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3/11 08:34:15
學習次第 : 初階

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釋普門品)(明,智旭)

妙法蓮華經台宗會義卷七之一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古吳後學 蕅益智旭 述

  觀者,能觀之智,即一心三智也。世音者,所觀之境,即十法界機也。境智雙舉,感應合標,故名為觀世音。菩薩義如前釋。普者,遍也。門者,能通義也。用一實相,開十普門,無所障閡,故稱普門。
  釋此為二,初通次別。通釋又四:初列名,二次第,三解釋,四料簡。
  初列名者:一人法,二慈悲,三福慧,四真應,五藥珠,六冥顯,七權實,八本跡,九緣了,十智斷也。
  二次第者,又有兩意:一約觀明次第,二約教明次第。
  約觀者,欲明觀行,必有其人,人必秉法,故最居初。
  次慈悲者,良由觀音之人,觀於實相普門之法,達於非人非法,實相之理,了知一切眾生,亦複如是。故《華嚴》雲:「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理圓足,無有缺減。雲何眾生,理具情迷,顛倒苦惱?既觀是已,即起慈悲,誓願拔苦,與樂也。
  次福慧者,初人法相成,此據其信。次慈悲與拔,此明其願。欲滿此願,必須修行,修行不出福慧,慧即般若,福即五度,互相資導,以行順願,事理圓足,則能與拔也。
  次真應者,福慧具足,契於法性,法性即實相,名為法身。法身既顯,從真起應也。
  次藥珠者,證得真應,俱能益物,破三惑病,如藥樹王;雨三諦寶,如如意珠王也。
  次冥顯者,眾生機感,二身應之,或冥或顯,得益不同也。
  次權實者,得益不同,皆由二智之力,不失其宜也。
  次本跡者,雖巧用二智,利益一切而優降不同,良由本跡。或本跡俱高,或本高跡下,則二智必優。若本下跡高,或本跡俱下,則二智必降也。
  次緣了者,上明行人發心修行,從因克果,化他利物,深淺不同。從人法至真應,是自行次第;從藥珠至本跡,是化他次第。皆是順論,未是卻討根本。今原其性德種子,若是觀智之人,悲心誓願,智慧莊嚴,顯出真身,皆是了因為種子。若是普門之法,慈心誓願,福德莊嚴,顯出應身,皆是緣因為種子也。
  次智斷者,既卻討其根源,乃順論其究竟。始則起自了因,終則菩提大智。始則超自緣因,終則涅槃斷德也。
  二約教明次第者,又有通別。通者,五時四教,各可論十,隨法義立,不可深窮。且如三藏十雙攬五陰名為人,諦緣度名為法;聲聞法緣菩薩生緣名為慈悲;聲聞三學菩薩六度名為福慧;五分法身為真,作意神通為應;治四住病為藥,雨三乘寶為珠;見聞獲益為顯,不見不聞為冥;稱真為實,隨情為權;自證為本,示現為跡;一句一偈為了,三業微善為緣;盡無生智為智,有餘無餘為斷;聲聞漸證,菩薩頓成;三藏尚備,通別可知,不暇廣述也。
  別者,曆五味以明多少不同,如乳味頓教,教名大方廣佛華嚴。大方廣是法,佛即是人。此人秉法,必具慈悲。因華即是福慧二嚴,嚴於果德,即是真應。既能利物,必辨藥珠。物得其益,必有冥顯。而權實、本跡、緣了、智斷,通論則有,別論則無。何以故?佛一期化物,明於頓漸,今華嚴頓說,漸教未彰,故不明四意也。小隔於大,如聾如啞,覆于此權,未顯其實,故無權實。未發王宮生身之跡,未發寂場法身之跡,未顯久遠,久遠久成之本,故無本跡。不言小乘,本有性德緣了之因,當克智斷本具之果,故無後二意也。
  次酪味三藏教,但明人法、慈悲、福慧三義,無真應等七義。何以故?灰身滅智,那得從真起應?既無真應,將何益物?又縱約真諦,通論有十,而菩薩三,只伏惑亦不得論真應等也。
  次生酥方等教,對小明大,得有中道。大乘人法,乃至冥顯兩益,然猶帶方便,調熟眾生,故不得說權實等四意也。
  次熟酥般若教,雖已會小乘之法,皆摩訶衍猶未會。小乘之人,亦帶方便,故亦止有六義,未明權實等四意也。
  今醍醐法華教,則會小乘之人,汝實我子,我實汝父,汝等所行,是菩薩道。開權顯實,開跡顯本,了義決定不相疑難,得明中道。人法乃至本跡八意,三世諸佛,調熟眾生,大事因緣,究竟圓滿,備在此經。故二萬燈明,但說法華,即便息化。迦葉如來,亦複如是。若涅槃教,則為鈍根弟子,于法華經,未能悟入。所以卻討源由,廣說緣了,明三佛性性德。了因種子,修得即成三般若智德。菩提性德緣因種子,修得即成三解脫斷德。涅槃性德,非緣非了,即是正因,修得成就,則是不縱不橫,三點法身,故知涅槃所明,卻說八法之始終成智斷。十義具足,既曆五味,以論十法次第,約四教則可解也。
  又華嚴六意,于利人成醍醐,于鈍人成乳。三藏三意,於利人密去亦成醍醐,于鈍人成酪。方等六意,于利人成醍醐,于鈍人成生酥。般若六意,于利人成醍醐,於鈍人成熟酥。若法華八意,於鈍人亦成醍醐也。
  二次第竟。
  三解釋者,初釋人法。人即假名眾生,法即五陰實法。法是能成,人是所成。此之人法,通於凡聖。若色、受、想、行、識,是世間法,攬此成生死凡人。若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是出世法,攬此成出世聖人。故《大論》雲:「眾生無上者佛是,法無上者涅槃是。」然雖通凡聖,不無差別。上中下惡,即成三塗之人法;上中下善,即成三善道之人法;故有六趣階差。若更細論,百千萬品出世人法,亦複不同。
  若三藏有門,觀眾生我人如龜毛兔角,畢竟不可得。但有五陰之法,乃是人空法不空。諦觀此法,無常生滅,能伏見愛,發生暖頂等位善有漏五陰,即攬此方便之法成似道賢人。若發真無漏戒定慧等,即攬此無漏之法成四果聖人。若不聞法華實教,任運餘依滅己,灰身泯智,自謂入於無餘涅槃,人法都寂,其實生在界外方便有餘土中,攬彼法性色受想行識之法,成彼土假名之人。
  空門觀五陰和合,假名為人,三假浮虛,曾入空平,發生暖頂等,例如前說。
  餘二門亦如是。若摩訶衍中,明人法者,亦不言人空法不空,亦不言攬實法體成假人,用但觀陰界入法及假名,人性本自空,非滅故空。故《大品》雲:「色性如我性,我性如色性。」始從初心,終於後心,常觀人法俱空,此後為三:
  一者但觀二空,發生似解,即攬如幻善有漏法,成性地如幻之人。次發真解,斷見思惑,即攬佛幻無漏戒等,成見地等如幻之人。而根鈍故,但見於空,不見不空,還與三藏,同其灰斷。不覺生在方便有餘土中,攬彼土法,成彼土人。若根利者,既發真已,不但見空,兼見不空,了知人法二性,不可斷滅,則接入別圓也。
  二者了知生死人法、出世人法,名為二邊。而實相法性,非人非法,非世出世,其體常住。為欲證此實相體,故先觀生死人法本空,斷見思惑,即攬方便五陰,成十住假名之人。次觀出世人法本空,不住出世,無漏道中,斷塵沙惑,即攬方便五陰成十行假名之人。次觀二邊,人法皆空,不住二邊。伏無明惑,即攬方便五陰成十回向假名之人。次發中道,真明破無明惑,即攬賞報土常住五陰之法,成十地菩薩常住假名之人也。
  三者了知生死人法、出世人法,一一無非真如實相。故《大論》雲:「菩薩常觀涅槃。」行道以觀人空,即是了因種子。故論雲:「眾生無上者佛是。」佛者即覺,覺是智慧,既覺人空,亦覺法空,故知觀人空是了因種也。以觀法空,即是緣因種子。故論雲:「法無上者涅槃是。」是以生死陰斷,涅槃陰興。如水成冰,冰還成水。《大經》雲:「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大品》雲:「菩薩行般若時,得無等等色,得無等等受想行識。」當知涅槃是無上法,攬此法,成無上眾生,號之為佛。故知觀法空是緣因種也。以觀人法空,即識三種佛性。故《大經》雲:「眾生佛性,不即六法,不離六法。」不即者,明正因佛性,非陰非我。非陰故非法,非我故非人,非人故非了,非法故非緣,故言不即六法也。不離六法者,不離眾生空,而有了因;不離五陰空,而有緣因;故言不離六法也。佛從初發心,觀人法空,修三佛性,曆六即位,成六即人法。今觀世音普門,未是究竟之人法,即是分證之人法。前一番問答,是分釋無上之人,稱觀世音。後一番問答,是分釋攬無上之法,故稱普門。當知人法因緣,故名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也。
  二釋慈悲。悲名湣傷,慈名愛念。湣故拔苦,念故與樂。然但起慈悲,心不牢固。鬚髮弘誓,加持使堅。譬如工匠,造物節廨,雖複相應,若無膠漆,則有零落。誓願如膠,要心不退,悲心湣傷,拔於世間,苦果集因,興兩誓願,所謂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慈心愛念,欲與出世,道因滅果之樂,興兩誓願,所謂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但前明人法,凡聖不同。今辨慈悲,大小亦異。
  若三藏事六度行人觀分段生死八苦,誓度無邊眾生,觀見思顛倒結業,誓斷無盡煩惱。觀此因果,無常生滅,念念流動,而修對治,誓學無量法門。觀于真諦無為之理,誓成無上佛道。如此慈悲,即緣有作,四諦所起也。
  若通教行人觀生死八苦,如幻如化,眾生顛倒,謂為真實,即起誓願,度如幻眾。貪恚癡等,如幻如化,眾生顛倒,為之受惱,即起誓願,斷如幻惑。觀即色是空,以如幻故,乃至即識是空,即貪嗔癡等是空。以如幻故,非滅故空,性本自空,空亦不可得,而眾生不能了知,即空即起,誓願學如幻法門。又觀涅槃,設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如幻化,而眾生謂有佛道可求,計著佛想,即起誓願,成如幻覺,覺如幻眾,如此慈悲,是緣無生四諦所起也。
