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7/03/30 1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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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他相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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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講 自他相換修習次第
袞卻格西
今天我們已經得到堪能修學佛法的暇滿人身,應該好好予以利用。因為死無定期,什麼時候死不知道,而我們所得的相續仍不是自主的,是為煩惱及惑業所自在(主宰),所以趁著還不為它們所自在、牽絆的此刻,盡可能的來修學諸佛正法,這是我們的責任。
佛法要能廣求多聞,但是與其懂那麼多,倒不如把所聽聞到的法,特別是道次第用來修行。由於法是無量無邊的,而我們不可能遍知一切法,因此如果能夠把所知道的教法,即使只有一、兩種,落實在生活中實修,然後得到利益是很重要的。
雖然說,再一次獲得暇滿人身是成佛很重要的所依,但是我們修學諸佛的正法,求取佛法的心要精髓,目標如果僅僅定在來世能夠得到暇滿人身,是不對的。即使你得到暇滿的妙善人身,但它卻為煩惱和業所自在、所系縛,當有一天,業報成熟時,還是會墮到三惡道去受苦,所以是不可保信的。因此我們應該知道,只要在煩惱及業未斷盡之前永遠都有危險,是以應該追求那種能出離生死的方法,就是解脫之道。
我們知道三苦中最主要的是行苦,也就是有漏(有煩惱)的五取蘊苦,直至你斷離這個有漏的身心之前,它一定是以痛苦為體性的。換句話說,輪回裡面的一切安樂都是以苦為體性。要能夠真正的斷離有漏的身心苦韁,要把輪回根本的無明斷除,就必須修學與無明正相違的無我空性智慧。想要得到這種修證,就必須先聞思抉擇無我空性智慧的內涵。直至獲得止觀雙運定(三摩地)之前,你是無法對治無明的。要能夠得到這種止觀雙運定及勝觀的無我空性智慧必須先有增上定學,而增上定學又必須以增上戒學為根本,這個戒學又必須以出離心為動機來持守。如果沒有對輪回的痛苦產生出離心,那解脫之道是無法學的。因為你沒有生起欲求解脫的這種出離心,那你所修的法也就變成下士道次的法,而我們修學教法的目的,是要在圓滿自他二利。在能夠圓滿自他二利之前,必須先修學能夠圓滿自他二利的近取因(它的前因),不修因是不會得到果的。
根本大悲心的修學來自於菩提心的圓滿,不修學這個大悲心和菩提心就無法圓滿自他二利。總的來說,現在來聽受正法,我們的動機應該安立在“為了能夠圓滿一切眾生的義利,我一定要成佛”的菩提心上。為了成佛一定要修學成佛之道,要能夠行持一定要先串習,串習之前一定要先了知怎麼串習,而了知來自於聽聞。因此當下我們要以菩提心為意樂,來聽聞菩提道次第的教授。
菩提道次第教授的聞、思、修、證,是實修的教授,但因為教授者和聽聞者都沒時間,所以根本沒有辦法以實修教授來做指導。那要怎麼做呢?首先需要在師長面前得到所有《廣論》的教授,得到整個教法相續(傳承)的加持,這是需要的。有時間的時候,自己才能夠慢慢的思、修,乃至再進一步地去修證。
