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1/06 08:22:45
日期:2010/01/06 08:16:51 喇嘛網 編輯部 報導
釋上士道之布施波羅蜜
廣論共修網
【科判】第三學此次第分二:一、初於總行學習道理,二、特於後二波羅蜜多學習道理。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正式開始學習六波羅蜜多,還要分成二個部分,第一部分,總的說明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的內容,第二部分是對後面禪定、智慧特別的說明。因為整個的佛法總括起來,無不都是由止、觀兩樣所獲得。前面已經告訴我們布施、持戒、忍辱、精進這四度是後面兩度的資糧,有了這個資糧,正式開始學的時候,對最後這二度——六度中最重要的內容,還要特別詳細說明。這就是總學之後,特別對後面兩個波羅蜜多要深細講的原因。了解了這些之後,我們大概就不會再犯以前的毛病,動不動就說要學定。不要說學定,即使最起碼的皈依,都要慢慢地了解了才做得好。有一位同學接觸佛法已很多年,學歷很高,唸最好的學校,上最完整的課程,透過這一次上的課——當然,他宿生有善根,加上又能夠努力去做,他說:「我現在才知道什麼叫皈依,怎麼去皈依。」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當你懂得了道理,再去皈依的話,就像經上告訴我們的,「皈依福有色,三界器猶狹。」皈依所得到的福,如果看得見的話,拿三界為容器,都沒有辦法衡量。如果能夠經過這樣次第、數量都圓滿的學習,正確了解內容,並且照著去做,自然圓滿的果報就可以得到,這是很清楚、明白的道理。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首先講述學習總的菩薩萬行的道理,其次特別闡述學習後二度——靜慮度、般若度的道理,即廣講奢摩他和毗缽舍那。
【科判】初中分二:一、學習六度熟自佛法,二、學習四攝熟他有情。初中分六:一、學習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靜慮,六、般若道理。初中分四:一、布施度性,二、轉趣發起布施方便,三、布施差別,四、此等略義。 今初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分自他二利兩部分,先說求自利部分。這又分六部分學習,依次第一一來說明。第一先講布施,又分四點:第一是講布施波羅蜜的特質;第二是講了解了布施度的特質之後,啟發你去修的方法,方法了解了,然後照著這個方法去修;第三是說布施的時候,還有種種不同;最後是再把它綱要地說明一下。首先說布施波羅蜜的特質。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學習總的菩薩行,分為學習六度和學習四攝兩部分。學習六度是為了成熟自相續的佛法,學習四攝是為了成熟其他有情。
論云:〈菩薩地〉云:「云何施自性,謂諸菩薩不顧自身一切資具,所有無貪俱生之思,及此所發能捨施物身語二業。」謂善捨思,及此發起身語諸業。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布施的自性、特質就是一切菩薩、學習大乘的行者,能夠「不顧自身一切資具」,不但外面一切的財,乃至於自己的身體,所有內外一切的東西都不貪著。這是一種思心所,跟無貪相應的,對自己沒有一點點顧戀,沒有一點點是為自己。把自己的內身,乃至於滋養身體的一切財物等等,從思心所策發,透過身語而施捨給別人,這個才是布施的自性。以前我們是處處愛、取相應的行為,現在恰恰相反,是由於善法欲的策勵而捨給別人,由於這樣的思心所而發起的身業、語業。以前想盡辦法,把別人的變成自己的;現在想種種辦法,把自己所有的送給別人,使人家得到好處,這種業,就是所謂的「施」。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菩薩地〉說:「什麼是布施的自性?即菩薩不顧惜自己的身體和所有財物,能夠施捨一切應施之物的無貪俱生之思,以及由此思所引發的能施一切無罪施物的身業和語業。」這是說,布施的自性即是善捨思以及由此意業所發起的身語諸業。
《大智度論》中也說:「檀名布施,心相應善思,是名為檀。有人言,從善思起身口業,亦名為檀。有人言,有信、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時,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名為檀。」
論云: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不待於他捨所施物,捐除眾生所有貧窮。若不爾者,現有眾多貧乏眾生,過去諸佛所行布施,當非究竟。是故身語非為主要,唯心為主。謂自所有身財根善,一切慳執皆悉破除至心施他。又非唯此,即諸捨報亦施有情。由修此心到極圓滿,即滿布施波羅蜜多故。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所謂「波羅蜜多」就是「到彼岸」的意思,換句話說,究竟圓滿的時候,能夠從生死苦海中超越到彼岸——安樂之處。那什麼是布施波羅蜜的圓滿呢?並不是所有的眾生都由於你的布施而不貧窮了,布施度才圓滿,不是從這個上面看的。為什麼呢?過去的每一尊佛都行布施,而且都已經圓滿了,假定一定要等到眾生都得到富樂了才算圓滿的話,那麼現在就應該沒有不富樂的眾生才對,所有的眾生都應該是富裕的。但是現在還是有這麼多貧乏的眾生在,而佛陀的布施圓滿了,這就說明了真正布施的圓滿,不是從外面的境況來看的。所以,以身、語的行為來幫助別人不是最主要的,圓滿的布施是指你的內心。不過,這個內心不是空話說:「我心好就好了」絕對不是,它有一定的質、量,這個自己檢查就非常清楚,騙得了別人,絕對騙不了自己,更騙不了因果,這是我們要了解的。因此布施度的圓滿是以內心為主的,而內心是什麼狀態呢?對於自己所有的任何東西,包括外面一切財物,自己的身根,乃至於種種所修的善果,任何一樣東西,沒有一點點捨不得,沒有一點點執著之心,一心一意至誠地統統送給別人。這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真不簡單。像悲心是很不容易生起的,難得有些同學居然能夠生起一些,他的確心心念念是為了幫別人,可是這個心念生起來以後,問題就來了,真正要送給別人的時候還是有困難的。為什麼呢?因為你所執著的這些財物,雖然想送給別人,但心裡總覺得有一點不是味道,乃至於身上都受不了一點苦惱,何況要捨頭目腦髓,那是怎麼也不行的。
平常我們為什麼拜佛?為什麼供養?往往是因為聽說這樣做會有福報。所以事實上內心深處還是為了有福報才拜佛、供養的。或者常聽人家說某人很有修行,或者是對三寶,你才去供養,為什麼對三寶和有修行的人才供養,對向你乞討的窮人,我們不一定願意給他呢?說穿了,因為這樣做可以得到回報。現在這裡講的布施,連布施所得到的福報也不是我要的,也送給別人。既然這樣,管他是誰,只要對人家有利,樣樣都送。佛固然要供養,即使是窮人,我也一樣供養他。要對自己所有的身、財、善等一切東西,沒有一點點捨不得的心,至心徹底地破除慳貪,從內心深處生起要送給人家的想法。而且連布施以後的功德也同樣要布施,自己沒有一點點貪著。當內心這樣修持到圓滿時,才是真正圓滿布施波羅蜜多的時候。那個時候才真的叫三輪空,這個三輪空是達到布施圓滿的時候的境相,不是一句空話。我們因為不了解這因果的必然性,往往剛開頭下腳第一步,就說:「有相布施沒有用,你要三輪空。」固然這是句最好的話,可是沒有方便,不曉得因地上如何下手去努力,這句話就變成一句空話。所以在因地當中,必定要步步走對,才能夠真正達到三輪空這個圓滿的境相。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圓滿布施度」並非觀待對他人施捨所施物,除盡眾生所有貧窮而安立;否則,現在仍有許多貧窮的眾生,如此應成諸佛因地所行持的布施尚未究竟。因此,並非以身體和語言為主,唯一以心為主。
如果以除盡眾生的貧窮來安立圓滿布施度,則地球上的窮人數以億計,十方世界的窮苦眾生更是無量無邊,由此應承許諸佛的布施度尚未圓滿,也就無法成立為佛陀。因此,圓滿布施度唯一是觀待捨心究竟而安立的。
為何圓滿布施度唯一以心為主呢?因為:對於自己所擁有的身、財、善根,一切慳吝的執著全都破除了,而且至心施捨他人。不僅如此,連布施的果報也都施捨有情,由修捨心達到最圓滿,便是圓滿了布施度。
換言之,對身體、財物、善根的粗細慳貪都破除了,無一不能施捨眾生,連布施的果報也盡施有情,捨心修到最徹底時,即是布施度圓滿之時。依據「捨心究竟便是布施度圓滿」這一點,可以了知布施度唯一以心為主。
論云:如《入行論》云:「若除眾生貧,是施到彼岸,現有貧眾生,昔佛如何度。一切有及果,心與諸眾生,說名為施度,以是施即心。」故修布施波羅蜜多,現財物可施於他,當由多門引發捨心漸令增長。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入行論》就說,假定一定要等到一切眾生的貧乏都解除了,才叫布施圓滿的話,請問:現在世上仍有這麼多窮苦的眾生,以前那些佛不是要度他們嗎?為什麼現在還有這麼多窮苦的眾生呢?所以不是這樣的,布施圓滿是指對你所有的一切,乃至布施所得到的果報,內心沒有一點貪著,都捨給一切有情。所以說布施波羅蜜,是指你的心相達到這樣究竟圓滿的狀態,這才是布施的自性。
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就算現在沒有東西可以送給別人,我們照樣可以修,為什麼?因為修的是心,只要處處使自己的捨心增長就對了。平常一般人本來就是只為自己忙,這也無可厚非,現在學了大乘佛法說要利人,請問:現在我們不要說利人,肯捨棄自己的時間,好好地去佛殿上面侍候一下佛菩薩的有幾個人?自己的房間弄得乾乾淨淨,對公家的事情卻不一定如此。所以我始終感念我的老師,當年他告訴我:「私財如土,公財如命。」對自己的東西像土一樣,公家的東西要像命一樣。這句話在別人嘴裡也聽見過,可是從他口中聽見,就產生絕大的力量,因為他是親自做到了。記得我剛去的時候人少,有時候他也來忙,他對常住的事情,做得很起勁,可是自己的房間裡面卻髒得不得了。有時候我去幫他忙,他就說:「不用!這個我自己來。」我問他:「別的地方你都弄得那麼乾淨,自己的房間怎麼這麼骯髒?」他回答說:「哪有時間啊!」一點都沒錯!他實在用功得不得了,房間裡面這麼髒他不管,可是常住的事情,他做得非常認真。
所以,我真正感受到善知識的重要,他不是講道理,他會處處策發你。比如昨天我在洗澡間正在洗腳,旁邊有個同學喊道:「煤氣沒有了!」另一位同學正在忙,聽到了立刻來幫忙,我聽了真感動,這真是善知識。我們往往認為反正是別人的事情,我忙自己的事要緊,管他幹什麼!為什麼要提這事呢?我們現在學的這個內涵,千萬不要只把它看成一個道理,要認識它所指的就是我們心裡的行相,總要不斷地在內心當中去改善才是。
我們為什麼要講《了凡四訓》?作者不管事情大小,只要對人有利,他總歸努力去做,就算做不到,心裡也要圓滿,他會想:「我要去做,我怎麼做不到?」而這個必定要靠如理的認識,然後作意去對治,否則不知不覺仍在自己的習慣當中。現在太多的人都是這樣,自己覺得來修行了,說不定也很認真,早上幾點鐘起來,規定要唸幾卷經,拜幾拜佛,別的事情都不管,自己覺得是修行,人家應該供養你。人家為什麼自己不修行,要供養你?人家是修他的福,而你就這樣什麼事情都不管,這叫修行嗎?我當年也犯這個毛病,總覺得人家供養我、向我磕頭是應該的。現在我了解,錯了,不是這樣的,尤其是學大乘佛法的人的確不應該這樣的。這種道理我們首先要認識,認識以後,還要自己作意辨別,那個時候才能慢慢地,真正能碰得到大乘的邊,然後不要停在這裡,要步步上昇;如果,我們能夠起心動念隨時這樣的話,那才是相應。不要認為我一天拜幾拜佛,看多少經,就是在修行。
古德告訴我們,如果看了很多經而不了解它的意思,或者了解它的意思而不照著去做的話,是沒有多大意義的。這裡也告訴過我們,你要學布施,就算你沒財物,但內心當中要告訴自己:「我一定要做到它,我一定要做到它。」任何一方面,都要策發這個心,千萬不要打退堂鼓。
學習布施度,第一件事情是了解布施度的特質。布施度跟我們平常的布施有絕大的差別,同樣是把東西送給別人,形相上是一樣的,但是現在所說的布施,不但使我們能夠度脫生死輪迴的苦海,而且可以幫助別人,凡是受者都得到這個好處,輾轉地影響下去,功德是無量無邊。如果這一點不認識的話,雖然布施錢、財乃至於身體,為別人而忙,結果得到的卻是三世怨!其間的差別就是認識正知見與否,同樣的花了好大的努力送了別人東西,卻得到這個果報!二者根本完全不能比。勉強用現在世間的比喻,一個人做了半天只賺一點,結果是小賺大虧!另一個人賺了百千萬,這個還是總歸可以比的,實際上現在這個地方根本不能比!不要說小賺大虧,就是賺到了不虧都無法比啊!何況是你還要虧。所以布施度這個「度」字指的特質,我們第一個要認識。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如《入行論》所說:如果除盡了眾生的貧窮才是布施到彼岸,而現在仍有貧苦眾生,怎麼能說往昔諸佛圓滿了布施度呢?
一切所擁有的身、財、善根乃至布施的果報,無不誠心施捨有情,經中說這叫做布施度。因此,布施即是心(布施依賴於心)。
因此,修持布施度時,如果沒有財物可以布施他人,則應從多方面引發捨心,逐漸令捨心增長。
《法苑珠林》中有一則「一月布施」的公案。
以前,舍衛國有個窮人布施了一串葡萄給比丘。
比丘說:你已經布施一個月了。
窮人問:我只布施了一串,怎麼說布施了一個月?
比丘說:你在一個月前就有了布施葡萄的捨心,在這一個月中唸唸不斷,不是布施了一個月嗎?
由此可見,布施是以捨心安立的。若無資財布施也不要緊,關鍵在於按布施的修法引發捨心;引發捨心之後,還須串習使捨心漸次增長圓滿,這是在根本上用功。如何引發並增長捨心,將在下文中詳細講解。
論云:第二者。唯盡破除身財慳吝,猶非布施波羅蜜多。慳是貪分,小乘羅漢并其種子無餘斷故,故非唯除慳執施障,須由至心發心施他一切所有。此須修習攝持過患,惠施勝利,故當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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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轉趣發起布施的方便,現在我們曉得要布施,也曉得布施的特質是什麼,但是策發我們布施,還要有正確的方法。有了這個方法,才能照著去修學而產生一種力量,不斷地推動你要這樣去做,也才能對治我們無始以來只管自己的習氣。沒有後面推動你去做的力量,自己這個習性就是改不過來,儘管嘴巴上說要布施,講了半天沒有行動,真正要你去做時,趕快縮在後頭,讓人家找不到。你不一定想要這樣,但是毛病自然而然就會現起來。如果是習氣相應的,耳朵就豎起來,不等人家來通知你,你總歸跑第一。所以這裡進一步告訴我們,怎麼樣有一個正確的方法,來策發我們、推動我們去做這件事情。
慳、吝這兩樣,就是對自己所有的東西捨不得。你能夠對自己的東西統統不在乎,這還不是布施波羅蜜,為什麼?因為這個慳吝捨不得的心是貪煩惱所攝,不用說大乘,小乘的阿羅漢都能把這個貪的現行、種子都斷除。所以,單單除掉慳吝心還不是布施波羅蜜多,還要至心發起願意把所有的一切都送給別人,這個才是。所以,要先認得內心的行相才行。那麼如何產生這樣的力量呢?有個方便要先好好地學,就是去思惟攝持的過患和惠施的勝利。平常我們總是這個捨不得,那個也捨不得;自己有的捨不得,沒有的還要去貪求,想辦法得到它。現在大師告訴我們,擁有太多東西有種種的禍患,送給別人會有多大的利益。當你了解了這一點,心裡確實生起有這個東西的害處,送給別人的好處時,才會肯努力去做。就像我們自己一向的經驗,得到的好東西叫你捨,就是捨不得,看見別人的就羨慕;壞東西叫你留,你也不願意留,誰都不願意把髒東西擺在自己的房間裡,哪怕是一點點你都忍不住,一定想盡辦法把它清除出去,為什麼?因為這種東西擺在這裡有種種的過失,種種的麻煩,把它清除出去有大好處。攝持的過患和惠施的勝利也是這樣,方便善巧的確是重要極了。
要把這個過患與勝利經過仔細的思惟觀察,之後才能做得到,否則儘管嘴巴上面講,懂得了道理,可是心裡面始終是無始的習氣,就是做不到。不要說布施,以貪的對治而言,要學上去的話,剛開始要修小乘的五停心觀,實際上這也是三乘的共基。為什麼要修五停心觀呢?因為我們無始以來的散亂惡習,心裡邊隨煩惱轉的行相非常粗猛,如果粗猛的煩惱不降伏的話,無法進入深細的。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根性,會現出不一樣的行相,有很多人貪煩惱特別重,有很多人瞋特別重,所以如果貪、瞋、癡、慢、疑等等這些煩惱力量非常強,怎麼辦呢?
