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8/01 08: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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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佛教基本教義 第四章 滅聖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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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滅聖諦

滅聖諦也稱為苦滅聖諦。什麼是滅聖諦呢?佛陀說:即是那種愛的無餘離貪、滅、捨棄、舍離、解脫、無執著D.22

這貪愛在哪里舍斷和滅除呢?佛陀說凡世間有喜色、悅色者,其愛即於此處舍斷而舍斷,於此處滅除而滅除。D.22)通俗的說就是:只要世間存在本質上既可愛又美好的東西,貪愛就要在這裏舍斷和滅除。佛陀進一步的列舉了這些本質上既可愛又美好的東西,共計六十種,它們分別是:內六處、外六處、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六尋、六伺。(D.22

第一節 苦的止息

苦是如何止息的呢?佛陀說:由無明之無餘、離貪滅,有行滅。由行滅,有識滅。由識滅,有名色滅。由名色滅,有六處滅。由六處滅,有觸滅。由觸滅,有受滅。由受滅,有愛滅。由愛滅,有取滅。由取滅,有有滅。由有滅,有生滅。由生滅,有老死、愁、悲、苦、憂、惱等滅。如是全苦蘊之滅。S.12.1

從前面的介紹我們已經知道,苦的成因就是,斷除了,則實現了苦的止息。當然,愛的生起也以無明為前提,也許這就是佛陀在此從無明滅開始解釋苦如何止息的原因吧。

第二節 涅槃

這一切(即:經文中提到的無餘離貪、滅等)皆是涅槃的同義詞。到達涅槃即是諸愛的無餘離染、滅,因此而說其為「即是那種愛的無餘離貪、滅。」到達涅槃又是諸愛的捨棄、舍遣、解脫、無執著,因此而說涅槃為「捨棄、舍離、解脫、無執著。」

雖然涅槃只有一種,但卻可以通過一切有為法的反義詞,而得種種名稱,比如:無餘離貪、無餘滅、捨棄、舍離、解脫、無執著、貪盡、瞋盡、癡盡、愛盡、無取、無轉起、無相、無願、不存續、不結生、無生、無趣、不生、不老、不病、不死、無愁、無悲、無惱、無雜染等。(大念處經,注釋)

一、涅槃的定義

涅槃被稱為出世間,以及是由四道智所證得。它是道與果的所緣,被稱為涅槃是因為它離去渴愛這一個糾纏物。在詞源學方面,巴厘文Nibbana(涅槃,梵文Nirvana)是源自動詞nibbati,意為被吹滅被熄滅。因此它是表示熄滅了世間的貪、嗔、癡之火。但諸巴厘論師較喜歡解釋它為渴愛的糾纏(vana)的不存在或離去(nikkhantatta)。只要人們還受到渴愛的糾纏,他們還被綁在生死輪回裏(samsara);但在滅盡一切渴愛時,人們即會證悟涅槃,解脫生死輪回。(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六章)在此,四道分別是指:索答巴帝道智(即北傳須陀洹道智)、薩咖達嘎彌道智(即北傳斯陀含道智)、阿那嘎彌道智(即北傳阿那含道智)、阿拉漢道智。

有人可能會說,這些解釋仍難使人理解什麼是涅槃。

佛陀曾這麼說:予所得此法,甚深難見、難解、寂靜、殊妙、慮絕、微妙,而唯智者所能知。然此眾生實是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而以好執、執於愛著,歡喜執者,此事,是依於緣,難見緣生(之法)。此事即靜止一切行,舍離一切依,以滅渴愛,以去貪欲,滅而難見涅槃者。予若說法,其他者不能解此者,予唯有彼疲勞,予唯有彼困惑而已。M.26

為什麼涅槃的含義難以表達呢?我們可以看以下的幾個比喻。

糖的比喻。如一個人對糖的味道,不告訴他去讀關於化驗糖的書,他事先沒有經驗,是不能知道的。但是假如放一點在舌尖上,他就會知道糖的甜味,過多關於糖的理論就沒有必要了。(佛陀的古道P48

魚的比喻。就像魚的字彙裏沒有表達陸地性質的字眼一樣,沒有任何語言或文字足以表達那種經驗。烏龜對它的朋友魚說,它剛從陸地上散步回湖。魚說:當然你的意思是說游泳囉!烏龜盡力對魚解釋:陸地是固體,不能在上面游泳,只能在上面步行。可是魚卻堅持認為不可能有這樣的事。陸地一定也是液體,和它生活的湖一樣:有波浪,一定可以在裏面潛水和游泳。(佛法P24

