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5/17 22: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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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湯次了榮著:大乘起信論新釋(二)

日本湯次了榮著

以上說明,非無所本。今當先說明實相論和緣起論。須知實相和緣起二論,在佛教中是說明宇宙人生的二大系統。實相論者,是所謂萬有本體論,直接抓住現存的色心萬有的現象界,毫不探究其本末的關係,認為這便是闡明本體的真相。換言之,是採取從現象界到達本體界的形式。依照此方式,萬有的現象中已有善惡二用,故具足本體的真如和善惡的二性。天臺教義便是屬於此的。具有這真如之性的,叫做性善性惡;屬於真如之用的,叫做修善修惡。故可說性善性惡相當於相大,修善修惡相當於用大。緣起論者,是所謂宇宙開發論,主要是說明宇宙人生所緣起的原因和事情。因此必須討究本末的關係,以心為本,以色為末。換言之,是採取從本體界到達現象界的形式。依照此方式,是以唯心為根底,因此極端地立論于自重、自治、策修的主觀方面。確定第一原理:一心真如的自性是清淨的,妄法是無體的。因此真如的用中沒有惡的妄法,何況真如的性中,更無具有惡之理。華嚴教義便是屬於此的。本論既以唯心緣起論的形式為準則,故相大用大都不認為惡法。因此說無量的性功德,說善的因果,僅舉善的一面,可說是竭盡了真如本體中所具有的相和用的全面。
  更進一步,從華嚴教義的骨髓法界緣起即性起論來,則完全是佛果上出現的法相。宇宙萬有之間,秋毫的妄法也不認識。倘認識其妄法而以為有惡法,乃是吾人認識上的錯誤。何況在真如,豈有惡性存在。因此法藏賢首大師的“探玄記”中,舉性淨性惡的問答,決定真如唯清淨。又,澄觀清涼大師的“大疏演義鈔”中,作橫豎的兩面觀,橫論,即站在實相的立場上,認識性惡說。這是因為適值天臺流行的時代,故融會之,認為是自家藥籠中之物,決不是超越華嚴教義的本領的。豎論,即站在緣起的立場上,明明是鼓吹真如唯清淨說,故關於本論的相大中的性功德,也一概肯定,因為賢首大師本來否定性惡,清涼大師是天臺融會的。然鳳潭師從華天合糅的見地上,論述性惡說是圓教必要不可缺的條件,倘沒有這個,就不是圓教。今起信論是終教位,不談圓教,因此主張性功德中決沒有性惡。清涼大師說性功德中具有性惡,乃誤謬之極,應加指斥。然本論如師所說,不僅是緣教位之談,賢首清涼皆認為正是終教位。但頓教圓教相通,又清涼的性惡說,要之,是融會的方便說,加之師之所謂性惡說,是華天皆不容認的一家的私見,焉能為關於性功德說明的正鵠。
  最後,關於用大尚須加以說明。即論文中說,用大是世出世的善的因果。“義記”中說,這是報化二身。但倘把用大僅僅看作世出世的善的因果,則成為從真如直接發生世間有漏的善法,真如自性清淨說末免不相一致。倘僅說報化二身,則應受把論文置之度外的非難。所以現在從真如相大中顯現報化二身,可說是報化二身之用能使諸眾生始成世善,終成出世善。故可決定兩者都是用大。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字義】所謂本所乘,本是因本之義,是說因位的時乘物。所謂此法,是眾生所具有的一心。
  【要義】關於大乘之義,前文曾舉三大來釋大字,現在再來釋乘字。為什麼把吾等眾生所具有的一心稱為乘?因為此一心具有三大,體、相、用都是無限的。策勵修養此一心,能脫離迷的境界,而入於悟的境界。故古來一切佛,在因位時皆乘此一心,既已成佛在未來,一切菩薩皆乘此一心,以到達佛果如來的地位。除此一心之外,無到達佛果之道。因此名之為大。此一心更有運載之功,故用比喻之義,名之為乘。
  第七章 解釋分
  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解釋有三種。雲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二者對治邪執,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字義】所謂顯示正義,即顯示大乘法義的正確的義理。所謂對治邪執,即斥破並治療邪解異說。所謂分別發趣道相,道,梵語為菩提,新譯為覺,即智慧,即佛果。發是發心,趣是趣向,即正確的方向。相是相狀,言菩薩中有利鈍,故趣向佛果時有種種相狀。分別即說明,即向佛果之道而發心,說明進趨的相狀之意。故所謂分別發趣道相,可解作分別發趣於道之相。
  【要義】前已說畢立義分,今續說解釋分,說時須分三段。
  在立義分中,已揭示本論的大綱,用以說明一心二門三大的要義。今舉解釋分,欲更詳細地說明此等法義。前文是略釋略論,現在是廣釋廣論。廣釋須分三段,一是顯示正義,即就大乘的法義詳細指示一心二門三大的正義。二是對治邪執,即就顯示正義,而驅除所生的邪解異說,愈益淫揮真正的義理。三是分別發趣道相,使正解分明,更應如何,才能進趣於佛果菩提之道,乃說明其順序過程。前二者是理論的,後一者是實踐的。又,前二者的理論中,多數依照破邪顯正的順序,現在則依照顯正破邪的次第。因為這是承接前面的立義分的,所以先提出正義的說明。
  一、真如和生滅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雲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雲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字義】所謂依一心法,如立義分中已出,意思是在眾生所具有的一心之法上。一心者,前已反復說過,所謂一決不是與二三相對的數字之意,如“筆削記”中所說,為欲顯示不二,強名為一,但並非數位之一,乃顯示絕對之意,即指絕對惟一的本體。以此託付吾等眾生,故曰眾生的一心。
  所謂心真如門、心生滅門,二者都有心字,乃表示一體的兩面觀。即從真如絕對的方面觀看一心,和從生滅現象的方面觀看一心,乃一體的兩義。所謂真如者,真實如常之意,表示非虛偽,非變化之物,可名為絕對實體。所謂生滅者,乃有因緣則生,缺因緣則滅之意,表示宇宙萬象的變化,可名為相對萬有。門字有區別和通人兩義,真如絕對一味平等方面,區別於生滅相對現象差別方面。又,真如和生滅互相通入,出真如入生滅,變成流轉;由生滅入真如,變成還滅。出入自在,故名為門。各總攝一切法者,一切法是指宇宙森羅萬有;總攝者,一塵一毛不遺地攝取全部。真如門中也悉數攝盡一切萬有,生滅門中也悉數攝盡萬有,因此曰各攝。二門不相離者,乃言真如門不離生滅門,生滅門不離真如門。故攝生滅門於真如門,攝真如門於生滅門,即互攝之義。
  【要義】在一心之法上開真如和生滅二門,更指示其關係,為顯示正義的總標。
  首先,顯示正義時,揭示總標之文,即就大乘法體的眾生的一心觀察,打開兩面,其一是從絕對方面觀看一心的真如門,其二是從相對方面觀看一心的生滅門。無論從那一方面觀看,都攝盡一切萬有,無所缺少。蓋就真如的通相方面觀看,真如是宇宙萬有的本體,故萬有無不悉數融攝於真如中,猶如說到土時,攝盡土瓶、飯碗、磁壺、磁盆等一切土器。又就生滅的別相方面觀看,生滅統領宇宙萬象的因緣差別法,故萬象無不悉數該攝於生滅之中,猶如說到陶器時,攝盡土瓶、飯碗、茶壺、磁盆。如此攝盡一切諸法於二門中,實因真如和生滅二門不相離之故。即真如為體,生滅為相。舉真如之體時,不離生滅之相;舉生滅之相時,不離真如之體。猶如土和陶器,離土即無陶器,離陶器即無土也。
  【詳義】關於真如和生滅的關係論,雖然可作種種方面的研究,但古來最多用的,是不一不異的說明法。所謂不一,是把真如和生滅分別說明的形式,真如是宇宙的本體,生滅是宇宙的現象。就真如本體而言,是絕對平等,不變獨立的,是不和合、不生滅的。從時間說,是無窮的;從空間說,是無邊的,完全是超絕吾人的認識的。就生滅現象而言,是相對差別,是變易依立、和合生滅。從時間說,生滅不止;從空間說,差別無限。然而不能說完全超絕吾人的認識。如此將真如和生滅劃然區別而觀察,叫做不一門。好比把大海分別為水和波,又好比站在陶器店的門前,把一切物件看成土,又看成磁瓶、飯碗等器皿。其次,所謂不異,雖然也把真如和生滅分開,其實並非真如本體之外還有生滅現象,生滅現象之外還有真如本體。真如即生滅,生滅即真如。水之外無波,波之外無水;離土無陶器,離陶器無土。把真如和生滅作為同體無別而觀察,叫做不異門。更把不一和不異約言之,用真如不變之義和生滅起動之義來說明不一。又,用真如不變之義和生滅體空之義來說明真如之外無生滅;用真如隨緣之義生滅表像之義來說明生滅之外無真如,即不異。又,不一和不異,其言雖如衝突,但不一是就義而說有別,不異是就體而說無別,故毫無矛盾之處。今揭示義記中所載關於不一不異的說明如左:
  ┌真如────不和合┐
  ┌┤ ├義記上卷 三十六丁
  │└生滅────和合─┘
  │┌真如────不起─┐
  ├┤ ├義記上卷 三十九丁
  │└生滅────起動─┘
  不一門┤
  │┌真如────約體絕相┐
  ├┤ ├義記中本 一丁
  │└生滅────隨緣起動┘
  │┌真如────泯相顯實┐
  └┤ ├義記中本 二丁
  └生滅────攬理成事┘
  ┌真如────體────┐
  ┌┤ ├義記上卷 二丁
