二、業增長廣大之理分六:一、總說 二、由公案引發定解 三、以勝解信成就殊勝之理 四、由知業與身心關係密切後,當勵力斷惡行善 五、以教證說明 六、攝義
戊一、總說
業增長廣大者,謂雖從其微少善業,亦能感發極大樂果,雖從微少諸不善業,亦能感發極大苦果,故如內身因果增長,諸外因果無能等者。
“業增長廣大之理”也是決定的。假使有業是微少,得果也同等微少,或者業是巨大,而得果卻微少,則可說業增長廣大之理並不決定,但實際上此理是周遍成立的。我們可以觀察:任何一種蔬菜種子所生的果,是否與種子本身一樣大?倘若如此,誰還願意種菜呢?外在色法的因果增長程度尚且如此,何況有情內身的因果,其增長程度必定遠超前者。因為一切法之中,心的力量最強,心起微善可造大福,心起微惡可召大禍。
思惟此理與修行密切相關。如果對此理不生信解,便很難斷除微惡如舍毒蛇,攝集微善如取純金,而一旦引生信解,便會在因上謹慎地取捨。我們往往認為在小的方面可以隨意一點,其實這種想法也是業果愚的表現。《功德藏》中說:“無憂樹種如芥子,每年果實成熟時,一枝一增一由旬,善惡果增不可喻。”好比無憂樹的種子,細如芥子,可是每年果子成熟時,它的樹枝可以增長到一由旬。一個芥子有多大呢?假設有一釐米,結果增至一由旬,等於四十裏或二萬米,一釐米變成二萬米,增長倍數是二百萬倍。然而,有情內相續中善惡業的增長程度,以這個比喻還不能形容。所以,論中“從微少業亦能感發極大果報”用了“極大”二字。了知這條規律之後,便不應忽視微細善惡業的取捨。
此亦如《集法句》雲:“雖造微少惡,他世大怖畏,當作大苦惱,猶如入腹毒。雖造微少福,他世引大樂,亦作諸大義,如諸谷豐熟。”
這又如《集法句經》所說:雖然所造只是微少的惡業,但在來世業力成熟時,那種果報的痛苦將會令人生起大怖畏,就像進入自己內臟的蛇毒,雖然最初只是一點,但發展起來卻足以毀滅一個人的性命。另一方面,雖然所造只是微少的福德,但在來世將引起巨大的安樂,也能造就諸多大義,就像穀物成熟而豐收一樣。
歸納而言,稍作罪業便會引生大苦惱,稍作善業便會引生大安樂。了知此理之後,在行為上即不應輕視、放逸,因為這是法爾道理,也是遍智佛陀在以三種觀察而清淨的教法之中所宣說的緣故。
戊二、由公案引發定解分二:一、《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出公案 二、《賢愚經》所出公案
從輕微業起廣大果,此複當由說宿因緣發定解者,如《阿笈摩》說,牧人喜歡及彼手杖所穿田蛙,五百水鵝、五百魚龜,五百餓鬼,五百田夫及五百牛,所有因緣,並《賢愚經》說,金天、金寶、牛護因緣,當從《阿笈摩》及《賢愚經》《百業經》等,求發定解。
對此處的方法,有人懷疑:道理只是簡單的一句,為何卻要參閱那麼多的公案呢?回答:如果閱讀思惟眾多公案與不閱讀思惟時的效果相同,那麼大可以不必參閱。然而,若通過閱讀思惟能加深認識,就應依此法實行。
論中教導我們,應由過去因緣引發定解,就是教導我們以公案為樣本,心中按照公案,以總相的方式來作觀察。這是引生定解的方法。譬如:別人告知一個抽象的道理,你一時領會不了。這是因為抽象之理本是事相中的道理,不離開具體事相,說者是觀察到量,才在心中形成固定的認識;但你未曾具體觀察,沒有具體地瞭解有關事相,所以對他所說的道理不能引起定解,缺少的就是現量和比量的具體觀察。
所謂公案的價值何在呢?價值在:以凡夫狹隘的心識無法徹見因與果的關係,也就無法憑自力得出有關業果的規律。然而,佛陀能現見所有前因後果的關係,並以他的現量所見為我們宣說,我們依照佛語便能產生定解。譬如:我們從未去過非洲,但是通過不斷觀看有關非洲的社會、風土人情、自然環境等方面的電視畫面,對非洲這片土地,必然會產生許多確切的認識。同理,借由世尊所開示的諸多因緣,我們便可以認識:某種黑業,它的果是何種痛苦;某種白業,它的果是何種安樂;某種輕微的業,它的果是何等廣大。通過這樣不斷比量觀察,來建立業與果的關係。當觀察到量時,決定會引生定解,這時便能從大量事相之中得出結論,心中決定一切法的確是由自業所決定、業的自性確實是增長廣大的。定解一旦生起,新的世界觀、人生觀便會發生,行為也將隨之而改變。所以,並非可以不依佛語,決定是應依佛語才會生起定解。
下面先按《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宣說前面四個因緣:
己一、《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出公案分四:一、牧人歡喜及其手杖所穿田蛙之因緣 二、五百水鵝、五百魚龜之因緣 三、五百餓鬼之因緣 四、五百農夫與五百牛之因緣
庚一、牧人歡喜及其手杖所穿田蛙之因緣
往昔,有一位名叫歡喜的牧人,在離佛不遠處,聽見佛陀在說法,他就倚杖站立,聽佛說法。這時,有一隻青蛙也在河邊,牧人的手杖正好拄在青蛙背上,皮肉穿洞。雖然遭受此痛,但青蛙很有善心,它想:我如果出聲,必定會使牧人的心散亂,障礙他聽法。所以,它就一直忍受著疼痛,而且對世尊發起了清淨的信心,死後生在四天王天的天宮之中。
牧人聽法之後,將手杖拋於一邊,來到世尊面前,頂禮佛後祈求世尊開許他出家,受近圓戒成為比丘,修習清淨梵行,奉事世尊。世尊讓他將牛群交付主人,處理好之後再來。
牧人禮佛後便離開了。他一路大聲說:“我有大怖畏。”就這樣走得很快。和歡喜一起牧牛一百位同伴,見他心懷畏懼,便關切地問:“仁者,你有何怖畏?”他回答:“生怖、老怖、病怖、死怖。”牧牛人聽後,也隨他一起走。其他牧牛人、牧羊人以及路上遇到的割草人、砍柴人,都一起隨著他走。凡是對面來人問他:“你究竟有何怖畏?”他就一直回答:“我怖畏生老病死。”這些人聽了,都追隨他到所住的聚落中去。聚落中的人們,遠遠看見一大群人,不知是何來頭,於是心生恐怖,有些逃走,有些把財物藏匿起來,有些穿上鎧甲準備應戰。其中有些性情兇猛的人,直接沖出聚落,質問他們有何企圖。牧人歡喜說:“我有大怖畏。”再問有什麼怖畏,他又回答:“我現在擔心畏懼生老病死。”這時全聚落的人心才平靜下來。
牧人歡喜把牛群交給主人之後,和五百人同來佛前,再次祈請世尊,開許他們出家受戒,淨修梵行,奉事世尊。佛陀說:“歡喜,你和五百同伴,我開許你們在佛的善說法律之中出家,並受持近圓戒成為比丘,修持梵行。”他們出家之後勤修善法,最後都獲得解脫。
再說,一般轉生天界時,天人會生起三個念頭:我是在何處死去?現在轉生何處?這是以何種業緣所致?此時青蛙生天之後,見到自己是因為對佛發了清淨心,才得以解脫蛙身而生到四天王天,於是心想:“如果我只顧享受天人安樂而不去見佛,那就太沒有報恩孝敬之心了,我應當先去拜見世尊。”
青蛙天人以天人的裝飾莊嚴身體和頭部之後,就在當天的中夜來到佛前。一時弶伽河的岸邊,光明照耀,天人以天花散於如來身上,頂禮佛後,坐在對面聽佛說法。當時世尊觀知天子的根性、隨眠、意樂差別,就為他說法,使他開悟四聖諦,當即證得預流果。天子從心底生起大歡喜,禮佛後返回天上。
當晚,比丘們見到一片光亮,心懷疑惑,便在早晨稟白世尊說:“昨天夜晚,是梵天、帝釋諸天、四大天王來見世尊嗎?”佛說:“他們沒有來,只是青蛙天人來了。那是牧人歡喜聽我說法時,有只青蛙被他的手杖穿破皮肉,它因為害怕出聲驚擾牧人聽法,並且對我發了清淨心,所以就一直忍住疼痛,命終後生到四天王宮。昨晚是他來了,我對他說法,他聽完後便返回天宮。”
當時,比丘們心存疑惑,便請問世尊:“牧人歡喜和五百人,前世是造了何種業,以致今生成為牧人,而且在佛教中出家斷惑,證得阿羅漢果。青蛙天子又是前世造了何種業而轉為蛙身,後來又證得四諦。請世尊為我們解說。”
佛說:“他們都是自己造業,自己受報。那是過去賢劫人壽二萬歲時,有迦攝波如來出世,住在波羅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牧人歡喜當時在古佛的教法中出家,通達三藏,成為一名大法師。他善知軌範,又能持念諷誦,座下常有五百弟子隨他學習、聽取他的教誡。而且大眾之中有諍論時,這位比丘能夠善巧地使人和解,平息諍論。當時,有兩位比丘心懷我慢,不肯去他那裏起居問訊。有一次,這兩位比丘和大眾鬥諍,因此才前來拜見大法師,頂禮之後陳白說:‘尊者,有一樁諍論,請您平息。’大法師心想:‘我若平息諍論,他們便不會再來。不如暫且退給僧伽,也不違法。’考慮之後,他說:‘我現在不知長者們諍論的事,你們去僧伽那裏,事情可以獲得解決。’
大法師因為僧眾之事,出門到聚落去。這兩位比丘到了僧伽那裏,僧眾便把這件諍論平息下來。三藏比丘處理完僧事,回來後問弟子:‘那兩位比丘有沒有再來求我?’弟子們說:‘僧伽已經平息了諍論。’並將事情的經過具體敍述了一遍。三藏比丘聽後生起嗔心,發粗惡語說:‘僧伽(這些比丘曾是牧牛人,才出家不久)這樣處理事情,簡直就象牧牛人的方法!’五百弟子聽了之後,也隨聲附和說:‘確實如您所說,僧伽斷事和放牛人的方法一樣。’
當時的三藏比丘不是別人,正是今天的牧人歡喜,當時他的五百個弟子,就是今天五百牧人。因為過去對迦攝波如來的聲聞弟子眾口出粗語,使得他們在五百世中常作牧牛人。又因為他們曾在佛教中熏修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的善根,所以牧人歡喜和五百牧人如今才能在我的教法中出家斷惑,證得阿羅漢果。
當時,青蛙天子也在迦攝波如來的教法中出家,他平時常修習禪定。有一次,他遊行人間,來到一個聚落,住在寺院中。初夜時,他照常端坐攝心,準備入定,這時持誦比丘們都在念誦,聽到念誦的聲音,他的心不能安定(因為聲音能障禪定),就想:‘今天改在中夜再入定吧!’到了中夜要入定時,持經比丘又在念誦,他又想:‘後夜再入定吧!’後夜他正端坐欲入禪定時,比丘們卻變成高聲諷誦。由於他沒有離欲,心有嗔毒,這一次就心生嗔恚,口裏說:‘這些迦攝波教法中的比丘,從早到晚發出蛙叫聲。’
當時習定的比丘,不是別人,正是現在的青蛙天子。他對迦攝波如來的聲聞弟子口出惡語,以此惡業所感,五百世中墮為蛙身。後來,又因為對我發了清淨心,所以才解脫蛙身而轉生在四天王天。由於他曾在迦攝波如來的教法中修諸梵行,所以今天得以現見真理。我常常說,黑業黑報、白業白報、雜業雜報,因此你們應當捨棄黑業、雜業,修習白業。”
學習這則公案,主要是觀察因與果的關係。三藏比丘的業,是以惡口譏諷僧伽處理事情笨如牧牛之法,果報是五百世中作牧牛人。青蛙天子的業,是惡罵比丘發出青蛙的叫聲,果報是五百世中墮為蛙身。二者都是以輕微黑業感得廣大苦果。所以,一句惡語須以五百世受苦來償還,可見業是極為增長廣大的。
庚二、五百水鵝、五百魚龜之因緣
往昔,世尊將渡弶伽河時,河裏有五百隻鵝、五百條魚和五百烏龜,恭敬右繞世尊。當時世尊為它們宣說了三句妙法,世尊說:“賢首,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滅。你們應當發清淨心,厭離旁生之身。”鵝、龜、魚聽後都想:“我們希求聽聞如來的三句微妙法味,不應再作其他食物想。”於是斷食不吃。旁生不進食,饑火很快便竄上來,它們因此命終,生在四天王天。一般剛轉生天界時,天人會生起三種念頭:我在何處死亡?現在生於何處?是由何業而轉生?這些旁生生天之後,見到自己是因為在世尊處聽聞了三句法要,才得以脫離旁生道而生在四天王宮,於是便來到佛前,以天花散於佛身。世尊觀察他們的根性、隨眠、意樂之後,為說四諦妙法。他們聞法之後,都證得了預流果,禮佛後便返回天宮。
當時,比丘們都心懷疑惑,便請問世尊:“這些鵝、魚、烏龜,以前因為造了何業而墮為旁生?又因何業而轉生天上、現見真諦?”世尊告訴他們:“它們是過去自己造業,現在自己受報。你們諦聽,往昔賢劫人壽兩萬歲的時代,有佛出世,佛號迦攝波如來,住在波羅痆斯施鹿林中仙人墮處。當時這些鵝、魚、烏龜在佛的教法中出家,由於毀犯了一些雜小學處而墮在旁生道中。後來,又因為對我生起了清淨心而轉生天上。他們原先曾在古佛的教法中修習梵行,因此今日得以聽我說法,見真諦理。”
庚三、五百餓鬼之因緣
世尊渡過弶伽河之後,來了五百個餓鬼,全身饑瘦黝黑,如同燒焦的柱子,頭髮蓬亂,腹部大如太山,咽喉細似針尖,全身沒有一處不在燃燒。他們合掌恭敬地對世尊說:“大德,我們前世因為造了何種惡業,以致今生淪落到這種地步,連漿水之名都不曾聽聞,更不必說獲得飲食了!”
世尊遙望大河,告訴大目犍連:“你去讓餓鬼們飽飲一頓。”目犍連按佛吩咐,準備讓餓鬼們飽飲一頓,但是餓鬼的咽喉細如針尖,漿水無法進入餓鬼的咽喉。佛陀便以神力打開餓鬼的咽喉,大目犍連再為他們施水。由於餓鬼們一直被饑渴所逼惱,欲望極大,結果腹部都脹裂了。他們對佛發了清淨心,所以命終之後生於天上,乃至證得果位。
比丘們又有疑惑,便請問世尊:“這些餓鬼往昔因為造了何種業而轉生此處?又因何業而得以轉生天界、現見真諦?”佛說:“他們都是過去自己造業,今天自己受報。你們諦聽,那是往昔迦攝波如來的時代,佛和聲聞眾四處乞告。後來,迦攝波如來的教化事業日益廣大,乞告的人也就越來越多。某時,有五百位居士因為有事而在一戶人家裏集會。當時,許多乞告比丘來到這戶人家乞討,這五百人就心懷嗔恚,發粗惡語說:“這些迦攝波的沙門弟子,常常乞求,行如餓鬼。”
佛對比丘們說:“你們認為如何?往昔五百居士,就是現在的五百餓鬼。他們過去譏說迦攝波如來的聲聞眾像餓鬼,以此業力,五百世中都是感受餓鬼的果報,直到現在仍受餓鬼身。但由於他們命終之前對我發起了清淨心,所以轉生天上。又因為他們曾在迦攝波如來的教法中修習梵行,所以今生得見真諦而證果。因為這個緣故,所以我常說黑白雜業及其果報。”
這則公案中的業因果,從因上來看,只是惡罵如來的聲聞眾為“餓鬼”,果報卻是五百世中感受餓鬼之苦。如果以五千年計算餓鬼壽命,五百世是二百五十萬年,短暫一分鐘的惡口,竟導致二百五十萬年飽受饑餓的漫長劇苦。這種內在因果的增長程度,的確以無憂樹枝的增長也無法描述。
庚四、五百農夫與五百牛之因緣
有一次,佛陀在路上遇見五百農夫耕種。由於長年在泥水當中勞作,農夫們穿的是粗麻衣,一個個皮膚粗糙、手腳破裂。耕地的牛犢脖子上的皮膚被磨破,膿血直往下滴墜,累得氣喘吁吁。
農夫們遠遠看見世尊具足三十二種大丈夫相、八十種好,光明赫奕,勝過千日。世尊行走時的威儀極為特殊,猶如妙寶山一般,佛身為眾多的妙相所嚴飾。這些農夫見到佛,心中都生起清淨的信心,勝過十二年的禪悅。由於他們過去生中曾經種過善根,如今才能見到佛陀。
佛走到他們近前,為了調伏這些農夫,便走到比丘眾中就座。農夫們見佛已坐下,便都來到佛前頂禮佛足,然後退坐一面。佛陀觀察他們的根性、隨眠、意樂,為說四聖諦法。他們聽法之後都證得預流果,而且從座中起身,合掌祈求世尊開許他們出家受近圓戒、淨修梵行、奉事世尊。世尊對他們作了開許。後來,他們都斷惑證得阿羅漢果。
再說那些耕牛被剪斷挽繩之後,也都來到佛前,繞佛之後站立一邊。佛為它們說了三句妙法: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滅。耕牛聞法之後,命終生天,又下來見佛。佛開示四諦之後,他們都現見真諦而返回天宮。
當時,比丘們請問世尊:“五百農夫過去造了何業,導致今生成為農夫,又在世尊的教法之中出家斷惑,證得阿羅漢果?那些耕牛過去造何行業而轉生為牛,後來又以何業而遇佛、生天、現見真諦?”
佛說:“他們都是自己造業,自己受果。你們諦聽,那是往昔賢劫人壽兩萬歲時,有迦攝波如來出世,住在波羅痆斯施鹿林中仙人墮處。這些農夫當時在佛的教法中出家,但是他們整日聊天戲論,身心懈怠懶惰而不精勤策勵,既不讀誦也不作意,空受信施。比丘們,五百比丘不是別人,正是今天你們所見的五百農夫。因為他們過去出家而不讀誦作意、懈怠懶惰,空受信施,以此惡業,在五百世中成為農夫,勤苦勞作以加倍償還施主。又因為他們曾在迦攝波如來的教法中出家,覺悟梵行,所以現在在我的教法中出家斷惑,證得阿羅漢果。那些耕牛當時也在彼佛的教法中出家,由於毀壞一些雜小學處而墮入牛中。因為它們對我發起了清淨心,故能轉生天上。又因往昔修習梵行,今天得見真諦。所以我常說,黑業黑報,白業白報,雜業雜報,你們應當捨棄黑業、雜業,修習白業。”
這段公案之中,五百農夫所造的業,是出家而不讀誦作意,整日閒聊、懈怠懶惰,虛受信施。如果日食一斤,三十年所食就是一萬斤,但這不是白白享受的,須五百世中日夜耕種來償還。假設一年收兩千斤稻子,一世耕種三十年,五百世所收稻子是三千萬斤,業債翻了三千倍。再看耕牛的前世,雖然只是毀壞微小學處,後來卻墮為牛身,受盡辛苦。所以,不要認為隨便造一點惡業無關緊要,這是一種愚癡的想法。違背因果而行,最終只會一敗塗地。
己二、《賢愚經》所出公案分三:一、寶天因緣 二、象護因緣 三、金天因緣
庚一、寶天因緣
一時,佛陀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當時有位長者生了一個男孩。孩子出生之時,天降七寶雨,七寶堆滿了院屋。長者請來相士為孩子看相,相士看後對長者說:“這孩子的相很奇特。”長者聽後心生歡喜,對相士說:“請為我兒取個名字。”
相士問:“孩子誕生時有什麼瑞相?”
長者說:“孩子出生時,天降七寶雨,所下的都是寶貝。”
相士說:“孩子既有此福,那就取名為寶天吧。”
寶天漸漸長大,而且精通各種世間技藝。他聽說佛的聖德世上無雙,所以心中渴望見佛,隨佛出家。於是,他辭別父母來到佛前,禮佛後對佛說:“唯願世尊開許我出家。”
佛便開許說:“善來比丘,鬚髮自落,法衣在身。”再為說法後,他便證得阿羅漢果。
阿難問佛:“世尊,不知寶天比丘過去修了何種福德,感召出生之時天降七寶之雨,而且衣食自然,不缺吃穿。”
佛告阿難:“過去有位毗婆屍佛出現在世間,度化了不可計數的眾生。某時僧眾到村落去遊行,當地的居士們共同迎請僧眾,廣作供養。有一窮人,雖然心裏歡喜供僧,但是家中沒有財寶等供物,於是他就取來一把形狀很像珍珠的白色石頭,拋散在空中供養僧眾,併發了大誓願。
當時供養白石的窮人,就是今天的寶天比丘。由於過去他以信心和恭敬心,供養僧眾形如珍珠的白石,所以九十一劫以來感受無量福報,財寶很多,衣食也是自然而來,從未缺乏。而且,因為他當時具足信心和恭敬心,所以今天值遇我出世而證得阿羅漢果。”
窮人在幾分鐘當中以白石供養僧眾,雖然是很微小的善業,但以這把分文不值的石頭,竟換來九十一劫之中的無量福報,長時受用不缺,衣食自在,而且最後出家證得聖果。依靠佛語,我們了知微少的善業也具有極為廣大的果報,為什麼不努力行善呢?
庚二、象護因緣
一時,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當時,摩伽陀國中有一位長者,生了一個男孩,相貌具足,非常討人喜愛。當他出生之日,庫倉中自然出生了一頭金象,父母很歡喜,請來相師為孩子取名。相師們見到孩子的福德,就問他的父母:“孩子出生時有何瑞相?”父母說:“有一頭金象伴隨孩子出生。”因為這個瑞相,便為孩子取名為象護。
象護漸漸長大,稀奇的是,象也漸漸長大。象護能走路時,象也會走路,而且出入都是形影不離。如果象護不想使用大象,大象就安靜地住在家中,而且大象的大小便全是金子。
象護常常與五百長者子一起遊戲,孩子們相互談論家裏稀奇的事。有的說:“我家的房屋、床榻、桌椅全是七寶做成的。”有的說:“我家的房屋、園林也是眾寶合成的。”有些說:“我家的庫倉充滿了妙寶。”有許多諸如此類的說法。
這時象護就說:“我誕生之時,家中自然出生了一頭金象,等我長大能走路時,象也如此,它和我從無違逆。我常常騎著它四處遊觀,快慢很隨我意,而且它的大小便都是金子。”
當時的王子阿闍世也在這群小孩當中,聽到象護所說,他心生邪念:假如我作國王,這頭金象一定要屬於我。他當上國王時,果然叫象護帶著金象一起入宮。
當時,象護的父親對他說:“阿闍世王是個兇暴無道的暴君,他貪心很大而且慳吝,你想想,對父親他都那樣地虐待,何況對其他人呢?他今天叫你,恐怕是要奪走你的金象。”
象護說:“不必擔心,我的金象無人能奪走。”
父子倆騎著金象,一起去見阿闍世王。到了王宮門口,門人進去通報,阿闍世王命令他們乘象進宮。象護父子乘著金象進入宮內,下象跪拜之後,又向國王問訊請安。國王很高興,叫他們就座之後,命人端上飲食,就這樣粗略地說了幾句。不久,象護父子即將告辭離去時,阿闍世王說:“象護,你走吧,象就留在這裏。”象護也沒有傷心,他很高興地留下金象,徒步走出王宮。
沒過多久,金象忽然隱身地中,又從地下踴出門外,象護仍然騎著金象回家去了。但是沒過多久,他又想:阿闍世王是個無道暴君,他的刑罰根本不講道理,我可能會因為這頭象而被他殘害。現在佛在世間饒益眾生,我不如出家去修梵行。於是,他向父母請求出家,父母同意之後,他就騎象來到祇洹精舍,頂禮世尊之後,表白心願。佛開許他說:“善來比丘,鬚髮自落,法衣在身,成為沙門。”佛為他開示四諦法,他當即證得阿羅漢果。
每次,他和比丘們在林間樹下思惟修道時,金象也是與他形影不離,於是成為一大新聞。舍衛國人聽說象護有一頭金象,都好奇地前來觀看,結果弄得吵鬧不堪,妨礙比丘們行道。比丘們便將此事反映給佛陀。佛告訴象護:“這頭金象使得人心憒鬧,你趕緊將它驅走吧。”
象護說:“我早就想讓它走,但它始終不肯走。”
佛告訴他:“你可以說:‘我生死已盡,不需要你了’,這樣連說三次,它就會自然消失。”
象護如是而說,金象便隱入地中。
當時,比丘們覺得此事稀奇,就請問世尊:“象護比丘過去修過何種福德,在何種福田中種植善根,所以獲得這樣巨大的果報?”
佛說:“眾生在三寶福田中種植微少善根,就能獲得無量無邊的果報。那是在過去迦葉佛的時代,當時人壽兩萬歲,佛教化完畢後趣入涅槃。佛的靈骨分佈各地,人們建造了許多塔廟供奉這些靈骨。當時有一座塔,塔中供奉著菩薩從兜率天乘象入母胎的塑像,象身已有些剝落、破損。有一人右繞佛塔時,看見象身破損,他心想:菩薩所乘之象現在損壞了,這不好,我應當把它修補好。於是取泥修補象身,又用雌黃塗上色彩。修復之後,他心中發願:以此功德願我將來常常尊貴,財富受用不缺。因此,他命終之後,轉生天上,天壽窮盡,又下生人間,常常都是受生在尊貴富樂的家庭,相貌也很端正,超出常人,更稀奇的是,恒時都有金象隨時侍衛著他。
當時修補象身的人,就是今天的象護。因為他修補象身,從此天上人間受用自然,而且他以恭敬心供奉三寶,所以今天能值遇我而受我教化,心垢消盡,很快即證得阿羅漢果。”
象護前世只是在幾小時中,對泥塑的菩薩坐騎象身做了一些修補與發願,以此換來的果報卻極為廣大——多生多世出身尊貴,生活富裕安樂,相貌莊嚴,並有金象恒時侍衛。由此可見,內業的增長遠遠超過外種的增長。了知此理之後,誰不願在心田之中播下善業種子呢?
庚三、金天因緣
佛在世時,舍衛國有一位長者十分富裕,擁有無數的財寶。長者生了一個男孩,身體是金色,讓人看了非常悅意。長者很高興,請來很多相士占卜吉凶。相士們見到這孩子的相特別殊好,氣質超凡,就為他取名為金天。金天不但長得奇特,福報也非常深厚:他出生當天,家裏忽然出現一口井水,深度和寬度分別都是八尺。這口井很奇特,井水能滿足眾人的心願,想要衣服,就能撈出衣服,想要食品,就能撈出食品,而且隨意就能撈出金銀財寶來,是這樣一口如意井。
金天長大之後才華出眾,知識又淵博,深得長者的喜愛。長者考慮他的婚事時,心想:我的孩子既聰明又英俊,無人可比,一定要選一位容貌姿色出類拔萃,並且身體也是金色的名門閨秀才足以匹配。於是,他招募了一些商人,四處挑選媳婦。
所謂無巧不成書。當時閻波國有位長者,他的女兒叫金光明。這個女孩也是美麗非凡、光彩照人,在她出生時,家中也自然出現八尺水井,也能從井裏隨心所欲撈出衣服、飲食、珍寶。
女孩長大之後,父親也想:我女兒這樣美麗,是妙絕的人物,如果要嫁人,對方的容貌必須和我女兒的容貌光彩班配。這時,姑娘的名聲遠播,傳到了舍衛國。金天的名聲也為女方耳聞。這兩位長者都很歡喜,互相上門求婚。舉行婚禮時,金天家擺設了宴席,請佛和僧眾應供。
應供之後,佛為長者夫婦、金天夫婦廣演妙法。長者全家心開意解,證得初果。世尊回到精舍之後,金天和金光明一起向父母請求出家,他們出家後都證得了阿羅漢果。
阿難問佛:“金天夫婦往昔造過何種善業,以致出生以來便能具足財富,身體金色,端正第一,又有井水能隨欲出生一切,請佛為我們解說。”
佛說:“那是過去九十一劫的遠古時代,當時有毗婆屍佛出世。佛滅度後留下了教法,持法的比丘們四處遊行教化。一天,他們來到一個村落,當地的人民、豪賢、長者都前來供養衣食等。有一對夫婦生活很貧困,丈夫心想:先父在世時,家中積滿了財寶,那種富裕真是難以形容。今天我卻窮得只能坐臥在草蓐上,衣服不能遮體,連一升米也沒有,日子太苦了。從前家中那麼富裕,財寶無量,卻不能值遇賢聖僧;今日有緣值遇聖眾,卻又無錢供養。想到這裏,他不禁悲傷地流下眼淚,淚水正好滴在妻子手上。
妻子便問:‘你有什麼不稱心的事,為何這樣難過?’
他說:‘你不知道嗎?今天有僧眾來了,賢者、居士們都爭著供養。我們家窮,連一升米也沒有,如果現在不和僧眾結善緣,今生已窮,來世將會更窮。我想到這裏就不禁流淚。’
妻子說:‘現在應該怎麼辦呢?’
丈夫說:‘如果沒有財物,單憑一片心意,還是不能滿願的。’
妻子就提醒他:“你不妨找一找家裏過去的舊物品,如果能找到一點,正好可以用來供養。”
丈夫就在舊物堆裏到處尋找,結果找到一枚金錢。夫妻倆就用一個新瓶子,裝滿淨水,將金錢放到水瓶裏,又將妻子的一面明鏡蓋在上面,然後拿到僧眾的住所,誠心地供養僧眾。僧眾接受以後,各各取水洗缽,有的取水飲用。夫妻倆因為供養僧眾,內心充滿了喜悅。做福之後,夫妻倆生病去世,一起轉生忉利天。”
佛對阿難說:“當時以一瓶淨水供養僧眾的窮夫妻,就是今天的金天夫婦。由於前世以一枚金錢、一瓶淨水和一面明鏡供養僧眾,所以感得九十一劫當中,世世容貌端正,身體金色。又因為他們當時具足信心和恭敬心,所以如今能脫離生死,證得阿羅漢果。阿難,你要知道,一切福德不可不做,像這個窮人,以少量供養,便獲得了無量福報。”
通過以上公案,如果能對“業增長廣大之理”產生定解,誰不樂意行善呢?發現有這樣一條規律後,最愚笨的人也會發願:盡未來際行持善法!因為善的回報太大了。這些思想和行動上的轉變,都源自對業果的勝解。
戊三、以勝解信成就殊勝之理
此處,宗大師引用《海龍王請問經》的教證。我們首先解釋論文,再看根本意義是什麼。
複次,屍羅、軌則、淨命、正見四中,後未虧損,前三未能圓滿清淨,少虧損者,說生龍中。
在屍羅、軌則、淨命、正見這四者之中,後者正見尚未虧損、前三者未能圓滿清淨而稍有虧損的人,經中說將會轉生龍中。
“屍羅”:未被殺盜淫妄等自性罪染汙的戒律。
“軌則”:對行走等威儀路、穿著法衣等所作事以及讀誦等善品加行處,成就軌則,對此等應當如是行,就依此而行。由於這樣行持,隨順世間而不被世間譏毀,隨順毗奈耶而不被善士呵責。
“淨命”:未被五種邪命染汙的正命。
“正見”: 相信輪涅因果等的正見,而非持無輪回、無涅槃、無因果的無因生或非因生等邪見。
《海龍王請問經》雲:“世尊!我于劫初,住大海內,時有拘留孫如來出現世間,爾時大海之中,諸龍、龍子、龍女悉皆減少,我亦減少眷屬。世尊現大海中,諸龍、龍子、龍女,悉皆如是無有限量,不能得知數量邊際。世尊!有何因緣而乃如此?”
經中,海龍王向世尊提問說:“劫初時,我也曾經住在大海之中,那時拘留孫如來出現在世間,大海中諸龍、龍子、龍女的數量都在減少,我也減少了許多眷屬。但是現在情況不同,大海中的諸龍、龍子、龍女,都是數目無量,多得測不到邊際。世尊,為什麼劫初和現在有這樣大的反差呢?”
以下世尊解釋這種情況的緣由。
“世尊告曰:‘龍王!若於善說法毗奈耶而出家已,未能清淨圓滿屍羅,虧損軌則,虧損淨命,虧損屍羅,未能圓滿,然見正直,此等不生有情地獄,死沒已後,當生龍中。’”
“世尊說:‘龍王,假如有人在佛的教法中出家,而不能清淨圓滿屍羅,對於軌則、淨命、屍羅有所虧損,不能圓滿,但是見很正直,沒有虧損,這些出家人將來就不會轉生有情地獄,而是死後生于龍族。’”
下面是講古佛教法之中,墮為龍身的在家出家四眾弟子的數量,以及從龍趣死後將會轉生人天,畢竟獲得涅槃。
此複說于拘留孫大師教法之中,在家出家有九十八俱胝;金仙大師教法之中,有六十四俱胝;迦葉大師教法之中,有八十俱胝;吾等大師教法之中,有九十九俱胝。由其虧損軌則、淨命、屍羅增上,于龍趣中已生當生。吾等大師般涅槃後,諸行惡行毀犯屍羅四眾弟子亦生龍中。然亦宣說彼等加行雖不清淨,由於聖教尚未退失深忍意樂增上力故,從龍死歿當生人天。除諸趣入於大乘者,一切悉當於此賢劫諸佛教中,而般涅槃。
這段大義有二:一、由於虧損軌則、淨命、屍羅而墮落為龍;二、由於正見未失壞,故能重新轉生人天,並且畢竟以此而般涅槃。
有人想:這些四眾弟子行為不清淨、毀犯戒律,應當墮入地獄,為什麼還能受生龍中,並且從龍趣死後獲得人天之身呢?
回答:屍羅、軌則、淨命、正見四者之中,以正見最為根本。這些四眾弟子之所以不墮地獄而轉生為龍,並且能夠重得善趣、趣入涅槃,原因就是對聖教的勝解信沒有退失。雖然行為上有許多染汙,但因為他們沒有退失對聖教的勝解信,心裏不會想:業因果都是邪說,我不再信佛教,我不再皈依佛教。所以能夠不墮地獄而轉生龍中。作為凡夫,行持要像聖者那樣清淨無暇,的確很困難,但只要對聖教,特別是對業果決定之相,心無懷疑,以這種勝解信之力,便能不轉生地獄,而且從龍中死後,一定會轉生人天。除了某些趣入大乘的有情另當別論之外,這些人將來都會在賢劫諸佛的教法之中獲得涅槃。
由此可以體會見的重要:見如果不壞,一定會獲得人天身,而且畢竟能獲得涅槃,所以這個正見如同命根。人最怕的,就是喪失正見。比如:一個人雖然在外相上做得很好,但他心中卻認為聖教是邪說、無有因果,這就很可怕。雖然以世間標準來看,他是政壇領袖、文藝天才或成功人士,但如果心中不信業果,以此邪見力,乃至邪見未消除之間,他是不可能趣入善趣的。這樣正反一對比,我們就能明白:一切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心中對聖教的正見。
我們的行為之所以出現那麼多錯亂、染汙,一日之中不知不覺造集那麼多黑業,根子就是無明,也就是對業果不認識、很糊塗。一切行為的根源是自心,如果自心對業果正見不能決定,身口意的行為便很難從根本上扭轉;相反,若能再再思惟業果,對業果的認識能日漸清晰、決定,隨之而來的,必定是行為的轉變。
戊四、由知業與身心關係密切後,當勵力斷惡行善
是故微細黑白諸業,如影隨形,皆能發生廣大苦樂。當生堅固決定解已,雖微善業,應勵力修,微少惡罪,應勵力斷。
我們可以做一次民意調查,選項只有兩項:第一是物質享受、地位、榮譽、愛情等,與人生關係最為密切。因為能否獲得這些,會極大地影響自身的安樂與痛苦。第二是黑白二業與人生關係最為密切。因微細黑白二業將會造成極為廣大的苦樂。如果人們普遍選擇第一項,那就可以斷定人們的行為取向,一定是對這些法非常用心、努力地追求,而對業的取捨漠不關心。對現代人來說,由於缺少對業果的深刻思惟,導致人們內心和行為,大多是按第一種方式轉動。由此也可以看到見解與行為的密切關係,所以論中教導我們:對微細業能生廣大苦樂的道理,先要不斷思惟,待生起堅固定解之後,再轉入勵力修善斷惡當中。方法是先轉變見解,再轉變行為,對此應有悟性。
實際上,黑白業不是與我們無關,而是關係密切,從未分離過,就像身體無論到何處,影子就跟隨到何處,同樣,我們的心在哪里,業就在那裏。而且,業不是一成不變的,從造業的第一刻開始,它便在相續中如滾雪球一般地輾轉增長。等到業成熟而爆發時,已是無可遮止,會顯現極為廣大的苦樂。
業本來是這樣和自己的前途息息相關,而我們卻總是大大咧咧、滿不在乎,這是很嚴重的無明病。那麼現在應該怎麼辦呢?應當對黑白諸業能生廣大苦樂的道理,儘快生起定解。有了定解之後,對微小善業也要盡力圓滿,對微小罪業也要努力斷除,只有這樣做,才有獲得善趣的希望。以前,自己對小罪也許是一種無所謂的態度,對小善也很不重視,但這並不說明自己的見解行持很高,反而是一種業果愚的表現。現在認識上發生轉變之後,應該把這些惡相改掉。既已學佛,就要效仿諸佛菩薩祖師大德的行為,不能放縱。我們舉幾則大德的公案來說明:
在漢地叢林的庫房門上,常會貼有一副對聯:“楊歧燈盞明千古,寶壽生薑辣萬年”,其中有兩段謹慎因果的千古佳話。當年,楊歧方會禪師在石霜圓會下作監院。到了夜間看經書時,禪師自己買油,不敢私自取用常住的油。寶壽,是洞山自寶禪師的別號,禪師也是在五祖戒會下作監院。一次,五祖戒得了寒病,需用生薑和紅糖熬膏,以備常時服用。侍者到庫房求這兩件藥,監院說:“常住公物怎麼可以私用?拿錢來買。”戒禪師就叫侍者拿錢去買,而且覺得和這個人很投合。後來洞山住持缺人,有人請戒禪師推薦一人,戒禪師說:“賣生薑漢可以。”
民國印光大師初出家時,見到這副對聯和沙彌戒中所說盜用常住財物的果報,心中非常恐懼。以後,他擔任庫頭整理甜食時,即便手上粘到糖的氣味,也不敢以舌舔食,只是用紙揩拭而已。
弘一大師是位大書法家,向他求墨寶的人很多。一次,一位弟子寄給他一卷宣紙,請他寫字。他寫完後,不知如何處理剩餘的宣紙,但還是謹慎地寫信詢問,可見大師行持的謹嚴。
以上都是了知微惡能生大苦之後謹慎防護的典範,希望道友們依此行持。
戊五、以教證說明
如《集法句》雲:“如鳥在虛空,其影隨俱行,作妙行惡行,隨彼眾生轉。”
這一頌告訴我們:善惡業不是與自己無關,而是具有最切身的關係,就像鳥在空中飛翔,鳥影始終隨著鳥兒一起飛行。同樣,做了善行或惡行,這個業不會空耗,它始終是隨著我們一起轉的。
“如諸少路糧,入路苦惱行,如是無善業,有情往惡趣。如多有路糧,入路安樂行,如是作善業,有情往善趣。”
這兩頌是以比喻顯示有無善業的兩種去向。人生只有善惡兩條路,沒有中間路線,無善業的下場,一定是在惡趣中受苦,作善業必然趣向善趣,這是以法性力決定的。所以,人不能活在幻想當中,只有日日努力行善才不會落空。了達這一點,就會在心中決定:人生除了行善之外,沒有第二條正道。
譬如:坐自駕車旅遊,如果資金雄厚,一路都會很舒適方便。車在半路上拋錨了,只要打個手機,保修公司馬上就來,而且可以住高級賓館,享受美味佳餚,沒有半點苦惱。為什麼能這樣?就是因為有資金。假如資金缺乏,就很苦惱,簡直寸步難行。同理,如果從現在開始努力行善,便是積累資糧,等到資糧深厚時,就能顯現善趣安樂。所以,勵力行善比賺錢更重要。
又雲:“雖有極少惡,勿輕念無損,如集諸水滴,漸當滿大器。”
《集法句經》又說:“即使只有很小的惡,也不應輕視,認為它沒有損害。就象水滴雖小,但是逐漸積累起來,將會充滿大的容器。”
又雲:“莫思作輕惡,不隨自後來,如落諸水滴,能充滿大器。如是集少惡,愚夫當極滿。”
經中又說:“不要想:只是做一點小惡,以後不會在我的身心上造成影響吧!譬如水滴滴滴落下,逐漸就能充滿大的水瓶。同樣,通過積累點滴的惡行,愚夫的相續中,惡業將會極為充滿。”
譬如:衛生間的水龍頭漏水,我們不能認為問題小,不必處理。如果不及時關閉,拖延一夜之後,家中就會變成大水缸。同樣,雖然剛開始只是造一點小惡,但小惡集多了,相續之中將會變成惡業充滿的狀態,到那時就無藥可救了。
譬如:某個大公司的財會人員,開始認為拿一支筆不要緊,後來覺得拿十元、百元也無人知道,最後發展到,幾十萬、幾百萬都可以劃到自己的腰包裏,而且內心也變得沒有任何羞恥感。所以惡如毒素,不能任其發展。一個人造惡次數多了,由於串習力的緣故,便會不由自主地隨著惡習而轉。
“莫思作少善,不隨自後來,如落諸水滴,能充滿大瓶。由略集諸善,堅勇極充滿。”
“不要想:只是做一點小善,以後不會在我的身心上造成影響吧!譬如水滴滴滴落下,逐漸就能充滿大的水瓶。通過積累點滴的善行,菩薩的相續中,善業將會極為充滿。”“堅勇”是菩薩的異名,體現出行善堅固勇悍的品格。
現在很多媒體宣傳某人腦子一動,投機而暴富了,某人炒股票,一夜之間成為千萬富翁、億萬富翁,諸如此類,給人造成一種錯覺,認為只要找到一個竅門、漏洞,抓住機會就能一夜暴富。在這種邪見思想的影響下,很多人滋生了投機取巧的心理,不願勤勤懇懇地工作,不願積累點滴之善。我們說滴水能夠穿石,一切都是漸積而來的,但人們卻總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總是想僥倖收穫。這種僥倖心態的根源,就是業果愚。相反,了達業果之後,深知一分耕耘才有一分收穫,不可能無因無緣從天上掉下黃金。這樣如理思惟,便能養成安分守己、務實勤懇的品格,也就是:自己會從現實出發,時刻注重當下的業,會用心去圓滿當下的每一個善業。這樣落在實處逐漸積累、充實,菩薩的相續之中就會充滿善業資糧。這樣一種需要從低處做起、從身邊做起、從細處把握的認識,對一個修行者來說非常重要。否則,離開當下的業,何處還有所謂的修行呢?
《本生論》中說,往昔佛作菩薩時,有一個小湖中盛開著鮮花,各種鳥兒都在湖面上嬉戲,湖邊有花草樹木,風景十分美麗。菩薩化為一位魚王,保護這些眾生。有一段時間,天不降雨,湖水接近乾涸,魚兒快要幹死了,魚王菩薩因此生起悲心而祈禱:“唉!這些魚兒這麼痛苦地死去,我不能親眼目睹生靈遭受塗炭,希望天神此時降下甘霖!我不記得自己曾經造過殺業,如果這一點真實,上天應當降雨。”說完諦實語之後,頃刻之間,烏雲滾滾下起了大雨,雨水滿湖,魚兒歡喜活躍。“菩薩尚且要這樣發心及時地成就一切善業,何況輪回之中受生的凡夫呢!”馬鳴菩薩思惟憶念了以上故事之後,說出了以下教言:
《本生論》亦雲:“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如是雖不特策勵,他世現行猶如夢。”
這一頌的意義非常重要,說到串習力潛移默化的作用。
一個人的習性並不是憑空而來的,那是怎麼來的?是以串習力造成的。一般會說,某人天性善良,某人天性邪惡。其實所謂賢善性情,是以業造成的,即:多次緣善業串習,習慣成自然,便會轉成穩固的賢善性格。人的惡,也不是註定為惡,而是串習身語意的不良行為,不知不覺之中變成惡人。所以,如果立志作善人,方法就是常常串習善法,一心只往善處去做,這樣就會逐漸轉移習性,成為善人。剛開始做時,會困難、生硬一點。(這和寫字等一樣,只要能堅持練習,決定會習以成性;然而向外追求,最多只能成就一種技藝,而向內追求善,就能養成賢善的習性,這才是最有價值的。)到了習性穩定之時,就是本性難移:是善性,難以被人移動;是惡性,也是剛強難化。這時不需用力,自然以天性會處處流露。所以論中說:“他世現行猶如夢”,這一世如果在善法方面串習,來世業力現行時,就如做夢一般。做夢不需提前設想,要做什麼夢不需勵力,但稀奇的是,在沒有任何準備之下,由於習氣力的緣故,各種行為相狀的夢境自然就會顯現出來。同樣,在善業方面,從細處注意積累,長期地串習,將來這個善業自然就會湧發。
對“他世現行猶如夢”,這裏舉一則公案證明。
宋朝的大居士黃庭堅,是江西修水縣人,二十六歲那年中了進士,被朝廷任命為黃州知州。
一天,他在午睡時,夢見自己走出州衙門,來到一個村莊,看見一位滿頭白髮的老婆婆,站在家門外的香案前,在案上供了一碗芹菜面,口中喊著某某的名字。黃庭堅走到近前,看到那碗面還熱氣騰騰的,很好吃的樣子,便不自覺地端起來吃,吃完回來。一覺醒來,口裏還有芹菜香味。這個夢非常清晰。當時他認為只是做夢,也就沒在意。
等到第二天午睡,夢境和前次一樣,醒來後也是口裏有芹菜香味。他心中感到很詫異,便走出衙門,按夢中所能回憶的道路走去,這樣一直走到老婆婆的家門外。敲門進去,看到的竟是夢中所見的老婆婆,就問她:“您有沒有在外面喊人吃面?”
老婆婆回答:“昨天是我女兒祭辰,她在生之時,愛吃芹菜面,所以每年她的祭辰,我都要在門外喊她吃面。”
黃庭堅問:“您女兒死去多久?”
她說:“二十六年了。”黃庭堅一想,自己正好是二十六歲,昨天也正好是自己的生辰,便又詢問她女兒在生時的情況,家裏還有些什麼人。老婆婆說:“我只有一個女兒,她在生時喜愛讀書,信佛吃素,很孝順,但就是不肯嫁人,在二十六歲那年生病死了,臨死前她說她還會回來。”
黃庭堅問:“她的閨房在哪里?我可以看看嗎?”
老婆婆指著一間房說:“就是這一間,你可以進去,我給你倒茶。”
黃庭堅走進房裏,看見靠近牆邊有一個鎖著的大櫃子,就問:“這裏面是什麼?”
“全是她的書。”
黃庭堅說:“可以打開櫃子看看嗎?”老婆婆說:“我不知道鑰匙在哪里,所以一直未打開。”
黃庭堅想了想,憶念起鑰匙的位置,果然取出了鑰匙,打開書櫃,發現裏面有許多文稿。黃庭堅仔細閱讀,原來他每次應試的文章都在裏面,一字也不差。這時他完全明白,自己是回到前世的老家,於是他跪在地上叫母親,說自己就是她女兒的轉世。然後回到州衙門,帶人來接母親,以奉養終身。
對這則公案,我們觀察的重點是:前世串習對後世所造成的影響。黃庭堅居士前世喜愛文學,這種串習直接影響到今世,連寫的文章都一樣。他前世對母親孝順,孝順的習氣也相續到這一世。例如,母親喜愛清潔,他就親自為母親洗便器,直到作官以後,也從未改變。(他的孝行被後人尊為二十四孝之一。)而且,前世他信佛吃素,這一世也是學佛吃素,參禪獲得成就。因此我們可以相信,今生只要努力串習善業,來世不必特別策勵,自然就會趣入善法。這是法爾規律。
“若未修施屍羅等,隨具種色少壯德,極大勢力多富財,後世悉不獲安樂。”
“如果這一世沒有好好修集佈施、持戒等善業資糧,雖然今生生在富貴之家,具有健壯的體魄,瀟灑的儀錶,又有地位、權勢、億萬家產,但是沒有修集善業資糧,未來世就會窮困潦倒。”
“種等雖卑不著惡,具足施戒等功德,如夏江河能滿海,後世安樂定增廣。”
相反,雖然種姓、相貌、財富、地位等都很下劣,譬如只是一個環衛工人,這一世的社會地位低下,只能去掃垃圾,每月工資只有幾百元,養家糊口都很困難;但是,只要他不耽著惡業,具足佈施、持戒、安忍等功德,便能從此世開始,如夏季江河不斷流注,最終將充滿大海一樣。此世命終之後,下一世的前景燦爛,安樂會極大幅度地增長廣大。
“應善定解善非善,諸業他世生苦樂,斷惡勵力修善業,無信豈能如欲行?”
“因此,對於以善和不善業感生來世樂苦的道理,應當發起定解,心中應有堅固不移的認識,在此定解的基礎上努力斷惡行善。相反,沒有信解,怎麼能做到如欲而行呢?”這是說,對業果的信解不可或缺。要想內心自然緣善業而轉,它的因,就是對業果具有堅固的信解。沒有信解,怎麼會有善法欲呢?又怎能如欲而行呢?
戊六、攝義
學完業增長廣大之理,主要是應當生起明辨業果相的智慧,而且此後自己在行為上應當契合業果的規律,什麼規律呢?就是以小發展為大的規律。舉例說明:譬如,科學家是從對自然界細微之處觀察分析開始,最後才能做出偉大的成就。同理,學習諸佛菩薩的清淨經論,如果對每一句法義都能如理地聽聞、觀察,此業一旦增長廣大,就會使智慧越來越深廣、越來越敏銳。再如,我們不離自己的生活,做好每一個利益他人的行為,這樣漸漸發展,利他心會越來越強烈,利他的行為也會越來越精純,真正的菩薩就是這樣修成的。又如念佛,把每一聲佛號都念好,句句念得心裏清清楚楚,從最基本的當下一聲佛號下手,力極功深,淨業就會堅固,最後整個極樂世界都可以由淨念而現前。再如,對自己的上師、道友,能從細微之處開始觀功德,這樣發展下去,清淨的信心就會逐漸養成,自己的修行也會不斷上進。如果是說法的法師,就從以善心對他人開演一分道理出發,以利他心踏踏實實來做,最後就能對無邊眾生作大法施。
所以,明白此理之後,最重要的,是在生活中貫徹實行。應當說好每一句話,愛護好每一個生命,節約好每一滴水,走好每一步路,用好每一分錢,盡好每一分心。如果一切都是以遵循因果正規的方式趣入,一定是功德日日增長,過失日日減少,不必等到十年、百年,日日就有上進之相。
了達了業決定的道理,我們一顆浮躁妄動的心就會平靜下來,自己會明白:做人應當安分守己、素位而行,因為眼前樣樣是業,離開現前的身口意,哪里會有真實的修行呢?所以,深信因果的人就會注意在當下修行,不是離開當下另外還有業的取捨,不是離開鮮活的生活另外還有修行。所以,應當實實在在地行善。每天對親人、朋友,對所接觸的有情都要有善心,對身邊的每件事,都要盡責任和義務。這樣從點滴做起,才能獲得增上生乃至決定勝的成就。
丁三、未造業不會遇
所未造業不會遇者,謂若未集能感苦樂正因之業,則定不受業苦樂果。諸能受用大師所集,無數資糧所有妙果,雖不必集彼一切因,然亦定須集其一分。
未造的業不會遇,即:如果自己沒有造集能感苦樂正因的業,就決定不會感受此業的苦樂果報。有一種特例——對佛陀積集無數資糧的妙果,是否不需要因就能受用呢?也不是。雖然不必積聚一切因,但在自己方面決定需要積聚因緣的一分。
例如:西方極樂世界,是阿彌陀佛曆劫行道圓滿資糧所現前的妙果。我們雖然不必如阿彌陀佛因地時那樣一分分來創立,但在自己方面,至少也要具足往生淨土的信願行。自己不去修集淨土正因,淨土也不可能憑空在心前顯現。
有人問:你說“未造業決定不會遇”,可是我們並沒有在三大阿僧祇劫中修集資糧,但卻遇上以三大阿僧祗劫積資所產生的聖法,這不是未造業而會遇嗎?
回答:能遇聖法的因緣,並非三大阿僧祇劫圓滿資糧,而只是能遇聖法的福德成熟。福德不成熟,決定不會值遇佛陀以資糧圓滿所顯現的聖法,所以仍然是未作不會遇。譬如:受用米飯,雖然自己不必播種、耕耘等,但仍然需要有錢,無錢也不能買米做飯。
從“未作不遇”這條規律可以知道,人必須自立,不自立而完全依賴他人,就不可能成辦任何一件事。一切是自造業自得果,自己不上供下施,誰能把福報給你呢?自己不斷除傷害有情,誰能把長壽給你呢?自己不破除邪見,誰能把正見給你呢?試想:哪一尊佛不是自己積聚成佛因緣而成佛?哪一位菩薩、阿羅漢、祖師,不是因地修集福慧資糧而成就?能否找出一個不勞而獲的反例呢?所以,應當自求多福、自求遠禍,自求作菩薩、作佛,這是要靠自己立志來努力的,只有在自相續之中種下善因,才可能現前相應的善報。“不做而能獲得”是無因生的斷見,永遠不可能成立。
下面以《感應篇注證》中的公案來證明“未造惡不遇禍之理”:
明朝嘉靖初年,儀真縣有一位金某,在鎮上開典鋪。當時出現盜賊,鎮上富人的財產都被洗劫一空,只有金某的當鋪無事。官府懷疑他和盜賊相通。等到盜賊被捕後,訊問他們為什麼不搶金家,盜賊說幾次去搶,都見他家房屋上有無數金甲神,所以不敢侵犯。官員仍然不信,又叫來鄰居詢問,他們都說:“確實是事出有因。金某平時行善積德,其他典鋪出輕入重,只有他是出入公平。而且,他沽物寬、期限遠,訪知親戚鄰居年老貧窮之人,他都破例免去利息。又在冬天免去冬衣的息,在夏天免去夏衣的息,每年都是如此。上天保佑好人,所以吉神會保佑。”縣令聽了十分讚賞。所以,自己未做那種惡業,就不可能有那種果報臨頭。
就善來說,自己不勤奮修集福慧資糧,會不會忽然獲得一個菩薩果位,忽然現前無偽的菩提心、出離心,或者某天撞上一個空性正見呢?決定不可能。所以不必打妄想,一切都要實做,說食數寶或整天狂想是毫無實義的。
丁四、已造業不失壞分三:一、略說 二、引教證說明 三、以公案說明
戊一、略說
已造之業不失壞者,謂諸已作善不善業,定能出生愛非愛果。
已造的業不失壞,即:已造的善不善業,在無違品的前提下,當因緣會遇時,決定會出生可愛果和非可愛果。就象田中已經播下種子,如果沒有違緣,當因緣聚合時,決定以何種種子就會產生何種果報,絲毫不會空耗。試想:在無心的大地上播下種子,都會無任何差錯、空耗地一一回報,何況是在自相續中播下善惡業種,怎麼可能失壞呢?如果造善業沒有回報,這個世界就沒有天理了,一切都成了虛無,人生又有何意義呢?
上面所說,具有違品的情況是:已造的善業遇到邪見、嗔恚等,已造的惡業以四力懺悔對治等。具體內容將在下文講解。
戊二、引教證說明
如《超勝贊》雲:“梵志說善惡,能換如取捨,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
如《超勝贊》所說:“外道婆羅門的觀點是,善惡可以交換如同取捨。(能舍自己的善惡,讓對方受取。)但是世尊說,已作的善惡業不會失壞,未作的善惡業不會在自己的身心上成熟果報。”所以,一切都是自做自受。
《三摩地王經》亦雲:“此複作已非不觸,余所作者亦無受。”
《三摩地王經》也說:“自己已作的業,果報不會不降臨,他相續的業也不可能移至自相續中領受果報。”
《雜寶藏經》中記載:佛世之時,一次,波斯匿王在睡覺時,聽到兩個內官在爭論。一個說:“我是靠大王生活的。”另一個說:“我是依自業,不是依靠大王而活。”
波斯匿王聽到之後,認為那個說依王而活的人很好,應獎賞他,就派人向夫人傳話說:“我會派一個人來,你要重賞他。”於是,波斯匿王叫依王而活的人送酒去給夫人。這人才剛出門,鼻子就出血,他便托依業而活的人代送。夫人一見來人,便賜給他許多的錢、服裝和瓔珞。這人回到波斯匿王這裏,國王大吃一驚,趕緊將依王而活者喊來詢問:“我讓你去,你為何不去?”他就把情況向王彙報。
波斯匿王感歎地說:“佛語真實不虛,確實是自己作業自己受報,別人無法奪走。”
“依王而活者”雖然口說依王而活,而且王也想讓他好好活,但未作如是因,也就不可能遇到如是果。“依業而活者”依自業不可能不受果,所以國王仍然要一分不少地給他。從這則公案可以體會到,事事未作不遇、已作不失。廣而推之,一切三有諸法唯一是隨自業而轉,以自業而生苦樂,再無其他主宰者。
《毗奈耶阿笈摩》亦雲:“假使經百劫,諸業無失亡,若得緣會時,有情自受果。”
《毗奈耶阿笈摩》也說:“即使經歷了百千劫的漫長時間,已造諸業也不可能無故消失。一旦因緣聚會時,造業者的相續將絲毫不爽地感受果報。”
戊三、以公案說明
唐朝代宗大歷年間,有一位隱士叫李源,原先是位貴族子弟,父親死于安祿山叛亂之後,他便把府宅捐為寺院。當時,寺院住持圓澤禪師和他關係很好,兩人相約去四川遊歷峨眉山和青城山。李源想從荊州坐船由水路去四川,圓澤卻想從陸路由長安入川。兩人爭論了很久,半年都沒有決定下來。李源說:“我已經不和官場上的人來往,所以不願再走長安的道。”圓澤說:“那就聽你的。”於是,兩人便從湖北出發。
船行到南浦地方時,天還沒黑,便停船靠岸。這時,岸上有個女人背著瓦甕,正來河邊取水,圓澤一見便流淚說:“我不想經過此地,就是怕見到她。”
李源問:“這一路上這樣的女人不少,為何唯獨為她感傷呢?”
圓澤說:“這個女人姓王,我本來應該做她的兒子。她懷孕三年,因我一直不來,所以沒有分娩。今天既然相見,已是無法可避。請你多呆幾天,助我速生,並將我葬在山谷之中。三天后,請來看我,到時我以一笑做為憑信。十二年後的中秋月夜,你來杭州天竺寺外,那是與你再見之日。”
李源很後悔這次水路之行,心中非常難過。圓澤沐浴後,就坐脫而去。
三日之後,李源到王家去看,女人果然生了一個男孩。當他抱著嬰兒時,嬰兒果然微笑,李源就把詳情告訴王氏,王氏便厚葬了圓澤禪師。
這時,李源已無心再去四川,於是就回到慧林寺。在詢問了圓澤的弟子之後,才曉得圓澤在出發之前,早已把後事囑咐好了。
十二年後,李源如約來到杭州天竺寺外。那天夜晚,月光特別明亮,他忽然聽到葛洪井邊傳來一陣歌聲,只見一個牧童,頭上挽著雙髻,身穿短衣,騎在牛背上,敲著牛角唱道:“三生石上舊精魂,賞月吟風莫要論,慚愧情人遠相訪,此身雖異性常存。”
李源知道他是圓澤的後身,便上前問道:“澤公可好?”
牧童回答:“李公真是信士。你我路不同,不要接近。你俗緣未了,如能勤修不墮落,便可相見。”說完又唱歌乘牛而去。歌詞是:“身前身後事茫茫,欲話因緣恐斷腸,吳越山川尋已遍,卻回煙棹上瞿塘。”
《功德藏》中說:“高空飛翔金翅鳥,雖暫不見身影現,然與其身無離合,因緣聚合定現前。”在高空中飛翔的金翅鳥,它的身影雖然暫時不在地面上顯現,但是它一刹那也未離開。一旦金翅鳥俯衝下來,當處立即就會現前它黑乎乎的巨大身影。此世的圓澤是一位老禪師,在未從水路上三峽入川之前,一切似乎平安無事,而當船行到南浦、業的時輪已走到正點時,一切都無可逃脫。即便是能知曉過去未來、具有坐脫立亡本領的圓澤禪師,也無法遮止業力的現行,只有隨業入胎而改形易面,變成一個嬰兒。
當年,目犍連尊者被裸形外道打得全身稀爛時,人們問他:“你是聲聞眾中神通第一,怎麼會被打成這樣?”他說:“因為被前世業力所持,我連‘神’字都想不起來,更不要說顯神通了。”本來以目犍連尊者的神力,右腳指一踩,便可以撼動整個帝釋天宮,然而以前世罵母的業力成熟,在業力現行的同時,如何能施展神通呢?
以下宣說琉璃王誅滅釋迦族的公案:
波斯匿王初登王位時,想迎娶一位釋迦族女子作王后,於是派遣大臣去迦毗羅衛國求婚。五百釋迦族人聚會商議此事,他們顯得十分不悅,因為釋迦族種姓高貴,不應與女奴之子婚配,但又因懼怕得罪波斯匿王,所以一時商議不下。當時長者摩訶男說:“波斯匿王的性情暴惡,我們如果不應允,他必定會毀壞我們的國家。我家婢女有一位美麗端莊的女兒,不如就將她嫁給波斯匿王。”得到眾人同意後,摩訶男就讓此女子沐浴更衣,又用寶車親自將她送往波斯匿王那裏,並且告訴波斯匿王:“這是我的女兒,你們可以成親。”國王非常歡喜,拜她為第一夫人,不久夫人生下一子,即琉璃太子。
太子八歲時,波斯匿王就令他前往迦毗羅衛國學習射箭的技藝。琉璃太子乘著大象,與眾多僕人一同前往摩訶男家中。摩訶男召集五百位童子,陪伴王子學習。
當時,新建了一座講堂,猶如天宮一般。眾人說:“我們應先延請佛與僧眾前來應供,這樣可以獲得無量福報。”於是敷設座具,懸掛幡蓋,以香水灑地,焚燒名香。這時,琉璃太子跑進講堂,登上獅子座,釋迦族人見後,聲色俱厲地呵斥他:“女奴的兒子!”並且將太子牽出門外,推倒在地。琉璃太子感到非常屈辱,便對身旁的苦行梵志說:“釋迦族人對我橫加毀辱,以後我登上王位時,你要提醒我這件事。”
後來,波斯匿王死後,琉璃太子繼位,苦行梵志就此事提醒琉璃王。琉璃王便命令群臣集合四種兵甲,前去討伐釋迦族。當軍隊抵達迦毗羅衛國時,琉璃王遙見世尊在一棵枯樹下結跏趺座,於是下車作禮,問道:“為什麼您不坐在枝葉繁茂的大樹下,卻坐在此處?”佛陀說:“親族陰涼之故,勝過一切外人。”國王便說:“今日世尊為了親族,我也不應征討。”
後來,苦行梵志一再奏請討伐,琉璃王便又再次興兵。此時,目犍連尊者對世尊說:“琉璃王前來討伐釋迦族人,我想將他的四部軍隊拋到他方。”他又想將琉璃王的軍隊拔出虛空,或者移到海中,或者移到鐵圍山中間,或將釋迦族人移到他方國土,或以鐵籠子覆蓋全城。佛說:“你雖然具有這樣的功德,但終究無法將釋迦族人置於安全之地。眾生有七事不可避免,即:生、老、病、死、罪、福、因緣,想避也避免不了,你又如何能覆蓋住他們往昔的業呢?”然而,目犍連始終無法釋懷,便將相識的四五千人攝入缽中,一直舉到空中星宿之際。
釋迦族人集合四兵,出城一由旬以對抗琉璃王。釋迦族人技藝高超,他們在一由旬內遙見琉璃王,或射落對方士兵的頭髻,或射斷對方弓弦,或射破器杖、幢幡等,但並未傷人。琉璃王非常懼怕,對群臣說:“你們看此箭從什麼地方來的,他們如果真想傷害我,我必死無疑。”於是下令退兵。苦行梵志勸阻說:“大王不必畏懼,釋迦族人個個持戒,他們連螻蟻尚且不殺,更何況是殺人,還是應當進軍。”琉璃王便聽從苦行梵志的話,繼續進軍,釋迦族人果然退入城中。琉璃王喊道:“速速打開城門,否則,我會將你們趕盡殺絕!”此時城中有位十五歲童子,名叫奢摩,他登上城牆獨自應戰,傷損了眾多敵軍,敵軍頓時崩潰逃散,藏入土洞內。當時釋迦族人告訴童子說:“你有辱於我們釋迦族的門戶,誰不知道應戰?但我們釋迦族向來修善,尚且不傷螻蟻,更何況是人命?我們一人能敵萬人,如果迎戰,必定能摧毀敵軍,但以殺害人命,死後將墮地獄,即便生在人中,也是壽命短促,你應速離此地。”奢摩童子便離開了城市。
後來,琉璃王軍隊再次來到城門外。當時魔王波旬化作一位釋迦族人,喊人打開城門,釋迦族人見是自族人,便打開城門,琉璃王軍隊就此乘虛而入。琉璃王說:“釋迦族人眾多,索性將他們雙足埋在地下,讓暴象踏死。另外再挑選五百釋迦族女人,帶到我這邊。”當時,摩訶男乞求琉璃王:“我現在沉入水中,在我浮出水面的這段期間,無論時間長短,請你允許釋迦族人隨意逃走,等我浮出水面之後,你再殺死他們。”琉璃王應允之後,摩訶男便跳入水中,將自己頭髮系在樹根上,於是斷絕性命。城中釋迦族人從四城門競相奔逃,琉璃王問大臣:“摩訶男為什麼還沒有浮出水面?”旁人就入水將已命絕多時的摩訶男抱出,琉璃王見到外祖父已死,非常悔恨:“我外祖父為了救護自己親族而死,早知如此,我終究不應如此討伐。”
為琉璃王所殺之人,有九千九百九十萬,血流成河,環繞迦毗羅衛城。退軍之後,目犍連尊者對佛說:“承佛神力,我已護佑四五千人。”佛便令尊者觀察。目犍連尊者將缽從星空取下,所藏之人全部都已經死亡。
琉璃王到尼拘羅園後,安慰五百侍女:“不必憂愁,我就是你們的丈夫。”然後想和一釋迦女交通,這個釋迦女罵道:“我為什麼要和女奴之子通情?”琉璃王大怒,便斬斷她的手足,扔入深坑。五百侍女都這樣辱駡琉璃王:“誰會以自己身體和女奴之子交通!”於是五百侍女也慘遭同樣的懲罰。五百侍女慘痛難忍,便喚如來名號求佑:‘我們同是釋迦種姓,如來出家成佛,我們慘受這樣的痛苦,為什麼不憶念我們?’佛與眾比丘便前往劫毗羅城去,釋迦女遙見世尊,都心懷慚愧,世尊對帝釋天說:“眾女子慚愧無衣。”帝釋就以天衣蓋覆女子身體。佛告訴毗沙門天王:“眾女子饑渴已久,置辦些許天食,令彼等飽足。”佛又為彼等演說苦集滅道,諸侍女塵垢俱盡,得到法眼淨,命終後升到天上。
佛行至東門,見到城中一片廢墟,佛告眾比丘:“以前我與眾比丘在此處說法,如今已成廢墟,無有一人,從今以後不再來此。”於是回到舍衛國祇樹園,告訴眾比丘,琉璃王和他兵眾七日之後,都將毀滅。琉璃王聞言,非常恐怖。到第七天時,琉璃王以為已倖免於難,便帶軍隊與釆女到阿貽羅河兩側舉行宴會慶賀,忽然天空中,雲團翻滾,倏起雷震,暴風驟雨,將所有人漂溺而死。琉璃王墮入阿鼻地獄,天火將宮城一燒而空。
諸比丘問佛:“釋迦族以何因緣受此苦難?”佛說:“往昔,羅閱城有一魚村,因為時值饑荒,米貴如黃金,人們就以草根為食。村中有一大池塘,池內有很多魚類,人們便捕魚而食。當時有二條大魚,這樣說到:‘我等是水族,不是處在幹地之中,而這些人都以我們為食’,村中有一小孩,才八歲,雖然不捕魚,但見到人們捕魚時,心生歡喜。當時羅閱城人就是今日釋迦族,當時二條大魚,一為琉璃王,一為苦行梵志,見到魚笑之小孩是我,因為殺魚的罪業,無數劫中受地獄苦,我也因隨喜造惡,而感召今日頭疼,如被石頭壓住一般。”
面臨自己國家毀滅,慈悲的佛陀何嘗不願援救?但是,若以個人意志可以遮止業力現行,又怎麼能成立業果不虛?因此,即便是具足十力的佛陀,在業力成熟之際,也不能拯救一人,畢竟誰也無法改變業果的規律。
從這個地方,我們也聯想到上個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長達三十年的越南戰爭、中東戰爭、兩伊戰爭,唐山大地震、東京大地震以及文化大革命,這個世紀的伊拉克戰爭、印尼大海嘯、瘋牛病流行、非典流行等。在業力成熟之時,確實無法抗拒,瞬息之間就可以讓無數眾生毀於一旦。如果不懂業果,或許會覺得這些天災人禍不會降臨於自身,但是,如果以業果來衡量,就會令人恐懼。因為,我們正身處無邊業海之中:每個人過去世都曾造過無數能顯現類似甚至更嚴重果報的罪業,而這些罪業就像一顆顆等待引爆的核彈,正安住在自己的阿賴耶識之中,一旦暴發,我們就會被炸得魂飛魄散。所以,我們不是活在太平世界中,在表面的安樂下,的確隱藏著惡趣現前的極大危機。凡夫人的處境都很危險,說不定何時業力發動,就會染上愛滋病、被捲入戰爭,或被洪水沖走、被大火焚燒。所以,認識業果的相之後,自己應勵力懺悔,祈求上師金剛薩埵加被,能在惡業成熟之前,將它懺除。
丙三、攝義
以上四條道理,總的概括了業果方面的道理。對業果能否獲得定解,都是依靠這四條。所以,對這四條道理,必須努力生起定解。
苦樂唯一是由黑白業產生,苦樂的差別唯一是由二業的差別所決定。這兩條決定之後,自己的行為方式就能得到決定,即:要現前樂果,唯有造集樂因——善業,斷除苦因——惡業。而且,善惡業不是來自他處,唯一來自於自己的身口意。換句話說,當下身口意是怎樣一種表現,直接決定自己未來的苦樂如何,即每一個念頭、每一句話、每一種行為,都決定有它相應的果報。所以,行為上必須遵循業果規律來取捨。依靠業決定之理,身口意的行為就會有正確而清晰的方向。
進一步認識“業的自性是增長廣大”,能使我們不忽略對微細善惡業的取捨。每天早晚須念誦百字明和金剛薩埵心咒,就是要將一天所造的惡業及時懺悔清淨。否則,惡業在相續中不斷增長廣大,再想清淨就很困難。所以,以這一條可以使人在行為上謹慎。
“未造業不會遇,已造業不失壞”,是從正反兩方面對業決定之理再加以闡述。決定了這兩條,就會遠離猶豫或僥倖的心態。由於深信所做不壞,心中便不會認為:我行善卻無人知,白做了吧!也不會認為:我做了這件壞事,也許沒事吧!總之,不會再有種種不正確的心理。所以,不能忽視對業果的思惟,實際上,它對轉變心態有很大的作用。
以上四條是大原則,周遍在一切業果相中。下面只是在這四條大原則的前提下,分別具體思惟十黑白業及其果報的差別。前者是總說,後者是別說。別,是總的差別;總,是別的總攝。首先,必須對這四條總綱獲得定解,才有觀察業的智慧。上面提到人生觀、世界觀、方法論的問題,其實,對業果的道理獲得定解之後,決定會出現新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方法論。因此,學好了業果,應當會有一番改變。因為原先對業果無知或者只是很粗略地了知,並沒有在心中形成見解,相比之下,世間邪見的熏習更深更強,所以行為方式多是照著世間邪見轉動。如果這些不正見仍然很堅固,行為就不會從根本上好轉。相反,一旦業果正見建立起來,相違的邪見同時就會從根本上被摧毀,從此對待一切人、事、現象,都會緣業果正見來認識、行持。
總的四條道理非常簡明。以後看待問題時,心裏應把握這四條,對照自心來分析:這是白業、這是黑業,這是白業果、這是黑業果;最初的業即使微小,也會感召大果報;希求某種果,則須在相應的因上積聚;已造下某種惡業,就不可能僥倖逃脫,必須以懺悔來對治。這樣如理辨別,就可以決定行為取向,這就是建立在業果道理上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方法論。所以,這四條決定之後,自己的思惟方式將隨之轉變。學好這些道理之後不是沒有用處,而是形成觀念之後,時刻會起作用,能在一切時處攝持和引導你。
閱讀《賢愚經》時,不要像看故事一樣,因為真實修行的人,理念絕對和世間人不同。參閱這些公案、因緣時,應將公案中的人物作為自己修行的榜樣。榜樣體現在何處呢?體現在他的用心和行為上。他們遇到順緣和違緣時,會運用業果的道理來思惟、行動,這就是應學之處。
譬如:《賢愚經》中說,有一對窮夫妻窮得只剩一匹布。丈夫披布出去乞討時,妻子只能裸體坐在草墊上,妻子出去時,丈夫也是如此。有一位比丘前來勸化他們供養、聞法,他們當時面臨著取捨的問題:一是捨棄布,意味著可能死亡;一是不捨棄,但不能完成供養佛僧的善業。在這個關頭,就看是什麼見在起作用。一種很世俗,認為如果供養這匹布,兩個人只有裸體坐在家中,不能出去乞討,最後只有餓死。一般人想到這裏,往往會選擇保全自己。另一種則認為:供養布是善業,由此後世決定獲得安樂,捨命也應行持。在這面臨何取何舍的關鍵時刻,窮夫妻是因見到大義而決定供養的。
所以,依止因果正見就能使人捨身成仁、成就大義,這是正見的力量。凡夫雖不能如同聖者般,但在這種關鍵時刻,若能思惟業果的道理,便能趣入白法。我們在生活之中處處會面臨業的取捨,如果沒有因果正見,一般人無明力大,往往會造黑業。所以,龍猛菩薩說:沒有業果正見,就會墮入惡趣;相反,有了業果正見,就能將自心轉向善業。
《賢愚經》中還有一則金毛獸的公案。金毛獸當時也是思惟到捨身救護眾生能完成生命的大義,所以才能發起並增上利他之心。這也是透過思惟業果勉勵自己,使自己趣入白法之中。此外,還有許多具足因果正見的人,雖然一貧如洗難以維持生計,但因為正見力量強,在思惟了後世的大義之後,就能心甘情願地佈施。又如:沙彌遇到淫女誘惑時,因為思及舍戒和護戒在業果上的差別,而發起寧可自殺也要護戒的誓願。再比如:《毗奈耶經》中說,當時釋迦族人在佛的教化下,都已證得真諦。他們在琉璃王入侵、面臨殺身之禍時,也是因為有業果正見的攝持,而寧可被殺也不殺人。所以,思惟業果極其重要,這不是可有可無、也不是修行高深的人不需要的修法,而實在是任何入道者都不可缺少的修法。換句話說,沒有生起業果正見,不必說上上的修行,即使人天正道也無法真正趣入。
接下來,對業增長廣大之理,心中須生起定解,這時才知惡業比蛇毒更可怕,對於熏入惡業種子不會認為無關緊要,而會心懷恐懼。修行人之所以能小心防護細惡,就是因為畏懼因果。像阿底峽尊者這樣的大成就者,平時手持曼茶盤,一發現身心有不符合戒律的地方,當時就勵力懺悔。只有業的正見產生了,才能養成這種防微杜漸的品格,因為這種品格是建立在正見之上的。
為什麼一個人行善會有那麼強大的意樂?這也來自於對業果的定解,即體認到以小善能產生大果,對這個道理決定了,行善的熱情就能超過追求財富、女色、地位等的熱情。所以,思惟業果非常重要。能否從一個俗人轉變為一個很好的修行人,關鍵就在因果正見。比如:西藏的奔公甲格西,原先是個大強盜,但在皈依三寶、認識聖教之後,他變成一個非常規矩的修行人。從他的修行事蹟可以看出,實際上是業果正見在改造一個人。譬如:有一次,奔公甲到施主家裏,施主們正好外出,他當時便想:我沒有茶葉,應當偷一點以後住山時好用。當他剛把手伸入茶葉袋時,馬上生起正念,大喊:我這個人正在偷茶葉,把這只手砍斷!這就是業果正見在起作用。所以,業果正見是內在的阿闍黎,在面臨取捨之時,他會及時幫助你遮止惡行。
總而言之,聲緣、菩薩、大成就者以及世間人天等,不論是何種階層的人,都超越不了業決定等四條規律。所以,我們應當按照傳承上師的教言,從微細乃至極微細之處,精勤地如理取捨。
乙二、分別思惟分二:一、顯十業道而為上首 二、抉擇業果
第二,分別思惟分二:一、顯十業道而為上首;二、抉擇業果。
丙一、顯十業道而為上首分三:一、經論中宣說十業道 二、強調十業道取捨之重要 三、應當斷除狡詐
丁一、經論中宣說十業道
今初。如是了知苦樂因果各各決定及業增大,未作不會,作已無失。彼當先於何等業果所有道理發起定解而取捨耶?
先提一問:上面思惟總的業果時,已了知苦樂因果各各決定、業增長廣大、未作業不會遇、已作業不失壞等四條道理,但是業果的種類無量無邊,首先應當對於哪些業果的道理發起定解而做取捨呢?
