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應成派
空性

中觀應成派的空性之見

談緣起性空見。 為什麼得空性見則能解脫輪回?為什麼得空性見則能解脫輪迴? 因為空的對立面是有,萬法之有是由緣起而有,其法性為空,眾生由於無明執有為實有,故成為生死流轉之根。因為空的對立面是有,萬法之有是由緣起而有,其法性為空,眾生由於無明執有為實有,故成為生死流轉之根。 所以要通達空性,悟得緣起性空之理,才可斷除人法二執,不起惑造業徹斷生死流轉。所以要通達空性,悟得緣起性空之理,才可斷除人法二執,不起惑造業徹斷生死流轉。 欲斷生死,空性最為緊要,要明性空必先瞭解緣起而有之理。欲斷生死,空性最為緊要,要明性空必先瞭解緣起而有之理。 佛家認為宇宙萬有皆由眾多因緣聚合而有而存在,因緣條件不具備就不能生,不能存在,就非有。佛家認為宇宙萬有皆由眾多因緣聚合而有而存在,因緣條件不具備就不能生,不能存在,就非有。 緣起有即無自性,即是性空,而否認任何一種存在是永遠有真實性。緣起有即無自性,即是性空,而否認任何一種存在是永遠有真實性。 外道則不講性空,說宇宙萬有是自性有。外道則不講性空,說宇宙萬有是自性有。 何為自性有?何為自性有?

(1) 承認萬有有自成性,非因緣造作,不須條件聚合,本來即有,或自然而有;(2)不相待性,不相互觀待性,不相互依存是孤立存在的實體;(3)不變易性,沒有生、住、異、滅等變化,是永恆不變的。 (1) 承認萬有有自成性,非因緣造作,不須條件聚合,本來即有,或自然而有;(2)不相待性,不相互觀待性,不相互依存是孤立存在的實體;(3)不變易性,沒有生、住、異、滅等變化,是永恆不變的。 自性有則不承認萬有是緣起而有,也不承認有空性。自性有則不承認萬有是緣起而有,也不承認有空性。 佛教反對自性論,說這是破壞緣起論,認為世間沒有一個不依條件、不互相觀待而永恆存在的獨立實體。佛教反對自性論,說這是破壞緣起論,認為世間沒有一個不依條件、不互相觀待而永恆存在的獨立實體。

萬法是緣起而有(存在),又是如何緣起而有?萬法是緣起而有(存在),又是如何緣起而有? 緣起之因須具:(1)因緣聚合;(2)依靠條件;(3)假名安立。緣起之因須具:(1)因緣聚合;(2)依靠條件;(3)假名安立。 聚合緣起是小乘有部經部和大乘唯識所許,其理最粗;條件緣起為中觀自續派所許,其理略粗;唯有安立緣起,即名言施設之緣起,其理最細,為中觀應成派之所特許。聚合緣起是小乘有部經部和大乘唯識所許,其理最粗;條件緣起為中觀自續派所許,其理略粗;唯有安立緣起,即名言施設之緣起,其理最細,為中觀應成派之所特許。 中觀應成派認為“從色乃至一切種智皆是唯名安立而有”,即一切萬有都是由假名三安立而存在。中觀應成派認為“從色乃至一切種智皆是唯名安立而有”,即一切萬有都是由假名三安立而存在。 如何安立而有,則由分別心、于安立名處、安立假名三者緣起聚合而有,三者之中若缺其一,則不符合安名之量,不能成其為有。如何安立而有,則由分別心、於安立名處、安立假名三者緣起聚合而有,三者之中若缺其一,則不符合安名之量,不能成其為有。

一切緣起都是安立緣起,安立緣起應該具備三個條件:一切緣起都是安立緣起,安立緣起應該具備三個條件:

