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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乘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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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乘次第論集 九乘見修行果差別
上篇 藏地論著
《九乘見修行果差別》
敦珠仁波切 造
許 錫 恩 譯
編按:本篇摘自寧瑪派法王敦珠仁波切(Dudjom Rinpoche 1904-1987)之《密咒舊譯教法安立簡論·顯現善說喜宴》(法王文集第一函,英譯收入The Nyingma School of Tibetan Buddhism第一部份,Wisdom 91年版)中第三品第九章及第四品第十一章,為法王於分別詳論共因乘(第三品)及不共果乘(第四品)後之提要。
共因乘
於共因乘可概述其要義如下,此如《幻化網秘密藏續》雲(卷二,第十三品):
所證唯片面 非圓滿證知
由是可知小乘只能依止片面證悟而入解脫聖諦之門;菩薩乘雖依不可思議解脫之行,然因未依金剛乘甚深義,是故亦不能遍證實性。
前者(指小乘)攝聲聞與緣覺(辟支佛)。
◇ 聲聞乘
今以三門解說聲聞乘:體性、詞義及判別。
初、體性者:以欲自輪回中解脫之心(譯按:即出離心),行者憑藉證悟“補特迦羅無我”為方便。
二、詞義者:(梵文)Sravaka (於藏文)譯作nyan-thos,因其義兼指聽(nyan-pa)與聞(thos-pa)。此外,亦有譯作thos-sgrogs者,因既已聞(thos-pa)于一師(如導師),聲聞遂能向他人弘揚(sgrogs)。
三、判別者複分為六:入道、見、戒律、修、行及果。
1、入道者:聲聞眾因輪回苦而覺醒,遂以希求自身寂樂之心而入四諦道。如《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至若入道謂四諦 實為聲聞所共入
複次,苦諦如病,集諦如病因,滅諦如人病癒之樂,而道諦則如對治疾病之藥。是故:
苦應知,集應斷;
滅應證,道應修。
如是聲聞眾以取捨四諦所緣之因果而入道。
2、見者:能證補特迦羅無我,乃基於三種見:一、顯現為粗相之所取境,能以“對治”及“慧”而作分析與摧壞;二、能取之即心識相續,可以三時而分析;三、此能所粗分,唯於世俗顯現,皆無自性。
然因執著於不能以“對治”及“慧”摧壞構成粗相外境之極微,複執著能取心與刹那時分相續不可分離,故於“法無我”則不能了悟,而執著微細能所二取為勝義有。如《見寶鬘口訣集》雲:
諸法如幻,卻為外道所增益或誹謗,此即是遍計所執;斷見者執虛無,常見者執恒常,皆如誤繩為蛇,實無自性。然而四大種之極微,包括蘊、界、處及識等,(聲聞)則視之為勝義實有。
作此抉擇後,則如噶瓦·吉祥積於(ska-Ba dPal-brTsegs)之《見次第說示》所云:
聲聞共許一切法 經部有部皆如是
所諍唯外極微性 現識刹那許相續
有部(Vaibhasika)謂:由此粗分世俗諦顯現之純一和合,譬如草坪一片,則自勝義而言,彼實具極微,蓋極微已被包涵無間故。龍樹(Nagarjuna)于其《碧玉散佈九平原》中雲:
有部師視世俗相 實法所成器世間
皆由極微聚合成 不雜顯現如草坪
(此等粗相)由有情活躍之心識力所聚成。故複云:
至若勝義則許識 即為刹那相續有
經部師(Sautrantikas)則謂極微之間既非粘合,亦無間隙,如一堆穀物。如上引書去:
經部世俗許極微 顯現實為集聚分
心識隨順(外境)為勝義
是故,彼等實勝於有部師,因彼等了知極微所成之聚集實無方分,此則與主張不許有極微、因極微不能以目得見者相似。
要言之,聲聞眾即視能所二取之法我為勝義有,且執持輪涅中四諦因果之取捨。如《道次第》所雲:
不證無二見諸法 自四諦言皆實有
由是而趨斷不斷 此即聲聞眾見地
3、戒律者:應依八別解脫律儀,尤指比丘律儀,蓋修學隨佛(之行)實屬必要。《阿毗達磨俱舍論》(分別業品第四)云:
木叉戒八種 由實物有四
由根名異故 彼各不相違
五八十一切 惡處受離故
優婆塞布薩 沙彌及比丘
4、修者:同前書(釋分別聖道果人品第六)云:
住善行有聞 思後學修慧
如是依于戒律之清淨根基,行者須依止善知識,如理而聽聞受學聲聞藏。複次,應思維所聞之義;繼而則應修證所思之義。
修持之初,務使其心堪能於“止”中而行,此則必先修不淨觀以對治貪欲。複次,修十六行相之勝觀,四諦各各分攝四行相。
於此基礎上,先觀三界之煩惱以舍離,而舍離之法,即十六刹那智。十六行相中,屬苦諦者四:無常、苦、空及無我;屬集諦者四:因、集、生及緣;屬滅諦者四:滅、淨、妙及離;屬道諦者四:道、如、行及出;總為十六。複次,十六刹那智者:法智、法智忍、類智及類智忍,四諦各具四,總為十六。
5、行者:聲聞眾由住十二頭陀行,務求自利之行。《碧玉散佈九平原》云:
所行唯只求自利
