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1/14 01:10:21
學習次第 : 進階
智慧的能量 第六章 為眾生受苦 轉化疾苦為成就正覺之道
另一則修心的教示上說:“疾病是清除惡業及障礙的掃帚”。病痛時做如下思維會覺得快樂:“我於前世所累積,必須受的惡業,已在這一世的身上成熟。倘若不如此,我將來必須在不可思議的來世中,在惡趣中承受業報。”這樣思維,能使自己活得輕鬆愉快。不會為任何事沮喪或不愉快。由於心情輕鬆,外在的境遇就無法干擾自己,也就能持續佛法的修持了。
並且思維“在前世中,我已修持了自他相換,即承受別人的苦,並將自己的身體、財產、快樂及功德奉獻他人。現在我已承受了其他眾生的苦、惡業、及障礙——所以,我已成功了。我的心願達成了”。如此思維,以生起安樂心。
帕邦喀大師曾教示道。在疾病變得愈來愈嚴重時,應該思維:“病痛顯示著我已在自他相換修持上成功了。利用問題修持自他相換,我聚集了不可思議的功德,即安樂之因,且成就了很多淨業。如果我現在痊癒,我將失去修持佛法的機會,特別是善巧的自他相換法門,它使我累積無數的功德及淨除我的障礙,我一定會怠惰。一定不會修持清淨業和積聚功德”。
就如我前面所提及的,不只要思維他人特定的苦,在自己身上成熟,也要思維他人所有的苦,我是在為他們攝受這些苦。我們也得思維:“我在此時能實際攝受眾生的苦,是多麼美好啊!”隨喜並感到快樂。用這種方式修持自他相換,為他人完全捨棄自己,可以像出蒙比丘Kunpang Drag-gyen的修持般,他藉著修持自他相換使麻瘋病完全痊癒。
在精進修行轉念的閉關時,在每兩坐中間的休息時間,應祈請上師及三寶加持,使自己能運用苦於大乘修行之道上。在心量略為增進後,供養三寶、護法、及有害的靈異,祈請自己能攝受其他眾生的苦及問題。祈求眾靈異將所有的傷害,不想要的東西,如疾病或失敗,給自己,不給其他眾生。祈求為其他眾生攝受所有惡劣的境遇。
有一則修心的教法闡釋道:
魔是佛的示現,苦是空的化身。
被魔傷害日夜作惡夢時,不要把它當做是魔,反而要想它是佛的示現。如果把魔害視想成自己的本尊,它就不能傷害你了。把魔害看成是佛的示現,則魔就無法干擾自己的修持,於是心情安樂。這是保證自己的方法。
縱使妄念已無法制止的生起,或已造了惡業,如違背誓言或違背上師的教誨,要運用轉念。思維:“在修持自他相換上,我已祈求接受所有其他眾生的不理想境遇。現在我的祈求已應驗了。我正為其他眾生攝受著他們所不歡喜的境遇”。
然後祈求:“祈願這惡業代表所有違犯三律義,斷解脫之根,及違背上師教誨之人的惡業。祈願這惡業代表所有眾生的一切不如意事情。祈願由我獨自攝受這些苦及苦因;祈願所有其他眾生由這些惡業及其果報中解脫。”若未能實踐每日修持的誓言,也同樣可運用轉念,例如:“祈願我未能實踐誓言所造的惡業,成為其他眾生因此相同困難所造惡業的代替品。祈願我能為他們授受這惡業”。為所有其他眾生承受每一件不如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