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洛確仁波切

實執諍論(第4講下)

330.            如今汝違之,極謬義如下:

331.如是所成我,與蘊從自性,成一或成異,其性成為何?

332.若稱成一性,絕無異成一;自性不變餘,無依賴他者,

333.無待常恆故;亡終焚屍後,灰墟拋河時,蘊成絕無故,

334.我亦成無否?蘊若從自性,所成果何去?所成無變奇。

335.與此蘊同俱,無變常實故,何取死名稱?無死則無生,

336.老病等何有? 

    如今汝違之,極謬義如下:如是所成我,與蘊從自性,成一或成異,其性成為何?同樣的,你還有以下很嚴重的過失,將慢慢的說給你聽:如果說真的是自性有的話,就「我」來講與蘊體這兩者的關係,是由蘊體這方面而存在的「一」?或者是由蘊體這方面而存在的「異」?到底是這兩者哪一個?

    若稱成一性,絕無異成一;自性不變餘,無依賴他者,無待常恆故;如果說是為「一」的話,那是為「異」的這種認知就絕對不存在了,也就是它只是獨立自主的一個而已,也因此它的自性是不會有任何改變的。同樣的,它也不需要觀待他者,完全沒有觀待、不會改變,然後是恒常、堅固不變的。

    亡終焚屍後,灰墟拋河時,蘊成絕無故,我亦成無否?蘊若從自性,所成果何去?所成無變奇。也因為這個緣故,所以說在死去之後,當你的蘊體(色身)被火焚燒之後,所剩下就是灰了。這灰燼投入江河的時候,因為你的整個蘊體都完全消失的緣故,這個時候是不是所謂的「我」,它也不存在了呢?所以說在這個時候,所謂的蘊體和所謂的由自己這方面而存在的這種變化、變異,它們又跑到哪兒去了呢?就一件應該改變的事情來說,你卻說它不會有任何的改變,這不是很奇怪嗎?

    與此蘊同俱,無變常實故,何取死名稱?無死則無生,老病等何有?而蘊體與我,如果總是處在一種不會改變、是恒常的、而且又諦實有的情況之下,那就死亡的這種名言來說,又怎麼能夠安立呢?同樣的,因為沒有死亡的緣故,所以「生」也就無法安立,同樣的「老」跟「死」也都不可能存在了。“

336.      汝無有一法。有生死無實,汝宗一切法,

337.皆無待不變,互依法無故,故汝無諸法,變性稱不變。

338.汝僅屬無明,其中自無明。汝生餘道時,此蘊及我二,

339.須成實一故,緣此蘊體後,於其餘道蘊,須生屬我想。

340.此故餘道蘊,蘊須此世具。雖無同聚體,然正違無明。

341.與汝同諍論,如與瘋人諍。汝無能言故,又似與石諍。

342.汝實惡於石,若石猶可彫,無明未曾聽,汝又非有死。

343.若死於餘道,生時汝與蘊,無離須住實,於共何作死?

344.於別攜此蘊,於母之胎宮,何謂實生理?具此蘊住否?

345.如是雖稱住,已住之變性,不變真實違。  

    汝無有一法。有生死無實,汝宗一切法,皆無待不變,互依法無故。故汝無諸法,變性稱不變,汝僅屬無明,其中自無明。在下面又說到,就另外一點來說,一切法對你來說應該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說如果真的有所謂的生、死的話,那諦實有應該是不存在的。而就你的觀點、就你的宗派來說,你會認為一切的法,都是不需要觀待、都是不會有所改變,也就是互相觀待的這一切法都不存在的緣故,所以對你來說,一切的法都將是不存在的。而將這一切會有所改變的法,你硬要把它說成是不會改變,就這種情況來說,那你真的是無明到了極點了,而且你還是無明中的無明,等於說你根本沒有辦法見到真理。

