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 河 大 手 印 釋 》  

貢噶上師傳講於江陵 

張妙定居士整理記錄

胡之真 譯 

  大手印就是無手印,梵文嘛哈母渣(Mahamudra),也可譯作“大象徵““大印”。

 

 大者,無所不包。至高天上。藏文譯名中,於大印中,加入手字者,為尊重佛典之意。此手字,為尊稱佛之手,表佛之如所有盡所有,及二無分別,空樂智慧。印者,亦表佛之無分別智(大圓鏡智),此智最上,最高,且最密,猶如印符,又如印契.謂一切輪回涅磐之法,無不一一契合於佛之如如妙智,更無一法能逾越此智以外者。

 

  大手印有數種,最上之大手印,即恒河大手印也。無須灌頂等修,但當恭敬禮拜,承事親近于其上師,或僅現于上師之微妙身相,即能立得證悟,如此由於恭敬順信之心力,以依止于上師,更不借外物言詮,而能究竟了悟,以證取之大手印,方是大手印之最勝義義心傳也。須知上師者,本已具有無上加持力,不假方便修整,一俟弟子根機成熟。一彈指間。立即證悟,誠真正之大手印也。至若大手印四瑜珈,以專注瑜珈入門,循序以進,拾級而上,依中道而證,系方便法門。原非大手印之真實處也。但真正之大手印,必須具備大成就之上師,與利根上智之弟子,非末法時期能辦。四瑜咖是科學化、系統化、現代化之佛法,適應潮流正是當機。

 

  敬禮金剛空行:

 

  解釋:

 

  金剛空行母,即亥母。為白教之主體,口授之怙主。恒河大手印,句句皆為口授,故先敬禮之。有四義:1、除障,2、加特令造作圓滿,3、為利眾生,4、為善因回向眾生,令皆同證大手印也。金剛之義甚深,亦表佛之無二空智,凡夫之俱生我執,須金剛智慧,方可斷除。人若得金剛智,則一切異熟,空盡無餘,金剛三摩地,能壞滅一切煩惱業惑而無餘。又金剛者,有七義:1、堅固,2、精要,3、真實不空,4、不能斷截,5、不能破裂,6、不可剖分,7、無可損壞,是為金剛之七殊勝義。故常以金剛喻佛之三身四身等,能具四身如金剛,而為一切不能壞之三業,則成金剛總持之佛體矣。今此恒河大手印口授之法,實為一切金剛所由之道或乘,所謂金剛乘者是也。

  

    空行飛行於空中。為佛教之天使,然無翅,亦不駕雲。空行參加人間會供,有天眼或禪定功深者能見之,或聞其咒聲。空行有男女,或稱父母,男者或稱勇父,女者又稱為勇母。此中但雲空行,意即指空行母,略去母字者,藏文續部中之通例也。

 

  大手印法雖無表,然于上師具苦行,

  具忍具慧那洛巴,具種修心如是行。

 

  解釋:

 

  此頌是諦洛巴祖師,稱謂那洛巴祖師,而啟口授之首頌。謂大手印法,雖本無可表示,然汝那洛巴,對於吾諦洛上師,已具足種種苦行、難行、忍,且具足智慧,實為堪以造就之弟子,今日口授汝修心之要,應如是行之也。

 

  大手印,有言聲文字之能詮,及其所論,根、道、果、三者。

 

  所謂根大手印者,即一切眾生之常住真心,與佛無別,平等平等,元本清淨常住。雖忽然不覺而起無明,然其真空體性,仍自明淨,縱在六道輪回,終仍不增不滅。此常住真心,有時稱之為本覺如來、普賢王、阿達爾嘛佛等,名異實同,此一真心,即根本大手印也。

  

    紅教有說,普賢王為元始佛,無庸積集資糧,冷除業障。如彼海水,因風吹而生波浪,若更加以攪動,則更無澄清之時。又如空中、雲霧雖起,空中雲霧散去,空性仍在,豪未受損。若吾人之心,本無明淨,本自無染,則以任何方便,不能淨之。以心本自無染故。

  

    所謂道大手印者,恭敬信賴于上師,而得聞於法,由聞而如理思維,得決定正見,又如理修行之,即是道大手印也。

  

    由聞思修持之結果,一旦豁然,究竟通達。證得如如不動,真心應現,即是果大手印。

 

