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2/05 01:48:28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2/05 01:45:25   編輯部 報導

第十五天、思維苦因與抉擇解脫道性

  大阿闍黎聖天說:

  [此大苦海者,諸邊岸全無,

  愚人沉此中,如何不生畏?]1

 

  (帕繃喀大師首先引用此頌略示前行改正動機之法,在回顧了以前已述的各科之後,又重講一遍[發起求解脫心]的內容,並簡單開示了加行法等修法,然後在頭頂上觀想上師本尊,同時思惟輪回苦等。)

 

  在座間,我們應閱讀《念住經》等開示輪回過患的經典。經過思惟後生起出離心,其標準是:無論在輪回中見到什麼樣的快樂與財勢等,都明白這些只是迷惑我們的事物,本質都是苦的,從而對之生起厭離心;如果只對輪回中一些不順心的事,如被責駡、損失等,感到灰心,那只不過是一時興起的假出離心罷了。只要生在輪回中,就逃不出純苦的本性,若今後不想再受苦,就必須斬斷生死之流。厭惡輪回而決意出離的意願,就是出離心、求解脫心。宗喀巴大師說:

 

  [修已於輪回盛事,不生刹那之希望,

 

  晝夜惟求解脫心,起時是生出離心。]2

 

  又說:

 

  [當他人為我鋪設妙座、尊敬服侍時,我都會想到這一切是無常、這一切是苦,而生起不可抑制的厭惡感,過去至今向來如此。]3

 

  我們應該像這樣對任何輪回盛事都生起厭離。

 

  同樣的,臨死之時,因為必須與現世的友伴、財物等分離,會生起愁苦的感受,那也是一時的無常觀,這不過是現世虛榮心的顯現。因此,設法在心中生起清淨的出離心極為重要。

 

  我們所求的主要目標是佛位元,成佛的前提是要有菩提心,菩提心的前提是悲心,而悲心的生起則以[知母]等為前提。由於在自己身上修輪回苦即生出離心,將出離心轉移到他人身上即生悲心,所以在上士道中一定要修出離心,尤其在中士道中,更要以此出離心為主要之道。

 

  出離心生起之後,所作的一切善事將成為解脫之因。如果連造作的出離心都未能生起,那麼,除了少數依福田力所作的善事外(4),絕大部分善事都將推動著輪回的流轉。如果沒有認真修習[三主要道],縱然勤修脈風、本尊、誦咒等高深法門,也絲毫不會導向解脫與一切智之道。因此,我們不要做平白無謂的努力,應暫時放下那些所謂的甚深之法,努力勤修出離心、菩提心、正見三者,才是最重要的。

 

  戊二、抉擇趣解脫道自性

 

  此科分為兩部分:(己一)思惟集諦輪回流轉次第;(己二)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己一、思惟集諦輪回流轉次第

 

  這部分共分三段來講:(庚一)煩惱發生之理;(庚二)煩惱集業之理;(庚三)死歿及結生之理。

 

  庚一、煩惱發生之理

 

  分四小節:(辛一)認明煩惱;(辛二)煩惱如何生起之次第;(辛三)煩惱之因;(辛四)煩惱之過。

 

  [思惟集諦流轉次第]一科,既可以與上一段科判(5)放在一起講,也可以配合下一段來講。這裏按照《樂道》、《速道》引導的軌炬,將之歸入[抉擇趣解脫道自性]這一段。

 

  在思惟了總、別輪回的過患,因而厭離輪回、生起求解脫的願望時,我們應該探查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了輪回,如此才能斬斷輪回之流。

 

  集諦中有[]集諦與[煩惱]集諦兩種。我們所背負的取蘊重擔是由業造成的,而業是由煩惱生起的。縱然有無數過去所造集的業,但如果缺少煩惱愛、取的俱有緣,則如無水滋潤的種子,是無法引發受生的;相反的,就算沒有過去造集的業,只要有煩惱在,即可立即造集新業,形成後來的輪回之蘊。《釋量論》中說:

 

  [超度諸有愛,非餘業能引,滅盡俱有故。]

 

  又說:

 

  [若有愛,仍當出生故。]

 

  所以說,煩惱是造成輪回的根本。

 

  所謂[煩惱],是指產生後憑藉其本身的力量,能造成該補特伽羅心相續極不寧靜、不柔順作用(的心理狀態)。我們必須先認清什麼是煩惱,否則就像不認識敵人而無的放矢那樣,不知道什麼時候該用對治法來消滅它。

 

  辛一、認明煩惱

 

  煩惱分兩大類:根本煩惱、隨煩惱。

 

  根本煩惱計有六種,如《俱舍論》中所說:

 

  [有根隨眠(6)六,貪欲如是嗔,我慢無明、見,疑者…]

 

  貪,見到中意的財物、軀體、飲食等對象後,起不願與境分離之心。其他煩惱如布上沾了灰塵,較易洗除;貪則耽著於境,如布浸入油中,浸漬的面積會逐漸擴大,就愈難洗滌;面對喜歡的東西想看、想觸摸,這種欲望深入心中,對所貪境的愛戀就愈來愈深。有道是:[愛繩系於輪回獄]7),我們對輪回之所以生不起厭離,其根本也在於貪,貪是將我們束縛在輪回內的主因。對治貪的方法,可修[不淨觀]8)等。不淨觀,即生起血污、脫落、腫脹、骨骸等想(9)。如果貪著的物件是有情的身體,即應思惟充滿三十六種不淨物的臭皮囊(10)。若因食肉而生起貪念,便應思惟其物是不淨的,而且還犯殺生等過失(11),如此設法減輕愛著。

 

  嗔,就是對有情與非有情起嗔恨心、粗暴心,想要傷害對方的心態。例如見到仇人等不悅意的對象:心就變得極為粗暴。嗔的生起如同火的燃燒,能將善根摧毀,過失極為嚴重。殺生、捶打等事,都是因嗔而起。現在有些人稱上師發怒為起威猛心,將嗔心冠上一個好聽的名字,不把它視為過失,然而:

 

  [罪莫大於嗔,苦行無過忍。](12

 

  又如[嗔刀能奪善趣命]13)等聽說,嗔在所有煩惱中,是摧毀善根的罪魁、引入惡趣的禍首,過失極大。(大師提到摧毀善根的程度,因物件程度的不同而有區別(14)。對此應修忍辱等對治法。關於忍辱的詳細修法,在下面講[六度]時會述及。師父若以饒益心而非嗔心來懲罰弟子是可以的。)