回答:
總能轉趣妙行惡行三門決定,三門一切善不善行,雖十業道不能盡攝,然諸粗顯善不善法,罪惡根本諸極大者,世尊攝其扼要而說十黑業道,若斷此等,則諸極大義利扼要亦攝為十,見此故說十白業道。
總的能夠轉趣善行和惡行,唯一是以身口意三門來決定。(不是在身口意之外,另有一種趣入善惡業的門。)三門一切的善不善行,雖然以十業道不能完全含攝,但是針對粗大明顯的善不善法、作為罪惡根本的極大方面,在《正法念住經》等經典中,世尊以攝集扼要的方式宣說了十種黑業道。如果遠離這十種黑業道,也就統攝了諸極大義利的扼要,因為見到能攝極大義利扼要,所以佛說十種白業道。
下麵引教證:
《俱舍論》雲:“攝其中粗顯,善不善如應,說為十業道。”
《俱舍論》中說:“對於善不善行之中粗大明顯的方面作歸攝,如其所應,在經典中宣說為十業道。”
譬如:五無間罪中,殺父母、殺阿羅漢屬於殺生,以噁心出佛身血屬於嗔恚,破和合僧屬於妄語。此外,汙比丘尼屬於邪淫,殺見道菩薩、殺有學僧伽屬於殺生,奪僧伽資具屬於不與取。
十黑業未包括的是:吸煙、飲酒、吸毒等,根本煩惱中的慢、疑等,隨煩惱中的嫉妒、諂誑等,還有佛制罪等。十白業未包括的,是斷除這些黑業的白業。
《分辨阿笈摩》亦雲:“應護諸言善護意,身不應作諸不善,如是善淨三業道,當得大仙所說道。”
《分辨阿笈摩》中也說:“應當防護好自己的語言,防護好自己的心,身體不應作不善業,依靠這樣善能清淨身語意業的道,將會獲得佛陀所說的菩提道。”防護好自己的三門,使身語意不夾雜罪染而清淨,便能成就菩提道。因此,佛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丁二、強調十業道取捨之重要
由善了知十黑業道及諸果已,於其等起亦當防護,使其三門全無彼雜。習近十種善業道者,即是成辦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種義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眾多門中數數稱讚。
通過善巧了知十黑業道及其對應的各種果報之後,對它的等起也應當防護,使自己的身口意毫無黑業混雜。依止這樣的十善業道,是成辦一切三乘以及士夫自他兩種義利的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所以佛多方面數數稱讚。
什麼是十善業道呢?僅僅不趣入十種不善業,只是成為無記性,不能稱為十善業。善加了知十惡業的過患之後,發起遠離十不善業的心,才屬於十善業。
《海龍王請問經》雲:“諸善法者,是諸人天眾生圓滿根本依處,聲聞獨覺菩提根本依處,無上正等菩提根本依處,何等名為根本依處?謂十善業。”
這段經文宣說了十善業是世間人天圓滿和出世間三種菩提的根本依處。為什麼十善業叫作善法呢?因為不論人天之身,還是聲聞菩提、獨覺菩提乃至無上菩提,都必須以它為根本,才能獲得成就。經中連用了三個“根本依處”,以著重強調十善業道的重要性。
《十善業道經》中,世尊告訴海龍王說:“海龍王!你看這佛身,是從百千億的福德所出生的,各種相好莊嚴,光明顯耀,映蔽大眾……你再看這些大菩薩們,妙色莊嚴清淨,這一切也都是由修集善業福德而出生的。再說天龍八部等具有巨大威勢的有情,同樣也是以善業福德而出生的。”這一段佛語告訴我們,一切世出世間的成就都要建立在善業的基礎之上,沒有善行的積累,便沒有成賢成聖的所依。
下面再以大地的比喻作強調:
又雲:“龍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 國土、王宮,一切草木、藥物、樹林,一切事業邊際,一切種子集聚生一切穀,若耕若耘及諸大種,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處所。龍王!如是此諸十善業道,是生人天,得學無學諸沙門果、獨覺菩提及諸菩薩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處。”
經中又說:“龍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國土、王宮,一切草木、藥物、樹林,一切經商、航運、種植等事業,一切種子集聚出生一切穀物,農務耕耘以及地水火風諸大種,都是依靠大地而安住。大地是這一切的依處。龍王!同樣,這十善業道是轉生人天的依處,是獲得聲聞有學、無學諸沙門果的依處,是獲得獨覺菩提的依處,是菩薩一切妙行、一切佛陀功德法的依處。”
是故《十地經》中,稱讚遠離十不善戒所有義理,《入中論》中亦總攝雲:“若諸異生諸語生,若諸自力證菩提,及諸勝子 決定勝,增上生因戒非餘。”
因此,對《華嚴經•十地經》中稱讚遠離十不善律儀的所有義理,《入中論》中也以總攝的方式說:“諸異生、諸聲聞、諸獨覺、諸菩薩,這一切決定勝和增上生的因,除了戒之外沒有其他。”
“戒非餘”:不是說只有戒是因,其餘禪定、智慧、大悲等非因,而是說成辦增上生與決定勝決定不能離開戒,遠離了清淨戒,絕對沒有增上生和決定勝的成就。
所以,十善業道是一切世出世間成就的根本依處。佛教的綱要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之中,其實已包含了一切佛法,因為佛法無一不是斷惡行善之法。
往昔,善信菩薩出生在無佛法的時代,那時世間根本見不到佛法。善信菩薩依靠自己的善根力,一心想尋求正法,由他的誠心感應,虛空之中傳來聲音:“從此地向東方經過一萬由旬的地方,有一個國度,其中有一女人,出身很卑賤,相貌也異常醜陋,似乎她還了知半偈。但是,在途中有一段長寬各一萬里的淤泥地,腳踩在上面,身體就會陷溺。”善信聽了之後,全然不顧安危,身心踴躍地向前行進,竟然趟過了這段淤泥河,見到了那位女人。善信菩薩對待她就如同對佛一般地恭敬禮拜、讚歎。女人說:“諸佛的妙法無量無邊,但我聽聞的只有半偈法。”善信跪下來乞求:“願聞半偈妙法。”女人說:“唯有‘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而已。”善信聽後身心清淨,再再思惟法義而洞然了達其中旨義,頓時獲得神通,飛回本國,普遍宣揚這半偈妙法,降伏諸魔。
此處可見,“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之中含攝了無量妙義,深者得其深,淺者得其淺。所以,不能認為斷惡行善只是下劣者才須行持的道法,上等者不必行,而應認識到,一切諸佛菩薩、一切聲聞緣覺、一切人天,這一切暫時增上生和究竟決定勝的成就,無不是從善業出生的。因此,經中讚歎十善業道是根本依處。
丁三、應當斷除狡詐
如是不能于一屍羅,數修防護而善守護,反自說雲我是大乘者,極應呵責。
如是不能對一分戒律數數修習防護,反而自說我是大乘人,這是極應呵責之處。
下面引《地藏經》為證,說明這種狡詐之語是大妄語,是斷滅語,以此將會顛倒墮落:
《地藏經》雲:“由如是等十善業道而能成佛。若有乃至命存以來,下至不護一善業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無上正等菩提。此數取趣至極詭詐,說大妄語,是於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間,說斷滅語。此由愚蒙而至命終,顛倒墮落。”顛倒墮落者,於一切中,應知即是惡趣異名。
《地藏經》說:“通過此等十善業道,便能成就佛果。假如有人從存活以來,下至一種善業道也不守護,反而自稱:我是大乘人,我尋求無上菩提。這種人極其詭詐、虛偽,是說大妄語(非菩薩而自說是菩薩,非大乘而聲稱是大乘,超過一般上人法妄語,故是大妄語),是在一切諸佛世尊面前欺騙世間(表面上讓諸佛世尊作證,承諾自己要利益世間,成辦世間義利,但實際上並未真正去修行它的因——十善業道,所以是在諸佛前欺騙世間),是說斷滅語(以無因而求果,是說斷滅語),此人由於愚蒙而至命終(最後因痛苦蒙蔽而死去),顛倒墮落。”“顛倒墮落”,即是惡趣的異名。
《地藏十輪經》說:戒體破破爛爛,卻還承諾許多大事,這是極應呵責之處。所以,明明不合理卻還狡詐地顯現為如法的行為,極不應理。
因果之相無量無邊,虛雲大師曾說:“因果二字,是一切聖凡、世間出世間都逃不出的。”六道眾生不離因果,聲聞、緣覺、菩薩同樣不離因果。世間人天的道不離因果取捨,出世間聲緣菩薩的道同樣不離因果取捨。可見,這個因果法門貫穿了從粗到細、從淺到深、從世間到出世間的無量層面。對我們來說,應當從何處趣入修行呢?應從十善業道趣入,先從自己能實行的淺近之處做起,再逐漸深入廣大。試想:修行不從此處趣入,又能從何處趣入呢?我們不可能在山河大地上修,也不能在他相續上修,顯然,除了自己的身口意業之外,再沒有其他可修之處。如果連粗大淺近的身口意業都防護不好,能不能行得深廣呢?顯然不能。譬如:現在還在呀呀學語,能不能辯才無礙呢?現在還需扶著凳子走路,能不能飛跑呢?顯然不切實際。所以,一般人應先從淺近之處實際做起。佛說這是根本依處,但是人們往往因我慢心而不重視這樣的基礎修行,喜歡空談玄妙。然而,脫離了這樣一個根本依處,一切只會空無建樹。
因此,佛在經中苦切勸導,不可能還有更重的語氣了。佛讚歎十善業道是一切圓滿的根本依處,如同大地一般。大地是何等重要啊!任何一座城市,任何一座建築,任何一種草木種子,任何一種事業,都不能脫離大地,離開了大地,連芝麻許的法都無法建立。十善業道就是這樣一種法!她是一切人天果位、一切聲緣菩提、一切菩薩妙行、一切佛功德法的依處。離開這個守護十善業道的法,將不會有任何成就,一切戒定慧的功德,一切聲緣、菩薩、佛的成就都免談。
《地藏經》中,佛還用極嚴厲的語氣呵斥那種浮而不實的人。佛說:一生連一種善業道都不能好好守護,卻大言不慚地聲稱我是大乘,我是尋求無上菩提的菩薩,這種人是說大妄語,是在諸佛世尊面前欺罔世間,是說斷滅語,將會顛倒墮落。佛這樣呵斥是有深意的,佛是苦切勸導我們應在十善業道這樣的基礎上扎扎實實地修起。當年太虛大師說過一偈名言:“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所謂人格的完成,即是十善業道的完成。所以,我們必須打好基礎,首先按照十善業道,修好自己的身口意,能這樣改過自新,才是真正的下士。這個地方修好了,就能順利進入別解脫戒,再到菩薩戒、密乘戒,一分一分深入,一分一分廣大,最終便能成就佛果,這就是“真現實”。所以,從十善業道修起,由淺近而深廣,是一個重要的行持原則。
丙二、抉擇業果分三:一、顯示黑業果 二、白業果 三、業餘差別
抉擇業果分三:一、顯示黑業果;二、白業果;三、業餘差別。
丁一、顯示黑業果分三:一、正顯示黑業道 二、輕重差別 三、此等之果
初中分三:一、正顯示黑業道;二、輕重差別;三、此等之果。
為什麼首先顯示黑業果呢?因為修習業果,首先要從斷惡開始,而斷惡的前提,是對黑業及黑業果的相產生決定的認識,所以,首先應顯示黑業與黑業果。
我們現在處在一種如臨深淵的狀況之中,什麼是如臨深淵呢?就是身在懸崖,一不小心,就會墜落而粉身碎骨。造十黑業會墮入惡趣深淵,這是業的必然規律,誰也無法改變。我們的處境可怕到三門稍有放縱,就會種下地獄、餓鬼、旁生之因,而且此因一旦種下,肯定會成熟爆發。譬如:面對嚴厲的對境時,若稍起輕慢、嗔恚,或者說錯一句話、非理作意等,就會造下大惡業。一刹那之間,就可以焚毀多劫種植的功德林,使我們在地獄中多劫受苦,是如此可怕。一個人的行為沒有以業果正見攝持,的確時時都是在往刀山上走、往火海裏鑽。只有具足業果正見的人,才能真正保護自己。
世人想依靠保險或者依靠名聲、財富、子女來保護自己不墮落、不受苦,但這些是不會有真實保障的,唯有心中的因果正見才能遮止我們墮落惡趣。
現在,要生起這個正見,首先應從十種黑業著手,重點在觀察黑業和苦果的關係,業和果一定要聯繫起來觀察。往昔不知黑業的過患,所以造惡不畏懼,由此趣入惡趣,而現在則須逆行,關鍵是要認識:以十黑業會顯現何種可怕的果報,而且黑業會如何增長廣大,業果一旦成熟,將無藥可救,即使諸佛大悲之手也無法遮止。必須這樣認識而產生畏懼,才能遮止黑業。
對於這些相,上面已經總說,下面開始是分說。總說之後還是有必要逐條分說,這樣才能在心中引起廣大具體的認識。以佛語為量、以種種公案為樣本,一一對照自身來思惟。這樣轉變自心,五次、十次、二十次、三十次,一次次地衡量認識,到一定程度時,心就會猛利變動,認識到量時,就會引起牢固的因果正見。以有力的正見攝持自心,就能不緣黑業而轉。我們無始以來的分別心就像十分頑皮的孩童,如果沒有一隻強有力的手抓住他,根本無法管制,而這只手就是因果正見。
如果沒有學好因果,我們的心便會很迷亂、很疲軟,以這種狀態不僅不能善護三門,反而處處都在造惡。《地藏經》說:“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所以,一定要生起強有力的業果正見才有解決的辦法。能否生起業果正見,關係到我們生生世世升沉的切身問題。在目前邪見深重的時代,這更是一個極為嚴峻、緊迫的問題。如果不以這個正見攝持,則無論再如何高談玄妙,一落到現實生活之中,就可以發現自己的行為與因果違背之處不計其數。所以當務之急,應當對業果的道理努力作一番如理思惟,在心中建立起牢不可破的因果觀念。
戊一、正顯示黑業道分四:一、身業 二、語業 三、意業 四、攝義
己一、身業分三:一、殺生 二、不與取 三、邪淫
庚一、殺生分三:一、總說 二、分說 三、以公案說明殺生因果
辛一、總說
今初。雲何殺生?《攝分》於此說為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五相,然將中三攝入意樂,更加加行攝為四相,謂事、意樂、加行、究竟,易於解釋,意趣無違。
如何是殺生?《攝抉擇分》對此宣說為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五種相,而本論是把中間的想、欲樂、煩惱三相攝入意樂一相之中,再加上加行,總共攝為四種相,即:事、意樂、加行、究竟。以這種方式容易解釋,意趣和前者並不相違。
辛二、分說分四:一、事 二、意樂 三、加行 四、究竟
壬一、事
其中殺生事者,謂具命有情。此複若是殺者自殺,有加行罪,無究竟罪,《瑜伽師地論》於此意趣,說他有情。
殺生的事,是指具有生命的有情,也就是命根沒有斷絕而仍存活的有情。如果是殺者自殺,只有加行罪,不得究竟罪。《瑜伽師地論》以自殺不得究竟罪的意趣,或者為了分析殺生究竟罪的緣故,界定殺生事是排除自己的其他有情,但並不是說自殺沒有加行罪。
殺生事——“具命有情”當中有個“命”字,這個“命”是生命的意思。殺害生命被放在十惡業之首,可見佛教真正平等尊重每一個有情的生命。在這個世上,最寶貴的,就是生命。每一個有情最珍愛的,就是自己的生命,所以都不願被摧殘。對殺生事的範圍不能理解得太狹隘,須知它包括了整個法界當中各種類型的生命,無論我們傷害任何一種生命,平等都是殺生。眾生是“含靈”,或者說是“有情”,而不是泥土、磚石,所以它們都有苦樂的感受。一個生命,從本質上來說,圓滿具足如來藏。認識這些道理之後,對一切生命都應當尊重,應當樹立尊重生命的觀念,而不應該摧殘。只有尊重任何一個有情的生命,最後自身才能獲得真正的安樂。從世間的因緣來說,任何一個生命過去世都曾經是哺育自己的母親,我們怎麼忍心對母親慘下毒手呢?將心比心想一想,如果自己連一根針刺的痛苦都不願接受,為什麼要把斷命根的劇烈痛苦加在同樣有著苦樂感受的有情身心上呢?所以,要珍愛任何一個生命,任何摧殘生命的業都是很嚴重的罪業。
壬二、意樂
意樂分三。
殺生的意樂分為想、煩惱、等起三者。
想有四種,謂如於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於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錯想,二四錯誤。
殺生的想有四種:第一,對有情作有情想;第二,對有情作非有情想;第三,對非有情作非有情想;第四,對非有情作有情想。其中第一和第三是不錯誤想,第二和第四是錯誤想。
此中等起若有差別,譬如念雲,惟殺天授,若起加行誤殺祠授,無根本罪,故於此中須無錯想。若其等起於總事轉,念加行時,任有誰來悉當殺害,是則不須無錯誤想。如是道理,于餘九中,如其所應,皆當了知。
這一段是從等起上說明:決定根本罪的條件是否需要無錯誤想。
論中說:這裏等起上還有差別,譬如心想:我要殺天授,但是發起加行時所殺的是祠授,這種誤殺就沒有根本罪。所以,造根本罪的條件是需無錯誤想。但是,如果發起加行時,等起是對於總的對象轉,也就是心想:加行時不論是誰來,我都要把他殺掉。這就不需要無錯誤想。這樣的道理,在其餘九種業當中,都應按各自的情況如是了知。
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殺害。
殺生的煩惱,是貪嗔癡中任何一種。殺生的等起,是指樂欲殺害。
惡業的根源是三毒煩惱。真正能毒化身心的,就是貪嗔癡,沒有其他勝過它的毒,所以叫作三毒。一切惡業不是以其他方式驅動的,唯一是以煩惱驅動,因此煩惱是造業的根源。當心中有貪嗔癡時,身口意的造作會不自在地趣向邪惡。為什麼我們會傷害有情,甚至要摧殘它的生命呢?就是因為有貪欲、嗔恚和愚癡。
舉例來說:為了貪求口味或獲取財富而大肆摧殘生命,取其血肉皮毛,這是以貪心而殺生。因嗔心推動而不把對方當生命來看待,一心只想置之死地而後快。因愚癡而認為某些眾生生來就是供人受用的,所以該殺。在這些煩惱狀態中造業,就是以貪嗔癡而行殺。所以,當我們被貪嗔癡障蔽時,內心就會變得極為狹窄,理智喪失,體會不到有情的痛苦,不知具足佛性的性靈不可踐踏,也不會顧念有情對我們的恩德。在三毒驅動下,短短一分鐘內就可以結束一條性命。相反,見道菩薩得了無分別智,具有深廣的智慧,他們看眾生,個個都具有如來藏,都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這時,法爾就能遮止殺業,真正能像愛惜自己一樣地去愛惜普天下的有情,這種大慈悲和凡夫的貪嗔癡是截然相反的。所以,殺業的源泉就是貪嗔癡三毒。
壬三、加行
加行中,能加行者,謂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誰作,等無差別。加行體者,謂用器杖,或用諸毒,或用明咒,隨以一種起加行等。
殺生的加行分二:一是能加行,一是加行體性。能加行,就是自作或教他作,其中不論自作或教他作,平等都是造殺生罪。加行的體性,就是使用器杖、毒藥或明咒,隨便以其中一種發起加行等。
舉例來說:自己殺魚是自作。認為自己殺魚不好而讓別人殺,這是教他作。以自作和教他作都能發起殺魚的加行,所以都是能加行。
有人想:只是教他殺,為什麼會有同等罪業?
因為自作是指使自身行殺,教他作是指使他身行殺,殺生的工具雖有不同,但指使者都是自己,結果都是使對方斷絕命根,所以平等都是造殺生罪。譬如:自己的孩子被張三雇用殺手槍殺,自己會不會因為張三沒有親手殺而認為他無罪,或無根本罪呢?決定不會。我們會認為殺手只是被人指使,真正的兇手就是張三。所以,教他作與自作的罪業相等。
此外還須補充一點,即不能隨喜殺生。凡是對惡隨喜,就是造惡;對善隨喜,就是行善。所以對於戰爭或槍殺等暴力行為,不能發隨喜心。譬如:在電視新聞報導中,經常能見聞戰爭和各類暴力事件,如果貪執一方而嗔恨另一方,就會造下嚴重罪業。有人對暴力、戰爭很感興趣,唯恐戰爭不持續、交戰不激烈,以歡喜心推動,興致勃勃地談論這些熱門話題。實際上,這就是殺業加行。推己及人地思惟一下,如果自己是飽受戰爭苦難的伊拉克人,聽到中國人說:“這場戰爭真刺激”,他會不會認為這位戰爭的隨喜者很善良呢?絕對不會,只會將他視為幸災樂禍的壞人。相反,如果有人以悲心祈禱戰爭早日結束,人民早得安寧,我們會覺得他是具有慈悲心的好人。
所以,目睹戰爭慘烈情景時,佛弟子應當懷有一種悲憫心態,願眾生儘早脫離苦難,甚至願代一切眾生受苦。如果見聞戰爭而興奮,那是心靈扭曲的病態。也許我們自己不會去殺生,但這只是暫時不會,因為凡夫並未斷除殺生的習氣,而業是非常微細的,它會漸漸增長蔓延。因此,為了防微杜漸,對一切暴力行為都不能隨喜、讚歎,更不能參與,對宣揚暴力的文章、影視不能欣賞。在自相續不成熟時,應當儘量遠離這些引發殺業的因緣。菩薩畏因,凡夫畏果,當果現前時,已是無法回避。所以,應當在因上小心防護,將殺業息於無形之中。
壬四、究竟
究竟者,謂即由其加行因緣,彼爾時死,或余時死。此複如《俱舍》雲:“前等死無本,已生餘身故。”此中亦爾。
殺生究竟,就是通過加行因緣,導致被殺者當時死亡或者他時死亡。而且,如《俱舍論》所說:“如果殺者在被殺者之前或者同時死亡,則無根本罪,因為殺者已轉為其他中陰身等身體的緣故。”此處也是如此。
以上事、意樂、加行、究竟四個條件具足,就是殺業究竟,得根本罪。
辛三、以公案說明殺生因果分二:一、殘殺動物的因果公案 二、墮胎殺生的因果公案
壬一、殘殺動物的因果公案:
以《安士全書》中的一則公案為例:
清朝康熙年間,鎮江有一位叫淩楷的人。鄰村有條惡狗經常咬人,他就把狗誘進一個夾弄裏,斷絕後路,準備把狗堵在裏面餓死,以絕後患。過了十天,打開一看,狗還沒死,竟然搖著尾巴出來了,但是不再咬人。再看夾弄中磚上的一堆土,被狗吃了將近一半,原來它餓得慌,就以土充饑。不久狗就死了。
淩楷造的是殺生罪業。“殺生事”,是具有生命的一條狗。當時對此狗作此狗想,是“無錯誤想”,“煩惱”是嗔心,“等起”是想把狗餓死。“能加行”是自己親自作,“加行的體性”是把狗引誘進夾弄,然後封住。“究竟”是狗命終身亡。四個條件都具足,所以淩楷造了殺生究竟罪。
下麵再看淩楷的現世報應:
狗死的當晚,淩楷夢見自己來到一個府堂,裏面並排坐著兩位貴人。綠衣人說:“不仁慈的人,怎麼處理?”紅衣人答:“必須以十倍償還。”然後就叫官吏把淩楷引至後門,進入一個園子,園內梅花盛開,梅樹下有金魚缸,缸內浮著一條死魚。官吏就說:“‘獄’字偏旁是‘犬’,你知道嗎?十年之後當驗。”淩楷醒來後,覺得很奇怪,百思不得其解。
後來到了某年正月,他被人誣陷進了監獄,看到獄中梅花正開,有條死金魚漂在魚缸裏面,宛如當年夢中所見。當時他在獄中被絕糧七天,餓得只餘一口氣,前後關了一百天才被釋放,正符合夢中官吏十倍償還的說法。
業力確實不可思議,如是因,如是果,絲毫不會有差錯。夢見獄中梅花開放、金魚死亡等,十年前就有預兆了。領受等流果,是害他者會被人害、殺人者會被人殺等,將惡狗關在夾弄裏餓了十天,反過來使自己七日斷食,百日監禁,還有後世長遠的果報,可見殺業是增上廣大的。
下麵講一則令狗慘死而受報的公案:
事件發生在臺灣,主人公叫芋仔。某年冬季早晨,因為天寒,芋仔很想吃狗肉,弟弟建議把鄰居家一條叫大黃的狗宰掉。兄弟倆拿了一根繩子,把大黃引入圈套。大黃平時和他們玩得很熟,所以一點沒有提防,很快就被套住了。在他們準備動手時,大黃露出乞求的表情,不停地搖尾、流淚,一直哀求給它一個生存的機會。但是,人在利慾薰心之時,比羅刹更殘忍,面對大黃的哀求,他們鐵了心似的無動於衷,最後大黃還是被它的人類朋友活活地敲死。
大黃死得很慘,它雙眼狠狠地瞪著,目光裏全是恨意,舌頭也拉得很長,好像在說今天你殺我,將來我不會放過你的。可是芋仔兄弟毫不在乎,把大黃拖進廚房,先砍掉狗頭,然後剝皮、切塊,煮著吃了。兄弟倆整夜喝酒,感覺非常痛快。
以上是殺狗的大概情節。
看了這一段,我們體會到,當人欲膨脹時,就會蓋住天理。如果缺乏對生命的關懷,人會變得兇殘,沒有惻隱之心,這時人和猛獸又相去幾何呢?芋仔兄弟一念貪心起來,就隨便殘害一條生命,煩惱何等可畏!一旦湧起,人心會變得如同猛獸,可以殺人不眨眼。人之所以尊貴,是因為具有智慧和慈悲,可是當欲望抬頭時,人造業比禽獸還厲害。
另一方面,要懂得心與心相感通的道理,凡是生命,你善待他,他也會善待你,你傷害他,他也會本能地報復。芋仔兄弟未殺大黃之前,人與狗是友善的關係,但當狗被奪去生命時,它的心中只有對人深深的仇恨。芋仔兄弟殺生已經究竟,以無欺的因果律,在劫難逃,哪怕逃到天邊,業一成熟,當下即報,所以殺業是這樣可怕。如果能以金錢賄賂,或者以逃亡等辦法免除,那還有機會,可是這個報應是在自心上顯現的,有何法術能逃離自心呢?我們的心是遍法界,眾生心也是遍法界,其中沒有可逃之處,所以除了懺悔淨罪之外,無法可逃殺業的報應。
下麵看芋仔殺狗的當世現報:
幾年後的一天晚上,芋仔夢見大黃回來,它不再是搖尾乞憐現友善的相,而是目露寒光,兇狠猙獰。芋仔非常恐怖,想要逃跑,這時大黃縱身躍起,直接咬住他的脖子。芋仔嚇醒過來,渾身直冒冷汗,衣被全被滲濕。這是報應的前相。接下來每天晚上他都夢見大黃報仇,每一次都是在恐怖之中驚醒。家人認為他中了邪,請來符仙、乩童等,用了很多辦法,但是毫無效果。
時間久了,芋仔覺得這樣把一家人都搞得不安寧,就想辦法離家。後來他跑去高雄找到一份工作,平靜了一段日子,他也認為已經擺脫了大黃的糾纏。這是他初時受報的情形。
由這一段,應當體會業報的法爾規律,一切業報實際是在心上反映,絲毫不會錯謬。譬如,芋仔當時造的是殺狗惡業,夢中顯現的全是對應的恐怖境界,如果只看果,不聯繫因,就無法理解這種現象,只會簡單地歸結為生理失去平衡,或者腦神經出錯,這是毫無道理的。業是如此奇妙,在心上播下種子,成熟時自然就會現相,一切都是自現。
這一段也可以說明,未做不遇,已做無法逃離。芋仔和家人生活在同一個家中,但不同人是不同境界,家人不理解,認為青天白日怎會有這種事?芋仔夢中的恐懼景象,別人夢裏塵許也沒有,未做雖不可能遇,但是已做自然會有反映。所以業很可怕,它不以你的意志為轉移,只要因上一建立,就會不自在地刹那刹那相續成熟,直至報盡為止。業和果又是一一對應的,如果以殺大黃現出貪欲夢境,那是錯亂。事實上,殺業顯現的是被殘害的夢境,與當時造業情景同類,芋仔夢中顯的是大黃,樣子兇狠,直接咬他的脖子,所以確實是“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一切果不是無因生,不是非因生,唯一是以同類因產生。
不僅如此,一年後,弟弟就死了。在芋仔離家之後,弟弟得了同樣的毛病,夜晚也是常常吼叫做惡夢。後來嚴重到白天也在地上學狗爬,作狗叫。一天,弟弟學狗亂嗅了一陣之後,爬上柴房,突然柴堆上的鋤頭掉落正中他的腦袋,就這樣死去。稀奇的是,這把鋤頭正是他們合力敲死大黃的兇器,報應真是絲毫不爽!
兄弟倆合夥造罪,能否各自分擔果報,使罪業減半?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一百人參與此事,一百人都會得到全分的果報,不會減輕一分。兄弟倆合作時,業很相似,因此果報也相似,只是弟弟報得更快。他的受報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最初階段,以殺業力,不到幾年,先是夢境改變,夢中充滿惡狗要咬他的相,到這時他的夢境能不能不改變呢?決定不可能,業力成熟時只有隨業流轉而已。他的報應僅此而已嗎?由業增長廣大之理,業將繼續增長。等到勢力增強,芋仔的弟弟不單是夢中見到,現世就以人身變成狗相,白天也作狗爬,學狗叫,學狗嗅,這是第二階段。第三階段,業再增長下去,死後會墮入地獄。業增上廣大如此可怕,比毒藥還厲害,所以惡業不能造,不是說可以試一試,或許僥倖逃過,心相續中惡業積累多了,不必等到後世,現世就失去做人資格,來世決定墮落。
再說芋仔在弟弟死時,曾回家一趟,目睹弟弟慘死的情形,他作惡心虛,在家呆不住,連夜趕回高雄。一路上稍有風吹草動,他就緊張,全身汗毛直立,心跳急速,甚至驚叫出聲。這樣一種心理失常,唯一是由殺業所致,除業之外並無其他作者。有人會想,天地間沒有什麼可怕的,為什麼風吹草動,他就恐懼成這樣?如果對業果沒有認識,一般會認為這是無緣無故,極不正常,而從業果衡量,這一切唯是以殺業法爾變現的景象,他人未造是業當然體會不到。對芋仔來說,只要業未清淨,就會一直顯現惡趣之相。所以,不是外境有什麼地獄,唯是眾生心識顛倒,顯現複活地獄等的境界。最可怕的是心顛倒,一旦被罪業障蔽,就會墮入這種悲慘的境地。
再說,芋仔一路快跑,感覺大黃的靈魂一直在追他,夜晚的境界中,場面非常恐怖,他見大黃直接跟到床前,兩道犬牙露出寒光,射入他的心房,他嚇得立即跪地求饒,可是對方不饒恕,直接咬他的脖子,刺入喉管。芋仔大呼救命,驚醒了同事,他們起來一看,發現沒有什麼事,只是芋仔夢驚而已,就又睡下去了。芋仔不敢睡,他只有再逃,但能逃往何方呢?雖然可以從高雄逃到臺北,從臺北再逃到其他地方,但他的殺業到何處能逃脫呢?過了一段時間,他進了一家工廠,在兩年裏稍得擺脫,但是內心始終不安,一直恐懼大黃會再糾纏他,晚上連門都不敢出,上廁所都是心驚肉跳。人造了惡業,竟然變成如此慘相。
兩年後的一晚,大黃又來了,這次它帶來七八條凶狗,把芋仔團團圍住,往芋仔身上撲去。芋仔腿都嚇軟了,只能等著大黃咬他的脖子。其他狗有的咬頭,有的咬手,有的咬腳,乃至於咬身上的每一塊肉,芋仔被咬得血肉模糊,痛苦難當。
從這裏可以看出,殘害生命,罪業嚴重。照這種情況下去,還能做人嗎?人造惡,虧了心,缺了德,就難以做人了。芋仔被業力所牽,連安心坐在家裏或者作個好夢的福德都沒有。從現世來說,芋仔以殺業折了福德,無有一日不在恐懼之中,整天害怕被殺,哪有安樂可言?《感應篇》說:造惡之後,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
有些人持邪見,雖然害怕吃毒藥會腐蝕五臟六腑,覺得毒不能吃,但對殺業卻毫不在乎。其實殺業更可怕,一旦造下,它在身心上所起的作用不亞於癌細胞。它可以把幸福、安寧統統摧毀,最後連做人都成問題,惡業造多了,前途也隨之毀了。所以,十善業道是作人的根子,一旦虧欠了,以後要彌補就很困難,除非勵力懺悔、改過自新,否則憑什麼消除惡業力呢?憑著有錢有勢有關係就能行嗎?根本沒有用。惡業是自造,也只有自懺才能淨除。殺業的後世果報更加可怕,依佛語可知:以殺生業會在三惡趣中輾轉轉生,時間長達一個中劫,相當於人壽兩百億年。脫離惡趣後,還要償還五百次生命,並且將感受多病、短命的災難,短短時間當中殺一條生命須要償還的果報,竟然如此慘痛而漫長!我們不能認為惡業是靜止不動的,惡業就像是高速旋轉的輪子,那種增長廣大的相令人恐懼!
下面講一則發生在臺灣的兇殺案。主人公陳美月二十三歲時,隨丈夫從福建渡海來台謀生,不到幾年丈夫就病亡了,一個寡婦拖兒帶女,可以想像生活有多艱難,叔叔勸她改嫁,她就和一個叫黃石良的臺灣本省人同居。日據時代的臺灣,法律規定本省人不能與外省人結婚,在戶口上只是姘居。為了戶口,黃石良煩惱了好幾年,很多人笑話他,有人說:“你替人家養了好幾年兒女,結果還不是正式家長,名義上只是姘居,你為什麼不另娶一個本省的呢?”還有人說:“叫你另娶,你還不願意,這個女人又不能作正式夫妻,怎麼辦?”他說:“我把她殺了,我也不讓給別人。”這事有人暗中告訴陳美月,她心裏就有數。
八月十五這一天,黃石良回家,陳美月見他臉色不對,夜晚就對他說:“我們夫妻同住幾年,感情很好,戶口的問題,那是法律規定如此,我也沒辦法。你不能遷怒於我!聽別人傳‘你要殺我’,有沒有這事?”他說:“沒這種話,這是別人開玩笑,我們好好的夫妻,為什麼要殺你?不要聽別人的。”這樣陳美月就沒放在心上。
可是過了十天,二十五日這天半夜,一家人睡得正香,不知何時黃石良起床,拿了一把日本刺刀,瘋狂撲向陳美月,朝腹部連刺三刀,腸子橫流,其中有一條斷了,大便從腸子裏流出,雙臂與二肩共有十餘處刀傷。當時黃石良說:“斬草要除根,全家一個也不留。”他又去殺十四歲的女兒。小女孩受重傷後,想跳樓逃走,卻不幸摔死,只有兒子被人營救出來。黃石良見有人來,自己也想自殺,但傷勢不重,被人奪下了刀。淩晨四點多員警趕到,派人將女人送到醫院急救,但傷勢太重,腸子被砍斷,大便從腸中流出,有的傷口已經腐爛,醫生見此情形,覺得無法救活,活不了幾小時,就草草了事,縫合了傷口,又將她抬入太平間等死。
兇手自殺兩刀,也住在隔壁醫傷。有人問他:“你為什麼要殺你太太?”他說:“這是個壞女人,我一定要殺死她,不知道她能不能醫好?”旁邊人說:“不會好的,院長說夜裏十一點鐘,一定會死。”陳美月在隔壁句句聽見,心裏很難過,想抓破縫的線,求早一點死。卻沒有力氣,動彈不得。
陳美月知道死期很快就要到,自歎命苦,欲哭無淚。時間悄悄地流逝,陳美月是佛教徒,忽然想起觀音菩薩聖號,開始念白衣大士神咒,她想:“我死也罷,只是恐怕今後無人信佛、皈依佛教,甚至譏笑信佛、皈依無用”,因此她合上雙眼,默念“南無大悲救苦觀世音菩薩”,大約念了二十餘聲,她感覺屋裏有些異樣,睜眼一看,暗暗的太平間中充滿了光明,觀世音菩薩現身在眼前,菩薩後面站了無數人,都在為她合掌念佛。菩薩手裏拿著似乎是一個香蕉葉,送給她,她想:“為何送我蕉葉呢?”菩薩說:“這是芭蕉葉,不是香蕉葉,世間所無的寶物,不同於世間的一般芭蕉葉。”在菩薩的加持之下,她頓時覺得輕鬆了許多,隨口說:“啊!世上無有,這樣很好。”這一夜她睡得很安穩,一覺到天亮,任何痛苦都沒有,只是覺得沒有精神。
兇手最初聽護土說晚上必死無疑,所以他很安心,一心只盼望女人自己死掉。過了兩天,他又問護土:“那天夜裏十一點鐘,那個女人死了沒有?”護土說:“奇怪得很,不但沒有死,傷反而好了!現在仍在養傷,一點痛苦沒有。”黃石良咬牙發狠說:“這次殺她不死,我再殺她,要用刀砍斷她的頭,看她還會好起來嗎?”醫院怕他再行兇殺人,給他換了房間,可他毫不改悔,醫院又用手銬腳鐐把他銬起來。黃石良探知到女人住在樓上後,又發狂說:“我要用手銬把她肚子的傷口打破,再把腸子拉出來,看她死不死?”有一天他真的上了樓,幸虧被人發現得早,把他打下樓去,關起來。等他的傷醫好以後,法院判了他十五年徒刑。
經過這次打擊,陳美月常在觀音菩薩前痛哭,她想自己平生沒做過壞事,為什麼要慘遭這樣的痛苦?丈夫早亡,嫁了這個男人,為什麼如此狠心殺她?十四歲的女兒也遭慘死,一家人死的死,傷的傷,她感到自己的命運很悲慘,就求菩薩指示。
一日念佛時,陳美月忽然昏厥,進入一個境界中,見到自己變成公子模樣,手中拿了一枝弓箭,旁邊有位隨從,看似主僕二人。當時看見一隻猩猩,公子瞄準後就是一箭,猩猩中箭倒地後,隨從上前將猩猩拖回去殺死。不久以後,又見一隻猩猩前來報仇,公子便逃跑,猩猩隨後緊追,等他跳入水中,猩猩抱住他的頭,想把他掐死,他趕緊念“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這時菩薩出現,呵責畜生:“你還要害人。”菩薩將猩猩帶走,又說:“關它八年,如能改過就放他出來。”菩薩走後,陳美月忽然驚醒,感覺似夢非夢,心裏也知道這是菩薩在為她指點前世因緣。
她感覺自己前世是這位公子,女兒是那僕人,猩猩就是現在殺她的男人,當時主僕兩人合力殺死猩猩,所以今生遭黃石良殺害。境界中猩猩報仇,想在水中掐死她,正是黃石良在醫院總想殺死她。最奇怪的是,黃石良被判刑十五年,結果只坐了八年牢,遇著大赦把他放出,正合觀音菩薩“關他八年,改過放出”的預言,所以前因後果絲毫不爽。
這件兇殺案單看現世一個片斷,我們很難理解,只是沒有夫妻的名分,何以如此喪心病狂,非要置妻子于死地?好像是無因無緣發生了這一切。但是一說出前世的因,就能決定:確實是以前世業力成熟釀成這樣一個悲劇。
業是非常不可思議的,前世作猩猩被公子和僕人殺害,那時就已播下了仇恨的種子,經過轉世不斷發展,因緣一聚合,一觸即發,黃石良被嗔業牽引毫無自主地一殺到底,如果問他本人,他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其實這一切都是受宿業的支配。陳美月也不是無故被人殘害,她的受害實際是還殺債,輪回當中就是這樣冤冤相報,沒有了期,幸虧她是佛教徒,懂得逆來順受、祈禱三寶,才能轉危為安。
《本生論》說:“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如是雖不特策勵,他世現行猶如夢。”應知業是增長廣大的,就像一顆火星,如果沒有及時熄滅,火就會越燒越旺。前世猩猩種下嗔恚種子之後,在沒有違品的情況下不斷增長,這一世因緣未成熟前,還是好好的一對夫妻,可是一旦業力成熟,根本無法自主地瘋狂殺戮。近代淨土宗大德夏蓮居居士曾這樣說:“每個人都有一本賬,誰也替不了,翻出下一頁是什麼,誰也不知道。要謹防業力發動。”所以應勵力懺悔,業上要謹慎。
臺灣《人乘佛刊》中登載這樣一件事:
繁華的臺北,過去曾經有一間有名的烤鴨店,店號“上品號”,生意興隆,門庭若市,店面採用的是最新裝潢設備,門面寬敞,美觀的玻璃廚窗中,陳列一排排、一堆堆色澤烤成焦黃的烤鴨。烤鴨店裏雇了好幾位年輕店員,穿著白色制服,戴著西洋式廚師的帽子,手上戴著塑膠手套,從早到晚忙得團團轉。烤鴨店的蔡老闆,長得渾身上下圓嘟嘟,穿著西裝,手指戴著兩枚約半寸的四方金戒指,他見生意這樣興隆,一個人坐在收銀機後面笑得合不攏嘴。店面的後面是機器房, 、操作間、宰殺室,不停地配合工作,一到烤鴨店,就能聞到一股隨風飄來的血腥味,又有時時從門縫裏飄出的燒臘味,令人垂涎三尺。“上品號”的生意,越做越大,賺的錢越來越多,二三年下來,在各地開了好幾處分店,所以蔡老闆是春風得意。發了財,少不了交際應酬,他是酒家和舞廳的常客,這是他感到揮霍得最愜意的時期。可是他的後果如何呢?
臨近農曆新年,臺北到處洋溢著節日的氣氛,家家戶戶都忙著買年貨,自然“上品號”的生意也達到高峰,蔡老闆索性把自動門打開,許多顧客在店裏等新烤鴨出爐,即使在門外等候三五個小時也沒關係。老店員加班還不夠,又雇了幾位臨時店員,大家還是手忙腳亂,應接不暇。
這一天仍如往常一樣,店裏鬧哄哄的,忽然響起一陣如雷般的鴨叫聲,所有的人一下子楞住了,尋聲看去,只見蔡老闆四肢張開,像只鴨子的形狀,爬在地上,口中不停地“呱呱”叫喚。正在買烤鴨的客人,有的手上提著烤鴨,有的正掏錢付款,見這突如其來的場面,都圍攏過來,議論紛紛。其中有個胖女人,大叫一聲說:“哎喲!人變鴨子, 啦!多可怕!以後我再不敢吃肉了。”大家才驚醒過來,都往門外跑。這時蔡太太連忙招呼人將蔡老闆抬到床上,請來醫生診斷,可是再高明的醫生也無法讓他停止鴨叫。可憐的大胖子,叫了三日三夜,直叫到聲嘶力竭,才睜著眼睛、七孔流血、在痛苦掙扎當中斷氣。因為是大老闆,錢多得沒處用,花了幾百萬來鋪張喪事的場面。從此以後,“上品號”的大字招牌銷聲匿跡,各處的分店也關門大吉,蔡家的人不知搬到何處。
一般人會覺得蔡老闆事業很成功,因為他開的烤鴨店在繁華的臺北很有規模,裝修豪華、門面排場、生意興隆,而且伴隨他的事業一天天發展,各地擁有了多家分店。以世俗的眼光看來,蔡老闆的前景似乎越來越光明。沒有業果正見,看到的只是這些外在的表相,而且會羡慕不已。
其實從業果的角度思惟,在假相的背後只有黑黑的業,沒有半點成功之處。從開烤鴨店這一天開始,蔡老闆就成了殺生主謀,伴隨烤鴨店的生意日益興隆,分店日漸增多,他背負的殺生業債也愈加沉重,災星一天天逼近。可憐他在春風得意之時不知道罪業之毒正在相續中凝結、增長,終於在生意最興隆的春節前夕,一個圓嘟嘟的人完全變成鴨子的形相,以幾年殺生邪命換來的只有後世無量的痛苦。人沒有業果正見,就會這樣以邪惡為崇高,以災禍為幸福,結果只有隨惡業而墮落。
生命無大小貴賤之分,一律平等,如果認為傷害諸如螻蟻蚊蟲等微小生物,算不上塗炭生靈,實際也是一種有業無果的斷見,我們從《感應篇注證》中引一則公案來證明:
古代有一個叫桓謙的人。一天坐在屋裏,忽然看見幾千個一寸長的小人,都是披甲持矛,駕車乘馬,從一個洞口出來,金光閃閃,像太陽一樣耀眼。小人陸續走進房間,他們以幾百人為一群,由將領指揮互相廝殺。小人和馬的動作異常敏捷,他們攀著桌子、登上灶台尋找食物,找到食物之後,就在一起聚餐,不久又返回洞中。
桓謙懷疑小人都是妖怪,一天碰上一位道士,就談起了此事,道士叫他用石灰堵住洞穴,桓謙照著做了。後來打開洞口,只見上千隻大螞蟻都被悶死在洞中。不久,桓謙和道士同日生病,全身爛成灰泥而死去。
人們以旁生形體小就認為它沒有心識、沒有苦樂感受,這是愚癡的想法。譬如在天人眼裏,我們人類也像螞蟻一樣小,我們是否沒有生活,沒有苦樂,沒有對生命的愛執呢?為什麼面對螞蟻時認為捏死它們如捏麵粉一樣毫無罪過呢?這種無業果之見最為下劣。桓謙分明看到幾千隻大螞蟻都是生靈,有自己的組織、活動和感知,卻在邪見支配下,把它們全部毀滅。這樣肆意殺生的結果,只是毀滅自己而已。所以面對任何一種生命下至蟻蚊,都應尊重,絕不能摧殘,作為一名佛弟子要常懷珍愛生命的善心,要有“愛鼠常留飯,憐蛾不點燈”的慈悲情懷。
左營有位殺豬多年的屠夫,每當他以尖刀刺入豬喉時,豬都會嚎嚎慘叫,痛苦難忍,鮮血噴濺四處,等血流幹竭時,豬抬高頭,深深歎氣而死。屠夫見此情景,總覺得豬可憐,就想改行不再殺豬。但他改行後仍操殺業,運輸雞鴨到全省各地販賣,有時自己宰殺後,去市場販賣。
一天,他滿載著雞鴨,行駛在高速公路上,突然輪胎脫落滑出,雖然沒有造成大禍,但是雞籠被撞開,雞鴨頓時亂飛亂跑,後面的人看到這種情形,都停下車來幫他捉。事後屠夫換好輪胎繼續上路。
到市場卸貨之後,他又馬上趕回南部,車子駛到前一天發生事故地點,後胎再次脫落,車子倒翻,屠夫後腦倒撞,頸部被方向盤正中刺傷,血流滿地,就像豬被刀刺喉時的情形一樣,腿部也骨折,刺穿肌肉。旁人趕緊把他送到長庚醫院急救,七天之中昏迷不醒。
最初幾天,他總看到被殺的豬。一群群地跑來討命,後來是雞群、鴨群,形狀有些是斷頭斷腳,有些頭和身體沒有全斷,只留一層皮連結著,甚至有開膛剖肚、腸胃拉出身外的,種種恐怖之相,都是索命而來。七天之中,他被過去的冤家債主折磨得奄奄一息。
第六天時,他感到自己要去爬一座刀山,後面跟著許多眾生,高山上利刀森羅,從上而過,即便未粉身碎骨也是體無完膚,但又欲退無路,後面的眾生紛紛指責說:“這些刀子都是你以前用來殺豬、殺雞、殺鴨的,殺別人時不知道痛苦,現在讓你嘗嘗用刀子殺自己的滋味。”就這樣屠夫被逼上刀山,這時他仍躺在病床上,迷糊之中叫道:“我不要上刀山!我不要上刀山!”喊過後,全身冒冷汗。直到完全清醒後,他拔掉針頭對家人說:“這七天,我都在地獄中度過。”
看了這則公案,就會發現,人如果沒有因果正見的指引,走的只會是充滿罪業的路,一直走到死都難以回頭。屠夫如果能預見自己的奮鬥結局是如此悲慘,必定不會長年馬不停蹄地造這種惡業,即便乞討過活也強過萬倍,可是他如瞎子般不明因果,不殺豬轉為販賣雞鴨,仍是殺生,日夜勞作只是把自己往刀山上送。這樣源源不斷的黑業與苦果究竟來自何處呢?來自不識業果的一念無明。如果對殺生的業果有所認識,這些殺生的行為、果報就能提前遮止。可以說,如果以業果正見攝持,一道道奔向惡趣之門就可以提前關閉,一道道通往善趣之門都會打開。思惟業果關係引生定解,這是救自己,設法使人產生定解,就是救別人,所以因果法門是救世大法。
壬二、墮胎殺生的因果公案
墮胎是殺生惡行,以事、意樂、加行、究竟衡量:事,是胎兒,並非無情法或低等生命,而是極為寶貴的具命有情。意樂之中:想,是於胎兒作胎兒想;煩惱,是貪、嗔、癡任何一種,譬如,未婚懷孕為了遮人眼目,或者不想撫養兒女,而自己墮胎,或者古代一夫多妻,妻子嫉妒小妾有孕,下藥墮胎;等起,是樂墮胎欲。加行,是服藥打胎或作人工流產手術。究竟,是胎兒斷命根。因此墮胎就是殺人,墮胎者成為殘忍殺害親身骨肉的殺人犯。
《感應篇彙編》中有一則公案說:
郭印的女兒引鳳,被鬼卒追攝,遍遊了十八地獄。在最後一所地獄中,她見閻羅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下面站有好幾百位女人,每個女人身邊都有一個小孩抱著腳索命。小孩當中:有些是母親以生育女兒過多而被投水溺死;有些是以家裏貧窮,無法養育而死;有些是妻嫉小妾懷孕而被用藥打墮;有些是私胎而被母親毒死;有些是以爭鬥損胎而致死;有些是因看護不慎死於非命。閻羅王一一追查,這些犯了殺罪的女人手腳帶著刑具,看起來身體都是枯槁瘦弱。引鳳回來後,把地獄中的見聞詳細告訴父親,並且書寫在天寧寺壁上,作為後人的警戒。
我們知道,當中陰身進入母胎和受精卵和合成為名色時,便開始獲得再度做人的寶貴機會,這種難得勝過盲龜值遇軛木之孔。身為人母,本來應負起精心孕育新生命的責任,可是人以私欲喪盡天良,竟狠心把自己的骨肉扼殺在腹中。胎兒不是無情物,他們被打墮時有著強烈的痛苦,母親殘忍地剝奪他們作人的權利,會引起他們的極度憤恨,從此血肉相連的母子將變成不共戴天的仇敵。如果不以四力懺悔,解釋怨結,決定會因此墮入惡趣。世人何苦為了短暫的貪欲之樂或者眼前的生活方便,作出這種禽獸不如的殺子惡行呢?《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有十種業,能令眾生得短命報,一者自行殺生,二者勸他殺生……七者壞他胎藏(自己墮胎),八者教他毀壞(教人墮胎)……,以上十業得短命報。”
下面講一位現代女士的親身經歷:
曾女士畢業于中文研究所,結婚三年半,有一個男孩。後來,不幸被強暴,內心受到很大打擊。為了撫平內心的創傷,她每天虔誠地誦經拜佛。一段時間之後,她回到一家寺院,見到過去關心過她的師父,師父對她的遭遇深表同情,要她到佛前燃香,懇請冤親債主出來釋冤解怨。當時她以懇切懺悔的心加以祈求,沒想到不久有一個小女嬰附在信徒身上,表示要找她,而且以極為懷恨的態度表示自己是她墮胎的孩子,使她嚇了一大跳。後來她回憶起,剛結婚不久時,有一次害怕太早懷孕無法負擔養育子女的費用,她和先生商量,結果到西藥房買了避孕藥服用,想不到吃了就發生墮胎效用,無意中殺害了一條無辜的小生命。
這個女嬰後來表示,為了報復她,經常故意把她兒子弄得啼啼哭哭,而且每次都哭很久。她的孩子有時很頑皮,獨自一個人出去玩,又不聽話,叫他不准玩危險的東西,他偏要玩,有時自己走上大馬路,任憑母親在後面追也不回頭,有時非常任性,竟然還會狠狠的打母親。曾女士忍無可忍時,常常打孩子出氣。但是奇怪的是,孩子一有機會接近師父或聽到佛號時,他又顯得乖巧馴服,比平常溫和許多。
曾女士服用避孕藥而導致墮胎,以誤殺尚且引起胎兒的怨恨,何況現代人多數是有意墮胎,如不懺悔,只有到地獄去了結這筆孽債。古人有尊重生命和因果報應的觀念,人們視墮胎為邪行,可是今天墮胎卻成了司空見慣的普遍現象,不以為是罪惡。據報導,目前中國每年的人工流產為一千萬例,其中有一半是未婚女性,換句話說,每年有一千萬胎兒被父母殺死,相當於數十倍南京大屠殺的受害人數,流產胎兒的身肉堆積起來是一座巨大的屍山。因果觀念的泯滅,導致這樣舉國若狂、家家草菅人命的惡相。所以,要想挽救世道人心,首先應從因果著眼,只有人人注重因果,才能化戾氣為吉祥。
下面是一則胎兒求救的現代真實事例:
事情發生在一九八七年,主人公是臺灣屏東縣的林美惠女士。她婚後生了二女,再懷第三、第四胎時,因為害怕又生女兒,就和丈夫商量把胎兒拿掉。當時雖然未信佛,但內心仍抹不去一份愧疚和難過。
到了十一月,她又懷孕,雖然他們家很希望生個男孩,矛盾的是害怕又生女兒。當時她上班很忙,暫時不想生孩子,就和丈夫商量,決定把胎兒拿掉,並跟丈夫說好,等他有空,就去婦產科拿掉胎兒。
做這個決定的當晚,她不知不覺做了一個夢,不同於以往模糊的夢,而是很清晰的夢。在夢中,她看到一尊雕像的觀世音菩薩,穿著白衣,非常莊嚴,接著天空放出一望無際白色的大光明,面對這個境界她非常歡喜。這時耳邊忽然響起小孩的聲音:“媽媽!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聲音非常細柔悅耳,可是她無心去欣賞這樣好聽的聲音,脫口就說:“不行啦,萬一又是女兒怎麼辦?”小孩繼續求著:“媽媽!求求你留下我好不好?我會很乖很乖的啦。”她仍然拒絕:“不行啦,萬一又生到女兒怎麼辦?”結果聲音消失,她就醒過來了。
當時她不信佛,也不在意這個夢兆,仍舊照常上班下班。奇怪的是,晚上又做了同樣的夢,只是觀世音菩薩不再顯現,直接望見一望無際非常漂亮的大光明,隨後又響起輕柔的聲音:“媽媽!求求您留下我好不好,我會很乖很乖的啦。”非常誠懇的乞求,但她依然拒絕:“不行啦,萬一又是個女兒怎麼辦?”相同的夢境大約持續七天左右,小孩總是在請求得不到回應後,消失於夢中。當時夢中清楚地覺得是兩個人在對話,但又感覺好像自言自語似的。
第七天晚上夢中,小孩又來了,仍然很誠懇地祈求留下她,而且是不斷反復請求,林美惠也是反復地拒絕,最後一次小孩說:“媽媽!求求你留下我,我會很乖很乖的啦,我跟兩個姐姐不一樣喔!”說完之後,不等林美惠回答,小孩就不再理她,直接消失於夢中,她也隨即醒來。
林美惠做夢之後,就和丈夫商量,考慮到這次夢境很特別,連續一個禮拜小孩一直這樣祈求,而且還說和兩個姐姐不一樣,他們認為應該是個男孩,就決定把孩子留下。
後來生下來是個女孩,孩子從小和佛菩薩有緣,對三寶有信心,幼小的心靈就知道慈愛眾生。她三歲那年的農曆除夕,在婆婆家過年,婆婆忙著殺雞,她把小臉挨過去問婆婆幹什麼,婆婆說:“我在殺雞,拜過之後,挑最大的雞腿給你吃。”孩子聽了竟然板起面孔,一隻小手叉著腰,大聲說:“你們殺雞雞,以後雞雞就找你們算帳。”在她四歲那年,一次母親為她洗澡,她突然說:“媽媽你出家,要帶我一起出家!我不像兩個姐姐要嫁給別人。”這就是她和兩個姐姐不一樣的地方。
將心比心地想一想,如果是胎兒,我在母親腹中最希望什麼?最希望母親孕育我,使我有做人的機會,我不希望她剝奪我作人的權利。以佛法來說,多劫以來輪轉惡道,多麼希望生在人間,如果能得人身,發展智慧和慈悲以成就生命的大義,我該多麼感謝母親!所以使我成人是對我最大的恩德。如果母親把我扼殺在胎中,令我喪失作人的機會,在三惡趣中輾轉墮落,將多麼慘痛。如果這樣為胎兒著想,的確應盡力給他作人的機會。
有一位臺灣東海大學畢業的李麗慧居士,一次她到醫院婦產科作產前檢查,醫生由超音波看出,她的腸子全部都脹大了,而且腹內積有很多腹水,整個腹部脹大,醫生判斷胎兒先天不正常,是個畸形兒,建議她墮胎。根據婦產科醫生的診斷,胎死腹中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以當時腹部脹大,看起來即使是胎死腹中,也無法從陰道自然生產,必須要剖腹產。在這種情況下,李居士沒有絲毫遲疑,她馬上就說:“即使胎死腹中,需要剖腹來產出一個死胎,我也願意,我絕對不殺死我的小孩。”因為她曾經受過五戒,以她堅持要守這條不殺生戒的強烈願心,以及作為一個母親的愛心,支持她突破這個困難的障礙。當時發現胎兒畸形時,她去拜見廣化老法師,法師堅決地告訴她:“好不容易得到人身,怎麼能傷害他呢?只要還沒有生下來,一切都可以轉變,給它取名叫進成,成功的成,一定要它成功生下來。”而且法師為胎兒作了胎內皈依,又介紹她去拜訪道源老和尚,老和尚也很堅定地為孩子取名為平安。
李居士為胎兒作皈依後,每天受持《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持念觀世音菩薩名號一萬聲,她以虔誠的信仰堅定地念觀世音菩薩,終於平安地生下了“成平安”。一直到她生產之後,醫生都還不敢說孩子是正常的,還一直為他作各種檢查,但是檢查到最後,證實孩子是正常的。所以,觀世音菩薩大慈大悲,讓這樣的難產兒平安生產。近代印光大師在文鈔中,再再慈悲教導婦女,臨產時要出聲念“觀世音菩薩”,保證不會有痛苦難產之事。
通過以上事例,我們體會到以善惡業所描繪的景象截然不同,當一位母親決定寧可剖腹產也決不摧殘生命時,我們會被她愛護生命的崇高品格深受感動,以她的善良、以她為成全孩子甘願受苦的德性,終於使因緣變得吉祥、美好。相反,一位母親只圖自己方便,隨意扼殺胎兒時,她變成一個劊子手,失去了母親的人格,以及使自己成長的最好機會,未來要背上殺子的沉重業債,備受良心的譴責。所以天下的母親們,在人命攸關之時,是想作羅刹,還是想作菩薩呢?在業的取捨上不能草率,一失足即成千古恨。
以前有位獵人射中一隻母猴,母猴知道自己快死,就忍著傷痛,摘下樹葉,努力擠出最後一滴奶水,存在樹葉當中,設法留給孩子吃。又有一隻母熊,被獵人打中要害,竟然還能端坐不動,沒有倒身在地。獵人感到奇怪,上前去看,原來母熊已死,還緊緊抱著一塊大石頭。為什麼呢?因為熊子在石頭下的溪水裏玩水,母熊怕石頭掉下去打中小熊,所以自死也堅忍抱石不放,這種不可思議的母愛感動了獵人,從此他不再獵殺生命。連旁生都能慈悲地愛護自子,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類,難道就不能以偉大的胸懷無私地孕育生命嗎?
庚二、不與取分二:一、何為不與取 二、以公案說明不與取因果
辛一、何為不與取
不與取。事者,謂隨一種他所攝物。
不與取的事,就是任何一種他人所攝持的財物。
意樂分三,想與煩惱俱如前說。等起者,謂雖未許,令離彼欲。
不與取的意樂分三:想,即於事無誤想;煩惱,即貪嗔癡中任何一種;等起,即在未得到物主許可的情況下,令財物遠離彼處的欲念。
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加行體者,謂若力劫,若暗竊盜,任何悉同。此複若於債及寄存,以諸矯詐欺惑方便,不與而取,或為自義,或為他義,或為令他耗損等故,所作悉同成不與取。
不與取的加行中,“能加行”即自作或教他作。加行的體性,是以勢力劫奪或者暗中盜竊,任何一種都同樣屬於不與取。而且,對債務和他人寄存的財物,以各種狡詐欺惑的方便不與取,或為自利,或為他利,或為使他人損耗等,所做都成為不與取。歸納來說,加行體性有權威不與取、盜竊不與取、欺誑不與取三種。
究竟者,《攝分》中說:“移離本處。”於此義中,雖多異說,然從物處,移于餘處,惟是一例,猶如田等無處可移,然亦皆須安立究竟,是故應以發起得心,
不與取究竟是以發起得心而安立。
不與取究竟,在《攝抉擇分》中說是“移離財物的本處”。對此雖然有多種不同的解說,但是從財物所在處移到他處僅是其中一種情況。譬如:田地等無處可移,但也須安立不與取究竟。因此,應當以發起得心作為判定究竟的標準。
下面講教他作不與取究竟的標準:
此複若是教劫、教盜,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殺他人,自雖不知,然他何時死,其教殺者,即生本罪。
如果是教唆他人搶劫或盜竊,被指使的人生起得心,便屬於教者不與取究竟。譬如:派人行殺,自己雖不知被害者何時死亡,但被害者何時斷絕命根,教殺者那時即產生根本罪。
辛二、以公案說明不與取因果
先講一則發生在杭州的古代公案。
有位居士性格好靜,他在西湖邊蓋了一間茅屋,每日除午餐之外,其餘時間都用於修法。
一天臨近中午,他想煮一鍋羅漢菜,鹽不夠用,就去鄰家借鹽,鄰居有事外出,他想:只拿一勺鹽,也不要緊。
一年後的某天修定時,忽然見眼前有一堆濃重陰影,從此日日如此。他觀察發現,是如山一般的鹽堆,後來他醒悟到這是以前在鄰家所借的鹽。他害怕地說:“取一勺鹽,一年未還,利息生了這麼多,業報真是一本萬利!”
他急忙籌錢,買了幾千包鹽,償還舊債。鹽債還清後,鹽山頓時消失,從此心前不再浮現鹽山。
公案中,居士所作的不與取極其輕微,只是取一勺鹽,可是黑業增長廣大,一年後變為一座鹽山,如果不及時償還,鹽山會更黑更大,如何能入定呢?在現代社會,極易弄虛作假,造作欺誑不與取,這樣白天作賊晚上修法,是否要修到黑漆漆的餓鬼世界中去呢?所以學佛首先要深信因果,日常應嚴密防護三門,謹慎取捨。這樣輕微的事,尚且有大障礙,何況更重的黑業?如果對三寶物不與取,確實是把自己往永世不得翻身的地獄裏送。以下就宣說這方面的公案:
《百業經》說,佛在舍衛城時,城外的糞池中有一隻怪獸,頭是比丘,身為大蟲,身上寄生著許多如針如毛的小蟲,在噬咬它的身肉,而且又時時被臭氣所熏,苦不堪言,在糞池中哀嚎。
佛了知因緣已到,可以為大蟲授記,調化舍衛城的眾生,便來到大蟲身邊,當著圍觀者加持大蟲,使它憶起前世,並能說人語。
佛問:“你是三藏法師嗎?”
它說:“是!”
佛問:“身口意造惡業會成熟嗎?”
它說:“會成熟,一定會有報應。”
佛說:“報應是安樂還是痛苦?”
它說:“以惡業感召的痛苦不堪忍受。”
佛又問:“你以前是依止哪位惡知識而受這種報應的?”
它說:“不是因為惡知識,是我自己沒有調伏內心。”
佛便講述它的前世因緣:
久遠劫前,普勝如來出世時,有位施主出家,精進修學,通達三藏,人們稱他為三藏法師,都對他供養,他把很多財物都轉而供養僧眾。
有一年,僧眾準備結夏安居三月,當時雲集了七萬七千位有學無學僧眾,安居期間需要執事員負責各項事務,大家推薦他,他也答應盡力而為。
負責眾多僧人的生活,責任很重,三藏法師決定出去化緣。在他下山走到城邊時,遇到從大海取寶歸來的五百商主。商主們得知法師是為僧眾結夏安居而化緣,都很發心說:“我們剛取寶歸來,供養三個月的生活不成問題,你不必去別處化緣。”
三藏法師持寶返回,途中生起貪心,就把財寶藏起來,占為己有,導致僧眾生活出現困難,僧眾意見很大。有人找他解決,他都推辭,僧眾只好派其他人下山化緣,他們也碰上五百商主,彼此一交談,才知道三藏法師私吞了僧眾財物。商主們不高興,直接質問三藏法師,他見事情暴露,掩飾說:“本來想給他們供養,但他們不讓我當執事員,我也沒有辦法。”僧人與他據理力爭,他破口大駡說:“你們當眾誹謗我,願你們以後變成吃不淨糞的旁生,一直住在糞池當中。”
後來三藏法師醒悟過來,知道自己造了重罪,就到僧眾前髮露懺悔,僧眾說:“我們能原諒你,但因果之前得不到原諒。”
佛接著說:“比丘們,這位三藏法師就是今日的大蟲,從普勝如來直至我的教法之中,它一直受身大蟲感受苦報。”
比丘們又問:“世尊,它何時能得解脫?”
佛說:“賢劫五百佛出世之後,它才能解脫,那時作明如來出世,它得人身出家,以前世業力的現行,又造一種無間罪,由此墮落地獄,幾十萬年受苦,當他再得人身時,在作明如來的教法下出家,證得阿羅漢果,終獲無餘涅槃。”
三藏法師造了嚴重的不與取罪:不與取的事是七萬七千有學無學僧眾三月安居受用的財物;意樂之中,想是於僧物無誤想,煩惱是貪心;等起是未經開許而占為己有的欲;加行是自作,為了自己的享受讓僧眾損耗;究竟是發起得心。以不與取及辱駡僧眾,使他長劫之中感受大苦,現在是賢劫第四佛釋迦佛的時代,往後經過彌勒佛出世以及更後的四百九十五佛陸續出世,它才能重得人身,修行證果。
把業和果聯繫起來,就會認識三寶門中造惡的可怕,也才知道煩惱是最危險的敵人,三藏法師未防護好一念貪心,結果毀滅生生世世的前途。從此,他在袈裟下失去了人身,墮入漆黑的世界,何時才能重見天日呢?一尊佛出世不見他超升,又一尊佛出世仍不見超升。因是短短一念,果卻是無量劫,黑業如此可怕。如果不在因上謹慎防護,一旦墮為大蟲,何日才能再得人身呢?菩薩畏因,凡夫畏果,在業果的取捨上不能放逸、糊塗,尤其為常住發心的道友,千萬要謹慎。
《雜阿含經》中,目犍連尊者對勒叉那比丘說:“我剛才遇見一個身軀龐大的眾生在虛空中行走,熾熱鐵丸不斷出入身體,他邊走邊啼苦嚎叫,痛苦逼切,樣子非常可憐。又見一人,舌頭又長又大,也是乘著虛空行走,有火熱的利斧在砍截他的舌頭,啼苦嚎叫與前無異。又見一人,有兩個燃燒的鐵輪在他兩脅下旋轉,燒灼身體,如前一樣在空中啼苦嚎叫。”
勒叉那比丘聽後,就去問佛。
佛對眾僧說:“我也見這些眾生,但我怕愚人不信佛語,會長夜受苦,所以未說。那個熱鐵丸從身上出入的眾生,在過去迦葉佛時是位沙彌,當時看守僧眾果園,盜取七粒果子供養師父,以犯盜戒的因緣,墮入地獄受無量痛苦,從地獄中脫離後,以餘業所感,現在此身仍要繼續受此痛苦。那個被熾燃利斧割舌的眾生,也是迦葉佛時出家做沙彌,一次用斧頭砍石蜜供僧,偷吃了粘在斧刃上的石蜜,以犯盜戒的緣故,墮入地獄,地獄苦盡之後,以餘業仍受此苦。兩脅之下有鐵輪旋轉的眾生,也是在迦葉佛教法中出家作沙彌,一次派他拿餅供僧,他偷了二餅藏在兩脅下,那次犯盜之後墮入地獄受無量痛苦,以餘業還要受此痛苦。”
有人想:三位沙彌所盜分別只是七粒果、二餅、一點石蜜,為什麼要墮地獄呢?原因出在對境上,因為不與取的事是常住物,屬十方僧寶共有,如犯不與取,就要在十方僧寶前結罪。十方僧寶無量無數,所以罪過極大。《觀佛三昧經》說:“盜僧蔓物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罪。”《方等經》中華聚菩薩說:“五逆四惡,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所以,盜僧物,罪超五無間罪和四根本重罪,一般無法救度。《寶梁經》說:“寧啖身肉,終不用三寶物,得大苦報,罪受一劫,若過一劫,以侵損三寶物故。”
《幽人記》中記有一則公案:
隋朝僧人道明,在大業元年三月死去。這年七月的一天,與他同屋共住的僧人玄續,行至郊外,當時天色已晚,忽遇一所寺院,玄續就進去投宿。
走到前門,見道明出來,言談相貌與生前無異,而且將玄續引入房中,玄續心生詫異,也不敢問。
至後半夜,道明起來對玄續說:“此處並非尋常之地,你萬萬不要上堂。”清晨打鐘時,道明又來告誡玄續不要上堂。
道明走後,玄續獨自行到食堂後窗邊,觀察動靜,只見堂內禮佛行香都按僧法做,維那唱完施粥,有人抬粥出來,粥是血色,行堂後,食堂裏的僧人們全身燒燃,痛得翻來覆去,昏厥過去。
約一頓飯功夫,維那打靜,眾僧不再顯現苦相。玄續看得心驚肉跳,趕緊回到住房。不久,道明回來,看起來更憔悴,玄續問他,他說這是地獄,苦不堪言。
玄續又問:“明公何以生到此處?”
道明說:“以前我取僧眾一束柴煮水染衣,忘記未賠,以此惡業,我的腳需要在一年中燒燃受罪。”
道明拉起衣服,只見膝下一片焦黑。他對玄續哭訴:“大人慈悲,願你救我!”
玄續驚歎說:“明公是精練之人,尚且如此,何況我們?不知如何才能免罪?”
道明說:“你買一百束柴賠常住僧,再寫《法華經》一部。”
玄續說:“我會盡財力代你辦,願你早日脫苦。”
兩人就此分手。玄續按所說賠償常住,而且寫經。後來,再尋這所寺院,寂無所見。
道明僅用僧眾一束柴,卻要在地獄中,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燒腳才能脫此業障。所以常住一針一線,都重如須彌,平時沒有正知正念,隨便挪用或浪費,將來算起業帳來,何以償還呢?
《五臺山志》中,有一則人皮鼓的公案:唐朝五臺山北台後黑山寺,有一位叫法愛的僧人,他作監寺二十年,以常住僧物置辦很大一片南園田地,轉給徒弟明慧,法愛死後,生在明慧家做牛,力大能獨耕。過了三十年,牛老了,身體也有病,莊頭想以牛和別人換油。當晚明慧作夢,夢到去世的師父哭著說:“我用常住僧物,為你置辦田地,現在墮落為牛,既老又瘦,願你剝我皮做鼓,再把我名寫於鼓上,凡有禮拜念誦,應當擊這面鼓,我的苦才有解脫之日。不然,南園田地變成滄海,也未必能脫免。”說完牛舉身向前撲去。明慧醒來,才是半夜,他去寺院鳴鐘召集大眾,把事情具體向大眾宣說了。第二天莊頭彙報說:老牛自己碰樹而死,明慧按夢中囑咐,把牛皮剝下做鼓,再把師父名字寫在上面,而且變賣南園田地,得若干錢財,在五台請僧供齋,又盡舍衣缽錢傾囊為亡師禮懺。後來把這面鼓送到五臺山文殊殿。
古月律師是民國開悟的高僧。民國八年,西峰寺住持道沛法師,特請律師住錫西峰寺,興建大雄寶殿。行至途中,忽然來了一隻公牛,跪在律師轎前,眼淚直流。律師說:“你已懺悔,善莫大焉!現在正值西峰寺興建大殿,要用很多黃泥,我代你請份苦單,你每天踏黃泥贖罪,可以解脫這個苦身!”牛聽完,跟在律師轎後。到了西峰寺,每天勤苦地踏泥,到大殿建成時,牛在佛前跪著死去。
信眾們請律師講述這頭牛的因果,律師說:“前世它是鼓山監院,他家鄉另有一座小廟,在鼓山作當家師時,把常住錢拿回去給徒弟花,犯此因果墮為牛身,這就是因果不爽!”
人皮鼓公案中,是監寺私用常住僧物為白衣弟子置辦田地,鼓山監院把常住錢財給徒弟花,都是公私分不清,因為財物出自常住,用於私人,就是偷盜。所以,法愛只有剝皮作鼓,鼓山監院只有為常住踏黃泥,才能酬還脫免。
《禪林寶訓》中,東山慧空禪師曾以沉痛之語描述當時福建長老們的不注意因果:
“一住著院,則常住盡盜為己有,或用結好貴人,或用資給俗家,或用接陪己知,殊不念其為十方常住招提僧物也。今之披毛戴角,償所負者,皆此等人。先佛明言,可不懼哉?”
隋朝開皇十六年,有一位道相僧人來靈岩寺修行,不久暴死,在冥府見大勢至菩薩化稱為寺主曇祥,領他參觀僧人墮落的地獄。最先見到僧真,他墮在黑暗地獄,被炭火焚燒。地獄門上有張榜文,上面寫到:“此人因為私用眾家二十貫燈油錢而受報,僧真為寺主,寺內無盡燈油家有很多財富,他認為眾僧都可受用無盡燈油,雖然自己說是貸用,但是私意裏實際不想還,以此業不免受報。”僧真多年以來身體又黑又瘦,而且皮膚生很多熱瘡,治不好。曇祥告訴道相:“你回去告訴僧真,讓他趕緊償還燈家財物,得免地獄之苦。”僧真當天就還了燈油錢,地獄榜文隨之而消失。
又見僧人法回墮在方梁壓地獄,地獄榜文寫他私用僧眾三十匹絹。曇祥也叫道相回寺院轉告,讓他速還僧眾絹物,脫免地獄之苦。道相對法回說時,他拒不承認,說:“我向來不用僧家一尺物,哪有私用三十匹絹的事?”
道相就念榜文說:“開皇五年,僧眾派法回去京師請靈岩寺匾額,當時除糧食外,帶絹一百匹、驢兩頭,至京師時,遇靈岩寺的施主,他是能向上通關係的舍人,以他上奏,未花一錢便得到靈岩寺額。法回想:‘此額是因法回而得到,法回對寺院有功,應能受用三十匹絹。’就以其中十匹買金,五匹換取絲布,六匹買鐘乳和石斛,六匹買沉香,三匹買三十具鎖。有二十五具鎖後來賣出,五具鎖仍在櫃中,鐘乳和石斛用完,沉香仍在,絲布有兩匹在櫃中,金子一兩未用。”法回見事說得這麼詳實,當即叩頭認錯,還三十匹絹,地獄榜文也隨之消失。
再見到的是道廓,墮在火燒地獄,榜文上寫著:“此人燃僧眾八十錢柴,故墮此獄。”道相也如實轉告道廓,但他不承認,並說:“我到此寺以來,一寸草葉不敢燃燒,哪有私用八十錢柴之事?”道相按榜文說:“一天,有人偷僧眾樹林中的杏樹,拖至僧眾界外,把樹截作梳材,當時未截完。道廓把殘餘木材撿來,截成三束。其中一棵很粗,價值八十錢。”道廓不服,他說:“在樹林外拿了三束柴,其中一根粗的作為一束,當時柴賣到寺院,二十文就能得一截,哪有三束杏柴值八十文的道理?”道相按榜文說:“粗的一根還可做梳木,所以值八十錢。”道廓聽到這裏就承認,還給僧眾八十錢,也就脫出地獄。
又見慧泰在火燒地獄,榜上寫著:燒僧眾一簸箕木劄,值二十錢。慧泰承認,還二十文,也從地獄脫出。
又見慧侃,榜上寫著:四十人在蘭若日,一起供一次齋,慧侃勸外來僧可以吃粥,損失僧眾三斗米,因此入地獄。慧侃償還後也脫出地獄。
又見一位也叫道相的僧人,墮在接燭地獄,手被火燒焦,榜上寫著:此人被派遣為僧眾做蠟燭,但缺席不做,同事屢次叫他,也不來,而且他還說:“大德怎麼能為你做蠟燭呢?”因為違反僧眾,他墮到接燭地獄,道相賠僧眾蠟燭錢,才出地獄。
又見三位沙彌,墮在火燒地獄,榜上寫著:此寺規矩,絕不燃燒乾柴,此沙彌私自燃燒乾柴,地獄門口有一堆蟲子向沙彌索命,所以墮在此獄。曇祥對道相說:“你回寺院告訴三位沙彌,應各設一次供,供養僧眾懺悔,能得免脫。”三位沙彌各設一供供僧,得出地獄。
又見明基沙彌,墮在沸鐵薄餅地獄,火星崩濺,燒灼他的臉面,榜上寫著:此人平時為僧眾作薄餅,因為不用心愛護面,隨便把面甩落在地,不可收取,所以墮入此獄。明基四五年中,都是滿臉生瘡,受大苦惱,治也治不好,曇祥就對道相說:“你可以告訴明基。”明基也承認,而且對僧眾設供,才得以脫免。
又見沙彌道弘,墮入吞鐵圓地獄,熱鐵丸入於口中,口都被燒爛,榜上寫著:此僧為大眾作餛飩,大眾不吃,他偷吃一碗,故墮入此獄。道弘數年以來,口裏生瘡,非常痛苦。曇祥叫他為僧眾設一次供,這樣才脫免吞鐵圓地獄。
有人為常住做務,可是不畏懼因果,還帶有世間“我行我素”的習氣。也有人覺得自己對常住有貢獻,用一點常住財物,理所應當,是否要像法回一樣準備墮入方梁壓地獄呢?也有人為常住做事,從不按時,應盡的職責可以不顧,是否要像道相準備墮入接燭地獄?為常住作飯,隨便浪費米麵,為常住印書,隨便浪費紙張,為常住管理財物,一點不注意,是不是要像明基沙彌一樣準備墮入沸鐵薄餅等地獄?