1、 有分別心、有安名處(即支分條件),若無有名字(假名)則此法亦不能成立為有。 1、 有分別心、有安名處(即支分條件),若無有名字(假名)則此法亦不能成立為有。 如造一車,必須車之支分具足,如車之輪、軸等。如造一車,必須車之支分具足,如車之輪、軸等。 車支聚合成形,尚不成車,因無假名,還不能夠構成車的明確概念,不能引起車想。車支聚合成形,尚不成車,因無假名,還不能夠構成車的明確概念,不能引起車想。 因只有車形,無有名字,腦中構不成概念,難以想像,所謂非名言境、非分別境故【131】。因只有車形,無有名字,腦中構不成概念,難以想像,所謂非名言境、非分別境故【131】。 如人乍見一新鮮事物,初尚不知此是何者,必待他人告之,始生認識。如人乍見一新鮮事物,初尚不知此是何者,必待他人告之,始生認識。 有些事物雖尚未安立名言,立即知其為何物者,乃由過去已有名言概念能引起聯想推測,極串習故,若無車名,雖佛菩薩亦不能說彼為車,佛亦要順世間名言,若無名言則不能成立為“有”(存在)。有些事物雖尚未安立名言,立即知其為何物者,乃由過去已有名言概念能引起聯想推測,極串習故,若無車名,雖佛菩薩亦不能說彼為車,佛亦要順世間名言,若無名言則不能成立為“有”(存在)。 安立名言是由不加觀察俱生之知而為安立。安立名言是由不加觀察俱生之知而為安立。 又名言安立須合三量:(1)世俗傳稱之名言;(2)世俗量不相違害;(3)於空性不相違背,非任何名言皆能安立為有。又名言安立須合三量:(1)世俗傳稱之名言;(2)世俗量不相違害;(3)於空性不相違背,非任何名言皆能安立為有。

2、 有分別心、有假名,無立名處(緣起支分),亦不能成立為“有”。 2、 有分別心、有假名,無立名處(緣起支分),亦不能成立為“有”。 因為是無事作為根據(事即安名處之支分),亦不起作用,純屬抽象幻想。因為是無事作為根據(事即安名處之支分),亦不起作用,純屬抽象幻想。 要磚、瓦、木、石等支分聚合,始立屋名。要磚、瓦、木、石等支分聚合,始立屋名。 當然磚瓦等每一支分並非是屋,因在支分下求屋而不可得。當然磚瓦等每一支分並非是屋,因在支分下求屋而不可得。 支分聚合雖有屋形,亦非有屋,未安名前尚未定知是何物,未形成概念。支分聚合雖有屋形,亦非有屋,未安名前尚未定知是何物,未形成概念。 必須支分聚合因緣具足,成立名處,予以安名,屋乃成立為有。必須支分聚合因緣具足,成立名處,予以安名,屋乃成立為有。 又安立處必須與分別心和假名同時而有, 若安名處不待分別安名而先已有,則成為物,為自相有,屬於應成所破。又安立處必須與分別心和假名同時而有, 若安名處不待分別安名而先已有,則成為物,為自相有,屬於應成所破。 又安中處必須如量而有,如盤蛇似蛇,細觀其形,毫無蛇之支分(非量),何以又生蛇覺而起恐怖,此全由分別心於非量之安名處而安名所致,若人告以此是繩(正量立名處)非蛇,則其恐怖感覺亦自消失,蛇法則成非“有”(存在)。又安中處必須如量而有,如盤蛇似蛇,細觀其形,毫無蛇之支分(非量),何以又生蛇覺而起恐怖,此全由分別心於非量之安名處而安名所致,若人告以此是繩(正量立名處)非蛇,則其恐怖感覺亦自消失,蛇法則成非“有”(存在)。 ,安名處僅是構成一法之支分,亦非是實有,唯有假名。 ,安名處僅是構成一法之支分,亦非是實有,唯有假名。 此支分系由其它緣起因素提供的支分,再窮追下去,支分又是由支分聚合成的,亦唯假名,其一一支分,永遠都無獨立自體,而由其它提供的緣起有,皆無實義可得,中觀應成與自續的差別就是在安名處上,共同承認一切均是由分別于安名處上立的假名,但自續則承認安名處有自相,應成則破之,認為皆是性空唯名,名下全無實義可得,然又說安名處之支分,必是實事,與抽象安名者不同,但車之有輪、軸等僅是支分亦是安名而有,于支分下求車不可得,支分非車,聚而成車。此支分係由其它緣起因素提供的支分,再窮追下去,支分又是由支分聚合成的,亦唯假名,其一一支分,永遠都無獨立自體,而由其它提供的緣起有,皆無實義可得,中觀應成與自續的差別就是在安名處上,共同承認一切均是由分別於安名處上立的假名,但自續則承認安名處有自相,應成則破之,認為皆是性空唯名,名下全無實義可得,然又說安名處之支分,必是實事,與抽象安名者不同,但車之有輪、軸等僅是支分亦是安名而有,於支分下求車不可得,支分非車,聚而成車。 雖是有車,僅名有支,唯有假名,亦不可得。雖是有車,僅名有支,唯有假名,亦不可得。 有支,即具有支分者,此指的車,只是一個總名而已。有支,即具有支分者,此指的車,只是一個總名而已。