6、果者:聲聞得預流果、一來果及不還果等分位果,至究竟時,則成具足盡智與無生智(即二本智)之有餘依或無餘依阿羅漢。
此四果複可各分“向”“住”二位而成八果。或謂依於此總體者有四對士夫,而依於法之分別,則有八種補特伽羅(聲聞)。《大幻化網續》云:
由修十六智而得寂靜 且能了悟舍離四諦義
預流果等次第中修持 趨登調伏煩惱諸敵地
◇ 緣覺乘
緣覺乘(辟支佛乘)亦分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
初、體性者:不必依阿闍黎,於最後有際,以觀緣起道為方便,由通達無我一個又半,求現證菩提。
二、詞義者:(梵文)pratyekabudddha乃獨覺(藏文rang-rgyal)之意,蓋指一己之菩提由一己所證,此菩提為獨證,亦只為自利而證。
三、判別者亦如上分之為六:
1、入道:《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十二因緣為入道
如是,即謂緣覺眾以十二因緣入道。至若因緣,《忿怒尊要續》云:
緣覺為求淨其意 故修內外諸緣起
據此,十二因緣兼有內外。
若問此(十二因緣)如何流轉,外緣起之流轉以量計;而內緣起者,於無身眾以習氣流轉,於有情眾則以實相流轉。
至於入道,大要而言,上根聲聞(遺世獨立)如犀,於資糧道上所積資糧,已曆百劫;中根於積資糧具上行者,于過去百世中已積集資糧至中忍位;下根於積資糧具下行者,于過去十三世中所積資糧,已為見道位(本覺之)十五刹那所攝。因知(僅)憑此實無緣得證菩提,是故彼遂發願生於無佛與聲聞之世界。此如《中論》(觀法品第十八·第十二頌)所云: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滅盡
諸辟支佛智 從於遠離生
依此基礎,于無軌范師及親教師之情況下,(准辟支佛)則成自生比丘。彼往屍林中,見骨殖後,立時厭離輪回;繼而當其觀察骨殖之來源時,則了悟此乃源於“老死”,而此複源於“生”;由是漸次了悟輪回之根為“無明”。複次於思維如何于此解脫時,彼由逆證十二因緣而入道,亦即若“無明”已斷,則“行”以下依次至“老死”亦斷。
2、其見地與聲聞相似,亦證補特迦羅無我,更複證悟法我外境之極微無有自性。然因其視構成能執心之刹那為勝義有,及許緣起中有輪涅之因果,故謂通達無我一個又半,如《現觀莊嚴論》(第二品·第八頌)云:
遠所取分別 未離能取故
當知由所依 攝為麟喻道
複次,《見次第》云:
是以辟支佛乘者 唯許外十二虛幻
能說極微無方分 卻許識刹那相續
是故《道次第》亦雲:
業與一切諸煩惱 若不了其平等義
堅執緣起因與果 此即緣覺眾見地
難之者或謂此與《唯識三十頌》(第廿八頌·第四句)相違。該句雲:
離二取相故
然而,此實無過失。蓋此句意謂若證現前所取相無自性,則亦須理解“能取”(無自性),而此(乘)則雲“證外境無自性”,因自意所顯之外境,實證知其無自性,且于證悟時,為三毒根本之無明亦已被轉化。
3、(緣覺之)戒律與聲聞相似。《窮察幻匙》云:
聲聞緣覺護持者 二百五十毗奈耶
4、修者《瑜伽師地論》云:
應知實與聲聞同 二者道性相通故
儘管此謂聲聞藏為(緣覺)修道之所緣,然過去世尊于《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中言,緣覺藏之解說,較諸聲聞藏而言,遠為簡約。複次,於其它經論,如《現觀莊嚴論》及其注釋中,則謂其道與聲聞不同,蓋因先於四諦十六刹那(首為“無常”)之上,(緣覺)已斷緣起之流轉,並順序觀修十二(對治),即屬於逆轉次序中之空性。
5、行者:(緣覺)藉自身神變所顯標記通達而修、且毋須以語音而說法。《現觀莊嚴論》(第二品·第七頌)云:
若誰於何義 欲聞如何說
於彼彼彼義 無聲如是現
《碧玉散佈九平原》云:
行謂其身諸神變 少分而作利他行
6、果者:獨處如犀之利根緣覺,於一座中圓滿五道後,以其如意之殊勝安樂,現證為阿羅漢,了知(煩惱)斷盡而不復生。《阿毗達磨俱舍論》(第六品·廿四頌)雲:
至覺彼一坐 後定佛獨覺 前彼解脫分
彼於積資糧具大行或小行,而群聚如鸚鵡者,則分別現證首四道或首三道。
《大幻化網續》複說此緣覺云:
內外緣起知如幻 無障洞知色有法
自證本覺不從師 具如意樂趣覺地
◇ 菩薩乘
因乘最上即菩薩乘,今以二門解說:其優勝於小乘之處、及此殊勝乘之特質。
一、(菩薩)優勝處,在於具大般若智以實證二無我,及具大悲以作純利他行之力用,而此等功德則為小乘所缺。如《本智莊嚴續》云:
至若具悲心有情 複以般若遍法界
如是說之為大乘 他乘與此相違異
複次,阿羅(智生)尊者(A-Ro Ye-Shes 'Byung-gNas)曾云:
諸乘特點唯在智與悲 彼以範限大小作差別
此外,《般若波羅蜜多攝要頌》(譯按:漢譯為《佛說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雲:
無方便智慧 墮于聲聞位
二、以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具此聖道之菩薩乘。
初、體性者:證諸法無我,複以具大悲之善巧方便,作廣大利他行。