現在大家人手一冊《廣論》,研討的也很好,對於道次第應該很熟了,但是一說到修行,卻去找別的法來修,這是錯誤的。好象說,汽車的跑道在左邊,你卻在右邊開,這是錯誤的。論典中完全涵蓋了整個成佛之道的修法,這成佛之道你不去走,卻去祈求其他的旁門左道,這是不對的。把道次第的教授放在一邊,卻只修四念住,那也是錯誤的,因為那樣把法門修小了。如果你一天中,能夠把整個菩提道次第教授的道體,從第一步到最後一步,完整的做一次憶念修,那就能取得心要了,你的人生也就能有意義,暇滿人身沒有空過。即使你得到禪定及止(奢摩他),乃至於能夠親見本尊,這些功德當然是有的,但是較之能夠在一天之中,把道次第的道體從第一步到最後一步,做憶念修,那種功德是不能比較的,能憶念修道次第的功德是無量無邊的。
平常談話到最後總有個結語,在這裡千言萬語,我們的總結就是“我們要好好修學正法”。那要修學什麼樣的正法?怎麼修呢?就是修學三士道次第的教授。三士道次第教授的論典是什麼呢?最好的莫過於《廣論》。
菩提道次第教授所闡述的門徑有四種:“甲一、為顯其法根源淨故開示造者殊勝;甲二、令于教授起敬重故開示其法殊勝;甲三、如何講聞二種殊勝相應正法;甲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
要學一樣新東西,必須有老師教,這是一定的。無始以來未曾走過的成佛之道,沒有師長的教授是絕不可能成就的,所以,開始能依止師長是很重要的。
關於第四點,如果以正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分兩項:“乙一、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乙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依止之後,如何修心之次第分兩項:“丙一、於有暇身勸取心要;丙二、如何攝取心要之理”。我們都知道,暇滿人身是很稀有珍貴的,就像僕人突然獲得金礦一般,但是得到暇滿人身的意義在什麼地方?如果你覺得,我得到的這個暇滿人身是這麼的珍貴難得,所以歡歡喜喜的運用它來修學正法,往這條路上走,那就是得到修學暇滿的意義。因為死無定期,而死的時候只有佛法才有幫助,所以必須在得到暇滿人身的當下就來修學佛法、求取心要才對。所取的心要分三項,即共下、共中及上士道次,而共中士道次是屬於上士道次引導的前行,我們已經簡要講過。
上士道次的修心分三項來說明:“己一、顯示入大乘門唯是發心(發菩提心);己二、如何發生此心道理”;還有就是“己三、既發心已學行道理(發心之後如何學行菩薩道的道理)”。“庚二、修菩提心次第”分兩項:辛一、於七因果之上而發心;以及由 辛二、自他相換之上去發菩提心。因果七支教誡的發心法,我前面已經簡要的介紹完了。
自他相換的發心法,是由寂天菩薩傳下來的,其菩提心的發心之量,及發心的能力比較強,所以必須有基礎。它主要的傳承是來自釋迦牟尼佛傳給文殊菩薩,文殊菩薩傳給寂天菩薩,寂天菩薩傳給阿底峽尊者,再傳給噶舉巴祖師種敦巴尊者,之後傳給博多瓦、夏拉瓦,最後傳給朗日唐巴和伽喀巴。
在那個時代,因為這個法門太不可思議了,所以它的傳承是單傳而不普傳。那為什麼後來會變成普傳,它的法源是怎麼來的呢?是來自于伽喀巴大師。伽喀巴大師聽到朗日唐巴(《修心八頌》的作者)的一首偈頌:“一切衰損我自取,一切勝利歸眾生。”(原文“粗惡穢言我取受,願將勝利奉獻他”,如石法師譯)很高興。但由於那時朗日唐巴已經圓寂了,所以無法前去請教。之後伽喀巴大師依止另一位祖師夏拉瓦,夏拉瓦為他講了很多的法。伽喀巴大師當時就曾請問夏拉瓦祖師說:“我聽到朗日唐巴的一首偈頌‘一切衰損我自取,一切勝利歸眾生。’這句話有沒有法源根據?堪不堪修?能不能成就佛道?”夏拉瓦對他說:“如果你不想成佛便罷!要成佛一定要修這種自他相換的修心法門。”從那以後,伽喀巴大師就認定,原來成佛之道是來自於自他相換這樣的修心轉念法門。伽喀巴大師向夏拉瓦大師學了自他相換的修心法門之後,認為這麼珍貴稀有的教法,如果只有單傳或密傳,眾生實在太沒有福報了,會很遺憾。所以從他開始予以普傳,並造了《修心七義》。