  若別教行人觀于因緣生法,假名無量,十界森羅,應須分別導利眾生,那得沉空取證,觀此苦果,非止一種,分段變易,皆名為苦,即起誓願,度九界生無量之苦;由無量集,所謂二惑五住,浩若塵沙,即起誓願,度九界集;集既無量,治亦無量,所謂三止三觀法門,即起誓願,遍學遍行;治既無量,滅亦無量,所謂四種涅槃,六種無為,即起誓願,令他同證。如此慈悲,是緣無量四諦所起也。
  若圓教行人觀一切法實相,真如圓融法界,非違非順,非明非闇。而無明闇故則違,違之則有苦集因果。智慧明故則順,順之則有道滅因果。緣此違順因果,而起弘誓,譬如磁石,不作心想,任運吸鐵,慈悲亦爾,不作眾生及以法想,任運拔苦與樂,故名無緣大慈大悲。菩薩從初發心,修此無緣慈悲,曆六即位,鄰於究竟。今前一番問答,明大悲拔苦,一心稱名,即得解脫。後一番問答,明大慈與樂,現身說法,皆令得度。當知以大慈大悲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三釋福慧,亦名定慧。寂照妙智,無幽不朗,如明鏡高堂。福德禪定,純厚資發,如明燈淨油。亦稱目足,目足兩備,入清涼池。池即涅槃,涅槃稱為二種莊嚴。莊嚴法身,釋此定慧,亦有多種。
  三藏以無常觀理為慧,以觀練熏修種種事禪為福,以定資慧,發真無漏,所證天然真理,名為法身。
  通教但以體法異於析法,余悉同於三藏。
  別教則以緣修智慧,與諸禪定,助開中道法身。
  圓教則以實相觀智為慧,實相寂定為福,共顯非定,非慧之理,名為實相法身。菩薩從初發心,修此不二定慧,曆六即位,鄰於究竟。今前問答,智光照闇,應機拔苦,是從慧莊嚴以得名。後問答,首楞嚴定,普現色身,是從福莊嚴以得名。當知以福慧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四釋真應。真名不偽不動,應名稱適根緣。若契實相不偽不動之理,即能稱機適緣而應。譬如攬鏡,形對影呈,此之真應,不得相離。若外道修有漏通,雖能變化,譬如瓦石,光影不現,不可名應。未破四住,未顯偏真,那有中道圓真?若二乘作意,神通亦不名應。譬如圖畫,作意乃成,了不相似,但證偏真。出於三界,不達中道不動之理,故非圓真,從何起應?大乘不爾,得實相真。譬得明鏡,不須作意,法界色像,隨對隨應,如鏡寫像,與真不殊,爾乃名為真寂身應。菩薩從初發心,曆六即位,鄰於究竟。今前問答,明真寂不動,法界獲益,是從真身得名。後問答,明隨機廣利,出沒多端,是從應身得名。當知以真應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五釋藥珠。藥樹王療治苦患,出柰女經。如意珠王能雨聚寶,廣出諸經。三藏通別,亦各得明。治病雨寶,而所治不遍,所雨不普。今約圓教明之,如《華嚴》雲:「有上藥樹,其根深入,枝葉四布,根莖枝葉,皆能愈病,見聞嗅觸,無不得益。」菩薩亦爾,大悲熏身,形聲利物,名大藥王身。又如如意珠王,能雨大千珍寶隨意。無盡菩薩亦爾,大慈熏身,與眾生樂,名如意珠王身。此亦約六即判位,今前問答,遍救種種幽厄苦難,從藥王身得名。後問答,稱適所求,雨大法雨,皆令得度,從如意珠王身得名。當知以二身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六釋冥顯兩益。冥是冥密,顯是顯露。大聖恒以二益,利安一切。而眾生及與下地,日用不知。譬如日月照世,盲雖不見,實荷深恩。乃至同是一位,而下品不知,上品神力所作。以不知故,名為冥益。又聖人之益,雖不可知,若聖欲使知,雖[+]蟲等亦能知之。以使知故,名為顯益。此亦約六即判位,今前問答,不見形聲,密荷深祐,即是冥益。後問答,睹所現身,聞所說法,即是顯益。當知以冥顯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七釋權實。權是暫用,實非暫用,略言權實。共有三種:一自行權實,中觀為實,二觀為權。二化他權實,他人根性不同,或說權為實,或說實為權,不可定判,但約他意以明權實耳。三自行化他合明權實,自行有權有實,皆束為實,化他亦有權有實,總束為權。用此三意,廣曆四教,複就自行權實,以判六即。如《玄義》及方便品所明,可以意得。今前問答,從自他合明之實智益物。後問答,從自他合明之權智益物。當知以權實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八釋本跡。本名實得,跡名應現。自有本高跡下,本下跡高等四句,事非一概。亦約六即判位,今前問答,不可見聞,但獲冥祐,是從本地得名。後問答,應現殊形,說法度脫,是從跡地得名。當知以本跡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九釋緣了。了是顯發,緣是資助。資助於了,顯發法身。了者即是般若,亦名慧行,亦名正道,亦名智慧莊嚴。緣者即是解脫,亦名行行,亦名助道,亦名福德莊嚴。《大論》雲:「一人能耘,一人能種,種譬緣因,耘譬了因。」通論四教,皆具緣了二義。今正明圓教,二種莊嚴之因,佛具二種莊嚴之果,原此因果根本,即是性德緣了。此之性德,本自有之,非適今也。《大經》雲:「一切諸法,本性自空。」亦由菩薩修習空,故見諸法空,此即了因種子,本自有之。又雲:「一切眾生,皆有初地味禪。」《思益》雲:「一切眾生,即滅盡定。」此即緣因種子,本自有之。依此法,爾本有緣了種子,方便修習,漸漸增長,從於毫末,得成合抱大樹。所謂摩訶般若,首楞嚴定,此一科不論六即,但論根本性德。今前問答,從了種受名。後問答,從緣種受名。當知以了因緣因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十釋智斷。通途為語,則智即有為功德滿,亦名菩提。斷即無為功德滿,亦名涅槃。言有為功德者,即是因時智慧,有照用修成之義,故稱有為。因雖無常,而果是常,將因名果,故言有為功德滿也。言無為功德者,若小乘,但取煩惱滅無以為斷德,則是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乃無體之斷德也。大乘是有體之斷,不取滅無以為斷德,但取隨所調伏。眾生之處惡不能染,縱任自在,無有累縛,名為斷德。指此名無為功德。故《淨名》雲:「不斷癡愛,起諸明脫。」又雲:「于諸見不動而修三十七品愛見為侍者,亦名如來種,乃至五無間,皆生解脫相。」無所染礙,名為一切解脫,即是斷德無為也。寂而常照,即智德也。小乘灰身滅智,既無其身,將何入生死而論調伏?無礙無染,既無其智,何所照寂?大乘智斷圓極,故法身顯著,即是三種佛性義圓也。法身滿足,即是非因非果,正因滿足,故曰隱名。如來藏顯名法身,雖非是因而名為正因,雖非是果而名為法身。《大經》雲:「非因非果,名為佛性。」即是此正因佛性也。又雲:「是因非果,名為佛性。」此據性德緣了,皆名為因也。又雲:「是果非因,名為佛性。」此據修得緣了皆滿,了滿轉名般若,亦名大菩提果。緣滿轉名解脫,亦名大涅槃果。果皆稱為果也。佛性通於因果,不縱不橫,性德時三因;不縱不橫,果滿時名三德,亦不縱不橫。故《普賢觀》雲:「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智德既滿,湛然常照,隨機即應,一時解脫。斷德既滿,處處調伏,現形說法,皆令得度。今前問答,從智德分滿受名。後問答,從斷德分滿受名。當知以智斷因緣,故名觀世音普門也。
  三解釋竟。
  四料簡者。一料簡人法:
  問:若人對觀音,法對普門者。則方等有普門法王子標于人名,此義雲何?
  答:此有二義:一者人非法,法非人。二者人即法,法即人。若約華嚴,自有二意:一者不次第意,人即實相,實相即人,人法不二也。二者次第意,地前生死行人,未是實相之法,此法亦非彼人也。若約三藏有門,明無假人,但有實法,此法非人。空門明攬,實法以成假人,亦人法兩異。縱令不離人論法,不離法論人,俗有真無,亦界內二諦意耳,非中道之人法也。若約方等,對小明大,論人法者,小同三藏,大同華嚴。般若、涅槃亦爾。今方等中明普門法王子,即大乘意,與此經同。此經普門是法,何得有法無人?方等普門是人,何得有人無法?但人法互舉耳。
  二料簡慈悲。
  問:若大悲拔苦,苦除即是得樂;若大慈與樂,樂至即是拔苦。何意兩分?
  答:通論如此,別則不然。譬如拔罪於獄,未施五塵,身雖免痛,根情未娛,不名與樂。又如施五塵於獄中,五情雖悅,不名拔苦。為從別義,各顯一邊,故別說之。
  複次,外道修四無量,自證禪定,作想虛運,彼無實益,不能令他拔苦得樂,雖自獲定,虛妄世法,報盡還墮不免於苦,自他俱無利益。二乘修四無量,但自拔分段苦,未免變易,非究竟樂,亦不益他。菩薩不爾,非凡夫行,非賢聖行。非凡夫者,不同自受禪樂;非賢聖者,不同自拔於苦。不同自受樂故,即與他樂;不同自拔苦故,即拔他苦。亦是即拔苦即與樂,即與樂即拔苦,但分別說之。前明拔苦,後明與樂耳。
  又,但論慈悲不說喜舍者,四無量心名雖有四,義但有三。《大經》雲:「憂畢叉。」憂畢叉名舍,即是兩舍,非慈非悲,不二之意。不二而二,即是慈悲。喜者,從樂生喜,初願與樂,眾生苦重,不能得樂,則無可喜。既拔苦竟,即能得樂,遂其初願,是故喜也。
  三料簡福慧。
  問:何故觀音對慧稱之而拔苦,普門對福見之而得樂?