二、詞義者:“菩提薩埵”(意為覺勇識)者,因(梵文)bodhisattva謂依廣大心力,無所畏懼,以求證得無上正等正覺者。
三、判別者六,同上。——
1、入道者:由二諦入。如《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菩提薩埵乘 由二諦入道
據中觀宗(Madhyamika)論典,覺知未經思維考察之一切法如幻無實之智,為具慈悲之菩提心攝受後,(菩薩)遂取善舍不善而入世俗諦。然而,當能知勝義實相離戲論時,菩薩則以(二諦)雙運入道。
二諦者,《忿怒尊要續》云:
諸佛所說法 二諦如實攝
又,成立此判別基礎總相之“能知”,可分為顯現相世俗諦與真實相勝義諦。是故同前書雲:
顯現成能知 二諦即成立
此中,世俗諦即是能知智所觀察之物件,亦即諸有法所顯之標誌。如(《忿怒尊要續》)雲:
妄與智顯現 世俗之共相
此中更可分別,有於顯現中可起因果力用之正世俗,如人顯作人相,及於顯現中不起因果力用之倒世俗,如石垛顯為人相。如同書雲:
世俗顯現者 正與倒世俗
二者須了別 倒者無力用
正者具力用
複次,《二諦分別頌》云:
彼等顯相雖相似 然一具用一不具
正世俗與倒世俗 二者區別由是分
另外,勝義諦則離一切戲論邊,如《忿怒尊要續》云:
勝義真實性 離諸戲論見
而只多梨(Jetari)之《善逝教授分別頌》則云:
既非有且亦非無 非非有亦非非無
更非兼攝非無有 離四邊際實解脫
更作分別,則有具異門而只片面離戲論之勝義諦,及不具異門而遠離諸戲論之勝義諦,如《忿怒尊要續》云:
勝諦可分別 具異門不具
不具異門者 離諸八邊際
或問曰:此二諦是同是異?此則譬如世俗名言中,月與水中月影,二者自性雖同而相狀則異。如《菩提心釋論》云:
如蔗糖性甜 火性則為熱
如是一切法 悉住空性中
然而,勝義實可說為非一非異。如《彌勒所問經》云:
法界非習氣所表相,非此亦非彼。
中觀師建立勝義諦雖無不同,然於世俗諦,自續派(Svatantrika)許一切顯現唯虛幻;應成派(prasangika)則許於顯現之第一刹那已遠離戲論。
唯識宗(Cittamatra)許能所二顯之對境及有境為世俗諦,而本覺、自光明(即無二識)則為勝義諦。若加分別,則有實相派及假相派,實相派承認能現所取境之識為實有,假相派則許顯現無非為識所增益。
2、見者:為無顛倒證悟二無我。雖然自世俗而言,一切法之顯現如水中月;若就勝義而言,由通達寂滅諸戲論之理,而證悟二諦之實相。如《見寶鬘口訣集》雲:
自勝義而言,一切法不論淨染,皆無自性。然就世俗而言,則彼等皆如幻而有種種相。
《道次第》雲:
不知平等義 分勝義世俗
人法我皆無 此則為覺地
3、戒律者:分為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及攝律儀戒三類。初者指積二資糧與六度所攝善行,得積集善資糧成就;次者指一切意樂加行皆為饒益有情而作;三者,中觀宗需否持別解脫戒以作發心之基雖尚屬未決定,然除根據七別解脫律儀之學處外,屬菩薩地之律儀戒則已建立,此中攝趨向菩提之願心,及為求菩提而以資糧及事行雙運之心。
不論中觀宗或唯識宗之儀軌,皆採納此等(戒律),並以之為修行學處。唯識宗許有四根本墮,如《菩薩戒二十頌》雲:
為貪利養恭敬故 便爾自贊而毀他
於彼有苦無怙者 慳諸財法不施與
他來諫謝不忍受 內懷忿恨複捶打
背舍大乘菩薩藏 愛樂宣示相似法
中觀宗則許有十九或二十。《集學論》謂據《虛空藏菩薩經》所說則有十九根本墮——王者決定有五;大臣決定有五;凡夫決定有八;而第十九之“舍離願菩提心”則共有。複次,《大寶積經》除上述外,更加“舍離入菩提心共不作善行”而成二十。
關於菩薩眾,《入菩薩行論》(第五品·第廿三頌)亦雲:
合掌誠勸請 諸欲護心者
捨命護一切 正念與正知 【註腳:據陳玉蛟譯本。下同。】
是故,具不退轉之正念及正知,菩薩勇猛精進,舍四黑法取四白法以持戒。
4、修者:菩薩一般于四有學道上修三十七助道品,此即於下品資糧道上修四念住,於中品(資糧道)上修四正斷,於上品(資糧道)上修四神足,于加行道上之暖位與頂位修五根;于(加行道)上之忍位與世第一位修五力;于見道上修七覺支;及于修道上之第九地修八正道。
分別言之,關於自初如何起修之理,根據屬於末轉*輪之了義經所言:當(菩薩)徹悟如來藏,生起殊勝菩提心,成佛種姓,則修“止觀雙運”——於三摩地中,能無礙顯現外境之執心清淨而生之“止”,及以“虛幻八喻”視諸顯現之“觀”。(“觀”者)斷定一切粗細能所皆空,思維法性即空性,亦攝離邊中觀宗“等持”之義。如《入菩薩行論》(第八品·第四頌)亦雲:
知有止勝觀 能滅諸惑已
5、行者:菩薩于(修)後時,重他輕己,為有情而行。其“行”之自性,乃依六或十波羅蜜多,如幻而行。以“佈施”為首之六(波羅蜜多),與增入“方便”、“力”、“願”及“智”等四之十波羅蜜多,均攝於般若波羅蜜多中。
6、果者:當菩薩遍歷十地與五道,於無學道之第十一普光地時,就自利而言則得法身解脫,且依於佛二色身以利他,盡輪回未空際利樂有情。
複次,《大幻化網續》亦雲:
瑜伽士既度圓滿 證二無我曆十地
藉二諦得勝成就 趨登佛道得果位
不共果乘(金剛乘或密咒乘)
◇ 緒論
關於四續部各別之解說者,如《金剛藏莊嚴續》雲:
善逝密意所表續 如實分說為四部
事行瑜伽無上密
雖然有眾多不同之分類,但分作四續部,其眾所周知之原因,在於為分別教授下根、中根、上根與極上根之道,及為漸次引導該等有情至果位之方便。《金剛帳續》雲:
事續之立為劣眾 行續為較上根立
殊勝有情瑜伽續 無上瑜伽為更勝
亦有謂四續部乃據“四種時”而教授,如《一切本尊正會續》所雲:
事續第一圓滿時 行續第二三分時
瑜伽第三二分時 無上瑜伽鬥諍時
具此四種時意趣 密續分說為四部
複有謂依四續部以作調伏,蓋所化者具四欲故。然餘不擬對此等再作闡述,因其要點實已攝于文內。
四續部之首三部,名“禁戒明覺乘”。由分主身與語之外禁戒、外禁戒與內心識二者平等,及重內心識但不舍外禁戒,依此教授次第,遂立為三外續部。後乘較前三殊勝,是故名為“無比方便乘”——即方便與智慧雙運之無上瑜伽。
前者攝事續、行續與瑜伽續等三,如《喜金剛攝頌廣注》雲:
若行者觀修實性之力弱,則有事續建立,所教者多為外行,令彼於外禁戒中生大喜悅。
又:
凡著意於行相分別,然亦不欲捨棄實與方便智慧廣大行相聯結之內自性,則有兼攝事續與瑜伽續之行續。
如是等等。複次,於《大日如來現正等覺密續略義》中雲:
(瑜伽續中)包括《佛說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重點雖為內在雙運,但亦非無外禁戒。
◇ 內外密之判別
雖然前賢曾就此二乘——外忍續乘(譯按:即禁戒明覺乘)與內方便乘之區分,作種種不同判別,寧瑪派則由卓普巴尊者(sGro-Phug-Pa 即釋迦獅子)攝集(小宿氏 Zur-Chung-Pa 即宿聰慧稱)“四柱”心子之意趣,而說有五(差別)——
第一為見地之差別:內密咒乘證悟心性即大我(譯按:即指具涅盤四德之佛);而外乘則無此證悟。因渣菩提(Indrabhuti)之《幻網道莊嚴》雲:
彼許三佛部 或許五佛部
不能證大我 說與共乘同
第二為取得成就之差別:外(乘)以皈依與承事智慧尊,乞賜成就;內(乘)由證悟大我,心性遂自顯為(佛)身與智之壇城,故視成就為本具。《金剛薩埵問答》中雲:
問雲:“內外咒乘之瑜伽行者,于求取悉地時如何分別?”答雲:
猶如王者頒命於臣下 悉地由上而出為外理
譬若民獻江山任支配 自生大圓滿即無上理
複次,《秘密藏續》(第二品·第六頌)亦雲:
殊勝神變稀有法
第三為灌頂之差別:外(乘)不能得三種至上殊勝灌頂;而內(乘)於此三者則尤其著重。
第四為行之差別:內(乘)之行,能以善巧方便保留輪回二十法(譯按:此指二十隨煩惱),而外者則否。
第五則為果之差別:外(乘)能於七世、五世或三世內令行者得果,而內者即生可得。
嘉勒巴(Lha-rJe Kha-Rag-Pa)與若·慧光喇嘛(bLa-Ma Rog Shes-Rab 'Od)曾謂,就密續經典而言,內外乘于密續十門詮釋之道,均有分別,尤以下述分別為然:就灌頂言,三種甚深灌頂能開示否;就見地言,自生本智可言詮否;就觀修言,可否觀修(男女本尊)互吻;就行持言,五忍取可享用否;本尊既與自身無異,則有可入之道否;就得成就言,須長時間或短時間方得成就、外求抑或內求。
結氏(Lha-rJe dPyal-Pa 慶喜金剛 Kun-dGa' rDo-rJe)亦曾謂此等分別只就片面而言,故於此情況下,宜析之為三,即“所知”之“根”差別,“能知”之“道”差別,與“所得”之“果”差別。
度母尊者(sGrol-Ma-Ba 如意金剛 bSam-'Grub rDo-rJc)及雍敦巴(gYung-sTon-Pa 金剛祥 rDo-rJe dPal)均曾雲:
“見”、“行”與“等持”三者之不可分乃內密咒(乘)所許,而外密咒則非是。或難曰:然則因乘與外密咒豈無別耶?此則非是,蓋仍有世俗顯現是否可納於道中之差別焉。
◇ 禁戒明覺外續
於此種種(佛乘),若先分別禁戒明覺外續乘,則《廣大明覺自現續》有雲:
外續分為三 事行瑜伽續
是即分為事續、兼續(譯按:或譯兩俱續,即指行續)與瑜伽續。
◇◇ 事續
事續分三門:體性、詞義及判別。
初、體性者,自勝義言,乃能證悟離四邊之清淨;自世俗言,依善巧方便,發願且精勤於外求(本尊賜予)成就。如《道次第》雲:
不知無二平等故 事相次第交替修
清淨法性即勝義 本尊功德為世俗
二、詞義者,(梵文)kriya 具“事”之義,因強調外事故。《後禪定廣釋》亦雲:
此續名事續,以主身與語之事相故。
三、事續之判別有六:1、入道分二:能成熟本初入道(或灌頂)及所作入道。前者以水灌及寶冠灌而令弟子成為堪能(受教)之器。《智慧明點續》雲:
水及冠灌頂 共許于事續
後者以沐浴、潔淨及三清淨入(所作)道。《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入道三清淨 沐浴及潔淨
又,三清淨者,同書雲:
何謂三清淨 本尊壇城淨
實事愛樂淨 密咒等持淨
2、見地:即二諦。《見次第》云:
實有即視為勝義 世俗三佛部壇城
具本覺相作顯現 是無迷亂諸有情
勝義者,謂心性即明空(雙運)之清淨本智,離有、無、顯現與空性等四邊,如《決定與分別(見燈論)》云:
自心即覺故離邊 此則無非是本智
世俗分正與倒等二。倒世俗者,謂中觀宗以下(之宗派)所分別,亦正亦倒之一切世俗顯現;而正世俗者,謂能證悟法性,及能顯現為三部本尊壇城之功德。前書續雲:
諸相能為智引生 顯現莊嚴粗細相
則於三佛部壇城 悉皆視之為清淨
3、戒律者:《窮察幻匙》有十一誓句雲:
三寶與及菩提心 密咒手印不舍離
金剛鈴杵亦不離 本尊上師亦如是
此為支分三昧耶 根本三昧耶有五
不應眠臥高廣床 不食肉亦不飲酒
蒜等辛葷亦不食 此即十一三昧耶
複次,《總儀軌秘密續》(譯按:漢譯《蕤呬耶經》)亦解說有三共三昧耶及十三別三昧耶等。
4、修者:分“有相”與“無相”等二。至若前者,《忿怒尊要續》雲:
修法性聲文色心 成就本智圓滿身
是故根據事續,生起誓句尊,須依真實六尊(瑜伽)——空性本尊、文字本尊、聲音本尊、色本尊、手印本尊與相本尊。此亦見於《金剛摧滅續》(譯按:漢譯《佛說壞相金剛陀羅尼經》)所雲:
空性文字聲音色 手印相等是為六
複次,迎請智慧尊;行供贊、念誦等;由視(本尊與自身之關係)如主僕而得成就。《廣大明覺自現續》雲:
本尊與行者 分別如君民
《取一切種姓成就續》雲:
視為主師王 自身為奴僕
密咒成就藏 取納最殊勝
至若後者(無相修持):唯交替觀修二諦,以其融入清淨所緣,離四邊故,即不須緣有相本尊及種子字等顯現而作觀修。《決定與分別》雲:
顯現空性次第立
5、行者:分六種行——入於(佛乘)時機之行、食物之行、衣飾之行、清潔之行、觀所緣境之行,及念誦密咒之行。《忿怒尊要續》亦雲:
星辰時令食衣潔 禁戒修行依此作
《見寶鬘口訣集》雲:
專注尊身相 及意之標幟
更複作誦修 所行即如是
6、果者:謂能於七世中,證三佛部金剛持地,具佛三身與五智之體性。《忿怒尊要續》雲:
七世住於佛地中 三部怙主調有情
◇◇ 行續
行續乘分三門:體性、詞義及判別。
初、(體性者,)見與修依瑜伽續,行則依事續,據此善巧方便而作修持,並由是得成就。《見寶鬘口訣集》雲:
俱依由是得成就
二、(詞義者:梵語)ubhaya 即兼、俱義,此即謂身與語外行、與內瑜伽乃平等兼行。
《廣大明覺自現續》雲:
行續者如是 見依瑜伽續
行則依事續 是故名兼續
三、行續之判別有六:1、入道複分二:一為灌頂,謂除水灌與寶冠灌外之杵、鈴及名詞等三種灌頂。《智慧明點續》雲:
杵鈴名灌頂 更于行續說
實際之入道,與第3之戒律,及第5之行,大要皆隨順事續;而第2之見與第4之修則大致與瑜伽續相合。《碧玉散佈九平原》中雲:
彼等奉行兼續者 縱然隨順事續行
見地則隨瑜伽續 種姓見地故勝彼
複次,《見次第》雲:
彼等奉行兼續者 向上取見下取行
因見與修皆導向四佛部,此即行續較(事續)優勝之處。
6、果者:於五世內,能證屬四佛部中之金剛持位。四佛部者:指將事業部攝於寶部中。《忿怒尊要續》雲:
住四佛部金剛持地中
而《遍作王續》亦雲:
於所生偏離 五世即無二
◇◇ 瑜伽續
瑜伽續乘分三門解說:體性、詞義及判別。
初、(體性者:)視勝義無相法性加持為世俗顯現之金剛界本尊,並主張由精勤於取善舍惡而成就果位。《道次第》雲:
不知法爾與平等 以智加持諸法淨
遂成金剛界顯現 行者于中作取捨
二、(詞義者:)取自(梵文)yoga一字,因其重點或教授在於內瑜伽,故名為“瑜伽續”。《見寶鬘口訣集》雲:
重視瑜伽由是得成就
三、判別有六:1、入道分二:前者指除(上述)五明灌頂外之第六種灌頂——金剛阿闍梨灌頂。《智慧明點續》雲:
不退轉灌頂 顯在瑜伽續
另有第六灌 名阿闍梨灌
後者為實際入道,依有相及無相等持而入。《遍作王續》雲:
執持瑜伽廣莊嚴 乃以有相無相入
2、見者:即二諦也。勝義諦者,一切法皆為光明或空性,其自性則遠離戲論相。《攝真實續》(漢譯《佛說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雲:
諸法自性既光明 體性本始即清淨
世俗諦分二:倒世俗與前述(諸乘)相類;正世俗者,因謂於一切處顯現諸法,乃證悟法性之加持,悉皆顯現于金剛界壇城中,故非指凡夫自心相續所分別之種種顯現。《忿怒尊要續》亦如是雲:
安住瑜伽乘當觀 金剛界即色頂天
《見次第》雲:
于此法界本智中 瑜伽續謂勝清淨
證悟加持現本尊 眾生於中心迷亂
《碧玉散佈九平原》亦雲:
源自清淨智界出 本覺見境二無別
加持生起即本尊 金剛界尊為友伴
3、戒律者,包括最高之五佛部共三昧耶。首先發菩提心,然後勤修三戒之學。複次,謂有十四別三昧耶——屬毗盧遮那佛者三;不動佛與寶生佛各有四;屬阿彌陀佛者一;而不空成就佛則有二。然《窮察幻匙》則謂有十三——以二不共三昧耶加上事續之十一三昧耶。其文雲:
瑜伽續守護分際 除前續部守護外
尚有不共違戒者 飲一地水及共語
4、修者,分“有相”與“無相”;前者,指以五現證及四神變而行四印之男女本尊瑜伽觀修。《見寶鬘口訣集》雲:
不執外事,唯緣勝義不生不滅之男女本尊觀修,令心識相續清淨,行者因著重具四印聖色身之觀修瑜伽而得成就。
於生起誓句尊(三昧耶尊)及迎請智慧尊之後,應以戚友之道,視(本尊)為無善無惡。複應作供養、讚頌及念誦等。是以《廣大明覺自現續》雲:
行者與本尊 關係如戚友
此中五現證者:即通過空性、月輪、佛語種子字、佛心標幟,及(尊)身圓滿等之現證菩提。四神變者:等持、灌頂、加持及供養。于《忿怒尊要續》雲:
離執月輪與佛語 標幟及身放收光
