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8/08 14:16:56
學習次第 : 進階

無明煩惱對治法·伏虎 正業
阿康仁波切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
釋迦牟尼佛

上偈是佛陀法教之精義,內容完整,人人適合——無論其解悟程度的高低。此偈之誠,看似簡單,但是實行起來,可就沒那麼容易了,因為不做惡事,唯善是從,是很難辦到的;降伏自心,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多的技巧。不過,我們切莫灰心,奉行此偈的利益,無法估計。善巧的行為能令自他同樂,只要盡力修此法教,便可肯定自己是在行正道。
誰都想要快樂,但對快樂的追求,可能使得我們多造惡業。例如,為求自樂而殺生、詐騙、偷盜。如果不知怎樣持身涉世,我們此刻便可能是在給他人製造痛苦,並為自己的未來種下苦因。

不善之業從何而起?起自因無明而有的我執。迄今為止,我們一直珍惜此,深愛所有支持此的東西。對財物、聲色的執著,又引發我們內心的驕傲、嫉妒和貪婪。另一方面,凡是與我們對世間的看法、在世間的獨霸相違反的,我們都怨憎,以致褊狹、瞋恨等毛病全來了。
心懷我見,雖在平日是實用的,甚至是必要的,但究竟來說,並無獨立的我。一旦我們看出諸法依緣而生,且相互依存,無我之為真理就很明顯了。

無明與妄想,乃是我們造諸惡業的根因,也是給人惹麻煩的禍首;而持戒行善,則能增進生活的品質與價值,幫助我們修禪、馴心,令我們能離不善宿業之垢,並為自他帶來快樂。是故,我們須修正業。

瞭解行為的方法有很多種,其中一個實用的方法是:把一切善業均視為正,把一切不善業均視為負。如是一來,便可逐日看出自己的正負如何。這種作法之目的,端在增正減負,以使我們之所為最後皆成正業。我們應於每日清晨,重發正心,立志為善而不害人。從早到晚,不論工作、讀書或休息,不論是否有人在旁,都要牢記此點,於身、語、意三業之中,無時或忘。內心常懷利他之念,甚至能使最簡單的工作也有了價值與尊嚴。

晚上入睡之前,回想一天的身、語、意業加以反省,是很有益的。果真做到這一點而不自欺,便能準確地衡量自己的發展,無須問人。我們將能逐漸認清不良的性向及其生起的方式,以減少其表現出來的次數。當我們如前所說那樣,得知何者為善及善因時,便能在愈來愈多的情況下促其實現。當然,我們所做之事,有許多是無所謂善惡、不需要費心的。

自我檢討並不停留在消極的層面。例如,我們不足是觀察自己的過錯而作此想:我壞透了!或發現自己的優點而增我慢。我們努力的方向,是轉化或祛除不善,同時發展善性。利用這些方法,生活品質即可改進。然而,我們又如何才能分辨正負呢?
依佛教的傳統,正業是用十善業及十不善業來說明的,而此善、不善業,又是基於對一切身、語、意業的全盤瞭解。這些行為的準則,已被用過兩千五百多年,其效果已獲證實,而且對今日的我們來說,仍然適用。

佛法極力敦促我們避免十不善業,其中有三與身相關:一是殺生、二是偷盜、三是邪淫。邪淫包括強暴,以及令配偶破其所持之戒。

不善業中,有四屬語:一是妄語,故意騙人、說謊;二是兩舌,離間朋友或夥伴;三是惡口,講人壞話、辱駡別人、毀人名譽、揭人之短;四是綺語,說沒用、無益的話。
意最重要,是所有行為之源。因此,我們現在若讓不善之念生根,則日後當它成熟、顯現時,我們必會嘗到苦果。有三種意向必須嚴禁:第一是貪、貪求他人財物及伴侶;第二是瞋,對別人心懷惡意,幸災樂禍;最後是癡,不信那掌握一切不善業的因果律。

我們必須明白惡業只能產生痛苦,讓我們不得安樂。這一點,不信宗教的人也能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我們若傷害別人,別人的快樂當下受損,而我們的快樂也終必減少。不造十惡,自會獲益,但我們過去從未有人徹底止惡。是故,我們在身、語、意業上,必須小心謹慎。

我們亦應力行十善,分別對治十惡。非但不殺生,而且要護生;非但不偷盜,而且要佈施;即使是對配偶的行為,也永遠要力守道德規範。
在語業方面,我們無論何時都要實言,盡已之力為人排難解紛,如果非談別人不可,也要說別人的好話。總之,我們要善用語言,讓我們所說的,皆有助益和價值。

在心意上,見人走運,我們便應隨喜,而非妄想:如果是我,那該多好。我們對他人應永懷善意,願其快樂。最後,我們要了知真正的因果,並且全心接受。

十善十惡,等於是實用的行為指標,對佛教徒及非佛教徒來說,都是如此,專注於善,會改進人際關係,增加世間幸福。奉行此訓,將無犯法之事,亦無受害之人,而我們也得以肯定,自己的所為,不會帶來任何傷害或痛苦。

