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4/01/04 07:55:37
尊貴演培法師
學習次第 : 進階

解深密經語體釋·一切法相品第四

 演培法師

  一切法相品第四

  心意識相品,雖已說明生死解脫的根本,但於佛法的全體,顯了究竟的真義,還沒有談到。全體佛法,不出生死流轉的雜染法,涅槃還滅的清淨法。正確的認識一切法,不起堅固執著,是還滅;錯誤的認識一切法,生起言說執著,為流轉。流轉與還滅,可說是建築在認識論上的。有情的認識,含有錯誤的成分,認有作無,認無作有,所以就在生死海中流轉。三相顯了義,即以三相來具體的連貫的說明雜染與清淨,真實與虛妄,生死及涅槃,自性之有無,所以這在佛法中是個重要的課題。釋尊的一代時教,如來的說法本懷,教理的淺深,空有的諍論,了不了義的辨別,澈不澈底的說明,都在三相中。他是佛法的全體,空有的總樞,治佛學者不可不於此深切注意!

  一切法相,微細分析,森羅萬象,無量無邊,要是一一的予以敘述說明,真是說不能盡。所以瑜伽師地論中,攝諸法為六百六十法;後來世親感到六百六十法,仍不易受持,乃又約為百法;可是本經把一切法,略說為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的三種。為什麼要把諸法略為三種呢?無性攝大乘論說:“略有三種者,謂一切法要有所應知、所應斷、所應證差別故”。所應知,是依他起相,所應斷,是遍計所執相,所應證,是圓成實相。本經的目的,即在使人遣遍計,了依他,證圓成,所以綜一切法相而為三種。

  三相,唯識、中觀兩家的看法不同。龍樹從一法上觀察三相:一切的緣生法是依他起;在依他的緣生法上認識錯誤,非有執有,是遍計執;緣生法的實性,即一切法的空性,是圓成實。無著從一切法上觀察三相:謂遍計執的一切法,依他起的一切法,圓成實的一切法。從一切法上說三相,佛法中是有的,像本經就是從一切法上顯示三相,如下經文說三相時:“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謂一切法緣生自性”;“謂一切法平等真如”。雖然如此,但主要的還是以一法為出發說明三相較好!

  丁三約三相顯勝義

  戊一直申顯了教

  己一疑問

  爾時,德本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于諸法相善巧菩薩’。于諸法相善巧菩薩者,齊何名為于諸法相善巧菩薩?如來齊何施設彼。為于諸法相善巧菩薩”?說是語已。

  直申顯了教的當機眾,是德本菩薩。功德的根本,叫德本。什麼功德是功德的根本?人天功德嗎?不是!有漏功德嗎?不是!要通達勝義諦後,以無漏慧領導所修習的六度萬行,才是功德的根本。經說:般若是功德本,大智本行是萬行本。德本菩薩這時起來稟白佛陀說:世尊!如你曾經說過的于諸法相善巧菩薩,所說于諸法相善巧菩薩的這話:一、要怎樣方可叫做于諸法相善巧菩薩呢?二、如來看他具有怎樣的資格才施設他叫做于諸法相善巧菩薩?這我很不明白,請佛為我及諸大眾慈悲開示!

  諸法相的相是體相或體性,也可約相貌講,就是諸法的不同形態。性相是一還是異呢?有說是異的,如性相二宗的水火不融;有說是一的,如性相融通論者。從外表的形式及性相的對立看,二者是有差別的;從內在的理性及唯說性說相看,二者是可通用的。如法相,有處就說法性,三相,有處就叫三性;虛妄相或叫虛妄性,可見性相是不可分的。一切法,是蘊、處、食、界及三乘的聖法。分別這一切法的體性相貌,理解這一切法的真實體相,名為善巧諸法相。