    汝生餘道時,此蘊及我二,須成實一故,緣此蘊體後,於其餘道蘊,須生屬我想。此故餘道蘊,蘊須此世具。雖無同聚體,然正違無明。當你生往其他趣(其他眾生道)的時候,就是各道的蘊體以及我這兩者,因為如同你所說的,它們必須是諦實有的「一」的緣故,所以說緣在這個蘊體之上、也會去生起緣在其他五趣的蘊體之上生起一種「我」的念頭,因為是「一」的緣故會產生這種過失。所以其他趣的蘊體,就會變成說在這一趣的蘊體之上也會存在了,就等於說一趣之上同時存在多趣的蘊體。當然這個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你卻硬要說它們是同時存在的,這種說法不是已經產生了直接相違了嗎?這個不也是一種非常無明的說法嗎?

    與汝同諍論,如與瘋人諍。汝無能言故,又似與石諍。所以說我與你在一起諍論的這件事,我覺得好像是在跟一個瘋子諍辯一樣。同樣的,我說什麼你都回答不出來的緣故,你也沒什麼好說的緣故,所以我覺得我也好像在跟石頭諍辯一樣。

    汝實惡於石,若石猶可彫,無明未曾聽,汝又非有死。若死於餘道,生時汝與蘊,無離須住實,於共何作死?而就你來說,我覺得你比石頭還要更加的惡劣,就石頭來說它至少還有一些可塑性,但是你卻什麼也不聽,而且什麼也不知道,就是處在一種無明當中。死亡對你來說,為何都不存在?而假如說死後生往別處的時候,在這個受生的時候,因為你和蘊體這兩者是一種完全沒有關係的,諦實有的一種狀態之下而安住的緣故,所以就總的來講死亡怎麼可能存在呢?

    於別攜此蘊,於母之胎宮,何謂實生理?具此蘊住否?如是雖稱住,已住之變性,不變真實違。而就個別來說,又怎麼可能是把你現在的所有的這個身體,然後帶到其他母親的身體子宮當中,然後再重新生出來的這種諦實有的產生方式,那又怎麼安立、怎麼可能呢?同樣的,就像前面所講的,難道你是沒有把之前那個身體捨掉,你就直接入胎了嗎?難道是這樣子嗎?你要好好想一想。就算是你說如此入胎的話,因為你已經承許有所謂的入胎了,所以就入胎這件事情來講,那就跟前面所說的諦實有以及不會改變的這種說法,也會直接產生相違了。“

345.                  棄蘊體而生,

346.生故違真實。我蘊成實一,所緣屬我之,屬我執汝無。

347.若稱執屬我,真實成他故,不變真實違。所緣於我手,

348.屬我之真實,不變之常恆,無待無依賴,自性成不變。

349.緣我足等時,屬我執生違。若識已生起,真實成他性,

350生故不變違,實故無穩重。復如貪之實,不變恆常故,.

351.非此遍此法。  

    棄蘊體而生,生故違真實。相反的,如果你覺得是要捨棄的這個蘊體,然後才進一步的受生的話,其實就受生的這一件事情來講,那已經和之前你所承許的這個諦實有產生相違了。

    我蘊成實一,所緣屬我之,屬我執汝無。如果你覺得我和蘊體這兩者是諦實有的「一」的話,是如此存在的話,因為這兩者就必須要成為「一」的緣故,所以說緣在「我所」之上所產生出來這種「我的」這種執著,對你來說也都將不存在了。

    若稱執屬我,真實成它故,不變真實違。如果說有所謂的這種「我所」的執著的話,它本來是會改變的,如果說因為諦實有的緣故而說它不會改變的話,那這兩者就會產生相違了。

    所緣於我手,屬我之真實,不變之常恆,無待無依賴,自性成不變。緣我足等時,屬我執生違。而緣著我的手,所產生的這種「我所」的諦實有的執著。例如說我所的諦實有的法來說,因為你認為它是不會變異、是時常存在的、是不觀待的、是不依賴他者的、是以其體性而存在的不變異之法的緣故,所以說緣著我的腳、緣著我的足等等,緣著其他的「我所」所生起那些「我的」這種想法、念頭,這個就會變成相違了。

