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08 01:05:23
學習次第 : 進階

解脫之門  密法

二、密法類

1、密咒持明藏名相集

2、利益壽終者教授·解脫幻境

3、六座上師瑜伽廣略修法

4、六座上師瑜伽、律儀二十頌、事師五十頌、密咒根本墮、粗墮引導略錄

5、甚深道供養上師法•樂空無別引導科判

1、密咒持明藏名相集

隆睹喇嘛 造

  (江波)仁欽曲紮 譯

  我曾于全圓教主甘丹教炬至尊昂旺降()(語自在慈)、班禪一切智洛桑貝丹耶協貝桑波(善慧吉祥智吉祥賢)父子及至尊蓮華()手洛桑格桑嘉措(善慧賢劫海)[1]、成就自在章嘉若貝多傑(遊戲金剛)父子等四大殊勝稀有住地菩薩座下,先後聽聞密咒四續部諸法,並在心中不斷修習。為種植未來成為如寶補特伽羅之習氣故,將諸名相按《咒次第》[2]作成備忘錄如下:

    遍智蓮華()手佛王,善慧賢劫海所賜,

    灌頂、引導與講解,其中前行法釋類:

    諸無上部之根本,文殊上師善慧稱,

    廣釋分作五大科。彼等五科是為何?

    第一入門發心、行;第二入門得四灌;

    第三如理護誓律;四學生次能成熟;

    五學圓次能解脫。

    第一淨治菩提心,如師[3]廣略《道次第》,

    三士淨治自相續。

    第二入門獲四灌,須知聖教總建立。

    當知世間耆老法,求樂除苦為此生,

    若想未來諸生中,成辦永久安樂者,

    如不趨入佛教門,成辦方便決定無。

    彼入門者有二種,宗派門入有四種,

    彼即有、經、中、唯識[4];由乘門入有三種,

    彼即聲聞、緣覺、大,又總攝成大、小二。

    彼二差別由何分?見、行二內由行分,

    彼行複分為三種:七因果與自他換,

    六度行及四攝法,願、行[5]學處有無門,

    大小二乘由此分。

    於大乘中亦有二,因行波羅密(蜜)多乘,

    果行密咒金剛乘。彼二差別由何分?

    文殊上師如是說:佛地處所、身、受用,

    以及事業四種等。初發業者即作意,

    而修我慢明顯等,以果為道有無門,

    顯密二者由此分。

    雖非顯密分別法,然續部有顯教無,

    七別法門而超勝:諸佛菩薩作加持;

    且得本尊親攝受;一切生中能念佛;

    禮供贊圓二資糧;修習護輪退諸礙;

    此生成就共悉地;身語動集廣大資,

    彼勝上師數宣說。

    遊戲金剛複說四:無愚差別、多方便,

    無難差別與利根。

    此果密咒金剛乘,事續、行續、瑜伽續,

    無上瑜伽續等四。彼等差別由何分?

    布頓師等說各異,自宗以欲為道分:

    所修天女具賢首,視樂為道即事續;

    笑樂為道乃行續;觸樂為道瑜伽續;

    二根和合樂無上。

    四續部之釋名者:事續外所作為主,

    外內平等為行續,主內瑜伽瑜伽續,

    瑜伽無上名無上。

    彼之第一事續義,將彼佛王蓮華()手,

    先後所說筆錄者:主續《秘密總續》說,

    三千五百事續壇,彼中地﹑線儀軌者,

    乃四續部所共須;《蘇悉地續》說善成,

    近修﹑灌頂之增補;承事量﹑業《妙臂》說;

    《後靜慮》說四靜慮,此為事續四根本。

    別分事續三部者,上部名為如來部;

    中部說是蓮花部;下部許為金剛部,

    部之差別如是說。

    得上灌頂未得下,承事﹑業等得自在,

    然未得灌不授灌。于事﹑行續三部中,

    金剛師灌建立無,由是五部律亦無,

    故無護咒律儀因,應當防護顯教說,

    行戒十八根本墮,以及六十四惡作。

    其他《蘇悉地》所說,三昧耶條數甚多。

    未得灌頂唯隨許,修天事業絕不可,

    彼乃《咒次第》意趣。

    事續三部內差別,上毗盧部有八部,

    中蓮華()部有五部,下金剛部有五部,

    其八部中部尊者,能仁三三昧耶王,

    金剛座與金剛心;部主至尊妙吉祥;

    部妃聖母光明女,五大陀羅尼等者;

    部頂續為白傘蓋﹑佛頂尊勝﹑無垢頂﹑

    佛頂熾盛﹑轉輪頂。具量續中未見說,

    黑與伎樂二佛頂;降三世為部明王;

    部使者為葉衣母;聖財源女部藥叉;

    部龍既是廣財等。毗盧、如來、金剛心,

    三部為一無差別。

    蓮華()部尊無量壽;聖觀自在為部主;

    白﹑綠度母為部妃;部明王即勝馬嬉;

    使者大吉祥天女。

    金剛部尊為不動;部主摧壞金剛手;

    部妃《火焰熾燃續》;部明王即甘露漩;

    金剛利嘴部使者。廣說彼等部差別。

    如來、蓮華()、金剛部,藥叉、有財、龍等[6]部,

    世﹑出世間各三部,事續之門說有六。

    文殊上師善慧稱,總攝下三續部義:

    第一能熟灌頂類,第二護誓律儀類,

    第三生力近修類,第四獲力事業類,

    由四相門善開演。

    第三近修作法者:四支念誦之靜慮,

    住火、住聲二靜慮,聲後解脫靜慮四。

    彼初四支念誦者:專注自事第一支,

    專注他事第二支,專注心事第三支,

    專注聲事第四支。

    專注自事為自生,空天、聲天及字天,

    色天、印天與相天,修已而作念誦等。

    第二專注他事者,地﹑海﹑須彌﹑蓮華()上,

    能所依壇圓滿修。尊勝、光明母等類,

    無量宮中亦修塔。其上有蓋生所依,

    召入智尊﹑灌﹑印定,示印﹑供贊並懺悔,

    修四無量為前生。

    第三專注心事者:自觀為心天間月,

    命力內攝遮散念,專注所緣修寂止。

    事續﹑無上二命力,事﹑時﹑須要﹑法不同:

    無上遮止味展流,分別所乘風去來,

    遮止內攝為事續;時者無上圓次修,

    此於有相無相修。須要攝風於中脈,

    此為天身觸見相;無上語遠離修法,

    此修明顯我慢法。

    第四專注聲事者:自觀為天月種字,

    周圍各自咒圍繞,專注所緣而念誦。

    第二四靜慮住火,自天心間自心者,

    與彼有寂法界如,無別合一之自相,

    猶如熾燃燈火焰,想彼咒聲如鈴聲。

    久修身心得輕安,無有飲食無饑渴,

    便溺少且樂暖盛,外內中斷不能害,

    住火靜慮成就相。

    四靜慮之住聲者,能所依、月、種子、咒,

    皆不觀緣唯咒聲,朗朗想中一心修,

    如是修已成就量:字無前後於同時,

    如為耳所聞見狀,出已此生即獲得,

    三靜慮﹑緣空性止,有相瑜伽圓滿量。

    無相瑜伽為第四,聲後予解脫修法,

    一月二月如眼見,一切能所依壇相,

    不亂明瞭悉顯現,定解自性無塵許,

    觀察修空以觀力,引發住分獲勝觀,

    及得緣空性勝觀。

    下三續部瑜伽主,深明無二智慧者,

    亦如是修彼師言。知已宗大師所說,

    下三續部諸修法,順瑜伽行自續師,

    如修次釋除心暗,此言內涵少分明。

    遊戲金剛智商主,語教妙瓶中行續,

    續之認識部差別,教典內容修次第,

    如其所說不錯亂,盡我聽聞筆錄者:

    《毗盧現證》廿六品,彼之後續有七品,

    及除《金剛手灌頂》,十二卷外餘未譯。

    《毗盧現證》如來部,《馬頭》是為蓮華()部,

    《金剛手灌》金剛部。

    我等大師釋伽(迦)王,基藏諸華()所莊嚴,

    厚嚴世界淨土中,毗盧雪海身成佛,

    彼佛實為受用身。事續略示彼修法,

    而于行續作廣釋。

    觀待南洲為所量,彼佛面者向西方,

    壇主尊面亦朝西。修時與餘略不同,

    上下二層曼荼羅,複具外中內三院,

    內院主眷三十一,中院四九﹑外卅七,

    總有天數百十七。

    授彼瓶灌時四瓶:普淨惡趣瓶水浴,

    能閉惡趣之生門;普賢瓶浴能清淨,

    令生輪回業惑垢;除蓋障瓶浴圓滿,

    三無數劫福智糧;彌勒瓶水浴安置,

    成就諸佛相好力。

    入門灌與所護誓,近修有相無相等,

    說如事續總則行。由此門成悉地相,

    諸菩薩等手摩頂,贊說善哉由是故,

    諸生不忘菩提心,人王頂嚴怙主言。

    第三續部瑜伽續,根本續為《攝真實》。

    諸佛子行盡所有,意樂發心諸加行,

    攝為施﹑勤﹑慧此派,發心毗盧﹑施寶生,

    勤無量光﹑慧成就,此續四品[7]依次為;

    金剛界與勝三界,調伏眾生及成事。

    釋續續王《金剛頂》,及同品續雖極繁,

    然攝要義即如此:所淨庸常身語意,

    能淨道者為四印,淨果身語意事業,

    此道修法正主幹。

    于庸常身能所依,顯慢堅固次第淨,

    獲得如同觸見相,彼中身者名大印;

    如密續說咒力成,出入風調庸常語,

    發咒本音間或見,彼中語者名法印;

    輕安樂增空品智,顯品天輪方便者,

    顯空二聚深明智,彼中意者名誓印;

    身語意三諸行動,庸常顯執多不起,

    光明收放四業成,彼中業者名業印。

    餘三有相瑜伽品,誓印無相瑜伽品,

    方、智二力得聖道,瑜伽續謂勝悉地。

    其他內外能所表,外印以及內印者,

    外即咒與手印是,內即以樂印定空。

    儀軌廣中略有三:即初加行三摩地,

    勝壇王及勝業王,三者皆修乃廣軌;

    修初二者中儀軌,唯修最初為略軌。

    壇城修供授他灌,略軌承事量即可。

    完成近修瑜伽師,由靜慮門修悉地,

    及念誦門修悉地,並護摩門修悉地。

    下三續部成就相:上者所修物火燃;

    中者煙氣;下生暖,及聖﹑欲天﹑地仙贊。

    第四無上瑜伽續,分為父續﹑母續二。

    彼二分法謂如何﹖由圓次分為主要,

    普通亦由生次立。主說幻身為父續,

    主說光明為母續。由生次門安立者:

    不說上降下固喜,轉中有道天身相,

    作如是說立父續;上降下固勝四喜,

    轉中有道字﹑那達,母續皆作如是說。

    父續中貪方便續,集密聖派﹑妙金剛[8]

    嗔方便續紅﹑黑怖,癡方便續阿惹利。

    母續勝樂﹑喜﹑時輪。

    顯密二者究竟果,遍智佛位無勝劣,

    須不須經三大劫,方、智道程卻有別。

    如寶化機利根者,從未入道至佛地,

    一生即能作現證,此乃無上部別法,

    故未入道與一生,成佛殊勝唯咒有。

    如寶﹑蓮華()及白蓮,青蓮﹑旃檀五化機,

    即續特別化機首,必為異生﹑界限者:

    大乘種醒(姓?)未入道,未得不淨幻身前。

    如是安立因相者,若已現證自果後,

    不立為續特化機。

    現證果理有二種,有學之果現證理,

    無學之果現證理。初主要證淨幻身,

    或得不淨幻身已,安立之法有兩種。

    第二學際義光明,令得雙運金剛持。

    此生灌頂未新得,初生即然為彼士,

    亦有如寶化機者。如寶化機之士夫,

    不隨業惑數受生,生前未勤修三行,

    中有必成受用身,除此成他性相壞。

    下續有相無相等,況與無上部生次,

    無深扼要故此生,不能授予成佛位。

    然成無死壽持明,於多生中不斷修,

    深明無二瑜伽力,現見有一類見諦,

    一類轉成如寶機。

    總聖教與四續部,事﹑相等理決定已,

    第二入門求灌頂。金剛師具雙真實,

    堅固﹑調伏﹑具足慧,具忍﹑正直﹑無諂等,

    《上師五十頌》中說,具慧以智觀後依。

    十真實之外真實:善巧繪﹑修壇城二,

    初加行等三定五,種﹑有種姓印定六,

    地舞﹑供舞﹑念誦九,收攝繪﹑修壇城十。

    十真實之內真實:繪﹑修除礙防護二,

    秘密﹑智慧灌頂四,善巧誅業﹑供食六,

    善巧釘橛﹑念誦八,開光﹑修供壇城十。

    知十真實知灌頂,得四灌頂住誓律,

    承事前行三別法,必具布頓師等許。

    善巧軌范于信徒,入門授灌有三理:

    菩薩﹑密戒俱不能,不須觀器唯入壇;

    能持顯戒密不能,唯授五明灌隨許;

    二種律儀俱能持,可授全圓四灌頂。

    攝灌頂要共分三,地儀軌與預備儀,

    正行儀軌等三種。初者觀﹑乞﹑淨﹑攝地,

    守護加持共有五。

    第二壇城預備儀,地神預備壇預備,

    瓶預備及啟請天,弟子預備亦有五。

    第五弟子預備中,改正等起﹑內灌頂,

    令其啟請及受持,受持律儀與加持,

    投齒木﹑授水、草、繩,慶慰﹑防礙﹑教觀夢。

    倘若師現惡夢者,應作七種遮正法:

    施護方與空行食,修防護輪及念誦,

    置披甲咒、啟請天,及作護摩共為七。

    第三正行儀分三:一彈智線與分彩,

    二設諸瓶飾壇場,三修供已授灌頂。

    修﹑供壇城之修壇,共有三種不同法:

    自前同入之義者,謂與自生同修壇,

    譬如怖畏金剛是。自前異入之義者,

    自生先修後修壇,譬如集密﹑勝樂是。

    自前不異之義者,自前主尊自性一,

    譬如密﹑樂﹑畏三是。自前相異之義者,

    自生此邊前彼邊。修供作已求悉地,

    自受灌頂弟子入。彩粉﹑布繪﹑靜慮﹑身,

    為外四壇,內三者:世俗壇與薄伽壇,

    勝義菩提心壇三,總攝共有七種者,

    即為弟子所入壇。彼又依初四隨一,

    修壇﹑若無依事者,不可稱作自﹑前名,

    此乃無上部別法,為宗大師所承許,

    他派及下續部中,無有決定彼師雲。

    修自前時智誓合,其理六、五﹑四、三合,

    二合、不合共六派。初如集密所表者:

    加持三身﹑勝壇王,地軌﹑預備﹑前生二,

    名為六合餘例知。

    彩粉等四曼荼羅,弟子可入然不可,

    入立體壇﹑香跋拉,具種稱令日車等,

    入立體壇為例外,善來比丘唯佛時,

    今須比丘四羯磨。文殊喜慧說立體,

    自入及授他灌頂,彼乃高上證悟行,

    初業有情不相應,文殊上師亦未說。

    缺繪修壇難隱藏,過失眾多又一說。

    如是修供已授灌,弟子灌頂成器一,

    為天灌頂開光二,自受灌淨根墮壞,

    三種所作攝要二,入壇及授灌頂是。

    初入壇者複有二,遮面入與見壇入。

    初又幔帳外內入,幔帳外入外同分,

    內同分即降智尊。

    正行正授四灌頂,寶瓶﹑秘密﹑智慧灌,

    寶語句灌為四種。集密瓶灌有九種:

    花鬘、瓶水、冠灌頂,鈴灌、杵灌、鏡灌頂,

    名灌、師灌、隨許灌。勝樂瓶灌有十一:

    水、冠、杵、鈴、名灌五,咒灌﹑金剛禁行灌,

    行禁行灌與授記,慶慰﹑金剛上師灌,

    賜三隨許灌十一。某些本尊無鏡灌,

    故不可名九瓶灌。怖畏﹑紅敵十三尊,

    黑仇十三尊三者,灌頂儀軌《寶鬘》說,

    明灌﹑金剛上師灌,隨許作法雙六項,

    若分別數共十二:示真實﹑業次第一,

    傳咒及塗眼藥二,示鏡及射六箭三,

    說法總別開許四,金剛禁行授記五,

    宣說秘密慶慰六。瑜伽﹑無上瑜伽中,

    五部佛灌弟子灌,杵、鈴、印三三昧耶,

    授已立徒為補處,金剛師灌釋相同。

    如是瓶灌淨根基,凡身顯執之垢染,

    自在道為生次支,四業等曼荼羅業。

    內初世俗菩提心,密灌語罪語風二,

    各別顯執垢遍洗,自在三寂﹑幻身道。

    內二薄伽曼荼羅,智灌意罪諸顯現,

    現為樂空諸垢淨,自在喻﹑義光明道。

    內三勝義曼荼羅,句灌三門垢清淨,

    自在二學雙運道,圓滿次第之修習。

    如是所授四灌種,於誓律儀清淨地,

    生圓水肥作長養,授瓶灌成化身果,

    授密灌成報身果,授意灌成法身果,

    授句灌成雙運果。

    于灌頂時所認可,三昧耶戒守護法。

    比丘為上沙彌中,近事為下應具戒。

    彼近事中有二相,滿分以及梵行者,

    初如譯師瑪爾巴,次如仲敦巴大師。

    次從金剛持商主,獲得真實灌頂已,

    便受願心行律儀。願心八學處﹑行戒,

    十八根墮與四六,惡作粗相應認識:

    第一願心八學處,此生不衰增四法:

    念發心利為第一,六時發心為第二,

    不舍有情為第三,積福慧資為第四。

    諸生不離四因者:第一不欺親教等,

    第二不令行善悔,第三不說菩薩過,

    四增上心舍諂誑,舍四黑法八學處。

    行戒十八根本墮,自贊毀他為第一,

    慳吝不舍法財二,不受悔謝捶打三,

    舍大乘法說相似,此四《律儀二十》說。

    《虛空藏經》出十三,奪三寶物﹑舍正法,

    褫奪袈裟﹑五無間,執持邪見﹑壞村邑,

    發小乘心﹑退大乘,舍別解脫﹑謗小乘,

    妄說上人法﹑邪命,訂立惡制共十三。

    《方便善巧經》說一,心舍有情棄願心。

    菩薩十八他勝者,須具四纏十六條,

    邪見﹑舍願心二項,不須具足作即犯。

    不見過患﹑數欲行,深生愛樂﹑無慚愧,

    具四大纏根本墮,若具不見過患纏,

    縱無餘三中纏犯,彼無三有下纏犯。

    不以三門供三寶,心隨貪欲無厭足,

    對諸耆長不尊敬,他來慰問不酬答,

    他來延請故不應,他施金等恨不受,

    誠心求法不施予。此七佈施相違品

    輕舍彼等破戒者,不學令他人起信,

    於有情事少事業,有悲憫心無不善,

    甘心忍受邪命法,恣縱最極掉舉等,

    一向流轉輪回心,于諸惡名不護雪,

    于諸煩惱不改正。此九持戒相違品

    他罵報罵等不忍,輕舍諸具憤怒者,

    棄舍他人之悔謝,隨逐憤怒心而轉,

    此四忍厚相違品。

    為求利養攝徒眾,於懈怠等不斷除,

    貪說世間諸綺語。此三精進相違品,

    不求三摩地教授,于靜慮障不舍除,

    味著靜慮見功德。此三靜慮相違品,

    譭謗捨棄聲聞乘,現有自法而勤彼,

    勤學非應勤外論,精進研習複愛樂,

    不信捨棄大乘藏,自贊毀他起貪嗔,

    慢心不往聽正法,譭謗法師但依文。

    此八智慧相違品。

    為他要事不助伴,對於病者不供事,

    於有苦者不為除,對放逸者不規勸,

    于諸有恩不酬報,見憂惱者不開解,

    有財不施來求者,于諸徒眾不饒益,

    不能隨順彼心轉,他實有德不讚揚,

    不作稱緣諸治罰,不現神通恐怖等。

    此十二條總六度,饒益有情相違品

    具足悲憫與慈心,及諸善心無過失。

    等起故思非故思,成染惡作﹑唯惡作,

    四十六種皆分二。

    菩薩律儀為共同,密咒律儀為不共。

    金剛界等瑜伽續,樂﹑密﹑時輪無上密,

    上二續部灌獲已,總五部與別誓二。

    總五部分根﹑支二。總五部之根本者,

    十四根本﹑八粗墮,拉唏嘎惹釋中出,

    二種粗墮合計十。

    彼初十四根本墮,謗師﹑違犯如來教,

    憎恨兄弟﹑舍慈心,棄菩提心﹑謗宗派,

    洩密﹑輕損自蘊身,譭謗空性﹑慈具毒,

    不修空性﹑壞信心,不依誓句﹑謗智女,

    此即十四根本墮。

    強取智慧﹑取甘露,非器不密﹑會輪諍,

    倒答求﹑安住聲聞中,我慢﹑示密於無信,

    此八龍猛師所說。拉唏嘎惹所說二:

    未作承事而入壇,無義違越二律儀。

    此乃根本三昧耶。

    支分誓句有三種:依止誓句、斷除誓,

    其他斷除誓為三。四根本﹑酒總攝五,

    近事律儀即依止。斷除十不善即斷。

    其他斷除誓句者:自利作意應遮止,

    本尊手幟鈴杵等,供佛舊花等佛像,

    並諸殘供不跨越,此乃無上總護戒。

    母續勝樂別誓句,左之遍行﹑初十供,

    八句贊﹑見智女時,以此續頌作讚歎:

    “我是汝子汝是母,乃至菩提藏之間,

    菩提支分甘乳汁,維願於我作長養。”

    贊已複以意旋繞。是為母續中勝樂,

    四種不共三昧耶。

    若獲時輪四灌頂,其根本墮有十四:

    擾亂師心為第一,違上師教為第二,

    憎恨金剛兄弟三,捨棄慈心為第四,

    漏泄精液為第五,於彼顯密之空性,

    妄執勝劣為第六,洩露秘密為第七,

    苦行身衰為第八,不信空性為第九,

    心口不一悲第十,無不變樂為十一,

    不具瑜伽[9]為十二,輕會輪明妃十三,

    譭謗諸母邑十四。如是與無上總規,

    七條相同七不同,已獲時輪大灌頂,

    彼等十四應了知。

    其他時輪中禁行,二十五種應宣說:

    五種罪及五近罪,五種殺及五忿恨,

    五種欲等共廿五。所說第一五罪者:

    殺生﹑妄語﹑不予取,欲邪行及酒等五。

    第二五種近罪者:拈鬮、擲骰、下棋一,

    食用見﹑聞﹑疑肉二,空談自言自語三,

    祭祀祖宗為第四,殺牲供血為第五。

    五種殺者謂殺害,牛、童、母邑並男子,

    毀身語意所依等。五忿恨者謂忿恨,

    正法﹑佛陀與友伴,以及君主與僧伽,

    欺誑信任自己者。五種欲者謂貪著,

    色、聲、香﹑味及觸五。此為時輪所不共,

    二十五種應守護。

    若獲普明大灌頂,十四根墮第十三,

    二種不同須了知:無上會輪謗肉酒,

    瑜伽部為謗手印,無上部須抱明妃,

    瑜伽但自觀本尊。

    時輪、無上、瑜伽三,所犯十四根本墮,

    須俱纏犯有十三,不須全俱根本墮,

    第五捨棄菩提心。時輪規中亦第五,

    逐出所發菩提心。根本墮中四纏犯:

    不見過失為第一,欲數數行為第二,

    深生愛樂為第三,無慚無愧為第四。

    除去深生愛樂者,纏犯僅說三亦有。

    五部總三昧耶者,即如上說應了知。

    五部別之三昧耶,總合共說有十九:

    恭敬三戒及三寶,是為毗盧六律儀;

    恭敬鈴﹑杵﹑印﹑上師,即是不動四律儀;

    財、法、無畏及慈施,是為寶生四律儀;

    恭敬上、下續、三乘,即是彌陀三律儀;

    精進諸戒內外供,是為不空二律儀。

    另有一說謂如是:毗盧有四﹑不空四,

    然則無有少差別。

    別解脫與菩薩戒,持明律儀共三種,

    欲守護者應觀察,無著所說四墮門:

    第一無知墮落門,第二放逸墮落門,

    第三不敬墮落門,第四煩惱墮落門。

    彼等皆應善觀察。

    複次蓮華()手上師,教誨師之諸弟子,

    急欲閉關修壽者,彼等續部任隨一,

    閉關所重取捨法。

    藏地閉關修雖多,如理相﹑德卻不生,

    究為破壞三關過:不解身關與他唔,

    不解語關失禁語,不解意關煩惱重。

    三種敗壞誓言者:所生之身不明顯,

    所誦之咒不清淨,所修之定成昏沉。

    三種敗壞應護者:敗壞身精界精華,

    拋棄語精息﹑唾液,斷除意精分別流。

    以上所述三三者,名為根本九過失。

    支分過失有十四,諸修行者應守護:

    不出關前座不移,墊與鋪座不抖動﹐

    與他木碗不混用[10],供獻朵瑪不逾時,

    不應鬥諍與記恨,舊薦新食不入室,

    犬﹑患痲風﹑屠夫三,不令入于修室內,

    禁忌冒瀆晦氣食,鬍鬚頤須不剃除,

    自之床褥不予他,念珠等物不傳玩,

    不觸弓箭兵器尖,亦不將尖放口中,

    彼等十四應守護。

    一般念誦十過者,五過失及五中斷,

    大﹑小﹑速﹑緩﹑不清淨,咳嗽﹑說話及噴嚏,

    昏睡﹑散亂共為十。

    易生障礙主要者,等起心為求利敬,

    乃至防護自他障,精進除自病苦者。

    懈怠放逸身心疲,不護不淨及惡夢。

    半月於此半月他。六座﹑四座或三座,

    違越初所制時量,彼者名為越時故,

    不入根本承事數,此為《蘇悉地續》說。

    某些過失清除法:失語﹑昏睡﹑咳﹑呵欠,

    噴嚏、痰涕、惡氣七,若有即置珠於座,

    洗淨漱口從頭念,以上所誦不入數。

    然有一師如是說:昏睡十五﹑噴嚏十,

    惡氣為十、失語五,咳嗽為十、呵欠三,

    吐涎、涕、痰等為十,彼為不計念誦數。

    若心散亂念他咒,及作其他供贊等,

    意白本尊作慚悔,凡已誦者仍入數。

    生起次第中所出,一些名相與上師,

    蓮華()手說備忘者,總攝於此如下說:

    本尊生法有四種:有作刹那頓生者,

    有作三儀軌生起,有作五現證菩提,

    有作融化歌勸起。

    迎請智尊亦四種:從彼法身自性處,

    迎請報身相第一,從彼報身自性處,

    迎請化身相第二,從色究竟等淨土,

    猶如一身分成二,迎請變化相第三,

    抑或如請眾賓客,一併迎請為第四。

    本尊四種生法者,如空出現雲團聚,

    此為刹那頓生法。種子、標幟﹑身圓滿,

    此為三段儀軌生。空性﹑日﹑月二隨一,

    標幟種子身圓滿,配合五智而生起,

    是為五證菩提法。主尊入於法界中,

    無量天女四勸請,複從法界中現起,

    是為融化歌勸法,除此四法無他者。

    諸智慧尊入誓尊,其法不同有三種:

    金剛弟子趨入法,金剛力之趨入法,

    以及如來趨入法。鉤﹑索以及鎖﹑鈴者,

    勾﹑入﹑縛﹑喜為手印,亦名縛自在皆同,

    或於彼上加等味,計作五數又一說。

    自生儀軌總綱者,如彼聖派集密中,

    共有六種為如是:廣儀軌之四總綱:

    三三摩地總綱一,真實四九總綱二,

    近修四支總綱三,六種瑜伽總綱四;

    略儀軌之二總綱:第一生次四金剛,

    第二總綱六瑜伽,彼等總攝為六種。

    勝樂魯﹑那﹑枳三派,名為瑜伽﹑隨瑜伽,

    極瑜伽大與瑜伽,無不攝入四總綱。

    彼亦非單為生次,大瑜伽中攝圓次。

    六面﹑紅﹑黑降閻摩,金剛怖畏二總綱:

    最初加行三摩地,勝壇城王三摩地,

    勝事業主三摩地,三三摩地合計一,

    第二總綱四瑜伽,無不攝入二總綱。

    時輪派中謂如是,四種菩提為總綱:

    承事近修二支分,修大修行二支分,

    除此總綱四菩提,無他生次之總綱。

    三三摩地建立者,時輪雖有非總綱。

    集密護輪有內外,名為共與不共者,

    護輪建立說如是。勝樂﹑時輪二者中,

    有廣﹑中﹑略三護輪。紅﹑黑﹑怖畏三者中,

    共同以及不共者,護輪亦說有二種。

    此中雖說五扼要,然非初發業可修。

    無量宮之生起法,毗盧身﹑幟﹑種子等,

    說有三種應決定。

    大分﹑門量與一庹,細分﹑小分與一肘,

    二組異名義相同。

    從彼無量宮殿頂,乃至主尊座之間﹑

    與壇東西箭垛間,相等名為寬高等。

    牆內至心為半壇,有四門量﹑從欲台,

    上至金帶二相等,名為半寬與高等。

    曼荼羅有屍陀林,八屍陀林有八樹,

    八護方與八護刹,八水﹑八龍及八雲,

    八大山及八白塔,八火﹑八大成就者,

    四威儀屍亦各八,十一類八應具足。

    四威儀屍謂如是:無頭為行﹑懸為立,

    倒者為臥﹑插杆住,說表四種之威儀。

    立牌坊法有七種,二等﹑九等為初規,

    五等﹑三三等為二,一門量之牌坊三,

    時輪牌坊為第四,八級牌坊為第五,

    四級牌坊為第六,毗盧現證牌坊七,

    七種不同牌坊是。

    生起收攝曼荼羅,與劫成壞應配合,

    生起能依壇天眾,與劫初人為同法

    具七別法應宣說:變化生與無量能,

    食歡喜食﹑虛空行,自身光明﹑如晶淨,

    無男女名為七種。諸根具足身光明,

    日月星宿晝夜無,亦無季節與年月。

    集密以死為道中,廿五粗法須融入。

    如是廿五粗法者:由自相續所攝集,

    識等五蘊及四大,六根以及色等五,

    根位大圓鏡智等,即安立為五智慧。

    轉輪融入現白道,松跋融入現紅道,

    文殊融入現黑道,主尊融入現光明,

    如是作者為善哉。

    身壇外壇無差別,身壇內安外壇天,

    身曼荼羅諸天眾,即可安於主尊身。

    彼為咒次第廣論,說應理故無須疑。

    集密勝曼荼羅王,說有七門謂如是:

    佛母胎中生起門,放出門與事業門,

    收攝門與融合門,部主父母灌頂門,

    安置各各本處門。他儀軌之勝王中,

    融合門與灌頂門,無此二種唯五門。

    諸修細點時位者,粗分一念之瑜伽,

    細分通達之瑜伽,諸續建立皆相同。

    第一位名初發業,第二少降智慧位,

    第三智慧自在位,第四真實自在位,

    此唯妙金剛派規。我之最上大導師,

    歸()依怙主賢劫海,于他廣修亦可配,

    如是口授開示多,此處恐繁無暇述。

    粗分瑜伽一念者,雖非細點正修法,

    然屬細點之加行。顯教第八住心量,

    與彼成就粗生次,為同時故彼師說。

    若是細點正修法,當決定得奢摩他,

    如是具足咒師者,生次細分亦成就。

    此處沉﹑掉應認識,沉﹑掉粗細有二種。

    此名不見於梵典,《極白增上心問答,

    善慧笑聲》中有說,三昧不動守護時,

    少分觀緣精力失,此即細沉應了知;

    雖無精力有明分,已達中沉應了知;

    明分亦無即大沉。所謂沉沒之相者,

    一心專注修善時,心之明瞭力感受,

    失去緊固之心所。若分沉沒有二種,

    亦即善與無記二,此外不善自性沉,

    根本無有應決定。[11]

    掉舉相為不寂靜,緣慮悅意之所緣,

    中斷奢摩他為用,屬於貪分隨煩惱。

    彼亦粗細有二種,一分仍住所緣境,

    一分散於他境者,名為細掉應了知;

    失去所緣散於他,彼即名為粗掉者。

    非諸散亂皆掉舉,亦因嗔故而馳散。

    如是修故生次之,粗分瑜伽一念者,

    彼成就量為如是:具足護輪與火山,

    一切能所依壇城,心中刹那能現起,

    獲得堅固觸見相,以及自即本尊想,

    明顯我慢非造作,猶如護法附自體。

    於一晝夜六分中,約一分內沉掉二,

    即毛端許亦不起,如是出現成就量。

    具足如是瑜伽者,所修四業皆成就,

    不應疑慮有二心。

    生次細分成就已,即入圓次為善妙,

    濁世諸人壽短促,細分生起究竟已,

    再修共同八成就,如是閒暇時非有。

    生次粗分前行已,圓次收攝風心力,

    順行四喜俱生樂,最初得與奢摩他,

    毗缽舍那得同時,故當勸勉學圓次。

    生次細點究竟已,若修共同八悉地,

    最初四種視悉地,如是成就量須達:

    樹上生果未成熟,但作瞻視即墮地;

    硬木樹枝往上長,但作瞻視即垂下;

    遠處諸花具香氣,但作瞻視即聚前;

    為彼狂風吹動者,但作瞻視即不動,

    四視悉地謂如是。

    複次亦有如是說,彼能勾召黑薩惹,

    複能調伏諸水牛,樹上果實墮於地,

    但作瞻視具毒僵。

    如是四種視悉地,雖已成就﹑作誅業,

    超度具足十惡仇,於已即造大罪惡。

    然則于諸誅業者,謂如何時方可行﹖

    以四瞻視如是作,彼複無間作瞻視,

    即便復原能如初,方作超度具毒業,

    寄送彼識往善趣,獲得妙身定能成。

    如是咒師度仇礙,所度十惡謂如何﹖

    破壞佛教為第一,

    譭謗三寶尊第二,奪僧伽物為第三,

    譭謗破斥大乘四,捶打師身為第五,

    輕毀金剛兄弟六,修行令作中斷七,

    絕無慈憫為第八,遠離誓句律儀九,

    撥無業果邪見十,是為十惡應度脫。

    若不具足大悲心,唯得生次似堅固,

    雖多念誦生厲鬼,猶如梵志雜羅剎,

    生於地獄故事者,廣者如彼上師說。

    八大成就謂如是:仙丹﹑眼藥及土遁,

    寶劍以及空飛行,隱身﹑不死與除病,

    名為共同八成就。

    細點成就之量者,生次究竟外內量:

    于彼芥子許明點,其中央諸曼荼羅,

    不混明顯隨所欲,而能等住為內量;

    修習護輪能遮雨,空中觀想琉璃梯,

    即能蹬梯履虛空,觀想金剛地基已,

    行大河中不沉溺,如是成就為外量。

    諸四續部之所求,即共不共二悉地,

    勝由圓滿次第成,共由生起次第成。

    共同中有主次二:次為息增懷伏四,

    生次粗分所成就;主由生次細分成。

    修習細點疲倦時,當入承事修念誦。

    以意念誦為第一,金剛念誦為第二,

    三昧耶誦如第三,團狀念誦為第四,

    回轉念誦為第五,回曲念誦為第六,

    明王念誦為第七,忿怒念誦為第八。

    第五回轉念誦中,作法不同有二種:

    若是父母和合者,咒鬘運行經密處,

    從母之口入父口,如旋火輪而回轉。

    若下續部或前生,六臂大黑護法等,

    作回轉誦謂如是:從自心間或臍間,

    轉入口中均如前。

    時期承事為第一,數量承事為第二,

    見相承事為第三,心固承事為第四。

    第一時期承事者,謂修六月或三月。

    第二數量承事者,福德大者誦一萬,

    福德中等誦十萬,福德小者誦千萬,

    須如是誦《佛顱》說。第三見相承事者,

    即是親見本尊面,行者本尊智慧尊,

    數數融入自身故,色身威光極廣大,

    彼即見相承事者。第四心堅固承事,

    即是如上已解說,生次粗分成就者。

    如是具量承事者,入道相應之徵兆,

    文殊上師善慧稱,如是承許、謂相續,

    極其調柔心歡喜,而修本尊法之時,

    若少饑渴為第一,解脫病患為第二,

    證悟勝妙為第三,威光廣大為第四,

    夢境善妙為第五,常夢實事為第六,

    念誦歡喜為第七,身少疲乏為第八,

    身香芬馥為第九,教證增長為第十,

    樂求功德為十一,敬重本尊為十二,

    是為十二徵兆者。

    八自在德、八自在,兩者不同非一事,

    八自在者謂如是:身語意之自在三,

    神變、遍行、住自在,隨欲生及德自在。

    八種自在功德者,外道大自在亦具,

    複是內道瑜伽師,成就大印之先兆。

    所謂自在功德者,細、輕、堪受諸供養,

    主宰以及自在者,隨意即至、大如意,

    如是歡喜而安住。于此持律師解釋,

    配合內道瑜伽師,如是說者無不可:

    曼荼羅之天眾者,收放自在為細色,

    所依曼荼羅宮殿,收放自在為輕觸,

    如是清淨情器二,二皆自在為主宰,

    有緣化機或治罰,或作攝受能自在,

    隨意所思身遍滿,即是隨意即至德,

    天人部多等供養,即是具足如意德,

    隨順如來十力者,即為具足歡喜德。

    七支和合果位者:色身相好為第一,

    和合所現妃第二,心住大樂為第三

    以樂證空為第四,悲斷寂邊為第五

    身相不斷為第六,事業不滅為第七。

    生起次第中必需,手幟莊嚴等差別

    及相表義應當說,獨股金剛為器仗,

    三股金剛莊嚴用,五股金剛與九股,

    是為常執之手幟。彼三昧耶鈴杵者

    唯五股者應決定。羯摩金剛有二種:

    或具十二股金剛,或複具有二十股。

    常用手持金剛者:金剛臍間有八楞,

    上八瓣蓮八菩薩,下八瓣蓮八天女,

    亦表聖道八支分,上蓮花蕊表月墊,

    其上五股五如來,其下五股五空行,

    亦表道、果五智慧,此等表義應了知。

    九股鈴杵之二者:上下九股皆相同,

    五蘊清淨五智慧,以及五部諸如來,

    四隅諸股四大淨,亦四天量、四天女。

    鈴者不同有二種:《曼涅續》中說杵鬘,

    智慧佛母之面部,朗字、輪三相值迂,

    八種子字作右繞;《桑布紮續》又一說:

    智慧佛母之面部,當字、輪三相值迂,

    八種子字作左繞,即為二種之鈴者。

    彼二這中再細分,說有各各五部鈴,

    不同共有五種者。若謂彼等由何分?

    代替網路有八輪,彼即毗盧部之鈴。

    如是摩尼或蓮華(),劍或交杵而圍繞。

    總攝五部合一鈴,如今多見極普遍,

    現今稱為文殊鈴,說彼即是勇士鈴。

    彼亦於鈴身外面,唯有杵鬘應決定。

    總攝一切五部之,合一鈴者謂如何?

    鈴為宮殿之上方,八蓮瓣安八天女:

    東方佛眼種子字,南摩摩枳種子字,

    西白衣母種子字,北方度母種子字,

    東南榜字財源母,西南棕字為准提,

    西北怎字具紋母,東北芒字為鬘母,

    於八瓣上善布之。彼下杵鬘、摩羯魚,

    口懸二曲瓔珞網,正對二蓮瓣而垂,

    其間網與半網嚴,八網曲上安四佛,

    以及四佛母手幟,然則佛眼繪一目。

    准提天女、能策母,及具明母之三者,

    同義異名體無別。鈴之口沿繪杵鬘,

    鈴之內側繪法基,如是甚善、法基者,

    應交錯繪、嗡啊吽,不見明文說須繪。

    鈴內之舌有八楞,即是密處之八脈,

    其所表義應定解。其鈴之柄所表義,

    同金剛故不贅述。

    時輪續中所說之,鈴杵不同有二種:

    金剛臍間佛父面,鈴之柄上佛母面,

    彼亦四方各四面,須如是作之鈴杵;

    或說鈴杵皆一面,不必全具等不同。

    諸凡手持鈴杵時,應念樂空和合義,

    若不憶念持鈴杵,猶如大象晃頸鈴。

    手鼓上料為顱骨,下者木質亦可用。

    所須顱骨為二塊:十六童男之顱骨,

    十二童女之顱骨,兩面以猴皮蒙口,

    右側上繪八葉蓮,左側亦繪八葉蓮,

    上書父母之心咒,水禽腿骨為擊捶,

    不系鏡子與綢帶。    八種珍寶莊嚴者:頂嚴、耳嚴及頸嚴,

    腕釧、足釧並絡腋,瓔珞、腰帶共八種。

    絡腋形如珍寶輪,胸前背後如是安,

    從其四角四寶鬘,經其腋下前後連。

    另一說謂寶鬘者,圍繞頸項為頸嚴,

    降至臍間為絡腋,降至膝蓋為瓔珞。

    名為腰帶之莊嚴,長網半網妙瓔珞,

    懸掛式樣有種種。

    六印或謂六嚴者,系由人骨所製成:

    頸嚴、釗(?)、環及耳飾,頭頂摩尼與供帶,

    大灰塗身共為六。焚化人骨之灰者,

    以三手指而取之,畫於額間說即可。

    前胸後背兩骨飾,骨鬘相連相供帶,

    與寶絡腋無差別,若無骨料以竊賊,

    發繩代之說亦可。

    骨供帶與骨梵線,是為同義之異名。

    六骨嚴之表義者,表六度義、表天義,

    說有二種應了知:頸嚴佈施波羅密,

    釧環屍羅波羅密,耳飾忍辱波羅密,

    頂嚴精進波羅密,供帶靜慮波羅密,

    大灰般若波羅密。瑪季覺派教授中,

    不計大灰故不同,許腰帶為般若度。

    又表天之清淨者:現為頸嚴是寶生,

    現為耳飾是彌陀,現六釧環是毗盧,

    現為腰帶是不空,供帶第六金剛持。

    抑或不動現頂輪,彼二隨一無差別。

    喀章嘎之柄尾者,為一獨股金剛形,

    柄八楞形未見說,一肘乃至自身高,

    長短如何相應作。于柄之上安寶瓶,

    寶瓶之上為交杵,彼上新濕人頭黑,

    其所表義為佛意,彼上萎舊人頭紅,

    其所表義為佛語,彼上人頭骷髏白,

    其所表義為佛身,其上金剛應圓滿,

    未說半杵應了知。小鈴以及角旙者,

    應系縛於寶瓶下。

    複說顱器質、色、形,質為真顱骨或石,

    土及貝殼、金、銀、木,以及龜殼等皆可。

    首先應觀屍朝向,面北、東北二為善,

    顱骨一塊至五塊,任何一種皆可用。

    色為白中泛紅暈,堅硬且重說為上。

    顱內似有指印四,額中似有指印二,

    略睹即生歡喜心,彼者猶如如意寶。

    壯年男子齒全備,其顱可用余毋邑,

    私生子顱不可持。

    無上瑜伽諸行者,所須資具有十二:

    金剛與鈴為第一,手鼓為二、顱器三,

    喀章嘎四、骨嚴五,八寶莊嚴為第六,

    頂髻佛冠為第七,漏泄勺八、瓶第九,

    數珠為十及屍墊,虎皮圍裙為十一,

    披肩、下裙為十二。行者若富應實備,

    境、時、所為應遮止,及不富者畫代之,

    三昧耶物應受持,此非空口無憑據,

    我之上師金剛持,赤欽語自在勝尊,

    於此行持極注重,“克珠[12]《遊戲喜宴》文,

    補充《咒次》如是說,汝等於此應了知。”

    我聞彼師此言教。

    舊譯密咒八勇裝,頭頂不變半杵裝,

    映蔽三界髮辮裝,神變方智鳥翅裝,

    摧外道軍手幟裝,他無能勝甲胄裝,

    離怖無念具屍裝,有寂一味血海裝,

    燒諸煩惱劫火裝,是為普通八勇裝。

    馬頭明王傳承上師喇欽貝瓦雲:

    五股金剛勝智裝,周遍滿願金翅裝,

    自在犀甲健行裝,威赫摩羯變化裝,

    退敵損害交杵裝,方智三昧日月裝

    映蔽常斷黑綢裝,焚毒金剛火焰裝。

    密咒護摩火供中,所出名相謂如是:

    息、增、懷之護摩者,於彼一切四續部,

    皆可配合威猛等,亦配護法護方等。

    生圓次第一切法,皆可攝入護摩內,

    攝入之理謂如何﹖明顯我慢極堅固,

    三摩地樂火爐內,焚燒庸常顯執二,

    此為含攝生次理。

    風心攝入中脈內,樂空無別火爐中,

    二取戲論薪燒盡,是為無上大護摩,

    此為含攝圓次理。

    護摩分別廣說者:由自性門分為三,

    由內外門分為四,由物品或作法門,

    分為十六共廿三。

    自性外護摩第一,作內護摩為第二,

    無上護摩為第三。

    內外四種護摩者:依物護摩為第一,

    不依物品作意二,內之飲食護摩三,

    圓次護摩為第四。

    物品護摩十六種:息災護摩為第一,

    一切息業護摩二,承事補缺護摩三,

    增益護摩為第四,一切增業護摩五,

    開光相關護摩六,但作懷攝護摩七,

    懷業勾召護摩八,一切懷業護摩九,

    承事十分護摩十,誅殺護摩為十一,

    驅逐護摩為十二,分離護摩為十三,

    令癡護摩為十四,令僵護摩為十五,

    壇城修供所相關,息增護摩第十六。

    一切懷業之護摩,承事十分二不同,

    總體一切雖相似,後者必配合承事,

    前者則無此決定。

    承事補缺之護摩,與十分者亦不同:

    補缺護摩為息滅,誦咒增減與罪惡。

    與咒同時供芝麻,以及酥油與乳木,

    咒尾綴詞故不同。十分護摩自性者:

    為懷攝自本尊故,並誦降智咒不同。

    燒物以紅花為主,酥油、乳木相應獻,

    亦可供諸餘燒物,若不供獻說亦可。

    護摩要物十二種:乳木、酥油、芝麻、茅,

    米、面、古莎、白芥子,大麥、青稞、豆、小麥。

    除此十二護摩物,殊勝燒物有十一:

    古莎、乳、稞、芝麻、茅,米麵、旃檀及青藍,

    松脂、妙香花、炒米。

    供獻十二要物已,請托事業因次第:

    威光、富足、淨罪、壽,福德、勝樂、不淨、礙,

    財、食、速、力及病息。

    四水中具八物者:青稞、牛乳與白花,

    古莎、芝麻及炒米,旃檀、冰片等為八。

    牙藥之物有四種:即果拉粉與檳榔,

    以及兒茶、貝子粉。

  世間火天共有十二部:黃色大自在火天,白色梵火天,黑色風火天,紅色西方日尾,粟色米哩張,煙色忿怒,雜色臍,腹如電光,種種意生,持世間,食煙火,令昏火天。此時護摩之火天為白色梵火天。

    《開光降樂善雨》中,所出名相或攝頌:

    依布繪等自入受,尊勝事業瓶修已。

    共浴澡物有九種,勝浴皂物有三種。

    共同浴之八浴瓶,花、安息香、白芥子,

    修四水等前行已。啟請、發心、生所依,

    入壇且示本尊面。置浴壇上獻四水,

    迎請明王作供贊,驅魔朵馬()、芥、水、缽,

    麵團、以布拭淨已,清洗、供養、香染淨。

    淨水清洗口、耳、眼,鼻孔、手、臍及頭部,

    “殊勝無垢”四供養,和芸香等酥油塗,

    一起豎起且遮蓋。妙音伎樂作呈白。

    於鏡所現之影像,以五甘露淨品塗,

    三甜新酪瓶水洗,妙香清油酥油塗,

    五樹皮末作敷抹。牛之五物淨品塗,

    果、穀、妙香、瓶水洗,複以妙香作塗抹,

    于身敷以白豆末。五妙香之淨品塗,

    炒米、藥物、寶瓶水,洗已複塗果子油,

    以於芥末作敷抹,共浴所作次第是。

    加持迎請、咒、印、供,啔()請、吉祥生浴室,

    五妙香之淨品塗,業瓶水洗清油塗,

    五妙香末作敷抹,“殊勝身”願布拭淨。

    施等頌皆如是作,是為勝浴廣作法,

    “如來主身”善回向。

    複次塗香獻衣飾,迎請智尊供養已,

    作三呈白而啟請。三水受用伎樂供,

    敬禮供養請降臨,誓尊五處妙香塗,

    呈獻受用及伎樂,甘露漩咒觸三處,

    獻護方食且蓋衣,酬謝供養為預備。

    自前灌頂前行已,複如以前生所依,

    四水乃至莊嚴獻,廣略隨一如前作,

    啟請發心作所依。

    彼眼身等作加持,左右類推、持鈴杵,

    迎請智尊獻供水,獻浴呈座供養已,

    啟請入於誓句尊,曼荼羅供廣略獻,

    以怖畏等作灌頂,“諸佛智慧”頌啟請,

    以及五部等隨許,傳四灌頂如弟子,

    灌頂淨念應舍置,酬恩曼紮廣呈獻。

    又或中略二種者,啟請發心生所依,

    彼眼身等作加持,迎請智尊供養已,

    啟請入於誓句尊,請灌頂天供養已,

    灌頂部主作印定,供贊衣飾及示鏡,

    供獻護摩且開眼,耳、鼻、牙、口依次開,

    乳粥現前食呈獻,面水、供水、牙藥獻,

    立誓、改形、作供養。供養複分總別二,

    四水受用及五欲,內供獻已複讚歎,

    壇供、八相、浴、衣、飾,妙欲珍寶七與十,

    傘等、谷糧及諸寶,藥與吉祥為總供,

    修發甲具與發梳,座、衣、經板與經繩,

    命木、輪及佛冠幡,幢、傘、數珠並座墊,

    是為差別之供養。

    此時隨一本尊者,廣誦吉祥且散花,

    久住偈文誦三次,是為開光主要行,

    百字明七、酬補、贊。

    若辦應作息護摩,未辦誦百字致謙。

    教敕總別護法方。白墊句穀作梵紋,

    請施主坐宣功德,委任、令禮、繞、供養。

    淨治八物而散發。乳粥等諸現前食,

    於寺僧伽遍發放,供養廣作大喜宴。

    除如弟子四灌頂,所餘如儀無增減,

    是為開光中儀軌。

    欲作開光簡軌者,善慧名稱吉祥佛,

    宣講開光續之時,持律師將開光儀,

    總綱攝為二十五:隨一自生廣略一,

    加持朵瑪為第二,六觀六印為第三,

    修三淨水為第四,三所依生本尊五,

    拋礙朵瑪為第六,沐浴依天為第七,

    加持三處為第八,迎請智尊為第九,

    除尾隨礙為第十,供智慧尊為十一,

    呈請降臨為十二,智誓合一為十三,

    請灌頂尊為十四,五部吉祥贊十五,

    灌頂印定為十六,灌頂尊融為十七,

    作開眼法為十八,廣行供養為十九,

    宣三昧耶為二十,作改形法二十一,

    複行供養二十二,誦吉祥贊二十三,

    開光久住二十四,複誦吉祥二十五。

    又一開光攝頌者,前行朵瑪供物等,

    應作淨治加持故,自生、依生作淨治,

    加持身等、迎智尊,除、入、迎請灌頂尊,

    灌頂部主作印定,開眼供贊作印定,

    誦吉祥頌請久住,複誦吉祥頌結束。

    開光用品廣備者,上好大白布上繪,

    四方四門曼陀羅,中央蓮華()具八瓣,

    方色如來手幟等。蓮臍三足架之上,

    安置依生及鏡衣。周圍八瓣脈之東,

    依次共同浴八瓶:初為三甜和合水,

    第二乳酪和合水,第三果子和合水,

    第四稻米芝麻水,第五冰片旃檀水,

    第六炒米和合水,第七手參黃丹水,

    第八金銀珍寶水。

    和合瓶物二十五,事業、尊勝二瓶者,

    置於中瓶共十瓶。周圍八瓶各各間,

    右繞依次九淨品:初冰糖與蔗糖合,

    二清油與酥油合,三為五樹皮粉未,

    四為牛出五物合,五芸香與酥油合,

    六為山楂白豆米,七冰片與旃檀合,

    八清油與芝麻油,九為薑黃幹姜米,

    共浴九物如是置。

    勝浴淨品三種者,妙香膏與菜子油,

    潔白浴布、四瓣蓮,如來種子手幟是。

    若作授天灌頂者,自入壇城受灌頂,

    壇城修供必須故,布繪壇城供品繞。

    白米中央明鏡上,以妙香水而書寫,

    緣起心咒複修花。

    淨物白芥子、黑香,香油、白瓦缽四種,

    七白茅草芽豎起,四粉團及四麵團,

    紗布、香水與妙花,明燈、清洗、淨水置。

    開眼眼匙及眼藥,耳具、鑷子及牙籤,

    乳粥現前飲食類。

    總供養者為四水,五種受用妙欲塵,

    壇供、八相、浴衣嚴。

    十妙欲與寶傘等,穀物以及種種寶,

    種種妙藥、小畫片。

    別供養者小畫片,發甲、用具與發梳,

    座、衣、經板及經繩,命木、輪與佛冠幡,

    幢傘以及數珠、墊。

    八吉祥相繪成塑,八吉祥物真或繪。

    預備供養有十七,正行供養二十一,

    應備用品(+溫之右旁)柁南。

    于曼荼羅南門方,足凳(?)白蓮華()輪上,

    屍或牌書死者名,淨治生依勾神識,

    而作四門之縛喜,握杵且豎二中指,

    勾罪淨罪及壞罪。若欲廣者作還淨,

    即勾惡趣作摧壞,以金剛印觸三處,

    以及二十一處者,是為前行之次第。

    息誅各半淨治一,啖食空行護摩二,

    遮惡趣故拋咒三,作勝沐浴淨治四,

    四大浴及五毒浴,誦諦力頌吉祥六,

    死者家屬頂禮七,中有需要施食八,

    示死者路淨道九,智慧火燒牌位十。

    不動佛等修法中,發、骨儀軌欲作者,

    所焚屍發與屍骨,白布包裹置瓶中,

    瓶具口嚴及頸巾,滿妙香水、設受用,

    寶瓶修誦、化為光。

    發骨之上口中誦,月輪中央藍吽字。,

    所繞心咒隨力誦,由彼降下甘露流,

    與寶瓶水合無別。瓶水融入發或骨,

    生此發骨某某者,或死或住隨皆可,

    無始所積罪障淨,嗡班雜巴囉瓦那耶娑哈,

    崗嘎尼等心咒誦。經雲彼無始積集,

    身口意之諸罪障,速得清淨證佛位。

    六度、三勝、四大、毒,沐浴作已複念誦,

    吉祥頌儀如南門。其發與骨之上者,

    月輪咒鬘悉轉變,生起世尊不動佛,

    灌頂印定作供贊。

    若配其他本尊者,種子字咒色改變。

    此為依彼不動佛,發儀軌與骨儀軌。

    以發與骨印擦擦,陀羅尼咒加綴詞,

    安置高處隨風散,或存放於佛塔內。

  無上部二十五瓶物者:五藥謂幹紮迦裏或虎刺、白難勝、棍鄔波羅(二種)、佛手參。五寶謂金、銀、珍珠、珊瑚、璁玉或青金石。五精謂胡麻、食鹽、酥油、蔗糖、蜂蜜。五穀謂青稞、稻米、小麥、莞豆、大麥。五香謂紅白旃檀、冰片、紅花、麝香。一說彼上亦可再加內五甘露之替代品。

  事續二十五瓶物者:五藥謂幹劄迦裏、佛手參、海浮石、菖蒲、苦參。五寶謂金、銀、璁玉,珊瑚、珍珠。五穀謂青稞、稻米、小麥、莞豆、大麥。五香謂紅白旃檀、冰片、紅花、肉蔻。五甘露謂蜂蜜、糖、乳、酪、酥油。

  昆沙門酬補儀軌中列有:馬朗樹之果或莖,摩羯爪,佛手參。

  供養名相者:四水、五受用、伎樂、五妙欲、七政寶、八吉祥相物者。

    成就大力白芥子,最極清淨上茅草,

    召攝功德赤黃丹,最上精味妙醍醐。

    顯明諸義勝明鏡,宣揚法音微妙螺,

    能生威光殊勝食,成熟果實毗羅婆,

    彼亦願成受用緣。

  隨行七寶者:

    隨行寶為諸利劍,慈心悲心寶皮衣,

    具欲歡喜悅意園,止觀雙運勝弓箭,

    妙衣具足正蔽護,妙鞋行走極美觀,

    及梵針線共為七,彼亦願成受用緣。

  此為《九佛頂曼荼羅儀軌》中說。另一說謂:

    劍、皮、園林、衣與鞋,宮室、臥具七近寶。

  又《灌頂大疏》等中亦有說,映紅寶、帝青寶、吠琉璃、綠玉、金剛石、珍珠、珊瑚七種為七政寶者。七寶者謂金、銀、紅珍珠、水晶、冰珠石、綠玉。(似脫一吠琉璃-譯者)諸經及續部皆說。

  世間共稱七政寶為犀角、象牙、王耳飾、妃耳飾、圍繞摩尼、三眼摩尼、八支珊瑚。又說七隨行寶除轉輪王外他人沒有。隨行七寶之功德者,劍寶苟一揚舉一切士夫恭敬作禮;龍皮寶者,長十由旬,寬五由旬,水不能濕,風不能動,冷時暖,熱時涼,如日月光璀燦;室寶者,長十二由旬,寬七由旬,日月等隨時欲視,即於彼室中見,莊嚴冷熱等如皮寶;衣寶者,甫披即無饑渴勞倦,冷熱等如皮寶;園寶者,至彼園中諸天子天女來臨、種種伎樂歌舞,鳥翅五色絢麗、出和雅音;臥具寶者,坐修靜慮,得明瞭慧,離煩惱纏;鞋寶者,須臾即達百由旬外,渡水如履平地,生起次第位中所說名相一切圓滿。

  無上修道圓滿次第位中所出名相者:能淨罪障金剛薩埵修誦引導,能獲加持上師瑜珈引導,因位諸法本相,修道次第與證果之理等共五。

  身本相分粗細三種:粗如有骨肉支分之異熟五蘊;細如處所脈,流動風,安住菩提心,紅白明點;極細如風心自性共住之風。

  心本相亦分粗細三種:粗如五根識;細如八十自性遍計與十根本煩惱或二十隨煩惱;極細如極細風心自性共住之心。

  身心共同之本相者,如持命風極細風心五色光。此與極細風、極細心、原始心三者同義異名。

  識與風二者自性不可別分者,彼風名為細原始身,此有骨肉皮之身名為粗分位身。如是風心自性無別之心名為細原始心,非彼之一切八十自性遍計名為粗分位心。八十自性遍計者,明白道自性屬嗔品三十三遍計,增紅道自性屬貪品十四遍計,得黑道自性屬癡品七遍計,總計八十。

  彼等內之細身分三,釋處脈,釋動風,釋安住菩提心。今初:

  頭頂大樂輪三十二脈葉,雜色或白色,臍三角形,口朝下。喉間受用輪十六脈葉,紅色,臍圓形,口朝上。心間*輪八脈葉,白色,臍圓形,口朝下。臍間變化輪六十四脈葉,紅色或雜色,臍三角形,口朝上。以上主脈共有百二十脈葉。密處脈護樂輪三十二脈葉,紅色或雜色,口朝下,此為《時輪》與枳布巴所說。摩尼中央喜漩脈八脈葉,白色,口朝上,此為《曼涅》中所說。

  如六輪主心木狀而住之三脈,中為藍色中脈,右為白色味脈,左為紅色展味(?)。中央藍色中脈具四差別法:通直如芭蕉莖,上端從腦膜上顱骨下彎曲斜紮於眉心,下端至男女密處頭,部分伸至二足心;內紅潤如胭脂膏;光明瑩澈如麻油燈;柔滑如蓮瓣,修時具此四差別。

  若欲廣說,心間四脈葉者:東三繞脈地界,南欲脈水界,西家脈火界,北猛利脈臍風界。東三繞脈分出東南色脈,南欲脈分出西南香脈,西家脈分出西北味脈,北猛利脈分出東北觸脈,與四供養脈合為心間八脈葉。心間八脈葉與心間最初形成之八脈不同,彼乃中、展、味三脈與破魔脈並三繞,欲、家、猛利四脈。

  心間八脈葉中降風界為八意脈,降紅界為八語脈,降白界為八身脈,此二十四者為二十四處脈。二十四處謂何?發際、頭頂、右耳、後項、左耳、眉間、二眼、二肩八者為意處。二腋、二乳、臍間、鼻尖、口、喉間、心間、睾丸八者為語處。密尖、肛門、二腿跟、二腿脛、手足十六指、手足背、手足四大指,二膝八者為身處。彼等為心間八脈葉之分脈而紮於彼等處,故稱二十四處脈。彼二十四各分身、語、意三脈共七十二脈,彼七十二各分一千共七萬二千脈。應瞭解彼等而修。

  上述三脈乃據修時應觀而言,若說其本相,味展二脈於中脈纏結,即密處,臍間、心間、喉間、頭頂諸處。諸脈葉從纏結或纏結間隙分出穿過味展二脈。雖右為味脈左為展脈,然展脈從臍下向右彎曲,至男女密尖,能引持小香與精血,味脈向左彎曲能引持大香。破魔脈正對臍間紮入中脈,緊靠中脈,從喉間彎曲至舌端。命脈者依脊骨而住,如身之主心木,中、味、展三脈亦依附彼住。命脈頭頂為三角形,喉間為童女乳形,心間為牛眼形,臍間為蓮華形,密處為金剛形、摩尼頭為胡麻花形。

  阿瓦都底脈、中脈、羅喉脈、除二脈、暗脈、意脈、心脈為同義異名。味脈、囉薩那,能取脈、日脈、尖脈、語脈、右脈為同義異名。展脈、拉拉那,所取脈、月脈、心力脈、身脈、左脈為同義異名。

  第二釋動風者,持命、下遣、上行、平住、周遍為根本五風。彼各各具六差別法:持命色白,主不動,水大風,住心間,作業能持命與壽,以彼為主之九百息由兩鼻孔向下緩行,此流動時成就息業;下遣色黃,主寶生,地大風,住二下門,作業能引持大小香及精血,以此為主之九百息由二鼻孔平直重行,此流動時修增業為;上行色紅,主無量光,火大風,住喉間,作業能飲啖食物及說話等,以此為主之九百息單由右鼻孔向上粗猛行,此流動時應修懷業;平住黃綠色,主不空成就,風大風,住臍間,作業能燃猛利火消化飲食等,以此為主之九百息單由左鼻孔之兩側斜行,此時可修誅業。周遍色藍,主毗盧,空大風,總住上下全身、別住三百六十關節,作業能往來伸曲站住,此除死時不於鼻門出入。除周遍之外,四風每日各行六次,即晝夜由二鼻孔行二萬一千六百息。如是往來之理者,每日中持命九百六次,下遣九百六次,上行九百六次,平住九百六次,總計二萬一千六百,或謂每九百息為一半座,故一晝夜共二十四半座、十二整座。

  臍間六十四脈葉,一脈葉內行三百三十七次半,為一籌量風。頭頂一脈葉內行彼二倍六百七十五次,為一時量風。喉間一脈葉內行彼四倍一千三百五十次,為一遷轉量風。心間一脈葉內行彼八倍二千七百次,為一座量風。是故臍脈輪內一日中行二萬一千六百風息,如是與彼同時,頭頂、喉間、心間脈葉內每日各行二萬一千六百風息。

  一晝夜者,應認定為今日黎明至次日黎明前。彼時持命六次,如是餘三各六次,即行九百二十四次。以初待命為例,佛眼風二百二十五,摩摩枳風二百二十五,白衣母風二百二十五,度母風二百二十五,持命九百風息于黎明時最初流動。如是下遣動時摩摩枳為先,上行動時白衣母為先,平住動時度母為先,右繞一切皆計。此中小四大配四天女,前大四大配五部佛。

  如是五根本風已廣說訖,現說五支分風,謂行、遍行、正行、善行及決定行。又名五天女風、五根風,或名龍、龜、蜥蠍、天授及勝弓。彼等依次為眼識乃至身識之所乘,色分別為紅、藍、黃、綠、白。

  第三釋安住菩提心。紅白明點形成之理者,自入母胎無間,經羯羅藍位(凝酪)、遏部曇位(膜皰)、閉屍位(血肉)、鍵南位(堅肉)至缽羅奢祛位(支節)時,第一月由俱生持命風生粗持命風,爾時(胎生之身)如魚形;第二月由持命風生下遣風,爾時如龜形;第三月由下遣風生平住風,爾時如野豬形;第四月由平住風生上行風,爾時如獅子形;第五月由上行風生周遍風,爾時如侏儒形。第六月至第十月依次生五支分風,第十月時出生。如是第一月中與生粗持命風同時,形成中脈。從父母處所得集五精華之紅白二明點,蓋合住心間中脈空管中,白界之一部分與生成中脈同時住於頭頂,從彼生一切身之白界。紅界之一部分至臍間安住,生一切身之紅界,即暖與猛利火之修習所依。上身一切粗風住臍間時,為生第四分位之明點,住心間時為睡眠明點,住喉間時為夢明點,住額間時為醒明點。下身一切粗風住臍間時為醒明點,住密處脈時為夢明點,住摩尼中央時為睡眠明點。身風與界同時至密處摩尼頂時為生第四分位之明點,第四者是除夢、睡、醒三者之外之第四(狀態)。界降到摩尼頂時,彼俱生樂即是第四分位。

  如是抉擇脈、風、明點者,是為身遠離時風因修力入住融於中脈內,而需認定注竅入中脈之十門故。十門謂何?即中脈之上下兩端,六脈輪之中央,額間六脈葉風輪,及喉與心間之三脈葉火輪。注竅擊要之主要所為者,為解心間脈結故,彼於語遠離位解,如是則已生圓滿次第之證語故,以後不須于金剛身擊要。此為文殊喜慧及一切智所說。於彼十門最初擊要之理不一,諸續部中所說甚多:勝樂魯伊巴派、怖畏金剛、那若六法最初於臍間注竅;枳布巴派最初於心間注竅,次於中脈上端與下端注竅;集密文殊金剛初於心間;時輪初於中脈上端;集密聖派(龍猛派)初於中脈下端,次於心間擊竅。

  因位諸法本相脈、風、明點於自身具足方便之理說訖。

  他身方便道者,印四種姓即蓮相、螺相、象相與鹿相。彼各各又有俱生、刹生,咒生三種:俱生乃得幻身與勝義光明者;刹生乃得身遠離、語遠離、意遠離與譬喻光明者;咒生乃生起次第已究竟之瑜伽母。

  不動部用旃陀羅種姓,毗盧部用染匠種姓,寶生部用技藝種姓,無量光部用舞師種姓,不空成就部用工匠種姓,觀察印四種姓相。彼具相者以共同道淨治相續。成法器已,獲得灌頂且安住律儀三昧耶。成法器已,學習二次第,脈風明點調柔自在,善巧印成為命力之方便等。若此等條件完備,則彼印于修勝、共悉地之增進道時,猶如如意母牛。有學與無學雙運道能速疾趣行,是為信使道。

    善學手印者,年十二十六,

    或滿二十五,賢首、勝種姓,

    母親慈姐仁,似女兒赤誠,

    賢淑文靜善,妙音身沁馥,

    唇舌甚香甜,觸軟為五欲。

    別具十功德:面豐滿如月,

    眼如蓮華瓣,細長媚視美,

    紅唇含笑意,齒如珍珠鬘,

    乳豐滿狹迫,腰細且柔軟,

    下體豐厚潤,眉心有三紋,

    額臍紋甚美。上身披天衣,

    班雜裏嘎裙,珍寶香花鬘,

    莊嚴妃心間,放諸自種姓,

    令諸天歡喜,外內密供養。

    勇士、勇女二,集會為會輪。

    若唯勇士會,名勇士喜宴;

    若唯勇女會,名勇女喜宴。

  勇女者,如《觀自在蓮華()網續》中說:“佛眼、摩摩枳、白衣母、光明母、妙音母、亥面母、怒紋母、葉衣母、除毒母、財源母、白母、意賢母、尊勝母、吉祥鬘母、持地賢母、金剛自在母、贊支嘎、獨髻母,與種種天女母等都住一處。”

  續雲:“具淨四功德,悉地無疑惑。”密法于圓滿、具三、具二、具諍四時中之具諍時成就迅速。南瞻部洲人具肉骨之軀,脈、風、明點等較如虹身之欲天等為粗,遍舍梵行,成就迅速。菩提心、灌頂、律儀三昧耶、生起次第粗分成就若已完備,即世間下劣種姓,造五無間有罪之人,前生少積資糧者,此生不須學習如《菩薩地》所說無量無邊廣大道次第。若切實修習《入中論》歸()敬頌中所言三法[13],今生成佛,捨棄苦行,知妙欲自性空,由知過患之門、以欲為道,如獅無畏受用故易行。余五道、十地行者須以大功力成辦現前、究竟諸功德。此以修習力開中脈口已,遮止風流動,修一中脈,以光明俱生大樂通達空性之作業,即能攝一切道,猶如戥秤。因修瑜珈力,若中脈口開則味展口決定閉合,若味展口開則中脈口決定閉合,此乃緣起法性故。《時輪無垢光大疏》中說:“外內十六大怖畏,憶念瑜伽母故能除”,亦是味展入中脈之義。願文中說“速來金剛摩尼室”亦是此義。達波堪欽語自在稱雲:“格魯派中非無號稱阿伽陀藥之教授。悲心、灌頂、律儀三昧耶、生起次第若已完成,由風心入中脈修俱生大樂猶如阿伽陀藥,不須聞思他法,其本身能積資糧,亦能淨罪障,積淨二者一體而作。”克珠傑《喜金剛大疏》中引大成就者海生師說:“俱生樂能知苦、能斷集、能修道,能證滅果,一切道之所作彼皆能作。”俱生樂空無別阿伽陀藥,若知彼印成命力之理,其緣起湊成之理最低為:父已獲圓滿次第端倪,母以大悲心醒覺大乘種姓、得生起次第粗分,若二值遇得成。或母得圓滿次第,父大乘種姓醒覺、唯獲生起次第粗分亦成。此是《宗喀巴散集》中所言之意趣。

  因無上密法與煩惱極混合故,化機心中不易信受多加責難,教證之法成有過故,佛不樂說,恒河沙數諸佛皆不輕說。《嘿汝嘎現生續》雲:“具諍四功德,梵行遍捨棄。”無上密教宏揚後,上根者于圓滿時得解脫;中根與下根植密法習氣已,將得聖位;下下根植下續部習氣生於天上。此教法末五濁極盛之時若未得解脫,因他佛教法中密法甚少,故無上密法于大師教法末尾如迴光返照(興盛一時),此亦緣起法性如是。釋迦能仁教法將以北方香拔拉為中心,無上密法將盛行一千八百年,請諸位現在起將此緣起湊成並廣發願!

  一九九二年四月譯於上海

 

【注釋】

[1]分別為第六世班禪與第七世DL

[2]密宗道次第廣論。

[3]宗喀巴大師。

[4]有部、經部、中觀與唯識。

[5]願心與行律儀。

[6]稱餘世間部。

[7]原文作三品,恐誤。

[8]集密文殊金剛。

[9]他文中多作謗瑜伽師。

[10]不詳,可能指個人專碗專用。

[11]此段請參閱拙譯《掌中解脫》奢摩他章。

[12]克珠.格勒貝桑。

[13]無二慧、大悲心、菩提心。

2、利益壽終者教授·解脫幻境

昂旺多傑 造 

江波(仁欽曲劄) 譯

  敬禮三世如來自性諸吉祥上師正士足下祈大悲攝受!

  此中所說為利益臨終及已死者善妙方便之理。諸上師正士語錄中說:“有一生精進行善,而于臨終伴諸貪嗔等猛力不善心死者,後世生於惡趣;亦有一生孜孜行惡,而臨終于賢妙善心中死者,後世生於善趣。此因臨終時之心力大故,令往昔所造隨生善惡二趣之某業具足堪能。彼業之果即先出現;而此生所造諸業待將來某時遇緣會合者方出彼果。是故業未造而受或造已不受之二者皆非。”

  如昔有一屠豬者,臨終時遇善知識,因往昔善業之力生於三十三天,名“無垢摩尼”,後過七日將生地獄。帝釋問佛解脫惡趣之方便,佛為說《淨治惡趣續》,帝釋作淨治儀軌之當晚,彼即生於兜率天中,此一史事可作例證。

  是故于臨終時,令其不生嗔怒等不善心,而生信等賢妙善心,乃利益臨終有情方便之心要,當以此為主。

臨終者應以自作為上,若諳熟(顯教)修持者,可依止《臨終智與依十一想經》[1]中所說之諸想及《修心七義論》之“五力頗哇”並“臥修”[2]教授等;若精擅“集密”瑜伽者,應配合收攝光明之所緣,修“以死為道”[3]等:若修“覺域”[4]教授者,即按彼派臨終修持而修;若已嫺熟頗哇(遷識)教授者,則勵力作識從頂門遷出所緣[5]等。

  然對不知彼等扼要之普通大眾而言,則由善知識及良伴策發其心念而利益之,其理如下:于臨終時,彼極珍愛之財物,家屬妻小及所憎惡之仇人等,凡能引生貪嗔者均不令其睹見,然而《毗奈耶》中說,彼臨終者若欲見其喜愛之財物等,即應示之,故應知時宜 (以不遂其願,則反生煩惱故。——譯者注)。死後善事(如超薦佛事)及造墳等處理後事之語不令其聞。不出嘈雜、哭泣及歎息等聲音,務必令死者心神安泰。

  “臥法頗哇”者:因能引動不善分別(心念)之風經身中右脈流動故[6],臨終者威儀應作右脅臥[7],以絲綿團等堵其右鼻,心想:“我佛大師即以如是臥姿示涅磐相,我應隨學之。”若為猛利病痛所礙于改變身姿威儀等不能忍受者,若強改之,弊大於利。故知時宜極為重要。

如力堪能,應陳設臨終者所信奉之上師本尊等像及諸供品。

自己(修法者)應除劣等起心[8]。對彼所緣境(臨終者)殷重生起慈心與悲心,對上師三寶之能力及佛名號,陀羅尼咒之大功力等,朗朗生起勝解淨信。如彼臨終者,為猛利病痛所苦而對任何聲音及移動皆無法忍受時,對其大聲說法有無所遮(是否合適)?那應從彼之神態得知。又若正渴望痊癒者,對其說“死亡”[9]之言語等是否合宜?亦應觀察。若無此類所遮時,當以高壯之聲,吐詞清晰明瞭,緩緩作如是開示:

“汝心不應胡思妄想!總念上師三寶,別想余諸上師皆融入汝所信奉之上師本尊身中[10],安住汝頂上。隨我默誦,心勿散亂:具加持之上師本尊三寶,請汝等救護我解脫現、後,中有之怖畏與痛苦,請引導我至極樂妙刹!”

