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4/04 17:03:36
佛教基本教義-四聖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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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聖諦 八正道 十二因緣
五蘊 涅槃 緣起 三無漏學
三寶 波羅密 三法印 佛性
四聖諦(巴厘文:cattāri ariyasaccāni,梵文:catvāri āryasatyāni,又稱四真諦、四諦[1]),即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和苦滅道跡聖諦,簡稱為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是佛陀之基本教法,歷史上部派佛教和現代上座部佛教的基本教義[2]。
目錄
[隱藏]
1 簡介 2 四聖諦 3 苦諦 4 集諦 5 滅諦 6 道諦 7 四聖諦三轉十二行
8 四諦十六行相 9 參考文獻
簡介
「諦」原義是事物的內在含義或者意義,在佛教中用來翻譯梵語「Satya」,意思是真實無謬的道理[3]。佛教不管支派如何分化,必根本依據四諦,否則將難免流變。四諦概括了兩重因果關係:集是因,苦是果,是迷界的因果;道是因,滅是果,是悟界的因果。這是從表面現象到深層原因的逆推過程。反過來說,就是修道除惡、滅貪嗔癡,就可以避免痛苦,脫離輪回。
[編輯] 四聖諦
釋迦牟尼佛於菩提伽耶菩提樹下成道後,至鹿野苑初轉法輪[4],即為憍陳如等五位賢者宣講了四聖諦,五人各有所證悟,而求出家成為五比丘僧[5]。
《雜阿含經·三七九·轉法輪經》[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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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佛住波羅奈鹿野苑中仙人住處。爾時,世尊告五比丘:
「此苦聖諦[7],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此苦集[8]、此苦滅[9][10]、此苦滅道跡[11]聖諦[12],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聖諦智當復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苦集聖諦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諦已知當[13]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以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維,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比丘!此苦聖諦已知、知已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此苦集聖諦已知、已斷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滅聖諦已知、已作證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滅道跡聖諦已知、已修出,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諸比丘!我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不生眼、智、明、覺者,我終不得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為解脫、為出、為離,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已於四聖諦[14]三轉十二行生眼、智、明、覺[15],故於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聞法眾中,得出、得脫,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爾時,世尊說是法時,尊者憍陳如及八萬諸天遠塵垢,得法眼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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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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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苦諦
參見:三苦、八苦及五蘊
苦諦(Dukkha):根據對現實的深刻觀察,佛總結出人生的八大痛苦: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熾盛。世間有情悉皆是苦,有漏皆苦[17],即所謂「苦諦」。說明世間有情悉皆是苦,即所謂有漏皆苦。
根據南傳佛教中的《長部》描述,佛陀把「苦」分為十一種:生、老、死、愁、苦、憂、惱、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最後概括的說「五取蘊即苦」[18]。
- 生,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誕生、出生、入胎、再生,還有五蘊中的顯現,還有眼、耳、鼻、舌、身、意等所感受、獲得的內容等,都為「生」[19]。生是許多苦的基礎。
- 老,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年老、衰老、牙齒損壞、頭髮變白、皮膚變質、六根的成熟等各種現象[20]。由於有情的衰老,死亡已進一步的迫近,由衰老所帶來的種種苦痛也將生起[21]。