懶庵禪師曾說:“常住之物,不可絲毫有犯,其罪非輕,先聖後聖,非不丁寧。往往聞者未必能信,信者未必能行,山僧或出或處,未嘗不以此切切介意,猶恐有所未至。”常住財物不可以絲毫有犯,一有犯著,這個罪過特別嚴重!先聖的諸佛和後聖的諸祖師,沒有不以常住物切切地防護警戒。可惜的是,往往聽者不一定能信,信者不一定能行,老僧出外行腳或住寺院時,向來都是把這事切切放於心上,仍恐懼有不周到之處。
唐朝汾州啟福寺有位住持僧,名叫惠澄。一天生病作牛吼聲死去。寺院有位長寧師,夜晚見惠澄過來,容色憔悴,對他說:“其他罪還較輕,唯獨盜用常住物,罪極嚴重,因我互用了三寶物,受苦難言,請你救我。”長寧師為他誦經懺罪。一個多月後,他又來說:“蒙你為我誦經,痛苦已止息,現在我另住一處,不知何時才能解脫。”
做職事的人,看了這個公案,應當警惕,住持惠澄因為互用三寶物而墮落受苦。佛、法、僧物,各有所屬,不能互用,譬如不能以供僧物供佛,不能以供法物供僧等,大眾僧物四事供養等也不能互用,比如僧眾有衣財而無食糧,需要把衣財挪用為道糧時,必須白眾忍可,才能動用,事後仍舊補還,不算犯盜罪。
北周時僧人慧旻,在家時善於販賣,年少出家,卻不務修行。一次他負責僧眾的倉庫廚房時,偷吃食物,另在管理僧眾財帛時,借此方便割取盜用。後來他得病死去,托胎于牛腹中。這頭牛生下來,相貌光亮,身軀龐大,而且蹄角圓好,眾人都很愛惜它,另加飼養。一次,讓它拉一車竹子,要上斜坡時,極力牽拉也不能登上。牛便兩膝屈地,腳肘和鼻孔都在流血。當時綿州有位雙男師,是不測之人,他在來益州路上正好遇見,感歎地說:“是這個人!”說完以手抓住牛角,對牛問訊:“旻公還債怎麼這樣辛苦?”牛聽了淚下如雨。旁邊的人見了無不悲憫,便轉告慧旻弟子,一起把牛贖出。牛數日不食,就死去了。
人身難得,又極易失去。像慧旻不注重因果,一旦墮落作牛還債,何等辛苦!三寶門中果報大,如果不懂業果,身心放逸,一天就可能造下多種墮入地獄、餓鬼、旁生的業,所以首先應學好業果,有因果正見攝持,才能遮止墮落。
洞山禪師曾說:“常住須憑戒力扶,莫將妄用恣貪圖,掌他三寶門中物,惜似雙親兩眼珠。暗裏縱能機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誅,絲毫若也無私取,免得來生作馬驢。”常住須要依靠持戒的力量來扶持,不能亂用私取,滿足自己一時的貪求。掌管三寶門中的財物,要像對待父母的眼珠一樣愛惜。暗中縱然能機巧算計,可是冥冥之中自然有鬼神懲罰,所以絲毫也不能取為個人使用,免得來生作馬驢還債,苦不堪言。
以下舉公案說明不與取的業與果的關係:
《感應篇例證》記有幾則公案:
長興縣有個王某,做人一向狡猾蠻橫,買人田產,定契約之後,只付一半錢,而放債時,卻強行扣住債券,別人已還,還拿著債券去討債,他做這種事已經習以為常了。
一天王某突然死了,這時鄰家產了一頭牛,主人看牛時,牛忽然說起人話:“我是王某,因為居心不良,加上過去欠你的田價,所以做牛來還債,現在煩你叫我兒來,我讓他還債給你。”
主人大吃一驚,馬上把王某的兒子叫來,他兒子很凶,甩著胳膊進門,大聲問:“牛在哪里?”主人指給他看,他問牛:“你能說話嗎?”牛臥地不答應,再問仍然不答。兒子生氣了,他把主人摔倒在地,對他說:“你竟然說我父親變牛!”這時候牛跳起來,叫兒子的名字,呵斥他說:“你還敢打人,我是你父親,剛才你問牛在哪里,我又氣又羞愧,所以不願回答。你還要打人。”這樣一一對兒子交代,買某筆財產時沒有付夠錢,應補多少;某筆債務的契約沒有退還,放在哪個箱子中,叫兒子必須為他一筆筆地了結,讓他能解脫罪苦,說完牛就倒地死去。
王某看起來有手段有方法,可是強取豪奪的不義之財最後都要一點一滴地吐出,能占到什麼便宜呢?當初仗勢欺人的時候,橫行霸道,後來墮為牛身,被人使喚,氣焰又到何處去了呢?權威不與取的錢財,需要以低頭來償還。所以,人耍小聰明,實際是大愚癡;人忠厚本分,反而是大智慧。知道業果不虛的道理,我們欺人壓人占人的心自然會冰消瓦解。所以大家要明白:吃虧就是佔便宜,佔便宜就是吃虧。
明朝大原王艄公,借鄉里長者一兩八錢銀子,買了一條船維持生活。家裏稍富時,王艄公忘了長者的恩情,沒有還所借的銀子。一晃八年過去了,長者也忘了這件事。
一天,長者走到屋旁,竟看到王艄公的腰間系了腰帶,竄入牛欄。很快牧童告訴說:母牛生小牛了。長者去看,見小牛腰間仿佛有腰帶印子,他心裏就默默記住。
過了一年多,小牛長得很肥,長者讓牧童牽出去賣,路上遇到何屠夫,問他賣價,牧童說賣一兩八錢銀子,是長者交待的價。
屠夫暗自高興,他認為這頭牛不止這個價,便按價買下。又有一位農民見牛後說:“這牛好肥!現在正值春季,怎麼忍心殺它?賣給我耕地好嗎?”屠夫見機會來了,就騙他說:“我剛才出二兩五錢,再加一錢,就賣給你。”農民一合算,這牛的價錢超過這個數,便很高興以二兩六錢買下來了。
牛在農民家,不需要看管,它能獨自出去回來。有一天沒見它回來,農民到處尋找,結果發現它墜崖已死。農民心裏很懊惱,二兩六錢銀子全泡湯了。後來他在市場上遇到何屠夫,兩人一起談論這件事。農夫租過長者的田,他得知牛是長者所賣,就去問長者:“這頭牛為什麼賣這個價?”長者說:“這頭牛是王艄公投胎來還債的,我是親眼所見,他原先欠我一兩八錢銀子,所以也賣這個價。”何屠夫聽到這事,忽然醒悟:“王艄公欠我八錢銀子的肉錢。”農夫也開悟了,原來他借過王艄公二兩六錢銀子沒有還,他買牛是如數還債。這事發生在明朝萬曆十七年。
看了這則公案,我們會發現天道公平,人算不如天算。屠夫認為一兩八錢買進,以二兩六錢拋出,一轉手就賺八錢,真是一筆好買賣。農民買牛後牛不幸跌死,他一直自歎倒楣,白白丟掉了二兩六錢銀子。實際上,屠夫得八錢是命裏應得,有什麼好得意呢?農夫失二兩六錢也是理該償還,有什麼好懊悔呢?得意、懊悔只是白白浪費表情。只有長者厚道,無非分之想,所以樂天知命,不打妄想。這則公案說明:應得的自然得,應還的自然還,一切都是未作不得,已作不失。不懂這個道理,人們認為憑自己算計可以大發橫財,都是做白日夢而已。沒有因果正見的人,總免不了非分之想,做股票、做房地產、買進賣出,賺了笑,賠了哭,真是天天做白日夢的癡呆漢!
從這裏也體會到“不與取”三字的妙義,原來是:給你的才能取,不給你的如何能取到呢?而已作的,自然會給你,還用擔心什麼?未作的,如何能強佔得到?如果以“不與而取”、“不勞而獲”,只會“不得而舍”、“以勞償還”。這樣一思惟,豈不省了許多非分妄想。看來,人生中的名聞利養,妻財子祿,只應當不迎不拒地隨緣消受而已。天天你爭我奪,為誰歡喜為誰憂呢?了知業的相,就要看得開,放得下。
下面再看《清涼山志》中的公案:
隋朝代州有位趙良相,家產上萬,他有兩個孩子,長子叫趙孟,次子叫趙盈,其中,弟弟趙盈強,哥哥趙孟弱。父親死前把家產分成兩份,哥哥趙孟得的多。等到趙良相死了,趙盈盡占哥哥的財產,只給哥哥一所園屋,趙孟只有靠打工養活自己。
不久趙盈死去,轉生為哥哥趙孟的兒子,叫趙凡,後來趙孟死了,生在趙盈家裏,給趙盈當孫子,叫趙先。到長大時,孟家越來越窮,盈家越來越富,結果趙凡給趙先家作傭人,這樣來養活度日。
一天,趙凡的寡母對他說:“趙盈占你家產,使你貧窮,今天你去作他的奴僕,能不羞恥嗎?”趙凡聽後,懷恨在心,欲殺趙先。
開皇初年,趙凡隨趙先朝五台,進入峨穀東面幾十裏之地,山谷深曠無人,這時趙凡拔刀對趙先說:“你祖父和我父親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佔我家產業,導致我家世代貧窮,今天還要做你僕人,你忍心嗎?我今天要殺你。”趙先見勢不妙,趕緊逃跑,趙凡一路追入樹林,趙先見到一座草庵,就飛跑進入草庵,這時有位老和尚出來,對趙凡說:“你來幹什麼?”趙凡說:“我追冤家。”老和尚大笑說:“你暫時放一放,我讓你自己認識它。”然後給他一種藥物,以茶湯服下,他才如夢初醒,回憶起往事,感愧自傷。老和尚說:“趙盈是趙凡的前身,他霸佔哥哥產業,實際是自棄福業,趙先是趙孟再來,他只是領取份內的家產,他父親的遺囑還在呢。”兩人聽後,即捨棄世俗之家入佛門修道,後於彌陀庵去世。
沒有三世業果的正見,確實看起來天理很不公平,因為趙凡家世代貧苦,父親受趙盈家欺負,兒子還要給他孫子家打工,真是奇恥大辱,不殺不足以解恨。可是以業鏡一照,才知道佔便宜的吃虧,吃虧的佔便宜,道理這樣公平,心裏的懷恨不是可笑之極嗎?請問該恨誰呢?所以因果報應太不可思議了,凡是不與取就要償還,如影隨形,如回應聲,絲毫錯亂都不可能出現。所以,如果能在業與果的關係上獲得決定,這個力量就很大,可以說,一切攀比之心,一切非分之想,一切投機心理,一切怨天尤人之心,都可以以這個正見而遮止。
下面是一個臺灣的事例:
臺灣在日據時代有一戶著名的米商,平日做買賣時,短斤少兩,致富後,開始巴結日本權貴,收買當地流氓,作威作福,魚肉人民,進而設法操縱當地糧食價格,以便經常獲取暴利。當時老百姓懼其淫威,不敢反抗檢舉。沒想到臺灣光復不久,這家人的報應也隨之而來了。先是米商長子在日本念醫科,費盡萬千家產,才學成歸國,第二年正想開醫院時,突然得病,醫藥無效,很快死去。不久,米商又被過去一度被他收買的流氓敲詐,有一次流氓來索取,他不給,被對方打得七竅流血,不久便一命嗚呼。米商的事業很快就停頓衰敗,他太太也離家與人同居,留下的子女都無一技之長,無法謀生,女兒為了生活不得不下海當酒女,幾個兒子也是遊手好閒,坐吃山空之後,不得不到餐廳打雜、跑堂。
米商的錢財來路不正,他是以欺誑和權威不與取斂財而暴富。這種財富來得快,去得更快。他看似精明,懂得以各種方法把他人的錢騙到自己腰包裏,可是反過來,奸詐刻薄的人,法爾也會以各種方式使他敗家破財。首先由長子不治早亡而耗盡萬千家產,然後以流氓索取,使他死於非命,再是樹倒猢猻散,一個富豪之家不幾年就完全敗亡。不與取的結果是這樣悲慘,這還只是現報,後世更有漫長的惡趣之苦,需要一點一點領受。
一九八二年臺灣《新生報》登載一則消息:某少女發生車禍後,十九年一直昏迷不醒,成了植物人。她的父母傾家蕩產也無法使她恢復正常,而且為照顧女兒,他們受盡了人間折磨,她的母親已累倒,而且得了心臟病,生活無法自理。只有父親一人在旁侍候,這位植物人,每半小時要替她抽痰一次,每一小時要替她翻身一次,並且清除大小便數次,永遠有洗不完的尿褲,永遠沒有休息的機會。為什麼他們會遭遇如此不幸呢?少女的父親一九五八年曾開車撞死一位姓陳的寡婦,留下七個孤兒,事後雖然和解,但她父親卻一直置之度外,既不賠償,也不照顧七個可憐的小孩,使他們遭受很多痛苦,當時引起人們的公憤。不曾想到五年之後,他讀高中的女兒被計程車撞傷,事後尋遍了名醫,用盡了秘方,請遍了道士、乩童、法師和高山族的巫師,花費了上萬元去美國就醫也毫無起色。十九年後,少女仍未醒來,她的父母和家人註定要繼續接受漫長而殘酷的煎熬。她的父親雖然逃避了法律制裁,但是無法逃避業的報應。應賠償而不賠償,這是不與取,以無欺的業感,不僅推卸不了責任,業債反而越背越沉重。
清代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載一則公案:
恒王府長史東鄂洛,被貶瑪納斯,此地屬於烏魯木齊管轄。一次,東鄂洛在去烏魯木齊的途中,為了避暑而選在夜晚趕路,途中下馬在樹下稍事休息。這時,有人走過來,半跪著向他問好,自稱是陳竹山屬下的兵卒劉青。兩人談了一陣之後,東鄂洛上馬要走,劉青說:“我有一件小事拜託,求你給烏魯木齊印房官的奴僕喜兒帶個信,他欠我三百文錢,我現在處境貧寒,他應還錢給我。”
第二天,東鄂洛在烏魯木齊印房官處見到喜兒,就把劉青的話轉告他。喜兒嚇得汗如雨下,面如死灰。東鄂洛覺得奇怪,便追問他原因。喜兒說:“劉青早已病死。”
原來劉青病死之後,陳竹山想及他生前辦事勤勞謹慎,特以三百文錢交付喜兒,讓他去市面上買些牲禮紙錢,祭奠劉青。喜兒知道劉青無親屬,不會有人陪他來祭奠,所以就把錢侵吞了。原以為不會有人知道,沒想到鬼會親自來討債。
陳竹山一向不信因果,得知此事後,他說:“確實不假。劉青捎來的話,不是旁人可以捏造的。我原以為世人造惡,最怕被人知道,別人不知,就可以為所欲為。今天才明白,所謂無鬼之論,實在是靠不住。那些暗中做虧心事的人,我真替他們擔心啊!”
庚三、邪淫分三:一、何為邪淫 二、以公案說明邪淫因果 三、破除性解放之邪見
辛一、何為邪淫分四:一、事 二、意樂 三、加行 四、究竟
壬一、事
欲邪行。事者,略有四種,謂所不應行、非支、非處及以非時。
邪淫的“事”大略有四種情況,從對境、部位、處所、時間四個方面認定:“所不應行”,即不應行淫的對境;“非支”,即不應行淫的部位;“非處”,即不應行淫的處所;“非時”,即不應行淫的時間。下面逐一解釋:
此中初者,謂行不應行所有婦女及一切男、非男非女。
“所不應行”:包括不應行淫的所有婦女、一切男子以及非男非女(黃門)。首先分析所不應行淫的婦女。
此之初者,《攝分》中雲: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如馬鳴阿闍黎說此義雲:“言非應行者,他攝具法幢,種護至王護,他已娶娼妓,諸親及系屬,此是不應行。”
對於不應行淫的女性,《攝抉擇分》說:如果對母等或者母等所守護,如經廣說,名為不應行淫之對境。如馬鳴阿闍黎對這個內容界定了七種情況:一、他所攝者;二、具法幢者;三、種姓護者;四、國王護者;五、他人已娶的娼妓;六、諸親;七、親屬。
他所攝者,謂他妻妾。
他所攝者,是指他人的妻妾,譬如婚外戀。如果對他人所攝、尚未離婚的妻子行淫,即是邪淫。
具法幢者,謂出家女。
具法幢者,即出家具有法幢或顯現幢相的女性。
種姓護者,謂未適嫁,父母等親,或大公姑,或守門者。或雖無此,自己守護。
種姓守護者,是指未到出嫁年齡,由自己的父母等親人,或者由岳父母、公婆守護,或者為守門者守護,或者雖然沒有這些,但自己守護自己。
若王若敕而守護者,謂於其人制治罰律。
國王守護,就是對此人已制定罰律。
于他已給價金娼妓,說為邪行。顯自給價,非欲邪行。大依怙尊亦作是說。
物件是他人已經給錢的娼妓,說是邪淫。這也顯示自己給錢不是邪淫 。阿底峽尊者也作此說。
男者俱通自他。
所不應行淫的男性,包括自己和其他男性。
非支分者,謂除產門所有餘分。馬鳴阿闍黎雲:“雲何名非支?口便道嬰童,腿逼及手動。”大依怙雲:“言非支者,謂口、穢道及童男女前後孔戶,並其自手。”此說亦同。
非支分,就是除了產門之外的其餘部位。馬鳴阿闍黎說:“哪些叫非支呢?就是口、肛門、兒童、腿逼和手動。”阿底峽尊者說:“所謂非支,就是口、肛門、童男的肛門、童女的大小便道,以及自己的手。”此處說法相同。
非處所者,謂諸尊重所集會處,若塔廟處,若大眾前,若於其境有妨害處,謂地高下及堅硬等。馬鳴阿闍黎雲:“此中處境者,在法塔像等,菩薩居處等,親教及軌範,並在父母前,非境不應行。”大依怙師亦如是說。
非處有四種,即:一、上師們集會之處;二、佛塔、寺院中或者近旁;三、大眾前;四、處所中有妨害,指地面高低不平或堅硬等。馬鳴阿闍黎說:“此處的境,即在經書、佛塔、佛像等前,在菩薩的住處等,在親教師、軌范師前,在父母面前,不應行淫。”阿底峽尊者也作此說。
在家居士應當注意,在夫妻的臥室中,不應陳設三寶所依——佛像、佛經、佛塔、上師像等。因為三寶所依是供養的對境,在皈依境前作不淨行,很不合理。
非其時者,謂穢下降,胎滿孕婦,若飲兒乳,若受齋戒,若有疾病,匪宜習故,若過量行,量謂極至經於五返。
非時,即:一、出月經時;二、懷胎滿月的孕婦(男胎懷九月,女胎懷九月零十天),在臨產期間;三、正給孩子餵奶時;四、正受持齋戒時;五、身體患病時,房事不宜;六、過量行,“量”指最多到五次。
馬鳴阿闍黎雲:“此中非時者,穢下及孕婦,有兒非欲解,及其苦憂等,住八支非時。”大依怙尊亦複同此,稍差別者,謂晝日時,亦名非時。
馬鳴阿闍黎說:“此處‘非時’,是指出月經時,婦女懷孕時,嬰兒在身(正給孩子餵奶)時,對方沒有行淫的興趣時,身心苦憂等,或者持八關齋戒時。”大依怙所說與此相同,略有差別之處,即:在白天行淫,也叫非時。
非支等三,雖于自妻,尚成邪行,況於他所。
非支、非處、非時三者,即使是對自妻也成為邪行,何況對他妻,更是邪行。
壬二、意樂
意樂分三:想者,《攝分》中說:於彼彼想,是須無誤。《毗奈耶》中,於不淨行他勝處時,說想若錯不錯皆同。《俱舍釋》說:作自妻想而趣他妻,不成業道。若于他妻作余妻想而趣行者,有二家計,謂成不成。
邪淫的意樂分為想、煩惱、等起三者。其中“想”,在《攝抉擇分》中說:於彼彼想是需要無錯誤想。從總的方面來說,在他妻中,如果將張妻作王妻想,也屬《攝抉擇分》中所說無錯誤想。《毗奈耶經》中講不淨行他勝罪時,是說不論想錯誤或者無錯誤,都是同等。為什麼《攝抉擇分》中所說的想,條件更寬鬆呢?因為《攝抉擇分》主要是根據在家人宣說的。《俱舍論自釋》當中說:作自妻想而趣向于他妻,不成為業道。如果對他妻作余妻想而趣行,則有兩種說法,即成為業道或不成為業道。
煩惱者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欲行諸不淨行。
邪淫的煩惱,即貪嗔癡中任何一者。邪淫的等起,即喜歡作不淨行。
壬三、加行
加行者,《攝分》中說: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釋》說:如此則無根本業道。前或意說非根本罪,然須觀察。”
邪淫的加行,在《攝抉擇分》中說:教他人邪淫,教者也產生邪淫罪。《俱舍論自釋》則說:教者無根本業道。前者《攝抉擇分》的意思是說,會產生非根本的支分罪,但須觀察。
壬四、究竟
究竟者,謂兩兩交會。
邪淫究竟,就是兩兩交會。具體情況尚需分析。
辛二、以公案說明邪淫因果
先講一則亂倫遭報的真實事例:事件發生在一九三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當年曾轟動一時。貴州銅仁縣,有位叫翟光遠的人,年將耳順,可是老而無恥,見侄媳錢氏年輕貌美,竟忘記自己是叔公長輩,時時勾引,日久成奸。
兩人的姦情一次被翟嫂常氏撞見了,兩人大為恐懼,因為事情如果傳揚出去,勢必會遭到族中長輩的嚴厲懲罰。恐懼之下,他們竟發了狠心,買來毒藥,放在常氏的食物中,把常氏毒死,藉以滅口。
常氏兒女見母親慘死,覺得翟光遠嫌疑很大,就追問翟光遠,但翟光遠堅決否認,而且對天發誓說:“我如果做出這種喪盡天良之事,上天有眼,一定會遭雷擊。”
同年五月一日的下午,天空烏雲密佈,電光閃閃,雷聲隆隆,忽然一聲霹靂巨響,把翟家的屋頂打成一個大洞。雨過之後,人們進入翟家,看到翟光遠和錢氏都被雷擊倒,躺臥在地上。錢氏已經死去,翟光遠還能說話,他呻吟哀哭地說:“我和侄媳亂倫,犯下大罪,嫂嫂發覺姦情之後,又將她毒死,這樣罪大惡極,所以遭受雷擊,死後我要和錢氏一同投胎到鄰居石家作牛。”說完立刻死去。
說來也奇怪,鄰居石家的母牛,果真產了一頭小黃牛,竟是一頭具有雌雄兩性的陰陽牛,小牛陰部具有雄性生殖器,應當是雄牛,可是臀部另有一個頭,眼耳口鼻俱全,下垂於臀後,如果把臀部下垂的小頭抬起,又可以發現雌性的兩乳和陰戶,是這樣一頭罕見的怪牛。最奇怪的是,人們叫它翟光遠,或者講它生前與侄媳亂倫之事,怪牛禁不住淚如雨下,低頭表示懺悔。
如《感應篇彙編》所說,萬惡淫為首,淫心一生起,種種惡都會隨之而來。翟光遠在邪緣未湊之時,生幻妄心,在欲情顛倒之時,生貪著心,在受阻礙之時,害怕人知,生殺害心,生覆藏心,說狂妄語,真正是“廉恥喪盡,倫理全虧,種種惡業從此生,種種善念從此消。”
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到亂倫的惡相,本來男女以自己的業緣,各有配偶,這是天定的倫,不可以亂,亂了就和披毛戴角的禽獸無別。翟光遠以邪淫心亂了一家的倫常,他亂了自己夫妻的倫,也亂了侄兒夫妻的倫,不僅亂了夫妻一倫,連帶兄弟、叔侄、父子、母子的倫都亂了。這樣傷天理、滅良心,當然是要墮入惡道。
《薩遮尼乾子經》說:“自妻不生足,好淫他婦女,是人無慚愧,常被世呵責,現在未來世,受苦及打縛,捨身生地獄,受苦常無樂。”
《感應篇說定》中記載:
晉江許兆馨,一天去福寧州拜見本房的座師,偶經一座尼姑庵,當時對一位年少的尼姑生起了貪心,挑逗不從,就對她強暴。第二天許兆馨無故發狂,自咬舌頭,把舌頭咬成兩段而死。這只是現世的花報,後世果報必在地獄。所以,染汙親人、尊長、僧尼淨眾,罪過極其嚴重,決定是墮落無間地獄,被屠割燒磨,沒有片刻止息的機會,這個世界毀壞還需要轉至他方世界的地獄之中,他方世界壞了,又要轉生他方。《地藏經》說:“若有眾生,玷污僧尼,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安士全書》記載:
康熙某年的冬季,南京有位工某,在舟山旅居時,和賣面人的妻子私通,賣面人發現後,全家都搬到其他村莊回避。
時間不久,工某也搬來了。一天夜晚,賣面人回家,隱約聽到屋內有竊竊私語之聲,便悄悄開門,取出面刀在黑暗中向工某腦袋砍去,正好砍中。他認為工某已死,就把他連人帶被捆在一起,塞在床下,然後去鄰居家借火,等他回來時,工某已不知去向。
第二天有人來報告,在某地荻葦中發現一具死屍,血流滿身,外裹一床濕棉被,已冰凍成膠,仔細察看,就是工某,陳屍之處離村莊約一裏遠,中間隔著一條大河。工某逃生裹著棉被渡河,冰水進入頭部,悲慘死去。
看了這則公案,我們都會感覺,工某死得悲慘。人沒有因果報應的觀念,確實是很可憐,為了片刻歡娛,換來的卻是:頭部被面刀砍破,在冰河中感受徹骨寒苦,最後暴屍于荒野,成為永久的羞恥。假如知道邪淫的結果是這樣慘痛,工某也不願意把自己送上這條絕路,但是沒有佛法的智慧,人們都是以愚癡引火自焚而已。這還僅是現世報應,從長遠果報來看,痛苦的深度、時間和種類遠不止於此。
我們看佛在經中怎樣開示邪淫的果報:
《出曜經》說:“好犯他婦者,眾惡不可計,今身亦後身,現世為人所見憎嫉。雲何現身為人所憎?所以為人所憎者,或為王法所拘,或為夫主所捉,或閉在牢獄,榜笞萬端,拷掠荼毒,其惱無數。
身壞命終,生劍樹地獄中。罪人在獄,見劍樹上,有端正婦女,顏貌殊特,像如天女。時諸罪人,見彼女端正無雙,心歡意樂,欲與情通,相率上劍樹枝下垂,刺壞身體毒痛難計,欲至不至,諸端正女忽然在地,罪人遙見諸女在地,複懷歡喜,複緣樹下劍枝逆刺,破碎身體,肉盡骨存,高聲喚呼,求死不得。罪苦未畢,複還生肉,皆由貪淫致此苦毒,如此經歷數千億萬歲,受此毒痛,亦不命終,要盡罪。貪淫入獄其事如是。
若複貪淫之人墮畜生中,或有時節淫起,或無時節淫起。淫有時節眾生輩,雖犯於淫,不犯他妻,淫意偏少,不大殷勤淫起;或無時節眾生者,在人間時淫意偏多,犯他婦女,今為畜生,欲意甚多,以是之故,淫無時節。生在畜生,受罪如是。
貪淫眾生墮餓鬼中,為淫逸故,共相征伐,乃至阿須倫與諸天共爭,皆由貪淫,犯他妻婦。生餓鬼中,受罪如此。
貪淫之人生人中者,己婦妻女,姦淫無度,遊蕩自恣不可禁止。
若複強犯,越法淫逸,或尊或卑,不避親疏,雖得為人,亦無男根,或有兩形,或無形者,或者一形,亦不成就。如此淫逸之類,皆由犯淫無高下故。
貪淫之人若生為天,遭五災疫,瑞應之變,己天王女與他娛樂,天子見已,內懷憂戚,如被火然,我身猶淫玉女離索,心意熾然,生不善念,於彼命終,生地獄中。
斯由不福利行,生五道中,隨形受苦,其罪不同。”
下面是《感應篇彙編》中的事例:
明朝的呂青平日喜談淫穢之事,偷看婦女。三十歲時,家境貧窮,兩個兒子相繼死去。有一天,他忽然暴死,見到祖父怒目對他說:“祖上兩代積德行善,到你這裏本來該發巨萬資財,沒想到你貪溺美色,以口眼造業,福德都快折盡了,我怕你真的去犯邪淫的惡事,那我們呂家的香火就無指望了,所以我懇求閻王提你到陰府來看看,你才會知道其中的利害。”呂青說:“我聽說姦淫他人妻女會得絕後的報應,我正是害怕遭此報應,所以才一直未犯啊。”
旁邊一位冥官說:“何止是絕後?如果有女子來勾引你,你順從而不拒絕,這只會有絕後的報應。如果是引誘逼迫女子者,屢屢再犯者,破壞他人妻女者,墮胎者,殺死丈夫者,那是何等罪惡,果報又何止是絕後!對邪淫這條罪,陽間法律處分太寬,陰間法律卻極其嚴厲,人一動淫念,三屍神就會自首,灶君和城隍就會向上如實地奏明,如果他們隱匿或是漏掉不報,就是犯大過。你看看今天的發落,就會知道的。”
過了一會兒,鬼卒們帶著許多犯邪淫的人來到殿前,他們都披枷帶鎖跪在地上,閻王厲聲吩咐:“某人變為乞丐瘋顛作啞巴,某人變為娼妓、瞎眼,某人兩世作牛,某人十世作豬。”閻王這樣吩咐完畢之後,鬼卒就把他們押出去投胎。呂青親眼目睹,嚇得毛骨悚然。
冥官又對他說:“還有比這更嚴重的,你萬不可貪著片刻歡娛,喪失人身,應當避色如避箭一樣,刻文勸化世人啊。”不久,閻王就把呂青放回。呂青刻印《遊冥錄》一萬張,用以警醒世人,以後他盡力地行善。到了四十歲時,連生二子,而且家財萬貫,非常富有,他也就遠離塵囂往南海修道去了。
呂青去陰府前後,有很大的不同,前面是肆意以口眼造淫業,非常放蕩,後面盡力行善,勸化世人。是什麼促使他發生這樣大的改變呢?就是真正認識了邪淫的過患。他在陰府親眼看見,起大恐懼心,所以能遮止過去的惡習。如果能學好因果,相信善惡的苦樂報應,那就一定會改惡向善,這是我們內心法爾的規律。有些人會問:為什麼這是法爾的規律呢?因為你內心的願望是只想要安樂,不想要痛苦,如果真信以惡業感召痛苦,還願讓惡業發展嗎?真信以善業感召安樂,還會不努力行善嗎?所以這是心上必然會引起的反應。一旦對業果生起勝解信,這是引發一切無苦安樂的根本。
對於邪淫的意樂,有人會覺得:心裏想一想沒有罪吧!實際上邪念一動,就是罪業。下面看《感應篇例證》中的例子:
貴溪有位書生叫宋不吝,十五歲時入學,才學出眾,但是屢次考試不中,他想自己一生沒作過大惡事,為什麼這樣潦倒,就請張真人代寫一篇表章,看一下天榜。這位張真人能上天,他到天門時,聽神說:“這人本應有功名,因與嬸子私通,所以功名被削去。”真人回來告訴他,他說沒有此事,又寫文自己申辯。神批復說:“雖無其事,實有其心。”宋生知道後,慚愧、後悔莫及,因為他年輕時見嬸子貌美,偶爾動過一念邪心。
《壽康寶鑒》上說:
徐信善和楊宏是同窗好友,他們一道去趕考,住在一家旅店當中。一天遇到一位會看相的高僧,說楊宏將來會大貴,徐信善要貧窮。當晚,楊宏偶然看見旅店有一位少女很漂亮,就想拿很多銀兩去向少女求歡,被徐信善嚴肅地勸阻了。
第二天,高僧又遇徐信善,驚訝地說:“何以一夜之間忽然生出陰騭紋,換賤相為貴相了,今後你要享大富貴。”又看楊宏的相,說你的氣色不如昨天,雖然和徐都會富貴,但是名次在他後面,放榜的時候果然如此。
由以上公案可以看出,所謂動淫心沒有報應,是一種斷見,不是業果正見。第一則公案中,宋不吝沒有構成邪淫的事實,已經造下意業,如果以這個意業既不會增福,也不會消福,那是所作落空亡,但這無法成立,世上沒有作用是零的業。實際表明,淫心消福很大,宋不吝本來福薄,一念邪淫,使他功名消盡。第二個公案顯示出,凡是有念,必在罪福之中,惡念是罪,善念是福,徐生一念止淫,轉貧賤為富貴,楊生一念邪淫,轉富貴為貧賤,這就是業決定之理。一夜之間,兩人的面相就有很大的改變。凡人心粗,不大體會,高僧是明眼人,一看就清楚,所以不能認為起心動念對相續沒有影響,而是影響很大,這是業增長廣大之理。我們一天當中有無數念頭,念念在福德上都有加減乘除,而非靜止不動,所以懂得念念調整為善心,極為重要。
《毗婆沙論》中說:佛陀未出世時,帝釋常常到提波延那仙人那裏聽聞法要,夫人舍脂心裏懷疑,帝釋是不是捨棄我,去找別的女人。她就暗中藏在車上,到了仙人的處所。帝釋見了,對她說:“仙人不喜歡見女人,你可以回去。”舍脂不肯,帝釋就以荷花莖打她,舍脂撒嬌,以含情的語言謝別帝釋。仙人們聽到女人的聲音,當時就起了愛欲,髻螺落地,失去神通。
又比如當年印度的雪山上有五百位仙人修道,甄迦羅女在雪山沐浴歌唱,仙人們聽到女人的歌聲,就失去禪定,心裏迷醉狂亂,無法自主。
公案中的仙人具足神通、禪定,為什麼聽到女人的聲音就失去呢?說明凡夫以淫欲煩惱最為深重,在無量生中,每一生都是以淫欲而入胎,所以淫欲是生死根本,習氣最為堅固,始終纏綿在心相續裏,一遇異性因緣,就會勃然發起。仙人聽到女人的聲音,以這個聲塵為緣,以淫欲習氣為因,一經過非理作意,神通就立即失去,可見淫心的力量有多強大。
以公案為鑒,修行人應當儘量遠離引發淫欲的染汙因緣,譬如應當少入都市,不能看電視、錄相、影碟、電影、報刊,不能上網,不能入歌廳、舞廳、酒吧等娛樂場所,在這些當中潛藏著種種引發淫欲的因素。當今時代禮法衰微,在廣告畫面上,在所謂的人體寫真畫冊上,在描述情愛的小說、書刊、影視上,處處都存在性誘惑,很容易引發凡夫的情欲。看一次淫穢畫面,聽一次挑逗的聲音,就可能喪失正念,墮在邪念當中,難以自拔,如果不嚴密防護,道業很容易被淫念摧毀。
《大論》中講,往昔有一位羅漢,到龍宮裏去應供。他的缽中還有剩餘的米粒,小沙彌洗缽時,嘗了剩飯,覺得味道特別香。後來沙彌潛入師父所坐的龍床之下,手握床腳,隨著師父一起進入龍宮。
龍王說:“怎麼把未得道的人也帶來了?”
羅漢說:“我不知道。”
當時沙彌見龍女長得美妙無比,就猛生貪戀,而且發願要奪取龍宮。出龍宮後,他一心精修佈施、持戒,發願早成龍王。
一天在他右繞寺院的時候,忽然腳底下出水,他知道轉生作龍的因緣已經成熟了,就以袈裟蓋頭,入於水池死去,竟然轉成一條大龍。
在他生前,師長道友曾經呵斥他,但他說:“我的心意已決。”沙彌貪戀女色,甘願作龍王,可見女色誘人之深。
愛欲不是要發展、要解放,而是要呵斥、要遮止。淫心不除,塵不可出,像這位沙彌,寧可不成道,也要擁有龍女。大恩上師曾說:“一個女人讓她選擇不淨行和成佛,她更會選擇不淨行。”世尊也說:“如果這個世界恒河沙數的男子,和一個女人作不淨行,這個女人也不會滿足。”可見淫欲是個無底洞,永無滿足之時,只有欲海回狂,才能了脫生死。
過去有位劫撥仙人,成就了五神通。國王敬重他,他飛行往來的時候,國王都是手捧仙足,吃飯時,國王親手供奉,這樣做了很多年。
有一次國王有事遠行,交待一位美麗的宮女說:“我奉事仙人,向來很小心,現在我要遠行,你供養時也要如我一樣。”這樣仙人飛來,宮女以雙手接足,仙人觸到女人柔軟的手,愛欲就萌發、增上,神通很快喪失,再也不能飛行,只能步行走出王宮。
以上的仙人們都是以淫欲心而墮落的。“世上無如人欲險,幾人到此誤平生。”所以,應當首先對邪淫的意樂嚴密地防範。《大寶積經》說:“大王當知,丈夫親近女人時,即是親近惡道之法,此是丈夫第一過患。”《四十二章經》上說:“慎勿與色會,色會即禍生。”小心,不要與異性接觸,接觸即會引生過患。《大智度論》上說:“淫欲為諸結之本。佛言,寧以利刃割截身體,不與女人共會。刀截雖苦,不墮惡趣,淫欲因緣,於無量劫數,受地獄苦。人受五欲,尚不生梵世,何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邪淫中有一條是教他邪淫。當今時代,這是流行性的業,為什麼呢?因為當今是鼓吹性解放的濁惡時代,充斥著大量的色情小說、色情影視等,出版、傳播淫穢物,實際是教人邪淫,使人沉溺在欲海之中自我毀滅,所以罪業無量無邊。影視報刊網路的傳播面極大,由此造業極重,譬如將一種色情資料傳播給一萬人,這一萬人都會深受其害,這些罪過統統歸在傳播者身上,所以極其可怕。
這裏講一則現代公案:有位謝君,臺北縣人,性格內向乖巧,孝順父母,是這樣一個好孩子。平時他很傳統,工作努力,省吃儉用,節省的錢都供養父母,就連當兵時也很節儉,節約的錢都寄給家裏。後來受惡友影響,迷上了釣蝦和色情小說、淫穢畫刊等,他看這些色情小說、黃色畫刊,覺得不過癮,又去租色情錄相帶,看有線電視的特別節目,最後發展到去妓院嫖妓。
他才二十多歲,平常在家不愛說話,做什麼事父母也不知道,直到有一次,開車時左手臂忽然斷掉,經診斷才知道病情不輕。因為他平時手淫頻繁,只要看到色情的描述,就會陷入男女淫事的邪想非非當中,由於縱欲過度,導致腎水匱乏,抵抗力差,而且因嫖妓染上了血液病變,肝膽俱衰。
二十八歲,本來是精力充沛的青年,可是他卻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墊著尿布,因為大小便不能自理了,雖然頭腦清醒,四肢卻不聽使喚,動彈不得,只有眼睛看著鼓脹的腹部,看著從胸腔裏抽出綠色液體,非常痛苦。即使醫生也無法決定,這種全身插管子忍受腹脹、抽胸腔液體的日子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結束。
謝君之所以淫業一發不可收拾,最後葬送了自己,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外緣的引誘。本來,性欲是凡夫最嚴重的煩惱,一發作就足以使人毀滅,如果不能以戒律攝持而防護,將會引起現生來世的無量過患。所以佛菩薩把邪淫判定為黑業。
我們看到這個社會的問題非常嚴重,許多青少年在大、中學求學時期,就已經對行淫趨之若鶩,色情行業的客人中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是這樣的可怕。我們知道,欲火焚燒將會使精髓枯竭、百病叢生,不用幾年,有用的人就會廢為無用,所以淫欲是戕生的利劍,不知不覺中就把生命的精華完全銷盡。
今天的世界特別污濁,青少年尚未成人時,很多都已敗節喪身。導致青少年迅速墮落的外緣就是宣揚性解放、鼓吹愛欲這一類的邪說,青少年看到描繪色情的書刊、影視,神魂顛倒,膽小的不敢輕易嘗試,可是意業上發起了煩惱,無形之中身心已受虧損和染汙;膽大妄為的不能持身,一失足,學業全都荒廢,損耗精神,乃至傾家蕩產,後世墮落惡趣。今天大都市當中,這股邪惡的淫風正在大肆地漫延,色情場所比比皆是,在各種酒吧、洗腳屋、按摩室、桑拿浴室等中,處處都有藏汙納垢的陷井。本來自重之人,在耳濡目染之下,一受惡友鼓動,就可能失足喪身。所以傳播邪淫的書畫影視,確實是殺人的利劍,製作者造下了滔天罪業。
今天,在世界範圍內,手淫是青少年普遍造作的黑業,譬如國內某著名高校的一個男生宿舍,七人之中就有六人犯有嚴重手淫,由此可見青少年中犯手淫的比例之高。按業來衡量,男子在性欲發動時,不能遏制,以手泄精,即成手淫,因為是非支,所以構成了邪淫罪業。
丁福保居士在《節欲主義》中,列舉了手淫的十種危害:
一、身體發育不良。
二、腦髓虧乏,智力下降,時常健忘。
三、頭暈耳鳴,目光變短。
四、臉色蒼白消瘦,口吐白痰。
五、經常做淫夢,白天見到女人,就會漏精。
六、泄精時,因為產生愛惜之意,不使精液泄出,導致精蟲壞死腐爛,釀成睾丸病。
七、身體孱弱,容易染上風寒、瘟疫、肺癆等病,導致過早死亡。
八、胃功能衰退,行走蹣跚。
九、生殖器易損傷。
十、因為縱欲過度,精蟲弱小,所生子女,身體羸弱。
此外還有精神萎靡不振,多夢、煩擾、眼痛、疲倦、血虧、大小腿肌肉無力、手容易發抖。其中最顯著的症狀,就是健忘。
若手淫時間較長,會引發以下各種病症:
精神失常、雙目失明、消化不良、抑鬱症、憂鬱症、斜眼、失眠、頭痛、心跳、乾咳、手腳酸痛、陽痿等。
《節欲主義》中,丁福寶居士還寫了他行醫過程中所遇到的幾則手淫實例,有一則是這樣講的:
某學生說:“我年幼時,沒有聽過義理,回憶我十六歲時,情竇初開,喜歡看男女的豔情小說,見到敍述淫穢描摹得盡情,我的心就怦怦想動,因而犯了手淫,久而久之習以為常。幸虧我心地明白,還有一點善根,在風雨晦明之時,恍然如大夢初醒。自己常想,這顆清白磊落寶貴的心一犯意淫,就像以許多污點塗汙了潔白的紙張一樣,成為終身大恥辱。每想到這裏,就讓我眼中出火,想要拔劍自刎。這是我對手淫痛心疾首的第一個地方。
童年時,我在某學校讀英文,成績常常列為優等超級,不到數年就畢業,資質固然是很聰敏。自從犯手淫以來,讀書的遍數是以前的十倍,卻常常背不出來,記憶力喪失殆盡,現在和以前判若兩人。這是我對手淫痛心疾首的第二個地方。
我小的時候常常胸懷大志,想在天地之間有所成立,自從犯了邪淫以來,以前的豪邁之氣完全付諸東流,精神萎靡,就象已經僵死的蛇一樣,撥了也不動,又象槁木死灰,生氣消滅。這是我對手淫痛心疾首的第三個地方。
以前見到悲慘之事,我會潸然落淚,見到不平之事,我會憤然動怒,現在對於世間的哀樂之事,卻內心麻木,沒有喜樂哀戚的反應,善念早已滅盡!這是我對手淫痛心疾首的第四個地方。
我最初犯手淫時,還知道節制,時間一久,自控能力喪失,時時想動,不知不覺想改也無從改起,以致於落得形銷骨立,精神衰頹,腰酸腳軟,百病叢生,而大腦所受的影響尤其嚴重,整天昏睡,人像在霧中一樣,如同神經病患者。這是我對手淫痛心疾首的第五個地方。”
又有一位學生,十三歲犯手淫,屢犯不改,導致全身衰弱,變成白癡。又得陽痿,結婚而不能交接,他的妻子也因此憂鬱而死。
印光大師曾說:“多有少年情欲念起,遂致手淫,此事傷身極大,切不可犯;犯則戕賊自身,污濁自心,將有用之身體,作少亡或孱弱無所樹立之廢人。”
現代青少年多半犯手淫病,原因出在父母老師在孩子情竇初開之時,沒有預先詳細說明手淫的危害,以至於以手淫為樂,數數犯淫,導致在未成人之前,身心就已大受傷害,嚴重者會斷送性命,變成殘廢,或者貽害于後代。所以,父母老師,在孩子十三四歲,初懂人事時,應講明手淫邪淫的危害,不懂人事時暫時不能講。
以下宣說非時行淫對身體的影響:
為什麼把在家人非時行淫說為邪淫呢?因為在經期、懷孕期、齋戒日、疾病中、哺乳時、勞苦憂傷時等非時行淫,會對自她或胎幼兒造成極大傷害,所以是邪淫,屬於黑業。以下舉例說明:
印光大師在《壽康寶鑒》序中講過兩件事:
一九一七年,有位鉅賈之子在日本學西醫,考試第一。有一次他坐日本電車,車還沒有停穩,就往下跳,結果跌斷一隻胳膊。他是學醫的,很快就治好了。但是西醫並不瞭解,凡是骨傷,百日之內不能行房事。
不久,母親過壽,他回到中國,不知道傷筋損骨要在房事上謹慎,就和妻子同房。第二天一早,發現這位高才生已經透體冰涼、氣絕多時。
印光大師有一位弟子,叫羅濟同。一九二五年,他大病初愈,九月十號,請印光大師到他家吃飯,而且說:“師父是弟子等的父母,弟子等是師父的兒女。”大師說:“父母最憂兒女的健康,你病雖好,還沒有復原,要慎重。”可惜當時沒有明說所應慎重的是房事。當月底,印光大師在功德林開監獄感化會,羅濟同當時也在場,大師見他面如死人,知道是犯房事所致,很後悔當時沒有直說。沒過多久,羅濟同就死了。
由這兩則公案可以知道,身體有病或者大病初愈時,不宜行房,如果非時行淫,多半致死,所以是黑業。
在民國前,有位青年婚後進城應考,考試還沒有結束,他難耐寂寞,就和好友一道回家。步行百余裏路,二更天到了家門。父親罵他:“你一定是在城中惹事生非,才連夜趕回來,明天再以家法痛責。”父親叫家人把他雙手反綁,關進一間空房,鎖住房門。
第二天,父親很晚起來,把兒子放出,一句話未問。兒子本來很興奮地回來,突然受到父親的指責,一夜不安,放出來時,他始終不明白父親的用意。等他到朋友家裏,得知朋友已經死去,這時才恍然大悟,原來父親是愛護他,才把他關入空房遲遲釋放,因為不方便明說,才不得已而為之,實在是用心良苦。
以上是百里行房致死的例證,所以在家夫妻在過度勞累等時必須節制房事。
下面再按《壽康寶鑒》列舉一些非時行淫的過患,具體情況可以參考原書。
月經來時犯淫,會成血淋症,男女都病;胎前犯淫傷胎,所以有孕後應分床絕欲。(印光大師曾說,孕後交合一次,胎毒重一次,胞衣厚一次,生產難一次。懷孕時間久,如果行淫,或致墮胎及傷胎。)產後,十餘日內犯淫,婦女必死;百日之內犯淫,婦女必病。
生病、生瘡、出痘之後,不是十分復原,萬萬不可犯淫,犯淫多半必死;眼病未痊癒或者剛痊癒,犯淫必瞎;虛癆症,雖然養好強健,還須斷欲一年,如果認為復原而犯淫,多半必死;傷損筋骨,愈後須要戒一百七八十天,未過百日,犯淫必死,縱過百日,犯淫也會導致殘廢。
過於辛苦、過於操心、天氣過熱、過於憂愁、過於驚恐,都不能犯淫,若犯,輕則成痼疾,重則當即死亡。
病後,犯則舊病復發。遠行百里行房者死,行房百里者病。
以上根據《壽康寶鑒》大略講了非時行淫的過患,從中也可以明白把非時行淫定為邪淫的道理所在。
在家居士除了不邪淫之外,還要注意房事不能過度。《感應篇》注釋當中說,夫妻之間也要寡欲,人身之精散在三焦,榮華百脈,而欲火一動,合聚流通,都從命門出來,非常可怕。人精足,神就生,精神足智慧就生,聰明強固,就能成就事業。如果淫欲過度,虧損精神,一生事業都會因此而消失。印光大師說:“一切事業,以身為本,身若受虧,事俱消隕。傷身之事,種種不一,最酷烈者,莫過淫欲。”古語說:“樂極生悲,縱欲成患。”孔子說:“血氣未定,戒之在色。”
有智者把人體比喻為一盞油燈,精為燈油,如果貪圖房事之樂,縱欲而不節制,就象燈油很快就會耗空,年齡一大,百病叢生,到時候後悔莫及。相反,燈油如果不溢,燃燒時間會很長,而且燈很亮,同樣人如果能節欲葆精,就能長壽,而且老來有精神。
明朝衢州地方有一位徐生,才貌雙全,不到二十歲就中進士,選任為松江節推,少年得志,親友都很羡慕。可是他生性好色,年紀輕輕就有十幾位寵妾,個個都很嬌豔,由於他縱欲過度,上任一個多月就虛脫死亡,一生的前程都化為烏有。
一九九四年十月,有一位姓翁的老人,六十六歲,下午到寧夏路一家專門放映色情電影的戲院,觀賞三級片。到了晚間十點三十分電影散場,管理員發現:老翁暴斃在座位上,全身冰冷,已經氣絕多時。經法醫驗定,死者是因為興奮過度導致心臟麻痹而死。
以上兩則公案之中,徐生是以有限的精神,供無窮的色欲,透支過度,所以精竭而亡;翁老風燭殘年,仍不知保守精神,幾個小時的刺激,便使他興奮而死。色欲真是殺身的利刃!
印光大師常常說:世間人民,由色欲直接導致死亡的,有十分之四;由色欲間接導致死亡的,又有十分之四,是由色欲虧損遭受別種感觸而死。人們把這些死歸結為命,豈知貪色者的死,都並非是命。依於命的是居心清貞、不貪淫欲之人,那些貪色者是自戕壽命,怎能說是死於天命呢?依於命生又以命盡而死的,不過十分之一二。由此可知,天下多半是枉死之人,淫禍的慘烈,世間再無第二者。相反,不須費一分錢,不必費一分力,就能成就高尚的德行,享受極大的安樂,留給子孫無窮的福蔭,使來生獲得賢良眷屬的善行,唯一是戒淫。(據《印光大師文鈔》譯白。)
宋朝有位李覺,一百歲時,面色還紅潤有光澤,當時杭州知府問他:“如何保養能這麼高夀,皮膚還不乾癟?”李老回答:“很簡單,就是早些絕欲而已。”
宋朝包宏齋,八十八歲還在樞密院裏任職,他象年輕人一樣身體強健,神清氣爽。賈士道猜想他必定有特別的養身術,閒聊之時,就向包宏齋詢問有什麼偏方。包老回答:“我的確有一種藥丸,自己服用,從不外傳。”賈士道求包老務必要傳授給他,不可個人獨享。包老慢慢地說:“我是吃了五十年的獨睡丸子。”當時滿坐聽了都哈哈大笑。
廬陵周和尚,九十多歲,走遠路健步如飛,鬚髮不白,他說:“沒有它法,只是壯年節欲而已。”
太倉張翠九十多歲,耳目聰明,還能作畫,問他養身秘訣,他說:“平生只是欲心淡、欲事節制而已。”
由以上公案就知道,老而強健之法,不過是節制淫欲而已。
可惜人們沒有業果正見,行事多不考慮後果,不僅不考慮後世,就連此生的晚年甚至十年之後的結果都不會考慮。現在的青年一代普遍奉行“不管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的觀念,可是如果曾經擁有的只是未來痛苦的因,到未來受報時又如何面對呢?如果沒有辨別業果的智慧,人的眼光短淺到只求現前片刻的欲樂,好好的珍寶人身,變成縱欲自殘的工具,給自己的未來留下無盡的苦難,怎麼可能有幸福的一生呢?
以下根據《戒邪淫網》登載的幾則現代邪淫事例進行剖析:
有一位仁然居士,小時候聽過同村人講邪淫故事,初三時一位同學教他手淫,儘管當時沒覺得有意思,但已經種下了不良種子。初三時偷看手抄本,聽同學講手抄本的內容,情欲開始發芽。高一時,因故住院,開始手淫,一發不可收拾,不擇時間地點,結果導致眼睛損壞,經常腰膝酸軟,而且對親屬也產生淫欲念頭,作淫欲夢。高中、中專、工作,一直沒有停止過。參加工作之後,由於黃色書籍影視的影響,曾經出差時想調戲一位女服務員。談物件時,始亂終棄不是一個。未婚同居,縱欲無度,臥室中貼著菩薩像也不在意。終於感召了生死不得的惡疾——癲癇,時間長達七年之久。
在未上網時,他到處尋找黃色光碟、書籍、電視看,上網之後更是看黃色圖片、視頻文章,不知饜足。恐懼、貧窮、疾病,一次次地向他襲來,他一次次地發願改悔,又一次次地重犯。學佛以後,由於嚴重的淫欲習氣,意地裏曾對佛菩薩惡口大罵、對佛菩薩起下流想、對佛菩薩像起淫汙心。這些邪淫的罪過嚴重損壞了他的相續。直到現在稍得戒除,他的生活、身心才稍微步入正軌。
這則事例也反映出業力絲毫不會空耗,相續中播入惡種子,就象毒素進入腹部一樣,如果不及時遮止,遇緣就會發展蔓延,最後可以把人完全毒化毀滅。仁然起先受惡友影響,聽過邪淫故事,被教過手淫,心裏已播下邪惡種子,再遇色情手抄本,情欲發芽,接下來是持續不斷的手淫,以強烈習氣的推動使他一發不可收拾,甚至對親屬也產生淫欲念頭,在菩薩像前縱欲也滿不在乎。業不可能無緣無故而消失,我們看到邪淫黑業一直都在仁然的相續之中起作用,以淫業不斷增上的力量,使他身心不自在地逐漸轉為染汙,最後發展到無法自控的地步,心前顯現的都是染汙相,這是黑業力必然的作用,也是業力可怕的一面。
業是最精確的畫師,邪淫業在仁然身心上刻畫的只有恐懼、貧窮、生死不得的癲癇、無恥、邪惡,在他心前,甚至佛菩薩的清淨法像也成為行淫對境。《賢愚經》說:“夫淫欲者,譬如盛火,燒於山澤,蔓延滋甚,所傷彌廣。人坐淫欲,更相賊害,日月滋長,致墮三途,無有出期。”(淫欲如同烈火燒山,隨著火勢不斷蔓延,造成的傷害也逐漸增大。人陷在淫欲之中,不斷地毀滅自己,日日月月滋長之後,業力強大,導致墮落三惡趣,無有出期。)對應作者邪淫的發展過程觀察,確實如此,起初淫業之相很小,但是隨著淫業的積累,微小轉成巨大,最終導致欲火燒身、惡貫滿盈的狀態。認識業增上廣大的規律之後,大家一定要防微杜漸,不能放縱。如果把今天現代都市的環境和藏地的環境作個對比,可以發現,前者引發淫欲的外緣超出後者數百千倍,基於這一點,生活在現代都市中的修行者,更要有潔身自愛的節操,任何淫穢場所、淫穢網站都不能進入,任何色情書刊影視光碟都不能觀看,唯有如此,才可能保有清淨的身心用之以修行。
另一篇文章的作者心光,他說初次手淫大約是在十二、三歲,一直到現在都未戒除,不是慚愧所能形容,簡直是罪大惡極。小時候,他身體不是很好,但這並不影響他性欲、邪念的衝動。在一次對鄰居小女孩猥褻之後,這個被同學老師公認的好學生,從此就手淫不斷了。上初中之後,他坐在教室最後一排,居然在老師上課時,偷偷手淫,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手淫、意淫越來越頻繁。有了VCD之後,他到音像店買很多淫穢光碟,也看過色情雜誌。在上網之後,更加變本加利,整日流連在黃色網站中,搜集小電影和色情圖片,而且樂此不疲。
由於頻繁的淫業,心光的身心受到嚴重的染汙,他自己說:“自我感覺在初次手淫之後,就有深深的負罪感,害怕醜行暴露,整天心神不寧,從此說話做事很難集中注意力,而且有胸悶氣短的毛病。升學之後,住在集體宿舍,手淫仍在繼續,每當同學們睡覺之後,我才作那種醜惡之事,行為鬼鬼祟祟,生怕被人看到。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的我豈不就是一個鬼嗎?到了白天,又裝得象個人似的。這樣的生活一直延續到畢業。參加工作後,手裏有了自由支配的錢,就迷上了網路,一頭紮進黃網,不能自拔,每月高額的費用也不能使我動搖。有了家庭後,老毛病還是無法去掉。”
幾年前,心光接觸了佛法,一度也學得很努力。他認識到邪淫的危害,並且登陸過一些戒邪淫的網站,熱情高漲之下,發誓戒邪淫,但是屢屢失敗!每次懊悔之後,都發誓要改,可是過不了幾天,又象蒼蠅逐臭一般,沉迷在黃網當中。
從以上這一段,可以看出以淫業之力,使心光陷於痛苦之中不能自拔,伴隨他的只有深深的負罪感,整天心神不寧,說話做事難以集中注意力,心理陰暗,胸悶氣短,現生已經變成鬼相。業力的作用不會錯亂,大家注意體察善惡業對內心截然不同的作用,遠離邪淫的白法會使心清淨、開朗、喜悅、安祥,邪淫的黑業則會使心污穢、沉重、萎縮、陰暗,確實是“善惡報應,絲毫不爽”。正是基於邪淫損壞相續這一點,我們不能造邪淫業,造了決定會毀壞福德、智慧,不可能產生絲毫真正的安樂,這就是邪淫黑業決定之相,也是緣起無自在的相。《八師經》說:“淫為不淨行,迷惑失正道,精神魂魄散,傷命而早夭,受罪頑癡荒,死複墮惡道。吾用畏是故,棄家樂林藪。”(淫欲是不清淨的,它讓人迷惑顛倒,喪失正道,精神消散,由此損失壽命,過早夭折,現生以愚癡、荒淫放縱而感受罪惡,死後還要墮入惡道。因為恐懼這種業報的緣故,捨棄世俗之家,喜歡在山林中安住。)
有一位四十歲的居士,他講述自己邪淫的過程以及現世的果報:
他第一次手淫,是看了掛曆上的女名星,後來基本每月都有手淫,當時在校學習很好,是老師表揚的對象,所以還能盡力克制,把精力用於學習,但是手淫使他身體差,睡覺不好,心浮,經常感冒,扁桃體發炎。而且自己覺得有陰暗心理,與人交往心地不坦然。中學時手淫的後果還不是很嚴重。
後來他以理科全省第四名的成績考入南方某重點高校。在大學裏,因為追求一位女生遭到拒絕,結果晚上時常幻想,經常手淫,和同學相處不好,兩年後得了躁狂性精神病,休學一年。九五年在廈門大學復習一個月,準備考試,以他的聰明本以為十拿九穩,可是考前一段時間,卻晚上失眠,而且性欲旺盛,後來再度發病被送進精神病院。
參加工作後,因為嫖娼,染上了尖銳濕疣的性病,結婚前有過四次嫖娼,以邪淫業力使他不得貞潔之妻。九六年結婚時,對方隱瞞了曾經離婚的事實,而且婚後和一位教授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在兩千年生下一個非他血緣的孩子。小孩生下來不久,兩人就離婚了。離婚後還不能痛下決心改掉邪淫,反而經常去嫖娼。邪淫使他經常耳鳴,每到半夜心就發熱,睡不著,就象經中所說的火燒地獄一樣。
公案當中的主人公曾經是全省理科第四名的高才生,照理來說,智慧這樣好,前途肯定遠大,可是後來他的人生完全走到身心崩潰的邊緣。他是被什麼摧毀的呢?不是被外在敵人,而是被他心中的淫欲煩惱。少年時代的邪淫使他身心早受傷害,相續被黑業染汙,導致心理陰暗,與人交往心地不坦然,這也是惡業力必然造成的影響。中間以淫欲煩惱,迅速削減福德和智慧,使他不僅功名不得成就,反而精神失常。後來邪淫業力再次引發等流果,使他不得貞潔之妻,無形當中,以業力的不自在運轉,使他無法擁有幸福的家庭生活。僅僅現前幾十年的人生,就反應出這樣一系列的苦果,所以業力絲毫不錯亂,以邪淫的黑業在初中後任何階段,唯一只會引生苦果,以黑業產生安樂的機會等於零。
辛三、破除性解放之邪見
一、性解放主義者認為:以性是人類本能的緣故,不能壓抑,需要開放。
回答:如果凡是本能都需要開放,那貪嗔癡是每一位凡夫的俱生煩惱,是本能,是否都需要開放呢?以生活中的經驗可以說明,人的行為需要如理地取捨,而不是無原則的開放,例如飲食是人的本能,我們能否不考慮食量而無限制地暴飲暴食呢?能否不考慮身體狀況而無選擇地飲食呢?能否越位而侵佔他人的飲食呢?能否不按時間規律而隨時隨意地飲食呢?稍有理智的人,都會知道飲食是要遵循規矩的,不然就會引生很多不良後果。在對待飲食乃至種種的行為上,以智慧如理抉擇而取捨極其重要。我們人類有辨別智慧,以智慧觀察時,凡是會引起負面結果的方面應當提前遮止,凡是能導向健康、安樂結果的方面都應當採取,這樣行持才是如理如法。因此不是無條件地開放,而是先要以理性判斷因是善是惡,果是安樂還是痛苦,然後再如理取捨。同樣,如果性行為在時間、場合、物件等方面,對自他造成痛苦,那就應當遮止、防護,而不是隨心所欲地解放。
二、性解放主義者認為:以性是安樂的緣故,應當開放,而不是壓抑或節制。
所謂性的安樂,是指眼前片刻的安樂,還是未來的安樂?如果以片刻安樂而導致未來漫長之苦,請問這是我們所應希求的安樂嗎?假如美食之中摻有慢性毒藥,暫時確有一點樂受,但以此將造成未來損壞身命的惡果,請問是否願意受用這種帶毒的美味呢?同樣,以邪淫可能會有片刻快樂,可是最終會導致一系列損害身心、家庭以及未來墮落的後果,為什麼為了片刻之歡而不顧未來無盡的痛苦呢?再者,如果淫欲是一種真實的安樂自性,應當是次數越多,安樂越增盛,為什麼在這個業重複造作之後,會導致身心衰竭乃至死亡呢?
三、性解放主義者認為:婚外戀是兩情相悅,為什麼判定為黑業?
雖是兩情相悅,但她的丈夫悅意嗎?子女悅意嗎?親人朋友悅意嗎?天下的善人悅意嗎?出世間三乘的聖人悅意嗎?以兩人的悅意,遭致這樣大的公憤,豈是一種善業?比如兩人和合造一件惡業,得到暫時的享樂而高興,但卻引起眾人的公憤,這能算是一種善業嗎?
四、有人反對對性行為安立罪惡、醜陋、污穢、邪淫等貶義的辭彙。
譬如,我們需要將殺生、偷盜、貪污、謊言等,安立為罪業、黑業,因為此等能染汙身心、造成痛苦。為什麼不應安立為罪業,或者不清淨、不正直、不誠實、暴力等的名稱?是否應該去掉這一切貶義詞,重新為惡業正名,使惡業在人類社會氾濫通行呢?如果去掉負面符號,一定是正面支援、褒揚、贊成、鼓勵,而這樣的結果,勢必將人心引向罪惡而自我毀滅。所以對能造成自他痛苦的行為,我們應當把它安立為罪業或黑業,以此來進行遮止,才能使人心出離痛苦。同樣,不正當、不健康的性行為是導致自他、家庭、現世、後世諸多痛苦的因,為什麼要贊許、宣揚、維護它,使它合理化而肆意氾濫呢?難道人類是想毀滅自己嗎?
五、有些人以“食色性也”作為淫欲濫行的理論依據。
但我們要用智慧抉擇,淫欲真正的本質是什麼,“食色性也”的“性”,是指人類的俱生煩惱,既然其本質只是一種煩惱,有什麼必要對這種煩惱自性安上“美好,快樂,清淨,永恆”等的概念?這是不合理的,因為它的本質就是煩惱,它的果就是生死。許多持邪見者認為,離欲節欲是壓抑人心,是禁錮人心的安樂,是刻意折磨自己。對此以比喻來破斥,譬如染上吸毒惡習,如不對治,就會導致嚴重的迷亂,而墮入無法自拔的地步,所以面對毒癮,理智的方法是應當克制,才有希望擺脫。同樣淫欲是由無始以來的習氣力所形成,具有強大的勢力,面對它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隨欲放縱,另一種是以理智對治,最終根除。採取前一種方式,只會象飲鹽水越飲越渴一樣,結果是越陷越深,而採取後一種方式,雖然暫時要與自己的習氣作鬥爭,要有一種克制、轉化,但最終會使自己超越淫欲而達到真正的解放。所以,節欲離欲才是理智之道。針對善根深厚的修行人,為了了脫生死,要求是絕對斷淫,對於在家男女,不得已緩而求其次,暫時將淫欲規範在正淫的範圍之中,以求能逐步過渡到離欲,最終還是以離欲才能出離生死。
六、有些所謂的性學專家認為:性是推動全人類發展的源動力。
我們要問:這個源動力是從哪個層面說的?如果它會將人類推向災難,是否還需要這種源動力呢?以流轉的角度觀察,性不僅僅是整個人類流轉的源動力,而且是整個三有輪回的源動力,因為一切凡夫都是以淫欲而生死的,這沒有不成立之處;可是從解脫的角度觀察,如果不遮止這種迷亂,凡夫的生死何時才有機會解脫?生死的源動力是愛欲無明,而不是智慧,以無明力只會引起業和痛苦,所以這種迷亂力不是要讓它發展,而是要根除。人類所具有的善心與智慧,才是引導人類向上的動力之源,這才是真正需要發展提升的。
七、還有人說:性愛是人生最大的意義。
我們要知道所謂婚姻的意義在哪里,對在家人來說,婚姻要負責人類的延續,這是一個很重大的問題。因為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依託父母,才能來到人間,因此在家男女結婚成家,是應負起孕育新生命的責任。這是為人父母的責任,新生命獲得了寶貴人身,要使這個生命健康地成長,除此之外,縱欲並不是人生真正的意義。人身的寶貴品質,只在人具有突出的意志力、智慧力、善心的力量,如果能夠開發它,就會以這種品質產生出偉大的事業、道德與成就,也就是善用人身寶筏,能度過惡趣苦海,獲得增上生善趣,最終從生死苦海抵達出世間三乘菩提的彼岸。所以,憑藉人身可以引發出一切人類美好的德行,一切戒定慧的成就,現前真正大自在、大安樂的境界,這才是人身大義。
行淫不是人身大義,反而與這些寶貴品質相違:
以邪淫黑業的力量,人的心力無法集中,在邪思妄想當中,不必說偉大的成就,就連一件小事也不能專心處理圓滿,這不是和意志相違嗎?
