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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貴洛確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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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執諍論(第2講下)
107.有許見為心,定心乃空已,空作幻化後,觀幻無自性,
108.此許真性觀,此乃唯世俗,善則為觀幻;無我觀害我,
109.我無我正違。若無觀無我,無違我所執,如何能害我?
有許見為心,定心乃空已,空作幻化後,觀幻無自性,此許真性觀,此乃唯世俗,善則為觀幻;無我觀害我,我無我正違。另外一類人的修行方式,他們覺得一切的所現都是唯心、都是屬於心識,一切所現皆為「心」,而所謂的「心」,又確定是為空、是自性空。所以他們的修行方式,就把所謂的「空」以一種如幻如化的方式,在這上面作修行,就是他們將幻化作為是一種自性空的修行,認為這個即是對於空性的一種修行,他們在心中就如此的承許。而這只是一種世俗法的修行而已,這並不是在空性上面的修行。對這種修行法來說,好一點的話,他真的能夠在「如幻如化」上去修,如果修得好的話,能夠修到如幻如化的;但是就真實的情況來講,如果說要傷害到「我」(我執),那一定是要透過「無我」的修習,才能夠真正對「我」產生傷害。為什麼呢?因為「我」和「無我」這兩者是直接相違的緣故,所以一定要在「無我」上面修習,才會能對「我」造成傷害。
若無觀無我,無違我所執,如何能害我?而只要你還未真的能夠去修習「無我」之前,因為你所修習的,都與我的所執境不相違的緣故,所以又怎麼可能對「我」造成任何的傷害呢?“
110.有些許虛空,思無邊中後,此與心併觀;如虛空之見,
111.許虛空三昧,虛空無邊中,執與我何違?心無有邊中,
112.無色邊未見,心上我戲遊。若無觸及我,成我治則謬;
113.或有起念時,正念抵達後,凝觀此相貌,令此自消失。
114.釋此乃法身,若多妄念想,法身則多故,無需遮妄念,
115.稱此法身道。有許觀真性,妄念無見色,心無見於色,
116.我所執無違。若未觀真性,莫說見法身,驅我則笑處!
有些許虛空,思無邊中後,此與心併觀;如虛空之見,許虛空三昧,虛空無邊中,執與我何違?另外一類人他們修行的方式,就是對於一個空無的虛空,當然是找不到虛空的邊際、也找不到虛空的中間到底是在哪裡。他們首先就先緣著虛空去想:它的中間在哪裡?它的邊際在哪裡?都是找不到的。這樣想之後,就把「虛空」跟「心」這兩者混合、摻雜在一起作修習,就是把心想成如虛空一樣。而他們認為這種修習,就是如同虛空般的見解,而這種三昧耶根本定,也是如同虛空的根本定,他們是這樣認為的。而實際上來說,執取這個「虛空它是沒有邊際、也找不到中間」的這種想法,與「我」(也就是真實有的執著、諦實有的執著),我們兩個又有什麼相違呢?又有什麼差別呢?
心無有邊中,無色邊未見,心上我戲遊。若無觸及我,成我治則謬;就心來說,心「它沒有邊際、找不到它的中間點為何」,為什麼呢?因為心它是沒行相的緣故,所以你當然看不到它的邊際在哪裡?也因此「我」還是傲然的處於內心上面的。就以你來說,如果連「我」都碰不到、動不了的話,那怎麼可能成為「我」的對治呢?如果你覺得這樣就可以來對治「我」的話,這種想法是絕對錯誤的。
或有起念時,正念抵達後,凝觀此相貌,令此自消失。再有一類人的修行方式,當他們一生起分別心的時候,隨後就將自己的正念提起,提起來作什麼呢?就是去觀察、去凝視著他所生起的這個分別心,「這個分別心它到底是如何?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相狀?」就是以正念對它加以凝視,就瞪著它、凝視著它,然後其他什麼都不想,藉由這麼做這個分別心它自然就會消失無形。
釋此乃法身,若多妄念想,法身則多故,無須遮妄念,稱此法身道。他們就把分別心消失的這一點比喻為法身。也因為這個緣故,只要有多少分別心,法身自然而然也就有這麼多;就是分別心的數量有多少,法身的數量就有多少。所以他們認為所謂的分別心是不需要遮除的、是不需要遮止的,為什麼呢?因為你好好作的話,是可以把它轉換為、把它取為法身的。而他們就把這種修習方式,認為是空性的修習方式。
有許觀真性,妄念無見色,心無見於色,我所執無違。若未觀真性,莫說見法身,驅我則笑處!就這些人來講,他們不把分別心看成是有行相,也不把心看成是有什麼行相,這種看法其實跟「我」所執著的「所執境」是沒有任何相違的。所以說這種修行方式根本就不叫做空性的修行方式,也因此更不用說能夠真的去看到法身了。如果在這個之上,還要用這種方法來把我趕走、驅逐走的話,我覺得這只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因為它是不可能趕走我的。“
117.有許一異因,清淨觀察後,尋而無獲觀,此觀宗法故,
118.非觀立無我,我所執無違,此非無我觀。有許一異因,
119.尋而無獲時,唯名取由念,我非有想後,此觀乃非遮;
120.所觀非無遮,與我無正違;若執無正違,如何能驅我?
