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2/10 21:32:30
佛法與科學之印證及啟示
寶蓮禪寺 見護法師
在世界各大宗教中,佛教無疑的具有至為豐富深邃的哲理內涵。然而對正信佛教徒而言,佛法不僅是一種人生哲學、道德規範或虔誠的信仰。佛法是釋迦牟尼佛在親自體驗了人生究極真相之後,對人生、人心及世界真理的如實闡述,以及對如何修持成佛(離苦得樂、覺悟真理、慈悲度世)的教導。佛法應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是淨化人心,達到自在解脫的道路。
科學之發展亦是致力於世間現象的瞭解及人類生活的改善,在近三百年中有驚人的成果。依科學定律所開展的各項科技工程,已永遠的改變了人類的生活型態。然而,此種種科技發展,是否真正帶給人類利益,抑或災難?中台禪寺開山方丈上惟下覺大和尚嘗言學佛者應當“安住大乘心,善開方便門”,並提出“佛法五化”之方針:佛法學術化、佛法教育化、佛法藝術化、佛法科學化、佛法生活化,俾使佛法之智慧能在現代生活中有更積極的影響。故筆者藉此因緣,略為探討佛法與科學之關係及未來發展。科學與佛法在目標上可說有不謀而合之處(瞭解真相,改善人生)。然而此二者,一是講究物理實證形而下之學問,一是心靈體驗形而上之宗教,其內涵是否有所交集?二者皆以瞭解真相為目標,而其內涵能彼此呼應否?下文將對此作一初步之探討,並由不同學術領域中選取十餘重要的發現或研究成果,重點式的提示其與佛法之關係,佛法如何能對學術研究之難題提供啟示,以及主張吾人若能由佛法的理念引導學術的發展,則是真正能利益社會大眾。
科學印證佛法之實例
二十世紀理論科學的長足發展(尤其是物理學),假以實驗的證明,對世界的認知得到許多出人意表的結論。
1.物質的結構——色不異空。所有物質皆由不同的原子組合而成,而不同的原子只是不同數量之質子、中子與電子的組合。原子所占之空間,百分之九十九皆是空,人所以見之為實體,乃是肉眼之錯覺。這符合佛法中,地、水、火、風本來不一不異的道理,如《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中言,“令地作水,水作地,風作火,火作風。如是諸大皆令轉易。以一切法各無定相故。”而地(堅固)、水(濕潤)、火(燥熱)、風(流動)之相,皆是因緣暫現之假相,其本質皆是空性。《般若心經》說一切法“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一般人恐難以接受。而愛因斯坦之相對論提出E="mc2(質能互換定律)之著名公式,物質與能量本為一體。物質似有生滅、垢淨、增減,而物質不異能量,而能量正是無有形相色彩,“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則知肉眼所見乃是不實之表相,此則是科學為“色不異空”提出的力證。
能量的特性可幫助我們少分理解空性,但不能說空性就是能量(能量屬於空,但空不等於能量)。般若經中,受想行識,皆不異空,皆即是空,則非物理學所能知。空性乃是佛法中至深奧之理,非世間一切哲學所知。雖然如此,若能透過科學更進一步瞭解色相本妄,則對世間假相之認知、破除物質之執著,不無助益。
2.場論——色即是空。現代物理學對物質本體之研究,發現“粒子”的觀念,有所偏差,而代之以“場論”(field theory)。以電子為例,一個電子並非存在於空間中某一位置的一個“粒子”或個體,而是一個抽象的“場”,此場沒有界限,無量無邊,而在某一特定因緣之下,其能量集中在某一點,故可偵測,但不可說此電子在此或在彼。場論更打破了“物質存在於空間中”的觀念,代之以“物質即是場,場即是所謂的空間”,故“物質”(色)真正“即是空”,能即是所,無二無別。(按:如前項所注,此“空”僅佛法“空性”之少分顯現。)