貪重的眾生修不淨觀。貪又有幾種,對治法各不同,譬如對身體的執著怎麼對治,對於男女、飲食的執著怎麼對治,都有它一定的方法。對治男女、飲食的執著要修不淨觀,平常你看見這個東西好得不得了、美得不得了,修不淨觀以後,你一向歡喜的東西,就變得醜惡不堪。那不是個道理,它的確有一套完整的修法,等到你如理如量修起來以後,不管是男女上的,或者是飲食上的,當你一看見,就會覺得又臭又髒,不但是心理上會感受到,鼻子聞到都會反胃,想吐,這千真萬確的事。所以大師告訴我們攝持的過患,這是要修的,不是空講,要把它清除出去,清出去之後內心就清涼。在這裡所說的勝利遠超過小乘的,同樣的過患也遠來得大,如果對這個能夠先修習的話,就會有一股非常強大的力量,自然而然推動你去布施,那個時候,無始以來的慳貪等等習性就擋不住你了。所以在正修之前先告訴我們正確的方法。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此段連結文宣說了兩個要點:一、僅僅遣除慳吝仍非布施度,還鬚髮心施捨一切;二、而這又須依仗修習攝持的過患和布施的勝利,以便令心趣入。
僅僅破除了對身體和財物的慳吝,還不是布施度,因為:慳吝屬於貪,而阿羅漢不但貪慾的現行就連貪慾的種子都無餘斷盡了,如此應成阿羅漢也圓滿了布施度。所以,成就布施波羅蜜多,不只是遣除了布施障礙的慳執,還必須從內心深處發心把自己的一切都惠施有情。
《大智度論》中有這樣一段問答:
有人問:阿羅漢、辟支佛也能到彼岸,為何不叫波羅蜜?
答:阿羅漢、辟支佛的度彼岸和佛的度彼岸,名同實異。他們以生死為此岸,以涅槃為彼岸,但不能度布施的彼岸,因其不能以一切物、一切時、一切種而布施,縱能布施也無大心,或以無記心,或以有漏善心,或以無漏心布施,並無大悲心,不能為了一切眾生而布施。
此中說到:若無大悲心,不能為一切眾生而布施一切,則不名布施波羅蜜多。
因此,布施度必須具備「一切不慳」和「一切施他」兩種德相。
而要趣入「一切不慳、一切施他」的布施度,就必須數數思惟攝持的過患和惠施的勝利。
因為:一方面,修習攝持的過患,能引生對攝持的厭離,厭離一旦增強,自然就能放下對身體和受用的慳執,從而遣除布施的障礙;另一方面,修習惠施的勝利,能引起對布施的歡喜,歡喜心增強了,自然會將身、財、善根施捨有情。因此,趣入布施的方便,即是數數思惟攝持的過患和惠施的勝利。
論云:《月燈經》云:「此腐爛色身,命亦動無主,如夢如幻化。愚夫由貪此,造極重惡業,而隨罪惡轉,不智被死乘,當往那洛迦。」此說身不潔淨,命常動搖如懸岩水,身命俱是隨業自在,無我主宰,觀其虛妄猶如夢幻滅除貪著。貪若未除則隨貪轉,造大惡行,而往惡趣。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我們這個身體是非常髒的。生命更是無常迅速,剎那剎那在滅壞,如懸岩之水,奔流不止。我們根本沒有辦法主宰自己的生命,我們總會執取我如何如何,完全錯了,事實上完全被業所控制。如果了解了這個道理,深入地觀察,就曉得它完全是虛妄的,就像夢一樣地如幻如化;一切都只是業感的,無主的,根本沒有一個我在,而這個身命又這麼無常迅速,這麼骯髒不清淨,又會造種種的惡業,了解了以後,就能對它不再貪著了。
如果不能把這個貪除掉的話,就一直跟著它轉。前面說過,實際上我們自己也了解,貪心是永無滿足之時,不但沒有滿足,而且越貪越厲害。我們都有這個經驗,有很多嗜好,第一次並不覺得它好吃,譬如咖啡、酒等等,剛開始的時候,並不覺得非吃不可,可能只是隨便吃吃而已,但慢慢地上了癮,到後來越吃越厲害,如果它又沒副作用,不會產生痛苦的話,那根本完全擋不住它了。這是貪的特徵,不但永遠不會滿足,反而不斷地加深,而加深的結果是造極大的惡行,眼前好像得到一點小好處,將來卻要墮惡趣受絕大的苦。所以對這個道理要努力去了解,認真地修習,然後才談得上對治。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月燈經》說:色身腐爛不淨,命根也動搖無常,身、命隨業而轉,如迷夢幻化一般虛妄。愚人不知色身和壽命的真相,因為貪著身命而造下極重的惡業,被罪惡控制;又不知淨罪的方法,故而被大力死魔擒走,送往痛苦無盡的地獄。
「乘」即車乘,死主猶如車乘,貪執色身而造惡的愚人全被裝入死主的囚車上,紛紛運往地獄。
《月燈經》的偈頌是說:身體本來不淨,命根也常動搖,猶如懸崖飛瀉的瀑流,色身與命根都是隨業自在,並無主宰者的我,當觀身、命如夢幻般虛妄不實,從而滅除貪著。若未斷除貪著,則仍將隨貪而轉,造下大惡業而墮入惡趣。
這一段是要我們認識貪執色身的危害。如果我們不斷除對身體的貪執,就會一直受貪慾驅使,為了養護身體而造下無邊罪業。所以,耽著身體過患極大,而現在開始修學施身就是開始出離惡趣和生死。
論云:《修無邊門陀羅尼經》云:「諸有情鬥諍,根本為攝持,故於境斷愛,斷愛得總持。」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三界之內一切有情真正爭鬥的根本在哪裡?就是對一切的貪著不捨。所以對於所貪愛的境界了解它的真實狀態,知道擁有它的過患,斷除它的殊勝利益,如法地照著修習,就能斷除這個無明相應的貪愛,那個時候就可以得到總持了,總持就是持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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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是否有延壽的陀羅尼呢?這是有的。
世間減壽而亡的因素,就是與有情斗諍後,造下殺生的罪業,而斗諍的根本又是對飲食和財物攝持。因此,必須對外境斷除貪愛,如此才能延長壽命,此即延壽的陀羅尼。
由貪身而攝持,為攝持而斗諍,由斗諍而損害生命。因此,貪著色身是害命之源,若能斷貪而布施,即是長壽總持。
論云:《集學論》云:「如是我身心,一一剎那滅,若以無常身,垢穢常流注,得常淨菩提,豈非獲無價。」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平常因為我們對這個身心不瞭解,所以貪著難捨,現在正確地了解這個身心是一無可取,既是不淨,是一切罪惡髒垢聚集之處,又是動搖無常,而且也作不了主,反而為了貪它而造種種惡業,一直在流轉當中。唯一的好處,就是可以利用它修習佛法,沒有它還不行。現在我們了解了,把這個以前一直顛倒認為好的身心,轉過來修學佛法,則一切痛苦最主要的原因——愚癡、迷惑都可以獲得解決,證得常淨菩提。「苦、空、無常、無我」變成「常、樂、我、淨」,豈不是獲得無價之寶嗎?所以這個地方,我們要大大地認識,深刻地策勵自己猛省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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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學論》說:我的身心——由三十六種不淨物組成的肉身和受、想、行、識四蘊,每一分都是剎那壞滅。若能利用這無常、常流垢穢的身體而獲得常樂我淨的大菩提,豈不是獲得了無價之寶?
施身可將行動廁所轉為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的莊嚴報身,將無常、苦、空、無我的有漏法轉成常、樂、我、淨的大菩提。一旦知道這個秘密,誰不願意施身?眾生只因昧於此理,才會耽著色身、為身所役而墮入惡趣。
以下《本生論》的頌詞有一段捨身飼虎的緣起:
往昔,世尊誕生在婆羅門的家庭中,曾將很多弟子安置於善道。
有一天,世尊在山間的靜處修行,看見一隻母虎生下虎崽後,被飢餓逼迫,正準備食子充飢。
世尊心想:只有用我的身體餵養母虎,才能解救它們母子,我若不施身,則極不合理。
世尊對捨身飼虎心中充滿了歡喜,便說了以下的偈頌。
論云:《本生論》云:「無我易壞無堅身,眾苦無恩恆不淨,此身若能饒利他,不生歡喜非聰叡。」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本生論》告訴我們,這個我、這個身體,壞聚見(或者叫有身見、我身見、我見、我所見等等)的所緣境,它真的有嗎?沒有,這個是不堅實的,容易壞的,剎那剎那在消滅的;不但如此,而且是眾苦的根本,眾苦所依,又會造種種惡業,導致永遠在苦海當中輪轉,都是這個身體。這實在對我們一點好處都沒有,而且是這麼髒。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還貪著它呢?因為我們把它看錯了。假定我現在正確地了解、覺悟了,能夠利用它來幫忙別人的話,就可以自他俱利。把這樣一無可取、虛假的東西,透過正確的方法可以去利益別人,結果是自他俱利,這是何等好的事情啊!所以,聰明有智慧的人,都非常高興歡喜地做這個事情,反之,愚癡的人,對這個事情不了解,當然就不生歡喜,所以說「非聰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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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無我易壞無堅身,眾苦無恩恆不淨」:這兩句是揭示身體純具過患的自性。
「無我」:此身沒有主宰,完全隨業力支配,只是業力的幻化。
「易壞」:剎那剎那壞滅。從粗無常觀察,此身數十年後便會朽壞,與泡沫無異。
「無堅」:若層層剖析此五蘊身,則得不到一點實義,完全是空花夢影。
「眾苦」:身體是眾苦之源,源源不斷地出生生、老、病、死等苦痛,貪、嗔、癡、慢等煩惱,所以身是眾苦的容器、百病的巢穴、煩惱的依處。
「無恩」:即使給它飲食,為它沐浴、裝飾,對它百般愛護,它也不會報恩,反而將你送入惡趣。
「恆不淨」:此身純是不淨的本性,在這張人皮裡,無數大大小小的孔隙猶如油壺一般,上下不斷地流洩不淨物,九個瘡口像潰爛的老膿疤一樣常流不淨,眼中出眼屎,耳中出耳垢,鼻中出鼻涕,口裡出唾液、痰和血,下門出大小便。九萬九千毛孔裡出不淨汗水。(或者把身體分成三十六種不淨物,分為地、水、火、風、空五界等,都能讓人認識身體的不淨本性。)
「此身若能饒利他,不生歡喜非聰睿」:若能以這充滿過患的身體利益眾生,使它轉成自他無量利樂的源泉,對此若不歡喜,又豈是智者?
《大智度論》中說:往昔,佛在雪山中投生為鴿子時。在一次暴風雪中,有人在雪山中迷了路,飢寒交迫,眼看就要失去生命。
鴿子見到後,立即找來很多薪柴堆在他身邊,為他點火取暖,又飛身投入火中,給他作充飢的食物。
又有一世佛陀轉為大國王,當時世間無佛、無法、無比丘僧。國王四處尋求佛法,卻一無所得。
後來,有位婆羅門說:「我知道佛法的偈頌,如果你供養我,我就把偈頌傳給你。」
國王問:「你需要什麼供養?」
他說:「你能割下身肉做成燈炷供養我,我就傳授給你。」
國王心想:「我的肉身危脆不堅、污穢不淨,雖然生生世世受了不計其數的痛苦,卻沒有一次是為了佛法。今天若能為法獻身,我便不應顧惜。」
國王想畢,便叫來旃陀羅 ,割下自己全部的身肉做成燈炷,以細棉布纏著肉灌下酥油,一時間全身燃起大火,如此才得到一偈佛法。
誠如此般,世尊往昔行持菩薩道時,為了利益眾生、尋求佛法,曾無數次施捨頭目腦髓。
以下教授思惟的方法。
論云:雖勤守護無堅實身,然定須捨。若思施他能辦眾多自他義利。未能如是淨修其心,當自思擇我誠愚癡,故當發心施他身等。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實際上,世間沒有一個人例外的,一天到晚忙的就是這個身體。要積聚錢財無非為了它的衣食住行。我們講究種種的飲食,種種的口味,衣、食、住、行的安樂,無非是為這個身體。但是不管你怎麼努力,這個身體本身並不堅實,最後一定還要捨掉它。你為它忙了半天,到時候它不理你,反而把你送到地獄,真是划不來!假定你現在反過來不為自己忙,趁現在得到暇滿人身的時候好好努力,如佛所說的,把一切布施給眾生的話,那麼你能得到殊勝的利益,別人也得到好處。而現在我們對於這個道理不懂,或者懂得了卻不能好好地修習,沒有產生清淨的行相。什麼叫清淨的行相?就是經過這樣修習以後,心裡面再也找不到一點點是為自利的,一天到晚只為別人忙,那個時候利他之心就清淨了。現在如果沒有做到這樣的話,想想看,我這個人真是愚癡極了。這個才是我們應該了解、應該策勵的。就像一堆大糞一樣,明明是這麼髒、這麼臭,應該拿出去的,你還寶貝得要命,把它放在你的房間裡。所以內心當中應當策發要送給別人的心,有了這個心,然後慢慢去做,這樣才是正確的。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雖然精勤呵護這毫無實義的身體,但臨終時注定要拋棄。如果思惟布施身體給他人,則能成辦自他很多的利益,下至一天,都能作利生之事。若未能這樣修心,則應思惟:我實在愚癡,不以人身成辦利益,而讓它無義空耗。因此,應當發心將身體等獻給眾生。
論云:《入行論》云:「捨一切涅槃,我心修滅度,一切終頓捨,施諸有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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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也說,這個「我」本來就無堅實,你怎麼保護它都沒有用,它終究會捨你而去。現在懂得了以後,把那些東西統統捨掉,然後安住在利他上面,這是何等好呀!「一切終頓捨」,心裡面任何貪執都排開它,世間一切有為的都送出去,這個才是真正對的,真正殊勝的,這是告訴我們修學布施的殊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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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說:施捨一切給有情,便能證得涅槃,而我的心是想修證涅槃,我所擁有的一切身體、受用等,終究會頓時捨棄,與其在痛苦中捨離,不如趁現在自在、有把握時施捨有情,令其殊勝而有意義。
因此,與其死時未成辦任何利益而捨身,不如現在就將身體獻給眾生,日夜利益眾生;與其死時,將財物留在世間,不如現在捐給眾生,成為誰也奪不去的大堅牢藏;與其日後,善根被嗔恚、邪見等違品摧毀,不如現在將善根回向有情,讓它無盡增長。
因此,越能捨,越得利益;越捨得徹底,越能獲得圓滿;一切捨盡,便趣入涅槃。智者何樂而不為呢?