  己二佛答

  庚一長行

  辛一贊許

  爾時,世尊告德本菩薩曰:“善哉!德本!汝今乃能請問如來如是深義;汝今為欲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湣世間及諸天人阿素洛等;為令獲得義利安樂,故發斯問。汝應諦聽!吾當為汝說諸法相”。

  辛二正說

  壬一諸法相

  癸一法說

  “謂諸法相略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成實相。雲何諸法遍計所執相?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云何諸法依他起相?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雲何諸法圓成實相?謂一切法平等真如。于此真如,諸菩薩眾勇猛精進為因緣故,如理作意,無倒思惟為因緣故,乃能通達。于此通達,漸漸修習,乃至無上正等菩提方證圓滿。

  德本菩薩請問齊何名為于諸法相善巧菩薩;如來答為于諸三種法相善巧者是,所以此下就來說明三種法相。

  一者遍計所執相:所執二字,是奘譯特有的,餘譯只名遍計相。所執二字的有無,在意義上很有出入。只名遍計相,是側重所遍計境說;名遍計所執相,就側重能遍計心說了。遍計即遍所計。謂能認識的心識,在所認識的境上,周遍所計,叫遍所計。遍有種種的意思。如意識,有思惟、考察的種種行相,如是周遍的生起計執,名為遍計。如眼識見各式各樣的物相,耳識聽各式各樣的聲音……,身識接觸各式各樣的觸相。都含有遍計的作用。攝論說到唯有識時,有唯一、唯二、唯種種的不同,唯種種,就是周遍所計。遍計相的相,就所遍計說,是在認識境界時,內心上覺得怎樣的相貌,是為遍計的相。

  遍計,有能遍計、所遍計。能遍計,是能認識的心心所法;所遍計,是所認識的一切行相。一切行相是所遍計,學者沒有異議;心心所法是能遍計,見解就有差別了。有漏心心所,八識論者看來,有八個心王及其相應心所,但諸心心所,是否都可為能遍計呢?安慧說:有漏的八識心心所,都是能遍計,因同以虛妄分別為自性的,同有似能所取現起的,即阿賴耶也以遍計種為所緣的。所以他說:執我執法的是第六識,執我不執法的是第七識,執法不執我的是第八識及前五識,我法俱不執的是無漏清淨識。護法說:有漏心心所,能有遍計作用的,唯只執我法的六七二識,無執的前五及第八識,是沒有能遍計的作用的。因能周遍計度分別執為我法的識,必定是慧,且與無明相應的。所以他說:六七二識執法,五八諸識不執我法。二師異見,表列如下:

  二者依他起相:一切有為諸法,仗因托緣,依他而起,叫依他起,相是依他生起的諸法不同相貌,名依他起相。攝論說:“從自熏習種子所生依他緣起,故名依他起;生刹那後無有功能自然住故,名依他起”。這意思,是論師的另一解說,本經中看不出這種說法,所以也就不去談他。

  三者圓成實相:圓有普遍的意思,即在一法上是這樣,在一切法上亦然。加深了也是奘師加添的,餘譯沒有。成是成就,謂諸法的體性,本來如此。實是真實,謂諸法的體性,不虛不謬。合言之。一切法的真實性,本來如是,普遍如此,名圓成實性。攝論說:沒有變異而為清淨所緣善法最勝的實性,名圓成實。成唯識論說:二空所顯的那圓滿成就的諸法真實性,叫圓成實性。

  平常說的虛妄顛倒,有兩個意義:一是似有的,二是非實的。似有,謂本來沒有,但在錯誤的認識上,覺得他好像是有。非實,謂似有的法,究其真實,是沒得的。眾生根機不同,如來解說即異。般若說一切法是因緣所生,皆所生的諸法現相,是假名不實的,若把他當實在看,就要起惑造業流轉生死了。唯識說諸法是因緣生的,緣所生的諸法,不是沒有,沒有的是內心想像怎樣怎樣的那顛倒虛妄。所以,因緣現起的依他起相是有的,妄所計執的遍計相是無的。從勝義諦說:龍樹主張勝義就是空性,畢竟空性即勝義諦。真常唯心者說:勝義就是空性,是不了義的,因為諸法實性,不但是空,同時也是不空的,像後期大乘的如來藏、佛性等,都是從這空中不空而建立的。從世俗諦上產生的假名有與依他有的思想,是性空者與唯識者兩大思想的基本不同點。性空者是自空派,即因緣生的諸法,本身是空的;唯識者是他空派,他把世俗分為兩分,一是緣起的,是有;一是假名的,是空。本經屬他空派的唯識思想。