受淫欲蒙蔽,人會沒有智慧,也就是邪淫與智慧相違,被淫欲牽引蒙蔽,人的心量變得如針眼般小,在這種狀態中,人的智慧是無法開展的。人類的智慧境界,只有在寧靜的狀態中才會出現,絕不可能以縱欲而現前,不必說出世間的聖果,連天人境界、世間高超的技藝也無法現前。所以淫業的作用,是障礙而不是增上人類的智慧。
淫欲衝動時,也相違善心的狀態,因為它是強烈自私的狀態,淫欲增上時,人會產生強烈的佔有欲,這種心態和捨己為人的善心狀態相違。為了滿足佔有欲,甚至可以摧殘、損害他人,可以不惜一切手段。邪淫也使人產生種種負面心理,譬如虛誑心、嫉妒心、謀害心、玩弄心。人執著在色欲上,會泯滅兄弟友情、兒女親情、敦倫孝道,賢善之心都將被障蔽。
以上講了邪淫的過患,即:以邪淫會導致事業、家庭、身心的敗壞,障礙智慧與善心,消減意志力,障礙功名富貴、長壽健康,所以,世界上找不到第二個比邪淫更嚴重的災禍了。面對這強大的俱生煩惱,在家居士應當以理智將它限制在正淫的範圍之中,但如果為了解脫,進一步就要斷淫。
己二、語業分四:一、妄語 二、離間語三、粗惡語 四、綺語
以下學習四種語言黑業,應注意兩個重點:第一,是要瞭解每種業的事、意樂、加行、究竟,準確認識業的相狀之後,返觀三門,認識到自己落在何種業中;第二,是要認識黑業與苦果的必然關係,由此發起對黑業的遠離欲。
庚一、妄語分三:一、何為妄語 二、引公案說明妄語及其果報 三、剖析現代社會造妄語業之現象
辛一、何為妄語
妄語。事者,謂見聞覺知 四,及此相違四。能解之境,謂他領義。
妄語之事有八種,即:見、聞、覺、知,未見、未聞、未覺、未知。能解之境,是指能領會語言意義的他人。
意樂分三:想者,謂於所見變想不見,及於未見變想見等;煩惱者,謂三毒;等起者,謂覆藏想、樂說之欲。
妄語的意樂分為三種:
想,是見想變為未見想,未見想變為見想等。“等”字包括聞、覺、知這三種情況,即未聞卻說已聞,未覺受變想為覺受,未分別了知變想為分別了知。所謂“變想”,只是在他人面前變而已,對自己來說,未見只是未見之想,不會是見想。
煩惱,指貪嗔癡中任何一種。等起,是覆藏想(指變想)、樂於言說的心。
加行者,謂或言說,或默忍受,或現身相,此複所求,或為自利,或為利他,隨為何故,說悉同犯。此中說於妄語、離間及粗惡語,雖教他說,其三亦成。《俱舍本釋》於語四業,皆說教他亦成業道。《毗奈耶》中說,起此等究竟犯時,要須自說。
妄語的加行有很多種方式:
從表達方式上來說,有言說、書面陳述,有以默認所說的意義,有以手式等肢體語言表示等。
從動機上來說,不論是為了自利或為他利,不論是由於怖畏,還是為了獲取財物,都屬於犯妄語罪。
從能加行來說,《瑜伽師地論》中說:對妄語、離間語、粗惡語,不僅是自說,即使教他說,也成為業道。《俱舍論自釋》對於四種語業,都說教他作也成就業道。《毗奈耶經》中則對四種語業究竟違犯的界限,界定為需要自己親口說。
究竟者,謂他領解。《俱舍釋》說:若他未解,僅成綺語。離間粗語,亦皆同此。
妄語究竟,是對方已經領會語意。《俱舍論自釋》說:如果他人沒有理解語意,就僅僅成為綺語。離間語和粗語也是這樣判定。
辛二、引公案說明妄語及其果報
宋代名相司馬光曾經說起他幼年的一件事,他說:“小時候我剝核桃吃,姐姐來幫我剝皮,沒剝下來就走了。一個丫頭用開水燙,皮便撕下。姐姐轉回來問,是誰剝下核桃皮的,我說是自己剝的,父親恰好路過聽見,呵斥我說:‘小子!怎麼可以撒謊,況且是在骨肉之間,能這樣做嗎!’我從此終生都不敢說不合實際的謊話。”
這則公案當中,未剝核桃皮變想為剝核桃皮,是妄語之想;貪求名聲是妄語的煩惱;覆藏未剝皮想而樂於顯示自己剝皮的欲,是妄語的等起;為了自利——以顯示有能力求得讚歎而言說,是妄語的加行;聽者也領會語意,是妄語的究竟。司馬光知慚有愧,認識妄語不好之後,勇猛改過,從此一生也不敢說謊,這是具有防護相續的不妄語。
這是以貪名而造妄語業,生活當中,為了謀取名聲、地位、財富、恭敬,人會隱藏真實一面,說虛假的語言,這樣心口不一,都是妄語,只會染汙自相續成為修法的障礙。人要臉面,往往不肯承認自己的過錯缺陷,在交談當中不自覺地就會說妄語掩飾,或者為了顯示自我,容易誇大自己的功德,這些地方都要仔細反省,才能修好口業。
《感應篇匯篇》中說:
唐朝有位薑撫,他穿戴道士的衣冠進入京城,無人認識他,他就說自己有幾百歲,有長生不死救度世人的方術。在他侍奉唐玄宗時,得到皇上的恩寵而名聞一時。後來,有一位太學生荊岩去見他,問他說:“先生是哪個朝代的人?”他說是梁朝人。荊岩又問他:“當時你作官了沒有?”他說:“曾經作了西涼州節度使。”荊岩呵斥說:“豈能這樣誑妄,上欺于天子,下誑惑世人,梁朝是在江南,哪里去找西涼州,只有四平四安四征四鎮將軍,哪里來的節度使。”薑撫無以應答,慚愧得無地自容,幾天之後就死去。
這則公案當中,薑撫造了嚴重的妄語罪。妄語的事,是姜撫的生平等事;能解的境很廣,上至於天子,下至於聽到他事蹟的無數人民;妄語的想,是非幾百歲變想為幾百歲,非梁朝人變想為梁朝人,非西涼州節度使變想為西涼州節度使等;煩惱是對名利的貪心;等起是覆藏真實情況而樂意如是言說的欲。妄語的加行是為了自利而言說;究竟是聽者領會話語的意義。我們欺騙一個人,就會愧對一個人;我們欺騙一百人,就會愧對一百人。姜撫是欺騙了全天下,所以當謊言揭穿時,他無地自容,無法面對天子、百姓,妄語對他的內心造成了巨大壓力,使得他在惶恐憂愁之中幾天便死去,是妄語黑業把他摧毀的。
有一位姓張的占卜士,擅長星象學,但他一般都是揣測人的意向,推算多不如法,或者往往受別人暗中囑託,顛倒而說,誤人大事。後來他嚼舌而死。張某既然以舌根造作妄語,矇騙世人,現世須以嚼舌慘死來受報,除了現報之外,還有後世更深重的苦報。
《楞嚴經》說:“炫惑無識,疑誤眾生,死後當墮入無間地獄。”
《禪秘要經》雲:“若有四眾,於佛法中為利養故,貪求無厭,為好名聞而假偽作惡,實不坐禪,身口放逸,行放逸行,貪利養故,自言坐禪,如此比丘犯偷蘭遮,過時不說,自不改悔,經須臾間即犯十三僧殘。若經一日至於二日,當知此比丘是天人中賊、羅刹魁膾,必墮惡道,犯大重罪。若比丘、比丘尼實不見白骨,自言見白骨乃至阿那般那,是比丘、比丘尼誑惑諸天龍鬼神等,此惡人輩是波旬種,為妄語故自說言我得不淨觀乃至頂法。此妄語人命終之後,疾於電雨,必定當墮阿鼻地獄,壽命一劫。從地獄出,墮餓鬼中,八千歲時,啖熱鐵丸。從餓鬼出,墮畜生中,生常負重,死複剝皮。經五百身,還生人中,聾盲喑啞,癃殘百病,以為衣服。如是經苦不可具說。”
《禪秘要經》上說:四眾弟子,在佛法之中為了求得利養,貪求無厭,或者為了名聲,身口放逸,卻自己說坐禪精進,這樣不改悔的話,必將墮入惡道。如果比丘、比丘尼修法沒有成就,卻自己說我見白骨,我數息觀成就,這是欺騙天龍鬼神等,其人是魔王波旬的種姓,命終之後,比閃電驟雨還快,必定會墮入阿鼻地獄,受苦一劫。從地獄出來,還要墮在餓鬼界,八千年吞食熱鐵丸。從餓鬼界脫出,又墮畜生道,生時常常駝負重物,死後還要被剝皮,經過五百身再轉生在人道,也是聾盲喑啞、癃殘百病,其中所經歷的痛苦,難以用語言描述。
往昔,罽賓國有一位離越阿羅漢,在山中坐禪的時候,有人丟失了一頭牛,牛主循牛腳印找到了離越的住房。當時離越正在煮草染衣服,奇怪的是,法衣自然變為牛皮,染汁自然變成牛血,所煮的染草自然變成牛肉,所持的缽盂自然變成牛頭。見到這副情景,牛主就把離越阿羅漢反綁起來,交給國王,國王把他關進監獄。
一晃十二年過去了,在這期間,離越阿羅漢常常為獄監養馬、除糞。離越有五百位證了阿羅漢果的弟子,他們尋找師父,一直不知師父下落。在業緣將盡的時候,一位弟子終於觀察到師父是囚禁在罽賓國的監獄裏,他就告訴國王說:“我的師父在監獄裏面,希望國王能裁決處理。”國王派人到監獄裏去核實,使者進入監獄,只見到有一個人相貌很憔悴,鬚髮很長,正在為獄監養馬除糞。使者回來稟報國王,沒有看見有沙門離越。
離越的弟子很有智慧,當時就對國王講:“希望國王下一道命令:凡是比丘都允許出獄。”國王就依言宣佈,離越阿羅漢聽到這話,頓時鬚髮自落,袈裟披在身上,騰向虛空顯示種種神變。國王見到這般情景,連忙五體投地,對離越說:“尊者,請您接受我的懺悔。”而且詢問尊者是因為何種業緣而感召十二年的牢獄之苦。
離越說:“往昔某一世我也曾經丟失過牛,我一直跟蹤尋找,當時曾誣陷一位辟支佛偷牛,經過一晝夜。我因此墮落三惡道,受了無量痛苦。以餘業未盡的緣故,今天證得到阿羅漢果,仍要受報,受別人誣謗。”
這則公案突出顯示兩點,第一是妄語業的增長廣大,第二是妄語業的領受等流果。
一、妄語業的增長廣大:離越阿羅漢前世在一晝夜中,誣謗過辟支佛偷牛,結果這個業力,不是一次就能報盡,而是會一連串地成熟果報,就象一顆種子成熟起來,以那股勢力,會不斷地往上生長一樣。一天的誣謗,使他在三惡趣中感受無量痛苦,轉為人身證了阿羅漢果,還要被人誣謗入獄,以十二年喂馬除糞才得以消盡。所以我們決不能輕視語業。
二、領受等流果之相:前世謗人偷牛,今世領受的也是被人誣謗偷牛。當業力成熟時,法衣、染汁、染草、缽盂自然變為牛皮、牛血、牛肉、牛頭的形相。是誰在製造這一幕鬧劇而讓離越受謗呢?不是梵天、帝釋,不是非因、無因,唯一是以自己對他人所造的黑業,反過來戲弄自己。按這樣來思惟,越想越會覺得業力甚深不可思議,果隨業轉,就象穀響回應聲音一樣,傳出去什麼,就會回應什麼,絲毫不會錯。我們如何待人處事,反過來會得到同類的回報,這叫領受等流。認識這個道理之後,就會知道對待宇宙萬物的方式與人生成敗關係密切。面對每個人、每個生物、每件事,我們都要曉得發出去什麼,就會回收什麼,所以哪怕是對待一個地位低下的人、一隻螞蟻或者一朵花,如果是一種不善的方式,反過來就是障礙自己,而給人一個友善的態度和語言,並不浪費什麼,反而會積集福德。只要在語言方式上轉變一下,效果就會不同。能抉擇業和果的關係,就可以決定,做人的道就是一個“善”字,只有這個善的方式是合理的,此外再沒有其他方式。如果對宇宙萬物都是一種善的方式,得到的就全是善的回報。這就是領受等流給我們的啟發。
佛世時候,一位能喜比丘以神通力來到大海邊,見到一位裸體餓鬼,披頭散髮,頭髮蓋住了全身,餓鬼雙目失明,鼻孔和口中不斷地爬出許多小蟲,咬食他的身肉。他的身體枯槁如焦木,渾身散發著臭氣,遠到一由旬之外都能聞到。餓鬼被花斑狗追咬,渾身痛苦不堪,它在痛苦的逼迫之下狂奔亂叫。
能喜比丘返回舍衛城,把這次見聞稟告佛陀。佛陀談起他的前世因緣:“往昔迦葉佛的時代,有位施主的女兒,長大以後對迦葉佛的教法生起信心,發心出家修學三藏,後來成為說法上師,收到很多供養,她曾經勸許多施主發心修建經堂、佛塔,供養佛與僧眾。因為她相好、年輕有為,又出生在富貴之家,養成她傲慢的性格。後來她犯了根本戒,仍然享用僧眾的財產,最終被其他比丘尼發現,準備將她擯除。這時候,她大發嗔心,惡口罵人,無理誹謗其他有學無學的比丘尼犯了戒律。此後她被逐出僧團,仍然惡習不改,在白衣居士面前到處宣說僧眾本來沒有的過失,使僧眾彼此之間產生邪見,導致白衣也對僧眾頗有微辭。有些不明事理的人盲從邪說者,對三寶退失信心,不再供養僧眾。當時的那個比丘尼就是今天的裸體餓鬼。因為她噁心誹謗有學和無學比丘尼眾,所以轉生為餓鬼;又因為對僧眾無因誹謗,惡口謾駡,結果感得口鼻之中爬出許多小蟲,咬噬他的身肉;由於破戒後仍然直接享用僧眾財物,以及無由誹謗僧眾,使得白衣退失信心,因此被許多花斑惡狗緊追撕咬;她罵人時以斜眼看人,所以導致雙眼瞎盲。”
通過這則公案可以看出:以種種黑業的差別就會無錯亂地造成種種苦果的差別。
妄語之中,以背棄誓言尤為嚴重。下面看它的果報。
《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載說:
張福是杜林鎮人,平時以販運為業。有一天,他和當地的土豪爭路,土豪指揮他的僕人把張福推下石橋。當時,河水剛剛結冰,冰塊的棱角象利刃一樣鋒利,張福的頭顱骨被撞而破裂。人們把他抬上來的時候,他已經奄奄一息。
杜林鎮的裏長一向痛恨這位土豪,就立即把案子上報官府,官府估計這樁案件有利可圖,所以對獄訟追得很緊。
張福讓母親私下去見土豪,而且轉達他的話說:“讓你償命,對我有什麼好處?只要你答應在我死之後,代養我的老母和幼兒,趁我還沒有斷氣,我可以到官府去承認是我自己失足掉下橋去的。”土豪當即答應了他的條件。
張福粗識文字,他還能忍痛自己寫下一篇自供狀,由於供狀確鑿,官府也沒有辦法。但張福死後,土豪竟然負約,否認生前的承諾。張福的母親屢次向官府控告,終因有張福的供詞作根據,官府也無法為他申冤。後來,土豪喝醉了酒,騎馬夜行,忽然馬失前蹄,也掉到橋下摔死了。
對這則公案,有人可能會想:土豪只是背棄了一句承諾,為什麼會這樣受報呢?要知道這一句承諾裏面所含的份量,表面上看只是一句話,實際上這一句表示把撫養張福老母和幼兒的全部責任都背在自己身上,它包含成年累月日常生活各個方面的義務。所以背棄這一句承諾,就是拋棄諾言中所允諾的一切責任。可是因果律很公平,占了便宜就會讓他虧損,背棄承諾便讓他跌倒墮落而死。
所以言語的道很大,不要輕率發言。善人不輕易承諾,一經承諾,就象刻在石頭上的文字一樣不會變動。而輕浮者的言語恰恰相反,他一開始就隨便承諾,而且會輕易發大誓言,可是連小的承諾都無法堅持,怎麼能信任他可以履行沉重的誓言呢?輕薄者發誓,三天后就會背離,這是拿誓言當兒戲,後果很嚴重。
《感應篇注訓證》中說:
蘇州吳趨坊的施翁平素喜歡佈施錢財,年過四十才生一子。有一次他帶著幾百兩銀子到虎丘去修建觀音大殿,忽然聽到劍池旁邊傳來一陣哭聲,上前一看,原來是幼時私塾的同桌桂遷。施翁急忙上前慰問,桂遷說:“家裏貧窮,欠了債,被逼債走投無路,打算在此了卻生命。”施翁很同情他,就送他三百兩銀子。桂遷向著觀世音菩薩禮拜而且發誓說:“施君的大恩如果今生不能報,來世也要作犬馬來報答。”哭著就跪拜而去。
施翁回家之後,桂遷上門來致謝,施翁見他貧苦,又把一片棗園送給他安身。桂遷有一個女兒,施翁又約定了婚姻。
不久,桂遷在棗樹下挖出了埋藏的銀子一千多兩,是施翁父親當年埋藏的。從此桂遷家變得殷實富足起來,施翁家卻日漸衰落,夫妻相繼死亡,兒子施還也落得無依無靠了。桂遷聽從妻子孫氏的話,不但隱諱了以前的誓言,還想賴掉婚約,竟然全家搬到會稽。施還去投靠他,他拒絕不接納。施還不得已,只好托鄰居向桂遷提出過去父親資助過他三百兩銀子的事情。
桂遷說:“借貸必須要有借據,只要拿借據來,我決不賴帳。”施還聽了很氣憤地哭著回去。
過了幾年,桂遷到京城辦事,被人欺騙,喪失了一半家財。住在旅店裏無聊昏睡時,感覺忽然到了一所大宅院的門前,院門關閉,旁邊有個洞,他不自覺地雙手趴地,鑽了進去,只見大廳裏燈火輝煌,有位老人靠著桌端坐,他就是施翁。
桂遷很慚愧,想作揖行禮,可是手趴在地上怎麼也站不起來,抬頭和施翁說話,施翁也不回答,只是呵叱他說:“畜生當死,狂叫什麼?”又見施還從裏面出來,桂遷就咬住他的衣服,作出諂笑的樣子請罪。
施還罵道:“畜生,你裝什麼怪?”一腳把他踢開,桂遷聽到頻頻叫畜生,心裏納悶,他低著頭走到廚房,見施母正坐著切一塊煮熟的肉,桂遷就在左右跳來跳去,而且蹲著說:“夫人家都懷舊恨呀!”這樣乞求給他一塊肉吃。
施母叫僕女說:“畜生嗥嗥亂叫,實在是討厭,快拿棍子來把它趕走。”
桂遷大吃一驚,跑到後園,一見自己的妻子和兩個兒子都在,仔細一看,都是狗相,回頭看自己的身影,也是狗相,心裏非常害怕。他問妻子:“為什麼到這裏來?”妻子說:“你還記得觀音大殿前的誓言嗎?還有什麼可說的!”夫妻父子就繞著魚池走,肚子餓極了,見到有人糞,聞了聞,氣味也不錯,妻子和兒子先吃起來,自己也饞得流口水,用舌頭舔了舔,覺得味道很美,只恨太少了。這時候,忽然聽到傳呼說:“主人命令,從這些狗當中選一條肥壯的煮了吃。”就把他的長子捆去,哀叫聲極為慘淒。
桂遷猛然驚醒,原來是個夢,他急忙收拾行裝回家。等他到家,見家裏的中堂旁邊停了兩副棺材,供桌上題著兩個兒子的姓名,他的心越發跳得厲害,趕忙進入臥室,妻子已經病危,快要斷氣了。桂遷喊她,妻子忽然瞪著眼睛,用他長子的聲音說:“父親怎麼今天才回來,閻王因為我們家背負施家的大恩,父親以前有誓言,我們兄弟和母親三人,明天要去施家投狗胎,兩條公狗是我們兄弟,一條背上長瘤的母狗就是母親。父親因為陽壽未盡,到明年八月,也要作施家的狗,以實現以前的誓言。只有妹妹命裏該和施還結為夫妻,可以免除此難。”說完就斷氣了。
桂遷見到所說與夢境相符,又驚慌又痛苦,剛要殯葬,全部住房又燒起來,三副棺材都被燒成灰燼。他帶著女兒到蘇州去探問施家兒子的消息,他本來以為施家赤貧,不知漂泊到哪里去了。到了施家,卻見門牆煥然一新,問施家的鄰居,才知施還中舉,娶了鄰居中支參政的女兒。桂遷慚愧悔恨,不知道如何是好,他找到一位元認識的人,向施家表示悔過,要求見面,而且想獻出女兒作妾,來贖還以往的罪過。施還不答應,再三懇求才允許見一面。桂遷剛進門,突然從牆邊竄出三條狗來,圍著桂遷哀叫,其中有一條背上果然有瘤子,桂遷知道是妻子,心裏很痛苦。他向施還哭拜著不肯起身,對施還講述自己的夢以及妻子臨終的話,而且說:“我的家已破不能回去了,但願恩人能網開一面,收留我的女兒作為婢女,我也願意作僕人終身服事,以免托生為狗,我就知足了。”施還見他說得悲慘真切,也就勉強答應,選擇吉日娶他女兒作妾,桂遷也隨女兒住在施宅的旁邊。
這天夜晚,桂遷夢見妻子對他說:“幸虧你悔罪,施家的祖先已經為你乞求赦免,我們母子也得以脫去狗身。”到天亮,聽說三隻狗夜裏全死了。
一般人也許認為:殺盜淫的業力重,的確會現前很嚴重的果報,但語言只是隨便說說而已,不會有大的果報。其實語言的作用很大,語業同樣有一種不自在轉的力,譬如開口說虛誑的誓言,以這個妄語業力是會真正實現的,前面邪淫公案中翟光遠打妄語說:“我如果做了此事,我就遭雷劈。”後來果然被雷劈死。這則公案當中也顯示了類似的報應之相,桂遷欠債被逼準備自殺,被同學施翁救濟,他在觀音菩薩面前發誓:今生如果不能報恩,來世也要作犬馬報答。可是桂遷發誓之後又隱諱誓言,賴掉婚約。在施還投靠他時,他不承認自己曾經受過同學的救濟,就是以這樣一句背棄誓言的妄語,把後後應作的報恩行為遮止,讓施還走投無路。桂遷不了知背棄誓言的負面力量會反過來在他全家人的身上現前果報。人算不如天算,桂遷有辦法可以捨棄誓言、不報恩,但業果律要讓他全家給施家作狗來實現誓言。桂遷懺悔得快,誠心願作僕人,才免了墮為狗身之難,所以語業的作用力很大,不能不畏懼。
從正面來看,誠實語的力量極大,譬如《賢愚經》上講,世尊因地為了救鴿子,割捨身肉來作交換,當時帝釋天考驗他說:“你今天損壞身體,痛徹骨髓,你沒有悔恨之心嗎?”菩薩說沒有。帝釋說:“你這麼說,誰相信呢?我看你渾身顫抖,你說沒有悔恨,有什麼證明?”菩薩就發誓:“我從最初一直到現在,絲毫沒有悔恨,我所求願的,一定會獲得。如果我所說的是至誠不虛,就讓我的身體恢復如初。”這樣發完誓,身體立即恢復,超勝以前。
所以,語言誠實不欺,可以感天動地,如果句句說出來都是諦實語,就有攝服人心的力量,誓言的力量,能力極大,這是語業上法爾的規律。
宋朝時,司馬光曾經開示劉器修身的要點時說:“功夫唯一是真誠,首先從不妄語開始。”他說劉器的生平就是一個“誠”字,顛撲不破,當時老百姓流傳一種說法,如果到南京不見劉器,就象過泗洲不見大聖人一樣,他為什麼有這樣大的感召力呢?就在一個真誠。要知道,我們的語言如果有一分虛妄,那就是語言有過失,我們就會喪失一分真誠的力量。如果連微細之處都不欺妄的話,語言會越來越具有威力。
明白語業的作用之後,我們應當怎麼做呢?就是要儘量改正不誠實的缺點,努力做一個心口如一的人,心和口一致,口就是心,心就是口,對人真誠,口善心善;口裏贊許別人,心裏也贊許他;口裏說怎麼做,心裏也想這樣做。能這樣心口如一,就是了不起的人。當然,有時為了利他,隨緣方便妄語,是菩薩的善行,這一點也要分清楚。
辛三、剖析現代社會造妄語業之現象
在當今人類的貪欲急劇膨脹的時代,為了獲取名利造妄語業非常普遍而嚴重。
在商界,不法商人不擇手段地吹噓誇大商品功能,譬如一種很普通的食品,卻通過鋪天蓋地的廣告,被吹噓成具有益壽延年、包治百病、開發智力等無所不能的功效,讓千家萬戶上當受騙,撐圓了奸商的腰包!本來令人智識昏昧的酒,在酒類廣告畫面上展示為有益健康、清淨、高雅的形象,刊登和播放這些廣告的報刊、雜誌、電視、網站等,為了賺取廣告費,扮演幫兇的角色。
沒有職業道德的某些記者編輯,收受賄賂之後,寫出不符事實的所謂有償新聞,為人樹碑立傳。由此,很多騙子搖身一變,成為社會名流、成功人士,再借這個吹響了的名聲,大肆行騙。
也有醫院,在不具備真實醫療水準、設備條件等情況下,拼命在各種媒體上作廣告,聲稱醫療條件如何先進、專家的醫術如何高超,治癒率吹成幾乎是百分之百,招來病人後,又以低劣的醫療技術敷衍了事,患者在付出成千上萬元的巨額醫療費、幾乎傾家蕩產之後,病情卻毫無起色,這時院方又以種種藉口推託責任,將病人一腳踢開。
文藝界的謊言更是鋪天蓋地,所謂的紀實文學、電影、電視劇,完全不顧歷史事實,顛倒黑白,任意篡改。
學術界本來以探求真理、嚴謹求實而自居,但是今天弄虛作假的現象也是觸目驚心,譬如為了評上職稱,為了使論文在學術刊物上發表,隨意編造實驗資料。或者,在收受不法商人或單位的錢財之後,在未經嚴格考核的情況下,就開出虛假的鑒定報告。這些完全違背了一位科學工作者基本的求實、誠信的職業道德。
在職業場上,為了求職升職,花錢買假文憑、假學歷,編造虛假的工作簡歷、技術特長。
某些娛樂電視節目中,主持人極盡巧舌之能事,一出口就是妄語、綺語、不堪入耳的下流語,人們卻聽得津津有味,神昏顛倒,把這位不慚無愧之人奉為偶像來崇拜效仿。
某些旅遊景點,為了招攬遊客,把窮山僻壤描繪成文化勝地、世外桃源、人間仙境,大作宣傳,引人來上當。
某些氣功師,胡編一套功法,吹噓修他的功法能強身健體,開發各種人體特異功能,結果很多人不僅沒有煉出什麼來,反而造成出偏,誘發出精神問題,不僅未能健身,反而使身體更加衰弱。
從上述中可以看出這個時代的妄語相很嚴重,妄語似乎是家常便飯,為人們經常運用,並不以為是一種罪惡。三十六行,行行都有妄語相,原來人們引以為恥的惡業相,現在是鋪天蓋地的普遍現象。現在資訊社會,電視臺、報刊、網路上登載的一些廣告,受眾數以億計,業相非常巨大;加行的方式,不是一人說給另一人聽,而是幕後操縱者以媒體作為傳播途徑,以文字陳述,以種種的畫面形象顯示,以各種的手法、各種聲光渲染,這都是加行廣大的方式;它的次數不是一次,而是在電臺電視等媒體上密集播放、狂轟濫炸。
這樣前所未有的妄語相,根源在哪里呢?就在人們沒有因果正見,不以妄語為罪業,所以一激發起來,人人趨向造惡。只有樹立了因果正見,這鋪天蓋地的謊言,無休止的相互欺騙才能消失。
妄語的意樂中有一個變想,譬如見想變為不見想,某些廣告策略就在此處。譬如:一種商品本來很普通,就把這種普通相變為特殊之相;功能一般,就把它烘托成功能巨大;本是醜陋的,裝飾為美妙,這就是變想。商人為了獲取利潤,在貪心推動下,就要想方設法讓人上當,他一定要變想。不變想,如實而說,他認為這樣不能吸引更多消費者來購買商品。他認為如果形象作得很美、很大,渲染得很好,就能吸引顧客的注意力,產生購買欲。人們在符號的世界裏遍計執著習氣很重,一看到符號,不問本質,就對商品形成美好印象而產生購買欲,因此誑騙顧客的方式就是變想。想本來是心的相,反映在外在畫面、文字、聲音等的相上,它的相必然是要變,才能起到欺惑性的效果。圖案、色彩、語言、背景音樂,把一個個符號精心營造、組合,這樣烘托出一個總的假相,表現出商品的價值和意義,使人們誤解,這是變想的含義。
等起就是覆藏真實情況而樂意說一種虛假的相,過去因為外器不發達,妄語的受眾人數也很少,今天妄語業的模式雖然沒有變,但由於傳播工具發達,一次受眾數以千萬計,數以億計,因此妄語的業果極度放大。
個人有個人的妄語相,社會有驚人的群體妄語相,妄語業的氾濫,將會把人類推向何種結果呢?
《大智度論》上說,妄語有十種罪:
一、口氣臭。
二、“善神遠之,非人得便”:善神會遠離說妄語者,不願意親近他,一些非人乘虛而入,干擾他的身心。如果一個國家國民普遍都缺乏誠信,這個國家就沒有正氣,邪文化容易侵入。
三、“雖有實語,人不信受”:即使自己說的是真實語,別人也不相信。當今時代,人與人普遍缺乏相互信任。
四、“智人謀議,常不參預”:被妄語習氣推動,只習慣生存在妄語紛紛的世界中,智者諦實的言論,能讓人心得安樂的言論,卻避而遠之,不去參預。妄語盛行時代,人們津津樂道的都是一些具有欺惑性的法,在那種場合中會覺得很相應,而真正清淨正法的交流場所,卻不願趨入而遠離。
五、“常被誹謗,醜惡之聲周聞天下”:這個時代,有人賺了很多錢,卻常常被人誹謗,這不是無緣無故的。我們看到幾乎儘是名人、大商人受誹謗,越是公眾人物,越會遭人隨意批評,惡名比誰都傳得快。他今天有點什麼事,就會被記者炒作,編出許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瞬間就傳遍了全球。
六、“人所不敬,雖有教敕,人不承用”:人們不會恭敬說妄語之人,他雖然站在上面說一些教言,但無人聽受奉行。
七、“常多憂愁”:妄語者心地不坦然,所以憂愁,害怕別人揭穿他的鬼計,雖然廣告上吹得很大,但吹噓得越厲害,越怕真相暴露。
八、“種誹謗業因緣”:即便沒有被人誹謗,但未來決定要受人誹謗。
九、“身壞命終當墮地獄”。
十、“若出為人,常被誹謗”。
最後兩條是說後世的異熟果和領受等流果,以妄語業命終會墮入地獄,從地獄中脫生為人後,也常常被別人誹謗。
庚二、離間語分二:一、何為離間語 二、引公案說明離間語及其果報
辛一、何為離間語
離間語。事者,謂諸有情或和不和。
離間語的事,包括:一、諸有情和合;二、諸有情不和合。
意樂分三:想及煩惱如前。等起者,和順有情,樂乖離欲,不和有情,樂不合欲。
離間語的想,是對有情和合或不和合無錯誤想。煩惱,是貪嗔癡中任何一種。等起,包括:一、樂意和順的有情分離的心;二、樂意不和的有情不和合的心。
加行者,隨以實語,若非實語,隨說所說,若美不美,隨其所求,為自為他,而有陳說。
離間語的加行:不論所說是真實語還是不真實語,不論表達的言辭美不美妙,不論動機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他人而說。《瑜伽師地論》說,教他人說離間語,也是離間語加行,犯離間語罪。
究竟者,《攝分》中雲:“究竟者,謂所破領解。”謂他瞭解所說離言。
離間語究竟,《攝抉擇分》說:“所謂究竟,就是所破的物件領解語意。”即聽者瞭解離間語的意義。
辛二、引公案說明離間語及其果報
《閱微草堂筆記》中有一則巧舌罰啞的公案,這樣說:
江甯有一位書生,住在老家的廢花園裏。某個月夜,有位豔女在窗戶邊窺視,書生心想,不是鬼就是狐,因為見她容貌姣麗,心生愛慕,也不害怕,招她進來,但女子始終不說話,問她也不答應,只是含笑顧盼而已。
過了一月多,書生始終不理解。有一天,書生一再盤問,她才提筆寫出自己的身事,她寫道:“我本是明朝某位翰林的侍妾,不幸短命而死。因為我平生很會挑拔離間,使一家骨肉矛盾,形同水火。死後遭冥司譴責,罰我作喑啞之鬼,已經沉淪兩百多年了。如果你能為我寫《金剛經》十部、得蒙佛力超脫苦海,我生生世世感念你的恩德。”
書生滿她的願,等到寫經完畢之日,女鬼又來拜謝書生,仍然提筆寫道:“憑藉寫《金剛經》懺悔,已脫鬼趣,但是前生罪重,只能帶業轉生,還須要作三世的啞女才能說話。”
侍妾舌頭很巧,為什麼會被罰作啞鬼啞女呢?如果用巧舌說和合語、軟語、誠實語,會不會損壞舌根做啞巴呢?決定不會。以巧舌積德,舌頭會越來越靈活,但是侍妾沒有智慧,以舌頭挑拔離間,造下罪業,結果巧舌變成啞巴,一句話也說不出。
四明有位秀才叫葛鼎鼐,每次他去學堂的時候,必定要經過一座土地廟。廟中的廟祝,一天夢見神對他說:“葛狀元經過時,我必定要起立,請你為我修一道屏障來遮擋一下。”
廟祝按照神的吩咐,正準備動工,這一天又夢見神告訴他:“不需要建了,葛生代人寫離婚書,功名已被削盡。”原來,同鄉人想休棄妻子,自己不能寫,就叫葛生代筆,沒想到這事損壞福德這樣嚴重。葛生明白了事理之後,心裏生起大懺悔心,盡力使這對夫妻重歸於好。後來他中榜,做官只做到副使。
葛生造了離間語罪,夫妻不和,本來應勸他們和好,寫離婚書實際是樂意他人家庭破裂,這樣的結果對於夫妻雙方都不會有安樂,所以很損福德。最開始,葛生有考中狀元的福德,廟神不得不起立致敬,但是寫離婚書之後,功名削盡,廟神也懶得理他。所以,感應迅速,一言一行都有因果。積德行善,人會變得越來越尊貴,而造惡損人,就會變得很卑賤。
清朝順治年間,浙江有一位孝廉,他的朋友貪戀某人妻子的美色,就想佔有。孝廉為他出主意,散佈流言蜚語,挑撥其夫,說他妻子和外人有私情。那人聽信之後,打算把妻子休掉,就和孝廉商量,孝廉竭力促成,而且幫他寫休書。草稿寫好,那人抄完後就走了。這時來了一個賣筆的,孝廉就去買筆,回來後草稿不翼而飛了。後來他參加會試,帶著那支筆進入考場,沒想到那張休書草稿竟從筆管中掉出來,被搜查的人發現,定為作弊,他在監考官前大呼冤枉,最後被處罰除名。
以上兩則都是破人婚姻或者參與破人婚姻方面的公案,造這種業很快就會削減福德。其中的道理,我們再作一些分析:
有情之間的關係,有和合和乖離兩種。《辨法法性論》當中說:有情界共同就是彼此之間作增上緣。當互相和合的時候,處在良性交流當中,對雙方都有利益,如果彼此關係惡化,互相乖離,一定是兩敗俱傷,而且因為業增上廣大,乃至沒有和好之間,在無量生死之中,兩人都是違逆的關係。所以,我們存心,應當是願全世界的夫妻、兄弟、朋友、父子、君臣彼此都能和睦相處,願一切眾生彼此和合。如果眾生出現矛盾,樂意他們不和好,從中做了破人關係的兇手,以這種業會有嚴重的後果。
人倫之中,夫妻是重要的一倫,破壞夫妻關係,會大損福德,自己隨喜、參與,表面上看,只是兩個人分開而已,實際上關係一旦破裂,就很難破鏡重圓,造成雙方很深的痛苦。而且伴隨家庭的破裂,父子、母子、公婆等一系列的人倫都會損壞,比如,家庭好似組合好的機器,在沒有破散時,會運轉,會發揮它的功能,能避免殘缺的後果,一旦破碎,就象機器破散,屬於機器的部件都會變得不完整,對於子女、父母以及自身,都會造成缺陷。所以前後的因果算起來,是一筆很沉重的業債。
我們不大可能會蓄意挑撥夫妻關係,但可能會覺得,和合的夫妻我們不能破壞,但是有一種家庭,夫妻在一起整天爭吵,應該是破開重新組合為好。其實這在意業上已經是離間,為什麼呢?因為這是幸災樂禍、願夫妻關係破裂的心。人倫是以業決定,彼此以緣份走在一起,未作不會相遇,已作不會空耗,所以不能以個人的分別心強行左右。
舉一個公案可以說明婚姻關係都是緣定:
宋朝末年,有個臨川人姓王,他的妻子被元朝軍兵搶走,因為妻子守貞,不屈服而死去。過了十幾年,王還想再娶,但是總不成功。一天晚上,他夢見死去的妻子對他講,我出生在某某家,今年十七歲,再過七年,就會嫁給你做妻子。第二天,他派人去尋找,果然是如此,他直接上門,以禮訂婚,一句話就成功了。所以夫妻姻緣都是前定,姻緣有兩種,就是善緣而來和惡緣而來,如果是善緣而來,不結親是不會休止和合的念頭,如果是惡緣而來,也是不完結怨害之情不會甘休,兩者都是隨業緣而轉。這樣就知道,婚姻關係不是以人力所能破壞的。如果是善緣,唯願它能保持,如果是惡緣,唯願它能化解,這樣存心就是善,可以產生福德。相反,心用錯了,彼此是善緣,願它破裂,彼此是惡緣,樂意它破裂,這樣存心就是惡,會損福德。所, 以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說離間語,只能存一種心,就是希望人人都和好。
上面說了夫妻關係不能離間,依此類推,一切倫理關係。譬如:兄弟、朋友、師生、主僕等關係,都不能挑拔離間,如果說離間語,會有慘重的果報。
《感應篇彙編》當中講:
有個安庭柏,喜歡搞離間,而且極賦口才。即使是至親,一旦被他離間,立即形同水火。有親兄弟經過他挑撥而發生爭鬥的,有情投意合的朋友,因為聽信他的讒言而斷交的。後來他貧困潦倒,臉頰生瘡,喉嚨和舌頭潰爛,最後絕食號叫死去。
再看,在離間語當中,以破壞僧眾和合,果報極其嚴重。往昔提婆達多,破壞僧團和合,導致整個三千大千世界的眾生相續當中都沒有生起善根。今天不會有真正破和合僧的情況,但挑拔上師與弟子的關係、寺院與寺院的關係之類的離間語卻很容易產生。《文殊根本續》說:如果有人在寺廟之間、上師之間製造矛盾,這個像攪拌血液的棍子一樣的人,死後立即墮入無間地獄。《極樂願文大疏》上說:如果挑起僧眾糾紛,乃至沒有緩解之間,當地的所有眾生都因生起嗔心而墮, 入地獄,好像焚燒的大地無法生長苗芽一樣,發生糾紛的村落所在地數由旬以內,不能生起修持佛法之果。
造離間語的後世果報如何呢?後世會墮入三惡趣中,墮在拔舌、烊銅、犁耕等地獄當中長劫受苦,或者墮在畜生道中啖食糞便,象鵜鶘鳥一樣沒有舌根。即使以少許善業得到人身,俱生就有生理殘障,舌根不具,口氣發臭,喑啞不能說話,或者語言不流順,牙齒不整齊不潔白,縱然口中說善語,他人也不信用。而且由於餘業所感,在人間會有眷屬鄙惡、彼此不和合的果報。
庚三、粗惡語分二:一、何為粗惡語 二、引公案說明粗惡語及其果報
辛一、何為粗惡語
粗惡語。事者,謂諸有情能引恚惱。
粗惡語的事,即能引生恚惱的有情。
意樂中想、煩惱如前。等起者,謂樂粗言欲。
粗惡語的想,是於彼彼想;煩惱,是貪嗔癡任一種;等起,是喜愛說粗惡語的心。
加行者,謂以若實若非實語,或依種過,或依身過,或依業過,或依戒過,或依現行所有過失,說非愛語。
粗惡語的加行,就是以真實語或者非真實語,或者依他人種姓的過失,比如:屠夫之子、妓女之子、罪犯之子等,或者依身相的過失,如:啞巴、盲人等,或者依他人身口意三業的過失,或者依違犯禁戒的過失,或者依于儀錶行為的過失等,而宣說令人不悅意的語言。
究竟者,《攝分》中說:“究竟者,謂呵罵彼。”《俱舍釋》說:須所說境,解所說義。
粗惡語的究竟,《攝抉擇分》中說:“所謂究竟,就是呵斥漫駡他人。”《俱舍論自釋》說:必須對方理解所說的意義。
辛二、引公案說明粗惡語及其果報
有一位青年,很有才華,二十歲獲得數學博士學位,一所名牌大學破格直接聘他為副教授,可是過了十年都沒有升為教授。他稟賦這樣好,為什麼十年後都得不到提升呢?原因出在他十年以來所發表的論文,都有指責其他教授的缺點,而且講得精闢,抓住別人的弱點,所以他這十年要升級時,都被那些教授壓下來。後來,他的朋友勸他寫論文換一個角度寫,就是讚歎其他教授的優點,這位才子一聽建議,臉色很難看,覺得很困難,因為多年以來批評別人習慣了,再換成欣賞別人,很不習慣。
在這個事例當中,可以體會什麼是造作等流果,就是以習慣勢力所顯現的行為之相。這位元副教授一直喜歡指責別人的缺點,養成了惡口的習慣,要他改成一種欣賞他人的方式很不容易,所以串習什麼方式就會習慣於什麼方式,不在語言上學好,以惡口的串習力,語言上會形成障礙,甚至對別人真心說一句和善的語言也沒有能力。還可以看到一點,就是存心不同,後果也截然相反,如果一說話就是指責、嘲諷、打擊,這樣用心刻薄,福德就會消減。如果待人寬厚,總是讚歎隨喜,福德就會越來越厚。所以,待人要常念別人的好。
下面再看一則以惡口受報的事例:
明朝末年,蘇州有一位姓秦的書生,聰明好學,而且多才多藝,尤其擅長作詩詞,他才思敏捷,可以即刻寫成文章,他的缺點是個性輕狂刻薄,說話不讓人。見人有缺點,就寫詩攻擊對方,聽到某人作事可笑,就把這事寫成歌詞。
有位鄰居,男女的事有失檢點,他知道後,當即寫了十首《黃鶯兒》的詞調笑,內容繪聲繪色,寫得很露骨。這首詞遠近流傳,因為這件事,他多次挨揍,當街被打,甚至被人剝開衣服來痛打。還有一次,也是因為填詞成歌,諷刺他人的行為,結果被人誣告吃官司。因為宿世的習氣太堅固,他一直改不過來。到晚年時,他染上了瘧疾病,病好了不久就精神錯亂,常常吃自己的糞便,又取刀割自己的舌頭,幸好被家人發現,奪下他的刀。家人也沒有辦法,只能把他關在一間空房裏頭。他找不到刀,就一點一點嚼自己的舌頭,再和著血吐出來。房間裏發出一股難聞的臭氣,讓人作嘔。而秦生自己卻一點知覺也沒有。有一天,他從窗戶的縫隙當中看見一把劈柴用的斧頭,就破窗而出,舉斧把自己砍死了。
這是惡口的報應。秦生的問題出在哪里呢?就是人格刻薄,不寬厚不包容。一個人繪聲繪色地描述他人的缺點、隱私,以此為樂,必定會引起對方的怨恨,況且把它作成詩歌,讓千百人都知道,使惡口大面積的放大,所以無形之中福德消盡。我們這條舌頭如果用來勸人行善、注重因果,或者勸人發菩提心、念佛法僧,自己的口德會越修越好,相反用它來宣揚邪說、傳播過惡,那也是罪業無量。秦生以前世的善業力,今生才有這樣好的舌根,可是用錯了,巧舌變為惡口的利器處處傷人,結果自嚼舌頭,發瘋自殺,報應竟是這樣準確。
清代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當中說,有一位侍奉他的小妾,講她祖母很會罵人,後來祖母沒有任何疾病,忽然舌頭爛到喉嚨處,不能飲食、說話,痛得翻來覆去,幾天之後便死去。
這位祖母唯獨舌頭會爛,可見她惡語業很重,她罵人的時候,能以勢壓人,別人都怕她,但是這個女強人最後壞在自己的舌頭上。舌根和語業關係很大,譬如口不妄語,說誠實話語,舌可以覆面,如果說惡語,說妄語,舌會萎縮、糜爛。
再看粗惡語的事是能引生恚惱的境,這也提醒我們,對方如果是會受傷的境,對他說粗惡語,就會傷他。我們說某人的過失、缺陷或醜聞時,如同對他的傷口發射利箭一樣,讓他痛苦。這樣就明白,凡是在對方不能接受的時候,不能隨便說惡口。什麼時候能方便說呢?就是自己有善心,而對方又信任你的時候,才可以指出對方的過失。但是凡夫人很多時候並不是善心狀態,而是以煩惱觸動。我們的語言只有兩個方面,說功德或者說過失,以貪嗔癡說粗惡語,這都是惡業。一般人會認為,我打他一拳,這是惡業,因為觸犯了對方,讓他受苦,而惡口並不是傷害對方。實際上,對方的過失就是他的傷口,惡語就是利箭,對他會造成傷害。
太平府有一位周某,常常談論別人的短處,他和一位書生是好友。書生的妻子美貌有才華,風流放縱,但實際上並沒有外遇。有一天,周某和書生一起吃飯,忽然對書生說:“兄長的度量真大,為什麼受外人的欺負卻不計較,反而在這裏豪飲呢?”書生驚愕不解。周某說:“尊夫人笑謔放浪不羈,老兄還不知道嗎?”說著他挽起袖子,竭盡笑駡詆毀之能事。同桌的人認為他說話荒誕不經,連連罰他喝酒。周某又說大話:“你們都冷眼旁觀,我是熱心腸的漢子,不能作那種想說又不說的庸人之態。”書生氣得臉紅回家了。他的妻子聽到此事,憤恨而死。
康熙八年,周某參加省試,剛領試卷進入考場,忽然有鬼在卷面上寫了“好談閨閫 ”四字。他急忙用衣袖擦拭,怎麼也擦不掉,於是潦草地寫完文章。一出考場他就吐血而死。
這也是惡語傷人,人們一般會拿直爽作擋箭牌:“我很直爽,我有什麼說什麼。”這個問題很嚴重,如果有什麼就能說什麼,天下凡夫都是有過失、有缺憾的,是否以直爽,從今天至未來際,把每個人的過失都應揪出來惡罵一遍呢?三界凡夫都是業障病人,對待病人的方式是要去悲憫療治,而不是對他惡罵攻擊。周某說他是熱心腸,不象別人想說又不說,他敢在大庭廣眾之中,隨意向他人笑駡嘲諷,這像是肆無忌憚地舉著劍任意刺人臉面一樣,所以書生心懷忿恨,他的妻子也羞恥而死。由此可見,話語有時比刀劍還厲害,一句話就可以摧毀一個人。報應如何呢?周某當眾破人名聲,致人死地,導致以“好談閨閫”四字印在試卷上,使他臉面丟盡,而且一出考場就吐血而死。天道好還,罵人者罵自己,壞人名聲者壞自己名聲,所以說別人的短處,須要慎重,沒有必要時不能隨便說。
下面再看《感應篇彙編》中的幾則公案:
梁朝有一位到溉,他的祖父曾經挑糞謀生。等到到溉作了吏部尚書,有一次何敬容請他,他沒有答應,何敬容就對人說:“到溉還有一點餘臭味,現在就學著一副貴人的架子。”到溉聽了,懷恨在心。(何敬容依到溉的種姓過失而嘲諷他,堂堂吏部尚書,聽了有何反應呢?就是懷恨在心。人心普遍就是這樣的報復心理,以惡口而結怨。)
到溉的弟弟到洽有一天問劉孝綽:“我很想買東鄰的地,可是地主不讓,怎麼辦?”
劉孝綽說:“只要多裝幾車糞堆在他家旁邊叫他難受,他就搬了。”
到洽聽了,很憤怒,後來以這件事把劉孝綽害了。
所以,一句話會傷天地和氣,一件事會釀成終身禍患,為人處世的時候,不能這樣冷嘲熱諷,這會使人心的怒恨深入骨髓。古人說:打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實。
明朝漢洲有位王生,喜歡指責他人的過失,鄰居死了兒子,他呵斥說:“因為你造惡深重,所以有這種果報。”不久他的兩個孩子都病死,鄰居反譏他:“你造惡是不是更深重呢?”又有一次,他的族兄考試名列四等,王生指責說:“你文章寫得實在荒謬,怎麼有希望優取呢?”不到一年,他自己考試名列五等,族兄反譏他說:“我想兄弟的文章是不是更荒謬呢?”
這個公案是顯示罵人者常被人罵,責人者常被人責,我們指責別人時,先要看看自己,自己也不是完人,有哪一處不可以被人指責呢?既能指責別人的過失,自己滿身過失為什麼不會被別人指責?罵人者反遭人罵,要想人不罵,只有不罵人。
孫文懿公既矮小又醜陋,縣令李昭言嘲笑他說:“像你這般人物,世上能有幾個?”這一年,孫文懿公以第三名考中了科第,不久執掌選拔官員的職務。這時候,李昭言正好是以選人的身份等候調遣,孫公笑著說:“沒想到你的那句話,終於成了好兆頭!”李非常慚愧,就辭官回家了。
所以,今天在上可以罵別人,明天在下怎麼辦呢?今天有錢時可以罵窮人,明天做乞丐時,又怎麼辦呢?世事無常,我們罵別人,覺得比別人高,可是一旦失去名位、財富時,不遭別人罵嗎?換一角度來看,眾生有一處短,你還沒看到他有一百處長,一處你超過他,你沒想到有九十九處還不如他,所以不能輕視任何人,常常要覺得不如人家,這樣就不容易犯指責人的毛病。菩薩為了調伏眾生,隨順時機的惡口,是現威猛相遮止他造惡,這是大善業。但是一般凡夫要把握一個原則,就是自己德行不夠,別人對你沒有信任感的時候,不要輕易說過失。
佛世的時候,有一位長者的妻子,懷孕之後,身體就臭穢不堪,誰也不願接近她。她滿月生下一個孩子,皮包骨頭,身相瘦弱憔悴,非常難看,而且這孩子身上沾著糞便。
他長大後,不願意呆在家裏,而且貪嗜糞便,父母和親友們都很厭惡,不願意見他,後來他被逐出家門,在外流浪,以糞便為食。為什麼他會這樣顛倒異常呢?也是受業力支配,他也是不自在的。他的前世因緣是這樣:
往昔拘留孫佛時代,他出家做一所寺院的住持,當時有幾位施主供養僧眾洗浴,洗完後再用香油塗身。僧眾中有一位阿羅漢,住持一見他就起嗔心,惡罵他:“你一個出家人還以香油塗身,這和用人糞塗身有何差別?”阿羅漢聽後對他生起憐憫之心,就在他面前示現種種神變。住持當時就懺悔罪業,以惡口業力,他在五百世中,身體常常臭穢,人都不願意接近他。
在對阿羅漢說“和人糞塗身有何差異”時,他的心中就已落下相應的印象,因緣聚合,果然顯現身體臭穢、貪吃糞便的惡相。一切都是心作心顯,口裏如是說,心中如是分別,就會如是現前。這是依他起無欺的顯現。
佛世之時,王舍城有一位長者,財寶多得無量,長者的妻子懷胎十月將要臨產,胎兒卻始終不肯出生。不久,又有身孕,生產之後,前面懷的胎兒仍然住在右肋部位。這樣接連產下九子,先前的胎兒都不肯出生。後來長者的妻子生重病死去。
親友們把她的遺體抬到墳場,請來大醫師耆婆,剖腹取出一個小孩,身體雖小,鬍鬚和頭髮都已經蒼白,他彎腰駝背地一邊走一邊環顧四周,開口對親屬們說:“你們要瞭解,我是前世以惡口罵僧,此生才在母胎裏經過六十年受這種苦惱。”親屬們聽他這樣說,都悲哀哭泣,說不出話來。
當時世尊知道老小孩的善根已經成熟,就帶著大眾來到停屍場所,叫小孩:“你是長者比丘嗎?”老小孩說:“我是。”連問三次,都回答是。大眾請問佛陀此事的前世因緣。
佛說:“那是迦葉佛的時代,一次比丘們結夏安居,眾僧和合,派遣一位老比丘作僧眾維那,大眾共立制度,安居期間,得道的聖僧才可以和大眾一起自恣,否則沒有資格。老維那沒有得道,僧眾不許他布薩自恣。他心裏惱恨,發勞騷說:‘我專門管理僧眾事務,讓你們能安心辦道,今天竟被拒之門外,不許自恣布薩羯磨。’
然後他就辱駡僧眾,不久被關入一間屋子裏。他怒氣未消,大聲叫嚷說:‘我要讓你們常在黑暗之中不見光明,就像今天我被關入暗室一樣。’
說完之後,老維那便自殺身亡,墮在地獄之中受極大痛苦,今天才脫免做人,承著惡口黑業的餘報,還要在母親胎獄中住六十年,不見天日。”
還有,往昔一位三藏比丘見到一位老比丘緩慢地進餐,說他象老牛反芻一樣,以此惡業,他在五百世中轉生為牛,後來成為最後有者,生來即長有兩個咽喉,反芻食物。另有一位三藏比丘對其他比丘說:“你們如牧童一樣。”結果他五百世轉為牧童。有一位年輕比丘,見老比丘跳過水溝的樣子很滑稽,就隨口說道:“你剛才的模樣像猴子。”結果五百世轉為猴子。迦葉佛教法中五百僧人,給比丘取“斷足”、“斷臂”等的惡名,由此許多世中墮入地獄,又在五百世中被砍斷手腳死去,這一世轉生為釋迦族的五百女子,也是手腳被琉璃王的軍隊砍斷。所以,無論取何種惡名都會以業增上廣大,需要感受五百次那樣的等流果,確實說什麼就會變成什麼,語業的勢力不可思議。
明白業無欺變現的法則之後,我們不能亂想不能亂說,在語言上要謹慎,不能嘲諷別人,不能給別人取外號。以前大恩上師講《百業經》時,我們許多道友都在因果上有很大進步,也都紛紛發願,不對他人取惡名。
庚四、綺語分三:一、何為綺語 二、遣除疑惑 三、引公案說明綺語及其果報
辛一、何為綺語
綺語。事者,謂能引發無利之義。
綺語的事,就是能引發無利益的所詮義。
意樂中三:想者,雖僅說為於彼彼想,然於此中,是即於其所欲說義,彼想而說,此中不須能解境故。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宣說無屬亂語。
綺語的想,雖然《攝抉擇分》僅僅說是“於彼彼想”,然而此處,是對所想說的意義彼想而說,這裏造綺語時不需要能理解語義的對境,所以,綺語究竟不需要“於對境無誤想”這個條件。煩惱,是貪嗔癡中任何一種。等起,是愛樂宣說無關係的迷亂話語。
加行者,謂發勤勇宣說綺語。
綺語的加行,是發起勤勇宣說綺語。“發勤勇”,即發起歡喜、勤作。
究竟者,謂才說綺語。
綺語的究竟,是才說綺語便已究竟。
下面宣說綺語的七種分類:
此複七事相應,謂若宣說鬥訟競諍,若於外論或梵志咒,以愛樂心受持諷頌,若苦逼語如傷歎等,若戲笑遊樂受欲等語,若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國論、盜賊論等,若說醉語及顛狂語,若邪命語。
綺語有七類,即:鬥訟諍競語、諸婆羅門惡咒術語、苦所逼語、戲笑遊樂語、處眾雜語、顛狂語、邪命語。
一、鬥訟諍競語:宣說鬥爭、訴訟、競爭的語言。
二、諸婆羅門惡咒術語:對婆羅門等外道的論典或者梵志的咒語,以愛樂心(“愛樂心”三字是關鍵)受持諷誦。換句話說,對於在佛法之外能引生無義利的所有書籍、報刊、雜誌、影視、網路論壇、流行歌曲、體壇新聞等等,如果以愛樂心受持讚美、大聲朗讀或者對他人宣說分別,都叫綺語。如果是為了辯論,為了顯示內外教的勝劣差別,為了觀察輪回的苦諦等而宣說,則不屬於綺語,因為並非以愛樂心宣說的緣故。
三、苦所逼語:譬如,遭受種種身心痛苦而發出的傷心感歎之語等。
四、戲笑遊樂語:戲笑、遊樂、愛欲等的語言。
五、處眾雜語:樂於在公共場合,宣說王論、臣論、國論、盜賊論等。
六、顛狂語:宣說如醉酒般的語言以及如顛狂者般的語言。
七、邪命語:譬如,為了追求名聞利養,在施主前說一些無意義的語言。
語無系屬、無法相應、非義相應者,謂前後語無所連續,若說雜染,若歌笑等,若觀舞時而發言詞。
“語無系屬”,即前言後語不相關、不連貫。“無法相應”,即宣說雜染的語言,如《瑜伽師地論》說:“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顯現染汙的緣故,叫做“非有法語”,就是偏離正法的語言。)“非義相應”,即引發無意義的言語,如:歌舞戲笑等,或者觀看舞蹈時發出的言詞。
前三語過,是否綺語,雖有二家,然此所說,順於前家。
妄語、離間語、粗惡語是否屬於綺語,雖然有兩家說法,但此處按前家所說,判定屬於綺語。
以上綺語的事非常廣大,凡是不能引生利益的話語,均屬綺語的範疇。以這條來衡量,沒有以正法攝持的話語都成為綺語。
辛二、遣除疑惑
有人想:我是生存在現代社會的現代人,難道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嗎?難道我不能盡情地談論政治、戰爭、經濟、體育、文藝等的話題嗎?難道朋友之間不能互相開開玩笑嗎?這些都要控制,佛法真是不自由。為什麼要這樣來限制我們呢?
回答:在山道上開車,你會不會把車限制在車道中行駛,如果自由的結果是墜入深淵,還要這種自由嗎?同樣,遮止無意義的話語,唯一使語言引生真實義利,這樣的安樂之道為什麼不願意趣入呢?我們的心是作者,舌頭是筆,話題是各種顏料,業是不會空耗的,以何種意樂說何種話題,就會在相續中染出何種色彩。所以談論無意義的話題,就在識田中熏入不清淨的種子,對自他的身心都會有影響。當年李伯時畫馬,圓通秀禪師告誡他,心裏念念想馬以後就會墮入馬腹作馬的,同樣以愛樂心唱靡靡之音的流行歌曲,談論世間生死的話題,信口開河之時,已經密密麻麻地熏入了生死的業種,所以要出離輪回,綺語是一定要遮止的。
語言對我們的影響很大,熱衷於談論一種世間話題時,我們相續中的世間習氣就會以綺語而不斷地帶出來,津津樂道于輪回無意義的娛樂話題時,我們的心自然就會變得散亂,無法再保持寧靜,所以語言和內心的關係密切,不能認為,隨便談論沒什麼影響,其實句句都有影響。
在今天資訊爆炸、迷亂話語滿天飛的時代,修行人如果不能禁止綺語,自己的心要和聖法相應,是很困難的,因為所談論的都是增上貪執、散亂、愚癡的話題,世間法興趣濃,佛法興趣就淡,利欲心濃,善心就淡,所以和法很難相應。生活和工作之中,需要有一些世間話題的交談,這時關鍵是要保持正念,不能被引入迷亂、邪惡的方面。如果是以辨別智慧分析輪回現象的本質,談論苦空無常無我,這樣是說佛法,增上出離心,但綺語是以愛樂心等煩惱推動,是談輪回安樂、清淨、美好、有意義等,對自他不會引生真實利益,而且會對解脫直接形成障礙,所以綺語是黑業。我們說話就是在心地上刻畫,畫的不好,就會畫出惡趣來。
為什麼持咒時要禁語呢?因為以綺語的負面業力,會使心不自在地轉入染汙,轉入無意義,因此即便是如如意寶一樣的密咒真言,如果夾雜綺語念誦,也會大大損減持咒的功德。以比喻來說,禁語狀態中所念的咒語,就像黃金一般,而夾雜綺語就像在黃金裏夾雜了許多廢料,起不到純金的作用,所以續部中說:“清淨和不清淨相差一千倍,有無等持相差一萬倍。”蓮花生大士也說:“夾雜綺語誦一年,不如禁語誦一月。”所以不要輕視綺語業,它是很嚴重的。
辛三、引公案說明綺語及其果報
有些現代派的修行人,把放縱誤解為灑脫,往往會以為自己是上根人,不必要在細節上注重。我們看看古代上根人對待修行是怎樣一種嚴謹的作風:
宏智禪師最開始承事丹霞淳禪師,一次他和僧人征詰公案時,不覺大笑,他的師父淳禪師責備他說:“你笑這一聲失去多少好事,你不知道‘暫時不在,如同死人’嗎?”宏智禪師再拜,信服淳禪師的教言,以後雖在暗室之中也不敢輕忽。這說明要真實向上,語言不能輕忽。我們的心隨著語言很快會轉,話語一出,心就在裏頭。一說綺語,心就迷亂,當下失去觀照。所以為什麼在語言上面要遮止那麼多的地方,就是因為講這些不具實義的無義語,會讓心偏離正道,失壞正念。真正檢查起來,以語言造黑業非常嚴重,尤其是綺語,出口就是。自己的心稍微不注意,對世間輪回的話題愛樂宣說,實際上已經造下綺語黑業,所以語言上應嚴密防範。
宋朝光孝安禪師,住在清泰寺,有一天,他在定中見到兩個僧人靠著欄杆交談,最初有天神擁護,傾聽他們的談論,很久以後,天神就離開了。不久有惡鬼唾駡他們,掃除他們的腳印。安祥師出定之後,就去詢問,發現他們最初是討論佛法,然後講一些家常之事,末後談到財物供養的事。安禪師瞭解事實真相之後,終身沒有說世俗的話。
所以,愛說綺語的人,護法神會遠離,惡鬼也會輕視。護法神護的是正法,如果說的都是染汙法,是造黑業,他也沒有必要護黑法。修行人要自尊自律,這樣才能成為別人尊重的對境。安禪師看到綺語的惡相之後,知道出家人說綺語,天厭鬼怒,終身斷除,所以他在佛法上有大成就。
屬於綺語這一類的惡業,以現代來說,還包括寫一些無意義的著作、小說、歌詞,做一些引生貪嗔癡的文藝影視節目。凡是傳播不能引生真正利益的言論,誤人子弟,都屬於嚴重綺語。《壽康寶鑒》記載有一位元張某,很有文才,喜愛編小說,印刷出售,他認為筆下雲煙,不會損傷陰德。一天夜裏,夢到父親呵斥他說:“你的著作讓讀者心神蕩漾,因而敗壞別人的行為。冥府對這些罪案,懲罰最嚴厲,你本來前程遠大,壽命綿長,可是以這個口業你的福壽都折光了。可惜祖先幾代培植的福業,在你手上毀於一旦,你還認為不傷陰德嗎?”張某驚醒,心裏很後悔,不久全家都被淹死。
清朝道光初年,有一位蘇城的林阿秀,喜歡唱淫穢歌曲,以這個黑業,他的喉嚨長出乳鵝,腐爛而死。所以,不能唱現代流行歌曲,唱多了,身心都會出問題。
明代小說家施耐庵所寫的長篇小說《水滸傳》中,淫蕩、偷盜、殺人的情節描繪得栩栩如生,後來他家子孫三代都成了啞巴。現代的小說、影視,很多都是誨淫誨盜,損壞讀者觀眾的相續,罪過比殺人還要嚴重,因為殺人只是殺一身,而這些是損壞千千萬萬人的相續。
《壽康寶鑒》附錄中有一則公案講:
渤海有位全如玉,雖然貧窮,可是對行善很勤勉努力,見人作好事,就誇獎鼓舞,始終不厭倦。他曾經盡力抄寫善書,普遍教化世人。
有一天他渡海時,船被颶風吹到一座山邊,全如玉登上山頂,遙望海天一色,十分暢快,忽然有一位道人從樹林中走出,對全說:“世間人崇尚虛假,而上帝喜歡人心真誠,你生平勸人做善事,修善書,都是真心,不求人知,功德很大。”
全如玉謙虛地說:“不敢當。”
道人又說:“讀書的儒生具有聰明,卻不用來為聖賢闡發清淨的義理,反而編造淫詞豔曲,流害天下萬世,這種人墮入地獄,受無量痛苦,永無出期。你去看看,知道他的罪過,也就會知道你的功德。”
這樣道人拉著全如玉的手,行於雲霧之中,不久遙見一所城池,題名為豐都,守門人長得奇形怪狀,見道人都伏地叩頭。又來到一所大衙門,侍衛林立,見到道人也是震懾拜伏,這個殿堂題名為森羅殿。有一位衣冠整齊的閻王出來迎接,對道人以禮相待,極為尊敬。
道人說:“淫詞豔曲,最能損害人心。陰間受懲罰,陽間人卻不知道,依舊繼續造業,讓人帶他去看個明白,回去轉告世人,世人若能回心向道,也是大慈悲。”
就有兩個差役把全如玉帶到一個地方,見有好幾個人,或者受刀砍,或者受犁耕,或者受碓舂,或者受油鍋,每次受罪完畢,很快又恢復原形。
全如玉問:“這些是什麼人?”
鬼卒說:“這是著作淫穢小說書籍的人。”
全如玉又問:“罪業有盡期嗎?”
鬼卒說:“萬劫沉淪,想入蛆蟲道也不可能,哪里有盡期。”
全如玉心裏恐懼起來,想回去。差役把他帶回森羅殿,道人和全如玉向閻王告辭,道人仍然拉著全如玉的手回到原來的山頭,當時正遇順風,全如玉告別道人,掛帆乘船歸來,逢人便講自己的見聞,勸人行善。
在名言世間,眾生以遍計所執的習氣會不自在地隨言論而轉,如果公開傳播不清淨、不正確、無實義的言論,挑動億萬人的貪嗔癡,使人心陷於愚暗之中,罪過嚴重,傳播者入地獄疾如射箭。現代人處處鼓吹要“緊跟潮流”,連說話也要趕時髦,可是以智慧來衡量,這個時代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大幅度增盛,到處充斥著污穢、無意義的話題,話語內涵“緊跟潮流”,恐怕只是緊跟現代化的口惡潮流而已。所以,要有因果正見的眼目,才能在語言造作上不誤入歧途。
己三、意業分三:一、貪欲 二、嗔恚 三、邪見
庚一、貪欲分三:一、何為貪欲 二、貪欲之究竟 三、以理與公案教誡學人
辛一、何為貪欲
貪欲。事者,謂屬他財產。
貪欲的事,就是屬於他人的財產。
意樂分三:想者,謂於彼事作彼事想;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欲令屬我。
貪欲的意樂分三:想,是對某事、某物確認無誤,譬如,對於一台電腦,知道它是電腦,而不是其他的影碟機之類的東西。煩惱,是貪嗔癡任何一種。等起,是想佔有此財物。
加行者,謂于所思義,正發進趣。
貪欲的加行,就是對所想求取之物真實進趣。譬如,生起貪欲的意樂後,再再住著、持續這種念頭,則屬於貪欲的加行。
辛二、貪欲之究竟分三:一、真實 二、圓滿之量 三、非圓滿貪欲
壬一、真實
究竟者,說於彼事,定期屬已,謂念其財等願成我有。
貪欲究竟,就是對彼事決定希求,也就是心想:願這個財物等成為我的財物。
壬二、圓滿之量
此中貪心圓滿,須具五相:
貪心圓滿的量,就是必須全分具足以下五種心相:
一、有耽著心,謂於自財所。
第一,有耽著心,貪求財物成為己有。
二、有貪婪心,謂樂積財物。
第二,有貪婪心,是希求財物輾轉增長。
三、有饕餮心,謂於屬他資財等事,計為華好深生愛味。
第三,有饕餮心,就是對於他人所擁有的資財等事,心裏分別這是殊勝美好而強烈地生起愛著。
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念,凡彼所有何當屬我。
第四,有謀略心,就是心裏圖謀:這些財物如何才能歸屬於我。
五、有覆蔽心,謂由貪欲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第五,有覆蔽心,就是由於貪欲煩惱覆蔽的緣故,自己不覺得羞恥,也不了知貪欲的過患,因此不知道應當從貪欲中出離。在前四種心態發生時,如果心裏能認識貪欲的過患,就能由此止息貪欲的發展,而從貪欲之中出離。此處知過患是因,出離是果。
壬三、非圓滿貪欲
若此五心,隨缺一種,貪欲心相即非圓滿。
這是講貪欲非圓滿的量,以上有耽著心等五種心,如果缺少其中一種,貪欲心相就不圓滿,也就是如果只具有其中一種心乃至四種心,都不是圓滿的貪欲。
《瑜伽師地論》中,於十不善俱說加行。
這一句,是對加行斷疑。
有人懷疑:貪欲只有意樂,為什麼還說加行?這是根據《瑜伽師地論》而宣說的,在該論中對十不善業都說了加行。
以下舉例廣說不圓滿貪欲的種種情況:
又非圓滿貪欲之理者,謂作是念:雲何當能令其家主,成我僕使,如我所欲?
有關非圓滿貪欲之理,就是心想:怎樣才能讓這位家主成為我的僕人,符合我的所求?按唐譯《瑜伽師地論》,是對家主心想:我如何才能和家主一樣,能隨意使喚奴僕,讓他聽從我,為我做事。這樣希求別人侍奉自己,就是對供侍生起貪欲。
又于其妻子等及飲食等,諸資身具,亦如是思。
或者想:他的妻子、兒女、僕人等,或者他的飲食等資身之具,怎樣才能全部歸屬於我。這是對攝受等生起貪欲。
又作是念:雲何當能令他知我,少欲遠離,勇猛精進,具足多聞,成施性等?
或者心想:怎樣才能讓他知道我少欲遠離、勇猛精進、具足多聞、樂於佈施等?“等”字包括“安住正念,寂定聰慧,諸漏永盡,守持戒律”等。這樣希求別人對自己讚揚、稱頌,是對名譽生起貪欲。
又作是念:雲何當能令諸國王及諸商主,四眾弟子,供事於我,得衣食等?
或者心想:怎樣才能使這些國王乃至商主或者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四眾弟子供養承事我,獲得衣食等財物?譬如,遇上一位富豪,心想:以什麼方法才能讓他每月供養我一千元。這樣希求供養,就是對供養生起貪欲。
又作是念,起如是欲,雲何令我當生天上,天妙五欲以為遊戲,當生猛利 、遍入世界,乃至願生他化自在。
或者心想:如何能讓我生到天界,在天堂中以五種妙欲盡情地遊戲。如何能讓我生到大自在天、遍入天中,乃至讓我生到他化自在天中。這樣渴求升天以及享受天界妙欲,就是對天界妙欲及殊勝之生生起貪欲。
又于父母妻子僕等,同梵行者 ,所有資具,發欲得者,亦是貪欲。
或者心想:如何能讓我獲得父母、妻子、僕人、朋友、宰官、親戚、兄弟、同梵行者等所擁有的資產,這樣對資具發起想得到的心,就是對資產生起貪欲。
辛三、以理與公案教誡學人
以上貪欲的業相,貪欲圓滿的相,種種不圓滿貪欲的相,學習時,如果不反觀自心,只是字面上記憶宣說,那就和修行無關。上面講過,一切佛語、菩薩語都是指示修行的教授,如果聞思此事,修行彼事,那就成了聞思和修行脫離,這樣聽聞便得不到真實受用。正確的方法應當是:聽受一切言教之後,返觀自心、消歸自心。這樣對治,才能學一分,就以一分離過增德。譬如:這一段講了貪欲的種種差別相,實際上都是直接指出我們內心貪欲的相狀。古人說:“愛不重不生娑婆”,我們生於娑婆,必定是有貪欲,只不過所貪之境有所不同,凡夫心中沒有貪欲是不可能的。因此,對於這段的學習就顯得相當重要。我們應當對照論文來返觀自心,自己哪方面有貪欲,是貪名聲?還是貪利養?貪恭敬?貪異性?貪財物?或者貪後世升天?這些要一一檢查,如果一天之中貪心等惡念多,就是墮落惡趣的前相,不及時遣除,後果不堪設想。
學習貪心圓滿的五相,應當把握一個要點,就是一切業都是從心而生,一念微細之間不知防範,就會發展成嚴重的障礙。所以,起心動念時,就要看牢,如果不能觀照,習氣一增上,心態就會逐漸轉變。譬如:對小車、洋房等外物有耽著心,習氣增上就會逐漸發展成有貪婪心、有饕餮心、有謀略心、有覆蔽心,貪以成性就會淪為不知羞恥、不知出離的心態。這樣成為貪結之後,就會嚴重障礙出離。既然知道業是起於心念,一念心雖然微小,關係卻是極大,不及時對治就會出現巨大過患。因此首先應在起心動念上勘察,到底對於何物何人、何種法耽著,一有耽著之心,就要立即自呵自責或用心咒佛號轉念,這樣才能遮止惡趣、遮止輪回。
下麵看兩則公案:
佛在世時,有一位居士,信奉供養三寶。在他臨終時,妻子在旁邊悲傷痛哭,他聽了心生悲哀,在對妻子依戀不舍的狀態中死去。但是他的魂魄並未離開,在妻子的鼻中化為一隻小蟲。有個修行人見他妻子哀哭,就好言勸解她。恰好這時候婦人的眼淚鼻涕一塊流出,蟲子也跟著掉落在地。婦人見了,非常羞愧,就想用腳把蟲子踩死。修行人急忙告訴她說:“不要踩死它,它是你丈夫。”婦人說:“我丈夫奉經持戒,精進修法,沒有人比得上他,為什麼會變成蟲子?”修行人說:“因為你對他非常恩愛,在他臨終時,以你的哭泣使他動了眷戀之情,所以墮落成小蟲。”修行人為小蟲說法,小蟲聽法後懺悔,命終升到天界。
從這則公案也能看到,臨終時刻最為要緊。古人說“念不一,不生極樂”,如果臨終不能保持正念,一念貪婪就會墮落。《楞嚴經》說:“純情即墮,純想即飛。”我們都會有這種體驗,一起貪欲,心是下墮的,臨終時如果生起貪心,不論貪著親友或名利,都決定是墮惡趣的因緣。公案中的修行人一生精勤修習,可是對妻子一念愛染,使他墮為小蟲,可見貪欲是解脫的大障礙,不可不除。真正要做到無欲或者不被欲塵所轉,必須平時鍛煉從一切欲塵中出離,如果只寄希望于臨終時有種種順緣輔助,這是不保險的,還是要靠平常在境界中綿密治心,只有長久練習,臨終時才能有把握。平常接觸色聲等欲塵,要保持高度警覺,心一住塵生起染著,就要依靠一句咒語或佛號,像利劍一樣斬斷情思,如果不是這樣,到臨終一刻,一念生情,就會前功盡棄。學習貪心的業相,應當時時刻刻用在自心上觀照。
《釋迦佛廣傳》中記載,釋迦佛因地時曾經是一位名叫桑嘎拉的商主,當時他帶領五百人去海中取寶,誤入了銅洲羅刹女的領地,和羅刹女們結婚,生兒育女。最終他們設法騎上具有神力的駿馬王,準備逃離羅刹國。這時候,羅刹女們打扮好,攜帶著兒女對商人們高聲喊道:“懇請你們能把我們當作家屬,我們已經沒有任何家人親戚,只有你們可以作我們的怙主、依投處、無偏親友。這些是你們所有的飲食、妙衣、住處、珍寶、金銀、右旋海螺……,請與我輩女人共用幸福生活。如果你們已經不再需要我們,那也請你們無論如何要把兒女一同帶走。”
商人們聽後,有些開始生出“我的妻子”的念頭,有些想到兒女,有些想起飲食等物,結果這些人全部相繼落馬,眾羅刹女頃刻就把他們全部吃光,只有桑嘎拉一人無思無念,順利返回。
這則公案具有很大的啟發性,其實我們正身處在現代羅刹世界,物質異常繁榮,外境令人眼花繚亂,充滿了種種誘人墮落的色聲欲塵。只要有錢,就能享受全世界的美食名酒、時髦的巴黎時裝、名貴的首飾、高檔化妝品、賓士寶馬等高級轎車、猶如王府般的豪宅、種種奢侈享受方式、種種美色女子。可是修行人身處在這樣的欲海當中,如果對這些似乎清淨美妙的假相產生耽著愛染,決定是個個相繼落馬,成為羅刹女的俘虜。這些欲塵從本質上來說是虛幻的,而我們欲界凡夫從無始以來就對這樣的欲塵有著強烈的貪執習氣,認為是恒常的、真實的、清淨的,深陷其中不能超脫,唯有像桑嘎拉這樣於欲塵中無染,才能真正地超脫欲界,否則我們決定只有墮落惡趣而已。
《賢愚經》中有一則頂生王的因緣:
頂生王是以宿世福報力,一直上升到三十三天,經過三十三代天帝釋,與帝釋天王平起平坐,在第三十三代帝釋王朝時,阿修羅王興兵攻上天庭與帝釋戰鬥,帝釋打不過,只好退兵回入天城,頂生王出來吹貝角,彈弓箭,阿修羅王當時就墜落在地。頂生王心想:“我的力量之大,無人可比,今天還和帝釋天共坐幹什麼?不如把他推倒,獨霸為快。”他這個噁心一生,很快就墮在天宮的大殿之前。在他快死時,有天人問他:“假如後世有人詢問頂生王是如何命終的,應當如何回答?”頂生王說:“應答:‘頂生王是因貪欲而死。’”看過《賢愚經》的人都知道,頂生王曾經統領過四大部洲四十億年,以他的福德力,七天連下珍寶雨,後來逐步發展到四天王天、三十三天,享盡榮華富貴,但是他仍然心無厭足,最後變成這樣的下場。從這個公案可以看到,頂生王的貪欲是一級級發展起來的,本來以宿世善業,享受福報,沒必要再在這上面去執著。但是因為他在享福的同時,耽著利養不知滿足,所以由耽著心惡化成貪婪心,不斷地想要在享受上增長;進一步又有饕餮心,對於帝釋天王的權位勢力,心生羡慕;由權力欲的膨脹再生起謀略心,想獨佔天王之位;以貪欲不知羞恥,故不知出離,這樣貪欲圓滿,導致墮落。所以名聞利養實為修行者的大敵人,我們應當心中常常思惟出離,求得離欲的妙法。
這個公案也具有現世意義,當今社會普遍讚揚對所謂權勢、地位、事業、財富等的追求,人們的貪欲不斷膨脹,不擇手段謀取私利,內心煩惱熾烈、惡業積累迅速,但最終無法逃脫因果律的嚴厲懲罰。
貪欲的異熟果是墮入三惡道。地獄痛苦深重,如果是轉生餓鬼道和旁生道,也是沒有衣食,即使拋棄的糞穢也難以得到,這樣歷經漫長的生死。即使以善業力恢復人身,仍然貧窮下劣,處處乞討也是一無所獲,即使能有少許收穫也往往被人剝奪,沒有自在享受的福份。所以由貪欲黑業的障礙,將會使所願無法實現。
庚二、嗔恚分三:一、何為嗔恚 二、嗔恚之究竟 三、以公案教誡學人
辛一、何為嗔恚
嗔恚心中,事、想、煩惱,如粗惡語。
嗔恚心的事、想、煩惱,如同粗惡語。嗔恚心的事,是能引生恚惱的有情。
等起者,樂打等欲,雲何令其遭殺、遭縛,若由他緣或自任運耗失財產。
嗔恚心的等起,就是樂意打罵等的心,即心想:如何讓對方遭受殺害、系縛等,或者通過其他因緣或對方自己自然損失財產。
加行者,即于所思而起加行。
嗔心的加行,是對所想發起加行。
辛二、嗔恚之究竟分三:一、真實 二、圓滿之量 三、非圓滿嗔心
壬一、真實
究竟者,謂於打等,期心決定或已斷決。
嗔心究竟,是對於打罵等,心裏做出決定或者已經確定。
壬二、圓滿之量
此亦有五,全則圓滿,缺則非圓。
嗔心圓滿也有五個條件,條件全分具足是嗔心圓滿,條件缺一則屬於非圓滿嗔心。
謂具五心:
嗔心圓滿有五種心:
一、有憎惡心,謂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
第一,有憎惡心,是心中隨著與能損害相相應的法而分別的緣故。譬如:某人辱駡我,我心裏隨著他辱駡的表情、話語等,一直分別,也就是一直執著他人損害自己的相。這就是有憎惡心。
二、有不堪耐心,謂于不饒益不堪忍故。
第二,有不堪耐心,就是不能安忍他人對自己不饒益的緣故。這是難忍、難容之心。
三、有怨恨心,謂于不饒益數數非理思惟隨念故。
第三,有怨恨心,就是對不饒益數數非理思惟,隨之而憶念的緣故。
因為數數非理思惟憶念,就轉變成怨恨。有為法的噁心就是這樣一步步串習而成的。
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念:何當捶撻,何當殺害?
第四,有謀略心,就是想要損害他人,就作意:我要用什麼方法去捶打他?想要進行殺害,就作意:我要用什麼方法去殺害他?乃至想要使他感受種種憂惱,就作意:我要如何實現這個目的?
五、有覆蔽心,謂於嗔恚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第五,有覆蔽心,就是由於被嗔恚煩惱覆蔽的緣故,而不覺得羞恥,也不了知嗔恚的過患以及應從嗔恚之中出離。
學習嗔心圓滿的五種相,重在認識自心。必須抓住噁心的起點,知道最初的相是什麼,觀照的方法就可以明確,由此也可以舉一反三。嗔心圓滿的五相當中,第一相非常重要,由此可以認識業從何而起。第五相也很重要,由此會認識最後將沉淪到何種狀態。中間三相是演變的過程。
對於第一相憎惡心,論中說:“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這就告訴我們什麼是染汙的根源。這一句話略說就是“於相分別”,即:對一種假立的相分別,或者是說自己的心住著在這個相上,這個住相就是生起貪嗔的根源。換句話說,觀有漏法為功德,就會生起貪欲,執取對境能損害的相,就會生起嗔心。對參《金剛經》當中世尊所說:“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可見,心如果住著對方損害自己的相,就會引起嗔恚,而且隨著非理思惟的增長,業會由細而粗,由輕而重,以意推動身口,能使身心墮入惡趣。
因此,《天鼓經》上說:分別薪柴所生的嗔恨火,最終焚毀自他一切,導致一切禍患。《入行論》也說:“強行我不欲,或撓吾所欲,得此不樂食,嗔盛毀自他。”其中,前兩句“對方強行做我不欲之事,或者強行阻撓我的所欲”,就是能損害的相。對這種能損害相,心裏如果住著不舍,憎惡心就會不斷膨脹。這個不悅意的食物一旦增上,憎惡心將逐步轉變成後後的有不堪耐心、有怨恨心、有謀略心、有覆蔽心。這些意惡都是從最初一念取相分別而來。這樣知道如何流轉之後,也就會通達如何還滅。我們要降伏嗔心,就應當在起心動念上遮止,而方法就是不應住相生心,不要讓對方損害你的相在心裏留存。這樣時時觀照,一發現心在住著損害相,當即就要遣除。所以,知道嗔心如何發起的相,就知道對治嗔心應在何處下手。
廣而推之,貪欲是怎麼生起的呢?就是對可愛、具功德的相,隨法分別,或者心住著這個相,由此貪欲就會逐步發展堅固,最後變成強烈的佔有欲。而要遣除貪欲,也應從遮止住相分別上著手。換句話說,心不能住著在對境可愛、悅意的相上,一旦發現心在取相分別,就應立即遣蕩。《金剛經》中世尊開示“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便是此理。這樣取捨,就能斷除惡趣乃至輪回。或者向反面轉換,對輪回六塵正觀無常苦空。妙葉大師在《念佛直指》中說:要對娑婆世界的聲色境界作地獄想、作苦海想、作火宅想,對種種寶物作苦具想,對飲食衣服作膿血鐵皮想,對眷屬作夜叉、羅刹啖人鬼想。這是把觀淨相轉為觀不淨相,把觀樂相轉為觀苦相,把觀悅意相轉成觀不悅意相,從中便能發起厭離。對冤家損害的相如何轉換想呢?應作前世父母想、未來諸佛想、悅意相想、成就安忍善知識想,如此便能從根上止住嗔心。
壬三、非圓滿嗔心
僅成損害心者,謂作是念:彼於我所,已作正作,諸無義事,故我於彼當作無義。盡其所有幾許思惟,爾許一切皆損害心,
僅僅成為損害心,是普通嗔心,包括報復心理、幸災樂禍的心理等。
首先,是報復心理,即心想:他對我曾經做過、正在做或者將來要造作無義之事,因此我也要對他施行無義。這樣有多少念思惟,就有多少念的損害之心。
如是願他現法喪失親屬、資財及善法等,及願後法往惡趣中,亦是損心。
這是幸災樂禍的心理。從今生來說,願他今生親屬喪失、資財損耗、善法失壞等;從後法來說,願他後世墮入惡趣。這些也是損害之心。
對於損害之心,唐譯《瑜伽師地論》中說得更為詳細。譬如,心想:如何讓我能對他自在地捆綁、損害、驅逐、鞭打,或者令他家財耗散,或者奪走他的妻兒、眷屬、朋友、住宅等等。或者心想:如何能使怨家在其他有情處,遭受上述種種苦惱之事。或者願他自然發起如是如是的身口意行為,而導致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稱、安樂、壽命以及諸善法,死後墮入惡趣之中。
辛三、以公案教誡學人
從前,舍衛城的施主們供養僧眾齋食時,首先供僧,然後再佈施乞丐。一次有兩個小乞丐,一個是國王種姓,另一個是婆羅門種姓,他們前去乞討,婆羅門種姓的小孩沒有掌握好時間,他在供僧之前去,結果一無所獲。國王種姓的小乞丐,在僧眾享用之後去乞討,他獲得許多飲食。國王種姓的小孩問婆羅門:“你討到東西沒有?”他因為沒有獲得任何飲食而氣憤不已,他說:“我如果有權力時,應當砍下這些比丘的腦袋。”國王種姓的小孩則說:“我若執掌大權,應當日日以百味美食來供養佛和眷屬。”兩人說完之後便各自來到樹下,都睡著了。有一輛馬車疾馳而來,恰好輾壓在婆羅門子的頸部,使他斷頭而死。他是以嗔心果報立即成熟而喪命的。
當時,舍衛城的一位大商主去世,膝下無子。家人商量決定,如果能找到一位具有大福德的人,就請到家中。人們四處尋找,發現國王種姓的小孩正在樹下躺著休息,其他樹蔭都已經消失,唯獨這棵樹的樹蔭仍然覆蓋在小孩身體上,因此他們斷定這是大福德之人,選他作為商主。後來他供養佛及眷屬齋食,在佛前求法,最後獲得了解脫。所以,這是因為他善心果報立即成熟而獲得的。
兩個小孩的命運相差這樣大,一個被車壓死,一個暫時享受安樂,最終解脫。造成這種反差的原因,就是兩人的用心不同。面對嚴厲的對境——佛和僧眾,用噁心,立遭報應,發善願,立即現前善果,確實善惡報應如影隨形。《念住經》說:“心為敵中敵,心外無他敵,如燧木自焚,心為自心毀。”《入行論》說:“誰制燒鐵地?女眾從何出?佛說彼一切,皆由噁心造。”象地獄中燃燒的鐵地、各種傷人的苦具、行刑的獄卒,都是噁心所變現,心取損害之相,便無欺地變現同類的受苦境界,了知這個心作心是的道理之後,應當斷除嗔心。
紀曉嵐的筆記上記載:泉州有個人,有一天忽然發現映在燈光下的身影不像自己,再仔細觀察,雖然隨著身體運動,影子也在動,但那影子頭大如鬥,頭髮蓬亂,像個羽毛車蓋;而且手和腳都鉤曲,看起來就象鷹爪一樣。他越看越覺得自己像個奇形怪狀的惡鬼。因此失聲大叫,喊妻子出來看,妻子見到的也是一樣。從此以後,每天夜晚都是如此,又想不出原因,弄得他惶惶不可終日。
鄰居有位私塾先生,聽說此事,就對他說:“妖怪不會無緣無故變現,必定是自己招的。是不是你心中暗藏惡念,導致羅刹鬼乘機附身現形?”