論云:《攝波羅蜜多論》云:「資財無常現可見,若能任運起大悲,當知布施極順理,猶如他物寄自舍。若施由此無恐怖,置於自家生怖畏,無足共他恆須護,若施無此諸過失,由施能生他世樂,不施現法亦生苦,人間諸財如流星,定無不捨諸財物。諸未施財無常滅,由施反成有財庫,饒利有情所惠施,諸財無堅亦有實。若能惠施智者讚,此諸愚夫樂集財,攝持終無不離散,由施恆感諸盛事。由捨不起染污執,慳非聖道生煩惱,若施即是道中尊,聖呵餘者為惡道。」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上面引經論多方面地告訴我們這個道理,我們也多方面去聽聞思惟,從跟你相應的地方深入,把它堅固起來,然後也從其他的多門中,以這個已經生起堅固行相的為主,一一緊跟著去思惟觀察,進而產生有力的、如理的布施之心。我們周圍很多東西都是無常的,難可保任的。這不用講道理,事實很明白很清楚就擺在眼前,誰曉得會有什麼變化?不要說三年五年以後不知道,今天突然之間一個小小的風暴,一下股票漲跌,昨天的百萬富豪,明天就貧無立錐之地,欠了一身債,反過來也是如此,天下有的是這種情形啊!所以了解了這個道理,絕對不會想要去攝持財物,會照著如理的正法,趁得到這個暇滿人身的時候好好努力。依著前面的次第,生起大菩提心以後,任運皆是以大悲幫助別人,「任運」就是自然而然,起心動念就是幫助別人。這時候就會曉得:這個布施太正確了,太對了,你不布施,忙了半天結果兩腳一伸,身體不是你的,卻造了送你下地獄去的業;現在你努力幫助別人,最後這個身本來就是要捨的,你卻因布施而圓滿了無上菩提,所以這實在太正確了。
前面曾經提過餓鬼鞭屍、天人禮屍的公案。餓鬼去鞭打屍體,旁人說它已經死了,這個很臭很爛的死屍,你還打它幹什麼?餓鬼說:「這就是我的前身,我一天到晚為它忙,忙了半天把它養得胖胖肥肥的,現在卻把我送到地獄裡,我想到它就切齒咬牙,今天有空,寧願不休息要來打它。」另外一個天人,生到天上美妙得不得了,卻看見他繞著一個骨瘦如柴的骷髏在禮敬,人家說:「這個骨瘦如柴的骷髏你禮它幹什麼?」「它生前的時候一天到晚為別人忙所以弄得骨瘦如柴,結果我卻靠了它而生天!」我們也講過本師釋迦世尊捨身的故事,所以多讀經典就有這個好處。
但我們會想,這件事情很難做吧?不要怕!不要說修大乘行者或小乘行者,即使像俞淨意公,他是一個世間的凡夫,剛開始做的時候怎麼也做不到,又從十幾歲開始到四十幾歲養成這麼嚴重的惡習,經過一番警策以後,行之三年,結果能夠「靜則一念不起,動則萬善相隨」;心定下來,一念不起,能夠不胡思亂想,只要一動念,萬善相隨,心裡面任運而起都是善的。所以前面自他換的時候告訴我們,「困難不應退,皆由修力成」,沒有一件事情例外,都是修行了以後才能夠成功的。現在我們真正的毛病就在這裡,還沒有修,心裡的障礙就陷在這裡:「唉喲!我不行啊!」還沒有做就打退堂鼓了,那還能做什麼?所以我處處用前面這種概念來提醒大家,不管是無上的出世大法,乃至於世間的,沒有一個例外,那個時候你布施就像本來就是別人的東西,暫時寄在我這裡,現在他要來拿,正好還給他。別人寄在我這裡,請問這個東西是我的嗎?本來就不是我的,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這都是業啊!這身體是自己的業加上父母的精血,本來沒有一樣東西是你的,我們不了解,忙了半天貪著不捨;現在我了解了,它本來就是別人的,只是寄在我家裡,本來我還要代你保管,現在你拿去了,我就輕鬆了。
平常世間人忙守護,忙爭取,現在都不用了,擺在自己家裡面反而生種種的恐怖。攝持的過患第一個是無足,貪著這東西永遠不得滿足。還有我們的財物是五家所共的:水、火、子孫、兵難等等。儘管有保險櫃,一把火來了以後,保險櫃打開來看看也是成了灰,水來了也沒有用,盜賊,子孫都能夠把你敗得乾乾淨淨,所以是五家所共,然後還要一天到晚忙著守護!所以這種種過患,你送出去以後就沒有了,而且眼前送一點小小的,他世得到大果報。現在我們眼前花了十萬八萬,賺個三千五千就覺得很高興,你能夠布施的話,布施一點點賺回來不曉得多少!不要說他世,眼前不施也會生苦,這很明白,因為你要去守護它,就算守護得再好,還是把握不住的,人間的財產像流星般是無定的,來去快速得不得了,所以絕對沒有一樣東西你能夠保得穩、能夠不捨棄的,沒有這樣的事情。
你若沒送給人,這些財物也會因無常而銷滅,或者東西壞掉,或者東西雖然不壞,你死掉了!不捨也要捨。反過來,你布施了以後,它反而變成你的庫藏,藏在那裡真堅固,所以真正的能夠懂得道理,為了利益有情而布施眾生的話,那時候,不堅實的財物倒真正變成堅實的了。
此外布施是智者所稱讚的。實際上真正有智慧才能夠布施,同時智者也稱讚,換句話說凡是有智慧的人都這樣做的,只有愚癡的人樂集財物;因為不管怎麼做,最後一定是離散。既然忙了半天還是離散,忙它幹什麼呢?這真是愚癡到極點。你布施了以後種種的好事便由此而來。由於布施的關係,心裡不會染污,不會執著。而不布施的情況就是慳貪。這個不是聖者應走的正道,實際上慳執、貪著無非是煩惱,如果能夠布施的話,是修行當中最殊勝、最珍貴的,而「執著」這個煩惱是聖者所呵斥的,就是因為這樣的關係才會在惡道當中輪轉。下面再詳細說明執持的過患以及布施的殊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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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波羅蜜多論》中說:財富的無常現量可見,而悲苦的眾生比比皆是,若能任運發起大悲利他,便知布施極其合理。
就像別人的東西寄放在自己家中,若布施了就不會害怕被盜,放在家中只會徒增怖畏;而且,攝持財物會讓人貪得無厭,還要常常守護。如果施捨了就沒有這些過患,不必為了積財、守財而擔心焦慮。
因此,捨財是越捨越輕鬆,越捨越自在。可見,布施是安樂的源泉,而且人人都可以開啟。這個道理簡單明瞭,關鍵在於明理之後,應當立即行持。
由布施能產生來世的安樂,布施什麼就能獲得什麼。比如:施財,得富貴自在;施法,得大智慧;施無畏,得健康長壽;施食,得身強體健……。或者,布施時以出離心攝持,善根便成為解脫道的資糧;以菩提心攝持,便成為佛果資糧,乃至成佛之間,善根不盡並且輾轉增長;以三輪體空的智慧攝持,則福德猶如虛空無有邊際。因此,布施必能獲得來世增上生和決定勝的安樂。
如果慳吝不施,不必說來世墮入餓鬼,即便今生也會引生無量苦惱,即有積集之苦、守護之苦、失壞之苦、遭到搶劫之苦、身心緊張之苦等等。
人間的諸財——小車、豪宅、服飾、珍玩、莊園……都像空中流星,瞬間即逝,了無蹤影。所以,必定沒有最終不會捨離的財物,如云:「榮華還如三更夢,富貴猶如瓦上霜。」
財物若不布施終究不免以無常而銷盡,由布施反而變成財富庫藏。若以財物饒益有情,則無堅之財也會變成堅實,乃至未成佛期間一直利益你。這是極為善巧的方便。
若能將財物惠施有情,這是智者讚歎之處。愚人們喜歡積財,但攝持終究是要離散,而布施卻能恆時感得種種圓滿。
由布施能令自心不生染污執著,清淨坦然。慳吝並非聖道,沒有聖者是依慳吝而成道的,它只會引生貪、嗔、嫉、慢等煩惱。若能布施,則是聖者依止的殊勝之道,布施以外的道,聖者呵斥為惡道或歧途。
所以,奉獻才是人生的真義,才是聖者讚歎的大道,攝持不捨唯是惡道。
論云:隨修大小一切善根,至心迴向成辦有情,現前究竟廣大利樂而行布施,則由依於一一有情得爾許福,速當圓滿福德資糧。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不但是前面所說的外面的種種資財、裡面的身,連布施了以後所有的善根也迴向給有情。因為你布施的時候一定先發菩提心,有了菩提心以後,了解布施的特質,然後修布施的方便,那時候布施的對象就是法界一切有情,所以能夠這樣做的話,很快地就把我們的福德資糧圓滿了。而且「困難不應退,皆由修力成」,你只要去修,一點都不困難。我們也可以想一想以前一再說的吃辣椒的公案,第一次嚐到辣得不得了,哭啊鬧啊弄了半天,到後來非辣不可,沒有辣就覺得沒有味道了,事情就是這樣。所以現在我們往往覺得這個好難啊!你不要一直想到難,要從另一個方向去看:「如果遇難即退,結果是什麼呢?」這樣一想的話,什麼事情也難不倒你了,因為為了一點小難而退的結果是無窮的大苦等在後面,反過來你向前克服了困難以後,雖然眼前有一點小難小苦,無邊的大利益就等在那地方,這個是他非常殊勝的善巧。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對眾生布施善根」,其實是修回向善根。
無論修了大小何種善根,都以至誠心回向成辦有情暫時和究竟的廣大利樂而布施善根,如此依於每個有情都能獲得這些福德,所以合計起來,布施者的福德不可計量,以此將能速疾圓滿福德資糧。
修大乘法時,眾生是最重要的所緣境,以眾生為所緣境行持布施,能極大地擴展善根的力量。因此,修大乘法時時不能離開眾生,以大悲水饒益眾生,才能成就菩提的智慧花果。
《普賢行願品》云:「從初禮拜乃至隨順,所有功德皆悉回向盡法界虛空界一切眾生。願令眾生常得安樂,無諸病苦,欲行惡法皆悉不成,所修善業皆速成就,關閉一切諸惡趣門,開示人天涅槃正路。若諸眾生因其積集諸惡業故,所感一切極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眾生悉得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菩薩如是所修回向,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回向無有窮盡,唸唸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這樣布施善根,功德無量無邊,因為心量無限廣大之故。
論云:如《寶鬘論》云:「如所說福德,假說有色相,盡殑伽沙數,世界難容納。此是世尊說,正因亦現成,有情界無量,欲利亦復然。」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寶鬘論》告訴我們說:前面所說的布施的福德,假定有形相可以看得見、可以衡量的話,盡恆河沙數的世界都容不下。前面說皈依的福報是三千大千世界都容不下,現在盡恆河沙數的世界都容不下,那是無法想像得大,有這麼大的殊勝利益!這是世尊親口說的。這就是成就一切利樂,自利利他的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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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寶鬘論》所說:上述發願的福德假使有色法形相,就算以恆河沙數的世界作為容器,也無法容納。
這一頌是以教理證成大乘的發願福德無量。
這是世尊在《吉祥施請問經》、《三摩地王經》、《無盡慧經》等許多經典中所宣說的,而且有能成立的正因,即:所緣境的有情界無量之故,欲對有情作利益的福德也就無量。
論云:又能障礙捨心增長,增長慳貪能令捨心未生不生,已生退失,所有眷屬及諸資財,先已有者不應攝持,若他施與亦不應受。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上面所說的那些道理是從正面來說,另外一方面我們現在要修的是捨心,萬一有一些事情會障礙捨心增長,反過來增長慳貪,使你的捨心生不起來,或一生起就退失,譬如眼前放不下的這些東西,那要趕快把它送掉,擺在身邊反而增長你的慳貪。你已經有的都不可以留著,如果說別人來送你的更不應受。理論了解了,事實上也策勵我們,處處地方應當先把布施的心策發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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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障礙捨心增長、又會增長慳貪、能令捨心沒有生起的不生、已生起的退失,這所有的眷屬和種種資財,已有的不應再攝持,若有人施與自己也不應納受。
論云:《攝波羅蜜多論》云:「由何增長慳吝過,或能不令捨心增,虛誑攝持為障礙,菩薩應當盡斷除。若諸能障惠施心,及障真正菩提道,如是財寶或王位,皆非菩薩所應取。」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布施的根本障礙是慳吝,捨不得自己擁有的東西。現在既然你要布施,對樣樣東西不但沒有一點捨不得,還要至心捨給別人。所以凡是任何會增長慳吝心的東西,都要去破除對它的貪執,這個東西消極的是損害我的捨心,積極的是不能增長我的布施心。由於我們不了解它的真相,為無明所覆,所以明明是虛假欺誑的,而我們卻由於這種虛誑的概念,牢牢地把它攝持著,修學菩薩行的人一定要徹底斷除這種障礙。這一點平常有太多的機會可以體驗。我歡喜的東西會把它藏起來,人家來要的時候,你立刻就可以感受到心裡的行相就是捨不得,這是對外財而言。另外一種就是我們的內身,這個是更難捨。其實這裡面最重要的是我們的見解,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知見作為衡量的標準,難捨財物是無始以來的習氣,而根本還是在見上面,你用正知見從根本拔除,下面就可以做得到,這順便一提。像這種事情我們修學菩薩的人要破除,怎麼破除?第一個重要的是要認得,必定要把以前遮蓋我們的這個錯誤的無明拿掉,拿掉了以後才曉得這是虛假的、欺誑的。
任何能夠障礙我們布施心、障礙我們的菩提道的財寶地位名譽等等,都不是修學菩薩道的人所應該求的。修學菩薩道一定要走增上生,對增上生而言,這些東西都是需要的,不但是自己要有種種暇滿的人身,跟它相應的財位眷屬等等沒有一樣東西少得了。但是要那些東西的目的是求無上菩提,現在你被它障礙你的菩提道,那就錯了!所以在任何地方我們必定要把握住一個原則,就是正知見,有了正知見就對。否則我們往往在這個地方又要產生種種諍論,比如有人會說這些都不該要的。如果是修學小乘只求解脫的話,趕快解決問題,增上生的財位眷屬是可以不要;大乘行者不但需要,少了還不行。但是要這些絕對不是為了自己,所以這時候要徹底地了解「我」這個東西是什麼。我們無始以來第一生死大冤家就是這個「我」,所以絕對不是為了我而要這些,對這點要有徹底的了解、認識,這叫——覺;而這個覺不僅僅是在小範圍之內,要大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要求這樣的一個果位,所以在因地當中要行這樣的布施;要這樣去做的話,一定要有這些圓滿的財寶、王位等,所以這裡辨別得很清楚。我們必須要了解,要這些的目的是為了要成就佛果,如果你得到了以後,卻障礙你的布施心,那萬萬不可以,這就是菩薩戒的根本所在。所以小乘戒是絕對不可以碰錢財的,在大乘戒當中說得很清楚,你要接受供養,可是接受的時候要注意內心的意樂,這是菩薩戒真正難持的地方。形相上騙人、騙自己都容易,但是業一點都不會錯。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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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波羅蜜多論》中說:由何者能增長慳吝的過失或阻礙捨心增長呢?虛誑攝持財物與眷屬是這一切的障礙,菩薩應當徹底斷除。
如果能障礙惠施的善心和真正的菩提道,則不論財富或王位,都不是菩薩所應受取的。(菩薩心中重視布施的善心和菩提道,遠遠勝過財富、王位等。因此,這些財位若障礙菩提心,菩薩自然會捨棄。)
因此,現在就應開始訓練施捨心,讓抓得緊緊的心一步步鬆開。先捨外,再舍內;先捨劣,再捨勝;最後捨得徹徹底底,毫無掛礙。
論云:如是行時,若由慳心貪著資具,應念能仁捨一切有而證菩提,我亦誓願隨佛學習。我將身財一切善根,於有情所先已惠施,若我今者仍貪資財而受用者,如同諸象為日所逼,入水洗沐至乾岸已,於地滾倒,見土沾身仍下水洗,次復如前,如是思已當修無貪。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當我們照前面這樣去布施的時候,如果說生起了慳貪之心,對自己有的資具捨不得,也放不下,心裡面生起這樣的障礙來,那時候我們應該努力提起正念,想想佛陀他怎麼做的?他外捨財,內捨身心,把捨的果報也捨掉,一點都不剩,這個才能證圓滿的果位。現在我既然了解了,而且立誓守菩薩戒,學菩薩行,怎麼可以慳貪呢?我現在應該怎麼樣呢?應該想:我既然是早已發了這個誓願,也就是菩薩戒,我一定要學菩薩,要將一切自己的內身、外財、以及布施所得的善根,沒有一點餘遺地都施捨給一切有情,而我現在竟然仍舊貪著這些東西,那不是顛倒了嗎?就像大象在夏天被太陽曬得熱惱得不得了,幸運地找到一個清涼甘露之池,跑下去把身上的泥巴髒垢洗得乾乾淨淨(我們無始以來被貪染等種種煩惱的髒垢黏得不得了,現在了解了以後去修學佛法,靠著三寶的威德得到了這個戒,就是解除了所有的髒垢。)洗乾淨以後再爬出來,到了乾淨的地方,結果又滾在地上沾了一身髒,然後再下去洗。如果這樣的話,你一直在那兒滾,滾來滾去仍舊跳不出輪迴,白費氣力。所以要有這樣的認識和了解,然後根據這個了解思惟觀察,策勵自己,生起真實的對治,如理去行持,那個時候自然而然就可以捨掉慳貪。所以萬一我們碰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這就是我們應該修的。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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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持布施時,如果以慳吝心貪著資具不肯施捨,則應憶念世尊是由放捨一切而成就菩提,我也應當立誓隨學世尊。
又應思惟:我已將身、財、善根等一切都施給了有情,如果現在仍然貪著資財而受用,那就像大象被烈日所逼而入水洗澡,回到干地後又滾倒在地,見泥土沾身便又入水洗澡,如此反覆不已。如是思惟之後,應當修持無貪。