  又根本之大手印,超乎思量言說,非凡夫之分別妄心所能了知,非凡夫之言說所能宣說,必依止于上師,而得聞於法。

 

  依止有三義:(一)依止為因,(二)依止為緣,(三)依止為加持。

 

  雲何因?謂依止于上師,得聞于“不修不整不散斷”之最勝口訣,依止修持,即是成就之勝因。

 

  雲何緣?謂以依止故,得具足一切懺墮集資之勝緣。

 

  雲何加持?謂以依止上師,得口訣之勝因,及懺集之勝緣,恒常不斷,精進修持。自能憑上師無上加持力,忽然於一刹那。通達根本大手印,證得如如不動。如啞子食糖,不可言表,如人飲人,冷暖自知。

 

  最要者,弟子應對所依止之上師,具至誠之淨信心、恭敬心。昔西藏大德當巴桑結,有弟子求其加持,即如是說。是故於大手印道欲得加特,對於上師,應具淨信與恭順心,則諸佛如來,即現上師之相,為之加持。譬如欲從日光中取火者,則依透鏡,透鏡,即弟子之信順心,能生加持之火,以燒滅業障,而得成就也。那洛巴祖師依止其上師諦洛巴祖師,具至誠之淨信敬順心,且具不可思議之苦行難行,成為白教第三代祖師。詳導論白教傳授。

 

  譬如虛空無所依,大手印亦無依境,

  住于任運境界中,定從系縛證解脫。

 

  解釋:

 

  修心口訣,多以譬喻為說,此頌以虛空為喻,謂彼虛空,無邊無際,無所可依,與大手印亦如同虛空,亦無所可依。故惟有依此常住真心,離一切戲論及修整,任運寬坦而安住,則決定能從無始無明,業障系縛上,得其解脫自在也。將此生滅心頓然放下,自性即自現前,刹那妄念生起,刹那慧火燒除之,此心及要念,同時解脫故。應知刹那生滅之妄念,與非生滅之自性,本來為一整體,如海水之波、夏天之雷,(起本無起,滅本無滅)。

 

  然若未能通達任運,則仍當依白蓮花祖師所著大手印法要中,前二步之方便以修之。(即切念法及縱念法,詳見《大手印瑜珈法要》46~55條。)

 

  至尊米勒熱巴祖師說:不整治以為修者,要須達乎三事:(一)煩惱及妄念不整治,則墮落;(二)樂明無念不整治,則流轉三界;(三)真心則不許整治。——未可誤會為毫不修整之理。

 

  謂修真正大手印者,于原離善惡之真心,固不得分別修整,此如山瀑流下,清濁自分,或怒流急湍自激自平。

 

  樂明無念者,即是一道清淨,照寂而明定。但若煩惱妄念熾盛發生時,又必猛提正念,厲呼一聲“呸”,束使還淨。若束之過緊,亦呼一點“呸”,放縱妄念,不隨不止。如是者。不惟不致為煩惱妄念所牽而墮落,且使之成為功道之勝緣。

 

  至於樂受過甚者,亦必呼一聲“呸”,顯得無念不是無記,更當別於外道,斯可免流三界。

 

  其第三者,真心不許整治,則為無以上諸病,而得善住於真心者,自當無任何之修整,令得任運通達、證入菩提矣。

 

  又貢師他時口說:樂明無念三字當等持。樂特甚,流轉欲界;明特盛,流入色界;無念特盛,流轉無色界。此樂明無念,不得不整治也。

 

  又解,此頌首句,虛空無可依之“依”字,有“指示言詮”義,次句大手亦無可依之“依”字,有“依之作修”之義。由是吾人雖常言虛空,而虛空之真實意義,則離於指示及言詮。同理,大手印之真實意義,既已超越思量言詮,則大手印之修持,實同虛空,而亦無可指示言詮,即是所謂無修而修。第三句住于任運境界中,即是無修而修,謂如乳足嬰孩,任運寬坦而入N,則任何纏覆,悉歸於法爾界中,任何束縛,決定解脫。

 

  薩若哈大師說:

  “若能了達此真心,如同虛空,無可方物,則亦能知修者,實無可修,而一切妄念,本自無有。又如於此真心上,勿起整治之警覺,於善惡念興起時,不起愛憎以及整治警覺、重為其染汙增上緣,則此真心即得任運安定於如如不動之境。”