自他相換法的法源,主要來自於《入行論》;《月童子請問經》也講自他相換法。典故是這樣的,月童子的母親生了很多男孩並夭折了,後來,怕以男孩的名字來命名,兒子會死掉,所以就給他取一個女孩子的名字,而他也存活了。當時在印度,兒子是要繼承父業的,雖然月童子的父母不是作生意的,可是他卻堅持要做生意,並且不但不聽父母的勸告,還打父母。月童子做生意得到的利潤,供養過父母兩次。但因為他不聽父母的勸告,又打父母,所以得到如下的果報:有一次他來到一個城市做生意,有很多女孩子服侍他;然後又到更遠的第二個城市,有更多的女孩子來服侍他;這是來自於他兩次供養父母的果報。後來到了一個很偏僻的城市做生意,卻是到了孤獨地獄的境界,他看到眾生皆在受苦,其中一個眾生的頭上有個很大的旋火輪在轉,使得那眾生的頭很痛。月童子就問:“你為什麼會受旋火輪轉動的苦呢?”受苦的眾生說:“是因為以前打了父母的緣故,所以得到這個果報。”月童子因為也曾經打過他的父母,而今發現果報會是這樣,聽了很害怕。暫態空中的旋火輪就飛到月童子的頭上旋轉,使他受無量的痛苦。月童子就觀修大悲心,說:“和我一樣對父母不孝順的眾生,所有這樣的苦及苦因所感得的異熟果、等流果等的果報,全部由我來承受!”就是說,眾生打父母的苦報,都由月童子一個人承受。這樣觀修的結果,馬上旋火輪騰空而去,就不再受報。緣起就是這樣。因為他修學愛他執,棄舍我愛執,所以得到這種功德。《入行論》以這個做根據說:“如果你能夠以一切眾生做所緣,修學斷除我愛執,一心修學利他行(愛他執);而且為了圓滿眾生的義利要成佛,這種心一旦發起,那功德是無量無邊的。”(原文“若僅思療愈有情諸頭疾,具此饒益心,獲福無窮盡。”“況欲除有情無量不安樂,乃至欲成就有情無量德。”,如石法師譯)
釋迦牟尼佛的前生當凡夫眾生時,也是在地獄發菩提心。《報恩經》說:有一次,凡夫的釋迦牟尼佛墮地獄,拖了個很重的車輪子。他很多地獄眾生的同伴也都拖車輪子,拖不動,被毒打而倒在地上。世尊看了不忍,就說:“讓我來拖好了。”獄卒說:“各報各的業,憑什麼你來代受。”就打世尊前生的凡夫眾生身。這事讓世尊起了更大的悲心:“希望像受這樣無邊苦報眾生的苦,都由我一人來承受。”由此大悲心的因緣,他馬上從地獄投生到天界去。到天界之後,他勵力修學去除我愛執,修學愛他執,是這樣發起菩提心的。
世尊講“自他相換”法行的法源根據是《華嚴經》。而“自他相換”的修學次第,首先是修學自他平等(自他是平等的),再來是修學讓你不能發起自他相換的逆緣──“我愛執”的過患,從各方面去思惟“我愛執”這個逆緣的過患,並且從各方面去修學能夠成就自他相換的順緣──“愛他執”的功德。因此必須先修學自他平等。
自他相換的平等和七支因果的平等,是不一樣的。七因果裡的平等舍,知母、念恩、特別念恩(不是說只有眾生在當你母親時恩澤很大,特別是眾生不當你母親的時候,恩澤更大,稱為特別念恩),還有悅意慈,這種慈心要先修好,才有辦法成辦自他平等。七因果裡的怨、親、中庸的平等,是要我們遮止心中粗分的貪、嗔、癡,要能夠遮止對眾生產生親疏愛憎的心情。自他相換裡頭的自他平等是說,一切眾生離苦得樂的重擔,皆由我一人承擔,你固然必須對親友成辦離苦得樂的重擔,對敵人、中庸眾生也都一樣,不論親、疏、愛、憎,是平等的成辦。
例如有十個非常匱乏的乞丐,都需要幫忙,而你也有能力接濟,卻只幫其中的某一個乞丐,這不對吧!不能這樣做。總的來說,不論是你的親眷、怨敵、中庸眾生,他們都同樣的失去有漏的快樂,無漏的快樂更是沒有。既然同樣都是離苦得樂,為什麼只救助某個親友,而不管其他眾生?這是不對的菩薩行,這種菩薩行太小了。瞭解眾生和我一模一樣,真的想要離苦得樂,反而特別地去成辦某一個人的義利,而不管其他的人,這是錯誤的。