在場論的觀點中,並無獨立存在的個體,“物質”唯有在與其他“物質”(場)互相作用之中才可描述(“緣起性空”)。並且,“場”即是無有邊界,其粒子的表現只是“局部的能量集中顯現”,是則粒子之運動,實無來去;反觀佛法中對實相之描述,常言“動靜不二”、“無所從來,無所從去”,又如《信心銘》雲“無在不在、十方目前”,實令人驚異讚歎。
3.時間與空間。在傳統牛頓的古典物理學中,認為“時間”與“空間”是絕對的,獨立存在的客觀事實。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改變了世人對時空的瞭解。時間與空間是相對,而非絕對,是相依相恃,而非獨自存在,故愛因斯坦稱之為“Space-TimeContinuum”(時空連續體)。佛經中對時空的認知,更接近於科學的新知。如《法華經》中,變一時為多劫,變多劫為一時;《華嚴經》言空間互攝互入,如大梵天網。龍樹之《中論》講“因物故有時,無物何有時?”確立時、空互依互存的觀念(有空間中的事物的變化,方能有時間的成立,否則無時間可言),此則是對時空極深的洞見。在屬於唯識學的《百法明門論》中,“時”、“空”(空間稱為“方”)歸類於“心不相應行法”,所謂“心不相應行法”,基本上即是由心而生,觀察世間而立的種種觀念(concepts)或對差別現象的描述,並無獨立存在的實體與自性,屬於“有為法”的範圍。換言之,時、空乃人所設立之概念,吾人對時空的感受,因心因境而有所不同;並無獨立客觀存在之時空,是佛法所早已肯定之事實。
4.能與所。量子力學打破了傳統古典物理學“絕對客觀觀察”的迷思。量子物理學之基石,海森堡之“測不准原理”(Heisenberg'sUncertaintyPrinciple),發現在微小的量子世界裏,觀察者(實驗者,佛法稱為“能”)與被觀察者(佛法稱為“所”),無法劃清界限;實驗者也在自己實驗中,不可脫拔。如此,科學家引以為傲的“客觀觀察”實際上不存在,觀察測量的行為本身就影響觀察結果,故真相是“測不准”。這是萬法一致的根本結果,于此,科學家實無計可施。
佛法中早已提出在“能”“所”相對之情形下,不可能了達實相。事實上,此一發現正證明了“能”“所”相待(一般人的世界),其實是假相,故佛經中處處言“無彼無此”、“無自無他”、“非一非異”。唯有在“能所一如”的體驗中,方能證得實相,而此一境界則唯證乃知,非科學所能了知。
5.神通之可能性。佛經中有“天眼通”、“天耳通”等超自然能力之描述,並言可由禪定證得,似是匪夷所思。科學證明,種種可見光(visiblelight),與肉眼所不可見光,如紅外線、紫外線、X-光、無線電波,其本質非二,皆是不同頻率之電磁波(electromagneticwaves)。而可見光,亦即人類肉眼所見之世界,只是所有光譜中之極小部分。若動物的肉眼構造不同,或藉由禪定提高對電磁波或音波接收之敏銳度,天眼、天耳亦非不可能(科學儀器即是如此)。這雖不能證明“天眼通”、“天耳通”的存在,但在理論上並非不可能。今日之電話、電視、望遠鏡等,事實上即是科技界之“天耳”、“天眼”。
6.邏輯、電腦與我執。一九三○年代,數學家、科學家雄心勃勃,企圖將世界一切現象量化、邏輯化、定律化(axiomize)。當代最著名之邏輯學家哥德爾(Godel)卻以“不完整定理”(IncompletenessTheorem)證明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一切邏輯系統,不論多麼複雜,都不可能導出所有定理,其本身必是“不完整”。此亦證明佛家所言,思惟辯證、言語文字,均無法描述實相。故禪宗主張“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能臻於實相。
與此相關者,在電腦理論中,有所謂的HaltingProblem(電腦無盡運算問題)或UndecidabilityProblem,任何複雜的電腦程式,皆有其致命傷,某一特定input能讓此程式無止盡的運算下去,無法得到“是”或“不是”的答案(俗稱“當機”!)此實質上與“不完整定律”是同一個問題。電腦即是一邏輯系統,故其設計軟體再完整精密,亦無法完全預防程式錯誤及電腦病毒之入侵。
