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網 日期:2009/09/08 NPO  編輯部 報導

 

古印度中觀論著九種‧序言

哈爾哇‧嘉木樣洛周仁波切序

在佛教中,中觀是一個很重要的法門,可以認為中觀就是顯教的精髓

顯教有兩大內容──方便與智慧,中觀講的就是智慧。藏傳佛教格魯派最重視的五大明論,其中最主要的一科就是中觀,學習俱舍與因明都是為了學習中觀。先學因明,是因為因明是學般若的眼目;后學中觀,是因為中觀是學修般若的果實。學中觀的目的是要見道,是要得到清淨的中觀正見。中觀講的是事物的根本規律,掌握了這個規律,可以証悟空性,可以做到“無所住而生其心”,可以斷除煩惱的根本。

現下有些人有個誤會,以為只有藏傳佛教才講中觀,而漢地不重視中觀。其實不然,在隋、唐以前,漢地有許多高僧大德翻譯和研修中觀學派,留下了許多很好的譯著,無論是傳承還是內容,都與西藏沒有區別。在漢傳佛教裡,中觀的傳承,是由龍樹菩薩而青目,青目而慧文,慧文而慧思,慧思而智者大師,並由智者大師結合龍樹菩薩的直接加持“短傳”,而開創了天台性空宗。這些大德,對中觀法門,對中觀正見,都進行了很好的闡釋與教授。此外還有很多大德,如唐朝的清涼國師,也對漢地中觀的弘傳起了很大的作用。而在藏傳佛教宗喀巴大師的法脈中,清淨的中觀正見,也是由龍樹菩薩、月稱論師傳承而來的,在宗大師身上,也同樣有龍樹菩薩的直接加持“短傳”。由此可見,中觀學在漢地過去曾經是非常受重視的,只是后來逐漸地被淡忘了,今天則更難以尋見了,所以任傑老師此次翻譯這些中觀論著具有非常特別的意義和價值。

現下還有一種看法,有些人似乎以為密宗的特別之處就在于不需要任何的基礎,一修就能即身成佛。這也不對,其實密乘的基礎就在于顯教,特別是在于中觀。我們之所以認為中觀那么重要,一個很主要的原因,也就在于它是學、修密乘的基礎,只有得到了菩提心和中觀正見,才能真正進入密乘。

在藏地,五大明論中,般若學得比較廣,一般要學五到六年,而中觀一般只需學兩年。這並不是說中觀比般若要簡單得多,而是因為般若學是中觀的基礎,中觀正見是學般若的果實。學、修中觀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不具足福、智二資糧根本無法成就。尤其是實修中觀,更加地重要,也更加地困難。許多人熟讀經論,倒背如流,也自以為得到了中觀正見,其實卻根本沒有。宗喀巴大師在四十歲以前就曾以為自己已証悟空性,有一次他在定中向文殊菩薩詢問自己所証悟的空性屬于哪一派。文殊菩薩開示︰你所証的什麼也不是,你還沒有証得究竟的空性。文殊菩薩還開示宗大師應詳閱經論、觀察思擇,以証得中觀正見。于是宗喀巴大師離開了他的七、八百個弟子,只帶著八大心子到深山裡苦修大禮拜三十五佛懺和曼茶供等四加行,最終証悟了中觀的最高正見,也就是中觀應成見。宗大師在此后完成的著作,如《中論大疏‧正理海》、《菩提道次第略論‧止觀章》和《辨了不了義善說論藏》等,則成為后來歷代格魯派大德學、修中觀法義最重要的依止。

這些中觀論著的印行,可以增強漢地學人學習中觀的信心,提升大家學習佛法的理論水準,以及辨別是非的能力;引導大家遠離斷、常兩邊的執著,証得究竟圓滿的佛果。任傑老師花費大量心血從藏文譯出的著作,我過去看了很多,這次又看了《古印度中觀論著九種》的漢文譯稿,從我現下的水準看,這些論著都翻譯得非常好,可以作為學習中觀的基礎。但是因為中觀非常深奧,很難講解,所以在藏地,像《中觀根本論頌》這樣的“根本論”,講得很少,主要是講西藏歷代大德,如宗喀巴大師、甲操傑大師和一世嘉木樣仁波切等,對“根本論”的解釋,所以我們特別希望任傑老師能夠多翻譯一些中觀學的著作以利益漢地的學人。【注一】

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研究室主任

哈爾哇‧嘉木樣洛周仁波切

【注一】本文于西元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由哈爾哇‧嘉木樣洛周仁波切在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北京西黃寺)口授,弟子栗拙山據錄音整理而成。

目 錄

正 篇

緣起心要論頌

百字論頌

大乘二十頌論

轉有論頌

未覺能覺論

中觀破迷執論

中觀入智論頌

中觀略義頌

中觀緣起論頌

附 篇

二諦建立及正見導文大寶鬘

藏文正字學‧智者生源‧中觀法類

 

正篇

 

緣起心要論頌

聖龍樹菩薩 造

任傑由藏譯漢

頂禮童真妙吉祥

十二支差別,能仁說緣起,煩惱業及苦,盡攝三種中。

初八九煩惱,二及十是業【注一】,余七【注二】皆是苦,十二法攝三。

從三生於二,從二生于七【注三】,從七復生三,有【注四】輪數數轉。

諸趣因與果,此中無有情,唯從諸空法,還生於空法。

我與無我法,誦燈鏡及印,火晶種梅聲,蘊結生相續,

不轉智應觀。於深微細事,誰觀為斷滅,彼即非智者,

不見緣起義。此中無所顯,亦無少安立,於真性見真,

【注一】  見真即解脫。

【注二】   

【注三】    初無明、第八愛、第九是取,為煩惱攝。第二是行、第十是有,是業所攝。

【注四】    七者為︰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苦所攝。

【注五】    從三煩惱惱生于二業,從二業生于七苦法。

有︰欲、色、無色三有。有情于三有中流轉不息。 

譯后記︰藏文《緣起心要論頌》及《釋》,為聖龍樹菩薩造。漢文《因緣心論頌》及《釋》,亦為龍樹菩薩造。漢文失譯者名,但譯筆嚴謹,同藏文《頌‧釋》基本相符,藏義頌釋亦缺譯者名。《開元錄》與《貞元錄》所有經目都末入目,可能漢本是由藏本翻譯,何時翻譯尚待察考。

漢文還譯有淨意菩薩造的《十二因緣論》一卷,后魏菩提流支譯、聖者郁楞伽造的《緣生論頌》及《釋》─卷,大隋南印度三藏達摩笈多譯。聖者郁楞伽造的《大乘緣生論頌》及《釋》─卷,唐不空譯。

以上諸論都是論十二緣支的,諸經《目錄》都編正目。后二論好像同本異譯。郁楞伽可能是龍樹的梵文那迦珠那之音譯。

一九七六年七月

 

百字論頌

聖龍樹菩薩 

迦濕彌羅無比城童慧  譯藏

后由論師阿難陀共西藏譯師名稱慧修改校正

任傑由藏譯漢

頂禮妙吉祥金剛

諸法非一體。異體亦如是【一】。

所立有自性。無性應成立。

諸法非有因【二】。非者相待故【三】。

汝許則非有【四】。聲表不能立【五】。

立因無意義【六】。所言有自性【七】。

則有一體過【八】。異體是無法【九】。

無能取功能【十】。瓶法非可見。

有者不須作。有無等非生【十一】。

無有有為法【十二】。無為唯一方【十三】。

世諦與夢同【十四】。名者非實法【十五】。

與所立相同【十六】。百字論圓滿。

【一】“如是”者,指非有。

【二】若先有果,即非有因。

【三】待因立果,待果守囚;此破自性、自在、極微、時、方等無因,因果相待故,故不能成立。

【四】汝許有,我許無,汝許有我,我許無我,無共許因。

【五】破聲常、補特伽羅常,文字聲語等非是一因,要諸文字合。

【六】所立宗法既不能立,能立立因法則無意義。

【七】若立有我,必說有自性。

【八】有我則有一體過。

【九】破實、德、業、總、別、和合為異體。

【十】破瓶是實有。

【十一】已有非生,已有故,已無作能生,是無故,所以有與無即非生。自生、他生、同時生,俱有過。

【十二】有為法生住滅相,次第牛或同時生,俱有過。

【十三】破無為無方所遍一切處。

【十四】立諸世諦如夢非實有。

【十五】名字假立,當知無實,破名實有。如佛雲︰世間唯有名,名如熱時災,詞句言說空,如貪鼓回聲。

【十六】問︰我所立有既破,我所立無,汝則無所破

答︰既有所立,則有所破,若本無自性,則無所破。

 

