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洛確仁波切

實執諍論(第3講下)

《智慧答覆》五

217.                     智慧答覆道﹕

218.若唯信無我,亦能寂諸罪;於無我起疑,亦動輪迴本。

219.若修定驅汝,我觀故解脫。汝乃墮有仇,汝根未斬斷,

220.再有則無終。 

智慧答覆道:若唯信無我,亦能寂諸罪;於無我起疑,亦動輪迴本。下面這一段話是根據寂天菩薩所說的而引上的。智慧就回答說:對我(智慧)來講,你如果對「證悟空性的智慧」能夠生信的話,儘管只是信心而已,但是也是能夠因為這信心,而息除一切罪障的。而對這個智慧(證悟空性的智慧)來說,如果你對它生起疑心,對它產生懷疑的話,其實這就是讓你墮入輪迴的一個根本。因為你對空性的見解懷疑的緣故,所以你必將墮入輪迴。

若修定驅汝,我觀故解脫。汝乃墮有仇,汝根未斬斷,再有則無終。所以說如果真的要修行的話,把你(我執)趕走的這一點,是不用說的、是不用懷疑的,因為在我(智慧)之上修行,也就是在自性空上面、在空性的義理上面修行的緣故,才能夠真正獲得的解脫。而你(我執)只不過是讓具有生命、具有身軀的這些有情,墮入輪迴的一個最可惡的敵人而已。所以說如果不能把你從根本當中斷除、完全根除的話,那是沒有辦法從輪迴當中跳脫出來的。“

《實執答覆》五

220.      實執答覆道﹕若要驅我走,未修對治力,

221.以是故難逐。治執若無違,三寶主導下,眾生皆成仇,

222.戴鎧持兵器,砍殺作仇敵。咒與神通力,若多則亦能,   

223.增長我方故,智慧汝何去?若無近我方,稱驅乃哀嚎,   

224.我下攝受之,眾生勿須說。汝方合併之,解脫已得嘍!

實執答覆道:若要驅我走,未修對治力,以是故難逐。實執就這麼的回答:說真的要把我趕走的話,就這一點來說,如果你們不去修習任何的對治的話,「叫我走、叫我離開」,只是嘴巴這樣說一說而已的話,能夠真的讓我走是很困難的。

治執若無違,三寶主導下,眾生皆成仇,戴鎧持兵器,砍殺作仇敵。在能夠對治的這個所執境之上,如果與我的所執境不產生相違的話,那就算是三寶作為主導(三寶作為領導者),然後發起一切有情都將我看成是敵人、都認定我是敵人,大家都穿著盔甲、拿著各式各樣的武器,對我進行打殺等等,想要傷害我、想要殺我,就跟殺敵一樣。

咒與神通力,若多則亦能,增長我方故,智慧汝何去?同樣的,他們不管有再多的力量、神變,還有種種的能力,這些再怎麼多,他們再怎麼對我做,這些對我其實只是更加增勝我方(我執這一方)的力量而已。這時候「智慧」你到底跑到什麼地方去了?

若無近我方,稱驅乃哀嚎,我下攝受之,眾生勿須說。汝方合併之,解脫已得嘍!所以說像你們這些人,連到我周邊都到不了的話,說「要把我趕走」的這種話語,其實也就等於是一種哀嚎而已,不可能真的發生效用的。而對於臣服於我的座下那些有情來說,他們就更不用談了。而對於想要趣入於你(智慧)的這一方,就是想要獲得解脫的這些人來講,因為他們不懂得方法的緣故,所以他們也是得不到解脫的。“

225.性咒大瑜伽,多口說此世,依識已拋棄。我之唯聲聞,

226.棄作作餘多,尤是學律賢,多於我與慧,其中挑選我。

227.因為汝自身,非食非穿戴,見境汝未有,無處後何去。

228.我乃迫切需;好壞茶酒食,重輕視奉行,善惡供養等,

229.當下我知後,善惡我答覆,我作諸歡喜,我入八法網,

230.此時汝何去?  