  答:慧是光明,正治闇惑。惑是生死苦惱,欲洽闇惑之苦,豈不用智慧之光?故稱智慧人名即拔苦也。法是法門,門名能通,通至涅槃安樂之處。初習此法是得樂因,後證此法是得樂果,故對普門法而明與樂也。
  然自有智慧是福德,福德是智慧;自有智慧非福德,福德非智慧;大小乘皆備四句。
  小乘四句者:如六度菩薩修般若分,閻浮提為七分,此是世智,不能斷惑,猶屬福德所攝,是第一句。即名此福是智,以息諍故,是第二句。如餓阿羅漢以能斷惑,名為智慧,而非福德,即第三句。如白象王有大受用,名為福德,非出世智,亦非世智,不名智慧,即第四句也。
  大乘四句者:別教地前三十心行行名福德,慧行名智慧,此慧不能破無明,還屬福德所攝,即第一句。此福亦能治取相惑,亦可名為智慧,即第二句。若地上皆名智慧,不名福德,即第三句。若地前皆名福德,不名智慧,即第四句也。
  今圓教所明,福即是慧,慧即是福,福慧不二。故《大論》雲:「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此慧那得無定。又雲:「健相三昧,能破強敵。」此定那得無慧。不二而二,故分別說之耳。
  四料簡真應。
  亦有四句:非真非應,應而非真,真而非應,亦真亦應。
  一、非真非應:就理可解。又凡夫不見理故非真,無用故非應。
  二、應而非真者:外道修得五通,同他施化,亦得名應。而不見諦,不得名真。
  三、真而非應者:二乘斷結見諦,亦得名真。灰身滅智,不能起應。
  四、亦真亦應者:此則別顯中道為真,即真論用為應。真應不二,不二而二,故依文互舉。一往言之。
  前番問答,明真身恒益。後番問答,明應身間益。然恒間亦不相離,如二鳥雙遊,故盡理而言,則真身亦恒亦不恒。應身亦間亦不間也。
  五、料簡藥珠。
  藥有差病拔苦之功,亦有全身增命致寶之用。如意珠王,非但雨寶,亦能除病。大施太子入海,得珠還治父母之眼。《大品》雲:「若人眼痛,珠著身上,病即除愈。」故知通具二義,今亦別據一邊說耳。
  六、料簡冥顯兩益。
  共有三十六句,如《玄義》。
  七、料簡權實。
  亦具四句:或因實智解脫于權,七難銷除,二求願滿是也。或因實智解脫於實,三毒皆離是也。或因權智得度於實,三十三身得度是也。或因權智得度于權,怖畏急難之中能得無畏是也。或二俱度脫,或二俱不度不脫,今依文互出一邊。前文脫權,後文度實耳。
  八、料簡本跡。
  通論本跡,俱能與拔。故《壽量品》雲:「聞佛壽無量,得無量無漏清淨之果報。」即是從本得樂。《請觀音經》雲:「或遊戲地獄。」大悲代受苦,即是從跡拔苦。但眾生不達本源,所以流轉苦惱,若識本理,即於苦得解脫。不見跡化,不能三業種福。若遇形聲,即為致樂之因,故亦一往說之。然非本無,以垂跡非跡,無以顯本,則是二而不二。
  問:本跡與真應何異?
  答:真應就一世橫辨本跡,就三世豎論也。
  九料簡緣了。
  問:緣了既有性德善,亦有性德惡否?
  答:具。
  問:闡提與佛,斷何等善惡?
  答:闡提斷修善盡,但性善在;佛斷修惡盡,但性惡在。
  問:性德善惡,何不可斷?
  答:性之善惡,但是善惡法門。性不可改,曆三世無誰能毀,亦複不可斷壞。譬如魔雖燒經,何能令善法門斷盡?假令佛燒惡譜,亦不能令惡法斷盡。如秦焚典坑儒,豈能令善惡斷盡耶?
  問:闡提不斷性善,還能令修善起?佛既不斷性惡,亦還令修惡起耶?
  答:闡提既不達性善,由不達故,還為善所染,所以修善得起,廣治諸惡。佛雖不斷性惡,以達惡故,于惡自在,故不為惡所染,永無修惡,複能自在。廣用諸惡法門,化度眾生,終日用之,終日不染,不染故不起,那得以闡提為例!設使闡提能達此善惡者,則不復名一闡提也。
  十、料簡智斷。
  此是一法異名,不得相離。如人被縛,運力得脫,運力名智,釋然系外名斷。運力屬心,故名智慧莊嚴;釋然系外屬身,故名福德莊嚴。今經言說不得一時,故互舉智斷。
  若深得此十義意者,解一千從,廣釋觀世音普門義則不可盡也。
  初通釋竟。
  次別釋為二:先釋觀世音,次釋普門。
  先釋觀世音者,以何因緣名觀世音?通釋如前。別則以境智因緣,故名觀世音也。境智有二:一、思議境智,二、不思議境智。一、思議境智又二:一、約理外,二、約理內。
  理外境智共有四句:一、天然境智,二、相待境智,三、因緣境智,四、絕待境智。
  天然境智者,境自是境,其性常爾;智自是智,性亦常爾。非佛天人所作,故名天然。即諸法自生句也。
  相待境智者,境不自境,待智故境;智不自智,待境故智;故名相待。即諸法他生句也。
  因緣境智者,非但由境故境,亦非但由智故境,以境因智緣故,而有其境;非但由智故智,亦非但由境故智,以智因境緣故,而有其智;故名因緣。即諸法共生句也。
  絕待境智者,非由境故境,非由智故境,非由境智因緣和合,故境名絕待境;非由智故智,非由境故智,非由智境因緣和合,故智名絕待智。即諸法無因生句也。
  今當次第破之。若境自是境者,不應為智所照;若智自是智者,不應得照於境。今既境為智照,則境不自境;智能照境,則智不自智。雲何妄計為天然耶?若待智故境者,境從智生,境應名智,何得名境?如人秖應生人,不應生木石等。又若境從智生,則無智時亦應無境;又若境從智生,則智複從何生?待境故智亦如是破。雲何妄計為相待耶?若境因智緣故境者,為境中有境,故藉智緣;為境中無境,而藉智緣;為智中有境,而藉境因,為智中無境,而藉境因;若境中有境,則不須藉智方有;若智中有境,則不須藉境方有。又設各有而仍相藉,則一時應有二境。若境中無境,則雖藉智亦不應有;若智中無境,則雖藉境亦不應有。譬如一沙無油,雖合多沙,亦不出油;一盲不見,雖合多盲,亦不能見也。智因境緣故,智亦如是破,雲何妄計為因緣耶?若非由境,故境等者,從因緣尚不可得,況無因緣而可名境?智亦如是。一往謂絕理而窮之,不成絕待,以其謂有無因緣之境故,以其謂有無因緣之智故,雲何妄計為絕待耶?此等並是心行理外,妄想推計,戲論分別,終無實義。故《中論》雲:「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那得如前四種計執,隨執一種,自謂是實,謂餘是妄!見愛生著,迷於四諦八十八使,浩然無涯,方招苦果,流轉不息;雖傍經論,引證文言,如蟲蝕木,偶爾成字,實不能解,是字非字,以不解故。從于境智,而起見執,如服甘露,傷命早夭。故名理外境智,為龍樹之所破,今不取此證境智,以釋觀世音也。
  理內思議境智者,亦複作上四門。然名字雖同,而觀智淳熟,不生執見,畢故不造。新成方便道,發生暖頂,乃至一十六心,眼智明覺,豁然得悟,破諸見惑,與理相應。譬如盲人,金錍抉膜,灼然不謬。此之真觀,名之為智;所照之理,名之為境。以發無漏,故稱理內境智。雖見此理,終是作意入真,故名思議境智。今明觀世音,亦不從此境智因緣得名也。
  二、不思議境智者。境智雖非自他共無因等,而以四悉檀赴緣假名字說。或說境自是境,智自是智,令他歡喜,生善滅惡入理。或說由智故境,由境故智。或說因緣境智。或說絕待境智,令得四益,亦複如是。若無四悉檀,益諸佛如來不空說法,雖作四說,無四性執,無執故無見愛,眾生聞者,如良馬見鞭影,即能破惑入道,故名為智。此智所照,名之為境。若以智照境,入空取證,成真諦理。內思議境智,如前所說。若不以空為證,知此境智,但有名字,名為境智,是字不在內外中間,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是字無所有。故雖作四句明境智,實不分別四句境智;雖作四句聞境智,實不得四句境智;雖體達四句境智,實不作四句思量境智。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四句思惟圖度,故名不思議境智。《金光明》雲:「不思議智照不思議境。」此如《玄義》「境妙智妙」中廣說。
  今言觀者,即是不思議智;言世音者,即是不思議境。若從文便,宜先釋智,次釋境;若從義便,須先明世音境,次論觀智。
  世者有三:一、五陰世間,二、眾生世間,三、國土世間。既有實法,即有假人,假實正成,即有依報,故名三種世間也。世是隔別之義,即十法界之世,亦是十種五陰,十種假名,十種依報,隔別不同,故名為世。
  間是間差之義,三十種世,差別不相謬亂,故名為間。言十法界者,各各有因,各各有果,故名為法;各各有界畔分齊,故名為界。今就一法界,複有十法,所謂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十界,即有百法;十界相互,即有千法。如是千法,皆是因緣生法。六道是惑因緣法,四聖是解因緣法,故《大經》雲:「無漏亦有因緣,因滅無明則得熾然。」三菩提燈是諸因緣生法,當體即是三諦。故《中論》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故明十種法界,三十種世聞,即是所觀境也。此境複為二:所謂自、他。他者,謂眾生及佛;自者,即心而具。如《華嚴》雲:「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一切諸世間,莫不由心造。」又雲:「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是故隨舉一念心,即具三十世間、三千性相;隨舉一佛法,亦即具三十世間、三千性相;隨舉一眾生法,亦即具三十世間、三千性相。當知若自若他,一一無非三諦不思議妙境也。