定加持灌頂供養 即五現證四神變
雖為修供諸事業 行者亦能生福德
四印者,即于觀修時之身、語、意及事業印契:佛身大印令第八阿賴耶識得成大圓鏡智;佛語法印令第六意識得成妙觀察智;佛意三昧耶印令第七末那識得成平等性智;事業印令前五識得成成所作智。如是四智,即行者所求現證及相應者。而(第五之)法界體性智,則為彼等之自性。
後者(“無相”),於平等攝持之際,對無相之勝義自性,及由其加持所顯現之本尊、亦即本智所顯,皆無二無別。《金剛現》雲:
任運無二法界中 許為無上勝成就
5、行者:以外在世俗行持(如潔淨等)為助伴,由專注於本尊瑜伽而有自他二利之行。《金剛頂續》雲:
住於本尊靜慮中 勿舍一切諸有情
恒常思維諸佛陀 恒持供佛為殊勝
6、果者:在三世內,能于廣嚴刹土中證得具足三身及五智自性之佛果。《遍作王續》雲:
樂於瑜伽廣嚴者 三世之中得解脫
《心鎖論》雲:
既淨二取五習氣 複以五智所顯力
猛趨廣嚴淨土已 五佛部果乃得集
清淨無生之法身 無生而作利他行
具五部印受用身 圓利他行如菩薩
百萬俱胝應化身 隨現六道而說法
◇ 方便內續
複次,有方便內續乘。對此,《廣大明覺自現續》雲:
內續三瑜伽 大無比無上
是故分別為:“密續”大瑜伽、“教授”無比瑜伽及“口訣”無上瑜伽等三。
此三者之差別,小宿氏尊者於答朗恰巴華(Glan-Ch'ab Bar-Ba)之問時雲:
大瑜伽顯現為覺性之幻化;無比瑜伽則顯現為根本覺之力用;無上瑜伽為覺性自顯。是故,俱生喜金剛雲:“分指幻化、力用與自顯”。
其意謂(三者)見地之差別:大瑜伽證知一切法乃心性“顯空無二”之幻化;無比瑜伽證知一切法乃心性“界智無二”之力用;無上瑜伽證知一切法乃心性自顯,即無始以來無生無滅之自生本智。達德(mDa'-Tig)與倫(Glan)等二師皆持此為最勝說。
喬·恭布巴(sKyo Gong-Bu-pa)亦雲:
彼等重點各不同 大瑜伽以行為主
無比瑜伽修為主 無上瑜伽見為主
複次,若·慧光曾雲:
大瑜伽屬生起,因以三等持漸次生起本尊。無比瑜伽屬圓滿,因圓滿生起本尊,毋須依彼(三重生起過程)。無上瑜伽即大圓滿,為無生,因已超越生起及圓滿二次第故。或謂大瑜伽著重十類密續;無比瑜伽之著重程度較少;而無上瑜伽則離著重。
據梅雅聰渣(Me-Nyags Khyung-Grags)所雲:
雖則皆具生起及圓滿之三相,然大瑜伽主要教授生起次第;無比瑜伽主要教授圓滿次第;而大圓滿則於此二者離整治。
結地譯師慶喜金剛(dPyal Lo-Tsa-Ba Kun-dGa'rDo-rJe)亦謂此乃(三者)詞義上之差別。遍智法王龍青巴(于《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解》中)曾雲:
大瑜伽父續,乃善巧方便之自性顯現,所化者為多具瞋毒及滯於戲論之徒。無比瑜伽智慧母續,乃圓滿次第之如實空性,所化者為多具貪毒及樂於住心之徒。無上瑜伽為無二之體性,所化者為多具癡毒及勤事之徒。是故《廣大莊嚴》雲:
超越心者為生起 具心髓者為圓滿
極密勝者大圓滿
尊者於《心性休息》亦雲:
大瑜伽續修生起次第 修風以及方便道為主
無比瑜伽修圓滿次第 修明點與般若智為主
無上瑜伽主修無二智
◇◇ 大瑜伽
此中,首先以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大瑜伽乘。
初、(體性者:)其自性乃以善巧方便之生起次第為主,於最勝諦之無分別義中,證悟與串習雙運(止觀雙運)而得解脫。
二、(詞義者:)(藏文)rnal-'byor chen-po一詞,乃源自(梵文)Mahayoga,謂大相應,因心與無二諦相應,是以較外瑜伽續更勝。
三、大瑜伽之判別有六:1、入道,複分為二:前者即灌頂。行四種灌頂,即除共瓶灌外,複加上三種最上不共殊勝灌。《幻化網根本續附錄》雲:
阿闍梨秘密智灌 然後隨即為第四
若瓶灌分作具利與具力二分時,則成五灌頂。《金剛業次第》雲:
由是類別遂有五 利力灌於一人故
後者為實際入道,由三等持而入,此謂大空瑜伽即智慧、虛幻悲心即方便、及粗細手印等。是故,(大瑜伽)乃主要教授生起次第之道。于此,《廣大明覺自現續》雲:
三重等持為入道
而《窮察幻匙》雲:
大瑜伽乘入道者 由三等持次第入
2、見者:謂遠離戲論而顯現之覺性,勝義諦即法爾任運而成自性因,世俗諦即一切思維分別皆此覺性之力用,而自顯為(佛)身與智壇城。彼二者不偏顯,亦不偏空,以其體性為無分別平等故。若以世俗名言說“無分別”,則此“無分別”實離所行處,蓋已超越了別此(無分別)之所思境及所詮境。如《幻化網莊嚴道》雲:
殊勝無別平等性 雖以異名廣弘傳
其義實超言思境
複次,《道次第》雲:
為不執於名相故 二常理中離思詮
3、戒者:密咒乘新譯派言“戒”者,謂所應護持之十四根本墮三昧耶;及所應行之五肉及五甘露三昧耶自性等,據此二者而作之行。
據舊譯派言,大瑜伽之三昧耶共廿八。《窮察幻匙》雲:
大瑜伽守護分際 雲有三根本誓句
及守二十五支分
“根本”者,為身語意之三誓句。至若“支分”,同書雲:
應行不舍及應取 應知與及所應得