    若識已生起,真實成它性,生故不變違,實故無穩重。如果這種心能夠生起的話,那因為是實有、是諦實的緣故,所以說它是不會有所變異的。所以如果你說它會變異,就它會變異、就它會出生的這件事情來講,就與你之前所說的「它不會變異」的這一點直接產生相違了。而也因為是諦實有的緣故,所以它就不能依靠他者,它是必須獨立自主而存在的。

    復如貪之實,不變恆常故,非此遍此法。同樣的,如果就諦實有的貪欲這件事情來說,如果貪欲是諦實有的話,因為它也是不變異、是恒常不變的緣故,所以說就貪欲這一件事情來講,你也可以把前面的那種理路(推理的道理)拿到這邊來用,用來破除貪欲是為諦實有的這種說法、這種所破。“

351.      如緣女身後,目貪著色之,悅境於其他,

352.實貪生相違,若生無變違,生故真實違。復如於他物,

353.別貪境緣之,實貪生相違,若生違無生,實成餘亦違。

354.初從無始來,眼根於諸境,實貪於無待,已成性許有。

355.然則此蘊體,初從無始來,是否成無待?若有餘五道,

356.汝違故無生。人身此世得,許有無始違。

    如緣女身後,目貪緣著色,悅境於其他,實貪生相違,若生無變違,生故真實違。例如說緣著一個女人而言,你的眼睛就會看著她的身體,而對她的形色產生貪著之心。如果說這是真實有的話,在這個當下你對其他的一些悅意的事物,跟會生起諦實有的貪著這件事情,就變成是相違的了。如果說會產生的話,與你之前所說的「完全不變異」的這一點,則會產生相違。而就會產生的這一點,其實也就與你之前所說的諦實有產生相違了。

    復如於他物,別貪境緣之,實貪生相違,若生違無生,實成餘亦違。同樣的,就五根來說也是如此,那他們都是各自緣著自己的所貪愛(所貪欲)之境,在這個當下如果他們又會個別、個別的生起諦實有的貪欲的話,這種說法就會產生相違了。如果說所謂的「生」與「無生」這兩者是相違的話,那就諦實有的這件事來講,它就與會產生變異的這一點產生相違了。

    初從無始來,眼根於諸境,實貪於無待,已成性許有。然則此蘊體,初從無始來,是否成無待?就無始時以來,我們的眼根都是緣著諸境,然後去生起那種諦實有的貪著,你覺得都是如此。而你就會覺得說,他們本來就是一種完全不需要觀待,是以這種方式而存在的。如果你是這麼認為的話,對於這個蘊體來講,它從無始以來,它是不是也是處於一種不觀待而存在的這種現象呢?是這樣子嗎?

    若有餘五道,汝違故無生。人身此世得,許有無始違。如果說是這樣子的話,那因為就不可能生往其他五趣的緣故,所以你在這一點來說就會產生相違了。而就人身來說,人身也是在此生暫時受取的而已,所以與你之前所說的,「它是從無始以來就存在的、就有的」,這種承許也會造成相違、也會發生相違了。“

356.                  從幼至孩童,

357.漸成老朽身;若無始老身,此乃稱無變;因許無依待,

358.無明亦笑之。明生於娘親,無變老朽性,若有成自性,

359.朽身於母胎,人法汝何解?我蘊成實一,貪蘊體真實,

360.無變故於心,為何生實執?若生為不變,無生義相違,

361.諸如此理推,此性無有盡。  

    從幼至孩童,漸成老朽身;若無始老身,此乃稱無變;因許無依待,無明亦笑之。就一個小孩子來說,他是漸次、漸次的長大,最後變成老朽之身的,這個都是我們眼睛所能夠看見的;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還硬要承許說,從無始以來這個老朽之身,它以這種不觀待、不造作的方式而存在的話,這種承許是連無明它也會覺得好笑的。

    明生於娘親,無變老朽性,若有成自性,朽身於母胎,人法汝何解?而就我們這個人身來講,因為都是從母親身上所生下來的緣故,所以說你所謂的「不會改變」,也就是這個老朽之身它的本性是不會改變的,在這種狀態之下,因為它是一直都處於這種方式,難道就是以一個老朽之身而趣入母胎嗎?而這種趣入方式,大概也只有你會說吧!你倒是說說看,這到底是如何?