次誦皈依偈,及迎請皈依境偈,若願意且有暇,可獻七支[11]。複次請其救助,廣者可誦《安慰贏弱頌》,略者可誦:

    汝等無偽正救處,悲加持力大依怙。

    於此無依弱有情,作救助者時已至。

    解支幻相[12]加持滅,具力善心[13]加持生,

    中有幻相[14]加持淨,修法妙身[15]加持得。

  或誦彼臨終者所信奉上師、本尊之啟請文,及彼日常念誦之顯密經續者,如是誦之甚善。

  複次,以高昂聲於其耳邊誦寶髻佛、釋迦牟尼佛、藥師佛、善名稱等七如來[16]、不動佛、無量光佛、彌勒佛等之名三遍,及三十五佛之名。《朵哩都嘎底》、《崗嘎尼》、《尊勝佛母陀羅尼》,《無垢陀羅尼》、《蓮華頂髻》等淨治惡趣五大陀羅尼,以及《秘密舍利》、《十萬菩提莊嚴》、《十二因緣咒》、《彌勒陀羅尼》、《能滅罪陀羅尼》、《十一面觀音長陀羅尼》等。彼臨終者若勝解勝樂金剛[17](無上部一本尊名)者,為之誦《八句贊》;若勝解六臂怙主者[18],為之誦《上師怙主二無別》等及《那摩布達耶》[19]等文,策發其正念。

  若有加持物(如舍利、大德上師之衣物等)可加其身。上述之諸陀羅尼可書之佩帶於頸項,若有《隨求佛母陀羅尼》亦可佩帶。若已斷氣則作“物頗哇”,即于上述諸咒尾加上綴語:“死者某某之一切罪障香丁咕嚕耶娑哈”[20]。將誦咒加持之水、土等物抛灑其身。

  如此作對死者雖甚有益,然因死相力大故,生前雖熟練而臨終時尚有少許錯亂者,為數甚多。若特作臨終開示,當依班禪一切智所造之《中有啟請文》中所說臨終時四大收攝之相及幻相現起之理而作中有開示,此即最善及最具效益之方便,或許此即《中有啟請文》之密意。當以清楚不含混之語句及能引發信心之方便,逐一作如下開示:

“汝死時已至,貪著現世已無濟於事,而且損害與過患極大,故絕不應貪戀!絕不應念死後此等親屬將如何,亦不應悵悵然,想諸事業尚未完成當如何之。若此等思慮太猛不能遮除,可順勢發願:願我至佛土後,能引導此等親屬且令未竟之妙業得以完成!對平素不睦之親友不應惱恨,倘若生起怨念須立即戒之!若不能遮,當思:我得能力(如成佛等)已,對其作清淨如法之治罰而引導之。

佛說死時,最初所念善不善心,乃至未達想心不明之間,其心不退。[21]若于賢妙善心中死者,昔日純造惡業者亦能生於樂趣;若伴諸貪嗔等猛力不善心死者,昔一生行善者亦可能生於惡趣。是故汝于此時應生起有力善心,努力為之!若善心生起,如是即可全無困難生於樂趣。故不須因曾作多罪而生畏懼,然於罪墮亦不應生輕忽之心;善心雖生亦絕不應因此而驕舉自滿。

因死苦短促故,對此絕不應畏懼膽怯。臨近死時,因病等內外死緣而導致四大紊亂不調:眼作觀見之末摩 (要竅一一人體要害部位),耳作聽聞之末摩,手作執放、與伸蜷之末摩等,如幻輪機樞之人體末摩有一百零一,彼等壞時如刀割錘擊之苦,名為“斷末摩”[22]。此等情況出現時,絕不應想:我是大罪人,將生惡趣。當知諸造有力善而生大斷末摩苦者有之,諸造有力不善而不生大斷末摩苦者亦有之,故無任何決定。倘若生起猛力痛苦,亦絕不應沮喪及生起疑惑等心而妄想所造之善為虛無或無益。若思一人孤獨無伴趨向陌生恐怖之險關,應念利我之大友伴上師三寶與我同在而仰賴之。憶念自己上師本尊,想有如是之皈依處與我同在,何故畏懼死亡?以後可能遭遇惡劣之死緣,此番能念上師三寶,于此之際死者當極為慶倖。應對死無畏無懼,如遊子還鄉,歡喜舒暢,作此定見。

  當念:以前未能廣學正法及思惟修習等,而今當我轉成妙身已便能完成未竟之妙行,勵力發起希求心。昔頻婆娑羅王臨命終時,其子阿闍世王不予飲食,饑渴異常。時舍利弗至,王問何處有飲食?答:“北方柳葉宮毗沙門王前有之。”[23]王遂於彼處生樂欲心,即生為毗沙門之子名“牛王”。是故當汝欲求飲食、涼暖等時,即於極樂世界或兜率天[24]、空行刹土[25]等處之五欲受用生希欲心。以此為例,心中勝劣隨其所現,即以彼等為緣,憶念佛土之快樂與資具,生大希求心。

  無論貴賤,乃至死時未斷氣間,我貪不由自主而生起,其後由彼力故,念我將亡而樂得一身,以此為緣汝將轉成中有。汝生如是之心時,即于彼等莊嚴悅意之佛土天人身生起愛樂,由是汝將生於彼處,故當勵力為之!汝身諸大之功用開始衰敗時,或出可怖之境象、音聲等,由難忍之色聲等相生起種種恐懼,或現美好之色聲等相而生起貪著。當知此一切唯是幻相,都無實義,隨所有相皆不執實,不應歡喜貪著,亦不應畏懼忿怒。

  汝若曾修上師本尊瑜伽,死時上師本尊空行等決定前來迎接,如是情況出現時,捨棄驕舉心與疑惑分別,敬信皈依:“請迎我至空行刹土。”

複次,汝身鬆馳似沉入地下,故生起攀爬之欲,心中現起如藍色陽焰波動之相時,應識為:此是地融入水之相。修皈依、取捨(自他相換之所緣),念諸有情之恩皆未能酬報,現在往生佛土得能力已,當引導無餘有情至於佛位。應作此認識,生起有力思惟,別修上師本尊無別,思自與一切情器為真實能所依曼荼羅[26];未能如是,則想諸相乃上師佛之變化,生起信心。

如是位元中,若不能認識心中所現為自顯之幻相,雖善巧顯密教且精進善業者,亦恐一時隨錯亂而轉,若識為幻相,則大罪人亦能以一扼要解脫眾多險怖,故應勵力為之!

《噶當父法》[27]雲:此地界融入之時,金剛薩埵眾飾莊嚴,身如須彌,與眾菩薩眷屬當從東方來。此時若習氣善妙者,識為天(本尊、佛)故生起歡喜;若習氣惡劣者,生起怖畏而暈眩。故應向東方作意細觀。若如是現,無有較汝更喜悅者。信賴啟請,發起將心識遷轉于彼(金剛薩埵)心間之希求心。

  其後汝之唾液、鼻水乾枯,嘴唇上翹等,心中現起如煙囪忽忽冒煙,或如薄煙遍滿之相時,應識為:此是水融入火之相。修上師本尊無別等如前。此時寶生佛眾飾莊嚴,與眾菩薩眷屬當從南方來。彼時若識為天,則生起歡喜與信心;若不識則怖畏昏迷,為《噶當父法》中說。故應向南方作意細觀,若如是現,生信敬等如前所說而作。

  其後諸造不善者,從上身開始依次收暖至心間而冷,其後從下往上轉冷;諸造善業者,從下身開始如前變冷。此時身體色澤消失。心中現起如螢火蟲紅色火光閃爍之時,應識為:此是火融入風之相。修上師本尊無別等如前。此時無量光佛,身如須彌,偕眷屬從西方來,如《噶當父法》中說。汝心境中決定現故,觀於西方。若如是現,生信敬等如前而作。

  以後呼吸開始短促,內攝粗重且出嘯聲等,心中如前似螢火蟲之相現,此時應知,此生死等相一切皆由自心分別所幻現,所謂生者死者,于勝義中,即死之名亦無,如是決定。此時,不空成就佛身如須彌與諸眷屬從北方來,為《噶當父法》中說。故向北方作意細觀,倘若彼相現前而不生怖畏識為天者,作敬信等如前。

  又,《噶當父法》中說,彼等外相圓滿後,當現本尊與空行迎接之相,若識彼為天則賜予悉地;若不識則生怖畏之苦。複見眾多可畏明王,若習氣劣者,則生害我想,將皈依處錯亂認作仇敵;昔曾串習者,則識為友伴與歸()依處,心生歡喜,彼等即對汝開示妙道。汝于此等一心專注,隨其所現皆寬心舒懷憶念教授為要,請勵力為之!”

其後死者呼吸將停止,心亦將轉成單一無記之細心[28],此為顯教說,是故以下之解脫開示對一般大眾而言意義不大。然諸修咒瑜伽有經驗者,能將此等轉為道故,可繼續誦之:

“此後風之流動趨向微弱,出入息皆停滅,覺外所取相似較內能取識為遠之粗分二相沉歿,心中現起如無風燈燃之相,此是汝之諸粗分別心開始融入細心之相。彼時心中出現如虛空空明無邊無中之赤裸明智,此即所謂“心之世俗自性”。[29]此時若有生圓次第經驗者,應念與彼契合等教授。”

  克珠傑所造《大生起次第》中說:“火界融入時,鼻根亦消融故,鼻孔之出入風斷。其後風界融入之相,如燈燃之相現起,十種風各從本位趨入心間。”跋索傑[30]所造《和合修法》中說:“粗風界融入時,如燈燃之相現起,自性分別心所禦之粗風融入中脈時,外氣即斷。

“其後汝心中現起如秋季澄明虛空中月光遍滿之白相,是分別心所乘之諸風融入細識“明”分之相。彼時三叉猛利火[31]熾燃,由中脈內上行,融降頂上菩提心,引發俱生大樂。應以彼樂等至於空性義中。

其後白相消散,出現空寂之紅相。彼是汝之細心“明”融入“增”心已,“增”分現前之相。認識已,如前修樂空和合。

其後紅相消散,出現空寂之黑相。彼是“增”融入“近得”之相。認識已,如前修樂空和合。

  其後離月、日、稠密黑暗三者,如秋季黎明虛空澄明之相現起,此即原始俱生心赤裸顯現,謂之“母光明”。以修習力將彼心轉為大樂自性,複等持於空性中者,謂之“子光明”。彼二光明自性合一,即所謂“母子光明會”。汝於如是和合中等持。”

  此諸臨終教授,于現在起即應數數串習,並數數持念思惟“死時應如是修”,並向上師本尊猛力啟請,此三要每日不斷而修,宗喀巴大師說,此是“利益臨終教授之王”。章嘉大師說,以下之中有教授亦然。

  如前所說,當令臨終者于死時憶念善業,然昔未曾串習及業障極重者,因恐懼及惡業之力,難以認識故,死後再為其作中有開示者甚善[32]

  此應為作全圓淨治儀軌。不然者,為防止死者中有被引向惡趣,拋朵瑪驅逐違緣障礙令其遠離,及燒瞰食空行護摩,拋擲加咒之砂及芥子等令遠離怨仇。

  於已死數日者,應先勾召其神識,然後方作開示。

  先誦三次諦力文:“敬禮佛諦力,法諦力,僧諦力、諸密咒明咒諦力,別緣起無偽諦力,法性不變諦力。以此諦力,死者某某之識上至有頂下至十八地獄[33],地下地面天上,隨住何處,一刹那間回轉於此。”勝解已召至其識後,供養三寶已,緩緩作如下開示。注意:不可似經懺般從速而誦,亦不可不顧他人是否理解,斷句應明瞭,且通俗易懂,能使亡者引發信心。

  “嗟!死者某某!聽之!汝已舍壽行(不相應行之一)[34],前身已舍後身未得之現在者即為中有。從何而知?與生前不同,現有種種恐懼及徵兆故,此等是汝已處中有之相,望汝識之!

汝已取中有身,然不必為此憂愁苦惱。我將佛經中有益之教授告汝,望聽之!為利益汝,已向三寶呼援,故汝不論見否,皈依處上師三寶決定安住汝頂上!彼等之悲心與加持不可思議。力量極大,咒與三摩地力亦大,為利益汝行善回向發願之力亦大,離戲論法界不立一法而一切法皆立之加持亦大,緣起之法性亦不可思議,及佛之事業與有情界無別之理(佛之事業純為利益有情故),以彼等之力令汝異熟果不生,以俱有緣之力修道之友伴為汝轉之,汝中有將生惡趣者亦能轉趨善趣故,不須急躁!

汝現在之形狀與將來受生之形狀相同。”

中有與生有為同業所引故,彼中有應具後生之形。《俱舍》雲:“如當本有形。”此義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曾作決斷:“有誤解此說是前生身形,又有見說是後生身形故,說三日半為前生形,次三日半為後生形。此說全無清淨依據,唯增益執。別(原文較略,今將廣論原文引出。)那若六法諸傳承祖師及瓊波瑜伽師(香巴噶舉祖師)等大成就者曾數見中有有情故,說中有半生現前生形,半生現後生形。《藥師經儀軌》中所說與此相同,且引果嘎裏嘎(人名)與目犍連母故事等所說之某些地獄有情仍具前生之形及習氣等為依據。(宗喀巴大師駁斥者許中有半生為前形,半生為後形是中有之普遍情形,某些特例應除外,故上述二說並不相違,智者以慧觀察,自可分辨。——譯者按)

“是故汝身若具天形者生天,具人形者生人,是傍生形者生傍生,餘皆依此類推。現在汝若有生樂趣之諸征固善,倘若出現生惡趣之兆亦無須懼怕。汝中有有情如水中船,以前說之方便極易轉惡兆故,任現何相皆不忙亂,自心保持安泰,憶念教授為要!

若對前生之親眷,友伴,受用等生貪嗔,對誰亦無益處,若如是作即不能解脫閻羅及惡趣之怖畏。憶念汝以前曾串習之善行與修持,向觀於頂上之上師本尊啟請,諸相皆決斷為上師之變化,若如是作使得生佛土或樂趣之妙身,應努力為之!”

雖作如是教授開示,然恐亡者因惡業力難以體認者,複如下誦:

“嗟!死者某某,汝聽之!汝中有身非是骨肉之軀,乃極細澄淨之大種所成之意生身自性。同類中有可互見,及見將受生之生處。與自不同類之中有不能見。具有離十一過之天眼通者可見汝,生得之天眼不能見。南洲之中有唯見南洲之中有,及人之中有唯見人之中有等,餘皆類推。汝眼猶如天眼,雖無顯示種種變化之神通,然具足佛亦不能滅之業生神通,與“意捷”(日天之馬)之神通相似,刹那即至所思之處。此一切是汝已處中有之相,望體認之!

汝受生之前,若憶念前之教授即可往趨佛土;如未能如是,應發清淨願,盡力取妙身為要。

嗟!汝聽之!汝雖可能受生為根不具足(有生理缺陷)者,然現在六根一切具足。

除母胎與金剛座[35]外,山、土、石等皆不能礙,汝可自由穿行,雖無眼耳等浮塵根,然具足見色聞聲之有色根故,無不具根之過。如岩石中所生蟲以心識活命,汝現在唯以嗅香令根滿足而活命(無福者食劣香,有福者食妙香)。此皆是汝已漂泊於中有之相,請體認之!

于彼等相不應貪著,亦不應厭惡,一切置之不理,啟請上師,憶念上師說教授為要!現在汝心緊張浮躁不安。無粗身故,與往昔不同,居處不定,姿態不定,極其放逸;心識時而恍惚,時而紛亂,時而激動,此皆是汝中有意生身漂泊之相,請體認之!

汝以見自屍身等為緣,心想:噫!我已死去,今後當如何是好?忐忑不安。複思:我得一身豈不是好?便有求生之念。”

他論中有謂於自屍身可趨入九次,而因屍身腐爛、僵硬等,缺乏趨入之方便。然總體上,彼中有雖見舊身,然與彼身心能所依之緣已為業力斷故,不生欲入舊身之心,是故不趨入舊身,此義為《本地分》中說。(原文為“彼于爾時,先我愛類不復現行,識已往故”。——譯者按)然例外情況亦說有趨入者。若得受生之緣,中有壽量為一七日等長短不定。若未得者,乃至受生之間,每七日一小死,然於四十九日內決定得生緣,是《本地分》之意。他論中亦說有較彼時間更長者,如通常住胎時間為九至十月,然古時老子住胎六十年[36],故某些特例不定也。或有雲七日者應各別計,如天中有為天之七日等,非也,皆應以人之時日為准。

“此後決定獲生緣故,汝不應為時或生起求身之欲所忙亂與急躁,應希求佛土之身為上。時雖至而汝受生不定故,令心安泰,念上師三寶不離自身,亦念上說教授為要!

嗟!死者某某汝聽之!今為汝說中有相兆之差別:汝所趨之處若通現白光相者,將生天道或非天道;若現黑光相者,將生地獄道;若現紅光相者,將生餓鬼道;若現黃光相者將生人道或傍生道。”

嘉瓦揚貢巴雲:求生處故,若生天者現白光;若生非天者現紅光;若生人者現藍光:若生餓鬼者現黃光;若生傍生者現綠光;若生地獄者現煙色光。攝受何種光明即執取其相應之生處。他論中餘皆相同,唯人與餓鬼之相互換而說。

  “此時任現何相,皆觀想彼即上師本尊,此為甚深扼要,勵力修之!時或想彼上師本尊有相無性猶如幻化;時或觀上師本尊與自身從四周向內依次消散,於空性無執中等住;又修本尊,修光明空等輪番而作;時或勝解虛空所遍滿之處即離戲論之空性遍滿,空性遍滿之處即自心遍滿,於彼之中空寂而住;數數發起求生佛土之希欲與妙願。

  若生樂趣者,因善業力故神清智明:若生惡趣者,其心則極鈍不明。

  地獄中有其色如焦木或黑晦光或陰暗夜;餓鬼中有其色如水;傍生中有其色如煙;欲界天人中有其色如金;色界天中有其色鮮白。

  人鬼畜三,各如自行之相若現,即生於彼。(亦即人之中有平行,鬼之中有跳躍而行或後退而行,傍生中有如其自行。又三惡趣中有眼目視下倒擲而行)。此等種種之相現時,不作歡喜貪戀,憶念教授為要!

“可怖三淵者”,于汝前方,將有三深淵斷汝去路,大深淵紅漫漫、白茫茫、黑沉沉,深不可測,深淵紅漫漫、白茫茫、黑沉沉,深不可測,可畏異常,而汝將墮落其中。彼等事實上非真實深淵,依次為汝貪煩惱分、癡煩惱分及嗔煩惱分之變相,唯是中有之幻相,請體認之,憶念教授為要!上師三寶加被,令我某某不入惡趣而作啟請,萬勿忘失!

又,“可畏四聲”者,汝所至之處,現如斷岩坍塌土雨壓頂之相及山崩地陷之聲;現如沉入大海漩渦之相與大海攪動之喧嘯(海嘯)聲;現如森林失火、劫火之相與令人耳破心驚之燃燒爆裂聲:現如劫風動搖相及令人心驚膽戰之聲,感自身悶閉於暴風之中,被挾著吹走。此等相將現並生起種種怖畏痛苦,此等皆因汝生前未攝諸根風與分別,流于庸常,現在因地風顛倒,水風顛倒,火風顛倒,風風顛倒之力,心中如是而現。事實上全無所有,故不須怖畏,觀如生前夢境,仰賴上師三寶,任現何相皆不顧不理,安然不動為要!

又,“怖畏三相”者,現起地獄、餓鬼、旁生三者之相,或難可瞻視可畏之閻羅鬼卒,身如須彌,揮舞種種器杖作殺戮狀,彼等口呼打、殺、捉、綁等,喧染囂囂之聲竟相傳來,令人膽戰。以彼等為緣,汝心生起極大憂苦怖畏。此等亦唯汝漂泊於中有之幻相,請體認之!

汝應大聲哀呼自所信仰之上師、本尊、護法名號:我於中有中如是漂泊故,請大悲不棄送我至清淨刹界!

可畏四聲、可怖三淵,閻羅加害等怖畏之相現前時,若是出家者,憶念自己之學處及裝束[37],維持自心原狀,親友喚之亦不趨彼處。野獸及食肉羅刹等追逐時,若念自學處及裝束者,即可息滅怖畏,解脫閻羅之加害。若是密咒行人,應憶念自之上師本尊及彼所賜之密與諸咒,即能不生怖畏,解脫閻羅加害。恐有非人鬼魔假冒本尊作倒授記故,可觀想智慧尊融入而作啟請,如是則中斷亦轉成悉地故,應勵力為之!

  “六決定相”者:

(1)身相——汝身往昔于山石等有礙,如今卻能無礙穿行。昔往他處須用力方能至,現在略思即能到達。前身溺水須用力方得出,現在此等情形皆不發生;

(2)語相——昔與本地人、家人、鄰居、親友等可共談話,如今向彼等說話皆無答語,對諸親友言我在此不須如此(哭泣等),而彼概無所聞;

(3)意相——往昔眼見外日、月、星三,而今不見。此因無內日月紅、白菩提心,及無血肉粗身故使然;

(4)如前所說,此細身具將生趣道之容貌、諸根具足,所至之處皆無身影;

(5)往昔舉足時有足印,如今沒有;

(6)昔無能知隱秘事之神通,而今具有漏微細神通。”

  前四出於至尊章嘉遊戲金剛之《勝樂南門儀軌》,後二出於至尊嘉木祥寶無畏王之《中有開示》。

“由見此等,即想我已死亡而生難忍痛苦。然雖苦無益,望寬心鎮靜,憶念上師與教授為要!

  又“六不定相”者:

(1)處不定——汝不能定居一地,須臾轉變,能至以前熟悉或不熟悉之種種悅不悅意之處,現苦樂不定相;

(2)所依不定——向塔、寺院、樹木及井等尋求保護;

(3)威儀不定——行,住、坐、臥等忽爾不定;

(4)飲食不定——雖有六道眾生之種種飲食,然他不回向即不得食。”

  《授記死歿經》雲:“譬如為至他方親友回向飲食,而彼於夢中亦不現:為死者回向衣食等,彼亦無法受用。”意指如一般世俗作法回施者無益,然若具善巧方便,則有利益。如從水施法與煙供法之受供主賓內皆提及中有,即可了知。而且對生者作死想而回向之,彼亦有滿足者,如《至尊密勒日巴傳》中所說:“以緣起力大不可思議故。”

  “(5)伴侶不定——與以前相識或不相識之種種眾生結伴,彼等對汝刹那示作種種利害狀;

(6)心境不定——須臾間自身轉成種種相,三門之相不定,思緒萬千。”

  以上為至尊遊戲金剛所說。至尊寶無畏王則以“受不定”,代替第六。

  “此等純屬汝中有時所有之假相,決斷已,於熟不熟知及親仇之相皆不顧不理,捨棄顧處苦樂之分別,憶念上師及教授為要!呼上師本尊護法之名,並作啟請:我今漂泊於中有,請援助!請大悲不棄!”