121.若無能害我,如何觀智慧?
有許一異因,清靜觀察後,尋而無獲觀,此觀宗法故,非觀立無我,我所執無違,此非無我觀。有一類人他們則是藉由「離一、異」的正因,然後在空性之上去作清淨的抉擇,到最後他們去尋找這個「我」,藉由這個因去找所謂的「我」,那就找不到了。就「我找不到」的這一點,他們就安住在這一點上面去作修行,而這種修行方式,只是一種屬於宗法的修行方式。所謂的「宗法」指的就是這個「因」,就一個正因來講,例如說以「我」為例,「我是為自性空」,因為「不是自性有的一、也不是自性有的異」,所以由這個「因」可以成立為「我是自性空」。而「不是自性有的一、也不是自性有的異」,在此就是為「因」、是為「宗法」。他們所修的,只是在尋找「我」並非是自性有的一、也並非是自性有的異,只是在這個宗法上面去作修行、在這個因上面去作修行而已,所以對於真正要成立的所立之法,也就是「無我」的這一點,他們根本沒有修到,並不是在這上面去修習的。因此與我的所執境就不會產生相違,所以這個根本就不能稱為是在修習「無我」。“
有許一異因,尋而無獲時,唯名取由念,我非有想後,此觀乃非遮;有一類人他們是透「過離一、異」的正因作了觀察之後,到最後什麼都找不到了。在一切都無法尋得的當下,他們就會覺得一切法都是「唯名言所安立」的。而就「名言所安立」的這一點來講,他們在上面又藉由自己的分別心,去想說「所謂的我是不存在的」,就是分別心在這之上,又會這麼的去作思惟,這種想法、這種修行方式,它是一種屬於非遮的修行方式;
所觀非無遮,與我無正違;若執無正違,如何能驅我?若無能害我,如何觀智慧?而就我們真正要修習的「空性」來講,它是屬於一個無遮法。因為他所修習的法是一個非遮法,而不是無遮法的緣故,所以與我的所執境,根本就不會產生直接的相違。既然我們兩者的所執境,並非是直接相違的話,那又怎麼可能將我驅逐呢?如果說對「我」沒有辦法造成任何損害的話,他現在所修習的這個智慧,又怎麼能夠稱之為證悟空性的智慧?他所修的這個智慧,就不能算是一個證悟空性的智慧了。“
121. 有許一異因,尋而無獲時,
122.稱我乃觀空,安住於此觀,此乃空離法,自身無自性,
123.此義未了知。前雖空性住,空義未明故,能治我之慧,
124.於此無何用,若無治何害?我住更應理!有許一異因,
125.尋故極淨時,稱尋觀已過,無有觀所緣,無思意作意,
126.根本定處許,心識毫無作,與我執違奇!若無觀無我,
127.深詞雖盡取,害我方則無,觀慧成笑處!