    我蘊成實一,貪蘊體真實,無變故於心,為何生實執?若生為不變,無生義相違,諸如此理推,此性無有盡。而就我來說,如果我與蘊體這兩者是諦實有的「一」的話,對於緣著五蘊所生起的這個貪欲,就這個諦實有的執著來說,因為它是不會改變的緣故,所以在內心上來講,它又怎麼可能生起諦實有的執著呢?而如果說會生起這個執著的話,又與剛剛所說的「不會變異」的這種說法產生相違了,同樣的,也與你之前所說的「無生」的這個義理產生相違。所以說把這一切的法,都以這個同樣的道理來推證、來推理的話,要破斥你的這些道理是說不完的。“

361.            我與蘊若實,異性若已成,

362.無關異性故。手患則我患,我作成無關。我口與頭部,

363.鼻頂眼根等,我身與腹部,腰膝與骨節,我之食飲衣,

364.農田舍僕佣,妻與愛兒等,屬我之諸物,緣後屬我執,

365.生識無關聯。實離於異義,絕無關聯倦,如實執智慧,

366.同住時無故,所緣屬我之,屬我執無義。我之稱屬我,

367.作汝無明違。雖違作無因,此故善莫言。

    我與蘊若實,異性若已成,無關異性故。手患則我患,我作成無關。手患則我患,我作成無關。在就另外一方面來說,如果認為我和五蘊這兩者是屬於諦實有的「異」的話,這兩者就會變成完全毫無關係了。也因為這個緣故,所以說手痛,比如當我的手受傷、我的手痛,就是「我」痛、「我」受傷的這種說法,就變得毫無意義,以及在名言上就不存在了。就是說所謂「我」的這種事情,就變得毫無意義了。

    我口與頭部,鼻頂眼根等,我身與腹部,腰膝與骨節,我之食飲衣,農田舍僕佣,妻與愛兒等,屬我之諸物,緣後屬我執,生識無關聯。而就像是所謂我的頭、我的嘴、我的鼻子、我的眼睛、我的身體、我的肚子、我的腰、我的膝蓋、我的飲食、我的衣服、我的田、我的房子、我的僕人、我的妻子、我的兒子、我的一切事物等等,你緣在這一切上面,然後所生起的執著它是我的,這種「我所」的執著、這種「我所」的心,這個也都會變得毫無任何關係了。

    實離於異義,絕無關聯倦,如實執智慧,同住時無故,所緣屬我之,屬我執無義。為什麼會這樣子呢?因為它是諦實有的緣故,所以這兩者就會變成是兩個毫無關係的東西了。而就它們這兩者來講,它們這兩者可以說是完全、絕對沒有一點關係的,就你來說你這樣認為難道不覺得疲倦嗎?而就如同「智慧」以及「實執」這兩者一樣,這兩者是不可能同時處在一處的緣故,所以說緣著「我所」所生起的那種「我的」的執著,它所執著的東西也就不存在了。

    我之稱屬我,作汝無明違。雖違作無因,此故善莫言。而因為其不存在的緣故,所以就所謂的緣著「我所」,而覺得是「我的」的這種想法,對於無明的你來說,那不也就變成相違了嗎?而已經發現是相違了,你還硬要是這麼說的話,那是沒有任何的道理、沒有任何的原因的。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你還是閉嘴,不要說話比較好。“

367.                  我蘊真實多,

368.若成我蘊之,真實一則成。其理寶鬘論:離一亦無多。

369.取稱或因多,有故一須有。我蘊須成一,我蘊實一故,

370.若許入中遮。我蘊成實一,一切蘊支體,須成實一故;

371.東西南北中,諸方皆成一。單以中為例,亦分東南中。

372.如極細微塵,鐵塵零碎時,無塵至未成,碎時汝實執,

373.實一與誰伴?我蘊真實性,無變何處去?雖變稱不變,

374.如是真實奇!

