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12 10:01:24

 現證莊嚴論顯明義疏清涼續記 第三講

第三講  七月二十二日

此第一阿練若,即是眾生本有佛性,亦是法身,此事未明,故須平心學般若。此甚深自性,非不可說,亦非即言說,當依八法修證。若生若滅,即應修應斷之事,從別解脫戒至現證莊嚴論所說皆是。要有生滅才能夠離生滅,應修應斷如實不謬,即是真如,在中阿含經稱為如真。能了真如者,即是正智。了是處非處不謬者為智。智與事合為行。純熟故無二。此中程度高下千差萬別,故方便無盡。依此八法次第成就,不簡略,亦不繁瑣支離。但有八法無別解脫戒,則生滅無處下手,真如亦成荒誕戲論,無從捉摸。高談空理,但可令心頭舒服,荷蘭水暫時清涼,不能飽也。四阿含經,皆刻實在事上說,處處說無我我所,緣起無自性,即發明般若也。安立即宗派施設,般若經破安立,是教祖師法。宗派之見,執一法門謗餘一切,不知如來說法皆應機施教,欲持一法度一切眾生,錯誤甚多。修密法者多中此病。當依十三法邊次加行與甚深八法合。別解脫戒與般若合修,有大圖案,不勞暗中摸索,鑽黑山窟。但持一法,不經次第細濾,去佛道尚遠也。此第一分別為不知本體之錯失。

二、分別為不究竟求證佛果之錯失。妄引地藏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為例,以不成佛為究竟,反對出家,反對受戒,以為我當在家菩薩比出家好,皆此之類。小乘十地,種性地但具出離心即預流支,屬資糧道。八人地修八忍八智,即加行道。見地為預流果,即見道。薄地為一來果,離欲地為不還果,即修道。作證地為阿羅漢果,即無學道。聲聞緣覺就根鈍利而分。大小乘十地配合,有多種合法。楞伽經與宗大師引經所說不同。大乘諸地,就度生功德安立;小乘諸地,就斷惑位次安立;惟大般若經十地,自利利他合說。本論十地頌應常念。小乘無學斷惑與菩薩八地同。小乘八地發菩提心轉小成大,即菩薩八地。舍利弗毗曇有菩薩定義。最後身菩薩或百劫修相好者,方得稱菩薩。凡夫亦稱菩薩者,但為鼓勵發心耳。舍利弗目犍連大乘聲聞,不以菩薩名也。舍利弗毗曇說聲聞亦成佛,發心即入大乘故。大乘十地,只說利生,不說斷惑。以聲聞乘中,先已說故。此中有二錯失:一者執留惑之說,斷惑不欲令盡,吃素還留蝦子雞蛋,戒殺除去仇人。佛留惑不是留煩惱,為度生示現有煩惱,如佛常知而顧問,非佛尚有無明,此義涅盤經廣說。二者怖畏大乘後二地難行勝行,不趣佛果。般若旨趣一切眾生皆當成佛,不折不扣,難行能行,不許坐待,亦不許貪便宜起下劣心。三大者,斷大即是不留惑。佛聚落煩惱亦斷盡,以佛有甚深定故,聲聞所證無為,不能比擬也。

三、不依五道次第希圖便宜之錯失。但言一切法如幻,便以為了證,不依五道修行,臨事仍從實執打算,不能達五蘊空之理。

四、為定中所現征相。如吃藥所起反應,醫生應知。或似凶而實吉,或似順而實逆,應須判別。此中分四:

①修行之力令往昔種子發現。臨死前多發習氣種子,故死時須助念,引發善種便生善處。

②修此觀而觀彼境。由於邪因及魔助力,引發煩惱邪見邪行,如雜阿含說比丘尼公案有十數處。

③魔事及倒引。雜阿含經所說甚多,般若有菩薩魔事品。倒引為魔眷屬,但有覺照即能除去。當依慧行刻意而修對治。慧行刻意有三類:

一者,覺了外境。即無眼耳鼻舌身意,觀蘊處界空。

二者,除內我執。即無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三者,修無偽悲心。滅度無量眾生而不見有眾生實滅度者,即是金剛經,總義攝在上師供。修此法者必須秘密,顯露即招魔。悲心顯露,即非無偽也。修習數年,可將庸常習慣改為般若習慣。

④見佛現相。佛來也斬,魔來也斬,是最後的說法,或無法的說法。見佛得加持,於入道之助甚大。於此等征相因果,應當覺察,久之則路頭熟悉,由此即練習般若現知也。此是上師教授口訣,最為切要。

五、應了知功德過失,及前行應作之事。般若經所說四十六種過失,應當作戒條學。慧論者謂慧行刻意及諸法相論。前行謂先應預備之事,念儀軌為了知前行也。

六、應斷棄者,即斷棄無餘,不應有所保留。有所保留者,如鼠藏身露尾。不矜細行,終累大德。

七、於生死涅盤無平等觀,墮于聲聞偏執,距佛果遙遠。怖畏生死即求涅盤,為令眾生離生死,故安立眾生於涅盤,二諦本不相離。茫無宗旨,侈談大乘不立門戶,腹行無方,半途多退。大般若宗旨及次第必不可廢。

八、度生不依善知識及佛教授,師心自用,不合律制,背理而作。

九、執為度生利益之事,不觀時機,不作方便,自力強求。佛說法必觀時機,阿難問說,亦三請而後說。一日之內,數小時之間,亦不苟也。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