「大象入水洗沐」,是比喻將身、財、善根等施捨有情,洗淨了慳垢。「大象上岸後又就地打滾沾了一身泥」,是比喻布施之後再度貪著資財享用,又在相續中染上貪垢。施捨了又貪著,貪著了又施捨,就像大象沐浴一樣可笑。對比思惟之後,要從這種無義的怪圈中跳出,既然已經施捨了,就不應再貪著。
論云:即前論云:「應念諸佛殊勝行,當自立誓思隨學,為除貪著攝持故,以善分別觀察心。我身已施諸眾生,施身果法我亦捨;我若反貪諸外物,如象洗垢非我理。」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那個時候我們應該憶念十方一切諸佛之所以成佛的原因,他就有這種殊勝的功德和殊勝的行持。想想他之所以這麼好,因為他是這樣做,所以我也發誓要跟他學,把所有為貪著而攝持的種種財物等統統捨掉。現在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就是懂得了道理以後,把這種道理非常善巧地融會貫通,各方面都了解得非常透徹,質、量、次第,整個內容根本何在、如何圓滿,都把握住了,不斷地去深入思惟,把這個道理拿來運用在自己內心上面去觀察,好的則勸勉增上;壞的馬上把它淨除,這樣子步步提升。就像前面的比喻,我自己的身體,我所有的東西,以及布施以後感得的果報,統統已經捨掉了,既然這樣我還反而貪著外面這些東西的話,那真是顛倒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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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攝波羅蜜多論》所說:應當憶念諸佛因地布施頭目腦髓、象馬車乘、宮殿園林等的殊勝修行,見到大師如是行持,自己應當立誓隨學,為了遣除貪著攝持之故,應以善分別審察自心。
我的身體已經施給有情,就連施身的果報我也一併施捨了,我若出爾反爾,又貪著這些外物,那就像大象洗垢一樣不合理。
論云:如是多思能捨勝利,若能引發廣大歡喜;及多思惟攝持過患,若能引發極大怖畏,則能任運生惠施心。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下面就是把怎麼樣策發我們布施,最善巧最殊勝的方法總結起來。這裡講的勝利不是普通打仗的勝利,它的殊勝也不是普通的殊勝喔!那簡直是無可比擬的。昨天晚上有位同學來問我:《華嚴經》上面提到普賢菩薩讚歎諸佛的功德,說假使十方無量無邊的佛,讚歎不可說不可說的時間,對於佛的功德還是說不完,他就無法想像佛的功德真有這樣大嗎?千真萬確!不要說我們凡夫不可能,佛這麼了不起,要來讚歎佛的功德都讚說不盡。因為我們在任何情況之下,都是限在一個量當中,再怎麼想都沒有辦法超脫一定的範圍,所以無量無限的法界究竟是什麼樣的境界,我們無法想像,你能夠想多大,它總歸比你想得還大,還不曉得大多少,這個利益是這樣的殊勝。
我們要經常思惟觀察,否則眼前一點點小小的好處,就把你沾住了,那個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那個好處擴大加深放遠,千萬不要被眼前這個小的地方沾住了。並不是叫我們放棄利益,相反的正因為要得到利益,所以要認得利益的真假。眼前那些利益是假的,一點點小利卻害了你;應當求大的、深遠的利益,而且這個利益是無量無邊的,這才是真正殊勝的利益。然後根據這個認識多思惟觀察,否則宿世的業力,隨時隨地會現起來掩蓋著你,你跟著這個老習氣就又跑掉了。能夠多思惟觀察的話,本來你對眼前一點小的事情都這麼喜好貪著,現在有這麼大的殊勝利益,當然更會啟發我們的大歡喜;有這樣的大歡喜,做起事情來就起勁了。眼前為一點點的小好處忙得不得了,人家給了我們一點障礙,就要跟人家吵架乃至於拼命,現在能得到這麼大的利益,在任何情況之下,你都會去拼命,這時要發精進就很容易了,這是第一個道理。反過來,你不捨而去攝持它,結果眼前就有絕大的害處,而且後患無窮。所以不管眼前、將來,都會產生大恐怖,兩者一比較之後,不要人家來勸你,自然而然你一定會生起這個心,乃至於人家勸你不要布施,你也絕對做不到。
佛經上面有很多典型的公案,佛陀在因地當中是捨頭目腦髓的,有一生他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大國王,有人要來侵略,結果他就把國家送給別人了!乃至於有人來要他的頭、眼睛。施千頭王的那個公案,就是有人來要頭,他就要把頭送給人家。很多人都以種種的理由勸阻他,而他說:「我多生多劫得到過很多人身,卻一直為了自己忙,拼命保護這個東西,結果它偏偏把我送下地獄去,現在我了解了絕對不再做這種事,決心把它送給別人。你們千萬不要只為自己打算,我已經努力這麼多生了,現在這個時候,豈可以停止?我這一生的目的,就是這樣!」然後不管人家怎麼勸,怎麼阻礙,後來還是把頭送給別人。當然我們剛開始第一步做不到,也不應該這樣做,後面會說得很清楚,現在應該做的是多思惟觀察布施度(注意這個度字)殊勝的利益,以及不布施貪著攝持的禍害,對這個道理確定有了認識以後,布施的心自然就任運生起來了。
有位同修最近很用功,我看了非常歡喜讚歎,他說:「好的時候的確很好,但是壞的時候,就很難抵擋。」他也就這樣熬住了,努力地衝,結果實在感覺很辛苦。我想在座很多同修都有這個經驗,高興的時候固然很好,低潮的時候,你要想突破,儘管在這個環境中,上面有師長帶領著,周圍是同學,再加上頭剃得光光的,也沒辦法跑出去放肆一下,逼在那裡覺得很辛苦。其實這個地方非常地善巧,它真正重要的就是外面的形相可以幫助我們。譬如說在這個環境當中,你要想放縱一點,上面有師長、周圍有同學,乃至於你跑出去,馬路上的人一看,你頭剃得光光的穿著和尚衣服,怎麼跑到這個地方來了!所以外在環境是有幫助我們的力量,而且對我們非常重要,尤其是初機修學,但是最主要的還是你內心的正知見,正知見太重要了。
我自己苦了一二十年,現在才多多少少體會到一點,這個味道真美,可以說嚐到了甜頭,一旦嚐到這個甜頭,別的什麼東西你都不要了。我現在的情況,你們也看得出來,我這個身體,實在是有氣無力,如果早課用一點力的話,上課就沒氣。腸胃也不好,少吃了到傍晚就冷得要命,氣力也沒有了,多吃了,肚子又脹、又難過,經常都處在這種情況下;背脊骨又受了傷,一直在酸、痛。如果在以前的話,我自己曉得,一定是挺不起來,躺在床上哼啊哈啊,到處找醫生,求藥方;現在就不一樣了。好處從哪裡來的呢?佛陀!的的確確現在愈是碰到這種情況,精進的心愈強,馬上感覺到這個是業感緣起,我多生多劫以來就為這個身體忙,忙了半天不但沒有保護我,沒有一點好處,反而讓我造了很多惡業。結果到了這一生,我已經懂得了佛法,還是要感得這個業報,這個東西多可怕,它現在又來了,這是個善知識喔!要趕快精進。但是現在肚子一下脹、一下飽,氣也沒有,頭也痛,我的確是莫奈何你。我今天談不到學菩薩,但我認得了你,我的心就不屈服,不再為你做奴隸,不再忙你的事情,你也莫奈何我。宿生造了這個惡業,今天感得這樣的果報,什麼時候要走,那是莫可奈何的事情,就是如此因感如此果啊!趁這口氣還沒有斷的時候,我要盡量地利用它。今天多拜一拜佛,多跟同學講一點,至少下一世我可以少一點這種痛苦吧!佛陀告訴我們的就是這個,這個知見本身太重要了,平常支撐我的就是這個。所以我想到這裡真歡喜啊,過了一下頭不痛了,氣也來了,當然,實際上因為身體虛,講完了以後等一下又會痛,不過痛也沒有關係,我就是躺在那裡也要去想它。所以儘管身上是苦的,心裡卻是快樂的。對身體的苦,你了解得很清楚的話,那個苦拿你一點辦法都沒有。當然這是小苦,大苦老實說我也還擋不住,但如果能夠真的這樣努力不斷地去做的話,生生增上,那個大苦就會慢慢減輕了,這是第一個。第二,我想這個經驗大家都有的,本來一點小小的不如意,如果心裡面一直想,會越想越難過,越想越氣,想到後來,把你自己纏在這裡幾天幾夜睡不著覺,其實想開了實在沒有什麼事情啊!
從這裡我們可以體會,真正重要的,就在知見。如果真的能夠了解了這個法的殊勝利益,一碰見任何情況,就隨時能夠善巧地利用。這樣會有一種特別的好處,剛才說同樣布施,世間的人布施了以後結果是三世怨,現在你能夠了解這種偏差而更進一層依正知見去做的話,沒病的時候固然開心,有病更開心。所以最近為什麼我們這裡有明顯的改善,我以前經過那麼多地方,很少看到幾十個人在一起,大家都以全部精神努力這樣去做,為什麼?因為他心理上了解,我這樣去忙,才是真正為了我自己。要不然像以前的話好像我多掃了一下地,多做一點事情,然後看見別人在那兒偷懶,心裡面就是放不下,這種心情自然而然就減少,乃至於消失掉了。乃至於你多做了反而會覺得是多賺了一些資糧,所以你越做是越歡喜,還會有煩惱嗎?沒有啦!佛法真是巧妙啊!你不是要度眾生嗎?不是要救自己嗎?乃至於說我們要求往生,要積功德,俯拾皆是啊!我們想要念到一心不亂,可是偏偏心裡亂糟糟的,不能集中起來,原因就是要忙這麼多事情。現在你懂得這個道理以後,去忙這些事情是隨時增長功德,再拿這個功德來迴向往生,品位還不低喔,這不是很簡單嗎?就算不迴向往生,在這個生死當中行菩薩道更好,到淨土修一百年不如這裡修一天。所以整個的關鍵不在形相或方法上面,而在你的知見上,如何運用正知見去轉過來,能夠轉則善法任運而生。現在這個地方講的是惠施心,也同樣自然而然就會生起;否則如果對這個概念不認識的話,儘管苦苦地去弄,就算有一點效果,但是不大。
正知見和環境的保護兩方面要雙管齊下,不要以為懂得道理就好了,其他的形相不管了,我們是初機剛開始,這些大話說起來沒有用。坐在這裡講可以,不要說你們如何,就是我,講得頭頭是道,好的時候還好,如果在壞的環境當中,還是把善法忘得乾乾淨淨,何況是諸位!諸位當中有好的固然好,但是一般的同學大家都有這個經驗,聽的時候很來勁,眼睛瞪得大大的,耳朵豎得直直的,書本一合,還是跟著無始以來的習性流轉,那就要靠環境的保護,所以說一定是雙管齊下,這是我們要了解的。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如此多思惟能施捨的大利益,若能發起廣大的歡喜心,又多思惟攝持的過患,若能引發極大的怖畏心,這兩種心一旦生起,就能任運地產生惠施心。
論云:如是修習慈悲之心,及善思惟諸佛菩薩傳記等後,亦當引發能捨之心。發起道理者,如《入行論》云:「身及諸受用,三世一切善,為利諸有情,故當無惜施。」謂身受用善根三法,為所緣境,思惟惠施一切有情。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如果照著前面這麼一步一步來的話,必定會引發能捨心。發起的心情,就是把身體以及所受用的一切的財物,以及自己所積聚的一切善根、好處,為了利有情,所以把這些好的東西,統統毫無顧惜地布施出去。以這三樣為所緣境,作意把這三樣都送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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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修習慈悲心以及思惟諸佛菩薩的傳記等,也會發起能捨的善心。
總之,引發捨心有三種方法:
一、思惟攝持的過患和能捨的勝利;
二、思惟眾生缺乏安樂、充滿痛苦,而修習慈悲;
三、思惟諸佛菩薩布施的傳記。
以下引聖教證明,這是諸佛菩薩一致承許的教授。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 中說:「復次慈氏,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自稱菩薩,修行大乘,應當決定正念思惟,布施功德無量無邊,慳吝過失亦復無量。如是知已,決定斷除,無有障礙。」佛開示菩薩應當思惟布施功德無量、慳吝過失無量,以遣除障礙而發起布施。
此經又說:「復次慈氏,菩薩摩訶薩所有世間妙好之物,不生貪著,常能惠施一切有情。所以者何?以大悲心等視眾生猶如一子,願與一切眾生永息貧窮。於所求願,悉令滿足,而於生死曠野之中,備七聖財,得佛智寶。(凡是眾生有願望,都讓他得以滿足,進而願眾生在生死曠野當中具備七聖財,獲得佛陀智慧如意寶。)」
《大智度論》中在講述外布施時強調:「如是種種檀本生因緣,是中應廣說。」(此處應廣說種種諸佛菩薩布施的本生因緣。)在宣說內布施時也強調:「如是等頭目髓腦給施眾生,種種本生因緣經,此中應廣說。」即要求多閱讀、思惟佛菩薩的本生傳記,以引發施捨心。
發起捨心的道理,如《入行論》所說:「身體,受用,過去、現在、未來的一切善根等,為了利益有情的緣故,都應毫無吝惜地施捨。」即以身體、受用、善根為所緣境,思惟將這一切全部施予一切有情。
《入行論》這一頌從五個方面解釋布施:布施的物品是身體、受用、三世善根,布施的對境是一切有情,布施的必要是成辦自他二利,布施的意樂是心無慳吝,布施的作業是引發捨心。
論云:如是若於一切所有破我所愛,數數修習施他之心,是名菩薩。如《攝波羅蜜多論》云:「此等一切是汝物,於此我無我所慢,數數觀察此希有,隨行正遍覺功德,誰有此德名菩薩,難思勝士佛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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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去做,對我們所擁有的一切不再顧惜執著,不斷地去修習布施利他,這個就是菩薩。「數數」兩個字不是說一下做、一下不做,而是要一直做,不停地做,這是最重要的。形相上面可能不同,但是布施的心一直保持不斷。有東西的時候,用施心相應的身口來送;沒有東西的時候,儘管沒有身口的行動,心還是緣念在這個上頭。就算它不現行,例如在睡覺的時候,這個種子還在。「種子」是唯識上特別的名詞,另外一個說法叫習性,這個強烈的習性會一直潛伏在那裡,如果說是受了菩薩戒,那就是菩薩戒的戒體,得了菩薩戒的戒體,只要不破毀,回向要求往生,一定是上品,至少上品下生,這麼有力哦!所以要了解真正佛法的玄妙精彩、殊勝,實在是我們無法想像地好。
就像《攝波羅蜜多論》所說的:現在這些東西統統送給你們,都是你們的了,再也沒有一樣東西是我的,所以也就沒有跟我所相應的慢。不斷地去觀察,這個法真是希有難得啊!前面的聽聞軌理告訴我們要具六想,然後要以五想思惟聞法的勝利,五想當中有個珍寶想,就是覺得這個法稀有罕見,珍貴無比,而又難得可貴,一旦得到了以後,再也不肯放掉,沒有一樣事情比這個更重要,乃至於根本不能相比。由於這樣的思惟,有了正確的認識,培養成我們的習性——或者說種子或戒體,然後跟著這個體起隨行,隨行就是後續相應的行為。實際上受了戒以後要隨行的就是這個,這個才是相應於法體行相的行,有了這個行持以後,這個行相威儀自然就表露在外頭。將來的果就是正遍覺的功德,我們隨時隨地依照著這個集佛果的因,增長功德,能在這上面去真實行持的叫做菩薩,這是不可思議的殊勝大事,是佛告訴我們的。這種道理固然了不起,那我們如何去正行持呢?我們會想:佛陀這麼了不起,那我也要去送人家頭,也這樣送眼睛。不是這樣的,正式開始行的時候,有它的方便善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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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若對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破除了我所愛,一遍又一遍地修習奉獻他人善心的人,是名副其實的菩薩。
反之,不串習施他的善心,則是有名無實的菩薩。《六波羅蜜多經》說:「若不利他,自受世樂,非菩薩行。」
如《攝波羅蜜多論》所說:這一切都是你的財物,對此我已經沒有「我擁有這麼多、這麼好」的我所慢,一遍又一遍地觀察之後,深感如此行持非常稀有,從而隨行佛陀的功德。何人具有這樣的功德才堪稱為菩薩。這是難思難議的佛陀所宣說的。
論云:現在力弱勝解未熟,意樂將身已施有情,不當真實施彼肉等。然於身命,若不淨修能捨意樂,由未修故,後亦不能惠施身命。《集學論》中作如是說,故從現在當修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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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很重要,道理是這麼講的,然後根據這個道理數數去觀察,善巧分別,思惟修習,但並沒有叫你馬上去捨,因為現在我們力量還弱,布施的習性還沒有養成,乃至於這個正確的知見都沒有建立,所以先不忙著去捨。要一步一步來,第一個建立正確的知見,然後不斷地去思惟觀察,養成這個習性,使得它非常堅固而強有力,那才可以。現在力量不夠,這個殊勝的見解還沒有成熟,意樂要照前面這樣想,我要把這個身體送給別人。意樂就是心意所好樂的,我所願望的。平常我們心意所好樂的,一天到晚忙著執取這個我,好的總歸我,壞的送出去;現在不然,壞的我來替代人家,好的送給別人,所以心裡面要這樣想,但是不必,也不應該真的就把自己的肉捨給別人。現在我們真的要修的是這一步,這一點非常重要。
然而不要說「既然現在不要捨,那麼算了!忙別的吧!」不是這樣的!我們還是要努力修心,可是實際上的行動還不要去做,修心是我們現在最重要的。假定不照著前面所說的,在自己的觀念、意樂當中如理去淨化修習的話,無始以來的習性知見一直在,碰到任何情況,都是隨著以前的無明知見、老習氣而轉,如此永遠不可能做到。所以《集學論》中告訴我們從現在就要修意樂。我們應該先建立正確的認識,等到不但有了認識,量也生起了,並且堅固了,才慢慢地開始行持,這個是必定的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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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疑:在心力弱小、勝解尚未成熟之時,是否應該直接布施身肉等?如果不應布施,那麼是否須修施身的意樂呢?