    我蘊真實多,若成我蘊之,真實一則成。其理寶鬘論:離一亦無多。取稱或因多,有故一須有。就我和蘊體這兩者來說,如果說它是為「諦實有的異」的話,同樣也是必須成為「諦實有的一」了。為什麼呢?因為「一」不存在,同樣的「異」也跟著不存在的緣故,所以說必須如此的安立。而這個原因就在《寶鬘論》裡面有提到,因為無「一」的緣故,所以就「異」、就多者來講也是不存在的。就另外一方面來說,如果「異」或「多者」這種東西是存在的話,同樣的「一」這種東西也必須要存在了。

    我蘊須成一,我蘊實一故,若許入中遮。我蘊成實一,一切蘊支體,須成實一故;東西南北中,諸方皆成一。而就我和蘊體這兩者來說,這兩者是否為「一」呢?為什麼呢?因為這兩者是「諦實有的一」的緣故。而如果你承許這兩者是為「一」的話,在《入中論》裡面就有很明顯的破斥,就這一點在《入中論》裡面是這麼講到的。如果說我跟蘊體這兩者為「一」的話,那就好像說「我是一個」,那同樣的蘊體應該也就只能有一個。而相反的因為蘊有五個的緣故,所以說要是為「一」的話,那我也應該有五個才對,《入中論》裡面是如此的加以破斥的。因為我與蘊是為一的緣故,所以我和蘊體的一切支分,就必須也是為諦實有的「一」。也因為這個緣故,所以說像我的東、西、南、北、中間等等,這一切支分的方向,所有都將匯集於一處,都將成為「一」,不會有所改變的。

    單以中為例,亦分東南中。如極細微塵,鐵塵零碎時,無塵至未成,碎時汝實執,實一與誰伴?我蘊真實性,無變何處去?雖變稱不變,如是真實奇!而若就「中間」的這個例子來講,實際上它也是應該要有東、西、中間等等這些支分的。如同這個道理,當我們在對微塵作細分的時候,例如就一個鐵的微塵將它細分的時候,乃至你能夠將它細分到最後連一個微塵也不存在,這時其實就你(也就是諦實有執你),到這個時候,你也還是找不到一個存在的諦實有的「一」的。你與諦實有的「一」的這種人,是要與誰相伴呢?是不可能找到的。在這種情況下,我跟蘊體這兩者,它是自性不會改變的這種說法,那又跑到哪裡去了呢?所以就你來講,在會改變的這種情況下,你又說不會改變,這種諦實有執、這種諦實有的承許,不是很奇怪、很奇異嗎?“

《實執回覆》六 

374.      實執答覆道:汝雖盡善言,無能動諸眾,

375.故我亦無動;如對石說法,僅勞汝口舌,或待日過中。

376.為何如是說?天逸故散亂,修羅妒散亂,畜生互食亂,

377.餓鬼飢苦亂,寒熱獄苦亂,人有故散亂,或無故散亂,

378.有些殺而亂,有些盜而亂,有些妒忌亂,有些妄法亂,

379.有些妄觀亂,有些欺矇亂,有些諂誑亂,有些賣田亂,

380.有些因女亂,有些因酒亂,有些眠怠亂,有些瞎說亂,

381.有些工戲亂,有些無作意。迷惑故散亂,無間業散亂,

382.多十惡故亂。於彼等汝屬,無需無領會。無聞多修者,

383.不解汝之意。 

實執答覆道:汝雖盡善言,無能動諸眾,故我亦無動;如對石說法,僅勞汝口舌,或待日過中。下面就是實執的回覆:雖然儘管你用嘴巴很用力的在說,但是你所說的一切,對一切的有情都不會產生動搖的,所以說對於我來講,也是不可能產生動搖的。你所說的就好像在對石頭說法一樣,這只不過是讓你的嘴巴痛而已,除此之外你什麼都得不到。而就好像你在希望太陽能夠晚一點生起一樣,這也是不可能的。