于諸妙欲及快樂之相不貪不戀,用作供養上師三寶。

  此中有位中,本尊與護法前來迎接,鬼魔之迎接亦有,故應各各認識。若未能確定,則一切形相決斷為上師本尊之身,一切聲音決斷為上師尊之語,一切憶念分別決斷為上師本尊之意,以大敬信受三摩地四灌頂,發願:我名某某,請送我至空行刹土!

汝以微細神通略知前後世因果,並為極大沮喪及追悔所熱惱(造惡業故)。俱生神計汝善業擲小白石,俱生鬼則計汝惡業擲小黑石,此時汝不應恐懼膽怯,不應妄語說未曾造如是罪業。

可畏閻羅及獄卒眾,眼如火熾,顰眉忿恨,身驅龐大,持種種威猛器杖,圍繞汝身,投擲器杖,大聲嚎叫,作打、殺等極大喧嘩之聲。此時汝若不識其為幻相,瞻視各方求救而未獲,尤生失望與熱惱。有時現眾多女人,或美或醜、或含笑引誘、或諂媚感人。此一切皆汝中有位之相,望確認之。彼一切相者,如夢境,唯是內心幻相,外境決非實有,勿執以為實,勿受其騙!汝乃意生身自性故,外邊有質礙之刀棍等雖真作砍擊亦不能傷,猶如幻化,放鬆耽戀,視為遊戲。怖畏是相似怖畏,故不須畏懼;親愛是相似親愛,故不應貪戀。彼等變幻相若欺誑汝,汝即將彼等女人作為印母[38]供養上師本尊。

  簡言之,自性諦實有之法雖如微塵之少分亦無,空性於空性不得便,無相依於無相不得便也!雖然如此,汝若臨時突現種種苦相者,此乃汝之惡業故,不能責怪他人。應以大敬信向三寶請求救護,請求悲心不棄,以此汝將得救。

  嗟!汝現在不應散亂,憶念教授為要!認識本來面目!上升下墮之界限從此分明也。于此重要時分,心若散亂,將無脫離痛苦泥潭之日。我現在正利益汝,汝若流於散亂,則生中有幻想;心若散亂,則上師三寶之悲繩中斷而趨無解脫之所,慎之!慎之!

若曾受灌頂者,憶念上師且將受灌頂時之密名告彼閻羅(彼即退去)

  嗟!汝複聽之!汝現在於瞬息之相稍起執著之貪嗔,即被猛力引向苦樂之所,猶如炮射,故無論現何相皆不可因執著而忙亂。

  見親友等憂傷哭泣,即生增上喜及增上貪,對一切不為自己憂傷者起嗔心及現不喜之相,甫起此念即思此等全無意義,而將此念完全轉變。

汝相續中現起生善趣之相時,若汝後人為利汝而作摻雜罪業之不淨供施等,汝以神通力知已,恐生嗔心與不淨相,以此為緣將生地獄,是故後人任作何業,汝心皆不應動,修慈心為要!又汝若貪著財產,知此等為他人所自在而受用者,即生貪財且嗔後人之心,以此為緣,生樂趣因轉成生地獄或餓鬼之因。是故貪著遺產於汝絕無益處,捨棄慳吝與貪著,供養上師三寶而徹底改變之,捨棄失望!

又為利汝而作儀軌與法事等,然若儀軌與修法有誤,或主法者因昏沉掉舉而散亂,或三昧耶律儀軌不清淨,或忘失所緣放逸等者,此一切汝以微細神通見已,心想:嗚呼!此等欺我也!生起極大憂愁與不喜,不生淨相敬信,反生邪見與不信,以此為緣將生惡趣。是故不論法事是否清淨,應思佛語豈有不淨?自面有垢方現於鏡,當念此等之身為僧伽自性,語為正法自性,意為佛陀自性而至誠發起皈依之清淨心。如是汝之後人所作善業能利益汝。此修淨相于任何時中均極重要,應憶持不忘!又汝後人親友等作與罪相染之善,及諸賢妙上師、伴侶作清淨儀軌等,若汝見已略生歡喜心,以此為緣墮惡趣者亦轉生樂趣,故應牢記不忘!”

雖作如是開示,然恐昔無串習之輩未能體認而迷亂尋求胎門故,彼時遮閉胎門之教授極為重要。如是應誦:

“嗟!汝複聽之!若憶念前教授未果,則不能至淨土,複對中有身及舉止動作生起厭惡,想:現在何身現前即求之,有饑不擇食之感。

因業力故,將生該處之相兆現起。彼亦如前所說,六道之光無遮而現時,自與光二者修為上師本尊等如前而作。又若眼視下、頭頂向下而行之相現者,乃生惡趣之前兆;若眼視上、頭頂向上而行之相現者,乃生天之前兆;若平行者,則為生人之前兆。現在汝相續中若現妙相不應驕慢,若現劣相心亦勿亂。仰賴上師三寶,自亦修為上師本尊。汝中有有情易轉變故,若體認前教授如此即可。若念而未果即以希求心為主,作何希求彼即成就,猶如馬口銜勒。

汝生前若曾值遇賢妙上師,身語意所依[39],諸僧伽眾等,或曾聽受灌頂教授、傳經、或曾作善業念誦等,隨其所有憶念之,發願完成未竟之妙業。此極重要,勿忘失,勿散亂,上升下墮之界限,此次即見分曉。頃刻流于懈怠即長時領受痛苦,刹那發起希求即長時領受快樂。汝相續中任現何相,即以彼為緣憶念佛刹之身、受用、眷屬、處所及法圓滿等,猛力生起欲生佛刹中受用彼等之希求心。

  倘若不能趨向淨土,則將於輪回中受生,應觀察將生各趣之前兆。若於地獄、傍生、餓鬼、人、欲色天中受生者,於彼生處見有與自同類有情,對其生起歡喜而欲趨赴,以此為緣中有即滅而生於其中。暖濕生者求香而趣;化生者求房舍而趣,以此為緣生於其中。此亦若生熱地獄者因求熱,生寒地獄者因求涼而往,以此為緣中有遂滅而生於其中。屠羊、宰雞或販豬等非律儀者,於其生處見羊、雞等,彼由先前所習而喜樂馳趣,因(羊等)隱沒故,未能如欲而心亂惱怒,以此為緣遂生惡趣。卵生與胎生相同,若生彼等中,於彼生處見有與自同類有情,為欲看彼及戲笑等,遂願往趣,以此為緣即生其中。是故欲先所習有漏之境與自所欲之境相合,然未能如欲而心動者,純系真實貪愛或貪愛衍生。此心甫生,當即視如仇敵而棄之,想:此噁心將壞我中有受生之大事。

  又,若於卵生或胎生中受生者,汝所見之景象為人或傍生作兩性交合相,此時應想父母為真實上師本尊父母雙尊,以大敬信頂禮,獻意變供養,作求法啟請。

以此不能遮止,將生人處時,應勝解父母為本尊父母雙尊,如前獻供,啟請賜我悉地。

以此仍未遮止,由庸常貪嗔分別為緣,將入生處時,應念:噫!如我惡業有情,以前未能解脫輪回而流轉生死,皆因如是貪嗔所致。現在若仍隨貪嗔分別轉者,則漂蕩於無邊輪回且長久沉沒於苦海之中。應對貪嗔分別生起怖畏與厭惡。以此仍未能遮止時,應思父母二者或風雨、巨響等相有體無,譬如陽焰,實無水之自性而相似見有,故無可貪著,無可嗔恚。自己以前無實而執實故,乃至現在漂蕩於輪回,現在若不識此本性,則將決定陷入種種痛苦叢中。如是修習為要。如是于相續中決斷時,我執消散,胎門遮止。

雖如是作而諦實執未壞[40],入生處之門未遮現在將入時,應修光明空,於彼之中心不造作,於原狀中寬坦而住,乃至胎門未遮之間應數數而修。

複次,應如是提念:噫!我從無數劫以來乃至現在,所具輪回之身無數,此甚可厭。往昔與我相同之眾多有情已成佛,此世間中雖有無數佛降臨,而我仍未解脫,殊可怪之!若細觀察此輪回事,真令人發嘔、極可怖畏,現在正好作遁逃之方便。我現在應至西方極樂世界,於無量光佛前蓮花中化生、利益有情!生起猛力希求之心趣赴彼刹。或生起希求,趣赴自己特別欽慕之淨土,如現喜佛刹(東方不動佛土),空行淨土、香巴拉淨土等。[41]

汝欲求暖時,即欲求淨土中之火晶及智火光:若欲求涼時,即欲求淨土中之水晶光及八功德水;以此類推,欲香時,即求淨土中令身心滿足之香:欲飲食時,即求淨土中之飲食;欲酒肉時,即求空行刹土中所設之會供輪;欲求有情類,尤其欲求嬉戲伴時,即求空行刹土中男女天人及鳥禽等。

  又因黑暗、狂風、噪音、冰雹、暴雨、大雪等驅使故,生起欲逃遁之心。汝將驚駭萬分,欲求藏匿之所,而藏於美宅、岩穴、地洞、森林、蓮苞之內,想我從此不可外出。因極貪彼處故,將受下劣身,領受種種無解脫之痛苦。諸親友來臨,現似悲憫歡喜呼喚之相,及同類之相現時,應即決斷此等相事實上絕非真實,唯錯亂幻想,自當安住於平等舍。”

然因善業串習力弱、不善業串習力強故,以罪障力,未能受益于前諸開示及所緣者甚眾。因此,對以上述所緣不能遮止胎門之輩者,複開示選擇胎門之教授:

  “嗟!汝複聽之!所作爾許開示汝或善知或不知,若知者唯此即可,倘若不知便不能遮止胎門。欲入生處或不自主逼入生處時,汝應以業報神通,觀察妙劣生處擇而入之,甚為重要。

如前所說,入諸下劣生處之前兆或景象出現時,應不入彼處而回轉;雖幸福圓滿,然正法不宏揚之處,亦不應入。(餘論中說:)若生東勝身洲者,見有雌雄鵝莊嚴之海,若趣赴彼處,雖幸福圓滿,而法不宏揚,不應入之;若生南瞻部洲者,見有悅意美宅,倘欲入者,即可入之;若生西牛貨洲者,見有雌雄馬莊嚴之海,彼處雖有受用,然法不宏揚,亦不應入而回轉;若生北俱盧洲者,見有牛莊嚴之海或樹木莊嚴之海,彼處雖長壽有福,然法不宏揚,不應入之:若生非天者,見悅意森林或旋火輪,無論如何不應趨入而回轉;若生天者,見有悅意妙寶宮殿,入彼亦可,即趨入之;若生傍生者,見深長岩穴,地洞及煙霧,不應入之;若生餓鬼者,則見曠野荒原,深谷山溝或稀疏樹林,不應入之;若生地獄者,則見黑暗洲渚、黑房、紅房、黑溝濠或黑路之相,若趣入彼處,則入地獄無出離之日,不應入之。”

《念住經》中所說與此等相同。

  “汝欲從彼等處回轉,然為閻羅鬼卒捉持、牽引、驅逼等不得自在時,應對彼等修慈悲心及憶無我見,自持馬頭金剛等本尊我慢作驅魔等所緣,乃至閻羅鬼卒未離,勵力行之。何處清淨法教宏揚,即入於彼處。

  擇生處時,因業力故,妙善生處可見為劣處,劣生處亦可見為妙處。恐有誤故,此時牢記教授之要點極為重要。妙生處之相出現時不貪,劣生處之相出現時不嗔,捨棄妙劣取捨與喜惡分別,于廣大平等舍中寬坦而住,即為甚深扼要,如是應行。

  發願生於所欲之處極為重要。應發願啟請:我為利益一切有情故,願生為具正信之王、大臣及得成就者之子,或生為法脈無垢種性,非太窮太富具正信父母之子。能利益一切有情之有福身應取之,請上師本尊慈悲眷顧!

受生之時已至,于父母精血二者見為男女交合相,此時若將生為男者,于男生嗔、生欲遠離之心,而生欲與女交合之貪欲、現欲抱之相;若將生為女者,嗔女欲離,貪男生欲抱之相。擁抱無間,男女二者不現,唯見男女二根,於彼未能如欲而發嗔恚,現為昏迷之狀,以此為緣,將受生矣。無上教授之輩,即以如是之相墮輪回海,恒為眾苦所逼,故于業圓滿成熟之前,聽我此言,如前所說之貪嗔生起時,當如是修。自念:我于此等景象恒常生起貪嗔,並因如是貪嗔之力,無始以來漂蕩於輪回之中,絕無解脫之時,現在若仍隨貪嗔之心轉,則大難臨頭,決定不免。故決不應招此貪嗔大魔。應思:萬有諸法,勝義諦中決定無有,如幻如夢;于如是者諸法豈能貪?豈可嗔?一切純系假相。決斷已,勵力發起妙願:願我現在獲得具正法之人身,, 學顯密道,利益一切有情。複觀父母為真實本尊雙尊,如前敬禮、獻供,次從父頂或口而入。”

  雖作如是所緣開示,然除某些具善妙習氣者外,餘因下劣習氣之痼疾,難以體認,任如何作,亦不能遮止貪嗔,此為下下根或有罪障者,如傍生中有等,應示以皈依教授作遮退方便:

“汝複聽之!妙劣生處之相任如何現,此等皆是不實空幻之相。呼上師三寶之名而作皈依:汝等知我苦樂與上升下墮。頭向上而行,如入妙寶宮殿與越量宮。”

上下文中某些文句於雖有重複,然作用各各不同故,又數數開示其重要性者甚善,請勿作刪改。此開示法乃較廣之一種,是說開示之基礎心要。若欲較此攝略者,可將此中要義及精華集出。

有關中有之建立,諸大論中所說與諸成就祖師所說,某些地方相同某些不同。因業力有種種故,中有之舉止與景象無量無邊,不應隨執一種而擅破另一種。或曰中有受業力左右故,於所欲處不能來去,雖為之說法然不能聽聞。《普明大疏》中說:“如《對法》雲:中有可見前生親友等夢境,故夢境趨入儀軌(修法)亦不相違。”然此等者是對不諳殊勝方便善巧者而說,若諳知則中有能來聽法,且置不論。

  顯密教中亦俱說有入前屍而復活者。

  餘論雲:中有具有漏通故,自之所說彼能聞見;如將生為聾、盲、呆、蠢,因此時根具足故,能懂所說;為驚恐等恒長逼迫故,心思解脫而不散亂,故能聽受自之所說;識無骨肉等粗身故,雖住遠處,欲至何地,皆能往趣,容易調禦;因業力故,念力為生前之九倍,以其明瞭故。知修一切所學,具足五種殊勝差別。作超薦儀軌有大利益之原因亦在於此。於七七四十九日間勵力作中有開示及善業等甚要,且因一種開示不能解脫惡趣,而另一種也許能故,開示種類不應單一,有多作之必要亦在於此。

  宗喀巴大師之親炙弟子福幢大師所造《那若六法引導文》中說,那若巴大師承許中有風心和合之身,報身與法身本來安住故,所依極妙。夢中識較醒時明瞭七倍,中有識較夢中明瞭七倍,且易轉變,識無所依故,意念難以依止,若念能持,則行道無難。有雲中有一座修習即得解脫者,意為行道速疾也。

  如是於初七中,因前生之習氣尚明瞭深厚故,自應致力於如幻天身與空性見串習圓滿(此為密宗修法),他人則速為之作善根七期回向等,為道之助伴。於初七中未引發為道,其後則較難,故此甚要。

  如前所說,總于生前多行善者、別於臨終能生殊妙善心者,能得妙身。然往昔至尊觀世音(自在)見濁世之多數修法者不能解脫中有怖畏,為利彼等而變化成六臂怙主,以此史事觀之,無論是否行善,各別補特伽羅後世所趣如何,實難斷定。是故有定力者,應將頗哇與中有教授作為可靠之甚深善巧方便以保障之。

  又臨終與中有相現起之理,顯教中所說較粗略,密教中則詳說。具稀有證悟者且不論,未廣學道及善瞭解者,中有體認多說是長養善加行之方便,是具慧者當求之處。

  他論雲:持律堪布與性相大師(精顯教之法師)等,因臨終及中有位錯亂而流轉於輪回者甚多,最下咒瑜伽者[42]見本尊迎請無間,如遇熟人、識為本尊,以彼為緣能速解脫。而且生前曾修諸本尊現觀者,見繪塑密像者,死時本尊現前,認識已亦能解脫。持律堪布與性相大師雖精進戒行且善巧說法,然內無密咒修持故,茶毗時,靈骨、舍利、虹光等相不出,因其生前對密咒心不接受,呵斥密咒,及不諳密咒諸天眾故,死相現起,昔未曾見,乍見不識,故而生嗔,以此為緣趣向下劣處。最下密咒者生前雖威儀粗忽及不善巧等,然唯勝解密咒故,此時能獲解脫,死後出現靈骨、舍利、身像等。

然有唯以自力不能趣妙處而以他力能趣者。若精進修善,雖過四十九日已生惡趣者亦可解脫。若已生樂趣,則有得財、豐年、受用增長、他人承事等利益。此為《授記死歿經》中說。阿底峽尊者說,于彼死者之名未迷失之間,修善回向方有益。為利死者,于七七日中修善者,乃因中有壽量不超過七七日故。然班禪善慧法幢語錄中說,大部分死者多於初七日以內受生,故於初七位中為其精進修善甚要。嘉瓦揚貢巴亦說,初七日中前生習氣仍強故,應速行善。又若修善與罪混合,彼死者將生善趣者亦轉投惡趣,將生傍生與餓鬼者轉生於地獄;若不與罪混合,且非為求名等以妙心作者,功德如前而生。

  又,度亡者應與死者具種性、資產及法緣三者隨一之關係方有益。若不具者,唯成修法者各自之善。諸佛菩薩對一切有情雖無偏黨,然對某些(無緣者)不能調伏。佛未能調伏,則為輪回所調伏,以此為喻,廣如《喻法釋》中說。仲敦巴對熱振寺僧眾說:“汝等一切資具皆混和之,若一人死,另一人為之作善者方有益。不如是作,則成作者各自之善。”蕩巴說:“不論利益死者還是生者,作經懺與修善時,應作與罪不混之承事。所修與所得不相稱時,應將酬金還與生者,如是則不與罪相混。”以上所說為旁義。

  上述諸開示,應如前說,根據時宜而作,此乃利益死者之妙方便。自亦應將如是教授詞句記于心中,數數提念,原臨終時能回憶及中有時能如是修。中有最初之相現起時,以昔願力體認已,能長養善加行,故成最勝利益。班禪法王所造《中有啟請》中說:正念其義而修者,成臨終教授之王。將墮惡趣有情發送至淨土善趣須賴何等之善,思惟此理以饒益自他者,乃最上精進也。

此中將《道次第廣論》所引《難陀入胎經》,《瑜伽師地論》、《俱舍論》中所說之生有、死有、中有相現起之情形,及班禪善慧法幢、文殊笑金剛、寶無畏王所造之《中有開示》,章嘉遊戲金剛所造《勝樂南門儀軌》之中有開示,宗大師之親炙弟子法主福幢所造《六法引導文》中之生、死,中有建立等顯密教中所說之理,以及具加持噶舉派祖師教授中所出者,加以彙編總攝,成易懂可信之說,名解脫幻境。為滿具恩師寶之願故,比丘語自在金剛造。

 

【注釋】(系原妙音叢書編緝部人員製作,特致謝忱,其內容不代表譯者本人意見。)

[1]又名《臨終智大乘經》漢文今佚。

[2]見漢譯《大乘菩提心法》(即修心七義之簡說)中“明攝為一世之修持”一節。臥修教授是指行者在臨命終時應以右脅向下的“吉祥臥”或名“獅子臥”之姿勢調身。而調心則以五力:

(A)白法種子力——把一切資財供養三寶及廣作佈施等,以令心生由善念所引發之歡喜及自信。

(B)祈禱依止力——念三寶上師之悲智願行無量功德,淨信依靠矢志不離,去除臨終時之孤獨無助之怖畏。

(C)對治力——若違緣及煩惱生起則以種種方法如菩提心,空見等作對治。以此令心不顛倒避免趣向惡途。

(D)串習力——把過去所學所修之佛法於此刻亦數數憶念行持,務使修持之習氣加強,不令終斷。

(E)發願力——念佛法之大功德,至心發願。希求未來生能不離正法。此五力把平生之修持體驗回向于死時,中有時能去除畏懼及錯想。

把心導向正軌,由此能取得賢善暇身,受用具足,善根不斷。此即五力頗哇,此利益臨終之五力頗哇是否有力則端賴行者平日對此五力之態度是否重視及堅不堅實而作準。

“頗哇”(Pho Wa)義為飛遷。廣義的頗哇乃修行者在臨終時能有意識地把自心契合教法導向所欲趣向之處。如修菩提心者在臨終時依此五力頗哇及臥修教授,把菩提心之修持導引自心,若能堅定延續至最後一念則此心將成下期生命形態之主因,行者平時的修持越高則其在臨終時的運心之力相對越強,而來生能承接今世修持的成果的可能性亦越大。

其他如淨土宗的念佛法門等其原則莫不如是,惟目標略有不同而已,故在此定義上各種法門皆有其各別對向不同之頗哇修持。狹義的頗哇則為如那若六法中的那種位屬無上瑜伽圓滿次第範圍之頗哇教授。其主要作用乃是作為圓滿次第的輔助修行,彼多用於一些已圓成生起次第訓練及已成熟圓滿次第初步訓練而不幸壽終之行者。這些行者因未能于此身現證幻身及淨光生死自在,對中陰幻境亦乏自信能有效對治,故取此較下品之成就,首要保障來生修持不失。然雖雲下品亦非一般人能成辦。因此種頗哇法須有多種條件助成,如能自觀內息之運行情況得知壽數死期,引氣趨人中脈及持氣等皆有一定能力。能辨死相及於四大收攝至入昏昧位前準確把握時間遷識出離體外。否則死兆未定便妄自遷識舍壽,則是一種毀犯密乘誓(損毀本尊身)及佛法共戒(自斷身命)之大過失。由於在無上瑜伽中對“頗哇”二詞之運用亦有頗多不同之層次。讀者非細心分辨不可。

[3]在《密集(集密)根本續》(Guhyasamaja Tantra)之本尊瑜伽修持中,詳盡指示瑜伽行者如何認知及運用心的粗細層次作修持之用,有成就的密行者能把生有、死有、中有、有夢及深睡等層次的心識契合于修行中有效地證悟佛果。

[4]“覺域”(Chod-yul),義為斷除對三有輪回之執,是早期西藏佛教一傳承之名稱,創始人為馬即洛津女瑜伽士(Ma Chig Lab Dron),其著名教授即“般若施身法”一一種揉合般若經及密乘法義之教法。若從純粹的密乘角度而言,它並非一種完整的本尊瑜伽,但卻適合密乘行者用作本尊瑜伽的基礎訓練,故大圓滿,大手印等各派行人皆頗多學習之法要,更稱此法為四加行外之一種不共內加行。“覺域”傳承亦因此而被吸納於各派之中,不再獨成一幟。般若施身法除注重斷除身執外,亦兼帶頗哇之相類觀想。

[5]即注——所指的無上瑜伽圓滿次第的頗哇教授,西藏流傳之頓哇修傳乃以那若六法及尼古六法中之頗哇引導為代表;而其根源之教典傳承則來自《勝樂》,《金剛空行》及《四座》等續典。

[6]此乃由無上密續及佛教醫方明中所說之有關身、心,氣脈等理論而解釋吉祥臥之緣起,令行者對此臥式心生勝解樂欲。事實上在臥法頗哇此顯乘教授中,並非定要涉及這類氣脈的問題,又此臥姿亦非定于臨終時才採用,行者可于平時睡眠時採用,並以正知正念入睡,久之睡眠亦能修定,見《菩提道次第論》中“道前加行”一節。臨終之臥修教授是否得力,仍視平日之功行為因。

[7]真實的佛法行人其行、住,坐、臥,語默動靜,六識根門皆以正念正知及律儀所攝護,有異於放逸之人,如獅子立於野犴中,舉止自顯威德,故名威儀。而在《首愣嚴經》中戒律與威儀是同義詞,在此文中是指正確的臨終臥姿,不應如常人般槌胸頓足,悲泣哀號,意志慌亂愁苦。