有十個人被關入監獄,受苦刑,對一樣痛苦的十個想逃獄的犯人,你有能力讓他們出獄,卻只放出某些人,不管其餘的,這是不對的。一樣的,眾生都被關在生死輪回的大監獄裡,他們都同樣呼救,而你卻只成辦某些眾生的義利,對某些眾生,因為他是你的敵人而不管,這樣是很卑鄙的行為。
是啊!雖然說眾生都一樣,不論是敵人也好,親友也好,都墮在生死大監獄裡受苦、在求救,可是這與我有什麼關係呢?我何必要成辦他們的事情?這種想法是錯誤的!為什麼呢?就是因為無始以來我都這樣做,所以才會一直輪回生死到現在,得到這種自己受苦的成果,卻也還是無法離苦得樂。因此如果繼續做下去,唯有更深陷於生死輪回,成佛更是遙遙無期。
輪回中,我們可以說,某些人對你不好而成為你的敵人,所以與他遠離;某些人對你特別好,特別貪愛他,而成為親眷;這所謂親、疏、愛、憎的安立是沒有錯的,但是這畢竟是無明中的事情,是你安立出來的。如果說,眾生在無明中所見到的親、疏、愛、憎是對的,那佛陀遍知一切,應該也看得到才對,於是佛陀就應該對眾生有親、疏、愛、憎才是,而事實上,佛陀沒有分別心。(佛的本生故事)曾有一個人拿斧頭砍掉佛陀的右臂,讓他流血;而有一個人拿旃檀香塗佛陀的左臂,佛陀對這兩個人沒有所謂的親、疏、愛、憎,沒有特別好、特別壞,仍是以平等的大悲對待他們。
從了義上來說,並沒有所謂的親、疏、愛、憎,那不過是我們自己的煩惱無明所導致的,是輪回界的安立而已。如果敵人一直是敵人,親友一定是親友,那佛一定可以看得到;佛看不到,那就表示沒有所謂的怨、親因此貪嗔癡是沒有道理的。從究竟實相看來,哪裡有所謂的怨、親。這個怨、親不過是我們錯誤的心識把它安立上去的,實相上並沒有所謂自性實有的怨親。一切眾生和我的需求快樂,不要痛苦是一致的,而今失去快樂,得到痛苦,也是一致的,這種情況之下,去成辦所有眾生離苦得樂的重任,是我們應該做的,而且是要平等的去做,這是自他平等的意義。
自他平等之後,再繼續從各個門徑、各種理由,去思惟我愛執的過患。“我執”是說你執著在五蘊之上,有一個實有的“我”。因為“我執”,認為有一個實有的“我”,你就貪著“我”、貪執“我”,而變成“我愛執”。寂天菩薩在《入行論》把“我愛執”和“我執”混在一起闡述。
“于一切眾生修大恩,一切過咎歸於一。”“歸於一”的“一”是指“我愛執”。上士道說,一切不順利的因緣,魔擾、幹擾、障礙或是病痛,都應歸因於“我愛執”。下士道次講業果,別人造惡業害我,歸因於我以前所造的惡業,所以有此果報,這是比較粗淺的說法。到上士道次講,一切痛苦的因,所有痛苦的果報,都源自於“我愛執”,是自己做的,不能怪別人。
“我愛執”像屠夫一樣,我們毫無能力地任它宰割控制。只要有“我愛執”,一切都是不吉祥的,都一定是痛苦的。饑荒以及一切的痛苦,都是因“我愛執”而產生的。有刀劍砍殺我們,不是別人的錯誤,是自己以前基於“我愛執”的關係,曾用同樣的方式害過他,所以實際上害我的是“我愛執”,不是別人。善知識認為,一切的過患及痛苦均是來自於“我愛執”這個慢性病,它是一切讓我不痛快的因,因此我要嗔恚“我愛執”,不能嗔恚別人。
所以要祈請加持,令我能摧滅“我執”大魔。《上師薈供》文裡,把“我執”和“我愛執”混在一起講,事實上是“我愛執”的意思,是祈請加持讓我能夠摧滅“我愛執”這個魔(注一)。我們有外魔、內魔或者四魔的說法,所有的魔中,最壞的是“我愛執”。《度母贊》裡有一句話:“真正最有力的魔鬼是指‘我執’與‘我愛執’,是這兩個魔讓我們一直受苦。”大致來說,整個世界、國家的戰爭,乃至於家庭的紛爭都來自於“我愛執”。團體組織、佛法事業裡,學員間相互的鬥爭,不是有誰讓你鬥爭,就是“我愛執”讓你鬥爭的。地獄的境界雖然是外在,地獄道眾生所受的苦,那些獄卒、刀劍,刑器等,事實上,都是“我愛執”所顯現出來的。沒有“我愛執”與“我執”,就沒有所謂的地獄可言,也就沒有地獄的相了。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還有朋友之間的互相怨恨、鬥爭,也都是來自於“我愛執”。它住在我們內心的深處,如果沒有辦法把它請出去,痛苦就會連連不斷。