  什麼叫做遍計所執相呢?謂一切法的名假安立及假名安立的自性、差別,……為令隨起言說,叫做一切法的遍計所執相。一個有情,不論是天、是人、是畜生,在他認識上覺得怎樣,要以言語說出這是什麼,那是什麼,都各有他的名稱。如說這書就是這東西,這東西就是這書。內心上有這想像、感覺,就是假名,不一定要口頭說出來,才叫假名。依此起名、假義、假相安立的諸法自性,諸法差別,是遍計所執。自性是自體的意思,自體上有眾多的差別義,叫差別。如色法,青黃赤白是他的自性;可見不可見、可對不可對;有形沒有形,……是他的差別相。自性、差別,依假名安立,離了名義,自性、差別是不可知的。勝義諦相品的幻師喻,就是依錯誤認識的名義假設的,離此,大象身想、大象身的差別想,是都不能存在的。

  名假安立,通有漏的心心所,較口說的語言,廣泛得多,如二禪天的有情,言說雖不起了,但假名安立還是存在的。又如現見的豬馬牛羊,微細的昆蟲螞蟻,言語雖很欠缺,而感覺是有的,有感覺就不離名假安立。外國人同我們說話,不知說的什麼,於是就覺得他說的沒有意義,後來瞭解了,方知不是沒有意義。又如嬰兒,最初什麼也不懂,吚吚唔唔的說東話西不知說的什麼,後來認識豐富,就可明確的說出這是什麼、那是什麼。所以名假安立,主要的是認識問題,不是言說問題。言說只是思想的表面化,是彼此傳達意義的工具。實際所說的話與法毫無關係,不過習慣久了生起共同見解,一說什麼,就對那個生起某一種的認識。

  什麼叫做諸法依他起相呢?謂一切法的緣生自性。這個有時那個就有,這個生時那個就生,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招集純大苦蘊的十二因緣,是為依他起相。佛教唯一的特質及不共世間的正法,就是緣起。有情的生命相續,也就以這十二緣起而建立的,所以佛教以眾生生命為說明的中心。有了有情,自然就有為有情往來的世界;因此,佛教不多談世間。此有彼有,是說無明有、行就有,……生有、老死就有;此生彼生,是說無明生、行就生,……生生、老死就生。純大苦蘊,是十二因緣的總句,因為由煩惱業招感五蘊的苦報身,純粹是苦的,所以名為純大苦蘊。

  此有彼有、此生彼生的‘生’‘有’二字,有什麼不同?緣起,是因果法的聯繫,有因決定有果,有果決定有因,因果是相互依存的。有,是存在的意思,有時表面上看似沒有,但潛存的勢力未失,由此潛力,將來就可感果。此有彼有的宣說,是對治無因論的,他說無因可以有果,佛說無因即無果,要因有果才有。有是存在,為永久不變的存在?還是有變化的存在?很多哲學家說:諸法的生起,各有他的本體,本體是諸法的特定本因性,永久不變的。像常因論的數論外道說:萬法從自性出發,由自性與勇麈闇三德發生關係,就現起一切法。所現起的一切果法,有變化的,能現起的因性,是永恆不變的。佛教說果存在因就存在,因若滅亡果也不存在。所以此生彼生的宣說,是對治常因論的妄執的。由於常因、無因論的不能建立因果的聯繫,所以佛才以眾生的惑業因性,招感五蘊苦果,建立依他起的緣起因果。