[8]等起心即是與身語行為同時運作之意念,亦可稱作發心;即策發某種身、語行為之背後動機。行為()本身屬善(屬)惡,即由此伴隨之心態而決定。依格魯派創始人宗喀巴大士(大師)在其拉鏈(?)《善說金鬘》(Legs shad Ser GYi Phreng ba)中對發心定義是說為意識及欲心所之活動;若欲心(希求心態)對(為)向惡性之追求即是不淨發心,反之為有情而追求成佛即是大乘菩提心。對發心之自省,在佛教修行中非常重要且影響各階段的修持原則及決定其效果是苦是樂是賢妙或下劣。以持戒為例子,持戒者欲判別自身之行為是否“非律儀”,首先便是分析等起心是否由貪、嗔而起,故學戒並非單依死硬戒條盲從遵守,反而學護戒即是學習自觀心念。依此亦能明白戒能益定,倘無自我內觀之能力那如何能成就清淨之三摩地?如何進一步分辨微細難知,刹那轉變之心所活動。例如若眠心所起現行,無法藉“不非時睡”之律儀而策心警覺,如理分辨是否因貪或其他因素導至?應以正念正知入睡,調節身體,或應以無常想對治?(。)若不假內省,為煩惱所引,隨意倒臥,(眠心所為不定心所之一,彼若隨貪起則為染業;隨精進起,則為善業;如因工作過勞故以調節身體為動機而入睡,以期明天更有利行持。)那在習定時便無法有效分辨更微細的煩惱如擊沈(沉沒),(、)掉舉等再(以)作適當的對治。如此便障礙奢摩他()之生起,故對發心之理解,於新學老修皆極重要。

[9]意指對臨終者開示死、無常等法語欲令彼捨棄對此生之執著,亦應因人而異來決定應作或應禁止。否則弄巧反拙,令臨終者更添憂苦。

[10]佛法僧三寶中,僧寶中與行者自身有師弟法緣者即為上師,而諸師中與行者法緣最深厚、最親近者即為根本上師,故行者修法時觀此師為一切佛、法,僧之代表最能令自心專注。又于臨終時觀想緣念自身為此具恩上師所引領,則令心易引發善妙心力。遠離怖畏錯想。

[11]即普賢十大願王中的敬禮諸佛,廣修供養,懺悔業障、隨喜功德,請轉*輪、請佛住世,普皆回向等七種修行。依此七種修持能開發極殊妙廣大之大乘心量,淨化行人之狹隘心態,故為藏地佛教極為注意的基本修行。

[12]臨終時四大分離,肉體組織衰敗分解故生起種種痛苦及錯覺。

[13]臨終時。平生之所見所為皆如影像顯現於意境中,無修持者則多緣此而生煩惱,具修持者則能以正知面對此境,不受牽引導至最終于不善心而死落惡趣,反而能以賢苦心態而逝,生於善趣,甚至可往生淨土或解脫。

[14]能於中有狀態時亦不失正念,了知一切境象之本質皆為心識所生之幻象,不起顛倒妄想。

[15]瞭解上述臨終及中有之教授,則能獲得未來修行之所依一有暇人身。

[16]持誦七位願力與息滅違緣障礙有關之佛陀名號見(藥師七佛本願功德經)(A)善名稱吉祥天如來;(B)寶月智嚴光音自在天如來;(C)金色寶光妙行成就如來;(D)無憂最勝吉祥如來;(E)法海雷音如來;(F)法海勝慧遊戲神通如來;(G)藥師琉璃光王如來

[17]勝樂金剛(Cakra Samvara)又名上樂,總攝輪及嘿嚕噶為無上瑜伽母續之一本尊名,有多種不同法相。

[18]大黑天之一種,六臂大黑天(Kon po chag drug pa),為觀世音(自在)菩薩事業之化現,其六臂代表六字大明“唵嘛呢啤咩吽”所具有能閉六道輪回之門的功德和馬頭明王(Hayagriva)一般,六臂大黑天常為西藏佛教徒視為可佑護臨修者的本尊護法。六臂()黑天亦為香巴噶舉及格魯派視為其傳承中的重要護法。

[19]即三歸()依偈一南摩布達也(皈敬佛陀),南摩達瑪也(皈敬法)、南摩僧伽也(皈敬僧伽)。在修行持誦時,應思暇身難得、死歿無常,業果可畏、輪回之有漏及惟三寶能作救護方為有力。

[20]亦可譯作“先登咕嚕梭哈”(Shin Dam Gu Ru So Ha)義即息災廣大圓滿。此為息災事業之事業真言。於密法儀軌常規乃以此事業真言加於本尊真言後接誦,並配合相應之觀想,事業即行動、做作之意。

[21]死時之心識,約分粗細兩位:初屬粗位,此時臨終者由其平日之習氣所牽引,若善業強則善心現,惡業強則噁心現。後粗識收攝至細識位時,善惡之心乃轉成一無記之細心。這時具修行的人則仗其此生修持之串習力以正知正念而入死有,生前若已證聖位者更可以其慧力降伏臨終之我愛而得各階次之成就。由於此位對未來生之去向甚有影響,故在佛教顯密大小乘中均有頗多有關之教授,以助行人。

[22]即解支節,人體諸脈節正常死亡時為內風所斷,橫死時為兵器等所斷。

[23]即北方多聞天王,為護世四王之一,統領夜叉及羅刹部眾,受釋迦佛之付囑,維護正法。在密乘傳統中,毗沙門有兩種身相:一即今日各大寺廟之天王殿所見者:二則為騎乘獅子之相,此為其內證八地菩薩功德之身相。在格魯傳承中,毗沙門亦是中士道之護法。

[24]兜率(Tusita),義即喜足,是欲界第四天。其中有內院,多為最後身補處菩薩之居處,現今即慈氏彌勒菩薩之住處,故亦有稱作彌勒淨土。

[25]為密乘無上瑜伽之行者,其在世對生圓次第已多所串習,但未能即生成就佛果者所往生之持明淨土。

[26]密乘行者須以正確的方法把自身(能依)及外境(所依),觀成本尊及壇城(曼陀羅,即佛之淨土),藉此對治庸常二邊執見。

[27]噶當派一密籍名,由印度大班智達阿提沙(Atisa)尊者傳到藏地之教法,後人稱為噶當巴。

[28]顯教經論中描述臨終者之過程,由四大分離,攝暖至無思想活動之昏昧位為止,便由心舍識離體,進入中有之境。但無上密續對此過程之描述則非常詳細,下文乃為無上瑜伽之行者而設之臨終指示。

[29]即俗位根本明覺心,亦有稱母光明或死有光明。若行者在平時由風脈之修持所引生之喻義光明則為子光明;母光明乃一切眾生死時皆會經驗但無法認識之心境。無上瑜伽之行者乃藉子光明之經驗而認取母光明為修行助道。然子光明之層次極多,且與整體佛教的修持理念有關。

[30]及法王跋索卓之堅贊(Ba So Je Chokyi Gyeltsen),為格魯巴大印耳傳之第四位祖師。

[31]即紅明點拙火。

[32]若誤以為于死時依賴他人幫助即可得往生或解脫而于在世時不事修持者,則為本末倒置。

[33]十八地獄指八熱,八寒、孤獨及近邊共十八。

[34]佛教把一切事物分為五類(五位):即色法、心法、心所有法,不相應行法及無為法。每類各又分成多種,合共一百,共稱五位百法。其中不相應行法乃是依心法、心所有法及色法之各別特性相對假立之事物,又名分位假法,共有二十四種。此為其一,亦名“命根”,即常人所說之生命。在佛教中所謂“生命”乃是由壽量,體溫及心識三者在結合運作時之一假名,既不像心法亦不類色法,故是一種與心色兩皆不相應的存在;所以生命完結並非意味一切歸無,只是心識在一期壽數盡時舍離色法(因肉體無識所持,便成冰冷無活力之物質)而成中有狀態而已。

[35]佛成道所住之座。

[36]漢地傳說為72年。

[37]戒律與三衣等。

[38]手印母乃無上瑜伽之圓滿次第訓練時所需的一位合格女瑜伽行者,能助益氣脈之修持趨於上乘。在此教法中是為對治中有之幻境,故視一切女性幻象為手印母供而與上師本尊以對治貪欲。

[39]即佛像、佛經、佛塔等。

[40]即自性有見。

[41]《時輪金剛續》所說之淨土。

[42]最下品成就之密乘修持者。

3、六座上師瑜伽廣略修法彙編

(僅供已得無上部灌頂者參考使用)

  帕繃喀大師編 

  仁欽曲劄譯

  敬禮上師文殊

    金剛持王吉祥師,彼足蓮下恭敬禮,

    能淨誓律妙方便,謹遵續義師教釋。

  凡已善獲上二續部大曼荼羅灌頂之補特伽羅,乃至各自相續中具足三昧耶律儀之時,當逐日檢查根本、支分三昧耶及諸律儀,尤其應於六座中守護五部三昧耶,若非如是行,則犯粗罪。《金剛頂》中如是說故:“晝夜各三次,逐日當念誦,瑜伽師何時,衰壞犯粗罪”。是故諸菩薩欲由密咒之門修行者,當依大金剛持所說依止飲食與防護諸三昧耶,彼等詳盡內容,應參閱至尊一切智宗喀巴所著之《根本墮釋》、《事師五十頌釋》、以及《瑜伽遊戲喜宴》、《六座瑜伽》等,此處為便利初業行人于六座中修習彼等義故,當由偈頌之門而說:

    諸佛正法以及眾中尊,乃至菩提於彼我歸()依。

    我以所修施等諸資糧,為利一切有情願成佛。

(此為歸()依學中所說之“應晝三夜三勤修歸()依”,及遍照三昧耶中之“佛、法、僧三歸()依”。)

    于諸有情離親疏貪瞋,

(此為舍無量與“無畏施”。)

    願皆獲得殊勝大安樂,

(此為慈無量與“慈施”,即寶生三昧耶中之二條。)

    救度彼等出難忍苦海,

(此為悲無量。)

    願皆不離解脫最上樂。

(此為喜無量。)

    為救眾生出有寂怖畏,發起欲得圓滿菩提心,

    從今乃至未獲佛位間,縱有命難不舍恒受持。

(此為以儀軌受持願心,應晝夜六座發心故。欲受行律儀者,當勝解隨面前歸()依境諸佛菩薩後念誦:)

    諸位上師佛菩薩,伏請於我作憶念:

    猶如往昔諸如來,菩提心者令發起,

    于彼菩薩諸學處,如其次第而安住。

    我亦為利眾生故,菩提心者令發起,

    于彼菩薩諸學處,如其次第令修學。

(三返受行律儀,次收歸()依境。)

    如今此生有果利,善得人身之利益,

    今日生佛種姓中,即是菩薩佛之子。

(此為發心後修歡喜。)

    今後我當儘自力,發起隨順種姓業,

    於此無過淨種中,不令玷污如是行。

(此為修不放逸,此二為願心學處中所說之“應六座思惟發心利益”。)

    面前虛空奪意大寶座,蓮華()日月圓滿輪墊上,

    根本上師遍主金剛持,身色青藍一面並二臂,

    手持鈴杵擁抱同相母,相好赫弈身披眾寶飾,

    具足奪意天物錦繡衣,但作憶念能除諸熱惱,

    攝集無餘皈處之自性。

    雙足結跏趺坐,身三處 標以三字,吽字放光明,

    從自性處迎師金剛持,雜吽榜霍融合成無二。

(此為不動三昧耶之“受持阿闍黎”法。)

    由彼恩德大樂性,一剎那間能現起,

    上師身如摩尼寶,敬禮金剛足蓮下。

(此為菩薩律儀第一惡作防護法,及《事師五十頌》中所說之敬禮法,所謂“以最上信三時中”云云。)

  嗡敬禮薄伽梵勇士自在吽吽呸!

  嗡光明等同大劫火吽吽呸!

嗡具足無盡髮髻吽吽呸!

嗡切齒怖畏面吽吽呸!

  嗡千手具足熾盛光明吽吽呸!

嗡執斧揚索槍與喀張嘎吽吽呸!

  嗡具足虎皮衣吽吽呸!

  嗡敬禮煙色大身斷除障礙吽吽呸!

嗡敬禮薄伽梵母金剛亥母吽吽呸!

  嗡聖母明妃自在三界無能勝吽吽呸!

  嗡大金剛摧壞一切部多怖畏吽吽呸!

嗡住金剛座他無能勝具懷攝眼吽吽呸!

嗡猛利母忿怒母形令梵天乾涸吽吽呸!

  嗡諸魔恐懼棝竭戰勝他方吽吽呸!

  嗡普勝能惛能僵能愚吽吽呸!

嗡敬禮金剛亥母大和合欲自在母吽吽呸!

(此為獲母續灌頂者以八句贊讚歎本尊與上師法。)

    自所攝持與未攝,實設以及意變化,

    所生外內與秘密,種種供雲大海獻。

(此為守護不空成就之“供養”三昧耶 。)

    自他身語意三受用三世善資糧,

    以及微妙寶曼荼羅普賢供養聚,

    以心攝取奉獻上師本尊並三寶,

    伏請悲憫納受於我垂賜諸加持。

伊當古魯惹那曼荼羅剛尼雅達雅彌

(此為《事師五十頌》中所說之三時奉師曼荼羅學處。)

    十方三世如來盡無餘,隨機調伏示著袈裟相,

    無數剎中成辦佛事業,大寶上師尊前我祈請。

    超勝無量一切勝者輪,劣慧心前最上大福田,

    大金剛持如是善贊之,大寶上師尊前我祈請。

(前頌為念德生信,後頌為念恩生敬,此即意樂依止善知識法。)

    殊勝共同悉地盡無餘,皆賴如理依止怙主生,

    見已縱己生命亦當舍,惟願怙主歡喜求加持。

(此為加行依止法,總之憶念依止功德與不依止過患已,發誓以意樂、加行二者如理依止。此即依止善知識法與《事師五十頌》三昧耶守護法之心要。)

    如是啟請殊勝上師尊,降臨自身頂上薩麻雜,

    複次歡喜與我成一味。

(回憶自己所具空性定解,於諦實空稍作等住。此為了義上師瑜伽、積集智慧資糧、最上防護及第十一根本墮守護法。)

    自具金剛薩埵之佛慢,詮表俱生大樂密金剛,

    及表離自性戲秘密鈴,雙手握持抱薄伽梵母。

(此為無上部不動之“金剛、鈴、印”三三昧耶。)

    自之身體如是受用物,三世善資糧聚盡所有,

    為利一切母親有情故,自今日起無吝當施捨。

(增長舍心乃菩薩佈施之修持。捨身受用為財施,舍善根為法施,此為寶生之餘二三昧耶守護法。若有暇時,此處當由各自所受律儀之門檢點諸三昧耶與律儀。若欲作者,初別解脫中諸具比丘律儀所應檢查者:)

    別解脫之五篇墮罪中,四種他勝與十三僧殘,

    三十舍墮及十九單墮,四種別悔百十二惡作,

    其餘事攝墮等應斷除。

(檢查菩薩十八根本墮者:)

    自贊毀他不施法或財,不聽悔謝捨棄大乘教,

    奪三寶財謗法奪袈裟,五無間與邪見壞村等,

    示空性於未熟退菩提,舍別解脫謗聲聞妄語,

    取三寶財制惡戒舍心。不視為過欲行不遮退,

    歡喜無有慚愧具四種,十六須全邪見舍心二,

    不須全具護十八根墮。

(檢查密咒根本墮等:)

    輕毀上師蔑視諸學處,說同學過於眾生舍慈,

    舍願行心譭謗顯密法,洩密未熟及輕毀自蘊,

    捨棄空性親附具毒者,不憶正見破滅具信心,

    不依三昧耶及謗婦女,捨命防護十四根本墮。

(檢查支分三昧耶者:)

    支分斷四根本酒非作,依止正士怙主承事友,

    守護十善及退大乘因,輕視跨越應斷護諸誓。

(粗墮攝類者:)

    依止手印不具相,遠離三想作等入,

    于諸非器示密物,修會輪時興鬥諍,

    倒答具信諸疑問,聲聞之中住七日,

    非實自詡瑜伽師,於無信者示正法,

    承事未淨而入壇,無需違越下二學,

    違犯《事師五十頌》,諸墮罪者如理護。

(母續所說不共三昧耶攝頌者:)

    左之遍行,不輕,供,於非具相舍等入,

    合時不應離正見,勝解貪道不轉變,

    不可捨棄二種印,主修外內二方便,

    不出君陀依梵行,取菩提心斷厭惡。

(若無暇時,最下當以念知依止三種律儀:)

    別解脫與菩薩金剛乘,清淨佛制微細諸學處,

    下至夢中亦不作違越,如勝者教我當盡力行。

(此為念知依止律儀略法,遍照三昧耶中之“以二戒防護惡行”,以及不空成就之“具足一切律儀”。)

    三乘以及四續部所攝,教證正法一切悉無餘,

    謹遵勝者密意善守持。

(此為蓮華部之三三昧耶:“受持顯教、密宗之外法事、行二續與密法瑜伽、無上二續之三乘,以及遍照之“攝善法戒”。)

契機方便解脫眾有情。

(此為遍照之“饒益有情戒”守護法。)

  如是六座瑜伽分晝三次與夜三次修,若欲一併完成者,教授派之念誦法如下:從“諸佛正法”至“惟願怙主歡喜求加持”誦一遍;複從“諸佛正法”至“不作玷污如是行”誦一遍;次從“由彼恩德”誦至“求加持”;複從“諸佛正法”誦至“求加持”如是又一遍;誦後二遍時,“諸佛正法”與“猶如往昔”只需誦一遍;面前已生起上師故,不需誦“面前虛空”乃至“成無二”,八句贊亦誦一次即可。“如是啟請殊勝上師尊,降臨自身頂上薩麻雜”亦一次即可。“複次歡喜”至“解脫諸眾生”三遍照常。除第一遍作各律儀檢查外,餘二不需。如是重複三遍等隨宜作已,次當回向發願:

    如是所生潔白善根力,一切生中永不作違越,

    金剛持王制戒諸界限,二次第道次第願究竟。

    總之以此所表盡所有,已積白善聚力我速疾,

    往生摩尼寶藏香跋拉,無上道之次第願究竟。

    一切生中與諸清淨師,永不乖離受用法吉祥,

    地道功德完全圓滿已,金剛持位速疾願獲得。以回向發願殿后。

  大智者歐曲瓦雲:

    上師三寶尊前我皈依,自觀本尊手持鈴杵供,

    受持顯密防護諸惡行,普攝善法以施利眾生。

  據說誦此頌可替代六座瑜伽簡法,一偈中具足五部十九條三昧耶等堪稱極其稀有,然以之代替上師瑜伽似乎欠妥。是故諸無暇修六座瑜伽廣法及無力念修之劣慧者,當修歐曲傑仲.洛桑丹增所造之修法,此法既可代替六座瑜伽,又極簡略:

    我今至誠皈依三寶尊,救眾生苦置於究竟樂,

    由此緣故為獲大菩提,發菩提心學習佛子行。

    面前空中座蓮日月上,根本上師遍主金剛持,

    其身青色持鈴杵擁抱,界自在妃俱生樂為嬉。

    三處標以三字吽放光,召請諸智慧尊成一味。

    敬禮具足金剛足蓮下,供養外內秘密供雲海,

    山洲珍寶藏瓶日月等,奉獻無上普賢大供養。

    殊勝共同無餘諸悉地,皆賴如理依止怙主生,

    由見此理身命亦願舍,唯令師尊歡喜求加持。

    如是啟請上師降頂上,融入自身無別成一味,

    自成金剛薩埵持鈴杵,擁抱佛母俱生樂為嬉。

    處身受用三世諸善根,為利諸母無吝悉施捨。

    別解脫與菩薩密咒戒,縱有命難不踰其制限。

    三乘四續所攝教證法,善作受持方便度眾生。

    此善回向三世佛菩薩,行願成辦住持佛正法,

    三寶加持無欺緣起力,善願圓成速疾獲佛位。

  此六座廣法,具足諸三昧耶扼要,文約易行,故當修持。著名之六座瑜伽廣法本身文約易行,本不需較此更略者,然如今之時代不以正法為重,僅此亦無暇念誦而捨棄者為數甚多,又或根極闇鈍或年屈耆艾,誦不知義,無法受持,僅以持誦陀羅尼咒為皈依者亦非少數。由見於此,先德為救護此等學人遠離金剛地獄故,以悲憫心造此略軌。是故諸能修廣法者,切勿只修略法作便宜計,無任馨禱之至!

  此教授全備明瞭易修之六座瑜伽廣略修法者,是應甘丹群科寺僧洛桑多傑獻哈達曼荼羅與三所依而作請求,僭名帕繃喀化身者編于昌都甘丹絳巴林寺。願眾生利益增長!

4、六座上師瑜伽、律儀二十頌、事師五十頌、

密咒根本墮與粗墮引導略錄

(僅供已得無上部灌頂者參考使用)

帕繃喀大師 講授

洛桑多傑 編訂

江波(仁欽曲劄) 譯

第一部分、六座上師瑜伽

  恭敬頂禮於百部遍主金剛持帕繃喀大樂藏吉祥賢足下,伏請大悲攝受!

此中略書聽聞班禪一切智洛桑卻吉堅贊所造《六座上師瑜伽》根本文及注釋《能淨甘露妙瓶》傳教引導時所作之筆錄。

(大金剛持帕繃喀上師首先略賜有關聽法等起與威儀方面之教誡,次正作開示。)

  凡獲無上密咒大灌頂者,每日若不檢點諸學處,則犯一密咒粗墮。我輩一旦聽說某處有傳密咒大灌頂,便聞風而動,唯恐不得。與此同時,又極擅長於不護三昧耶之方便,此舉猶如特為開啟金剛地獄之門。造作十不善等其他大罪再多,亦不能入金剛地獄;求密咒大灌頂而不護三昧耶者,則與專修金剛地獄相仿佛。

  求密咒灌頂時,承許有多種應晝夜六次防護之學處,此等知已,諸能護者應如理守護;諸未能護者,於誦“六座”時,當善思其義,若能善依警戒與防護之心,則此“六座”能遮閉一晝夜過失之門。其他眾多念誦可以不作,然此“六座”必須念誦!