  │└生滅────相────┘
  │┌真如────實────┐
  ├┤ ├義記上卷 三丁
  │└生滅────相────┘
  不異門┤
  │┌真如────通和───┐
  ├┤ ├義記中本 二丁
  │└生滅────別相───┘
  │┌真如────靜────┐
  └┤ ├義記中本 三丁
  └生滅────動────┘
  二、離言真如
  以下,是把真生二門分開,而說其中的真如門。又把這真如門分開,成為離言真如和依言真如二者。其中所謂離言真如,是說真如之為物,乃宇宙之本體,故是不可知不可該說之物,實為離言絕慮的境界。這是消極的說明。實在,真理的極致,是不能用口說、不能用筆寫的,是完全超越言說思想的東西。“如有人問真如為何物,答言墨繪中松風之音。”不能形容,其終極不外乎沉默耳。有人問維摩居士“不二法門即真如乎?”默然杜口,可謂意味甚深。因為這不是三寸口舌的境界,乃嚴肅的修養所能達到的範域。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
  【字義】所謂心真如者,是承接立義分中“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之文,以下廣釋真如門。
  所謂一法界,一是說無二,是絕對。法是說宇宙間的萬象。界字有體性、差別、原因的三義,現在是原因之義。要之,意思是說絕對無二的一心是一切諸法的第一原因,所謂一法界,畢竟就是一心。所謂大總相,總相是異於生滅的別相,真如限於通一切諸法方面,故曰總相。然此總相盡攝別相,故加一大字,曰大總相。所謂法門體,因為一法界,即一心,全體是生滅門,全體是真如門,故為一切萬法之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乃言一心的相中可有變化,但其體性無論怎樣悟,也不是新生之物,無論怎樣迷,也不是滅沒之物。
  【要義】今為說明離言真如,先述真如之大要。
  所謂真如,是怎樣的東西呢?有總相平等和別相差別兩方面,今屬於總相平等方面,但此總相攝盡一切別相,故特加一大字,叫做大總相。然此真如乃真如絕對界和生滅相對界的一切法門的實體。然則從何處求這真如呢?答曰,不須求之于高處,不須求之於遠處,吾等眾坐所具有的一心,即是此物。可知這一心中的體性是不生不滅的,故悟亦不增,迷亦不滅。
  一切諸法惟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校者按:心念,大正藏所據麗藏作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字義】妄念即虛妄的心念,即吾等眾生日日夜夜生起的分別心。所謂心念,即虛妄的念頭。所謂一切境界之相,是宇宙間的諸現象,即心的物件物。
  【要義】就前文的心性不生不滅,解說惑的妄見。
  前文說,心性是不生不滅的,絕對平等的。然縱觀宇宙間森羅萬象,雜然紛陳,毫無絕對平等之狀。試看,空間中有山川草木禽獸蟲魚雜然存在,時間中有春夏秋冬四時的變遷,一刻也不停止。宇宙間沒有一物是不生不滅絕對平等的。於是有人懷疑地問:然則何以說絕對平等呢?答曰:“一切諸法惟依妄念而有差別。”即如惑者所論,一切萬有的現象,只是吾等眾生的妄念妄情所造出來的幻影而已。猶如戴藍眼鏡看時,天地間事物盡呈藍色。吾人戴了妄念妄情的眼鏡而觀春宇宙萬有,因此不能捕捉其真相,而所見的儘是雜然紛然的差別相。
  然猶有不能無疑者:現在吾等一般地認識差別的相狀,誰也不懷疑它。然則宇宙之相,究竟是絕對不二的,還是有差別的?尚有不明白之處。若說不能無疑,則答曰:“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若離虛妄的心念,則以前,映於我心的幻影的一切差別相,便隱然地滅沒其影跡。猶似除去藍眼鏡,則天地間一切事物盡皆失去藍色的影跡,其理一也。況諸聖者已離妄念妄情,故看不見一切差別的境界,是差別的境界,而欲成為真相,故聖者愈多認識差別的相狀。可知沒有此事,差別相便非宇宙的真相。因此可說,真如乃極度的絕對平等之物,其體性是不生不滅的。
  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惟是一心,故名真如。
  【字義】離言說相者,用無論怎樣的言說聲音都不適當。離名字相者,用無論怎樣的文句名目都不能形容。離心緣相者,用無論怎樣的思考形式.都不能捕捉。畢竟平等者,無論何處,一味平等;真如在佛並不增多,在眾生並不減少。無有變異者,從時間上說來,沒有變異生滅之事。不可破壞者,和有為生滅法的可破壞者不同。
  【要義】更說真如的離絕妄念分別。
  如上所說,為一切諸法的本體的真如之中,無有差別相狀。是故一切諸法的本體,本來無論怎樣說述,無論怎樣命名,無論怎樣思索,都不適用。絕言說,離名字,超越思慮,所謂言亡慮絕者也。這三句坷說是解釋真如的真字的何則?言說、名字、心緣三者,都是虛妄的,離此虛妄,即為真實故也。故真如之為物,言亡慮絕,不得用口,不得用筆,畢竟一味平等,無有生滅變化,因此不能和可破壞的有為生滅法同日而論。此三句顯示常住不變之意,相當於如常之義,故可說是解釋真如的如字的。要之,宇宙萬有的一切諸法的體是何物?不外此一心耳。此一心如此真實而如常,故名為真如。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
  【字義】假名無實者,是假設的名目,決不是實體之意。隨妄念者,即由虛妄分別付設的名目。不可得者,不可能獲得其實體也。
  無有相者,相有名相和相狀二義。說名相時,乃僅說其名。例如說家,說倉,都是假設之名。真如亦然,也是假設之名。說相狀時,乃言宇宙的本體的真如之中,絲毫沒有如吾等妄念別上所浮現的相。故此時當然連真如這名字也除去。
  【要義】此文乃解釋對前文之疑。前文說,真如不可說不可知,是言亡慮絕的。然而也名之為真如,甚是矛盾,因有此疑慮,故今重說。吾人現在所用的言語或說明,都是假設的名目,非有實體的。因為這只是隨看吾人的虛偽的妄念妄情而付設的名目,故決不能捕捉其實體,例如說水,說火,原是假設的。說火,不能燒,說水,不能解渴。今說真如,也不過是假設的名相,毫無吾人所想那樣的相狀。然則在言亡慮絕的言下命名為真如,也決不足前後矛盾的。
  謂言說之極,因言遺言。
  【要義】再行切實說明可名為真如之理。
  宇宙的本體是不可知不可說的,是亡言絕慮的極致,無論用何名目,都不能捕捉其真相,則勉強名之為真如。雖說用其他名稱亦無不可,但決不然,真如二字實為許多名稱中最適當者,除此以外別無可用的名稱,故可稱之為言語的極致。真字表示除去虛妄,如字表示不變,適於標榜本體也。
  雖然,既是無論何種適當含致的名稱也決不能捕捉其真相,則當初就完全不付名稱可也,何苦付名稱呢?但若不付名稱,則或言甲,或言乙,或言某某,無有底止了。在劇場中,觀客說東說西,喧囂不止之時,發一柝聲,或叫一聲“靜!”便全場肅靜無聲。於今亦然,宣言一聲真如,可使群盲之喧聲靜止。故曰,用真如這一言來排除其他一切言。但用真如這一言來否定了一切言,而獲得宇宙本體的真相,則真如這一言也不可不否定。若再執著此言,則不如沒有此言。好比劇場中眾聲已止,劇已開幕,何必還要連發柝聲,連喊“靜”呢。又好比用手指指點月亮,及既看到了玲瓏的月亮,手指便無用了。至此便達到離言的極致。
  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要義】這一段示名相和本體的關係,以說明離言真如。
  看見前文中說真如的名和相都要除去,因而以為連真如的禮也是虛無的,這便陷於空見,是決不然的。因此現在要加以解釋,說明虛妄分別的名和相雖然要除去,但真如的本體原是隱然地實在的,所以決不可除去。何則?因為從無漏清淨的妙智觀察起來存宙萬有的一切法悉皆真實故也。然而聽說真如的本體是實在的,因而以為完全是別的存在,當然是不可以的。無有以妄情固執者,因為一切諸法都是離妄情的“如”。這便是觀心釋,是從實踐方面說的。
  又可從真生二門的關係上觀看。即不可用真如平等之體來否定生滅差別的一切法。因為生滅差別的一切法,畢竟沒有自性,猶如千波萬浪只是一種海水,悉皆是真如故也。由此可知真如之外無生滅,亦無站在生滅法之外的真如。因為一切生滅差別之法,都同是真如故也。即上兩句確定真如之外無生滅,下兩句確定生滅之外無真如。結局是指示真如、生滅二門的不異,可說是顯現絕對的真如本恒性。
  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要義】結束以前所說離言絕慮,指示離言真如。
  重複說明,為一切諸法的本體的真如,是不可說的,故為離言;是不可念的,故為絕慮。這是心思和言語都決絕的不可知的境界,只是勉強名之為真如而已。
  問曰:如是義者,諸眾生等,雲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字義】隨順得入者,隨順是方便觀,得入是正觀。所謂正觀,是說用無漏清淨的智慧來體達於真如。這是地上菩薩的能離分別而行真修之處。所謂方便觀,是達到正觀的豫備的加行,是說有幾分近於真如之本體。這是地前三賢的菩薩的尚未離去分別的緣修。能說可說者,與能說所說相同,能說是指說明方面的言語文字等,可說是指被說明之物的品質。能念可念者,與能念所念相同,能念是主觀的知識分別,可念是客觀的物件。