譯后記︰藏文《百字論頌》、《釋》別列,為龍樹菩薩造。每一句均有句號,表圓滿詞。是作者破對方所立宗,立自宗之要點。與漢文《百字論》文義基本相符,不同的是︰藏文為龍樹造,頌釋別列,每句別分解釋,漢文為提婆造,為元魏菩提流支譯,有釋無頌,前皈敬頌與末結頌均說為提婆造,此乃譯者所加。據察對后十頌其中有五頌半即是本論頌文,即“一切法無一”至“此是百字論”。藏文《釋》僅有漢文后十頌的前一頌“大人平等相……都無有止住”。由是可見,漢藏兩本翻譯先后不同,譯文也有繁簡之別,但按義理大致相同,漢文也可以釋此頌譯文,故不另譯頌釋。就文體論式,聖提婆造較為確切,藏本聖龍樹菩薩造,似乎為誤。

一九七六年七月譯于北京中國佛協

大乘二十頌論

聖龍樹菩薩造
  古印度論師月童和西藏譯師比丘釋迦光譯藏
  任傑由藏譯漢

頂禮童真妙吉祥

  証無染著佛,非能詮所詮,
  大悲現勝者,禮不思議力。
  勝義無生故,真中無解脫,
  佛陀如虛空,與眾生一相。
  彼此岸無生,自性涅盤無,
  有為顯現空,遍智慧行境,
  一切法體性,現証影像同,
  清淨寂滅性,無二同真如,
  我無我非實。異生妄分別,
  觀待苦與樂,如惑與解脫。
  眾生六趣中。人天勝安樂,
  地獄極大苦,忍受彼諸境。
  由不善極苦。樂中無常老,
  然由諸善業,決定是妙果,
  証無生增長。現諸地獄境,
  如火燒罪林,如是如是幻,
  有情所行境,是眾生幻性。
  如是緣起法,如世繪畫師,
  畫夜叉怖畏,由彼自恐懼,
  如愚生死中。由自陷深泥,
  如有凡夫溺,陷落分別泥,
  有情不能拔。由見有無事,
  受諸大苦痛,于彼境識中,
  分別毒纏縛。由見彼不實,
  生智悲心意,為利有情故,
  當作圓滿佛。世俗積資糧,
  得無上菩提,解脫分別縛,
  佛乃世間友。如是緣起法,
  誰觀真實義,智觀眾生空,
  永斷國中后。如是見生死,
   涅盤亦非實,無諸煩惱相,
  滅國中際性。領受皆如夢,
  不現諸分別,愚痴闇覺醒,
  生死無所緣。幻化見為幻,
  何時能生起,爾時都非有,
  彼是諸法性。此一切唯識,
  安住如幻境,善不善諸業,
  生諸善惡趣。由滅心輪轉。
  一切譜法滅,故法性無我,
  法性本清淨。于有法自性,
  思維樂恆常,愚痴闇所障,
  愚漂生死海。分別河充滿,
  生死大海中,不乘大乘船,
  誰能到彼岸。由無明緣生,
  知真世間故,分別此等者,
  當從何業生!

  一九八三年四月八日譯于北京法源寺

 

 

 

 

 

轉有論頌

  聖龍樹菩薩造
  月童論師由梵譯藏
  任傑由藏譯漢

  頂禮童真妙吉祥

法性品第一

無體法不生,于彼無體法,
  是有取生者,思有恆常法。
  如是錯思惟,如同虛空花,
  等虛空法性,彼生等虛空。
  一切性等空,智者應觀察【一】,
  無因及無果,及有業無法【二】。
  諸法如是無,此世及他世,
  及無生自性,離彼者能生。
  于石女之子,誰于彼作生?
  此世先未生,誰亦無造作。
  無實生死界,如幻城漂流,
  有無亦唯名,法性品第一。

  五蘊空品第二

  從分別生世,分別而生心,
  從心亦生身,應唯觀察身。
  色受立名者,諸法空無性,
  想行法亦無,心亦無觀察。
  心無分別性。

  慧品第三

  無心亦無法,亦無身與界,
  如是無二道,真實者善說。
  此一切無依【三】,無依者善說【四】,
  慧者作無依,彼亦生無依【五】。

  方便品第四

  布施戒忍辱,精進靜慮慧,
  恆修彼業者,速能証菩提。

  二諦品第五

住方便智慧,從彼生甘露,
  教授無盡,速時能獲得。
  一切智無疑,此一切唯名,
  善住名言界,能說亦遠離。
  所說亦何有,從何生何名,
  從何生何法,彼者皆趣無。
  無彼法法性,未生名體空,
  彼亦不立名,故諸法無名。
  明了無名者,分別何所生,
  分別體性空,由眼見彼色。
  智者說為有,虛妄慢世間。
  是依世諦心,因緣合會見。
  佛為彼示現,取行地為有,
  非是勝義慧,眼不見諸色。
  心法亦無有,諸現說為妄,
  世人若永斷,說彼是勝義。

【一】觀察︰通達。
  【二】無大自在所造為因,無斷見果,無由業生而許唯識。
    【三】無依︰指佛証的中性。
  【四】由無依的悲、智眼即無我。
  【五】由法自性空作者、受者無依的悲智而無我即諸法體空,無作者、受者所依。此三界一切皆無即性空,此為勝義。

譯后記︰此論頌是聖龍樹菩薩造,慈怙論師釋,主敦瓊譯師請問月童論師后譯藏。此論不僅明中觀理,而且明修行的方便次第。初品明法無我,第二品明人無我,第三品總明二無我,第四品明六度,第五品明世俗與勝義二諦。
  論頌同宋施護譯的《大乘破有論》,但該譯本是長行,文簡義略,與藏本論頌不盡全同。
  所謂“轉有”,即轉六趣三有眾生成佛之方便,故名。
  
一九七六年八月譯于北京中國佛協

未覺能覺論

  聖龍樹菩薩造
  班智達阿難陀及西藏譯師名稱慧譯藏
  任傑由藏譯漢

  頂禮童真妙吉祥

  無過功德海,頂禮妙吉祥,
  未覺真能覺,憫故我當作。

  此分︰他難、遮破、彼之所覺及法之真如。
  問曰︰雲何名為他難?
  曰︰說有我,彼亦是常、遍、獨一、作者和是受者。

  對此中破雲︰謂何者是我?且蘊非我,因為蘊是生滅之有為法故。亦非離蘊是我,如離瓶有布,異體不可得故。亦非能依所依,如瓶中水或水中布。亦非如果與皮蘊之本性。亦非聚蘊是我,因為諸蘊有多種性故。亦非具蘊是我,如天授具【一】牛。
  次有外論者言︰若是無我,爾時于施等業果關係當成無意義了,如牛死當有角、尾、蹄等存在?
  答曰︰說喻且聽!譬如月光之下,于繩執為是蛇而生恐懼,何時舉燈見已,爾時知此是繩,此非是蛇,則能遣除虛構增益執。此攝補特伽羅無我。

  又有說︰且繩是有?
  答曰︰此者非繩,而是兩股。股也無,是極微合聚故。微塵亦非有,因為由有方分之差別,若除去方之差別,于微塵亦見其差別,若以極微支分而觀察后,則有如是彼分之微塵。

  問曰︰若爾,應當是無?
  答曰︰

  既不是有法【二】,是誰之無法【三】,
  誰知有無法【四】,名為法無我。

  此中問曰︰應如何觀察生住滅?
  答曰︰于何物有而言有者名生,若無住、滅而許為生,爾時于兔角等之生誰能遮止
?
  間曰︰應當是有
?
  若無生、滅,然由誰是住?!

有說︰亦雖是滅。
  答曰︰彼不應理。
  
【五】如于何法無生、滅,于彼當成為滅法?然是同時生?
  答曰︰不爾,彼此相違故,如明與暗。

  又有識師作如是說︰識是有。
  答曰︰設若識是有,爾時應示識之自體,是一體亦或是多體。若是多體,則由多境差別各異故。若無一體,即無多體。彼識一體既不可得,隨一義則不應有,因為從自生、他生、自他共生或從無因生皆不應理故。
  又問曰︰設若此等一切若無,何者是有?
  答曰︰

  旋火輪變化,夢幻化水月,
    空谷響回聲,陽焰雲霧同。
  此中無少顯,無少許所增,
  亦無少安立,于真性見真,
  見真即解脫。一切無所緣,
  善顯無緣法,慧者作無緣,
  當生無緣法。

  未覺能覺論善能顯明二種無我。

  【一】具︰此字義藏文中有漢文中無,強譯之,似與漢文“有”相當。
  【二】有法︰有為法。按藏文直譯應為“有事”,今順習故,譯為“有法”。下同。

  【三】無法︰無為法。
  【四】無法︰無為法。
    【五】此處略去問曰二字。

 

  一九七八年二月譯于北京中國佛協

 

  中觀破迷執論

  聖提婆菩薩造
  古印度論師燃燈吉祥智共西藏譯師比丘戒勝譯藏
  任傑由藏譯漢

  頂禮阿阇黎聖龍樹

  誰不觀彼性,非所識非依,非相觀所了,無生滅安樂。
  不觀相無現,無相無能顯,非二非不二,離相寂慧轉。
  無文以文字,悲心作教示,恭敬禮大師,無倒而宣說。
  誰成二諦智,如夢幻世俗,大悲無染著,頂禮聖龍樹。

