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7/26 23:55:09
學習次第 : 進階
南傳佛教基本教義
第六章 總結
現在,大家已經清楚了南傳佛教的基本教義。在此,我們應當進一步向大家介紹如何辨別佛法?佛法有哪些特點?對待佛法的正確態度是什麼?以此為整個南傳佛教基本教義的總結。
一、如何辨別佛法
佛陀開示了四大教法加以解答。佛陀說,如果有人宣稱:
1、 他親自從世尊處聽受,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義;
2、 他親自從某地僧團和他們德高望重的長老處聽受,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義;
3、 他親自從眾多持戒多聞的比庫處聽受,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義;
4、 他親自從某位持戒多聞的比庫處聽受,這是法、這是律、這是導師的教義;
對此,你們不應讚歎、不應排拒而善理解其辭句,相比較、相對照經、律。若此等相比較、相對照經、律而不相合經、律者,則其結論為:“此確實非彼世尊之教言,實為誤解。”如是,諸比庫!汝等應拒絕之。若此等相比較、相對照經、律,與經、律相合一致者,則其結論為:“此確實世尊之教言,此是正解。”(D16)
在此,佛陀強調要以經、律為準繩,判斷某種說法是否為法為律。這裏的“經、律”正是指後來結集的佛教巴厘三藏。
二、佛法的特點
佛陀說“世尊之法為善說、自見、無時、來見、引導、智者應自知也。”(S.55.1,譯法按清淨道論第七品)
佛音尊者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解釋(清淨道論第七品):
“善說”是指:法由世尊所善說。即初中後善、說明有義有文完全圓滿遍淨的梵行、教法是無顛倒(注:初中後善是指佛陀法語從開頭到結束,完全是善美的);
“自見”是指:于聖道自己的相續而令無貪,故由聖者自見、依證得(四向四果及涅槃)九種出世間法的人,他們不是依照別人的信而行,而是各各依其觀察智自見的;
“無時”是指:不是要經過五天七天的時間,(聖道)才給聖果的,就是說在自己發生之後便得與果之意;
“來見”是指:這九種出世間法是本來存在的,猶如空中出了雲翳的圓滿的月輪,亦如放在黃布上的寶石一樣的清淨。所以說存在故,遍淨故,值得說來看的話的為“來見”;
“引導”是指:引近為引導。在世間法方面,值得以修定引導出世法於自心中,為引導的。在出世間法方面,以聖道為引導者,因為導至涅槃故;以果與涅槃為引導者,因引其取證故。(注:概括的說,法是導向解脫的)
“智者應自知”是指:一切敏智(提頭即悟)等的智者,當各各自知:‘我修道,我證果,我證滅’。(注:修行者是否已經證悟不是由他人所告知的,而是自知的)
在其他聖典裏,佛陀以大海為比喻,介紹佛法的八種特點。佛陀說:
“波呵羅!譬如大海漸漸趣向、漸漸傾向、漸漸臨入,而無有忽然嶮峻。如是,波呵羅!於此法與律,漸漸有學、漸漸有所作、漸漸有道,而無有忽然了知通達。波呵羅!……波呵羅!此為此法與律,第一種稀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而諸比庫樂於此法與律。
波呵羅!譬如于大海有常法不超岸。如是,波呵羅!為我諸聲聞所制之學處,即使我諸聲聞,乃至有失命之因緣亦不超越。……波呵羅!此為此法與律,第二種稀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而諸比庫樂於此法與律。
波呵羅!譬如大海與死屍不共住,若于大海有死屍,則速疾運于岸、於陸上。如是,波呵羅!若人之破戒、惡法、不淨而有招疑訝之行,隱覆所作,以非沙門稱為沙門,以非梵行者稱為梵行者,內心腐爛、漏泄,等同於塵介者,則僧伽與此不共住,速疾集會舉此,若彼即使坐於比庫眾之中,彼亦與僧伽遠離,僧伽亦與彼遠離。……波呵羅!此為此法與律,第三種稀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而諸比庫樂於此法與律。
波呵羅!譬如有諸大河,謂:恒河、夜摩那河、阿夷羅跋提河、舍勞浮河、摩企河,此等若到大海,則棄前名唯號大海。如是,波呵羅!有刹帝利、婆羅門、吠舍、首陀羅之四姓,彼等於如來所說之法與律,若出家而為出家者,則棄前名唯號沙門釋子。……波呵羅!此為此法與律,第四種稀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而諸比庫樂於此法與律。