 

  譬如以眼觀察虛空無所見,

  如是以自心觀本淨妙明心,

  一切邪妄分別消除證覺地。

 

  解釋:

 

  此頌以虛空喻本淨妙明心。本淨妙明心者,常住心也,亦即自性。吾人于明淨晴空中,惟見炳炳長空,都無一物,以此喻人若能觀得

真心,其中原無一切妄念顛倒,即是見性成佛也。

 

  譬如空中雲霧散,本無住者及去者,

  分別識浪生於心,觀心本淨浪自滅。

 

  解釋:

 

  空中有時現示雲霧,而此雲霧何來,則緣乎地面水蒸氣,水蒸氣所緣無非因緣所生之法,其自性本空,假有實無。當其生起,不可計執其住;及其散時,不可計執其去。依乎心起之妄念,亦複如是。

  

    妄念由何生?無非緣於種種情物為其物件,而此為物件之情物,又無一而非本無自性之因緣所生法乎!不惟倏起倏滅之妄念無自性,即此當前心念,能起所起,能滅所滅,皆無自性,且無一而能越于常住真心之外。明乎此,則立即可于常住真心,任運寬壇而定,其妄境安念、其心識之波浪者,自亦頓滅矣。

 

  壁如空離一切色,黑白等色不能染。

  妙明心亦離諸色,善惡白黑不能染。

 

  解釋:

 

  此頌以虛空喻真心(妙明心),明其原不受任何之色染。

  

    所謂一切色者,此中但指形色與顯色。形色為大小長短方圓等,顯色為藍、綠、紅、黃、黑、白諸種色。吾人見此界之天空,當其明淨時,惟覺其呈現一種所謂天藍色者,則因如《對法論》所說。此一天下,須彌山南,皆為吠琉璃色所映顯,即此天青之藍色。

 

   實則虛空者,不惟不可言其具任何色,並且不可執計其具何顏色。縱於在某種因緣生起時,假現何色,但真空固無任何之色相。假有之色,自未嘗染汙此虛空。如是,善惡之白黑等業,實不能染汙此真心,與此正同。此心之如來藏性,如如常住,在凡未滅,在聖未增,即是此理。

  

    此開首諸頌,何以多引虛空為喻?則以真心本體,即是虛空之體,凡所有一切之色法、心法、心所法,皆為所包攝而無餘。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又空生於此心中,如海面一水泡,生死涅磐法,亦不則外此一心。故金剛歌詠引薩若哈大師之頌曰:

 

 “此心體性應求得,此如意寶我敬禮。”

 

   此心體性,即常住真心,如如不動、被中釋雲:“唯此心體,攝盡一切諸法之種子,由此種子,現起生死涅磐一切法,明瞭此種現之法者,可得解脫;不明了者,沉淪三界也。”

 

  譬如晴明日光照,千劫黑暗頓開朗,

  本淨妙心放光明,多劫輪回業障消。

 

  解釋:

 

  常住真心,本自光明,此頌以日光為喻。

 

  如日光明,能破黑暗,無論何處,縱經多年之黑暗,但得日光一照,立即開朗。且其光明,雖有時為雲霧掩遮,其明體固常在也。同理,此心本自光明,本具本覺智光,縱屬無始劫來,在迷眾生,流轉生死,輪回六道,隨業浮沉,其本覺智光,則常存未失,不過有如雲掩日光,一旦雲散天開,則朗朗輝輝,大千炳耀。此則猶如由不覺而始覺,始覺即同本覺,生出子淨光,而合母淨光也。此為成佛不二法門,自性光明即母淨光,法性光明即子淨光。打成一片,即證悟矣、成佛矣。

 

  虛空言說強安立,虛空究竟離言詮。

  覺心雖亦強言釋,究竟成就實離言。

  要知心惟本同空,無餘攝盡一切法。

 

  解釋:

 

  常住真心無異於虛空,然虛空之真實意義,離於言詮,無可直說。

 

  光明大手印者,雖可如上略說其表喻,又如大圓勝慧中,擷要說為一切顯現諸法,一刹那由自心圓現,一刹那圓滿歸於自性等,又大手印法常說,輪回涅磐一切法,—一未越於法性,……等等名言安立,但實際離言絕思。如入中論所謂,一切法性,應離常斷等戲論分別,實無名言可立可說。

 