轉念法門是完全地把“我愛執”看成真正怨敵,看清它的過患,把它摧滅;再觀“愛他執”的勝利,啟發希求心,去修學“愛他執”。佛法的修學就是修心,但是這裡特標為“修心轉念法門”的原因是說,它是比較困難的修法,需要刻意的去修行。事實上開始時是很困難,但經由串習就不會那麼困難了。
我們之所以遊逛三界、輪回生死,都是因為我們沒能夠觀“我愛執”的過患,並觀“愛他執”的勝利的緣故。釋迦牟尼佛開始時,也和我們一樣是凡夫眾生,只不過他是把內心的“我愛執”請了出去,然後取“愛他執”來修學,而成就了佛道。如果我們不把“我愛執”去除,一定會繼續的生、老、病、死,然後嘗受無邊的痛苦。此刻在我們得暇滿人身,而且碰到大乘這種修心轉念法門教法的當下,如果可以真正地把心力放在摧滅“我愛執”之上,人生就有意義了。
有個跛腳的人好不容易,很辛苦地爬到山頂上,卻又不慎從山崖掉下,剛好掉到山下一隻未馴的野馬身上。他抓住野馬,騎起馬來,還唱著歌。旁人看到,覺得好危險,叫他趕快下來。他說:“這怎麼可以,我跛腳,還能爬到山上,掉下來,卻掉在野馬身上,這一生大概也就只有這一次而已,多開心啊!為什麼要下來?”這比喻什麼呢?我們從無始輪回生死以來,也只有這一次得到暇滿人身,還又值遇大乘教法,這時候不修這種自他相換法門,更待何時?
暇滿人身的珍貴譬喻很多,一個北方的小孩,那時糌粑很稀少,而小孩子又很貪心,所以當母親給了他糌粑,他沒拿在手上,放到身後,然後又想去拿。結果後面那個給狗吃了,於是哭了起來,他說:“這麼好的糌粑被狗吃了,我怎能不哭,我難過得要死。”正如我們今天得到十八要件的暇滿人身,又碰到大乘的正法,此時不修行更待何時?
又比如說吃魚,後藏那一帶很少魚,能夠吃到魚的機會不多。有一次有個人來到前藏吃魚,由於魚很新鮮,太好吃了,就吃了很多,吃得想吐。當快吐出來時,他用繩子綁著自己的脖子。別人問他為什麼綁脖子?他說:“因為吃太多魚了。可是魚那麼好吃,怎麼捨得吐出來,所以把脖子綁起來。”像這比喻一樣,對吐出一點魚都捨不得,得到暇滿人身更應該很珍惜的去利用。
我們都不要痛苦,既然不要痛苦,就應該把那個痛苦的根本因──“我愛執”去除掉。“一切過咎歸於一”,一切都是“我愛執”的錯,不是別人的錯,要常常這樣想,而“於一切眾生修大恩”,要把這兩句話記在心上。如果你可以視“我愛執”如怨敵,來對治,把它摧滅,那不論別人怎樣對待你都沒有關係了。因為在你廢除“我愛執”的當下,就可以成辦“愛他執”,一心想利他,所以別人對你好,對你壞,都如沐春風,到哪個地方都是極樂世界。事實上,還可以轉惡緣為菩提道,用惡緣來修學佛法,積集你的資糧,這以後會講到。既然我們知道,在任何時空裡,讓你痛苦的根源是“我愛執”,那麼如果你這個行者能夠一天到晚觀“我愛執”的過患,即使你沒有修別的法門,也沒有關係。只要你可以觀“我愛執”的過患,然後一心地防護遮止,你就一定可以得到快樂,痛苦也一定會越來越減少,你的人生就有意義了。
進一步分析,“我執”是怎麼產生的呢?由於你覺得在我的身心上有個真實的“我”,並執為實有,因為認為身體是我的,所以對“我的”身體就更為珍愛,很珍惜我的臉孔、我的手臂,對我身體的每個部位,都很真實的照顧著。事實上,這是錯的,這個身體不是你的,它只不過是經由父精母血的交合,所產生的一個色法罷了,這是父母的東西,不是你的東西,為什麼要如此的照顧呢?