佛世尊在大乘經中說︰“若不見實有性,即見真如。”為釋彼義而作此論。譬如有人由風、濕、肝、膽、肺、腸等患,致使身支大種不調,眼生深濃翳障,而見燈去現毛、輪、蜂、蠅等不實之相。若真遇良醫依上妙除翳眼藥善于治療,病患痊愈,遠離翳障,在清淨無垢眼中則不顯現如前所見毛、輪等相。如瑜伽智者,從無始以來由所積煩惱、所知障患而障蔽慧眼時,由自虛妄分別起虛構增益執,分別色等諸法之自性、性相、所相、因、果、一體、異體、俱體、有、無、常、斷、雜染、清淨、生死、涅盤等無量差別異計,由計諸法異相差別,則有種種顯現境界。是故,若依見一切法自性不可得,自性本空之眼藥,則能令身支調適,息滅翳障貪著等過患,以一切相智性之無分別慧,由一剎那生起一切法智時,一切皆悉不見,因為佛眼無障無礙,觀一切所知法如掌中之菴摩羅果。所言觀一剎那者,謂由一剎那當觀証圓滿菩提故,証得觀現前諸法遠離分別不顛倒故。  

又如有人在睡夢中,本無如是事實,然由睡眠力則夢見悅意殊勝之子,美妙發髻而為頂嚴,童語清徹,悅意和雅。或複夢見女人,發色紺青,潤澤光滑,頭頂莊嚴。眼如優曇花瓣,美妙奪魄,齒牙明淨,光彩無垢,賢妙潔白,雙乳圓突,胸腹臂項莊嚴,身支柔和端妙,童膚潔白愛樂。無量茅屋房舍,頂尖端嚴;無量宮殿,梁棟交錯,檐櫞重疊,柱如鬘網,亭院池台,堂舍廣嚴,連綿不絕,宮牆圍繞,亭台樓閣,密布連綿。如是等奇花園林,果樹布列成行。山中種種麋鹿獸類,徐徐漫步游嬉。眾多鳥類,語音和悅,茂林網鬘密布,莊嚴高聳雲天。王(笨者之帚按,此處塔院印經會98版作『五』。)等軍眾,眾多車乘,傲象駿馬,精兵衛從,寶幡幢蓋,彌覆雲天。夢中所見如是等事起真實想,其后醒覺一切所見皆無,因為夢中顯現諸事非真實故。如是當知,諸瑜伽師而由往昔無明睡眠障蔽慧心時,則異計世俗諸法︰顯色、形色、面目、手、足、無量行儀裝飾;界、眾生、生、住種種異相差別,起有情、境、天、人等想;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觸愛等思惟相續不絕。而應了知,何時智慧眼開,即遠離無明習氣睡眠,如同醒覺,現起善逝的無垢智慧,爾時一切皆悉不見,因為諸法自性皆不可得故。

又如有人,在夜暗雲霧密布一分星光之黑暗中,生諸怖畏,由不實虛妄分別心,見有不實之鬼,手執利劍,張目紅黃,甲指尖長,伸展粗臂而欲擊持,堪可怖畏。次由日輪升起,消除一切黑暗,顯明方隅時,則遠離怖畏恐懼,如是則全然不見不實之鬼。于此亦如有情,由三有無明夜暗障蔽慧光,于黑暗之中,以不實虛妄分別攪亂慧心,而見內外諸法非勝義,定住境與有境【一】自性之中,堪可怖畏﹗設若了知諸法由自性空、無相、無願,現起真智日光后,滅除無明習氣和結生相續一切煩惱時,則于心與心所一切行境諸法自性皆悉不見、不可得,因為若現起無上智慧時,即得大安穩故。

以如是正理,顯示在世俗中諸法如夢、如毛輪、如化人;勝義中無法、光明、無現、離戲論。經亦如是教示。

  阿阇黎【二】雲︰

  如遠離翳障,眼無垢清淨,不現毛輪蜂,二月孔雀羽。
  智者除二障,遠離暗翳障,真智無垢眼,如是皆不現。
  如由睡眠力,見童子女人,無量宮殿處,醒后皆不見。
  如是知世俗,智慧眼開敷,遠離無明眠,覺時皆不見。
  如在夜暗中,見有非實鬼,日出眼開時,所現非如是。
  如是諸智者,真實智慧日,滅諸無明習,不見心心境。

  此論是隨順諸經中授記的聖龍樹密意而造。

  實執魔障攝,無明睡眠迷,聖天為諸有,說明二種諦。

【一】有境︰心。

【二】阿阇黎︰聖龍樹。

 

  一九七七年七月譯于北京

 

中觀入智論頌

月稱論師造

上論師【一】及西藏譯師郭‧天護從梵譯藏
  任傑從藏譯漢

  頂禮童真妙吉祥

唯破立與破,立破事皆無,
  若作如是修,當得圓滿位。
  已斷十不善,十善法自持,
  破除執實有,自所立皆無。
  一切現起法,此亦無實性,

  離一及多故,猶如幻化像。
  若眾支分住,即非是一塵,
  無一則塵多,離相依而住。
  豈有異體事,由無彼集聚,
  粗色及物等,顯現種種相。
  識若體不異,識當成多性,
  若由相虛妄,識亦成虛妄。
  不爾當成實,若實則心所,
  永離一多事,一切皆不住,
  離相依住故。若謂違現等,
  不喜未觀察,彼者我無破,
  唯名所立故。非有宗和因,
  法爾本不生,無破無所立,
  涅盤與生死。本不生無別,
  亦無不生性,生法無有故。
  無世無勝義,無佛無有情,
  無見而無修,無果而無行,
  所修彼等義。無分心自寂,
  無取無散亂,無相修光明,
  諸法起顯現。了知唯幻化,
  勤修三律儀,應護七支等,
  悲益心增盛。所斷貪欲境,
  客商理所住,離不信有情,
  應住蘭若處。得彼殊勝果,
  佛果大菩提,法身圓滿報,
  化身住世間,救度諸有情,
  故由勤精進,抉擇實有見,
  中間修証受,最後當得果,
  以是應精進。如是我所說,
  于執宗派者,以正理觀察,
  不作謗正法。遠離諸放逸,
  應精勤修學,願我作此福,
  解脫諸有情。

  【一】上論師︰上面提到的那位論師,即月稱論師。

  一九七八年五月

 

中觀略義頌

  清辯論師造
  西藏譯師戒勝由梵譯藏
  任傑由藏譯漢

  凡証諸法無生性,世俗大悲救眾生,
  諸佛為世安樂故,住此具足慧無垢,
  我于彼等恆頂禮。
  如是二諦義,應當通達故,
  我善作此論。諸佛說教法,
  集合為二諦,勝義及世俗,
  勝義離戲論。彼亦有二種,
  異門勝義諦、非異門勝義。
  初者亦有二︰正理異勝義、
  及破生勝義。滅四邊生等,
  四因【一】之正理;雖現一切法,
  名破生勝義。一切戲論空,
  當知彼名為,非異門勝義。
  有無二種邊,一切皆永斷,
  如是名勝義。世俗如是現,
  當知彼有二︰顛倒世俗諦、
  不倒正世俗。有作用法【二】者,
  名為正世俗;雖現非能作,
    名倒世俗諦。當知彼有二︰
  有分無分別,有分執繩蛇;
  無分取二月。是故應當說,
  一切集二諦。彼義所作竟,
  一切得圓滿,中觀略義論,
  我解說如是。我所積善法,
  由彼願有情,意樂速成就。

  【一】因明之因。
  【二】有作用法︰有為法,

  一九七八年二月譯

 

 

 

 

中觀緣起論頌

  黑論師造
  納錯譯師由梵譯藏
  任傑由藏譯漢

  頂禮佛法僧三寶

  諸法緣起義,我今當解說。
  顯現一切法,應知自性空,
  諸法緣起故,如幻化象馬。
  故勝義無生,無生心安住,
  顯現無自性,由無分別心,
  修斷智成就,能治六煩惱︰
  懶怠及忘失、擊沈與掉舉、
  不勤及放逸。所斷八對治,
  應當數數修,隨后應當住,
  如波羅密行。遠離諸散亂,
  當住寂靜處,永斷一切慢,
  應具下劣心。于他無暇咨,
  取自需要義。

  一九七八年二月譯

 