性咒大瑜伽,多口說此世,依識已拋棄。我之唯聲聞,棄作作餘多,尤是學律賢,多於我與慧,其中挑選我。對於三種人,一個就是在性相上面去作種種辯證之人,還有這些咒師,還有在山間靜處修行的修行人來講,他們大部分在嘴巴上都會說:我心裡面已經捨棄了這一生了,這一生的一切我都已經放下了,他們嘴巴上會這麼講,其實在心裡面都還是聽我的,作也都還是作「我」這一方的事情。而他們的所作所為,甚至比那些世俗之人還要來得更多(這裡指的是這些修行人)。而特別是那些作很多聽聞、思惟的智者,或者是持戒律的大德,或者是賢者這三種人(智者、大德、賢者這三種人),就他們內心來說的話,大部分在我和智慧這兩者之間選擇的時候,他們肯定也是選擇我的。

因為汝自身,非食非穿戴,見境汝未有,無處後何去。為什麼會這樣子呢?這原因是什麼呢?就你(智慧)來講,在你「智慧」上修習沒有得吃、也沒有得穿。而就智慧你來說,他們連看你都看不到,連遇見你都遇不到,那又怎麼能夠保證他們的吃、穿呢?而就對於後世來講,他們對於你這樣作修習之後,他們後世會去哪裡?這個也不確定。

我乃迫切需;好壞茶酒食,重輕視奉行,善惡供養等,當下我知後,善惡我答覆,我作諸歡喜,我入八法網,此時汝何去?而就我來說,我立刻就能夠成辦他們的一切所需,就是他們想要親近的,我都能夠立刻成辦。例如說像:茶、酒、食物的好壞等等,或者說像供養、禮物的這些大小等等,供物的好壞等等,這一切的好壞、大小的事物上面,我就可以馬上分別出哪個是好的?哪個是壞的?我會幫這個人馬上取過來受用。所以說一切的安樂、一切的快樂,都是我造成的,是我幫他們達到這些快樂的。而對於這些修行人,就這些辯證師來講,他們都只是被世間八法所拴住而已,這時候你(智慧)又去了哪兒了呢?“

230.      上下中三共,我需急會見,汝乃延遲矣!

231.智慧汝諦聽!於汝起疑惑,雖可撼輪迴,然於汝無信,

232.故為食賣法,棄法遊村里,捨戒娶新娘,斷律滿自求,

233.離山與犬戲;未斷欲斷慚,未斷有斷脫,斷定非八法,

234.未斷我斷空。因布賣灌頂,蒜食賣開許,超渡賣二世,

235.彼等雖繁多,此皆我事業,此時汝何去?莫苦喊驅逐!

上下中三共,我需急會見,汝乃延遲矣!就對於士夫來講,不管是上等的、中等的、或者是下等的這三種士夫,這一切的士夫他們有什麼需要,我馬上就會上前去成辦他們的所需。而就你(智慧)來說,根本都做不到這些,你只不過是在遠處說話的人而已,你只會說,你根本什麼都做不到。

智慧汝諦聽!於汝起疑惑,雖可撼輪迴,然於汝無信,故為食賣法,棄法遊村里,捨戒取新娘,斷律滿自求,離山與犬戲;所以說「智慧」你聽好了!對於你產生懷疑的話,雖然會令人墮入黑暗的「有」,也就是輪迴當中,但是你卻要知道「大家都是不相信你的」。原因為何呢?原因就在於一般的行為上面可以看出來,例如說有些人為了食物的緣故就去賣法;有些人就不去辯論場,而去村里當中遊玩;而有些人捨棄了戒律去取妻子;而有些人捨棄了戒律去希求種種的欲樂,並且受用這些欲樂;而有些人就是捨棄山間的生活,而與狗相嬉戲。

未斷欲斷慚,未斷有斷脫,斷定非八法,未斷我斷空。就這些人來說,對於應該斷的欲望,他們不加以斷除,反而將慚愧的這個「慚」斷除了;而正應該斷的是輪迴,可是他們不斷,斷的卻是解脫;真正應該斷的是八法,但是他們斷的卻是定(我們所修的這個定)。同樣的,真正應該斷的是「我」(也就是執著我是為自性有的我執),應該斷的是這個,但是他們所斷的卻是空性。

因布賣灌頂,蒜食賣開許,超渡賣二世,彼等雖繁多,此皆我事業,此時汝何去?莫苦喊驅逐!這之上他們做些什麼呢?就只是為了一塊小小的布,就會把灌頂之法給賣出去;為了一小杯的酸奶,就會把隨許之法給賣出去;為了一些死時、生時的超渡儀軌,就把前後的生、死這兩者都賣出去了。而就這一切的行為來說,你現在所看到的這行為的確是非常多的,而這一切都是我的事業、都是我造成的,這個時候你(智慧)到底都上哪裡去了?所以說你真的要把我趕走的話,是不可能的,這種哀號的話語就別再說了!“

236.智慧復諦聽!若未誠思死,盡取法者稱,僅屬為今世。

237.輪迴共與別,思患故誠心,求脫心未生,聲聞脫何得?

