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法師與因明
"道貫五明,聲映千古"(窺基語),他在因明學(論辯邏輯)方面的成就代表了印度當時的最高水準
在留學後期,奘師創造性地運用因明工具來論證唯識思想,在十八日無遮大會上提出唯識比量,無人敢破,不戰而勝,取得了輝煌勝利。他因此而被大乘人尊為"大乘天",被小乘人尊為"解脫天"。這為奘師驚心動魄、艱苦卓絕的留學生涯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接著,玄奘又到離那爛陀寺不遠的杖林山,向與戒賢齊名的勝軍求學。勝軍是多方面的權威,他曾師從賢愛論師學習因明,師從安慧論師學習聲明和大小乘經論,還向戒賢學《瑜伽師地論》,舉凡天文、地理、醫學、方術,無所不精,可謂道貫五明。他不願做摩揭陀國王和戒日王的國師,寧願隱居山林,收徒傳道。玄奘不但隨他學了許多經論,還請教了許多瑜伽論和因明論的問題。玄奘在杖林山一住又是一年有餘。在這期間,玄奘還糾正了老師勝軍經過40多年深思熟慮而建立的一個比量。這個比量是一個有過失的共比量,玄奘給它加上簡別語,成為自比量,從而避免了過失。
玄奘的因明研習,有以下幾個特點:
1、首先是起點很高。他得到了印度一大批代表最高水準的學者的傳授。
2、是內容比較全面,既反復學習了古因明的重要著作《瑜伽師地論》和《對法論》(即無著的《阿毗達磨集論》),又反復學習了陳那的新因明。
3、是精研經典,詳考其理。奘師自幼天資聰穎,博聞強記,且好學不倦,窮源竟委。在國內遊學時就"遍謁眾師,備餐其說,詳考其理,備擅宗途"。這一優良傳統在西行求法活動中得到發揚光大。因明著作,儘管晦澀艱深,玄奘仍能將其中奧旨,抉擇無遺。北印度迦濕彌羅國的稱法師就曾當眾讚歎:"此支那僧智力宏贍,顧此眾中無能出者。以其明懿,足繼世親昆季之風。所恨生乎遠國,不早接聖賢遺芳耳!"
4、是善於運用,敢於超越。因明學在當時是一門實用性很強的學問。作為論辯邏輯,能否恰當運用,直接關係到辯者的榮辱甚至生死大事。一個人,若能正確審議精微的議論,能評議精妙的理論,辯論時思路敏捷,就會被請去坐寶象,前呼後擁,隨從如林;如果詞鋒被挫,臉上就會被人塗上紅白粘土,身上撒上塵土,被排斥於曠野,被丟棄於溝壑。也有人發誓,倘辯論輸了,願截舌相謝,甚至斬首相謝,不像我們現在坐在書齋裏討論因明義理,可以如此輕鬆瀟灑。玄奘是真正做到了學以致用。他不僅能嫺熟地運用現成的因明理論,而且有所創造、有所發展,並多次獲得辯論的勝利。在迦濕彌羅國他受到稱法師的高度讚揚之後,眾僧多有不服,紛紛詰難。玄奘一一化解,眾人無不愧服。玄奘對待自己的老師,也不輕易盲從。勝軍經四十餘年深思熟慮而提出的"諸大小經皆是佛說"的比量流行日久,卻無人發現其論式上的錯誤,玄奘敢於提出修正意見,使其避免過失,從而無懈可擊。在十八日無遮大會上提出唯識比量,更是一次創造性運用因明的光輝典範。
玄奘雖然有很高的因明造詣,但是無暇著書立說,他把全部的精力智慧都貫注到譯講活動中。一方面他組織了雄厚的譯經班底,譯出高品質的本子;另一方面又熱心培養出一批高水準的弘揚人才。譯場中的20多位助譯者本來就是各地奉詔而來的高僧大德,他們"時聞指掌,每記之汗簡,書之大帶",各隨所聞"競造文疏",一時間蔚為壯觀。所以沒有因明專著傳世。
玄奘的因明成就表現在繼承和發展了陳那的新因明理論。
毫無疑問,玄奘口述的要義大量保留在唐疏之中。要對玄奘的因明思想作出全面準確的評價,必須將其本義與弟子們的創見(如果有的話)或者錯誤發揮區分開來。這歷來是個難點。本文將唐疏中共有的、及有疑義的或者有充足的理由支持的五條闡述如下。
1、玄奘弘揚的是陳那前期的新因明,以立破為主,以認識論作為準備條件而附帶論述。
玄奘在印度反復深究陳那後期代表作《集量論》,應該說他對《集量》之奧義是精通的,但是他不譯以認識論為中心的《集量》,而譯以立破為中心的《入正理論》和《正理門論》,客觀上說明譯者看重的是陳那新因明的邏輯工具性質。"可以權衡立破,可以楷定正邪,可以褒貶是非,可以鑒照現比"(文軌),"以其眾妙之門,所以先事翻譯"(呂才)。
玄奘開創的漢傳因明既不同於以辯論術為中心、以邏輯和認識論為附庸的印度古因明,又不發展成陳那後期因明。
法稱因明一方面對陳那因明作重大改革,使其真正成為演繹論證,另一方面又沿著陳那後期因明的方向發展,以認識論為中心。藏傳因明弘揚的是法稱因明,把因明直接當作解脫成佛的工具。這是漢傳因明與藏傳因明的區別。
2、玄奘及其弟子對共比量、自比量、他比量三種比量理論有整理發展之功。在陳那《理門論》和商羯羅主《入正理論》中,討論範圍限於共比量。玄奘留學期間,三種比量及其簡別方法在因明家手中還很生疏。玄奘學成將還之際已經運用自如。他修改勝軍的比量和提出唯識比量便是兩個成功典範。如同不同的哲學派別都可以運用形式邏輯來宣傳各自的觀點一樣,玄奘也成功地運用因明工具來論證其唯識思想。他對三種比量及簡別方法的整理發展主要反映在窺基的《因明大疏》之中。
3、根據陳那因明的共比量性質,明確揭示同品、異品概念必須除宗有法。舉例來說,在"聲是無常"宗論題中,聲音能不能算無常的同品或異品?既不能算同品,也不能算異品,因為這正是要爭論的問題。在印度的文化背景下,這是題中應有之義,不言自喻。作為新鮮的學問傳播到中國,不把這隱而不顯的要點明確揭示出來,便無法理解陳那因明的整個邏輯體系。《瑞源記》中彙集了四家唐疏的同品定義,明確提出除宗有法。
4、對陳那新因明核心理論因三相規則的翻譯,既忠實於原著,又高出於原著。這是漢傳因明對印度因明的一大貢獻。在因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中,兩個"遍"字和一個"定"字是梵文中沒有的。因三相是對陳那九句因中的二、八正因的概括。加上這幾個字便把二、八正因固有的邏輯意義揭示得清楚明白。這一方面說明玄奘對陳那因明體系的把握是何等透徹,另一方面又充分展示其"既通華言,又嫻梵語"、"意思獨斷、出語成章"的翻譯優勢。因三相的奘譯,可以說是對陳那新因明的又一發展。
5、發展了陳那新因明的過失理論。陳那、商羯羅主二論的過失論,限於共比量範圍。玄奘把它擴大到自比量和他比量,使得過失論更為豐富和細微。玄奘的過失理論在窺基《大疏》中反映得最為充分,但窺基把過失論搞得過於煩瑣,這是應當指出的。
玄奘對因明的發展還不止這些,以上五條是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