有許一異因,尋而無獲時,稱我乃觀空,安住於此觀,此乃空離法,自身無自性,此義未了知。仍有一類人他們藉由「離一、異」的正因去觀察之後,什麼都找不到了,而在這個當下他們就覺得說「我正在修習空性」,而讓自己的心就安住在這種狀態當中,就好像是在修習空性一樣,就是把心安住在這種狀態裡面。而這種修法,跟空性之間就造成了一種遠離、有一種距離感,好像空性在對岸的那一邊,而我的心卻在此岸的這一邊,變成這當中有距離感。所以就這種人來講,他們對於空性、空所依──「自性空」這一點它真實的義理,其實並沒有了知。
前雖空性住,空義未明故,能治我之慧,於此無何用,若無治何害?我住更應理!他們的心雖然覺得好像已經趣入了空性,但是就實際上來講,真正的「空」指的是什麼?「空」它所要針對的點又是什麼?因為他們不清楚的緣故,所以這個又怎麼可能會成為一個能夠對治「我」的智慧呢?就這種修行方式,他們所謂的「智慧」來講,其實並不是一個真正能夠成為「我」的對治的智慧。如果並不是「我」的對治的話,那對「我」又怎麼可能造成傷害呢?所以說「我能夠待在這裡」的這一點,是絕對不會動搖的,就這件事情來講是已經可以確定的。“
有許一異因,尋故極淨時,稱尋觀已過,無有觀所緣,無思意作意,根本定處許,心識毫無作,與我執違奇!還有一類人,他們藉由「離一、異」的正因觀察後,透過非常清淨的觀察,到最後任何的假義都找不到了。在這個時候,他們會這麼說「觀察這件事情我已經做完了,而在正修的時候就沒有一個所緣了。」也就是說正修的所緣,這些人在前面都已經做完觀察。而正修的時候,他們覺得已經不需要觀察,「在正修的時候,是沒有任何的所緣了」他們這麼認為。而要怎麼修呢?就是把心放在一個完全不作任何思考的狀態當中(就是完全不去作意),而這種安住的方式、這種入定的方式,他們就覺得是正在修習空性。而這種完全無作意的修行方式,就是「跟我(我執)的所執境有所相違」的這種說法,是非常奇怪的!非常奇異的!
若無觀無我,深詞雖盡取,害我方則無,觀慧成笑處。如果說這種都不屬於修習無我、根本沒有趣向於修習無我的話,那這種修習的方法,只不過是在它之上安立一種很深奧的名詞,或許他會講得很深奧,可是也只不過是安立上去的名字而已。對我來說,是完全不會造成任何損害的,就是不會損害我的,而說這種方式是在修習證悟空性的智慧,那更是一種可笑的說法。“
127. 有許一異因,
128.尋而無獲故,我乃無實之,理識比量之。續盡力定住,
129.稱此觀真性,共稱識世俗,世俗觀真性,哈哈奇智慧!
130.觀我為我伴。有許一異因,察因所謂我,決定無真實,
131.定解此續流,根本定處許。此無異上述,莫說所執違。
132.未離緣我觀,何成智慧觀?
有許一異因,尋而無獲故,我乃無實之,理識比量之。有一類人他們藉由「離一、異」的正因去作觀察之後,沒有任何的所得,也因為這個緣故所以他們認為「我」並非是諦實有、並非是真實有的。而他們認為「認識我是非諦實有、非真實有」的這一點,是由他們理智的比量識所了解、所證得的。
續盡力定住,稱此觀真性,共稱識世俗,世俗觀真性,哈哈奇智慧!觀我為我伴。這一類人就認為說應該努力的、盡力的,讓自己的心安住在如此理智的比量心識的續流上面,而他們認為這種修法就是對空性的一種修法。我們都知道所謂的心識都是世俗之法,這是眾所皆知的,這種人就等於是把世俗的修法覺得是空性的修法了。哈!哈!(我執在笑智慧),這種智慧真是很奇怪,很好笑的!實際上它在修的根本就是「我」,它根本就只是我的朋友,根本不會傷害得了我的。“
有許一異因,察因所謂我,決定無真實,定解此續流,根本定處許。再有一類人他們藉由「離一、異」的正因觀察之後,能夠了解、通達所謂的「我」,並非是諦實有的存在,了解到「我並非諦實有」。而就他們「我並非諦實有」的這個決定識(也就是再決識),它有個續流,這些人認為,我們應該把心安住在這個再決識(決定識)的這個續流之上。他們認為這種修法就是一種對空性的修法。
此無異上述,莫說所執違,未離緣我觀,何成智慧觀?但是這種修法也跟上面所說的那種修法,根本就沒有什麼差別,說「這種修法是與諦實有執的所緣會產生相違」的這種說法,是很好笑的,當然不可能是這個樣子。所以說這種修法,也只不過是在修「我」而已,不超越修習「我」的範圍,那又怎麼可能是在修習空性的智慧呢?“
132. 有許一異因,觀察之因故,
133.法定我無實。本無自性淨,未知所修空,尋餘後觀修,
134.決定屬空離。實執空性故,成為緣我觀,與我所執違,
135.有否思對治!為何如是說?無我若未知,餘尋於空矣!