答:不必直接布施身肉等,但應串習施身的意樂。
在現階段心力弱小、勝解尚未成熟時,應以意樂把身體施給有情,不應真實布施身肉等;但是,如果對身命不串習能施捨的意樂,則由於不串習的緣故,將來也不能布施色身和生命。《集學論》中是這樣說。因此,從現在開始就應串習施身的意樂。
凡事皆由串習而成,如果先在心裡串習施身的意樂,一旦意樂增強,即便凡夫也能真正施身。邪教徒熏習邪教,心力強者尚且能為教獻身,何況內教是為了利他而施身,只要串習到量,不怕不能施身。
但又為何遮止初學者真實施身呢?因為初學者對身體和壽命還不能遠離貪執,而且心力不足,勝解也未成熟,不堪忍受割截身體等的劇苦,如果冒然施身反而會引起負作用。
論云:《集學論》說,如是至心於有情所,已捨衣食及房舍等,若受用時當作是念:為利他故,受用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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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上面又說,我們既然「至心」(就是心裡的的確確不說空話,一心一意)地把所有的東西送給別人,「利他故受用此等」,現在這個東西已經是別人的,我卻去受用它,所以受用它的時候,就想:我為什麼受用啊?為利他故。同樣地,雖然我這個身體送給別人了,可是為了要幫忙別人,希望這個身體能產生最大的功效去利益他人,因此不妨把身體養得非常健壯,不但不妨,而且也需要這樣做。前面說過,不圓滿的身體是不可能行利他事的,我們要做最偉大的利他事業,沒有一樣東西少得了這個身體的,這個是我們應該了解的。本論一再提醒我們,先不要在枝葉上轉,只要根本因把握住,你怎麼做都對,就是這個道理。
就捨而言,世間上哪一個人所做的能夠比得上佛陀?現在有人說:「我死了以後,要把眼睛送給別人。」而佛陀是在生的時候,就把眼睛送給別人,頭也送給別人,沒有一樣東西不送給別人。以我們現在的次第來說,不要說活的時候不應該送,以我來說,我死了也不送,這是老實話。為什麼?就是自己的次第要弄得很清楚。假定我今天知道自己能捨的心已經確實生起了,我會寫遺囑,在死的時候送;如果身心裡面的力量更強了,眼前巴不得就送出去。這個一定要了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所以本論真正的好處,就是如是理、如是量、如是次第,每一個地方都是這麼明確,而這種道理都要擺在我們自己內心上,只要如理觀察,就會像在天平上秤出來一樣,一一能看得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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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疑:既然已將衣食、房屋等至心施給了眾生,之後還能否以自利心受用呢?比如,已發心將住宅施給有情,還能否以利益自己的發心受用呢?
斷疑:
《集學論》中說:如是已從內心深處對有情施捨了衣食、住宅等,如果要受用時,應想:為了利益眾生,我受用這些。
譬如,吃飯時心想:為了利益眾生,我吃這頓飯。穿新衣時也想:為了利益眾生,我受用這件衣服。道前基礎在講飲食知量時,即要求思惟「我為成辦一切有情的義利而受用飲食」,也是這個道理。總之,日常生活中要以利他心攝持而受用飲食資具等。
論云:若忘此心,愛著自利而受用者,是染違犯。若無愛著,或忘安住緣利一切有情之想,或貪利益餘一有情,非染違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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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送給別人了,之所以還受用這個東西,是為了要幫助別人。現在你受用時卻忘記這是為了要利益別人,而只為了自己,那就犯了菩薩戒,而且是有染污的。這些都是戒上面告訴我們的,等到講瑜伽菩薩戒時,會有很詳細的說明,這個地方就簡單地說。另一種情況是,受用的時候,並不是為了自己的貪著,但卻忘記為什麼受用,之前曾說過「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也是指這個。前面是只為了自己,那完全錯了;現在這一種並不是為了自己的貪著,只是一時的忘念;或者只利益一個人,不是利益一切有情。譬如說,因為他是我的親戚朋友,我就去幫忙他,只利益一部分人,那跟菩提心是不相應的。菩提心是要廣緣一切、廣利一切,雖然送的時候,只是將一樣東西送給一個人,可是你的心始終是為了利益一切眾生,所以是一切時處遍緣一切有情的。發了菩提心以後,所作的功德會這麼大,就是因為這顆心是無比地大。因地當中有這樣清淨的心,自然而然感的果會大。在這種情況下,雖然犯了菩薩戒,但是稱為非染違犯。所謂染污是指內心裡自利、愛著;如果沒有這些,而在無記性的情況之下受用,雖然實際上是犯,但是並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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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忘失了利他心,只是愛著自己的利益而受用,則屬於「染違犯」。如果沒有愛著自己的利益,但忘記要安住心緣利益一切有情之想,或者只貪執要利益某個有情,則屬於「非染違犯」。
由此可見,對守持菩薩戒而言,利他心是何等重要。如果沒有按道次第發起利他心,進而使它猛利恆常,則凡夫很難時時安住在利他心中,一旦遇到善妙的受用,不免心生愛著,甚至會強烈地愛著。像這樣形式上雖受了菩薩戒,卻又不真正修持利他心,則十分可怕。
論云:於已施他,作他物想,為自受用成不與取,若價滿足,犯別解脫他勝處罪。此中有說,以是迴施一切有情,待一有情價不能滿,故無他勝。有餘師說,於一一有情,皆施全物,前說非理。餘者又云:雖已施他他未攝受,故無他勝。其密意者,謂於人趣至心迴施,他亦了知執我有時,作他物想為自利取,若價滿足可成他勝。故說是為他部之義,亦不應理。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有人覺得這樣受用實際上已經犯了戒。因為已經把東西送給別人了,而且內心也是這麼想,可是卻自己受用,那不是變成用了別人的東西了嗎?依照戒上的規定,拿別人的東西,滿一定的數量,就犯了他勝處。他勝處是最重的重罪,犯了就破壞了菩薩戒體。關於這個論點有幾種說法,這個要辨別清楚。有人說,因為你已送給所有的眾生,所以單單從任何一個人來算,這樣盜用的價值是非常少的,不足以構成他勝罪。這是一種說法。另外一派說:你施捨一切東西的對象,並不能總的送給全部有情,而是對任何一個有情而言,都可以把全部的東西送給他。所以在任何一個人身上,用滿了足以構成他勝罪的價,就犯了。另外一種說法,你雖然想送給他,但他並沒有接受,所以沒有犯。
以上這種種的說法中,佛所說的真實意趣是什麼?大師告訴我們,你布施的對象是人,你的的確確要送給他,他也生起這是他的東西的想法,在這種情況之下,你拿來用,而滿這個犯罪的數量,那就犯了他勝罪。就譬如偷了別人五塊錢,就處罰一下;盜了十塊錢,就關起來;盜了滿十五塊錢,就構成殺頭罪。所以前面幾種說法是不合理的。這個才是「施別人的東西他物想」的正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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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疑:
《集學論》又說:對於已經布施給其他眾生、已作他物想的已施物,為了自己而又再度受用,這是成了不與取;如果價值過量,則犯別解脫根本罪。
對此句的密意,眾說紛紜。以下宣說幾種不同觀點。
有人說:因為這是回向布施給一切有情,應當是由一切有情共同分享,每個有情只享有其中一分,所以價值不會過量,不會犯他勝罪。
又有人說:對每個有情都是布施整個所施物,所以前面的說法不合理。
還有人說:雖然心中已布施給他人,但他人並沒有攝取,因此犯他勝罪的條件不具足。
以下宗大師開顯《集學論》中此句的密意。
這一句的密意是:對六道中的人道已經至心回向布施,他也知道並執著這是我所擁有的,這時已作了他物想,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又受取,如果價值過量,就構成他勝罪。所以說「這種說法只是其它部的宗義」也不合理。
論云:若謂受用他有情物作利他事,由作是念而受用者悉無違犯。《集學論》云:「以有主財護有主身,若由是念受用無罪,僕使恆時為主作業,非自有財以為存活。」設作是念:此諸資具已施有情,他未聽許用當有罪。無如是過,即前論云:「譬如有僕善勤主事,主因病等其心狂亂,雖未聽許受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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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你所有的東西都送給別人,都是別人的,你之所以去受用,還是為了利益別人,這個並不犯。《集學論》說:我的財物及身體都已送給別人,所以是有主的,不是我的。現在是接納別人的財,來保護維持別人的這個身。能這樣去想的話,去受用並沒有罪過。就像做別人的佣人一樣,身體是屬於主人的,所做的都是在忙主人的事情,所受用的吃、住、穿都是主人的,這是應該的。現在我們學菩薩行的人也是這樣,內心是把全部東西都送給別人,包括身體,但是你還去受用它,為什麼?還是為了幫助別人,這樣就對了。
有人認為這些東西已經送給別人了,如果對方沒有允許,或你沒有跟他說明就拿來使用,這是有罪的。大師說這個是沒有過錯的,這就是《集學論》中提到的:就像僕使一樣,我們做人家的僕人,一心一意地努力,而且善巧地為主人而忙,也受用主人的東西。主人病得神經錯亂,所以我所做的主人都不同意,那沒關係!因為主人心已狂亂,在迷糊當中,只要你了解得清清楚楚,這樣做對主人是正確的,那就沒有錯。所以雖然他沒有聽許,你受用它,是沒有罪過的。就以世間來說,這個道理也是很清楚的。古人有一句話:要聽治命,不要聽亂命。有的古人生前就立遺言,說明將來自己百年後,這件事情該怎麼辦,那是在正常狀態當中所說的遺命。到了臨終,或受了特別的影響,神經錯亂了,而改變了他的原來正確的想法,這個叫做亂命,這是不該聽的。
中國古代有一個結草銜環的故事。在春秋戰國時代,有一位魏文侯,他很寵愛一位宮妃。之前他就立下遺囑,將來身後對於所有妃子,作好妥善的排遣。後來他老了,生病了,心裡放不下,又重新訂立遺囑說:「我死了以後,我很歡喜的那位妃子,要她殉葬。」就是他死了以後,要活活地把她葬到他的墳墓當中。後來沒多久死了,由他兒子繼位。兒子看父親臨終的遺命是如此,但是也知道以前他父親曾立下遺囑的內容。以前頭腦清楚時所立的遺囑叫治命,臨終心神昏亂所立的遺囑叫亂命。他這個兒子腦筋很清楚,知道後來這個亂命不該聽,所以把那位宮妃如理地安排。以後他跟人家打仗打敗了,當敵人在荒野追他的時候,忽然之間,看見敵人的馬前有一位老人在把草打個結,絆住了馬蹄,敵人的馬都跌了筋斗,就沒有追上來,因此救了他一命。後來這位老人在夢當中告訴他:「我就是那位宮妃的父親,因為你聽從你父親生前的治命,沒有聽從亂命,所以救了我女兒一命,這是非常正確的,你有這個德行,我是來報答你。」世間的事情尚且如此,佛法也是如此。現在世間人都是顛倒,無始以來為無明所覆,我現在覺醒了,去侍候他們,雖然他們不聽,但是我們做對了,就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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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想受用其他有情的財物而作利益他人的事,這樣作意而受用,就沒有違犯。
《集學論》說:以有主人的財物養護歸主人所有的身體,若以這種想法而受用,則沒有罪過。僕人何時都是為主人做事,並不是自己擁有財產而以此為生。
第四疑:
有人懷疑:這些生活資具既然已經施給了有情,則在他未允許的情況下自己受用,應當是有罪過的。
斷疑:
沒有這種罪過,此中道理即如《集學論》所說:譬如,有僕人忠實、勤勞地為主人做事,主人因生病等心神狂亂,這時主人雖未開許,但僕人受用飲食等也沒有罪過。
因此,關鍵在於一心一意地利益眾生,不必害怕眾生未聽許會有罪過。(凡夫生存必定要有資具,不可能餓死、凍死,只要心中想著「為了利他而受用」,則不論眾生是否開許都沒有罪過。因為所作所為純粹是為了利益眾生,而不是為了自己之故。)
論云:現於有情一切不施,以心惠施實為欺誑,故如此修全無堅實,莫生不信。即前論云:「若有一類於如是行,諸菩薩前未見實施而不信解,不應道理。當知捨心最希有故,於此道理,有起疑惑,不應道理。」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布施的自性(特質),是在於我們的心能捨與否。有人說:「眼前對於有情什麼東西都捨不得布施,而說以心惠施,此乃欺誑。這樣的做法全無堅實,都是假的空話。」切莫生起不信之心。真正學菩薩的行者並不是一開始就捨頭目腦髓的,但是有一類人實際上不懂得這個道理,總覺得菩薩應該捨頭目腦髓,所以看見有些人沒有真實地照著去做,他就不相信,這是不合理的!應當知道捨心是最稀有的。
最近偶然聽見人家說,現在大家在辯論:人死了以後,眼睛等等器官要不要贈與。這個道理各說各的,說得很多,大家來問我,我沒有回答。因為問題不在捨不捨,而是要先知道內容——質是如何?量是如何?次第是如何?剛開始的時候的的確確不但發了願心,而且受了菩薩戒的行心。這時候要修的是內心願意捨的意樂,在這種狀態當中,不捨不算犯。等到你意樂修堅固了,不但是死了以後捨,眼前都要捨。所以問題不在形相上面,而在內涵上面,我們不能單從形相上來看,就說他不是。如果我們不懂得道理,光憑外相就判斷別人是錯的,那不合理。以我們來說,覺得自己現在要學菩薩行,那也要衡量一下。如果內心沒有達到足夠的量,不實際上去行動是對的;如果拿這個做為藉口,實際上根本沒有修捨心,而說:「菩薩主要是修心裡的意樂,我的心已經捨了。」而實際上東西捨不得布施,那就錯了。所以本論中常常提到說:到時候,你只要觀察自心,就非常清楚。
以上已經說明了啟發布施心的善巧方法,要去布施的時候又有幾種不同的差別。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第五疑:
有人想:現在對有情什麼也沒布施,只是心裡把身、財、善根施給有情,這不是欺騙嗎?因此這樣觀修毫無實義。
斷疑:
不要生起不信的邪念,此即《集學論》所說:如果有一類人對如是修行捨心的菩薩,因為沒有見到菩薩真實布施而不生信解,這是不合理的。須知,捨心最為稀有,故對此理生起懷疑,極不應理。
布施度以捨心為主,能至心把身、財、善根施捨有情,這是最稀有的。發起一念捨心就是布施,具有實義,怎能說是欺誑呢?極為難得、極為賢善的捨心明明生起了,怎能說是虛偽呢?