238.諸情如獨子,誠愛並不生,淨樂未承擔,何列入大乘?

239.由奢摩他力,與我所執違,為觀汝智慧,尋故勝妙觀,

240.引輕安未得,何成修妙觀?故莫稱逐我。

智慧復諦聽!若未誠思死,盡取法者稱,僅屬為今世。同樣的,智慧你也再繼續聽好了!如果說一個人他不能夠至心的去想、去思「念死、無常」的道理的話,那「修行人」的這個名字,也只不過是在他身上安立上去的而已,為什麼呢?因為在他心裡面除了這一世(今世)以外,又還有什麼其他的想法呢?

輪迴共與別,思患故誠心,求脫心未生,聲聞脫何得?而就進一步來說,如果不能夠好好的去思惟輪迴的總、別的一切過患,這過患你不能夠至心的去加以思惟的話,你也就自然無法打從內心的生起一種「想要希求解脫」的心。因為這種心沒有生起的緣故,所以聲聞阿羅漢的這種解脫果位,又怎麼可能獲得呢?

諸情如獨子,誠愛並不生,淨樂未承擔,何列入大乘?再進一步的,如果沒有辦法對一切有情生起一種「如唯一愛子的」慈愛之心,這種心你沒有辦法從內心深處生起的話,當你面對眾生時,「想要幫他們離苦」的這種擔子自然就不會想要擔起了。而因為不想要把這個擔子擔起的緣故,那又怎麼可能處於大乘者之列呢?等於就不屬於大乘者了。

由奢摩他力,與我所執違,為觀汝智慧,尋故勝妙觀,引輕安未得,合成修妙觀?故莫稱逐我。而藉著修習「止」的力量、透過(止)奢摩他的力量,在這個力量之上去修習與「我執的所執境」相違的智慧,透過這個觀察而安住之後,在這個安住之上去引發輕安的殊勝樂。如果這種輕安你沒有辦法獲得的話,那又怎麼能夠稱之為說「你正在修習毗缽舍那」呢?所謂的「毗缽舍那」就是說,在奢摩他的這個狀態之上,再進一步的去作觀察,而在這個觀察中引生出一種安樂、輕安之樂,這個就稱之為「毗缽舍那」的內涵。所以說因為連這樣子修習毗缽舍那你都作不到了,那你還是不要再一直說「想要把我趕走」了,這種「想要把我趕走」的這種話語,你還是少說一些比較好。“

240.                  稱驅者雖多,     

241.習與心久伴,現亦與心伴,昔時汝何住?我處汝未抵,

242.今稱驅汝嘍。昔得聖等同,悟杜娃拉花,良機僅一二。

243.我名稱無明,滅無明稱佛,此故汝與我,同心我舊識,

244.我眷屬煩惱,八萬四千有,對治同數說。雖諸皆論此,

245.然無之數相,莫說解對治。雖習諸能治,僅我欲煩惱,

246.亦未能滅故,餘者皆笑處。 

稱驅者雖多,習與心久伴,現亦與心伴,昔時汝何住?我處汝未抵,今稱驅汝嘍。很多人他們都一直說要把我趕走,「把這個人趕走」這個話他們常常在說。但是就實際情況來說,我跟這些人的心,可以說從以前就一直與它們相伴,而未來我也繼續將與他們的心持續的相伴著。在這之前智慧你到底都待在哪裡?我怎麼都沒有看到你來到我這個地方呢?我怎麼都沒有看到你呢?而就你來說,未來你應該還會再繼續如此的推延。就這些人來講他們可能會說:還要再修法、還要再做些什麼?不過這可能只是往未來的時間拖延吧!實際上也做不了什麼的。

昔得聖等同,悟杜娃拉花,良機僅一二。就一些比較好的情況來講,以前是有一些人獲得了聖者的果位,但是這個就如同優曇波羅花一樣,是非常稀少、非常難得的,幸運的話也就只能遇到一、兩個,就這麼一、兩次而已。