“我執”和“我愛執”是可以區分的,我們就將“我愛執”比喻成一塊很堅硬的山岩,在那上面蓋一座很大的城堡──“我執”,“我執”是根本的無明,由貪、嗔、癡、煩惱圍繞著。讓你輪回生死的,就是“我執”和“我愛執”,把“我愛執”的山岩擊碎的話,“我執”城堡也就快垮了。所以主要最難對治的是“我愛執”,一定要全力攻破“我愛執”,摧滅它,“我執”也就鬆動了。
一定要好好的思惟“我愛執”的過患,生死輪回的各種痛苦、缺失都是由它產生的,即便得到解脫之後,也還是如此。二乘的阿羅漢聖者,他們修無我空性智慧,可是無法去除我愛執。所以雖然他們證得無我空性智慧,得到寂滅之樂,還是不想利益眾生,就墮在寂滅邊裡頭,因此功德不能圓滿,缺失不能斷盡。
能摧滅“我愛執”的炸彈是慈心及悲心,然而修慈心和悲心卻不能夠傷損、摧破“我執”。當你心中生起現行嗔恚(因我愛執而愛自憎他,生起嗔心)的時候,不可能同時也生起慈心;當你心中生起慈心的時候,也不可能生起現行的嗔心;“我愛執”與“慈心及悲心”這兩個行相當下是相違的,不可能同時並存。雖然它們是相違的,可是慈心與悲心也無法根斷無明的實有執著。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你若能夠真實觀“我愛執”的過患,就可以同時暫時的遮止“我執”和“我愛執”,就像祈求加持讓我能夠摧滅“我愛執”的大魔,同樣有這種效果。如果能恒常的觀“我愛執”的過患,經若干時候,心中自然生起“愛他執”的功德。
再來必須講說“愛他執”的功德。長期以來,我們未曾修學過“愛他執”,所以我們不是菩薩,也當不了菩薩。從輪回界開始、到修道,乃至於成佛,這一切善功德,一切好的果報都來自於“愛他執”。一切的損害、非善品(包括地獄道眾生的受苦),皆源自於“我愛執”。所以講說“一切過咎歸一”,一切的過失只有一個──“我愛執”。外在的世界沒有所謂真正的敵人和真正的親友,真正的親友是誰?是“愛他執”。真正的敵人是誰?是“我愛執”。因為“我愛執”的鼓動,所以你貪求圖利、自私自利,因此殺生、造惡業。由於殺生的關係,所以短壽、多病的種種果報就跑出來;因為“愛他執”的關係,所以你會想利益眾生而斷殺生,因此你會長壽,同時還造就很多的異熟果及等流果。
若是真心想修學大乘教法,修行的精髓就在這裡。沒有所謂的“外面的怨敵”,沒有這回事,要真心地去觀照自己內在的“我愛執”,“我愛執”才是自己的敵人,要把它摧破;自己內在的“愛他執”是一個很好的親友,要讓這種功德生起,這是大乘教法修行的精髓。恒常守護所緣,持續、永恆的觀“我愛執”的過患,“愛他執”的勝利,一直修,若干時候便可以證起自他相換。“我愛執”和“愛他執”這兩個,倘若不觀它的過失及功德,自他相換的法行是換不出來的。以我們目前的情況,能不能真正的做到自他相換呢?是換不過來的,但是還是要換,認真的修,還是換得過來的!