- 死,是指六道中的各種生命的死亡、滅亡、五蘊的分離等[22]。
- 愁,是指由於任何不幸和苦法而引起的憂愁、哀愁、悲傷等[23]。因為其身心苦受由自行而生,又被稱為苦苦[24]。
- 悲,是指因為任何不幸和苦法而引起的哭泣、悲歡、悲哀、悲痛等[25]。
- 苦,是指身體的疼痛和疾病不適等[26]。
- 憂,是指心身的不愉快[27]。
- 惱,是指不幸或苦法所引起的生氣、憔悴、絕望等[28]。
- 怨憎會,是指對不喜歡的、不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與那些意圖不好、無意、不安分的人異同交往聚會而產生的怨憎[29]。
- 愛別離,是指對喜歡的、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對希望有利、有益的、快樂的、安分的人,家人、朋友或親戚,卻不能和他們在一起、交往、聚會而產生的痛苦[30]。
- 求不得,是指六道中的眾生,對於以上的各種苦而生的訴求,希望它們不要來到、卻無法實現,從此而生的痛苦[31]。
佛陀把以上這些苦歸納為「五取蘊即苦」,即指這些苦是因為五取蘊而生的[32]。這五法稱為「取蘊」,組成了執取的目標[33]。這五取蘊的共相就是「無常、苦、無我」[34][35]。
[編輯] 集諦
之所以有這種種痛苦,是因為有產生痛苦的根源,主要是貪、嗔、癡三毒,這就是「集諦」。造成苦的原因,粗分「貪」、「嗔」、「癡」三毒,從廣則有「十使」。推至最後,眾生的本心[36]為「無明」所障敝。
[編輯] 滅諦
要想去除痛苦[37],就要消滅產生痛苦的原因「貪、嗔、癡」,這就是「滅諦」[38]。佛陀還列舉了這些痛苦,其中包括內六處、外六處、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六尋、六伺,並提出了相應的止息[39]。
這些痛苦的止息也稱為涅槃,即明集諦理,斷盡煩惱業,則得解脫[40]。
[編輯] 道諦
參見:八正道及三十七道品
必須要去修八正道,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就是「道諦」[41][42]。隨順趣向涅槃之道,詳見三十七道品。
[編輯] 四聖諦三轉十二行
四聖諦分為三轉十二行[43]:
- 初轉四行:知苦;觀察到苦的集起之因;知道苦的集起之因,而知苦的因若滅去則苦能滅去;知道苦的集起之因,從而發展出滅苦的方法。
- 二轉四行:對苦更深入瞭解;對苦因更深入瞭解;已經有些許的苦,因為執行滅苦的方法後而滅去;對於滅苦方法積極的執行。
- 三轉四行:知道苦已不再來;苦因已消除完畢;所有苦皆滅盡;滅苦方法已經徹底執行完成。
此處的知苦和知苦因,是和十二因緣密不可分,而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即為十二因緣從瞭解到滅盡的過程。四聖諦十二因緣並非分開的兩種理論,是次第和內容的不同面向敘述。
[編輯] 四諦十六行相
北傳《集異門論》[44]:
- 苦諦四相:非常、苦、空、非我;
- 集諦四相:因、集、緣、生;
- 滅諦四相:滅、靜、妙、離;
- 道諦四相:道、如、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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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小部·無礙解道》[45]:
- 苦諦四相:有害、有為、煩熱、變壞;
- 集諦四相:存續、因緣、合、障礙;
- 滅諦四相:出離、離、無為、不死;
- 道諦四相:出離、因、見、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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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參考文獻
- ^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七章)
- ^ 《長部》(卷16)《大般涅槃經》:「因為未通曉、證悟四聖諦,我與汝等,長久以來,流轉於生死。何謂四聖諦?一者苦聖諦,二者苦集聖諦,三者苦滅聖諦,四者苦滅道跡聖諦。」
《雜阿含經·三九五經》:「一時,佛住波羅[木*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日月不出世間者,一切眾星亦不出於世間,晝夜、半月、一月、時節、歲數、尅數、須臾,皆悉不現,世間常冥,無有明照,唯有長夜,純大闇苦現於世間。若如來、應供、等正覺不出世間時,不說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現於世間,世間盲冥,無有明照。如是長夜,純大闇冥現於世間。」「若日月出於世間,眾星亦現,晝夜、半月、一月、時節、歲數、尅數、須臾,悉現世間,長夜明照,出於世間。如是,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說苦聖諦現於世間,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現於世間,不復闇冥,長夜照明,純一智慧現於世間。」」
- ^ 在線漢典,字典中諦字的解釋
- ^ 《大毘婆沙論》:「雲何法輪。答八支聖道。若兼相應隨轉則五蘊性。此是法輪自性。是我是物是相是性是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法輪。答此輪是法所成法為自性故名法輪。如世間輪金等所成金等為性名金等輪。此亦如是。……齊何當言轉法輪。答若時具壽阿若多憍陣那見法。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雖顯法輪自性而未顯作用。今欲顯之故作斯論。……何故於婆羅痆斯國乃言初轉法輪耶。答轉法輪有二種。一自相續中轉。二令他相續中轉。菩提樹下是自轉法輪。婆羅痆斯是令他轉法輪。佛以饒益他為正事故。依令他轉說初轉法輪。……問憍陣那住苦法智忍即應說佛初轉法輪。何故乃至道類智時方名為轉。答苦法智忍時雖得名轉。而未究竟道類智時於轉究竟。」
- ^ 渥德爾; 王世安. 《印度佛教史》. 商務印書館. 2000-1: 53-54. ISBN 9787100026826 (中文).