尤為有趣者,在佛法中,“我執”即是一切迷惑之根本。而哥德爾所謂“複雜邏輯系統”與過於簡單之系統,其關鍵即在於此複雜系統能“refer to itself”(其系統有“自我”之觀念),若然,則此系統中必然存在不可解決之矛盾。哥氏即是發現此理,運用極巧妙之手法利用系統中“自我”之觀念而證明其系統之不完整性。
在《大智度論》中,有一外道長爪梵志挑戰佛陀,言:“我一切法不受”(我拒絕承認一切觀念、理論。)佛問:“汝一切法不受,是見受否?”(那麼,你自己這個觀念,接不接受?若接受,若不接受,皆是自我矛盾)。此即是不完整定理及HaltingProblem之核心癥結。當此系統能self-reference(有“自我”之觀念)時,便會有不可挽救之矛盾存在。故佛法必得破除觀念認知中之“我”(我執)方得證入實相。龍樹菩薩在其“中觀論頌”中,便是以種種論辯,導出眾生由我執、法執所產生之種種觀念,悉皆是自我矛盾,故不得成立。若吾人能冷靜的、細密的思考,終當亦能瞭解“自我”之假相,進而得到解脫。
7.潛意識與名字相。高運算功能之電腦促成了新興的大量依賴電算模擬(computer simulation)的科學研究領域,如類神經網路(artificial neural networks)、碎形(fractals)、混沌理論(chaos theory)、非線性動力系統(nonlinear dynamical system)等研究,皆有異曲同工之妙,亦與佛法多有互通之處。在類神經電腦網路中,所有的計算結果由許多簡單的運算元素(“神經元”)共同完成,每一神經元皆有影響,而無一可稱為核心或主導者。若問此運算了知之CPU(心)在哪,實不在此,不在彼,亦非不在此,非不在彼,不即不離,乃眾多因緣和合而成就。其神經元即是運算之因源,亦是其過程,亦是其結果,因即是果。
綜觀“類神經電腦”之運算過程,在其未得出明確結果之前,相似於人之潛意識;得出明確結果之後,似於明確意識觀念之形成。而實際上所謂明確結果,與前(未明確結果)無別,只是主觀觀察者付予之名相。此即是《大乘起信論》所稱“執取相”、“計名字相”;依此而作判斷,即是“起業相”;而其果報,即是“業系苦相”。
8.蝴蝶效應、互攝互入、緣起甚深。上述領域皆屬於“非線性”“複雜”運算,而研究發現所謂“蝴蝶效應”之特別現象(一隻蝴蝶扇動雙翼可能引起遠方暴風雨之形成,亦即“牽一髮而動全身”之理論可能性)。佛經言:“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於一念中,能造無量罪;於一念中,能滅無量罪。此即是自然界中非線性業力作用使然。
Fractals, Chaos之研究,對自然界之瞭解及工商業界之應用,皆有其可觀的發展性。碎形打破了整數一維、二維、三維世界(integral dimension)之觀念限制,以碎形維數(fractal dimension)運算之結果,以極簡單的機制,得到與大自然界極為相似的圖形。又碎形與混沌理論中極重要的“奇異吸子”(strange attractor),其結構亂中有序,于任一小點中,若深入下去,能顯出整體的結構,重重無盡。此與佛經“一粟米中藏世界”,及世界如梵天網重重無盡、互攝互入之描述有異曲同工之妙。
Neural networks, fractals, chaos theory皆屬於非線性動力系統(nonlinear dynamical systems)之理論範圍,而此類系統之研究,複雜無比,殆今並無適當之數學語言及工具,更遑論瞭解。而現實世界,皆是無比複雜,時時在交互作用中之非線性系統。如佛所說,緣起甚深,縱使千萬智慧如舍利弗者,亦不能了知佛智實相于萬一。
以上略舉數例,雖然零星散於各領域,仍可見二十世紀許多最先進之發現,也是令人驚訝之發現,在佛法中早已了知。仔細思考之,不得不令人歎為觀止。任何一宗教或哲學理論,恐皆難以找出如佛法中這麼多與現代學術相應之處。
佛法對科學之啟示
不但是在佛法中,許多難解之觀念,可由現代科學得一佐證;反之,佛法更能超越科學之局限,而對現今科學所面臨之難題提供重要啟示。
一、基因、環境與業力
