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10/14 21:17:57
學習次第 : 進階

關於斷淫戒殺等問題的解答

馬來西亞佛教總會

中級佛學教本第一、二、三課綜合指要  

1. 有人以為:淫欲是身體上構造如是,也可以說為需要,也是人及一切動物的來源,若斷淫則人畜皆滅絕,禁之似不合理,我今就此問題,分作六點,解答於下:

  (一)淫欲是苦不是樂,眾生覺其為樂者,是業重使然,究竟有欲是累,無欲則心身兩方面,俱輕鬆得多。要曉得:初禪天離欲界,名為梵天,梵者淨也,可知色欲是極不淨矣。在三眾九地中,初禪天名離生喜樂地,他們因離欲界色欲,而生喜樂。可知男女之事,惟欲界眾生,視之為樂,聖者視之,則以為苦,故以離為樂也。

  (二)淫欲確是身體上構造如此,然而此並不是先天生成的,而是由後天思想行動所生起的。起世經說:“彼時眾生,食粳米已,身分即有脂髓皮肉,筋骨膿血,眾脈流布,及男女根相貌彰顯,根相既生,染心即起,數相視瞻,遂生愛欲,便於屏處,行不淨欲法。”可知人類最初從光音天下生,是沒有男女的,後來才有此相,今若除此心,則相亦滅。故禪天無男女相,如來雖現男身,而生殖器如馬陰藏,外表不見,無欲心則欲具亦泯也。

  (三)“生”是禍不是福,老子說:“吾之患在於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涅槃經說:“諸苦皆自生而有,是故智者,住于不生。”金剛經說:“胎生卵生濕生化生,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可知生皆是苦,惟不生不滅的涅槃,才有樂可得。然則世界無人無動物,大家都入無餘涅槃,這乃是天大的好事,不應反慮其滅絕,望其投生也。

  (四)當知一切眾生,淫欲熾盛,是自身業重,也是下一代子孫業重,急於出世,償受苦報,故感得父母有色欲,乃得生也。例如公豬母豬的交媾,是小豬孽重,鬚生身被殺,感而為此,欲界眾生,悉皆如是,代代相承,迴圈不已,誠可悲痛。

  (五)色界天人是化生,不須父母,佛國眾生亦然,可知假使一切眾生都絕欲,當生者,自會改變方式,成為化生,不一定要待男女交媾也。衣一第一個蝨子,屜內第一個蟑螂,屋中第一個蜘蛛,水裡第一個魚,皆是化生,不待孵卵,可為明證。

  (六)若不能斷淫,則在家作居士,便可以娶妻生子,並不犯戒。若能修行念佛,也一樣的可以借佛力,出三界,生佛國,了生死。色欲問題,但節約些就行了,這是佛所許可的,並不成大問題。


  2. 植物有沒有生命?有沒有感覺?被采煮時,有沒有痛苦?這事有不少人,在辯論著,他們都舉含羞草捕蠅草等為證,認為有生命,有感覺。若據佛門所見,植物是但有生機,並無生命,沒有第八識,不能種因受果,是屬於無情類,不是有情,是屬於依報類,不是正報,故無知覺無痛苦,采植物不能與殺動物相比。若論此事,因為吾人都不是植物,所以它究竟有無知覺痛苦,大家都是出諸思想,理想的事,則當以聖言為標準,就是存而不論也可以。現在只就殺與采的現場情形,為吾人肉眼所看得見者來說:殺動物時是:逃走、驚怖、呼號、掙扎、流血、抽搐、斷頭、剖腹、狀況緊張而悲慘,采植物時,有沒有這樣?僅僅說到這一點,身為佛子,在良心上,就應該契素菜了,否則對於眾生平等,慈悲救苦的教綱,就顯然有背。修道先修心,這五個字,望學者深思而體會之一,有一分慈悲心,即有一分功德也。

  3. 戒殺文中,所引救蒼蠅,救蜈蚣,救蛇,救螞蟻,這都是救害蟲,也有人認為不妥,須知若作此想,是大罪過。因為所謂害蟲和益蟲者,又是就人類立場而言,像這種世俗的見解,與佛教生佛平等的宗旨,大有乖違。仁人救生時,當前只是見苦厄發慈悲心,他非所計。若再起第二念:謂此是益蟲當留,此是害蟲當滅,則是妄生分別,墮入起惑造業的窠臼,大是不宜。釋尊飼虎,周處殺虎,隨侯濟蛇,叔敖打蛇,此皆仁者直心盛德事,雖行動相反,而慈悲之一念則皆同,故生殺皆是功德也。

