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2/01 02:39:52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2/01 02:37:36   編輯部 報導

 觀---解析自心本性    直貢澈贊法王  
 

  如果能有正確的地方,會大有幫助。這也就是閉關的重要性,在離於人群打擾之處,方能以寧靜、開放的方式,專注於自心本性。


  法王岡波巴教導我們,修「觀」應該要察看自心本性並分析之,試著去瞭解何為自心本性?何為其決定性之特質?……等等。在他所教導的多種方法中,說:
  

「首先,何為心?
  

接著,何為其自性?
  

第三,其決定性之特質如何?」
  

首先是心的精要主體。當我們看心的時候,首先發現心的主體是明,發現心離於概念。再看心的自性時,法王岡波巴說:「自心本性離於生、住、滅。」第三,其決定性之特質是顯現,它顯現於一切時中。不論是在輪回或涅槃中,心常時顯現。


  心的精髓實難以解說,因此我們從反面來看何者非心。首先我們看到心非生、住、滅之物,心離於生、住、滅。無始以來,心不生、不住、不滅,亦即不動、不住一處、不變。心亦非因緣和合之物,心不因執著於主體、客體而為所染,心體完全離於造作之後。


  進一步察看心體時會發現,無論如何尋找、如何分析它,實無一「物」可得。它不是我們尋找、評估、分析可以找到的。找也找不到,所以說心的體性是空性。
  心不能以邏輯方法隔離、定位或定義。一切現象相對地存在,但是當它被分析以尋找其本體時,卻無法被找到。這就是其究竟實相。


  在此,我們要區別相對與究竟實相。包括心在內的一切現象都是相對地存在,但是當我們去尋找它們到底是什麼的時候卻找不到。這就是它們的空性,或究竟實相。而自心本性與輪回、涅槃一切現象的本質無別。


  萬法被分析其本質時,卻無法被找到。因此我們說「空性」,或缺乏恒存之同一實體(無自相)。勝天(Aryadeva)在中論《四百頌》(Shadashadika)中說:「一物之本體,即是萬物之本體。一物之空性,等同萬物之空性。」這意指無自相是遍在的,也就是說萬物的本性是空性。這就是它們的究竟實相。


  因為諸法無自相,所以無法區分說有些東西有自相,有些沒有自相。一切現象的究竟本質(萬法本體),就是「觀」的修持所要了悟的。洞見實相自性的「觀」,要從洞見自心起修。行者藉由尋找心與現象的本體、其真實本性,與其明確特質,而分析心與萬法。並發現它們都是空性的,因此得以自其幻相中解脫。


  無論如何,不要只是會說「諸法無自相」。嘴巴說說很容易,但卻沒有實質幫助。這種了悟必須是從內心最深處生起才行。我們所觀察的是心對現象的回應。此回應並非依於文字理解,而是它真正看待事物的方式,也就是瞭解事物最深刻的方式。


  所以禪修的過程,使我們將表面的文字瞭解加以內化,令我們真正以其方式瞭解事物。而唯一能做到的方法,就是我們親身實踐這所有的步驟,以了悟自心本性與一切現象。


  這必須藉由一步步的分析,質問我們有關相對現象的所有假設。從心開始審察、分析相對的現象,並且持續此方法,直到摧毀一切概念,直接看到事物自身為止。當我們能夠了悟空性時,這就是自己的體驗,將對我們大有助益。


  在培養圓滿觀慧的教典中,挑戰者與辯護者之間有所問答對話。前者以極具洞察力的問題,不斷地挑戰有關自心本性的假設。而辯護一方的答案,我們就得自己想出。


  我們的禪修就是要運用這些問題,專注在我們深深執以為是的——何為心?我是誰?何為實相?等等的假設之上。如此運用問題,便能夠洞穿、看透此主題,出現我們自己直接了悟的答案。


  此分析的焦點有二:主體與客體。「主體」意指「專注在主體上」,也就是分析者、禪修者、假設者、為了悟而奮鬥者。藉觀察與分析主體,能夠了悟人無我。「客體」意指「專注於客體」,與主體所執的一切事物、外在世界有關。藉此,能夠了悟法無我(一切現象無我)。二者亦稱人空與法空,或兩種空性。
  易言之,此分析意為決定自心本性與其內涵。內涵與客體有關,凡心藉感官力所覺知或執持者都是。藉著觀察,我們得以決定心的內涵本質。因此,心與其內涵是此禪修的究竟專注所在。