  【要義】是離言真如,則已超越言語思考,既如此,如何實踐躬行而禮達之呢?不能無疑,故用問答解決之。
  問:倘是離言說、絕分別之物,則有言語、有分別心的諸眾生等,如何能隨順接近這真如,更進而能得入證真呢?答曰:所謂離言說、絕分別者,是說遠離吾等眾生的我他彼此的情執。因此,雖終日說述萬法,但沒有情執所能說的言語文字,也沒有被說明之物的品質;雖終夜想念萬法,但情執的主觀和客觀都沒有。這就是方便觀,名為隨順於真如。如此漸漸積集修養功夫,終於舍去一切情執,而達於真如之域。這就是正觀,得入於真如。所謂離言真如,畢竟不外乎此。故離言絕慮,乃體達的方法,是儼然地存在的。
  三、依言真如
  真如門中的離言真如,既已說明完畢。其次,為什麼要說依言真如?是因為真如雖然本來是離言絕慮之物,但倘認為是不可知不可說之物,杜口默默,則吾等眾生無由知之,終無信解之期,不能發揮自己所有的珍寶。於是有假借言說來作積極的說明的必要。有此說明,才能瞭解真如為何物。勉強用言語來說明不可說的真如,便是依言真如。要在一張白紙上畫一隻白路鷺,或一片雪景,因為無法表出而就此作罷,決不是好辦法。於是用墨汁巧妙地烘托,白鷺或雪景就活現於紙上。現在也是如此,巧妙地借用言語來說明,真如就仿佛出現在眼前。但當然是不可執著於言語的。
  複次,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雲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要義】說明依言真如,分為如實空和如實不空二種。 真如本來是不可知不可說的,是離言絕慮的,但假借言語來說明,可有二種義相。其一是如實空。所謂如實,即真如。所謂空,是使妄染成空。不是說真如的本體空無,乃言真如上毫無虛妄分別,故能將妄染盡行除去,使之光明赫赫,毫無黑暗存在的真如的實體就顯現出來。這樣,真如中就沒有妄染,故名為如實空。其二是如實不空,真如之中,與空同時有不空之義。即除去妄染,真如的本體就活躍地顯現,然亦是真如本來的性質及屬性,具足大智慧光明等的功德,故名為如實不空。
  如實空,如實不空,又名為空真如,不空真如。然如實空因為傾向否定妄染的方面,故可說是消極的說明;如實不空因為傾向有自體有屬性的方面,故可說是積極的說明。禪宗用本來無一物來說明空之義,同時又說無一物處無盡藏,有花有月有樓臺,用以表示不空之義。現在所說的空不空,可說恰當於此。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
  【要義】在廣泛說述空真如中,先略示空的意味。
  此處所謂空,是如何意味?真如超絕一切妄染不相應,故名為空。詳言之,妄法之為物,根基於能分別的妄心和所分別的妄境,換言之,根基於區別主觀和客觀的兩方面。然真如之為物,是除棄分別、超絕主觀客觀的,故這無分別無主客的方面稱為空。即從客觀方面看來,真如也是平等無差別的,更無一切妄染的差別相;從主觀方面看來,也毫無像吾等眾生的妄念分別,故名為空。又,若從另一方面解釋,一切妄法,其體如何呢?畢竟是無體的。然真如是有體的。無體之物對有體之物,焉有相應之義?即一切差別的妄境,都是浮現於虛要的心念上的相狀。然此虛妄的心念,本來不是實際存在,故妄境亦無存在之理。因此妄法之物,不相應於真如。如上所述,妄法沒有能所主客,也沒有體,不能相應於真如,其理自明。因此名為空。
  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要義】更廣泛地說述真如的離去差別相。即吾等的思考是妄,真如離妄,用妄念來思考,無論如何皆非。以此意結合空字之義。
  須知真如自已的體性,是離妄的,故無論如何運用思考,也毫無合致。吾人思考的形式雖然千差萬別,畢竟只是有無即實在不實在的見統,和一異即平等差別的見解。故用此形式來對付真如時,把真如想作有相(實在,)非也;想作無相(不實在,)亦非也;分別為非有相非無相(否定實在,同時否定不實在,)亦非也;認為亦有相亦無相(肯定實在,同時肯定不實在,)亦非也。又次,認為一相平等,非也;認為異相差別,亦非也,分別為非一非異,亦非也;亦一亦異,亦非也。如此,有無雙非雙亦,一異雙非雙亦。即使用吾人思考上所有一切形式來思考,沒有一種可適合的。即使累積千言萬語,從積極方面或從消極方面,皆非也。何則?因為吾等眾生的思考分別,都不外乎虛妄的迷心。戴了這妄心的有色眼鏡,二六時中常常逞分別,焉能契合於真如的真相呢?即在真如面前無論怎樣的思考分別都無用,完全是空的,無的。故就此離妄而說真如之空。然若離去妄心的分別時,真如自己的體性本來是無可空的。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惟論證相應故。
  【字義】常恒不變淨法滿足者,據“義記”說,分為常、恒、不變、淨法四者。有二釋,一釋根據“寶性論”順次配合不生、不死、不老、不病四者。二釋順次配合常樂我淨的四德。又,根據“筆削記”第三七丁之意,在過去不生,故為常;在未來不滅,故為恒;在現在不衰變,故為不變。在時間方面,表示真如的體性亙三世常恒不變;在空間方面,足淨法滿足,在真如中,顯示大智慧光明等的淨法圓滿具足。
  【要義】既說空真如,次說不空真如。在這裏,不空的意義如何?答曰:在空真如的一節中,已曾說明,真如的法體,掃除一切妄法,完全是離妄的。如此掃除妄法的密雲,真心的本來面目便活躍,如天中皓月玲瓏顯現。然其德相是常,是恒,是不變,是淨法圓滿具足。因此積極地名為不空。雖因淨法滿足故名為不空,但也決不是吾人妄情分別上浮現的相狀。何則?超絕吾人的妄情分別的真如離念的境界,是只能和積集策修之功、完全打破迷妄的無分別智(即證智)相應的境界。
  【詳義】把一心分為真生二門,真如門為絕對界,生滅門為相對界。說明真如絕對界時,分為離言和依言二者。這離言和依言二者,其體本來是一心真如, 並非別物,只是一物的兩面觀,不過是同一真如的說明。然則如何異其說明呢?前文已略述其大要,今且比較對照,可分為理論和觀行。就理論方面說,離言真如完全離去言說,故可說是實說。又因真妄不相對,淨染不相對,直接說明實體,故可說是絕對的說明。又因如此直接舉示實體,故可說是真如的出體釋。反之,依言真如依靠言說,故可說是假說。又因真妄相對,染淨相對,說真說淨,故可說是相對的說明。又因如此說明妄空之理,說明淨法滿足之旨,故可說是真如義相釋。其次,就觀行說,義記中以離言為觀智之境,依言為生信之境。即離言為真如的實況實說,非妄念的分別之所,只有完全掃除妄念的無漏清淨的智慧能夠體達,故稱為觀智之境。又,依言是說妄空之理,發起滅妄之心,便能立行,顯示淨法滿足之旨,發生愛樂之心,便能起信,以誘導眾生為主眼,故名為生信之境。
  四、阿黎耶識
  既已說畢宇宙絕對無差別的本體又實體的真如門,現在更進一步,續說宇宙的相對差別的現象生滅門,此生滅門中,主要地闡明的,第一是生滅之心,第二是生滅的因緣,第三是生滅之相,第四是熏習之義,第五是三大的說明。此中前四者,相當於立義分中的所謂法,後一者相當於立義分中的所謂義。然在生滅之心的一節中,已示明生滅心之體和相,並舉示阿黎耶識之名,其次說此識中有覺和不覺兩義,其次說覺分為本覺和始覺,其次說不覺中分為根本和枝末,最後說明覺不覺的同異。故今說述阿黎耶識。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黎耶識。
  【字義】所謂心生滅者,承接立義分中“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之文,廣泛地解釋生滅門。所謂如來藏者,立義分中已說明其大要,乃存在于吾等眾生的妄心中的真如,即生滅現象的本體。因此如來藏之名,只在立義分中出現一次,在真如門中完全沒有,惟限用於生滅門中。所謂生滅心,即生滅現象,分別八識時相當於前七識。不生不滅者,即真如,即如來藏。所謂和合非一非異,和合併非兩別體相合之意,乃言和與一相異的一方相和合。非一,乃言其義相別。非異,乃言其體不相別所。謂阿黎耶識,是真如一轉而為生滅心的名稱。阿黎耶是梵語,真諦三藏直譯之為無沒,新譯家玄奘三藏意譯之為藏。無沒和藏,意味同一。種子,即開發宇宙萬有的勢力,悉數藏在此識中,毫無沒失。分別八識時相當於第八識。
  【要義】以下將廣泛地說明生滅門,先指示生滅心的體和相和名。
  在真如門中,既已指示,吾等眾生的一心上,具有絕對平等之相。以下就說在生滅門中,其一心上具有相對差別之相。先論其大體:生滅心之體,是如來藏真如,就是說,因于如來藏真如,故有生滅心的現象差別界。此處所謂因,並非說真如有不生滅心和生滅心兩別體。我們說因父母而有子,因地而有草木時,二者雖有別體,但現在好比是說因水而有波,如來藏真如不生不滅心自己活動而出現,成為現象差別的生滅心。詳言之,靜的真如不生滅心,被無明的緣所動,於是成為動的生滅心。好比湛湛的水,由於風的緣,卷起千波萬浪,不生滅和生滅心,水和波,決不是別體。靜止和活動,只是其義相異。因此說到其相,不生滅和生滅相和合,具有非一非異的關係。即不生滅真如的本體,自己活動而出現,成為生滅差別的現象。所以真如本體之外,沒有生滅現象;生滅現象之外,沒有真如本體。好比水之外無波,波之外無水,完全是非異的關係。這是就體而論的。然水和波,與靜和動相異,不生滅是千古萬古不易的真如本體,生滅是時時刻刻變化不止的差別現象界,故完全是非一的關係。這是就義而論的,如此不生滅和生滅,因有一和異的關係,故名為和合。並非二物相合之意。如此不生滅和生滅相和合,發生非一非異的關係,名為出發點,名為阿黎耶識,即不生滅的真如一轉的地位。此識二轉,三轉,四轉,五轉,千變萬化,而呈宇宙的諸現。以上所述,略言之,如來藏真如一轉,成為阿黎耶識;阿黎耶識二轉三轉,漸漸由細變成粗,顯出生滅差別的現相。這就是起信論名為真如緣起論、或如來藏緣起論的恨本起點。