3、 有安名處、有假名,若無分別心,亦不能成立法有。 3、 有安名處、有假名,若無分別心,亦不能成立法有。 如車有支分,雖成形,但無分別心參與共間,則誰來證明有車,或有屋之存在。如車有支分,雖成形,但無分別心參與共間,則誰來證明有車,或有屋之存在。 車不能自言我是車,屋不能自我是屋,都是通過人們的主觀認識才瞭解其存在的,“法不自起故”。車不能自言我是車,屋不能自我是屋,都是通過人們的主觀認識才瞭解其存在的,“法不自起故”。 “由分別心遂有一切法”,“以分別成立諸法”。 “由分別心遂有一切法”,“以分別成立諸法”。 “彼法如有,須有彼法之分別,彼法如無,則決無彼法之分別,故法之有無與分別心極為相關”。 “彼法如有,須有彼法之分別,彼法如無,則決無彼法之分別,故法之有無與分別心極為相關”。 “一切皆以分別心而有”,“沒有分別心,就沒有一切法”,所有世俗勝義皆是分別心所安假名,佛與眾生皆同為安名,唯眾生以分別心安立,佛以一切種智安立,其安名之理則是相同,可見一切法存在與否都是以“心”為主要條件的。 “一切皆以分別心而有”,“沒有分別心,就沒有一切法”,所有世俗勝義皆是分別心所安假名,佛與眾生皆同為安名,唯眾生以分別心安立,佛以一切種智安立,其安名之理則是相同,可見一切法存在與否都是以“心”為主要條件的。

以上三緣聚合,始能成立法有,這是應成派的看法。以上三緣聚合​​,始能成立法有,這是應成派的看法。 依應成派看,除自性有是屬外道,內部諸宗皆共同反對自性有,但諸宗對緣起有的有的看法則又有差別。依應成派看,除自性有是屬外道,內部諸宗皆共同反對自性有,但諸宗對緣起有的有的看法則又有差別。 應成派認為他們都是實有論,因為他們承認不依唯分別假名安立而有故。應成派認為他們都是實有論,因為他們承認不依唯分別假名安立而有故。

如小乘教中把萬法歸為人法二法。如小乘教中把萬法歸為人法二法。 認為諸法無我,人我是空,法我則不空;認為色心有極微的本元實體不是唯名安立。認為諸法無我,人我是空,法我則不空;認為色心有極微的本元實體不是唯名安立。 大乘中的唯識認為三性中之依他上所起能所二取是空,但依他不空,承認有阿賴耶及自證分,不是安名而有,而是有實體;大乘中觀宗之自續派雖承認色心皆是假名安立,但認外境或安名處為有自相,假名之下而有所得,不是唯名,亦是空不徹底論。大乘中的唯識認為三性中之依他上所起能所二取是空,但依他不空,承認有阿賴耶及自證分,不是安名而有,而是有實體;大乘中觀宗之自續派雖承認色心皆是假名安立,但認外境或安名處為有自相,假名之下而有所得,不是唯名,亦是空不徹底論。 依《止觀講義》,說此實有論約分為七種: ①諦實有。依《止觀講義》,說此實有論約分為七種: ①諦實有。 小乘認為人我空,法我不空,法有心法和色法,即精神因素和物質因素二皆有體,為終極元素,似二元論。小乘認為人我空,法我不空,法有心法和色法,即精神因素和物質因素二皆有體,為終極元素,似二元論。 ②實物有。 ②實物有。 小乘承認極微是有質素是緣起的基礎。小乘承認極微是有質素是緣起的基礎。 ③真正有。 ③真正有。 小乘承認極微是真實不虛的存在。小乘承認極微是真實不虛的存在。 此三屬內宗小乘的實有論④勝義有。此三屬內宗小乘的實有論④勝義有。 有終結的實在,有真體。有終結的實在,有真體。 ⑤真性有。 ⑤真性有。 有真性。有真性。 ⑥自體有。 ⑥自體有。 有染淨一切諸法所依託處的本體。有染淨一切諸法所依託處的本體。 此屬大乘唯識和內部各宗派,如寧瑪派、薩迦、噶舉、覺囊等承認有真如,如來藏、阿賴耶等,均為實有論。此屬大乘唯識和內部各宗派,如寧瑪派、薩迦、噶舉、覺囊等承認有真如,如來藏、阿賴耶等,均為實有論。 ⑦自相有。 ⑦自相有。 中觀自續派承認諸法立名處有自相特徵,因此安名處即不須名言安立而有。中觀自續派承認諸法立名處有自相特徵,因此安名處即不須名言安立而有。 以七有論,或說有體,或說有相性,這樣就否定了完全徹底的空性,而是有所得見,故應成派均破之。以七有論,或說有體,或說有相性,這樣就否定了完全徹底的空性,而是有所得見,故應成派均破之。