  為了要專注於自心本性,我們首先必須讓自己安住於「止」的境界中。只有在具備寧靜與清明之心,並置心一處之後,才能開始修「觀」。所以第一步就是進入「止」的境界中,然後開始發問:「正在靜止的是什麼?是什麼在相續呢?它是身或是心?」身體很容易觀察,我們很清楚地知道它不是我們所關切的,因此應與心有關。


  如果我們做出結論說:「好吧!現在是心在靜止,是心在相續。」那麼下列諸問題就自然出現。如果心是靜止、安住的,那麼它一定有某種形狀、顏色。一定要有我們可以找到或鑒認的東西。如果有某種東西,那麼一定要有個樣子,是方?是圓?或像金字塔型?大小如何?是大?是小?顏色如何?


  這些是存在事物的屬性,所以我們一定要找到像那樣的東西。事物要存在,必定有其屬性以證明其存在,要有某些讓我們稱其所以存在的東西。如形狀、顏色、大小等等。


  如果某物存在,那麼它一定還要有個位置。所以接下來我們要找找心的所在。我們詢問、分析:心在身內或身外?還是部份在內、部份在外?它到底存在於何處呢?接著,心住於客體上嗎?例如,我們看花時,是心在花內?還是心出去到花那裏又回來?又,當我們聽到聲音時,是心住於聲音嗎?還是心跑到聲音那裏?心是感官力的一部份嗎?心在裏邊運作嗎?


  如果我們決定心住在身體的某個部位,那我們就要到身內找找。看它是存在於身體某個特殊位置呢?還是像血液迴圈一樣地跑來跑去?我們找找內臟與四肢等不同之處,發現我們有所覺知。心好像住在一個地方,卻又不總是如此。心會移動嗎?心住在心臟、腎臟或脾臟等某個器官中?還是存在於不同器官中?抑或是存在於全身各部位?


  在這分析的禪修中,我們必須要很精確而清晰,瞭解到不嚴謹、或僅僅假設某事為真,將會是重大錯誤之源。我們必須真正小心、明確地做出決定。


  西方科學與醫學試圖假設心位在腦內。如果我們接受此假設,並審視腦部,我們會發現腦有許多部份。在這許多部份中,心存在何處?心存在於腦的某些部位,但不存在於腦的其他部位嗎?心存在其中一個部位,或存在於腦的所有部位。仔細地如是分析。


  接著,我們察看心的變動,心好像會動,那麼它從何而起?何處暫停?又去向何處?我們察看念頭與概念,它從何而來?位在何處?又去向何處?然後把問題延伸到心本身。它從身內何處生起?停於何處?死亡時又去向何方?它待在身內的後面嗎?或去向他處?它的這些不同存在方式的本質是什麼?我們試著去真正確定它。我們必須有條理地、系統地,全力檢驗這些有關自心存在本質的假設。


  到此為止,在我們對自心本性的尋察中,我們已經找過心存在何處?對此,我們專注於外,就好像要找到一個存在於某處的東西,看它到底在那裏?窮盡一切可能後,我們轉而向內尋求。


  當我們尋找的時候,帶有一個要求,就是不管正面或負面,總要有個結果。下決定是關鍵所在。當我們尋找時,總不能懸而不決,我們要求自己一定要得到結論。如果我們找到什麼,那就好;找不到什麼,也很好。總之,我們就是要一直尋找,直到我們做出定論為止。


  念頭
  在這樣的尋找中,種種形態的念頭生起。念頭,就是所有設想主體、客體的概念,或製造出二元對立的假想。在「止」的修習過程中,我們已見過它。當我們試著要一心專注在物件物的時候,妄念就開始生起,開始東想西想。所以接下來我們要看看這些念頭,並試著從中找出東西。念頭像什麼?起源為何?住於何處?何去何從?其特質又是什麼?


  關於此點,我們持續地分析下去。如果它們存在(那麼它們必以某種方式明確地存在),它們從何生起?它們似乎像是苗芽一樣地從地面出來,它們如果從心所生,那麼它們與心是一是異?它們就是心嗎?還是它們是心的某些內容?它們如何生起?它們是什麼材料做的?它們與心的關係是什麼?