波呵羅!譬如世間之諸流,流入大海,是故,即使天雨流入大海亦不知有增減。是故,波呵羅!若眾多之比庫,亦於無餘涅槃界般涅槃,即使於無餘涅槃界亦不知有增減。……波呵羅!此為此法與律,第五種稀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而諸比庫樂於此法與律。
波呵羅!譬如大海者,是一味鹹味。如是,波呵羅!此法與律,是一味之解脫味。……波呵羅!此為此法與律,第六種稀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而諸比庫樂於此法與律。
波呵羅!譬如于大海有多寶、種種寶,此中寶者謂:真珠、摩尼珠、琉璃、硨渠、璧玉、珊瑚、銀、金、紅玉、瑪瑙。如是,波呵羅!此法與律,有多寶、種種寶,此中寶者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波呵羅!此為此法與律,第七種稀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而諸比庫樂於此法與律。
波呵羅!譬如大海者,乃大眾生之住處,此中眾生者謂:提麑魚、提麑耆羅魚、提麑提覺耆羅魚、阿修羅、龍、幹達婆。于大海有百由旬身、二百由旬身、百由旬身、四百由旬身、五百由旬身之眾生。如是,波呵羅!此法與律,乃大眾生之住處,此中眾生者謂:預流者、向預流果現證者;一來者、向一來果現證者;不還者、向不還果現證者;阿拉漢、向阿拉漢果見證者。……波呵羅!此為此法與律,第八種稀有、未曾有之法,見此而諸比庫樂於此法與律。”(A.8.19)
概括的說,佛法的八種特點就是:漸漸有道、失命亦不違越學處、不與敗類共住、各種姓出家後只自稱沙門釋子、雖眾多比庫般涅槃而無餘涅槃界無有增減、只有解脫味、擁有三十七道品種種法寶、擁有四雙八輩弟子。
三、對待佛法的態度
佛陀曾以過河的筏做比喻,說明應當如何對待佛法。佛陀說:
“諸比庫!譬喻有人行於山道,見其有大水流,而此岸有危險且恐怖,彼岸安穩而無恐怖,而且從此岸往彼岸無有渡舟,又無橋樑。彼乃思之:‘此甚大之水流,而且此岸有危險恐怖,彼岸安穩而無恐怖,而且從此岸往彼岸,無有渡舟,又無橋樑。然!我收聚草、木、枝、葉以作筏,依其筏,以手足努力而渡于安全之彼岸。’諸比庫!於是彼人收聚草、木、枝、葉以作筏,依其筏以手足努力,渡于安全之彼岸。渡之以達彼岸,彼以生如次之念,即:‘此筏於我有多饒益,我依此筏以手足努力而達安全之岸,然我從此筏或以戴於頭,或以擔於肩,如所欲而行。’諸比庫!其意如何耶?彼人如是對於彼筏應如是為者乎?”
[諸比庫曰:]“不然!世尊!”
[世尊曰:]“諸比庫!彼人對彼之筏應如何為之乎?諸比庫!如是渡達彼岸之彼人,作如次之念,即:‘此筏對我多所饒益,我依此筏以手足努力而渡安全之岸,然!我以此筏,或置於岸上,或浸于水後,如所欲而行。’諸比庫!彼人如是為者,對彼筏以應為而為者也。諸比庫!如是,予為度脫不令執著而說筏喻法。諸比庫!汝等實從筏喻知法亦應舍離,何況非法耶?”(M.22)
從這段經文裏,我們可以看出:佛法是以解脫為目的、由佛陀所開示的,對佛法本身不應當執取。但是,我們也應當同時注意到,佛法是三寶之一,我們更不能輕視佛法的作用。可以設想:若一位尚未渡河或正在渡河的人卻想著、甚至已經捨棄小筏,會是什麼樣的後果。
參考書目:
1、《漢譯南傳大藏經》(臺灣元亨寺譯本)
2、《大念處經》瑪欣德尊者譯
3、《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阿耨樓陀尊者 著 烈瓦達達摩長老 修訂 菩提比庫 英譯 尋法比庫 中譯〗
4、《清淨道論》〖佛音尊者 著 葉均居士 譯〗
5、《佛陀的古道》毗耶達西法師
6、《佛法》羅侯羅.化普樂法師 鄭于中譯
7、原始佛教的特質 作者:水野弘光
8、初探南傳佛教興盛之因(四、南傳佛教的教義) 作者:淨因法師
9、《八正道——正語經文輯要》/湯華俊 編輯翻譯 2005年7月 英文原文網址:Right Speech
10、《三皈五戒》
11、《阿毗達摩講要(上集)》瑪欣德尊者著
略語表:
S:相應部 ; D:長部 ; M:中部 ; A:增支部 ; Sn:小部,經集 ; Cv:律藏小品 ; J:小部,本生經 ; Thag:小部,長老偈經 ; Thig:小部,長老尼偈經 ; Ud:小部,自說經 ; Dhp:小部,法句經 ; It:如是語經 ; cf:參考類似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