所以,涅槃只能被親身作證的聖人們完全理解。

二、涅槃的分類

雖然依自性涅槃只有一種,但依(分別的)根據則成兩種,即:有餘涅槃界與無餘涅槃界。依不同的方面,涅槃有三種,即:空、無相與無願。

涅槃是一個不能再分解的究竟法。它是完全出世間的,而只有一個自性,那就是完全超越有為世間的無為不死界。然而,依分別的根據則成兩種;該分別的根據是(體驗它的)五蘊是否還存在。阿拉漢所體驗的涅槃界名為有餘涅槃界sa-upadisesa-nibbanadhatu),因為雖然一切煩惱已滅盡,但由於過去執取所產生的諸蘊還存在。在阿拉漢死時所證得的涅槃界名為無餘涅槃界anupadisesa-nibbanadhatu),因為五蘊已完全被捨棄,不再後有。在注疏裏這兩個涅槃界也個別被稱為煩惱之滅盡kilesa-parinibbana)及諸蘊之滅盡khandha-parinibbana)。

依不同的方面,涅槃有三種:涅槃被稱為空(subbata)是因為它毫無貪嗔癡,也因為它毫無一切有為法;被稱為無相(animitta)是因為它毫無貪嗔癡之相,也因為它毫無一切有為法之相;被稱為無願(appanihita)是因為它毫無貪嗔癡的渴望,也因為它毫無渴愛之欲。(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六章)

三、涅槃的特點

涅槃只能被親身作證的聖人們完全理解。那尚未證悟涅槃的我們能應當理解到什麼程度呢?我們至少應當知道它的三個特點。

(一)涅槃是常

佛陀說比庫們啊!是有不生、不長的非緣生法(無為法)存在。如果沒有了這不生、不長的非緣生法,則一切生的、長的、因緣和合的就無從解脫。因為有了這不生、不長、非緣生法,生的、長的、因緣和合的才有所解脫。Ud.8.3,譯法按《佛法》P26

佛陀在此所說的不生、不長的非緣生法正是指涅槃。那麼,什麼是非緣生呢?不是因緣和合而生的,是無條件的存在。所以,我們說涅槃是常。

佛音尊者更進一步的解釋到:非新生故無老死,既非新生及無老死故(涅槃)是常。(清淨道論第十六品)

值得注意的是,佛陀雖然在此說到不生、不長,但我們不能將涅槃理解為長的、短的、圓的、方的這類色法或其他的有為法。

(二)涅槃是樂

舍利弗尊者曾說:友等!此涅槃者是樂A.9.34

有人可能會問,涅槃無受,而樂屬於受,怎麼能說涅槃是樂呢?當時,優陀夷尊者也有同樣的疑問。舍利弗尊者回答說:友!此處無所受故,此處正是有樂。接著,舍利弗尊者以九種禪定為例,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大意如下:

初禪以欲想為病,病是苦,而涅槃無此事,所以是樂;

二禪以尋想為病,……

三禪以喜想為病,……

四禪以舍想為病,……

空無邊處定以色想為病,……

識無邊處定以空無邊想為病,……

無所有處定以識無邊想為病,……

非想非非想處定以無所有想為病,病是苦,而涅槃無此事,所以是樂;

具足想受滅而住,以慧而觀,諸漏盡,所以涅槃是樂。(A.9.34

總而言之,由於此處無諸苦,所以涅槃是樂。

需要注意的是,此處的並非是指樂受。與此類似,苦聖諦的,也非僅指苦受。

(三)涅槃無我

佛陀說:一切法無我M.35)在此,一切法包括了哪些法呢?《阿毗達摩論》裏一共有四種究竟法:心、心所、色、涅槃。(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一章)所以,涅槃無我。

涅槃無我,就是指涅槃不為我所有、不是我、不是我的自我、在我裏面沒有涅槃,在涅槃裏也沒有我。所以,從這裏我們也可以知道關於佛陀或阿拉漢的入滅般涅槃取涅槃是不能理解為進入了某個被稱為涅槃的地方或境界的。涅槃並無來、去、進、出這些概念的。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