  又虛空者,依世諦言,尚複可言其為真實不壞,而一無所有,但欲究竟表達實相,實亦不可得也。

  

     龍樹菩薩贊心頌曰:

  “諸佛出生處,墮地獄未滅,

  成佛原未增,應敬禮此心。”

 

  故如虛空,攝盡一切法,此如來藏心,攝具一切聖凡種子,而為眾生八識所畢具。當其相應也,世間一切,顯而萬象森羅;隱而一念不動,無不消歸自性。世界萬象,送與吾心交相融化,無跡可尋,其中寂靜光明,不可言喻。一不相應,則妄心妄境,相與判然、世界又複脫露而出。故知世界者,我心之表現耳。

 

  雖然如是,金砂雖具金質,未即成金,必經煉冶工夫;行者雖立見宗,自非不修能證,故以下八句二頌,即示三門之修法也。(正當之修行方法頗人尤其無上瑜加,似乎更高更妙)。

 

  身離諸作要閑住,語離塵聲空穀音,

  意離思量比對法,如竹中空持此身。

  心合超絕言思絕,安住任運無取捨,

  無著心契大手印,恒修決證正菩提。

 

  解釋:

 

  身修者,頌雲離諸作,世間非利益諸作,悉舍離外,即他種出世法,亦當離去,而唯安閒寬坦,令身安住。

  

    語修者,無利樂之世間語應禁之,乃至咒誦,亦宜休止,安靜如穀。

 

  意修者,則離一切戲論思量比對之心想外,即觀想警覺,亦宜休止,恰恰用心時,恰恰無心用。

 

  今令此身,上自頭,不至足底,如同中空之竹筒,心等虛空,超絕一切之分別。又令等待,離一切掉舉昏沉與無記,惺惺寂寂靈靈明明,無取無舍無著之心,即此定住于常住真心,即是大手印定。如是恒常修持者,決得忽焉刹那,如暗室燈燃,光明普照,無上涅盤自性、俱生未覺智慧光明,全體畢現,而無上正覺之道,立時證矣。

 

  密咒典及波羅密,種種經律與法藏,

  各個論支宗派等,皆非光明大手印。

 

  解釋:

 

  凡諸密乘咒道次第,以及修般若波羅密多之法。乃至繁多契經調伏,性相二宗,諸多派別支分,論教談理,落於分別者,皆非先明大手印也。

 

  因其耽於多所分別,即未免執著。不獨顯教為然,即在密宗,生起圓滿諸般次第、以及氣脈明點諸法,若落分別執著,非僅不見光明大手印,且一有實執,即為光明大手印之障礙,不得顯現光明。

 

  由生分別障明印,反失所守三昧耶,

  永離分別不著意,自生自滅如水波。

 

  解釋:

 

  又以分別執著障光明大手印故,以為守三昧耶,而實為破壞三昧耶。故惟永離分別,總不如意,如水生波,自流自息。

 

  若順無往無緣諦,即守破暗三昧耶,

  若離分別無所住,一切法藏無餘見。

 

  解釋:

 

  又善了達水上畫紋,空中揮筆,水與空痕,雲何尋跡之理,及一切法本不可住,本無可緣之勝諦,心一起於分別,即知分別無實質自性,于此為修。同樣,一起於善,即於知此善無自性;一起于惡,即於知此惡無自性;乃至一切貪嗔等毒,即於知此皆無自性。以此為修,如是,毒藥轉成醒醐,煩惱即是菩提。

 

  不起修整,然又絕無散亂,以守護自心。能如是無住無緣,任運而不違越真心者,即是等於手執明燈,照破黑暗,即是善能守護三昧耶。又分別執著,豈惟違犯三昧耶,且未隨順一切法教蘊。故惟永離分別執著,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者,方能見澈三藏一切教義真諦而無餘也。

 

  如他頌有雲:

 

  “離諸警覺與實執,亦無修氣縛自心,

  自心無整如乳嬰,隨常住真心作主,

  妄念起觀其自性,應知水波本無異,

  離諸實執無住邊,則見諸法蘊勝義。”

 

  若依此義脫輪回,並能燒除諸罪障,

  此是教內大明燈,不修此義愚夫輩。

 

  解釋:

 

  大手印四瑜珈有四級:一、專注,二、離戲,三、一味,四、無修。

  

    以專注瑜加入門,循序以進,修至離戲瑜珈,即能離一切分別與邊際,不住常斷一切之戲論,通達佛境,但尚未究意也。唯依第一了義光明大手印之無修,而得任運安住於真心上者,即可脫輪回之牢獄,而契人菩提。若僅能一刹那而如是定者,亦可燒盡無始所積之重罪。若能徹底明見自性(即真如,常住真心),即成佛道,決無疑也。故此光明大手印,誠為教乘中第一了義之最大明燈,其有不信者,真愚人也。

 

  彼常漂溺生死流,未出穢苦之愚夫,

  應哀憫彼令依師,得師加持而解脫。

  籲嗟乎!