- ^ 其他版本有:(一)《相應部·S.56.11-12.Tathātena vutta》 (1-2),(二)《增一阿含經·高幢品·五》卷十四(大正2.618)(三)《轉法輪經》大正藏No.109,(四)《三轉法輪經》大正藏No.110,(五)《巴厘律藏·大品一·六》, Vin. I, 10-12,(六)《四分律》卷三十二(大正22.788),(七)《五分律》卷十五(大正22.104),(八)《十誦律》卷六十(大正23.448),(九)《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十九(大正24.292),(十)《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破僧事》卷六(大正24.127)(十一)《法蘊足論》卷六(大正26.479中),(十二)梵文本 Dharmacakrapravartana (Quai Voltaire, Waldschmidt 小經),(十三)藏文譯本 (東北31, 北京 747 )。
- ^ 大目乾連《阿毘達磨法蘊足論》:「雲何苦聖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如是諸苦。名苦諦者。謂此名無常真實。是無常此名為苦。真實是苦。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苦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無常。此是苦。此是無常性。此是苦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苦諦」
- ^ 大目乾連《阿毘達磨法蘊足論》:「雲何苦集聖諦。謂所有諸愛。後有愛憙俱行愛。彼彼憙愛。如是略說苦集聖諦。若廣說者。則二愛三愛。復有三愛四愛五愛六愛。及一切不善法。一切有漏善法。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皆名苦集聖諦。……謂此諸法。皆是過去未來現在。苦因根本道路緣起。廣說乃至。此身壞後。由此為因。苦果生起。如說愛等。皆是苦因。能為根本。引眾苦故。如是愛等。名集諦者。謂此名愛等真實。是愛等此名為集。真實是集。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集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愛等。此是集。此是愛等性。此是集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集諦。」
- ^ 大目乾連《阿毘達磨法蘊足論》:「雲何苦滅聖諦。謂即諸愛。後有愛憙俱行愛。彼彼憙愛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如是略說苦滅聖諦。若廣說者。則二愛三愛。復有三愛四愛五愛六愛。及一切不善法。一切有漏善法。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無餘永斷。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隱沒。皆名苦滅聖諦。……謂此諸法。若未斷未遍知。未滅未吐。後有苦果。相續生起。若已斷已遍知。已滅已吐。後有苦果。不復生起。故此永斷等。名苦滅聖諦。即此苦滅聖諦。亦名室宅。亦名洲渚。亦名救護。亦名歸依。亦名應趣。亦名無憂。亦名無病。亦名不死。亦名無熾然。亦名無熱惱。亦名安隱。亦名清涼。亦名寂靜。亦名善事。亦名吉祥。亦名安樂。亦名不動。亦名涅槃。如說涅槃是真苦滅。是諸沙門究竟果故。如是斷等。名滅諦者。謂此名涅槃真實。是涅槃此名為滅。真實是滅。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滅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涅槃。此是滅。此是涅槃性。此是滅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滅諦。」
- ^ 婆藪跋摩《四諦論》:「優波及多《道理足論》(Netrīpada)說。能令至無餘涅槃界故。故貪愛盡得名滅諦。雖然有餘無餘二涅槃界。皆名滅諦。何以故。因滅名為有餘。果滅名為無餘。由因滅故。故有因滅。如燈盡故光盡。是故二滅皆名滅諦。」