自發現基因開始,人類個別之性格行為,究屬基因或屬環境之影響,一直難以厘清。而從佛法來看,基因或環境,二者皆是業力。業力理論實為更完整之解釋。業力者,即是吾人之行為(action),而任何行為必有其相當之影響及後果。此行為及其因果,若純屬於物質面,則科學家能測量研究;若牽涉至心理層面之因果,則屬佛法之範圍。由此可知,佛法之因果說乃是具有科學基礎,而比科學之範圍更廣泛。業力影響,遍及過去、現在、未來,包括色身、心及環境。業力有共業與別業;一家人之血緣、基因相似,乃是共業所感;一家人命運不同,則是別業所感。共業或別業,基因或環境,其影響及限制,並非不可突破,若能了知正確的因果關係,則可適當的改變命運,故佛法實是最積極的人生科學。
二、複製基因與生命尊重
現在最熱門之基因改造工程、複製基因研究,也引起許多難解之倫理課題。以複製人來說,假使可能,從佛法來看,基因雖可複製,基因亦只個人業力之一部分,人一生之遭遇,則屬於個人別業。複製人如同雙胞胎,長相雖同,實是另一個個體,另一個生命,應當受到一樣的人的尊重。動物之複製亦然,複製動物亦是有情之眾生,亦有痛苦之感受,如同其他動物,應受到生命的尊重。基因改造,如同許多科學發明,其不良後果往往需要十年二十年方能發現,實應極為審慎,不可將生命當兒戲。
三、醫藥與病源
醫藥之發達,日新月異,然而一病未平,一病又起,治療始終趕不上病菌的腳步。可能有一日將人類的病完全消除嗎?佛法言,病由業生,業由心生,病乃是由心中之貪嗔癡,轉為傷人傷己之行為(造惡業)而起。故雖然從前難治的疾病得到控制,人之惡業未停,則新的疾病一定會層出不窮。治身病是標,治心之三毒(貪嗔癡)方是治本。這也是為什麼,行慈悲、做善事、修禪定(心平靜則減少貪欲嗔恚)能對健康有所助益。
四、心理學與唯識學
現代心理學自弗洛依德開始,試圖以科學方法研究心理病狀,之後雖有容格等一二著名學者,數十年來並無真正決定性、突破性之發展。若以佛法觀之,以凡夫心來觀心,談何容易,心之研究乃是世間最複雜之學問。如科學家須以顯微鏡方能觀細菌,心理學家須以“禪定”之顯微鏡方能看清人心中之微細心念。故一千年前,唯識學對意識、色、心已有相當完整、有系統之研究,迄今西洋心理學仍望塵莫及。若心理學家皆能修持禪定及研究唯識,必能在此領域有所突破。(現今陸續有一些專書探討佛法與心理學,然仍只觸及唯識之皮毛而已。)若言佛法實為心之科學,實不為過。
五、心理與生理、禪坐與健康
許多心理、精神、憂鬱治療研究目前仍大多局限于生理研究,由色身之不正常分泌或失衡,只求找出人之精神問題之生理症兆,進而以藥物,甚而electric shock therapy(電擊震撼以麻痹神經)以求暫時扼止病情。這是否有真正長足的療效尚未可知。相反的,諸如禪修、念佛、禮佛、梵唄唱誦等,讓心靈得到平靜,得到安撫;行善佈施,消除業障,乃至於學習放下,慈悲寬容等,方是根治之生機。
西方已漸漸重視“自然療法”等“另類療法”,其中發現禪坐、禮拜、唱誦、持咒,以及positive thinking(積極思考)等,對如高血壓、焦慮症、失眠等各種病情頗能有正面之影響,甚而對絕症亦可能有起死回生之效。此中實有甚深之身心不二的因果關係。時代雜誌(Time)曾刊登“禪坐的科學”(The Science of Meditation),證實禪坐對身心確有療效,能增加人體的抵抗力,禪坐者也較樂觀快樂。著名醫師如Schwartz將佛教禪修法門發展為治療“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disorder,病人陷入一種無意義、重複不斷焦慮性的想法與行為當中無法擺脫)極為有效的療程,並在證明心志轉移訓練能改變腦神經線路,為學術界重要發現。美國科大神經學教授Austin之八百頁钜作全面探討禪與大腦、意識之關聯並一再推崇禪修的重要。美國許多知名學府,如哈佛、麻省理工學院等,皆積極從事禪坐研究,並有相當正面之成果。禪修研究已漸漸為主流學術界所重視。西洋的醫院、學校、公司,甚而監獄皆逐漸開始提倡禪修。
六、名字相之根本及心物介面問題
