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08 01:21:12
學習次第 : 進階
解脫之門 一、道次第、修心類 5、三十七菩薩行
敬禮觀自在!
雖觀諸法無去來,然專精勤利眾生,
勝師[2]怙主觀自在[3],我以三門恒敬禮。
利樂生源諸正覺,修習正法[4]所出生,
此複由賴知其行,故我當說菩薩行。
1 今獲難得暇滿[5]舟,為出自他輪回海,
盡晝夜中不放逸,聞思修是菩薩行。
2 貪著[6]親友如波濤,嗔恚仇敵似火燒,
忘失取捨癡[7]暗覆,舍家鄉是菩薩行。
3 離惡境故惑[8]漸少,不散亂故善自增,
淨智於法生定解[9],住蘭若[10]是菩薩行。
4 將別久依親友等,定棄劬勞所積財,
識賓終捨身客驛,舍現世是菩薩行。
5 與其為友三毒[11]增,聞思修業皆衰敗,
令失慈心[12]悲心[13]故,離惡友是菩薩行。
6 若依止其能除過[14],功德[15]增如上弦月,
於善知識較自身,猶珍視是菩薩行。
7 自尚系於輪回獄,彼世間天[16]能救誰?
故於無欺三寶尊,求皈依是菩薩行。
8 難忍惡趣[17]諸痛苦,能仁說是罪業[18]果,
雖有命難[19]於惡業,亦不作是菩薩行。
9 三有[20]樂如草尖露,唯須臾[21]頃即壞滅,
殊勝不變解脫位,應希求是菩薩行。
10無邊慈母若受苦,我一人樂有何義?
為度無量有情故,發覺心[22]是菩薩行。
11求自樂生一切苦,利他心生圓滿覺。
是故自樂他痛苦,正相換是菩薩行。
12彼因大貪自教他,劫奪我之諸財者,
我將身、物、三世善[23],回向彼是菩薩行。
13我身雖無少分過,彼卻欲行殺害者,
我以悲心將諸罪,代他受是菩薩行。
14於我致以眾毀詞,遍三千界宣揚者,
我以悲心酬答彼,贊功德是菩薩行。
15若於大庭廣眾中,對我揭短譏謗者,
我視彼為善知識,恭敬禮是菩薩行。
16我護其人如愛子,彼反視我為仇者,
母親之於罹病兒,增上悲是菩薩行。
17與我若等若劣輩,因我慢[24]故輕毀者,
我敬彼如上師尊,頂戴行是菩薩行。
18若因貧窮遭人譏,複罹重病魔難時,
思眾生苦我代受,不怯弱是菩薩行。
19若具名聲眾人敬,財寶富甲毗沙門,
觀有(三有)富樂如空殼,無驕舉是菩薩行。
20內之嗔敵若未逐,欲降外敵仇反增,
是故應以慈悲軍,伏自心是菩薩行。
21眾妙欲德[25]如鹽水,受用無飽反增愛,
是故於諸可貪物,當下舍是菩薩行。
22凡所有相即自心,心性本離戲論際[26],
知已諸相能所取,不作意是菩薩行。
23若遇悅意諸境界,觀其仿佛夏虹霓,
相雖美麗然無實,舍貪著是菩薩行。
24種種苦如夢兒死,幻相執實令生疲,
是故值遇違緣時,觀如幻是菩薩行。
25為求菩提身尚舍[27],何況身外諸物等?
是故不求異熟報,行佈施[28]是菩薩行。
26無戒自利尚落空,欲利他成可笑事,
是故無意樂三有,護戒律[29]是菩薩行。
27欲求善果諸佛子,視諸能害如寶藏,
是故於一切無嗔,修忍辱[30]是菩薩行。
28唯求自利聲緣人,尚精進[31]如救頭燃,
利益眾生功德源,發精進是菩薩行。
29由見具足止[32]勝觀[33],善能摧壞諸煩惱,
故正越[34]彼四無色[35],修禪定[36]是菩薩行。
30唯以五度無智度,不能圓滿佛菩提,
方便三輪皆清淨[37],修智慧[38]是菩薩行。
31若不觀察自錯誤,行似正法實非法,
是故恒應觀自身,除錯誤是菩薩行。
32若因煩惱而宣說,餘諸菩薩之過失,
自衰敗故於菩薩,不言過是菩薩行。
33為得利養互鬥爭,聞思修業亦衰敗,
故于親友及施主,離貪著是菩薩行。
34粗惡語令他心惱,佛子行持亦衰敗,
是故他人不樂語,應斷除是菩薩行。
35煩惱成習難遮故,念知(正念正知)人[39]持對治杖[40],
貪等煩惱生無間,即摧壞是菩薩行。
36總之隨作何威儀,自心如何應了知,
恒具正念與正知,利眾生是菩薩行。
37如是精進所修善,為除無邊眾生苦,
以彼三輪精進慧,回菩提[41]是菩薩行。
據顯密論[42]所說義,複依正士諸善說,
為利欲學菩薩道,著此三十七菩薩行。
我慧低劣修持少,智者所喜韻律無,
然依經論及師語,此菩薩行當無謬。
菩薩諸般廣大行,劣慧如我難測故,
相違、不屬諸過失[43],諸正士等請寬宥。
此所作善願眾生,皆等怙主觀自在,
具足勝、俗菩提心[44],不住三有涅槃際[45]!