我名稱無明,滅無明稱佛,此故汝與我,同心我舊識,我眷屬煩惱,八萬四千有,對治同數說。就「我」這個的名字來講,就稱之為無明;而若是能夠滅盡無明的話,就稱之為佛。也因為這個緣故,所以「你和我」我們二者就「與心相伴」的這一點來說,是我比較早的,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同樣的,在我周圍的一切煩惱,總共有八萬四千各式各樣不同種類的煩惱。當然對此佛陀他也有說出了八萬四千法蘊,為了要破除這些煩惱,為我們說出了八萬四千種不同的對治法門。

雖諸皆論此,然無之數相,莫說解對治。雖然佛衪說了,但是對其他人來說,這也只不過是掛在嘴上的一種言談、言論而已,他們是說有八萬四千法蘊沒錯!但是就這八萬四千法蘊來講,要他們去算這個數目,他們根本就算不出來,他們不知道指的是哪些?就體性來講,根本也不清楚到底是什麼?當然要指出這些對治,要為其他有情介紹、認出這些對治來講,這些人根本無法認識,更是做不到的。

雖習諸能治,僅我欲煩惱,亦未能滅故,餘者皆笑處。而就這些人來說,就算把一切的對治都聚合起來、都集聚起來,對於「我執」比如說煩惱有很多種如貪瞋癡,以貪為例的這種煩惱來說,就算把所有的對治都集聚起來,連貪這個煩惱也都沒有辦法戰勝。那就其他煩惱來講,想要戰勝它們,那不是很好笑嗎?“

《智慧答覆》六 

246.            智慧答覆道﹕汝善言巧語,

247.弒父子說理,亦同長舌婦,汝說皆不實。見無謬世俗,

248.愚者若話多,矛盾義更多。道箭等雜意,瞎話無庸述,    

249.無一有義語,如汝亦無義。然汝所說等,多解成所斷,

250.若稱理可許,於汝如是違:煩惱妄念多,正意無妄念,

251.河水多喧擾,何能擾大海?佛說真實義,絕無虛言語。

  智慧答覆道:汝善言巧語,弒父子說理,亦同長舌婦,汝說皆不實。智慧就做了如下的回答:你(我執),我執你說的倒是挺好聽的,不過就如同世間所提到的比喻來說,一個兒子他殺了父親,還是會有他可以說的道理,(等於說你要強詞奪理的話,那我也沒有辦法的意思)。而同樣的,像有舌頭的那些人他們總是會說一些沒有意義的話一樣,而你也就是如此。你所說的這一切都是虛假的、都是毫無意義的。

  見無謬世俗,愚者若話多,矛盾義更多。如果能夠真正清淨的「看到真實」的這一點的話,會發現一切法的所現(它所表現出來的相狀),跟它存在的方式是不同的,這個都是一種世俗的顯現,可以發現一切法皆是如此。所以說對於一個愚癡的人來講,他雖然說了很多,但是他說了多少也只會產生出多少的相違之語、矛盾之語而已,只會產生這些話,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的話可說了。

  道見等雜意,瞎話無庸述,無一有義語,如汝亦無義。然汝所說等,多解成所斷。而就一個普通的、待在路上無所事事的人,或者是一個僕人,或者是一個小兒(小孩子),這些不懂事理的這些人來說,你就好像這些人一樣都是瞎說,說的都是一些沒有意義的言說、廢話。你總是不累,就是一直這樣瞎說,說一些沒有意義的廢話,對於你來說,真正有意義的話卻一句也說不出口。所以就真正的義理來講,對於你來說是不存在的,你是完全不正確的。但是對於你來說,你之前所說的那些話,其實大部份我們都可以把它聽成是我們應該斷除的一些所斷,這倒是不錯的。

  若稱理可許,於汝如是違:煩惱妄念多,正意無妄念,河水多喧擾,何能擾大海?佛說真實義,絕無虛言語。因此,如果你願意承許那些正理的話,我倒是可以告訴你,你有哪些相違之處?我可以指出來給你看:首先就煩惱來講,它有許多的妄念、分別,而在一個清淨的義理當中,這些分別則是不存在的。就好像是一條小河,或者是像小水塘,或者是由村莊往下游流下去的這些水,因為小所以總是喧擾、總是吵雜,但是這種喧擾、吵雜的聲音,在大海裡面是絕對不可能發出來的。佛所說的都是真實的、諦實的話語而已,對於那些虛假的言說,佛是不可能說出來的。“