哲學中一著名課題是所謂的“symbolgroundingproblem”,亦即人所藉以認知溝通之所有語言及觀念,皆是一種符號或形表(symbol),如語言即是由符號所組成的表意系統。而此符號又是建立於更下層的符號上,如單字由字母組成。我們所認知的事物,如“車”,是由“車輪”、“方向盤”、“發動機”等等組成,而何謂“車輪”?此又是一複合概念,由輪、軸、車胎等組成。如此重重無盡,乃至於萬物由原子構成,然而原子亦仍是複合概念,亦不是最根本的單元,如此重重無盡,萬事萬物之根本為何?只是無盡之符號概念,或有其根本之單元?這在西洋哲學是無解的問題,而二千年前在佛法中已有詳盡討論。
另一爭論不休之哲學問題乃是心物一元或二元論。若是一元,是物?是心?若是物,如何解釋心?若是心,如何解釋物?若是二元,心、物如何溝通交流(how mind and body interface/interact)?此稱為“mind-bodyproblem”,亦是無解之難題。佛法對此亦有闡明,心物非一非異,如光譜之兩端,X-光與無線電,是一是二?又水與冰,是一是二?《楞嚴經》言:“色(物質)是堅固妄想”,實為瞭解此一問題之根本洞見。
概略而言,欲瞭解此二問題之根本,必須瞭解空性與緣起之道理。色空不一不異,唯心所現。不異者,空性也,但由心念分別所起,實無根本自性,故曰萬法皆空,皆無實性,此就真諦而言。不一者,以因緣和合,而有種種差別相,而此種種相(所)又依觀察者(能)之業力而現,依因果緣起法則而建立,此就俗諦而言。瞭解佛法中所謂“二諦”──真諦與俗諦,則能圓滿交待symbol-grounding與mind-body問題。
七、Non-locality
量子力學中一至今令人困擾不解之現象是“超長距作用”。以傳統物理學及相對論來說,物質彼此之作用,包括訊息傳遞,遵守“定域性原理”(localityprinciple),不可能超過光速,然而愛因斯坦等人卻發現(稱為“EPR悖論”),根據量子理論,有可能兩個粒子,在宇宙之二端,能立即得知對方之改變,彼此影響。此問題在科學界至今仍無圓滿之答案。以佛法來看,其根本問題在於以為粒子(物質)乃是存在于時空一點之個體(定域性),其實所謂二個粒子,乃至一切物質,非一非二,所謂“無在無不在”,如前所言“色即是空”,物質與空間本是一體,不可視為獨立存在之個體,如此當可瞭解其中癥結所在。
八、波/粒子現象
量子力學中另一令人大惑不解之現象是“wave-particleduality”,構成物質之元素,既是波,又是粒子,這在一般人的觀念中,是彼此矛盾的。可是理論與實驗皆證明如此。由佛法來看,波亦是一概念,非實有之物,粒子亦是一概念,亦非實有,二者皆是models,是人藉以瞭解自然之抽象模型,自然界中根本沒有真正之純“波”或“粒子”,二者皆是“實相”之一面。如佛法中著名之譬喻“瞎子摸象”,物質之實相如“象”,科學家說是“粒子”或“波”,皆是大象之一端,不可言對,不可言錯,看似矛盾,實無矛盾。吾人對世界之認識,若停留在觀念認知中,皆如瞎子摸象,執己為實,產生無謂之煩惱,甚而彼此就意識型態而爭執,如許多宗教戰爭、種族歧視皆如此,造成人類之殘害。
九、或然率與因果
相對論及量子力學為二十世紀最成功之二項物理理論,但愛因斯坦至終不肯接受量子力學中“或然率”所扮演之角色。“極小粒子之位置,由一個或然率波動程式(probabilitywaveequation)決定。”愛氏深信萬法必有其因果,怎可能取決於或然率,故其有一句名言為“上帝不擲骰子”。相對論與量子力學可融合否?亦是現今科學家所致力之方向。佛法自是深信因果,萬事之發生,並非偶然。但量子力學已經證明的種種結果亦不可忽視。這二者之中,當有另一未發現之影響變數(variable)。今以佛法觀之,此變數正是心之作用。而心能影響物質,尤其是量子級之微小物質,其作用當更明顯。此變數未能在量子力學之方程式中,故不得不以或然率代替之。而根據佛法,心之作用,亦不離開因果,這是為何雖有微觀之或然率,而宏觀量子程式仍符合因果。故此一認知,容或是調解融合相對論與量子力學所需之橋樑。我們甚而可將量子之或然率視為“自由意識”之結果,粒子下一秒中,是在東或是在西,乃由自然之力量(業力)與眾生之意識共同決定。此是筆者依據佛法原理所推演之理論,之後發現著名西洋物理學家中,亦有不少不避眾諱,大膽推測“意識”應當在量子力學(也就是物理現象)中所扮演的角色,如Bohm, VonNeumann, Stapp, Wigner, Squires等。