附篇

二諦建立及正見導文大寶鬘

  甲操傑大師著
  任傑由藏譯漢
  二諦建立

偈曰︰
  通達緣起空性義,大悲饒益他事業,
  恭敬頂禮上師足,深義僅略如理釋。
  此中二諦決定依怙主龍樹所說如是解釋。
  此分三科︰一、抉擇事的真性;二、行道的次第;三、証果的軌則。
  (甲)一、抉擇事的真性分四︰一、二諦的所相;二、差別;三、觀察一與異;四、數決定。
  (乙)一、二諦的所相分二︰一、世俗諦;二、抉擇勝義諦。
  (丙)一、世俗諦︰于五蘊等非勝義諦的一切法,即名世俗諦。
  (丙)二、抉擇勝義諦分三︰一、若已破某一事上建立法無我,認識所破的法我;二、已破彼法我則成立勝義諦;三、明現起如幻軌則之譬喻。
  (丁)一、若已破某一事上建立法無我,認識所破的法我︰經雲︰“由分別為緣起名世間。”如《六十正理論》雲︰“世間無明緣,是佛所說故,此世謂分別,有何不應理。”又如《四百論》雲︰“若無有分別,則無有貪等,智者誰執著,真性謂分別。”《四百論釋》雲︰“唯由有分別為有,若無分別則無有,猶如花色盤繩現似為蛇,定非由自性有。”是說世間唯由假設名言為有,顛倒者謂計為諦實有、真實中有、由自性有、由自相有、由自體有和由自在有,彼名言亦不是唯由名言安立之有,即是執常邊規則的實執量。此中謂如“天授”及見彼“天授的眼耳”等之名言,唯由施設名言並不滿足,還要隨其名言之事,是否如是若加以尋求,隨彼名言事彼名言亦非有,由隨事前隨一成立真性,若有一所得,是名“諦實有、由自性有”。若彼自性是有,則與彼施設事是自性一或自性異?隨一必有所得,由於不可得,即名無自性。由此即說為但有名字及唯有名言假施設,譬如于花色盤繩妄計為蛇名時,彼繩的一一支分、聚合、相續和有相續,誰也都不堪為蛇的所相【一】,除彼繩以外亦不應有蛇的所相。譬如起名為蛇,于蘊法的聚合、單獨、相續和有相續,誰也都不堪為補特伽羅的所相,除彼蘊法以外亦不應有異體,是依于蘊法起名補特伽羅,是補特伽羅能作、所作功能處。
  這二種喻起名規則雖然是相同的,但從彼喻品類,于彼繩上誰也無有蛇的所相則不同,堪為天授等補特伽羅的所相。設爾若是天授的所相,但以名言假設並不滿足,如是尋求時,雖能觀察天授,但在彼天授前皆不可得,然彼天授由自性有不可得,並非天授不可得,因為彼天授需要由名言量可得故。
  問曰︰隨“天授”之名言事,如是尋求有時,若不可得,不是成為全然無有了嗎?

    答曰︰如《中論》雲︰若一切皆空,無生亦無滅。即是應該諍論。如《四百論釋》雲︰“有法與說有法中有,如是有法,認為彼有也有自性,若是由自性無,即成為兔角,一切希求實難成就。”這是說,若由自性無則許為畢竟無,若是有則許為由自性有,二諦就無法建立,若許世俗宗,則無地所許勝義諦,若許勝義諦,另一方面則無地所許世俗。是故,怙主龍樹的《釋菩提心論》雲︰“知此諸法空,而依業果者,甚奇中甚奇,希有中希有。”這是說一切諸法亦無有微塵許由自性有;能作、所作的一切建立極為合理,空性、緣起二者于自宗極為合理,因為若不破除諸法由自性有,無不成為實執所緣的倚賴地,不可能建立勝義諦無過之地,所以破除由自性有之理后,若不建立能作之地,當成為損減一切法的斷見。是故于因果自宗以量則能成立;及現見必需建立唯由自性無,若生起二種善巧,則名趣入善巧建立二諦之數。如《七十空性論》引經雲“世間五取蘊者,謂耽著補特伽羅和蘊法為諦實,煩惱皆從無明所起,由此耽著蘊法名言由自性有門而起積集造業。”若已破似現假名為實有,則能通達蘊法唯分別名言所安立。
  
(丁)二、已破除彼法我則成立勝義諦︰若已破除由補特伽羅我執和法我執,如是名言似現為實有,即名勝義諦,由緣彼勝義而修習,當盡一切煩惱障和所知障的種子故。補特伽羅我執,是從緣彼補特伽羅執為由自性有,法我執是從緣蘊法事執為由自性有。唯獨已破除補特伽羅和蘊法由自性有,于彼名為勝義諦。
  問曰︰由自性有,即世俗中有,若彼是有,如何成為諦實有?
   
答曰︰名言中有的相反之有,是勝義中有。名言中有的義者,謂僅由名言安立之有,隨名言之事,若尋求如是有時,由是皆不可得,若由自相有,隨名言事尋求如是有時,在能觀察者前悉有可得。