這人聽了,心生恐懼,很佩服老先生的見識,他說:“不錯,我和某人有冤仇。我準備將他全家殺盡,叫他斷子絕孫,然後我去投靠朱一貴。如今,我的身影起了這種現象,可能是神對我的惡念發出的警告!我暫且停止這個想法,看看你說的靈不靈驗?”這天晚上,果然鬼影不見了。
公案中的主人公,有想作殺害的謀略心,以惡念而感致羅刹現形,又以遮止害心而使鬼影隱沒,所以一念轉移,立分禍福,相都是隨心而變的。
嗔心的異熟果是墮入三惡道。假設僥倖獲得人身,也是相貌醜陋、愚昧無知,身心常為種種痛苦所逼,遭受眾生欺淩,轉生在空曠恐怖、邊鄙野蠻、時有爭論的地方,經常慘遭礌石兵刃等損害而橫死,生生世世唯起害心,沒有生起慈心的機會。
庚三、邪見分三:一、略說 二、何為邪見 三、邪見之究竟
辛一、略說
《止觀》說:“作決定解,名之為見。”邪見即顛倒見,廣義來說,對於不正確的道理作決定解,都是邪見。《大智度論》說:“見有二種,一者常,二者斷。常見者,見五眾(五蘊)常心忍樂;斷見者,見五眾滅心忍樂。一切眾生多墮此二見中。複有二種見,有見、無見。”一般邪見可分常、斷兩類。常見,是見五蘊恒常不變,內心忍樂;斷見,是見五蘊斷滅,內心忍樂。二者都是邪見。一切眾生多數墮在斷常二見中。此外,又可分為有見、無見兩種,即偏執有或偏執無的邪見。
以世間粗大的邪見來說:人們依止邪師、邪論,被邪見所蒙蔽,有些認為殺戮野蠻人、年邁的父母、重病者能夠增長福德;有些認為蛇、鼠等動物危害人類,因此獵殺它們具有功德;有些認為我們是梵天的後裔,世間萬物是由梵天所造,因此可隨意享用他人的物資,不會有罪過;有些認為以恒河水沐浴可以淨除業障;有些認為對女性行淫無罪過,甚至認為可以和母親姐妹行淫;有些認為豬、羊、魚等是天人賜予我們的食物,可以盡情享受。諸如此類,都是粗大的邪見。那麼,本論十黑業道的邪見是哪種範圍內的邪見呢?請看論文:
辛二、何為邪見
邪見。事者,謂實有義。
邪見之事,是真實有的意義。譬如:三寶、淨土、佛菩薩、阿羅漢、六道輪回、三世業果等,是實有之義。十不善業中的邪見,決定是專指斷見,因為是對有的善和不善業觀為無的緣故。如《俱舍論》中說:“視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謂之邪見。”
意樂分三:想者,謂於所謗義,作諦實想;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誹謗欲。
邪見的意樂分三:想,是對所誹謗的意義執為真實。煩惱,是三毒任何一種。等起,即樂意誹謗的心。
加行者,即于所思策發加行。此複有四,謂謗因、果、作用、有事。
邪見的加行,是對所思所想策發誹謗加行。其中又有四種,即:誹謗因、誹謗果、誹謗作用、誹謗有事。
誹謗因者,謂雲無有妙、惡行等。
誹謗因,就是認為不存在善行、惡行等,對於因上真實有善惡業誹謗為無有。譬如,心裏想:根本沒有佈施這種善行,不可能有菩薩行,婚外戀並非惡行等等。
誹謗果者,謂雲無有彼二異熟。
誹謗果,就是認為不存在善行或惡行的異熟果,對善惡業實有苦樂果報誹謗為無有。譬如,心想:殺雞宰鴨不會墮惡趣,念佛不可能往生極樂世界等。
誹謗作用分三:誹謗殖種持種 作用者,謂雲無有若父若母;誹謗往來作用者,謂雲無有前世後世;誹謗受生作用者,謂雲無有化生有情。
誹謗作用有三種情況:誹謗殖種、持種作用,即認為無父無母;誹謗往來作用,即認為沒有前生後世,有情並非從前世轉到今生,也沒有從今生去往後世;誹謗受生作用,即認為不存在中有眾生等。
謗實有事者,謂雲無有阿羅漢等。
誹謗真實存在的事,即認為不存在阿羅漢、三寶、淨土等。
辛三、邪見之究竟分三:一、真實 二、圓滿與不圓滿之差別 三、斷疑
壬一、真實
究竟者,謂誹謗決定。
邪見究竟,是指決定誹謗。
“誹謗決定”,即對實有義誹謗為非有,起了決定的執著。譬如:古印度順世外道的足目仙人為了安立無後世,而寫了有關否認後世的十萬偈頌,即是邪見究竟。
壬二、圓滿與不圓滿之差別
此亦由於五相圓滿,謂具五心:
邪見也是由五相而圓滿,即邪見圓滿應具足五心:一、有愚昧心,謂不如實了所知故。
第一,有愚昧心,因為不如實了知所知的緣故。
二、有暴酷心,謂樂作惡故。
第二,有猛利心,因為樂意作惡的緣故。
三、有越流行心,謂于諸法不如正理善觀察故。
第三,有越流行心,因為對諸法不如理分別推求的緣故。
“流轉”可分善流流轉和不善流流轉兩種。善流流轉是指諸善行,不善流流轉是指不善行。此處將不善流流轉稱為“越流行心”,因為對諸法不如理觀察,是違越善法流轉,所以是越流行心。
四、有失壞心,謂謗無佈施、愛養、祠祀、妙行等故。
第四,有失壞心,因為誹謗無佈施、無供養、無火供等,誹謗沒有一切妙行等的緣故。
“妙行等”:“等”字包括實有因、實有果、實有作用、實有事。譬如,誹謗無邪淫等惡業、無聖者果位等。
五、有覆蔽心,謂由邪見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故。
第五,有覆蔽心,是指由於被邪見煩惱所覆蔽的緣故,而不覺羞恥,不了知邪見的過患以及應從邪見中出離。
此五若缺,則不圓滿。
以上五種心隨缺一種,就不是邪見圓滿。
壬三、斷疑
雖其邪見複有所餘,然惟說此名邪見者,由此能斷一切善根,隨順諸惡隨意所行,是為一切邪見之中極重者故。
有人懷疑:一切顛倒見都稱為邪見,為什麼世尊在業道之中,只說到以上這些名為邪見呢?
雖然邪見還有其他種類,而此處只說這四種(誹謗因、誹謗果、誹謗作用、誹謗有事)名為邪見,原因是:這四種邪見在一切邪見之中最為嚴重。為什麼是最嚴重呢?因為依止它能斷一切善根,如《俱舍論》中說:“唯以邪見斷善根。”而且,這種邪見最隨順惡業,懷有此見就會對諸惡隨意放縱而行。因此,是一切邪見中最嚴重者。
己四、攝義分四:一、略說 二、十黑業之根源 三、能究竟之差別 四、業與業道之差別
庚一、略說
以上對惡業略說了十種黑業。其中,身語七種惡業,除了邪淫之外,自作和教他作都可以成為究竟業道,唯獨邪淫必須自作才能究竟,教他作不會成立究竟業道,理由是:教他作邪淫,自己不會覺受欲樂。殺生等其餘六種身口黑業,如果是自作,而在究竟之前死去,不會圓滿業道。
身口方面的每一種業,也可以加行、正行、結行來分析。以殺生而言,有了殺生意樂,從座上起身,逐步逼近所殺對象,拔出屠刀,刺向喉嚨,諸如此類未斷命根之前的行為,都屬於殺生的加行;斷命根的當刻,屬於正行業道;斷命之後,開膛、剝皮、賣肉、煮肉等屬於殺生的後行。又如不與取,心中先動盜念,然後為了達到目的,前往作案地點撬門、搜索等,在未產生得心之前,屬於不與取的加行;心中起念:“現在財物已屬於我”的該刹那,也就是生起得心之時,是不與取的正行;生起得心之後,窩藏贓物或者出售等,屬於不與取的後行。
庚二、十黑業之根源
十黑業生起的根源,同樣都是三毒煩惱。譬如:殺生,以貪著肉味而殺,是以貪發起;因仇恨冤家而殺,是以嗔發起;認為殺牛祭祀有功德,壞人可殺、鼠蠅須殺等,是以癡發起。為了求財而詐騙,是以貪而不與取;為了報復仇人而盜他財物,是以嗔而不與取;以邪論為依據,認為掠奪壞人的財物無罪,戰爭勝利者可以掠奪他國的財富,或者自己是梵天子民,所以可以隨意受用世間財物等,由此而不與取,都是以癡而不與取。貪著欲樂而與他妻行淫,是以貪而邪淫;為了報復而強姦怨敵之妻,是以嗔而邪淫;在某些邊鄙地方,人們受邪論影響,認為與母親、姐妹行淫無過失,是以癡而邪淫。
以語業來說,為護持親友或貪求名聞利養,口說妄語、離間語等,是以貪造語惡。為了損害仇敵而宣說,是以嗔造語惡。以癡心如何引起語惡呢?譬如:以邪見推動,將外道論典執為真實而讀誦、演說,其中就有妄語、綺語、粗惡語、離間語等。這是以愚癡造語惡。
貪欲、嗔恚、邪見本來是意樂,為什麼說是以三毒所引起呢?因為貪、嗔、邪見也是以三毒這個根本而產生的緣故,如《寶鬘論》說:“以貪嗔癡三者引起的業,即是不善業。”
邪見如何以三毒引起呢?譬如:為求名利而趣入邪道,屬於以貪而引起邪見。由依止邪論而執著無業果等,屬於以癡而引起邪見。怨敵相信業果,自己就以仇恨心理對他所信奉的學說抨擊誹謗,這樣依止邪見邪論,趣入不善軌則,屬於以嗔而引起邪見。
以上說明一切黑業都是以三毒而發起。菩薩出於利他之心而顯現身語的惡口等業,並非三毒所攝,因此不屬於黑業。以此作為根據,菩薩戒之中有對身語七支的開許。譬如:大德上師在顯現上會呵斥弟子,或者父母為了教育孩子而示現威猛相,使他捨棄惡行,這些都沒有罪過。
十黑業中的身語七業,首先是有造惡的意樂,由意樂引起,便會在身語上反映出一種態度和行為,但是對三種意業來說,不會在行為上出現動作、語言等。那麼,意業的意樂和加行應當如何理解呢?譬如,起貪欲時,最初想:這些財產價值很昂貴,我應當獲得。這可以說是意樂。而再再住著、持續這種念頭,則屬於心中貪欲業道的加行。這樣解釋是否合理,需要觀察。
庚三、能究竟之差別
其中殺生、粗語、嗔心,由三毒起,由嗔究竟。不與而取、邪行、貪欲,由三毒起,惟貪究竟。妄言、離間及諸綺語,發起究竟,俱由三毒。邪見由其三毒發起,惟癡究竟。
十惡業中,殺生、粗惡語、嗔恚,最初是由貪嗔癡引起,最終由嗔心圓滿。不與取、邪淫、貪欲,最初由貪嗔癡引起,最終由貪心圓滿。妄語、離間語、綺語,最初由三毒引起,最終由三毒圓滿。邪見由三毒引起,最終由癡心究竟。《俱舍論》說:“殺生害心與粗語,皆由嗔心而究竟。邪淫貪心不予取,均由貪心而圓滿。邪見由癡而究竟,餘者以三而圓滿。”
庚四、業與業道之差別
此等之中,思惟是業而非業道,身、語所有七支是業,亦是業道,思行處故。貪欲等三,業道非業。
按照小乘《俱舍論》的觀點:“思”是業,而不是業道;身語七支——殺生乃至綺語,是業也是業道;貪、嗔、邪見,是業道而不是業。《俱舍論》說:“意三唯一乃是道,身語七種亦為業。”
造業之道,稱為業道。之所以把等起思稱為業,是因為以它轉的緣故而轉,以它行的緣故而行,如它的勢力而造作。為什麼思不是業道呢?因為等起思不可能托前一刹那的思為境而轉,以前一刹那已滅的緣故;也不可能托同時之思為境而轉,以同一刹那不能有同類的兩個心所同時生起的緣故。
前七支是業,因為直接成為身語業的緣故。又是業道,因為是思行處的緣故。等起思托身語業為境而轉,故名思行處。
貪、嗔、邪見,成為等起思行處,故是業道。按《俱舍論》的觀點,煩惱和業是別別之體,故不是業。小乘有部派是如此承許的。
戊二、輕重差別分二:一、十業道輕重 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
第二,顯示輕重分二:一、十業道輕重;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
以上顯示了黑業道,下面顯示業的輕重差別。業有事、意樂、加行、究竟四相,因而業的輕重也是在事、意樂、加行等方面顯示差別。換句話說,業是由各方面因緣所形成,業的輕重也由這些因素來決定。
初中有五。
十業道的輕重可由五方面決定,即:由意樂故,由加行故,由無治故,由邪執故,由事故。以下以殺生重者為例,其他九種黑業依此類推。
己一、十業道輕重分二:一、殺業之輕重 二、其餘九業之輕重
庚一、殺業之輕重分二:一、殺業之重者 二、殺業之輕者
辛一、殺業之重者分五:一、由意樂故重 二、由加行故重 三、由無治故重 四、由邪執故重 五、由事故重
壬一、由意樂故重
例如殺生,由意樂故重者,謂猛利三毒所作。
由於意樂的因素導致殺業嚴重者,就是由猛利貪欲意樂所作,由猛利嗔恚意樂所作,由猛利愚癡意樂所作。
壬二、由加行故重
由加行故重者。
由於加行的因素導致殺業嚴重者,可以分多種情況:
謂或已殺生,或正或當,具歡喜心、具踴躍心。
第一種情況,是對於已作殺生、正作殺生或者將作殺生,內心踴躍,心中生起歡喜。如果行善時具有歡喜心、具有踴躍心,善業就會加倍增長。同樣,造惡時具有歡喜心、具有踴躍心,也會使黑業異常嚴重。
或有自作或複勸他,於彼所作稱揚讚歎,見同行者意便欣慶。
第二,是自己作或勸他人作時,對所作的殺業口中稱揚讚歎,見到造殺業的同行者,心中便歡喜興奮。譬如:有屠夫不但自己殺生,而且開屠宰場教他人殺生,平時見到同行就讚歎稱揚,這些都是嚴重殺業。
由其長時思量、積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
第三,是經過長期蘊釀思量、蓄積怨恨心之後,才發起殺業,而且是不間斷連續地行殺,或者是以深重意樂行殺,都屬於嚴重殺業。
或于一時頓殺多生。
第四,是從量上來說,即一時之中頓時殺害眾多生命。譬如:以核武器瞬間造成大面積殺傷,或在屠宰場中,使用現代化機械設備,一按電鈕便屠殺上百隻豬牛,這些都是屬於一時頓殺多生導致殺業嚴重。
或令發起猛利痛苦而行殺害。
第五,是殺的方式很殘忍,使生命遭受劇烈痛苦而做殺害。
或令怖畏,作不應作而後殺害。
第六,使被殺者心中恐怖,無所依投,就像這樣先對被殺者做種種不應做之後,才進行殺害。
若於孤苦貧窮、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殺害。
第七,由於所殺的物件是痛苦深重的對境,而導致殺業深重。譬如:被殺者孤苦貧窮、無依無靠或悲泣、乞求等等,在對方處於痛苦的狀態時,對他進行殺害,也是嚴重的殺業。
以上所說,都是由於加行的緣故導致殺業嚴重。
壬三、由無治故重
由無治故重者。
“無治”,就是未生起業的對治。譬如:對罪業未以四種對治力對治,或對善業未生起嗔心、邪見等違品。此處所說,是指由於不具殺業的對治力,而導致殺業極為深重。譬如:生病時,若不對治病因,病情將會嚴重。
此處“由無治故殺生業重”講了五種情況:
謂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學處。
第一,就是每天甚至不能以極少的半小時或十分鐘受持一條學處、修一善法,而相續不斷地造惡。一天當中,從早起到晚上入夢之間都在造惡,連夢中都是充滿惡業的景象,因此惡業增長極大。
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齋戒,
第二,從不能受持齋戒方面來說,即不能在半個月或初八、十四、十五等日受持一分齋戒。《普賢上師言教》中記載:有一位屠夫白天殺生,夜晚受持齋戒。由於因地黑白業夾雜,後來感入鬼道時,白日受苦,夜晚享樂。這就是憑藉著一分善業,而使業報相對減輕。如果連一點齋戒都不受持,毫無對治,惡業就會極為深重。現代人因為沒有因果正見,導致全民全日制造惡,即使一日之中一分齋戒都不受持。
于時時間,惠施修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
第三,就是在每天各種時辰中,不能佈施修福或者不能在身語上做一些問訊、禮拜、迎送、合掌等恭敬的善業,以致黑業極為深重。今天,是禮法淪喪的時代,我們可以看到在高級人類社會中,所謂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供養等善規正在逐步消失。
又亦不能于時時間,獲得增上慚愧惡作。
第四,又無法時時獲得猛利增上慚愧,對所作的惡業生起慚愧反悔之心。
又不能證世間離欲 或法現觀 。
第五,不能證得世間離欲、壓制粗大煩惱,或不能證得出世間四諦十六行相現觀、斷除煩惱,不具足此等罪業的對治。
由於以上種種對治不具足,導致殺業嚴重,即:一方面猛利造業,一方面又毫無對治力,因此惡業如同森林中的猛火,在沒有任何滅火對治的情況下,只會越燒越旺。
壬四、由邪執故重
由邪執故重者。
由於對邪見執著不舍,而導致殺業嚴重。今天,這種情況非常明顯,人們執著邪見為正法,所以隨著邪見肆意放縱三門造惡。
對“由於邪執的緣故殺生業重”,此處例舉兩種情況說明。
謂由依於作邪祠祀,所有邪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
第一種情況:如古印度的外道(現在也有)認為,以殺羊等祭祀能獲福德或者能得升天,由於將黑業執為正法,故而肆無忌憚地殺戮。或者依止邪惡的言論而認為,某種種族下劣,必須將其消滅以保證人類種族的優質。一旦被灌輸而形成這種邪見之後,人們就會完全被邪見蒙蔽、受邪見驅使,而大肆屠殺其他民族,內心很難有慚愧反悔之心。
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為資具故,雖殺無罪。
第二種情況:如許多入邪派者認為:雞鴨魚等旁生,是造世主化現給人類的食物。或者無宗派者認為:旁生天生就是供人食用的,殺雞、殺羊理所當然,哪里會有罪業?大多數執斷見的現代公民都有這種邪執。
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
諸如此類,都是依於邪見而行殺害,所以是嚴重殺業。
壬五、由事故重
由事故重者,謂若殺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長委信 ,有學菩薩,羅漢獨覺,及知如來不能殺害,而以噁心出其身血。
由於對境的因素導致殺業嚴重,即相對於體形小的旁生,殺害大身旁生業重;相對於惡趣旁生,殺人或殺成人相者(胎兒)業重;相對于一般關係,殺父母、兄弟、上師、委信業重;相對於凡夫,殺小乘有學道聖者,殺大乘菩薩、阿羅漢、獨覺業重;或者如來法爾不可殺害,卻對如來有殺害心,以噁心出佛身血,殺業極為嚴重,故屬五無間罪之一。
辛二、殺業之輕者
以下顯示輕微殺生:
違此五因,為輕殺生。
與以上意樂、加行、無治、邪執、事等五方面的因素相反,就是輕微殺生,即:意樂輕——不是以猛利三毒意樂所作;加行輕——不具有踴躍心、不作稱揚讚歎、不令受劇苦等;有對治——能以四力懺悔、修集福業、證得世間離欲等;無邪執——不執殺生為正法等;對境輕——殺害小旁生等。
以上講了殺業的輕重,下面講其餘九業的輕重。
庚二、其餘九業之輕重分二:一、由意樂等之輕重,同殺生所說 二、由事之輕重
辛一、由意樂等之輕重,同殺生所說
余九除事,如其殺生輕重應知。
除了事之外,其餘九種黑業在意樂、加行、無治、邪執等方面的輕重差別,同於殺生中所說,應當如是了知。
譬如綺語,由意樂故重,即以猛利愚癡意樂等而說綺語;由加行故重,即說綺語時具有歡喜心、踴躍心,長時間連續不斷地說等;由無治故重,即不能一日中以極少時間受持一學處等等;由邪執故重,即將信口開河執為人身應當擁有的權利等,在此邪執的支配下言說綺語。其餘黑業應當依此類推。
以下單就“事”而別別宣說九業的輕重差別。
辛二、由事之輕重分二:一、由事故而成重罪 二、由事故而成輕罪
壬一、由事故而成重罪分九:一、由事故而成不與取重罪 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 三、由事故而成妄語重罪 四、由事故而成離間語重罪 五、由事故而成粗惡語重罪 六、由事故而成綺語重罪 七、由事故而成貪欲重罪 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 九、由事故而成邪見重罪
癸一、由事故而成不與取重罪
由其事故重不與取者,謂若劫盜眾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盜孤貧、出家之眾及此法眾。若入聚落而行劫盜,若劫有學、羅漢獨覺、僧伽佛塔所有財物。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不與取罪業深重,有如下情況:一、搶劫或偷盜眾多財物或價值昂貴的財物;二、所盜是委信者的財物,就是他人對自己信任,而自己卻劫盜他的財物;三、劫盜痛苦對境的財物,譬如,劫盜孤兒寡母、貧困者、殘疾人等的財物;四、劫盜內、外道出家人的財物,以及劫盜修習內道正法僧人的財物;五、公開闖入城市攔路搶劫、大規模劫盜等等;六、劫盜聖者的財物,譬如,劫盜小乘有學聖人、阿羅漢、獨覺阿羅漢以及僧眾、佛塔的財物。
癸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
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謂行不應行中,若母母親 ,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學女 ,或勤策女 。非支行中,謂於面門。非時行中,謂受齋戒,或胎圓滿,或有重病。非處行中,謂塔近邊,若僧伽藍。
由於邪淫之事有行不應行、非支行、非時行及非處行等,所以對“由於事的緣故邪淫業重”也應當由這四者來說明:一、行不應行中,即行淫的對象是母、母親、委信者的妻子,或者出傢俱戒的比丘尼、正學女及沙彌尼;二、非支行中,即行淫的部位是面門;三、非時行中,即行淫的時間是對方受持齋戒之日、孕婦懷胎圓滿或對方身患重病的期間;四、非處行中,即行淫的地點是在佛塔附近或在寺院中。此處所說當然也包含自妻。
癸三、由事故而成妄語重罪
由其事故重妄語者,謂為誑惑多取他財而說妄語。若于父母乃至於佛,若於善賢,若于知友而說妄語。若能起重殺生等三而說妄語。為破僧故而說妄語,於一切中,此為最重。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妄語罪業深重,有如下情況:從動機來說,譬如,為了詐騙、多多騙取他人的財物而說妄語。(經商之人對此尤須注意。)從對境來說,對於兄弟姐妹、生育自己的父母、尊長委信、有學菩薩、羅漢獨覺,乃至對功德無上的佛陀,或對心地善良、具有道德的賢人,或對大恩善知識、情誼深厚的知心朋友,言說妄語;從引發的後患來說,能引發嚴重殺生、邪淫、偷盜等而說的妄語,或為破壞僧團和合而說妄語。一切妄語之中,為了破僧而說的妄語最為嚴重,所以屬於五無間罪之一。
癸四、由事故而成離間語重罪
由其事故重離間語者,謂破壞他長時親愛及善知識、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發身三重業,所有離間語。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離間語罪業深重,有如下情況:譬如,破壞他人長期以來的血緣關係、家庭關係、朋友關係等,或者是破壞他人在善知識方面的關係、父母方面的關係、男女之間的關係,或者依靠此語能夠破僧、能引發身體殺盜淫的嚴重罪業,諸如此類的離間語。
癸五、由事故而成粗惡語重罪
由其事故重粗惡語者,謂于父母等及余尊長說粗惡語,若以非真非實妄語說粗惡語,現前毀罵,呵責於他。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粗惡語罪業深重,有如下情況:對父母等世間有恩德之對境,以及對其餘上師、善知識說粗惡語,或以不真實的妄語而說粗惡語,或當面毀罵、說在家方面的過失,當面大聲呵責他人、說出家方面的過失,或者當面責駡,使人產生畏懼。
癸六、由事故而成綺語重罪
由其事故重綺語者。妄語等三,所有綺語,輕重如前。若諸依於鬥訟諍競所有綺語,若以染心於外典籍而讀誦等。若于父母、親屬、尊重,調弄輕笑 ,現作語言 ,不近道理。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綺語罪業深重,有下列情況:從廣義而言,妄語、離間語、粗惡語都屬於綺語,攝於綺語的妄語、離間語、粗惡語,其輕重差別如同前文所說。其他情況,譬如,依靠打官司、競爭所說的綺語,或者以染汙心讀誦外道典籍等等。許多世間的書籍報刊都是宣揚邪知邪見、宣揚貪嗔癡,不具有真實義,如果讀誦演說,就會造下嚴重的綺語罪業。如果在父母、親屬、上師面前態度不莊重,輕侮侵犯、輕視譏笑,隨意亂說不真實語或非理之語,都屬於嚴重的綺語罪業。
癸七、由事故而成貪欲重罪
由其事故重貪欲者,謂若貪欲僧伽、佛塔所有財寶,及於己德起增上慢,乃于王等及諸聰睿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貪求利敬。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貪欲罪業嚴重,有以下情況:從資產而言,對僧眾、佛塔所屬的財物生起佔有欲;從名聲而言,對自己的功德生起增上慢,自詡為智者;乃至從利養恭敬而言,對國王等嚴重的世間對境以及具有智慧的同梵行者處,生起增上貪欲,貪求利養恭敬。諸如此類都屬於貪欲重業。
癸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
由其事故重嗔恚者,謂于父母親屬尊長、無過貧苦諸可哀湣、諸誠心悔所作過者,起損害心。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嗔恚罪業嚴重,有以下情況:對父母、親屬、上師、無過失者、貧窮疾苦之人、可哀憫之人,或者對誠心前來悔過之人,生起損害心。總之,對恩德田、功德田、苦田起損害心,罪業嚴重。
癸九、由事故而成邪見重罪
由其事故重邪見者,謂能轉趣謗一切事,較餘邪見此為最重。又謂世間無阿羅漢、正至正行,此見亦爾。
由於事的緣故,導致邪見罪業深重,就是由於對某事不如實了知,轉而趣向誹謗一切事。和其他邪見相比,這是最嚴重的邪見。《瑜伽師地論》說:“若于一切餘邪見中,諸有能謗一切邪見,此謗一切事門轉故,名重邪見。”相對於其他邪見而言,此見會引起譭謗一切的邪見,以它將會緣誹謗一切實有義而轉,所以稱為重邪見。
或者認為世間不存在阿羅漢,沒有正至正行,也屬於嚴重邪見。什麼叫正至正行呢?所謂正至,就是已經趣入各別煩惱寂靜。譬如:預流果已經永斷一切見所斷煩惱,趣入這一分煩惱的寂靜;一來果、不來果,進斷欲界的其餘煩惱而得果,都稱為已趣各別煩惱寂靜。因為唯有聖者能證,故名正至。所謂正行,就是對有情已遠離邪行,所行持的都是無顛倒之行,故稱正行。
以上都是由於事的緣故,導致九種黑業嚴重。
壬二、由事故而成輕罪
與上相違是輕應知。
應知,由以上諸事導致九種黑業嚴重,如果是與此相違的事,所導致的黑業就較為輕微。譬如不與取,劫盜的物品數量少、價值低或者是一般對境的財物等。
庚三、《本地分》所說重業之相分六:一、由加行故而成重業 二、由串習故而成重業 三、由自性故而成重業 四、由事故而成重業 五、由所治一類故而成重業 六、由所治損害故而成重業
《本地分》中說有六相,成極尤重。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說,有六相能使業力尤其深重。“六相”是:加行、串習、自性、事、所治一類、所治損害。前四相通於善惡業。
辛一、由加行故而成重業
加行故者,謂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無彼三毒,發起諸業。
由加行故而業重,即由極猛利的貪嗔癡纏,或者由極猛利的無貪、無嗔、無癡推動而發起諸業,導致業力深重。
譬如:對怨結很深的仇敵,心中恨不得將他千刀萬剮,像這樣以猛利嗔心而行殺,殺業極重。或者賑災時,生起強烈願望,寧可省衣縮食,也要救濟災民,像這樣以猛利無貪善心來賑災,福業極重。
又如:無著菩薩住雞足山十二年苦修,都未現見彌勒本尊。後來下山時,看見一隻母狗,下身佈滿密密麻麻的小蟲,這時無著菩薩生起了猛利悲心,割下身肉施予狗食,而且要用舌頭舔去那些小蟲。以這個善業所感,當時他見到一片金光,彌勒菩薩現在眼前,這是由加行故業重的實例。
辛二、由串習故而成重業
串習故者,謂於長夜親近修習,若多修習善惡二業。
由串習故而業重,就是日復一日、月複一月持續地修習,或者多次修習善業或惡業,導致業力強大。譬如:一位職業屠夫盡其一生都在串習殺生,導致殺業極重;或者一位閉關修行者,晝夜精進修善,導致善業力極強,迅速圓滿資糧。
又如持咒念佛等,如果長時串習,這一句咒語或佛號的力量就會很強。在弘一大師的講演錄中,講過一則公案:范古農居士的朋友戴君,畢業于上海南洋中學,他曾經忽然之間雙目失明,心情憂鬱不樂。范居士勸他念阿彌陀佛,並介紹他住在平湖報本寺,他日夜一心專念,念了近一年多,結果雙眼重見光明。從這則公案可以看出,如果能在一法上長期一心串習,力量不可思議。
辛三、由自性故而成重業
自性故者,謂屬身語七支,前前重於後後,屬意三支,後後重於前前。
從業的自性而言,有輕、重業的差別。所謂以自性故而業重,例如十惡業中,身語七支,前前比後後罪業深重,即:相比於綺語,粗惡語是大重罪;相比於粗惡語,離間語是大重罪;相比於離間語,妄語是大重罪;相比於妄語,欲邪行是大重罪;相比於欲邪行,不與取是大重罪;相比於不與取,殺生是大重罪。
在意三支方面,貪、嗔、邪見三者,後後重於前前。從破壞善根的角度來看,貪欲不如嗔恚一念可以摧毀多劫所修持戒修福等善根;嗔恚與邪見相比,以邪見譭謗業果等,可以失毀一切戒律,即使行善也不能趣入解脫道,造罪也沒有懺悔的對境。
從善業來講,相比于施性,戒性更為殊勝;相比于戒性,修性更為殊勝;相比於聽聞性,思惟更為殊勝。以三乘戒律來說,小乘戒為了離欲,主要是調伏貪;大乘菩薩戒為了利他,主要是調伏嗔;密乘戒為了安住于智慧,主要是調伏無明。以後後更為了義、根本,對治力更強,因此後後戒的自性更為深重。以上都是就自性而判別業的輕重。
辛四、由事故而成重業
事故者,謂于佛法僧諸尊重所,為損為益。
由事故而業重,就是由於對任何一種佛法僧或上師事,做損害或利益,都將成為重業。這是因為對境嚴厲的緣故,導致業力深重。所以,發心承事上師三寶時,若能發心清淨,又有正知正念攝持三門,日日都可以增上大善業。相反,在上師三寶等對境前,內心不恭敬,或因懈怠放逸而不認真負責,或因煩惱現行而以身口做損害,都是造惡深重。
辛五、由所治一類故而成重業
所治一類故者,謂乃至壽存,一向受行諸不善業,未曾一次受行善法。
由所治一類相續故而業重,即有生以來,一向受持造作各種惡業,不曾有過一次行持善業,因造惡相續不斷,積業而成為重罪。比如:幼年時便接受“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邪見,一生待人處事都是從這種邪見出發,一向都是損人利己,由此導致惡貫滿盈的狀況。
辛六、由所治損害故而成重業
所治損害故者,謂永斷除諸不善品,令諸善業離欲清淨。
“所治”是指不善,“損害”就是斷除。由於所治損害故而業重,即永遠斷除身語意的各種不善品,使善業離欲而清淨。像這樣一點惡業都不造,則一生所造都是純善,福德極為深厚。比如:聖者見道後,法爾獲得無漏戒體,以法性力自然遮止惡行,所作都是純善。
庚四、《親友書》所說重業之相
《親友書》中亦雲:“無間貪著無對治,從德尊事所起業,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應勤修善行。”其三寶等為具德事,其父母等為有恩事,開二成立。
《親友書》講了五個方面:
一、“無間”(與《本地分》所說的“串習”一致),就是恒時串習所作。一般而言,長時串習的作業比短時作業力量強,相續串習的作業比不持續有間斷的作業力量強。
以惡業來說,譬如,一位演員長期從事不健康的表演,短短幾年時間就可以使她身心污穢而迅速墮落。比如美國影星瑪麗蓮夢露,以演出所謂性感電影而著名。她酗酒、吸毒、生活靡爛,最終精神崩潰,才三十六歲就以自殺了結一生。
再從善業方面來說,修行能不間斷,力量就大。比如:每天堅持六次皈依,一生不斷,善業力便極強;或者日常功課不論持咒、念佛、讀誦大乘經典,只要保證日日不間斷,功德就大。所以,大家每天的功課不要間斷。這個“不間斷”是很重要的修行教授,比如:《行願品》中,每一願後面都說“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中,大勢至菩薩以自己修行的心得,教導我們“都攝六根,淨念相繼(清淨心不間斷),得三摩地,斯為第一”。再以密宗來說,民國諾那祖師曾說:一個修行人有兩件事情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不能忘:一個是本尊咒,一個是你的種子字,其中至少有一個不能忘。所以,不論修什麼法,行門一旦決定之後,重要的就是要堅持不斷。
二、“貪著”,即猛利樂作(與《本地分》所說的“加行”一致),也就是當時造作的心力非常強,以強大心力推動,所造的善惡業就會深重。所以,我們造惡時不能猛利,行善時卻要常常提起心力來做。若能在信心、恭敬心、好樂心中行持,效果就會很好;相反,沒有良好的發心,善業就會很微弱。每次聞法、思惟、念誦或去發心之前,首先應當提起好樂心,有了淳淨意樂再做,功德就能增上。
三、“無對治”(與《本地分》中所說的“所治一類”一致),即造業後沒有現起對治,比如:造惡後沒有及時以四力懺悔,行善後沒有被邪見、嗔恚、後悔心等摧毀,在無對治的情況下善惡業就重。
四、五、是從對境上來說。所謂“開二成立”,是將對境開為“德”、“尊”二種,“德”是指三寶等功德田,“尊”是指父母、上師等恩德田。對恩德田和功德田,不論作善作惡,所作的業都很嚴重。
以上是五種深重的善業及不善業。了知取捨的方向之後,應當精勤修習,使善業日益增上廣大。
以上所謂的“重業”,從成熟果報來說,有三種特徵,即:一、決定成熟果報;二、多次成熟果報;三、猛利成熟果報。這是按共同乘的觀點而宣說。
己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分四:一、福田門 二、所依門 三、事物門 四、意樂門
第二兼略開示具力業門分四。
庚一、福田門分三:一、三寶等田門 二、僧伽田門 三、其中菩薩田門
辛一、三寶等田門
由福田門故力大者,謂於三寶尊重 、似尊 父母等所,於此雖無猛利意樂,略作損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
由福田方面導致業力重大,就是對三寶、上師、與上師相似之境以及世間父母等嚴厲對境,即使沒有猛利意樂,只是稍做利益或損害,就能獲得巨大的福業和罪業。譬如:億耳阿羅漢往昔曾以一朵花供養佛塔,只是這樣略作供養,就感得了九十一劫之中連續不斷地享受安樂,而且以福德餘業力終證阿羅漢果。阿育王前世作小孩時,曾以泥土供佛,以此福業力感召,後來成為阿育王,在南贍部洲建造了八萬座佛塔,最後得道。小孩佈施的物品是低劣的泥土,而且幼稚無知,心意微薄,為何果報卻如此巨大呢?就是因為福田極妙。由此可知,大福是從良田而生。
《增一阿含經》說:佈施畜生食物,獲福一百倍;佈施犯戒人食物,獲福一千倍;佈施持戒人食物,獲福一萬倍;佈施斷欲仙人食物,獲福千萬倍。對預流向施食,獲福不可計量,何況對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乃至對不來果、阿羅漢果、辟支佛、如來等施食,其福德更加不可稱計。其中說到隨對境功德的增上,供施獲福也逐漸增上。
在世間,父母是深重的對境,在家出家的佛教徒一定要敬事父母,否則罪過很大。《感應篇集注》中,有一則不孝父母而遭惡報的典型公案:
浙江青田縣有一位名叫倪九的人,從小喪父,母親在富人家當奴僕,含辛茹苦地將他養育成人。後來倪九做生意,慢慢積累起錢財,成為一個小財主,於是娶了一位漂亮妻子。這位妻子輕視倪九的母親,認為老太太是奴僕出身,身份下賤。倪九便順從妻子,不孝順承侍母親,凡是打掃、做飯、清理廁所等等大小家務,都讓老母親去做,兩個小夫妻卻過著安逸的生活。
有一天,倪九準備請客。早晨天剛亮,夫妻兩人醒來後,卻躺在床上不起身,並高聲叫喚隔壁的老母親起床做飯,老母親就拖著衰老疲乏的身體起身進了廚房。這時候,天空當中忽然狂風怒吼,緊接著大雨傾盆而下,附近山上的大石飛落在倪九夫婦家的房屋頂上,房梁一下倒塌,壓死小夫妻。老母親在廚房做飯,幸而安然無恙。
倪九夫妻因為對母親忤逆不孝,遭受了這樣迅速慘烈的報應。現今社會也有許多像倪九夫妻這樣的不孝兒女。我們常常看到兒女結婚之後,如果是和父母同住,父母住的是最小、最差的房間,穿的是舊衣,吃的是殘羹剩菜,還要做飯、當清潔工、照顧孫子,完全是一個下人的身份,而小夫妻卻過著享福的日子,這是顛倒業果的末世現象。作為佛教徒應當以孝為本,不孝父母而想學佛有成,絕無可能。
我們的聽眾當中,也許有人以往不孝敬父母、公婆,在明白因果事理之後,我真心希望你們學佛能從孝父母、敬公婆做起,父母、公婆就是你們身邊的活佛,能這樣做,才有資格學佛。因為大乘佛教是以孝道為根本,如果對現前的父母、公婆都不孝敬,怎麼可能救度天下一切父母有情呢?相反,能盡孝道才開始進入人天善道。
以下引經說明:
此複猶如《念住經》雲:“從佛法僧,雖取少許亦成重大。若不與取佛法僧物 ,仍以彼等同類奉還,盜佛法者,即得清淨,盜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淨,福田重故。若盜食物,當墮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則當生於諸獄間隙,無間近邊極黑暗處。”
如《正法念住經》所說:從佛法僧三寶處即使只取極少許的財物,也會成為重大的黑業。如果不與取佛法僧物,之後仍然以同類物奉還,則盜佛、法物的罪業能夠得到清淨。以共同乘的觀點,盜僧伽物乃至沒有感受痛苦果報之前,不得清淨,因為僧伽福田更為深重的緣故。如果所盜是僧寶的食物,將會墮入有情大地獄;如果是非食物的其他物品,將會轉生在地獄的間隙之中,也就是無間地獄附近的近邊地獄等極黑暗的處所。盜僧伽物的果報為何如此巨大呢?因為僧寶是極為嚴厲的對境,對其稍做一點損害就會感召地獄果報。
唐朝有一位叫僧覺的僧人,早年出家住在空慧寺,寺裏財物很多,他曾多次偷盜。有一年,他擔任值事時,擅自使用常住的錢,心中毫無慚愧。後來有一天,他忽然脫下衣服,袒露著身體,雙手如被反綁一樣,一直大聲號叫,痛哭流淚。同寺的僧泰等人發現情況不對,就問他發生了什麼事,他說:“我現在已是活著入地獄的人。有人在空中手持鑿子鑿我的額頭、腦後和背部,這些地方都已被鑿成孔洞。虛空中有錢穿在一起,百枚一串或千枚一串,有些從額頭穿入、從後腦穿出,有些從後腦穿入、從額頭穿出,錢出入時,苦不堪言。”當時有人為他懺悔,他便進入昏迷狀態。這樣被折磨了幾天之後,就氣絕身亡了。
辛二、僧伽田門
《日藏經》中特說:犯戒受用僧物少許,或葉或華或果,當生有情大那落迦,設經長夜而得脫離,複當生於曠野屍林,無手乏足諸旁生類,及無手足盲餓鬼中,經歷多年恒受苦等極大過患。
《日藏經》中也特別談到:犯戒者即使只是享用少許僧眾財物,比如葉、花、果等,都將轉生在有情大地獄中,經過漫長時間從地獄中脫身後,又將生在風沙大、荒涼沒有人煙的曠野屍林,轉生為無手缺腳的旁生種類或者無手無腳瞎眼盲殘的餓鬼,經歷多年恒時感受痛苦等,有諸如此類的極大過患。
博朵瓦格西曾經說:“在家人日日造十不善業,不如戒律不清淨之人享用一口信食的罪過大。”《彌勒獅吼經》說:“寧可一日還俗一百次,戒律不清淨的僧人切莫享用信財。”
大成就者唐東加波,曾經在莫年格山谷見到一塊磐石中藏有一條大蛇,這條蛇全身上下佈滿了大如拇指的青蛙噬咬著它。當時,尊者向大蛇吐口水加持後,將它超度了。尊者對大眾說:“沒有功德的僧人如果享用信財、亡財,就會變成這樣。”
又說已施僧眾苾芻,雖諸華等,自不應用,不應轉與諸居家者,諸居家者,不應受用,罪亦極重。
《日藏經》又說:總的已經供養僧眾或者特別供養比丘、已經決定回向的物資,即使是鮮花等微量物品,自己也不應受用,也不應把已經供僧之物轉送給在家人,在家人也不應受用僧物,否則這種罪過也極其嚴重。
這裏要提醒擔任值事、做方丈、做管理的人,如果因果帳不清不楚,就會墮落惡趣。譬如:本來是信眾供僧的財物,自己卻隨意取用,轉送給關係親密的在家人或親戚受用,而造下極重惡業。上次講過五臺山人皮鼓的公案,就是值事將常住物私自轉給白衣弟子,為他娶妻置辦產業,因為這個罪業,他死後變牛,在寺院裏耕田做工來還債,而且臨死時,它托夢給弟子,讓剝它的皮給寺院做鼓來贖罪。所以,僧是白衣的福田,如果僧人給白衣送禮,那就成了僧以白衣為福田,雙方都會損福。
從自己方面來說,自己沒有受持清淨戒律、沒有聞思修的功德,也不要將信眾供養自己的財物過多地轉給親戚朋友。因為,以甚深的業果來看,讓親友享用信施,對他們也是有害無利的。
《大方等大集經》中有這樣一段公案:
當時,世尊對龍說偈:“汝以過去盜因緣,輕戲聖人受是報,至誠聽我此實言,即得清涼滅諸苦。”佛說了諦實語之後,便以少量水泄入龍的口中,當時火、蟲、膿都滅盡了,龍口變得清涼。龍說:“大聖如來,我回憶起在過去迦葉佛時,自己曾經做在家人,在田裏耕地時,有一位比丘向我乞討五十錢,我回答:‘等稻穀成熟,我再給你飯食。’比丘又說:‘如果五十錢不能給,願你給十文錢。’我當時生起嗔心,說:“就算十錢也不給。”這時,比丘心生懊惱。後來,他進入寺院房舍、入于樹林之下,盜取了現在僧物十庵羅果私自食用。以這個因緣,他墮在地獄中受苦,惡業還未消盡,又轉生為荒野水澤中的惡龍,常常被各種蟲啖食,全身膿血流溢,饑渴苦惱。後來,又以嗔心的惡業因緣而轉成小毒龍身,生在我的腋下吮吸我的血,熱氣觸身,令我難以忍受。所以,我的體內充滿了熱的膿血。”龍又對佛說:“大悲世尊,唯願慈憫救濟我,讓我能解脫冤家毒龍。”
這時,世尊用手舀水,發誠實語說:“往昔,我曾在饑饉的年代發願做大身眾生,身體廣長無量,以神通力在虛空中宣告:‘荒野水澤之中有大身蟲,名叫不嗔,你們可以取食它的身肉,以免除饑苦。’當時,人、非人等聽到聲音後都一起前往,競相食用大身眾生的身肉。”正當佛說此諦實語時,龍腋下的小蟲就出來了。當時,這兩條龍都對佛說:“世尊,我們究竟還有多久才能脫離龍身、解脫罪業?”佛告訴龍說:“此罪業重大,僅次於五無間罪,這是什麼緣故呢?如果對四方常住僧物或現前僧物,對有信心的施主以殷重心佈施之物及花、果、樹、園林等等,乃至對資身的飲食、床褥、敷具、湯藥等一切所需,私自浪費、使用,或者擅自轉送給善知識、親戚或白衣,這個罪業的果報超過阿鼻地獄所受的果報。但是,你們可以受三皈依,皈依三寶之後住在冷水中。”這樣三稱三皈依之後,龍身就得以安穩地入于水中。這時,世尊為諸龍說了以下偈頌:
即前經雲:“甯以諸利劍,割斷自支體,已施僧伽物,不與在家者。”
即前面《日藏經》中所說:“寧可以銳利的寶劍割斷我的手腳肢體,我也不把已供僧伽的物資給予在家人。”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利劍割身,只是一世受苦,而把僧物轉給在家人,將會導致累世之殃。對下面四頌都應如此理解。
“寧食熱鐵丸,火焰即熾猛,不應於僧中,受用僧伽業 。”
“寧可用口去吞食如烈火般熾熱的熱鐵丸,我也不應當在僧眾中受用僧伽業。”
“寧取食猛火,量等須迷盧,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
“寧可取大如須彌山的烈火做為食物,我也不以在家身受用已供養僧眾的財物。”
“寧破一切體,貫諸大丳 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
“寧可以銳利的大丳刺穿全身的一切支分,我也不以在家身受用僧眾財物。”
“甯入諸舍宅,火炭遍充滿,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寧可進入火炭充滿的房屋中被遍體燒燃,我也不以居家之身夜晚住在僧眾的房舍。”(如果是住在寺院專為居士準備的房屋中,或者為常住發心的居士,經過開許後,夜宿于僧房中,此類特殊情況不會有罪過。但居士在寺院居住時,要注意不能影響僧眾的聞思修行。)
以上引教證說明了僧物是極重對境。因為十方僧物是屬於十方僧所有,若稍有損壞或佔用,都是向十方僧結罪,果報無量無邊,所以道友們處理僧物時一定要謹慎小心。
大恩上師傳《百業經》時,多次強調為僧眾做事應注意因果。一次大恩上師說:“你們發心為常住做事的人一定要仔細取捨,人生是很短暫的,雖然只是一念之差,它的果報卻是恒常的。現在我們當中的活佛堪布,不要認為精通三藏做事很方便,如果不仔細取捨因果,我很擔心你們像三藏法師一樣將來受報應。”又有一次,大恩上師說:“如果發心者平時不觀察自心,一個惡念就會使自己造下極大惡業,摧毀今生和來世的善根。所以,對僧眾的財產一定要謹小慎微,必須專款專用,供佛的錢只能用來供佛,供僧的只能供僧,供燈的只能供燈等等,不能挪用,更何況是盜用?不論別人知不知道、見沒見到,都應當注意因果,如理取捨。千萬不要因為今生的小惡,苦了後世受惡報!”
辛三、其中菩薩田門
以下,引經說明菩薩是具有極大勢力的善不善田:
又僧伽中,若諸菩薩補特伽羅,是極大力善不善田。
僧有小乘僧和菩薩僧的差別,其中,以菩薩僧是具有極大勢力、能引生善不善業果的深重對境。換句話說,以菩薩為對境而修習恭敬、供養、承事等善業,將會產生極大福德;相反,對菩薩以輕慢心誹謗、謾駡等,罪業也是無量無邊。
以下都是以比喻顯示緣菩薩造業之深重。為什麼要用比喻呢?因為不設一比喻,便不能顯示出罪業是如何嚴重。
《能入發生信力契印經》說:“設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閉十方一切有情於黑暗獄。若有忿恚背菩薩住,雲不瞻視此暴惡者,較前生罪極無數量。”
《能入發生信力契印經》中說:“假如有人由於內心忿恚,而將十方一切有情全數幽禁在黑暗牢獄之中,這種罪業固然極重,然而如果有人以忿恚心背對著菩薩站立,口中說:‘我不願見到這個暴惡者。’相比之下,後者較前者所生的罪業無量無邊。”
“又較劫奪南贍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財物,若有輕毀隨一菩薩,亦如前說。又較焚毀殑伽沙數諸佛塔廟,若于勝解大乘菩薩 起損害心,發生嗔恚,說諸惡稱,亦如前說。”
經中說:“又比如有人把南贍部洲一切有情的財物搶劫一空,此人固然是罪大惡極,然而如果有人輕毀任何一位菩薩,那麼相比之下,後者較前者所生的罪業無量無邊。又如有人將恒河沙數那麼多的諸佛塔廟焚毀無餘,此人罪過雖然極為深重,然而如果有人對勝解行的大乘菩薩生起嗔恚、產生損害之心,以不悅耳的語言進行嘲諷、批評等等,那麼相比之下,後者較前者所生的罪業無量無邊。”
所以,損害菩薩的罪業極重,相反,若能對菩薩恭敬、承事、供養等,由此引生的福報也是極為巨大。下麵看教證:
《能入定不定契印經》說:“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還生,及將前說一切有情放出牢獄,悉皆安立轉輪王樂或梵天樂。如次若于諸能勝解大乘菩薩淨信瞻視,及由淨信樂欲瞻視、稱揚讚歎,較前生福極無數量。”
《能入定不定契印經》中說:“假如有惡人將十方無量有情,不論人類、旁生或天人的眼目全都挖去,這時候有善人以慈悲心使他們重見光明。又比如十方有情被惡人關入監獄,有善人將他們全數釋放,而且將他們全部安立在轉輪王或梵天的安樂之中,給他們這樣的自由安樂。以上二者所得福報雖然極多,但依次相比之下,如果有人對能勝解的大乘菩薩以清淨信心瞻視,或者由清淨信心歡喜瞻視,口中以美語稱揚讚歎,以此所生的福報較前二者無量無邊。”
《極善寂靜決定神變經》中亦說:“較諸殺害南贍部洲一切有情,或盡劫奪一切財產,若于菩薩所修善行,下至摶食施諸旁生,而作障難,能生無量罪。”
《極善寂靜決定神變經》中也說:“如果有人殺害南贍部洲的一切有情,或者把他們的財產搶劫一空,此人罪業固然極大,但相比之下,如果對菩薩所修的善行下至佈施旁生一摶之食,從中作障礙,如此所生的罪業較前者無量無邊。”
下麵是教誡:
故於是處,極應防慎。
由於對境深重,稍有違逆、損害就會結無量罪業,因此在三寶、上師、菩薩、父母等對境前,身口意尤其應小心防護。
聖者菩薩可以化現為各種身份遊戲世間,即便出現在你眼前,你也當面不識,也許身邊做飯的廚師或者乞討的乞丐就是菩薩。當年,阿底峽尊者來到西藏,有一位伏藏大師前去拜見尊者。當時,有一位老太太拄著手杖站在尊者住所的門口,伏藏大師的排場很大,他來的時候,眷屬們用石頭和棍棒驅趕路上的人,老太太躲閃不及,被他們打倒在地。伏藏大師圓寂後,往生銅色吉祥山,但卻被一位女子阻攔,不讓他進入持明者的行列。他便問:“你是誰?為什麼要阻攔我?”女子說:“我是空行母益西措嘉。當年阿底峽尊者到西藏弘揚佛法時,我為了遣除他的違緣而在他的門口守護,你們當時輕蔑我,所以我現在阻攔你。”
乞丐、屠夫、旁生等中都有大菩薩,出家人中必有大菩薩,我們不能只從外相上來評論人,隨意誹謗。佛陀曾說:“只有我及如我者,其他人並不能衡量他人的相續。”因此,對一切觀清淨極為重要。以前,薩迦法王根嘎釀波看見許多小喇嘛脫掉法衣,在溪水中耍箭術,薩迦法王說:“各位僧人請穿上法衣,我這個老居士要向你們頂禮了。”像薩迦法王這樣的大成就者,都顯現不輕小喇嘛的恭敬行為,我們凡夫更應將一切眾生視為佛菩薩。今天世界各地都有宏揚佛法的大德菩薩,對他們應當平等作清淨觀,在這些方面應當特別注意:不應執著這位是我的上師,那位是邪魔外道,也不能聽到別人詆毀時,自己就隨聲附和,這樣容易毀壞自他,造下墮落地獄的大罪業。
以上是就顯宗而言,以金剛乘來說,自己的金剛上師是比菩薩更為嚴厲的對境。在密乘十四條根本罪之中,將譭謗上師的罪業列為首位。《事師五十頌》說:“身為弟子若故意,輕蔑如是之上師,則已輕侮一切佛,故彼恒時受痛苦。”另外,不能隨意評論上師們智慧的深淺、見解的高低、成就的大小,否則會毀壞法和人二者。
庚二、所依門分四:一、以智愚而有輕重 二、以具戒而有輕重 三、破戒者等之罪業 四、歸納而說依法之重罪
辛一、以智愚而有輕重
由所依門故力大者,謂如鐵丸小亦沉水,即彼成器雖大上浮,說智不智所作罪惡,而有輕重。
由所依方面導致業力重大:按《俱舍論自釋》來說,譬如,一顆鐵丸子體積雖小,但也會沉入水底;如果將它打成容器,體積雖大,卻會上浮。以此比喻智者和愚者所造罪業有輕重的差別,即:智者所造罪業雖大,卻能從罪業中出離;愚者所造惡業雖小,卻會因此而墮落。
為什麼智者和愚者所造惡業有這樣的輕重差別呢?下面分別講述根據,先講愚者造惡力重的根據:
此因相 者,《涅槃經》說:諸愚癡者,如蠅粘涕不能脫離,雖於小罪不能脫離。由無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過,雖先有善為惡染汙,故應現受異熟之因,變為極重那落迦因。
這個根據,在《涅槃經》中說:無智慧的愚者造作罪業,就像蒼蠅粘上口水便不能脫離。意思是,愚者即使是對微小的罪業也不能脫離。因為愚者對以前已造下的罪業沒有後悔心,日後又不能行持善業,由於覆藏己過,雖然先前已有一些善業,也會被這個覆藏之惡所染汙。對愚人來說,由於以上這些因緣,導致本來只是在現世中應成熟輕微異熟的因,卻轉成了後世在地獄中感受痛苦的極重之因。
總之,愚者即使造小罪,也會成為地獄的因,這是因為愚者不能髮露懺悔、改過自新的緣故。
又如少水投鹽一掬,則難飲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錢,不能還償,漸被逼縛受諸苦惱。
這又好比在一碗水中投入一把鹽,水便很難飲用;或者如欠他人一文金錢而不能償還,將導致利息增長,難以擺脫他人的逼迫、捆縛等苦惱。這是說:愚人造了罪業後,不能及時髮露懺悔,而導致惡業力一直增長,最後微小的惡業也會增長成為重大;相反,造罪之後若能具足四力立即髮露懺悔,重業也會轉成輕業。
又說五相,雖是當感現輕異熟,能令熟於那落迦中,謂重愚癡,善根微薄、惡業尤重、不起追悔、先無善行。
又說由於五種相的緣故,導致本來只是在現世中將感得輕微異熟的業,卻轉成在地獄中成熟異熟果的因。“五相”:一、愚癡深重;二、善根微薄;三、十惡業尤為深重;四、造罪後不起追悔之心;五、先前無有善行。
下面講智者造惡輕微的根據:
故說輕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護後過,不藏諸惡,勤修善法,諸惡對治。
所以應當了知,罪業輕微是指智者具足以下的條件,即:造罪之後,能追悔以往過失;能以誓願力防護未來不造;能坦誠髮露,不覆藏罪業;能精勤修行善法,以對治諸惡。《太上感應篇》說:“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
此處,以世親菩薩的傳記來說明:
世親菩薩最初出家時入了小乘教法,詆毀大乘經典。後來,當他聽到哥哥無著菩薩念《十地經》時,深有感觸,對自己譭謗大乘經典的罪業追悔莫及,當時準備割去舌頭表示懺悔。無著菩薩制止他說:“你以前用舌頭譭謗大乘,現在用舌頭讚歎大乘,將功補過,還是很好的,割去自己的舌頭,不再說話,有什麼利益呢?”於是,世親菩薩開始精研大乘教義,撰造了一百多部大乘論典,度化了無量無邊的眾生。
世親菩薩早年造下謗法重罪,本來應當墮入無間地獄,但是他在認識罪過之後,誠心髮露懺悔,以菩提心攝持而廣造大乘論典,宏揚大乘,以此來對治以往譭謗大乘的罪業,因此使重罪成為輕微。
若不修此妄矜為智,由輕蔑門,知而故行,是為尤重。
應當簡別的是:如果不是按照這樣去修,卻自以為是智者,因為輕蔑的緣故,明知不能做,卻還以愚癡心故意去做,這樣罪業尤其深重。
辛二、以具戒而有輕重
《寶蘊經》亦說:“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輪王位,各以燈燭器等大海,炷如須彌,供養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薩,于小燈燭塗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樂謂菩提心,及其福田俱無差別,然所供物殊異極大,是所依力極為明顯。
《寶蘊經》說:“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的一切有情都趣入大乘,而且擁有轉輪王的地位,他們各自都以大海那樣寬廣的燈器、須彌山那樣高大的燈炷來燃燈供養佛塔,如此所得福德雖然極多,然而相比之下,如果有一位出家菩薩在微小的燈燭當中塗上油脂,在佛塔前燃燈供養,則前者所得福德比不上後者的百分之一。”
對這段經義,從意樂、福田、供物、所依、福德五個方面做比較,就能看出以所依而造業力大的規律。
在意樂上,兩者都是菩提心;在福田上,兩者供養的對境都是佛塔;在供物上,前者所供燈燭,器等大海、炷如須彌,供燈的數量是三千大千世界所有有情的數目,然而後者所供只是一盞小油燈;在所依上,前者是在家菩薩身,後者是出家菩薩身;在福德上,前者遠不如後者。因上的意樂、福田都相等,供物卻是前者殊勝,可見導致果上後者福德大的唯一因素,就是後者的所依力大。因此,以出家身為所依,修福勢力極大。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說:“出家菩薩勝在家,算分喻分莫能比,在家迫窘如牢獄,欲求解脫甚為難,出家閑曠如虛空,自在無為離系著。”《大乘莊嚴經論》說:“應知出家分,無量功德具,欲比在家分,最勝彼無等。”因為在家身具有許多散亂、貪嗔等煩惱和痛苦,而出家身具備與此相反的無量功德,比如:寂靜、離欲、無諍、精進等等。所以,具律儀的出家菩薩,其所依身勝過在家菩薩。
由是道理,則無律儀與有律儀,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修行道時,顯然後後較於前前進趣優勝。
通過以上的道理,我們便能了知所依的律儀和造業的輕重具有直接關係。從修行上來說,無律儀和有律儀相比,有律儀修行殊勝;而同為有律儀,其中具一種律儀、具兩種律儀及具三種律儀的所依身,在修道進趣上,後後比前前來得優勝。
對於“具一具二具三之身”,可以有多種理解,比如:“具一”是具別解脫律儀,“具二”是具別解脫律儀和菩薩律儀,“具三”是具別解脫律儀、菩薩律儀和金剛乘律儀;或者“具一”是指具五戒,“具二”是指具沙彌戒,“具三”是指具比丘戒;或者“一”指律儀戒,“二”指攝善法戒,“三”指饒益有情戒。總而言之,所依的律儀越殊勝,修行功德也越殊勝,進度也越快。
《大智度論》中說:“破戒者,墮三惡道。若下等持戒生人間,中等持戒生六欲天,上等持戒又行四禪四空定,生色無色界天。上上等持戒中又有三種:下清淨持戒得阿羅漢,中清淨持戒得辟支佛,上清淨持戒得證佛道。”可見持戒越殊勝,得果也越殊勝。
如諸在家修施等時,受持齋戒律儀而修,與無律儀所修善根,勢力大小,亦極明顯。
譬如:在家人修持佈施、安忍等善行時,假如能受持齋戒律儀,比如受持八關齋戒來修,這與無律儀所修的善根,在勢力大小上有極明顯的差別,也就是對同樣一種善行,具戒者所修的善根更加殊勝。
《雜寶藏經》中記載:以前,罽賓國中有一條惡龍興風作浪,給當地帶來了很大災難。當時,許多阿羅漢各施神力,也不能逐走惡龍。後來,祗夜多尊者來到惡龍的住處,彈了三下指,對惡龍說:“你立即離開,不要住在這裏。”惡龍馬上就轉移到遠處去了。這些阿羅漢就問尊者:“你我都已獲得漏盡平等法身,為什麼你能驅走惡龍,我們卻不能呢?”尊者回答:“我從作凡夫時起,直到現在,都是精勤地持戒,即使是對微細惡作罪,也像對四根本罪一樣地護持,因為戒的威力,我才能夠逐走惡龍。”
由這一則公案,可以看出具戒的力量大。總之,以清淨戒體為所依,不論修福、超度、驅魔或是成就利他事業,都具有很大的能力。以金剛乘來說,成就密咒的根本也是戒,如《妙臂請問經》說:“咒本初為戒。”
辛三、破戒者等之罪業
《制罰犯戒經》說:較諸世人具十不善,經百歲中恒無間缺所集眾惡,若有比丘毀犯屍羅,仙幢覆身,經一日夜,受用信施,不善極多,亦是由其所依門中,罪惡力大。
“仙幢覆身”:仙幢,是三世諸佛果位的清淨幢相,即袈裟。仙幢覆身,是指所依為出家比丘身。
《制罰犯戒經》中說:比如世間人具足十不善業,在一百年中日夜不斷地造惡,與彼所集的眾多惡業相比,如果有比丘毀犯屍羅,而以仙幢覆身,在一日夜中受用信施,則後者的不善極多。從造業時間來看,前者是百年,後者是一日夜;從造業種類來看,前者是具足十惡,後者是非法受用信施。這兩者都是前者遠超後者,然而卻是後者的罪業極多,可見,這也是由於所依而導致罪惡的力量大。換句話說,因為破戒者以仙幢覆身,所依的身份很重,因此受用信施的罪業極為嚴重。
《分辨阿笈摩》亦雲:“寧吞熱鐵丸,猛焰極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國人食。”通說犯戒及緩學處 。
《分辨阿笈摩》中也說:“寧可以口吞食像烈火一樣熾熱、極其可畏的熱鐵丸,也不以犯戒之身受用信眾供養的食物。”此處通說了犯戒和松緩學處兩種。
辛四、歸納而說依法之重罪
敦巴仁波卿雲:“較依正法所起罪惡 ,十種不善是極少惡。”現見實爾。
仲敦巴仁波切曾說:“和依靠正法所造的惡業相比,十種不善是極少量的惡業。”現在看這個意義確實是如此。當然,從反面來說,依靠正法所起的功德,也成為極多的功德。
迦葉佛時,有一位比丘在前往應供的路上,法衣被樹枝掛住。因為他當時輕視墮罪,以嗔心折斷樹枝,死後便轉生為龍王。有一棵大翳缽樹的樹根,深深地紮在龍頭上,風一吹動,樹就搖擺起來,血和膿水大量湧出,使它感受極其劇烈的痛苦。後來,龍王化身前來拜見釋迦佛時,被佛嚴厲呵責,佛始終沒有授記它何時能解脫龍身,只是叫它等彌勒佛出世之後再去請示。翳缽龍王之所以感受這樣漫長的痛苦,就是因為他以出家身輕毀如來學處。
《毗奈耶經》說:“若于大悲大師教,起輕毀心少違犯,由是而獲苦增上,折籬失壞菴末林。現或有于王重禁,違越而未受治罰,非理若違能仁教,如翳缽龍墮旁生。”《寶蘊經》說:“若出家之人,輕視學處,不敬法衣,蓄發留須,塗敷脂粉等,命終之後墮入孤獨地獄,彼雖入地獄仍不失僧形,於三衣及缽墊等中烈火熾燃,燒身受苦。”
庚三、事物門
由事物門故力大者,施有情中正法佈施、供養佛中正行供養,較諸財施財物供養,最為超勝。此是一例,余皆應知。
由事物方面導致業力重大,譬如:和財佈施、財供養相比,佈施有情中的正法佈施、供養佛中的正行供養等最為超勝。這只是略舉一例,其餘可以類推。
《金剛經》說:“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佈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金光明經》當中,對法施和財施從五個方面做了比較:一、法施能使自他都得利益,財施不然(法施能令施者、受者都得大福,財施能使施者得大福,受者只得眼前小利);二、法施能使眾生超出三界,僅以財施不能令出欲界;三、法施能利益法身,財施只能長養色身;四、法施增長無窮,財施必有竭盡(財施能使雙方受用有盡,法施則令雙方受用無窮);五、法施能斷無明,財施只能伏貪。因為在利益上有這樣的差別,所以法施勝過財施。此外,同樣是法施,所施的法又有小乘法、大乘法、密乘法的差別,而密乘法中又分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等四部。由於法門利生的功效有異,法施的功德力也有大小不同,契機而傳講越深的法,功德力也越大,因為法越深,對眾生的利益也越究竟。無畏佈施當中,相比於從牢獄中救度眾生,從惡趣輪回中救度更為殊勝。
除佈施之外,其他比如:別解脫戒、禪定戒、無漏戒中,以無漏戒最為殊勝;三種忍——耐怨害忍、安受苦忍、思擇法忍中,以思擇法忍中的無生法忍最為殊勝;一切精進之中,以對大乘法的聞思修發起精進最為殊勝。或者在造惡方面,一切譭謗中,以譭謗正法、上師最為嚴重等等。認識了“由事物門故業力重大”的道理之後,在行善方面,應當勵力修集最根本、最殊勝的善法。這樣將使我們成為主尊、成為最殊勝。
庚四、意樂門分二:一、以意樂的大小、強弱、恒促而分析 二、嗔恚尤為嚴重
辛一、以意樂的大小、強弱、恒促而分析
由意樂門故力大者,《寶蘊經》說:較三千界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須彌,于此諸塔,複經微塵沙數之劫,以一切種可供養事承事供養。若諸菩薩不離一切智心 ,僅散一華,其福極多。如是由其攀緣所得,若有勝劣,及緣自他利益事等意樂差別。
由意樂方面導致業力重大,如《寶蘊經》說:譬如,三千大千世界一切非菩薩的有情,都分別建造了形量等同須彌山的佛塔,而且在經過極微塵數劫的時間中,為了自己而以一切種類可供養的事,對這些佛塔承事供養,如此供養所得福德雖然極大,但是相比之下,如果菩薩不遠離一切智心,僅僅散一朵花供養,所生的福德較前者極為廣多。為什麼二者作福的果報差別如此大呢?原因就是意樂有差別:第一,是在攀緣所得上有勝劣差別。“緣所得”即緣果,前者僅求人天圓滿或小乘阿羅漢果,後者是求一切智的佛果。第二,是有緣自利和緣他利的差別。前者只緣自利,後者是緣他利。了知意樂和業力輕重的關係之後,在行供養等善業時,應當調整好意樂,至少應當以造作菩提心攝持而行善。
此複由其強盛微弱、恒促 等門,應當了知。
除了上述意樂的差別之外,還須了知,由意樂的強盛與微弱、長久與短暫等,也會導致善業業力的輕重差別。
下面引公案說明:
往昔,有一位女子到寺院去,想作供養卻又苦於無錢,就將身上僅有的兩文錢全部捐給寺院,住持當時親自為她誦經懺悔祈福。後來,這位女子入宮做了貴人。有一次,她又帶了幾千金到廟裏來舍財,但住持只叫徒弟出來為她回向。貴人便問:“以前我只佈施兩文錢,你就親自代我作懺悔。今天佈施幾千金,為什麼你卻只讓徒弟為我回向?”住持回答:“前次佈施時,錢雖然微薄,但施心卻極為虔誠,如果不是老僧親自為你懺悔,不足以報答你的恩德。今天,你所施錢財雖然豐厚,但施心卻遠不如從前真切,所以請人代為懺悔已經足夠了。”
女子初次供養的意樂很強,所以福業力大。後來,她做了貴人,供品雖然厚重,但是供養意樂微弱,所以福德反不如從前。
以前,福建莆田有一位林家老婆婆,她樂善好施,經常做粉團佈施,凡是有索求的當即給予,沒有絲毫厭倦。有位仙人化為道士,每天早晨都來索要六七個粉團,老婆婆天天都給他,三年如一日地佈施。仙人知道她佈施的心很真誠,就告訴她:“我吃了你三年粉團,應當報答你的恩德。你家宅院後面有一塊地,如果把陰宅安葬在那裏,你的後代子孫中做官的將有一升麻子那麼多。”老婆婆死後,她的子孫將她安葬在仙人所指示的地方。後來,第一世子弟中就有九人登第,以後累代顯貴,所以福建民間有“無林不開榜”的美談。
老婆婆佈施很有恒心,三年如一日,因為佈施的意樂長遠,所以福業力大,後世歷代子孫都能以她的福力加被而顯貴,而她自身的福報當然更是巨大。
辛二、嗔恚尤為嚴重
又於惡行,若煩惱心,猛利恒長,其力則大,其中複以嗔力為大。《入行論》雲:“千劫所集施,供養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壞。”
惡行方面,如果煩惱心猛利長時,惡業力就大,在種種煩惱之中,又以嗔心的業力尤其強大。《入行論》說:“過去千劫以來所集的佈施、供佛等一切善行,一次嗔恚便能摧壞。”
《華嚴經》中,普賢菩薩說:菩薩過失,莫甚於嗔心者,以前所積功德,雖多如森林,嗔火若生,一齊燒盡。所以,嗔心發起時極為暴烈,破壞善根之力極大,一把嗔心火,能燒功德林。
此複若嗔同梵行者,及嗔菩薩較前尤重。《三摩地王經》雲:“若互相嗔恚,非戒聞能救,非定非蘭若,施供佛能救。”《入行論》中亦雲:“如此勝子施主 所,設若有發暴噁心,能仁說如噁心數,當住地獄經爾劫。”
而且,如果是嗔恚同梵行的道友以及菩薩,則較前面的一般嗔恚罪業更加深重。《三摩地王經》說:“假如同梵行道友之間互相嗔恚,這個異熟果報不是以具有戒律所能救護,不是以聞法能救,也不是以禪定、居住靜處或者佈施供佛所能救護。”《入行論》中也說:“假如有人對這樣的菩薩發起暴噁心,佛說此人生起多少噁心,就要住在地獄中受苦多少劫。”
下麵講一則對同梵行者生嗔心而墮落的公案:
以前,迦葉佛的教法中,有一位沙彌值事員。一天,比丘們對他說:“這裏有少量清油炒過的鍋粑,你把它放在臼器裏用杵搗碎,再給我們。”因沙彌當時很忙,就對他們說:“稍等片刻,我再供養。”比丘們卻大發雷霆,罵道:“我們如果能接觸杵臼的話,應當把你放到臼器裏搗碎。”後來,這些比丘全都墮入地獄,變成形狀像杵臼般的眾生。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曾經示現給僧眾們看,而且講述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集學論》中引過《一切有部毗奈耶經》的一段經文,其中先講了一位比丘發起清淨信心,以一切支頂禮如來發爪的佛塔,這種善根極為廣大,隨頂禮者的身體所覆蓋之處,一直向下經過八萬四千由旬到達金輪,在這中間有多少微塵沙數,就會獲得這個數量一千倍的轉輪王位。當時,鄔波離問佛:“這樣廣大的善根,以什麼業會使它微薄、損減,乃至永遠消盡呢?”世尊說:“如果有人和同梵行的道友互生瘡皰,我不見此人更有福德。因為由此能使如此廣大的善根微薄、損減,乃至永遠消盡。”
以密乘來說,入密之後應當守持金剛道友互相慈愛的三昧耶戒,如果對金剛道友生嗔、鬧矛盾,罪業極為嚴重。所以,大恩上師在制定學院紀律時,著重強調金剛道友之間應團結和合。此外,比菩薩更嚴厲的對境,就是金剛上師。《時輪金剛本續》中說:“密乘弟子對金剛上師生起多少刹那的噁心,必定會墮多少大劫的金剛地獄。”了知以上“由意樂門故業力重大”的道理之後,應當善護身口意,謹慎取捨業果。
戊三、此等之果分三:一、異熟果 二、等流果 三、增上果
己一、異熟果
第三,其果分三:異熟果者,謂十業道一一皆依事及三毒上中下品,有三三等。《本地分》說,此中上品殺生等十,一一能感生那落迦;中十,一一感生餓鬼;下十,一一能感旁生。《十地經》說,中下二果與此相違。
首先,對十黑業道分品。每種黑業都可以按照事和貪嗔癡的上、中、下品,而分成上品、中品、下品。因為業有三品,因此所感召的異熟果也有地獄、餓鬼、旁生三種。按《本地分》所說:“于殺生親近修習多修習故,於那落迦中受異熟果,如於殺生如是,于餘不善業道亦爾。”(由於對殺生親近修習、多多串習的緣故,而在地獄中感受異熟果。殺生是這樣,其餘九種不善業道也是如此。)總而言之,以上品的殺生等十黑業一一都能感生地獄,以中品的十黑業一一能感生餓鬼,以下品的十黑業一一能感旁生。《十地經》所說中、下品業的感果情況與此相違,即:中品十黑業感生旁生,下品十黑業感生餓鬼。
己二、等流果分二:一、領受等流果 二、造作等流果
等流果,包括造作等流果和領受等流果。《入阿毗達磨論》說:“同類遍行因,得等流果。果似因故,說名為等。從因生故,複說為流。果即等流,名等流果。”(果和因相似,所以叫“等”。果是從因出生,所以又叫“流”。果是從相似因所流,所以叫“等流果”。)
庚一、領受等流果
等流果者,謂出惡趣,次生人中,如其次第,壽量短促,資財匱乏,妻不貞良,多遭誹謗,親友乖離,聞違意聲,言不威肅,貪嗔癡三,上品猛利。
領受等流果,按《本地分》所說,是指以黑業力墮入惡趣,受果窮盡之後,脫生為人時,仍然要按十黑業的自性,依次領受相應的果報,即:以殺生業會感得壽量短促;以不與取業會感得資財匱乏;以邪淫業會感得妻不貞良;以妄語業會感得多遭誹謗;以離間語業會感得親友乖離;以粗惡語業會感得聞違意聲,即常常聽到不悅意的惡聲;以綺語業會感得言不威肅,即說話沒有威德力;以貪、嗔、邪見會感得貪嗔癡上品猛利,即以貪欲業會增上猛利貪欲,以嗔恚業會增上猛利嗔恚,以邪見業會增上猛利愚癡。
從這裏可以看到業力無欺的作用,以如是業便會領受如是果報,絲毫不亂。所以天道好還,殺人者人恒殺之,罵人者人恒罵之,離人者人恒離之,這就是領受等流果。
《諦者品》及《十地經》中,於其一一說二二果,謂:設生人中,壽量短促、多諸疾病,資財匱乏與他共財,眷屬不調或非可信妻、有匹偶,多遭誹謗、受他欺誑,眷屬不和、眷屬鄙惡,聞違意聲、語成鬥端,語不尊嚴或非堪受無定辯才,貪欲重大、不知喜足,尋求無利或不求利,損害於他或遭他害,見解惡鄙、諂誑為性。
《諦者品》、《十地經》中說得更為具體,對每種黑業都宣說了兩種領受等流果。下面對此一一解釋:
第一,以殺生業感召“壽量短促、多諸疾病”。譬如:人間有些一出胎即死亡,有些幾歲就得病夭折,有些因意外事故死亡,或者許多人身體不健康,有許多病痛,這些都是殺業的果報。觀察當今人類,在捕殺野生動物、宰殺家畜方面,殺業極為增上,依照這種趨勢發展下去,未來人類的果報將會不堪設想,人壽將會不斷遞減,而且將會出現各種奇怪的疾病,這就是殺業的過患。
第二,以不與取業感召“資財匱乏與他共財”,即現前貧困、財物沒有保障等等果報。“與他共財”就是對財物沒有自主權,被迫和他人共同享用。在這個世界上,許多人都很貧困,有些人連最基本的溫飽都不能保證,有些人對自己的財產都不能自在地享用,必須和別人共用。為什麼會出現這些情況呢?就是由於因地造業不清淨,比如:挪用財物、欺詐、搶奪等,由如是業就會感受如是報應。所以,要想未來不受痛苦,就必須斷絕一切害他的發心與行為。
第三,以欲邪行的黑業感召“眷屬不調或非可信妻、有匹偶”。“眷屬不調”就是夫妻之間出現矛盾、互相怨恨,“非可信妻”是指妻不忠貞,“有匹偶”就是有外遇。今天,這種業感成熟的相十分明顯。二十世紀末期,中國開始出現婚外戀的浪潮,一切並非偶然,這是眾生邪淫業增上的果報。許多現代家庭沒有和睦之氣,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不好,家不成家,這都是因為自己造邪淫業而領受破家、壞家的苦果。
第四,以妄語業感召“多遭誹謗、受他欺誑”。妄語是隱瞞真相而欺誑他人,以這種黑業會感召他人的誹謗和欺騙,所以欺人者終受人欺。如果人人都不守誠信,社會將變成人騙人、人欺人的狀況,到處充滿謠言、誹謗、欺詐等妄語。
第五,以離間語業感召“眷屬不和、眷屬鄙惡”。離間語是破人關係,使和睦的關係破裂,使不和合的關係進一步惡化。以這種業將來會感得身邊的眷屬彼此不和,是非很多,互相勾心鬥角,或者眷屬心不誠實,表裏不一,即使對他勸說也不聽從,反而辯論。
第六,以粗惡語業感召“聞違意聲、語成鬥端”,就是經常會聽到一些惡罵,而且常常以話語的因緣,成為鬥爭的起因。
第七,以綺語業感召“語不尊嚴,或非堪受無定辯才”,就是出語不尊嚴、沒有威力,聽者心不尊重。“非堪受無定辯才”:語言沒有決定的辯才,含含糊糊,語無倫次,即使所說正確,別人也不堪領受,這都是業力很微妙的地方。不具實義的綺語說多了,久而久之就會摧毀自己的語言能力,有辯才的會失去辯才,出語威肅的會變得出語無力。即使想表達有意義的話題,因為業力不自在的緣故,一出口就是囉囉嗦嗦一大堆,沒有明確表達的語言能力。
第八,以貪欲業感召“貪欲重大、不知喜足,尋求無利或不求利”,即:一方面欲望會膨脹,像餓鬼一樣沒有滿足之時,無論再怎麼享有,心裏都不滿足,這是不自在的心理疾病;另一方面,對沒有利益的事會有強烈的追求欲,對有利益的事卻無心尋求。所以,由貪欲會導致亡國、亡身、亡事業。
第九,以嗔恚業感召“損害於他或遭他害”。嗔心一旦串習成性,將會變成一種處處想害人、損人的病態心理,或者會常遭受他人的損害。如果修習安忍,心中不去作意能損害相,將會是天下無敵。相反,如果習慣於作意別人損害的相,眼裏就會處處是敵人,這樣與人為敵,必定將遭受他人的損害。
第十,以邪見業感召“見解惡鄙、諂誑為性”。邪見即顛倒見,如果過去世中曾經串習邪見而不對治,即使轉生為人,仍然會因業力的緣故,而習慣於執持惡鄙的見解。執持這種見解會使自己的心隨邪惡而轉,壓制一切白法,所以叫作“惡鄙”。“諂誑為性”:由執持邪見將會轉成諂誑的心態。人的心態不是一世養成的,主要是來自前生業力的影響。有些人性格諂誑,喜歡把正的說歪,歪的說正,都是由於串習邪見所造成的心理業病。
以上講了十黑業等流果的相。學習之後,如何將之運用于修行呢?在人的一生之中,往往會遭遇各種厄難,當逆境現前時,即應了知這是自業的果報。比如:患病、貧窮、受人譭謗歧視、人際關係不好、說話無人理睬等等,這時,如果沒有業果的智慧,就會怨天尤人、生起報復心等,更種惡趣之因。那麼,應當如何觀想呢?應當對照自身來思惟領受等流果。比如,受謗時應觀想:這必定是我以前妄語騙人的果報,既然是自己造惡,理當歡喜順受。進一步應想到:他譭謗我,正是消除我的宿業、摧毀我執,成就我的安忍,他是我的善知識。這樣作消業想、作善知識想。或如,自己對眷屬好心忠告,對方卻不聽從,這時不能起煩惱,而應自責:這是我往昔離間語的果報,是我自己沒有德行,所以他才不聽從。隨後應對自己往昔所造的惡業生起後悔心,勤求懺悔,而且策勵自己,努力修德來感化他。若能這樣轉念,那麼,除了自責之外,確實沒有任何可以指責他人的理由。
總而言之,若能以業果正見攝持自心,被打、被罵、受害等遭遇違緣的時候,都是“只認自己錯,不見他人非”,對一切逆境都是歡喜順受,便能消盡惡業,因此是“隨緣消舊業,不再造新殃。”月稱菩薩在《入中論》中也教導我們這樣觀想:既然已經了知以領受苦報可以消盡往昔惡業的果報,為什麼還要嗔他而引生未來受苦的種子呢?像這些世俗修法的核心就是業果正見。大成就者持明無畏洲說:“怨敵反對亦使修行增,無罪遭到誣陷鞭策善,此乃毀滅貪執之上師,當知無法回報彼恩德。”(即使怨敵反對也能使修行增上,無罪而遭人誣陷也是策勵行善,這是毀滅貪執的上師,應知別人成就你的恩德,無法回報,真正是你的大恩人。)
再比如,下崗而貧困時,應當自責:這是我往昔不與取的惡果,如果現在還不廣行佈施、供養,未來只會更加貧苦,那麼何時才能擺脫貧困呢?這樣思惟之後,就會發起勇猛行善的心。或如,當別人看不起你的時候,應想:這都是過去輕他、慢他的報應,如果再不修習恭敬,將來只會更下賤。這樣一方面生慚愧心,一方面發願改過。或如身患重病時,應當思惟:這是自己殺生的報應,如果不能發起救度法界有情的善心,如何能解脫罪報呢?這樣由果知因,看到過去所造的惡行,只有懺悔恐懼,哪里還敢怨天尤人呢?