 

  慢,即因自己的權力、財富、功德、血統、智慧、持戒清淨等,甚或因為自己的嗓子好、力氣大,而起了瞧不起別人的自滿情緒。就像從高山上往下看,萬物都在自己腳下,睥睨萬物一樣。慢是一種高傲的心態,認為自己最好、別人都不如自己。這種慢只需在所緣境身上找到一丁點理由便可生起。噶當派祖師語錄中說:[看吧!大地春回,綠意萌生的時候,是從高高的山頂開始的,還是從低低的窪地開始的?]又說:[我慢高丘,不生德水],有慢心的人難以積累功德。上師所說的法對我慢重的人不會有什麼利益。我們應該想一想[]的分類(15),覺察自己無知的地方,有時從頭到腳、由外到內仔細看一看,發現自己不知道的事還有很多;以這種對治法來斷除慢心。

 

  無明,正如[不見][]的反義,在[明瞭]前加上否定詞[],即為[無明],是不見、不知、不明的意思,好像閉上眼睛黑漆漆的,或是一片黑暗什麼也看不見的那種感覺。無明是對四諦、業果、三寶等體性或本質的愚癡,是一切煩惱的根本。關於[壞聚見(16)]與無明的關係,有兩種說法:一派主張這兩者是相同的,[壞聚見]即是無明;一派認為兩者是不相同的,他們舉例說明:[壞聚見]好比是將繩誤認為蛇的錯亂心,原因在於繩上黑暗籠罩,以致對繩的本質認識不清,這是無明。主張前一派的有吉祥月稱、法稱等師;主張後一派的是無著、世親兩兄弟。

 

  疑,即是對四諦、三寶、業果等心存有無、是非的疑慮。對三寶的懷疑能妨礙證悟的生起,勝者之王根敦珠巴(僧成)(17)曾說:

 

  [極愚空中遍遊蕩,尤能傷害求定解,

 

  壞解脫命之禍害,祈救疑慮羅刹難!]18

 

  對業果的懷疑勢必導致對增上生(人天善趣)與四諦心存疑慮,這種疑慮能妨礙解脫,所以非常不利。以上為五種不屬於見的煩惱。

 

  見,即五煩惱見。其中[壞聚見],即將可壞滅的有法蘊聚視為我與我所的染汙慧。當別人對我證歎或譭謗,作出利害損益時,[!他對我這般這般…]內心深處的[]似可呼之欲出,[壞聚見]將之執為實有,這是一切過失的根本。包括蟲蟻在內的所有眾生都有這種[壞聚見]。(大師舉例說,當我們用草戲弄一隻蟲子時,它會立即害怕地蜷縮起來,裝成死去一般,過會兒便掉頭快速逃走,此即表明它具有[壞聚見])

 

  [邊執見],即將[壞聚見]所執之我視為恒常不變與實有等,或是認為死後我即湮滅等染汙慧(19)。雖然懷有這種見的主要是外道,但我們也有實有、斷滅等見;

 

  [見取],即將上述[壞聚見][邪見][常斷見]三者中的任何一種見,及這些見所依靠的見者之蘊(20),執為最殊勝的染汙慧;

 

  [戒禁取],即以單腳站立之戒、事奉五火、躍上三尖叉等為解脫道;以披人皮禁行等為殊勝行;如某些人獲得微細神通,發現前世曾受生為犬,於是誤以為模仿狗叫、改作狗的裝扮等就可以保證來世得人身,以此為最上乘而發出荒誕的言行,並將這種惡戒執為解脫主因;

 

  [邪見]21),否認四諦、三寶、業果等為主要的邪見,以及以無為有的虛構、以有為無的斷見歪曲。某些外道相信,這個世界是由遍入天的十行化身創造的;數論外道將事物分為二十五類,認為是由[自性]造成的;或以為是由大自在天所創造等等,這些是以未造為造的虛構,有的則是以有為無的歪曲。(22

 

  上述五種非屬見者,以及這五種見合計為一,共為六種根本煩惱隨眠。(帕繃喀大師指出,當這些煩惱各別生起時,我們要依靠對治方法來分別消除。然而,如《四百論》中所說:

 

  [如身根遍身,癡遍住一切。]

 

  癡周遍其他一切煩惱,而且是它們生起的因。由於對此難以體認,所以在後面還要細講。)

 

  辛二、煩惱如何生起之次第

 

  由於六根本煩惱等一切煩惱是由我執與壞聚見所產生的,所以,主張壞聚見與無明為一事者,即相信壞聚見是一切苦與業、煩惱的根本;不同意者,則許無明為主因。根據中觀應成派的見解,壞聚見是根本,亦即[遍計][俱生]壞聚見二類(23)中的後者。(23)俱生壞聚見又分[我執][我所執]兩種,此處指我執壞聚見。

 

  當別人讚歎時,我們心裏會想:[他們在說我好話],這時候內心深處似乎有個實在的[]在活動。因為有這種感覺,我們便將它執為我,認為是受用者,進而對己生愛、對他生嗔:對利我者生貪,對害我者生嗔,對無利無害者生癡。所以,《釋量論》中說:

 

  [有我知有他,執、嗔自他分,

 

  與此等系屬,生一切過失。]

 

  《入中論》中也說:

 

  [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

 

  又說:

 

  [最初說我而執為我,次言我所則著法。]

 

  無明或壞聚見是六隨眠的根本,貪、嗔、癡等從之而生,由此造業,由此在輪回中流轉。因為輪回的根本就是這個壞聚見無明俱生我執,所以,為了斷除煩惱,必須努力生起通達無我慧——我執無明的正對治。由於這個緣故,通達無我慧被稱為是能消滅一切過失的萬應靈丹。

 

  《四百論》中說:

 

  [是故壞愚癡,即壞諸煩惱。]

 

  《十地經》中也說:

 

  [世間所有惡行,彼等一切皆因我執而生;若離我執,即不生惡行。]

 

  但在真正通達無我慧之前,應該知道如何暫時壓伏煩惱的方法,要壓伏煩惱,又必須先知道產生煩惱的原因。

 

  辛三、煩惱之因

 

  煩惱因共有六種:

 

  所依,即煩惱種子或隨眠。如果病根未除,只要飲食等事一不得法,便會舊病復發;同樣的,因為有煩惱所依或習氣的關係,只要一有機會,煩惱種子便可在我們心中生起煩惱。

 

  所緣或境,即悅意與不悅意境等。由於煩惱種子未斷,所以與外境相遇即生煩惱,如《俱舍論》中所說:

 

  [未斷除隨眠,複與境近住,

 

  起非理作意,煩惱因具足。]

 

  因此我們應儘量與這些外境保持距離。出家眾住在寺院和茅篷等裏面,也是為了避開外境。我們初學者見不到這些外境便生不起煩惱,避開外境是個有效的方法。《修心文集》中說:[依止對治以遠惡境為主。]嘉賽·妥美巴(無著賢)也說:

 

  [遠惡境故惑漸減,無散亂故善自增,

 

  心淨於法起定見,住靜處是菩薩行。]25

 

  我們應該如此遠離能生煩惱的外境,居住於合宜之處(26),這很重要。

 

  猥雜,即交惡友招致的散亂。所謂惡友,是指那些喜歡吃喝玩樂、談論招惹煩惱之事,忙於現世經營的人。我們不應聽從這些人的話,不要受他們的影響,否則就會起煩惱、做壞事。過去潘波傑地區有兩個人,一個喝酒、一個不暍,喝酒的那人去了熱振,另一個去了拉薩。前去熱振的那人在寺裏遇見噶當派的眾格西,去拉薩的則與惡友為伍。由於良友與惡友的不同影響,當這兩人再次相遇時,以前喝酒的已經戒酒,不喝酒的卻成了酒鬼!

 

  雖然我們對慳吝、嗔恚美其名曰節儉、威猛,但它們其實是有很大的過失。如果所依止的老師死守著財物不放,做學生的往往也有很重的慳吝心;跟隨嗔心大的老師,情形也一樣。

 

  因為惡友的行徑比較容易傳染,所以必須戒交惡友。然而,現在絕大多數人莫不追求現世的惡友。我們縱然無法全部舍離,也應小心謹慎,不要與他們太熱絡,這很重要。以前某個地方的人都喜歡暍得爛醉,唯獨國王不飲酒,結果百姓卻說國王醉糊塗了。如今,修行人雖然不太能與世俗人合群,這也沒有什麼不好,因為我們所要實踐的,就是[][][]三事。

 

  當惡友給我們出主意時,不要聽從他,要像老牛的脖子那樣剛硬,奉行[事前無牽累金剛]、 [與智慧金剛同行]、 [事後無愧悔金剛][噶當十秘財]教授。(27

 

  言教,即閱讀能生起煩惱的邪法書籍。例如,觀閱林·格薩爾王傳奇故事等,或與性有關的論著、手冊等邪說,導致貪、嗔、癡增長。相反的,我們應當多閱讀大德祖師的傳記,因為仰慕大德們的事業行傳,能培植解脫的種子。如果與人雜處,談論政治、軍事、女人、官司等許多增長貪嗔的事,一定會使我們產生煩惱。

 

  串習,祥仁波切說[噁心習氣如卷紙],由於我們對煩惱極為熟悉:心念散亂的時候,貪、嗔等煩惱便任運生起。因為前世煩惱習氣有強有弱,所以今生煩惱的力量也有強有弱,某些人甚至對微不足道的處境、物件也會生起很劇烈的貪、嗔。例如、嗔恚心盛的人對別人的瞪視也覺得難以忍受。如果有這種反應,只能努力修對治法來遮止,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作意,即對貪、嗔等物件不斷加以虛構的非理作意。以衣服為例,非理作意即是不斷地思惟這件衣服顏色有多麼漂亮、裁剪有多麼美、質地有多麼好等可悅意的方面;若是對嗔恚的仇人,則是不停地想此人曾經對我做出什麼樣的傷害,以後又做出什麼樣的事令我不快;或是看到某位修行人受苦、不走運等,而認為業果不實。

 

  如果有上述六因生起,煩惱就會跟著來,因此,我們要盡力防止這些因的生起。如果不修對治法,煩惱就會愈來愈熾盛;反之,煩惱就會逐漸減輕。所以應當勤修對治法。

 

  辛四、煩惱之過

 

  《經莊嚴論》中說:

 

  [煩惱壞自、壞他、壞淨戒,退損失利護法大師呵,

 

  鬥爭惡名他世生難處,失得、未得意獲大憂苦。]

 

  如此頌所說,煩惱的過患繁多:煩惱一生起,心即成不善體性;倒執所緣境;加強煩惱種子隨眠:貪、嗔等同類煩惱相續不斷生起;犯大德所呵責的罪過,造下令今生、後世均不得安樂之業;延遲解脫與一切智的獲得;令善行衰敗等禍及自他;戒律敗壞;利敬減少;遭到諸佛與護法神的呵責;某些人更因此而殺人害命等,造成自他的痛苦;現世中因官司、諍訟等導致身敗名裂;後世受生於邊地或惡趣等。簡言之,無邊的過失都是煩惱造成的。所以,當煩惱生起時,應當立即認識到這些煩惱是元兇而設法予以殲滅。

 

  《入行論》中說:

 

  [一切天非天,設與我為敵,

 

  彼不能令我,入天間火中。

 

  此大力惑敵,擲我入獄火,

 

  須彌若遇之,亦不留灰燼。]

 

  煩惱是最兇惡的敵人。與敵人講和,對方也許會息怒、不再傷害我們;但如果與煩惱講和,煩惱反而會加害我們。我們過去所受的一切苦難,例如在無問地獄中被烈火焚燒等,全是煩惱造成的,而且今後還將持續受到那些劇苦的傷害。因為煩惱迫使我們在輪回中受苦,所以,比三界所有的仇敵更為兇惡。噶當派先德說:

 

  [對煩惱,我們應該擺出搏鬥的架勢,盡力打擊它們;對有情,則應開放我們的胸懷,盡力饒益他們。]

 

  格西奔也說:

 

  [我住在心的門口,手裏拿著對治的短矛,它逼緊,我也逼緊;它放鬆,我也放鬆。]

 

  我們也應該如此將煩惱視為主要敵人,隨時運用對治法。

 

  庚二、煩惱集業之理

 

  業分[思業][思已業]兩種。

 

  思業,如《集論》中說:

 

  [雲何為思,謂今心造作意業,於善不善及無記中,役使心為業。]

 

  例如,一生起想說粗惡語的念頭時,那種想要說以及促使我們非說不可的心,即是思業。

 

  思已業,即由思發起的身、語業。《俱舍論》中說:

 

  [業謂思彼起,思即是意業,彼起身語業。]

 

