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皈依的正行 三、如理作意
作為佛弟子來說,應具備哪些基本觀念呢?藏傳佛教中,以思維人身難得、念死無常、思惟輪回是苦和深信業果作為佛弟子必須具備的共有觀念,簡稱四共。時常憶念思維這幾點,可以幫助我們逐漸擺脫凡夫心,使修行繼續深入。在“皈依之因和皈依的選擇”這部分,已介紹了前三項內容。在此,專就“深信業果”作一說明。
業力,是推動生命延續的重要力量。從某種意義上說,業創造一切,業就是一切。因為生命的存在就是業力的存在,生命的延續就是業力的延續。所謂業,是我們身口意行為留下的痕跡。對於生命,佛教和其他宗教的看法不同。其他宗教往往認為生命有一作為主宰的靈魂或神我。但佛法認為,生命只是五蘊和合的因緣假相,包含無數想法和情緒。其中,有些力量較大,有些力量較小。而這些力量又源自以往的生命積累,某些人是在積累這種力量,某些人又在積累那種力量。不斷貪的人,會強化生命中貪的力量,形成以貪為主的人格;不斷嗔的人,則強化內心嗔的力量,演變為以嗔為主的人格,等等。每一種力量都代表著生命的積累,並直接影響到未來人生。
怎樣衡量一個人?依職業還是頭銜?依家庭角色還是社會地位?這些外在形式,是無常變化、不足為憑的。而真正起決定作用的,正是我們的業力。也就是說,你做了什麼,你就是什麼。我們過去的行為決定了現在;現在的行為又決定了未來。在此過程中,沒有特定的主宰。因而,生命具有極強的可塑性,我們賦予其什麼內涵,它就會成為什麼。
在生命洪流中,任何心念和行為皆功不唐捐。不論是正面還是負面心行,都將留下痕跡,區別只在於力量大小。當我們生起慈悲心時,是在強化生命中的慈悲;當我們生起貪心時,是在強化生命中的貪心。不同的心行,強化著不同的力量,造就了不同的人生方向。
說到業果真實不虛,不僅有外在影響,更有內在作用。很多人關注外在結果:我這樣做,將來會不會下地獄?我那樣做,將來會不會升天?我認為,從因果原理來看,外在結果並不重要,值得關注的反而是每種心行在生命中形成的力量。因為客觀結果終歸是夢幻泡影,終歸會成為過去。而內在力量若不通過懺悔來消除,將盡未來際影響著我們,所以這種力量更為持久,更為可怕。
同時,我們應深信“業決定之理”,即每種業都將招感果報:善業招感樂果,惡業招感苦果。不僅招感未來的果報,也體現於當下的改變。善的業力,代表著善的心理因素,是一種和諧的力量。當我們生起悲心和愛心時,內心是溫馨、怡悅的,當下就會感到快樂,並能將這份快樂傳達給周圍的人;而當我們生起嗔心、嫉妒心時,內心必定處於對立、衝突中,當下會感到痛苦,進而使周圍的人受到傷害。所以,善惡業所招感的苦樂果報,完全是因為各自心理特性所決定。
“業決定之理”還告訴我們,哪怕一絲一毫的快樂或痛苦,皆非偶然,同樣是由善惡業力招感。《菩提道次第論》中說到:乃至地獄眾生在承受無邊痛苦的間隙,偶爾感到涼風吹拂,這一點點涼風帶來的快樂,亦與往昔善業有關。反之,聲聞聖者所顯現的病苦及磨難,亦來自曾經造作的不善業。
業的特點還在於,不作不得,作已不失。業不會憑空而有,如果我們不曾造作,任何人無法以莫須有的罪名強加於我們。但凡是已造作的業力,必定不會消失,不會僥倖逃脫因果規律。在這一點上,業果之理遠比法律更為公平、更為準確。
此外,業能夠增長廣大。相應的,也會萎縮乃至消除,關鍵是看我們賦予其何等因緣。若賦予其善因緣,不斷懺悔、修行,惡業便不再有生長機會,反而會逐漸消除。反之,若不斷增加煩惱,會使惡業在肥沃的土壤中迅速生長,乃至百千萬倍地增值。就像種子長成參天大樹,衍生幾千、幾萬、幾十萬的種子。
“假使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會聚時,果報還自受。”關於業果之理,我們既要深信業的真實不虛,也應認識到,佛教的業力觀是無我的業力觀,故業力亦無自性,可以通過懺悔改變。若不能改變的話,無始以來所造業力足以使我們長劫受苦,永無出頭之日。淨除業障,乃一切修行的前行,主要通過追悔力(因信業果而竭力追悔)、依止力(修習皈依併發菩提心)、對治力(讀誦大乘經典及修空觀等)、遮止力(不復再造)進行對治。同時,廣泛修習善行,使生命不斷提升,生生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