  4. 有人以為:天生萬物,是給人食的,我說:然則君何不食蚯蚓、臭蟲、蟑螂、馬蟥、蒼蠅、蜘蛛、糞蛆、壁虎、蜈蚣、這些都是天生給人食的呵!他無以應。

  5. 怖畏是人生一個很大的問題,怖畏之極,可以把人嚇死,所以也並非小事。吾人只要看:佛陀中,有一尊號離怖畏如來,佈施中,有所謂無畏施,心經中,特別指出:心無掛礙故,無有恐怖。可知修八念對治恐怖,是修道過程中,很切合實用,而且很重要的舉動了,尤其是在山林寂靜之處,最為適用。

  6. 人的壽命,乃至其一生遭際,究竟是有定,抑或無定?若有定而不可更改,則戒殺文中,如宋郊活蟻登第,毛寶放龜脫難,廚婢舍鱉愈疾,酒匠拯蠅免刑之類,必無是事。若無定而可以改變,則因果報應的定律,即等於作廢。關於這一事,大有說明的價值和必要:因果報應,譬如踢皮球,如是球,用如是腳力,朝如是方向,一腳踢去,勢必滾落水溝中,這就可比因果定律中,作惡習者必落三惡道,或罹災促壽。萬一這個球,在前進中間,遇到了腳踏車當一下,狗子碰一下,則必半途改向,不至滾入溝中。這就是中途突有其他善緣,參加進去,其力量能把惡業抵銷,或竟改為善報的理由。業報被改變之後,以前的因果律,也並非無效,因為照力學的道理講:這一腳踢去的力量,仍然存在,仍然要加入計算,並不打銷,乃至中途被腳踏車當一下,狗子碰一下,這力量也存在,也要加入計算。綜合這各種的力量算一算,若前钜後微,則路線仍照前,蓋小善不能改變前此大惡,小惡亦不能改變前此大善也。若前微後钜,則路線必然照後,蓋大善則能掩蓋前此小惡,大惡亦能掩蓋前此小善也。若今昔力量均等,並不能像學校中,一大功可抵一大過,或一大過可抵一大功的辦法,與以抵銷,成為兩俱不算。而是先算前者,後者善惡,則留為種子,藏入識田中,另行薰習,待時成熟,發為現行,此又是一種方式。新作之事,雖屬善惡性,然若非具特別刺激力,則普通皆留種子,另行薰習,並不一定要與前熟現行作抵銷。總之種子成現行的異熟情形,其關係非常複雜微妙,難可了知。明乎此理,則知行善行惡,不論大小,在禍福的定率中,皆會發生力量,決不至不算。這樣看來,則因果的律例,是亦有定,亦無定,端在行者好自為之而已。

  7. 色欲何以是眾生業重一節?第一、涅槃經說:“諸苦皆自生而有”而有生是由於有色欲而來,可知有色欲是業重。第二、三界中,欲界居最下,也最苦最濁,色界眾生,皆無淫欲,其境界及相貌,亦皆安樂而莊嚴,可知色欲是業重。第三、以煙酒為例,不吸煙飲酒,而能安然過日的人,與必需煙酒,然後才能過日之人相較,當然必需的人業重,以彼例比,可知有色欲是業重。第四、楞嚴經說:“淫習交接,發於相磨,研磨不休,如是故有大猛火光,於中發動,如人以手,自相摩觸,曖相現前,二習相然,故有鐵床鋼柱諸事。”觀此則多淫必墮炮烙地獄,可知有色欲是業重。第五、法華經說:“若有眾生,多於淫欲,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便得離欲。”多淫若不是苦,何必念菩薩,菩薩又何必幫忙,可知有色欲是業重。

  8. 不淫則世界無人無眾生,這樣欲界一切人及動物,皆上生色界禪天,擺脫三苦中的苦苦,正是求之不得的事,如何反以為憂?以世界無人為憂者,可知其尚未明白世間是苦海,有身是禍源的道理也。

  9. 或對於酒匠拯蠅,後陷冤獄,判決時,感蠅集筆端之事,以為蠅的壽命甚短,被救的蠅,未必能延長壽命,回救其恩人。

  按集筆端之蠅,不必即是被救之蠅,此不過佛菩薩或善神,欲彰善有善報,勸勉世人行善,故另遣一蠅為之,以表因果分明。不然蠅性至愚,何能知某人救我,今彼被誣下獄,正在判罪,趕快飛往衙門集於筆端呢?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