  (丁)三、明現起如幻軌則之譬喻︰
    如水月、如夢、如幻等皆非由自性有,但山顯現為由自性有,名為顯現二空聚如幻。譬如鏡中現起面貌影像時,此影像分顯現為此面貌,則不顯現余分面貌,雖無少許差別,但一切分,一切面貌分,則于彼彼中皆顯現。在真性中色影任何分亦不能成立,如青色,根識取彼青色,無有少許不顯現為由自性有分,由於無有少許由自性有分,則是如幻,如是一切應當了知。鏡中的面貌影像,雖無自性,但有老年形像,由名言量亦可成立,這僅僅是通達粗分虛誑,不是通達細分。此鏡中顯現自己面貌,雖在自己前由有形狀功能,但需要了知皆空,如是通達已后,見顯現面貌時,亦現為形狀功能。設作是念,彼似現下名言中實有形狀功能,這是名言中有自相宗所許,此中不許彼宗。如《般若經》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義,即通達色由自性空時,自然不壞彼色的作用,見色有如是空性時,即會出現色在自己面前猶如虛空彩虹,無一少許由自性有,但有起名為色。了知但有于名言心前顯現想,能生所生等的一切能作所作,必需唯獨如是安立,若生起由量善能通達,當知即名趣入通達中觀應成見的數。如是觀察時,若生起色在自己面前為實有之心,仍然不是悟入空緣起義。
  (乙)二、差別︰
    《入中論》雲︰如眩翳力所遍計,見毛髮等顛倒性,淨眼所見彼體性,乃是實體此亦爾。《入行論》雲︰“勝義非心境,許心是世俗。”二論所說,皆同一義。彼義之前句,作為所立宗,后句不作為能立因。這是許勝義諦不是所知境,當知是為顛倒。所謂彼“心”為顯現量境,應為有二現【二】的心。其義是說,由自性空,以表勝義諦。所知境謂補特伽羅各自衡量的現量境,自己不是從二現門所通達,而是由自力衡量的現量境,即能了知。于水建立為水規則所通達。由佛的根本智即如所有智,雖以息滅二現理趣而衡量,但盡所有智以二現理趣衡量,衡量勝義諦的現量,無有二現則不遍。
  世俗諦的性相者,謂于自己親証的現量,自己從二現門所通達。是故,由佛的如所有智的智【三】,通達勝義諦,建立于水為水之理趣;世俗諦從自己不同顯現門所通達。
  對于觀察勝義諦的有境心所,有異門勝義和非異門勝義二種為增上,謂勝義諦亦從觀待心前有二種差別,即成為理智比量的所量境,如芽無諦實,即是異門勝義諦,若說為不是勝義諦的性相者,當知一切行相皆非應理。是故由理智比量,雖然制約諦實戲論,但顯然逞是正因所破,由於未製伏勝義諦有二現的戲論,是名異門勝義。在聖者根本智前,由於息滅彼等一切戲論相,名為非異門勝義。是故勝義諦從觀待二種心前,名為異門和非異門勝義諦。
  世俗諦亦分為二種,從觀待名言世俗心前,謂有正世俗和倒世俗二種。于中觀師自宗,瓶等不是成立為正世俗,因為于名言中亦不許諦實有故。是故瓶子和布衣等,于末通達空性,彼瓶布顯現與瓶布空二類,不能以名言量而通達住于正理,彼等者謂在世間世俗心前,現為諦實有。與前面鏡中的面貌影像相反,能通達住于正理,彼等謂在世間世俗心前辦說為虛誑。
    (乙)三、觀察一與異︰
    《入中論》雲︰由於諸法見真妄,故得諸法二種體。是說執內外諸法各有二種體,即由名言量所得的體,及由勝義量所得的體,若是異體,則如《解深密經》中所說,由有四種損害等而損害,即成一體。相反,若是一體,則如彼經所說由有四種損害,于一體,相反即是異體,中觀自宗說唯離諦實的一與異者,認為無少許因由之理,當知一切皆非正理。
  (乙)四、數決定︰
    唯所知境【四】作為事【五】,有虛妄義及不虛妄義二種。若否定其一,必肯定其另一;若肯定其一,必否定其另一,由此決定二諦數。言“勝義諦”的“諦”字,是不虛妄義,不是諦實有義。由自己衡量的現量,于自己的真性而不可能引向錯亂相反顯現境,如于布衣等是有故。總的來說,抉擇事物的正見時,通達無有微塵許相執所緣的依托;及能作所作一切皆合理,然彼若從正量之道善能引生,即是抉擇究竟事物的正見。瓶衣等若于自宗所許,已破相執所緣境,尚未到達建立自宗勝義諦之地,若彼能建立,世俗諦于自宗則無有所許之地,如蜘蛛的足行,當知這是見解的最大錯謬之處。
  (甲)二、行道的次第︰
    解釋《中論》密意的月稱論師的《明句論》中先釋怙主龍樹所說,《入中論》的禮供品中,首先明道的次第,最後無倒通達般若波羅密多之理趣,在資糧加行位時,生起三種大悲心;由彼大悲為等起心【六】生起世俗菩提心;及通達遠離二邊的無二慧,由此三種攝為道的體已后,修習果位二十一聚【七】一切正理,其次于十地位中圓滿修習施等十種般若波羅密多,即是修行道次第。如《六十正理論》的回向頌,及廣略解釋《中論》處所說。立量雲︰蘊與補特伽羅(有法),由自性空,是緣起故,唯一正因,彼正因【八】之因由即世俗諦,其所立宗一是勝義諦,由彼等量若能通達,即是抉擇二諦事。
  通達宗法之心,若廣了知真性,則能成為如理取舍緣起之心,從修習彼緣起方便,當成為福德資糧。從方便所生通達所立宗【九】的心,由前修習真性之方便以為莊嚴而進修習,當成為智慧資糧。從修習二種道【十】資糧,當得妙果法身和妙果色身二種身。若交錯修習二諦雙運,二種道資糧,交錯得二種妙果身。設若不許緣起自宗;若根本智無心;色身唯在所化眾生前勸請顯現等生,是對前面所說,已破除微細所破的空性,即是勝義諦,尚未通達,諸聲聞獨覺亦不能解脫三有,這是怙主龍樹的密意,也是阿閣黎佛護、寂天和月稱等所承認的。有執聲聞有通達法無我,實執補特伽羅和實執蘊法為所知障,皆非善量界限,因為現証諦實空,現証后還要如是修習,許實執分別與俱生,誰也未斷除種子者,即是超越正理之道。然又由彼等,亦必需許永斷所知障種子。是故實執煩惱障,聲聞阿羅漢和得第八地時永斷。實執習氣,及顯現為諦實的二現錯亂分,許為所知障,若是煩惱障的習氣,則無需要是煩惱的種子。
  (甲)三、証果的軌則分二︰一、觀察果位時根本智后得智相不相違;二、應知由二種軌則當成就如是色身。
  (乙)一、觀察果位時根本智后得智相不相違︰
    在有學道時,世俗與勝義二諦,由現証其一之心,由彼即不能現証其另一,根本智與后得智不相順,不能融洽和合,這也是執二諦為異體的垢染尚未斷盡。在十地最后心無間道時,根本智于空性本性如如,第二剎那現証法身,此時由永遠斷盡所知障力,現証如所有智的真性慧,現証盡所有一切所知境,如觀掌中菴摩羅果,亦由彼現証如所有智,則如所有和盡所有二智相順和合。已証盡所有所知境分,即名后得智,無有離根本智異體的后得。在十地最後心【十一】的無間道時,雖無微細粗重垢染,但由於未生起永斷彼粗重的解脫道,則不是永盡。以為所有一切,若在彼時中若無微細粗重垢染,現証圓滿菩提后仍許為有,而見道忍法無間道時,在自己前所斷,即許彼為無有種子者,是與所斷【十二】由遮斷除,和由生斷之宗相違,將二事許為相同。
    (乙)二、應知由二種軌則當成就如是色身︰
    在十地最後分位相好莊嚴身自性之種性,其后永盡一切垢染時,成為圓滿受用身。智慧法身與圓滿受用二身,是在因法資糧位一同現起,聯繫粗業成就,故是同時現証。現証殊勝化身功能,雖是同時証得,但現証者是由觀待圓滿受用身所作一切事業。佛的智慧法身、自性身、報身和勝應化身的現起,不是微細極微積聚之體。以為無有由佛自相續所攝之三身,唯色身于所化眾生顯現境而安立者,無有福資糧圓滿果等,其違害最多,而在抉擇事物的正見時,不承認緣起自宗,唯于他前由勸請等是極大錯謬。是故所依事物的二諦雙運;及二道資糧雙運;和果法身及色身二身雙運之理趣,從正理道即可引證,所以應當善巧成立中觀自宗之理趣。
  偈曰︰
  俱胝聖勝行妙道,眾經無比之心要,
  聖龍樹說無垢理,三阿阇黎
【十三】如是釋。
  僅從極尊上師教,達瑪仁欽正理師,
  為修教理諸智者,趣入大寶法海作。
  願自白淨無垢善,眾生証緣起深義,
  善滅無明暗昧聚,殊勝般若慧廣明。
  
願此大寶法門,于一切時處,弘揚光大,長久住世。

 

  正見導文科判

  恭敬頂禮上師足

修毗婆舍那【十四】分三︰
  (甲)一、毗婆舍那之資糧
  (甲)二、差別
  (甲)三、如何修習規則修習成就之量,分三︰

  (乙)一、數決定
  (乙)二、次第決定
  (乙)三、正修規則,分二︰
  (丙)一、修補特伽羅無我,分二︰
  (丁)一、修我無自性,分二︰
  (戊)一、根本智如虛空瑜伽,分四︰
  (已)一、我的感覺俱生心,于差別事現起我的行相已后,了知顯現我境的重要作用
  (已)二、于彼現像若是實有,除一與異外別無第三,我與我蘊似二現像,若是由自性有,定是由自性有的一與異隨一定遍
  (已)三,我與我蘊二者決定不是由自性有的一與異,宗法決定,分二︰
  (庚)一、從彼二義上成立決定不是一
  (庚)二、從彼二義上成立決定不是異
  (已)四、斷決所破遮遣事,由正因所立【十五】,能決定遠離一多正因
  (戊)二、后得智如幻瑜伽,分三︰
  (已)一、唯名
  (已)二、唯假名施設
  (已)三、如幻,分二︰
  (庚)一、由對治力修
  (庚)二、由念知【十六】修
  (丁)一、修我所無自性分二︰
    (戊)一、修根本智
  (戊)二、修后得智
  (丙)二、修法無我理趣,分二︰
  (丁)一、修根本智
  (丁)二、修后得智
  譯后記︰此論共分兩部分,前部分為二諦建立,六頁半【十七】文已作試譯。后部分“正見導文”,僅有五頁,文精義略,其義甚深,又因字跡不清,及旁處已有解說,故不予翻譯。今僅將該文科判譯出,以備自己研修之綱要。