  【詳義】如上所述,如來藏真如一轉而成為阿黎耶識,阿黎耶識二轉,三轉,千變萬化而呈生滅差別的現相。這其實是豎的時間的緣起的看法。此時如來藏是阿黎耶識的體,阿黎耶識是如來藏的相。阿黎耶識是生滅現象的體,生滅現象是阿黎耶識的相。如此,如來藏和黎耶和生滅法,次第別立,稱之為別的黎耶。但從橫的,空間的、實相的方面看來,生滅現象界無一不是阿黎耶識,即阿黎耶中包含著如來藏和生滅法。好比大海是黎耶,此大海中有水有波,水好比如來藏,波好比生滅法。如此,如來藏和生滅法並不別立,皆藏于黎耶識中,稱之為總黎耶。如此,別的黎耶和總的黎耶,即緣起論和實相論的兩面看法。何以言之?著眼于依如來藏的依字,則為依他起的法,可說完全是緣起論。倘著眼于藏字,則可說實相論。若教天臺家解釋此文,必然說道:圓教的行者著眼于藏之一字,由此可達實相性具的生滅;別教的行者著眼于依之一字,以為法中有能依所依,故可看作但理隨緣的緣起。如此,雖然豎的緣起論與橫的實相論共存,二者當然絲毫不能相離,但現在起信論的主要點,在於豎的緣起論,是顯然的事。其次,舊譯家把阿黎耶的原語譯為無沒,新譯家的玄獎三藏則用阿賴耶的原語,或譯為藏字,此事前文已曾說明。現在把他比較一下,首先,起信論的阿黎耶識是真妄和合,非唯真,亦非唯妄。菩提流支譯的“世親十地經論”,以阿黎耶為唯真;玄奘的“成唯識論”,以阿賴耶為唯妄。故更詳細地說,唯識的阿賴耶是依他起性的生滅法。雖可說是根據圓成貫性的真如的,但不說從真如緣起,即毫不帶有不生滅真如的性質,全然作為有為生滅法中之物。因此“成唯識論”中說,恒轉如暴流,這就是說有為生滅法像急流那樣時時刻刻流動,恒常不止。這是限於有為生滅法的一方面,故不出生滅差別的相對界的範圍。即使提唱萬法唯識,以阿賴耶為宇宙開發的第一原因,但因沒有不生滅絕對的性質,畢竟是各自門戶的唯識,可說是相對的唯心論。反之,起信論的阿黎耶,是真妄和合的識,故宇宙開發的第一原因是如來藏,阿黎耶為第二原因,此識中具有不生滅絕對的性質和生滅相對的性質,故在生滅相對的一方面,雖然像是相對的唯心論,但論其根柢時,具有不生滅絕對的性質,故可說是絕對的唯心論。起信論之所以為徹底的緣起論,原因實存於此。講到其由來的理由如何,則因為起信論在真如上建立不變、隨緣二義,由於真如隨緣之義,建立真如隨緣為作諸法。雖說宇宙萬有的開發,但唯識論不認識真如中有隨緣之義,只從不理的一方面說,真如成為凝然不作諸法,不作為萬有開發的第一原因。雖然如此,至於阿賴耶在生滅相對界中的詳細的說明,則以唯識論為可珍。
  五、覺不覺
  阿黎耶識是不生滅與生滅相和合,有非一非異的關係,是真妄和合的識。因此在時間上 是不生滅,在空間上具有絕對的真的方面。同時,在時間上是生滅,在空間上具有相對的妄的方面。因此在此識中,具有覺、不覺的兩義。即所謂覺者,是不生滅絕對的真如清淨之義,所謂不覺者,是生滅相對的無明妄法之義。然則何以不說此識中有真如、生滅的兩義,而說有覺、不覺的兩義呢?因為真如和覺,在品質上並無何等差異,只是置在絕對界時和置在相對界時,因其位置而異其名稱耳。詳言之,真如元來和一心同是絕對界的名稱,故主要地限用於真如門;反之,現在是論述左滅相對界,故對於具有迷或暗的意味的相對的名稱,用覺這個相對的名稱。故可知所謂覺者,是表明生滅相對界中的本體的意味的用語。
  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雲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要義】開示阿黎耶識中有覺和不覺兩義。
  這阿黎耶識中,具有覺和不覺兩種義相。所謂覺者,是覺照、覺察、覺明,乃明的智慧之用,即畢竟真如是也。所謂不覺者,與之相反,是隱覆明的智慧的暗之用,即畢竟無明是也。其實無論何物,都有覺的明瞭的作用和不覺的黑暗的作用。而譬如燈火,有明的方面,同時有暗的方面。今阿黎耶識中也具有覺和不覺的兩義。阿黎耶中何故具有覺之義?如前所說,不生滅之法與生滅相和合,具有非一非異的關係,此實為阿黎耶識,故此識當然是由真如不生滅而顯現的,因此具有覺之義。好比由土製成的陶器,具有土的性質;由黃金製成的器具,具有黃金的性質。同理,阿黎耶識雖然是生滅的迷心,但論其本體,不外乎具有大智慧光明等的功德。但今乃生滅相對界中之物,故不用真如之名,而言具有覺之義。又,所謂阿黎耶識中具有不覺之義者,如前所說,阿黎耶識是不生滅的真如被生滅的妄法所動而發生的,故當然具有不覺之義。雖具有此兩義,但是生滅的迷心,故不覺的黑暗面顯現於外表,而覺的光明面隱沒於內部。阿黎耶識中具有覺和不覺的兩義,故可用覺之義攝取真如本體的絕對界,用不覺之義攝取生滅現象的相對界,因此能攝取一切法。但前文說明真生二門各總攝一切法,與此大不相同,不可輕輕看過。即在真生二門,真如門中也盡攝絕對相對,生滅門中也盡攝絕對相對,但現在不同,覺中攝絕對,不覺中攝相對也。這是什麼理由呢?乃因現在單說生滅法中存在的兩義,故對於真生二門其意義甚狹故也。
  阿黎耶識中有能攝之義,又有能生一切法的能生之義。原來在真如中,有能攝之義,而無能生之義,真如被無明妄法所動而成為阿黎耶識。其中具有開始發生萬有之義。何則?因為此識中,具有覺和不覺的兩義,故生出迷悟染淨向上向下流轉還滅的諸法。這就是說,如果覺的力強大,則清淨的覺的氣息薰陶於不覺中,消滅不覺的忘成為悟界清淨的向上的發展從聲聞緣覺菩薩更進,遂至顯現無上涅槃的佛果,還歸於一心的本源。故名之為還滅門。又,如果不覺之力強大,則不清淨的不覺的氣息薰陶于覺,成為迷界染汙的向下的墮落,出現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的境界,遂至六道輪回。故名之為流轉門。如此出生悟界生滅的現象,和迷界生滅的象,開發緣起宇宙萬有。說明根本的起點,如何山一心真如開發宇宙萬有,對真如緣起即如來藏緣起作根本的說明,都可根據阿黎耶識中具有覺不覺兩義之理。
  六、本覺始覺
  阿黎耶識中有覺和不覺兩義。其中的覺分為本覺和始覺。所謂本覺,是作為吾人本來的自性而具有的覺體。所謂始覺,乃由於策勵修養之功而顯現大智慧光明等的功德的本覺。然則始和本,原來是不二的,不外乎一體的兩義。故可以說,本覺之外無始覺,始覺之外無本覺。然就義而區別起來,本覺是體,始覺是用;本覺是先天的固有的性德,始覺是後天的人為的修德;本覺生始覺,故是能生方面,始覺是所生方面;本覺由於始覺而顯現,故是所顯方面,始覺是能顯方面。倘就位置而論,在迷界稱為本覺,在悟界稱為始覺。即本覺是在纏的真如,始覺走出纏的真如。始覺原是從初發心到究竟位的總稱,但現在且限於究竟位,作為悟界的、出纏的而論。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
  【字義】所謂心體,是生滅心即阿黎耶識的本體的真如。所謂虛空界,是指空間。此中有周遍和無差別二義。所謂法界一相,是絕業平等無差別之義。所謂如來平等法身,是如來所證的平等無差別的法身。法身是說理智不二的覺體,一言以蔽之,是出纏的真如。
  【要義】覺有本覺和始覺,今說本覺。阿黎耶識中有覺和不覺。覺之義如何?乃言生滅黎耶的本體的真如本覺,雖存於生滅心,但完全脫離妄念。即雖然日日夜夜生起妄念分別,但其心體毫不沾汙。故說明心體離念的義相時,可說等於虛空界。虛空有兩義:一是周遍之義,言虛空無不到之所。現在的本覺也是十方三世的凡聖無不遍在。二是無差別之義,言虛空在無論何處無不同一。現在的本覺也是法界平等一味之相,迷悟染淨在纏出纏都無何等差異,此體此相即是如來所證平等無差別的法身覺體。此法身覺體並非到達如來方始發生的,迷界的吾等眾生也本來有之。因此名之為本覺。
  【詳義】如來所證的平等無差別的法身覺體,迷界的吾等眾生也一樣具s月。如此說來,難道吾等眾生都具有可成如來的因德,而指此因德為如來法身麼?或者,出纏的如來法身就是吾等眾生的迷心中所存在之物麼?於此不能無疑。答曰:如前者指為因德,乃終教位的說法;如後者指為果相,乃圓教位的說法。賢首大師的“探玄記”十九丁中說:終教中只有因性,沒有果相;圓教中說眾生心中的果相,即此是也。今起信論雖含有兩義,但其主要面是終教位的因德說,即對本覺說始覺,指示策修之義。這是可以首肯的。
  其次,與此相關聯,古來有本覺斷、始覺斷的兩說。本覺斷之說是這樣:本覺本來斷妄法,本來成佛,更無可斷的妄法,也不需要修養。始覺斷之說是這樣:雖有本覺,但因已被妄法所隱覆,故非更積集修養之功以斷妄法不可。關於這點,海東元曉的“疏”中兩說並舉;賢首大師的“義記”中提出始覺斷之說;清涼大師說本覺斷。這華嚴的賢、涼二祖,何故其說相異呢?這完全是因為,賢首大師依據緣起建立的法相,且表示終教位;清涼大師則欲對抗禪宗,故依據性起起入的行相,表示頓教位。即在華嚴的根本義的圓教中,圓滿具足緣起性起二門。此中抽出緣起的一門,降下一段而說述的,是終教;抽出性起的一門,降下一段而說述的,是頓教。故賢、涼二祖的說法,外表雖然似乎相異,其根本義毫不相異。只是由於時代思潮的要求和化道的風格,其方面相異而已。今從起信論的立場上看來,是終教位的始覺斷,可以無疑。