為何如是說?為什麼呢?這原因為何呢?天逸故散亂,因為所有的天人都是處於一種放逸、散亂當中,因為放逸而散亂。修羅妒散亂,而修羅因為妒嫉而散亂。畜生互食亂,畜生是一者食一者而散亂。餓鬼飢苦亂,餓鬼是飢渴、匱乏而痛苦。寒熱獄苦亂,地獄是冷熱的痛苦。

人有故散亂,或無故散亂,人們則有些是對於存在的事物散亂,有些則對完全不存在的事物而感到散亂。有些殺而亂,有些是對於殺而散亂。有些盜而亂,有些對於偷盜而散亂。有些嫉妒亂,有些對於兩舌、離間而散亂。有些妄法亂,有些是對於虛假、相似之法而散亂。有些妄觀亂,有些是對於相似之修行而散亂。有些欺矇亂,有些是對於那些未得謂得的欺騙之術而散亂。有些諂誑亂,有些是因為諂誑而散亂,有些賣田亂,有些是因為農業、農獲而散亂。有些因女亂,有些是因為女人而散亂。有些因酒亂,有些是因為飲酒而散亂。有些眠怠亂,有的是因為睡眠以及懈怠而散亂。有些瞎說亂,有的是因為說瞎話而散亂。有些工戲亂,有的是因為工巧以及遊戲而散亂。有些無作意,有的是藉由一些完全不去思惟、完全不去作意而散亂。迷惑故散亂,就是讓身心處在一種迷糊的狀態當中的這種散亂。無間業散亂,有些是種下了無間罪而散亂,例如像殺父、殺母這種無間罪。

多十惡故亂。於彼等汝屬,無需無領會。無聞多修者,不解汝之意。大部分來講,大家都是處在一種因為十不善而散亂的狀態當中。所以說你要說的那一套,對他們來講根本就沒有任何的需要,同時他們根本也聽不懂。對於一些沒有聽聞過的大修行人來說,你所說的那一套其實他們根本就不了解的。“

383.      具聞學者等,不信無修行,復觀具何患,

384.無暇可修行。若有空暇時,有聞則無修,終究毫無知,

385.附信單修者,故我狂笑矣!汝意累疲倦,僅住此倦累。

386.汝之大手印,雖修極少生;我之大手印,易修請多生。

387.為何如是說?無論男或女,三戒律何性,無須取或護,

388.無須淨灌頂,及守三昧耶,無須持十善,褲繫腰則行,

389.未斷亦可行。冒勇否須人,環珊瑚須耳,環螺骨飾等,

390.錫杖與婦示,衰力虎死等,蓋骨短足聚,解無作有意。

391.意毫未思維,觀故定多生,乃我之觀者。此後二無之,

392.修故淂佛果。三宿後月觀,此能一切脫。我事業如是,

393.汝事業無故,汝心如槁木。汝僅來一二,則須無量德,

394.我住會客時,妒忌汝執著,除倦無餘也! 

具聞學者等,不信無修行,復觀具何患,無暇可修行。而對於那些聽聞過的學者來講,他們在心中其實也是不相信你的,所以他們是不會對「你」加以進行修持的。而他們整天只會去觀察到底有什麼過失而已,也沒有能夠真正去修習的時間,就算真的有修習的時間的話,他們覺得這個也應該只是聽聞的時間、而並非是修習的時間。

    若有空暇時,有聞則無修,終究毫無知,附信單修者,故我狂笑矣!汝意累疲倦,僅住此倦累。而就算是真正要進入修習的時候,他們也只會進入到一種完全無知的修行大法之中,會將心安住在這上面,所以說我對於此不禁覺得好笑!我就不禁失聲而笑了!說你這樣子一直說下去,只不過會讓你越來越疲倦而已,你除了疲倦之外,你就再也什麼都得不到了。

    汝之大手印,難修極少生;我之大手印,易修請多生。為何如是說?你的這個大手印非常難修,能夠生起的也很少;而我的大手印非常好修,而且能夠生起的也很多。這個原因為何呢?