  什麼叫做諸法圓成實相呢?謂一切法的平等真如是。平等,就是遍一切一味的無差別無高下的勝義諦性。菩薩行者,第一要以勇猛精進的因緣去實踐,第二要以如理作意無倒思惟的因緣去觀察,然後方可於一切法的平等真如通達、修習、作證。諸法的實相,是凡夫所不知而唯菩薩始能了達的真理,如不精進不退、勇猛不懈、實事求是的實行,固不能通達;若但一味實行而不明白他的道路,亦複不能證得,所以須要無錯亂無顛倒如法合理的作意思惟。通過這兩步驟,就能通達遍一切一味的平等法性了!通達,是大乘初地見道時的見道位。由此進一步的漸漸修習,入于修道位,即為十地。在修道的過程中,一層深一層的認識諸法的實相。到了最後,就於無上菩提,圓滿證得了。本經雖說法無性為三乘同證,但究竟圓證無上菩提,唯佛與佛,非二乘所能。

  本經的三相,是在一切法上開顯的,所以說一切法名假安立,一切法緣生自性,一切法平等真如。三相既在一切法上開顯,那要怎樣才能理解他呢?唯識學者說,由遍計執去了知。凡夫認識上覺得怎樣,有種種的計執,這是遍計的名義性。因為所認識的是名義性,所以不能證見依他、圓成;雖然如此,但也多少知道依他一點影像。外在的山河大地、內在的精神肉體,他的存在,是不是因認識而存在的?當知有認識時,固有一切法的存在,無認識時,法還是存在的。這存在的一切法,就是依他的緣起性。錯誤認識的遍計名義性,雖不是實在的,如幻現起的依他緣起性,卻是因果相織相成而存在的。由此可知,在依他的緣起性上,能顯示遍計的名義性,在遍計的名義性上,能反應依他的緣起性。不過真正了知依他,必待通達真如以後,所以說:“非不見真如,而能了依他”。比方水中的樹影,不是樹的本質而認為樹,自然是錯誤(遍計)的;但岸上確有真樹在,沒有,水中不會有樹影的。所以見到水中的樹影,多少可知真樹的本質是怎麼回事。從認識探究一切法,是錯誤的,不實在的,但實際上要有如是因如是果,才能成為生死流轉。若要從生死流轉中解脫過來,還滅涅槃,須從依他的緣生性上,正確的理解成實的寂滅性。如此,方知建立三性的所以。不然,就不理解為何要說三相了。

  癸二喻說

  “善男子!如眩瞖人眼中所有眩瞖過患,遍計所執相當知亦爾。如眩瞖人眩瞖眾相:或發毛、輪、蜂、蠅、苣蕂,或複青、黃、赤、白等相差別現前;依他起相當知亦爾。如淨眼人遠離眼中眩瞖過患,即此淨眼本性所行無亂境界;圓成實相當知亦爾。

  喻有二種:一是眼目喻,一是頗胝迦寶喻──智度論中也談到這兩喻的。先說眼目喻。眩翳,是障蔽眼睛光芒的紅白絲。眼睛上有了這種病的人,叫眩翳人,他對事物的觀察,有模糊不清的過患。具有遍計的凡夫,錯誤的認識一切法,也是這樣,所以說遍計所執相當知亦爾。眩翳人的眼睛上,既有眩翳蒙蔽著,所見的一切,自然就有各種不同的相貌現前:如發毛相、旋輪相、蜜蜂、蒼蠅、苣蕂、青、黃、赤、白等的差別形相,都是不時現前的。這差別現前的無限形相,就如依他起的一切緣生法,所以說依他起相,當知亦爾。若人眼中無病,清淨光明的遠離眼中所有的一切眩翳過患,以淨眼本性所行所通達的一切無錯亂的境界為所緣,自然就沒有什麼差別形相現前。這無亂的境界,就如成實的寂滅性,所以說圓成實相當知亦爾。本喻,是以眩翳的當體,譬遍計執的,後二是從認識上分別的。沒有眼病,見到什麼是什麼,沒有別相現前;若有眼病,見到什麼不是什麼的本體,而是他的亂相,就有無限的亂相現前了!