註釋︰

    【一】所相︰事相,由性所表的名相事,如金瓶,即是瓶的事相。
  【二】執內心外境分別存在。
  【三】本有智。
  【四】所知境︰可以認識的外境。

  【五】事︰客觀存在的事物。
  【六】等起心︰出發點。

  【七】二十一聚︰佛陀智慧法身二十一聚究竟無漏智。
  【八】正因︰緣起。
  【九】所立宗︰由自性空。

  【十】二種道︰緣起、性空。
  【十一】十地最後心︰已滿十地的最後一剎那心,第二剎那成佛。

  【十二】所斷︰六根本煩惱和隨煩惱。
  【十三】三阿阇黎︰佛護、寂天、月稱。
  【十四】毗婆舍那︰觀。
  【十五】所立︰所立者即

  【十六】知︰正見。
    【十七】頁數均指藏文。
  
一九九三年七月譯于北京

藏文正字學‧智者生源‧中觀法類

  章嘉․若比多吉【一】  集著
  任傑由藏譯漢

中觀論著中出現的名詞差別分二︰一方便分,二般若分。
  第一方便分
  初業菩薩三法者,謂悲心、無二慧和菩提心三法。
  
悲心分為︰生緣悲【二】、法緣悲【三】和無緣悲三種。
  因果教授七法者,謂知母、念恩、報恩、慈心、悲心、增上意樂清淨和菩提心七種。又分︰有功用發心,及無功用修所生領受【四】發心二種。
  發心又分︰度一切眾生發心,解脫一切眾生發心,現証菩提發心,及圓滿涅盤發心,以大慈為增上有四種;作一切眾生利益發心,從惡趣救度一切眾生發心,從小乘喚起發心,及安立真實道發心,以大悲為增上有四種。
  安立聖者菩薩于十地規則,差別有八種︰
  (一)由十地名句差別;
  (二)學習三學及修治五蘊規則差別;
  (三)功德數量輾轉向上增長差別;
  (四)獲得力量殊勝差別;
  (五)波羅蜜多增上差別;
  (六)異熟受生差別;
  (七)得地預兆及夢兆差別;
  (八)對治煩惱修治功德差別有八種。
  十地︰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極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十二地者,謂在十地上加未生菩提心地及普光地二種,即成十二地。
  願心所學人,謂憶念發心的功德,一日六次發心,不舍一切眾生心,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斷四黑法及學四白法。
  四黑法者︰
  (一)妄言欺誑和尚阿阇黎等;
  (二)于所作善法生起追悔;
  (三)不聽聞發心言說;
  (四)諂誑行。
  四白法者︰
  (一)于諸眾生斷除妄語;
  (二)正直而住;
  (三)于一切菩薩作大師想;
  (四)自己安立堪能成熟發心。
  四攝法者︰
  (一)布施;
  (二)愛語;
  (三)利行;
  (四)同事。
  六波羅蜜多者,謂︰
  布施波羅蜜多分︰法施、財施和無畏施三種。
  戒波羅蜜多分︰律儀戒、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三種。
  忍波羅蜜多分︰耐怨害忍、安受苦忍和諦觀法忍三種。
  精進波羅蜜多分︰披甲精進、無上精進和能作眾生利益精進三種。
  靜慮波羅蜜多分︰身心樂住靜慮、現前功德成就靜慮和能作眾生利益靜慮三種。
  般若波羅蜜多分︰通達世俗般若、通達勝義般若和通達能作眾生利益般若規則三種。
  發心增長四白法︰
  一,舍命故也對上師等不說虛妄語;
  二,對大乘所化加行即所化確定大乘;
  三,對菩薩作大師(佛)想;
  四,于眾生以增上意樂而行。
  十二種行戒者,謂身行戒、受用、三無漏善根、舍、守護、清靜、四增長【五】而分有十二種。
  六波羅蜜多九律儀︰自性施,一切施,難性施,一切門施,一切士夫施,一切行相施,貧困所欲施,此與為他安樂施,清靜施,其餘五種亦相同。
  十波羅蜜多者,謂于六波羅蜜多上加其餘四種波羅蜜多。此即︰
    第七善巧方便波羅蜜多分︰
  (一)見一切眾生具足悲心;
  (二)如實了知自性;
  (三)樂欲無上菩提;
  (四)不舍眷屬;
  (五)由無有煩惱而于生死輪回;
  (六)樂欲佛陀的熾燃精進。
  
【六】內有當成就佛法的善巧方便六種。
  
(一)轉化無量眾生弱小善根;
  (二)弱小力時成就大善根;
  (三)破除諸仇視教法的忿恨心;
  (四)引導一切眾生安住聖教;
  (五)已入聖教者能令成熟;
  (六)已成熟者能令解脫。
  
【七】外有當成熟眾生所作事業的善巧方便六種。
  【八】共有十二種。
  
第八願波羅蜜多分︰發菩提心願、出生願【九】、行境願、真實願、大願者有五種。又有︰供養承事一切佛勝者大願、受持正法大願、往佛剎土大願、修一切菩薩行大願、成熟一切眾生大願、入一切世間界大願、嚴淨佛剎大願、深入大乘大願、利益一切眾生行大願,修習大乘相續不斷的大願有十種,彼一種中有百千無數大願,一一中各有十種。
  第九力波羅蜜多分為︰意樂、增上意樂、總持三摩地、真實圓滿、自在辯才、願波羅蜜多、大慈、大悲、法性、由一切如來加持力者有十種。
  第十智波羅蜜多所作利益有十一種︰
  (一)能作事業與苦助伴作用;
  (二)方便愚痴作用;
  (三)利益作用;
  (四)怖畏損害作用;
  (五)愁苦逼惱作用;
  (六)資具貧困作用;
  (七)能依處所作用;
  (八)欲樂同心作用;
  (九)趣入真實作用;
  (十)趣入顛倒作用;
  (十一)就神變門而利益所化眾生作用。
    有十一種行相。
  菩薩戒墮罪有︰他勝罪和惡作罪二類。
  一,他勝罪【十】十八︰
  (一)貪著財物而讚己毀他;
  (二)于有苦無依怙者慳吝不舍財法;
  (三)內懷忿恨不受他誨謝反作打辱;
  (四)舍棄大乘法而宣說相似法,從《菩薩地》所說有四,若分即為八;
  (五)盜竊三寶財物;
  (六)背舍正法;
  (七)損害出家僧;
  (八)作無間罪;
  (九)執持邪見;
  (十)破壞村莊等;
  (十一)于非法器宣說甚深法;
  (十二)退失大乘法舍別解脫戒;
  (十三)謗聲聞乘;
  (十四)自讚毀他;
  (十五)妄說証上人法;
  (十六)取三寶財物;
  (十七)依惡戒;
  (十八)盜取安住真實財富受用。
  棄舍願心三種算為一種的他勝罪有十四種者,如《集學論》所說。若與《菩薩地》第一,與《集學論》第十二,二者合為一起有十七種。
  共四支者,謂不遮貪欲行、不遮慶幸歡喜行、不生慚愧、不見過失。以差別支安立而分下中上三纏犯,不具備他勝罪支分者,即是有漏下中纏犯。
  二,惡作罪【十一】分︰有惡無惡二種,有煩惱無煩惱二種,分下中上三品等。
    惡作罪有四十六種︰
    (一)不供養三寶;
  (二)隨貪欲心轉
;
  (三)不恭敬耆德老年
;
  (四)不好答問
;
  (五)延請不往
;
  (六)不受布施
;
  (七)不施樂求法者
;
  (八)棄舍憂愁犯戒者
;
  (九)他有信故而不共學
;
  (十)于眾生利益安住少事
;
  (十一)執五邪命
;
  (十二)使放逸掉舉等
;
  (十三)一心趣向生死
;
  (十四)不棄舍惡聲譽
;
  (十五)于他義利粗惡行解而不制止
;
  (十六)遠離四沙門法
;
  (十七)于他嗔忿不放舍
;
  (十八)他來懺謝拒不接受
;
  (十九)懷忿惱心相續持
;
  (二十)以貪求供事攝受眷眾
;
  (二十一)不克除懈怠懶惰等
;
  (二十二)貪說綺語無義語
;
  (二十三)不求三摩地義
;
  (二十四)不舍五蓋
;
  (二十五)著靜慮味見為功德
;
  (二十六)輕謗聲聞乘
;
  (二十七)過分棄舍自法而于彼而不精勤
;
  (二十八)專勤外道論
;
  (二十九)勤喜于外論
;
  (三十)誹謗菩薩藏
;
  (三十一)讚己謗他
;
  (三十二)為解說正法而不往
;
  (三十三)毀謗說法師而依文舍義
;
  (三十四)需要助伴而不往助
;
  (三十五)見他有病不供養承事
;
  (三十六)他有病苦而不拔除
;
  (三十七)不于放逸者宣說正理
;
  (三十八)于有恩者不酬報
;
  (三十九)于他憂愁不開解
;
  (四十)于求財物不給施
;
  (四十一)不行利益徒眾事
;
  (四十二)不能恆順他心轉
;
  (四十三)他有功德不讚揚
;
  (四十四)順他過失而不調伏
;
  (四十五)不現神通作怖畏
;
  (四十六)時至具悲而不作身語七支開許。

    有四十六種。不算此后者亦有作四十五種。
  生起墮罪四門者︰
  (一)不恭敬;
  (二)放逸;
  (三)無知;
  (四)多諸煩惱。
  上說五邪命者︰
  (一)詭詐;
  (二)虛談;
  (三)詐現威儀相;
  (四)方便研求;
  (五)假利求利。
【十二】
  五蓋者謂︰掉舉蓋、昏沉蓋、嗔恚蓋、貪欲蓋、疑法蓋。
  
精進調伏三圓滿者,謂意樂圓滿、加行圓滿、昔因圓滿。
  第二般若分
    依《十地經》中所說十平等者,
  (一)一切法無相平等性;
  (二)如是類推;
  (三)無生;
  (四)無起;
  (五)寂靜;
  (六)本來清淨;
  (七)無戲論;
  (八)無取舍;
  (九)一切法如幻、如夢、如陽焰、如谷響、如水月、如影象、如化事平等性;
  (十)有法無法平等性。
  