  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
  【要義】前文中冒頭說覺,末了結束為本覺,今示其理由。
  若問何以故,這問中含有兩種疑義:一者,前文冒頭說覺,末了結束為本覺,何以故?回答的便是上一句:“本覺之義乃對始覺之義而說。”即在同是覺,其中也有發心修行、改過遷善、終於到達大智慧光明之域的始覺之義。這意思是,作為本來自性而具有的覺體,名之為本覺。二者,是質問:冒頭說的覺,何不當初就稱為本覺呢?回答的便是下一句:“因為始覺與本覺相同。”蓋欲發心修行,洗滌諸塵垢,到達大智慧光明的始覺,全在顯現本覺固有的性德,始覺本覺完全融合,成為平等一相的始本不二的覺體。因此冒頭處標榜覺。
  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要義】已略說本覺,其次略說始覺。
  本覺之義,已盡述其大要。然則始覺之義如何?所以有始覺者,真如本覺隨無明之緣而動出,於是成為不覺的妄念而出現。正為了有本覺,所以產生不覺。若無本覺,不覺的妄念無由出生。所以說“依本覺,故而有不覺。”譬如水觸寒氣而成冰,因有水,故生冰,若無水則冰無由生。故可同樣地說:依水故而有冰。
  然本覺非死物,乃活物。所謂內熏力,即具有由內部打破不覺的妄念的作。故有微覺,厭生死,求涅槃,加強策勵修養,掃除不覺的妄念,漸漸接近于光明界,到底還歸,與本覺合同。這完全景為了有不覺,才發生對治這不覺的始覺。若無不覺,便無發生對治它的始覺的作用之理。故曰:“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好比冰融化為水,冰的本性本來是水,所以自有欲融的性質,即內熏力,終於融叱而成為原來的水。
  要之,由於本覺,故發生不覺的妄念,遂呈迷界流轉的的現象。由於有不覺,故發生打破它的始覺,遂呈悟界還滅的現象。不覺的妄念全部對治完畢之後,始覺便停止其作用,還歸於本覺之體,成為始末不二,成為始本不二則不但本覺始覺的名稱廢止,連相對的覺的名稱也廢止,終於顯現惟一絕對的無上涅槃的境界。
  七、始覺的四位
  始覺是由本覺之體生起的作,漸漸掃除不覺的妄法,顯出沒有一點陰雲的本覺之德。則其間必有無量的階級差等。今大致把它分別為究竟覺和非究竟覺二者。所謂究竟覺,猶似玲瓏的滿月,即所謂全分的覺。反之,所謂非究竟覺,猶似未曾圓滿的初三月或半月,即所謂部分的覺。此非究竟更分之為三,合成內凡覺、相似覺、隨分覺、究竟覺的四者。(參照序論中的法數配當圖)。
  又以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字義】所謂心源,“義記”中有二釋:一者,真妄相對,心是妄心,源是真如,即所謂心源者,乃妄心的本源的真如。二者,粗細相對,心是粗,源是細。此所謂粗細,乃下文的三細六粗,以業識為細,其他二細六粗盡皆為粗。即所謂心源者,乃妄心的本源的阿黎耶識。“筆削記”中更設別釋,說心是一心,即一切諸法的本源,故心源即真如。
  【要義】始覺大別為二,即究竟覺與非究竟覺。
  始覺中雖有無量的階級等差,但大別之,不外乎究竟覺和非究竟覺二者。此二者用什麼來區別呢?依據對心源的覺否而異,即覺心源的名為究竟覺,不覺心源的名為非究竟覺。心源是吾等眾生的迷心所由起的本源,此本源要之不外乎真如或阿黎耶識。倘是真如,則覺之,為能證的智慧;倘是阿黎耶識,則覺之,為能斷的智慧。無論其為何者,都是斷破不覺的迷心,覺悟迷心的本源,因滿,果成,既已毫無可斷破的迷心,成為始末不二,便是究竟覺。這是如來佛陀的境界。然發心修行,漸次斷破不覺的迷心,若存一點迷心,即元品的無明,即是末覺本源,故為非究竟覺。這是等覺金剛喻定以下的境界。
  此義雲何?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複名覺,即是不覺故。
  【要義】始覺的四位中,第一位說內凡覺。內凡覺之名,論文中雖無之,但今為便宜,就能觀之人而命名。
  依據對心源的覺與否,而區別為究竟覺與非究竟覺二種。既已分定,還須詳說:第一位凡夫人,即十信位內凡之位,如吾等眾生,尚末入十信位的外凡,不信善惡因果的道理,自造惡業,雖不覺察然到了十信內凡之位,知惡為惡,知惡業必有惡報,故鑒既往,慎將來,其後念中已止滅惡業,不使新起,這是覺滅相。因其已止滅惡業,對以前的外凡是覺,但未知惡業無性之理,又因僅滅惡業,尚未覺知惡業之因的煩惱,故對覺仍為不覺。蓋所謂不覺,即煩惱也。對後位也是不覺。其次的第二位亦然,對第一位雖是覺,但對第二位是不覺。第三位亦然。第四位的金剛心亦然,對第三位雖是覺,但對佛果是不覺。
  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舍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
  【要義】始覺的四位中,今說第二位的相似覺。
  第二位是二乘三賢之位。詳言之,聲聞、緣覺的二乘,是用小乘的觀法的智慧的。又,所謂初發意,是十住的初位;所謂等,是十住、十行、十回向,總稱地前三賢的菩薩。菩薩的階級,以十信以前為外凡,此為邪定聚;以十信內為內凡,此為不定聚。以十住、十行、十回向為三賢,以十地為十聖,以初住以上為正定聚,而將十地的滿位第十地的最後心的金剛心別用,作為等覺位;以究竟位為妙覺。天臺家設等覺位;華嚴家則以不別開等覺位為通規,然往往有說述等覺位之處,這是依據他家的一般的釋義。
  在二乘三賢的位中,覺乃染妄念中的異相,即覺察到沒有妄念自性,故脫離執看於事事物物的我他彼此的我執的異相。即完全脫離粗分別,即粗的轉化彼此的我執,以及執著相,即從我執產生的名相等,能蒙隴地覺得真如,故名相似覺。
  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
  【要義】始覺的四位,今說第三位隨分覺。
  第三位是從初地到九地的菩薩。所謂法身菩薩者,因十地的菩薩盡皆按分證得法身真如之理,故曰法身菩薩。今此法身限於初地,用等字包攝二地以上。地上的菩薩覺到妄念中的住相,故脫離心外有實法的法執,念中無有住相。這便脫離分別粗念相,即法執,故名為隨分覺。所謂隨分覺,因為每一地更深證得真如的真相,故名。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要義】始覺四位中,今說第四位究竟覺。
  到達了菩薩的因地盡頭的第十地的滿心,即金剛心所謂等覺之位,已圓滿具足到達佛果的因位的方便階梯,始覺最後的一念能與本覺相應,根本無明動搖真如本覺,覺到成為阿黎耶識的初起,心中沒有初相,即生相,即迷妄之相。這是滅卻生相,遠離細微的初起的妄念,故得見心性,即一心真如的本性。動全歸於靜,始覺全歸於本覺,成為動靜一如,始本不二,心性完全常住不變,故名之為究竟覺。
  【詳義】把始覺的四位配合在生住異滅的四相上。如前已述,原來所謂生住異滅的四相,是說明俱舍唯識的性相家所常談的、有為法變遷、暫不止住的無常轉變之相。但現在不用此意義,只是說斷絕不覺的妄法時,為欲標明從粗到細的順序,當作一種記號應用而已。即以滅相為最粗,次第經過異相、住相,以生相為最細。然斷滅妄法煩惱時,粗強的煩惱是劣弱的智慧,細微的煩惱,在優勝的智慧上斷滅。這是佛教斷惑的常規,那麼,現在也是粗強的滅相在內凡的劣弱的智慧上斷破,異相在二乘三賢的智慧上斷破,住相在地上菩薩的智慧上斷破,最細微的根本無明的生相在金剛心的最勝的智慧上斷破的。
  是故修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視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要義】引證經語,總結證明始覺的四位。
  所謂修多羅,“淨影疏”中說是“楞伽經”。真如毫不存妄念,故為無念。然眾生是有念的,有念動亂起來,宛如卷起千波萬浪,峰巒沒影,不能捕捉事物之真相。無念之境則不然,宛如海神鎮怒,漣波不起,一碧湛然,倒影清皙,萬有的真相畢現。眾生本來是有念的,雖然不得無念,但得觀無念。觀無念的智,是隨順佛果的無念,即到達佛果的智。這也是舉示因人能觀的無念,使證知佛陀果上的無念。
  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
  【要義】前文說究竟覺時,曾釋覺心初起之文。“淨影疏”中以此一段為經說。
  始覺的智慧漸漸增進,而達其極點,在等覺金剛心上覺到心的初起,決不是能覺知心初動出時的初相,即生相,而言覺到心的初起,是什麼緣故呢?答曰:“言知初相,即為無念”。所謂知初相,非謂有可知的初相而知覺之。知道沒有初相的妄念,叫做知初相。既知沒有初相的妄念,則已毫無妄念,即無念也。好比暗夜看到有狼蹲踞而感恐怖,東方既白,方知是一木樁時,狼的妄念已不存在,就完全變成無念。
  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
  【要義】指示只有佛是覺,等覺金剛心以下,皆有不覺之失。
  如前所說,覺到妄心初起時,始成無念。這是佛陀的境界,因此之故,除佛以外的一切眾生,即等覺金剛心以下,儘是不覺,不知何時開始,念念相績不絕,未曾暫離妄念,完全是有念的境界。而此妄念與不覺,是不能說何時開始的,故名為無始的無名。關於無始,“義記”中有二釋:一釋,關於粗細,無明是最細的,故沒有從這無明開始之物,所以名為無始。二釋,關於真妄,真如是本來存在的,是無始的。無明的妄法是依據真如的,故無明亦無始,故曰無始。