  流轉輪回者,毫無義利唯是苦。

  有所作亦無義利,觀心最殊勝。

 

  解釋:

 

  愚夫無信,而常沉淪生死輪回而不能出者,有四因:一、無明,二、邪見,三、貪,四、愛。有此四因,故其沉淪生死,常在穢染苦惱而不知出要。是以諦洛巴祖師,哀憫此輩,且示大手印學者,亦應發同體大悲之心,見有如此愚人,必當令其皈依于成就光明大手印之上師,

由聞而思,而虔修之,尤為切要。

 

  令其對師發起“如”佛、即“佛”之敬信隨順心,則上師之加持力,可得入其身中。一得加持力入於其身,本覺智(真心)之光明自動顯現,而得解脫,成就菩提矣。

 

  若離執計是見王,若無散亂是修王,

  若無作求是行王,若無所住即證果。

  越所緣境心體現,無所住道即佛道,

  無所修境即菩提。

 

  解釋:

 

  以上正示瑜珈行者修行之要訣。

  

    瑜加之道,有四要門:見、修、行、果,是也。見必超離一切執著遍計,方為正見中之王。修必自心毫不散亂,方為真正修中之王。行必安住於真心,無著無求,方為真正行中之王。

  

    若言果道,此必聖凡上下涅盤生死,皆能無希求無所住,真正無上之隨緣不變、不變隨緣,寂而恒照、照而恒寂,等同諸佛,方是果也。

 

  複次。學道行者,心馳緣觀,真如不得露現,必善巧於離觀而觀,離緣而緣,離修而修,是為善巧觀修。

 

  又必無住而住,方為善住。無逝而逝,方能善逝。無成而成,方為圓成。無證而證,方為實證。必如此者,方為大圓滿菩提佛道也。

 

  嗟乎!

  於世間法善了知,無常法如夢如幻,

  夢幻實義本無有,知則當厭離於彼,

  舍諸貪嗔輪回法,依於山則洞穴居。

  恒住無作任運境,得大手印亦無得。

 

  解釋:

 

  於是諦洛巴祖師,又哨然歎曰:嗟乎!世間法無常,如夢複如幻,本無實義諦,悉是假法無常,如夢複如幻,本無實義諦,悉是假名相。智士應了知,而生厭離心,斷舍貪嗔等,輪回苦因法,往彼山岩洞,離塵清淨修。恒住無所作,任運住本明,證所本無證,光明大手印。

 

  譬彼大樹枝分可萬千,

  齊根倒斷萬千枚分萎,

  斷心意根生死技分亦全枯。

  譬彼千劫所集暗,得大明炬暗立遣,

  如是自心刹那光,多動無明障頓除。

 

  解釋:

 

  譬如彼大樹,枝分多無數,斷其根倒地,枝分齊謝萎。斷心意妄根,一切生死了,縱令允昏暗,一明諸暗消,刹那本覺明,照破多劫罪。

 

  雖然如是,其尤要者,令身安住,如須彌山,令心寂淨澄清,不為外境所牽,隨處亦皆可修。處安身不安,處靜身不靜,亦是徒然。坐時睜目可,閉目亦可。若心未善安止,則睜目非、閉目亦非,任運而住,心無修整。散亂無記不修整,則又非是。真能善巧安定身心而修者,

不住茅蓬,亦可修行,住茅篷而不免於散亂,亦無成也.

 

  噫嘻!