所以,應當深信這是極具大義的修行。原先成天耽著自利,不曾起過一念捨心,現在破除慳吝,發心施捨一切,這不是極稀有而具大義嗎?因此,應全力引發捨心、增上捨心。
【科判】第三布施差別有三:一、總一切依當如何行,二、觀待別依所有差別,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別。 今初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我們做任何的布施都有它的原因,你根據什麼原因而去布施?總的原則是如何?這是第一部分。等到去布施的時候,布施所依的特質不同,比如有出家、在家等等的差別。最後布施本身又有什麼不同。布施差別分這三部分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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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的一切所依身應如何布施,即凡是菩薩不論凡聖、在家出家,沒有主次等差別,一概應行持的內容。
二、觀待別別所依身行持布施的差別,即出家菩薩和在家菩薩應分別著重修何種布施。
三、布施自性上的分類。
論云:初中具六殊勝。依殊勝者,依菩提心,由此發起而行布施。物殊勝者,總諸施物無餘行施,若於別物而行施時,亦應不忘總施意樂。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首先我們布施時,心理上應根據一個大原則去布施,換句話說,基於這種心理去布施。這樣的原則就是布施所依的,共分成六個殊勝。第一個我們是依菩提心發起而行布施。平常我們送人家一點東西都是為了自己有所求;或是他給過你好處你感恩;這些都陷在一個圈子裡面繞來繞去——繞我。進一步能把「我」放掉,那個慳貪執著之心沒有了,但是沒有去想「捨」。現在要為利益一切有情而捨,不但使他們得到世間的快樂,而且共同圓成無上菩提。這個所依非常殊勝,為利有情願成佛的這顆心,是沒有一樣東西可以跟它比的。
第二物殊勝,你所要送的東西也是非常殊勝。同樣的東西,拿到菩薩的手上,就變得非常殊勝,因為菩薩從發心那個時候開始,所有的東西統統送給別人,所以他所施的是他所有的一切。在任何時候,儘管只是送給你一個銅板,或任何一樣東西,但是他都是以這樣的心情:我的一切都送給你們,你要多少,就給你多少,這些都是你們的。這是第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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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殊勝:依殊勝、物殊勝、所為殊勝、善巧方便殊勝、回向殊勝、清淨殊勝。
依殊勝:依菩提心發起而行布施。
萬行依於心,心是所依,現在依於善心之王的菩提心,當然是依中最殊勝。
這是要求行任何布施都要先依菩提心發起,就像司機每次開車先踩油門一樣。
世間人和聲聞緣覺只依一般善心或自利心發起布施,因此都不殊勝,唯有菩提心才是最殊勝的所依。
物殊勝:總的一切施物都毫無保留地施捨(自己所擁有一切全都布施,施到極點,當然殊勝)。遇到布施各別施物時,也應該不忘失總施的意樂。
比如,賑災時捐贈衣物,心想:我總的要對眾生布施一切,現在我布施這件衣服。護持一分戒律時,心想:我總的要護持一切淨戒,現在護持這一分戒律。這叫不忘總意樂。
世人和聲聞緣覺都沒有布施一切的意樂和現行,唯獨菩薩能做到布施一切內外事物,因此是布施物中最殊勝者。
論云:所為殊勝者,為令一切有情現前安樂究竟利義而正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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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去施?目的是為了令一切有情得到現前安樂和究竟利義。利益一切有情分兩方面,眼前增上生,究竟決定勝;我們自己要求的是這個,當然別人也是希望如此。我們施的目的往往弄了半天還是為自己;現在菩薩他不但是利益別人,而且是利益一切有情。一般的布施,只是對他人眼前有好處,將來沒有好處,而現在這個布施,不但眼前有好處,將來永遠都有好處,這是無出其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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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為殊勝:布施的目的最殊勝。菩薩是為了讓一切有情得到暫時善趣的安樂和究竟成佛的利益而布施。
世人和聲聞緣覺也會為了利他而布施,但他們只是為了利益部分人,而想給予的利益也只是一分暫時的利益。菩薩布施則是為了一切有情暫時和究竟的利樂,其目的當然是最殊勝的。
《六波羅蜜多經》說:「隨修少分,乃為無量功德之本。何以故?由清淨心無分別故。(隨便修一點就成為無量功德之根本,因為清淨心無分別的緣故。)譬如日出照於世間,情與非情皆蒙利益,是日不言我能照觸,亦不分別情與非情。以是菩薩所作功德,乃至布施一花一果,皆為利益一切眾生,以此功德成無上果,悲化十方示導一切。」
論云:善巧方便殊勝者,經說無分別智之所攝持,初發業者,當以通達法無性慧之所攝持。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這個布施的方法是極美好、極善巧的!因為是無分別智所攝,所以施的時候三輪空,不著事相,不會受染污。初發業者(就是初發心的行人),雖然我們並沒有真實地證得,但是要有了解「法無自性」的這個智慧,以這種心理去布施。前面講聞思修,真正的「無分別智」是與修慧相應的,而我們現在剛開始是與聞思相應。前面提過幾次沒有細講,真正智慧的特質就是破煩惱,但不是隨隨便便地只是在枝末上打轉,後面會告訴我們,是有它一定的重心,如果能從根本上去破,那麼枝末自然不存在。但是一下子要找到根本很不容易。以我們現在來說,煩惱粗得不得了,馬上要談細的題目沒有辦法,只好先在粗的地方慢慢對治。
毘缽舍那——「慧」的特質,並不是說眼前小小吵了一個架的煩惱,把它破除了這個叫智慧,這樣是以偏概全。舉例來說:麥是穀類,但是穀類不一定是麥。又像說:我是人,沒錯,但是說人就是我,除了我以外的都不是人,這就是錯的。這裡因為避免大家對聞思修的定義含糊不清,所以順便講一下。至於嚴密的定義,到最後毗缽舍那的部分會把聞相應、思相應、修相應的內涵說得很清楚。這裡說的無分別智之所攝持,那是修相應的,而我們現在初發業的人,就是聞思相應的,前面說八因三緣中的心清淨,就是剛開始做的時候心裡應該有狀態,這是我們下腳的第一步。
所以布施的時候,心裡要懷著這樣的念頭:我為的是迴向無上菩提。「菩提」翻成中文就是「覺」,覺悟兩樣東西——一個是了解勝義諦,即真實的狀態;一個是了解世俗諦。這在唯識法相上分別稱為「如所有性」、「盡所有性」。對於這兩個的特質,有了正確的認識,這才叫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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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巧方便殊勝:經中說以無分別智攝持,初學者應當以通達諸法無自性的智慧攝持。
此處「善巧方便」是指三輪清淨,即對能施、所施、受者,不見有此種彼種的相狀,自然修習三輪無緣的智慧。由此,布施的善根沒有因著相而迷亂染污,獲得清淨。
在大乘的無量方便法中,無分別智是最關要的法,故為善巧方便中之最殊勝者。菩薩以無分別智攝持,不論作何種布施都能清淨,趣入無量功德的彼岸而成佛,因此,以無分別智攝持的布施便成為出世間波羅蜜多。世人和聲聞緣覺都不具這種智慧,所以說是善巧方便中最殊勝者。
論云:迴向殊勝者,迴向施善於大菩提。清淨殊勝者,《攝大乘論》說,滅煩惱障及所知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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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是一定有功德的,但是要明白,得到這些功德的目的是為了求無上菩提,不求別的。最後第六:我這樣行布施,能把煩惱障跟所知障徹底淨除;所以這是清淨的,別的是染污的。以上這六點是它殊勝的地方。所以總此一切就是布施之所以成為波羅蜜,能夠渡生死大海到達彼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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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向殊勝:布施善根回向成辦無上菩提。
世人僅僅只回向今生或後世的利益,聲緣只回向自己獲得解脫,唯獨菩薩回向無上大菩提,故是回向中最殊勝者。
《六波羅蜜多經》中說:「雲何少施功德多耶?以方便力少分布施,回向發願與一切眾生,同證無上正等菩提,以是功德無量無邊,猶如少雲漸遍世界。」回向無上菩提能令少許善根轉為無量,直至涅槃永不窮盡,這是菩薩回向的作用殊勝。
按世親菩薩的解釋,「清淨殊勝」指佛位時的布施方便,是由解脫煩惱障和所知障所集起的緣故。
世人和聲緣的布施有煩惱障和所知障的染污,大乘布施才是清淨中的最殊勝。
此句標明出處:以上六殊勝是出自無著菩薩的《攝大乘論》。
問:對一切所依身宣說布施正行時,為何要說六殊勝?
答:為了顯示大乘布施以哪些相超越世人和聲緣,而稱為波羅蜜多,故決定應宣說六種殊勝。世親菩薩的註釋中說:「以何等相施等得名波羅蜜多?由諸世間及聲聞等亦有施等,是故決定應說其相,謂六最勝為施等相。」
欲修大乘布施度,不論出家、在家,都必須具足這些殊勝;否則,無論如何修布施,也只是一般的布施。當然,「善巧方便殊勝」、「清淨殊勝」並非初學者所能具有,故初學者只需積集其資糧即可。
論云:具足六種波羅蜜多者,如行法施防止聲聞獨覺作意,是名持戒;於種智法信行堪忍,忍恕他罵;為令法施倍復增長,發起欲樂是名精進;心專一趣不雜小乘,迴向此善於大菩提,是名靜慮;了知能施所施受者悉如幻化,是名般若。具足六種力最強大,此是《八千頌廣釋》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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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以上的特質,再進一步是講布施一度當中具足六種波羅蜜。布施本身當然就是布施度。你行法施(就是講說佛法、修持等等)之時,防止聲聞、獨覺二乘作意,這就是持守菩薩戒。
「於種智法信行堪忍」,是對於無上大菩提一切種智這個法,能夠信、行、忍,而且安住在這上頭。這一點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昨天有一位同修問起有關大小乘之間種種不同的論點的情形。我聽了回答他:「這個概念,說它重要是重要極了,但是你若要真正地幫助別人,也是難極了。」所以至少現在我們不必深談,眼前修行的第一步——建立正知見,才是最重要的。但這很不容易,也是我為什麼說幫助別人很難的原因。從理論上去說,會變成長篇大論,不曉得說到哪一天。佛在世的時候,處處地方希望把最圓滿的教法帶到世間,真正接受他的人卻不多,只有少數人接受了。另外還有一些人,佛經當中有所謂十四無記,有十四種問題佛不回答。為什麼不回答?佛雖然具有不可思議的無窮妙辯,具足十力、四無所畏,沒有一點畏懼,因為他了解一切事情。但是碰見這種問題他就是不開口,因為對問這種事情的人,你就是一點辦法也沒有;佛都莫奈何他了,憑我們現在就有力量能夠說服人家了嗎?因此眼前對我們真正重要,而真能幫別人的方法,還非自己對佛法有正確的了解,內心絕不動搖,信得過,然後照著去做,能夠堪忍。要不然,自己都信心動搖,懷懷疑疑的,連腳跟都站不穩,怎麼能幫別人呢?以上是對法施的正確認識。至於我們要行布施的時候,雖然是去幫別人的忙,可是有的時候別人不一定領情,這件事情我們大家都感受得到的。你不去做,躲在後頭,也就算了,但如果你去忙了半天,這個人要你這樣做,那個人要你那樣做。你會覺得:我不做倒還沒關係,一旦做了以後,這個人這樣,那個人那樣,弄得頭暈腦脹。所以說要「忍恕他罵」;現在人家都還沒罵你,只是嘀咕幾下你就受不了了,所以真正想做到布施,一定要具足忍辱波羅蜜。
還有,這樣去做是必須要的,「為令法施倍復增長,發起欲樂是名精進。」所以要努力去做,這就是精進。專心一致,不為其他的動搖,不夾雜二乘的作意——這是靜慮。布施之所以成為波羅蜜,就是由於了解到布施不是為了自己。但為什麼可以為了別人而做?這是平常我們做不到的,那是由於了解了,原來這個「我」本身就是虛假的,對這個有正確認識的緣故。智慧就是瞭解一切世間萬事萬物的真實特質,乃是性空所顯的緣起之相,所以它是如幻如化的。了解了這個,行為上儘管去行施,心情上則是了無執著,那就是慧所攝持的方便,方便所攝持的慧;所以說「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就是布施度當中所含攝的般若。現在六度具足,「具足六種力最強大」,這是《八千頌廣釋》所說的。《八千頌》的廣釋就是《大般若》的解釋,內容說得很清楚。這是總括的來說。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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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布施為例,法布施的自性是施捨正法,稱為「布施的布施」。
行法布施時,防止心中產生聲聞、獨覺自利的作意,稱為「布施的持戒」。
發小乘心會讓大乘善根未生者不生、已生者息滅,因此小乘的發心與無上菩提相違,是菩薩戒的違品。菩薩行法布施時,謹慎防護自心不讓趣入小乘,這是持戒的體性。
行法布施時,對佛的一切種智法深信忍可,心不動搖,這是法忍;能忍受、寬恕別人的毀罵等,這是耐怨害忍。此二者稱為「布施的忍辱」。
為了令法布施加倍增長而發起法施的欲樂,稱為「布施的精進」。
行法布施時,專一趣入而不夾雜小乘心,唯一把善根回向大菩提,稱為「布施的靜慮」。(這時由於遠離了小乘作意的散亂,故是靜慮的體性。)
行法布施時,了知能施、所施、受者都如幻化一般,稱為「布施的般若」。
具足這六種波羅蜜多,能使布施的力量最極強大,這是獅子賢論師在《般若八千頌廣釋》中所說的。
以上以法布施為例,說明修布施時應具六度,即要求布施時,在捨心的狀態中遠離違品、心不動搖、歡喜勇悍、專注一緣、了知三輪如幻而不著相,如此修力最大,對修其它五度也都有增勝的作用。
論云:第二者,總之,經說在家菩薩應修財施,出家菩薩應行法布施。《菩薩別解脫經》云:「舍利子,若有在家菩薩,以七珍寶充滿殑伽沙數諸佛國土,供養如來應正等覺,舍利子,若有出家菩薩,開示宣說一四句頌,此所生福極多於彼。舍利子,如來未許出家菩薩修諸財施。」《集學論》說,此中密意,障礙聞等,謂遮出家特集財寶而行布施,若無妨害自善所作,由宿福力多所獲得,當行財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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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菩薩道的初行者,所依的身都必須是人身,個別的來說,因為所依修行的這個身不一樣,所以布施的方法也不一樣;在家人應修的是財施,出家人應該行的是法施。所以《菩薩別解脫經》上說:如果修菩薩行的在家人,以七珍寶充滿殑伽沙(就是恆河沙)數諸佛國土,供養如來、應、正等覺,這是在家菩薩應該做的;這裡說供養恆河沙佛,實際上是廣利一切。真正開始要修行,圓滿的身相是出家人。出家人應該怎麼做呢?菩薩戒上說:在家人是行財布施,而出家人是鼓勵、強調法布施。法布施的功德非常殊勝,即使在家菩薩有這麼大的供養還不如出家菩薩說一四句偈的福多。下面一句話很重要,對出家人來說,如來並沒有教我們修財施哦!所以我們出了家以後,很多事情不一定是我們該做的,不是不要做,是不一定。那麼以什麼來判斷呢?