  音者,即十法界口業之機,界既不同,音亦有異,發音成聲,即備三業。以此三業,而為機感也。結此世音之境,即應為六:一結十法界,是因緣境。二結為四諦境。三結為三諦境。四結為二諦境。五結為一實諦境。六結為無諦境。具如《玄義》廣明。
  次明觀智者,傍境明智,則有五番論觀。若就因緣論四種觀;若就四諦亦四種觀;若就三諦有二種觀;若就二諦有七種觀;若就一實諦唯一種觀;若無諦則無觀。此亦具如《玄義》廣明。
  今且約十界以明二種三諦:一通,二別。通論者,十界皆是因緣生法,一一無不即空即假即中,空是真諦,假是俗諦,中是中道第一義諦。別論者,六凡界是因緣生法,二乘界是空,菩薩界是假,佛界是中。
  境諦既有通別二意,對境明觀,亦為二意:一、次第三觀,二、一心三觀。次第者,如《瓔珞》雲:「從假入空,名二諦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觀。」此之三觀,即大品所明三智:一、一切智,二、道種智,三、一切種智。通論則觀智但是一法異名;別論則因時名觀,果時名智也。大經明十二因緣有四種觀:謂下智中智上智上上智。析空為下,即藏教。體空為中,即通教。從空入假為上,即別教。中道正觀為上上,即圓教。當知析體二觀,皆是一切智攝。若以三智四觀對五眼者:肉眼、天眼照粗細事,皆是世智,悉為諸觀境本。慧眼對空觀一切智。法眼對假觀道種智。佛眼對中觀一切種智也。中論偈「因緣所生法」句,為觀智之本。後三句如次對三智。若對四教,則初一句即對藏教,後三句如次對通、別、圓。所以對四教者,若無教即無觀。稟教修觀,得成于智,所以須明教也。教必有主,主即是佛,或可一佛說四教,或可示四相明四佛。既四教有四佛,即應有四補處菩薩,輔佛弘此四教。若言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則生生尚不可說,何況生不生等。若言有因緣故亦可得說,非但生生可說,乃至不生不生亦可得說。以佛教門出生死苦,不得一向執無說也。三藏教補處者,百劫種相好因,伏惑未斷,僅可對聲聞忍位。但以六度行成,誓願將滿,慈悲熏于眾生,亦能拔苦與樂,即是約因緣生法世智,觀於六道世間之音,名觀世音也。通教補處者,觀真斷結,不住於空,從空出假,道觀雙流,遊戲神通,淨佛國土,即是用體空一切智,觀於六道世間之音,名觀世音也。別教補處者,十住斷見思惑成一切智,十行四教四門觀假斷塵沙惑,成道種智。十回向習中觀,伏無明初地,斷一分無明,分成一切種智,十地後心,無明將盡,灌頂受職,大慈大悲,普熏法界,隨有機感,皆能與拔,即是用次第三智,觀於十法界世間之音,名觀世音也。圓教補處者,從初發心,正觀中道,了知十界眾生三千性相,如鏡中像,如水中月,不在內、不在外,不可謂有、不可謂無,畢竟非實,而三諦之理,宛然具足。無前無後,在一心中,即一而論三,即三而論一,觀智既爾,諦理亦然,一諦即三諦,三諦即一諦,即于初心具觀三諦一切佛法,無緣慈悲,於一心中具修萬行諸波羅蜜,入十信位,已能長別三界苦輪,四住先落,六根清淨,名為似解。進入十住,初心即破無明,開發實相,得如來一身無量身,湛然應一切。圓具三智從勝受名,但名一切種智,圓具五眼從勝受名,但名佛眼。故雲:「開佛知見,初住功德已不可盡,況十住十行,十向十地,況等覺耶?」若能如是解者,名為圓教。人法約無作四諦,起無緣慈悲,修不二定慧,成真應二身。真遍法界,藥珠普應一切,橫豎逗機,冥顯兩益,以無缺寶藏,金剛般若,拔二種生死微細諸苦,以首楞嚴法界健相與三點涅槃大自在樂,是名不思議一心三智,觀於不思議十法界,一境三諦之音,名為觀世音也。
  問:既觀眾生非有非無,雲何行於慈悲?
  答:若不明中道,則不識非權非實;若不識非權非實,則亦無權無實;若無權實,則無四番因果。若明中道,則權實雙照;若雙照權實,則有三種權。四諦世出世因果,亦有一實;無作四諦世出世因果,宛然具足;在於一念心中。所以者何?以實相慧,覺了諸法,非空非有,是名佛寶。所覺法性之理,三諦具足,即是法寶。即此覺慧,與理事和合,名為僧寶。事和即有前三教賢聖僧,理和即有圓教四十二賢聖僧。故大經以月光增減,喻智斷二德。前十五日喻智光漸增,即是智德;後十五日喻邪光漸減,即是斷德。月體本無偏圓,光相不無盈昃;體無偏圓以喻實相,光有盈昃以喻智斷。智光增者,即諸法不生而般若生;斷光減者,即諸法不滅而煩惱滅。如是增減,日日有之;如是智斷,地地皆具。若十五日體圓光足,則月不更圓,光不更盛,此喻中道理極,菩提智滿,故雲不生,不生名大涅槃。若三十日體盡光滅,究竟無餘,此喻無明已遣,邪倒永除,無惑可斷,故雲不滅,不滅名大涅槃。如此明僧寶智斷,皆約中道一實相法,一切因果無所破失也。若不明中道,非空非假,但計斷常等,即破生滅四諦世出世因果,破三藏教三寶。若但說無常生滅,即破無生四諦通教三寶。若但說體法不生不滅真諦,即破無量四諦別教三寶。若但說次第,顯於非空非有,亦破圓教無作四諦一體三寶。傳傳相望,前所破失者多,後所破失者少。若得今圓教意,即一切無所破失也。
  問:若圓修實相,則一法三諦,一心三觀,具足諸法,亦應一教四詮。但明圓教即足,何用四教如前分別耶?
  答:若一教圓詮一切諸法,赴利根人;若四教差別,逗鈍根人。苟不假漸次分別,則圓頓何由可解?用別顯圓,所以先明四教。例如欲顯一心三觀,先明次第三觀也。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若有眾生不信受者,當于如來餘深法中示教利喜,餘法即前三教。既入佛慧,方便自息。故雲「惟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故知但一圓頓之教,一切種智中道正觀,唯此證實觀世音,餘皆方便說也。
  本跡者,《千手眼大悲經》雲:「此菩薩不可思議威神之力,於過去無量劫前,已作佛竟,號正法明如來。大悲願力,安樂眾生,現作菩薩。」又《觀音三昧經》雲:「先已成佛,號正法明如來,釋迦為彼佛作苦行弟子。」《悲華經》雲:「過去寶藏佛時,轉輪王第一太子,三月供佛及比丘僧,發菩提心:『若有眾生,受三塗等一切苦惱,若能念我稱我名字,為我天眼天耳聞見,不免苦者,我終不成無上菩提。』寶藏佛言:『汝觀一切眾生,欲斷眾苦,故今字汝為觀世音。』」《大佛頂首楞嚴經》雲:「我念往昔無量無數恒河沙劫,有佛出世,名觀世音。我於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初于聞中入流亡所,乃至忽然超越世出世間,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得成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四不思議,無作妙德。彼佛歎我善得圓通法門,於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由我觀聽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觀世音得大勢二菩薩受記經》雲:「次阿彌陀後,當成正覺,名普光功德山王如來。」如此本跡,難可測知也。
  觀心釋者,觀心因緣所生,是三藏觀世音觀。心即空是通教觀世音。觀心即假是別教觀世音觀。心即中是圓教觀世音。又秖此現前一念,介爾之心,縱令昏迷倒惑,而能緣之見分,當體無非一心三觀,所緣之相分,當體無非一境三諦。雖複當體,全是妙智妙境,境智不二,而眾生日用不知,枉受輪回。雖複輪回,性德無減,是理即圓觀世音。若聞而能解,不於心外別問佛法及眾生法,是名字即觀世音。若如所解,而修止觀,圓伏五住,是觀行即觀世音。若止觀力強,粗垢先落,淨於六根,是相似即觀世音。若發中道真無漏解,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是分證即觀世音。若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三千實相,究盡明瞭,是究竟即觀世音也。
  次釋普門者,複有二:一、通途明門,二、約十義解釋。
  一、通途中,複有四意:一、略列門名。二、示門相。三、明權實。四、明普不普。
  一、列門名者,佛世間門,通至貴賤居室之處。凡鄙以十惡五逆為門,通至三塗。清升以五戒十善四禪四定為門,通至人天。外道以斷常為門,通至惑苦。愛以四倒為門,見以四句為門,善惡踓殊,束而為言,俱是有漏世間之門,通至生死也。若就佛*輪門,亦複眾多:三藏四門,通有餘無餘涅槃。通教四門,近通化城,遠通常住。別教四門,漸通常住。圓教四門,頓通常住。此則四四十六教門。又有十六觀門,合有三十二門,皆是能通之義,具如《玄義》所明。
  二、示門相者,三藏四門,謂阿毗曇是有門,成實論是空門,昆勒是亦有亦空門,車匿是非空非有門,一一廣明行法判賢聖位,由門通理也。通教四門,謂如幻之有,如幻之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亦一一作行相制賢聖位,由門通理也。別教四門,謂觀佛性如闇室瓶盆,即是有門;觀佛性如空,迦毗羅城空,即是無門;觀佛性如石中金,福人得寶,罪人見石,是亦有亦無門;觀佛性離二邊,即中道非有非無門。一一作行相判位,由門通理也。圓教四門,名不異別,但一門即三門,三門即一門,不一不四,無曆別之殊,圓融不四之四,一一判不思議行位之相,亦由門通理也。
  三明權實者,藏通二教,若教若觀,共十六門。能通所通,並皆是權。別教教觀,八門能通是權,所通是實。圓教教觀,八門能通所通皆實也。