  有心之法不得離心義,

  有為之法不得無為趣,

  欲達真實離心無為勝義趣,

  任運持心安住明本體,

  分別垢水自當返澄清,

  障修諸顯亦各自寂顯,

  無取捨心光發而解脫。

 

  解釋:

 

  引伸上段之義,更示轉深之趣,於是(口胃)然歎曰:以有生滅心之法,不能得到超離心境之義諦。

 

  以有作為之法,不能得到無為法之旨趣。若欲達到真實離心及無為之義趣者,唯當任運持心,令其安住真心,離一切纏覆。

 

  如是任個彼妄心分別如垢水者不加攪亂,自得澄清。對一切聲色等法,似能顯生而障于道行者,亦置不理會,更不能有絲毫愛憎取捨,則如賊入空室,自形寂隱。如是無著之心,昭昭靈靈,一旦常住真心曜然光發,解脫現前矣。

 

  了本無生無始習垢淨,

  亡諸執計安住無生境,

  凡所顯現即是自心法。

  超脫邊執得殊勝見王,

  超深廣量得殊勝修正,

  離斷邊品得殊勝行王,

  能無所住得最殊勝果。

 

  解釋:

 

  常住真心,無始以來,不生不滅,不垢不淨。諸法之所顯現者唯此心,能見其顯現者亦唯此心,究此能見所見,體無有二,惟一空寂,本自無生,即是顯空、色空、明空等,雙融無二之光明大手印也。

 

  此而證得之時,即是如來之身相,而一切無始以來,業習垢染,一洗而空也。故頌中接雲:”亡諸執計之心,安住於本自無生之境。何以故?凡所顯現,能見所見,原是此一心之法,即了知其本自空寂而無生,則計善計惡、計是計非、或愛或憎、或取或舍,豈非以妄逐妄?如水已不清,更從而攪亂之,則永不能澄定乎!

 

  是故要在明乎此理,不修不整,無取無舍,心體妙明,才能顯發也。故頌又接雲:能如是超脫一切邊見計執者,即得殊勝見之王,是為見之最要口訣。修持者,亦須毫無計執,如根本智,後得智,真實修,非真實修,乃至此法彼法,或深廣,或非深廣,以及其他一切等量之計執。前曾雲:若無散亂是修王,令再轉深,示以越深廣量等,方為殊深修之王。蓋必如此,方能無散亂也。

 

  複次,前頌示雲:若無作求是行王,今則轉深,示令離斷邊品,才得殊勝之行王,離斷邊見品等,方是無作求之正義。否則又恐行者落入偏空。無所住道是佛道,前頌亦已言之,今頌進雲:能無所住得殊勝果,則前頌為開示要門,今則進示深入此要門,以致究竟得果證之地。

  

    故當與前頌合參之,而善得祖師之至恩意也。

 

  行者初得覺受如瀑流,

  中如恒河暢流而閑緩,

  後如平水子母光明會。

 

  解釋:

 

  以上三句,修自性定之境界也。

  

    恒河大手印,為上上根器之行者而說,茲為非上上根器之行者,開方便之門。

 

  善慧根器之行者,初修特時,妄念紛騰,如瀑流之覺受,較諸未修之時,妄念俗多,煩惱特盛,因開始認識其前所不自察之妄念故,當先修“切念法”,繼調以“縱念法”(參閱《大手印瑜珈法要》45~49條)。善修業者,過此隊段,進入第二步時,自能進而覺受其想念,如恒河暢流之水,視瀑布之倒瀉急湍緩和多矣。(此為一心不亂之境,尚是入定初步,距成佛尚遠。)但仍不免波浪起伏,思潮動盪,此則善巧運用種種修行口訣,(如“不隨不止”,“無取無舍”等,詳見《大手印瑜珈法要》),精進修持,達到風平浪靜、水面如鏡之境,心已絕對安止,但尚未成佛,仍當精進修持。不及發放其子淨光,與母淨光會合為一,即得證矣。

 

  如上修特,以其要在無著無緣,無求無作,而唯任運安住于本明淨妙故,亦不固定時緣、處緣及事境等,一行住坐臥,皆可修持。

 

  劣慧異生未堪善安住,

  可於明點氣脈諸要門,

  以多技分方便攝特心,

  調令任遠安住於明體。

 

  解釋:

 

  然有劣慧根器,未可於無緣無作等而善安住者,或緣木石、佛像,或緣月輪、吽字,乃至明點、金剛誦、寶瓶氣等法,以作修持,令心得專一安止,而顯生契入本覺智之光明。

 

  若依業印增現空樂明,

  須知加持雙運之福智,

  導自頂輪緩降不可泄,

  漸提令遍全身一切輪。

 

