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12 08: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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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證莊嚴論顯明義疏清涼續記 第二十三講

第二十三講  九月十四日

 

【獅子賢義疏】:

如是所作等多名唯一也。有別說者:

 

能仁自性身無漏法為體 得成稱遍淨 本有性具有(此非論頌文)

 

如是謂言:如所有性之世間超業,無漏之諸法,唯承許此。謂自性身,彼有自體,皆生滅性,是彼之性相也。此性亦即法性之身,由法之所有也。此雲自性,外緣不現,所作由教也。前二十一等云云廣說者也。法身者,誰是自性之性,是無漏法具足故。此體是誰之體,少許是何亦無,是於共菩提分四無量等,於中所作等之文頌品類,雲何契入之能作也。別說者雲:此體見者,瑜伽俗體義理差別,具足顯現生起之門,乃至安住。若完全成就者之成就,於法指示等之義,義之所作,作為之性中無心與心所,魔所不食,承認須要等,如其所有攝之。如是雲者、複有頌雲:

 

自性圓滿報隨他變化身 法身諸所作 四種正等宣(此是初品中之頌文)

 

如是所之頌詞,是由初品中之所作,若一切自性所作之聲者,是頭先法身,如是所作之聲未發明者,唯說三身故。如是說也,是他之所雲也。須要順教契合之文品所作之面容相同。此所雲者,唯與作者智慧相合之故。以此之故彼方於四身之說,一切不背成就也,如是雲然。

 

【清涼記】:

複有餘說者”,他宗義,本宗亦許。遍淨”

即毗盧遮那,本有無漏空性,由上說二十一法,本始合一,最後刹那成就自性身。別說”者,唯識及小乘一分,此外,或說本來面目”等,謂不可言說,證者方知,不生不滅。彼所謂不生滅者,即是有生滅。有自性者,即必有生滅也。一切外道皆計有自性,有自性則緣起失其作用。由二十一無漏法圓滿具足出生法身,為成佛之緣起。依教修成,非不可知。不知即是無明,為宗大師所痛斥。任運無心自成,不可許有纖毫心心所自性,若許者,即魔手口之食也。何故於法身中別明法性身及自性身而說四身耶?依經說故。十四無記六十二見,皆由執有自性。疑心大者,僅由此論尚不能對治,須先學宗派乃至中論、入中論,疑慮方釋。通達法性,以後依此修行,自少障礙。修行道路仍須由二十一法努力,故二種法身之理,不可不明。

 

【獅子賢義疏】:

複次。分別聲聞等之煩惱消滅之三昧業,比大覺世尊之煩惱滅除之三昧差別所作之故,是此品詞句之分別者也。

 

頌雲  聲聞無諍定  見者煩惱斷  佛無諍永斷  聚落等煩惱

 

此頌者:聲聞等無煩惱之三昧者,由我體觀(現補特伽羅),或有暗藏之煩惱生起成轉者之不相應在(眠覆)。若是人類之煩惱性生起者,皆是完全斷棄性也。諸如來之三昧者,一切聚落煩惱盡,無種種眾生盡所有之煩惱流演拔根之所作是也。

 

【清涼記】:

次一頌別明無諍。無諍即自性阿練若,自心內無矛盾。聲聞但斷人類煩惱,即可見之煩惱。聚落煩惱,是不可見之六道煩惱習氣。如人出門辦事,只能將此一事了卻,家中一切事皆放下未問,由此故,於家中事亦得解脫,而其事仍在也。六道大聚落,聲聞惟是跑掉,事情未了。佛能斷六道習氣,由深定故。由宿命智慧照見過去六道經過,斷六道煩惱之事,即在定慧中悉皆經歷故。

 

【獅子賢義疏】:

諸聲聞等之願智,如來之願智差別教示故,此中頌文分釋者:

 

大覺之願智  任運成舍貪  無著而常住  普答一切問

 