136.誑言誰都能,無我觀則少。
有許一異因,觀察之因故,法定我無實。有一類的人他們藉由「離一、異」的正因觀察之後,他們就決定、確定說「我非諦實有」,「我」並不是諦實有的。
本無自性淨,未知所修空,尋餘後觀修,決定屬空離。而在這個當下,他們對於所謂「我不存在、而自性清淨」的這一點,他們不清楚、不了解。也就是說這個時候,當你生起證悟空性的心識,你應該保持這個心識讓它繼續延續下去才對,但是他們卻不這麼做,他們覺得又要再從另外一個角度、從另外一個地方再去找一個能夠讓自己修習的空性。所以說這種人他們的作法也就跟前面一樣,「空性在一邊、自己又處在另一邊」一樣,好像空性跟自己有所距離、距離是遙遠的。
實執空性故,成為緣我觀,與我所執違,有否思對治!而就他們來說,就好像把所謂的「自性空」覺得是為諦實有,他們的心中存在著「將空執為諦實有」的這種想法,也因為這個緣故,所以他們所修的,其實又變成在修習「我」了。而這種修習方法,是不是與「我」的所執有產生相違?是不是與我的所執境相違的對治?這一點你可以好好的去想一想,到底是不是?
為何如是說?無我若未知,餘尋於空矣!為什麼會這麼說?這個原因在哪裡呢?就這些人來講,他們並不了解「我」的體性是自性空,所以他們又到另外一個地方去找所謂的空性。
誑言誰都能,無我觀則少。這些人他們可能就會說:我是一個修行人,我自己有多厲害,講得有多好聽。但是實際上他們真正在修行的時候,真的能夠去修習「無我」的,卻是非常稀少、非常稀有的。“
136. 有許一異因,觀因故我屬,
137.明知無真實,定解之所執,續流盡力修,此許真性觀。
138.此善於餘等,雖少傷害我,何能盡害之?為何如是說?
139.唯依蘊聚後,生屬我之想,屬我想之識,所緣我之後,
140.其相實執著。如實乃實執,如持乃實持,如相乃實相,
141.後隨至十地,亦名所知障。
有許一異因,觀因故我屬,明知無真實,定解之所執,續流盡力修,此許真性觀。有一類人則是在藉由「離一、異」的正因觀察之後,就確定了所謂的「我」並非諦實有的。而確定這一點決定的心識(也就是再決識),它的所執境(這個心識它有一個所執境),而對於這個所執境的續流,他們認為應該盡力的安住在這個上面,而這種安住的方法就是對於空性的修法,就是屬於空性的一種修習方法。
此善於餘等,雖少傷害我,何能盡害之?這種修習方法和前面的那些修習方法,比起來是稍微好了一些,但是對於「真實有的執著」、對「實執」來說,是會對「我」造成些微的傷害沒有錯,但是卻是無法造成全面的傷害的。“
為何如是說?唯依蘊聚後,生屬我之想,屬我想之識,所緣我之後,其相實執著。這邊就講原因了,為什麼會這麼說呢?原因是為何呢?原因就在於,藉由五蘊的聚合就會產生出有一個所謂的「我」的這種心,這種想法就會生起。而對於「我」的這種想法、就「我」的想法這顆心(屬於「我想」的這顆心)它的所緣是緣在「我」之上,緣著之後在它的行相上就會產生諦實有的執著,這種產生是自然而然的。
如實乃實執,如持乃實持,如相乃實相,後隨至十地,亦名所知障。而這種諦實有的執著,就稱之為「諦實執」,而這種執著也稱為「諦實有」、「真實有」的執著。它所顯現出來的相,也稱之為諦實有的顯現、諦實有之相。「後」就是指著諦實有的顯現來說,諦實有的顯現那是到第十地菩薩為止都還是會出現的,而此(這個東西)我們也把它稱之為「所知障」。“
141. 有學於後得,實相無實執,
142.定中二皆無;佛地無定後,凡夫二皆有。依唯蘊聚後,
143.屬我想之識,因見我實故,此性真實一,真實異未成,
144.決定此屬我,無真實悟已,所執此定解,續流護所許,
145.定少傷害我。為何如是說?我乃依於蘊,所緣於蘊體,
146.應遮乃真實;蘊體外有我,不遮真實故,蘊上我戲遊。
147.我與蘊分後,無我雖盡觀,所執無正違,緣我屬蘊後,
148.見成真實相,如所見未成,正量定解生,則害非其餘!