  以三相的定義與所舉的譬喻配合看,淨眼人所見的無亂境界,如圓成實,病眼人的眩翳眾相,如依他起,都是對的,唯以眩翳的當體喻遍計執,似有不合,但在本經全體思想上看,戲論熏習,是屬遍計執,不同餘處說是依他起的。遍計、依他的關係,是這樣的:戲論熏習的遍計執,是緣生相的因性,見到緣生相的諸法,就知有戲論熏習的存在;如眩翳過患是錯亂相的因,見到發毛眾相,就知眼中有眩翳。所以此以遍計所執種,譬喻遍計性,不是沒有理由的。遍計、依他,表面看似有兩法,實際如難兄難弟的分不開,有遍計就能現起依他起,有依他就能生起遍計執。所不同的,種子熏習為因緣生起依他起,是在現行方面說;戲論習氣熏成的種子叫遍計執,是在種子方面說。

  “善男子!譬如清淨頗胝迦寶,若與青染色合,則似帝青、大青、末尼寶像;由邪執取帝青、大青、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赤染色合,則似琥珀末尼寶像;由邪執取琥珀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綠染色合,則似末羅羯多末尼寶像;由邪執取末羅羯多末尼寶故,惑亂有情。若與黃染色合,則似金像;由邪執取真金像故,惑亂有情。

  頗胝迦寶,有說是光明寶藏,能現起不同的形形色色,其實就是摩尼寶珠。清淨是沒有瑕疵的純白淨色。白色的頗胝迦寶,與青的雜染色相合,就顯現出帝青、大青末尼寶像來。帝青,是帝釋桓因的青色寶,從天人立名的。大青是他的大青色寶。末尼寶是如意珠,能如人意的現出種種財寶。愚人不知這是外面青染色反映到頗胝迦寶上所顯現的,於是就邪執取他是真的帝青、大青摩尼寶珠,並且拿這個去惑亂有情,說得這個就可大富大貴。知此,與赤染、綠染、黃染色合,也就比例可知了。末羅羯多末尼寶,中國沒有,不知是什麼,不過從他與綠染色合看,可斷定他是綠色寶。

  喻說中含有四事:一、清淨頗胝迦寶,二、青赤綠黃的四色,三、似青赤綠黃的四色,四、執取青赤綠黃的四色。法中還有一雜染清淨寶,共有五義,法喻不齊,似為譯文有誤!雜染的清淨寶喻圓成實,本有的清淨寶喻依他起,染色是習氣,邪執染色是相執喻遍計執,似青色是喻什麼呢?這本與執為青色是連結的一句,而奘師譯為兩句,似有未妥!求那跋陀羅譯為:“清淨琉璃置青色中,即因陀羅(帝釋名)青色,出大因陀羅摩尼寶光明,因陀羅青色,大因陀羅尼寶光明現前,惑亂眾生以為青寶”,這就是約綜合的翻譯的。原來遍計、依他是輾轉相關的:依他起的錯亂相,錯誤的認識他是遍計執,所遍計的是依他起。如此,淨分依他是依他起,染分依他即為遍計執。

  法的五義與三相配合是這樣的:第一雜染清淨是圓成實性;第二本性清淨,一分攝圓成實,一分攝淨依他;第三錯亂行相,一面是依他起,於此生起妄執熏習成種,又為遍計執;第四名義妄計,第五妄執成熏,此二均屬遍計。不過,就眼目喻說,妄執成熏是遍計執,錯亂行相是依他起,本清淨是圓成實。初喻中說有妄執成熏,未說名義妄計;後喻中合一的說到二者,表如下:

  “如是,德本!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言說習氣,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羅羯多、金等邪執;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寶;依他起相,當知亦爾。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羅羯多、真金等相,于常常時,于恒恒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即依他起相上,由遍計所執相,于常常時,于恒恒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圓成實相,當知亦爾。

  法的五義,包括雜染流轉、清淨還滅,三相亦然。一切法的名假安立自性差別,是遍計執;一切法的此有彼有此生彼生的緣生性,是依他起。安立的名義性是妄計的,因果的緣生性是亂現的。因果緣生性亂現起來,引發吾人的錯覺,妄執亂相以為真實,所以就現諸雜染生死流轉了!如果不執亂相是真實有,染法就不現起,截斷生死流,就證還滅的清淨涅槃了!至喻中說的本性清淨、離垢清淨,是在世俗與勝義的不一不異上說的。清淨是雜染諸法的真實性,從熏習和緣生性的表面看,似是雜染的(世俗),從內部去觀察,卻是清淨的(勝義):所以喻依他起是本性清淨,圓成實是離垢清淨。一切法本是清淨的,由無始來為雜染熏習,就現起生死流轉(緣生性),流轉生死中的有情,不了緣生如幻,生起堅固執著,而又熏習成種,於是就完成未來的新生命。假使了達緣生如幻,不起妄計,不熏成種,截斷未來的生命洪流,就獲得解脫。所以欲了生死,必須先擊破妄計的名義性。不然,熏習緣生,是無法解決的。一般講三性者,大都重在有空方面,而忽略流轉還滅義,其實三性也是開顯此義的。如表:

  壬二諸法相善巧菩薩

  “複次,德本!相名相應以為緣故,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以為緣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為緣故,圓成實相而可了知。

  心意識相品中說的依法住智通達因果差別的世俗善巧;依如實智通達一切法真如實性的勝義善巧,在本品中雖無明文,而意義上是含有的。前說三相的不同,此說三相的相關。佛對德本說:相名發生相互的關係,以此相關為因緣,就可理解遍計所執相是什麼了。相與名是因緣生法,所不同的,心裡認識怎樣是相,口頭說出怎樣是名。約言語說,能詮是名,所詮是相;約了境說,能取的名言是識,所取的相貌是相。所以六識的認識,都叫名言,唯識學上說的意言,亦即指此。勝義諦相品中的“迷惑覺慧”,是了境名言;“唯此是實,餘皆癡妄”,是言說名相。心中覺得的這個那個,是假名有,口頭說出的這個那個,是澈底無。我們認識的依他緣生法,屬能所取相,所以要依以名取相,名相相應的遍計所執相執為緣,方可了知依他起相。遍計是因依他有的,依他又因遍計生的,沒有遍計,依他就不能現前,所以要認識依他,必須從遍計所執相執上去求理解。圓成實相是諸法的真性,假使在緣生法上,不以名計義的執為實有,了達他如幻如化,現見諸法的真實,就可證圓成實,所以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沒有執著為緣,圓成實相就可了知。我們之所以不能認識他,因他不是實有的認為實有,真正的無性,反而不認識,假定在依他起上,不起執著,熏習沒有,亂相不現,就可證得清淨的圓成實相了!

  “善男子!若諸菩薩能于諸法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無相之法;若諸菩薩如實了知依他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雜染相法;若諸菩薩如實了知圓成實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清淨相法。

  上面雖說了三相差別及相互的關係,但主要的是以依他起為中心。此文,是說遍計的無相,依他的染相,圓成的淨相。無相是無,染相是有相,淨相是非有非非無相──不是緣生的依他起,所以非有相,不是虛妄的遍計執,所以非無相。余義可知。

  龍樹說諸法空,無著說一切有,而此空有的差別何在?有說唯識不但講有且也說空,中觀不唯講空實也講有。其實空有的諍論點,就在緣生的依他有無。唯識說虛妄遍計執雖是無相,雜染緣生相不能說沒有,如果依他的雜染相也無,一切因果就不能建立,而生死流轉也就談不上了。中觀說遍計固是無相,緣生也是無相的,假定此非無相,那空只空得一分,沒有空得澈底。本經是主緣生有相的,所以是有宗的教典。

