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乘十四條根本戒 四 捨棄慈心
犯戒的對境為任何一個眾生,而不是指所有的眾生。也就是說哪怕僅僅是對一個眾生捨棄慈心,都應當算犯戒。我們也知道,要對所有的眾生都捨棄慈心是很難的。無論多麼兇狠惡毒的人,都會有慈悲的物件,比如自己的父母、子女等等。所以,這裡指的是任何一個眾生。這條戒是比較容易違犯的,不能駕禦自心的凡人,只要一冒火,在喪失理智的情況下,就會犯此戒條。
怎樣算是捨棄慈心呢?如果發願:即使我有朝一日能夠度化他,能夠利益他,也對他置之不理。或者是希望某一個眾生遠離一切快樂,恒時遭受痛苦,有這樣的瞋恨心態就算捨棄慈心。平時吵架、打架,雖然會有暫時的瞋恨心,但不一定會這樣發願,只有極其下劣兇狠的人,才會有這種念頭。
犯戒的界限有兩條:1、對方是任何一個生命;2、不需要任何行為,只要有這樣的發心就足夠了。
小乘的經典中認為,生起一念貪心,其罪過遠遠超過一百個瞋恨心。因為他們認為:別解脫戒所禁止的殺生、偷盜、邪淫等等的根源,多數往往來自於貪心,而不是瞋心。大乘菩薩戒卻認為,以一念瞋心所做出的行為,其罪過遠遠超過一百個貪心所攝持的行為。因為大乘的根本就是菩提心,而瞋恨心是與菩提心直接相違的。所以,在大乘中,瞋恨心是十分可怕的彌天大罪。
違犯這條戒的同時,也違犯了菩薩的根本戒。修學過大乘佛法的人,比如:聞聽過《入行論》或者菩提心修法、四無量心修法的人,自己如果有一些體會,一般不會違犯這條戒。如果有這樣的想法,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我們一定要杜絕這種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