自他相換不是說把你換成我,把我換成你。自他相換是換什麼?是把平常愛自己的心去愛別人,把不管別人、不愛別人的心,換成不愛自己,愛別人。不管自己去愛別人,捨己為人是很困難的,但是你要從自己去安立起來。自他相換修行所得到證量是第一流的,倘若證不起來,僅由耳朵聽到也是非常好的善根,光是聽聞的功德就不可思議。以前佛陀講經的時候有五百隻鵝來聽法,他們轉生到天界之後,繼續的修行教法,所以成為佛的弟子。大乘教法的根本修學處就在此,認清功德和過失之後,就必須去正行相換。《上師薈供》文說,像我們一樣的愚夫,一心只想自利,所以輪回生死到現在;世尊一心單純的為利他,所以成佛了(原偈頌“總之嬰愚之失唯自利,能仁之德所作純利他;加持能悟二者功過異,並以此心修自他相換。”)。這功過何須說呢!看了就知道。所以我們應該一心的修學“愛他執”,去除“我愛執”。當你勵力於功過的思惟,你會慢慢發現到你有能力,堪能自他相換的。總之,把你心中的“我愛執”摧滅掉,把“愛他執”的功德生起來,這兩個好好做起來後,就可以自他相換了。
正行“自他相換”之後,就要修“施樂受苦”(佈施快樂,取受痛苦)。施樂受苦是很重要、很稀罕、很珍貴的法門,可是如果前面的住平等舍(自他平等)沒修好,你就不能從內心思惟“我愛執”的過患,“愛他執”的功德,乃至於證成自他相換,你會害怕的,自然也做不到施樂受苦。要納受別人的病痛、痛苦,讓自己得病、受苦,你會害怕的,這就像作戰一樣,很困難吧!但還是要訓練的!捨己為人是很困難,但是仍然要修。總之,菩提道次第教授的心要是這一點,能夠一心一意的利他,以摧破“我愛執”,這是修學的精髓。這個法不要丟失掉,好好想一想,這是修學佛法的根本,不要不重視,而一直去找其他的法,為了枝末忘了根本,這樣不好。
“自”與“他”就像“此山”與“彼山”,沒有絕對此山、絕對彼山這回事。你從這裡看,認為這是此山,那是彼山對不對?可是在那邊看起來,這邊是彼山,那邊此山。
有人會懷疑說:“我這樣修,真能修得起來嗎?真能夠自他相換嗎?”沒有一件事不是經由串習,經由串習沒有一件事不能成辦。佛陀就說:蠅蟲都可以成佛,何況你還是人呢?怎麼不可能成佛?總之,心裡肯串習,若干時候一定能夠成辦。乍聽之下,當然是很困難。
自他相換之後要修學施樂受苦。修施樂受苦的法行,有的人很高興,有的人很害怕。怎麼修比較好呢?如果說一下子不能取受眾生的痛苦,不能佈施快樂給眾生,不能安心取受的話,你就先把自己個人今天的痛苦,我取過來受,然後再把我明天的痛苦、下個月的痛苦,取過來受,之後,把我下一年、下一世的痛苦,取過來受。先把自己的痛苦取過來,不要取別人的。就像佈施,很多人由於太過慳貪,佈施不出去,就把自己的東西從右手交給左手,說:“我給你。”就是這樣子給來給去,訓練自己成就佈施。
把別人的痛苦取過來,不是放在口袋裡裝起來,而是把別人所有的痛苦取過來,摧滅盤踞在心中,很堅硬的“我愛執”。若不能這樣做,即使你把它取過來還是沒用的,因為你還是沒辦法摧滅“我愛執”,你還是只想到自己。
修本尊法,自己是誓言尊,裡面有智慧尊,智慧尊裡是三摩地的種子字,是三摩定尊。我們就是要把“我愛執”完全收容在三摩定尊裡,然後把“我愛執”完全摧滅掉;高高興興的取受,真的把別人所有的痛苦完全取過來。施樂受苦的修法次第是要先受苦,要把一切眾生的痛苦先取過來,這是拔苦予樂,是修大悲的體性。如果不能把眾生的痛苦先取過來,給他快樂是沒什麼意思的。苦取過來之後,再修大慈為本質的施樂,佈施你的快樂,把你一切的功德給他。
受苦的物件下至無間地獄的眾生,上至十地菩薩最後邊際邊(十地菩薩最後邊際身,還有疑似無明,尚有微細的無明,最微細的所知障),將他們的痛苦,包括二乘阿羅漢聖者的所知障,還有很多未入道沒有登聖者位菩薩們的障礙,完全地取受過來。然後依次地將欲界天、阿修羅道等的痛苦也都取過來受。之後將人道、地獄、餓鬼、畜生等無邊的眾生的痛苦都取過來。不論是任何的痛苦、罪障、障礙,就像把頭髮剃光光似的,完全取過來。這一切障礙、痛苦、罪障盡無餘地取過來,全都放在自己心上,讓痛苦在我身上成熟,把“我愛執”摧滅。如同道次第的教授,先取三惡道的痛苦,然後三善道的痛苦,然後是阿羅漢,往上一直到菩薩;再由菩薩往下到二乘、善趣、惡趣,這樣一直的,前後上下完全地取。也可以將別的地區、別個國家的痛苦,我們這個地區、我們國家的痛苦,取來摧滅“我愛執”。
過去密勒日巴尊者在山洞修學的時候曾說:“飛禽在天空翱翔,以訓練它的翅膀,老虎和豹在山岩上,上下的跑,以訓練它們的技藝,我是訓練我的菩提心。”寂天菩薩只做三件事情,就是吃飯、睡覺、大便,其實他是以這三件事情來修菩提心,來去除“我愛執”,成辦“愛他執”,修施樂受苦。還有朗日唐巴,他一生只哭過三次,也只笑過三次,他也是修施樂受苦的。我們不是受過菩薩戒了嗎?因此以前諸佛菩薩們所做的,我們也要一樣的做才對,所以應該修菩提心。
今天所教的不要像是在水上畫畫,應該如同在石頭上刻字一樣,放在心上。
【解惑篇】
問:以心中生起次第來說,到底是“我執”先生起?還是“我愛執”先生起?