    無論男或女,三戒律何性,無須取或護,無須淨灌頂,及守三昧耶,無須持十善,褲繫腰則行,未斷亦可行。冒勇否須人,環珊瑚須耳,環螺骨飾等,錫杖與婦示,衰力虎死等,蓋骨短足聚,解無作有意。意毫未思維,觀故定多生,乃我之觀者。此後二無之,修故得佛果。三宿後月觀,此能一切脫。

我事業如是,汝事業無故,汝心如槁木。所以說,到最後這些都是我所造成的事業,這些事業都是我一個人所成辦的,對於你智慧來說,你就只是處在一種內心憂暗的狀態,你什麼都沒作到。

    汝僅來一二,則須無量德,我住會客時,妒忌汝執著,除倦無餘也!就智慧你來說,就算你要來這麼 一兩 次,也是必須要集聚無量無邊的資糧的;而就我來說,我什麼都不用做,我就待在這裡。所以說你就只能對我產生嫉妒而已,你的心除了更加疲累之外,就什麼也都沒有了。“

《智慧答覆》七

394.                  智慧答覆道:

395.稱實之傲者,汝未有一德,然汝慢諸學,無伴莫說德,

396.無待詞獨立,無變常堅恆,汝無諸法故,無有一同伴。

397.我有諸法故,諸法皆我友,我亦諸法友。為何如是說?

398.諸法互依賴,此亦成我友。諸法唯取有,此亦成我友。

399.有為由因緣,此亦成我友。

    智慧答覆道:稱實之傲者,汝未有一德,然汝慢諸學,無伴莫說德,無待詞獨立,無變常堅恆,汝無諸法故,無有一同伴。智慧就回答說:稱為諦實有的這位我慢者(指的就是諦實有)。就你自己來說,你是完全沒有任何一個功德的,但是你卻對大家說自己好像很厲害,懷著這種慢心對大家吹噓。別說你有任何一點功德了,你是連一個朋友也沒有的,為什麼呢?就你所說的這些言詞,那都是不需要觀待的這些言詞,自然而然你覺得一切法它都是能夠獨立自主的存在、不會變異,而且都是恒常不變的。所以說對你來講,是一切法都不存在的,所以就一個朋友的存在對你也是不可能的。

    我有諸法故,諸法皆我友,我亦諸法友。為何如是說?諸法互依賴,此亦成我友。而相反的,因為諸法對我來說都是存在的緣故,所以說諸法都是我的朋友,而我也都是諸法的朋友。為什麼要這麼說呢?

    諸法唯取有,此亦成我友。有為由因緣,此亦成我友。它的原因就是在說,所謂的諸法它都是互相觀待而安立的,也因此都能夠成為我的朋友。而因為諸法它們都是唯名言所安立的緣故,所以也都因此能夠成為我的朋友。一切的有為法都是由因緣而產生的,所以說也都能夠成為我的朋友。“

399.                        日月東西成,而分晝夜有,

400.春夏與秋冬,霖降果實熟,農田有四時,有情有生死,

401.病與苦有受,冷熱飢渴等,瞬間由緣成,食眠去住等,

402.搖晃伸縮身,語言述修行,目視與微笑,貪瞋與癡心,

403.妒忌吝諂狂,八萬四煩惱,瞬間觀待緣,明生滅非無,

404.前後剎那有,個別皆由自,依名取而有,無依賴他者,

405.由因緣而生,互相緣起成,故彼等我友,我亦此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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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確仁波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