- ^ 大目乾連《阿毘達磨法蘊足論》:「雲何趣苦滅道聖諦。謂若道若聖行。於過去未來現在。苦能永斷。能棄捨。能變吐。能盡。能離染。能滅。能寂靜。能隱沒。此復是何謂八支聖道。則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如是所說八支聖道。及餘無漏行。名趣苦滅道。如說聖行是真實。道究竟離苦趣涅槃。故如是聖行。名道諦者。謂此名聖行真實。是聖行此名為道。真實是道。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道法。法住法界。一切如來。自然通達。等覺宣說。施設建立。分別開示。令其顯了。謂此是聖行。此是道。此是聖行性。此是道性。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故名道諦。」
- ^ 大目乾連《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名聖諦者。聖謂諸佛。及佛弟子。此是彼諦。謂彼於此。知見解了。正覺為諦。」
- ^ 此處多出「知」字,據宋、元、明三本訂正。
- ^ 舍利弗《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四聖諦者。一苦聖諦。二苦集聖諦。三苦滅聖諦。四趣苦滅道聖諦。雲何苦聖諦。答五取蘊。謂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是名苦聖諦。雲何苦集聖諦。答諸有漏因。是名苦集聖諦。雲何苦滅聖諦。答擇滅無為。是名苦滅聖諦。雲何趣苦滅道聖諦。答諸學法無學法是名趣苦滅道聖諦。」
- ^ 《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相。生眼智明覺。問此應有十二轉四十八行相。何故但說三轉十二行相耶。答雖觀一一諦皆有三轉十二行相。而不過三轉十二行相故作是說。如預流者極七反有。及七處善並二法等。此中眼者。謂法智忍。智者。謂諸法智。明者。謂諸類智忍。覺者。謂諸類智。復次眼是觀見義。智是決斷義。明是照了義。覺是員警義。」
- ^ 《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佛說此法門時。具壽憍陣那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此中遠塵者謂遠隨眠。離垢者謂離纏垢。於諸法中者謂於四聖諦中。生淨法眼者謂見四聖諦淨法眼生。問佛說此法門時五苾芻皆見法。何故但說憍陣那耶。答以憍陣那先見法故。謂憍陣那已入見道。餘四猶在順決擇分善根位中。」
- ^ 《增壹阿含經》卷17四諦品第二十五
- ^ 《長部》(卷25):「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悲、苦、憂、惱是苦,怨憎會是苦,愛別離是苦,所求不得也是苦。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 ^ 《長部》(卷25):「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誕生、出生、入胎、再生、諸蘊的顯現、諸處的獲得。諸比庫,這稱為生。」
- ^ 《長部》(卷22):「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年老、衰老、牙齒損壞、頭發斑白、皮膚變皺、壽命減損、諸根成熟。諸比庫,這稱為老。」
- ^ 《清淨道論》第十六品
- ^ 《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死呢?無論任何的有情,即於其有情的部類中,死亡、滅歿、破壞、消失、逝世、命終、諸蘊的分離、身體的舍棄、命根的斷絕。諸比庫,這稱為死。」
- ^ 《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愁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有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愁慮、憂愁、哀愁、內〔心〕憂愁、內〔心〕悲哀。諸比庫,這稱為愁。」
- ^ 《清淨道論》第十六品:「身心的苦受,因為自性及名稱都是苦的,故說『苦苦』。」
- ^ 《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悲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有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哭泣、悲歎、悲泣、悲哀、哀號、悲痛。諸比庫,這稱為悲。」