149.緣蘊稱屬我,真實唯遮之,無遮成境後,未衰力具明,
150.離掉舉滅執。所緣蘊體後,無我現於境,若善護所執,
151.與我所執違,雖能驅我走,如是唯日月。
有學於後得,實相無實執,定中二皆無;佛地無定後,凡夫二皆有。這裡的「聖者」指的是從初地乃至十地的聖者。這些指的就是「有學」的聖者,他們在「後得智」的時候,是有「真實有的顯現」,但是對此不會有「真實有的執著」。而在「根本定」當中,「真實有的顯現」跟「真實有的執著」這兩者都是不存在的;在「佛地」就是根本定以及後得智,在佛地已經到了最究竟的地步,沒有這兩者的差別。而在凡夫的狀態當中,是根本定跟後得智這兩者都有的。
依唯蘊聚後,屬我想之識,因見我實故。此性真實一,真實異未成,決定此屬我,無真實悟已。所執此定解,續流護所許,定少傷害我。就五蘊來講,五蘊它聚合了之後,就會產生一種思念「我」的這種心;而就「我」來講,我們會將所謂的「我」現為是「諦實有的、真實有的」。而對於「我」來講,如果你能夠去觀察它「並非是真實有的一、也並非是真實有的異」,如果說你能夠觀察到這一點的話,這個決定的心識、確定的心識(再決識),它有一個所執境,在它所執境的這個續流上,你對它加以守護、對它加以修習,這種作法是能夠對「我」(我執)造成小部分的傷害。“
為何如是說?我乃依於蘊,所緣於蘊體,應遮乃真實;蘊體外有我,不遮真實故,蘊上我戲遊。這裡就講到這原因到底是什麼呢?所謂的「我」是應該「在五蘊之上,去破除它是為諦實有的」,照理講應該是如此。但是因為這個有情他所緣的是直接緣在五蘊(蘊體)上的緣故,所以他無法破除「五蘊之上的那個我是真實有的」,也因此「自性有的我」,就能夠傲然的處於五蘊之上。
我與蘊分後,無我雖盡觀,所執無正違,緣我屬蘊後,見成真實相,如所見未成,正量定解生,則害非其餘!「我」與「五蘊」,如果將我們這兩者分開的狀態下,然後你去修習無我、真實無、自性無的這種修習方式,不管你修多久、修多少,因為這種修習方式,與「我」(我執)的這個所執並不是直接相違的緣故。那應該要怎麼修呢?要怎麼樣來看待「我」呢?首先你應該緣著五蘊,之後你會發現在五蘊之上,有一個顯現為真實存在的「我」,而這個「我」它現為真實有,但並不是如同其所顯現一般而存在的。如果說你能夠以「正量」,對此發起決定的信解的話,能夠引生出這個決定之識,這個就能夠真正的對我執造成損害了。除此之外,是沒有其他的方法能夠對我執造成損害的。
緣蘊稱屬我,真實唯遮之,無遮成境後,未衰力具明,離掉舉滅執。緣著五蘊我們就會生起一種「我」的這種念頭,對於「我」把它視為是「真實有執」的這一點加以破斥、破除,而破除「真實有」的這一點,把它視為無遮。就這個無遮之法,將它作為你的所執之境,在這個境上你就以一種不斷的、相續的…,就是你對它修行的這個力量、力道不要斷掉、不要失壞,然後處於一種清明、而且具有力量的這種狀態之下,遠離一切的沉沒、掉舉。這種修習方式就能夠令一切的相執、真實有執平息。
所緣蘊體後,無我現於境,若善護所執,與我所執違,雖能驅我走,如是唯日月。所以總的來講,緣著五蘊時生起「無我」的這種念頭,以及進入了這種「無我」的境界,對於這種所執境如果你能夠善加守護、善加修習的話,因為這種修法是和我的所執境相違的緣故,是有能力將我驅逐的。但是能夠這麼作的人,卻又如同白天的星星一樣,是非常稀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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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洛確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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