真正修學的內涵,一定要有正確的認識——正知見,而這一定要靠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如理思惟而得,現在我們真正要忙的就是這個。《集學論》說:《菩薩別解脫經》這段話真正的意趣,是指假定你一天到晚忙著要修布施,以致障礙你聽聞正法等等的話,對正確修行的這條路是個大障礙。所以說出家人忙著弄財要去布施,這個是要遮止的,而另外一種狀態是,自己並沒有去忙錢財,但是因為宿生的福德因緣,自然而然的財就來了,這種情況應當要把它送出去。就像我們廣化老和尚,我最佩服他的,就是他從來不忙這個事情。早期在這裡辦學,沒得飯吃,那我們出家人該幹什麼?討飯嘛!就到馬路上去托缽,這種精神真了不起!但是現在信施潮湧而來,這是他的修持,他從來沒求過。而且他只要看見人家有需要,就拼命的送出去。我們出家人要這樣做,那就對了!所以不要以為我布施好像做了很多功德,要曉得功德的特質在什麼地方,根本因一定要先把握住,不要在差別因及其他的方面下手,這一點分清楚是非常重要的。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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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布施的所依身有在家和出家兩種,經中說在家菩薩應修財布施,出家菩薩應修法布施。
即觀待別別所依身各自的特點,主要應行持與身份相應的布施。
佛在《菩薩別解脫經》中告訴舍利子:假使有在家菩薩以充滿恆河沙數諸佛剎土的金銀等七寶供養如來,又有出家菩薩為眾生開示宣說一個偈頌,後者所生的福德遠遠超勝前者。舍利子,如來未開許出家菩薩修財布施。
世尊校量法布施之功德遠勝財布施,並教誡出家菩薩應當著重修法布施。
《集學論》說:此處的密意是以會障礙聞思修而遮止出家人作財布施,即遮止出家人特意積累財物而作布施。如果不會妨害自己聞思修的善行,由前世的福德力獲得許多財富,則應當行財布施。
所以,這以是否障礙聞思修為標準:如果會障礙出家的聞思修,就不應刻意作財布施;如果是以自己的福德力無勤而獲得財物,則應作財布施。
論云:霞惹瓦云:「我不為汝說施功德,我是宣說攝持過患。」是於出家辛勤追求,集積財寶而行布施,令其淨戒多生瘡尤不喜之語。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祖師教誡我們,出家人應該避免忙這些事情,因為攝持財物有種種的過患,出家人的真正責任是要弘法,要弘法必須先了解佛法並如法去做。如果忙了半天,自己都不如法,請問你還談什麼!這樣行財施固然不可以,法施也是如此。現在有很多人在弘法,也有很多人勸我:「您老人家怎麼不出來啊!」並且用種種道理來說服。我自己曉得,如果具條件我當然願意去行法施,可是我感覺自己對佛法並不懂,不去施至少我沒有害人家。如果我自己對佛法根本已經弄錯了,然後又去告訴別人,那是在害人。我寧可跟外道講,因為他根本不信佛,會認為我亂講,不聽我的。但一般信仰佛法的在家人,會覺得法師們是了解道理的,我如果說錯了,他們聽了也會把錯的當做對的,覺得這就是法,一旦有了先入為主的錯誤概念以後,正確的法反倒聽不進去了,因此佛法就這樣衰敗了。我自己深深地感覺到這個影響,所以非常害怕。講起來也真慚愧啊!財施固然做不到,法施也做不到,只能說我正在努力,為了要幫忙別人,所以自己要先弄清楚,然後才有機會幫忙別人。
不但佛法如此,世間也是一樣,父母都希望孩子長大了能發大財,有高的名位,所以在孩子小的時候,要送到學校去。這時候不但沒賺到錢,還要在他們身上賠錢。養了兒子是希望他將來賺錢,怎麼還賠他錢啊?原因是正因為將來要賺錢,所以你得培養他,送他上學,從最低的小學一年級開始,將來希望他爬得很高,這道理我們一定要弄清楚。我們談佛法,一定要靠如理如量的正確內容。所以在家人忙些什麼、出家人又該如何做,這個一定要辨別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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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惹瓦說:「我不為你說布施的功德,我是說攝持財物的過患。」這是針對出家人辛勤追求、積累財富布施,導致清淨戒多生染污而說的不歡喜的話。
出家人作財布施,容易使戒律不清淨,如此則因小失大,得不償失。所以為了護戒,對出家人不著重強調財布施。以上講了布施差別中財布施的內容。
以下宣說法布施超勝財布施的原因。
《大智度論》中講到,佛說財法二施以法布施更為殊勝,原因是:
一、財布施的果報在欲界中,法布施的果報或在三界或出三界。
二、財布施有量,法布施無量。
三、財布施有盡,法布施無盡。
四、財布施果報清淨少、染污多,法布施果報染污少、清淨多。
五、做大財施要觀待很多力量,法布施只要從心中流現,不必觀待其它,所以,極為方便。
六、財布施能讓四大諸根增長,法布施能令具足無漏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
七、財布施不論佛陀是否出世,世間常有,而法布施唯佛出世才有。因此法布施難得。怎麼難得呢?即上至辟支佛也不能說法,他在乞食時,以飛騰變化來度人。從法布施中能出生財布施和聲聞、緣覺、菩薩、佛陀四聖果位。況且,若有法布施,則能分別諸法——有漏法、無漏法、色法、無色法、有為法、無為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常法、無常法、有法、無法,一切諸法實相清淨不可破不可壞,這林林總總的諸法略說是八萬四千法藏,廣說無量無邊。這些法都是從法布施而分別了知。故說法布施殊勝。
佛在《六波羅蜜多經》中告訴慈氏菩薩,法布施有三事超過財布施:
一、財布施有盡,法布施增長無盡,故法布施殊勝。
二、財布施,受者僅限於現在得利益;法布施,受者現在、未來都得利益,無量世中恆時隨逐,無人能奪,乃至無上菩提常不捨離。
三、財布施,施者得利益,受者無利益;法布施,施、受雙方都得利益,即受者通過聞法、發心,能速證無上菩提。
以這三種意義,法布施更為殊勝。再者,修行法布施,名稱遠聞,人天尊重恭敬。以此因緣,首先宣說法布施。
《優婆塞戒經》說:「眾生聞法斷嗔,由此法師來世色相上妙;眾生聞法慈心不殺,由此法師來世獲得長壽;眾生聞法不盜財物,由此法師來世資財豐裕;眾生聞法歡喜布施,由此法師來世身具大力;眾生聞法遠離放逸,由此法師來世身體安樂;眾生聞法遣除嗔心和愚癡,由此法師來世辯才無礙;眾生聞法生信除疑,由此法師來世信心明瞭。」如果能教化他人,則具足布施、持戒、多聞、智慧,應當依此類推。
總之,法布施是能含攝無量利益、無限深遠利益的大總集布施。成辦一切暫時、究竟利樂的方法都在佛法中,若能不顛倒並以清淨意樂對有情布施聖法,則一個法布施中就能實現無量的自他二利,因此法布施最殊勝。
論云:施性差別有三:法施者,謂無顛倒開示正法,如理教誨工巧等明,世間無罪事業邊際,令受學處。無畏施者,謂從王賊等人間佈畏,獅虎鯨等非人怖畏,水及火等大種怖畏救護有情。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布施從它的自性來分,有三種差別:財、法、無畏。法施跟無畏施的定義比較簡單,所以先說。財施內容比較廣泛,所以擺在最後。法施是無顛倒地、沒有一點點錯誤地開示正確的方法。剛才說到我為什麼不敢出去,因為我出了家以後,聽見的法是五花八門,大乘、小乘、性宗、相宗,然後淨土、禪等等,各說各的,你不曉得怎麼辦!如果聽見了隨便拿一點就出去弘法的話,這是在混亂當中增加混亂。真正的法施是無顛倒,正確如理的。結果你不施還好,垃圾少一點,你越施垃圾越多,叫人家根本沒辦法解決。所以前面說過,尤其是修學大乘佛法的人,對大乘應該信解還要堪忍,在任何情況下絕不動搖。「堪忍」兩個字不容易喲!要具足兩個條件:第一是如理的認識,然後要如理地思惟,等得到了勝解以後(譬如天台所講的「大開圓解」),在任何情況下,不管人家怎麼說,即使天塌下來,你心裡還是了不動搖。
就我本人來說,現在這個是談不到,但由於得到善知識的攝持和指示,至少有一點自己覺得蠻高興的,就是當外面說得天花亂墜,眾說紛紜時,我雖然沒有力量幫助別人解答,可是我內心當中的確再沒有什麼疑問。這並不是說我開了圓解,而是因為這種問題善知識都告訴過我了,我所了解的只是表面最起碼的一點點。如果我已經大開圓解,那就可以出去弘法了,可是我知道現在沒有,因此自己安住在裡邊修行,把穩了不敢動;否則的話,連好好修行不敢動這點都做不到,因為不曉得怎麼辦是好,會不斷地動盪,弄得一生空過。這點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
菩薩不但是對於正法了知,而且還要廣通五明,「如理教誨工巧等明,世間無罪事業邊際,令受學處。」也就是凡是世間所有無罪的事業都要能夠正確地了解,為了利益眾生,這都是菩薩該受學的,這是法施。無畏施就是使人家能夠免於恐怖。下面是詳細地說明財施。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布施自性的差別分三:一、法施;二、無畏施;三、財施。
法布施從三方面宣說:
一、無顛倒開示正法
法布施的條件是「無顛倒開示」,即:意義不顛倒,如理如實;動機不顛倒,不求利養恭敬、不求回報、不求異熟、不求小乘涅槃。
意義上,若不隨順真理而顛倒開示,則壞亂正法、瞎人眼目;動機上,若不以菩提心攝持,則非大乘的布施度。因此必須遠離這兩種顛倒。
二、如理教誨工巧明等世間無罪的事業
眾生若想學習無罪過的世間作業,菩薩可以稱合道理為他講解。(所講的意義必須正確。)
三、讓有情受學學處
讓有情受戒、學戒、持戒。
當然,並非只有坐在高大的法座上對人說法,才是法施。在和別人閒談或者在某些非正式的情況下,能讓眾生的心轉入正法,都算法施。古大德說:如果沒有直接說法的對象,可以觀想為眾生說法而念誦經典,也能產生法施的功德。
無畏施,即從一切怖畏中救護有情,讓眾生脫離恐怖。
怖畏可以歸攝為三類:人間怖畏、非人怖畏、大種怖畏。人間怖畏,指遭遇王難、瘟疫、盜賊、戰爭、交通事故等怖畏。非人怖畏,指遇到獅虎、鯨魚或惡鬼、魔眾干擾等怖畏。大種怖畏則是對自然災害——地震、洪水、大火、颱風等的怖畏。
吃素放生、救死扶傷、祈禱世界和平、發願讓眾生遠離恐懼,都是無畏施。
【科判】財施分二:一、實捨財施,二、唯意樂施。初中分三:一、捨財道理,二、若不能捨當如何行,三、習近對治布施障礙。初中分四:一、惠施何田,二、何心惠施,三、如何行施,四、施何等物。 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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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施分兩部分,第一個,實捨財施,就是實際上送東西;第二個,唯意樂施,是單單心裡的造作。實捨財施當中又分三點:第一個是布施的正確方法。第二個是如果我們不能捨的時候該怎麼辦?因為理論上要捨,但有的時候碰見一些事情讓你不能做,那該怎麼辦?這裡告訴我們正確的方法。第三是萬一有障礙的時候,怎麼對治它。第一個捨財道理又分為四項,分別為:布施的對象、應該以什麼樣的心去行布施、布施給別人的時候怎麼送以及所送的東西是可送或不可送的;每一個地方都很明確地說明它如理、不如理之相。現在看第一個「惠施何田」,這個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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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施分兩種,即實際施捨財物和僅以意樂施捨。
捨財的道理包括:一、布施的對象;二、布施的意樂;三、布施的方法;四、布施的物品。
菩薩必須首先瞭解此處所說的道理。在世間要勝任一項工作,也要事先瞭解相關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注意事項等,若未在這些方面加強培訓,就無法做好工作。同樣,身為菩薩已發大心要成佛度眾生,卻對六度的道理一無所知,豈不可笑。所以,應以殷重心學習。
「田」為能生之義,將財物施捨給某對境能出生福德,此境即是生長福德之田。
論云:略有十種:一、諸親友於自有恩,二、於諸怨敵謂作損害,三、中庸者俱無恩怨,四、有德者謂具戒等,五、有過者謂戒犯等,六、劣於己,七、與自等,八、勝於自,九者,富樂,十者,貧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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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我們布施,對自己好的人就送,冤家不但不送,還要害他,中庸的則無關緊要。這裡告訴我們真正的布施是三者一律平等。從文裡邊看,它包含了一切對象,不管是從自己的感受上,或從他人的德行上,乃至於從他的富樂、地位、名聞來說,一切都是我們布施的對象。這就是「田」——是我們成佛的資糧田。我們恭敬佛是因為佛能使我們究竟離苦得樂;但是真正究竟離苦得樂,必須廣行六度萬行,現在那些人就是能夠成就我們的,為什麼不敬他呢?這正是我們要恭敬的。所以平常要多觀察、多思惟這個道理,尤其是我們出家的同修,這正是團體和合的真正原因。在世間如果三個人在一塊的話就不行了,俗話說:一個人擔水吃,兩個人扛水吃,三個就沒得吃了。我們要修行,卻恰恰相反,人是越多越好,當我有力時,要去幫助別人,看見他沒力,心想:這是我的資糧田,他懶惰正好成就我成佛的功德,所以是越做越高興。即使我現在力量不足,心裡也清楚自己到這裡來學的就是這個!就算做得很辛苦,回頭想想,心中也好高興,因為我雖然多做一點點,可是從他身上曉得自己的心裡是如何地顛倒——看見他不做,內心就起嫉妒障礙。現在由他提醒,讓我看到心裡面的慳貪是這麼厲害!這時就不會放不下人家!所以萬一碰見這種情況,心裡放不下的時候,自己去反省:我出家是幹什麼的?這樣一想,問題就馬上解決了。如果還不能解決,趕快到佛堂,好好地多磕幾個頭,真正我們要懺悔的就是這個。這樣一來,就算不是做得很好,至少大家沒有什麼諍論,所以一定要先從這個基礎上消極地防範,才會有積極的增上,根本的意趣就在這裡。
再進一步說,施的時候內心的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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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的對境略有十種:
一、親友:直接利益自己的有恩者;
二、怨敵:直接損害自己的人;
三、中庸:與自己無恩無怨的人;
四、有德:具有戒律等凡聖功德之人;
五、有過:具有毀犯戒律等過失之人;
六、劣於己:功德、安樂等各方面比自己低劣的人;
七、與自等:各方面與自己平等的人;
八、勝於自:各方面超勝自己的人;
九、富樂:在功德、財富等方面富貴而安樂的人;
十、貧苦:在功德、財富等方面貧乏而可憐的人。
針對這十種布施田,應以不同的意樂對待。對親友,要遮止貪心;對怨敵,要以慈心對待;對中庸者,要以珍愛心對待;對具德者,要以信心、恭敬心對待;對有過者,要以悲憫心對待;對低劣者,要斷除傲慢心;對平等者,要斷除攀比心;對超勝者,要斷除嫉妒心;對富樂和貧苦者,應知他們以有漏五取蘊粗重而生起,又為貪愛所逼惱,故應對其發起猛利的悲心而布施。
實際上,「十」代表圓滿,即不論對有恩、有害、中庸、有德、有過、低劣、相等、超勝、富人、窮人,都應當平等布施。等施怨親,等施賢愚,等施貧富,十方聖凡都是菩薩施供的對境。
大乘布施屬於行菩提心,而菩提心的德相是「發心為利他,欲正等菩提」,其利他方面的所緣境為一切有情,只有對一切有情平等布施,才能和菩提心相應,否則就會失壞菩提心。因此,以偏袒心布施也是魔業。
論云:意樂分二:初當具足何等意樂者,緣所為事謂作是念,當依此故圓滿無上菩提資糧,圓滿布施波羅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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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樂就是實際上把財物送給別人的時候,當下的心理狀態。「唯意樂施」所說的是沒有東西的時候如何修心;這兩個是不同的。
當你布施的時候,心裡面就這麼想:我現在把東西送給別人,對出家人來說,我現在說法,或者是供養三寶、莊嚴佛殿,或者我布施別人無畏,我忙一點,但讓他省力,這是應該做的事。因為這樣做能圓滿無上菩提資糧,能夠圓滿布施波羅蜜多,所以越做越高興啊!這樣想就不會覺得好像自己多做了一點,看見別人在摸魚,心裡面就嘀咕,自然這種心就沒有了。所以了解了這個概念,處處地方要提醒自己,你嘀咕了半天,事情照樣做了,結果呢?你是白白辛苦,心裡還增長嘀咕的雜染,真是冤枉。所以常常記得這句話:「君子樂得為君子,小人枉自為小人。」
我們現在為什麼會在這個世界上面?這很明白!會得到這個受用,當初因地當中一定種了這個因,就是說你也布施了,但是感果的時候,為什麼心裡面還是要動腦筋去求,還不一定求到?那就是當初布施的時候心裡面並沒有清淨。如果說你一心一意歡喜地送給別人的話,感果的時候,得到財物也是毫不費力。所以古代有些人真是妙極了,他就會有這種寶藏,自己也不曉得怎麼來的,歡歡喜喜很省力就得到了。所以能夠歡歡喜喜無條件地幫助別人,心裡不要嘀咕,將來好的果報還是你的,這是就世間來說!現在我們要求無上菩提,更是不曉得要比它超勝多少,世間是不能比的呀!所以我們一定要認識這個心,把它建立起來。這個地方不是去看那些偷懶的人不對,重點是我自己出家穿了這身衣服偷懶的話,眼前貪一點小便宜,將來的後果是可怕得不得了!這一點是我們每位出家同學必定應該了解的。小便宜是絕對貪不得,討便宜就是慳,對自己的東西放不下,財物固然放不下,心裡也放不下,偷懶等等都是從這地方增長,從身心兩方面都應該去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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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所為事的意樂,即想:我將依靠這次布施來圓滿無上菩提的資糧——布施波羅蜜多。
論云:緣所施物,謂於自物作他物解,所施之物如取寄存,當念菩薩一切所有,於有情所先已施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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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所做的事情該有像前面的想法,那對於我們送出去的東西,平常總覺得這是我的,現在要想:這個東西本來就是他的,只是他暫時寄存在我這裡。不但財物送給別人,我的身體、氣力也送給別人。既然是別人的,現在他要我做,我當然高高興興做啊!就像僕人為主人而忙,現在我們就是如此,這個身體是僕人,這個主人是什麼?無上圓滿佛果等著你啊!你這樣去做,就是為著無上圓滿佛果而做呀!不是很清楚很明白嗎?如果了解這一點,必然會精進努力,盡最大的力去做。這個身體千萬不要養得肥肥胖胖的,等到死了以後後悔再來打它,到那時候也來不及了,至少要讓它瘦瘦枯枯的,然後來禮謝它。最好是像佛一樣,天人還要向它禮敬讚仰。所以應該這樣想,一切為了這個主,這個主就是無上圓滿菩提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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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所施物的意樂:要把自己的財物看成是別人的,就像歸還他人的寄存物一樣,應想:我所有的一切早已布施給有情,因此完全屬於眾生。否則,口中雖說:「我的身、財、善根無餘普施一切有情」,但到了布施時又認為這屬於自己,如此豈不相違?所以要緣所施物作他物想。
如第七世觀音上師嘉瓦仁波切(即七世達賴)說:「我雖是個國王,但是我的東西只有出家三衣而已,其它都是眾生的。」
論云:緣行施田,為善知識。謂於來乞未乞諸田,應念此等滿我布施波羅蜜多,當具如是三種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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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你要做布施的事,一定需要受者,所以這受者就是你的資糧田、善知識。如果有人跑來向你乞討,這些人都是你的資糧田,他如果不來要的話,還不能滿足你的菩提資糧。雖然你有一身的氣力,但是如果沒有地方可以去施展,那有用嗎?跑到了淨土,你還要掃地嗎?你還要忙什麼?那個地方這麼乾淨,所以你沒有集聚資糧的機會,所以為什麼說在淨土修了百年反不如在娑婆世界修一天,這不是很清楚明白嗎?有人來跟你要東西,以前捨不得,現在好極了,趕快送給他,這是我圓滿菩提資糧的機會。東西擺在身邊不捨,其實這東西是虛誑的,反而還害我,送給他卻可以換取安全而且堅實的佛果。
我們這裡的同修當中,有一位侍候老和尚,我曉得他實在是辛苦啊!不但是白天整天地忙,到了晚上還要起來幾次,他睡的睡墊冷得要命,我一直跟他說你這樣不行,他也沒關係,我說這不是為你,因為老和尚是我們這裡的精神導師,你要照顧他,你自己也要注意。他晚上睡的是冷得要命,睡的時間比任何人少,做的事情卻比別人多。有的時候人家還說他,一開始他心裡覺得忙了半天還不被諒解,後來想沒關係,我在這裡修學,他成就了我的忍辱。就是這樣的心理,所以我讚歎、真歡喜!這都是我的善知識,因為他了解這正是他的資糧田,所以越做越高興,越做越快樂。現在我們住在寺院中,對上面侍候佛,下面是成就你資糧的同行,當然是越做越開心呀!