  煩惱所造的業分非福業、福業與不動業三種。以希求現世的心造集殺生等業為非福業,此業能令受生於惡趣;以希求後世心造集的福業能令受生為欲界天、人;不動業中,由厭煩外界欲樂、專求內三摩地樂受而造的業,能受生為初禪天至三禪天的天人;由厭煩三摩地所生樂受、希求舍受所造集的業,是受生為四禪以上天人的因。

 

  能引欲界生的福業與非福業,果在何處成熟並無確定,所以是動業。例如,某人雖已成為地獄中有,但因上師、儀軌、密咒等力量,該中有的情形可以發生變化,而受生在善趣之中。仲仁波切曾說:

 

  [熱振的居士們如能將財物共同享有,對死後培修善根很有説明。]

 

  (帕繃喀大師指出,以這樣的共有制培修善根,對亡者中有利益極大。)能引上界生的業則為不動業。例如,造初禪業者只能受生在初禪天中,而不會受生在二禪等天中。《俱舍論》說:

 

  [福欲界善業,不動從上起,由於彼地中,業熟不動故。]

 

  任何不是由[三主要道]之一發起的業,都是輪回的因;任何由厭離輪回所作的業,全是解脫的因。如果我們沒有出離心等卻想修法,即便捨棄現世跑到茅篷裏修三摩地,運氣好的也不過是修一些受生於色界或無色界的因,此外無他。因此,想修法的人應當尋求無誤的教授,這很重要。

 

  庚三、死歿及結生之理

 

  分三小節:

 

  辛一、死如何發生之理

 

  死緣:有的死亡是壽命竭盡造成的,有的是福報窮盡造成的,也有的是未舍不平等死,即經中所說的九種死緣。(28

 

  死心:臨終時能引後世的業被觸發,觸發者為愛、取。具體情況是:因為想到將與此身分離而愛著現在之身為[];將生熱地獄者對熱產生欲望即[]

 

  觸發的對象:在眾多黑、白業中,力量最強的將被觸發;如果勢均力敵,那麼習慣較深的將被觸發;如果習慣也相同,則先這者被觸發。

 

  觸發的時間:臨終時由死者本人憶念,或由別人勸作憶念,在粗想仍現行之際,信心、悲心、貪欲、嗔恚等善、不善法在心中運作。粗想停止之後,微細的死心為無記心,善或不善均不能憶念。臨終時心中如果生起信心等,將觸發善業,因此在死心將要觸發業時,讓善念在心申明白顯現出來是很重要的關鍵。平時修善的行者,如果在臨終時生起嗔恚等煩惱,死心將觸發不善業,使過去的不善業成熟而投生惡趣;平時作惡者的情況,依此可以類推。那時候,往善趣者的體溫將從身體下部往上收入心問;往惡趣者的情況與此相反。

 

  解支節苦的大小,通過觀察可以得知。[解支節]意為身體內部要害部份的壞死。

 

  有些人在臨終時會出現幻覺,例如,空中掉下茶磚或被人壓倒等等。前些時候政府財政部門的一個小官,因為曾經偷過茶,死時出現被許多茶箱壓身的恐怖幻覺;後藏有個官員,死時聲稱有人壓在他身上,在恐懼驚惶之中死去。有個行善的乞丐在等待施捨時死去,臨終時見到華屋與白光;曲桑有個持誦[嘛呢]多遍的老太太,臨終時出現瑞相等。這些徵兆都是有關死狀的前兆。

 

  辛二、死後成辦中有之理

 

  與死有結束同時,如同秤的兩頭低昂,即形成本有的形狀(即後世身體形狀)。這裏所說的[本有],是指後世死有之前所具有的生蘊形象。有人說,死者中有的形象、容貌一如生前的樣子,仍能與活在世上的人交流、捎來資訊等,實際上這不是真的。縱然有人曾經有過一、兩次的經驗,也當知道來者並非死者,而是假冒死者形象的非人來欺騙世人。(帕繃喀大師又講了傑·密勒日巴勾召一苯波家亡父的故事。)

 

  中有諸根具足、且有神通,其身神變的能力,除有加持力的所依及生處之外,均可通行無礙。

 

  地獄中有的顏色如燒焦的木段;餓鬼中有的顏色如水;畜生中有的顏色如煙;欲界天、人中有的顏色如上等黃金;色界中有的顏色鮮白;將受生於無色界者,則無中有。

 

  造不善者的中有身體如被黑夜籠罩:作善者的中有則散發白衣光或月夜的夜光。

 

  關於中有的壽量,各派說法不一,但多數主張為七天,與後世所生之處的時間單位相吻合。七日後發生一次[小死],如果未獲生處則每過七天一次[小死],最多到七次。

 

  辛三、於生有受生之理

 

  以胎生為例,中有將父母的精血看成父母交合狀,對此生起貪、嗔,受到貪嗔的驅使,中有只見到父母的生殖器官,對此生嗔而死歿,受生成為生有。(31

 

  上述內容是根據《道次第略論》、《樂道》與《速道》來思惟集諦輪回的流轉次第。現在我再根據《文殊口授》,從[十二緣起支]的角度,講思惟集諦流轉次第的方法,這方面是《菩提道次第略論》與《樂道》、 《速道》所未講,而見之於《菩提道次第廣論》中的。

 

  如果只是根據科判來講,那麼依據前文簡述集諦輪回流轉次第也就夠了,但對已學過法相論典的人來說,如能根據[緣起]來思惟,由於補特伽羅根器各異,對有些人而言,這種思惟方法更好。(帕繃喀大師接著舉了兩個例證:過去中印度某國王(32),寄贈邊地國王鄔達惹耶那一幅輪回圖(33),那是依據佛陀的教義繪成的,鄔達惹耶那因見到此畫而生起厭離心;格西樸穹瓦(34)曾作[緣起]修心,並以此作為下士道與中士道的引導。)

 

  十二緣起支

 

  此處為了加強我們的厭離心,特由十二緣起支之門來思惟集諦輪回的過患。此法系佛陀在講《稻稈經》時所說。所謂[緣起],即如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因為有無明的緣故,所以產生[]等。

 

  無明:即流轉生死的根本。智慧見到的是無我;無明則將[補特伽羅][]視為有我與自相有,因為與明智的認知正好相反,故稱[無明],就像是瞎眼的愚人一樣。無明有兩種:[業果愚無明][真實義愚無明]

 

  行:即以無明為動機,能召來後有蘊的造業。由業果愚無明之動機造[非福業];由真實義愚無明之動機造[福業][不動業] 。

 