此之頌:如來之願與智者,性是無量。隨自內性之契入而行,真正與現量無錯失者。於色等上之貪與離貪等,煩惱所知二障習氣及俱有斷淨。一切所知障無所執著,盡其所有輪回中隨得安住常時住故。正真各各諸明甘露問取答說,猶如印模所作不異,是應受持,如所宣說。聲聞等性,與此正正相反亦非是也。是常常願欲於大悲自性之法身中入住,而又常常不如其義而行。

 

【清涼記】:

次一頌、明佛願智。此願即菩提願。佛願無盡,故壽量亦無盡。中阿含有二卷文廣明。無異”者,佛與諸大弟子所說悉皆不異。一法一解脫,其義如如,不可改也。宗派可有不同,慈悲必無二理。佛法若可改動,尚有何依據?

或不改文字而改解釋,其過亦同。聲聞等願,雖與佛不違,然不能如所知之義而行,故不能成就如佛之願智。

 

【獅子賢義疏】:

于此等所作者為教授之故隨其機類。頌文分別

 

善因成熟者  於彼彼所化  何時能饒益  即於彼彼現

 

如是頌者:於善知識等相逢者,昔有善根功德故。佛於聖眾所緣之因,完全喜悅攝持成就。于諸有情,誰當何時於教法中,應何所作調伏,常時適當施與成就。此時此義應作之故,依彼往昔道願成就如何,世尊知彼,與彼顯現適合事義,應作事業,一切時中,如如意寶,隨近而住。若彼自己罪業發生,于因不全,則果之成熟作事,不能顯現,恰當對面仔細參憶事理各皆如是,息心寂靜觀思,此中文義分別者,喻雲:

 

如時雨普洽  唯種壞不生  諸佛雖出世  缺根不獲益

 

此頌所,喻如天空自在下雨,而鍋底等不沾雨潤。種子等自性焦破,則此種子不能相應生芽成就。謂誰於佛意有希望,所作究竟完全圓滿方便等則能顯現出生,亦不觀待命運。依此受持正法,猶如輕舟易度,獲得善妙決無轉也。智慧我性之法身瑜伽,各各決定相續依止,於一刹那之傾,亦不空度,再再發起,如量遍滿,且常常如是。故作此之名稱(法身遍滿)。此複雲何?此中文頌分別雲:

 

是也廣大故  說佛定遍滿  即此無盡故  而亦說為常

 

頌如是所說之理者:以此修行一切顯現門中,於所作事業極廣大故。雖貪欲相續盡其所有輪回可作迅速而超出世間諸漏不力而治伏故。但不能如佛遍滿恒常自如如故。

 

【清涼記】:

或疑法身常住,何不于有情常作利益?為釋此疑,故說善因成熟者”等一頌。于佛應化作用,當生淨信。於能遇善知識,有因緣,能修行,而且願修行者,佛無不為作饒益。阿含經說此理最多,大乘經中亦說海潮窮子等喻,如教善修,佛必不舍,凡修行所須,早已為預備。尤須常時發願。遇違緣時,更須多發善願。如須達太子,子女盡舍,仍發善願。第二生即成佛。然佛度生,亦須適合之機,如在畜生道,即無法受比丘戒。如父母愛子之心雖等,於幼稚者,無由令其進入大學也。眾生各有因果,障緣度過,終當成就。各人所得加持經驗,應善觀。此即是參悟處也。

次一頌、以喻顯佛常住度生之相。若于佛發願,必得滿願,知此則心定。又須注意方便,方便具足”即條件夠。不達此理,雖以慈禧之富貴,猶常求人看相算命,蔔其休咎。佛日夜守護,文殊亦爾,知此則心常泰然。

智慧之我,即是法身,由刹那無間精進生起。雲何稱為遍滿常住耶?為釋此疑,故說事業廣大故”等一頌,於佛所教完全無缺,方成遍滿之因。雖三學隨依其一皆得解脫,然度生非全備不可,發起圓滿菩提心,決定成佛。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