  當我們分析心與念頭的時候,有多種可能性。首先,說念頭從心生起好像是合理的。但如果念頭是從心生起,那麼念頭與心是同時俱生的嗎?也就是說,念頭與心都是心的本體嗎?以太陽與陽光而類推,陽光自太陽而出,二者似乎同一本體。可是太陽在彼、陽光在此,其中是有些問題。


  如果我們說念頭與心的關係,就像是陽光與太陽。那麼它們二者必是同時出現。因為沒有太陽就沒有陽光,沒有陽光就沒有太陽。它們同時存在,有此就有彼。因此它們是不可分,且同時出現的。如果我們說念頭與心的關係,就像是那樣的話,也就是說,有心就有念頭,有念頭就有心。我們就得如是分析直到得出定論為止。


  如果那不對,我們就得試試另一種可能性。我們說:念頭可能只有在當下的某些特定條件下生起。也許有心的地方不一定都能找到念頭。我們可以舉香與煙的例子為喻:心像是香,念頭是煙。香和煙常彼同時發現,但它們沒有必要一定是一起的。香要起煙必須有助緣、條件,那就是火。若把香火熄滅,煙就不再出現。同樣地,香若燒盡,就算有火也不會有煙生起。在此例中,二者的關係依緣而起。因此我們分析心,看看是不是有某種條件會使念頭生起,而缺乏此條件念即不生。


  不同的例子,對於說明心與其念的關係有所幫助。另一個例子是鏡子與鏡中影,二者明顯地是不同本質。鏡中影本非存在於鏡子裏面,但是當助緣存在的時候,也就是有可見物體接近鏡子的時候,鏡中影像就會出現。如果有物體在那裏,就會映入鏡中,沒有物體就沒有映影。但就算有物體映射於鏡中,那也只是某個角度的反射。如果我們換個角度,再看看同一面鏡子,將看不到該物的影像。所以它不僅有賴於物體的出現,還與視野的角度,也就是自己的概念有關。


  所以也許心和念頭關係就像那樣,當某些東西、某些刺激靠近於心的時候,念頭就在心中出現。不僅如此,念頭還只從某些概念顯現於心。如果同時從不同概念看心的話,可能該念頭就無法顯現。


  另外一個例子是月亮在水中的倒影。當月亮閃耀於天空時,我們若有一池水,就會看到水中的月影。倒影就像是念頭。如果拿十個、十二個碗,把它們全部盛滿水,就會看到一個月亮的十或十二個倒影。倒影的數目與池水的數目,與自己所站的位置而定。


  問題是,心與念頭的關係像那樣嗎?是不是一個刺激產生許多念頭呢?此處,心像是水,如果有多幾池水,就同時能多有幾個月亮的影像。如果有一個刺激或客體的話,能同時有許多念頭生起嗎?就像是看到一個東西,在心中生起「喔!這很漂亮!」的念頭,同時又生起「這個好!」、「這個大!」等其他念頭。


  在受到刺激時,當然會生起各種念頭。但它們能像月亮一樣同時倒映在好幾個水池嗎?這是個關鍵問題。心的運作是不是像池水一樣,能夠容納分離的影像呢?似乎不然,通常當我們感覺某種東西不錯的時候,那麼這個概念、這個念頭就吸引了我們的注意力。我們雖然可以立刻說:「哦!不!那不好。」但那已是接續,不是同時。心同時能有很多念頭的理論是有問題的。


  還有一個分析的基礎類比是:心與念就像是母子關係,心是母親,孩子是念頭。所以我們可以說念頭生於心,就像母生子一樣。如果關係是那樣的話,我們可以看看幾種可能性。例如,一旦孩子出生後,母子可以同時存在。一旦念頭從心而生,它們能夠同時存在嗎?如果孩子死了,母親還活著呢?當念頭被斷除或消失時,心還能相續嗎?另一種可能是,母親死了,但孩子還活著。也就是無心,但念頭還相續著。這是另一種必須被分析、試探其價值的可能性。