4、修者:分主“修部”與主“續部”等二。前者包括智慧尊五種修部,即(一)依文殊四輪身方便修善逝身成就;(二)依馬頭金剛三馬嘶方便修蓮花語成就;(三)依真實唯一成就,即覺性及自生本智之真實意方便修金剛意成就;(四)修圓滿顯示輪涅一切法為殊勝忿怒尊功德方便之甘露功德成就;(五)以主要教授普巴金剛威猛法儀調伏兇暴有情之方便,修普巴金剛事業成就。此外尚有三共修部,即修(一)差遣非人成就;(二)猛咒詛詈成就;及(三)世間供贊成就。
至若後者(即續部),一般將大瑜伽分為父續、母續及無二續等三部。如《密集》等父續,因其根據生起次第而強調方便分,及根據與此相關之圓滿次第而強調風息,故以“明空無別”之修持為主。
而母續如《勝樂輪》、《喜金剛》及《真實意》等,生起次第之戲論漸少,此中,般若之圓滿次第則強調菩提心明點,故以“樂空無別”之修持為主。
複次,如《幻化網續》等之無二續,為生、圓雙運,以圓滿次第脈、氣、點三者所生之樂、明、無念智之修持,尤以內在光明之殊勝本智為上。
于此,修持乃據《幻化網秘密藏根木續》而言。由是,《三次第》雲:
是故修持二區別 即為有相修次第
以及無相真如性
是故遂有“有相”及“無相”兩種修持。
前者包括生起及圓滿二次第。生起次第者:即依三等持漸次生起壇城為主,觀修本尊與思維無別之修持。複再區分為“勝解修”與“決定圓滿”二者。前者謂堅固等持雖不能得,但能於後分時之觀修中,以(特定殊勝)形式完成生起次第中儀軌支分之修持。後者謂屬於資糧道與加行道之有漏五瑜伽,及無漏四種持明。
圓滿次第者:即於自身上門中訓練與利用(脈、氣 點)之竅訣,及於下門中化現三界之竅訣。是以《三次第》雲:
依上下門具口訣
“無相”修持者,謂法性真如之等持。
5、行者:善巧方便之深處,已攝受一切輪回法,故可無執而行。《庫藏幻匙》雲:
生起次第大瑜伽 修行解脫與雙身
及用聖物五甘露 依大方便作行持
6、果者:于即生有或中有時,現證五佛身法爾任運之自性。《秘密藏續》雲:
唯此世尊勝自性 源自無別三佛身
複以智海作莊嚴 於此生中決定得
複次,《智慧明點續》雲:
或於捨身後 無作得成就
◇◇ 無比瑜伽
教授無比瑜伽乘亦以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
初、(體性者:)其自性為以般若智能之圓滿次第為主,由證悟與串習雙運于界智無二之義理中而得解脫。
二、(詞義者:)(梵文)Anuyoga(於藏文)翻作rjes-su rnal'byor,或隨類瑜伽。以宣說渴求般若道為主故。
三、判別者有六:1、入道,複分二:首為灌頂,謂無比瑜伽壇城中,由外、內、成就、秘密等四(灌頂)所攝之三十六灌頂儀軌。如《遍集明覺經》雲:
外灌頂與內灌頂 成就灌與秘密灌
各以十十一十三 及二分而得圓成
或曰:源于上述根本三十六之八百三十一支分灌頂,乃九乘之灌頂。是故《灌頂義要略》有雲:
源自瑜伽等六乘 應作外灌如瀑流
複次,《灌頂義釋》雲:
十灌成菩提種姓 十一灌成秘密義
十三許為大上師 二灌圓滿九乘灌
或難曰:“何以此等皆成無比瑜伽之別灌頂(而無比瑜伽只乃九乘之一耳)?”此說實無過失。因得眾多博學上師之開許,彼等皆能如理於九乘次第,則自可立名為九乘灌頂。而演說《遍集明覺經》之凡庸者,其見地則實無基礎(可說彼等確為九乘之灌頂),若以其見地正確,則豈非須承認較上之無上瑜伽灌頂彙集於此無比瑜伽灌頂中?此則成大過失也。舉例而言:外續中不見有內(續)之不共佛典語言,是以大持明伏藏主洲尊者(gTer-bDag Gling-Pa)雲:
無比瑜伽根本儀 及餘八乘細別法
二者觀待若相混 無比性相雲何分
因尊者之見與前(眾多博學上師)所立相同,故無過失。
後者為所入,即能入界智無二之道。《遍作王續》雲:
無比所謂無別者 即入法界本智門
若問如何入,則以圓滿次第之法,而非以生起次第之法。《心鎖論》雲:
無生法界即本智 本智明覺亦法界
無二化現之大樂 則非以次第而入
萬法一切手印中 有若魚躍出水面
萬法大印當下見
2、見者:一切法即自心,即普賢佛母之清淨虛空,具無生及離戲論之自性;亦名本始壇城。於此,《密意總集經》雲:
心所露者皆空性 由露所露複盡空
此無生(法性),于一切法相中無休息,實即化成自生光明壇城之明覺,名為本智普賢或自性法爾壇城。同書雲:
尋伺不見遍處現
此二壇城所顯無分別之體性,實即衍生界智無二之大樂,即菩提心之根本壇城。如上書亦雲:
密咒道者即真實自性,於中顯與不顯皆無二,且於無二中解脫,而亦不緣中道。
是故,一切法於三壇城無分別自性,即菩提心之根本壇城中,乃視之為本初佛。(同書)複雲:
諸法自性既為一 本佛大樂無生滅
三壇城中無能所 本初任運自圓成
《碧玉散佈九平原》云:
普賢佛母虛空中 即萬法中壇城現
普賢壇城本無生 說之為現原非現
父母以及其子孫 無上大樂自圓滿
更有謂普賢佛之化現,其無礙力用現起成本尊身。《密意總集經》云:
普賢本始開顯大圓滿 於外內密莊嚴壇城中
萬法無非清淨雙尊界
《庫藏幻匙》雲:
無比瑜伽圓滿次第中 說蘊處界無生圓滿相
亦即雙尊父母之壇城
3、戒律者:《密經集義》雲:
持于基位諸誓句 為能約束三門故
乃對根本支分等 善加守護與證成
由是,遂有以三門(身語意)守護及證成之根本與支分三昧耶等。
