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護法分類

護法:保衛,護持佛法之意。所謂護法從廣義上講,應指維護佛法的存在及其發展,這裏有十方三世諸神、菩薩(一至十地)、兩種辟之佛,四果羅漢、及一部分天人、人、非人等。狹義上的講法很多,根據上下文的意思,而有不同所指,一般有如下幾類、(一)特指居士(二)持指漢地寺院裏的執事僧(三)特指藏地寺院裏的管家(四)持指某一位或幾位共同的護法神、如偉陀護法、四大天王、天龍八部等(五)特指某祖師降服過的護法神(六)特指藏傳佛教中共同的護法神,如大黑天、吉祥天母、長壽五姐妹、二十一堅牢母等(七)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教派的共同護法神,如寧瑪的三根本護法(八)特指藏傳佛教中基本尊之不共護法神(九)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法脈不共的護法神(十)特指藏傳佛教中某一上師之不共護法神。總的來講護法可分為1.出世間護法2.世間護法。

.出世間護法:亦稱智慧護法,是指證得登地以上菩薩果位後,為利益眾生、在出世間的剎土或人間、天界、非人處等地才、而亦現出各種護法神的形象,是佛菩薩的悲願之所生。

.世間護法:是指未證得一地以上菩薩果位,上在輪迴中,但因以前發願,或被成就者降伏後,自願作護法而守持誓言成為護法,有的是人,也有天人及非人。

 

二、護法修持要訣

要想知道其修持要訣,首先要對其分類及作用(功德),有一定的瞭解才易掌握修持要訣,從而護的共與不共之加持。護法的作用總的講是遺除一切違緣,增長一切順緣。護法神作用不共的講法是1.「外遺除修行者身及第六意識的一切障礙,使行者具足順緣及善念」2.「內疑除修行的三毒(貪嗔痴)的一切障礙、使行者具足趣八證悟法界的功德(登地的見解)3.「密」遺珠除修行者細分無明,使行者具足真實證物三身的功德(佛果)。此中行者能護得怎樣的加持,主要依行者的三門(身、語、意)是如何行持而定。當然「灌頂」,傳承及儀軌完整否,多瑪做得如法否等也是必不可少的。

為什麼行者的三門是主要的呢?因如是智慧護法,之所以如理護持行者,因行者是具備正確的發心,而不以供賢為主。如是世間護法,行者就要具備正確的發心及供贊(儀軌完整、多瑪齊全),原因是世間護法有自己的誓言要護持如理修持者,但同時蓮師等上師也承諾以後我的弟子們會給你們多瑪的。粽合上述如發心不正,皆得不到出世間及世間護法的護持,無論你如何供養和讚歎及驅使事業,也無濟於事。

佛教中金剛乘具有才使的特性,如寧瑪巴不共法如(八大法行)之中,就有世間三部1.差遣非人2.世間供讚3.猛咒詛。但此亦非普通人所輕易辦到的,因護法有自己不共的根本命咒,是蓮師為以後做強力驅使事業所備,因為世聞護法具一定的能力,可尚未完成調伏自己的煩惱,一旦不守勢句時,就可用其命咒降伏之,在一些大成就者的傳記中有類似的記載。

有的人認為有此命咒的傳承後,就可隨意驅使任何事業了,要知金剛乘的戒律亦常嚴苛,違者隨金剛地獄,因如用不正確的發心,此時已違密乘戒律,何談護法的護持,應是著魔才對。那此時為何又能承辦一些事業?即已著魔就可得魔的加持,可具能力但絕非正道。那此時有的是以本尊或護法的形象來顯現的,又做何解釋呢?所謂「心」為無佛就可解譯,如內不具智慧與悲心,外表無論是何形象皆非佛菩薩,故有神通的及有一定等持著,也可變化現佛菩薩的行象,我們不能僅以外表來判斷事物,世間法尚且有如此智慧,我們更應在其上才對。

不同的上師或同一上師對不同的弟子,在供護法時有不同的護法,只要是在具德上師處,得的傳承就可按其要求修持,一般的供法要求有一定供品,在加持後如理觀想念、儀軌、因共贊是增上意樂的緣起(特殊供品有其表法的意義)再放供(供品倒的方式),最後迴向功德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