- ^ 《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苦呢?諸比庫,身體的苦,身體的不適,由身觸而生的痛苦、不適感受。諸比庫,這稱為苦。」
- ^ 《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憂呢?諸比庫,心的苦,心的不愉快,由意觸而生的痛。」
- ^ 《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惱呢?諸比庫,若是由於具足任何一種的不幸、遭遇任何一種的苦法而鬱惱、憂惱、憔悴、絕望。諸比庫,這稱為惱。」
- ^ 《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怨憎會苦呢?於此,凡是那些不可喜的、不可愛的、不可意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那些意圖不利者、意圖無益者、意圖不安樂者、意圖不安穩者,若與他們一起交往、會合、共聚、結合。諸比庫,這稱為怨憎會苦。」
- ^ 《長部》(卷22):「諸比庫,什麼是愛別離苦呢?於此,凡是那些可喜的、可愛的、可意的色、聲、香、味、觸、法,或者那些希望有利者、希望有益者、希望安樂者、希望安穩者,母親、父親、兄弟、姐妹、朋友、同事或血親,若不能與他們一起交往、會合、共聚、結合。諸比庫,這稱為愛別離苦。」
- ^ 《長部》(卷22):「那些有生法、老法、病法、死法、愁、悲、苦、憂、惱諸法的有情,生起如此的欲求:『啊!願我們將沒有這種種的苦法,希望它們不要到來!』然而卻不能達成這樣的欲求,這是所求不得苦。」
- ^ 《長部》(卷22):「諸比庫,何謂『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呢?這就是: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諸比庫,這些稱為『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 ^ 《巴厘三藏·相應部》(22卷):「無論是哪一類與漏有關及會被執取的色,是過去、未來、現在等,這一切都稱為色取蘊。」
- ^ 《巴厘三藏·相應部》(36卷,5章):「諸比庫!比庫之樂受者,當應見為苦。苦受者,當見為箭。非苦非樂受者,當常見為無常。」
- ^ 《巴厘三藏·相應部》(22卷,15章):「無我者非我所,非我,非我之我。」
- ^ 《增支部·一集·第六彈指品》: 「諸比丘! 心者,是極光淨者,卻為客隨煩惱所雜染,而無聞之異生,不能如實解,故我言無聞之異生不修心。 諸比丘! 心者,是極光淨者,能從客隨煩惱得解脫,而有聞之聖弟子能如實解,故我言有聞之聖弟子修心。」
《舍利弗阿毘曇論·緒分·假心品》:「心性清淨。為客塵染。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如實知見。亦有修心。心性清淨。離客塵垢。凡夫未聞故。不能如實知見。亦無修心。聖人聞故。能如實知見。亦有修心。」
《雜阿含經·二六七經》:「諸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所以者何。長夜心為貪欲使染。瞋恚.愚癡使染故。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
《長阿含經·堅固經》:「比丘。猶如商人臂鷹入海。於海中放彼鷹飛空東西南北。若得陸地則便停止。若無陸地更還歸船。比丘。汝亦如是。乃至梵天問如是義。竟不成就還來歸我。今當使汝成就此義。即說偈言。『何由無四大。地水火風滅。何由無麤細。及長短好醜。何由無名色。永滅無有餘。應答識無形。無量自有光。此滅四大滅。麤細好醜滅。於此名色滅。識滅餘亦滅。』」
- ^ 《巴厘三藏·長部》(22卷):「凡世間有喜色、悅色者,其愛即於此處捨斷而捨斷,於此處滅除而滅除。」
- ^ 《巴厘三藏·長部》(22卷):「即是那種愛的無餘離貪、滅、捨棄、捨離、解脫、無執著。」
- ^ 《巴厘三藏·相應部》(12卷):「由無明之無餘、離貪滅,有行滅。由行滅,有識滅。由識滅,有名色滅。由名色滅,有六處滅。由六處滅,有觸滅。由觸滅,有受滅。由受滅,有愛滅。由愛滅,有取滅。由取滅,有有滅。由有滅,有生滅。由生滅,有老死、愁、悲、苦、憂、惱等滅。如是全苦蘊之滅。」
- ^ 《巴厘三藏·中部》(26卷)「予所得此法,甚深難見、難解、寂靜、殊妙、慮絕、微妙,而唯智者所能知。然此眾生實是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而以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者,此事,是依於緣,難見緣生(之法)。此事即靜止一切行,捨離一切依,以滅渴愛,以去貪欲,滅而難見涅槃者。予若說法,其他者不能解此者,予唯有彼疲勞,予唯有彼困惑而已。」