  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
  【要義】前文指示不覺之失,此處說覺之得。
  若到佛陀的境界,毫無妄念,成為無念,則浮于一切眾生的妄心有念之上,能明瞭地知覺生住異滅的相狀,有如諸相映於鏡。這無念的佛陀得知眾生有念之相狀,其理如何?若非無念與有念完全乖異,則不能無疑。答曰:眾生之有念,從法體上看來,本來是無念,只是眾生誤認其為有念而已。佛陀則不然,把有念的妄法達觀地看作無體,故有念即無念也。有念與無念本來平等。故由佛陀的眼光看來,知有念為有念,得見四相宛然。
  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要義】以上詳說始覺,至此則指示始本不二,只有一覺,以結束始覺的一段。
  以上指示始覺的四相。但若真欲達到無念之境,則須知始覺與本覺相一致。故始覺中無有四相之差異。在迷的期間,認知四相劃然存在,但四相本是不覺之妄法,畢竟是無體,只是浮現於靜的本體上的動的作用。然則動就是靜,四相都是時有時無,因是別體,故無自立之理。本來動靜平等,始本無差別,只有絕對同等的始覺本體,則始覺又有何異。
  “圓覺經”中說:“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蓋從悟界無念的見地上達觀起來,眾生本來成佛並非始成。始本完全同體一如。人們至今尚在迷界有念之境,說生死,說涅槃,發生厭離欣求之念,悟迷差別,這些人都無異於昨夜之夢。眾生有念的境界,其實可說完全與處在夢中相等。其策勵修行以期佛果者,好比夢中溺水,掉動手足,欲達彼岸。夢醒之後,始知是夢,在夢中安能知其為夢。如今亦然,長夜夢醒,始知昨夜之夢。於是真正悟得本來成佛、生死即涅槃、始本不二,及絕對無差別的覺體。則在因位的迷界中策修的人,究有何等意義呢?策修豈非全屬徒勞嗎?答曰:不然,夢中欲達彼岸而掉動手足,大喊救命,終於得到夢醒。與此相同:迷界中的策修,其結果終於覺到本來成佛、動靜一如、生死即涅槃、始本不二。可知策修不可忽視。觀始覺的四相,達迷於無念,知此與始覺無異。但吾等眾生在迷的境界中,四相本來隱然存在。故用勤勉努力來打破不覺的妄法,是必要的。豈宜玩弄悠閒日月哉。
  八、隨染本覺
  覺的義中,分為始覺和本覺。關於始覺的說明已畢。以後當說明本覺。本覺可分為二,一者隨染本覺,二者性淨本覺是也。所謂隨染本覺,是從作用的點上說明本覺。換言之,是就始覺的智慧打破妄染的作用上顯示本覺的體相。故對妄染加以說明,因為真如本覺是絕對平等清淨的本體,非言語紙筆所能及,故只能對妄染加以說明也。好比欲顯示明月的皓皓,須借一片雲來作陪,說到絕無一點纖雲時,方始能說出明月的真相。今對妄染說,其勢不得不依據始覺而說。故雖然似乎與始覺無區別,但必須記住,其主意實乃在於本覺。
  複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站不相舍離。雲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要義】說明隨染本覺時,須分智淨相及不思議業相二者。
  複次,本覺的體相隨妄染而分別時,發生二種相。所謂生,並非新生,不外乎本覺的顯複次,本覺的體相隨妄染而分別時,發生二種相。所謂生,並非新生,不外乎本覺的顯現,暫將顯之義稱為生耳。然止二種相,全無異於始覺的作用。始覺不離本覺,故此二種相與本覺不相離舍。此二種相如何?一曰智淨相,二曰不思議業相是也。所謂智淨相,智即始覺的智慧,淨是本覺的自清淨心。即向來被不覺的妄染所掩覆的本覺,今因始覺的智慧而掃除其妄染,恢復其本來清淨之相。所謂不思議業相,乃言始覺達於極點,妄染全部掃除,發揮本覺固有的性德,適應萬機的感見,顯現利他的大用。譬如被黑雲掩覆的三五之夜的明月,今將黑雲漸漸掃除,發揮玲瓏皓月的本來面目,正好比作智淨相。如此,發散朗朗的光輝,河海山谷大地無不照明,萬水無不映出其影,普利萬物,正好比作不思議業相。
  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
  【要義】說智淨相時,初明因位修行的次第,後示果中的智斷二德。
  所謂智淨相者,詳言之,先在地前三位上作法力熏習。所謂法力熏習,乃真如本覺從內激發的內熏、和從佛菩薩等的教法教化引導的外熏是也。由於此內外二熏而從事修養,積集功德;其次,至於地上位,作如實修行,作適當於真如之理的修行;最後,至於等覺金剛心,滿足了因位修行的方便,於是愈益到達於果位,斷破真妄和合的阿黎耶識中的生滅的妄相,此時又能斷滅無始以來相續的業轉現等染心的妄相,即破除阿黎耶識中的生滅相,因而顯現不生滅法身的本覺,滅卻業轉現等染心相續的妄相,因此報身始覺的智慧淳一不雜,獲得離垢清淨。要之,隨染本覺之體,終於還歸於一心的本源,成為淳淨的圓智,顯現報身始覺之義。說果位時雖有斷智二德,但主要是限於智德,名為智淨相。
  此義雲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
  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舍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
  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舍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要義】對真妄的關係有疑問。解答中用法和喻,分三段說明。
  前文陳述不生滅真如全體起動而成為生滅心。然對於生滅心滅時不生滅的真如心亦滅之理,即真妄同體的一點,尚有懷疑,故解答之曰“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一切心識之相,換言之,即業轉現等三細六粗的染心,盡皆是從不覺無明顯現的,雖可以滅,然不生滅真如的覺體是不可滅的。這是用非一門之義來解答。再問:識相皆是無明,故可滅,然真如覺體不滅,則離真如覺體,另有無明存在麼?這是在真妄別體的點上懷疑。解答之曰“無明之相,不離性覺”。即此等諸識無明之相,不是離開隨染本覺的體性而另行存在的。這是依據非異門之體而作解答。其次,加以結束,就非異門之體而言,倘沒有無明別體,則非可壞;關於非一門之義,則用真妄差別來說明無明非不可壞。
  用譬喻來說,好比水波的關係:大海之水因風而動,而成為波(好比真如因無明而成為諸識),此時水相(濕性)和風相(波)毫不舍亂(好比真妄相依之體的非異),而水的本性是靜的,決非動的(好比真如不變),因此風的緣倘止滅了,波動之相即滅。然水的濕性隱然存在,毫不可壞(好比妄止真顯)。
  前文中法和喻分別而言,今合說之。眾生本來具有的自性清淨心,即真如本覺的海水,遇到了不覺無明的風,變成一切諸識妄染的波。自性清淨心和無明的關係如何呢?自性清淨心活動起來,完全顯示無明之相,故自性清淨心之外沒有無明的形相,無明之外沒有自性清淨心的形相。二者完全不相舍離,是非異的。這宛如水和波的關係。然心體要求水的靜止狀態,非可動的性質,故雖然根本無明的風止息了,同時業轉現等的妄染相續之波消滅了,但自性清淨心即本覺的智性毫不破壞。這宛如怒濤狂瀾雖已靜止了,但水的濕性毫無何等變化。
  不壞 止滅 可壞
  │ │ │
  (法) ……心(智性)……無明 諸識─┬智性──不壞
  ║ ║ ║ └相續性─可壞
  (喻) ……水(濕性)……風………波動─┬濕性──不壞
  └動相──可壞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且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要義】隨染本覺中有二種相,其中的智淨相已經說畢,今續說不思議相所謂不思議相。所謂不思議相者,以前述的智淨相為體給與眾生攝化的大益。即依于智淨相而斷破無明,顯現法身,能為眾生變成六根所緣的境界。應眼根而示現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等微妙之色,對耳根而出現四辯八音的妙音聲,為鼻根而使嗅得清淨的妙香,為舌根而賦與甚妙的法味,為身根使感到三昧的妙觸,為意根而使知解微妙的深法等,變出一切勝妙的境界。換言之,即變出眾生信仰的對象。這信仰的對象,不外乎報化二身。這報化二身在橫的方面圓滿具足無量功德之相,在豎的方面貫穿三世,無始無終,永不斷絕。何以故?因為眾生無盡,故報化二身的化益也無斷絕,隨眾生的根機,而或成報身,或成化身,示現種種變化,賦與根機相應的利益。
  【詳義】佛陀利他的化用,無有斷絕,無始無終,--關於這點有疑問。即因智淨相而顯現法身,方始現示報化二身,發生眾生化益的大用,盡未來際無有斷色則可說無終,但不可說無始,此意雲何?關於這點,“義記”中有二釋:初義與“海東疏”同一,其意是說,佛陀現在的一念,貫通過現末三世,具有化益過去無始以來的眾生的業用。後義是賢首大師的自義,其意是說,本覺是無始以來的實在,但同時發生真如內熏的業用,故可說始覺的智用實為無姑。且始本完全不二,不外乎如來佛陀。故言報化二身的化用無始,有何不可?