應成派承認諸法唯由分別安立,立名之下並無實義可得,若有所得,則是實有論。應成派承認諸法唯由分別安立,立名之下並無實義可得,若有所得,則是實有論。 故於“由分別安立”前加一“唯”字,唯由分別安立,這是徹底的空性論(畢竟空)。故於“由分別安立”前加一“唯”字,唯由分別安立,這是徹底的空性論(畢竟空)。

應成派也承認假名安立之法有體、相、用,但均屬假名安立,非有實體。應成派也承認假名安立之法有體、相、用,但均屬假名安立,非有實體。

諸法是分別心安立假名,本非實有;若執為實,則為實執。諸法是分別心安立假名,本非實有;若執為實,則為實執。 實執有二,即我執和法執。實執有二,即我執和法執。 我法二執由於所執物件不同,執在我上為我執,執在法上為法執。我法二執由於所執對像不同,執在我上為我執,執在法上為法執。 物件雖然有別,而執相相同,破此實執才能出得輪回。對象雖然有別,而執相相同,破此實執才能出得輪迴。 二執之中我執無明是生死流轉的根本。二執之中我執無明是生死流轉的根本。 我,梵語為補持迦羅,我執即執有補持迦羅我,要破我執首先要認識此補持迦羅以何事為我。我,梵語為補持迦羅,我執即執有補持迦羅我,要破我執首先要認識此補持迦羅以何事為我。

何事為我,即我的名相所依事(能詮表之我)是什麼?何事為我,即我的名相所依事(能詮表之我)是什麼? 除外道執離蘊常我外,內部各宗亦各有不同。除外道執離蘊常我外,內部各宗亦各有不同。 小乘以極微或五蘊為我,大乘唯識以阿賴耶識為我,皆有實體。小乘以極微或五蘊為我,大乘唯識以阿賴耶識為我,皆有實體。 中觀自續派以立相續為我,我有自相。中觀自續派以立相續為我,我有自相。 中觀應成派則以依蘊假立之我的唯我,為我相所依事,亦即我之所緣境界。中觀應成派則以依蘊假立之我的唯我,為我相所依事,亦即我之所緣境界。 此唯我為名言之我(唯我)屬假有事、假名法,非是實有,不是所破物件,但要認識以何事為我,現在仍以車為喻: 外道執離蘊之常我,執實物有,如離車之分別有一獨立之物。此唯我為名言之我(唯我)屬假有事、假名法,非是實有,不是所破對象,但要認識以何事為我,現在仍以車為喻: 外道執離蘊之常我,執實物有,如離車之分別有一獨立之物。 小乘內部許極微、蘊和合或蘊相續為我,或我的名相所依,不待假名安立,執立名處,實物有,如執支分聚合以為車。小乘內部許極微、蘊和合或蘊相續為我,或我的名相所依,不待假名安立,執立名處,實物有,如執支分聚合以為車。 大乘唯識許阿賴耶或自證分為我,或我的名相所依,依他起性有實體,實物有,如執車之一支分。大乘唯識許阿賴耶或自證分為我,或我的名相所依,依他起性有實體,實物有,如執車之一支分。 中觀自續派許意識流為我,或我的名相所依,非唯分別而有,而是執自相有,亦如執車之一支分。中觀自續派許意識流為我,或我的名相所依,非唯分別而有,而是執自相有,亦如執車之一支分。 中觀應成派許於立名處蘊上假名為我,或我所相事,說則為全車。中觀應成派許於立名處蘊上假名為我,或我所相事,說則為全車。 此我相所依即為執著所依、業果所依、生死流轉之依據。此我相所依即為執著所依、業果所依、生死流轉之依據。