此為利自他故,說教理出家師無著造于歐曲仁欽浦。
【注釋】
[1]無著上師(嘉色·妥美桑波):西藏佛教薩迦派一著名上師(1295-1369),著有《三心要義攝義》、《零散口授類》等多種作品。
[2]勝師:指功德深厚、恩德較餘為勝之師。此指論主無著菩薩之根本上師。
[3]怙主觀自在:以大悲眼視三界有情較餘為勝之怙主,是論主之本尊。
[4]正法:指諸正士所修之涅槃及六度等能得圓滿菩提方便之道諦法,亦即滅道之法。
[5]暇滿:具足暇滿之人身,即解脫地獄、餓鬼、傍生、邊地蔑涙車、長壽天、邪見、無佛教、根不具等修正法之八無暇;具足生人中、諸根具、業未倒、信處等五自圓滿;佛出世、說正法、教法住世、法住隨轉、他悲憫等五他圓滿,亦即具足暇滿十八法之殊勝人身者。
[6]貪著:耽著三界有漏蘊,能生三有痛苦。
[7]癡:不正觀法理或顛倒分別之愚癡。
[8]惑:即煩惱,策發不善業令心極不寂靜之心所。
[9]定解:於甚深義生起決定瞭解、信受。
[10]蘭若:寂靜處,無散亂境或集會喧雜聲。
[11]三毒:貪、嗔、癡。
[12]慈心:願一切有情具足安樂及安樂因且與安樂不離之心。
[13]悲心:願一切有情遠離痛苦及痛苦之因之心。
[14]除過:除盡一切與正法相違之三門諸行。
[15]功德:指五道十地等功德。
[16]世間天:梵天、遍入天等未解脫三有怖畏之大天神,亦表地神、城隍等。
[17]惡趣:由造大不善業因,感生領受純大苦聚惡果之處。亦即地獄、餓鬼、畜生三趣。
[18]罪業:能生不可愛自果有記異熟之不善法或犯戒罪。
[19]命難:命為身暖及識所依之根,不相應行之一。命難意為有生命危險。
[20]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即有漏三界輪回。
[21]須臾:一晝夜三十分之一。
[22]覺心:即菩提心,為利有情願成佛之心,乃大乘道命根。分願心和行心二種。
[23]三世善:正作、將作、已作三種善。
[24]我慢:觀待他人自詡為勝,詳分有七種。
[25]欲德:五欲功德,色等五欲有令意滿足之力。或譯作欲塵。
[26]離戲論際:心性本性無始以來遠離執相戲論所執之有無是非等邊際。
[27]身尚舍:菩薩佈施相違品中有受用貪等七種,貪外物為七貪之首,以彼所表七種貪皆應斷。《經莊嚴論》:“菩薩佈施者,不貪非無貪。”意為受用貪、推延貪、執唯此即可貪、與欲求貪、異熟貪、貪著彼相違品不正斷隨眠、及散動(此複有二:作意散動樂小乘故;分別散動,分別施者、受者、施物)。為除七貪七說施無貪性,餘五度亦例此應知。
[28]佈施:身、受用、三世善根一切不貪,舍於有情者為其自性。分財施、法施和無畏施三種。
[29]戒律:為利自他,身口意三所斷相違品,一切正防護者為其體性。分律儀戒、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三種。
[30]忍辱:總忍耐損害境,別忍耐對利生事厭倦及由此所生之苦為其體性。分思擇法忍、耐怨害忍、安受苦忍三種。
[31]精進:《入行論》雲:“精進喜善行。”總歡喜善行,別於利生事歡喜殷重。分披甲精進、加行精進及不退轉精進三種。
[32]止:梵音為奢摩他,為一切三摩地之因,於外境息滅散亂,一心安住所修靜慮。
[33]勝觀:梵音為毗缽舍那。亦為一切三摩地之因。以智慧眼觀察事物自性差別。
[34]正越:具足超越緣四無色禪定或等至之功德。
[35]四無色:三界之一無色界,其地無粗色唯意淨色,離欲色貪,具無色貪,分說即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及非想非非想處。
[36]禪定:總於所緣心住不動,別于利生事一心專注,分義分別靜慮、緣真如靜慮及善無漏靜慮三種。
[37]三輪清淨:三輪指所作之三輪,亦即作者、作業、所作事。清淨者於三輪不染實執耽著之垢。
[38]智慧:分別一切法或於一切法觀無所緣者為其體性。分聞、思、修三慧。
[39]念知人:指正念、正知。不念取捨之處為正念;於自三門作偵察之心為正知。
[40]對治杖:貪嗔分別生起無間即能摧伏之對治法。
[41]回菩提:令善根轉為菩提之因。
[42]顯密論:顯密指顯密教典;論指具足殺煩惱敵、救三有功德之善說。
[43]諸過失:此指造論之過失。
[44]勝、俗菩提心:現證空性為勝義菩提心,願行二心即世俗菩提心。
[45]不住三有涅槃際:以證無我慧不住三界輪回邊際;以方便大悲不住聲、緣獨自涅槃邊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