  識:分[因位][果位]二類。[因位識],為行支業習氣當下所薰之識;[果位識],為於生有(35)當下結生之識。例如在以無明為動機造殺生業時,業道圓滿之當下,為此業習氣所薰之識,即[因位識]。由於此業力,於地獄生有結生當下的識,

 

  名色:以胎生為例,受、想、行、識四蘊為[]緣起:識所進入的受精卵羯羅藍等為[]緣起。它們又稱為[名色隨一緣起]

 

  六處:此時眼、耳等六處雖已形成,但因根、境、識三者尚未會合,故不能取境。身與意根從[羯羅藍]36)位起就有。如果是化生,下二界中,[名色]緣起與[六處]緣起同時形成:無色界中,只有[]緣起與[意處]緣起,沒有[][五有色處]緣起。

 

  觸:根、境、識三者會遇,取悅意、不悅意、不喜不厭三種境,為觸緣起。

 

  受:以觸為緣,產生樂受、苦受、舍受三種受。例如,值遇悅意境而生樂等。

 

  愛:對樂受起[不離愛];對痛苦起[乖離愛]、想要逃避;對平等舍起[不壞愛]。這裏所說的由受生愛,是說伴有無明的觸緣所生的受,由此受生愛;如果沒有無明,受是不會產生愛的。

 

  取:愛逐漸增強之後對境產生的希求與貪著。取分四種:對妙欲的貪著為[欲取];對除壞聚見之外邪見的貪著為[見取];對與邪見相關的惡戒與禁行的貪著為[戒禁取];對諦實的執著、尤其對蘊的壞聚的執著為[我語取]

 

  有:行將業習氣薰染於識,次為愛、取所觸發,從而變得有力而能引生後身。

 

  生:受到觸發的業變得有力量而能形成後有,於是識在四生任何一種狀態下結生,此最初結生,即為[]緣起,然後依次形成[老、死]緣起。

 

  老死:老指蘊的狀態逐漸變化、成熟;死為蘊同分的捨棄或壞死。

 

  如此妥善認清十二緣起支的區別之後,隨後應該知道如何收入四支的道理。四支即:能引支、能生支、所引支與所生支。

 

  [無明],如播種者;以此為動機而造的[]業,如種子;[因位識]上留下所造業的習氣,如播種於田。無明、行與識中的因位識,這兩支半緣起為[能引支] 。

 

  觸發業種使之有生果能力的[]、 []二支,如為種子灌溉施肥,以適當的溫、濕度培育;經愛、取觸發後,能引發後有後生之蘊的[],就如同經水、肥、溫濕等培養過後、有發芽能力的種子。愛、取、有三者為[能生支]

 

  於生有結生的[],如種子發芽。生緣起是[所生支]的一部分。

 

  上述[果位識] 、 [名色]隨一緣起、 [] 、 [] 、 []四支半緣起為[所引支]

 

  [老死]隨一緣起為[所生支]的一部分,與生緣起同屬[所生支] 。

 

  以生天者為例,由[真實義愚無明]造生天的[能引業]、所造感生天上業的習氣留在[]上,為三能引支;希望受生在天界的[],此一希求進一步加強的[],以及由這兩者造成臨終時決定能引業的[],為三能生支,這因位六支緣起在此生中圓滿。其後受生在天上時,[名色][][][]為四所引支,[][老死]為二所生支,此果位六支緣起在後生天身中圓滿。這是一重緣起的十二支在二世中圓滿的情形。

 

  另以生惡趣者為例,由[業果愚無明]造不善業,次由愛、取觸發等,可據前依次類推。

 

  由於造作某業的全部緣起無法在一世中圓滿,所以最快也需要二世。如果業未經愛、取觸發而被擱置,則三能引支需要一世,三能生支需要一世,四所引支與二所生者需要一世,共需三世才能圓滿。

 

  例如,今生雖造惡趣業而留有習氣,但臨終時由上師等勸導生起善心,以致觸發某種感生人中的業成熟而後世受生為人;如果以前所造的不善業,在後世死時又被愛、取觸發,則其再下一世將墮惡趣。

 

  以此為例,能引與能生之間可以有多生問隔,但因屬其他緣起之生世故,不算入此重緣起之內。總而言之,一重緣起的各支,少則兩世,多則三世圓滿,比兩世更少或比三世更多的情形是不可能的。

 

  這些緣起由前支生後支,從而在輪回中經受生、老死等一切苦惱。在某業果位的緣起當中,又產生種種其他業因位的緣起。

 

  老死由生而起,推至行由無明而起,由此可見,一支引發一支在輪回中流轉的根本即是無明。怙主龍猛說:

 

  [從三出生二,從二而生七,

 

  從七複生三,數轉三有輪。]37

 

  我們由三支煩惱造兩支業,由此起七支苦,複由七支苦生三支煩惱,像這樣反覆不斷地在三有輪回中流轉、受苦。當我們以修道來結束這種緣起時,應先斷無明,無明斷則行斷,直至老死等一切痛苦全斷。

 

  簡言之,十二緣起支可歸納成業、煩惱、苦三重緣起:無明、愛、取三支為煩惱;行、有兩支為業;其餘七支為苦,如龍猛所說:

 

  [初八九煩惱,二及十為業,餘七者走苦。]38

 

  第一句說明初、八、九三支為動機;第二句說明行與有二支為身、語業;第三句說明其餘七支為報應。

 

  由順、逆兩種次序思惟十二緣起修習輪回總苦之後,像囚犯希望從獄中逃脫出來一樣、想逃脫輪回,便是出離心生起之時。生起求解脫心之後,接著即應學解脫之道。

 

  己二、抉擇能趣解脫道性

 

  這部分共分兩段來講:(庚一)以何等身滅除輪回;(庚二)修何等道滅除輪回。

 

  庚一、以何等身滅除輪回

 

  在思惟輪回過患之後,我們將意識到:情器輪回的本質如同遭受風吹的水月,刹那不住地壞滅無常;輪回的諸般快樂好似毒蛇頭下的陰影,利少害多;受生在五趣中任何一趣,都將不問斷地受到痛苦的折磨。然後我們就像身處火宅、監獄的人不想繼續留在那裏,而想從其中逃脫出來一般,生起不假造作的希求解脫輪回之心。

 

  當我們探索輪回之因時,將發現造成輪回的原因是業與煩惱,這兩者中煩惱是主因,煩惱中又以無明為主因。所以,我們必須設法斷除這個無明。至於修道之身,則必須依靠現在這個具足梵行三學(39)的暇滿人身來滅除輪回。因為沒有比人身更殊勝的修道之身,博朵瓦曾說:

 

  [以前流浪許久未能自還,現在也無法自然還滅,所以必須斷除,而斷除之時也是現在得暇滿之時。]

 

  庚二、修何等道滅除輪回

 

  想要斬斷輪回根本,必須根除作為輪回根本的真實義愚無明俱生我執。否則,用其他對治方法只能暫時壓伏煩惱而無法徹底消除。而對俱生我執來講,一般善法是不能損傷它的,只有用一種與我執感受完全相反的心才能斷除它。由於證無我慧能通達無自性,與執自性有的心正好相反,因此,我們必須證無我慧來根除俱生我執。若無此慧,再怎麼勤修其他的善法,它們只會變成我執的朋友而無法攻擊它。

 

  想在心中生起證無我慧,先要生起[增上定學]。譬如伐木時,光有鋒利的斧子是不夠的,還需要能握斧的強壯臂膀。沒有利斧當然無法砍樹,但如果沒有強壯的手臂,也無法每次都將斧頭砍在同一個地方。或者像晚上觀壁畫,需要一盞不受風吹的明燈。證無我慧好像利斧,能伐我執之樹;或像照明本相的燈火,能如實見到真實情景;這又需要心離微細內散亂且一心專注的堅固三摩地,它就像握斧的強壯手臂或不被風吹動的燈火。

 

  要想在相續中生起心離內散亂的堅固三摩地,我們必先生起能使心遠離粗顯外散亂的增上戒學。簡言之,如《本地分》中所引《梵天請問經》所說:

 

  [根本極堅固,喜樂寂靜心,

 

  聖見與惡見,具足不具足。]

 

  [聖見]是指作為我執正對治的證空性真理慧,為了生起具足聖見的毗缽舍那,必須先成就奢摩地,但如果沒有戒學,就不具備生起奢摩他的條件。《親友書》中說:

 

  [或頭或衣忽燃火,尚應棄舍滅火行,

 

  而當力求無後有,因無餘事勝於此。

 

  應以戒慧靜慮證,寂調無垢涅盤位,

 

  不老不死無窮盡,離地水火風日月。]

 

  中士所修的法,就是[增上三學]。如果不繼續作上上法類引導,此處便應詳述[三學]。因為這裏只是作共中士道的引導,並不是講中士道的正行,所以,[定學][慧學]留待上士道止觀時再講,按照軌炬,此處以[戒學]為講述的重點,《親友書》中說:

 

  [戒是一切德依處,如動不動依於地。]

 

  因為戒是一切功德的基礎,所以戒律清淨很重要。戒是聖教的根本,持戒者利益極大,犯戒者過失也很大。至於持戒的功德:佛教是否住世,取決於根本別解脫戒。如果有持律比丘存在,聖教即存在;否則,縱有菩薩、持明士之類的人物住世,聖教也並不因此而存在。所以,《別解脫戒》中說:

 

  [於我涅盤後,當以戒為師。]

 

  意思是說,我們應當將自己所受的戒視為大師佛陀的代表而愛惜守護。

 

  對我們初學者來講,雖然目前難以實修三學中的定學與慧學,但我們相續中肯定有的、肯定能實修的[證正法](40),就是自身的別解脫戒,所謂[佛教是否住世觀待於僧伽赤是此意。別解脫戒又是上兩種律儀(41)的基礎或容器。

 

  所謂[住持聖教者],並非專指在法座上說法的人,若能如理守護自身的律儀,即是[住持聖教者]。因為能對[教正法]作聞思,便是住持[教聖教];持戒清淨即是主持[證聖教]

 

  三律儀中我們確定正在實修的即是別解脫戒,這是很殊勝的,經中說:[具戒比丘具光焰]等,又說:

 

  [凡有持律比丘之方所,具足光明。當視彼處我非不在,我亦不需憂慮彼處。]

 

  我們藏地有別於外國的特色以及久暫利樂的惟一根本,即是佛陀的教法。佛教是否宏揚,並不在於房屋與人口的眾多,以及供晶的華美等,而是取決於聖教根本別解脫戒是否存在!如果別解脫戒不清淨、自身戒律退失,即便世界上佛教像塵土彌漫般弘揚於各地,但對個人來講,聖教卻已告隱沒。

 

  《三摩地王經》中說:

 

  [若經俱胝恒沙劫,淨心以諸妙飲食,

 

  傘蓋幢幡及燈曼,承事百億俱胝佛;

 

  若於正法極失壞,善逝聖教將滅時,

 

  晝夜能行一學處,其福勝前俱胝倍。]

 

  意思是說:現在濁世中持戒的功德,要大於晝夜六時供養三世諸佛。該經又說:[於此娑婆世界大師釋迦牟尼教法中持戒一日,較於東北自在王佛刹經劫持戒,功德為大;現在但守護一學處,較過去劫守護全圓學處功德猶大。]

 

  持戒功德比經俱胝劫供養眾佛的功德還要大,所謂[具戒值佛世]等。(43

 

  我們平時所作的半月誦戒,不能像趕經懺般快速念過,也不是為了計數等其他目的,而是為了提醒自己守戒,所以應該按照戒本中的內容來檢查,如理守護所接受的戒律。

 

  當我們念誦[聖教心要恒光顯](43)與[願增善慧勝者教](44)等頌文時,應當祈願聖教心要首先在我們各自的相續中弘揚起來。

 

  至於犯戒的過患,如《比丘珍愛經》中說:

 

  [或有戒為樂,或有戒為苦,

 

  具戒獲安樂,毀戒則成苦。]

 

  又如《具足淨戒經》中說:

 

  [諸比丘寧可離命而死,非可壞戒,何以故?離命而死惟今此土壽量窮盡;壞戒者,乃至百俱胝生常離種姓,永失安樂,當受墮落。]

 

  犯戒者將於許多俱胝生中受苦。《毗奈耶分別》中說:

 

  [若於大悲大師教,起輕微心少違犯,

 

  由是而獲苦增上,拆籬失壞庵沒林。

 

  現成有於王嚴令,違越而未受治罰,

 

  非理若違能仁教,如香葉龍墮畜生。]

 

  在這個世界上,如果有人觸犯了權高勢重國王的法令,有時候會受到懲罰,有時候則不然。但如果觸犯大悲大師佛陀制定的戒律,死後一定會受到懲處,例如伊缽羅龍(45)的故事。僅僅因為蔑視[墮罪]便遭此下場,我們這些人已犯[他勝]、 [墮罪][粗墮]等多種戒條,將來的命運又該如何呢?

