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音樂家詩人前生就是音樂家和文學家

張澄基

 業力都是有約束性或支配性,業力一面強迫人去接受某種生命,一面支使人去作他“命定”的工作。依佛家看來,人生的許多重要事情,大都是前生所未了結者而留待今生去完成的。

 

  舉一個例子來說,有一個人節儉勤奮,勞苦了大半生,終於成為一個富翁。他生有一子,愛子如命,一切家產都交給兒子,自己並未享到一天的福就一命嗚呼了。這個兒子一點苦也沒有吃,很容易的,自然而然的就坐享其成。依業力的說法,可這份家產,根本就是這個父親前生欠他兒子的,今生不過是來還債而已。某些佛教徒,對家屬親眷有一種看法,認為這種種關係無非是討債還債而已。

 

  再拿婚姻來說,可能亦皆是前生業力所定。例如,有一男一女感情很好,無論從哪方面的條件來說,皆似天生的一對,他們自己和所有的親友皆以為二人的結合是理所當然的事;但結果兩人皆與別人成了婚。這類事情非常之多,有莫名其妙的就和想不到的人結了婚。這類事除了業力所定,今生要來完成前生未竟之業外,實在找不出更好的解釋。

 

  生而盲、啞、四肢不全的人,依業力的解釋也很簡單,無非其前生所種惡因之果報耳。

 

  天生的音樂家,如莫札特,七歲即能寫下驚人之樂章;天才詩人如李白、白香山等皆幼而能文。依業力的解釋亦很簡單,這是因為他們前生就已經是音樂家和文學家的原故。其今生之天才稟賦實為前生積累之種子串習。這些天才家今生之成就,無非是來完成其前世所未竟之工作或志願耳。

 

  自然,當我們今生完成之前世所未竟之業時,卻又同時作了許多新的業,重新留下了許多未竟之事,因此來世又要繼續去完成。這樣迴圈複始,就形成了佛教之生死輪回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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