下麵再看一則公案:
宋朝有一位禪師,年輕時,因為醉酒和人爭財,傷了人命。他畏罪逃走後,出家苦修,後來開悟成了大禪師,座下有幾百弟子。有一天,他忽然沐浴升座,對下面的大眾說:“你們不要動、不要說話,看我了結四十年前的一樁公案。”到了中午,有位軍人突然進入寺院,而且拉弓要射禪師。禪師合掌說:“我恭候你很久了。”軍人吃驚地問:“我和老和尚素不相識,為何一見面就想動手呢?”禪師說:“欠債還錢,欠命還命,公平交易。請你下手,不必遲疑。”禪師又交待弟子:“我死後,你們要好好招待施主,飯後送他回去,如果有半句嗔恨的話,就不是我的弟子。”軍人聽了更是疑惑,堅持請問這件事的緣由。禪師說:“你是兩世人,自然不記得,我是一世人,怎麼會忘記。”說完後,就把往事告訴軍人。軍人聽後就有所悟,雖然不識字,卻忽然大聲吟偈說:“冤冤相報何時了,劫劫相纏豈偶然,何不與師俱解釋,如今立地往西天。”說完就立地而化。禪師下座為他剃頭、換衣、入龕後,自己也結跏趺座,告別大眾而坐化。
禪師深明業果,知道一切都是自作自受,所以能歡喜順受,沒有任何怨尤。上次講過離越阿羅漢的公案,他被人誣陷偷牛,坐了十二年監獄,若換成是一般人,心裏就會覺得冤屈,有的想不通甚至會精神崩潰,而離越阿羅漢卻任勞任怨、安安心心地順受,因為他了知這是自己造業的果報,能怪誰呢?心裏想得通,即使喂馬、除糞也很安樂,能以監獄為道場。心裏越順,消業也就越快,越是反抗,就越是脫不出來。明白了因果的道理之後,對舊業,唯有隨緣消受,對未來,唯有行善積德。平常大家無論發生任何事,都要歸結到業果上來思維。若能想得通,就不會起煩惱,不平的心便會平靜,而且會常生慚愧,勤求懺悔。能夠這樣運用所學來轉念,學習業果才有真實的受用。
庚二、造作等流果
諸先尊長說:縱生人中,愛樂殺生等事,是造作等流果。前所說者,是領受等流果。
過去的大德上師說:縱然轉生為人,仍然喜愛殺生等事,這是造作等流果。前面《十地經》等所說的是領受等流果。造作等流果,是因等流,即造作的等流;領受等流果是果等流,即受果的等流。
下面再補充說明“造作等流果”:
《百業經》中有一則公案記載:
一天,世尊入城去化緣,施主供養了一種名叫 “拉達”的食物。這時,有個婆羅門子看到之後,跑來向世尊說:“給我!給我!”世尊想了一下,便對他說:“你先說‘我不要’,我再給你。”這孩子迫不及待地說了“我不要”之後,就獲得了這一份美食。
回到精舍之後,比丘們問佛,以什麼因緣孩子的貪心這樣重,見到食物就說“給我、給我”,為什麼世尊最初不給,要讓他說完“我不要”之後才給?
佛說:“這個孩子貪心很重,在千百世當中,見到食物都是說‘給我’,從沒說過‘我不要’。今天,以這個因緣讓他說一句‘我不要’,等到將來山王如來出世時,他會以這個善根,在山王如來的教法, 下出家、證得阿羅漢果。”
公案之中,婆羅門子見到食物就說“給我”,這就是造作的等流果,即:前世這樣造作,因為一直不曾對治的緣故,這種造作的習氣便一直相續不斷。幾百世以來,一直都是由前面的造作而又有後面同類的造作,這種行為模式就這樣一直重複下去。世尊很慈悲,以方便引導他說了一句“我不要”,這是救他、讓他種下無貪的善根,以這個善根力,他將來便能出家證果。這個公案給人很大的警醒:我們學了造作等流果之後,就要觀察自己的造作等流。我們身語意的造作有惡有善,如果不能認識到自己在哪些方面有惡的造作並改正,那麼,惡的行為模式就會一直延續下去,越串習越深重,越串習越難以擺脫,而導致無數次地墮落惡趣。
從黑業來說,十種黑業就有十種造作等流。譬如:從小喜歡殺生,見到蒼蠅、螞蟻就想拍死它們,這是殺生的造作等流果;經商時,起心動念就想騙取別人的錢財,這是欺詐不與取的造作等流果;還有不由自主地說妄語、綺語、粗惡語等等,都是造作等流果。如果不能糾正這些造作的方式,修行就不會, 進步。因為修行是修正自己的身口意,對某種惡的造作,在反省之後能將它改正,這就杜絕了一種墮落惡趣的因緣;對某種善的造作,能再再地串習培養,就會積累一種善趣或解脫的因緣。所謂斷惡行善,就是在這個造作上斷、行,實際上就是除習氣、改習慣的過程。
我們的心念、語言,總是習慣性地按照相同的方式進行,對此如果不能認識而加以遮止,往後就總會在那個地方造業,這種後果是很可怕的,因為它會不斷惡性循環,一百世、一千世乃至無量世都會這樣流轉。明白業的造作等流規律之後,我們就會畏懼,因為,即使只是一點惡習,如果不改正,就會永遠重複、相續下去,就像不戒除飲酒的習慣,天天都會想喝。所以,以修行來說,處處都要改正習氣毛病,處處都要熏習良好行為,以此來衡量,造作等流果的修學確實極其廣大。所謂修行,就是要先破一切引生惡趣的造作方式,再破一切流轉輪回的造作方式,再破一切小乘自了的行為方式,這樣才能成佛。因此,其中有很深細的檢點、修行要做。
己三、增上果
諸主上果或增上果者,
增上果,主要是成熟在外器世界上的果報。因為有情行持不善業,以業力增上的緣故,便感得外器世界衰敗不悅意。以下一一說明:
謂由殺生,能感外器世間所有飲食及藥果等,皆少光澤,勢力、異熟及與威德,並皆微劣,難於消變,生長疾病。由此因緣,無量有情,未盡壽量而便中夭。
以殺生的惡業,能感召外界器世間一切飲食、藥物、果實等都缺少光澤,這一切外法的勢力、功能、威力都很微劣,即使食用也難以消化,反而生長疾病。由這些因緣,導致無量有情壽命還沒有圓滿就中途夭折。
不與取者,謂眾果鮮少,果不滋長,果多變壞,果不貞實,多無雨澤,雨多淋澇,果多乾枯及全無果。
不與取是奪人所有,以這種惡業會感得外境的衰敗。從數量上來說,果實結果很少;從成熟上來說,果實難以滋長成熟,即便結果也多數變壞、果實不貞實,或因天時不調,遭逢旱澇之災,而使果實多數乾枯或根本不能結果。
欲邪行者,謂多 便穢,泥糞不淨,臭惡迫迮,不可愛樂。
欲邪行的業染汙、不自在,所以感得轉生的環境也是很不清潔,有許多糞便污穢、泥糞不乾淨,發出惡臭味,或者環境狹窄壓抑,很不舒適,或者有許多不悅意的地方。
虛妄語者,謂農作、行船,事業邊際,不甚滋息,不相諧偶,多相欺惑,饒諸怖畏恐懼因緣。
“農作、行船,事業邊際,不甚滋息”:農作航運等事業不會發達興盛。譬如同樣一塊田地,前面主人有很好的收成,後面換了一位有妄語業障的主人耕種,莊稼就長不好。行船也是如此,前面船夫行船時有很多人坐,若換成後者開船,生意就會敗落。“不相諧偶”:人與人之間不能和睦相處。
一切和諧、興盛本來都是來自真誠心,而妄語是不真誠,因妄語的業感,導致農作耕耘、行船商業不會興盛,人和人之間很難諧調、合作。人們因為妄語業的障礙,彼此沒有信任感,互相欺騙,即使只有三個人在一起都無法合作,無法真誠地交流,世界充滿了怖畏、恐懼的因緣。
離間語者,謂其地處丘坑間隔,險阻難行,饒諸怖畏恐懼因緣。
離間語的業相,是使人關係破裂,人與人之間乖離不相通,矛盾重重,因此感得器世間處處不通暢,外境上顯現有山丘坑坎、有山河的阻礙,路很難行走,世間充滿了怖畏恐懼的因緣。
粗惡語者,謂其地所多諸株杌,刺石礫瓦,枯槁無潤,無有池沼,河流泉湧,幹地鹵田,丘陵坑險,饒諸怖畏恐懼因緣。
粗惡語的相,是刺傷他人、內心無有慈悲,以此所變現的器世界:大地有許多枯木、荊棘、瓦石、砂礫,處處都是令人不悅意的景象,傷人損人。環境總體的相是枯槁、不滋潤,沒有池塘、河流、湧泉,地面龜裂或者成為鹽鹼之地,到處都是丘陵、坑險,充滿了怖畏、恐懼的因緣。
諸綺語者,謂諸果樹不結果實,非時結實,時不結實,未熟似熟,根不堅牢,勢不久停,園林池沼,可樂極少,饒諸怖畏恐懼因緣。
綺語的特徵,是語言沒有實義。我們常常認為說綺語不會有後果,這是一種斷見。如果人類的綺語增盛,世界就沒有實質性的法。因為綺語充滿的緣故,只有包裝,沒有實質,這就是虛假。
論中說:因綺語業而感得果樹不結果實、還沒到結果的時節便已結果、到了時節反而不結果、沒有成熟卻看似成熟,這些都是不具實義的相。“根不堅牢”,就是樹根不堅固。如果語言具有實義,外境草木等的根就會很堅牢;相反,如果人人說無實義的語言,這個世界從家到國、到外器世界都會變得沒有根。“勢不久停”,就是不會長久安住,沒有一個穩固的結果。“園林池沼,可樂極少”,就是園林、水池之中少有悅意景象,換句話說,因為綺語的業力,會導致美好的事物漸漸消失。我們應從這些地方覺悟到人與自然的關係,實際上,起心動念、身口意造業,都和這個世界息息相關。因此,真正想對世界、自然界的生態秩序有所幫助,就應當在自心上調整,人心能調整好,世界才會向好的方面轉化。
在宣說四種語業的增上果時,最後都說到“饒諸怖畏恐懼因緣”。通過這一句話,我們應當覺悟到:怖畏、恐懼都是來自惡業,所以,人類若能不在心田中播下惡業種子,世界一定會祥和、安寧,甚至連荊棘刺痛腳板的恐懼都不會有,一切都是平安、通暢、美好、吉祥。瞭解到器世界依業而造,業從心生,心轉則境轉,就知道能調伏內心,一切外器世界都會現前吉祥。
外在種種的相正是我們內心的影像,心穢則國土穢,心淨則國土淨,緣起不可思議,如是用心,如是取相,就會如是變現,精確得絲毫也不錯亂。看到外在器世界的相,就要回歸自心,知道這一切都是心變現的,反映了人心和業的狀況。以這條道理觀察宇宙、社會的現象,才會懂得真正挽救自然、社會的方法。
我們要淨化生存世界,只有從淨化自己的心地入手,心地不能淨化,世界絕不可能變得美好、清淨。所以,真正要維護生態平衡,再現器世界的和諧莊嚴,不是在外境上做,唯一是要改造人心,要莊嚴國土,應當從斷惡行善做起。轉輪王來到人間,使得日月清明、天地和順,主要是因為他帶動眾生真正地趣入十善業道。這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貪欲心者,謂一切盛事,經歷一一年時月日,漸漸衰微,惟減無增。
由於貪欲增盛的緣故,世上所有圓滿、興盛的事物,每年、每月、每日都在走向衰微,只有損減,沒有增盛。所以,衰敗來自于貪婪,興盛來自於無私。如果人民增上貪欲,國家將會走向衰敗;相反,人民若能少欲知足、勤儉節約,國家才會真正走向富強。
嗔恚心者,謂多 疫癘,災橫擾惱,怨敵驚怖,獅子虎等,蟒蛇蝮蠍,蚰蜒 百足 ,毒暴藥叉,諸惡賊等。
嗔恚是想要傷害對方的一種噁心。如果嗔恚增盛,自然界就會失去祥和,戾氣增上便會出現許多惡相。以災難來說,瘟疫流行,洪水、颱風、大火、地震等自然災害會頻繁出現;以人類來說,會出現許多怨敵、恐怖、暴力活動或者惡賊(強盜),社會中人心惶惶,沒有安全感,隨時面臨被兇殺、搶劫的危險;以旁生界來說,會出現大量獅子、老虎、蟒蛇、毒蛇、蠍子、蚰蜒、百足等等猛獸毒蟲;以非人來說,會有許多毒暴的夜叉等等。這些都是由嗔恚心變現的惡相。
諸邪見者,謂器世間所有第一勝妙生源悉皆隱沒,諸不淨物乍似清淨,諸苦惱物乍似安樂,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歸依所。
“第一勝妙生源”是指寶物之源,即黃金、寶石等礦藏。“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歸依所”:對應來說,將會沒有從輪回痛苦之中脫離的安居之處,沒有從善趣某些損害之中得到救護的救護之處,沒有從業惑中脫離的皈依之處。
邪見業力會對世界造成何種影響呢?邪見就是執持顛倒見,有謗為無,因為邪見力的緣故,很稀奇地,器世界中的黃金、寶石等等寶藏都會隱沒。而且,由邪見而顛倒是非,人們會把不清淨執著為清淨,把苦惱執著為安樂等,隨著這種邪見力的增上,在人們的迷亂心前,很多污穢的法會看似清淨,很多苦惱的事會看似安樂。當今時代,人們普遍不信三世因果,不信三寶佛菩薩,外境假相的欺誑性比以往任何時代都要強烈。尤其在現代都市中,人們將很多苦惱的法,比如:飲酒、吸煙、淫亂、散亂、追逐欲塵、歌舞、狂躁、競爭等,執為幸福安樂。種種虛假、不淨的法,在經過包裝渲染之後,竟然變成了清淨、安樂、溫馨的形象而閃亮登場。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呢?原因是:以邪見力將會不自在地顯現。
以邪見力所感召的環境,決定是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皈依所。譬如:進入現代都市迷亂的環境時,往往會感覺沒有一處可以安心,無論到哪里,都覺得有一股力量在牽引你墮落,身心找不到皈依處,只是隨著業力漂蕩,其實,這都是在受業力支配。為什麼呢?因為邪見增盛的地方,所顯現的,只有欺誑、邪惡、迷亂之相,心隨這些境轉,當然是墮落、是沉溺、是漂流。
丁二、白業果分二:一、白業 二、果
思惟白業果分二:一、白業;二、果。
戊一、白業分三:一、略說 二、廣說 三、殊勝十善業
己一、略說
今初。《本地分》說:於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語四、意三,亦皆如是。其差別者,謂雲語業及雲意業。
《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說:對於殺生、不與取、欲邪行生起過患欲解,生起殊勝善心,對這些黑業發起靜息方便以及靜息究竟。在這個過程中的所有身業,就是離殺生、離不與取、離欲邪行的白業。舉例來說:了知殺生的過患,即“對殺生起過患欲解”;與貪嗔癡的雜染心相反,和無貪、無嗔、無癡俱行,即“對殺生起勝善心”;受持不殺生戒律儀,防護自己的相續,即“對殺生起靜息方便”;遠離殺生,即“對殺生靜息究竟”。其餘的語四善業、意三善業都是如此,差別在語業或意業。比如:什麼是離妄語?即:對妄語生起過患欲解,生起欲離妄語的殊勝善心,對妄語發起靜息的方便,以及對妄語靜息究竟。對於從初始到究竟的所有語業、意業,也應如此了知。
己二、廣說
事及意樂、加行、究竟,如應配合。例如:遠離殺生業道,事者,謂他有情;意樂者,謂見過患,起遠離欲;加行者,謂起諸行靜息殺害;究竟者,謂正靜息圓滿身業。以此道理,余亦應知。
白業的事、意樂、加行、究竟,應當一一配合而了知。例如:遠離殺生業道中,事,是其他具有生命的有情;意樂,是因為見到殺生過患而發起遠離殺生的善心;加行,是發起種種止息殺害的行為,也就是受不殺生律儀之後,恐怕殺生的習氣發動,而時時防護殺生的內因外緣;究竟,是圓滿止息殺生。對其餘九種白業也應當依此理類推而了知。
有人問:只是不殺生,是否屬於白業呢?回答:不屬。如果只是不殺生就屬於白業,那麼植物人不會殺生,他是否一直在增長功德呢?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終生都被監禁,沒有機會作殺、盜、淫等惡業,那麼他是不是終生都在積聚功德呢?因此,白業唯一是以善的意樂來安立。例如:只有在認識殺生的過患之後,發起遠離殺生的善心,才是屬於離殺生的白業。論中“見過患,起遠離欲”七個字是關鍵,而且“見過患”是因,“起遠離欲”是果,由此可見觀察修的重要性。如果不觀察黑業及黑業果,不見過患,就不能發起遠離欲,如此一來,即使下士道的十白業道也無法真實趣入,修行將成空中樓閣;相反,若能對黑業果數數思惟,對其過患見得越真切,就越能發起遠離黑業的善心。由此才能誓受不殺生等律儀,從而遮止惡趣。
以下舉例說明:
晉代的許真君,年輕時喜歡打獵。有一天,他射中一隻小鹿,母鹿為小鹿舔傷痕,舔了很久小鹿都沒有活過來,母鹿也因過分哀傷而死去。許真君很疑惑,便剖開母鹿的肚子,只見母鹿的腸子寸寸斷裂。這時,他才意識到自己殺生的殘酷,於是悔過自新,折斷弓箭,不再打獵。後來,他得道成仙,全家都升天了。
對應公案來說,許真君後來修的是離殺生的白業:事,是其他有情;意樂,是由於認識到殺生的殘忍,良心發現而生起了斷殺的強烈願望;加行,是折斷弓箭從此戒殺;究竟,是圓滿靜息殺生。
再看清朝康熙年間周安士居士的事蹟。安士先生曾撰寫戒殺、戒淫兩本書,他自述每次經過一切神祠時,必定發願說:我從二十四歲起一直到壽終,在此期間,如果殺害一條小魚蝦,乃至家中眷屬有一人傷害一隻蚊蟲、螞蟻,唯願尊神誅殺,迅雷擊碎我所著的書板;我從二十四歲起一直到壽終,臨河見魚,仰面見鳥,如果不思救度,反而萌生殺機,也等同此誓;我從二十四歲起一直到壽終,夢中如果見人殺生,不能至心稱佛名號、發起救度之心,反而歡喜贊成此事,也等同此誓。
從這一段中,可見安士先生斷殺的猛利誓願。真正的白業,就是需要這種能斷的決心,僅僅未殺生不能稱為白業,而必須是在見到殺生的過患之後,發起斷殺的善心,才能稱為白業。
再看,在家居士遠離邪淫業道:事,是非所應行、非支、非時、非處;意樂,是認識到行淫的過患之後,發起遠離邪淫的善心;加行,是平時努力防護相續,不造邪淫;究竟,是圓滿遠離邪淫。
宋朝黃庭堅曾作過一篇戒淫、酒、肉的發願文,其中說:
“我從昔來,因癡有愛,飲酒食肉,增長愛渴,入邪見林,不得解脫。(這是見到過患而生起過患欲解。)今者對佛發大誓: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淫欲;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飲酒;願從今日盡未來世,不復食肉。(這是生起遠離欲,發起受持清淨律儀的殊勝善心。)”
“設複淫欲,當墮地獄、住火坑,經無量劫。一切眾生為淫亂故,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設複飲酒,當墮地獄、飲烊銅汁,經無量劫。一切眾生為酒顛倒故,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設複食肉,當墮地獄、吞熱鐵丸,經無量劫。一切眾生為殺生故,應受苦報,我皆代受。”
“願我以此,盡未來際,忍辱誓願,根塵清淨,具足十忍,不由他教,入一切智,隨順如來,于無量眾生界中,現作佛事。”
以上是以離殺生和離欲邪行來說明,其他白法的意樂、加行、究竟等,說法相同,事和十黑業中所說一樣。
總而言之,先要了知黑業的過患,然後發誓、受持不造這些黑業的清淨律儀,也就是應當具有“見過患、發誓不造、勵力守護”這三個內涵,才是白業。自己可以在心中觀想:永遠不殺生或者某時某地不殺生,或者不殺某種眾生等。其他九種也照著這樣觀想,這就成為白業。如果能在上師、三寶等所依前發誓,功德特別大。這個立誓相當重要,如果能立誓盡形壽不造,進而立大誓盡未來際不造,功德更是無量無邊。如果暫時做不到永遠遠離,也可以發願在某些特定時期不造。比如:發願一年之中的一月或者四月不殺生,一月之中的十五或三十日不殺生等,也有很大功德。
己三、殊勝十善業
十種殊勝善業,就是不但遠離十種黑業,而且行持對治黑業的十種善法。分別來說,即:不僅斷殺,而且愛護生命;不僅斷不與取,而且行持佈施;不僅斷欲邪行,而且護持戒律;不僅斷妄語,而且說誠實語;不僅斷離間語,而且化解怨恨;不僅斷粗惡語,而且說悅耳語;不僅斷綺語,而且精進念誦;不僅斷貪欲心,而且修持舍心;不僅斷嗔恚心,而且修饒益心;不僅斷邪見,而且依止正見。
十種殊勝白業的事、意樂、加行、究竟,分別來說,譬如,愛護生命:事,是其他具命有情;意樂,是因見功德而發起善法欲(了知護生的功德之後,發起愛護生命的強烈願望,發誓盡形壽或盡未來際愛護眾生等);加行,是發起諸行而行持護生(開始以身口意做種種愛護有情的行為);究竟,是行持圓滿。對其他九種白業可以一一類推而了知。如果內心能真正立下誓願,一一行持,則功德極大。
五代時,有一位竇燕山,從小喪父,母親將他撫養成人。竇燕山到了三十多歲時還沒有子嗣。一天,他夢見去世的祖父對他說:“你前世惡業很重,因此今生不僅無子而且短命。你應當及早行善,努力多做些善事,或許可以轉變業力。”醒來之後,他將祖父的話銘記在心,從此以後立志行善。(竇燕山相信祖父的話,實際上也是對善法功德有所認識,而且立定行善的志向,這是具足殊勝白法的意樂。)
再說,竇家有一位僕人,偷了他兩萬銀錢,因為害怕被發現,就寫了一張債券,綁在自己女兒的手上,債券上寫明:永賣此女,償還所欠銀錢。然後,僕人就逃走了。竇燕山因心裏憐憫她,就將債券燒毀,並囑咐妻子好好撫養這個女孩,而且,在女孩成人之後,把她嫁到一個好人家。(這是愛護眾生的殊勝白法。)
又有一年的新年,竇燕山到廟裏拜佛時,撿到白銀十兩、黃金兩錠。第二天,他到廟裏守候失主,等了半天,見到一人哭著自言自語,竇燕山便向前詢問,那人說:“我父親被匪徒綁劫,即將被處死。我向親友借了白銀、黃金,準備贖回父親,可是我一摸錢袋,黃金白銀全都沒有了,這樣一來,家父難免一死。我昨日到此處拜佛,不知是不是在這裏遺失的。”竇燕山知道他是失主後,便將金銀如數地還給他,還送他一筆路費。(這是不僅不偷盜而且佈施的殊勝白法。)
竇燕山一生所做的善事很多,比如:親友中有辦喪事而沒錢買棺材的,他就出錢幫忙安葬。有女子不能出嫁的,他就出錢資助。他又借錢給窮人作為做生意的資本,由他養活的,有幾十家之多。為了救濟別人,他的生活非常儉樸,絲毫不敢浪費。每年計畫一次收入,除了必要的生活費之外,其餘財物都用來救濟別人。另外,他還建立了四十間書院,購書數千卷,又聘請老師來教育子弟,還為貧家子弟代交學費,於是他造就了不少人才。
有一天,竇燕山又夢見祖父對他說:“這幾年來,你積了不少陰德,上帝因此給你延壽三紀(三十六年),而且你的五個兒子來日都很顯達,你命終之後將會升天。”祖父還叮囑他:因果絲毫不爽,善惡報應有些發于現世,有些報于來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絕無疑問。
從此,竇燕山更加努力行善積德。後來,他的五個兒子都高中進士,他本人也官至諫議大夫。一天夜晚,他和親友談笑而逝,享年八十二歲。(由此可見,行持白法之人,命終是這樣地安樂。)
祖父第二次托夢給竇燕山,肯定他行善的功德,這時,他對善法功德便有了更深的認識,因此行善的志向更加堅定,行善也更加努力。所以,白業確實是以善意樂為根本,由善意樂發起善加行才能圓滿。竇燕山因為努力行持殊勝白業,現世中就改變了命運,得到圓滿的結果。因此,行善的關鍵,首先是要由思惟而認識善業的功德,然後通過見功德而引發行善的強烈願望,立定行善的志向,由此堅持行持護生、佈施等,便能真正成就增上生的利益。
戊二、果分二:一、三果 二、成就殊勝之理
己一、三果
果中有三:異熟者,謂由軟、中、上品善業,感生人中、欲界天中、上二界天。
白業的異熟果,就是由下品善業而感生人中,由中品善業而感生欲界天,由上品善業而感生色界和無色界天。
諸等流果及增上果,違於不善,如理應知。
善業的造作等流果、領受等流果以及增上果等,和不善業的果報相反,應當如理了知。具體來說,十白業的造作等流果,是生生世世愛樂行善,增上善根;領受等流果分別是:離殺生,健康長壽;離不與取,資財豐裕、無有盜敵;離邪淫,妻子貞良;離妄語,不受誹謗、眾人稱讚;離離間語,眷屬和合、賢良;離粗惡語,聞悅意聲;離綺語,語言威肅;離貪欲,知足少欲,凡事順心如意;離嗔恚,遠離損惱心,不受他撓;離邪見,相續生起善妙之見。十白業的增上果,是以善業力將會在外境上成熟果報,具足一切圓滿功德。
己二、成就殊勝之理
如果想要成就三乘功德,十善業的基礎必不可少,對於總的道來說,十善業是很重要的所修。
《十地經》說:以此十種,怖畏生死,離諸悲心,由隨順他言教修習,辦聲聞果。
《十地經》說:由於以上品十善業道為基礎,而且對生死輪回怖畏的緣故、缺少大悲的緣故、隨他言教修習人無我、四諦十六行相的緣故,而成辦聲聞乘果位。
“以此十種”統貫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等三種情況,可見十善業道是三乘道的所依。“怖畏生死”,說明不是世間的人天乘。“離諸悲心”,說明不是菩薩乘。“隨他言教修習”,說明不是緣覺乘。
又諸無悲,不依止他,欲自覺悟,善修緣起,辦獨勝果。
第二種情況:由於以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為基礎,大悲方便不具足的緣故、最後生不依止他人而欲求自覺的緣故、能善修習十二緣起的緣故,而成辦獨覺果位。
“無悲”,說明不是菩薩乘。“不依止他”,說明不是聲聞乘。“善修緣起”說明是緣覺乘。
若心廣大,具足悲心,善權方便,廣發宏願,終不棄舍一切有情,于極廣大諸佛智慧緣慮修習,成辦菩薩一切諸地波羅蜜多。由善修習此一切種,則能成辦一切佛法。
第三種情況:由於以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為基礎,心量廣大的緣故、具足大悲的緣故、以善巧方便所攝的緣故、廣發大願的緣故、不舍有情的緣故、緣諸佛廣大智慧而修習的緣故,而成辦菩薩一切諸地波羅蜜多的功德。對以上一切種類的大乘法全部修習究竟,便能成辦一切佛功德法。以上智、悲、願、方便等,說明不是世間人天乘、不是聲聞緣覺乘。
《十善業道經》中說:“龍王!當知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何等為一?謂于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間雜,是即能令諸惡永斷,善法圓滿,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及余聖眾。(佛說:龍王,你應當知道菩薩有一個妙法,能夠遣除惡道苦惱。這是哪一法呢?就是日夜常常憶念、思惟觀察善法,使善法念念增長,在念念之中,不讓絲毫不善間雜在裏面,這樣不斷相續下去,就能使惡法斷除、善法圓滿,而能常常親近諸佛菩薩和其他聖眾。)言善法者,謂人天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此法即是十善業道。(因為人天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等,都是以此法為根本所依而得以成就,所以稱為“善法”,此法就是十善業道。)”又說:“當知此十善業,乃至能令十力、無畏、十八不共、一切佛法皆得圓滿,是故汝等應勤修學。”(通過修習十善業道,上至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一切佛功德法都能圓滿,因此你們應當精進修學十善業道。)
下麵是交待出處:
如是二聚十種業道及彼諸果,凡餘教典未明說者,一切皆是如《本地分》、《攝抉擇分》意趣而說。
以上善惡兩類的十種業道以及它們各自相應的三種果,凡是其他教典中沒有明確宣說的,一切都是按照《瑜伽師地論》中的《本地分》、《攝抉擇分》之意趣而宣說。
丁三、業餘差別分三:一、引滿業差別 二、定不定受業 三、何果先熟之理
戊一、引滿業差別分四:一、善惡趣之引滿業 二、引滿四句 三、引滿之相 四、引滿二業能引幾生
己一、善惡趣之引滿業
第三,顯示業餘差別中,引滿差別者。
業以引滿可以分為四種:引善趣業、引惡趣業、滿善趣業、滿惡趣業。
首先宣說引善趣業和引惡趣業:
引樂趣業是諸善法,引惡趣業是諸不善。
能引善趣之業決定是善法,能引惡趣之業決定是不善法,不會有以不善法引善趣、以善法引惡趣的情況。
滿善趣業和滿惡趣業又如何呢?
諸能滿者,則無決定:於樂趣中,亦有斷支,關節殘根,顏貌醜陋,短壽多疾,匱乏財等,是不善作;于諸旁生及餓鬼中,亦有富樂極圓滿者,是善所作。
能滿之業則不決定,感生善惡趣之後,能圓滿的業有善業也有惡業。譬如:善趣人天之中,也有肢體、關節殘缺,眼耳等根殘缺以及容貌醜陋、短命、多病、貧乏等,這些是以不善業所圓滿。在旁生、餓鬼道中,也有富樂極圓滿的果報,譬如:旁生中,帝釋天乘騎的大象福報很大,人間富人所養的貓狗等寵物,吃穿受用超過常人,這些惡道中的安樂受用唯一是以善業所圓滿。
總之,善惡趣的總業報,分別決定是由善惡業所牽引,善惡趣的別業報中,凡是樂報決定是由善業所圓滿,凡是苦報決定是由不善業所圓滿。綜合起來,就是總別樂苦別別由善惡業所感,報應絲毫不爽。
己二、引滿四句
由如是故,共成四句:謂於能引善所引中,有由能滿善所圓滿及由不善圓滿二類;于諸能引不善引中,有由能滿不善圓滿及由善法圓滿二類。
由於因上有引善滿善、引善滿不善、引不善滿善、引不善滿不善等差別,所以,果上也有四句:在以能引善業所引的善趣異熟總報之中,有由能滿善業所圓滿的樂報,也有由能滿不善業所圓滿的苦報;在能引不善業所引的惡趣異熟總報之中,有由能滿不善業所圓滿的苦報,也有由能滿善業所圓滿的樂報。
略說為四句:總報樂別報樂,總報樂別報苦,總報苦別報樂,總報苦別報苦。
例如:梵天、帝釋是總報樂別報樂;殘疾人、乞丐、醜陋者、勞改犯是總報樂別報苦;人間寵物、天人坐騎是總報苦別報樂;地獄眾生、多數餓鬼、旁生是總報苦別報苦。普通人以引業善而獲得人身,由於滿業之中善和不善夾雜,所以人生的遭遇也是苦樂參半。旁生是以引業惡而受生,它的滿業多數也是善和不善夾雜,所以旁生的一生有痛苦,也有安樂。
己三、引滿之相
《集論》雲:“應知善不善業,是能牽引及能圓滿。於善惡趣受生之業,能牽引者,謂能引異熟;能圓滿者,謂既生已,能令領納愛與非愛。”
《阿毗達磨雜集論》中說:“應當了知,善業和惡業是能牽引和能圓滿。在善惡趣中受生的業,能牽引業,是指能引善惡趣有漏異熟的業;能圓滿業,是指結生之後,能在此五蘊身上領受愛與非愛果報的業。”
己四、引滿二業能引幾生分二:一、依《俱舍》說 二、依《集論》說
庚一、依《俱舍》說
《俱舍論》雲:“由一引一生,能滿則眾多。”謂由一業能引一生,非能引多,亦非眾多共引一生。諸能滿中,則有眾多。
按《俱舍論》的觀點,以能引而言,由一業只能引一生,不能由一業引多生,也不能由多業共引一生。換言之,一業引一生、一業引多生、多業引一生、多業引多生四種之中,只承許一業引一生。以能滿而言,則由多業能圓滿。比如:轉為人身,人身受報的差別是由多種業而圓滿,如相好是以安忍業圓滿,富裕是以佈施業圓滿,短命是以殺生業圓滿,短舌是以妄語業所感,諂誑是以邪見業所感等。
《俱舍論頌疏》中宣說了一個比喻:譬如,畫家先以一種色描繪出形狀,再填各種色彩。一色繪形,比喻引業是一種;後填多色,比喻滿業是多種。
有人問:“佛經說,頂禮佛塔,可以獲得極多轉輪王位的果報,不恭敬法師,將會幾百世墮為狗身,都是一業引多生,《俱舍論》的觀點如何成立呢?”
小乘《俱舍論》的觀點是說:以一刹那的業只能引一生,一次頂禮等並不是一個刹那,而是以第一刹那會不斷地引起後後許多刹那的造作,所以一種業引多生報,以刹那而言,仍然是以一刹那的業牽引一生。
庚二、依《集論》說
《集論》則說:頗有諸業,惟由一業牽引一生;又有諸業,惟由一業牽引多生;頗有諸業,由眾多業牽引一生;亦有諸業,由眾多業牽引多生。
對於能引,《集論》的觀點不同,《集論》說有四種方式:
一、一引一:有些業,唯一由一業牽引一生。
二、一引多:有些業,唯一由一業牽引多生。
三、多引一:有些業,由多業牽引一生。
四、多引多:也有業,由多業牽引多生。
《釋》 中說雲:“有由一刹那業,惟能長養一世異熟種子;及由彼業而能長養多世異熟種子;有由多刹那業,惟能數數長養一世種子;及由眾多互相觀待,而能數數長養輾轉多生種子。”
《集論釋》當中說:“有由一刹那業只能長養一世異熟的種子(一業引一生);也有由一刹那業能長養多世異熟的種子(一業引多生);有由多刹那業只能數數長養一世異熟的種子(多業引一生,有些業的力量微弱,須數數長養一個異熟身的種子,才能引一生);也有由眾多業互相積聚之後,能數數長養輾轉多世異熟的種子(多業引多生)。”
以譬喻對應四種情況:一、十人供養十處的僧人,每人供養一處;二、有人財力雄厚,可以一人供養所有十處;三、十人的財力都不夠,只能十人合作共同供養一處;四、十人合作,可以共同供養十處。
戊二、定不定受業分二:一、以作與增長宣說 二、以時間宣說
定不定受業的差別,也就是順定受業和順不定受業的差別。這兩種業是什麼含義呢?由於此業決定會受那種果報,就叫順定受業;所作業不決定感受果報,就叫順不定受業。
己一、以作與增長宣說分四:一、總說定不定受業 二、作與增長之差別 三、宣說四句 四、其餘依此類推
庚一、總說定不定受業
定不定受業者,如《本地分》雲:“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
《本地分》中說:“順定受業是故思後,作而增長業;順不定受業是故思後,作而不增長業。”
所謂故思,《瑜伽師地論》說:“此中故思所造業者,謂先思量已,隨尋思已,隨伺察已而有所作。若異此業,是即名為非故思造。”故思所造業是首先思量之後,隨尋思之後,隨伺察之後,有所作的業。與這種情況不同的業,叫做非故思造。
庚二、作與增長之差別
作與增長所有差別者,即前論雲:“雲何作業?謂若思業,或思惟已身語所起。”
什麼是作業?《本地分》說:“什麼是作業?就是思業或者思惟後以身語所起的業。”《俱舍論頌疏》說:“於契經中,說有二業,一者思業,二者思已業。”
再說增長業:
又雲:“增長業者,除十種業,謂一、夢所作,二、無知所作,三、無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數所作,五、狂亂所作,六、失念所作,七、非樂欲所作,八、自性無記,九、悔所損害,十、對治所損。除此十種業,所余諸業。不增長業者,謂即所說十種。”
論中以排除的方式界定增長業,即先說出十種不增長業,再指明此外的諸業就是增長業。
逐一解釋十種不增長業:
一、夢所作業:比如夢中殺人,沒有以耽著心攝持。
二、無知所作業:即對所作有罪無罪沒有覺慧,無所了知。譬如,兒童幼稚,不了知功德過患而殺蚊蟲。
三、無故思所作業:不是故意造作的業。
四、不利不數所作業:“利”是猛利,“數”是數數。“不利所作”就是非以上品意樂所發起,“不數所作”是對此業不樂於親近修習,或者不樂於多作修習,總之不是以意樂猛利或數數串習而作。
五、狂亂所作業:錯亂狀態中所作之業。
六、失念所作業:對有罪雖然有覺慧,也有所了知,但是住於忘念而造作不應作的業。比如,某人持八關齋戒,忘失正念而誤殺蝨子。
七、非樂欲所作業:“非樂欲所作”就是造業是受人逼迫、並非自心發起造作的欲樂。比如,不是自願,受主人安排而做,自己沒有權力。
八、自性無記業:所造業自性是無記業。比如,走路踩死螞蟻,當時的心態非善非惡,是無記狀態。
九、悔所損害業:造作不善業之後,立即如法懺悔、還淨。比如,殺生之後,再再髮露後悔。
十、對治所損業:依靠世間或者出世間的對治道,能夠損伏或者永斷業種。比如,阿羅漢相續中具有殊勝出世間的對治法,能令殺生宿業成為不定業。
以上十種為不增長業,此外的其餘業都是增長業。
庚三、宣說四句
《攝抉擇分》亦說四句:“一、作殺生而非增長:謂無識別所作;夢中所作;非故思作;自無樂欲他逼令作;若有暫作,續即發起猛利追悔及厭患心,懇責厭離,正受律儀,令彼薄弱;未與異熟,便起世間所有離欲,損彼種子,及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
以殺生為例而說明:第一,作殺生而非增長:一、在無知狀態中所作;二、夢中所作;三、不是故意所作;四、自己沒有殺生樂欲,只是受人逼迫而作;五、只作一次,繼而就發起了猛利的追悔心、厭患心,自責、厭離殺生罪業,真正受持不殺生律儀,令殺生罪業薄弱;六、沒有成熟異熟果之前,便發起世間離欲之道,壓伏罪業種子,以及發起出世間的永斷之道,害彼罪業種子。《攝抉擇分》和《本地分》所說一致,只是《攝抉擇分》宣說得更廣。
“二、增長而非作者,為害生故,於長夜中,數隨尋伺,然未殺生。”
第二,增長而非作,即心中為了損害眾生,在很長時間當中數數尋伺,但還沒有以身口殺生。
這種情況雖然沒有身語造作,但是由於意業長期思量、尋伺,積蓄怨恨之心,想謀殺,所以意的罪業很重。
“三、作而增長者,謂除前二句一切殺生。”
第三,作而增長,就是除“作而非增長”、“增長而非作”之外的一切殺生。
“四、非作非增長者,謂除前三。”
第四,非作非增長,是前三者之外的情況。
以上四句,舉例來說:兒童無知殺蟻,是作殺生而非增長;長期欲殺怨敵,而沒有實際下手,是增長而非作;經過長期思量策劃後殺害菩薩,是作而增長;心中忽動殺念,很快止息,是非作非增長。
庚四、其餘依此類推
從不與取乃至綺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於意三中,無第二句,于初句中,亦無不思而作、他逼令作。
不與取乃至綺語的六種黑業,應如殺生,了知作而非增長等四句。而意業有些特殊,貪、嗔、邪見三種意業之中,沒有第二句“增長而非作”,因為意業不必要發之於身口。而且第一句“作而非增長”中:意業沒有“不思而作”,因為不思不可能起貪嗔邪見;也沒有“他逼令作”,因為意業並非被人逼迫而作。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入智者門論》中說到作而增長需要具足六個條件:一、猛利意樂,故思而作;二、正行業圓滿造作;三、作後無追悔心;四、作後歡喜;五、無有能害對治;六、具有決定成熟彼果的功能。所謂作而非增長,即是不具足以上六種條件,所以雖作業,不決定如是成熟果報。
己二、以時間宣說分二:一、略說 二、廣說
庚一、略說
決定受中,依受果時分三。
決定受的種種業中,按照感果的起始時間,可以分為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三類。
庚二、廣說分二:一、現法受業 二、順生、順後受業
辛一、現法受業分二:一、以欲解之故 二、以事之故
壬一、以欲解之故
其中現法受者,謂即彼果現法成熟。《本地分》說此複有八。
現法受,即某世造作具有力量的業,果在現世成熟。《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說到,有兩種因緣令善不善業現法成熟果報,第一,由欲解故:“欲”是欲樂,“解”是勝解。第二、由事故:由欲解增上,即對自己所做的事,內心產生欲樂與勝解的緣故;由事增上,即對尊重、有恩對境或有苦對境有所做的緣故。
欲解又有八種:一、有顧 欲解;二、無顧欲解;三、損惱欲解;四、慈悲欲解;五、憎害欲解;六、淨信欲解;七、棄恩欲解;八、知恩欲解。其中有顧、無顧欲解,是依自己所生;損惱、慈悲欲解,是依他人所生;憎害、淨信欲解,是依恭敬田所生;棄恩、知恩欲解,是依恩德田所生。
以下結合公案一一解釋:
第一,由有顧欲解造不善業而受現法果:
若由增上顧戀意樂,顧戀其身、財物諸有,造作不善,於現法受。
由於增上顧戀意樂,顧戀身體、顧戀財物、顧戀諸有,以貪著心推動而造作不善業,將會在現法感受果報。
“諸有”:現法生活所依之處的種種事,即外四大及所造色。“顧戀”:不能舍離貪著受用。
下麵看公案:
幾年前,臺灣中部地區有一位元農民,種了一大片橄欖菜。有一次,他施用強烈的農藥之後,聽到這種蔬菜的價格突然上漲的消息,他認為這是賺錢的好機會,因此不顧農藥毒性強烈,對消費者會造成很大毒害,第二天就計畫把這些蔬菜採收出售。父親知道後,立即勸阻,一再警告他千萬不能昧著良心賺錢。可是他利令智昏,不聽父親的忠告,竟然把全部蔬菜採收,運到附近城市出售。萬萬沒有想到,當他用拖拉機運蔬菜下山時,拖拉機的機件忽然失靈,連人帶車一齊翻落到幾十丈深的山谷之中,這位菜農當場傷重死亡。
菜農顧戀財物,貪圖暴利,不顧他人死活,所以在他運菜途中,便遭車毀人亡的報應。
第二,由無顧欲解所造善業而受現法果:
若由增上不顧意樂,不顧彼等,作諸善法。
相反,如果是由增上不顧戀意樂,不顧戀身體、不顧戀財物、不顧戀諸有,如此造作善法,在現法中就會改變命運。
下麵看公案:
隋朝終南山有位聖僧普安,他所到之處都是信眾雲集,人們爭相設齋供養。有一天,他來到大萬村,村中農民田遺生家境困窘,四個女兒沒有衣服穿。長女華嚴已經二十歲,她知道聖僧到來,心裏很想供養,但是沒有錢財,只有兩尺粗布。她感歎這一生如此貧窮,不能作福,正在傷心之時,忽然見到房梁上有團雜亂的稻禾,就取下來看,結果得到十粒黃米,她磨掉糠皮,心想:應當拿這點米和粗布對僧眾做一次供養。但是女子沒有衣服,白天不能出門,等到夜晚天黑,她就匍匐著走向僧眾的住處,快到僧眾的房屋時,把布遠遠地拋向僧房,而且親手把十粒米恭恭敬敬地放入飯桶,心裏默默祈願:我以前世慳貪今生受此窮苦,今天我在佛前求哀懺悔,以這點微薄之物供養僧眾,如果我貧窮的苦報從現在起已經消盡,就願飯器中的米飯變為黃色。祈禱之後,流著淚回家。
第二天早上,飯器中的五石米飯果然變成黃色。僧眾都很驚奇,後來人們知道這件事的緣由後,都非常感歎,好義之士紛紛慷慨解囊,以財物救濟這個女子。後來華嚴也出家學道。
公案之中,華嚴供僧真正具有增上的不顧戀意樂,雖然供品只有兩尺布、十粒米,但這是她全部的財產,她供養心虔誠,由於心意殷重,供僧的福業力極強,所以立見感應,慳貪之報因此而消盡。所以,一次通身放下地供養,完全改變了華嚴的一生,使她由一個溫飽都不能滿足的窮女子,變成出家學道受人供養的尊貴身。知道這個“業由心造,報隨心轉”的道理之後,每做一個善法時,一定要把握好自心,如果善心發得好、心力強,福報就會很快現前。
經中有這樣一則公案:
往年乾陀衛國有位屠夫,正準備屠殺五百頭小牛,這時候來了一位內官(太監),出錢贖出全部小牛放生,讓群牛免於死難,生命獲得自在。以此因緣,內官現身就恢復男根。等他返回王宮,叫人入宮報告,國王說:自家人可以隨意出入,為什麼還來報告?國王把他叫來,詢問原因,內官說:“我見屠夫要殺五百頭小牛,就拿錢贖出放生,以此因緣,男根具足,因此不敢入宮。”國王聽後既驚又喜,對佛法真實生起了信敬之心。
這也是舍己利他,當五百頭小牛面臨殺身之禍之時,當時內官心中只有一念,就是要救護這些生命,本來贖五百頭小牛不是一筆小錢,但他發起了增上不顧戀意樂,沒有顧戀錢財的念頭,誠心而做,所以感果迅速。
佛門中有求必應,能不能求到,關鍵要觀待自己做得如何,真能具足此處現法報的條件,感應決定迅速。本論再三顯示業果之相,實際是為我們指明修福立命的方向與方法,能夠按照所指示的方法努力行持,每次行善法時,提起猛利意樂,決定現生就可以改變命運。行善不計身財,全心投入,後福一定無量。
第三,由損惱欲解造不善業而受現法果;第四,由慈悲欲解所造善業而受現法果:
如是若于諸有情所,增上損惱,增上慈悲
如是對其他有情,以增上品損惱意樂作不善業,或者以增上品慈悲意樂造作善業,將會在現法受果。
以下的公案出自《閱微草堂筆記》:
屠夫許方,他宰毛驢的時候,先在地上挖個深坑,坑上蓋一塊木板,木板上鑿四個孔,把驢的四條腿插入孔中。賣驢肉時,隨客人要買多少,先用開水澆在驢身上,讓毛脫落,等肉半熟了,就把這塊驢肉割下來。他說:“必須這麼做,驢肉才鮮嫩味美!”過一兩天,驢身上的肉被割完後才死去。驢未死之前,因為籠頭箍住嘴,不能號叫,但是驢怒目圓睜,眼珠子向外突出,炯炯然如兩個火炬,使人慘不忍睹,但許方卻毫不介意。
後來,許方得了一種病,全身潰爛,體無完膚,形狀和毛驢身上宰割的傷痕一樣,他躺在床上痛得亂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了四五十天的活罪才悲慘死去。
許方以增上損惱意樂殘酷地宰殺毛驢,業力極重,所以不必等到來世,現世就在他身上現前了慘烈果報。這還只是現世花報,後世果報更為漫長、劇烈,地獄中受苦之後轉生人道,仍要不斷地償還千萬次生命。
再看正面公案:
曹彬是宋朝的名將,一次遇到高士陳摶,陳摶善於相術,他看了曹彬的面相說:“你邊城骨隆起,印堂寬闊,眼目長而光顯,必主早年富貴。所忌是頤削口垂,沒有晚福。以後出兵打仗,應當網開一面,或許可以培植一些晚福。”曹彬聽後,覺得很有道理。
後來有一次,曹彬奉命征伐江南,因為不忍心生靈塗炭,就假裝生病不肯就職。同僚武將們紛紛前來探病,曹彬說:“我這個病不是以吃藥能好的,只要你們誠心發誓,攻克江南時,絕不妄殺一人,我的病就會好。”許多將士聽後都對天焚香發誓,此行感動了江南人心,民眾都簞食壺漿,迎接王師,結果曹彬不戰而收復江南,保全了千萬人的性命。
勝利歸來時,曹彬又遇陳摶。陳摶說:“幾年前我看你的相頤削口垂,當時認定你沒有晚福。現在面相完全變了,口角頤豐,金光聚于面目鬚眉,必能增祿增壽,後福無量。”
曹彬問他:“什麼是金光?”
陳摶說:“金光是德光,顏色紫光晃亮,人如陰德有感,會面現金色,眉現彩色,目現神光,發現毫光,色現祥光,其氣外明而內澈,不單是延壽,還會蔭佑子孫遠福。”
後來曹彬果應陳摶預言,晚景很好,享年六十九歲,長子、次子、三子都是一代名將,幼子也追封王爵,子孫昌盛無比。
曹彬大發慈悲,保全了千萬人的性命,以戒殺護生的福業力,幾年內就轉了命相,現前口角頤豐、面現金光的吉相,福壽增長,晚福極好。這也是以增上意樂行善現法受果的證明。知道這條道理後,長期放生的道友,如果能發起增上慈悲意樂救護生命,日日都是在轉變命運。發心護理病人的道友,能全心全意地利他,決定會福壽增上。
第五,由憎害欲解造不善業而受現法果;第六,由淨信欲解所造善業而受現法果:
又於三寶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於此所,增上淨信勝解意樂 。
起嗔恚心,是“憎”。起殺害心或惱害心,是“害”。
在佛法僧三寶及任何一位傳法上師等前,以增上品憎害欲解而造不善業,或者以增上品淨信勝解意樂,造作善法,必在現法感受果報。
以下是一則歷史公案:
北魏司徒崔浩,才智過人,當時北魏太武帝對他十分寵信,但他不信佛,勸武帝毀佛滅僧。崔浩見妻子念經,便發怒燒毀經書,他的兩個弟弟深信三寶,見佛像即使在糞土之中也一定要禮拜,而崔浩卻常常譏笑呵斥他們。
後來崔浩的命運很不好,因為國書事件,觸怒了太武帝,被皇帝囚禁在檻車之中,押往城南,當時所受的拷打極其殘酷,幾十個衛士還在他身上撒尿,崔浩嗷嗷慘叫之聲,一路都能聽到。
歷史上還有周武帝滅佛,他是什麼下場呢?後來他得一種惡病,全身糜爛,三十六歲就死去。所以毀壞三寶之事,報應極速。
《極樂願文大疏》中說,以前漢地有位智者,造論罵僧是毒蛇。一次他與僧人一道行走,突然喊叫:“你們快跑!我好象要受報應了!”剛說完,雙手就粘連在頭上變成蛇頭,雙腳也合為蛇尾,全身變成一條毒蛇,向樹林之中竄去。
這些都是對三寶等恭敬田起嗔恨心、損害心而立即現前果報的事例。相反,對殊勝大功德田,能發起清淨信心勝解意樂,善報也會迅速現前。
譬如,黑龍江省雞西縣有位叫劉貴芝的病人,患皮膚癌,三年之中,在多家大醫院治療,都無法治癒。九零年冬天,一位親戚瞭解她的病情後,勸她吃素拜佛。劉貴芝隨後請了一尊佛像供奉,兒女們反對,認為大醫院都無法治的病,信佛也不可能治好,但她的信心沒有動搖。
劉貴芝胸口經常流膿,拇指都能塞進洞裏,幾乎可見骨頭,劇痛無比。她忍痛流淚,跪在佛像前燃香,誠心祈禱:“南無大慈大悲阿彌陀佛,南無救苦救難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今晚能讓我胸口不痛,我願意明天開始吃長素,受五戒、拜佛、念佛。”奇怪的是,不久胸口就不再痛了,默念著佛號慢慢入睡了。夢中見到一位老和尚,在她腳上紮了一針。第二天天一亮,感到腳面有點痛,可是胸前非常清爽,一點都不痛。她深感佛菩薩的靈驗,從此行住坐臥不離佛號,堅持晚課。身體從此就非常好了。劉貴芝為什麼能得加持,消除病障?關鍵是淨信欲解的增上。《無死鼓音陀羅尼經》說:“佛世尊難思,正法亦難思,聖僧不思議,諸信不思議,異熟亦難思。”對殊勝的三寶福田,具有增上清淨信心,決定現生能消業障,現前樂果。我們日日以上師三寶為對境,比如,誦經持咒念佛,在皈依境前頂禮、供養、承事,或者為僧眾發心,一定要取捨好三門言行。如果能具有增上淨信勝解意樂,決定迅速積累功德。
第七,棄恩欲解造不善業受現法果;第八,知恩欲解所造善業受現法果:
又于父母諸尊重等恩造 之所,由增上品酷暴背恩 所有意樂,所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報恩意樂所作善法,於現法受。
對父母、上師等具恩對境,以增上品背恩意樂、欺誑意樂、酷暴意樂所作一切身口意的不善業,將會在現法感受果報;相反,以增上品知恩意樂、報恩意樂所作一切善法,會在現法感受樂果。
首先宣說對父母的報恩:
世尊在《涅槃經》中說:“我母受大苦惱,滿足十月,懷抱我身,既生之後,推幹去濕,除去不淨,大小便利,乳哺長養,將護我身。以是義故,我當報恩,色養侍衛,隨順供養。”
《德育古鑒》中有一則公案:
楊黼,安徽省太和縣人。他聽說四川無際大師道行很高,就辭別母親去四川訪師求道。路遇一位老和尚,問他來四川做什麼,他說:“想參訪無際大師,修學佛道。”老和尚說:“不如去見佛。”楊黼問:“佛在何處?請你指示我。”老和尚說:“你快回家,看到肩披棉被、腳上倒穿鞋的就是佛。”楊黼聽了深信不疑,便整理行裝,雇船回鄉。路上走了一月,到家那天,已是夜色茫茫。他敲門叫母親開門,母親聽到兒子回來,趕忙從床上跳起來,來不及穿衣,只把棉被披在肩上,倒拖鞋出來開門,楊黼一見老母親肩披被、倒穿鞋,當下覺悟父母是活佛。從此竭盡心力孝順母親,後來臨終時,誦《金剛經》四句偈安詳而逝。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說:“善男子,于諸世間,何者最富,何者最貧,悲母在堂,名之為富,悲母不在,名之為貧;悲母在時,名為日中,悲母死時,名為日沒;悲母在時,名為月明,悲母亡時,名為暗夜。是故汝等勤加修習,孝養父母,若人供佛,福等無異,應當如是報父母恩。”《大集經》也說:“世若無佛,善事父母,事父母即是事佛也。”世間如果無佛,要好好承事父母,承事父母就是承事佛陀。
《閱微草堂筆記》中有一則公案:
乾隆年間,河間西門外的橋上,有人被雷擊死後,跪在地上不倒下,手裏握著的紙包,雷火沒能燒掉。檢驗一看都是砒霜,大家不知道原由。不久,他妻子聽到消息趕來,看到了也不哭就說:“早知他有今天,只不過這一天來得晚了,他經常辱駡、虐待老母親,昨天突然生起惡念,竟想買砒霜毒死自己的母親,我哭著勸他一個晚上,他也不聽。”這是以背恩意樂損害父母的現報。
《歷史感應統紀》中有一則孝子的事蹟:
孫瑾是元朝孝子,平時盡心盡力侍奉父親和繼母。父親去世後,棺材放在家裏四年,他整日整夜衣不解帶,每天只吃稀飯,斷絕葷腥,虔誠念佛誦經,超度父親往生極樂。出葬那一天,雇船運棺材過江,江上狂風怒號,波浪很大,可是船剛開,江面就風平浪靜,一帆風順,人們都說這是孝心所感。
孫瑾侍奉繼母唐氏,如待親生母親。有一天,繼母胸部長了一個大癰,膿血淋漓,痛得在床上呻吟。孫瑾以孝心的驅使,不嫌膿血腥臭,以口吮吸繼母瘡口,而且用舌舐去皮膚上的膿血,沒過幾天,繼母的癰就好了。
不久繼母又得眼病,開始是兩眼紅腫,視力模糊,請醫生治療,不但未見好轉,反而更加嚴重,最後雙目失明。孫瑾想到以前用舌舐治好了繼母的癰病,決定每天用舌舐繼母的雙眼,時間一天天過去了,仍不見效,但他並未放棄,繼續為繼母舐目,堅持了兩個月,繼母的雙眼居然重見光明。
後來繼母去世,要下葬時,日日下大雨,葬事受阻,不能進行。他夜晚向天號哭,祈求天公放晴。次日早晨,果然雲開日出,天空大放光明。安葬繼母之後,天又連日下雨。這都是孫瑾孝心格天的感應。
聽了這則公案,我們都會覺得孫瑾的孝行很偉大,對繼母還能孝順之至,心裏有增上報恩意樂,所以能“有求皆應、無感不通”。
我們學佛為什麼進步不大?不能即生成就?就是沒有修好心。宗大師有一頌名言:“心善地道亦賢善,心惡地道亦惡劣,一切依賴於自心,故應精勤修善心。”所以,在世間對父母修好報恩心,盡孝行;在出世間,應對上師修報恩心,學善財童子。如果能圓滿這兩點,果報決定現法成熟。對此萬萬不能忽視。
以上按《瑜伽師地論》宣說了由八種欲解造業受現法果。
壬二、以事之故
《瑜伽師地論》還說到由事故,受現法果。不善業方面造五無間業及無間業同分,也有受現法果。無間業為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無間業同分,比如:對阿羅漢尼、對母行穢染行,打最後有菩薩;在天廟、街道、市肆立殺羊法,流行不絕;對極信賴的親友、同心耆舊等所,損害欺誑;對苦難窮困無依無怙而來歸投依靠的人,先是佈施無畏,後來卻加害或者逼惱;劫奪僧門,破壞靈廟。
善業由事故受現法果,例如:母親無正信,勸進開化,將母親安置建立在正信之中;母親犯戒,將母親安立在具戒中;母親慳吝,將母親安立在具足佈施之中;母親惡慧,將母親安立在具足智慧之中,以此類善業將會受現法果。對父親也是如此。或者對起慈定者供養承事,如是對起無諍定、滅盡定、預流果乃至對阿羅漢果供養承事,親自對佛供養承事,對有學無學僧供養承事,都是對尊重由利益因緣發起善業,受現法果。相反,對尊重事由損害因緣發起不善業,也會受現法果。
辛二、順生、順後受業
順生受者,謂於二世當受其果。
順生受,即今生作善惡業,第二世將受果報。
順後受者,謂於三世以後成熟。
順後受,即今生作善作惡,第三世、第四世或者十世、百世、無量無邊劫之後才成熟果報。
須知,以上現法受、順生受、順後受只是從受果的初始時間上安立,並不是僅于現世、來世或者第三生之後的某一世受果。比如,現法受是指現世開始受果,不是僅僅現世受果後世不受,其餘順生受、順後受都應當如此理解。
戊三、何果先熟之理
于相續中,現有眾多善不善業成熟理者,謂諸重業即先成熟,輕重若等,于臨終時何者現前,彼即先熟。若此亦等,則何增上多串習者。若此複等,則先所作,彼即先熟。
何業先熟之理:在眾多業當中,重業首先成熟;如果眾業輕重平等,就按臨終時何業現前,即先成熟;如果臨終時種種業同時現前,就按何業生前串習次數多,即先成熟;如果各業的串習力也平等,就按造業次序,何業先造,即先成熟。
對於此理,博朵瓦格西曾經以比喻說明:比如,一個碼頭上多人渡河,如果來了一位大官,權勢很大,決定是他首先渡河;如果來人權力相等,那就看誰最接近船,誰就先渡;如果平等接近於船,那就是熟人先渡;如果都是熟人,那就看誰先打過招呼就先渡誰。
如《俱舍釋》所引頌雲:“諸業於生死,隨重近串習,隨先作其中,即前前成熟。”
如《俱舍論自釋》所引頌詞中說:相續中的種種業,在生死之中成熟果報之理,即隨重業、隨近業、隨串習業、隨先作業,四句之中,以前前業首先成熟。
以上思惟總業果宣說完畢,以下思惟特別業果。
思別業果
甲二、思別業果分二:一、須成辦圓具德相之所依 二、修學所依之因
乙一、須成辦圓具德相之所依
第二,思惟別者,謂由遠離十種不善,雖定能獲善妙所依,然若成一圓具德相、能修種智勝所依者,修道進程非餘能比,故應成辦如此所依。
這句是從“修道進程”來說明:應當成辦殊勝所依的理由。
論中說:僅僅以遠離十種不善為因,雖然決定能獲得善妙的所依身,但如果能進一步獲得殊勝所依,也就是圓滿具足各種功德相、有能力堪修一切種智的所依身,那麼修道的進程便不是以其他身所能相比,所以應當努力成辦此種所依。
人身是修道的所依,一生修行能獲得何種成就,與所依身是否具足功德相密切相關。譬如:交通工具的性能有許多差別,如果性能好,就有能力遠端跋涉,性能不好,速度就慢。同理,由宿業所感召的人身,如果缺陷多,修道進程便緩慢;相反,如果人身的功德很圓滿,各方面稟賦優良,修道作用就大,進程決定迅速,不是其他所依身可比。基於這個原因,在下士道中,應當著重成辦殊勝的所依身,作為後後大乘修行的前提。
道次第中的共下士道,是要將學人引入上士道,因為後後需以菩薩身份成辦利他,所以異熟身具足八種功德非常重要。
乙二、修學所依之因分三:一、異熟功德 二、異熟果報 三、異熟因緣
此中分三:一、異熟功德;二、異熟果報;三、異熟因緣。
這三者分別是八種功德各自的體相、作用和能生因緣。
學習這三科有何作用呢?學習前二者,認識到所求目標及其作用,就會產生希望成就此種殊勝所依的欲樂。學習第三者,可以明確應從何處下手實修。了達這些之後,初學者用三年或者十年去修習,所修可以完全決定下來,落實於日常生活中,處處應當實修這些因緣。比如:農民知道某種果有巨大的作用時,他就會在春天努力積聚能生的因緣,這是農民作業的內容。同理,為了將來獲得一個能快速修證大乘的所依身,在下士道時就應努力實修它的因緣。比如:要獲得壽量圓滿,現在就要開始努力修習遠離損害眾生的行為及意樂,並且大力放生,將這一項作為日常修行的重點,真實行持、漸次修集。每天在這上面積累、增上,決定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日日都有上進之相,將來決定感得具足種種功德相的人身。有了這個基礎之後,再進修大乘,速度極快,不像從前那樣進程緩慢,進進退退總不得力。所以,此處共下士道中,對特別業果的修習,實際上是為趣入上士道打基礎。
丙一、異熟功德分二:一、總說 二、結說
丁一、總說
初中分八:一、壽量圓滿者,謂宿能引牽引長壽,如其所引,長壽久住。
第一,壽量圓滿,就是以往昔能牽引長壽的引業所牽引,而獲得長壽久住。這是菩薩壽量具足,譬如:龍樹菩薩住世六百年。
二、形色圓滿者,謂由形色、顯色善故,顏容殊妙,根無闕故,眾所樂見,橫豎稱故,形量端嚴。
第二,形色圓滿,就是因為形色與顯色妙好,容顏殊妙,六根沒有缺漏,所以眾人喜見。又因橫豎比例相稱,所以形量端嚴。這是菩薩形色具足,譬如:阿底峽尊者。
三、族姓圓滿者,謂生世間恭敬稱揚、諸高貴種。
第三,族姓圓滿,就是誕生在被世間人們所恭敬、稱揚的高貴種族中,或者說生在豪貴之家。這是菩薩族姓具足,譬如:義成王子、達摩祖師等等。
四、自在圓滿者,謂大財位,有親友等廣大朋翼,具大僚屬。
第四,自在圓滿,就是獲得廣大的財富地位,富裕顯貴,又有親友等廣大朋翼、廣大僚屬。這是菩薩自在具足,譬如:阿育王、松贊干布等。為何必須具足這些條件呢?因為大乘所修是自他二利,如果沒有廣大的財位、眷屬,利他的修行就不能熾盛、隨順,因此具有富貴自在,修行大乘才方便。譬如:要成辦一件小事,只需具足一般條件,而要成辦大事,就要方方面面具足圓滿的條件。同理,大乘的道修行大、事業大,因此對所依身的要求相對也高。
五、信言圓滿者,謂諸有情信奉言教,由其身語於他無欺,堪為信委,於其一切諍訟斷證,堪為量故。
第五,信言圓滿,有“眾所信奉”、“斷訟取則”兩種德相。“眾所信奉”,即:有情信奉自己的言教。因為自己平常待人真誠,從不欺人,以這種誠信而堪為人們所信賴、委託。“斷訟取則”,即:對一切諍訟、斷證,自己的語言都堪為定量,也就是在爭論不下、事情不能裁決時,自己的發言能夠作為準則。這是菩薩信言具足,譬如:無著菩薩等。
六、大勢名稱者,有大名稱,有大美譽,謂于惠施,具足勇健精進等德,由此因緣,為諸大眾所供養處。
第六,大勢名聲,就是具有大名聲,美名流傳於世間。具體來說,即:對於佈施等善法,具足勇健、精進、剛毅、敏捷、審悉等攝善法戒的功德相,而且對各種技藝、工巧業等,輾轉妙解,智慧超人。以這個因緣而成為大眾供養、恭敬、尊重、讚歎之處。這就是菩薩大勢具足。
“勇健精進”:菩薩行善時,勇猛、堅決、歡喜而不生懈怠。“剛毅”:菩薩行善的意樂和行為堅固不動。“敏捷”:菩薩修和敬業時,所作十分機靈迅捷,遠離愚鈍。“審悉”:能夠審細思擇一切法義。這些都是菩薩的德相。真正的大勢名稱不是虛設,而是由這些大道德感召而來的。
七、丈夫性者,謂成就男根。
第七,丈夫性具足,就是成就男根。譬如:仲敦巴尊者、給孤獨長者。
八、大力具足者,謂由宿業力,為性少病,或全無病,於現法緣起大勇悍。
第八,大力具足,就是由於前世善業力的緣故,行持自利利他時,身心沒有厭倦,身體少病或者無病,無論遇到現法何種緣,都能發起大勇悍心。
“為性”:以無疲厭為自性,天性堅固堪能。“於現法緣起大勇悍”,是描述大堪能的心態,即:由於往昔生中做事樣樣都能圓滿,以這個造作等流,不論遇到現法何種緣,心力自然勇悍,沒有畏懼、怯弱,認為無論做什麼,決定都能成辦。這是菩薩大力具足,譬如:世親菩薩、宗喀巴大師等,都是具足大力的菩薩。
丁二、結說
此複第一謂住樂趣,第二謂身,生為第三,財位僚屬為四,第五謂為世間量則,第六謂彼所有名稱,七謂一切功德之器,第八謂于諸所應作勢力具足。
以上八種功德,簡單來說:第一,是在善趣中久住;第二,是身相;第三,是生;第四,是具有財位、僚屬;第五,是堪為世間量則;第六,是名稱;第七,是一切功德之器;第八,是對應做之事具足勢力。相反,壽命短暫,相不圓滿,出生下賤,對財位、僚屬沒有自在,不堪為世間量則,名稱小,非丈夫性,勢力微弱等,就是所依身有缺陷,如果用它來成辦一切種智,進展就緩慢。
從這裏,我們可以明白:應當如何來設計、成辦自己的未來。譬如,設計師要設計一種最好的賽車,他就會考慮各方面的因緣,從而組裝成第一流的賽車。外物的賽車不具有大義,人們尚且還去設計創造,而人身的價值超過賽車無數倍,為什麼不好好設計自己呢?實際上,能夠在大乘道上速疾進趨的車,就是具有以上八種功德的人身。如果現在勵力修集它的八種因緣,將來就會獲得最上品的所依人身,那時再來修行大乘,決定是一日千里。
丙二、異熟果報分八:一、壽量具足之果報 二、形色具足之果報 三、族姓具足之果報 四、自在具足之果報 五、信言具足之果報 六、大勢名稱具足之果報 七、丈夫性具足之果報 八、大力具足之果報
異熟果報分八:
“果”,是指作用。以具有八種功德的異熟(即果報)作為所依,後後的善法就能輾轉增上,所以稱為異熟之果。
對應八種功德,有相應的八種作用,下面一一解釋:
丁一、壽量具足之果報
初者,依自他利,能于長時積集增長無量善根。
第一,壽量具足有何種作用呢?由於壽量具足的緣故,就能長期修習善法,依靠自他二利的修行而積集增長無量善根。這是菩薩壽量具足的果報。
譬如:龍樹菩薩住世六百年,在這段漫長的時間當中,自利利他的事業極為廣大。我們修習大乘道,如果壽命長久,就能積累增長廣大功德;如果壽命短暫,比如:五十歲時才在佛法上獲得初步的成就,到六十歲就圓寂了,這樣自利利他的修行就不易圓滿。
丁二、形色具足之果報
第二者,謂諸大眾暫見歡喜,鹹共歸仰,凡所發言,無不聽用。
第二,形色具足有何種作用呢?由於菩薩形色具足的緣故,大眾見後便心生歡喜;因為大眾愛樂的緣故,便會對菩薩共同歸仰;因為大眾共同歸仰的緣故,凡是菩薩發言,大眾都會聽受。這是菩薩形色具足的果報。
大乘菩薩度化眾生,具足相好事關緊要。若能具足相好,度化眾生就很方便。諸佛成道來人間示現教主的身份,都會示現當時世間最圓滿的相好,如此示現的必要,就是為了使眾生歡喜、歸仰;眾生能歡喜、歸仰,教化就有效果,即:凡是自己所傳的言教,眾生都能聽受。這些都是形色具足的作用。
丁三、族姓具足之果報
第三者,謂所勸教,無違敬用。
第三,族姓具足有何種作用呢?由於菩薩族姓具足的緣故,大眾便會尊敬、供養、稱讚;由於大眾尊敬、供養、稱讚的緣故,菩薩以善法勸導眾生精勤修學,眾生就會恭敬採納。這是菩薩族姓具足的果報。
“無違敬用”:眾人對菩薩所說的教言不會違背,而會對待恭敬,時時銘記在心,頂戴奉行。
與“無違敬用”相反的是“違背輕舍”,即眾人會將菩薩所說教言拋諸腦後。
以下自在具足、信言具足,都是具有攝受有情、成熟有情的作用。
丁四、自在具足之果報
第四者,謂以佈施攝諸有情,令其成熟。
第四,自在具足有何種作用呢?由於菩薩自在具足的緣故,就能以佈施攝受眾生,使他很快地成熟。這是菩薩自在具足的果報。
《力種性品》中說:“若諸菩薩先行佈施,當知是名隨攝方便。何以故?先以種種財物佈施饒益有情,為欲令彼聽受所說,奉教行故。”佈施是四攝法之一,稱為隨攝方便,即:先以財物佈施,關懷照顧有情,使有情感動而接受教化。菩薩具有大財富、大眷屬,便有能力攝受眾生,也就是能以廣大財佈施攝受眾生,使他成熟為法佈施之器。因此,具足福報與聲望才能大面積地攝受眾生,否則,沒有足夠的錢財,想要印經書、建道場都很困難,又怎麼能攝受大量眾生呢?所以,自在具足也很重要。
丁五、信言具足之果報
第五者,謂以愛語、利行、同事,攝諸有情,速令成熟。
第五,信言具足有何種作用呢?由於菩薩信言具足,就能以愛語、利行、同事攝受有情,使他很快地成熟。這是菩薩信言具足的果報。
在攝受有情方面,愛語,是能攝方便;利行,是攝入方便;同事,是隨轉方便。分別來說,有情對善法愚癡,菩薩想要遣除他的愚癡,就以愛語使他攝受、觀察正理,所以愛語是“能攝方便”;菩薩了知有情已在攝受觀察正理,就以利行將有情從不善之中救拔出來,以善法勸導、調伏,並且將他安立在善法中,所以利行是“攝入方便”;菩薩以方便令眾生趣入善法之後,又和眾生共同修行,以身作則,使他隨順而轉,所以同事是“隨轉方便”。那麼,以何種功德才能具足這些攝生的方便呢?它的因就是信言具足,即:自己發言能使眾生信奉,堪為正量。
丁六、大勢名稱具足之果報
第六者,謂由營助一切事業,佈施恩德,為報恩故,速受勸教。
第六,大勢具足有何種作用呢?由於菩薩大勢具足,有能力幫助眾生成辦各種事業,廣大地佈施恩德,所以眾生感恩圖報,為了報恩而歸仰菩薩,這時菩薩宣說言教,眾生很快便會隨轉、恭敬、相信、採用。這是菩薩大勢具足的果報。
總之,菩薩有大名稱,具有勇健、精進、剛毅、世間技藝、工巧慧解過人等等品德,便能真正在各種事業上幫助眾生,廣布恩德。以此作為能感因緣,就能使眾生速受勸教。
丁七、丈夫性具足之果報
第七者,謂為一切勝功德器,欲樂勤勇,堪為一切事業之器,智慧廣博,堪為思擇所知之器。又於大眾都無所畏,又與一切有情同行,言論受用,或住屏處 ,皆無嫌礙。
第七,丈夫性具足有何種作用呢?以下分三段解釋:
一、由於丈夫性具足,而堪為一切殊勝功德之器。《瑜伽師地論•菩提品》中說:“非女身能證無上正等菩提”,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一般女性多煩惱、多惡慧,以稟性多煩惱、多惡慧之身不能證得無上菩提;相反,成就丈夫性,以少煩惱、少惡慧而堪為一切殊勝功德之器,能證無上菩提。
二、“欲樂勤勇,堪為一切事業之器;智慧廣博,堪為思擇所知之器。”這是就心力、心量來說丈夫性的功德之相,即:由於欲樂勤勇的緣故,能對成辦一切有情義利的事業無所畏懼,而堪為一切事業之器;由於智慧廣博的緣故,能對諸法的盡所有性、如所有性思惟抉擇,無礙而轉,而堪為思擇所知之器。一般女性因內心怯弱,所以不堪為一切事業之器,又因見識狹窄,所以不堪為思擇所知之器。
三、“又於大眾都無所畏,又與一切有情同行,言論受用,或住屏處,皆無嫌礙。”具丈夫性,就能在一切大眾之中無所畏懼,而且行動方便,和一切眾生共同集會、言論、受用飲食或者住在屏處,都不致於引起譏嫌,沒有行動上的障礙。相反,女性在大眾之中有所畏懼,行動多有不便,比如:不能獨自安住靜處等。所以,一般女身不堪作為饒益有情的所依。
以上三種,就是菩薩丈夫性具足的果報。
丁八、大力具足之果報
第八者,謂於自他利,皆無厭倦,勇猛堅固,能得慧力,速發神通。
第八,大力具足有何種作用呢?由於菩薩大力具足的緣故,對自他二利 的加行就能心無厭倦,勇猛精進、堅固精進,能迅速獲得智慧力而發起神通。這是菩薩大力具足的果報。相反,如果體弱多病,精力不充沛,心力不足,對自他二利的廣大事業便無能力荷擔。
《本地分》說:“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八種異熟,具八種果,能善饒益一切有情,隨順生起一切佛法。菩薩安住異熟果中,于諸有情種種眾多利益事業,自有力能,及善安處所化有情,彼於自事隨順而作。如是乃名隨其所欲所作成辦。”所以,必須兼具“自有力能”、“善安處所化有情”這兩個條件,才能真正成辦利他。如果菩薩自無力能——不具有八種異熟,雖然善於以方便安處所化,有情對自己的事業也能隨順而作,但對有情所做的利益不能稱為熾盛、不能稱為隨順,因此不能叫作“能作利他事業”。同樣,有力能而不善於安處所化有情,有情不隨順作,也不是“能作利他事業”。所以,菩薩必須兼具“自有力能”、“能善安處有情”,對有情所做的利益,才能稱為熾盛、隨順,由是因緣,才是“能作利他事業”。這樣菩薩安住八種異熟果中,自己能成熟一切佛法,也能令有情在三乘道中速得成熟。又能使自己速證無上正等菩提,也能使其他已成熟者速得解脫。由於菩薩安住八種異熟果中,能令有情獲得利益安樂,所以,一切有情所住空無義利的無始生死,菩薩安住其中能不空過、具大義利。
以上異熟功德、異熟果報兩科內容,顯示出何種人身才是能修一切種智的殊勝所依,而且必須成辦此種殊勝所依身,才能真正行持利他。因此,具足八因三緣的人身,對於修行大乘道來說,極為重要。那麼,如何才能成辦呢?