  複次,把以上說明的智淨相和不思議業相比較起來,可見種種的區別關係。賢首大師的“別記”中,最簡單地立五重區別而說明,一篇為用別,二為二利別,三為二智別,四為本末別,五為因緣別是也。此種意義,讀者想必都能瞭解,故不另加說明,只有圖表如下。今在此五重之外,又附加三身別的一義。關於□報身佛,分為自受用和他受用二者,乃唯識法相宗之義。在起信論的終教,是不分的,但為便宜起見,暫且分之。
  (一) 體用別(二)二利別(三)二智別(四)本末別(五)因緣別(六)三身別
  ┌因(本覺內熏) ┐
  (智淨相)……體……自利……根本智(實智) ……本┼緣(佛菩薩外熏)┼法身、自受用身
  └果(始本不二) ┘
  ┌因(智淨相) ┐
  (不思議業相)……用……利他……後得智(權智) ……末┼緣(眾生機感) ┼他受用、應身
  └果(說法度生)┘
  九、性淨本覺
  說明本覺時,分隨染本覺和性淨本覺二者。隨染本覺已說明完畢,今續說性淨本覺。所謂性淨本覺,妄染不相對,直接表示真如本覺的體相。即其體相本來自性清淨,有無限業用。比方作虛空和淨鏡,從四種方面說明,一者空鏡,二者不空鏡,三者淨鏡,四者受用鏡是也。
  複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
  【要義】說性淨本覺時,須先述四種義相。
  性淨本覺的性乃自性,淨乃清淨。即所謂性淨本覺,是本來自性清淨的。說此義時,有四種大義相。原來真如本覺的覺體是離言絕慮的,故不能說明。但虛空和淨鏡的兩比喻中,各有四義,故取此比喻,使知真如本覺中有四種義相。今在進入本文之前,當先說明其大要。
  (一) 實如空鏡(空鏡)。虛空之中,元來一物也不存在,淨鏡之中,元來形影也無。與此相等,真如本覺之中,一點妄染也沒有。
  (二) 因熏習鏡(不空鏡)。虛空之中一物也沒有,故能顯現萬象。淨鏡之中形影也沒有,故淨穢悉能映現。與此相等,真如本覺之中,一點妄染也沒有,故能受無明的妄熏,而顯現一切諸法的幻影,又給無明以淨熏,具有顯現無漏清淨功德的內熏力。
  (三) 法出離鏡(淨鏡)。掃除充塞在虛空中的事物,則虛空之為虛空愈益顯明。磨去淨鏡中存在的塵垢,則鏡之為鏡愈益顯明。與此相等,真如本覺掃除一切無明妄染,則八面玲瓏,發揮本來的大智慧光明。
  (四) 緣熏習鏡(受用鏡)。虛空中若無一點纖雲,則日月懸於天空,普照山河大地。淨鏡中不存秋毫塵垢,則可普遍映現萬象。與此相等,真如本覺也欲發揮大智慧光明等之德,遂起利他的大用,普照一切眾生,成為外緣,發起大菩提心,以救濟之。
  比較虛空和淨鏡二喻,說明真如本覺的四義。然論文中何以專就淨鏡的一喻而論,則因淨鏡便於顯義故也。
  雲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要義】第一,說如實空鏡。所謂如實,即真如也。在這真如本覺中,無明的妄法本來一點也沒有,全是空無。即真如本覺的自體中,喜怒哀樂等能緣的心相,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等所緣的鏡相,以及一切主觀客觀的相,盡皆遠離。如此遠離能所主客的妄法,故此等妄法一點也不顯現於真如本覺之上。因非覺照之義故也。怎麼叫做非覺照之義呢?“義記”中有二義:一者,以妄念看望真如本覺,情執遠離真理,故妄念沒有覺照真如本覺的功能,因此真如本覺中無有顯現妄念的可能。二者,以真如本覺看望妄法,妄法本是無體之物,不是可覺照的物體。蓋真智可覺照真境,龜毛兔角那樣的妄法,非能覺照真智者。好比主華映於病眼之前,但不能映于健全的眼中。如此從消極的妄空的煞上說明真如本覺,即為如實空鏡。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
  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要義】次說因熏習鏡。所謂因,乃顯現萬有的原因。所謂熏習,乃言真如本覺存在吾等眾生,從內熏發。所謂鏡,是比喻,一點妄染也沒有,故能映現一切萬有。真如本覺因無一點妄染,故為空。然其體覺儼然存在,具有本來無漏的性功德,故為不空。真如本覺中雖無妄染,但並非沒有體覺,故一切世間森羅萬象,悉顯現於匱如本覺之中,宛如淨鏡之映現萬象。然萬象的顯現,有待於真如本覺自性的無明的熏習,沒有無明之緣,不能出現,故曰不出。又,無明在真如本覺之外沒有體,不是從外而入的,故曰不入。既不是從內出,又不是從外入,然而緣起的萬象顯現,並不是無,故曰不失。如此顯現的緣起的諸法,無異於真如,其體非別有存在。好比鏡中的影像,全無異於鏡,故刃不能傷。分毫不可破壞,故曰不壞。如此宛然顯現的萬象緣起的諸法,要之,不離真如本覺。從這點上觀察起來,本來常住,可說是絕對平等的一心。因為一切緣起的諸法,其體全然不外乎真如本覺,更無別體的存在也。
  真如本覺中,有因之義和熏習之義。起初是萬象之因,後來是內熏的因。既已陳述真如本覺為萬象之因,其次再須陳述真如本覺有熏習之義。
  真如本覺顯現萬象,既如上述,能現出一切世間妄染諸法,但真如本覺的自體,絕不因此等一切染法而受污染。宛如淨鏡能映現穢物,但不因穢物而汙損鏡臺。映現穢物越是清楚,反而顯示淨鏡之所以為淨鏡。何則?智體不動,即真如本覺的自體,古往今來,常住不變。加之無垢清淨而具足無漏的性功德,常能為內熏之因,從內面熏發眾生,厭生死,求涅槃故也。要之,真如本覺,不但不為萬象染汙法而受汙,反而成為內熏之因,成為熏淨的源泉。
  三者,法出離境,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
  【要義】第三,說法出離鏡。所謂法,乃言真如本覺的法體。所謂出離,乃言脫離煩惱、所知二障。所謂鏡,乃言為塵垢掩覆,磨冶洗滌後依舊光彩陸離。這是說真如不空的法體,雖為從來的無明妄法所掩覆,但由於始覺的策勘修養,兩脫出煩惱礙三細六組的染心,即煩惱障和智礙三細六粗的所依的無明,即所知障,離去和合相,不生滅和生滅相和合的阿黎耶識的雜相,叫做法出離鏡。因為離去和合的雜相,故曰淳:因無染心,故曰淨:無無明,故曰明。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要義】第四,說緣熏習鏡。所謂緣,乃言眾生發心修行的外緣。所謂熏習,乃外熏習,即成為信仰的對象,使從外面熏發。所謂鏡,比方淨鏡懸於高臺,萬象無不盡照。由於前面的法出離,離去了三細六粗的染心及無明,故能遍照眾生的心,適應並億念眾生萬差的根機,因而顯現種種的身和種種的法。使一切眾生修習善根功德。如此,眾生成為可以生起發心修行的始覺的智,即所謂緣熏習也。
  【詳義】性淨本覺的義,要之,第一,真如本覺,其自體是不可言、絕思慮的,是消極的說明,即能言乃妄法空無。第二,真如本覺,假言說來說明,自體隱然實在,成為諸法緣起之因。是積極的說明,即使吾等眾生開悟的內因。第三,真如本覺若離無明妄法,到達悟界,是自利的說明,即八面玲瓏、光彩陸離,發放崇高清麗的光輝。第四,真如本覺達到玲瓏如玉的悟界,盡行映現萬差的根機。於是發起救濟的大悲,成為信仰的對象,成為使一切眾生發起善根功德的外因,是利他的說明。更概括地比較此四義:第一是妄空,是消極的說明;第二是不空,是積極的說明;第三是體,是自利的說明;第四是用,是利他的說明。而第一與第三比較,第一是性德,是先天的;第三是修顯,是後天的。又,第二與第四比較,第二是內熏,是個人的;第四是外熏,是萬人的。又,第一第二是體,是自性的;第三第四是相,是離垢淨。賢首大師稱前二義為在纏的有垢真如,後二義為出纏的無垢真如。今圖表之如下:
  ┌如實空境(自性因)…妄空…消極的…性德(先天的)┐
  │ ├體……自性的…在纏有垢真如(因)
  ├因熏習鏡(內熏因)…不空…積極的…內熏(個人的)┘
  性淨本覺 │
  ├法出離境(退冶熏)…體……自利的…修顯(後天的)┐
  │ ├用……離垢的…出纏無垢真如(果)
  └緣熏習鏡(外緣熏)…用……利他的…外萬(萬人的)┘
  其次,前隨染本覺中所說智淨相與不思議業,和現在所說吆出離與緣熏習相似。即智淨相仿佛是法出離,不思議業相仿佛是緣熏習。其間有何等區別呢?“義記”中曾有詳細說明,即前二者限於隨染,乃就始覺而言;此二者限於自性,乃就法體而言。換言之,前江者限於能證的智,此二者限於所證的境。所以前者說智,說業;今者說法,說緣。雖有如此之差別,但其體只是始覺,即本覺,絕對平等的真如覺體。
  智淨相──┐ ┌智┐
  ├限隨染…就始覺…能證智…┤ │
  不思議業相┘ └業┤
  ├始本不二…真如覺體
  法出離──┐ ┌法┤
  ├限自性…就法體…所證境…┤ │
  緣熏習──┘ └緣┘
  一0、根本不覺
  生滅心的阿黎耶識中,有覺和不覺兩義。覺之義已說畢,以下續說不覺之義。此處所謂不覺,即無明,即沒有把真如看作真如的明智,卻執著於妄法的不明的心。猶如覺有本覺和始覺,今不覺無明也分為根本不覺和枝末不覺。換言之,即根本無明與枝末無明是也。根本和枝末的分別如何?答曰:所謂根本不覺,是迷真的無明,是對於真而言的。所謂枝末不覺,是執妄的無明,乃執著於妄。所謂迷真的無明,是不知真如為真如的迷,好比不知東方為東方。所謂執妄的無明,乃言不知傾如為真如的根本無明之心起動之時,成為阿黎耶識的迷心,隨著漸漸惹起幾多的迷妄執著,因此發生種種煩惱,造成業障,招致生死的苦果。約言之,是執妄以為實,猶如執東以為西,執南以為北。根本與枝末雖有如此之差別,但猶如始覺與本覺暫時差別而本來不二,此二者並非其體別。故“義記”中末九丁中說:“因無明而成妄心(根本無明),因妄心而起無明(根本無明) 。”同中末十五丁又說:“因似生迷(枝末無明),因迷起似(枝末無明),二義一時,說有前後。”因此二者不但有別,乃一念同時起動,不前不後,只是說時有前後耳。蓋無明妄法雖然本來無體,但今欲暫且假借體相關係而論述,使其理可以判明。即根本無明為體,枝末無明為相,有體之處必有相,有相之處必有體,乃必然之理。體相須臾不可離,本上垂下末來,末歸結於本。此無異於說明迷界緣起之時區別之為粗細前後。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
