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乘十四條根本戒 八 詆毀五蘊
密宗認為,身體是五方佛的壇城。一切都是清淨的。如果有人認為,身體是不清淨的、是無常的,不可能是五方佛的壇城,在這種情況下,就會詆毀五蘊。戒律中認為,燃指供佛、絕食、過午不食等等都違犯此戒。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守持八關齋戒,不能以手指供佛。為了佛法、為了修法而承受苦行,密宗也是極力讚歎的,密宗也有不淨觀的修法,無常的修法。
雖然這些表面上看起來有一些矛盾,但根本的問題在於,如果持這樣的態度:五蘊的本體雖然是五方佛的壇城,但在凡夫的境界中卻是由骯髒的血、肉、骨骼、皮膚、膿液等組成的;雖然這只是一種幻覺,但從眼、耳、鼻、舌所感受到的現象角度來看,的確是無常、是不清淨的,修不淨觀和苦行也是佛說的方便,就不會犯密乘戒。
但是,如果認為:從勝義諦(究竟、實相)的角度來觀察身體,也不可能是佛的壇城,這種觀點肯定是不了義的,是佛陀針對某些人的根基而言的,事實並非如此。這種想法已經與密宗的根本觀點背道而馳了,在此基礎上詆毀五蘊,摧殘身體,則犯此戒。有關此戒的界限,在有些經書上講得不是很明確,只是片面地宣講苦行、自殺是犯密乘戒,但自殺是否一定犯密乘根本戒呢?不一定。如果認為身體不是佛的壇城,在此基礎上自殺,則違犯密乘戒。如果只是因為一時想不開而自殺,雖然有罪過,具備了殺死一個人的一半的罪過(因為不是殺他人,而是殺自己,所以不具備殺一個人的完整罪過。)但與犯密乘根本戒毫無瓜葛,所以沒有犯失此戒。這是第八條根本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