  四明普不普者,凡夫外道見愛等門,尚不能通出三界,何況普耶?藏通二教,但通化城,亦複非普。別教漸通,亦非普義。唯圓教教觀,實相法門,能遍十法界千性相三諦一時圓通,圓通中道,雙照二諦,故稱為普門也。
  一、通途明門竟。
  二、約十義解釋者,至理非數,赴緣利物,或作一二之名,或至無量,廣略宜然,今且處中,略明十義:一、慈悲普,二、弘誓普,三、修行普,四、斷惑普,五、入法門普,六、神通普,七、方便普,八、說法普,九、供養諸佛普,十、成就眾生普。上通塗普門,已約法竟。此十普門,皆約修行福德莊嚴,前五是自行,次三是化他,後二是結前兩意。自行中,前四是修因,第五是明果。修因又二:初二是願,三四是行。
  總生起者,菩薩見一切苦惱眾生,起大慈悲,此心雖不即是菩提心,能發生菩提心。譬如地水,雖非種子,能令芽生。今因大悲起菩提心,亦複如是。
  次誓願者,若但慈悲,每多退墮,故雲魚子庵羅華菩薩初發心,三事因中多,及其成就少,以不定故。須起誓願,要期制持此心,令菩提堅固。
  次修行者,若但發願,於他未益,如無財力,權謀不能拔難,菩薩亦爾,須福德財神通力智慧謀,乃可化導,故須修行以填願,即方便道也。
  次斷惑者,無礙道也。
  次入法門者,解脫道也。此自行次第也。
  次神通等者,若欲化他,須示三輪神通,是身輪方便。是意輪說法,是口輪。先以定動,後以慧拔,此化他次第也。
  次供養諸佛,是結自行隨順修行,是名真法供養,諸供養中為最。故《大經》雲:「汝隨我語,即供養佛。」稟教而行,是結自行也。成就眾生,是結化他。菩薩入諸法門,淨佛國土,皆為饒益一切眾生故也。
  解釋者,始從人天,乃至上地,皆有慈悲,此語乃通,不出眾生緣法緣無緣。若約次第三慈,則緣眾生時,眾生差別,假名不同,因果苦樂有異,尚不得入法緣慈,何得稱普?若法緣慈,則無人無我無眾生,從假以入空,尚不得諸假名,何況是普?若無緣慈者,不緣二十五有假名,不緣二乘涅槃之法,雖無所緣,而能雙照空假,約此起慈,名無緣慈,心通三諦,稱之為普也。若約一心圓妙三慈則不然,且如眾生緣慈悲,若觀一法界眾生假名,可不名普;今觀十法界眾生假名,一一法界各有十法界相性本末究竟等,十法界交互,即有百界千如,宛然具足,在一念心。譬如人面,備休否相,庸人不知,相師善識。眾生一心具足百界千如,性相亦複,如是凡夫,顛倒理具情迷,聖人覺識,如彼相師,知此千種性相,皆是因緣生法。若惡因緣生法,即是苦相性,乃至苦本末,既未解脫,故觀此苦,而起大悲;若善因緣生法,即有樂相性,乃至樂本末,既未證得,故觀此而起大慈;具如《玄義》廣釋十界相性等也。菩薩深觀十法界眾生千種性相,具在一心,遠討根源,照其性德之惡,性德之善尚自泠然,何況不照修得善惡耶?如五雪山,亦有藥王,亦有毒草,以觀性德惡毒,惻愴憐憫起大悲心,欲拔其苦,以觀性德善樂,愛念歡喜起大慈心,欲與其樂。此十法界,收一切眾生,罄無不盡,緣此眾生假名,而修慈悲,豈非眾生緣慈悲普耶!
  問:地獄界重苦未拔,雲何與樂?
  答:眾生入地獄時,多起三念,菩薩乘機即與樂因,故言與樂也。又菩薩能大悲代受苦,令其休息,餘九苦輕,與樂義可解。
  次明法緣慈悲普者,觀十法界性相,一切善惡,悉皆虛空;十法界假名,假名皆空;十法界色、受、想、行、識、色,受想行識皆空;十法界處所,處所皆空;無我、無我所皆不可得,如幻如化,無有真實,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眾生雲何強計為實?不覺不知,為苦為惱,不得無為寂滅之樂,今欲拔此苦而起大悲,欲與此樂而起大慈,故《淨名》雲:「能為眾生說如此法,即真實慈也。」若緣一法界法起慈悲者,可不名普,今緣十法界法,豈非普耶?
  三無緣慈悲普者,若緣十法界性相等差別假名,此假則非假;十法界如幻如化,空則非空;非假故不緣十法界相性,非空故不緣十法界之真,既遮此二邊,無住無著,名為中道,亦無中可緣,畢竟清淨。佛是觀時,雖不緣於空假,任運雙照二邊,起無緣慈悲,拔二死苦,與中道樂,如磁石吸鐵,無有教者,自然相應,無緣慈悲,吸三諦機,更無差忒,不須作念也。行者始于凡地,修此慈悲,即得入五品觀行無緣慈悲,進入十信相似無緣慈悲,次入十住,方是分證無緣慈悲,乃至等覺鄰極慈悲,普熏眾生,不動而應,如明鏡現像,如磁石吸鐵,三諦具足,故名為普。通至中道,故稱為門也。
  弘誓者,弘名為廣,誓名為制,願名要求,制禦其心,廣求勝法,故名四弘誓願。弘誓本成慈悲,慈悲既緣苦樂,弘誓亦約四諦。若見苦諦,逼迫楚毒酸辛,緣此起誓,故言未度令度。若見集諦,顛倒迷惑系縛,緣此起誓,故言未解令解。行清淨道,能出生死至安樂地,眾生不識,欲示眾生,立於此道,故言未安令安。煩惱滅處,子果縛斷,名為涅槃,眾生未證,緣此起誓,故言未得涅槃令得涅槃。生死因難識,苦果易知,故先果後因;涅槃理妙,須方便善,故先因後果;如此四諦不出一心,迷心起業,業即感果,欲識果源,果但由集;制心息業,則生死輪壞,煩惱調伏,名之為道;修行不懈,則苦忍明發,子果俱斷,名之為滅;雖有四別,終是一念,更非異法。四諦既爾,弘誓亦然。但凡夫厭下攀上,約此立誓,未達四諦,是不名普。藏通二教,惟見分段四諦,亦不名普。別教先約分段次約變易,此亦非普。圓教菩薩,于一心中遍知一切苦集滅道,遍知集者。凡夫見愛即有作之集,二乘著空即無作之集,故《淨名》雲:「法名無染,若染於法,是名染法,非求法也。」又雲:「結奢未盡,華則著身,即是變易之惑全未除也。」《大經》雲:「汝諸比丘,於此大乘,未為正法,除諸結使,即無作集也。乃至順道法愛生,亦是無作集也。」遍知苦者,以有集故,即能招苦。有作集招分段苦,無作集招變易苦,故界內道諦,即是界外集諦。界內滅諦,即是界外苦諦也。遍知對治苦集之道滅者,人天五戒十善四禪四定不動,不出藏通。四諦十二因緣,通至有餘無餘二種涅槃。別教曆別通至常住,不能於一道,有無量道,不名普道。圓教中道即是實相。《普賢觀》雲:「大乘因者,諸法實相修,如此道者為圓因,故稱普道。所得涅槃,即是究竟常住,一切煩惱,永無遺餘,譬如劫火,無有遺燼。」《普賢觀》雲:「大乘果者,諸法實相證,如此滅名為圓果,故稱普滅。所觀四諦既周,緣諦起誓,何得不遍?故雲弘誓普也。」
  修行者,次第五行非普,一心五行乃名為普,具如《玄義》行妙中說。斷惑者,若從假入空,止斷四住,華猶著身,未為正法;除諸結使,但離虛妄,未得一切解脫,故不名普。若從空入假,止除塵沙,不依根本而斷,亦不名普。若空假不二,正觀中道,根本既傾,枝條自去,如覆大地,草木悉碎,故名斷惑普也。
  入法門者,若二乘入,一法門不能入二,何況眾多?若修曆別之行,階差淺深,亦不名普。若入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譬如王來,必有營從,營從複有營從,王三昧亦如是,一諦三昧即三諦三昧,三諦三昧複各有無量法門而為眷屬,亦皆悉入王三昧中,故名入法門普也。
  神通者,羅漢見大千,初地見百界,二地見千界等,皆是限量之通,故不名普。何以故?緣境既狹,發通亦小。今圓教菩薩遍緣十法界境,發通遍見十法界而無限極,三乘尚不知其名,何況見其境界!眼見既爾,余例可知。
  方便者,有進行方便,是道前自行方便。有起用方便,是道後化他方便。今正明道後方便也。若二乘及權位菩薩自行方便,止能入一法門,故起用化他,但能齊其所得,道前道後俱非是普。今圓教菩薩以二諦為方便,收得一切方便,入中道已,雙照二諦,二諦神變遍十法界,而于中道無所損減,道前道後,皆名為普也。
  說法者,二乘及權位菩薩,不能一時遍答眾聲。又殊方異俗,不能令其俱解。今圓教人,一時演法,隨類得解,以一妙音,遍滿十方,如修羅琴,隨人意出聲,故名說法普也。
  供養諸佛者有二:一事,二理。事供養者,如《華嚴》雲:「不為但供養一佛故,乃至不為但供養不可說佛、刹微塵數佛故,為欲遍供養盡法界虛空界一切諸佛故,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安禪合掌,贊諸法王,以身命財一切供具,周至十方如普賢願王所說也。」理供養者,圓智正觀之心,名之為覺。覺即是佛,萬行功德熏修此智,即供養佛也,故雲供養諸佛普也。
  成就眾生者,譬如螢火、燈燭、星、月為益蓋微,若日光照世,則一切卉木叢林遍令生長,華果成就。外道如螢,二乘如燈燭,小菩薩如星,別教如月,今圓教菩薩猶如日輪。又如大雲,一時等澍,四方俱下,三草二木,各得生長,故雲成就眾生普也。
  普門之義,何可窮盡!略舉十義,以示其端耳。但觀現前一念心性法爾,具足三千性相,即空即假即中,正是無作四諦妙境;緣此妙境而起慈悲;慈悲則普立弘誓願;弘誓則普依此修行,一行一切行,故修行普;依此斷惑,一斷一切斷,故斷惑普;依此入法門,一法門一切法門,故入法門普;依此而起神通,即是無記化,化故神通普;依此而起方便,遍逗十界權實頓漸種種機緣,故方便普;依此說法,一音遍報眾聲,故說法普;依此供養諸佛,三世諸佛悉受其供,故供養普。依此成就眾生,法界群機皆得四益,故成就普;一切眾生心性無減,是理即普門;聞而生解,是名字即普門;圓伏五住,是觀行即普門;清淨六根,是相似即普門;開示悟入,是分證即普門;法界洞徹,窮源盡性,是究竟即普門也。
  釋品名竟。
  此品因曇摩羅讖法師,教河西王沮渠蒙遜誦之除病,所以流通別行。良由觀音大士與此方尤有緣,故智者大師亦別說《玄義》及《義疏》各有二卷。《玄義》亦作五重,謂人法等為名,已如前說。靈智合法身為體,感應為宗,慈悲利物為用,流通醍醐味為教相也。