  密咒若非上修金剛持,即下修金剛地獄,僅有一途!此與修不修法無關,而觀待於護不護三昧耶,故此利害極大。“無罪縱不修,十六生中成”,于防護諸三昧耶基礎上,若能如理修持者,最上此生成佛,中等中有等時成佛,最下十六生中成佛。一晝夜中六次不斷修“六座”者,亦大有益於安住“皈依學處”。不僅如此,《事師五十頌》中所說之“以最上信日三時,獻曼紮花而合掌,頭頂接足為作禮,開演上師當敬事”即敬禮上師等,以及受持願菩提心等亦複具足。西藏所謂之甚深教授,多為開示成就法及羯摩集,號稱“金法”,然此“六座”法,較彼等更為甚深精要。

  他派上師有希求此拆散之教授扼要者,此乃了知密咒扼要之相。如(薩迦)俄欽袞桑一日傳“八十灌頂法”時,某位智者言道:“(師為)旋轉灌頂*輪耶?令毀誓滿大地耶?開啟地獄之門耶?”危險極大故。求灌頂者,若僅此“六座”亦不願顧及以護三昧耶者,絕對不可。是故在此將“六座上師瑜伽”簡略引導奉獻於諸位。

(大師首先略賜有關“那摩咕嚕”等之要義總攝。)

  “六座上師瑜伽”之出處為菩薩、密咒律儀受持法,宗喀巴大師之《根本墮釋》、《密宗道次第廣論》及克珠仁波切之《瑜伽遊戲喜宴》等,應詳細研習。

  上二續部中受密咒律儀故,需此“六座”事業部三昧耶中,承許受持一切顯密法(一切戒),而本法包容最廣。五部十九條三昧耶於此“六座”中檢點(,)故一切具足。

六座中若間斷一座犯一粗墮,若間斷六座即犯六粗墮。密咒粗墮較別解脫他勝罪十萬倍尤重。薩班雲:“如今此藏地中,別解脫僅存影像,然密咒則影像亦不存。”我等並非匱乏於法,而惟窮於不作實修。

  此中須觀資糧田故,當如道次第《坦途》、《速道》觀“面前虛空”等。

皈依如“道次第引導”中所說,由具足皈依二因之門皈依三寶。皈依佛時,如子求父母;皈依法時,如渴者求水;皈依僧時,如求道伴。如是憶念,誦“諸佛正法”等修皈依發心,於“六座”中各誦一次即可。此皈依發心亦各攝全圓道。

發心中,具足希求利他與希求菩提,亦即大乘發心之所緣相。我輩僅皈依學處亦不守護,高攀大法,全無所至。若成熟此“六座”扼要,皈依學處以上,本法均能具足。誦“我以施等”等亦具承許發願心之效。此中以施等舍、護、修三者所攝一切善根為發心之(供養)物。“我修施等諸福德”有二種譯法,可任誦一種無大差別。此皈依發心頌有說是大覺窩(阿底峽尊者)譯藏音,亦有說系覺窩親造者,當以後者為正。若不作皈依,即非內道佛弟子,若不發心,即非大乘人。覺窩與辛底巴許內外道之別由皈依區分之。卻吉堅贊大師亦雲:“初聖教大乘,入門主心木,皈依發心是。”別解脫律儀如身,皈依如頭。將諸善根供于諸佛菩薩,作為彼等引導一切有情之順緣,依此發心,想我為利益一切有情故當願成佛。

  “願諸有情離貪嗔”等四句分別為舍、慈、悲、喜四無量,此具寶生三昧耶中“無畏”與“慈”二種施等。四無量者,能令發心增長,譬如愛子罹病,慈母念念不舍,欲子離病之悲心增長。所謂“發心”者,意為心量增廣、擴大。又,此亦攝寶生三昧耶。

  “為度眾生有寂難”等為受持願心法。一般來說,僅發願心不需用儀軌受之。僅發菩提心與行心非為一事。行心于此間修,先誦“上師諸佛及佛子(前之儀軌中為:諸位上師佛菩薩)”等一遍請佛許可。次應勝解隨佛等後誦三次受行律儀。此複配合往昔諸佛事業之同喻,從“正如往昔諸善逝(前之儀軌中為:猶如往昔諸如來)”等乃至“如其次第而修學(前儀軌中為:如其次第令修學)”誦三次。所謂“如其次第而修學(前儀軌中為:如其次第令修學)”者,意為學道次第無誤,而不求速躐等。誦至第三次末句結束,作獲得菩薩律儀之勝解。系受律儀故,應勝解作隨後誦。薩迦派於“後”等不作隨後誦解,而說是同時誦,此不生受律儀之實效,難以還淨無上密咒律儀。“如今我生極有果(前儀軌中為:如今此生有果利)”等,為思惟利益,亦即如今我所獲之人身得大義利,今日以降(以後)乃至未死之前,應思善哉等。若欲開廣,可配合念誦“猶如目盲人”,乃至“願天非天皆歡喜” 等。複次,皈依境諸尊經眉間融入自身。

(上師瑜伽正行中,“面前空中妙寶座”等根本文與引導二者中明說者,如文賜教。)

  如嘉瓦果倉巴雲:“生起次第修多種,修上師者最無上”等,利益宏大,加持速疾,中斷消滅等一切無遺均觀待於啟請上師故,一切善加行皆須以上師瑜伽為道之命根。

  修法有三,如《供養上師法》之集會觀,如“怖畏”修法之重疊觀,及“普攝摩尼派”之單修上師一尊,此中如後者修。修上師之處者,如《阿毗達那續》中所說:

    彼具恩上師,掌心或心間,

    身支隨處修,千佛之加持,

    彼人皆可攝。

有於頭頂、虛空、心間諸處觀修之法。高低者,過高生掉,過低生沉,是故此中應高低適中正對眉間而修。遠近者,應以作伸展禮(俗稱磕長頭)時指端能及之處為獅座所在之處。獅座表四無畏或八自在。雜色蓮花與日、月坐墊三者表上師於共同之三主要道,不共之光明、幻身、雙運得自在,上師心相續中擁有此等證德。

若了知一切佛陀為引導我故,作上師相而來,我之上師即諸佛變化之體性,如此思惟即具上師瑜伽扼要。此中修根本上師為金剛持之相,我前世之師亦即現在之師,為引導我故數數前來,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如同覺窩與仲敦巴父子之行傳。

又,師身映現一切世界,師身周遍一切世界,師身一一毛孔中複現十二事業等相而作遊戲。放出新化身至十方無量世界饒益有情,收回已作饒益之舊化身等,猶如水月與幻術,分化百億俱胝化身遊戲舞,當如是思惟。

  “了義上師”者,為樂空無二智,彼乃五部、百部如來等諸佛之變化根本。百部可攝為五部,五部可攝為三部,三部可攝為大密一部,彼亦為外放之主宰故,名為“遍主”。

  佛母身色如常,同金剛持身作藍色。若不共者,彼為猛利之體性或隨貪之體性故,身作紅色亦可。

  了義杵為大樂智,了義鈴為證空慧,恒常勇猛執持二者故名“金剛持”或“金剛薩埵”。

  “班雜哩嘎天衣”者,冬暖夏涼,輕薄柔軟,收回能容於指甲中,外展能周遍三千世界,具足如是等眾多稀有功德。

  “除熱惱”者,除三士道應斷之熱惱法各不相同,見有多種。此複反說為除熱惱,正說即開示彼能除之道。

  宗喀巴大師等作金剛跏趺者,表示大師等於具足四跏趺體性中成佛。諸佛成佛時必須成五部體性,若非如是,則無毗盧即無身金剛等。身金剛等唯佛方有故,此中三處標以三金剛體性之三種子字,乃佛所獨具之處。

  迎請時,如雲:“雲何智慧所周遍,身亦如是作周遍。”佛心知一切相(、)智周遍一切所知,彼所周遍處身亦周遍。唯從法身界中現起色身,實無須從遠處迎請。未得如是定解者,則為說從報身土迎請化身之相。于面前虛空中觀上師三昧耶尊,迎請上師智慧尊融入。此複金剛持心間吽字放光,從色究竟、空行、現喜、極樂等十方刹土,迎請由無數佛菩薩眾圍繞之上師金剛持,融合為一,誦“雜吽”等時,至金剛持頂上等,修勾入縛喜。此具足不動三昧耶“諸阿闍黎亦受持”等之理,如《六座》根本文夾註中所說。

  禮敬頌之意為:賴由上師之恩,刹那獲得大樂之智。我等如今短暫之一生,觀彼於無始輪回如同一刹那。“金剛”(原文為“具金剛”)者,為金剛持之異名。

  得母續灌頂者,此間可勝解金剛持為“勝樂輪”以“八句贊”贊之。

  自觀本尊心間放出供養天女而作供養,勝解上師相續中出生樂空智等,奉獻外、內、密、真實供養,應作堅固勝解。

  供略曼陀羅,應誦“伊當咕嚕”等。以此具足“供養事業盡力行”及《事師五十頌》中所說之應六時奉獻曼陀羅于上師之理。

  “十方三世諸如來”等為意樂依止善知識法中之根本修信。頌文意為由變化根本之諸佛變現為著袈裟比丘相,於無量刹中作佛之最勝事業語事業(出自《寶性論》七金剛句?似應加注)。此雖非密咒三昧耶,然攝道次第依止善知識法扼要。“金剛持王善讚歎”等為念恩生敬,與《供養上師法》中所說之“供養恩師一毛孔”等同一扼要。“勝共悉地盡無餘”等,意為至心現見殊勝、共同一切悉地均為如理依師之功德,以圓滿意樂、加行恒常如理成辦三種歡喜。此等應如瑪爾巴師事那若巴,及那若巴師事德洛巴等而行。如宗喀巴大師所說之“現後一切善資糧”等,及《經莊嚴論》所說之“由諸供事及承事”等,承事上師法有上、中、下三種。上承事者,為實修上師所說法義,思惟串習,能於一法句上知修廣大義,進步極大。

  若欲受共不共四灌頂者,如《供養上師法》“汝即上師”等修之即可。

  複次,收資糧田,誦“如是請故上師尊(前儀軌中為:如是啟請殊勝上師尊)”等時,獅座融入蓮月,上師降臨頂上,與身同一面向歡喜安住。若欲修“那若六法”幻輪者可於此處作。

複次,上師從頂上經中脈融入自身,由此緣故,思惟心間上白下紅不壞明點內,自心極細風心白中泛紅吽字具大樂自性,放五色光,修“幻身內起”之所緣。此與《供養上師法》之“心間八瓣中脈中”等同一旨趣。複次,諸情器融入吽字,吽字之鉤融入哈等,修廣略隨一收攝次第。若知明增得三,三類“和合法”者可修此等。至“成一昧(味)”間,留出一段時間修幻身與光明亦可。若未知彼,然為遮止“自見晝夜不憶念”之密咒根本墮故,中觀、唯識之見隨自所有而作修習。次誦:

    一切情器如幻夢,亦如水月自性空,

    雖然無實名言立,其相猶如水突泡,

    自成金剛薩埵身。

配合“俱生大樂秘密杵”等,如貢唐仁波切所說者,若能如是而修,甚善。

從空之中現起白色金剛持及佛母,持三三昧耶如文。或隨自勝解,現起密、樂、畏三尊等隨一之本尊亦可,此乃沙拉密院退位堪布金剛持之教授。若欲修三種子字等承事法者,亦可於此間作。三三昧耶者,即杵身三昧耶、鈴語三昧耶、無身印三昧耶三者。此複鈴杵者,如由金剛持令自憶念了義杵鈴為大樂智與證空慧而作授予。“怖畏”手幟中有鈴杵故,若勝解為“怖畏”者可持三三昧耶。鈴杵等密咒諸將(?)物最下應繪成圖像而作受持。如克珠傑《瑜伽遊戲喜宴》中所說,若具足密咒誓物者,諸勇士空行聚集如逐腐肉之蠅作修道伴侶。如是持三三昧耶故,毗盧三昧耶“金剛鈴及印者等”亦於此“六座”中具足。

  “自身以及諸受用”乃至“從今不吝盡施捨”者,舍善資糧聚為法施,捨身受用為財施,或思自身轉成諸有情各各所欲之如意身而舍。如雲“為救貪苦善精進”等,寶生為慳吝淨分所現之天。不動者,不為能取所取分別所動,是嗔恚淨分所現之天等。

  此處須檢查所承許三律儀之諸三昧耶故,應于貢唐等所著《三律儀學處攝頌》,及四分律轀柁喃配合《律海心要》,班禪卻堅所著攝頌等獲得定解,在此之上逐一檢查。若非比丘,無須誦彼學處攝頌。菩薩學處之“自贊毀他吝法財”與密咒之“輕毀上師輕學處”等以及衍頌定應念誦,最下應想當如文所說而行。如雲“承許守護三律儀、別解、菩薩、金剛乘”等,依猛力善妙防護心具足(諸戒)等。求密咒大灌頂時所承許之一切,均集於“六座”中故,以此為修持心要具足極大扼要,乃修持之大綱。

  嫉妒為事業增長之障礙故,普通之人亦因此而工作難以如意。嫉妒清淨為成所作智,或彼淨分現為天者即不空成就,於彼之上易於瞭解。

  “三乘四續部所攝”等,為攝下至毗奈耶上至“集密”之間一切道無有相違學習法,此亦具足蓮花部三昧耶“外與密三乘”等。為成就語金剛無量光故,必須學修其因三乘教證諸法。如雲“世間自在摧壞有網者”等,“能壞有網”即說法等。

  若按教授派念誦法誦此“六座”者,可依照我所編訂的、依班禪卻堅與歐曲達麻跋陀羅之說略加教授而成之《六座瑜伽》修法後跋小注中所說而修。若三遍“六座”合在一起念誦者,應於三次加持之後收資糧田。融入時,初二遍應觀分身融入,第三遍則觀上師全體融入。

  卻吉堅贊大師(所造根本文)後跋中雲:“以此所生白善力”等,發願不犯金剛持所制戒,我等亦當如是下至猛力發願勵力于律儀清淨之方便。彼具大扼要故,將卻堅大師所說之二發願偈與“諸生不離正上師”等《六座》結行配合念誦。此處不誦其他眾多願文亦可。往生香跋拉者,其意非唯往生於香跋拉,于無等大師釋迦王教法前弘期中若未成佛,然已善植密咒道習氣者,於聖教後弘期“具威輪”王時代,當生為能修余諸道之密咒殊勝身,有此需要故,如此發願極為重要。

  又按我上師之規矩,若將此“六座”與“六加行”合修者,如《有緣頸嚴》誦至安撅啟請間,于“啟白善攝皈依處,師尊能仁金剛持”之後,可按金剛持洛桑京巴所著之“道次第速修法”而修。若得《修心密封法》者,可于速修後修之。速修修至“唯願加持能學六度等”之處,插入《六座》開始部分之皈依發心等。“如是以共同道淨治相續”等速修之末,接修上師瑜伽正行“面前空中妙寶座”等,直至回向發願。發願後,複修“六加行”法,“敬禮上師勝者釋迦能仁”以下,仍如其舊。

第二部分、菩薩學處

  如吉祥怙主龍猛所說:“戒是一切德依處,如動不動依於地”,三士等一切功德均依賴於戒。康壟巴雲:“若年饑荒,一切事情皆至糧麥,如是一切皆圍繞於戒,當勤學此。”

  他宗以四大加行引導為重,宗喀巴大師教法中,則不以此些許為主,而以三律儀制清淨為主,此具加行之別義。加行中,具足三律儀眾多制戒極難。此(持戒加行)與積聚十萬禮供等修某一本尊之承事加行並不相違。如雲“或以戒為樂”等,三律儀之基礎為別解脫戒。尤其菩薩律儀者,如雲“三世諸佛共履道”等,乃一切佛陀共履之大道。所謂“總聖教本別解脫”等,以別解脫為代表。宗喀巴大師教法中,最主要之修持即是捨命防護三律儀制戒。

  為成熟“六座”扼要,不可不知所受三律儀諸學處。未得密咒與別解脫學處之前,此等律儀雖不可聽,然單誦毗奈耶教,在家眾以上均可聽聞。至於引導,則沙彌亦不可聽聞比丘學處。薩迦上師索朗卻丹為比丘單傳甘珠爾中毗奈耶教。聽聞經教中最上者當解教知義,可得“引導”之效;中者當知品目卷帙之數量;下者不解文義亦當聞音。求經教時,若發生睡眠、呵欠、拭涕、咳嗽等,將有一二位元組脫落而不得聞,是故有必須聞聲不斷之規矩。

  若未具比丘律儀而具菩薩、密咒律儀者,當知彼二學處之惡作、根本墮、粗罪等所護之支分差別,應決定不逾防護界限。菩薩學處之主要者,《律儀二十頌》中說。密咒學處者,諸根本墮粗墮攝頌中說。又,所得律儀學處之防護界限,應將三律儀各各學處(著作之有關部分)善加配合(而作研究)。三律儀學處眾多,如佛王楚臣嘉措(第十一世DL喇嘛)侍讀,哲蚌寺孜柏格西彩旺桑珠所著之《三律儀學處·摩尼光鬘》一書廣略適中,可將此等攝頌相互配合。心中若能獲得決定,即可認識諸所護戒、不染罪過,極為殊勝。是故此中配合攝頌略作解說。

  菩薩十八根本墮者,阿闍黎月官將聖無著所造之《菩薩地》諸義編為偈頌,名為《律儀二十頌》,意為共有二十個開示菩薩律儀學處之偈頌。此頌如同宣說菩薩律儀學處之根本文。

受菩薩律儀已,若能如理守護者,如雲:

    從受彼心已,睡眠或放逸,

    然彼福德力,恒常無間斷,

    眾多等虛空。

下至睡眠時節,福德亦作增長。若誰補特伽羅相續中甫生菩提心已,大地震動,諸佛所住之座震動,諸佛菩薩護念如子、弟等,能生無量功德。

  正說學處中,“利樂”等總示菩薩律儀受持法。究竟善為“利”,現前利為“樂”。若能生究竟、現前自他利樂者,菩提薩埵即應引發。施身等現前利他,奉獻自身為僕,供他使役;究竟利益自他,初地菩薩實舍自身血肉。

  此“律儀二十頌”如菩薩所應行之綱要,若未能廣學他論,最低限度應知此頌。此十八根本墮為《集學論》中所說。《菩薩地》中說四條,《虛空藏經》中說十三條,《善巧方便經》中說一條,共十八條。

  “自贊毀他”者,乃以名聞利養為等起心,我等平常極易犯此。覺窩(阿底峽尊者)雲:“某別解脫惡作絲毫未染,菩薩戒過失時時染之,密咒罪墮則如雨降。然犯即疾疾懺除,不與過失經宿共住。”總三律儀防護之難易有如此者。我等平日一開口便是自贊毀他,故應知彼為過失,嚴加防範。若無名利等起,如理解釋自所作事,則無過失。

  乞丐等前來乞討時,若有要事纏身無暇顧及,或因匱乏財物等而拒絕者,雖未能利他,然不犯此(“不施與”)根本墮。若非如是,現有財物故意不施、亦不說明,則犯根本墮。不為非器說法,無過。

  “捶打”者,除不可以損害心作捶打外,為師者具饒益心,令弟子學業上進故加以捶打等不犯根本墮。犯墮者,佛亦呼為癡人而加呵斥。

  他人初不和睦,後來諫謝致歉而不聽者,犯根本墮。

  舍“道次第”而修“明心見性”,或棄“道次第”而開示氣脈明點教授,作自矜為妙之講說者,亦為“背棄大乘”。

  以上由加行門分為八,由等起門分為四。菩薩十八根本墮中,除“舍菩提心”根本墮外,其他皆可攝于《菩薩地》中所說之四根本墮。

  以權勢、方便、諂等奪取已回向用作建造佛像之物等,為“劫奪三寶物”。此中有國王所犯墮、大臣所犯墮與庶民所犯墮等。香燈師等亦極易奪三寶物。(寺院)出家執事等屬共王臣犯之列。

  若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便能關閉犯第四、六、十二、十三等根本墮之門,利益極大。

  賦詩謗他者,自贊毀他二者具足。

  妄說上人法根本墮,亦攝入第一根本墮。

  制第十七根本墮是因修定者伙食難得故。

  第十八根本墮為《善巧方便經》所說之舍菩提心根本墮,於此當最極謹慎。

  《集學論》中,說有黎明時,至虛空藏菩薩前作懺悔之法,即“對虛空藏前,夢中當悔除”等。

  “數數現行”者,謂造罪已仍欲現行;“都無慚愧”者,謂我等趨入過失與惡行時,以自為緣羞恥為慚,以他為緣羞恥為愧,此二皆無,名“都無慚愧”;“深生愛樂”者,謂喜彼惡行且深生愛樂;“見為功德”者,謂作此等惡行而思無過。若此四纏具足為大漏;若于過失見為功德,而無其他二纏或三纏為中漏;若於所犯過失視為過失,即便具足“數數現行”等其他三纏,亦為小漏。然則十八根本墮中,不須四纏具足即犯根本墮者有二,即:執無業果等邪見與舍菩提心,此二極易犯。應將十八根本墮攝頌諳記於心,時時溫習。

  四十六惡作中,若日誦《六座》,便不生第一惡作。菩薩心力雖大,然應小心謹慎、恭敬他人。此複為利他故,實作捨身等難行亦不怯弱,及唯恐利他有失故不放逸住。謹慎行事,名為“小心”。

  別解脫戒中不可受金銀等,菩薩則應納受他人之信施,應知此二之所破與需要。于他所施應無慳吝與忿恨等心,而作上供下施。

  第九惡作中,菩薩證德愈高,愈應重視毗奈耶學處,下至授水、脫靴,均應如宗喀巴大師之行持。當學令他人生信之處。

  菩薩戒中,可容開許少分單遮與殺生等身語七支。又,作彼事能饒益大眾時方能開許,即必須以大悲心為等起。身語恣縱粗暴,如唱歌、跳舞等,令身、語不得寂靜者,不可開許。開單遮時,遭人譏嫌而不斷除者,犯惡作。

  “罵”者,即惡口等,別解脫戒中亦須防護,菩薩更應防護。

  諸菩薩之事業以利他與將護他意為主,根本墮與惡作二者中均有他來悔謝拒不受條。此二等起有別,若以忿恨為等起心,即成根本墮。

  喜聞故事、傳奇等,亦為第十三惡作。

  除僅生起菩提心外,不作其他聞思修者,為惡作。

  為靜慮味所懈怠,不學上功德者,為惡作。

  若不入大乘上道,單以毗奈耶為足者,亦為惡作。

  第三十一(似應為“三十二”自贊毀他條)惡作中,若有破立等重大需要,亦可開許。

  若以貪為等起作贊毀者,為根本墮;以我慢或忿恨作者,為惡作。

  所謂“攝善法施”與“攝善法六度”者,一切菩薩行均可攝於三種戒故,上述者是攝善法戒,亦立佈施之名。

  須伴往助八事,如大會討論制訂公益計畫,及他人請作取水、掃灰之助伴等,若不趨入此等無過之業,即犯第三十五惡作。

  菩薩應從正法與財物二者之門盡力饒益弟子。

  應以神通等令損害聖教等輩心生怖畏。

  還淨時,菩薩戒以《墮懺》為主,密宗戒以“金剛薩埵修念”為主。還淨時,“我菩薩某某”應改為“我僭名菩薩某某,”如此則遮立非菩薩自許為是之妄語。

附:菩薩律儀二十頌

阿闍黎月官造

法尊法師譯

頂禮曼殊室利童子!

  隨力而供養,敬禮佛菩薩。住十方三世,諸菩薩屍羅,
   一切福德藏,當以善意樂,從有智有力,住律尊長受。
   爾時令善增,諸佛及佛子,善意恒於彼,眷念如愛子。
   隨於自及他,雖苦若有利,及利樂應作,不作樂無利。
   謂由猛利惑,失壞戒律儀,其罪有四種,意同他勝處。
   由貪利敬故,自贊而毀他。於有苦無怙,慳不舍財法。
   由忿不受他,諫謝而打他。謗毀于大乘,宣說相似法。
   應更受律儀,中纏對三悔,余罪於一前,如染非自心。
   不三供三寶,隨逐欲心轉,不敬諸耆德,不正答他問。
   不受他所請,拒不受金等,不施於求法,棄舍犯戒者。
   不學令他信,於利他少事,悲湣無不善,忍受諸邪命。
   掉舉輕躁等,思一向流轉,不避護惡稱,雖有惑不治。
   他罵報罵等,輕舍諸恚者,棄舍他諫謝,隨逐忿心轉。
   為供事禦眾,不除懈怠等,貪說無義論,不求三摩地。
   不舍靜慮障,見味靜慮德,譭謗聲聞乘,有自法勤彼。
   勤非勤外論,精勤複愛樂,誹謗大乘法,自贊而毀他。
   不往聽聞法,毀師但依文,須伴不往助,不供事病人。
   不救拔眾苦,不誨諸放逸,於恩不報恩,不解他愁惱。
   不施求財者,不利諸徒眾,不順他心轉,不讚揚功德。
   不稱緣降伏,不現通怖攝。具哀湣慈愛,及善心無犯。

   《菩薩律儀二十頌》,印度月官論師造。

 第三部分、事師五十頌

  如文殊怙主法王(宗喀巴)所說:“據說此中成佛道……”等(見《證道歌》),釋迦能仁教法中,宣說其他佛教中所沒有之密咒。此複總體上,此教法中顯密二者共稱如日月,然密咒者極其稀罕,進程速疾、教誡甚深等,由眾多顯教所無殊勝法之門而超勝之,如是密法若不探求趨入,實乃愚癡之輩。文殊怙主大宗喀巴不以共同乘為滿足,於密咒之聞思修亦達究竟。密咒教法者,較佛出世尤為稀有。是故,我等於此暫獲暇滿、複值如是稀有教法之際,最上應求成佛,中等應獲悉地,最下亦應安置殊勝習氣。

四續部中,最初應入無上乘之門,其入門者為灌頂。隨許及四灌頂加持等尤未滿足,須入一無上部大曼荼羅之門,複應獲得決定種植四身種子之清淨四灌頂。若未獲得,密咒書籍尚不可閱讀,證德不生何須待言?宗喀巴大師耳傳教法中,如至尊文殊親賜大師教誡中所說,應決定依止“集密”、“勝樂”、“怖畏”三位本尊。

  此中最上,於傳無上部大灌頂前之預備日中,應有授予《事師五十頌》引導之規矩。所有顯密教法中,依止善知識法最為重要。共同乘毗奈耶與波羅蜜多乘中,皆應如“諸功德基具恩師”等所說而行。尤其于密咒中,應如《事師五十頌》中所說而行。意樂依止善知識之“根本修信”與“隨念大恩”此中未廣說,是因共同乘中已說之緣故。

  梵文對音與翻譯敬禮二者非是作者所造,乃是諸譯師為安置梵文習氣,及令我等憶念譯師之恩故而作(中略)。造論約有七種立名法,本論有五十個開示依止金剛阿闍黎善知識法之偈頌,故稱為五十頌(梵藏文之論題僅為“事師五十”,故有此釋——譯者),翻譯敬禮者,是為翻譯時不生中斷、令達究竟之故。分屬三藏之翻譯敬禮各各不同,有“敬禮一切智”,“敬禮妙吉祥童子”等三種,此中則敬禮密咒大師金剛持。具足樂空無二智之吉祥(,)故為“吉祥”。“金剛”一名有多種解釋法,然此中所言“金剛”者為法身,“薩埵”者為色身,能得彼等之因為“上師”,于如是上師前敬禮。本文作者阿闍黎跋毗天斷除自撰、臆造,總攝密續中所說諸零散依止上師法之義,而造此《事師五十頌》。