252.無論多假義,皆乃無實義,實義亦無實。汝乃從無始,

253.稱與心同住,問心屬常否?若常則違生,無生違現識。

254.若是心無常,有否前後時?若許有前時,心之前剎那,

255.真實所見理,未與心同俱,無成餘自性,常堅恆久故,

256.與許無明違。後剎那不變,現無故有違。真實則不變,

257.有變違真實。若許有後時,後乃未將成,將成乃正生。

258.後謂於初者,依而取後者,待與生瞬置。真實無相待,

259.及無變無生,與無依賴他,常堅恆定許,未知成正違?

  無論多假義,皆乃無實義,實義亦無實。汝乃從無始,稱與心同住,問心屬常否?若常則違生,無生違現識。所謂這些虛幻的虛假之法是很多的,沒有錯!但是這些法它們絕對不會成為諦實的。而在空性諦實的義理當中,它本身也並不是諦實的。你說你從無始輪迴以來,就和心同處在一起(你是這麼說的),照這樣來講的話,那你所謂的「心」是常法?還是無常法呢?如果說是「常法」的話,那說「這個心它會產生、會發生」這種說法就是相違的;如果說「這個心是不生、是不會產生」的話,那又與我們的現前識所能感受到的境,會產生相違,這個也是錯亂的。

  若是心無常,有否前後時?若許有前時,心之前剎那,真實所見理,未與心同俱,無成餘自性,常堅恆久故,與許無明違。所以你不說為「常法」,而如果說是「無常法」的話,那在無常法之上,所謂的「心」,它是否有「前剎那」跟「後剎那」的差別呢?如果說有前、後差別的話,例如你說有所謂的「前剎那」的話,那心識的這個「前剎那」它現為諦實有的這個顯現方式為何呢?它所表現出來的方式,就是「它與心同住在一起」的這一點,是不會有任何改變的,而它的自性也不會有所改變。它總是處在一種常的、堅固的、永遠不會壞滅的狀態當中。也因為它所顯現出來的樣子必須是如此,所以說與你這種無明的承許,就會產生相違了。

  後剎那不變,現無故有違。真實則不變,有變違真實。前面講說「它不會有所改變,它的自性也不會有改變」的緣故,所以說它就不會趣往「後剎那」,就不會有那種往「後剎那」改變的這種狀態發生。同樣的,也就不會有所謂的「現在存在」的這一點,所以這個都是與你說的會產生相違的。一般而言如果說是「諦實有」的話,那就不會有所改變了;而如果說「會改變」的話,那在這之上又說是「諦實有」的話,這個就是一種相違的話語了。

  若許有後時,後乃未將成,將成乃正生。後謂於初者,依而取後者,待與生瞬置。如果說「承許有所謂的後剎那,不承許有前剎那」的話,那就「後剎那」來講,它指的是一種未來式,也就是將要產生的這種未來式。而所謂「將要產生」它所指的就是「生」,就是產生的意思。而就後者(後面的這一點)來說,它也必須對於初者(對於首先、第一者),觀待於這一者,才能夠在它之上安立出一個「後者」這個名字。所以所謂的「觀待」,所謂的「產生」,這一切它都只是一種暫時的安立而已。

  真實無相待,及無變無生,與無依賴他,常堅恆定許,未知成正違?這些觀待、或者是產生的這種暫時的安立,和所謂的「諦實有」的(不用加以觀待、不會有任何的改變、以及無生、以及不需要依靠他人、以及恒常堅固不壞的)這種承許,這個是直接相違的。就是前面那種說法與現在所說的這個是直接產生相違的,這一點你到底知不知道? “