丙三、異熟因緣分二:一、八因 二、三緣
丁一、八因分八:一、壽量具足之因 二、形色具足之因 三、族姓具足之因 四、自在具足之因 五、信言具足之因 六、大勢名稱具足之因 七、丈夫性具足之因 八、大力具足之因
異熟因分八:
戊一、壽量具足之因
初者,謂於有情不加傷害,及正依止不害意樂。
第一,壽量具足之因,就是遠離傷害有情的行為,以及真正依止不害有情的意樂,心中常常存有永遠不損害眾生的心。
又雲:“善放將殺生,如是利其命,遮止害眾生,則當得長壽。承事諸病人,善施諸醫藥,不以塊杖等,害眾生無病。”
《贊偈》說:“如果能對即將被殺的有情放生,這樣保全有情的性命,斷除傷害眾生的行為,將來就能獲得長壽。承事病人、佈施醫藥,不以磚塊、木杖等兇器傷害眾生,將來能得健康無病。”
戊二、形色具足之因
第二者,謂能惠施燈等光明,鮮淨衣物。
第二,形色具足之因,就是能在諸佛菩薩等功德田前,供養油燈、電燈等光明以及嶄新潔淨的衣物。
又雲:“由依止無嗔,施莊嚴妙色,說無嫉妒果,當感妙同分。”
《贊偈》又說:由於內心依止無嗔意樂,供養莊嚴資具,將來能感得妙好的身色。又說以無嫉妒的善業,將來能感得與善因同分的妙果,即:以無嫉妒的善因,能感得他人歡喜愛戴的同分妙果。
戊三、族姓具足之因
第三者,謂摧伏慢心,於尊長等,勤禮拜等,於他恭敬,猶如僕使。
第三,族姓具足之因,就是常修謙下。謙卑能感召尊貴,傲慢則導致下賤。論中說:能夠摧伏自己的傲慢心,對於尊長等對境勤修禮拜等恭敬的行為,對他人常修恭敬,自己就像奴僕一樣。這就是族姓具足之因。
因此,我們應當處於低位而行,越謙卑越得尊貴,越付出越能收穫,越助人越有力量。
戊四、自在具足之因
第四者,謂於乞求衣食等物,悉皆施惠,設未來乞亦行利益,又于苦惱及功德田,乏資具所,應往供施。
第四,自在具足之因,就是行廣大供施。凡是有人前來乞求衣食等物資時,都應當佈施,即使眾生沒有向自己求乞,自己也應當對他進行饒益。尤其是當生活困苦之田或尊貴的功德田等缺乏資具時,應當主動供養佈施。
戊五、信言具足之因
第五者,謂修遠離語四不善。
第五,信言具足之因,就是修好口業。平常遠離妄語、離間語、粗惡語、綺語,常說誠實語、和合語、柔軟語、具義語。若能注意修正口業,語言日漸轉好,就能使言語威肅,堪為量則,使人信奉。
如果語言的惡習不改,出口便是妄語、兩舌、惡口、綺語,這樣口德惡劣,如何使人信奉、成為量則呢?信言不具足,談何利他?所以,若能修遠離語惡,則對將來利他事業大有幫助。
戊六、大勢名稱具足之因
第六者,謂發宏願,於自身中攝持當來種種功德,供養三寶,供養父母、聲聞獨覺、親教軌范及諸尊長。
第六,大勢名稱具足之因,是發願和供養,也就是為了將來能獲得種種功德而廣發大願以及供養三寶、父母、聲聞獨覺、親教師、軌范師和尊長等。
戊七、丈夫性具足之因
第七者,謂樂丈夫所有功德,厭婦女身,深見過患,樂女身者,遮止欲樂,將失男根,令得脫免。
第七,丈夫性具足之因,就是心中歡喜丈夫身所具有的一切功德,如:丈夫性是勝功德之器、事業之器等。又應厭離女身,深深認識女身的過患,如:女身不是功德器、不是事業器等。又有以兩種因緣而獲得丈夫性,即:見人歡喜女身,就勸她厭離解脫女身;見有丈夫將要失去男根,就以方便攝護,使他不失壞,以及說法使人獲得男身。
戊八、大力具足之因
第八者,謂他不能作,自當代作,若共能辦,則當伴助,惠施飲食。
第八,大力具足之因,就是以身供事和惠施飲食。“以身供事”,即:眾生缺乏能力時,自己主動代他做,比如,對病人或弱者,主動幫助。如果能共同成辦,就作其助伴,助他一臂之力。若能奉獻己力,將來身心就會具足大力。“惠施飲食”,就是以能增長身心勢力的粥飯糕餅等飲食施予眾生。在他人飲食不足、身無氣力時,自己佈施飲食以恢復他的身心力量,因此感得將來身心強健。比如:過去有人佈施病比丘果子,而感得九十一劫中身體強健、無有病苦。
若能圓滿積聚這些善因,將來就會感得具足圓滿德相的異熟身。成佛度生須成就圓滿色身,而色身“是福等流”、是無量福聚所成。這就啟發我們:修因時應全面發展,將來就能獲得功德全面的所依身。所依身功德圓滿,自利利他的功能就會強大,由此決定能快速趣向佛道。
丁二、三緣分二:一、三緣之作用 二、別釋三緣
戊一、三緣之作用
如是八因,若具三緣,能感最勝諸異熟果。
“如是八因”,即以上不害有情等八種殊勝善行。“若具三緣”,即正行持八因時,具足心清淨與加行清淨。“能感”是指這樣行善的功能。“最勝諸異熟果”,是以八因具足三緣所感得,具體來說,就是壽量圓滿等八種異熟功德的最上品。為什麼能感得最勝果呢?因為八因由三緣而獲得增長的緣故。譬如:修習第三因——恭敬的時候,心和加行清淨,善業的力量便會增長,因上增長,果上就殊勝。唐譯《瑜伽師地論》說:“又此諸因,略由三緣而得增長,能感圓滿增上廣大異熟令起。”因此,要使八因成為殊勝,修因時就須努力具足三緣。
戊二、別釋三緣分三:一、心清淨 二、加行清淨 三、田清淨
己一、心清淨
于其三緣,心清淨中,待自有二,謂修彼因所有眾善,將用回向無上菩提不希異熟。由純厚意修行諸因,勢力猛利。
心清淨,有待自和待他兩個方面。觀待自己而修心清淨又有兩項,就是“回向無上菩提”和“由純厚意修因”。
第一,“回向無上菩提”,即:修集八因的任何善根,都是用以回向無上菩提而不求回報,也就是不求人天安樂及聲緣菩提,唯一是為一切有情獲得無上菩提而回向。這是從無貪的角度來說心清淨,因為遠離貪著報恩和異熟而成為清淨。
第二,“由純厚意修因”,即:修行任何一種善因時,都是以純厚的意樂來修行。“純厚”,就是完全發自內心,完全是用真心來做。“純”是善念真純,“厚”是善念深切。譬如:修行第一因的放生時,不論加行、正行或結行,都是一心一意地做,六根毫不散亂是“純”,心中慈悲心深切是“厚”。像這樣以純厚的意樂修習放生,善業的勢力便異常猛利。
下面,以老母供燈的公案來說明。有一貧窮老母見到阿闍世王在佛前供燈,從宮門外一直點到祗園精舍,心裏非常感動。她也很想供養佛,於是就拿著靠乞討得來的、僅有的兩文錢,到油家買油供燈。老闆說:你的生活都難以維持,為什麼不買點食物。她說:佛福田難遇,我要為後世作福。她去佛前點燈時,因為考慮到油少,燈燃不到半個晚上,她便發誓:如果我後世得道如佛,願這盞油燈通宵不滅。果然,這盞油燈一夜長明。第二天清晨,目犍連尊者息燈時,唯獨這盞燈以神通力也無法撲滅,而且燈光一直上照到梵天。以此善根,佛為老母授記將來作佛。當時,阿闍世王問耆婆,為什麼自己所做功德巍巍,佛陀卻不為自己授記,竟然還不如一個窮乞丐的功德。耆婆告訴他:你所做的雖然很多,但是心不專一,不如老母一心專注於佛。
老母供燈,真正具足了心清淨。她因感念佛陀難遇,所以很珍惜這份善緣,雖然供物微薄,但因為發心很真誠,具足純厚意,而且她發願將來如佛一樣成道,一心回向無上菩提,這樣供燈的善業勢力猛利,所以立即現前大感應。
待他有二,謂見同法者上中下座,遠離嫉妒、比較、輕毀,勤修隨喜。
觀待他人而修心清淨有兩個方面:離染汙心、修隨喜心。
“同法者上中下座”,是指對境。“同法者”是指同修,這裏特指同修八因之人。同法者中,和自己相比,修行殊勝者就是上座,平等者是中座,下劣者是下座。“遠離嫉妒、比較、輕毀”,分別是:對上座遠離嫉妒、對中座遠離比較、對下座遠離輕毀,這就是離染汙心。“勤修隨喜”,即常念同法者的功德而深生歡喜。
譬如:十個人同修第三因的恭敬上師,修行有高有低。同法者中,有人在恭敬上師方面做得非常好,他是上座,但我卻對他心生嫉妒;有人與我修行相等,我便和他競爭,他做什麼,我就總想勝過他;有人修行很差,我就輕毀嘲笑他。這些都是修因的心不清淨。如果在緣起上有染汙,便會障礙自己修因、破壞自己的善根。相反,若能普遍隨喜上、中、下座禮敬上師的功德,下至點滴善根也作隨喜,就會使這一類的善根增上廣大。修行其他放生、供養等因時,也是如此。同法者之間,最容易生起嫉妒、比較、輕毀等染汙心,所以對待道友時,修習隨喜非常重要。
設若不能如此而行,亦應日日多次觀擇所應行事。
這一句是教誡中、下等修行者。以上心清淨中待自、待他的修行,如果能在日常生活之中任運行持,固然最好。但是,如果因為自己的障礙而不能全分受持,也不能就放棄不做,而應當每天多次觀察抉擇自己所應做的修行。比如:週末時,觀察好自己能作供養、放生、禮敬等善業,作前首先想好應當如何回向,做時儘量心意純厚,應當隨喜同法者的善行。這樣每天早、中、晚多次觀察抉擇自己的修行,將善法納入實際修行之中,一點一滴地實行。剛開始時要勉勵而作,不斷串習之後,便能養成習慣。如果一開始就放棄不做,那麼永遠也不會有長進。
己二、加行清淨
加行清淨中,觀待自者,謂于長時無間殷重,觀待他者,謂未受行讚美令受,已受行者讚美令喜,恒無間作、不棄舍作。
加行清淨也有待自、待他兩個方面。
觀待自己而修加行清淨,須具足兩點,即:長時無間和長時殷重。“無間”是相續不斷,能夠堅持。“殷重”就是認真。比如:在皈依境前供燈,每日堅持不斷,而且每次都是認認真真地做,這樣就是供燈的加行清淨;相反,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做做停停,或者敷衍了事,這是加行不清淨。所以,修行貴在堅持、貴在認真。不論修何種法,只要能保證無間精進和殷重精進,最後的成果決定殊勝。
觀待他人而修加行清淨,就是以好心將他人安立在這樣的善根中,即:對於未受持善法者,以讚美善行功德令他受持;對於已受持善法者,也以讚美功德令他歡喜。“恒無間作、不棄舍作”,就是使眾生對他自己所受行的善法不間斷、不捨棄。這是“讚美令喜”的妙用。一個人行善的動力就是欲樂。若有欲樂,即使連做三天三夜也不疲厭;若無欲樂,即使一天也不想做。所以,若能讚美眾生所做的修行,他一歡喜,就會做得更起勁,這樣就能讓他持住這個善行。
以上所說其實就是推己及人,即:自己得到這種好,也希望天下人都得到這種好。比如,自己認識到修行時無間和殷重的重要性後,就真心幫助別人行善,使他人行善也能長時無間和殷重,希望他所作的善根能真正安立,念念為他人著想。相反,他人未受行某種善法,自己不以讚美推動他受持,他人已經受行,自己也不鼓勵,這樣待人的加行就不清淨。如果自己詆毀善行,未受行者聽了就不願意受行,已受行者就會退轉,根本原因,就是以輕毀會破壞別人受行善法的欲樂,這是很嚴重的加行染汙。這樣破壞別人的善根,反過來就會障自己的道。
己三、田清淨
田清淨者,謂由彼二意樂、加行,能與眾多微妙果故,等同妙田。
田清淨,就是因為以上的意樂與加行有能力出生眾多妙果,所以等同妙田。換句話說,並非意樂、加行之外另有他體田的認定,而是以意樂、加行具有如田一樣能生果的作用,所以安立田名。以具足意樂與加行清淨,總稱為田清淨。前兩種清淨是分說,第三種清淨是總說。
總之,回向菩提、意樂純厚、離染汙心、勤修隨喜、加行長時無間殷重、讚美善法令人受行等,每一種都具有使善根力增長的功能。因此,修八種異熟因時,由田清淨,必能感得最殊勝的異熟果。凡事能注意修習心清淨和加行清淨,修善素質就會提高,即使做一件小善,也會成為眾多微妙果報的因。學人若能按照此處所說,將自己的身心轉成良田,就能種大福德,做任何善法決定都會成就。相反,如果滿腔惡意、心不純厚、性不堅固,而且夾雜嫉妒、輕毀、競爭,做事敷衍,這樣遍地荊棘,當然不可能獲得殊勝果報。
以下說明出處:
此等是如《菩薩地》說,以釋補滿而為宣說。
以上所說異熟功德、果報及其因緣,是按《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所說,再以印度海雲論師的《菩薩地注釋》做補充而宣說。
以上思惟特別業果宣說完畢。
思已正行進止之理
甲三、思已正行進止之理分二:一、總示 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
第三,思已進止道理中分二:一、總示;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
“思已”,就是已思惟總業果及別業果之後。“進止”就是取捨。
乙一、總示分八:一、日夜恒須觀修業果之理 二、觀修業果唯一須按佛所說而獲決定之理 三、從空性中顯現業果之理 四、不思惟業果,僅了知亦無利益 五、應在自心上觀察而認識過失 六、思已遮止惡行之理 七、何取何舍 八、引古德教授說明修行業果之合理
丙一、日夜恒須觀修業果之理
今初。如《入行論》雲:“苦從不善生,如何定脫此?我晝夜恒時,理應思惟此 。”
寂天菩薩按照《大涅槃經》、《正法念住經》等佛經所說,而歸攝為這一偈。大義是:從不善業出生痛苦,這是決定的。觀察自相續業障充滿,我理應日夜恒時思惟:以何種方法才能決定從惡業中解脫。這樣做是很合理的,因為就像吃了毒藥之後,毒素在腹中蔓延一樣,我必須儘快解決這個切身的問題。
又雲:“能仁說勝解,一切善品本,又此之根本,恒修異熟果。”
這一頌,以兩個根本顯示恒修業果的重要性。
《入行論》又說:“能仁說一切善法的根本是對善法的勝解,而勝解的根本又是恒時修習相信黑白異熟果的信心。”
《阿毗達磨雜集論》中說:“勝解者,於決定事,隨所決定印持為體,不可引轉為業。(勝解,是以印持為自性,以不可引轉為作用。)隨所決定印持者,謂是事必爾,非餘,決了勝解。(隨所決定印持,即此事決定是如此,不是其他。比如經雲:“我等今者,心生勝解,是內六處,必定無我。”我現在心中已經生起勝解:內六處決定無我。如此審決印持。)由勝解故,所有勝緣不能引轉。(由於勝解的緣故,以其他所有勝緣不能引轉,這是勝解的作用。)”有了對善法的勝解之後,安住勝解才能如理串習一切善法,所以勝解是一切善法的根本。《辨中邊論》說:“思慧印持所緣”,說明勝解是思所成慧,由思惟所引生,因此,勝解的根本是恒時思惟業果。
謂既了知黑白業果,非惟了知即便止住,應數修習,以此是為極不現事,極難獲得決定解故。
“謂”是承接上面的教證而來。由上文可知,了知黑白業果之後,不是僅僅了知就可以停止,而是應當在了知之後進一步數數修習。為什麼呢?因為業果是極其隱密的事,很難獲得定解的緣故。
“極不現事”,是極隱密的事。比如:地下深層以肉眼不能現見,但業果比這更為隱密;空性以理論觀察也能了知,但極深細的業果比這更難以通達。因此,業果是不現之中的“極不現事”。由於業果是極不現事,所以對業果很難獲得定解;由於很難獲得定解,所以稍稍了知並不能成就。
以上理證:
一、尋求解脫者(有法),應當對業果產生勝解,因為希求安樂而不希求痛苦的緣故。
(這個道理決定是周遍的。因為希求安樂,就必須修習樂因——善法;不想受苦,就必須斷除苦因——惡法。如果要轉入修善斷惡,前提是對業果產生勝解。只有對善法生起勝解,才能真正任持功德而遮止過患,由此才能實現離苦得樂的願望。)
二、要對業果生起勝解,就必須對業果數數思惟,因為業果極為隱密,若不數數思惟則不得勝解的緣故。
反推:業果極為隱密,若不數數思惟,勝解就不能引生;勝解不能引生,一切善法便不能真正安立;善法不能安立,便無法從惡業中解脫。因此說:“我晝夜恒時,理應思惟此。”也就是為了離苦得樂,必須對業果數數思惟。
比喻:如農民種田,須數數觀察;或如商主入海,對於有害、有利須再再思惟衡量。
丙二、觀修業果唯一須按佛所說而獲決定之理
此複如《三摩地王經》雲:“設月星處皆墮落,具山聚落地壞散,虛空界可變餘相,然尊不說非諦語。”于如來語,應修深忍,若未於此獲得真實決定信解,任于何法悉不能得勝者 所愛決定信解。
此分成三段宣說:一、顯示佛語諦實;二、教誡對於佛語應修深忍;三、不修深忍的過患。
一、顯示佛語諦實:
經中“設”是假設,即不必決定有此類現象,只是以它來顯示佛語決定諦實。《三摩地王經》中說:“即使月亮和星辰墮落在地,即使高山、城市所依止的大地崩裂壞散,即使虛空轉變成其他相狀,但是世尊也絕不可能宣說半句不諦實的語言。”(《毗奈耶經》、《寶雲經》中也以相同詞句而宣說。)如何以理成立呢?以佛斷盡二障、無有妄語之因、佛說妄語無有必要的緣故,而成立佛陀決無妄語。
我們可以看到:佛在宣說因果的眾多佛經之中是如何宣說的,所有釋經論師在他們的論典中也完全按佛所說那樣,共同承認而抉擇,從來沒有說過一句這是不真實、有必要、有密意、不了義的語句。可見,不論修何種宗派、學何種法門,對業果生信唯一應當依照佛語,堅信佛語。
二、教誡對於佛語應修深忍:
“于如來語,應修深忍”,所修是對佛語深深忍可。
理證:業果(有法),必須依靠佛語而生信並護持此信解,因為業果極為隱密的緣故。
比喻:如同病人對飲食、行動、醫藥等方面的取捨,必須完全遵照醫囑,依靠自力不能了知一樣。
三、不修深忍的過患:
論中說:如果對業果沒有獲得真實決定的信解,那麼不論修行何法,都不可能獲得佛所歡喜的決定信解。噶當派古德有這樣的教言:“如果對業果無法樹立堅定的信念,就像伸舌觸天,感覺不到佛法的殊勝。”《金剛經》中,須菩提問佛:什麼人能對金剛般若的法義生起真實信心?佛說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換句話說,不深信業果,就不能持戒修福;不持戒修福,就不可能對金剛般若生起信解。由此可知,如果對因果沒有生起定解,任何三乘佛法的定解都無法生起。所以,業果是根本的法門、是一無全無的法門,如果不把這個基礎打牢,整個修行都會落空。
以前,米拉日巴尊者為弟子講述完自己如何修苦行後,希哇俄行者就啟稟尊者說:“您老人家在求法依師的時候,對於上師那樣的虔誠信服,忍耐受苦,得法以後,在山中那樣精進地修行,無論從哪一方面來看,都不是我們能夠做到的!我們都不敢再修這個法了,可是解脫不了煩惱輪回,應該怎樣辦才好呢?”說完竟大聲痛哭起來。
尊者說:“你不要失望,我告訴你,只要你常常想到輪回和三惡道的痛苦,那麼你的精進心和求法心就會自然生起。凡是有心的人聽了“因果法”後,既能相信,一定也能做到像我這樣精進修持。如果對佛法不能生起極深的信仰,僅僅瞭解一些道理,是沒有用處的。因為這樣就很難不被八風所動,所以,學佛第一要相信因果,那些對因果報應都不相信的人,嘴裏雖然談論一些與聖理二量相合的空性,可是實際上也不過是說說而已,並沒有甚麼真實的價值。因為空性這件事,非常微妙,難解難信,如果對空性能生起決定的信解,就一定可以體會到空性並不離開因果,即因果而顯空性,因此對因果的取捨和去惡行善,一定會格外注意,比一般人尤為謹慎。所以,一切法的根本就是相信因果,努力行善去惡,這是學佛最要緊的事。
我最初並不懂空性,但是對於因果卻有堅定的信心,知道自己作了大惡業,將來會墮惡趣,所以心生恐怖,因此對上師的虔誠信服和修行的刻苦精進,都自然而然地辦到了。你們也應該同我一樣,獨自住在山中修持密乘。如果能這樣做,我保證你們一定能夠解脫成就的!”
從尊者的教言中,我們可以體會到,如果能對業果生信,我們的修行就會全盤被激發出來。
丙三、從空性中顯現業果之理
如有一類,說於空性已獲決定,然於業果無決定信、不慎重者,是乃顛倒瞭解空性。解空性者,謂即見為緣起之義,是於業果發生定解為助伴故。
這一段,是以解空性成為解業果的助伴而破斥不重業果的邪行。
論中說:比如,有一種人說自己對空性已獲得決定,但他對業果並沒有決定的信解,也不注重業果的取捨,那麼可以斷定他是顛倒瞭解空性。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勝解空性而見緣起義之後,決定是成為“對業果發生定解”的助伴。
“解空性者,謂即見為緣起之義”:如果能善巧通達自性不成立的空性,就會見到雖然以自性不成立但在名言中依靠各自因緣而假立的緣起義,由此將對業果發生定解。然而,如果自以為勝解空性,但卻不相信、不注重業果,則說明決定是顛倒瞭解空性。
下麵引經證明:
即彼經雲:“一切諸法如水月,等於幻泡陽焰電,雖諸死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然作諸業終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如此理趣門賢妙,微細難見佛行境。”
“彼經”是指《三摩地王經》。經中兩頌,前一頌說空,五六句說緣起,七八句說唯佛行境。
“一切諸法如水月,等於幻泡陽焰電”:
一切諸法如同水月,又如幻化、水泡、陽焰、閃電。這是說諸法無我。“水月”等,比喻現而空。
“雖諸死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
雖然死後隨業前往他世,但在五蘊之中,絲毫也找不到一個實有的有情。這是講人無我。“意生”是有情八名 之一。
“然作諸業終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
雖然勝義中自性不成立,但在名言中,所作的黑白業終究不會失壞,必定按黑白業的差別絲毫不爽地成熟果報。
“如此理趣門賢妙,微細難見佛行境”:
“如此理趣門”,即空性和業感緣起互相成為助緣的理趣之門。“賢妙”是指不落常斷二邊。“微細難見佛行境”,即性空緣起從微細層面來說,如果不是遍智,決定難以照見,因此唯一成為佛智現量的行境。
丙四、不思惟業果,僅了知亦無利益
是故,應於緣起二業及諸因果發生定解,一切晝夜觀察三門,斷截惡趣。若不先善因果差別,縱少知法,然將三門放逸轉者,惟是開啟諸惡趣門。
這一段,是以對比的手法顯示出思惟的重要性,實際上是為我們指出了正反兩條路:正路是思惟業果,發生定解,常觀三門,斷截惡趣,以前前為因,出生後後之果。邪路是不思業果,定解不生,三門放逸,開惡趣門。
論中說:因此,應當對緣起黑白二業和各種因果發生定解,有了定解之後,應當日夜不斷地觀察自己的身口意,以此截斷惡趣。因為未來一切苦樂唯一是由自己當下的業所感召,自心時時在造作,如果不能恒常、審細地觀察善惡,將惡業轉掉,則決定難以遮止惡趣。那麼,如何截斷惡趣呢?就是離惡念。因為惡趣唯一是以黑業所感召,黑業唯一是以噁心所造,所以只有遠離惡念,才能截斷惡趣。如果事先不善巧因果的差別,就輕率地修習其他高法,縱然對此法稍有了知,但因為不注重業果,身口意放逸而轉,最後也只是開啟惡趣之門而已。
《楞嚴經》中,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卻私下行淫,還妄說行淫不是殺盜,沒有業報。這話一說完,先是女根上生起大猛火,然後身體節節猛火燒燃,墮入無間地獄。善星比丘妄說一切法空,生身陷入阿鼻地獄。阿底峽尊者的記事中記載:尊者以神通力親見印度有位修大威德能怖金剛法的修行人,因為忽視因果,死後墮為餓鬼。此人如果來到西藏,將使藏地饑饉不安。當時,尊者修了垛瑪施食而止息災難。
以上事例都證明:忽視因果的結果,只是開啟惡趣之門而已。永嘉大師《證道歌》也說:“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
《海問經》雲:“龍王,諸菩薩由一種法,能斷生諸險惡惡趣,顛倒墮落。一法雲何?謂于諸善法觀察思擇,作如是念,我今若何度諸晝夜。”
《海龍王請問經》中,世尊教導龍王:“菩薩有一種法,能截斷轉生惡趣顛倒墮落。這一法是什麼?就是觀察思擇善法,心裏這樣作意:我現在應當如何度過每一天的分分秒秒呢?”唐譯《十善業道經》說:“何等為一,謂于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令諸善法念念增長,不容毫分不善夾雜。”二經合觀,意義就很明顯。應當如何度過晝夜呢?就是要讓善法念念增長,在心心念念之中,不容許有絲毫惡念夾雜,以此法就能令惡法永斷、善法圓滿,決定能截斷惡趣。
這裏指出了修行的方法,即:念念反觀,將心念轉為善念。古來修行人念念觀心,比如,以功過格反省一日所作,或者用黑白豆子來檢查心念,即:起一善念,就放一粒白豆;起一惡念,就放一粒黑豆。這些方法都是念念反觀。一般人不從這裏入手,死做功夫,想要遮止放逸恐怕很難。
丙五、應在自心上觀察而認識過失
若能如是觀相續者,諸先覺雲:此因果時,校對正法,全不符順,於此乃是我等錯誤,全無解脫。
如果能按上面那樣來觀察自相續,就可以照見平日三門與因果相違的過失。諸先覺說:“在修學因果法門時,以自相續對照正法,就會發現自相續與正法完全不符合,這些就是我們的錯誤,憑這種相續是不可能有解脫的。”
“若能如是觀相續者”是連接語,即指上文所說:“對於緣起二業及諸因果發生定解,一切晝夜觀察三門”,亦即在了知黑白業果的種種差別之後,應進一步觀察自己的身口意何處為善、何處為惡。以造業的善惡輕重,就能決定將來是墮是升。
“諸先覺雲”:這是以過來人的話語啟發後學,應當這樣趣入自覺之中。“此因果時”:修學業因果之時。“校對正法”:以自相續和正法互相對照。“全不符順”是校對結果,即:正法說應當如是修持安樂之因,但自己卻不修持;正法說應當勵力斷除這些苦因,自己卻不遠離。就像這樣,二六時中如法之處少得可憐、非法之處刹那不斷。因為如法極少的緣故,而說“全不符順”。
“於此乃是我等錯誤,全無解脫”:這時,才真正有了自知之明,認識到這些都是自己的錯誤。憑這種相續,解脫根本沒有希望。如果不從這裏改過自新,決定墮落惡趣。
下面進一步顯示智愚之別,以勸誡學人察過知過:
校對業果,是觀順否。若以法校自相續時,全無符順,而能至心了知如是,是為智者。《集法句》雲:“若愚自知愚,是名為智者。”
對照業果,是為了觀察自相續和法符不符合。如果以法對照自相續時,發現完全不符合,而能夠至心了知自己的現狀,這就是智者。《集法句經》說:“如果愚者自知愚癡,就叫智者。”
若校法時,與法乖反,猶如負屍 ,自妄希為法者、智者、淨者極頂 ,是為下愚。《集法句》雲:“若愚思為智,說彼為愚癡。”
如果以法衡量時,發現自心和法就像背屍體一樣完全相反,卻還妄自希求成為修法者的極頂、智者的極頂或清淨者的極頂,這是下愚之相。《集法句經》說:“如果愚人自以為有智慧,這就叫做愚癡。”
以上兩種人雖然都是“與法全無符順”,但是卻有智愚的差別。這是從什麼角度安立智慧和愚癡呢?對照兩段論文,就可以明顯看出:同樣是有渾身過失,一者能至心了知,另一者卻無自知之明,還妄想做大人物。這就是智愚的差別所在。人貴有自知之明,有自知之明,就是智者,便有改過自新的機會。無自知之明,自吹自擂,就是愚者。因為無慚無愧,將會一天天淪為禽獸而不自知。
下面舉例說明:
佛世時,一位比丘說:“我是一位故意造墮罪的愚者。”世尊聽到之後,說:“若愚自知愚,是名為智者。”
民國弘一大師在一次演講中示現說:“到今年一九三七年,我在閩南居住,算起來首尾已是十年了。回想這十年之中,我在閩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卻是很少很少,殘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反省自己,覺得自己的德行實在十分欠缺!因此,近來我為自己起了一個名字,叫‘二一老人’。什麼叫‘二一老人’呢?這有我自己的根據。記得古人有句詩:‘一事無成人漸老’,清初吳梅村臨終的絕命詞:‘一錢不值何消說’,這兩句詩的開頭都是‘一’字,所以我用來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
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大師的真誠,正好對論中“而能至心了知”做了很好的注解。
《竹窗隨筆》中有一篇題為“愚之愚”的短文,其中講到:世人以不識字、不懂事為愚,這當然是愚,但不是愚之愚。讀盡五車書,無字不認識,收盡萬般巧,無事不能做,乃至於談玄說禪,無不貫通,但是推究他的真實之處,卻是顛倒迷惑,反而被上面所說的愚者取笑,這不是愚中之愚又是什麼?這就說明了下愚之相,哪種相呢?就是不懂裝懂。不懂是愚,不懂裝懂是下愚。不知自己有過是愚,明知有過還妄自尊大,這是愚中愚。比如:一個人沒有中醫的真傳和實踐,連一些簡單的病症都沒有能力治癒,只會高談理論,還自稱是名醫,這就是下愚之相。
為了避免淪為下愚,下面教誡說:
故其極下,亦莫思為于法已解。
所以,至少不要自認為對法已經瞭解。
此處,必須辨別清楚“僅僅字面上的瞭解”和“在自心上真正認識”的差別。“莫思為于法已解”:不要將字面上的瞭解——能記能說,當作是“在自心上真正認識了法義。”比如,一位元電子專業的學生,可以把電子學教科書中的公式、定理、線路圖等記得滾瓜爛熟,講得頭頭是道,但如果他從未實際組裝過一個電器,那就不能算是真正懂電子學。因為,他只是簡單地在語言和符號上重複而已。
再回到業果這個主題上來說:
理證:業果(有法)必須在自心上認識,因為僅僅憑外觀上了知,不會產生真實決定的緣故。
比喻:學習木工,只看是學不會的,必須實際操作才會通達。學醫只看文字是學不會的,必須實地行醫才會通達。
以這樣來推,我們口中雖然高談大中觀、大手印、大圓滿、大禪宗,但很有可能是在下愚的狀態中故弄玄虛、自欺欺人。所以,這個教誡很深。
以下,引語錄說明:真正反省的人對自己是何種認識。
又博朵瓦則引此《本生論》文觀察相續,如雲:“虛空與地中隔遠,大海彼此岸亦遠,東西二山中尤遠,凡與正法遠於彼。”此說我等凡庸與法,二者中間如彼諸喻,極相隔遠。此頌是月菩薩從持善說婆羅門前,供千兩金,所受之法。
博朵瓦也引《本生論》的論文,承許必須觀察自己的相續。比如《本生論》說:“虛空與大地中間相隔極遠,大海東西兩岸也是相隔遙遠,東山和西山相隔也遠,但是凡夫與正法的距離更為遙遠。”這是說,我們凡庸和正法的距離,就像這些比喻所說一樣極為遙遠。這一頌是當年月菩薩在持善說婆羅門前,供養千兩黃金所得受的妙法。
朵壟巴亦雲:“若有觀慧而正觀察,如於險坡放擲線團,與法漸遠。”
朵壟巴也說:“假如有觀慧而真正做觀察,就會發現自己的心和正法越來越遠,就像在陡峭的山坡上放置線團,將會越滾越遠一樣。”“觀慧”:能觀察自心相續與正法是否相應的智慧。
《了凡四訓》說:“吾輩身為凡流,過惡蝟集,而回思往事,常若不見其有過者,心粗而眼翳也。”凡夫心粗而沒有觀察的智慧,常自以為與法相應,其實這是愚者之相。渾身是病卻自以為無病,這是無明,是對自己身為凡夫的自性毫無認識。相反,有了觀察的智慧,越仔細去觀察,越會發現自己過惡眾多。看到自己一無是處時,才會真正害怕,知道應當慚愧、應當用功。
丙六、思已遮止惡行之理
如是思已,遮止惡行之理者。
“思”是前提,“遮止惡行”是思後止惡,或者“思”是察過知過,“遮止惡行”是改過。“不思”便不知自己的過惡何在,則過從何處改、善從何處修呢?所以,必定是在自相續上以法衡量,察出過惡之後,才能遮止罪惡。
古代的大賢人蘧伯玉,在他二十歲時,已經覺悟到以往的過錯而完全改正;到二十一歲時,才知改得不徹底;到二十二歲時,回顧二十一歲,仍然像在夢中一樣。這樣年年改、月月改,改到五十歲時還知道四十九年的過錯。我們應當這樣常常察過知過,然後改過。察出一分惡,就用功遮止這份惡,這樣才能真正離苦。六祖大師在《壇經》中說:“常見自己過,與道即相當。”又說:“改過必生智慧,護短心內非賢。”(改過必定會引生智慧,袒護自己的短處而不遮止,這就不是賢者。)
下面正式宣說止惡的方法:
如《諦者品》雲:“大王汝莫為殺生,一切眾生極愛命,由是欲護長壽命,意中永莫思殺生。”謂十不善及如前說諸餘罪惡,發起意樂,亦莫現行,應修應習,應多修習,靜息之心。若未如是遮止惡行,雖非所欲,然須受苦,任赴何處,不能脫故。
遮止惡行的方法,就是數數修習防護之心。如《諦者品》所說:“大王,你不要殺生,因為一切眾生對自己的性命都極其愛惜,因此你想愛護眾生、使眾生長壽的話,不僅不能殺,即使殺生之念也永遠不要生起。”這是說,對十不善業及上述其餘種種罪惡,連意樂也不應讓它現行,而且應多修習止息罪惡之心。如前文所說,業是由事、意樂、加行和究竟組成,既然業是由意樂所發起,修時也應當從這個根本上防護,也就是應多修靜息之心,遮止心中造惡之念,這樣才能清淨。
為什麼要多修靜息之心呢?論中說:如果不這樣遮止惡行,雖然不想接受痛苦,但是由於惡業力的緣故,必然要受苦。不論到哪里,業始終隨身而無可逃脫,以權勢、金錢、避難處等都無法遮止。所以,要能離苦,只有止惡這一條路,不可能另有僥倖。
理證:罪業(有法)意樂才剛發起時便須遮止,因為由此意樂,雖然不願接受痛苦,但也將會引發的緣故。
比喻:對於毒性劇烈的毒品,才剛生起想喝的念頭就必須遮止。
下面引公案說明:
有一次,施主供養格西們優酪乳。奔公甲格西排在行列中間,他見施主供養了前面的人不少優酪乳,就動念頭:“輪到我這裏時,恐怕就得不到了!”這時,他馬上觀察到自己的念頭不對,就自言自語地說:“像你這種比丘對喝優酪乳具有這麼大的信心!”隨即把碗反扣過來。等到施主供養他優酪乳時,他說:“我已喝過,不願再享用。”
又有一次,施主前去拜見他。那天上午,他在三寶所依前陳設莊嚴供品。當時,他觀察到自己是為了在施主前炫耀,於是就向供臺上撒了一把灰,自言自語地說:“你這個比丘,不要這樣虛偽!”帕單巴尊者得知此事後,讚歎在後藏的所有供品中,奔公甲的這把灰算是最好的。
公案之中,奔公甲常常反觀自心,一觀察到心中有貪飲食、貪名聲的念頭時,當下便靜息下來,遮止了惡行。《了凡四訓》中說:“大抵最上者治心,當下清淨,才動即覺,覺之即無。”
丙七、何取何舍
是故現前似少安樂,然果熟時,雖非所欲,淚流覆面而須忍受,如是之業是非應作。若受果時,能感受用無罪喜樂,如是之業是所應行。
我們事先要知道何者應作、何者應止。這一段即指出了取捨的標準。
論中說:因此,如果現前看似有一些安樂,但果報成熟時,雖然不想接受,也必須淚流滿面地忍受,像這種業就不應造作。如果受報時能感得受用無罪的安樂,像這種業就應當行持。
總之,對於能感召未來痛苦的業應當禁止,對於能感召未來安樂的業應當精進。人應為自己的未來著想。如果沒有因果的遠見,往往會為了暫時的少許安樂,而毀壞未來生生世世的前途。所以,為了未來的福樂,應儘量斷除惡業,竭力行持善業。
《集法句經》說:
往昔,佛走到一條河邊,看見一位漁夫正在殺魚,佛便問他:“你最怕什麼?”他說:“我最怕痛苦。”佛說:“你不要做傷害有情的事,不要使眾生受苦。使眾生痛苦,你也無法獲得安樂。”然後,佛說了下面這些話:
《集法句》雲:“若汝怖畏苦,汝不愛樂苦,於現或不現,莫作諸惡業。設已作惡業,或當作亦然,汝雖急起逃,然不能脫苦。任其居何處,無業不能至,非空非海內,亦非入山中。”
《集法句經》說:“如果你害怕痛苦、不喜歡痛苦,那麼無論在明處或暗處都不要造惡業。如果已經造下惡業或者將來造惡,那麼在業力成熟時,即使你急起奔逃,也不可能逃脫惡業的苦報。不論你藏匿在何處,決定沒有業所不能到的地方,非空不能到,非海不能到,也非山中不能到。”
又雲:“諸少慧愚稚,于自如怨敵,現行諸惡業,能感辛楚果。”
經中又說:“對於取捨之處愚蒙的智慧淺薄者,對待自己就如同對怨敵一樣地損害。他們現在所造的種種惡業,能感召未來苦楚的果報。”這樣自損很不應理。真正想為自己創造美好未來的智者,應當按以下所說來取捨:
“作何能逼惱,淚覆面泣哭,別別受異熟,莫作此業善。作何無逼惱,歡喜意欣悅,別別受異熟,作此業善哉。”
“何種業在造作之後能生逼惱,令你淚流滿面地別別領受它的異熟果報,這種業你不去作就很好。何種業在造作之後沒有逼惱,使人內心安祥喜悅,別別地感受安樂異熟,這種業你去做就很好。”
下面這一頌有一段緣起:
往昔,王舍城中來了一位餓鬼,他對舍利子說:“聖者,我曾經是王舍城中的富商,因為慳吝而造下受生餓鬼的各種惡業,因此死後墮入鬼道。我很想讓我的親人對佛和僧眾多作美食等的供養。”說了諸如此類的話。佛為了顯示業果,而教誡弟子們:
“自欲安樂故,掉舉作惡業,此惡業異熟,當哭泣領受。”
“自己本來想要希求安樂,卻在放逸之中造作身口意的惡業。須知業無虛棄,這個惡業的異熟果,將來自己是要哭著領受的。”
又雲:“惡業雖現前,非定如刀割,然眾生惡業,於他世現起。”
經中又說:“雖然現前造惡業時,不一定像刀割般受苦,但這個惡業在後世決定會現起慘烈的苦果。”比如:現在殺雞,造業時並無大苦,但將來業力成熟,墮入眾合地獄、被兩山夾逼時,全身一切孔穴都會血流湧注,慘不忍睹。
“由其諸惡業,各受辛異熟,是故諸眾生,於他世了知。如從鐵起鏽,鏽起食其鐵,如是未觀作,自業感惡趣。”
以諸惡業,決定會別別感受痛苦的異熟,所以眾生在他世才知道果報的嚴厲。就像一塊鐵生銹,最初雖不明顯,但鐵銹一旦擴散開來,就會把鐵完全侵蝕毀壞。同樣,不觀察而造惡業,將因自業成熟而不得不感生惡趣。”比如:盜用常住財物,相續中因此生起罪業染汙,如果不勵力懺悔,這個罪垢一直增長,最後會把相續完全毀壞,根身器界完全變成地獄的苦相。論中將這個過程比喻為“如從鐵起鏽,鏽起食其鐵”。
以上都是告誡行人應知果慎因。如果造某種業時,暫時似乎安樂,而業果成熟時卻須淚流滿面地受苦,這種業應當禁止不造。比如:平民與王妃私通,暫時似乎快樂,但最後卻須哭著接受酷刑的懲罰,毀壞自己的身體與壽命。
丙八、引古德教授說明修行業果之合理
康壟巴謂樸窮瓦雲:“善知識說,惟有業果是極緊要,現今講說、聽聞、修習,皆非貴重,我念惟此極難修持。”樸窮瓦亦雲:“實爾。”
康壟巴對樸窮瓦說:“善知識仲敦巴曾說,唯有業果極為緊要,可是現今人們對業果的講說、聽聞和修習都不是那麼重視,但我認為單單這個業果也是極難修持的。”樸窮瓦也說:“確實如此。”
“講聞修習皆非貴重”:比如,現在宣說業因果時,許多人認為這裏沒有一個可修持的甚深之法,所以不論聽聞或修習,都不見人們重視此法。
又敦巴雲:“覺沃瓦 心莫寬大,此緣起微細。”
仲敦巴仁波切說:“仁者,你的心不要太粗大,這個緣起是很微細的。”這也告訴我們,取捨因果務必小心謹慎。心粗大,就不能細緻地把握,依靠小的方面容易造成大過患。蓮花生大士也教誡說:“見解要比虛空高,取捨因果要比麵粉細。”如果以善小而不為,以惡小而為之,這樣放逸而行,也是業果愚的表現,說明對細微業果不重視。
樸窮瓦雲:“我至老時,依附賢愚。”
樸窮瓦說:“到了年老時,我是依附《賢愚因緣經》而修行的。”
霞惹瓦雲:“隨有何過,佛不報怨,是方所惡、宅舍所感,皆說是由作如此業,於此中生。”
霞惹瓦說:“不論有何種過患,佛從不抱怨這是因地方所導致的過失,或是因舍宅所感召的過失。佛都是說:這是由於造作如是業,所以從中產生如是果。”意思是,佛陀唯說業果。既然佛都處處以業果來說明、決定,作為佛弟子的我們,平時看待一切現象、希求一切樂果,也應唯一緣業果來思惟、抉擇、修持。
理論:業果(有法)理應按照古德教言而取捨,因為你必須取捨因果,而古德教言又是對業果獲得定解的詞句之故。
比喻:世間耕種等方法,必須遵循老人們所傳的經驗。
以上總示宣說完畢。
乙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分八:一、罪業不可放置,須勵力懺悔 二、墮罪還出 三、以四力懺悔罪業 四、有關惡淨之理的難答 五、最初即須精勤防護令不犯 六、凡所了知的,須以不放逸修行之比喻 七、凡所了知的須實修之義 八、讚歎正見、教誡珍惜業果之法
丙一、罪業不可放置,須勵力修懺悔
第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者。如是勵力,雖欲令其惡行不染,然由放逸、煩惱盛等增上力故,設有所犯,亦定不可不思放置,須勵力修大悲大師所說還出方便。
如是雖然努力想使惡業不染汙相續,但由於放逸、煩惱熾盛等種種原因,假使有所違犯,也決定不能放置不管,而必須努力修持大悲大師所說的罪業還出方便。
“還出方便”,即出罪方便。此處稱佛為“大悲大師”,是因為佛悲憫犯罪眾生而指點眾多出苦方便的緣故。“大師所說”,即《地藏十輪經》《正法念住經》《金光明經》等中所說。
理證:罪墮(有法)必須懺悔,因為不可不思而放置的緣故。
“對罪業不可不思而放置”成立,因為放置罪業將產生不悅意果報,對產生功德有損害以及會障礙僧眾作羯磨等,而懺悔則能產生相應的種種功德的緣故。
比喻:中毒或得病須以醫藥及時治療遣除。
以下,對上述懺悔的必要性再稍加闡述:
首先,須了知目前我們相續中業力的狀況。從時間上來看,不只是這一世,從無始以來到今生,其間有無量生世,我們每一世都造過許多罪業。《地藏經》中說:“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所以,合計我們往昔所造一切罪業,如果罪業有體相,則盡虛空界也不能容受。從種類上來看,我們對別解脫戒、菩薩戒、三昧耶戒,都有許多大大小小的違犯,造罪種類也是無量無邊。從業的規律來看,已造業不失壞。如果未以對治力懺悔,這些業始終都會存在我們相續中。因此,我們的相續確實是危機四伏,如同埋伏了無數個等待引爆的核彈頭。
這些黑業會造成何種影響呢?可以說是過患無窮。具體來說,這些業將會形成報障,業力一旦成熟,造業者就會墮入三惡趣中,千百萬年感受深重痛苦,這是異熟果。而且,如果不懺除相續中的黑業習氣,異熟苦果將會一再地反復現行,又因殺生、不與取等黑業,而會現前短命、多病、貧窮等等厄運,這就是造作和領受等流果。從增上果來說,眾生相續中的黑業力,會感召器世界的災難。所以,如果不勵力懺悔,我們的根身、器界、造作、感受,決定無法避免災難性的結局。因此,目前最要緊的,就是修懺悔法。平常皮膚上紮入一根刺,我們都會趕緊將它挑除,而過患比前者嚴重千百萬倍的黑業正在相續中逐漸增上,我們為什麼反而置之不理、毫不在乎呢?再不好好懺悔,最後確實只有淚流滿面地自食苦果。
從修道來說,我們雖想獲得成就,但是不懺除業障,地道功德絲毫也不可能現前。大恩上師在《忠言心之明點》中說:“自續佛性如晶鏡,忽然障塵極遮蔽。”所以,對末法時代障重凡夫來說,首先不修懺悔,恐怕無法成就。從尋求安樂來說,黑業能障人天增上生安樂和三乘決定勝解脫,所以欲求安樂,當前最重要的,是破除與安樂相違的業障。從聖教來說,我們都希望聖教興盛,但是若不共同努力懺除業障,聖教也不可能興盛廣大,而且會逐漸衰微。
有人擔心:相續中罪業充滿,能否懺除呢?決定能懺除!因為罪業畢竟不是實有的法,它只是由忽爾的迷亂習氣暫時造成的有為法,如果能以具足四種對治力懺悔,決定能夠清淨,所以對此應有信心。比如:以前指鬘殺了九百九十九人,後來,他依靠懺悔而清淨業障,現生便證得阿羅漢果。未生怨王殺父,造了五無間罪,後來也以懺悔而清淨罪業,如拍皮球彈起一般,很快就出離地獄、獲得解脫。
古德說:罪業本無功德,但以懺悔可以清淨,就是它的功德。我們如果能再再懺悔,無始以來的一切罪業都能清淨。至心懺悔一次,也能清淨千劫之中所造的罪業。《金光經》說:“何人千劫中,若造嚴重罪,一次極力懺,諸罪得清淨。”《彌勒獅吼請問經》也說:“無知所造罪,一切當懺悔,智者若懺罪,不與業同住。”《毗奈耶經》說:“何者造罪業,善業可遮彼,如離雲日月,照耀此世間。”《地藏十輪經》說:“於我法中,有二種人,名無所犯。一者,稟性專精,本來不犯;二者,犯已慚愧,髮露懺悔。此二種人,於我法中,名為勇健得清淨者。”(佛說在我的教法中有兩種人,名為無所犯。一種是本來不犯之人,另一種是犯後慚愧、髮露懺悔之人。這兩種人在我的教法中,名為勇健得清淨者。)
丙二、墮罪 還出
此複墮罪還出之理,應如三種律儀別說。
墮罪還出之理,應當按小乘別解脫律儀、菩薩乘律儀、密乘三昧耶律儀之中別別所說來瞭解。這些內容分別見於小乘、菩薩乘、密乘的戒律經續,主要有六個方面:一、依靠何者為懺悔對境;二、何種人必須懺悔;三、所懺的罪業;四、以何種方法懺悔;五、懺悔的功德;六、不懺悔的過患。對此,須從大小乘經論中一一尋求瞭解。別解脫戒與菩薩戒的簡要歸納,在中士道和上士道中將會宣說。
丙三、以四力懺悔罪業分二:一、略說 二、別別廣說四力
丁一、略說
諸惡還出者,應由四力。《開示四法經》雲:“慈氏,若諸菩薩摩訶薩成就四法,則能映覆諸惡已作增長。何等為四?謂能破壞現行、對治現行、遮止罪惡及依止力。”
《開示四法經》中,佛對彌勒菩薩說:“慈氏,假使諸菩薩成就四法 ,便能映覆已造的惡業增長。哪四法呢?就是能破壞現行力、能對治現行力、能遮止罪惡力、依止力。”
作已增長業者,是順定受,若能映此,況不定業。
如前經所說,作已增長業是順定受業,以四力懺悔都能映覆,何況是對輕微的不定業,自然更能映覆。以重例輕便知。
理證:懺悔罪業者,必須以四力淨除罪業,因為依靠四力尚可映覆順定受業,不定業更不必言的緣故。
比喻:以象、馬、車、步等四兵,可以勝伏勁敵。
丁二、別別廣說四力分四:一、能破壞現行力修持之理 二、能對治現行力修持之理 三、能遮止罪惡力 四、依止力
戊一、能破壞現行力修持之理
此中初力者,謂於往昔無始所作諸不善業,多起追悔。欲生此者,須多修習感異熟等三果道理。修持之時,應由《勝金光明懺》及《三十五佛懺》二種悔除。
這一段說明初力——能破壞現行力的體性、因和懺悔儀軌。
能破壞現行力的體性,即:對往昔無始以來所作的不善業,多起追悔。所以,初力的體性,是對罪業追悔的善心所。
能破壞現行力的因,即:反復修習感現異熟、等流、增上三果的道理。本論著重強調,多思惟異熟能引起追悔心。如果廣說,就是再再思惟所造罪業別別的因、體性、果報這三者的過患。比如:《付法藏因緣傳》中,有一位比丘,當嫂嫂到寺院給他送飲食時,他欲火熾猛,犯了淫戒。不久,他便後悔而生起很大的羞恥心。他說:“我真是愚癡,造了這樣的惡業。我現在決定不是沙門釋子!”說完便把衣缽放在三奇杖上,四處遊行,而且大聲說:“我是罪人,不應再穿佛法染色衣!我已造了重罪,決定墮入地獄!我要到何處才能獲得救護呀!”
應當像這樣觀想自己所造罪業,就像健康的人中毒一樣。自己已經造下這樣的罪業,就應深深慚愧羞恥,並且反復思惟將來決定墮入惡趣,應自問:對八熱地獄等果報忍受得了嗎?領受等流果、造作等流果會是何種果報?這樣反復思惟,直到茶飯不思、心驚肉跳、無法安住。應當這樣發起猛利的追悔心和恐懼心。
比如:阿闍世王(未生怨王)為奪取王位,害死了親生父親。在他成為國王後不久,心裏便生起悔惱,全身發熱,因發熱而導致全身生瘡,臭不可聞。他知道這是殺父的花報現前,地獄果報也快到了。幾位大臣前來探病,問他:“大王,您為何如此憂愁、憔悴,您是身苦還是心苦?”
他說:“我現在身心怎能不苦呢?我的父王是無辜的,我卻殺害他。我從智者那裏聽說,世上有五種人不能解脫地獄罪報,就是造下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的人。我造了五逆重罪,已有無量無邊阿僧祇的罪業,叫我身心如何不痛苦呢?”(見《涅槃經》十九、二十卷。)應當像這樣反復思惟罪業的過患,發起追悔之心。
宗密大師《圓覺經修證儀》中說:“然欲懺時,先於事懺門中,披肝露膽,決見報應之義,如指掌中,悚懼恐惶,戰灼流汗,口陳罪狀,心徹罪根。根拔苗枯,全成善性,然後理懺,以契真源。”
懺悔儀軌,即《勝金光明懺》和《三十五佛懺》。漢地晚課中的八十八佛大懺悔文,其中包括三十五佛懺。為什麼是八十八佛懺呢?這是宋朝一位從西域來的不動法師所編集,這位法師是修密教金剛部的。在《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有五十三佛名號,在《決定毗尼經》中有三十五佛名號,不動法師將二者合集為一,成為八十八佛大懺悔文。
當年,宗大師也是修三十五佛懺悔罪業。傳記上說:宗大師閉關專修時,在一塊石板上,以大禮拜禮敬三十五佛,一邊禮拜,一邊念誦三十五佛名號。因為宗大師禮佛修懺不怕艱苦,一味地精進,以致於手腳皮膚破裂,而且在石板上留下了禮拜的凹痕和額頭的印紋。
宗大師拜三十五佛時,常常感得三十五佛現身加持,但大師每次見到的三十五佛都沒有頭部,於是,他便請問本尊。本尊說:“你念的佛號不全,憶念佛的功德不圓滿,所以無法見到諸佛的圓滿相。以後你必須在佛號前加念‘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禦丈夫、天人師、佛、世尊’,這樣才能見到圓滿的佛身。”
以後,大師每次修懺時,都遵照本尊的教導,如法念誦,果然每次都見到三十五佛的圓滿相,每尊佛都是光明相好、莊嚴無比。宗大師也依此造了三十五佛懺的觀修儀軌。
以理論歸納上述內容:
能破壞現行力(有法)極其重要,因為此力不具足則不能間斷罪業的增長,而且雖然懺悔也不能達到扼要的緣故。
比喻:
服食毒藥之後,如果對此有追悔心,將來就不會再服,而且為了排毒,將會精勤地依止醫生及藥物。
戊二、能對治現行力修持之理分六:一、依甚深經 二、依解空性 三、依誦密咒 四、依造形象 五、依於供養 六、依於名號
第二力中分六:
己一、依甚深經
依止甚深經者,謂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多等契經文句。
依止甚深經典來對治罪業,就是受持讀誦般若經等契經的文句。
舉例說明,《金剛經》說:“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普賢行願品》說:“往昔由無智慧力,所造極惡五無間,誦此普賢大願王,一念速疾皆消滅。”
《地藏菩薩本願經》說:“縱令諸識分散,至氣盡者,乃至一日、二日、三日、四日至七日以來,但高聲白,高聲讀經。是人命終之後,宿殃重罪,至於五無間罪,永得解脫,所受生處,常知宿命。”
《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說:“此經威神利益甚多,能除重罪,善願皆遂。”
下麵講一則公案:
宋朝的范仲淹,在母親去世後第二十一天,夢見母親對他哭訴:“我在陽間造惡,死後被泰山府君羈押,日夜受苦難言。你向來孝順,希望你念誦功德經來超拔我,千萬不可遲疑,否則我將永墮地獄,受無量苦。”
母親離去不久後,又回來囑咐他說:“功德經就是金剛經。”范仲淹哭著醒過來,趕緊沐浴齋戒,親自到玄墓禪林延請僧眾念七天經。
到了第六天夜晚,又夢見母親對他說:“因為你至誠禮懺,感動了觀音菩薩示現下凡,持誦了半卷經。我不但因此消除了宿世罪業,而且得以生天,這都是佛力所賜。明天早晨你進經堂去問,便會知道。”
范仲淹等法事做完後,以厚禮酬謝眾僧,而且詢問第六天持半卷經的是哪一位。眾人說:“我們都是按數誦經,哪里有只念半卷經的道理?”
這時,有個和尚說:“昨天大眾誦經時,我站著默看到第十六分,當時大人前來拈香,我便回廚房。現在您問起來,我才敢據實稟報。”
范仲淹聽後立即向他跪拜,和尚連忙說:“莫!莫!”忽然就騰空不見了。寺裏的僧眾和在家居士都讚歎瞻仰,敬佩不已!范仲淹因此建造了“莫莫禪堂”,以志靈異。
通過持誦《金剛經》的功德力,他人罪業都能消除,何況是自己的宿世罪業。對於其他大乘甚深經典都應如是信解。
己二、依解空性
勝解空性者,謂趣入無我光明法性,深極忍可本來清淨。
依止勝解空性來對治罪業,就是趣入無我光明的法性,深深忍可本來清淨。
“能趣入”是聞思修的方式,“所趣入”是無我(人無我與法無我)光明法性。《釋量論》說:“心自性光明,諸垢是客塵。”對罪業的三輪——能作、所作、作業證悟無自性,是清淨罪業最殊勝的方法。《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說:“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
《佛說淨業障經》中記載:
佛世時,有位比丘叫無垢光。一次,他乞食來到妓女家,妓女以邪咒加持食物,使他心智迷亂,因此犯了淫戒。
他回到精舍之後,才清醒過來,內心生起很大的憂悔,全身發熱。他想:“我為何犯了大戒?今後我不應再接受信施。我已是破戒之人,將會墮入地獄。”
他對同修談起自己的事,同修介紹他去文殊菩薩那裏尋求幫助,文殊菩薩又把他帶到佛前。
佛問他:“你有心犯淫嗎?”
他說:“無心。”
佛說:“你既然無心,怎麼會有犯呢?”
他說:“我是後來生了貪欲心。”
佛問他:“我平常不是說過‘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嗎?”
回答:“是。”
佛又問他:“你夢中受淫欲時,心中有沒有覺知?”
他說:“有覺知。”
佛說:“你犯淫欲時,不是由你的心覺知嗎?”
答:“是由心覺知。”
“既然如此,醒時和做夢時犯淫有什麼差別呢?”
他說:“無差別。”
佛說:“我以往是不是說過一切諸法如夢?你認為如夢般的諸法真實嗎?”
“不真實。”
佛又問:“醒時的心和夢中的心真實嗎?”
“都不真實。”
佛說:“如果都不真實,那麼是實有法嗎?”
“不是實有法。”
佛進一步引導他:“如果一個法無生,它有滅、有束縛、有解脫嗎?”
回答:“無生之法,當然無滅、無束縛、無解脫。”
佛又告訴他:“那麼,你認為無生之法會墮入地獄、餓鬼、旁生中嗎?”
他說:“無生之法尚且無有,怎麼會墮三惡道呢?”
佛告訴他:“一切諸法本性清淨,但是凡夫沒有智慧,於無有法不了知真如的緣故,妄自生起分別,以分別的緣故,墮入三惡道。”
佛又告訴比丘:“諸法虛誑,如同野馬的緣故。諸法如夢,本性自在,逮清淨故。諸法究竟,如水中月、如泡沫等的緣故。諸法寂靜,沒有生死諸過患的緣故。……比丘當知,諸法如是不可宣說,所以往昔我坐菩提道場,無有所得。無一法有出有沒、有束縛有解脫,也無一法有障有纏、有憂有悔。為何這樣說呢?因為諸法清淨無有染汙的緣故。”
無垢光比丘聽了佛的開示之後,內心踴躍、悲喜交集。他合著掌,一心觀佛,口中說偈讚歎佛陀,表示自己的領悟。
己三、依止密咒分三:一、未得淨罪相前應當念修 二、淨罪相 三、列舉密咒功德
庚一、未得淨罪相前應當念修
依念誦者,謂如儀軌念誦百字咒等諸殊勝陀羅尼。
依止念誦對治罪業,即按儀軌念誦百字明、金剛薩埵心咒、楞嚴咒、大悲咒、准提咒、七佛滅罪真言等殊勝陀羅尼。<, BR>《妙臂請問經》雲:“如春林火猛焰熾,無勵遍燒諸草木,戒風吹燃念誦火,大精進焰燒諸惡。猶如日光炙雪山,不耐赫熾而消溶,若以戒日念誦光,炙照惡雪亦當盡。如黑暗中燃燈光,能遣黑暗罄無餘,千生增長諸惡暗,以念誦燈能速除。”
《妙臂請問經》中,以比喻描述密咒滅罪的神功時說:“譬如:春天森林中的烈火熊熊燃燒,無勤便能燒盡一切草木,同樣,依靠戒風吹燃起的念誦之火,以大精進的烈焰,便能燒盡諸惡業。譬如:陽光照射著雪山,雪山經不起烈日的強照很快就會消溶,同樣,以戒日念誦的光芒照射,惡業的雪山也會被化盡。譬如:黑暗之中燃起明燈能無餘破除黑暗,同樣,千生以來所造的惡業黑暗,以念誦的明燈也能迅速遣除。”(這段經文之中,再再說到必須具戒,對此生起定解很重要。戒是助緣,能增上咒力,故喻為風;戒是所依,能顯現咒力,故喻為日。應當這樣認識具戒和咒力的關係。)
此複乃至見淨罪相,應當念誦。
不論念誦何種滅罪的密咒,在見到淨罪相之前,應當精勤地念誦。
庚二、淨罪相
相者,《准提陀羅尼》說:“若於夢中夢吐惡食,飲酪乳等及吐酪等,見出日月,遊行虛空,見火熾然及諸水牛,制伏黑人,見苾芻僧、苾芻尼僧,見出乳樹、象及牛王、山、獅子座及微妙宮,聽聞說法。”
淨罪之相,《准提陀羅尼》中說有以下諸相:一、夢見吐惡食;二、夢見飲牛奶、優酪乳等及吐酪等;三、夢見日出、月出;四、夢見在虛空中遊行;五、夢見自己的身體或衣服燃火;六、夢見水牛;七、夢見制伏黑人;八、夢見比丘僧與比丘尼僧;九、夢見樹出牛奶(或者夢見白檀香樹、紅檀香樹);十、夢見象、牛王、大山、獅子座;十一、夢見登微妙宮殿;十二、夢見聽法。
以上所說,都是夢中的現相。和這些相比,淨罪的主要驗相是:煩惱減少,對上師、三寶的信心增長,對佛法產生信解,法能融入自心,各方面能如法轉為道用修行,對業果增上信解,比以前注重取捨因果,大悲心增上等。這些內心的改變是真正的淨罪相,若不具足這些內相,依靠魔的邪加持也會出現上述夢相。所以,應以內在驗相為主。
庚三、列舉密咒功德
金剛薩埵心咒的功德: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金剛薩埵修法儀軌》中說:“一切三世諸佛本性,上師金剛薩埵六字心咒,誰能聽到這個咒語,也是往昔曾經供養無量諸佛、做過無量佛事的果報,而且將來往生金剛薩埵刹土,獲得諸佛加持,趣入大乘道,具足神通,現前勝觀智慧之眼,決定成為佛的究竟意子。《集經密續》中如是宣說。《金剛手續》說:‘如能如理念誦十萬遍心咒,便可清淨毀壞根本誓言的重罪。’《歸攝本性後論》說:‘僅念一遍上師金剛薩埵心咒,即是對自己的大護持,並刹那獲得殊勝悉地。’本尊中勝樂金剛、密集金剛、喜金剛、時輪金剛及普巴金剛,都是金剛薩埵。金剛薩埵往昔在因地發願說:‘願我未來世現證佛果時,若有眾生造五無間罪、破壞誓言,這些眾生若聞我名,作意於我,念誦百字咒王,則一切罪墮無餘清淨,此願不成就,終不證無上菩提。願我住在這些破戒者前,一切罪障悉能淨治!’金剛薩埵現已成佛,故念修金剛薩埵本尊和心咒,便可清淨無邊罪障。總而言之,十方三世一切諸佛都攝集于金剛薩埵佛尊之中,一切密咒都歸攝于金剛薩埵六字心咒之中。因此密續中說,觀修念誦上師金剛薩埵功德不可思議。”
百字明的功德:
《普賢上師言教》說:如果如此一心專注,並不摻雜庸俗之語,而一次性地念誦一百零八遍百字明,那往昔所造的一切罪障和失戒必定全部得以清淨,這是上師金剛薩埵親口允諾的。
楞嚴咒的功德:
《楞嚴經》中佛說:“阿難,是善男子持此咒時,設犯禁戒于未受時,持咒之後,眾破戒罪,無問輕重,一時銷滅……若造五逆無間重罪,及諸比丘比丘尼四棄八棄,誦此咒已,如是重業,猶如猛風吹散沙聚悉皆滅除,更無毫髮。阿難,若有眾生,從無量無數劫來,所有一切輕重罪障,從前世來未及懺悔,若能讀誦書寫此咒,身上帶持,若安住處莊宅園館,如是積業,猶湯銷雪,不久皆得悟無生忍。”
大悲咒的功德:
《大悲心陀羅尼經》說:“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祇物、汙淨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輕業亦不得滅,何況重罪,雖不即滅重罪,猶能遠作菩提之因。”
准提咒的功德:
《大准提陀羅尼經》說:“若有誦此陀羅尼咒滿十萬遍,夢中得見諸佛菩薩、聲聞、緣覺,自見口中吐出黑物。若有重罪,誦滿二十萬遍,夢中亦見諸佛菩薩,亦複自見吐出黑物。若有五逆罪,不得如是善夢之者,宜應更誦滿七十萬遍,是時還得如前之相,乃至夢見吐出白色如酪飯等,當知此人即是罪滅,清淨之相。”
釋迦牟尼佛心咒的功德:
《小般若經》中說:“諸佛皆從此陀羅尼咒中生,釋迦佛亦依此陀羅尼咒之威力而成佛,觀世音依此現前菩薩勝果,僅以聽聞此陀羅尼咒也將無勤獲得廣大福德並清淨一切業障。若修密咒,則無有魔障而成就。”
己四、依於形象
依形象者,謂於佛所獲得信心,造立形像。
依靠形象對治罪業,就是對佛獲得信心而造立佛的形像。
“于佛所獲得信心”:說明不是假裝,而是真正對佛的功德生起信心。
《佛說大乘功德經》中,有這樣一段對話:
彌勒菩薩問佛:“如果有人盜取佛塔物,盜取僧祗物、四方僧物或者現前僧物,此人自己受用或者送給他人,如己物想。世尊常說盜用佛塔物與僧物,罪業極重,但是眾生造罪之後,深自悔責,發起清淨信心而造立佛像,那麼這些罪業能不能因此滅除?”
佛說:“如果眾生曾經盜用此物,後來自己省察而深懷慚愧,按原物價格的數倍償還,並且發誓以後不復再造。我現在為你說一個比喻:譬如,有窮人前面欠了很多債,後來忽遇伏藏,獲得無量寶貝,還債之後還有很多剩餘。此人也是如此,如果加倍償還且又造立佛像,就能免除苦報,永得安樂。”
《法華經》說:“若人為佛故,建立諸形像,刻雕成眾相,皆已成佛道。”《白蓮花經》說:“佛陀幻化多種相,為利有情行善法。”因為所緣境如來三世平等智慧究竟的緣故,我們對佛生起信心,造立佛像,決定能獲得佛陀加持。
己五、依於供養
依供養者,謂於佛所及佛塔廟,供養種種微妙供養。
依靠供養對治罪業,就是對佛、佛塔及寺廟,供養各種微妙供品。(供曼茶也是。)
先看供佛除障的因緣:
過去九十一劫時,毗婆屍佛出世,有一個城市名叫“滿度摩帝”,城中有一位妙耳童子,他生了一個童子,具有十八種令人厭惡的醜相,身體和口中都發出一股難聞的臭味,而且當他誕生之時,家裏就發起了大火,財物都被燒得一乾二淨。當醜相童子能走路時,母親叫他獨自出門討飯,但他不僅討不到飯,還到處被人打罵,母子只能在饑餓之中煎熬。醜相童子內心十分痛苦,想到自己此生無福,又因這副醜相而被人厭惡,這樣活著也沒有意義,不如自殺了結此生。於是,他便爬到樹上縱身跳下,身體摔傷之後,又更增苦惱。
這時,毗婆屍佛以佛眼照見他,便顯現在他眼前。當佛光觸身時,醜相童子的痛苦頓時消失。他見到佛陀相好光明,就生起了清淨信心,於是脫下自己身上大約一尺長的黃色衣服,供養佛陀,而且采了一枝迦蘭膩迦花,獻給如來。以佛的神力加被,衣服大小正好合身,花也變得如車輪那樣大,像傘蓋一般停在佛的頂上。醜相童子看見這個情景,信心和恭敬心更加增上廣大。他頂禮佛足而且發了大誓願:願我將來身有金色,以妙衣莊嚴身體,口中出優缽羅花香,並能成就無上菩提。
就在醜相童子發願的同時,他的醜相忽然消失不見了,身相變得殊妙端嚴,如同金色。又有金色可愛的衣服自然從空中飄來,正好披在他的身上。空中紛紛降下迦蘭膩迦花、優缽羅花等,而且虛空中傳出宏亮的聲音說:“奇哉!能在如來前種植清淨佈施的可愛種子,最殊勝的芽莖現已出生。”這位妙相童子,因為具有殊勝的福德,而被人民推為國王,活了六萬歲,命終轉生在兜率天。以後,不論他生在何處,身體都是金色,而且有金色衣服自然在身,誕生之時都是天雨妙花紛紛降落。
如來是最殊勝的對境,醜相童子對如來福田至心供養,依靠這個善業力,當時就對治了醜相和貧窮的報障。所以,供養佛的福德有極大的淨障能力。《贊應贊》說:“如尊之福田,三世間非有,施處尊第一,是淨令座淨。猶如虛空界,橫豎無邊際,於尊為利害,異熟無邊際。”
《福田經》說:有一位名叫阿難的比丘,他對世尊說:“我回憶起前世,在羅閱祗國作平民之子時,我的身體生了惡瘡,醫治無效。有一位道友對我說:‘你應當供養僧眾洗浴,然後用僧眾洗浴之水洗瘡,病就能好,而且可以得福。’我聽了之後,很歡喜地來到寺院,倍加恭敬至誠,而且以新井、香油、浴具等,供養僧眾洗浴。然後,我用僧眾的洗澡水洗瘡,不久惡瘡便痊癒了。以此因緣,我每一生中都是身體端正、金色晃耀,不受塵垢,九十一劫之中,常常獲得清淨,福德廣遠。今天,又值遇佛陀,心垢消滅,很快就證得了果位。”這是供養僧眾而消除業障的公案。
己六、依於名號
依名號者,謂聽聞受持諸佛名號、諸大佛子所有名號。
依靠名號對治罪業,就是聽聞、受持諸佛名號,聽聞、受持諸大菩薩的名號。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隨念三寶經釋》中說:“如來名號,乃是無量福德無盡之源泉,以法性、緣起、大願、三摩地、善根不可思議之力,成就諸佛名號,在世間顯然是利樂根本。”
漢地晚課念八十八佛名號拜懺,也是通過念八十八佛名號和禮拜八十八佛來懺除業障。它的根據如下:
《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說:藥上菩薩宣說了過去五十三佛名號之後,默然而住。當時,行者在定中見到過去七佛世尊中的毗婆屍佛讚歎說:“善哉!善哉!善男子,你所說的這五十三佛,是過去長久安住在娑婆世界成熟眾生而般涅槃的如來。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以及其餘一切眾生,聽到這五十三佛的名號,此人在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不墮惡道。如果有人能稱念五十三佛名號,生生之處常能值遇十方諸佛。如果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則能除滅四重罪、五無間罪以及誹謗方等經典的罪業。以諸佛本願的緣故,念念之中即能除滅如上諸罪。”
由這段經文可知,聽聞、受持五十三佛名號以及至心敬禮五十三佛,具有除滅罪業的巨大力量。即使犯下殺盜淫妄四重罪、五無間罪以及誹謗大乘經典等重罪,通過至心敬禮五十三佛,也都能除滅。
受持三十五佛名號、依佛懺悔的功德:
《佛說決定毗尼經》中說:“若有菩薩,成就五無間罪,犯于女人,或犯男子,或故犯塔犯僧,如是等余犯,菩薩應于三十五佛前,所犯重罪,晝夜獨處,至心懺悔。……菩薩如是觀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清淨懺悔。菩薩若能淨此罪已,爾時諸佛為其現身,為度眾生亦說種種諸行,成就愚惑諸眾生故。”
受持藥師佛名號以及恭敬供養的功德: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說:“複次,曼殊室利!若有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乃至盡形不事餘天,唯當一心,歸佛法僧,受持禁戒:若五戒、十戒,菩薩四百戒、苾芻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於所受中或有毀犯,怖墮惡趣,若能專念彼佛名號,恭敬供養者,必定不受三惡趣生。”按經中所說,受菩薩戒和別解脫戒之後,如果有所毀犯,而能專念藥師佛名號、恭敬供養,則決定不轉生三惡趣。
聽聞、受持觀音菩薩名號的功德:
《法華經》說:“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是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受持地藏菩薩名號以及皈敬供養地藏菩薩的功德:
《地藏十輪經》說:“隨所在處,若諸有情,貪嗔癡等皆猛利故,造作殺生、或不與取、或欲邪行、或虛誑語、或粗惡語、或離間語、或雜穢語、或貪、或嗔、或複邪見、十惡業道,有能至心稱名念誦歸敬供養地藏菩薩摩訶薩者,一切煩惱悉皆銷滅,遠離十惡,成就十善,于諸眾生起慈悲心及利益心。”所以,如果能至心稱名念誦、皈敬供養地藏菩薩,就可以無餘消滅所造十惡業道的罪業。
下麵引公案證明:
清朝吳毛,是青陽吳氏的僕人,他平時持齋念佛,兼修眾善。左良玉的軍兵渡江時,吳氏全家都離家避難,只留下吳毛守家。軍兵來時,吳毛身中七槍死去。等到戰亂安定,主人返家時,吳毛又蘇醒過來說:“我以宿業力,應當七次轉為豬身,但因我今生持齋念佛,故以七槍就化解了怨業。現在佛來接引,我往生西方去了。”說完,就合著掌往生了。這是順治元年的事。
《高僧傳》中記載:隋朝有位滿和尚,是安定地方的人。他在俗家時,得了一種病,雙腳不能伸縮,常常持念觀世音菩薩。有一天,他忽然看見一個和尚,拿著很潔淨的瓶子,站在他面前。他就問:“師父從那裏來?”和尚說:“因為你常常祈求,所以我才來。你因前世殺生的業障而導致這種病,你閉上眼睛,我來為你治療。”他便閉上眼睛,這時,只覺得膝蓋上好像拔去幾個寸把長的釘子,腳就好了。等到他睜開眼睛,起身道謝時,和尚已不知去向。此後,他更加精進虔誠地信奉觀世音菩薩,並且發誓不娶妻。後來,他通達禪觀,七天安坐不動。在開皇初元年間,他出家,住在救度寺。
由以上兩則公案可知,受持諸佛名號,必能獲得諸佛菩薩的救護,消除業障,得到解脫。《華嚴經•須彌偈贊品》說:“寧受地獄苦,得聞諸佛名,不受無量樂,而不聞佛名。所以於往昔,無數劫受苦,流轉生死中,不聞佛名故。”
此等惟是《集學論》中已宣說者,余尚眾多。
以上六種能對治現行力,唯一是《集學論》中所說,除此之外尚有眾多對治法。比如:十大願王中的禮敬諸佛、稱讚如來、隨喜功德、請轉*輪、請佛住世、一切善根回向菩提。十法行中,除了讀誦、受持外,還有書寫、供養、施他、聽聞、開演、思惟、修習等等。總之,修持對治現行力,就是盡力去做一切對治罪業的善業。
戊三、能遮止罪惡力分二:一、正說此力及其利益 二、須誠意防護
己一、正說此力及其利益
第三力者,謂正靜息十種不善。《日藏經》說 :由此能摧所作一切自作教他、見作隨喜殺生等門,三門業障,諸煩惱障及正法障 。
以體性和利益來說,第三力——能遮止罪惡力的體性,就是真正靜息十種不善業道,也就是發誓從今日起即使遭遇命難也決不再造這種罪業。(此即斷相續心)。它的利益,按《日藏經》所說,即:通過靜息十種不善業道,便能摧壞一切自作、教他作、見作隨喜殺生等方面的罪業,以身口意三門所攝的業障,煩惱障和正法障。
己二、須誠意防護
誠意防護,是從內心決心遮止罪業,不是口頭空話。
《毗奈耶廣釋》中說:若無誠意防護之心,所行悔罪,惟有空言。阿笈摩中是故於此密意問雲:“後防護否?”故防護心後不更作,至為切要。
《毗奈耶廣釋》是印度親友論師所造。這本廣釋中說:如果沒有誠意防護之心,那麼所作懺悔只是口頭說說而已。所以,《律本事》中以此密意考問說:“以後你能否防護?”因此,防護自心以後不再造罪最為重要。
《三聚經》說:“今後必斷,且受律儀。”《極樂願文》說:“若無戒心不淨故,發誓今後遇命難,亦不造諸不善業。”大慧杲禪師說:“有一種人,早晨看經念佛懺悔,晚間縱口業罵詈人,次日依前禮佛懺悔,卒歲窮年,以為日課。此乃愚之甚也。殊不知,梵語懺摩,此雲悔過,謂之斷相續心,一斷永不復續,一懺永不復造。此吾佛懺悔之意。學道之士,不可不知也。”
能生此心,複賴初力。
能否生起防護心又依賴于初力——能破壞現行力。譬如:一人服毒後,能否防護以後不服,關鍵要看他的追悔心是否強烈。如果追悔心強,自然就能遮止再犯,也就是能對毒品的過患完全瞭解,就可以生起防護之心。同樣,能否發起強烈的懺悔心、防護心,完全依賴于對黑業過患的觀察思惟。對黑業的過患沒有思惟到量,懺悔心就不會被猛利地引發出來,所以,思惟業果與懺悔之間,具有極為密切的關係。
以上四力中,能破壞現行力和能遮止罪惡力是關鍵。一切大小乘的懺悔法中,無一例外都是要求具足這兩個條件,不能缺少。所以,對此力應當殷重而修。《業報差別經》中有一頌說:“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業。”經中“深深自責”是追悔心,屬於能破現行力,“更不造”是斷相續心,屬能遮止罪惡力。兩者具足,就能拔除根本罪業。《摩訶止觀》也說:“懺名陳露先罪,悔名改往修來。”“陳露先罪”是能破現行力,“改往修來”是能遮止罪惡力。
戊四、依止力
第四力者,謂修歸依及菩提心。
第四力——依止力,是修皈依和菩提心。因為了知三寶具有救護堪能而誠心依投,故成依止力。發起一念菩提心的功德,能消無量罪業,也成為依止力。《入行論》說:“如人雖犯極重罪,然依勇士得除畏,若有速令解脫者,畏罪之人何不依。”
此中總之,勝者為初發業雖說種種淨惡之門,然具四力,即是圓滿一切對治。
總而言之,佛為初學者宣說了種種淨罪的法門,但是具足四力,便是圓滿一切對治。
通過學習以上四力對治和種種對治現行力,我們可以體會到大悲大師的慈悲,為罪重眾生開了許多自新之路。如果沒有甚深經典、密咒、名號等勝妙方便,我們造了五無間罪、四根本罪等,確實只有永墮地獄。因為單憑自己的力量,要在短期內拔除罪業高山,極其困難。觀察對治現行力的六種方便,可以看出外在所依三寶的條件完全具足,比如:讀誦、受持甚深經典,趣入無我光明法性等,是依止法力懺罪;念誦密咒、名號,建造佛像,是以佛的智悲力為所依而懺悔;供養殊勝對境,也是以三寶為所依而懺罪。所以,關鍵就在於內因具不具足。如果自己方面具有猛利的追悔心和真誠的防護心,內外因緣具足,懺悔的功能便不可思議。
漢地寺院的早晚課當中,有念楞嚴咒、大悲咒、准提咒、藥師咒、七佛滅罪真言,有八十八佛拜懺,有念佛號,有皈依、供養、回向,有念般若心經,有普賢十大願王,從法的角度來說極為圓滿,只要大眾如理如法地共修,決定有積資淨障的極大功用。了知它的功德之後,每天以殷重心做好這兩堂功課,人身就具有大義。
以密宗來說,其不共之處是具有將果轉為道用的特殊方便,也就是明觀金剛薩埵本尊身相、本尊降下甘露、本體是佛的無二智慧、甘露從行者頭頂融入、清洗相續的業障,將所淨罪業觀為煙汁、炭汁等形象等等。除此之外,在修持四種對治力的方面與顯宗完全相同。
丙四、有關惡淨之理的難答分八:一、由修者力之大小、對治圓不圓具等,淨障會有上中下種種差別 二、順定受亦能完全清淨之理 三、定業可清淨與其定義不相違 四、凡夫以四力亦能遮止受報 五、教誡須在違品上勤修 六、定業若能清淨,為何經說唯除先業異熟 七、駁斥以過去公案不決定之理 八、針對某些不決定亦無過失之理
丁一、由修者力之大小、對治圓不圓具等,淨障會有上中下種種差別
惡淨之理者,謂諸能感於惡趣中極大苦因,或令變為感微苦因,或生惡趣然不領受諸惡趣苦,或於現身稍受頭痛,即得清淨。如是諸應長時受者,或為短期,或全不受。
這一段從受苦程度、受苦時間兩個方面說明惡業清淨之相。
從受苦的程度來說,就是重報輕受,即:原先能感召惡趣之中極大痛苦的因,或者轉變為感受輕微痛苦之因,或者感得轉生惡趣而不領受惡趣諸苦,或者僅僅在現身稍微感受頭痛就能清淨。從受苦的時間來說,就是長報短受,即:原先應當長期受報的業,或者變為短期受報,或者根本不須領受。
此複是由淨修之人力之大小、四力對治圓不圓具、勢猛不猛及時相續恒促等門,故無定準。
這一段是以因的差別說明淨罪情況不能一概決定。
所謂因的差別,就是行者淨修的力量有大小,四力對治有具不具足,勢力有猛不猛利,時間有相續與間斷、恒常與短促等種種差別。由於因上有種種差別,所以懺罪效果也不能一概而論,也就是說,觀待懺罪因緣的差別,懺罪效果也有上述程度、時間等種種差別。
丁二、順定受亦能完全清淨之理
諸契經中及毗奈耶皆說:“諸業縱百劫不亡”意謂未修四力對治。若如所說而以四力對治淨修,雖順定受,亦說能淨。
諸經之中以及毗奈耶都說:“諸業縱然經過一百劫也不會空耗”,其中的密意是針對未修四力對治來說的。如果按照以上要求,以四力對治而淨修,即使是順定受業,也說能夠獲得清淨。
“諸契經”是指經藏,“毗奈耶”是指律藏。
以下是引印度獅子賢論師所造的《八千頌大疏》來說明。《八千頌大疏》是以《般若八千頌》對照《現觀莊嚴論》,而對《現觀》解釋的大疏。下面對此疏文分段解釋:
《八千頌大疏》中雲:“謂若凡是近對治品,可損減法,彼由成就有力對治,能畢竟盡如金穢等。”
“近對治品”,就是對治方面增上。近對治品的作用是“可損減法”——能損減罪業。“成就有力對治”,就是對治增上到具有勢力而圓滿。它的作用是能畢竟消盡罪業,即由此能令罪業畢竟清淨。“如金穢等”是比喻,譬如:黃金上的污垢,近對治品是火燒、水洗。依靠近對治品,污垢會被損減。經過加倍洗煉,成就有力對治,就能無餘去除黃金上的污垢。
“正法障等一切,皆是如所說法。”
“謗法、舍法的業障等一切罪垢,都是由對治圓滿便能畢竟除盡。”
“由此正理,則妄執心所作墮處,可無餘盡。”
“通過這個正理可知,凡是以妄執心所作的墮處(會墮落之處),以四力對治都能無餘消盡。”“此正理”,是指近對治法可損減法、對治成就可畢竟消盡罪業的道理。
丁三、定業可清淨與其定義不相違
問難:按你所說,順定受業都能清淨,豈不與“諸業縱百劫不亡”直接相違?