從佛教的觀點看來“諸法無我”。從佛教的觀點看來“諸法無我”。 “我”本來是沒有的,但眾生有此實執,因此追查此執因何事而起? “我”本來是沒有的,但眾生有此實執,因此追查此執因何事而起? 按應成派的看法,我既非有,故執著所依亦非實事,只是假名安立之我,屬名言境,是業果所依,是生死流轉的根據。按應成派的看法,我既非有,故執著所依亦非實事,只是假名安立之我,屬名言境,是業果所依,是生死流轉的根據。 但其他宗的看法,我執所依皆為實事,應成派看若破此唯我(名言境之我)則破壞業果成為斷見,是所破太過。但其他宗的看法,我執所依皆為實事,應成派看若破此唯我(名言境之我)則破壞業果成為斷見,是所破太過。 破的是依此唯我上生起之自性實我,此則為薩迦耶見,為俱生我執亦即我執無明,執實我實法,屬應破分。破的是依此唯我上生起之自性實我,此則為薩迦耶見,為俱生我執亦即我執無明,執實我實法,屬應破分。 我執無明所緣之境,執我是實法,此境為名言,非有自性,屬虛妄分別,故是應破。我執無明所緣之境,執我是實法,此境為名言,非有自性,屬虛妄分別,故是應破。 所以首先要認識所破。所以首先要認識所破。 現舉一例,如通常眼見一瓶,同時即覺瓶是有,此有尚屬世俗有,即名言有,尚非執實有之情。現舉一例,如通常眼見一瓶,同時即覺瓶是有,此有尚屬世俗有,即名言有,尚非執實有之情。 如此瓶遺失,遍求不得,情急曰:“我瓶何在?”或告之曰:“瓶已破”,彼時由痛惜心情所執之瓶,不待名言安立過去,而覺本來即有。如此瓶遺失,遍求不得,情急曰:“我瓶何在?”或告之曰:“瓶已破”,彼時由痛惜心情所執之瓶,不待名言安立過去,而覺本來即有。 如此之有,則為自性之有,亦即實執之有。如此之有,則為自性之有,亦即實執之有。 此有即是應破(實執)。此有即是應破(實執)。 總之緣起所現不可遮破,也不能遮,這是業緣因果。總之緣起所現不可遮破,也不能遮,這是業緣因果。

在所破上應認識何為所破、何非所破。在所破上應認識何為所破、何非所破。 依應成見依蘊為立名處安立為我,此“唯我”的分別心是有,不是應破;凡不依分別安名之我,皆為非有,屬實執,為應破,故破我執只是在唯我上所生之執著,此執即是生死流轉的根本,屬應破。依應成見依蘊為立名處安立為我,此“唯我”的分別心是有,不是應破;凡不依分別安名之我,皆為非有,屬實執,為應破,故破我執只是在唯我上所生之執著,此執即是生死流轉的根本,屬應破。 若破業果所依之“唯我”則破業果,成為斷見。若破業果所依之“唯我”則破業果,成為斷見。 緣起所業緣因果只有隨著無我空慧的增長,自然逐漸消除,緣起規律不能破壞,破法執也是這樣,就不多談了。緣起所業緣因果只有隨著無我空慧的增長,自然逐漸消除,緣起規律不能破壞,破法執也是這樣,就不多談了。