  空有的問題,從佛滅到現在,學者都在諍論,其實這是觀點不同,論法自有差別,根本無須諍論。空宗說的有無相,是自性相,或名自相。吾人認識一切,以為他是實有的不是虛妄的,是整個的不是和合的,是常住的不是生滅的,即或有時覺得這個在變,總是那東西在變,如說某人變老了,而心中認為還是那個人。這就是自性見,有了他,就不能認識緣生如幻。所以緣生與自性,是不兩立的,是自性的決不是緣生,是緣生的決不是自性。有宗說因果相生的相貌是自性,如是因生如是果是自相。以名計義的遍計執,不合緣生性,是無相的,因緣生法的依他起,合乎因果律,是有相的。給相所下的定義不同,所以解脫也就別異。

  “善男子!若諸菩薩能于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無相之法,即能斷滅雜染相法;若能斷滅雜染相法,即能證得清淨相法。

  要求斷滅雜染相法,證得清淨相法的菩薩,務先認識三相。三相認識了,就可知道無、染、淨的三相。尤其是無相法,須澈底的認識他,因為眾生的生死流轉,是由執著諸法實有自相的遍計熏習而來;假使理解了諸法無相,不起遍計執著,就斷一切雜染相法,而證清淨相法了!

  “如是,德本!由諸菩薩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如實了知諸無相法、雜染相法、清淨相法;如實了知無相法故,斷滅一切雜染相法,斷滅一切染相法故,證得一切清淨相法。齊此名為于諸法相善巧菩薩;如來齊此施設彼為于諸法相善巧菩薩。

  如來說諸法相善巧菩薩,不唯使知三相的名相,主要是令認識遍計執相沒有,斷滅雜染,證得清淨,方夠資格叫做勝義善巧菩薩,不然,是不夠格的。所以本品及前心意識相品中說的勝義善巧,都是約證悟說的。余義如文。

  庚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若不了知無相法,雜染相法不能斷;不能雜染相法故,壞證微妙淨相法。不觀諸行眾過失,放逸過失害眾生;懈怠住法、動法中,無有失壞可憐湣”!

  初頌明三相的相互關係,次頌痛惜眾生不能證得清淨的微妙相法。遍計是無相,依他是染相,圓成是淨相。欲離染相,證得淨相,須知遍計無相。假定不能了知無相的法,雜染相法就不能斷除,由不能斷除雜染相法的緣故,微妙的清淨相法也就失壞而不能證明得了!生死流轉的惑業諸行,由於眾生不能觀察他是眾多過失的源泉,所以就放逸不霸的勤求世間的欲樂,做不應做的事,犯眾多的過失,結果,不但於人無益,也是害了自己。懈怠與放逸是分不開的,懈怠是精進的反面,對於有益社會人群的善法,不能夠努力去做,對於有損社會人群的惡法,不能夠勇悍去斷,因而就放蕩縱逸起來,過那不規律的生活,幹那不正當的工作,與不放逸剛剛相反。這兩種心理都是要不得的,真正要想斷染證淨的人,必須剷除這兩個不正常的心理。此二的相關性,如餘譯所譯的“懈怠放逸害”可知。住法,是諸法的真實性,動法,是流轉的依他起,眾生不知這二者是有法,妄執以為無有,於是就墮入惡趣空的深坑,失壞因果法而不自知,所以我佛對於此輩愚癡眾生,歎為可憐湣哉!住法、動法,餘本譯為“諸法常不動”,是專指圓成實說,意謂圓成實安住在三世中不動不變,眾生因為不能正觀諸行的過失,所以就不能證得圓成實,佛陀有鑑於此,乃歎為可憐湣哉!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