  接著,要決定的是心與念的關係,亦即其變動。如果它們是同一物,那麼它們本質相同嗎?好像是不一樣。那麼這不同的現象是真的或假的?這必須被決定。換句話說,是心投映出念頭嗎?它們是被製造,然後投射出來的東西嗎?也就是,念頭真是從某物生出,然後進入心中的嗎?念頭是心的功能,像心所從事的工作嗎?為瞭解心性與其內涵,這些都必須被清楚地決定。


  以上就是看心、看念頭生起於心的模式,看看什麼是念頭,以及它們如何互相關聯,等四種尋察類型的第一種。


  覺知的諸對象物
  於此,我們專注在:什麼是環境中通常被假定為外在客體的東西?像是我們初修「止」時所用的東西之類。它們可能是任何心的物件物,任何我們所認知、任何實存於我們環境中的東西。例如,我們可以拿杯水放在桌上,然後問:這是我心的投射嗎?它是外存的嗎?這杯子和我的心有什麼關聯?它們是同一體性,還是不同體性?這些問題要一直追問到獲得清楚、直接的了悟,能夠回答諸問題,並除去一切疑惑為止。


  在這裏,我們問到心與諸客體間關係的難題。首先,如果心與客體是同一本質,那麼把它弄得看起來像外存之物有何作用?它是從心裏投射出來的嗎?它是存在於心中,但被投射出來,所以才看起來像外顯的嗎?還是自心本性於外,投射物在內,但我們卻認為心在內而認知外物的呢?


  如果客體與心不同一本質,且是心外獨立存在之物,那麼准許它顯現於心,或於心中出生為客體的作用又是什麼?當我們深入去看外物顯現於心的可能本質時,這個尋察必須很細微。它像是投影機,從這面投影,從那面出去?還是不然?如果不像是投影機,那又如何可能接觸呢?


  心的變動
  接著,我們尋察心是不是住於某一點,還是會跑出去、跑來跑去的東西?現在我們知道,當我們修「止」的時候,心專一地集中於其對象物上,不動而安住一段時間在那東西上。因此,那時候心似乎是穩定、不動的。


  但是當我們修「觀」的時候,心則從一個物件物換到另一個去,變動於遠近的不同客體間。所以在這裏,心有很大變動似乎是很清楚的。我們在此所應決定的是:心怎能又靜又動呢?這有時看起來變動、有時看起來穩定的心,其本性如何?還是心其實是穩定的,其變動不過是幻相。於此,我們更加專注在心與其作用,特別是它的變動上。


  如果我們假定心本身不動,是其含容諸物看起來在動,那我們就要專注於心,並尋求解釋。如果我們假定心是動態的,它從不曾靜止過,那我們就要察看何以它能圓滿地寂止不動。


  如是,我們愈來愈仔細地,從心的內容與作用上,察看從此刻到下一刻的微細變化,並且問遍所有問題、分析心、尋找與生起念頭相似之例,來看看它們是不是被生出的?若其有生,是否有住?若有住,是否有滅?它們會被摧毀嗎?
  當我們審視於此之時,雖無法找到任何生、滅,卻有它們存在又消失的印象。
  心的本性
  所以,從這裏開始,我們要更審慎地觀察心的本性。心有明的特質,這似乎是確定的。另一個確定的特質是空性。心是空性的,就好像虛空一樣,可以容納像念頭等東西。因此,心是明?或它是空?還是明空二者合一呢?


  我們最初聽到這些問題的時候,能夠得到某種理解,瞭解問這些問題的目的。對其中某些問題,我們能夠形成初步的決定,如事物到底如何存在?……等等,並藉之達到某種程度的瞭解。但我們應該提醒自己,只是瞭解並非我們的目的。單單瞭解,並不能用來解決這些關於自心本性與實相的根本、長期假設。我們所需要的是從揭露這些問題中,直接了悟真諦,得到絕對堅固、不動的決定。


  為達成此目的,我們必須將此過程極有系統地安排,並在道上精進勤修。這也就是為什麼要在此之前開展「止」的原因。我們必須在靜僻處,離群索居、遠離俗務與繁忙的閉關條件下,才能無擾地審視諸問題。如此,若真能針對每一主題修習七天等等,將能得到某種清楚的決定,以最圓滿的方式瞭解答案是什麼。只有這最圓滿的瞭解或了悟,才有能力帶來轉化,而這就是修行的目的。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