答:是“我執”先生起。在證得無我空性智慧的當下,“我執”是生不起來的。但是下座後,“我執”還是會生起。證空性與解脫是不一樣的,證空性並不同時得到解脫。在見道位證空性的時候,證空性等持的當下,是可以不生起“我執”,可以對治“我執”,但是下座之後,也就是沒有等持的時候,“我執”還是會生起。到證得解脫位(涅槃)的時候,“我執”是去除了,但是“我愛執”還沒有斷除。城堡摧滅了,但是“我愛執”的山岩還在。一般來說,像我們一樣的的初發心行者,怎麼修學佛法呢?應該先修學世俗菩提心,再修學勝義菩提心,一定要這樣的次第比較好。之所以要這樣教授,以這樣的次第去修的理由是,如果你不先經由世俗菩提心的修學,就馬上教空性會很危險。
有一個象皮的故事。以前印度有個大修行者,在大象皮做的洞蓬裡面修空性。有個國王向他求法,他沒有善巧方便就直接講空性。國王聽後,心生恐慌,想:“這個修行人講說空無所有,否定一切,是個外道。如果這樣的話,我們的國家不是變成外道法了嗎?”就把他殺掉了。後來又有一位師長向國王解說輪回痛苦,先修出離心,然後再修菩提心、大悲心,再加上空性。國王至此才瞭解:“原來這空性是有道理的,不是空無一物。”也後悔了;所以說,第一個修行者雖然教的是空性,但是因為不善巧就誤導了國王。我們還是像國王一樣的學吧!先跟各位講出離心、菩提心,再講空正見比較好。先修世俗菩提心,再修勝義菩提心的理由在此。
問:請問如何摧滅“我愛執”?
答:你先學習什麼是“我愛執”?什麼是“愛他執”?先把這些認識清楚,完全瞭解之後再實修。在實修觀想時,你要怎麼想呢?“眾生給我痛苦受的時候,我會痛苦啊!”然而痛苦的不是你,是“我愛執”在痛苦,是“我愛執”在叫。當你覺得痛苦會傷害到“我”的時候,是傷害到“我愛執”。你認為“痛苦的取受”是傷害到你?還是利益到你呢?若覺得是利益你,那還好,不會覺得害怕。如果覺得傷害到你了,這是“我愛執”的征相。平常沒有辦法傷害到“我愛執”,這時候可以傷害到它是好的。你覺得被傷害到了嗎?那是“我愛執”覺得,因為有“我愛執”,才會覺得被傷害往了!被傷害到的是“我愛執”。總之,當你思惟受苦,可以讓你去除自他眾生的“我愛執”,然後生起自他眾生的“愛他執”的話,這表示修習成功。不過施樂受苦就很難說了。
【注釋】
注一:大乘以摧滅“我愛執”為首要;凡夫所表現之自我愛惜乃是一切痛苦之因,且令他無法發菩提心,阻礙入大乘道。
小乘以摧毀“我執”為主,因為執我為實有是輪回因。
原偈頌“加持認清惜我之沉屙,即是生起不欲苦之因;然後於之歸咎而懷恨,摧毀我執此巨大邪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