 

  雖然我們沒有其他聲名響亮的深廣大法,但若能好好地守護各自相續中的沙彌或比丘律儀,便能成為僧伽的一分子,這也是住持聖教的大事。

 

  姑且不論沙彌、比丘律儀等,在家人受一天八關齋戒(46)有很大的功德,就像《毗奈耶事教》與《賢愚經》等所說以前的事例。所以,我們應當就自己心力所及,盡力守護八關齋戒與居士戒(47)中的四條、三條或一條戒等(48)。出家眾等極有必要常受[大乘長淨]49),由於這是一晝夜的律儀,所以有容易清淨守持等益處。

 

  雖然我們常常說一些有關三學方面的話,但其他二學在相續中連影子都沒有,當下能實際做到的是守護別解脫戒,所以應當對此努力以赴。

 

  我們必須關閉犯戒之門才能做到持戒清淨。首先,[無知]是犯戒之門,先要關閉此門。如果不知道什麼樣的戒需要守護,當然就不清楚自己是否犯戒,所以應當根據自己的慧力,閱讀《毗奈耶經》、《學處攝頌》、 《三事學處》(50)、《本事教集頌》等典籍,清楚瞭解每一條戒的內容。

 

  [不敬]是犯戒之門,所以我們應當對大師佛陀、佛陀制定的戒律,以及共同修梵行的友伴生起恭敬,尤其要對自相續中的戒生起大師佛陀想而加以恭敬。戒是大師涅盤後的代表,不可輕視之。

 

  煩惱多也是犯戒之門,貪、嗔等煩惱哪一種較強盛,相應的犯戒情事就會隨之出現。就像打仗時,勇士、將領必須先將最厲害的敵人制伏,我們也應該運用對治法來對付心中力量強大的煩惱。具體來說,貪欲重者當修不淨觀,即將身體觀作臭皮囊、生起瘀腫、脫落、腐爛、骨骸想等;嗔恚重者當修慈湣;我慢重者當修老死、不定、數數高下過患等,以及思惟界的分類,因為如果連目前自身中的蘊、界、處、根、身觸等都不知道,其他又知道些什麼?愚癡重者當修緣起與煩惱總對治法——空性見。

 

  [放逸]是犯戒之門,所以,我們在行、住、坐、臥、飲、食等一切威儀中,當保持不忘取捨的正念,並時時檢查自己三門有無被罪墮染汙。

 

  我們必須以正念、正知、有慚、有愧的方法來關閉這些犯罪之門(51)。萬一被罪墮玷染,便應在[長淨]等時一而再、再而三地懺除。雖然《毗奈耶經》中,說[僧殘]等罪應以[][][解除]三法懺悔,但溫薩巴父子主張:若能妥善地做到追悔、防護,則[僧殘]以下的罪即可懺淨。雖然我們無法像無與倫比的阿底峽尊者、文殊怙主宗喀巴大師父子等,做到持戒嚴謹、絲毫不為過失所染,至少應拚舍性命守護四根本(52)與飲酒戒。

 

  由於別解脫律儀是受自於軌范師、親教師及僧伽大眾,也應在僧伽前懺除與別解脫學處相違背的罪墮。自己單獨懺除雖能淨罪,但不能淨墮,所以無效。(53

 

  戒律之中,有人對違犯受水、脫鞋、著長袖衣等學處覺得無所謂,這是錯誤的。撇開他勝、僧殘等不講,犯上述細行對聖教形象也有極大的損害,所以,應當努力作好[舍墮加持]等事。

 

  正如燒飯、煮茶等世間俗事,需要備齊酥油、鹽、肉等原料;想要成辦所求後世之身,單有持戒或佈施等也是不夠的。出家人應該在持戒清淨的基礎上,盡力修佈施等法。

 

  某些人聲稱:[只有劣根者才需要別解脫毗奈耶,對上根利者來講,無需這種局促的行持,因為密宗速道能轉三毒為道](54);從而對戒律一點也不重視,甚且行為放逸。密宗行者若具有別解脫律儀,仍要如理守護,《妙臂續》中講:

 

  [佛我所說別解脫,淨戒調伏盡無餘,

 

  在家咒師除形相、軌則,諸餘盡當學。]

 

  《文殊根本續》中說:

 

  [能仁未曾說,毀戒咒能成,

 

  非趣涅盤城,境域及方所。

 

  於此愚惡人,何有咒能成?

 

  此毀戒有情,何能生善趣?

 

  且不得天趣,又無勝安樂,

 

  何況佛所說,諸咒豈能成?]

 

  (帕繃喀大師最後指出,有些人既沒有[出離心],也沒有[菩提心][正見],他們以修習所謂的[觀心本面]度過一生,但這種精進是徒勞的,這些人當中,最好的只不過是造一些不動業而已。隨後大師又將上述內容重述了一遍。)

 

 

 

  注釋:

 

  l、引自《四百論》。

 

  2、引自《三主要道)。

 

  3、參見《至尊宗喀巴大師傳》,法王周加巷著,郭和卿漢譯。

 

  4、對佛所種之善根,縱乏清淨動機,亦成圓滿菩提之因,參見本書[第十二天][易積廣大福德]一節。

 

  5、即[發起求解脫之心]一科。

 

  6、煩惱別名。按藏文直譯為[細增]。煩惱體性難見故細:與所緣相應即起故增。

 

  7、出自《往生極樂願》,宗喀巴大師造,全文見拙譯《利益臨終教授解脫幻境》。

 

  8、《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中詳述六種不淨觀:l、朽穢不淨:2、苦惱不淨:3、下劣不淨:4、觀待不淨:5、煩惱不淨:6、速壞不淨。這裏是說第一種朽穢不淨,又分內外兩種。

 

  9、這是修[外朽穢不淨];對治對性欲的貪著。經論中通常說有九想:1、血污;2、脫落;3、腫脹:4、骨骸;5、蟲食:6、腐爛:7、青瘀;8、食瞰:9、焦爛。這是解脫軍《現觀莊嚴論釋》中的說法。

 

  10、這是修[內朽穢不淨],主要對治對自身的貪著。但也用於對外身的貪著。三十六種不淨物指:l、發:2、毛:3、指甲;4、齒:5、塵:6、垢;7、皮:8、肉;9、骨;10、筋脈:11、淋巴:12、腎;13、心:14、肝:15、肺:16、小腸:17、大腸:18、肚;19、直腸:20、脾;21、屎:22、淚:23、汗;24、唾:25、涕:26、油性體液:27、水性體液:28、骨髓:29、脂肪;30、膽汁:31、痰:32、膿:33、血:34、腦:35、膜:36、尿。