  應恭敬密咒阿闍黎之原因或理由是:十方諸佛亦於我具足密法三恩之金剛阿闍黎三時作禮,且作是言“是名我等一切如來之父”等,如《勝義近事》,《集密根本續》,《教授穗》,《幻化網續》等中所說,是故我等應最極恭敬。又說應以“最勝信”即大信心晝夜六時作禮及獻曼陀羅。不應作禮之特例者:即“師或在家”等,出家弟子于在家上師作禮。若如是作,有譭謗過患及損害聖教之妨難,則不實作,應于上師前安置經函或佛像等,意禮上師、身禮經或像。於聖教心要毗奈耶極為尊重之印度班智達等多如是行。若無妨難,不如是行亦可。阿闍黎月官是優婆塞故,凡往餘處(說法)時皆手捧文殊像而登車。然如今僅如是顧慮亦無,出家人惟不于婦女作禮,斯乃聖教衰敗之相。又,若有妨難,不可作禮拜及非妙業之洗足。印度炎熱,故有為師洗足之風俗。

  師弟雙方若皆具相,成佛即非難事。師弟雙方應互相觀察是否具相,若隨便依止,恐犯三昧耶,導致如犏牛聯結雙墮懸崖之險,是故有師弟雙方應互觀十二年之說。若知是具相,則不可再長時觀察。蒙古果丹王告眾生怙主八思巴言,須觀察十二年而未求法,十二年後王欲求法,上師言“然則我亦須觀汝十二年”而未傳法,該王最終未能得法。又,不可像我等般聽說有傳灌頂、隨許即往趨之,從聽說之日起不作觀察即求灌頂,受灌頂後又作詆毀與生疑等。起初師弟雙方即應互觀,如與狗親近一般決定不可。觀察之法:不觀察上師有無神通、神變,亦不應效仿隨聲附和之愚人觀察上師是否出名。上師于弟子則不觀財物多少等,一切以經論教授為定準,亦即應觀察是否具足具量經論中所說之相。

上師之功德,毗奈耶與共同大乘等中所說雖多,然於此密咒中,當如“善護三業具慧忍”等(而作觀察)。不具相者不堪作密咒上師。本論中所說應舍之相,為“無有悲湣而忿毒”等,所謂“毒”者,如去年之怨恨今年猶記仇不舍,複具隱藏過失之誑,無德詐現之諂。又,若具忿怒、我慢、貪著資具、身作遊樂散亂、語作歌唱、意不守護等,如是之人不堪為師。“自矜而伐”指將自功德盡力向他人表露。應依之金剛阿闍黎者,防護其身為“調伏”,防護其語為“堅固”,以及如《供養上師法》中所說“善護三業具慧忍”等,具足外內十種真實,尤其內十種真實於無上部中須決定具足。

其次,總示遠離輕毀。若於授密咒灌頂、解釋密續、賜予教授具足三恩之一之金剛阿闍黎,故意輕視,既是輕視一切佛,犯密咒根本墮。分說之,上師與父母等境重大故,若于教書老師以上依止善知識法顛倒,及輕毀父母等,將發生上半生中所集之異熟,下半生中即可成熟之現法受。輕視密咒金剛阿闍黎者,將以十二種非時死緣之一而死,無有較依止善知識利害更大之事。顛倒依止諸過患中,決定致死之傳染病為“病”,不可治之病為“瘟”,雖系傳染病然不甚嚴重者為“疫”(此二若分說,則為十三種非時死緣——譯者)。“傷害”指除瘟疫以外之痰病等。據說“傷害”一詞(梵文)以無屬為正,有時可譯成“傷害”,有時可譯成“病”。為野獸等所害亦為“傷害”。“空行”者,是指被稱作“食肉空行”之空行,“倒引”者為魔礙總稱。信敬上師及三昧耶未衰敗者即便值遇彼等損害,災害亦難侵入。達波地方,有一僕人不信上師,後為盜賊所殺,此是不信上師等為近取因,值遇盜賊等為俱有緣所致。輕毀上師者,不僅值遇此等惡劣死緣,死後複入無間地獄等。為十二死緣所壞,為現法過患;所說“無間等可畏”等,為不現見(之)過患。“自善不矜伐”者,自所作善不矜誇於他人而隱藏之。

  獻一切攝受中,“自誓軌范師”是指密咒金剛阿闍黎。從弟子一方而言,應將自己一切包括生命獻于上師;從上師一方而言,則應絲毫不顧財物之情面,如猛獸漠視面前之草堆。例如,俄巴為求喜金剛灌頂,為上師瑪爾巴奉獻自己所有一切財物。應如是行之原因是,須經歷無數劫方能成辦之佛位,師於此生中即能賜予。

  “恒常三三昧耶”者,應思自三門與本尊自性無別,彼與上師自性無別,上師與十方諸佛一味。實即金剛阿闍黎、本尊、自己三者之身語意三門自性無別之三三昧耶。“無盡真實”即法身,若欲獲得功德無盡藏之法身。“少分堪悅意”者,供物雖劣,若合心意,亦應奉獻;若不悅意,供物極妙,亦不奉獻。如是或妙或劣隨所喜者,應奉獻之。一切諸佛與上師心大樂法身一味故,一切佛心亦自然歡喜。是故于教書老師以上上師,下至獻茶,亦是供養一切諸佛,如是奉獻,能圓滿廣大資糧、得殊勝悉地。

  單獻財物無益,成辦師教方是主要。那若巴即生證雙運位,乃是遵德洛巴之教,修十二瀕死大苦行與十二小苦行,心無疑豫,拋棄生命,成辦眾多常人難行之事所致。簡言之,如雲:

    我於最後五百生,當現阿闍黎形相,

    應想彼等既(即)是我,彼時於彼生恭敬。

應將一切與自己有緣之上師,從教字母之師起,乃至金剛阿闍黎,均了知為勝者金剛持之變現,當如是努力。

  踐踏上師之影,是近無間罪,據說當生刀山地獄。上師之鞋履、坐具、衣服等應視為加持物,頂戴恭敬。若不恭敬而作踐踏等,即犯密咒粗墮。若師命著衣、坐座令受用者,即應無疑受用之,若不如說而行,亦犯粗墮。

  “大覺慧者”指弟子,如自不能成辦師教,當稟陳不能之理婉言辭謝,若不稟陳,即犯粗墮。隨力所能如教奉行,當能順易獲得二種悉地。“道次第”中所說依止善知識法之根本修信者,是以意樂依止法為主;此《五十頌》中以加行依止法為主。凡有聽法等請求應作三次啟請,此多見於密咒中。

  “即時遍行”中,于上師所見之處不應坐於床上。除床墊外,不禁止坐於座上。聽法時,諸持咒者應將頂髻散開。各別風俗特例可以開許,如對政府俗官等。“置手摩擦腰”者,指雙手置腰,兩肘外展(文法說明一段略)應為“置手”。于上師前不應爭論,高聲喧鬧等。除法會場合外,歌舞、伎樂等娛樂,及牽曳指節等放逸輕佻不敬之類,一切均應斷除。

  總體應如毗奈耶律制,戒臘長幼有別,尤其若于自己教書老師以上依止法有失者,如於自之座墊上直開金剛地獄之門。若因故必須稱說師名,當加“名諱”,“面前”(藏地習俗稱謂)之敬詞,又“面前”一詞有名前、名後兩種加法。大覺窩(阿底峽)除說“金洲上師”外,從不直呼師名,有此等稀有行傳。上師若尚健在,不可說“難稱其名”。為令他人生信,應從清淨門等而作恭敬。于上師所賜命令,應說“當如是行”及“已如是作”等。一切行止均應請問,據說由此自之事業不生中斷。

  不可如土觀仁波切所說之:

    身作頂禮似恭敬,心思師頭為足凳。

任何上師皆應頂禮其足。于上師前,應如初適嫁女相,心怯怖畏而往。

  弟子作開光等所致供養應奉于上師,上師略取供物薦新,餘則還賜弟子。若于上師敬事等無妨者,上師弟子亦可作為自己弟子。

  于上師身前,常時駐足無忘失正念,令不失壞、心不放逸,如理作依止法。

  若于上師有善妙信心,病者不能起身等亦無過失,乃是例外。

  依止法要義中,一切事相應以三門令師歡悅。

  說此依止法之時,是弟子已以共同道淨治相續、將入密咒時,賜此《五十頌》。弟子聞已,應下至念誦,于彼文義心中令得決定而修習之。

  趨入密咒之第一堪成法器是以共同道淨治相續,故須先修。第二堪成法器是灌頂,獲灌頂後,應念誦開示十四根本墮之論著等令不失壞,如理取捨極其重要。此依止密咒善知識法《五十頌》,可於入密咒門之前解說乃是特例。

阿闍黎跋毗天、馬鳴、勇士、聽父、聽母、麻底支打惹等,皆是一人異名。

 第四部分、密咒根本墮與粗墮等

  獲無上密咒大灌頂後,即有根本墮與粗墮等學處,故應了知彼等而守護之。此複根本墮有十四:

  第一、對授予密法灌頂、密續一四句偈以上,教授微細事業修法以上具足三恩之阿闍黎輕視譭謗者。心中對彼上師捨棄應作之三門恭敬,口作詆毀。(據情節輕重)犯毀誓與粗墮;意舍信敬即為第一根本墮。加行依止法等如《事師五十頌》中所說;

  第二、若輕視三種律儀微細過失即為違如來教,如不存輕視而為過失所染,雖犯別解脫“他勝”與“僧殘”等,亦不犯密咒根本墮;

  第三、凡由同一上師授予四部密續中任何一種灌頂,不分同時得或前後得,均為金剛兄弟,若于如是具足密乘律儀之金剛兄弟發怒者,即犯根本墮。此條極易犯,平素應慎之;

  第四、緣任何一位有情,生起欲彼離樂之心者,即舍慈心;

  第五、舍願、行心,纏犯四支不具足亦犯第五根本墮,極為危險。雖僅捨棄一有情,然壞其中之一即壞全體,譬如從百粒珠鬘中取其一粒即不足百數故;

  第六、凡為整頓聖教而作破立等,不犯此墮;

  第七、洩密者,密咒手幟以上秘密不應示於無三昧耶者;

  第八、謂自蘊為不淨自性故不可修為佛身,及欲自蘊衰損,具此意樂,以過分之饑渴令身熱惱。是故,于自身不應輕視;

  第九、視《般若經》義空性為無用,不信空性而捨棄之;

  第十、身語親近具足十惡之怨敵等。此應棄中,除身、語不作親近外,心不可棄之;

  第十一、自未獲應成、自續或唯識見任何一種之前,不作尋求,求得已,每日一次亦不憶念彼見者,即犯根本墮;

  第十二、總大乘、別金剛乘堪成法器之具信化機,希求教誡,以破滅其心、退彼信心之意樂,今其不信而退失信心;

  第十三、分二:無上部根本墮者,勇士、勇女喜宴或會供等時,于所施五肉、五甘露等三昧耶物視為不淨,不願接受;共瑜伽續第十三根本墮者,如言“鈴杵與手印等外三昧耶物無足輕重,唯內修即可”而輕視譭謗或捨棄之;

  第十四、譭謗婦女亦有二:若於亥母等現女相之化身女,以彼顯現之過患而作譭謗者,為無上部與瑜伽續二者共同之根本墮;于任何一位平常婦女,如說“女流之輩諂誑大”等,以婦女一般過患而作譭謗。彼婦女若解其義,即犯無上部第十四根本墮;於化身女作譭謗者,解不解俱犯前根本墮,乃宗喀巴大師所說。

  粗墮有八條:

  第一、依不具相印者,彼印須獲具相灌頂且如理守護三昧耶與律儀。若未具此,又未學生起次第與六十四技藝等以具成為明妃之條件,僅以自力依彼為明妃者,犯此粗墮;

  第二、等至時須以堅固天慢與明顯,於身作天想,若不如是亦不加持自與明妃空密等;語離咒想,複無“我以此餘難生信之方便現證大樂”之念;意無法想,及行“非時”等續中所遮受用明妃之法,犯此粗墮;

  第三、於未獲密咒灌頂、或雖得灌頂然不信密咒者,示以密咒三昧耶物,如經函、鈴杵、本尊繪像、六飾等,以及步法與結手印法等。若有多套鈴杵等,可將其中作三昧耶物想者一一分出,不示於他,隱密受持為要;

  第四、作勇士男女喜宴及會供時,若無天慢,以及悲湣有情、為施主積福等等起,而以諍訟、說笑、遊戲、擊掌等等而作爭鬥,(即犯粗墮)

又,此會供利害關係極大,作會供處應避開未獲灌頂及雖得無信等非器之輩。目的:為令諸供施境歡喜飽足而圓滿廣大資糧及淨罪、酬補三昧耶衰敗,成辦勝、共悉地等而作。

時間:為每日或每月上、下初十日,若難成辦,則每月一次。此亦難辦,則每年如“正月”等必須獻一初十會供,若不獻者,即犯三昧耶,複遭空行治罰。

作會供之所依身:當先以共同道淨治相續,獲得灌頂、安住三昧耶律儀。集會內部相互間應無嫌怨與毀誓者,于上師、法、本尊心無疑豫。此複,單是男性集會謂之“勇士喜宴”,單是女性集會謂之“勇女喜宴”,二者皆有集會謂之“會供”。

會供阿闍黎:不可以僅知彈酒內供者充任,應如《律生》等密續中所說,不貪現世虛榮,知足,具慈,斷除愛誑等人,方堪任阿闍黎。

事業金剛:亦應平和馴良,潔淨,無有貪愛與偏黨。

會供物,應如《金剛鬘》等所說,當盡力置備肉、酒、蔥、蒜、米飯、蘿蔔、歡喜團、粥、饅頭、乳、餅、水果等豐美嚼啖飲食,盛器則顱骨、木、蚌殼、土制等均可。若行者富有,會供物應儘量豐盛。若未能具備會供朵瑪等眾多供物,則當加密續中所說“金剛天女以能醉諸肉”及“不依肉與酒,密咒不成就,不依土與水,苗亦不生長”,肉、酒二者不可不備。正如米拉日巴大師所說“貪食脹腹之會供”等,若以貪食意樂盡力置備上好供物,乃受生餓鬼之因。

會供時不可稱說俗名,肉應稱“巴拉”,酒應稱“嘛達那”。若知機表與機表答者應作,不知者不可多說話。

陳設法如下:會供朵瑪居中,其右為肉,其左為酒。會供物不可置於露地,不可設空盛器。

受用會供物時,應離庸常想,勝解為五肉、五甘露,想為生起殊勝樂空智而受用之,以內護摩狀而作受用。會供自始至終應斷除爭鬥、發怒、惡口、惡劣舉止、鼓噪、說笑、閒談等一切下劣威儀。應以空性見攝持,具足本尊天慢,不離鈴杵。一切情器皆勝解為樂空智所取行相現為天之清淨廣大能所依曼茶(荼)羅,正念文義緩緩念誦。會供時,若以爭鬥受用者生於地獄,若離天慢受用者者生於畜生。集會男女皆有時,嘛達那先分於勇女,巴拉先分于勇士。分飲食時,託盤不可過滿、灑落或空無一物。會供之始先向阿闍黎頂禮,會供中間需外出者,往回時均應向會供阿闍黎頂禮求得准許。會供酒者,出家眾雖過午不食,然於此時,不應輕視,當視為密咒三昧耶物,取其一滴、置於舌上嘗之。不論出家抑或在家,除略嘗會供外,不可放逸縱飲。絕不可將會供輪物施予不信上師者、三昧耶不一致者、不信密咒者等。此會供輪現今極為流行,利害重大故,此處僅說其頭緒,詳細者,應閱讀布頓與嘉卻格桑(第七世DL)之著作;

  第五、具器補特伽羅以信心詢問法義時,譬如,他人問世俗義而為之釋勝義義,故意倒答者,犯此粗墮;

  第六、於破密咒之聲聞中,無護命與梵行及調伏彼等聲聞等特殊需要,安住至第七日明相現起時,(犯此粗墮)

  第七、能將現相天之明顯與本質無自性見之二種觀會聚,同時修方便、智慧者,方謂之瑜伽師。若未能如是,僅於一、二座中念誦本尊成就法(儀軌),或修假名為生圓次第之所緣,即自稱是瑜伽師者,犯此粗墮;

  第八、于無信心未獲灌頂者授灌頂,及於雖得灌頂然不信密咒者洩密,犯此粗墮;

  又有:本尊具量堪能承事及補缺息災護摩未完成,而作本尊灌頂、自入、開光及護摩等;無特殊需要,違越別解脫、菩薩律儀學處之二條粗墮。

  其他母續三昧耶有:遇見上師與本尊像時,應勝解為勝樂父母,且作左繞,以八句贊贊之。若無妨礙,於彼所依可實作左繞;發動手足之事時,左方先行;勤作上、下弦初十供與手供;于諸婦女以“汝是母親我是子”等贊之。視瞻部洲一切婦女為金剛瑜伽母,勝解將彼等同集一處作三次左繞,複誦:

    汝是母親我是子,乃至獲得菩提間,

    菩提支分乳房中,所出乳汁養育我。

  另外,應數數參閱詳廣開示密咒、菩薩學處粗細取捨法之無等善說,如宗喀巴大師之《根本墮釋·悉地穗》、《菩薩地戒品釋·菩提正道》、《事師五十頌釋·普滿弟子願》、克珠傑之《瑜伽遊戲喜宴》、《三律儀學處·摩尼光鬘》等密咒、菩薩學處,以求妥善瞭解。應如眼珠般護三昧耶律儀,在此基礎之上學習二次第等,為利益諸母親有情,精進於速獲雙運金剛持之方便。

如是六座上師瑜伽本注、菩薩密咒學處攝頌等諸引導,是由曆輩大德不斷所傳來,我于根本上師沙拉寺密院退位堪布金剛持與覺耐仁波切等上師處妥善獲得。

5、甚深道供養上師法•樂空無別引導科判

帕繃喀大師造(江波)仁欽曲紮譯

敬禮諸至尊上師!

此中供養上師法儀軌修法分三

(甲一)釋教授根源;

(甲二)釋教授殊勝;

(甲三)如何正修教授之法分二

(乙一)座上如何修法分三

(丙一)加行分二

(丁一)總加行分二

(戊一)改正動機;

       (戊二)皈依發心與四無量修法:“從白淨善大心中...故當修持甚深道上師本尊

           瑜伽。”

(丁二)別加行分三

(戊一)自生本尊:“自從大樂中,現為師尊身。”

(戊二)淨治情器:“放光照十方...勝功德莊嚴。”

(戊三)加持供品:“嗡啊吽...及虛空界。”

(丙二)正行分五

(丁一)觀資糧田分二

(戊一)生起三昧耶尊分三

(已一)生起住處:“樂空無別廣虛空中...蓮花日月為褥敷。”

(已二)生起主尊分二

(庚一)生起三重薩埵:“具足三恩根本上師,……五色彩霞周圍繞。”

(庚二)生起身曼荼羅:“具足金剛伽趺坐式,……足下世間六道眾。”

(已三)生起眷屬:“周匝親屬諸師長尊,……護法海眾遍圍繞。”

(戊二)融入智慧尊:“每尊三門三金剛相,……與三昧耶尊無二無別。”

(丁二)於彼奉獻七支分七

(戊一)敬禮分三

(已一)敬禮根本上師分三

(庚一)敬禮受用身自性:“大悲刹那能賜給”一頌

(庚二)敬禮變化身自性:“無央數佛微妙智”一頌

(庚三)敬禮法身自性:“諸過習氣皆永拔”一頌

(已二)敬禮親傳諸師:“人天大師諸佛體”一頌

(已三)敬禮傳承上師等:“十方三世諸師長”一頌

(戊二)獻供分五:

(已一)獻外供分五:

(庚一)獻四水:“今于依怙師長眾”一頌

(庚二)獻近受用及伎樂:“微妙花樹並散鬘”三頌

(庚三)獻五妙欲:“捧持色聲香味觸,內外天女遍諸方。”

(庚四)獻曼荼羅分二

(辛一)釋文義:“百億四洲須彌盧,……最勝依怙大悲藏。”

(辛二)四大引導之曼荼羅引導修法

(庚五)獻修持供養:“實設意化如意海”二頌

(已二)獻內供:“色如郁金氣芬馥”一頌

(已三)獻密供:“容貌窈窕諸明妃”一頌

(已四)獻真實供:“無障俱生大樂智“一頌

(已五)獻藥與自身為僕:“能醫四百四種病”

(戊三)懺悔罪墮分三:

(已一)釋文義:“無始所造諸惡業”一頌

(已二)金剛薩埵修念法

(已三)配合三蘊經(三十五佛懺)叩長頭法

(戊四)隨喜:“諸法本性離實相”一頌

(戊五)請轉*輪:“稀有智悲若密雲”一頌

(戊六)請不入涅磐:“金剛妙身無生死”一頌

(戊七)逥向:“如是所修諸福善”一頌

(丁三)啟請分五

(戊一)由念功德與過患之門啟請:(緣悲頌等)

(戊二)由念功德之門啟請分三

(己一)由念聲聞乘功德之門啟請:“眾德根源屍羅海”一頌

(己二)由念波羅蜜多乘功德之門啟請:“成就十種勝功德”一頌

(己三)由念金剛乘功德之門啟請:“善護三業具慧忍”一頌

(戊三)由念恩德之門啟請分三

(己一)由思維總較一切諸佛恩德為大之門啟請:“無量諸佛未調伏”一頌

(己二)由思維別較釋迦牟尼佛恩德為大之門啟請:“能仁佛日久沉沒”一頌

(己三)由思維別為最上田故恩德浩大之門啟請:“供養恩師一毛孔”一頌

(戊四)由念外內密真實功德之門啟請分四

(己一)由念外功德之門啟請:“從佛三身莊嚴輪”一頌

(己二)由念內功德之門啟請:“師蘊界處及諸支”一頌

(己三)由念密功德之門啟請:“一切種智遊戲中”一頌

(己四)由念真實功德之門啟請:“無障俱生歡喜性”一頌

(戊五)安橛啟請:“汝即上師,……作畢竟友護災難”

(丁四)受加持分二

(戊一)受四灌頂加持:“如是三返祈禱力”一頌

(戊二)受道次第證德加持分四:

(己一)道之根本善知識依止法:“念由恩師最上田”一頌

(己二)依止已如何修心法分二

(庚一)波羅蜜乘修心法分三

(辛一)共下士道修心法分二

(壬一)發起希求後世之心:“幸得一次暇滿身”一頌

(壬二)開示獲得後世安樂之方便:“由怖惡趣苦火燒”一頌

(辛二)共中士道修心法分二

(壬一)生起希求解脫之心:“思業驚濤狂翻覆”一頌

(壬二)學解脫道法:“生死難忍如牢獄”一頌

(辛二)上士道修心法分二

(壬一)發最上菩提心法分二

(癸一)學發心之因法分三

(子一)道之根本大悲生起法:“此苦眾生皆我母”一頌

(子二)自他平等相換修法分三

(醜一)自他平等修法:“痛苦雖微皆不歡”一頌

(醜二)自他相換修法:分四

(寅一)思我愛執過患:“觀我愛執如重病”一頌

(寅二)思他愛執功德:“愛護諸母令享樂”一頌

(寅三)功過攝義:“總之凡愚為自利”一頌

(寅四)正修自他相換:“我愛執即眾苦門”一頌

(醜三)取捨修法

(子三)開示修心餘義分三

(醜一)意樂轉違緣為道之法:“依正充滿諸惡果”一頌

(醜二)一生修持與修心純熟之量:“隨遇善惡任何事”一頌

(醜三)加行轉違緣為道之法與三昧耶學處:“又以四行善方便”一頌

(癸二)正學發心法分二

(子一)生起願心法:“乘出入息修取捨”一頌

(子二)受行律儀法:“三世諸佛共行道”一頌

(壬二)發心已學行法分六

(癸一)學佈施法:“身財三世諸善根”一頌

(癸二)學屍羅法:“三種律中諸制限”一頌

(癸三)學忍辱法:“三界眾生同忿怒”一頌

(癸四)學精進法:“假使為利一有情”一頌

(癸五)學靜慮法:“遠離沉掉散亂失”一頌

(癸六)學智慧法分三

(子一)學等至虛空瑜伽法:“願以妙觀真實慧”一頌

(子二)學後得幻化瑜伽法:“內外諸法如幻夢”一頌

(子三)學殊勝中觀見法:“生死涅磐全無性”一頌

(庚二)學金剛乘道之法分三

(辛一)堪成道器法:“次由商主金剛持”一頌

(辛二)學生起次第法:“能轉生死及中有”一頌

(辛三)學圓滿次第法:“心間八瓣中脈中”一頌

(已三)若修而未入道者學遷識法:“假使臨終未入道”一頌

(已四)攝義發願成最長子和初弟子分二

(庚一)願成最長子:“總顧一切生世中”一頌

(庚二)願成初弟子:“隨師可多成正覺”一頌

(丁五)收攝資糧田

(丙三)結行分二

(丁一)逥向法

(丁二)發願法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