普門品入文為二:初問答,二聞品功德。初中二:初長文,二偈頌。長文有兩番問答:初番為二:初問,二答。今初:

【爾時無盡意菩薩,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合掌向佛,而作是言:「世尊!觀世音菩薩以何因緣名觀世音?」】

  爾時者,說東方菩薩竟,次應說西方菩薩時也(世界)。說東方生善竟,次應說西方生善時(為人)。說東方斷疑竟,次應說西方斷疑時(對治)。說東方得道竟,次應說西方得道時(第一義)。
  無盡者,境也。《大品》明空則無盡(真),《大集》明八十無盡門,《華嚴》明十種不可盡(俗),《淨名》雲:「夫無盡者,非盡非無盡,故名無盡。」(中)
  意者,智也,即一心三智也。智契於境,境隨智空,名無盡意(空)。又意者世出世之本也。智隨於境,境多智多,名無盡意(假)。又意即法界,一切皆是法界,故言能觀心性,名為上定(中)。
  而作是言者,具二莊嚴,故能問也。
  以何因緣者,若就眾生,則以善惡兩機為因,聖人靈智,慈悲為緣。若就菩薩,則以觀智慈悲為因,眾生機感為緣也。

二答三:初總答,二別答,三勸持名。答即《大佛頂經》所明十四無畏也。今初:

【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

  無量百千萬億眾生,標十法界種種機也。受諸苦惱,明別業所感,果報各不同也。自有一人受一苦,一人受多苦,多人受一苦,多人受多苦,今顯人多苦多,並為菩薩與拔之境也。遭苦由於二世之惡,聞名即是二世之善。一心稱名,有事有理,如此善惡,合為機感也。
  即時觀其音聲者,應之速也。
  皆得解脫者,應之普也。
  聞有四義,謂聞、聞聞、不聞不聞聞、不聞不聞,隨達一種,即是四教聞慧。一心稱名,即四教思修二慧。
  事一心者,謂念念相續,不起雜想。理一心者,謂了知此心,非自他共,亦非無因,能稱所稱,體是法界也。事一心解脫事難,理一心解脫理難,隨感必應,如啐啄同時。若夫稱唱累年不蒙寸效者,秖由未臻事一心故,然亦能作未來得度因緣。故雖散心,一稱名號,功無虛棄,但效有遲速耳。

二別答三:初約口業機明應,二約意業機明應,三約身業機明應。初中二:初明七難,二結歎。初又七:初火難至七怨賊難。今初:

【「若有持是觀世音菩薩名者,設入大火,火不能燒,由是菩薩威神力故。】

  持名是善,入火是惡,善惡合為機感,威神力故。火不能燒,即是應也。果報火下,從地獄上至初禪,皆論機應。惡業火下,從地獄上至非想,皆論機應。煩惱火下,從地獄上至等覺。皆論機應也。

二水難。

【「若為大水所漂,稱其名號,即得淺處。】

  水漂是惡,稱名是善,以此為機,得淺是應也。果報水下,從地獄上至二禪,惡業水通三界,煩惱水通九界,並論機感。

三羅刹難。

【「若有百千萬億眾生,為求金、銀、琉璃、硨磲、瑪瑙、珊瑚、琥珀、真珠等寶,入于大海,假使黑風吹其船舫,飄墮羅刹鬼國,其中若有乃至一人,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是諸人等,皆得解脫羅刹之難。以是因緣,名觀世音。】

  此羅刹難,亦是風難。果報羅刹在欲界,惡業羅刹遍三界,煩惱羅刹通九界。又果報風至三禪,惡業風遍三界,煩惱風通九界,各論機應,並可例解。

四刀杖難。

【「若複有人,臨當被害,稱觀世音菩薩名者,彼所執刀杖,尋段段壞,而得解脫。】

  果報刀杖,局在地居。惡業刀杖遍三界,煩惱刀杖通九界也。

五鬼難。

【「若三千大千國土,滿中夜叉,羅刹,欲來惱人,聞其稱觀世音菩薩名者,是諸惡鬼,尚不能以惡眼視之,況複加害?】

  鬼難例前羅刹可解。言大千滿中者,假使之辭,意顯煩惱惡鬼彌滿,唯稱名能降伏之。

六枷鎖難。

【「設複有人,若有罪,若無罪,杻械枷鎖,檢系其身,稱觀世音菩薩名者,皆悉斷壞,即得解脫。】

  有罪是現世惡,無罪是過去惡。在手曰杻,在足曰械,在頭曰枷,連身曰鎖,封名為檢,縛名為系。果報枷鎖在欲界,惡業枷鎖遍三界,煩惱枷鎖通九界也。

七怨賊難。

【「若三千大千國土,滿中怨賊,有一商主,將諸商人,齎持重寶,經過險路,其中一人,作是唱言:『諸善男子!勿得恐怖!汝等應當一心稱觀世音菩薩名號,是菩薩能以無畏施于眾生,汝等若稱名者,於此怨賊,當得解脫!』眾商人聞,俱發聲言:『南無觀世音菩薩!』稱其名故,即得解脫!】

  大千滿中,亦假設之辭。奪命名冤,劫財名賊。果報冤賊在欲界,惡業冤賊遍三界,煩惱冤賊通九界。觀心釋者,大千滿中,冤賊無始,煩惱種子集在第八藏識中也。有一商主,第六識也。諸商人遍行別境,及諸善心所也。重寶出世,三乘法也。經過險路,諸對治法。與諸煩惱,相遇也。其中一人,或是勝解,或是善慧,或是信也。一心稱名,四教聞思修慧也。俱發聲者,心王與諸善心所決相應也。即得解脫者,證於四教所詮理也。
  又此七難,即表眾生身有六大。火即火大,水即水大,風即風大,刀杖枷鎖皆即地大,三千大千以表空大,羅刹冤賊以表識大。觀音菩薩觀此六大,皆如來藏,一一即空假中。自既解脫,故能令他解脫。眾生迷此六大之性,枉受果報惡業煩惱諸難,然正迷時,性德無改,原與菩薩體同,故聞名稱念,隨其解有偏圓,行有淺深,所得四教四益,亦有差別,究竟終得一切種智,則無別也。
  初明七難竟。

二結歎。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摩訶薩,威神之力,巍巍如是。】

  巍巍者,高顯也。功超九界故高,名彰三土故顯。初約口業機明應竟。

二約意業機明應二:初明三毒,二結歎。今初:

【「若有眾生,多於淫欲,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欲。若多嗔恚,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嗔。若多愚癡,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癡。】

  多欲恚癡是惡,常念恭敬是善,此二為機,得離即是應也。事欲事恚,局在欲界,事癡即通三界。
  理三毒者,二乘以耽真為欲,畏俗為嗔。不了生死涅槃如幻為癡出假。菩薩以遊戲神通為欲,訶厭二乘為嗔,不達中道為癡。地前菩薩以中道似愛為欲,雙舍二邊為嗔,無明未破為癡。乃至等覺後心,猶有微細無明未破,即有微細欲恚未除。今由大悲菩薩從初發心,觀此貪嗔癡等煩惱,皆是因緣生法,一一即空假中即空,故離凡夫;三毒即假,故離二乘;三毒即中,故離菩薩。三毒成就不可思議三種善根,亦是成就不可思議大貪大嗔大癡法門,故令常念恭敬之者。隨解偏圓,隨行淺深,得離亦有種種差別,究竟歸於無差別也。

二結歎。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有如是等大威神力,多所饒益,是故眾生,常應心念。】

  二約意業機明應竟。

三約身業機明應二:初明二求,二結歎。今初:

【「若有女人,設欲求男,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便生福德智慧之男,設欲求女,便生端正有相之女,宿植德本,眾人愛敬。】