260.同俱與現式,亦有前後時,其理同上因。此之現併有,

261.有前後同上,時終剎那及,現未盡至尋,若已盡現時,

262.同俱處非有。若未緣一法,汝與誰同在?自性不成餘,

263.真實故何去?未見正違否?汝所生三毒,初起瞋患時,

264.瞋心若真實,所見若成真,不變成餘故;若許瞋自身,

265.生貪等相違。貪心等生時,實性不變易,因常恆堅住,

266.無變則常貪,成餘理應違。 

  同俱與現式,亦有前後時,其理同上因。這裡就是不承許是前剎那、也不承許有後剎那的,而承許心是處在於現在的剎那,就是處於一種現在式當中,就僅為安住於現在式的話,其實就「現在」這一點來講,如果它真的要細分的話,也是可以分前剎那跟後剎那的。因為有這「前、後」分別的緣故,所以與剛剛前面所破斥你的這些道理,就是會產生相同的過失。

  此之現併有,有前後同上,時終剎那及,現未盡至尋,若已盡現時,同俱處非有。而如果你還要再更細一點說的話,並不是只安住在現在,而是安住在「現在的現在」的話,(就是說你和心相處的這段時間,就時間來講是安住於「現在的現在」的話),其實要再細分的話,「現在的現在」還是可以再分出所謂的前剎那跟後剎那的。所以跟前面所提到的過失來講,還是會在你身上發生的,這個過失還是會發生的。所以說不管怎樣,如是你再繼續的,越來越細的往下去找,乃至於找到最細微的剎那(這最細微的剎那就是之前講到的一彈指,把一彈指的時間細分成六十五份),如此細微的剎那,這麼細微的時間,乃至到如止。也就是到最後,一直到最後把所謂「現在」的這個東西,到它還沒有完盡、到它還沒有結束之間,你這樣一直努力的去尋找、一直努力的這樣子去細分,就算這樣你還是分不出來的。但是如果你真的能夠把所謂的「現在」都已經完盡到最後一點(就是說這個時間能夠找到一個最細的時間,真的能夠產生的話),你這樣一直找下去的話,是找不到的。就是說「現在」一直切、一直切,切到後來是沒有一個所謂的「現在」的時間根本找不到。所以到最後會變成什麼樣呢?因為你找不到一個所謂「現在」的這個時間,所以說能夠與你相處在一起的這個心,這個境地(境界)你就找不到了。

  若未緣一法,汝與誰同在?自性不成餘,真實故何去?未見正違否?如果說你找不到、緣不到一個「存在的法」,緣不到一個你能夠安住的境界的話,你又怎麼說你能夠跟誰相處在一起?你能夠跟誰伴隨在一起呢?你所認為所謂的自性有,它就是一種自性不會改變的。這種自性不會改變的自性有,如果它真的如你所說的是如此存在的話,那你又有什麼地方可以去呢?你又能夠待在什麼地方呢?這一點是絕對產生直接相違的,難道你沒有發現嗎?

  汝所生三毒,初起瞋患時,瞋心若真實,所見若成真,不變成餘故;若許瞋自身,生貪等相違。同樣的,因為你所產生出來的三毒,例如首先以瞋來講,當生起瞋的時候,如果這個瞋它是真實有、是諦實存在的話,那它所顯現出來的現象是為何呢?它如果是如同諦實有的顯現一般,而真的如此存在的話,那瞋的自性就不會有所變異、不會有所改變,所以它(心)就會一直處於一種瞋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之下,想要生起貪等等其他的煩惱,那就不可能了,會產生相違的。

  貪心等生時,實性不變易,因常恆堅住,無變則常貪,成餘理應違。同樣的,對貪來說,當生起貪等等這些煩惱的時候,如果你說它也是諦實有的(它的自性是不會有所改變的),它是一種長時間的堅固的、不會變異的,這樣一種方式而安住的話。那同樣的,它也是處在一種完全不會改變、恒常的狀態當中,它也是會一直處於貪欲的種類當中,而不會轉變成其他的煩惱,不會生起其他的心。“ 

266.            何有癡患等?若稱與癡心,

267.同住前者之,過患此亦有。心乃唯獨一,若稱非同俱,

268.心屬真實之,見理不成餘;無依賴他性,不待常恆有,

269.故心之眷屬,五十一心所,成非有損害,成心眷屬違。

270.八萬四煩惱,根從心相違,善與惡無記,無或由心違。

271.心若成自性,善罪因果等,無業無報應,無輪迴涅槃,

272.無八萬四法,無所依三寶,三毒此生無,八萬四千無。

273.總言若皆無,則患極違處!上述汝所許,我之眾眷屬,

274.八萬四千有,皆由我加持,所許皆相違。未見瞎眼睜。

  何有癡患等?若稱與癡心,同住前者之,過患此亦有。前面講說瞋心是為如此,貪心也是為如此。同樣的,講到愚癡的這個部分,如果你說它是為自性有的話,那剛剛前面所說到的那些過失,也是會自然發生的。如果說你所謂的我執,不管是貪、瞋,或者現在講的癡,一同安住在一起的話,那前面所說的那些過失,同樣的都是會發生的。

