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9/18 07:54:52
學習次第 : 進階
攝類學 第九章 三自性
善慧法師
丁四 三自性
三自性遍計 依他與圓成
一切所知可分為三種自性
此中分三
戊一 遍計 戊二 依他 戊三 圓成
今初
戊一 遍計(遍計所執性) 分二
己一 性相
己二 分類
今初
遍計依分別 假立非法性
有因如所知 無因為無法
自相不成故 相無自性性
僅依分別假立而非是法性者,謂遍計之性相。
事相 如瓶體 虛空 所知 兔角等。
遍計與相無自性性同義。
己二 分類(言詮門分類) 分二
庚一 相成就遍計所執
此與無因遍計同義。
如 聲常、瓶常、補特伽羅我、兔角等。
庚二 差別遍計所執
此與有因遍計同義。
如 虛空、所知等。
戊二 依他(依他起性)
非由自力生 依他因緣成
依他同實法 生無自性性
非由自力生,須依於其他因緣而生之法,是依他之性相。
事相 如瓶。
瓶未能自在而生,而須依近取因與俱生緣增上而生故。
依他,生無自性性,事物三者同義。
此中分為色、心、不相應行。
唯識宗將依他起分為:
1、清淨依他起
大乘五道乃至十地所攝之清淨情器世間。
2、不清淨依他起
由苦諦集諦所攝之不清淨情器世間。
戊三 圓成(圓成實性)
斷自所破分 勝義究竟性
圓成謂空性 依他上破執
斷除自所破分之究竟實性,謂圓成之性相。
成為清淨所緣之法性。即勝義中之究竟本性。
事相:如補特伽羅獨立實有空。
圓成,法性,空性同義。
圓成實性是於依他起性上,遣除遍計所執後之法性。
唯識宗將圓成實分為:
1、不顛倒圓成實
大乘聖者之根本智。而不許小乘聖者根本智為不顛倒圓成實也。以補特伽羅無我非圓成實也。
2、無變異圓成實
虛妄事依他起與虛妄遍計執所依之二者皆空,所得無遮之無為。
即真如,法性。而此無變異圓成實與圓成實同義。
如於夜晚,由錯亂識,誤將屋中草繩執為蛇,由起蛇覺,頓然恐懼,之後或由燃亮燈明,或由旁人告知,方知非蛇,由見繩故,怖畏頓去。此中,繩是為依他起,是自相成具作用故,而將其執為蛇,此“蛇”是遍計所執,是妄執而非有也,後以燈明或他人告知,始知真相,此是於繩――依他起上,破除“蛇”――遍計所執後,所見即是圓成實,如此喻,補特伽羅獨立實有空即補特伽羅無我,或雲人無我,所謂獨立實有空者,以補特伽羅是依自之五蘊假立而有,離五蘊外獨立實有之補特伽羅,即不觀待五蘊積聚支分之補特伽羅,則無有故,若執為有,則是補特伽羅我執,是遍計所執故,依此觀待五蘊支分積聚之補特伽羅(依他起)上,破除補特伽羅獨立實有(遍計所執)之執,是為補特伽羅獨立實有空(圓成實),此補特伽羅無我,是圓成實性,是補特伽羅之自性或究竟本性也。
唯識宗,則許圓成實性,是法無我,即真如也,有部經部小乘宗見,以許有人無我,而不許法無我也。
遍計、依他、圓成三者,與三自性(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三無自性(相無自性、生無自性、勝義無自性)同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