  求男求女,獨標女人者,女人以無子為苦,夫主所棄,並婦所輕,旁人所笑故也。禮拜供養是機感,便生男女是普應也。
  法門解者,四教未證實理,皆名女人。四教各論慧男定女,良由大士先證權實男女,故能為增上緣,令諸行人,各得成就諸定慧也。又欲界有慧無定是狂男,無色有定無慧是癡女,四禪定慧均平如福德男端正女也。然男無破惑之功,女無出生無漏之力,此亦無用男女。藏通兩教二乘,慧能斷見思惑,是幹事之男,定能發生無漏,是育嗣之女。然慧不能破無明見佛性,則男而不男,定不能懷中道子,則女猶石女。故《大經》雲:「一乘定多慧少,不見佛性;菩薩慧多定少,亦不見佛性也;唯別教初地,真明慧發,無緣慈成,乃名真正男女。」圓教初住見中道時,定慧具足,男女相滿,故男名福德是有定之慧,女名端正是有慧之定也。

二結歎。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有如是力。若有眾生,恭敬禮拜觀世音菩薩,福不唐捐。】

  唐捐而虛棄,此句兼釋疑也。亦有禮拜不得男女者,唯由機淺,故所求未遂。而禮拜之福,終必不失也。
  二別答竟。

三勸持名答三:初勸持,二格量,三結歎。今初:

【「是故眾生,皆應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

  上說觀音得名因緣,其力廣大,既不辨形質,但是述名論德。若欲歸崇,宜受持名號,故結勸持名也。良由萬德洪名,稱實所召,只此一名一字法爾,具足三千性相,三諦妙理法爾。圓收頓漸偏圓權實,妙智法爾。理智本自不二,不二而二,理智宛然,舉一假名,則一切假名、一切實法、一切國土無不歸趣此假名中。是故聞名功德,已自不可思議;受持功德,尤不可思議也。持名既爾,想彼正報、依報亦複如是,故知《阿彌陀經》、《觀無量經》與此妙經,同一圓頓甚深稀有法門,無有優劣。

二格量。

【「無盡意!若有人受持六十二億恒河沙菩薩名字,複盡形供養飲食、衣服、臥具、醫藥,於汝意雲何?是善男子,善女人,功德多不?」無盡意言:「甚多!世尊!」佛言:「若複有人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乃至一時禮拜供養,是二人福,正等無異,於百千萬億劫,不可窮盡。】

  文有四意:一格量本,二問,三答,四正格量也。格量本中共舉四多:六十二億恒沙是福田多,受持是持名多,盡形是時節多,飲食等四事供養是種子多。以此四多,為格量本也,問答可知。正格量中還舉四少以格四多,但一觀世音則福田少,持名亦少,乃至一時則時少,禮拜供養不言四事則種子少,而功德正等無異,良由真如實際,一多無性本自平等故也。觀音證此實際,故一則非一,與多正等。六十二億證此實際,故多則非多,與一正等。一中解無量,故說六十二億無量中解一,故說觀世音耳。《占察經》雲:「能聞我名者,即為聞十方佛名。」亦是此意。

三結歎。

【「無盡意!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得如是無量無邊福德之利。」】

  初番問答,明眾生三業顯機為境,法身靈智冥應境智因緣名觀世音竟。

次番亦二:初問,二答。今初:

【無盡意菩薩白佛言:「世尊!觀世音菩薩,雲何遊此娑婆世界?雲何而為眾生說法?方便之力其事雲何?」】

  問有三意:一雲何遊,是問身業。二雲何說,是問口業。三方便雲何,是問意業。即是三輪不思議化,亦名三不護三無失也。不思議化者,化作佛身,亦即化作佛口、佛心,乃至化作執金剛神,亦即化作金剛心、口。雖屈曲利物,而于法身智慧無所損減。故《淨名》雲:「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不動而動,名不思議化也。
  問:意業雲何可化?
  答:聖意無能測者,若欲示之,乃至昆蟲亦令得知,故《唯識》雲:「無上覺者,神力難思,化無量類,皆令有心也。」
  不護者,住不思議圓普法門,實不作意,計校籌量,次第經營,譬如明鏡,隨對即現,無有分別,亦無前後也。
  無失者,眾生根機不同,淺深有異,觀音雖不作念逗機,而逗機無失,契當前人冥會事理也。

二答三:初別答,二總答,三勸供養。今初:

【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若有國土眾生,應以佛身得度者,觀世音菩薩即現佛身而為說法。應以辟支佛身得度者,即現辟支佛身而為說法。應以聲聞身得度者,即現聲聞身而為說法。應以梵王身得度者,即現梵王身而為說法。應以帝釋身得度者,即現帝釋身而為說法。應以自在天身得度者,即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應以大自在天身得度者,即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應以天大將軍身得度者,即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應以毗沙門身得度者,即現毗沙門身而為說法。應以小王身得度者,即現小王身而為說法。應以長者身得度者,即現長者身而為說法。應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現居士身而為說法。應以宰官身得度者,即現宰官身而為說法。應以婆羅門身得度者,即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應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得度者,即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而為說法。應以長者、居士、宰官、婆羅門、婦女身得度者,即現婦女身而為說法。應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現童男、童女身而為說法。應以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皆現之而為說法。應以執金剛神得度者,即現執金剛神而為說法。】

  應以之言,答意業。方便能知機宜現身,答身業。說法,答口業。三業本不相離也。此中別明三十三身,若並人及非人,則是三十五身。《大佛頂經》明三十二應,開出獨覺,別為一。合四婦女,但為一。略不言迦樓羅,文有開合,義無增減。總而言之,止是十法界身耳。不言菩薩身者,正就菩薩,法界廣明,現餘九法界像,以顯十界互具,重重無盡之意也。不言地獄界者,攝在非人中也。若有國土眾生者,實報、方便、同居三種國土,十法界機也。實報土中,純以菩薩而為眾生,唯有一佛界機。方便土中,有九種眾生,謂藏教二乘無學,通教三乘斷通惑人別三。十心,圓教十信也。有二種機:一是佛界機,二是菩薩界機也。同居土中,具足九界眾生及十界機,對機設應具須十界佛身。又有四教相別辟支,又有緣獨不同聲聞,又有析法、體法、四向、四果及示隨五味,展轉調伏不同。既現梵王,理應亦現光音、遍淨二王。既現帝釋,理應亦現夜摩、兜率、化樂三王。自在即欲界,主大自在,即四禪主。既雲毗沙門,亦必現餘三天,故彿頂直雲四天王也。既雲小王,亦必應現四種輪王。既雲人非人等,言人則老少貴賤,何所不收;言非人則地獄鬼畜,何所不收;故下文雲以種種形游諸國土,但可意知,豈可言盡!為說法者,隨其所堪,或權或實,或頓或漸,或顯或密,令得權實四益,究竟終歸一實益耳。

二總答。

【「無盡意!是觀世音菩薩,成就如是功德,以種種形,游諸國土,度脫眾生。】

  前別答三十五身,文廣而意狹;此總答如是功德,文狹而義廣。以種種形,則不止三十五身;游諸國土,則不局娑婆世界明矣!

三勸供養二:初勸,二受旨。今初:

【「是故汝等應當一心供養觀世音菩薩。是觀世音菩薩摩訶薩,於怖畏急難之中,能施無畏,是故此娑婆世界,皆號之為施無畏者。」】

  既名觀世音,亦名施無畏者,從德受名,德既無盡,名亦無盡也。

二受旨六:初奉命,二不受,三重奉,四佛勸,五受已轉奉,六歎結。今初:

【無盡意菩薩白佛言:「世尊!我今當供養觀世音菩薩。」即解頸眾寶珠瓔珞,價值百千兩金,而以與之,作是言:「仁者!受此法施,珍寶瓔珞。」】

  眾寶珠瓔珞者,眾寶間珠,共為嚴飾也。無盡意位高,瓔珞何止直百千兩?如雲百姓萬民,不止一百一萬也。又頸表中道一實之理,以眾多無盡法門,莊嚴實相,如瓔珞在頸。
  解者,表菩薩為常舍行,故一切願行功德,乃至佛智菩提涅槃,亦不住不著,無依無倚,故言解也。《大集》雲:「戒定慧陀羅尼以為瓔珞,莊嚴法身。」百千是十萬,表十地各有萬德也。
  法施者,財即是法財,是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三諦一心,一切具足,於法平等,於財亦等。如此施者,即是法施也。

二不受。

【時觀世音菩薩,不肯受之。】

  約事則無盡意奉命供養,我未奉命,故不肯受,禮應遜讓也。約表法則不受三昧廣大之用,故無所受。

三重奉。

【無盡意菩薩複白觀世音菩薩言:「仁者!湣我等故,受此瓔珞。」】

  或請上湣下,或地位相齊,亦可相湣。或我為四眾故施仁,湣四眾而受,以無所受而受諸受也。

四佛勸。

【爾時佛告觀世音菩薩:「當湣此無盡意菩薩,及四眾、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故,受是瓔珞!」】

  正以菩薩為物故施,亦應為物故受也。

五受已轉奉。

【即時,觀世音菩薩,湣諸四眾、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受其瓔珞,分作二分,一分奉釋迦牟尼佛,一分奉多寶佛塔。】

  秖一法施,瓔珞分作二分,表一實相舉體作事理二因也。奉二佛者,表以二因趣二果也。理圓即法佛,事圓即報佛,還以二佛,表二果也。

六歎結。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有如是自在神力,游於娑婆世界!」】

  初長文竟。

二偈頌什公不譯,故舊本皆無。《文句》《義疏》亦皆不釋。《續高僧傳》雲:「偈是闍那掘多所譯。」今流通本既並增入,故《科注》中依慈雲師所分之科,而消釋之。大科為三:初雙頌兩問,二雙頌兩答,三雙頌兩勸。今初:

【爾時,無盡意菩薩以偈問曰:「世尊妙相具,我今重問彼,佛子何因緣,名為觀世音?】

  初句歎佛德,次句雙含二問。後二句別頌,初問也。

二雙頌兩答二:初加頌總歎行願,二別頌兩答。今初:

【具足妙相尊,偈答無盡意:汝聽觀音行,善應諸方所,弘誓深如海,曆劫不思議,侍多千億佛,發大清淨願。】

  初二句經家敘辭,次六句佛正答也。「汝聽」者,誡令生三慧也。「觀音行」者,一心三智,觀十界音,令無量苦一時解脫,即已成利他行也。「善應諸方所」者,不動真心,垂形三土,三十二應,處處現往,即普門神通力也。此二句總歎,所克真應二身也。「弘誓深如海」者,明其初發心時,緣於無作四諦,故橫該十界,豎徹三諦,廣且深也。「曆劫等」者,明其中間,以行填願,所經時久,所侍佛多,所發願大,故得成今真應二身,譬如水漲船高,泥多佛大也。

二別頌兩答二:初頌前答,二頌後答。初中二:初頌總答,二頌別答。今初:

【我為汝略說,聞名及見身,心念不空過,能滅諸有苦。】

  「略說」者,舉要而言也。聞名故稱,口業機也。見身故禮,身業機也。心念,意業機也。「諸有」,二十五有也。

二頌別答二:初頌七難,二頌三毒二求。初中十二。初頌第一火難至十二加頌雷雨難。今初:

【假使興害意,推落大火坑;念彼觀音力,火坑變成池。】

  「念彼觀音」者,若就佛說,觀音為彼,即約師弟,假分彼此。若就眾生,念彼觀音,即約感應,暫分彼此,師弟感應,無非法界,能所宛然,能所斯絕,眾生念自心中之彼觀音,觀音應自心中之彼眾生,感應道交,不可思議。

二頌第二水難。

【或漂流巨海,龍魚諸鬼難;念彼觀音力,波浪不能沒。】

三加頌墮須彌難。

【或在須彌峰,為人所推墮;念彼觀音力,如日虛空住。】

  約事即是假設之辭,設使從須彌墮,尚不損傷,況餘山耶?約觀解者,本在中道實相性德須彌山王,無明惡人推墮二死海中,念彼觀音三智三德,便同諸佛住無所住。

四加頌墮金剛山難,例須彌難可解。

【或被惡人逐,墮落金剛山;念彼觀音力,不能損一毛。】

五超頌第七冤賊難。

【或值怨賊繞,各執刀加害;念彼觀音力,鹹即起慈心。】

六追頌第四刀杖難。

【或遭王難苦,臨刑欲壽終;念彼觀音力,刀尋段段壞。】

七追頌第六枷鎖難。

【或囚禁枷鎖,手足被杻械;念彼觀音力,釋然得解脫。】

八加頌咒咀毒藥難。

【咒詛諸毒藥,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還著於本人。】

  咒使鬼神,往殺前人。若前人有種種福德所護,不可殺者,法須還著本人,密部明之甚詳。須知還著本人,亦複具有四悉檀益。蘇軾改雲「兩家俱沒事」者,見識單淺,未知折攝之妙也。

九追頌第五鬼難。

【或遇惡羅刹,毒龍諸鬼等;念彼觀音力,時悉不敢害。】

十加頌惡獸難。

【若惡獸圍繞,利牙爪可怖;念彼觀音力,疾走無邊方。】

十一加頌蛇蠍難。

【蚖蛇及蝮蠍,氣毒煙火燃;念彼觀音力,尋聲自回去。】

十二加頌雷雨難。

【雲雷鼓掣電,降雹澍大雨;念彼觀音力,應時得消散。】

  正頌七難,加頌有五,共為十二。皆須具約果報、惡業、煩惱、六道、四教,一一釋之。若約所表,不出六大:須彌金剛亦是地大,雷電火大,雹雨水大,獸蛇咒詛皆表識大,菩薩因中觀此六大,即空假中,今住六種如實之際,故遍法界救諸苦惱。以要言之,一切依正皆是觀音妙色妙心,一切眾生於聖色心而自為難,如闇中觸寶,自傷其身,三業求救,亦即觀音。是故機成,即時而應,當以此義,念念觀之,何患不同觀音利物。
  初頌七難竟。

二頌三毒二求。

【眾生被困厄,無量苦逼身;觀音妙智力,能救世間苦。】

  界內界外,皆有三毒之苦,皆有無男無女之苦,故無量也。
  初頌前答竟。

二頌後答二:初正頌示現,二加頌顯機顯應。初正頌示現,長文有別有總,別明三十二應,總明身多境多。今不分總別,但通明三輪不思議化,即分為三:初明身業普應,二明意業普觀,三明口業普說。今初:

【具足神通力,廣修智方便,十方諸國土,無刹不現身。種種諸惡趣,地獄鬼畜生,生老病死苦,以漸悉令滅。】

  「具足神通力」者,百界千如,全體之妙用也。「廣修智方便」者,權實二智,照性以發通也。上文但以「非人」二字含三惡趣,今具出之,故知具十法界身也。分段變易,各有四相之苦,以漸悉令滅,歸於常寂光。或權或實,循循善誘,合宜而用藥,不執方明矣!

二明意業普觀。

【真觀清淨觀,廣大智慧觀,悲觀及慈觀,常願常瞻仰。無垢清淨光,慧日破諸暗,能伏災風火,普明照世間。】

  初一偈,明所證體。次一偈,明所起用也。「真觀」者,證不思議空也。「清淨觀」者,證不思議假也。「廣大智慧觀」者,證不思議中也。「悲觀」者,以不思議三觀與諸眾生同一悲仰也。「慈觀」者,以不思議三觀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也。同慈力故雲常願,同悲仰故常瞻仰,由深證此一心三觀,故發無垢清淨光明,名為慧日,能破十界三惑闇之集諦,能伏十界二死災風火之苦諦,能與十界道滅而普明照世間也。

三明口業普說。

【悲體戒雷震,慈意妙大雲,澍甘露法雨,滅除煩惱焰。】

  欲說大法,必依身意,以為授法之本。為度眾生,現身說法,故所現身名為大慈悲體,與下慈意互舉,一字相影略耳。先甪戒德警人,如天震雷物無不肅,故雲「悲體戒雷震」也。拔苦與樂,名為大慈悲意,無緣而被名之為妙物,無不覆譬如大雲,故雲「慈意妙大雲」也。諸天甘露,服之不死,所澍法雨,亦複如是,聞者悟道,證常住命,三惑煩惱,苦焰滅除,與拔同時,十界皆得度也。
  初正頌示現竟。

二加頌顯機顯應。

【諍訟經官處,怖畏軍陣中;念彼觀音力,眾怨悉退散。】

  長文三十二應,應雖屬顯機,則或冥或顯,不可定判。今頌既雲「念彼觀音」,則灼然是顯機也。諍訟怖畏亦須果報、惡業、煩惱三釋,或此亦是加頌七難,偶錯簡耳。但雲眾冤退散,或仍是冥應也。
  二雙頌兩答竟。

三雙頌兩勸二:初頌前番勸持名,二頌後番勸供養。初中二:初明境智深妙以勸常念,二明感應難測以勸勿疑。今初:

【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勝彼世間音,是故須常念。】

  此明菩薩有種種德具種種名,一一名字,並詮法界圓融不思議德,故須念也。即權而實,名為妙音。即實而權,名觀世音。契本淨性,名為梵音。契十界機,名海潮音。權實不二,自他不二,故勝彼十法界世間音也。權即實故,他即自故,勝於別教所詮九界,迷理起惑,實即權故,自即他故,勝於別教所詮佛界。緣理斷九也,所以觀音一名,即與六十二億名號功德正等。

二明感應難測以勸勿疑。

【念念勿生疑,觀世音淨聖,於苦惱死厄,能為作依怙。】

  疑去則念成,念成則二死可脫,故勸勿疑。
  初頌前番勸持名竟。

二頌後番勸供養。

【具一切功德,慈眼視眾生,福聚海無量,是故應頂禮。」】

  頂禮即是三業供養也。
  初問答竟。

二聞品功德二:初持地歎證,二經家述益。今初:

【爾時,持地菩薩,即從座起,前白佛言:「世尊!若有眾生,聞是觀世音菩薩品,自在之業,普門示現,神通力者,當知是人,功德不少。」】

  自在之業,謂於七難三毒二求,皆得大自在也。普門示現,謂現十法界身,方便說法也。聞者功德已自不少,況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如說修行者乎!然非通別釋題,安令聞者獲大功德,故須持地菩薩而歎證之。《大佛頂經》雲:「毗舍浮佛摩頂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我即心開,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悟無生忍,聞諸如來宣妙蓮華,佛知見地,我先證明而證上首。」蓋既悟地大本如來藏,即悟七大皆如來藏;既悟七大皆如來藏,即悟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皆如來藏;既悟陰入處界皆如來藏,即悟七難三毒乃至十法界身皆如來藏;故能證此聞品功德也。

二經家述益。

【佛說是普門品時,眾中八萬四千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無等等者,無上菩提,無與等者,得此理已,等一切法,皆成無上,如世仙丹,無與等者,能點他物亦成仙丹,此約開顯之圓,橫收一切皆歸一實也。又究竟佛果,無與等者,初發心時,即便等之。如轉輪王無與等者,太子初生即便等之。此約實相之體,豎談因果,初後宛然也。又心即理,理即心,心外無理,理外無心,心之與理,但有名字,名字性空,俱不可說,將何物等何物,而雲無等等耶?不可說而說,說此心等此理,是故言無等等。此約雙遮雙照,非橫非豎,而橫而豎也。發心有三:一觀行發心,二相似發心,三分證發心,今必是分證也。
  約化他勸流通中二勖受法弟子竟。

釋普門品竟。次釋陀羅尼品。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