若區分此等三昧耶,則據《密意總集經》第六十六品,謂有九異門:此即四關鍵決定誓句;二十八共誓句;四超勝誓句;二十三禁戒誓句;二十成就誓句;四行道相續誓句;舍離五魔;摧毀四敵及見地誓句。
若統攝之,則有“無守護分際頓得之誓句”及“具守護分際漸得之誓句”兩類。《密意總集》雲:
於守護中無所守 法性誓句最為上
又雲:
此等誓句最稀有 以其不共於眾故
為諸弱於信受者 遂有守護之分際
4、修者:《密經集義》雲:
方便智慧為體性
是故(修持)具方便道及解脫道二:前者謂(身之)上門四輪或六輪之瑜伽,及依於(雙身本尊)下門二密竅之等至(即“定”)生起俱生本智之方便。如前書雲:
諸般化現之源等 由此口訣方便入
至若後者(即解脫道):複分義莊嚴及標幟之示現二者:義莊嚴謂遠離戲論之無分別等持,此即由任運自然之如如法性藏、遠離能所而修之定也。於此《密意總集經》雲:
既於如如法性中 安置如是之心識
于此離戲任運中 遂有堅固念相續
標幟之化示,謂具戲論之本尊等持,即只持密咒;及如魚躍出於水面,同時強調情器世界為本尊壇城分明顯現之觀修。《庫藏幻匙》亦如是雲:
無比瑜伽無生觀 唯誦心咒圓滿藏
而《遍集明覺經》雲:
清淨萬法父母壇 大種造色自圓成
至於決定圓滿觀修之道,通體而言,分有漏及無漏二者:前者具思欲樂瑜伽觀行及辨大姓瑜伽觀行;後者具大休息瑜伽觀行、得大授記瑜伽觀行及全大勇瑜伽觀行。
5、行者:通體而言,無比瑜伽之行,乃以平等性為主。《庫藏幻匙》雲:
圓次無比瑜伽者 圓滿受用界與智
若複細分之,則有三種行:加持、降伏與方便。《密意總集》雲:
加持降伏以及方便行 如空如王及如滅火水
6、果者:於一世內,現證無分別與法爾任運之二十五果法體性。此即大樂身,亦即四佛身之自性。《殊勝明點續》雲:
光明心性即大樂 法界本智無二故
以此而作觀修者 今生能得現證果
而《庫藏幻匙》亦雲:
無比瑜伽密乘者 無有障難一世中
決定能登正覺地
◇◇ 無上瑜伽
口訣無上瑜伽乘以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
一、(體性者):即本始正覺勝義諦能無間解脫之方便,且具離取捨希疑之自性。
二、(詞義者:)(梵文)Atiyoga(於藏文)翻作 shin-tu rnal-byor,即無上瑜伽,因其為生、圓二者之最究竟圓滿次第,亦為諸乘之顛頂故。
三、判別者有六:1、入道,複分二:首為灌頂,謂能成熟之明力灌頂等;次為所入即以“不入一切”而入道。《遍作王續》雲:
於法既無所作故 是以無修整而入
2、見者:主張輪涅萬象所攝一切法,即無修整之本始正覺勝義諦,具廣大明點、法身,即自生廣大本智之體性。《金剛薩埵大虛空》雲:
無整解脫自生智 由是顯示解脫道
《大金翅鳥》雲:
自生本智即如是 遍住而離諸分別
3、戒者:不可逾越“無”及“平常”等誓句。《窮察幻匙》云:
無上瑜伽誓句者 亦即為無及平常
複有唯一及任運 彼義不應有逾越
4、修者:《無上廣大莊嚴》雲:
持心識則有心部 持虛空者有界部
離求次第口訣部
由是,遂有“明”“空”二入,即法身境界之心部;入於無作及無修整法性境界之界部,與入於本始解脫,複離取捨法性境界之口訣部。
一般而言,大圓滿傳統之修習,涵括二部:立斷(譯按:音譯為“且卻”Khregs-Ch'od)與頓超(譯按:音譯為“妥噶”Thod-rGal)。《珍珠寶鬘續》雲:
修持立斷與頓超
前者(立斷)謂入根本清淨見地而不動之境界。《大金翅鳥》雲:
任運而住由是立
俱生喜金剛阿闍梨雲:
心之自性即本初佛陀 心如虛空無生複無滅
既證諸法平等性正諦 無有尋求而立是觀修
如此觀修,遂有四次第之道:
“安住”“不動”“平等”及“任運”
至若頓超:由依六門要、四所顯漸次現起(而得果)。此(四)為:現見法性顯現、覺受增長顯現、明體進詣顯現及窮盡法性顯現。
5、行者:因任何顯現,皆為法性幻化生起,是故行持上無有取捨。《金剛薩埵大虛空》雲:
既無所作業即空
而《庫藏幻匙》雲:
無上瑜伽乘行者 依于見修生機力
具力而行如瘋子 一切所行皆無礙
6、果者:當下住于法爾圓滿普賢地而到彼岸。由得四決定見之究竟分際,輪回遂解脫於涅盤中。《窮察幻匙》亦云:
無上密果大圓滿 本始寶藏即善提
無得之果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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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次丁醜正月初二後學許錫恩譯竟。願以此少分功德回向一切有情令善妙增長。圓滿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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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敦珠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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