不過,無論自己的行為有多好,我們必須謹防論斷別人,或挑其毛病。過分涉及別人的身、語、意業,或在行為上與人相比,既會令自己生起我慢,又會令他人灰心氣餒。我們應做的是,依法教中扼要舉出的崇高標準,盡力降伏自心。我們要向自心之內,而非向自心之外尋求進步的跡象,或尋求有關自己何處仍須改善或轉化的指示。

自我衡量的一種方法是,想想自己對所見他人過失持何種態度。愈能降伏自心,就愈少見他人之過;愈未降伏自心,就愈易看到外界的不是。當我們的態度和動機純正時,樂觀有益的看法便會成為主流;但若動機為無明、自私所汙,我們的看法也會予以反應而心生不滿。清淨與否,像美一樣,在於觀者之眼與心。讓自己適應外界,顯然比要外界配合自己所需及所願,來得聰明。例如,假使地球表面佈滿針刺,難以行走,若要將其全部產平,勢必永無完成之日:可是,我們如果穿上一隻堅固的鞋,便可通行無阻,不管有無針刺。同樣地,一旦降服了自心,內在與外在的情況就都變得容易接受和處理了。

這種對事物看法的根本改變,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產生的。初修時,我們還是會繼續犯錯,但用不著為此生氣、灰心或自責。相反地,要保持耐心與悲心,設法從錯誤中得到教訓:要重新教育自己,以便能用更健全、更均衡的方法處理困境,與人交往。

在事情不順時所採取的態度,至為重要。以平常心看待成功,還算容易,但應付失敗的考驗,可就困難多了,有些人必須嚴格律已,才能從錯誤中得到教訓,避免再犯;有些人則須以較溫和、更細心的方式因應自己在判斷及處事上所犯之過,才能獲益。顯然,我們須先了知自己是哪一種人,然後始可選用最善巧的方法、從身、語、意發展出良好的品行。

此外,當我們修習正業、轉化惡習時,很可能會有分心之事和不良衝動自然出現。但我們不該對此感到驚慌,因為明亮的太陽,顯然比朦朧半遮的太陽,投影更為深黯突出。我們該做的是盡已之力,繼續修行。

在初修者的階段,承認有正有負、有好有壞,以及承認有修心的必要,是實用的作法。在修道的末期,我們可以超越這些有二相對之見,但在開始修時,它們確能提供我們著力之處,亦能指示我們前進之道。此後,當我們的修行有了成果,修行的進展,不用我們去想,便能持續不斷。那時,我們的一切身、語、意業,都會自自然然地利益眾生。這有如學習開車:起初必須注意每一動作,但過些時候,我們不必再想就能開了。同樣地,一旦我們降伏了自心,修行正業便成了我們的第二天性。

尤其重要的是,我們應該保持對法教的信心和敬意,不可在事情不順時便拋棄法教。法教的基本原則,不可動搖,而其實用的方法,也經過了歷代修行者的精煉與證實。簡言之,法都完全可靠,至於能否將這些法教和方法融入日常生活,令其成為我們的一部分,那就要看自己了。如能做到這一點,我們之所為將永遠令一切眾生得益,無一眾生受害;我們亦將是在維持此一寶貴傳統,令其延續下去,利益後世。

問:有人覺得,如果別人不守正業的規範,而看來似乎快樂,那麼自已又為何不該學他們?壞人有時變得有錢有勢,而很多好人卻貧窮依舊。

仁波切:也許有人行騙致富,但這並非說他們快樂。真正值得追求的財富,是過知足的生活,欣賞每一事物。無論處境如何,這種財富都跟著我們走。有人即使住在倫敦鬧區圓環,睡在紙板箱裏,也會因知足而覺得富有;他還不會患得患失,無慮有人把箱子拿走,因為那的確無關緊要。擁有多棟房子與汽車,並非說你就是富人;然而,若修行正業,生活知足,那你便真稱得上是富有了。

問:正業有時是從增加善業和棄絕惡業兩方面來解釋的,這顯然是行為的正途,但在處理問題或逆緣時,我們得到的勸告是不要跟自己或逆緣對抗,而要欣賞其性。能否請您闡明這兩個似乎相異的作法。

仁波切:我想一個人的做法,要看他本身的修行程度是初級、中級還是高級,才能決定。初修者當然必須學習如何克服惡業,光是接受沒有用,他的心尚未成熟,故有所謂不善存在,而必須加以處理。

行善是最基本的階段,是未來發展所必須具備的基礎。
第二階段是我們有能力對付逆緣之時,那時我們不僅是置之不理,而是能認識和欣賞其性。這種欣賞屬於第二階段。

到了第三階段,心已成熟,我們的任何經驗,皆能與我們的修行合為一體。心成熟後,就不必再從初級做起了。無論屬哪一級,我們都應該讓自己的身、語、意業有益,而非危害於人。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