《菩薩地》中出現的十平等性者,謂無相狀、無性相、不自生、不從因生、本來寂靜、無戲論、離取舍想、寂靜、如幻如化、有法無法無二平等性。
  對于所破分為︰道所破及正理所破二種。
  一,道所破分為︰煩惱障、所知障和定障三種。又有︰貪障、著障和劣障三種。
  二,正理所破分為︰顛倒見和執彼顛倒見之識二種。
  邪見【十三】有十六︰我在過去時有、無有、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見四種。世間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有非無常見四種。此八是依前際。
    我在未來時有、無有、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見四種。世間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見四種。此八是依后際。
  我見有二十︰色在我中見、我具色見、色中有我見、我中有色見。如是結合余四蘊【十四】類推即成二十種我見。若加我異色等見,即成二十五種我見。
  所破的我分為︰補特伽羅我和法我二種,彼一一中各有俱生我和遍計我二種。于補特伽羅常一自在實有,我離蘊實有,獨立實物有,蘊與性相不同的獨立實有,諦實有由自相有。俱生薩迦耶見緣我執和我所執有二種。此有三句︰是補特伽羅我執非俱生薩迦耶見句,二俱是句,二俱不是句有三種。
  法我者︰若如唯識師所說,所取能取異體實有,無方分極微積集的粗塵實有,別有所取,色外境有,于自能取分別耽著事上由自相有等,此與后者是分別耽著事由自相有,二者不一。
    若如自續師所說,于心無損害不是唯以顯現境為增上而安立境,是從自己不共真理前為實有。
    若如應成派所說,不是唯由分別假立而由自相有。勝義中有、真實中有、諦實有等是一義。由自相有,由自性有,由自體有,自己面前實有(主觀),能立有,實物有,真理前有等是一義。由彼無諦實等,由自相無等應為一義,亦當了知。
    若如有些中觀師所說,于勝義中有︰于觀察真理的理智前作為勝義中,于聖者根本前作為勝義中,于諦實有作為勝義中有三種。
  又,勝義分為︰正勝義和順勝義亦可說有二種。
    又,勝義分為︰義勝義、得勝義、和修勝義三種。
  世俗亦可說為︰假名世俗,了知世俗和解說世俗三種。
  實物有【十五】,若就言詮正理門分有︰以道理証成實有,堅固實有,作用實有,自立實有,穩重實有,諦實實有六種。
    假有者謂從彼實有相反的法,必須了知,適應時機,各各論中所說,獨立實有與能執獨立實有,二者非一。
  能破的正理︰有他共許或自共許之應成,及二種因。對于因,有破壞外境俱所緣決定因;破諦實均衡因;能觀察因,破實事師邪分別山如金剛屑因;能觀察果,破有因無因生因;能觀察因果二者,破四句生因;能觀察一切事物體性,遠離是一是異因;能觀察一切分正理王的緣起因。
  破補特伽羅我,主要是以五相正理觀察與七相正理觀察。
【十六】
  四邊生者謂︰自生、他生、自他共生、無因生。
  
破有因無因生四種者︰因時有果生,因時無果生,因時亦有果亦無果生,因時非有果非無果生,皆不生故。
  四句生者謂︰從多因唯生一果,從一因生多果,從一因唯生一果,從多因生多果。
  有邊、常邊、增益邊是一義。無邊、斷邊、損減邊是一義,遠離彼二邊者即名中道。
  對于中觀,若以言詮分為︰教、道、果三中觀。
  二諦事【十七】分為︰世俗諦、名言諦、方便諦、此岸諦等是一義。勝義諦、殊勝諦、從方便所生諦、真諦等是一義。
  世俗諦分為︰正世俗、倒世俗二種。若如應成派所許,正倒二者唯在名言識前安立。正者謂不由瞬間錯亂因所損害的境及六有境(即六境六識),倒者謂有錯亂因損害。梵語世俗說為能障真實及虛誑義。
  勝義諦者謂︰涅盤,微細滅諦,空性,自性身等。法性、空性、法界、大手印、諸法的本性【十八】、自性、體性、真性、真如、實際等是一義。空性若分有︰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無際空、畢竟空、無散空、本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無性自性空,有十六空。若加上他性空、有性空、無性空、自性空四種,即有二十空。又若就言詮分有︰現空二聚【十九】的非遮空,及唯決斷諦實的無遮空二種。
  對于通達空性的智,若如應成派所許,有有漏無漏二種。有漏有︰聞思修三理智;由總義理趣而現証的根本智;及聖者后得智等。無漏有︰三乘有學聖者現証空性的根本智及佛智四種。又有二現與無二現的智二種。
  中觀應成派十二種不共他宗的特法︰
  (一)在名言中亦不使用自相語;
  (二)于實執等一切煩惱分粗二種不共軌則;
  (三)許二種微細無我不共軌則;
  (四)唯由分別名言假安立許為緣起義不共軌則;
  (五)于業果所依事安立我的軌則不共;
  (六)安立外境軌則不共;
  (七)不許阿賴耶、自証和自續軌則不共;
  (八)安立二障和斷除二障軌則不共;
  (九)許聲聞聖者悉証法無自性軌則不共;
  (十)許異生凡夫有瑜伽現量軌則不共;
  (十一)許滅法等安立三時軌則不共;
  (十二)許佛的所知智軌則不共。
  主要有此十二種,微細差別無邊。
  中觀論著中有許多名相差別,當見應成宗派總建立處。此宗的量和因【二十】所需要的名相差別,當見因明處說,此為略攝中觀論著主要所詮內容的名相差別。

注釋︰
    【一】章嘉․若比多吉︰西元17171786,格魯派著名活佛。
    【二】生緣悲︰不分無常無我,唯緣有情的悲心。
    【三】法緣悲︰具有通達無常慧的悲心。
    【四】領受︰証受。
    【五】四增長︰即發心增長四白法︰一、寧舍身命終不對上師說虛妄語;二、對大乘所化加行即所化確定大乘;三、對菩薩作大師(佛)想;四、于眾生以增上意樂而行。
   【六】這裡省略掉了“此六種為”四字。
   【七】這裡省略掉了“此六種為”四字。
   【八】這裡省略掉了“以上內、外兩種”六字。
   【九】出生願︰來世出生何處願。
   【十】他勝罪︰根本罪。
   【十一】惡作罪︰微細罪,不善行。
   【十二】現譯︰詐現威儀、諂媚奉承、旁敲側擊、巧取訛索、贈微博濃。
   【十三】邪見︰即惡見。
   【十四】四蘊︰受想行識。
   【十五】實物有︰實有,實體中有,即實有的事物,不依靠他,自身能確定的事物,如瓶。
   【十六】以五種道理觀察(尋求)門破我,即︰蘊非我,蘊不依我,我亦非依蘊,不見無蘊單獨有我,我與蘊非如薪火相雜。以七相道理尋求我不可得︰如車與支分(零件)︰是一,是異,是零件依車,是車依零件,是車中有零件,是零件累積為車,是其總形為車?如是確定車(法)無自性,或人無自性。
    【十七】二諦事︰事物本身。
    【十八】諸法的本性︰真理。
    【十九】現空二聚︰現分與空分,謂方便與智慧。
    【二十】道理,理由。
                
                
一九九七年一月譯于北京



 

 

 