  解釋:

 

  若為特具堪能之異生,為合增長其覺受暖相空樂等,則可依其業印。此之方便,即欲樂定(就是雙身法)。

 

  諸大德開示多雲:欲樂定重在氣功,人之選擇,尤為嚴格,多生過患,不易修習。且助長對治之法甚多,亦非必從事於此,乃能成佛。至助長之大者,莫如懺罪積資,即所以積福淨障,是又非勵力于修金剛薩埵及上師合修法兩儀不為功也。此根桑祖師《大圓滿禪定休息要門密記》中之警誡。貢師亦口示:業印不如光明大手印殊勝穩妥。

 

  此之業印者,極難極險,詳必另從師授,此但略言梗概。

 

  謂修者,最要必如法加持方便智慧、外內鈴杵,各作本尊,方堪福慧雙修。尤必特具不失之堪能,令菩提自頂下降,降而無漏泄,且必反提而上,散佈全身,各輪各脈,無一而稍失誤,更必絕對非貪,否則立墮。

 

  查雙身法始於紅教,並非白教專有。紅數第三十二代諾那師祖,為近世罕有之大成就,未聞有雙身法之傳授。我更問于吳(潤江)上師,諾那祖師以單修成就。雙身法之真正法統,恐早已斷絕。

 

  現代有傳雙身法者,必為旁門左道,邪惡淫棍,讀者切不可學也。且姦淫黃花閨女,法所不容。縱能逃過法律,決不能逃過護法空行,因果不爽,淫惡之徒,必墮畜生生地獄也。

 

  絕離貪故空樂明方顯,

  長命黑髮相飽如滿月,

  光彩煥發力大如獅子,

  願共速得安住勝成故,

  此大手印極心要口訣,

  且堪能種眾生但受持。

 

  解釋:

 

  能毫無失誤而修至空樂明現前者,現世即可延長壽命,面貌端嚴如滿月,澤潤如良玉,返老還童,力大如獅子,具得八種世間成就已,漸得不久證于空樂明。

 

  所謂空樂明者,即如如不動也。

 

 

  跋記

 

  此大手印口授,為無上成就諦洛巴祖師,在恒河畔,向其弟子那洛巴(白教第三代祖),釋十二苦行之究竟,而面授者,一名《金剛大手印二十八頌》。(書中未必每頓四句,頌數亦不合廿八,但共一一二句,印度例以四句稱一頻。故總之而言耳。)

 

  嗣為西藏大澤師,人稱之為聲明王者,瑪律巴大士(白教四祖)親承那洛巴祖師傳承,並親承口授此頌已,在將波哈哩地,經那祖親自抉擇之下,而譯為藏文。

 

  此恒河大手印由貢噶上師在內地傳授,張妙定居士整理聽講錄於江陵。因其語句有過長者,譯名需與本書其他各章一致,文字略有修正,惟原頌一字未改,僅修改講義。原講義精華,完全保留,增加部份,絕對可靠,後世學佛者,幸勿任意刪改,致墮金剛地獄也。

 

  瑪律大士為大成就,《恒河大手印》從梵文譯為藏文,絕無問題。貢噶上師雖已成佛,但不通漢語,張妙定居士沒有修成,甚至無定力,故從藏文譯作中文,可能有出入。如有精通藏文之大德,能取得藏文原本,校對《恒河大手印原頌》,則功德無量。原頌中譯,因我無藏文原文,亦不通藏文,一字未改。後世學者,切不可在中文中推敲也。

 

  本附錄增加部分,均有可靠法本根據,如有虛妄之處,德清死後甘墮地獄。

 

  大手印有數種,有頓有漸,頓者如《恒河大手印》,漸者如《大手印瑜珈法要》(大手印四瑜珈)。然皆無相密宗,無緣無住,無密咒,無本尊。但西藏有《大手印加行所攝上師相應金剛亥母合修略軌》,修金剛亥母本尊,細察其內容,似屬加行。目前在台有此種法本流行,並不完備。例如種子字、蓮花等顏色,並未表明。即使法本完備,讀者亦不可以修,除非讀者已皈依成就之白教上師,已接受金剛亥母之灌頂。然此種機緣,即使讀者在西藏,恐終身難遇也。

 

  藏密弟子蓮華德清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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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噶上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