  【要義】說根本不劈即根本無明時先示其義次說枝末之相後述離覺無不覺
  所謂不覺之義,乃言不知如實真如的法一。蓋真如之理法,乃絕對平等的惟一相,而非差別相對之法。因此倘不瞭解真如平等惟一,相則為無明智,此即根本無明。好比不知東之為東,迷於方向。故不失真如之為真如,即不覺無明,此實為根本無明。還須知道,有不知真如者,卻非發起根本無明者。其次,所謂相,乃起妄,由於不瞭解真如的理法絕對平等惟一相,於是發生不覺無明的妄念,以至引起業相、見相等三細六粗的念相。好比不知東之為東,因而執著于西、南、北的邪方向。此實為枝末無明。但現在是要說明根本無明,何以又說枝末無明呢?答曰:迷真起妄,乃一體的兩用。雖然同是妄念,但由於對真或對妄,暫時分別為根本與枝末耳。有了迷真,起妄必然隨從。故說明迷真的根本無明時,為欲指示其義的究竟,須述起妄的枝末無明。主要是欲使知道迷真的根本無明。然而妄念本來無體,故無有自己的體相。因此離本覺無不覺的妄念,好比離正方無有邪方,離水無有波。
  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于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
  【要義】就離覺無不覺之義,作法喻合說。前文言妄念無自相,不離本覺。因此今舉比喻。正因為有了東南西北的方向,於是便那些旅人誤解東方為西方,而迷失路途。若離東的方向,便決無誤解為西之理。又,因水而有波,若離水,便無波。今眾生亦然,正因為有真如本覺,於是發生不知真如為真如的不覺之迷。若離真如本覺的體性,不覺之迷便無發生之理。
  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要義】因有不覺,故知真覺的存在。真覺具有等待不覺之義。吾等眾生皆有情,故有不覺的妄想心。然因有此心,故能知道所謂真如的名目,又知道體相用三大的義理。為此欲辨別真如本覺之為何物,欲用策勵修行來顯現它。但那些木石一般的非情物,因為本來沒有不覺的妄想心,故無論怎樣說述,也不知真如本覺的名義,沒有顯現它的由因。“義記”中說明這一點,言“妄中有起淨之功”其次真如本覺是絕對平等惟一相,若不借用相對差別的不覺妄想之心,無法說明真如本覺的自相。故“義記”中說:“真有待妄之義”實因真和妄的關係,猶美和醜的關係。有醜故顯美,美因有醜而更美。
  一一、枝末不覺
  前言根本不覺乃迷真的無明,是對真的迷心;枝末不覺乃執妄的無明,是對妄的迷心。然二者非有別體,並非一念同時具足而可分前後的,只是說述時有前後而已。雖然,欲說明迷界緣起的現象,決不能沒有粗細前後的區別。此粗細前後的區別,實乃說明緣起開發宇宙萬有的過程順序。蓋欲說述迷界流轉的開發的過程如何,必先發生不知真如為真如的根本無明,衝動真如本覺時,真如本覺微動,先成為三細,由此漸漸緣起開展,發生名為六粗的粗動,惹起幾多迷妄執著,終至於羅列現在的現象。此為枝末無明,此枝末無明的三細六粗的九相,說明迷界流轉的開發。此乃起信論特有的法相,叩盡真如緣起的玄底。以下當詳細地順次說明三細六粗(參照序論中所揭法數配當圖)。
  複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雲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助則有苦。果不離因故。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要義】初示根本無明與三細之關係,次一一說明三細。
  真如之理法,乃絕對平等惟一相。不知道真如之理法乃絕對平等惟一相,則為根本不覺。因有此根本不覺,故真如本覺感到動搖,以致惹起枝末不覺的三細六粗之相。故根本不覺是本,枝末不覺是末。根本不覺是體,枝末不覺是體上的相。因此根本不覺和枝末不免常常相應,因根本不覺而發生枝末不覺,因枝末不覺而發生根本不覺。無明與妄心交互相應,有須臾不可相離的關係。那麼枝末不覺的微細的三細是什麼呢?即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是也。
  第一,無明業相,略稱業相。關於業,“義記”中提出動作和業因二義。所謂動作之義,乃事物活動、動搖之意。由於有根本不覺,故在靜止狀態中的真如本覺即一心,遂呈動的狀態。此初動之相名為業相。然尚無能所或主觀客觀的分別,完全是迷界中的原始狀態。因此前文說這是心的初起或初相。既如此迷,何故又動呢?因為必須獲得始覺而達至佛陀涅槃的境界,方能成為涅槃寂靜而秋毫不動故也。其次,所謂業因之義,乃因果的關係。同於此發生動搖之因,故必然依照因果的理法,有因必有果,果不離因,遂至感到迷界生死的苦果。如此,動必有苦,所以對於苦果,初動為業因,故稱初動為業相。
  第二,能見相,略稱見相,又稱轉相。真如本覺既已動搖而有業相,遂一轉而發生能見照的能緣的主觀的作用。倘從開始時心不動搖便,無發生主觀的見照作用之理。
  第三,境界相,略稱現相。倘有主觀的見照的作用,則能見照,於妄中顯現客觀的物件的境界相。倘離開了主觀的見相,則客觀的境界相隨之而無。若用鏡比喻業轉現約三細,則鏡面是業相;鏡面有照物的作用,是見相;因有能照的作用,故映現萬象,是現相。若把三細配合“唯識論”的四分,則業相為自體分,是能所不分、主客不對立的位置,見相是見分,現相是相分。
  以有境界緣故,複生六種相。雲何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二者,相續相,依于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三者,執取相,依于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六者,業系苦相,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要義】前已說畢三細,今續說六粗,最後結束三細六粗的枝末無明,歸於根本無明。
  有根本無明,動搖真如本覺,於是發生三細之相,至於分別主觀客觀。既有了客觀物件的境界相,便惹起對此的妄念分別,以至呈現六種相,即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起業相、業系苦相是也。
  一者,智相。所謂智,乃分別之意。即不覺察以前的境界相為心內所現之法,而執著為心外的實在。若和以前的境界相相比較,境界相是心內所現之法,屬於依他起的相分。雖說是境界相,不過是心內主觀之物。但現在的智相,執著心內所現的相分,而實際是實在於心外之物,名為遍計所執。好比境界相是映於鏡面的物,智相則小知此物象之為虛影,反而執之以為實在,此乃細的俱生起的法執。
  二者,相續相。前面的智相中發生的愛憎等妄分別,是一時的,雖執迷未深,但一度生起的愛憎等的妄情分別,一念一刹那也不中止,故終於對於自己所愛好的境,覺得樂感,而對於自己所憎惡的境,覺得苦感。對愛憎的苦樂的妄念分別,相應不絕,相續出現,故名曰相續相。此乃粗的分別起的法執。
  三者,執取相。由於前文的相續相,緣念苦樂的境界,經常住持固執于苦樂之境,故執著益深,終至於發生我執,此名為執取相,乃細的俱生起的我執。
  四者,計名字相。前述的虛妄執看愈益加深時,便在其上建立種種名字言句,設置美醜、怨親等種種名稱。加之在這些假設的名稱之上,分別各種相。對美的假名發生愛念,對醜的假名發生憎念。此名為計名字相。是粗的分別起的我執。以上四種相皆為意業,在惑業苦的三道中,這是惑,乃我法二執的煩惱。
  五者,起業相。由於前文的計名相,建立美醜、怨親、愛憎、苦樂等名稱。尋問名稱,聽說是美,便起愛念;聽說是怨,便起憎念。聽說是梅子,便感到酸。取著愈烈,終於發動身口二業,至於造作善惡二業。此名為起業相,在惑業苦三道中相當於業。
  六者,業系苦相。這是被前文的業因所系,於是得到苦樂的相。即既已造業,則依照因果必然的理法,必然受到相當的果報而輪回於生死中,把吾人束縛,使處在不自在的境界中。可知這在惑業苦三道中相當於苦。前文中三細六粗的枝末無明,是總攝一切染法的。然一切根本無明,都是由於不瞭解真如為真如而起的。如結合多種不同的枝末,歸於惟一的根本,是何理由呢?因染法雖然多種不同,皆是無明中狀態,無異於不覺中的差別相。猶如在暗夜中,一切物件盡皆呈黑暗相。
  【詳義】上文已將三細六粗的九相說畢。今概括地陳述其要旨。所謂三細,是阿黎耶識;所謂六粗,是分別事識,相當於第六意識。把阿黎耶識的心的狀態解剖起來,實不外乎業轉現的三細。顯示現在吾人陷於迷的竟界的心的狀態的過程、順序的,實為六粗。真如本覺絕對平等。乃宇宙的精神;阿黎耶識則為相對差別,乃個體的精神。宇宙精神怎樣會變成個體精神呢?乃由於不瞭解真如絕對為真如絕對的根本無明之故。由於這根本無明,絕對平等的真如生起,發生微動,成為三細。既已發生微動,即離絕對平等,變成相對差別。因此三細的阿黎耶識完全變成了相對差別的個體的精神,形成上現在生存的一有情的主體。這個體的精神即一有情既已成立,便認識自我,迷界差別的現象愈益開發,呈現六粗的粗動的狀態,變成分別事識的六識,以至生死流轉,輪回無窮。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