跋︰寫在任傑居士譯《古印度中觀論著九種》書後

任傑居士把他這些年來從藏文翻譯出的中觀論著交給我看,讓我提出個看法來,我考慮了一下,大概有這么幾點。
  第一、翻譯的價值。
  大乘佛教中觀宗在藏傳佛教中無疑地是佔據著最主要的地泣,雖然藏傳佛教中也有講瑜伽行派唯識思想的,但總體上看在藏傳佛教佔主導地位者,仍屬中觀。尤其是開創格魯派的宗喀巴大師,整頓了整個的藏傳佛教,抉擇、確立了以月稱論師為代表的中觀應成見為修習佛法的理論基礎。而此後的藏傳佛教是以格魯派為主流的,從而也就使得中觀派,尤其是中觀應成派的作用更加地突出了。這一點是與漢地有所不同的。在漢地,雖然很早就有鳩摩羅什譯出了許多中觀論著,僧肇法師也精辟地闡釋了中觀宗的根本思想,後來又有天台智者大師建立了以中觀思想為核心的天台宗佛教,但是在此後的一千余年中,漢地佛教仍以唯識為主流。藏漢佛教之異同,是眾生共業之所感,也與玄奘大師、義淨大師去印度求法時,正是瑜伽行派興旺時期,而佛教傳入藏地時則是印度晚期大乘和密乘興旺時期有最密切的關係,印度晚期大乘的特點即在於中觀,密乘的理論基礎更是中觀。所以說︰現下你們大家學習藏傳佛教的確要重視中觀;而你們大家學習中觀,也的確要重視藏傳佛教。這很重要。
  藏傳佛典分兩個部分,大藏經和藏地大德的文集。大藏經又分為甘珠爾與丹珠爾,在藏傳佛教中,能被載入大藏經的都是翻譯作品,藏人的著作是不會被列入藏經的,只能以文集的形式保存下來,這與漢文大藏經的編輯原則不同。在甘珠爾、丹珠爾和文集中,有許多文獻是漢傳佛典裡所缺如的,像現觀莊嚴論類、宗派論類、後期大乘中觀類,以及內外五明之學等等,都是很難在漢文佛典中尋見的,而漢文大藏經中也有許多典籍在藏文裡沒有。這就需要漢藏之間進行交流。交流的模式,很重要的一條就是翻譯。從近現代的情況看,在這一點上,漢地佛教走在了藏地佛教的前面,能海法師、法尊法師、觀空法師、郭和卿居士……都在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貢獻,現下任傑居士的翻譯也是如此。此次任傑居士譯出了這么多重要的論典,這對於大家學習藏傳佛教、研究藏傳佛教,對於藏漢佛教的交流,對於漢文佛典的豐富,可以說,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與價值。
  第二、翻譯的水準。
  我個人認為,翻譯只有兩個原則︰第一是要忠實原著;第二是要考慮讀者。用世間的語言講,叫做翻譯作品的內容與翻譯作品的形式並重;用佛教的話講,就是如理與契機要並重。翻譯必須忠實於原著,不能以己意改之,在這一點上,可以說任傑居士的翻譯絕對是忠實地表達了中觀應成見,毫無問題。
  另一方面,現下佛典翻譯講如理的多了一些,講契機,講要考慮讀者方面,似乎少了一點。他們不明白這樣一個基本的道理,翻譯的目的是要讓讀者懂而不是只要譯者懂,是要讓多數人懂而不是只要少數人懂。否則,譯了等於沒譯!甚至,如果有些讀者去“硬啃”那些枯澀難懂的譯文,產生了誤解,在世間學問的翻譯上尚且會被認為是譯者失了職,在佛典而言,則更有無窮的過患。譬如,最近我讀了一本新近從梵文譯成漢文的佛典,其中有一句譯作“或意識如所知”,本來講的是“有人認為‘識’和‘所知’是一樣的”,但確很容易被誤解為是“‘意識’和‘所知’是一樣的”。如果是古人的譯著,尚且可以理解,而在今天還這樣翻譯,就有忘記了翻譯要考慮讀者這一原則的嫌疑。任傑居士的翻譯,無疑是考慮了讀者的,不僅在翻譯原文時加以注意,而且還對讀者不易理解的文句加以註釋,不僅是加了註釋,而且把這些註釋放在了與被注文字同一頁的頁尾,令讀者一目了然,實在是好。
  其實,在這一方面,古今都有作出了榜樣的大德。最典型的,就是唐代的玄奘、義淨兩位大譯師和近代漢地的大德能海法師。
玄奘、義淨兩大譯師的翻譯,都設有龐大的譯場、許多道工序,最後有一道,就叫做“潤文”,這非常重要!這使得他們的譯著,有些時候可以說是達到了完美的境界,在世界翻譯史上也不多見。任傑居士以後的翻譯工作,似乎也可以在最後請人來潤潤文。至於能海法師的翻譯,有沒有這道工序,我不知道。但據我的所見,在近代的幾位譯師中,能海法師的翻譯,在使用漢語語匯上是最成功的,文字是最優美的。我常說“善說是學問;會說是藝術;不說有兩種,或者什麼都不懂,說不出來,或者是明哲保身;最可怕的是神聊瞎侃,那是在浪費自己和別人的生命”,而在佛教翻譯裡,可以說一般的翻譯是學問,善巧的翻譯是智慧,是內証功德的流露。能海法師的著作與翻譯,無疑是內証功德的流露,太值得所有的翻譯工作者去學習了!可惜的是現下還有一些人講佛法、譯佛典,如同神聊瞎侃。那就不單單是在浪費自己和別人的生命,而且還是在浪費自己和別人的慧命!現下真正能像任傑居士的譯著這樣,既忠實於原著,又在一定程度上考慮了讀者的著作,是非常罕見的。
  上面已經把我對這些譯著的價值與翻譯水準的看法作了一些說明,既然都是從藏傳佛教、藏文佛典中譯出來的論著,在這裡,我還想對現下漢地學習佛教,尤其是學習藏傳佛教的情況,講一點自己的看法。
  藏漢佛教的交流是一件值得讚嘆的事情。在這方面,漢傳佛教走在了藏傳佛教的前面,這是值得藏傳佛教學習的。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的共同作用,尤其是民族心理與歷史背景不同的緣故,漢地在學習藏傳佛教的過程中,已經很多發生了很多很嚴重的問題,有些地方甚至可以說是背棄了釋尊的本懷。
  第一、尚空談不尚實際。許多人的“學佛”就是神聊瞎侃,全無利益。得到了一本現觀方面的書,就認為自己掌握了現觀;得到了一本中觀方面的書,又認為自己掌握了中觀。殊不知真正學好現觀、中觀都是很困難的事,這裡面最重要的增上緣,除了書本以外,更有傳承與教授。沒有傳承、教授就能掌握佛法的人,幾乎難以找到。
  第二、儀軌的作用,最初是為了方便觀修而設。而觀修是在一定層次上才能進行的。如果沒有廣大的聞思,根本不了解儀軌的內涵,卻終日忙於煩瑣的儀軌念誦,口誦而心不知其義,一天到晚忙個不停,沒有時間聞思和觀修,那就完全失去了儀軌的正面作用。為儀軌而儀軌,這種現像,藏地佛教到了後期就已有了傾向,現下在漢地一些學習藏傳佛教的人身上,似乎更明顯。
  第三、辯經的作用,本來是為了在辯論中加深認識。可是現下漢地有些人的所謂“辯經”,根本不是如此,反而成了吵架罵人、神聊瞎侃!這種“辯經”,不會令人智慧增長,而只能讓嗔心與慢心增長起來。須知腹中無物,何談辯經?!僅僅為了壓倒別人而“辯經”,又何談修行?!在藏地學人們也是要在第十三到第十五年級才能進入辯經場的!
   
第四、智人以理生信,萬民以事生信。真要弘揚佛陀教法,真要讓廣大眾生生信,真正的定境,具有最強的效果。但是現下一些學人不知修持,徒競口說,實際上沒有任何的修行意義。我們不是說學問沒有用,學問非常非常重要,沒有學問、沒有聞思,根本無法學佛,但是光有學問,那不叫佛法
!
   
講了這么多問題,有沒有辦法解決呢?我看最好的辦法就是要學習全面的佛教,不偏執於一端,全面的佛教就是戒、定、慧三無漏學。戒定慧必須並重才行。能海法師的全集,第一冊名為《戒定慧基本三學》,第二冊名為《戒定慧基本三學講錄》,這說明能海法師是非常重視戒定慧三無漏學的,是三學並重的。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地把佛法傅下去,讓眾生得到最大的受益。現下漢地許多大德,都是當年能海法師座下的弟子,這說明能海法師弘法的模式不僅如理,而且深深地契上了漢地貪生的根機。具有非常的典型意義,值得學習。

  最後還有兩條補充。
    一、任傑居士此次翻譯藏文典籍中的中觀論著,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印度大德們的著作上,放在了聖龍樹、聖提婆、聖月稱等等為釋迦佛授記的大菩薩僧的著作上面。編排上把印度著作放在前面,把藏人的著作放在後面。這也是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的。目前漢地在學習藏傳佛教時,一部分人似乎忘卻了藏傳佛教也是從印度傳來的,也是從印度、漢地、西域幾個地方傳來的,忘卻了我們這個娑婆世界上的佛法,最近一段時間中最興盛的時期,是釋尊住世,及釋尊滅度後的正法千年時期的古印度;一味地照搬藏人著作,不是學佛而是學藏,學藏是成不了佛的,想要成佛只有靠學佛。並不是說學藏與學佛完全矛盾,而是說,就是西藏的諸大善知識們也是把印度佛教放在首位來弘揚佛法的。尊重法源,尊重正理,尊重古印度龍樹、提婆、無著、世親、陳那、法稱、月稱等大菩薩僧,本身就是佛弟子應有的道統,任傑居士此次譯、集《古印度中觀論著九種》,秉承了這一道統精神,值得讚嘆。
    二、翻譯的貢獻是巨大的。但是佛弟子,尤其是佛弟子中的青年知識分子,如果真要學習藏傳佛典,還是應該學習藏文;如果真要學習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大菩薩僧的著作,還是要學習梵文。直接用原典文字讀原典,這絕不是說翻譯的水準不夠──前面已經講過,任傑居士的翻譯水準非常高,──而是說多學一門語言就是在心靈上多開了一個窗口。一門語言代表了一種特定的思惟模式,有時候根本無法用別的語言替代,學習語言對開發智慧有很大的幫助,學習語言的作用在這裡,學習聲明的作用也在這裡。
    任傑居士譯稿的校樣,我仔細地看了兩遍,極個別的地方有些不同的看法,大多是“考慮讀者”方面的看法,我都已經用鉛筆標在校樣上了。請任傑居士再斟酌一下,不一定就按我說的改。我不是認為任傑居士的翻譯不好,而是認為既然讓我看,就要負責任,不能當個“好好先生”了事。透過看任傑居士的譯稿,我認為任傑居士的水準和態度都很值得讚嘆,我也在進行一些藏漢翻譯工作,如果任傑居士願意,我非常希望將來能請任傑居士幫我也潤潤文、改一改,我相信任傑居士也一定會認真員責、每錯必糾。【注一】

  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教務長丹迥‧冉那班雜仁波切

  注一︰本文於西元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由丹迥‧冉那班雜仁波切口授,弟子栗拙山聽受整理而成。

 





主持人
丹迥‧冉那班雜仁波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