大疏中以“有密意”回答:
“諸經說雲:諸業雖百劫等者,應知是說,若不修習能對治品。若不爾者,則違正理及違多經。”
對於諸經所說“諸業雖百劫”等,應當知道這是針對不修習能對治品的情況而說的。否則,這種說法就與正理和眾多經典的說法相違。
又問:所謂順定受業是決定受果之業,你卻說順定受業可以清淨,這不是與其定義直接相違嗎?
回答:
“說順定受,應知亦是如此所說。”
所謂順定受,應知也是如上所說。換句話說,僅僅是從“作已增上而不對治”的角度,宣說是順定受業。
對方又問:假設是這樣,那麼順定受和不定受就沒有差別,因為在“以修習對治法則不決定受果”這一點上相同的緣故。
大疏中以“二者有差別”回答:
“說不定者,雖不修習能對治品,然亦應知不定感果。”
兩者的差別是:順定受業不修對治則決定受果,而不定受業,即使不修對治,也不決定受果。因此,同樣是不修對治時,存在一者決定受、另一者不決定受的差別。
丁四、凡夫以四力亦能遮止受報
一般凡夫雖然不如聖者具足出世間的有力對治,但是以四力對治,仍可損壞罪業種子的功能,因此,仍然可以遮止果報成熟。下面講這個問題:
如是由悔及防護等,傷損能感異熟功能者,雖遇餘緣,亦定不能感發異熟。如是由生邪見嗔恚,摧壞善根,亦複同爾。
這一段是從善惡業兩方面,說明不能感果的道理。
從惡業來說,“悔及防護等”,就是對過去罪業髮露,對未來罪業防護等,作用是損壞能感召痛苦異熟果的功能。由於罪業種子的功能被傷損,所以即使遇到其他助緣,也決定不能感發痛苦異熟。
從善業來說,由於生起邪見、嗔恚等摧壞善根,所以即使遇到餘緣,也決定不能感發安樂的異熟。譬如:用火燒烤種子,損壞種子感果的功能,那麼即使種子遇上水土、陽光等助緣,也決定不能感果。下麵引清辨論師的論典來證明:
《分別熾然論》雲:“若時善法,由生邪見、嗔恚虧損,或諸不善,若由厭訶、防護、悔除,是等對治,傷損其力。彼等雖得眾緣會合,然由傷損,若善不善種子功能,豈能有果從彼感發?”
這一段是講,若損壞種子功能,則即使遇緣也不能感果。能傷損善業種子功能的法,就是產生邪見或嗔恚。能傷損不善種子功能的法,就是厭訶、防護、悔除。對往昔追悔是“厭訶”,對未來是“防護”,不覆藏髮露是“悔除”,合起來就是以具足四力能傷損不善業種子的功能。
“由無緣合,時亦遷謝,豈非從其根本拔除?”
從正面來說,如果因緣聚合,善惡業的力量就會持續安住;反之,如果因緣不聚合,某個業就無法相續保持而安住,以能安住的因緣不聚合,安住時間成為不安住而遷謝。如果這種違品的力量加強,就肯定會消除前者安住的功能,這難道不是從根本上拔除嗎?所以,即使舍法罪也有機會從根拔除。
下麵再說教證:
“如經說雲:受持正法,雖其所有順定受惡,亦當變為於現法受。又如說雲:複次,諸往惡趣業,此惟能感頭痛許。”
“如同經中所說:因為受持正法的緣故,即使順定受的惡業也將轉變成在今生感受。又如經中說:本來後世應當去往惡趣受報的業,因為以對治力傷損的緣故,也只有能力感得頭痛許的輕受。”
對於以上從根拔除而只感受頭痛,下面發難:
“設作是雲:若尚有果,惟頭痛者,豈是從其根本拔耶?”
“對方問:如果還有頭痛這樣的苦果,怎麼算是從根本拔除呢?這是說,受果和從根拔除互相矛盾。”
“諸惡業果無餘圓滿,謂當感受那落迦苦。若尚不受那落迦中諸輕微苦,豈非即從根本拔除?於此略起頭痛等故,豈是本來原無果報?”
回答:“如果沒有以對治力傷損惡業種子的功能,無餘圓滿諸惡業果,那就應當感受地獄之苦。如果現在連地獄中的輕微之苦都不須感受,這難道不是從根本拔除嗎?對此,若稍微發起頭痛等輕微的果報,又怎能說是惡業本來沒有果報呢?”
譬如:身患癌症,本來應當感受大苦,然而現在通過治療後,連輕微之苦都不須感受,這是從根本拔除;但是仍須感受一點發燒等小苦,這說明不是癌症本無果報。所以,僅僅剩下輕微果報和不善業果和從根拔除並不相違。
丁五、教誡須在違品上勤修
雖未獲得真能對治壞煩惱種,然由違緣令傷損故,縱遇眾緣亦不感果,內外因果多是如是。故雖勤修眾多善法,若不防護嗔恚心等壞善之因,則如前說。故須勵力防護嗔等,精勤修習不善還出。
由“種子功能被損壞則不能生果”之理,論中教誡說:
雖然沒有獲得真能摧毀煩惱種子的殊勝對治,但是由於通過違緣能使煩惱種子功能傷損的緣故,即使遇到許多助緣也不會感果,內有情和外色法的因果大多是如此。因此,雖然勤修眾多善法,但如果不防護嗔心等毀壞善根之因,那麼按前文所說,善根果報將會從根本上被毀壞。所以,為了使善果不被毀壞以及使惡報不出生,重點應當放在“緣”上來修,即:在護善方面,必須努力防護能破壞善根的違品——嗔心、邪見等;在破惡方面,應當精勤修習能壞惡業功能的四種對治力。
丁六、定業若能清淨,為何經說唯除先業異熟
上面說,定業通過具力的違品對治,則可清淨。對此,以教證詰問:
若能盡淨有力之業,雲何經說惟除先業所有異熟,
有人問:如果連具有強大感果勢力的定業都能無餘清淨,為什麼經中又說:“唯一排除先業所有異熟”?
論中以“有密意”回答。“密意”是針對因位而說:
謂感盲等異熟之時,現在對治難以淨除。若在因位,尚未感果,則易遮止,密意於此。故如上說,無有過失。
經中所說:“唯一排除先業所有異熟”,意思是,一般在已經感發盲眼等異熟果的時候,現在再對治就難以淨除。如果是在因位還沒有感果的階段,就容易遮止,所謂“能盡淨有力之業”,密意就在這裏。因此,上面說法沒有過失。
下麵宣說出處:
《分別熾然論》雲:“設作是雲:若諸惡罪至極永盡,雲何說除先業異熟耶?”
《分別熾然論》說:“如果說惡罪能夠徹底消盡,為何又說唯一排除先業異熟?”
“意謂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顛跛及啞聾等自性 因果,故作是說。何以故?以諸業果,若已轉成異熟位體,非有功能,令其遍盡。若因位思、正造作者,獲得所餘思差別力,能令永盡。猶如開示指鬘、未生怨、娑嚩迦、殺父及無憂等。”
回答:這個“唯除先業異熟”,意思是從已經領受生盲、獨眼、缺腳、顛跛、聾啞等等自性的因果的角度,所以才這樣說,也就是因位和果位分開,針對因位可說能徹底消盡,針對果位則說難以淨除。為什麼這樣認定呢?因為如果業果已經轉成異熟位的自性,這時不可能具有將它無餘消盡的對治功能。雖然如此,但如果是在以尚未成就的因位的思心所(意樂)來造作積累善惡業的階段,獲得其餘的思差別力,就能使善惡業永遠窮盡。以不善業為例,當獲得其他善法對治時,決定能使罪業功能永盡,比如,指鬘、未生怨王、娑嚩迦、殺父和無憂等。
下面略說比喻中的公案:
指鬘曾隨外道老師學法,因為被外道老師念咒加持而生起噁心,殺了九百九十九個人,而且取其手指做成指鬘。當他正要殺母,以湊足一千數目的時候,佛顯示神變教化他,使他從迷夢中驚醒。見到佛的金色身相莊嚴無比,他生起了信心而頂禮佛,並向佛懺悔自責。佛為他稍微說法之後,他便獲得法眼淨,信心純一,隨佛出家。後來,佛又為他說法,他便證得阿羅漢果。(詳見《賢愚經》。)
未生怨王為了奪取王位而殺死父親。《普超經》說,他依止文殊菩薩懺悔罪業,獲得柔順忍。命終之後,他墮入賓吒羅地獄,即入即出,出地獄後,往生上方佛土,獲得無生法忍。在彌勒佛出生時,他將再來這個世界,名號是不動菩薩。後來作佛,佛號是淨界如來。
娑嚩迦的因緣:
往昔,在室羅筏城,有一童子剛出生時,父親就離家一去不復返,母親辛苦地撫養他長大。有一天,童子想出去和一位長者的女兒私會。母親知道後,就把童子關在房間裏,不許他出去。童子因欲火染心而生起大嗔心,拔劍殺死了親生母親。不久之後,童子明白自己造下極重的罪業,心裏不得安寧,便到處尋求滅罪的方法。
一天,他在逝多林聽到比丘們念經:“若人作惡業,修善而能滅,彼能照世間,如日出雲翳。”他心想:“我現在應當出家修種種善業來滅除罪業。”他便向比丘請求出家,受了近圓戒。從此以後,他精勤讀誦教典,通達三藏,辯才無礙。別人問他為什麼如此精進苦行,他說是為了淨除殺母的重罪。比丘們把這件事稟告佛陀,佛告訴比丘們,為了不壞佛法,殺母者應當立即擯出僧團。
比丘被擯棄之後,並沒有還俗。他前往邊境定居下來,而且收弟子、講經說法。弟子中有許多證了阿羅漢果。後來,他身患重病,知道自己即將死亡,就叫弟子為他建造浴室,供比丘洗浴。死後,他墮入無間地獄,在地獄中被猛火逼身,他誤以為是在所造的浴室中。獄卒用杵擊打他頭部,當時他發起了善心,隨即轉生到四天王天的天宮。天人生天時都能了知宿命,同樣,他也見到自己因憑藉建造浴室供比丘洗浴的福德力而得以從無間地獄超升天宮。想到自己是因世尊的善巧方便才得以升天,他便前去拜見世尊,以報謝恩德。於是,他來到佛前,聽佛說法而證初果。(詳見《毗奈耶經》。)
娑嚩迦以因位思造了殺母的惡業,在還沒有轉為異熟果時,就獲得了所餘的善思之力,以猛利追悔心推動而精進苦行、講經說法,命終之前又修浴室供僧。雖然他造下了嚴重的無間罪業,但是依靠不可思議的佛法僧對境,他在墮入地獄之後,又無間生天並且證果。所以,由因位懺悔具足四力,就可以永盡罪業。
“殺父”也是一個童子,他想和一女人做不淨行,父親知道後便把他關起來,他因此殺了自己的父親。後來,他髮露懺悔,淨除了罪障。(詳見《律本事》。)
“無憂”就是阿育王,他統一了全印度。最初,他奉行婆羅門教,非常殘暴,殺戮兄弟、大臣、婦女,而且建造牢獄殘害無數人民。後來,他改信佛教,成為大護法,大興慈悲,施行仁政,在國內建立了八萬四千大寺院和八萬四千寶塔,而且派傳教師到四方傳法,使佛教在國外宏傳。
以上事例都說明,通過修對治可以清淨罪業、獲得見道等成就。
丁七、駁斥以過去公案不決定之理
上面說,在因位時獲得所餘思差別力,能使惡業永盡。對此,以反例發問:
“設作是雲:未生怨王及殺母等,若已生起所餘善思,何故其業未得永盡,生無間耶?”
“假使這樣問:既然未生怨王和殺母等已經生起了其餘善思,為什麼他們的罪業不能永盡,還須生在無間地獄呢?”
“是為令於所有業果發信解故,現示感生諸無間等,非是未能無餘永盡所有諸業。如擊彩球隨擊而躍,生彼即脫,雖那洛迦火焰等事,亦未能觸。由是則成,最極拔除諸惡根本,亦非諸業全無果報。”
“現示”,就是以如是因產生如是果的無欺緣起表示,對此也可以理解為,是證果之後在凡夫前有意示現。
回答:這是為了使人們對所有業果發生信解,因而顯示感生無間地獄等等果報之相,並非不能徹底消盡所有惡業。就像拍彩球,彩球落地之時立即反彈而起一樣,他們感生地獄也是隨即脫離,對地獄的火焰等苦事,連觸都沒觸到。由此成立徹底拔除了諸惡業的根本,同時由感生地獄等,說明不是惡業全無果報。
換句話說,因為對治力串習堅固,則即使罪業再深重也能從根本拔除,這是完全成立的。同時,因諸業已作不失壞,因此也不是全無果報。
丁八、針對某些不決定亦無過失之理
問:是不是由對治力串習堅固,一切大罪都能從根本清淨呢?
回答:對個別補特伽羅而言,並不決定。論中說:
補特伽羅差別一類不決定者,《三摩地王經》說:“勇授大王殺華月嚴,遂起追悔為建塔廟,經九十五俱胝千歲,廣興供養,一日三時悔除罪惡、善護屍羅。然壽沒後,生無間中,經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受盲目等無邊眾苦。”
由於補特伽羅的某些差別而不決定的情況,比如《三摩地王經》中說:“勇授大王殺害了大乘菩薩華月嚴後,便生起了追悔心而為菩薩建造塔廟,經過九十五俱胝千歲的漫長時間,廣大地作供養,堅持每天三時悔除罪惡、善護戒律。但是,他壽終之後,仍然生在無間地獄,經過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感受盲眼等無邊的眾苦。”此教證說明,某些補特伽羅雖然長期勵力悔除、防護,但罪業卻未能從根本清淨,而仍須在地獄中長劫受苦。
按照這一說法,懺悔是否成為無意義呢?也不是,論中說:
雖則如是,然其悔罪非為唐捐。若不悔除,須受極重恒常大苦,尤過彼故。
雖然仍須如此受報,但懺悔罪業並不是徒勞無義。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如果不加以懺除,則須感受較前者更為深重、恒常的極大痛苦。也就是說,勇授大王懺悔罪業之後,已經使得受報程度轉輕、時間縮短,並不是毫無作用。否則,應成建立塔廟、供養、悔罪、防護等,不具有對治罪業功能的過失。
總之,關於以四力清淨罪業的問題,雖然有從根本清淨、有使重報轉輕、有使長期受報轉為短期受報等等多種情況,但有兩個方面可以決定,即:通過懺悔已經清淨的一分,決定就像種子被火燒焦一樣,即使遇緣也不會感果;其餘尚未懺淨的部分,決定須成熟果報。所以,已懺淨不遇果,未懺淨果不亡,業力絲毫不爽。
以上“有關惡淨之理的難問”已經講完。
丙五、最初即須精勤防護令不犯
首先,通過教證證成兩種清淨有差別,再教誡應當勵力最初不犯。“兩種清淨”是指最初無染清淨和犯後悔除清淨。
又由悔護清淨無餘,然從最初無罪染之清淨,及由悔除清淨之二,有大差殊。
雖然通過悔除和防護能使罪業清淨無餘,但是從一開始就不被罪業染汙的清淨和通過悔除而清淨這兩者,仍然有很大的差別。
猶如《菩薩地》中所說,犯根本罪,雖可重受菩薩律儀而能還出,然於此生,決定不能獲得初地。
比如《菩薩地》中說,犯了根本罪之後,雖然可以重受菩薩律儀而使罪業還出,但是在今生中決定不可能獲得初地。
《攝研磨經》亦雲:“世尊,設若有一,由近惡友增上力故,造作如此誹謗正法。世尊,爾時如何能脫此罪?作是請已,世尊告妙吉祥童子雲:曼殊室利,設七年中,一日三時於罪悔罪,後乃清淨,其後至少須經十劫,始能得忍。”
《攝研磨經》中,文殊菩薩請問世尊:假如有人因為親近惡友而造了此種誹謗正法的惡業。世尊,此人何時、如何才能解脫此罪業?
這樣請問之後,世尊告訴文殊菩薩:假如七年之中,每天三時懺悔罪業,然後才得以清淨。在這之後至少須經過十劫才能獲得加行道的忍位。”
以上教證顯示了兩種清淨在修道證果上有快速和緩慢的差別。
此說諸惡雖已清淨,然得忍位,任如何速,須經十劫。是故無餘清淨之義,謂是能感非悅意果無餘永淨,起道證等極為遙遠,故應勵力令初無犯。是故聖者於微小罪,雖為命故,不故知轉,若懺悔淨與初無犯二無差別,是則無須如是行故。
以上教證是說:雖然罪業已經清淨,但是要獲得忍位,無論如何快速,也須經過十劫。因此“無餘清淨”的意義,是指能感召不悅意果報的罪業無餘清淨,但從修道來看,要發起道證等功德卻極為遙遠。換句話說,依靠悔除這一分雖然能使過患清淨,但以最初違犯這一分卻會推遲道證的進程。因此,應當努力使自己最初就不違犯。所以,聖者對於微小的罪業,即使捨棄生命也不會明知故犯。如果懺悔清淨與最初無犯沒有差別,那麼聖者就沒有必要這樣嚴密防護。這樣,從反面也能成立,否則就有聖者修行不如理的過失。
下面舉世間比喻說明:
即如世間,亦可現見傷手足等,雖可治療,然終不如初未傷損。
世間人也能現量見到,手腳等受傷之後,雖然可以治療,但終究不如最初沒有受傷時那樣完好。所以,與其傷後治療,不如最初即善加保養,不令受傷。
諸如邪見、謗法、對上師菩薩譭謗生嗔、緣僧眾造惡等惡業,能極大摧毀善根,可怖甚於獅子虎狼。所以,最初就須謹慎防護不造,非常重要。
丙六、凡所了知的,須以不放逸修行之比喻
如是勵力,如《集法論》雲:“若作諸惡未修福,誤失正法得非法,具惡業人死怖畏,如于大海散朽船。”
“如是勵力”是連接語,指對於微細罪業最初便勵力不犯,其結果將如《集法論》所說,猶如乘坐堅固的航船,能安穩抵達彼岸。
就像《集法論》中所說:“如果在生之時造作各種惡業而不能修福,誤失了正法而獲得非法,那麼這個相續中具有惡業的人,死時將充滿怖畏,就像海中破散、腐朽的船隻一樣,隨時都有破散、沉沒的危險。”“散朽船”比喻以惡業毀壞相續。
“若已修福未作惡,行諸善士妙法軌,此則終無死亡怖,如乘固船登彼岸。”
“如果一生中已經勤修福德而未造惡業,所行都是善士們的妙法正軌,那麼,依靠這樣的妙業之力,無論何時也不會有死亡的恐怖,就像乘坐堅固的航船,將會安穩地登上彼岸一樣。”
以上兩段對照起來觀察,因上“作惡未修福”和“修福未作惡”相反,“誤失正法得非法”和“行諸善士妙法軌”相反,因此結果也相反,即:前者死時會充滿怖畏,後者終無死亡怖畏。我們想要死時安樂,就應當遠離前者,按後者不放逸而勤修。所以,論中說:
莫依前作,應如後行。
按《集法論》所說,以放逸會毀壞身心,以不放逸將成就堅實,所以,不可依前者的作法,而應如後者行持。“如後行”,就是勵力修福、持戒,行持善士法軌。
丙七、凡所了知的須實修之義
此複若說眾多應理言辭而放逸轉,義利微劣。若有僅知微少法義,然隨所知正行取捨,義利殊大。
這一句指明言行不一和言行一致的功過差別:
論中說:如果口頭上宣說許多應理的言辭,而實際行為卻是放逸而轉,這樣學法的義利就很微小。如果只知少量的法義,但能隨順所知的正行而努力取捨,這樣所得的義利就特別大。《大法句經》說:“雖誦千言,不行何益,不如一聞,勤修得益。”《大智度論》說:“能行說為正,不行何所說,若說不修行,不名為智者。故如說行,方得佛法,不以口言而可清淨也。”(能說不能行,不叫作智者,所以如說修行,才能真正得到佛法,並非單以口頭言辭就可以清淨相續。)
下面佛語有一段緣起。一般人不知道提婆達多造了三個無間罪,即:除了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外,他還殺阿羅漢尼。提婆達多的力量很大,他在王舍城用拳頭打死了蓮花色比丘尼,另外還做了各種非法行為。此後,他又前往他處對眷屬宣講種種法。這時,附近有一位元牧人正在點犛牛數目。世尊看見這個情景,便宣說了下面的教言:
《集法句》雲:“若人宣多如理語,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數他畜,彼非能得沙門分。設雖少說如理語,然能正行法隨法,及能遠離貪嗔癡,此等能得沙門分。”
如果一個人,比如提婆達多,雖然宣說了很多如理的語言,但是身心放逸不如是實行持,這就像牧人只是數他家的牲畜,除了得到少許工錢之外,自己得不到一點牛和牛奶。同樣,這個能說不能行的人,只能獲得一些讚歎而已,真正沙門四果等的功德是得不到的。相反,雖然很少宣說如理之語,但能真正法隨法行、能遠離貪嗔癡,這個人決定能獲得沙門果位。
“苾芻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自導出惡趣,如象出淤泥。苾芻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能抖一切惡,如風吹樹葉。”
“比丘喜歡謹慎防護三門,對於各種放逸的行為深懷恐懼,因此努力地引導自己走出惡趣,就像大象走出淤泥一樣。比丘喜歡謹慎防護三門,對於各種放逸之行深懷恐懼,因此能抖落身心的一切罪惡,就如大風吹落樹葉一般。”
以上兩頌指出了兩個階段的修行情況,即:初修時因惡習力強盛,必須非常注意防護,絲毫也不能放逸,因此,須如大象出淤泥般地努力。久而久之,串習力加強,就能自在而轉,所以說如風吹樹葉自然脫離一般,非常輕鬆。因此,修行始難而終易,開始困難一點,度過難關之後,一切就會變得自在。
丙八、讚歎正見、教誡珍惜業果之法
如是《親友書》亦雲:“若希善趣諸解脫,願多修習於正見,若人邪見雖妙行,一切皆具苦異熟。”
此處引《親友書》一頌,是為下文“正見是一切義利依處”作張本。頌中第一句說果,第二句說因,三四兩句說理由。
“若希善趣諸解脫”,就是如果希求暫時獲得善趣、究竟獲得解脫。是否得果,全賴修因,因地不真,果遭迂曲,所以“願多修習於正見”,即:龍樹菩薩教誡樂行王,應當好好串習業果正見,對善惡業及其果報產生信解。所謂世間正見,《寶鬘論》說:“略則無見者,謂撥無業果,非福惡趣因,經說名邪見。略則正見者,謂信有業果,福是樂趣因,經說名正見。”
必須多修正見的理由是:“若人邪見雖妙行,一切皆具苦異熟”,即如果產生邪見,則雖作上供、下施等妙行,但由於善根力被邪見摧毀,一切都只能感召痛苦的異熟。
此於緣起二業因果正觀見者,乃是能成一切諸乘及辦一切士夫義利,必不容少根本依處。故應多閱前文所說,及《念住經》、《賢愚因緣》、《百業》、《百喻》及《毗奈耶》、《阿笈摩》中諸多因緣,並諸餘典,令起猛利恒常定解,應當持為極扼要義。
這一段先讚歎正見的功德,然後教示應多閱教典令起定解。
“對於緣起黑白二業的因果如理觀見”,就是因果正見。“是能成就一切諸乘及成辦一切士夫義利必不可少的根本依處”,是讚歎正見的功德。“故應”:因為正見是白法的根本,故應勤修之。
修習方法:反復閱讀本論前文所說業果道理,即《正法念住經》、《賢愚因緣經》、《百業經》、《百喻經》、《毗奈耶經》、《阿笈摩》等中所說諸多因緣,以及其他教典中的相關內容,通過數數思惟“令起猛利恒常的定解”。“數數思惟業果教典”是因,“對因果之理生起猛利、恒常定解”是果。
“應當持為極扼要義”,就是對此方法應當持為極其扼要之義,好好珍惜。因為獲得此定解,便成為一切白法的根本,若不獲得,諸乘功德都難以發生,就像《寶鬘論》所說:“無見墮惡趣,有見生善道。”所以,對這個關要應當實修。
以我們學院來說,大恩上師非常重視業果。上師曾為我們傳講《百業經》、《賢愚經》,講法時也經常引用《正法念住經》、《毗奈耶經》、《阿笈摩》等等教證,還為我們講授釋迦牟尼佛因地的傳記,這些都是引導我們謹慎取捨因果。我們只有依靠教典對業果反復地思惟熏習,才能發起定解;以定解攝持,才能真正謹慎防護而如理取捨,進入三乘正軌。
有一次,上師講《百業經》時說:“你們對《百業經》的道理不能僅僅在文字上理解,而應該深深領悟、銘記它內在因果如實不虛的義理。如果不如理取捨因果,一旦墮落惡趣怎麼辦呢?如果能自然而然地生起這種定解,說明你修法是有一定境界了。否則,不聞思《百業經》,不能如理取捨因果,而去閉關修什麼大圓滿、大手印、大中觀,我不敢相信能夠修成。”又有一次說:“對因果要有一定的信解,這是佛教徒起碼的標誌。如果對因果沒有信心,那麼不論修什麼甚深法,所得和意義都不大。”從這些教言可以看出,大恩上師也是教誡我們,要將聞思業果持為極扼要義。
深信業果之總結
甲四、深信業果之總結 分八:一、業決定之理 二、業的增上廣大 三、善業的特殊規律 四、十善業道 五、等流果的思惟 六、生活當中的八因三緣 七、四力懺悔 八、破斥邪見
乙一、業決定之理
對此理要形成深刻的觀念,不論是受果還是造因,一定要往業果上思惟。受果時,要想到這唯一是自己的業所感召;造因時,要想到未來的苦樂是由現在所造的業決定,再沒有另外的作者。唯一是由善惡業感召苦樂,要決定此理,以它來轉自己的心。比如,受苦時,知道這是惡業的報應,坦然接受,勤修懺悔,或者觀想代一切眾生受苦;享樂時,知道這是善業的果報,對行善發起歡喜心,進一步激勵自己好好行善,或者觀想將安樂奉獻給一切有情。每天提醒自己,未來要獲得安樂,現在唯一要努力修集安樂之因——善法上;要想遠離痛苦,應防護不造身口意的惡行。因為一切樂苦唯一是由善惡業決定,要成辦離苦得樂,除了在業果上抉擇取捨之外,不會再有其他方法。
業在何處?業就在心上,起心動念就是業,只要有念,就有善惡,就有業,也就有未來的果報,所以我們何時不須謹慎取捨業果呢?業的善惡取決於心,心善業就善,心惡業就惡,所以作任何事之前,首先調整好自心,這是最要緊的。如果是噁心、無記心,應當努力轉為善心,這樣才會引生安樂的果。在沒有離開分別心之前,我們一切都在業果中,所以業果的取捨和我們關係密切,在沒有證入空性之前,不能離開業果的取捨,在證語空性之後,更會細緻地取捨。二六時中,在自己的心念上,不斷要將心轉為賢善,能在心上止惡行善,才能真正遮止惡趣。
乙二、業的增上廣大分六:一、由意樂的增上廣大性 二、由對境的增上廣大性 三、由所依的增上廣大性 四、造業時間與數量的增上廣大性 五、事的增上廣大性 六、造業範圍的增上廣大性
一般來說,以微小的因會感得廣大的果,比喻是春種一粒種,秋收萬顆穀。知道業增上廣大的規律,在因上就要防微杜漸,惡念生起時,應立即懺悔,善心發起時,要使它廣大圓滿。
雖然一切業都有增上廣大的自性,但還有特殊的增上廣大,就是由意樂、對境等造業的增上廣大。以下具體說明:
丙一、由意樂的增上廣大性
由意樂猛利或廣大,導致業的增上廣大。比如,行善有菩提心攝持比沒有菩提心攝持,善業增上廣大能力更大,而造惡有嗔心或邪見比沒有嗔心、邪見的業力強大。所以行善時,首先要調整好意樂,下至應發起造作的菩提心,為了無量無邊的眾生而行善,這樣是積聚大乘資糧。比如,每天上班,發起利他心工作,如此就成了積聚福德資糧。
丙二、由對境的增上廣大性
由於特殊對境,使得稍做損害或利益,就會造成巨大的苦果或樂果。特殊對境是功德田和恩德田,包括上師、三寶、世間父母、師長等。經說,將十方眾生關在牢獄中的罪過,不如扭過頭來不願看菩薩一眼的罪業大。相反,以歡喜心看菩薩一眼的功德,大於善待一般眾生的善行。
所以,平常面對特殊對境時,首先應觀察自己的心態,比如承事上師時,不能有負面心理,要常常發善願:要盡自己的心令上師歡喜,捨棄自己的偏執。在家,父母是最深重的對境,心裏要感念父母恩德,這樣孝敬父母,就能培植大福德。進入寺院,見到三寶所依,應當以清淨觀,看成真正的三寶,提起恭敬心和信心後,再禮拜、皈依、供養。對出家人,只要是現僧相,就要看成真正的僧寶,不能看過失。如果能這樣常常串習善法,修好自己的心,菩提道上敬上師愛道友,在世間敬父母愛兄弟,以對境的增上廣大性,日日都能修集大福德。
丙三、由所依的增上廣大性
所依就是造業者的身份。說到這一條,出家的道友們要珍愛出家身,出家人的身極其尊貴,如經中所說:在家人做一盞大燈,燈油象四大海那樣多,燈芯象須彌山那樣高,這樣供佛的功德,不如出家人以小油燈供佛的功德大。反過來說,以出家身造一點惡,罪業也非常深重,比如在家人千百年當中造惡,不如出家人一天造惡的罪業大,所以身份高,對自己的要求也要高,不能三門放逸。既然出家現的是三世諸佛的清淨幢相,就要自尊自愛,每天精勤於十法行,這樣由所依的增上廣大性,修福的效果極大。
丙四、造業時間與數量的增上廣大性
長期持續造業,比暫時偶爾作業力強。其實此理是普遍適用的規律,世出世間,無論造哪一種業都適用,不論學什麼、做什麼,只要堅持不斷,做的次數和時間增長,就會越做越有能力。用在修行上,不論修何行門,只要能長久堅持用功,到了一定量,功力就會提升、就會有所突破。比如:持某個咒,如果能幾十年堅持不斷,持一句咒的力量就非常強。懂得此理之後,每天的功課、供燈供水等都不要間斷。
丙五、事的增上廣大性
比如一切法中,聖法是最上、第一、極為稀有的,所以對聖法做十法行,超過其他世間善法的功德,相反,謗法、破壞法的罪過也是極為深重,遠遠超過一般罪業。
丙六、造業範圍的增上廣大性
同樣是造一種業,如果受益或受害的群體範圍大,業力就大。比如:著書立說,傳播一種思想,制定一項政策等,業的增上廣大性都比一般要強。
乙三、善業的特殊規律分四:一、特殊時期的增上廣大 二、特殊地域的增上廣大 三、特殊助緣的增上廣大 四、特殊行善方法的增上廣大
丙一、特殊時期的增上廣大
比如《三摩地王經》說:“經恒沙數劫,無量諸佛前,供養諸幢幡,燈鬘飲食等,若于正法壞,佛教將滅時,日夜持一戒,其福勝於彼。”經過恒沙數劫在無量諸佛前供養種種資具,不如在正法失壞、佛教將要毀滅時,一日一夜持一分戒的福德殊勝。經中還說到,末法時代一天持一條戒的功德,勝過正法時代一生受持滿分戒的功德。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是末法時代,持戒違緣非常大,但是難能可貴,能在這個時代守好戒,功德不可思議。
丙二、特殊地域的增上廣大
比如,《寶積經•文殊師利授記會》說:“若有眾生於彼佛土億百千歲,修諸梵行,不如於此娑婆世界,一彈指頃于諸眾生起慈悲心,所獲功德,尚多於彼。何況能於一日一夜住清淨心”
所以在娑婆世界能緣苦難眾生修利他,功德殊勝。
丙三、特殊助緣的增上廣大
比如,以無我正見攝持修善的功德,遠遠勝過沒有無我正見攝持修善。
丙四、特殊行善方法的增上廣大
比如,能將善業功德回向一切眾生同成無上菩提,或者採用密法中的很多方便法,功德就會增上廣大。
乙四、十善業道
十善業道是一切人天圓滿和三乘菩提道不可缺少的基礎,沒有這個基礎,任何成就都不可能獲得。
什麼是十善業道呢?就是戒除十種惡業道。十善業道的體性是能斷的誓願,沒有誓願,只是不作殺生等,並不算善業,所以,首先思惟惡業過患而發起遠離欲,至關重要。比如,思惟殺生會感召深重的痛苦,將會墮落惡趣一個中劫,即使得到人身,也是短命多病等,或者將心比心,自己連芒刺扎手的小苦都不願意接受,為什麼要斷眾生命根、給眾生製造如此深重的痛苦呢?這樣反復思惟後,下定決心:以後再不殺任何有情。象這樣發誓遠離殺生,就有等同全法界有情數目的功德。依此類推,逐一思惟黑業和黑業果,在認識黑業過患之後,就可以發起遠離欲,這時心裏發誓:以後不再殺生,不再偷盜等,這就是發起十善業道的意樂。有了止惡的意樂,平時謹慎防護,念念不忘,真正做到靜息噁心、惡語、惡行。能夠一生堅持守十善戒功德極大,如果不能全部守持,可以先守其中一種或幾種,即使每個月守一天也有很多功德。
十善業道的根本是在意樂上,而要發起意樂,關鍵是觀察,所以要帶動自他遠離惡業,首先應力求發起遠離欲,而發起的方法就是如理思惟。今天,要喚起人們心中的因果觀念,重點是根據經典、教言、公案,大力宣揚,讓人們認識善惡因果的真相,只要心能隨業果道理如理觀察,就有轉變觀念的希望。民國印光大師以大智慧觀察到時代的病症,大量印行《安士全書》、《了凡四訓》、《太上感應篇》等講述因果的書籍。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如果這些善書不能廣泛流通、傳播、宣講,人們心中的因果觀念就會逐漸泯滅,隨之而來的是斷見堅固、十惡流行,這樣人類普遍都會墮入惡趣。
能觀察、思惟是人身寶貴的品質,實際上,引導人們主動進入如理思惟,是極為緊迫的問題。只有把人類帶入如理思惟之中,建立業果正見,才能從根本上轉變人心。在這個時代利益眾生,首先要把握這個要點。人類行為上的顛倒墮落,來自於業果愚,只有讓他對業果樹立正確的觀念,事事從業果上觀察取捨,才可能使人心轉向良善。宗大師把觀察修提到顯著的地位,成為主要的修心方法,確實有其決定的道理。
乙五、等流果的思惟
領受等流果就是付出何種因,就會得到同類加倍的果報,所以對待別人的態度和行為賢善,就是在創造好的領受等流果。如果能在人群中修好誠敬禮讓,就可以轉變人際關係,轉變命運。
我們思惟業果,首先轉變見解,然後要改變行為,先從自己轉變,再帶動整個家庭、團體轉向善法。只要獲得業果正見,一系列的行為都會有正確的方式,依此力行就可以改變命運、造福世界。一旦改變了造業方式,自己的身心、人際關係、整個生態環境等所有方面都會隨之轉變,所以,應首先轉變自己的身心,然後以善心幫助整個社會走向安樂。其實小至個人,大到整個人類,唯有一條改過自新的路可走,而改過自新決定要落到因果律這個根本上。
如果能相信事事都有領受等流果,我們應當重新調整很多地方,因為人和人之間,人和有情之間,時時都在互相發生作用。其中決定有君臣、父母、兄弟、夫妻、朋友的倫常關係,只有在待人接物上,依倫常規矩而行,才可能離苦得樂,而認為一切都可以隨心所欲,不守倫常規矩,完全是斷滅邪見。試想:如果一個人不孝敬父母,他的兒女會孝敬他嗎?一個人不愛護別人,會得到別人的愛護嗎?決定領受的都是同類果報。知道事事都有領受等流果之後,對待家人、朋友、鄰居、同事時,都要爭取好的領受等流果。如果堅信業果,能處處發出善心,處處都會給你豐厚的回報。怎麼修領受等流呢?就是每天起床先提醒自己:我要善待所有人,對任何人都以愛心關懷照顧。整個有情界是相互增上的,自己的心一轉,就可以帶動一個家庭、一個工作單位,這就是以身弘法。業果法門非常現實,做得好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所以,今天學了,今天就去實行,這樣學習佛法的受用就非常大。
造作等流怎麼修呢?就是要有很高的警惕性,觀察到自己哪種習氣不好,哪種做事的方法不對,哪種待人的態度、說話的方式不妥,馬上就要改正,如果不改,決定會越發展越堅固,每一次都會舊病復發。所以,對自己的行為必須從粗到細一點一點地修正,因上一轉,果自然會變好。
乙六、生活當中的八因三緣
如果眼光看得長遠一些,就應當為未來著想,今生修行的目的不是為了現世八法,而是為未來更廣大地修持大乘道,做好準備。
八因三緣,實際上是修圓滿的福德身,作為大乘利他的所依身,在壽命、相貌、出身、財富、威信、名聲、根性、力量各方面,都應當具備上等的條件,這樣才能迅速有效地成熟眾生。這八因包括了世間一切的圓滿,雖然人人都想獲得,但是沒有辨別業果的智慧,就不知應從何處下手來創造。圓滿的人身實際是從平凡起步而修得的,只要在生活中修好八因三緣,就可以現前圓滿的福德身。
八德之身,分別而言:
第一,壽命長,能很長時間修行,因是愛護眾生;第二,相好,能讓人歡喜而願意接近聽受教言,因是佛前供養明燈和新衣;第三,出身尊貴之家,能讓人們敬奉採納自己的言教,因是身口意修恭敬,自己處在低位,象僕人一樣;第四,自在,既有大財富,又有好人緣,就可以攝持眾生,令他成熟,因是修佈施;第五,信言具足,說話別人尊重信任,具足這條功德就能以愛語、同事、利行攝受眾生,因是不說妄語、離間語、粗惡語和綺語;第六,具有大勢力,這樣做事業就有大能力,能由此攝持眾生,令眾生很快接受教化,因是發願和供養;第七,丈夫身,能成為一切殊勝功德之器,在修法上有許多方便,因是歡喜丈夫功德,厭離女身等;第八,大力具足,對自他二利的事業沒有疲厭,心力堅固,能得智慧力、發神通,因是幫助他人,替人分擔,別人不能做的事,自己代他做,別人能做的事,自己充當助手,還有佈施飲食。
懂得這些之後,就可以不離開自己的生活,修積未來的圓滿人生。比如,照顧病人、老人、愛護動物、放生,這些是修長壽健康的因;在家裏在單位裏,把環境佈置得整潔美觀,這樣來供養如來,將來會得相好;對人恭敬有禮貌,事事肯讓人,把別人放在重要的位置,這就是修種性尊貴;每個月領工資時,拿出一部分錢救濟身邊經濟有困難的人,這是修自在,將來一定會富裕有人緣;注意修好口業,說話不傷人、不騙人、不講無意義的話,不破壞別人的關係,語言很和善、很真誠,別人就會信任你,喜歡聽你的教導;常常發願能攝持種種功德,對上師三寶、父母等殷勤供養,將來有大威勢;愛丈夫性,做人行事正大光明,將來會得丈夫身;樂於助人,見到弱者就主動去幫助,對於上者也願做他的助手,這樣放下自己成全別人,身心的力量就會提升。
做這些善行,唯一是回向無上菩提,而且待人做事,都是用純厚的心。這就是心清淨。每天都這樣不間斷地作、認認真真地行,就是加行清淨。有了這兩個清淨,自己的相續成為妙田,做什麼都能出生大福德。這是在生活中修好八因三緣,把佛法貫徹在現實的人生當中。反之,一天大多數時間都不和修行結合,只是形式上做一做,得到的實際利益就不大。如果能真正去行,不要到來生,今生就會轉變,行得猛利,三年就會見大效果。從更近的角度,下半生比上半生增上,一年比一年增上,一月比一月增上,甚至上根者一天比一天增上。自己可以做試驗,在家裏對父母、眷屬修好這個法,在單位裏也這樣實修,看看自己的身心、人際關係、事業,各方面是不是在增上。所以,業果這個法貴在實踐,真正按八因三緣來修,決定可以全方面轉變命運,不在這裏實行,恐怕學佛修道很難有堅實的基礎。
根據重業先成熟這條道理,就可以推知臨終時先成熟什麼業,如此生前就可以為死時作準備。臨終時,可以決定兩點:第一,決定唯一隨業牽引,其他帶不去;第二、以善業力決定安樂,以惡業力決定痛苦。所以一生行善,善業重的人,死時很自在,有的談笑而逝,有的坐脫立亡,沒有任何痛苦。修淨土之人以真信切願執持阿彌陀佛的名號,一生用功,使它成為重業,臨終自然往生。如果沒有重業,就要看近業,所以臨終關懷很重要,要為臨終者提供助緣,讓他能在善心的狀態中去世,以引業善而得生善趣。
乙七、四力懺悔
平時我們以放逸或者沒有正知正念,很容易造下罪業,切不可放置不管,而應及時以四力懺悔。四力就是能破現行力、對治現行力、遮止罪惡力和依止力,其中能破現行力和遮止罪惡力是關鍵。能破現行力的體性是追悔的善心,發起追悔心的方便是多修罪業的過患;遮止罪惡力的體性是誠意防護之心,如此沒有這個內涵,懺悔也只是空話而已;對治現行力,有修念誦般若經、觀罪性本空、持咒等;依止力是皈依和菩提心。
此四力懺悔可以歸攝在金剛薩埵的修法中。為什麼特別提倡金剛薩埵的修法呢?有二個原因:第一,是本尊願力殊勝、心咒淨罪能力大。因為金剛薩埵具有淨治一切罪障的特別願力,觀修金剛薩埵本尊,念誦心咒,能清淨無邊的罪障。阿底峽尊者曾說:修學三乘,最重要的修法都是懺悔業障,而八萬四千法門當中,在懺除罪障方面,最具加持的就是密乘中的金剛薩埵修法。第二,是契合漢人時機。在金剛薩埵的伏藏儀軌中,蓮師授記此儀軌和漢地眾生有特殊因緣,將會利益以漢地為主的廣大眾生。
基於以上原因,大恩上師法王如意寶以大圓滿智慧觀察當今時代眾生的根機、因緣,勸我們修持金剛薩埵法門。考慮到現代濁世的眾生罪業深重,善少惡多,起心動念無不是罪業,受了三乘戒之後犯戒之處不計其數,重的還造過謗佛謗法謗僧。在這樣嚴峻的情況下,不推動共修金剛薩埵法門,將有無量眾生墮入惡趣,不必說即生成就,連得人身都很難保證。所以我們才宣導漢地道友共修金剛薩埵。事實也反映,漢地眾生與這個修法非常有緣,報名十分踴躍,目前發願心咒的數字總和相當驚人,已經高達一萬三千多億。金剛薩埵本尊的願力確實不可思議,眾生的福德善根因緣也是不可思議,這麼多人能對心咒不可思議的功德產生信心。以此共修殊勝的緣起力,參加共修者決定能獲得不可思議的大利益。
已經發願念心咒之後,現在重要的是按質按量完成,不能只發願而不實修,這樣完全相違修金剛薩埵法門懺悔業障的動機。所以,發願者每天念心咒懺悔,應當作為不間斷的功課,持之以恆地實行,這樣才能真正得到本尊心咒的加持。如果每天不堅持念誦,那所謂對金剛薩埵本尊和心咒有信心也只是空話而已。所以,第一個要求是按量完成,但不能只注重數量,更重要的是懺悔的品質,也就是要注意四力的發起和增上。我們懺悔,罪業能消多少,是拔除根本還是枝末,完全取決於懺悔心猛不猛利,具不具足四力,修持時間是否相續、恒常等。懺悔的品質就觀待這些,如果能增上圓滿這些因素,懺罪的效果會大不一樣。而四力當中,能破現行力和遮止罪惡力的發起又全靠修習業果。由數數思惟黑業的過患,就可以生起猛利的追悔心和誓不再犯的防護心,這樣懺悔就會真正達到扼要。所以,懺悔的至心猛利全靠對業果的修習,對業果能獲得定解,懺悔時就可以發起皈依心、菩提心、念誦心咒的至誠心。
總之,修金剛薩埵法門的關鍵是四力懺悔,四力懺悔能不能達到扼要的關鍵就是修業果。
以上宣說了金剛薩埵懺悔法門和修習業果的關係。
乙八、破斥邪見
有人懷疑:如果行善決定得安樂、造惡決定得痛苦,為什麼好人反而遭殃、惡人反而享福呢?
假如人只有一世,可以說善惡報應不決定。但是因果通於三世,好人行善卻遭殃,這是前世惡業的苦報,以今生的善業決定在將來現前安樂。惡人造惡卻享福,這是前世善業的福報,以今生的惡業決定在將來現前痛苦。
又有人說:業沒有賢劣,行善沒有利益、造罪沒有危害,一切都是大平等性,通徹無礙。
如果無法忍受火星灼傷皮膚的痛苦,或者聽到別人說點過失就生嗔心,則說明內心還有執著,有執著就有取捨的分別心;有分別就有善惡;有善惡法爾就有苦樂、利害;造惡障礙開發大平等性,行善接近開發大平等性。所以應當謹慎取捨業果。以上這種邪見極為惡劣,雖然沒有學順世外道,但是相續中已經生起斷見,後世也唯有墮入金剛地獄。龍樹菩薩說:“邪見之人雖行善,異熟皆為無盡苦。”
執這種邪見的過患是:認為沒有佛菩薩,自然捨棄皈依、發心、清淨觀、敬信心等一切法行,而且聲稱沒有惡趣和眾生,顛倒行持殺生、不與取等不善業,如棄屍體般地拋棄慈悲心和四種厭世的修法。
所以只要二取迷亂還沒有消於法界、見解沒有究竟之前,苦樂是無欺存在,所以取捨業果至關重要。釋迦牟尼佛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開顯解脫道》中說:“黑白業果永時亦不虛,於此無欺因果正道中,顯現一切輪涅之諸法,雖知自作定熟於自身,我等無力如法作取捨,總集三寶上師悲眼視,能作善惡取捨求加持。”
歸攝以上業果的修法內容,就是宗大師攝頌所說:“黑白業感苦樂果,各別應受勤止作。別於無始所集罪,四力對治求加持。”
二零零六年藏曆六月初四于喇榮五明佛學院*輪區,由錄音整理成文。
因果的奧秘》思考題
1、“修學皈依之後思惟業果”,在次第安排上有什麼道理?
2、為什麼說引發一切善樂的根本是對業果的勝解信?
3、為什麼要在思惟總別業果之後,再進入正行取捨之中?
4、敍述業決定之理。
5、如果不能對業果的決定之相產生決定的認識,會有何種過患?
6、敍述業增長廣大之義。
7、以什麼原因諸龍死沒當生人天,乃至於賢劫諸佛教中而般涅槃?
8、解釋頌詞含義:
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
如是雖不特策勵,他世現行猶如夢。
若未修施屍羅等,隨具種色少壯德,
極大勢力多富財,後世悉不獲安樂。
種等雖卑不著惡,具足施戒等功德,
如夏江河能滿海,後世安樂定增廣。
應善定解善非善,諸業他世生苦樂,
斷惡勵力修善業,無信豈能如欲行?
9、敍述未造不遇、已造不失之義。
10、解釋頌詞含義:
梵志說善惡,能換如取捨,
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
11、承許“未造業會遇”會有哪些過失?
12、承許“已造業失壞”會有哪些過失?
13、有情造惡業,果報只會成熟在自己相續上,為什麼還要修自他交換呢?
14、舉出和總的業果四條道理相違的世間邪見。
15、談談如何把業果的四條道理運用在日常修行上。
16、思惟總的業果道理,在轉變我們的觀念上有哪些效果?
17、世尊宣說十業道的用意何在?
18、為什麼說十善業是一切世間和出世間圓滿的根本依處?
19、口說我是大乘,實際不能防護十善業道,會遭到何種訶責?
20、說出殺生的事、意樂、加行和究竟。
21、為什麼不能墮胎?
22、說出不與取的事、意樂、加行、究竟。
23、為什麼偷盜十方僧物的罪過無量無邊呢?
24、說出邪淫的事。
25、對以下觀點,以佛法的智慧進行剖析:
①男女性交混亂,在國外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我們沒有必要大驚小怪。
②婚外戀沒有觸及任何法律條文,所以是合理的。
③性生活混亂是社會發展到較高水準、人民生活達到一定富裕程度時必然出現的現象,恐怕是無法避免的。
④性行為本身是自然的,與對和錯無關。
⑤無性決不等於純潔、高尚,對異性的嚮往、衝動和性行為不是邪惡、下流,而是生理與心理正常健康的體現,是合法、自尊、驕傲、幸福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相反,沒有性欲望的人,身心是不健全的,有性欲望而得不到滿足,是不人道的。
26、邪淫如何有害天倫?如何有害風俗?如何有害壽命?如何有害心術?如何有害人節?
27、對於居士來說,如何才能做到終身不二色?
28、以“性解放”思潮的影響將會導致何種社會問題?
29、君子不近聲色,不過是叫人要淡愛欲,如果把愛欲視為毒蛇猛虎,不是有點太過分嗎?
30、大富貴人往往多造淫業,為什麼不見他們有報呢?
31、說出妄語的事、意樂、加行、究竟。
32、妄語對自己的修行會有何種影響?
33、為什麼不能輕易違背諾言或誓言?
34、有人說:生存在這個人人都說妄語的世界中,如果還是以誠信的方式待人,自己只會吃虧。請對這種觀點發表評論。
35、妄語業氾濫對整個時代造成了何種影響?
36、說出離間語的事、意樂、加行、究竟。
37、為什麼不能贊成、支持或者隨喜他人離婚?
38、為什麼在師徒、寺院之間挑撥是非罪過非常嚴重?
39、說出粗惡語的事、意樂、加行、究竟。
40、說明貪欲圓滿五相:①有耽著心;②有貪婪心;③有饕餮心;④有謀略心;⑤有覆蔽心。
41、說明嗔恚圓滿五相:①有憎惡心;②有不堪耐心;③有怨恨心;④有謀略心;⑤有覆蔽心。
42、說明邪見圓滿五相:①有愚昧心;②有暴酷心;③有越流行心;④有失壞心;⑤有覆蔽心。
43、聞思三毒圓滿五相,對於修行有何幫助?
44、①從所貪供侍、名譽、供養、資產、勝生五方面,描述非圓滿貪欲之相。
②就報復心理、幸災樂禍心理,描述非圓滿嗔恚之相。
45、①貪、嗔、邪見本來是意,為什麼還有意樂、加行呢?
②舉例說明以貪、嗔、癡引發貪欲;
③舉例說明以貪、嗔、癡引發嗔恚;
④舉例說明以貪、嗔、癡引發邪見。
46、解釋誹謗因、誹謗果、誹謗作用、誹謗有事。
47、邪見種類很多,為什麼在十黑業道中單指四類為邪見呢?
48、何故思惟是業不是業道,身語七支是業也是業道,貪嗔邪見是業道不是業?
49、以不與取為例解釋:
①由意樂故重;②由加行故重;③由無治故重;④由邪執故重。
50、何種情況是輕殺生?
51、說出《本地分》所說能成就極重業的六相。
52、解釋《親友書》頌義:
無間貪著無對治,從德尊事所起業,
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應勤修善行。
53、解釋“由福田門故力大”的含義。
54、解釋下列比喻所對應的含義:
①譬如,鐵丸小亦沉水,即彼成器雖大上浮。
②如蠅粘涕不能脫離。
③譬如:少水投鹽一掬,則難飲用;或如欠他一文錢,不能還償,漸被逼縛受諸苦惱。
55、說出愚者造惡業力大的五相。
56、解釋以下《寶蘊經》經文的含義:
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輪王位,各以燈燭器等大海,炷如須彌,供養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薩,于小燈燭塗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
57、解釋敦巴仁波切的教言含義:
較依正法所起罪惡,十種不善,是極少惡。
58、舉例說明“由事物門故力大”的道理。
59、如何由意樂門故力大?
60、學習“具力業門”對於自己的修行有何種利益?
如何將這一科的法義轉為修行?
61、按照經論說明十黑業的異熟果。
62、依《十地經》說出十黑業中每種黑業的兩種等流果。
63、造作等流果和領受等流果有什麼差別?
64、學習等流果的法義,對於修行有何啟發?法義如何融入修行?
65、一一說出十黑業所感的增上果。
66、說出斷離間語的事、意樂、加行、究竟。
67、說出離貪欲的事、意樂、加行、究竟。
68、①僅僅不作殺生是不是白業呢?為什麼?
②一般白業和殊勝白業的差別何在?
69、說出十白業的異熟果、等流果和增上果。
70、引業和滿業有什麼差別?說出引滿四句。
71、解釋頌義:
由一引一生,能滿則眾多。
72、解釋:作業 增長業 不增長業
73、舉例說明:作非增長 增長非作 作而增長 非作非增長
74、何種業是順定受業?何種業是順不定受業?請具體說明。
75、說出現法受、順生受、順後受的差別。
76、說出《本地分》所說現法受的八種情況。
77、有情相續中有眾多善不善業,以何業的果報首先成熟?
78、學習“引滿差別”、“定不定受業”、“何果先熟之理”之後,對你的修行有什麼幫助?
79、為什麼要成辦具有八種功德的異熟身?
80、分別說出以下八者的體相、作用和因:
①壽量具足;②形色具足;③族姓具足;④自在具足;⑤信言具足;⑥大勢具足;⑦丈夫性具足;⑧大力具足。
81、為什麼修八因時要具足三緣?
82、具體解釋三緣:
①心清淨;②加行清淨;③田清淨。
83、心清淨、加行清淨、田清淨三者的關係如何?
84、解釋頌義:
由依止無嗔,施莊嚴妙色,
說無嫉妒果,當感妙同分。
85、以理成立“應於業果數數修習”。
86、為什麼“於如來語應修深忍”?
87、對業果僅僅了知而不思惟會產生何種過患?
88、為什麼可以斷定自稱解空而對業果不注重的人是顛倒解空?
89、解釋頌義:
一切諸法如水月,等於幻泡陽焰電,
雖諸死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
然作諸業終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
如此理趣門賢妙,微細難見佛行境。
90、能截斷惡趣的一法是什麼?
91、說出智者和愚者的差別。
92、解釋語錄之義:
“若有觀慧而正觀察,如於險坡放擲線團,與法漸遠。”
93、遮止惡行的方法是什麼?
94、解釋頌義:
惡業雖現前,非定如刀割,然眾生惡業,於他世現起。
由其諸惡業,各受辛異熟,是故諸眾生,於他世了知。
如從鐵起鏽,鏽起食其鐵,如是未觀作,自業感惡趣。
95、敦巴仁波切說:“覺沃瓦心莫寬大,此緣起微細。”這句教言對您的修行有什麼啟示?
96、為什麼惡行不能不思放置,須要勵力修習懺悔?
97、說出能破現行力的體性以及如何修它的因。
98、說出能對治現行力的六種修法。
99、說出遮止罪惡力的體性和利益。
100、為什麼說沒有誠意防護之心,所作悔罪唯有空言?
101、為什麼說思惟黑業過患對引發至心懺悔至關重要?
102、為什麼懺悔的效果不能一概決定?
103、懺悔可以淨罪和已作不失壞是否相違?為什麼?
104、如果順定受業以四力懺悔可以被轉為不定受,那和順不定受業有什麼差別呢?
105、解釋《八千頌大疏》的文句:
謂若凡是近對治品,可損減法,彼由成就有力對治,能畢竟盡,如金穢等。
106、凡夫不具有能破罪業種子的出世間對治,卻能從根本上拔除罪業,對此以理成立。
107、罪業從根本拔除和尚須領受頭痛等微苦是否自相矛盾呢?
108、為什麼須勵力防護嗔等、精勤修習不善還出?
109、既說“能盡淨有力之業”,又說“唯除先業所有異熟”,兩種說法是否矛盾?
110、悔除清淨和最初無染的差別何在?
111、解釋頌義:
①若作諸惡未修福,誤失正法得非法,
具惡業人死怖畏,如于大海散朽船。
若已修福未作惡,行諸善士妙法軌,
此則終無死亡怖,如乘固船登彼岸。
②若人宣多如理語,放逸而不如是行,
譬如牧人數他畜,彼非能得沙門分。
設雖少說如理語,然能正行法隨法,
及能遠離貪嗔癡,此等能得沙門分。
苾芻樂防慎,深畏諸放逸,
自導出惡趣,如象出淤泥。
苾芻樂防慎,深畏諸放逸,
能抖一切惡,如風吹樹葉。
③若希善趣諸解脫,願多修習於正見,
若人邪見雖妙行,一切皆具苦異熟。
112、為什麼須要多讀宣說業果因緣的教典?
113、說出下士意樂生起之量。
114、為什麼生起意樂之後還要勵力善修?
115、既要厭離生死圓滿,又要希求生死圓滿,這樣自相矛盾,如何在一個心上修持呢?
116、為什麼說屍羅是道之根本?
117、以理成立修道須要一種最極圓滿之身。
118、論中對兩種觀點評論說:“此是全未了知聖教扼要”,對此具體解釋。
十善楷模
許哲居士是新加坡的一位傳奇人物,她一百零六歲的時候,不但不需人照顧,反而還在照顧許多比她小二三十歲的孤苦無依的老人和破碎家庭。
一八九八年,許哲出生在廣東一個荒僻小鎮。她從童年起,每天要幫忙做很多家務。清晨到河邊洗完衣服後,再到山上、野地採集藥草,然後回家幫忙做手工,賺取微薄的工資貼補家用。後來,因為家中發生變故,母親帶著她和姐姐弟妹四人離開廣州,到馬來西亞檳城投靠親戚。
當時,許哲已經二十幾歲,卻還是一個文盲,只能從事打掃的清潔工作,但上進心很強的她一直在尋求就學的機會。檳城附近有一所教會辦的小學,每次經過那裏聽到小學生琅琅的讀書聲,她心中就十分羡慕。有一天,她鼓足勇氣走進學校,告訴修女們:“我想讀書,可是我沒有錢,我可以幫你們打掃、洗衣服,請你們讓我讀書。”修女們答應許哲的要求,並且讓她住到教會後面的房子,每個月四塊錢的房租,就以打掃、拖地、洗衣服、做家事來抵償。就這樣,許哲開始了她人生的求學生涯,她每天認真地讀書,雖然放學後還要做許多事情,但是她內心有著前所未有的充實與快樂。
三十歲時,許哲為了逃婚離開檳城到了香港,因為能流利地書寫中、英文,在外國公司謀得了一份秘書的工作。一九三九年,日軍攻打香港,許哲隨公司到重慶避難,當時許哲的薪水高達一百五十元,而一般人平均月薪是二十元。
有一天,她和朋友在一家高級餐館吃完飯後,走出餐館,突然有人伸出又黑又瘦的手,向她乞討。當時她心頭一震:“這世上,還有這麼可憐的人,餓了好幾天沒飯吃。我剛剛那一餐飯,可以讓好多窮人吃好幾天啊。”望著那可憐的人,她告訴自己:“從今以後,我不再多花一分錢在自己的吃喝穿著上,如果我再多花一分錢在自己身上,我就是掠奪窮人的錢。”
許哲辭去高薪的工作,加入一個反戰的國際救傷隊裏做義工,打掃、煮飯、洗衣,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抗戰結束後,她隨救傷隊來到英國。一九四五年,她希望入護理學校學習,因為她內心深深牽掛著貧苦、病弱的人,她希望學會護理工作,將來能為老人、窮人、病人們服務。當時,護校學生的年齡限制是十七歲到二十五歲,她已經四十七歲,但她並不氣餒,寫信向護校校長表明學護理的心意,在信中她寫到:“我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了幫助更多的人。”這句話感動了護校校長,破例准許她入學研習護理課程。護校八年,她用心學習從小孩到老人、從出生到死亡、從身體到心靈等各種不同層面的照顧與養護,她默默許下心願,要將所學的一切知識與技能,完全奉獻給需要的病人、老人與窮人。
一九五三年,她自護校畢業。巴拉圭的一家慈善機構知道她發願要無條件為窮苦的病人奉獻,就寫信邀約她前往巴拉圭。這家慈善機構只有三位醫生,卻要照顧很多病人,她是唯一的護士,因此她的工作格外繁重。雖然沒有薪資,而且忙累,但她內心始終很愉快,能將自己所學奉獻在病人身上,為他們減輕病苦,她感到很安慰。
一九六一年,她來到新加坡,從姐姐口中得知有個窮人醫院從一九一零年創辦至當年,都沒有一個護士。當時醫院內有三百八十個病人,因為醫療人員不足,無法得到適當的照料,她就自薦到醫院照顧病人。
她這一生,除了當秘書那段時間領取薪資之外,其餘工作都是無薪職。她想如果醫院有錢,就能輕易地花錢請到護士來照顧病人,可是這所窮醫院因為沒有錢,沒有人要去,所以她自願去。
在那所醫院,她看到老人們一天只吃兩餐,常常忍受饑餓,就讓姐姐財務支援,每天買麵包給三百八十位病人吃,親手派送,樓上樓下地跑。
在醫院服務將近三年時,她決定自己辦老人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不忍老人常常挨餓。她的姐姐深受感動,決定支持她辦老人院,馬上取出存款買下一塊地。一九六八年,她倆創辦的養老病院成立,完全免費收容了兩百五十位貧病老人。
許哲姐妹照顧窮人的心,是來自童年時期母親的身教。當時雖然家裏窮,但一有窮人來要飯,母親總會想法分一些給他們。耳濡目染之下,母親的慈悲善行深深影響著兩姊妹,讓她們擁有一顆仁慈博愛、歡喜佈施的心,無我無私地去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許哲照顧老人無微不至,自己卻過著苦行僧般的安貧生活。她的飲食非常簡單,一天只吃一餐,通常是一份生果蔬菜或是一杯鮮奶,她說:“我從小就吃素,因為我對魚、肉過敏。”她也從不在衣著上花費,都是穿別人不要的衣服,有的是從垃圾堆裏撿來洗乾淨再穿。她認為穿衣服是為了保暖和蔽體,無所謂好不好看。
她照顧窮病老人的善行,漸漸被社會大眾肯定,很多好心人前來幫忙。有的人載來大堆米和蔬菜,甚至有時多到吃不完。在徵求贊助者的同意後,她把多餘的米糧分贈給其他貧窮家庭,最多時曾同時照顧二十六戶。她不僅在新加坡建立養老病院,還到馬來西亞、泰國、緬甸去協助當地的慈善機構設立養老院。除了照顧養老病院的老人,她隨時隨地都在關心周遭需要關心的人。她把時間、精神完全奉獻給世間苦難的人,忘了自身,忘了今夕是何年。
一百零六歲的許哲,從外貌上看,像是六七十歲,她一頭銀白短髮,皮膚光滑、耳聰目明、手腳俐落,牙齒完好無缺,顯得年輕、健康、有活力,與很多上了年歲的人很不一樣。她每天閱讀、靜坐、運動、佈施、做瑜珈,她的精神、體力絲毫不遜年輕人。她透露她的長壽之道是:今天起來今天做工,不停地做工,做人間的義工。同時,她不生煩惱心、不惡口、不吃肉、不猛火煮食、不沾咖啡、酒,所以身心能常保平靜、喜悅,當然,她將身心奉獻給貧病老人的無畏佈施,自然能得到健康長壽的果報。
一九九四年,許哲已經九十六歲。有一天,她經過一位她曾經照顧過的老婆婆家,推門進去,看見老婆婆躺在地上。她趕緊扶起老婆婆,倒水喂老婆婆喝下,幫老婆婆洗淨身子,換上乾淨的衣服,然後到外面買了一碗稀飯喂老婆婆吃。隨後,聯絡紅十字會的救護車,送老婆婆到醫院,辦好住院手續,老婆婆不讓她走,她就留在醫院陪伴老婆婆,一直到夜晚十點半才回去。
第二天一早,許哲又趕到醫院探望老婆婆,護士小姐告訴她,老婆婆昨天半夜兩點已經去世了,走得很平靜、很安詳。
她一聽,心裏感到很欣慰,因為,婆婆走時乾乾淨淨,而且吃過了稀飯。她感恩地說:“婆婆給我的最好‘禮物’,就是臨終前讓我握著她的手兩分鐘。”那真誠的愛,透過手心的溫暖,陪伴著老婆婆平靜地離開人間。
十幾年前,她姐姐往生後,留給她一筆不大不小的遺產。她把遺產全數拿出來佈施,買了十幾棟房子,給當時急需住房的貧困老人及破碎家庭,並每個月定期分派米糧給他們,還為他們繳交水電費等。
她的愛心不僅限於老人,她希望開辦一個不分種族、不分男女、不分老少的家庭式收容中心,為那些被遺棄的老人、棄婦、兒童提供一個中途站,給予他們家庭成員般的關愛,以恭敬心相待,讓他們建立起自信心和尊嚴。
一百零一歲時,她接觸了佛教,歡喜信受而皈依,並開始老實念佛,全身心依止阿彌陀佛,不論走到哪里,佛號永遠相隨。一位法師認為,許哲的五戒十善已經修到滿分。
二零零三年,許哲獲得第六屆“全球熱愛生命獎章”,十一位得獎者都是在生命線上苦苦掙扎求存,多數是一生下來就必須與死神搏鬥的人,而和其他幾位不同的是:她雖然奮鬥不息,一生的艱辛也不亞於他們,但她是付出全部,完全為了別人,沒有想到自己。
一百年來,這個默默為貧病困苦者奉獻心力的善女人,以源源不絕的慈悲心念去愛每一個需要愛的人。她無私無我地付出,那種愛的能量仿佛來自天地之間。
科判
甲一、思總業果分二
乙一、正明思總之理分三
丙一、略說
丙二、廣說分四:
丁一、業決定之理分三
戊一、諸苦樂唯由業所生
戊二、總結
戊三、於此生定解之功德
丁二、業增長廣大之理分六
戊一、總說
戊二、由公案引發定解分二
己一、《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所出公案分四
庚一、牧人歡喜及其手杖所穿田蛙之因緣
庚二、五百水鵝、五百魚龜之因緣
庚三、五百餓鬼之因緣
庚四、五百農夫與五百牛之因緣
己二、《賢愚經》所出公案分三
庚一、寶天因緣
庚二、象護因緣
庚三、金天因緣
戊三、以勝解信成就殊勝之理
戊四、由知業與身心關係密切後,當勵力斷惡行善
戊五、以教證說明
戊六、攝義
丁三、未造業不會遇
丁四、已造業不失壞分三
戊一、略說
戊二、引教證說明
戊三、以公案說明
丙三、攝義
乙二、分別思惟分二
丙一、顯十業道而為上首分三
丁一、經論中宣說十業道
丁二、強調十業道取捨之重要
丁三、應當斷除狡詐
丙二、抉擇業果分三
丁一、顯示黑業果分三
戊一、正顯示黑業道分四
己一、身業分三
庚一、殺生分三
辛一、總說
辛二、分說分四
壬一、事
壬二、意樂
壬三、加行
壬四、究竟
辛三、以公案說明殺生因果分二
壬一、殘殺動物的因果公案
壬二、墮胎殺生的因果公案
庚二、不與取分二
辛一、何為不與取
辛二、以公案說明不與取因果
庚三、邪淫分三
辛一、何為邪淫分四
壬一、事
壬二、意樂
壬三、加行
壬四、究竟
辛二、以公案說明邪淫因果
辛三、破除性解放之邪見
己二、語業分四
庚一、妄語分三
辛一、何為妄語
辛二、引公案說明妄語及其果報
辛三、剖析現代社會造妄語業之現象
庚二、離間語分二
辛一、何為離間語
辛二、引公案說明離間語及其果報
庚三、粗惡語分二
辛一、何為粗惡語
辛二、引公案說明粗惡語及其果報
庚四、綺語分三
辛一、何為綺語
辛二、遣除疑惑
辛三、引公案說明綺語及其果報
己三、意業分三
庚一、貪欲分三
辛一、何為貪欲
辛二、貪欲之究竟分三
壬一、真實
壬二、圓滿之量
壬三、非圓滿貪欲
辛三、以理與公案教誡學人
庚二、嗔恚分三
辛一、何為嗔恚
辛二、嗔恚之究竟分三
壬一、真實
壬二、圓滿之量
壬三、非圓滿嗔心
辛三、以公案教誡學人
庚三、邪見分三
辛一、略說
辛二、何為邪見
辛三、邪見之究竟分三
壬一、真實
壬二、圓滿與不圓滿之差別
壬三、斷疑
己四、攝義分四
庚一、略說
庚二、十黑業之根源
庚三、能究竟之差別
庚四、業與業道之差別
戊二、輕重差別分二
己一、十業道輕重分四
庚一、殺業之輕重分二
辛一、殺業之重者分五
壬一、由意樂故重
壬二、由加行故重
壬三、由無治故重
壬四、由邪執故重
壬五、由事故重
辛二、殺業之輕者
庚二、其餘九業之輕重分二
辛一、由意樂等之輕重,同殺生所說
辛二、由事之輕重分二
壬一、由事故而成重罪分九
癸一、由事故而成不與取重罪
癸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
癸三、由事故而成妄語重罪
癸四、由事故而成離間語重罪
癸五、由事故而成粗惡語重罪
癸六、由事故而成綺語重罪
癸七、由事故而成貪欲重罪
癸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
癸九、由事故而成邪見重罪
壬二、由事故而成輕罪
庚三、《本地分》所說重業之相分六
辛一、由加行故而成重業
辛二、由串習故而成重業
辛三、由自性故而成重業
辛四、由事故而成重業
辛五、由所治一類故而成重業
辛六、由所治損害故而成重業
庚四、《親友書》所說重業之相
己二、兼略顯示具力業門分四
庚一、福田門分三
辛一、三寶等田門
辛二、僧伽田門
辛三、其中菩薩田門
庚二、所依門分四:
辛一、以智愚而有輕重
辛二、以具戒而有輕重
辛三、破戒者等之罪業
辛四、歸納而說依法之重罪
庚三、事物門
庚四、意樂門分二
辛一、以意樂的大小、強弱、恒促而分析
辛二、嗔恚尤為嚴重
戊三、此等之果分三
己一、異熟果
己二、等流果分二
庚一、領受等流果
庚二、造作等流果
己三、增上果
丁二、白業果分二
戊一、白業分三
己一、略說
己二、廣說
己三、殊勝十善業
戊二、果分二
己一、三果
己二、成就殊勝之理
丁三、業餘差別分三
戊一、引滿業差別分四
己一、善惡趣之引滿業
己二、引滿四句
己三、引滿之相
己四、引滿二業能引幾生分二
庚一、依《俱舍》說
庚二、依《集論》說
戊二、定不定受業分二
己一、以作與增長宣說分四
庚一、總說定不定受業
庚二、作與增長之差別
庚三、宣說四句
庚四、其餘依此類推
己二、以時間宣說分二
庚一、略說
庚二、廣說分二
辛一、現法受業分二
壬一、以欲解之故
壬二、以事之故
辛二、順生、順後受業
戊三、何果先熟之理
甲二、思別業果分二
乙一、須成辦圓具德相之所依
乙二、修學所依之因分三
丙一、異熟功德分二
丁一、總說
丁二、結說
丙二、異熟果報分八
丁一、壽量具足之果報
丁二、形色具足之果報
丁三、族姓具足之果報
丁四、自在具足之果報
丁五、信言具足之果報
丁六、大勢名稱具足之果報
丁七、丈夫性具足之果報
丁八、大力具足之果報
丙三、異熟因緣分二
丁一、八因分八
戊一、壽量具足之因
戊二、形色具足之因
戊三、族姓具足之因
戊四、自在具足之因
戊五、信言具足之因
戊六、大勢名稱具足之因
戊七、丈夫性具足之因
戊八、大力具足之因
丁二、三緣分二
戊一、三緣之作用
戊二、別釋三緣分三
己一、心清淨
己二、加行清淨
己三、田清淨
甲三、思已正行進止之理分二
乙一、總示分八
丙一、日夜恒須觀修業果之理
丙二、觀修業果唯一須按佛所說而獲決定之理
丙三、從空性中顯現業果之理
丙四、不思惟業果,僅了知亦無利益
丙五、應在自心上觀察而認識過失
丙六、思已遮止惡行之理
丙七、何取何舍
丙八、引古德教授說明修行業果之合理
乙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分八
丙一、罪業不可放置,須勵力修懺悔
丙二、墮罪還出
丙三、以四力懺悔罪業分二
丁一、略說
丁二、別別廣說四力分四
戊一、能破壞現行力修持之理
戊二、能對治現行力修持之理分六
己一、依甚深經
己二、依解空性
己三、依止密咒分三
庚一、未得淨罪相前應當念修
庚二、淨罪相
庚三、列舉密咒功德
己四、依於形象
己五、依於供養
己六、依於名號
戊三、能遮止罪惡力分二
己一、正說此力及其利益
己二、須誠意防護
戊四、依止力
丙四、有關惡淨之理的難答分八
丁一、由修者力之大小、對治圓不圓具等,淨障會有上中下種種差別
丁二、順定受亦能完全清淨之理
丁三、定業可清淨與其定義不相違
丁四、凡夫以四力亦能遮止受報
丁五、教誡須在違品上勤修
丁六、定業若能清淨,為何經說唯除先業異熟
丁七、駁斥以過去公案不決定之理
丁八、針對某些不決定亦無過失之理
丙五、最初即須精勤防護令不犯
丙六、凡所了知的,須以不放逸修行之比喻
丙七、凡所了知的須實修之義
丙八、讚歎正見、教誡珍惜業果之法
甲四、深信業果之總結分八
乙一、業決定之理
乙二、業的增上廣大分六
丙一、由意樂的增上廣大性
丙二、由對境的增上廣大性
丙三、由所依的增上廣大性
丙四、造業時間與數量的增上廣大性
丙五、事的增上廣大性
丙六、造業範圍的增上廣大性
乙三、善業的特殊規律分四
丙一、特殊時期的增上廣大
丙二、特殊地域的增上廣大
丙三、特殊助緣的增上廣大
丙四、特殊行善方法的增上廣大
乙四、十善業道
乙五、等流果的思惟
乙六、生活當中的八因三緣
乙七、四力懺悔
乙八、破斥邪見
《正法妙音》第三冊 -因果的奧秘
益西彭措堪布
因果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