  心乃唯獨一,若稱非同俱,心屬真實之,見理不成餘;這裡又指出另外一個看法,就是如果你的心不處於任何狀態當中,我執就與心它本身安住在一起,就是(我執)沒有與其他的任何東西安住在一起,周遭的就沒有再分所謂的「常、無常」,只有與心的本身這一點安住在一起。

  無依賴他性,不待常恆有,故心之眷屬,五十一心所,成非有損害,成心眷屬違。就這一點來說,因為你所說的心它是諦實有的緣故,所以就它所顯現的狀態來說,它所表現出來的方式,就是它不會有所改變,而它也不需要依靠其他者,它是處在一種不需觀待、恒常不變的、堅固的狀態當中。因為這個緣故,所以說在心它的周遭會產生五十一心所的這種說法,那就沒有辦法成立了。因為心它是不會改變的緣故,所以說五十一心所自然就沒有辦法安立、自然就不存在了,這種過失會產生的。而同樣的,這些心所也就不能成為「心」它的眷屬了,為什麼呢?因為心不會改變的,所以說會成為它眷屬的這一點也是相違的。

  八萬四煩惱,根從心相違,善與惡無記,無或由心違。而就八萬四千煩惱來講,它們的根本都是由心所產生的,這種說法也就會變成相違的一種說法了。而同樣的,所謂的「善、不善以及無記等等,這一切都是由心所產生的」,這個也是會變成相違了。

  心若成自性,善罪因果等,無業無報應,無輪迴涅槃,無八萬四法,無所依三寶,三毒此生無,八萬四千無。所以總的來講,如果說所謂的心它是自性有的話,那所有的善業、惡業等等一切的業果,在這一切的業果之上,對「業」就沒有辦法去集聚,對於「果」你就不會有任何的感受了。同樣的,也就沒有辦法去安立所謂的輪迴、所謂的涅槃。同樣的,也就沒有所謂的八萬四千法蘊,沒有所謂的三寶皈依之處。同樣的,因為這個緣故,也就不會有所謂的三毒,而從三毒所產生出來的八萬四千煩惱,它自然也就沒有了。

  總言若皆無,則患極違處!上述汝所許,我之眾眷屬,八萬四千有,皆由我加持,所許皆相違。未見睜眼瞎。所以就總的來說,如果這一切都沒有、都不存在的話,你現在就必須承許說「這一切都不存在了」,而這種說法是非常相違的,是一種非常矛盾的說法。這與你之前所說的,你之前承許什麼呢?你之前說「你自己是煩惱八萬四千法蘊的主宰」(就是在你周圍有著八萬四千煩惱,而這一切都是你的加持所致使的),你是這麼承許的。所以對照剛剛我所說的這一切,之前你所承許的這些就會變成很嚴重的過失、產生嚴重的相違,這一點難道你沒看到嗎?就這一點來說,我覺得你真的就像是一個睜眼的瞎子一樣,眼睛明明就睜著,但是真實的道理卻什麼也沒見到。“

今天的課就上到這裡。對於「真實有」的這一點、對於「諦實有」的這一點來講,你們心中要有一個認識就是說,如果這個法它是「諦實有」的話,就如同剛剛所說的,它的本性就是一種完全不會有所改變、也完全不需要觀待他者、完全不需要依賴他者,說它是諦實有的本性的話,就會產生出這樣的一種狀態。這個你們應該時常的加以觀察,也希望這種說法你們能夠將它放在心中,能夠好好的在心裡面去善加抉擇,「諸法其實是為自性空的」,這個才是在我們心中真的要去抉擇、要去了解的。所以如同剛剛這文中所講的,如果這一切法都是自性有的話,那在一種自性有的狀態之上,就沒有辦法安立出所謂解脫、一切遍智等等這種果位,連最基本的業果也都沒有辦法安立出來,希望大家能了牢記這一點,放在心中。最後我們作回向、發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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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確仁波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