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周行一】
在美國伊利諾州的一間戲院裡,觀眾看完「海豹神兵:英勇行動(act of valor)」後,全體起立鼓掌;在西雅圖的一間餐廳裡,食客聚集在電視機前觀看美國女子足球隊擊敗日本隊勇奪二○一二奧運金牌,全體歡呼,夾雜在食客中的人種各式各樣,白、黑、棕、黃都有,他們講話也許有不同的腔調,但共同的特色是對美國的強烈認同。
這幾天林書豪在台灣訪問,我也是林書豪迷,跟大家一樣都希望他以台灣為第一認同,但是我非常確定,如果記者問他國家認同問題,他一定會說自己是美國人,但台灣是他的血源傳承(heritage),他引以為傲。
美國人都非常愛國,但愛國的基礎不是種族的純淨,而是對某種信仰的認同,這個信仰其實就是美國的立國精神,美國因此歷久彌堅,自開國以來引領世界風騷兩百多年而不墜。美國人最重要的信仰就是自由(freedom),從剛開始時為了離開英國政府的箝制,跨海開闢美洲大陸,到後來各方移民想盡辦法到這個機會之土(land of opportunities)安身立命。期間美國得以維持南北的統一,有賴於美國人堅信,在生而自由的信仰下,黑奴應該被解放;美國人每次介入戰爭,都是為了維護自由,在美國電影裡,壞人為了奴役別人而肆虐,好人為了自由而奮不顧身。
自由的信仰深入美國社會的思維、血脈、行為當中,為了維護思想的自由,只要不影響別人自由及合法權益,美國人可以從事任何研究與辯論,所以新思想層出不窮,百花齊放,尤其在人權方面,對世界影響深遠;思想自由當然必須有經濟自由的支持,所以美國人一向強調促進競爭,壟斷與阻礙自由競爭的手段在國內於法不容,在國際方面也是以同樣的理念強調自由貿易。為了讓每個人能自由發展,美國人相信,維護別人的自由,讓別人也能發展,就更能促進自己的自由,所以特別強調行為的誘因,在制度設計上有個人努力的誘因,也有與人合作,或者是助人的誘因,表現好的人報酬高,但也被期望對社會有更高的貢獻。
美國人相信自由是天賦,因此每個人都應努力把自己的潛能發揮得淋漓盡致,所以表現好的人特別受到激賞,冠軍更是受到崇拜。所以有時候外國人會有一種不完全正確的感覺,以為除了第一名,美國人不重視得到其他名次的人,其實他們一樣了不起,因為已經盡力發展了自己的天賦。
美國當然並不完美,任何人都可以舉出一堆可以大大改善的地方,但是美國之所以能持續進步,就在於人人都信仰自由。在這個基礎上,不斷的辯論,改變制度,所以儘管人民的種族結構愈來愈多元化,但是卻一致的熱愛國家,這種出自於信仰的認同絕對不是法西斯式的愛國,而是一種自然的情操,自由的選擇。
曾經有一位長輩告訴我,日本在剛開始殖民台灣的時候,就定調台灣人貪財怕死,所以會很好管理,如果他所言屬實,這種標籤對我們是種莫大的侮辱,我們的共同信仰當然並非賺錢。但台灣人相信什麼呢?什麼共同信仰才能讓我們一起向上呢?在政黨鬥爭當中,百姓看到的多是爭權奪利,而非共同信仰的討論,台灣社會應該開始認真思考我們相信的價值是什麼,這件事情會決定我們會有什麼樣的政治家、政黨、政府、制度、法律、公共政策、社會的多元化程度,最終決定大家共同的未來!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系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