- ^ 《巴厘三藏·長部》(22卷):「諸比庫,何謂導至苦滅之道聖諦?此即八支聖道,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 ^ 《巴厘三藏·相應部》(56卷2章):「諸比庫!出家者不可親近於二邊。以何為二邊耶? (一)於諸欲以愛欲貪著為事者,乃下劣、卑賤、凡夫之所行、非聖賢,乃無義相應。(二)以自之煩苦為事者,為苦,非聖賢,乃無義相應。諸比庫!如來捨此二邊,以中道現等覺。此為資於眼生、智生、寂靜、證智、等覺、涅槃。」
- ^ 《瑜伽師地論》:「復次由五種相。轉法輪者當知。名為善轉法輪。一者世尊為菩薩時為得所得所緣境界。二者為得所得方便。三者證得自所應得。四者得已樹他相續。令於自證深生信解。五者令他於他所證深生信解。當知此中。所緣境者。謂四聖諦。此四聖諦安立體相。如前應知。若略若廣如聲聞地。得方便者。謂即於此四聖諦中。三周正轉十二相智。最初轉者。謂昔菩薩入現觀時。如實了知是苦聖諦。廣說乃至。是道聖諦。於中所有現量聖智。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爾時說名生聖慧眼。即此由依去來今世有差別故。如其次第。名智明覺。第二轉者。謂是有學以其妙慧。如實通達我當於後猶有所作。應當遍知未知苦諦。應當永斷未斷集諦。應當作證未證滅諦。應當修習未修道諦。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第三轉者。謂是無學已得盡智無生智故。言所應作我皆已作。如是亦有四種行相。如前應知。此差別者。謂前二轉四種行相。是其有學真聖慧眼。最後一轉。是其無學真聖慧眼。得所得者。謂得無上正等菩提。樹他相續令於自證生信解者。謂如長老阿若憍陳。從世尊所聞正法已。最初悟解四聖諦法。」
- ^ 舍利弗《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復有四智。謂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苦智雲何。答於五取蘊。思惟非常、苦、空、非我所起無漏智。是名苦智。集智雲何。答於有漏因思惟因、集、生、緣所起無漏智。是名集智。滅智雲何。答於諸擇滅思惟滅、靜、妙、離所起無漏智。是名滅智。道智雲何。答於無漏道思惟道、如、行、出所起無漏智。是名道智。」
《大毘婆沙論》:「問何故名行相。行相是何義。答於諸境相簡擇而轉是行相義。問何故名苦廣說乃至何故名出。答(1)傷痛逼迫如荷重擔。違逆聖心故名為苦。(2)由二緣故說名非常。一由所作。二由屬緣。由所作者。諸有為法一剎那頃能有所作。第二剎那不復能作。由屬緣者。諸有為法繫屬眾緣方有所作。(3)違我所見故名為空。(4)違於我見故名非我。(5)如種子法故名為因。(6)能等出現故名為集。(7)令有續起故名為生。(8)能有成辦故名為緣。譬如埿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9)取蘊永盡故名為滅。(10)有為相息故名為靜。(11)是善是常故名為妙。(12)最極安隱故名為離。是離自體非有離故。(13)違害邪道故名為道。(14)違害非理故名為如。(15)趣涅槃宮故名為行。(16)能永超度故名為出。是能出性非沒性故。復次(1)麁重所逼故名為苦。(2)性不究竟故名非常。(3)內離士夫作者受者遣作受者故名為空。(4)性不自在故名非我。(5)引發諸有故名為因。(6)令有等現故名為集。(7)能有滋產故名為生。(8)有所造作故名為緣。(9)性不相續盡諸相續故名為滅。(10)三火永寂故名為靜。(11)脫諸災橫故名為妙。(12)出眾過患故名為離。(13)是出要路故名為道。(14)能契正理故名為如。(15)能正趣向故名為行。(16)永超生死故名為出。」
- ^ 語出元亨寺譯《南傳大藏經》。葉均譯《清淨道論》:「如何依如實之義而四諦一時通達呢?依十六行相的如實之義而四諦是一時通達的。即(1)逼迫義,(2)有為義,(3)熱惱義,(4)變易義,這是苦的如實之義;(5)增益義,(6)因緣義,(7)結縛義,(8)障礙義,這是集的如實之義;(9)出離義,(10)遠離義,(11)無為義,(12)不死義,這是滅的如實之義;(13)出義,(14)因義,(15)見義,(16)增上義,這是道的如實之義。依此等十六行相的如實之義,則四諦為一攝。此一攝為一性;那一性由一智而通達,所以說四諦是一時通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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