另外在破無我方面,還有粗細無我之分。另外在破無我方面,還有粗細無我之分。 應成派、唯識派和小乘所安粗細無我之理均大體相同,只是對執的所緣和所證悟的空性略有大小之分。應成派、唯識派和小乘所安粗細無我之理均大體相同,只是對執的所緣和所證悟的空性略有大小之分。 唯中觀自續所許略有差異。唯中觀自續所許略有差異。 自續承認法若有者即通是法我,不承認有粗細之分。自續承認法若有者即通是法我,不承認有粗細之分。 不依於蘊和合之體空者為粗分無我(補特迦羅),補特迦羅(我)之獨立實有空者,為細分無我。不依於蘊和合之體空者為粗分無我(補特迦羅),補特迦羅(我)之獨立實有空者,為細分無我。 應成派說補特迦羅(我)由獨立實體空為粗分無我,補特迦羅假名安立由自性有空,則為細分補特迦羅無我,無分極微由異體空則為粗分法無我,假名所依蘊由諦實空則為細分法無我,不論大小三乘都是認為通達二種無我則為通空性,斷生死根本,而獲解脫。應成派說補特迦羅(我)由獨立實體空為粗分無我,補特迦羅假名安立由自性有空,則為細分補特迦羅無我,無分極微由異體空則為粗分法無我,假名所依蘊由諦實空則為細分法無我,不論大小三乘都是認為通達二種無我則為通空性,斷生死根本,而獲解脫。

上面已說緣起性空之理,現將略說二諦。上面已說緣起性空之理,現將略說二諦。 二諦即真諦與俗諦:俗諦即世俗諦,世俗義為虛妄,由於執實,便成世俗諦。二諦即真諦與俗諦:俗諦即世俗諦,世俗義為虛妄,由於執實,便成世俗諦。 應成派許因緣生法非自性實有,為唯名言有為世俗諦;聖者等持智中所行境界,或以無分別智所行境界,真實不變,名為真諦。應成派許因緣生法非自性實有,為唯名言有為世俗諦;聖者等持智中所行境界,或以無分別智所行境界,真實不變,名為真諦。 應成派許一切法自性皆空,二諦為一體性,本自雙融,如就俗諦見緣起有;就真諦則自性空,緣起有與自性空,空有二者本是統一的,本屬名言識之所安立,皆非實有。應成派許一切法自性皆空,二諦為一體性,本自雙融,如就俗諦見緣起有;就真諦則自性空,緣起有與自性空,空有二者本是統一的,本屬名言識之所安立,皆非實有。 同時二諦也是對機立說,屬於言教方面的事,是因緣相待而有分別,故只有假名,並無實體。同時二諦也是對機立說,屬於言教方面的事,是因緣相待而有分別,故只有假名,並無實體。 二諦各別是眾生事,二諦圓融是一切種智。二諦各別是眾生事,二諦圓融是一切種智。 凡夫見緣起不見性空,小乘人見性空不見緣起,緣起性空能同時雙見者唯佛之智境。凡夫見緣起不見性空,小乘人見性空不見緣起,緣起性空能同時雙見者唯佛之智境。 二諦如何雙融?二諦如何雙融? 世俗諦為名言增上之所安而有,勝義諦內心顯現如幻而空,現空二合則為二諦雙融,這一點各派的看法頗為一致。世俗諦為名言增上之所安而有,勝義諦內心顯現如幻而空,現空二合則為二諦雙融,這一點各派的看法頗為一致。

應成派許空性亦唯有假名安立,但若無空性名,則不能瞭解空性義,更無法從之求證。應成派許空性亦唯有假名安立,但若無空性名,則不能瞭解空性義,更無法從之求證。 要而言之,一切諸法皆由分別心所安。要而言之,一切諸法皆由分別心所安。 勝義、世俗皆屬名言安立而有,若就勝義則為空性,勝義、世俗皆安立有,自性本空,即佛之功德境界雖非凡夫名言可以安立。勝義、世俗皆屬名言安立而有,若就勝義則為空性,勝義、世俗皆安立有,自性本空,即佛之功德境界雖非凡夫名言可以安立。 然與分別安立之理無違,以其為佛一切種智所安立故,聖凡之境雖有不同,而分別安立之理則無有異,世俗如何安立,一切種智亦如是安立。然與分別安立之理無違,以其為佛一切種智所安立故,聖凡之境雖有不同,而分別安立之理則無有異,世俗如何安立,一切種智亦如是安立。 這就是中觀應成派的空性之見,也是格魯派的中心教義。這就是中觀應成派的空性之見,也是格魯派的中心教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