十、科學認知之限制
物理學中,前已提及,“能所對立”及“不完整定律”,皆實際的顯示了科學或邏輯理念所能認知之根本限制。甚而現在的主流學術思想,已不認為科學能描述自然(describenature),而只是描述人所能知的自然(describe what men can see about nature)。而佛法中所謂超越言詮,萬緣放下,能所一如,方能契入究竟實相,殊為我等達於實相所必經之道路。
科技時代佛法之角色
佛法與科學,皆欲解開宇宙人生之奧妙,此二者方法雖然截然不同,而其實事求證之精神則一致。由以上二節之討論,可見佛法禪定、內證所得之智見,往往能超越當時世間之見識,乃至三千年後之現在,科學似乎仍在努力證實佛法。因此學術界實應重視佛經之道理,相信許多佛法之見解,亦能在未來得到科學之印證。所謂真理,當是放諸四海而皆准,這是與科學研究同理的,以此而言,佛法自應禁得起考驗。
科學與科技之發達,對人類確是有不可磨滅之便利與貢獻,此處無庸贅述。然而亦有其嚴重之缺失:
(一)科學目前只能權威的述說物質界之因果,而不能有系統的研究或瞭解人生苦與樂之因果。科技發達長足的促進物質之享受,卻不能達到心的寧靜、滿足。人類對真理之渴求,幸福人生之嚮往,精神層面之提升,道德觀念之迷惑,似乎並未因為學術之發達而得到圓滿的答案。科學未能瞭解與強調心之知足即是常樂,對禪定禪悅之樂亦茫然不知。而佛法由對人生之苦與樂為癥結點而出發,秉持如科學般實事求是之精神,進而達到身心圓滿解脫之途,則是現代社會人生所亟需之良藥。
(二)學術研究必定為形(符號概念)所困,而不能超越形表。專業科學領域只能研究片面之因果原理,而不能融貫全面。因此,往往造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挖肉補瘡”的現象。
(三)科學有一根本之作法,即是對太困難無法解決的問題,轉而以較簡單的假設來研究,或轉而研究較簡單的問題。如心理現象太複雜,則研究物理現象;物理的因果複合作用太複雜,則研究較簡單的線性(linear)系統。在此領域,科學得到了空前未有的成功。然而,此種成功也造成了極端偏差的想法:以為此簡單的假設結果,能代表原來的事實;或以為物理現象為唯一真相,而不敢談論心之影響,甚而認為心只是物理現象的副作用。這種唯物主義已成為三百年來科學思想之主流,而忘記了物理研究之成功,不代表科學家瞭解心理現象;未能以科學方法研究心理,不代表心理現象不重要或不存在。相反的,任何一個正常的普通人,最直接的感受是心理作用,而非腦神經細胞的電化作用。佛法言“心是根,法是塵”,佛法之正確性,正證實了佛陀不畏困難,勇於研究心的真相,進而了悟到心物一體,故對於物質界也能有正確的認知。
(四)學術研究偏向於純知識之探求,而不能對其應用適當與否置喙(如愛因斯坦為和平主義者,而其科學發現促成原子彈之製造,為終生之悔恨)。科學之工具為各種人所用,各遂其求,有善有惡。科技愈發達,其善惡影響亦更廣更深。相對的,佛陀只談對人生解脫有用之知識。
近年來高科技犯罪,嚴重的生態污染,殺傷力極強的武器等,亦皆是拜科技之賜。科技知識只是工具,而如何善用此工具以造福而不是造惡,實是更根本、更重要之課題。科技的力量愈大,其為善、為害影響之層面亦越大,而人心道德良知之培養亦更為重要。
以佛法觀之,純學術研究,為研究而研究,是不足取的,一切研究知識當是為促進人類眾生之和平安樂。修智而忽略慈悲,是偏向且甚而可畏之發展。吾人當以佛法中平等、慈悲之理念為前導,深入瞭解人生苦樂之因果,如此學術研究及科技發展,方能真正利益大眾,淨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