 

  11、詳見《聲聞地》。

 

  12、出自《入行論》第六品。

 

  13、出自《往生極樂願》。

 

  14、宗喀巴大師在《入中論善解密意疏)中說,大力菩薩嗔力弱者,壞百劫善根:力弱菩薩嗔強力者,與能嗔所嗔力相等者,所壞善根之量不詳,有待觀察:非菩薩而嗔菩薩,則壞千劫善根。

 

  15、界的分類有:1、地;2、水;3、火;4、風;5、空;6識。

 

  16、眾生於五蘊中執我,見為一我,日日無異。佛為說[],破其執常:說[],破其執一。

 

  17、根敦竹巴(13911474),第一世達賴喇嘛。

 

  18、引自《至尊薄伽梵母紫檀林度母贊·智者頂嚴》。文中將疑比擬為八難中之羅刹難。

 

  19、即常邊見與斷邊見兩種。

 

  20、《菩提道次第廣論四家合注》中,稱此點為[執有漏五蘊為清淨與解脫之因]之見。

 

  21、十不善業道中的一種,參見本書[第十三天]。

 

  22、指順世外道。這類外道否認前後世、業果、與身有別之心以及一切智的存在。

 

  23、遍計壞聚見,即通過哲學上的思考和用語言加以說明的,而非一般自有的壞聚見,例如外道執有常、一、自在之我等:俱生壞聚見則是先天的、與生俱來的,是真正的壞聚見。

 

  24、又稱妥美桑波(無著賢,12951369)。薩迦派著名上師,他將噶當派之修心教授傳與宗喀巴之上師仁達瓦。

 

  25、引自《三十七菩薩行》。

 

  26、參見本書[第二十一天][住合宜處]一節。

 

  27、參見本書第1415頁注第17

 

  28、九種死緣為:1、食無度量:2、食所不宜:3、不消複食:4、生而不吐:5、熟而持之:6、不近醫藥:7、不知於己若損若益:8、非時而行:9、行非梵行。

 

  29、在沙拉寺附近,該處有許多閉關茅篷。

 

  30、[四有]之一。四有為:1、中有:死後至後世受生前之五蘊:2、生有:受生時之五蘊;3、本有:受生後的第一刹那至死前最後刹那前之五蘊:4、死有:死前最後刹那之五蘊。詳見《俱舍論》。

 

  31、詳見《瑜伽師地論》與《菩提道次第廣論》。

 

  32、摩揭陀國頻毗婆羅王。

 

  33、見次頁插圖。此圖中圈所繪鴿、蛇、豬三者,表貪、嗔、癡煩惱:其外圈所繪為中有,左側為行善上升者,故色白,右側為造惡下墮者,故色黑:其外圈所繪為中有受生之處,自右上方開始,依次為人、餓鬼、地獄、畜生與天五道:其外圈所繪為五道眾生於輪回中流轉之十二因緣,自右上方開始,依次為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與老死十二支。此輪為無常鬼所瞰食,表諸行無常。左上角之光圈表涅盤,右上角之立佛以手示之,表引導眾生離輪回苦獲涅盤樂。

 

  34、法名為迅努堅贊(童幢,103l1107),師事仲敦巴十一年,噶當派密法十六明點之傳承上師之一。

 

  35、見本章第30條注。即[果位識]。每一種不善業均能引發多次的惡趣生,福業等情況可照此類推。如同沙子浸油或紙上蓋印一般,識為業習氣所薰染,日後被愛、取觸發,便變得有力而能引生後身。

 

  36、見本書[第十四天]第31條注。  

 

  37、引自《緣起心要頌》。

 

  38、同上注。

 

  39、三學即戒、定、慧。佛所說之三學勝過外道,故又稱[增上三學]。

 

  40、有關教、證正法的解釋,請參閱本書[第十二天]

 

  41、指菩薩律儀與密宗律儀。

 

  42、出自《具足淨戒經》。

 

  43、出自《喜足天眾頌》,全頌為:[盡我所積一切善,饒益聖教及眾生,尤願至尊善慧稱,聖教心要恒光顯。]

 

  44、出自《格魯聖教增長願文》,貢卻丹貝准美造,漢譯全文見拙譯《三主要道》附錄。

 

  45、此龍於迦葉佛世為精進比丘,以輕毀心,犯佛學戒,折伊缺羅樹枝,遂墮龍身,備受眾苦。

 

  46、又稱[近往律儀]。承許於一晝夜內斷除殺、盜、淫、妄四根本罪,以及飲酒、著香曼華飾與歌舞、坐高廣床、非時食四支分罪之別解脫律儀。

 

  47、又稱[近事律儀]。終生奉持五戒或其中之部份:殺、盜、邪淫、妄語、飲酒。

 

  48、居士共分六種:1、一戒居士:2、二戒居士;3、多戒居士:4、圓戒居士;5、梵行居士:6、八戒居士。

 

  49、與八關齋戒類似,但有以下六大差別:1、授八關齋戒者需具足近事等以上之律儀:授大乘長淨者則需具足菩薩律儀(亦可在佛像等前受)。2、出家眾不可受八關齋戒,彼為一日戒故,然可受大乘長淨,戒體不同故。3、受八關齋戒之動機為出離心:受大乘長淨之動機至少為造作之菩提心。4、八關齋戒儀軌始於皈依,次三返受戒:大乘長淨儀軌則述及佛昔日所作之菩薩行,受法者當仿效佛陀,發菩提心受持八戒。5、受大乘長淨者需斷肉食一日;受八關齋戒者則不需。6、真受八關齋戒者所得之果視其動機而定:受大乘長淨者則決定獲究竟菩提。詳見拙譯墀江仁波切所造《受大乘長淨儀軌易行法·登大菩提之梯》。

 

  50、三事學處:1、長淨:2、安居;3、解制。

 

  51、關於[正念][正知]請參閱本書第1370372頁。[有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有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

 

  52、又稱[四他勝]:一、殺人:二、偷盜:三、行淫:四、妄說上人法。

 

  53、關於[][]的區別,請參閱本書[第十三天]

 

  54、貪、嗔、癡。

 

  55、大印與大圓滿派用語,內容、修法與漢地禪宗十分接近。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