所以不管你所施的東西,或所做的事情,乃至你的對象,能夠三輪清淨,在因地當中聞思相應,果位當中修證相應,有這樣的因,自然感這樣的果。前面說過了,不是馬上叫你捨頭目腦髓,第一步重要的是把這個道理聽懂,然後思惟觀察,當這些人來乞求的時候,你會覺得他來成就我。如果是要財,那是成就你的財施;如果是做事情,他不做讓你做,你不會說他在偷懶,而是成就你的無畏施啊!不但成就你的無畏施,讓你多賺了以後成就佛果的功德,這都是你的功德田、資糧田,你感激都來不及,這是你的大善知識啊!他使你成佛的,怎麼能不恭敬他呢?不但歡喜而且恭敬!所以現在我心裡面經常就是這樣想,說實在我也做不到,但是正因為我做不到所以更要這樣想,做不到難免會痛苦,轉變想法就會快樂。身上面雖然受一點苦,心裡卻是越來越快樂,我曉得只要這樣做下去的話是增上生,到最後圓滿佛果就等在那裡。諸位啊!天下哪有這樣好的事情,哪有這樣便宜的事情,你不在這裡忙,請問你在世間忙些什麼?以前曾經跟你們說過,我當初出家的時候人人笑我,等到多少年以後,跟以前的老朋友碰見了,他們都說:「某人啊,算來算去還是你最好。」當初我們在學校裡唸書的時候,每一個人都有偉大的志願,要成家立業。現在每一個人都「五子登科」,就是房子、車子、妻子、金子、還有兒子都有了,忙了半天問他為什麼?還不是為這個家,為了這些孩子!辛苦了一生,結果就是這個樣。
現在我們有幸從家的牢獄脫離出來了,在這個地方集聚資糧,所以千萬要把正知見建立起來,不相應的心現起的時候,要想說:「這個無始以來無明相應的習氣又來了,這真是我的冤家,我現在跑到這裡真正要做的就是跟它鬥!」不是說一定能成功,前面告訴我們,即使被煩惱冤家壓在下面了,我也在下面咬牙,要跟煩惱鬥。大家還記得這段話吧?我不是時時戰勝的,我自己很清楚,我一直在敗。人家說常勝將軍,我自己覺得我是個常敗將軍。普通一般人敗了一次就完了,像那樣就不行。我敗,敗了以後我還再打,又敗,敗了再打,又敗,再打,所以叫做常敗,真正了不起的就是這個「常」字。你能夠這樣倒下去再打,倒下去再打,你就成功了。記著,我但願諸位能學這個,我現在就學這個常敗將軍。我在這裡只是把我敗的經驗告訴諸位,雖然敗,卻是快樂的!而且美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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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行施田的意樂:不論對前來乞討或未來乞討的諸田,都要觀想他們是圓滿我布施度的善知識。
佛在《六波羅蜜多經》中開示菩薩布施時應有的心態:
見乞者來時,應和顏悅色、口無譏毀。聽到乞求聲時,就像孝子忽然聽見離家五十年的父母回家,心中的喜悅無法抑制。
菩薩請乞者到家中,應如請佛應供一般,發起此心:「我的善知識今天接受我的供養,他是來遣除我慳貪等惡趣過失,是以無量利益莊嚴我的相續,是以無上菩提瑩飾我。他外現乞丐相、身穿破衣爛衫、和顏軟語,實際是出於悲憫而前來利益我的。這是我的善知識,因為是他拔除了我相續中慳貪的過失。這是我的主人,我是他的奴僕,一切應聽從他的吩咐。」
發起這樣的意樂之後,菩薩從座位上起身,雙手捧著所施之物,右膝著地,歡歡喜喜地奉獻給乞者。同時祈願給予一切眾生利益安樂,回向無上菩提,並對乞者起饒益心。
佛說:「如是之人即是能行天如意樹,若無是者,如何得度生死曠野,不乏資糧達於人天涅槃彼岸。以是當知,人天安樂、無上解脫,皆因乞者而得成就。」
學習大乘之後,應知菩提屬於眾生,若無眾生,豈有菩提?所以應視眾生為善知識,尊重承事眾生。《普賢行願品》說:「種種承事、種種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及阿羅漢,乃至如來等無有異。」
即應作如是三種想:目的,應作圓滿菩提資糧想;所施物,應作他物想;對象,應作善知識想。
論云:《攝波羅蜜多論》云:「乞者現前諸佛子,為增菩提資糧故,當於自物住他想,於他應起知識想。」施一一物,念為如是如是而施,緣所為事意樂廣說,如《妙手問經》及《攝波羅蜜多論》,應行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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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波羅蜜多論》所說的,就是前面講的這個道理,乞者出現在前面,既然我們是學菩薩的人,行布施會增長我的菩提資糧,所以很高興,他是我的善知識!這個東西本來就是他的,現在卻可以用來滿足我的菩提資糧。不管送任何東西,都要想到是為了成佛而施。布施時內心的所求,詳細的內涵就在經論上面,這裡只是提個綱要。所以宗大師為什麼教我們要不斷地多閱讀無垢經論,原因在這裡。我們有個經驗可以說明:大部分同修聽的時候,聽得真起勁,書本一合沒有了。現在應該是聽的時候固然很起勁、很高興,然後下課的時候高興的心念還在,正知見的餘勢還在,休息了幾分鐘馬上再回來。不但是聽論,就是看經也一樣,要繼續去思惟剛才這論上面怎麼講的,現在經上面怎麼說,內心當中不斷地薰習。累了出去休息的時候,仍然保持這個跟法相應的快樂心情,餘勢未盡之前,讓眼睛休息休息,身體鬆弛一下再進來,這樣不斷做的話一定成功。這個道理後面的精進波羅蜜多當中會告訴我們,只要得到了如理的、正確的方法是沒有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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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波羅蜜多論》說:「乞者來到眼前時,佛子為了增長菩提資糧,應將自己的東西看成是他物,安住在他物想中,又應視乞者為自己的善知識。」
布施每一件物品時,心中應想為了如是如是的目的而布施,緣所為事的意樂,詳細如《妙手請問經》和《攝波羅蜜多論》所說,應按那樣瞭解。
以下從《六波羅蜜多經》中摘錄一段,說明如何借事引發意樂。完整的經文請參閱附錄。
經中說:「若施醫藥,願與一切眾生得六度藥,療生死病,悉得痊除,獲涅槃樂。若施衣服,願與一切眾生得慚愧服以覆其身,離諸陋形,端嚴殊妙,獲金色身,最勝無比。若施三寶師僧父母種種燈燭,願與一切眾生得一切智眼。若施音樂,願與一切眾生得真天耳,十方世界所有音聲,皆悉聞知。」
總之,布施何物,就借此物引起相應的意樂。當知布施以心為主,布施時真正引發、增上菩提願心,才是重點。否則,只發起芝麻許微小的意樂,並不屬於大乘意樂。
經中說:「若菩薩布施時,能回向無上菩提,救度十方一切,雖少行施,獲福無量。」又說:「若行施時,不能普為一切有情回向無上正等菩提,設以寶聚如妙高山而用布施,利益甚少,猶如芥子易可窮盡,亦如片雲,風飄即滅。」(布施時,若不能普為一切有情回向無上菩提,則即使以七寶堆成須彌山而布施,利益也很微少,就像芥子般極易窮盡,又似一片雲,風一吹就會散消。)所以,以自利行施,遠不如發大心利他的善根。學大乘一定要懂得著重利他的大乘特色。
論云:如前所說緣田意樂,於一切境皆應起故,是總意樂。別意樂者,於諸怨害以慈意樂,於諸有苦以悲意樂,於諸有德以喜意樂,於諸有恩以諸意樂而行惠施。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前面所說的緣由意樂,在任何情況之下都應該這樣,這個是總的意樂。此外,面對不同的境界,還有不同的方法。如果是對我有怨害的人,要用慈心布施,這不但行布施。而且還對治瞋心,不但對治瞋心,而且增長無量慈悲,多好啊!
「於諸有苦以悲意樂」,這一點要特別講一下。苦有身心兩種,現在我們外面看起來是好好的,身容或不苦,可是心大部分都很苦。我不敢說你們如何,我自己曉得我很苦,因為我還是個凡夫啊!雖然曉得佛果這麼美妙,可是還遠得很,雖然也在努力追求,但是大部分心情都是跟凡夫的雜染相應。跟雜染相應自然而然貪著難捨、偷懶、茍且偷安,我自己很能體會到這種心情,所以看見別人這樣的時候,有時候會拿世間的標準去衡量:「這個傢伙又偷懶了!」但回頭一想:「錯了、錯了,他在苦惱當中,被無明大苦所陷,這正是一個苦惱眾生,我現在修學佛法,不是要布施、不是要成就嗎?連我自己覺得是修學佛法的人都做不到,還能要求其他人嗎?」一方面策勵自己,一方面覺得這個人真可憐,「好啊!我正好趁這個機會幫忙他。」這個意樂並沒有離開前面的總意樂。前面是說:人家偷懶,你應該怎麼去做,其實他之所以偷懶一定有種種理由,也許他今天生了病,就算他真的是偷懶,那還是心病,一樣是苦啊!所以是可悲的眾生!不但增長我的菩提資糧,而且增長我的大悲心,悲心對菩薩而言不是初、中、後都要修嗎?所以你看,一面是增長資糧,一面又增長悲心,好在有對面這個人!到那個時候,你越想越歡喜、越做越高興。
因為你做的當下是增長功德,這個歡喜的心情又是個隨喜心,所以前面告訴我們要多思惟,坐在這裡要思惟還思惟不起來,但境界現起的時候,思惟是特別有力,正是我們可以用法的時候,所以有了這麼好的環境不努力,真是如入寶山空手而回,現在我們這裡說來說去就是講這個。所以大師真了不起,多少傳承的祖師、譯經大師,乃至於印這本書的人,還有郵差把書送進來,都要感謝他們,我們才有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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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所說的緣田意樂——作善知識想,對一切境都應當發起,故是總意樂。
對善於修行的人來說,眾生都是老師,有的從正面引導,有的則從反面教誡,總之,都是成就波羅蜜多的老師。若有「眾生皆我師」的意樂,便能與大乘相應。
別意樂,即針對不同有情所採取的不同意樂。若以慈悲喜捨對應,即:對怨敵應以慈心布施,對苦難者應以悲心布施,對具德者應以喜心布施,對有恩者應以平等心布施。
「有恩者」,即對自己有利益的眾生——親人、善友等。對有恩者應遠離貪執,以平等捨心布施。
我們布施時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有情,對待不同有情要有適合的意樂,如果意樂適合,就能相應。
論云:又於諸田當住捨心,行善施果,亦當迴施乞等有情,特於苦田當住悲愍。如月稱云:「施謂離慳貪,於諸器非器,平等心等施,此施施者淨,悲施及施果,二俱施來求,此施無慳吝,善士所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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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所有這些田都是住於捨心,乃至於布施的果也都迴向給他們,本來你就是要迴向一切有情成大菩提。特別是對苦田當住悲愍,這個道理剛才已經說過了,真正菩提心的根本是大悲!而大悲必定是要苦眾生的策發才生起。
月稱大論師是一位大菩薩,他說施就是離慳貪。這種情況之下,不管受施者是器非器,不管十種田中哪一種田,布施的時候以平等心。布施這個行為本身以及施者都是清淨的。布施的時候用悲心,然後布施所得的果報也都布施給人家,這個布施才是真正圓滿的,才是善士所稱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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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於諸田應安住平等心中,行善布施的果報也應回向施予乞丐等有情。尤其對苦田,應安住悲憫心。
「於一切田住平等心」如何理解呢?譬如,大地上有園林、草木、藥物等,其根莖、枝葉、花果可以用來服食、佩戴。地上生存的有情都能從大地上獲取自己的所需,但大地從不分別:我可以施捨這些人,我不願施捨那些人。同樣,菩薩的布施心如同大地一般,平等饒益一切有情。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大乘莊嚴經論註釋》中說:「聲聞和世間規以功德田為主,菩薩有悲心的緣故,以苦田為主。……苦田越卑賤,痛苦越深重,作為布施境便越殊勝。譬如:布施多位富人,不如布施一位窮人;布施一般窮人,不如布施窮人中的悲慘者。如是與上面相比,布施餓鬼更殊勝,而布施餓鬼中的慳吝者功德尤為殊勝。……利他重於自利的諸菩薩尤其著重對具有苦因、苦果的布施境作布施,因為他是殊勝田的緣故。」
以下引聖言證明「對於諸田應安住平等心」,行善和施果都應一併布施。
如月稱菩薩所說:所謂布施,即心中遠離慳貪,對於具戒律的法器和破戒等非法器,一律以平等心布施,如是布施乃清淨布施(未被貪嗔染污)。以大悲布施的善根和布施的果報都施予乞者,此施不雜慳吝,是善士所稱讚的布施。
論云:《無量功德讚》云:「若見諸貧劣,眾生有求心,無悲希果報,尋餘有德器,意壞雖行施,等同諸乞丐,故尊由大悲,布施諸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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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因為布施有德者有功德,就會去供養,但是有窮人來求乞,他卻沒有悲心,因為覺得這個窮人沒有功德。他把錢集在那裡,要布施有德者,這個時候他的意樂已經不清淨了,雖然行布施,就像乞丐一樣。而世尊真正珍貴的是以大悲心,正因為看見他苦、貧窮,所以布施。剛才說過苦有身心兩方面,對出家人來說,是特別注意對方心苦而行布施。這個話再說一遍,當他貧窮的時候,固然要布施,即使他有種種不如理的地方,我們也是一樣。不要說因為老和尚功德了不起,我處處地方去侍候,想辦法討好他;這個傢伙莫名其妙,我才不理他,不是這樣。我們修學菩薩道的人要了解,不是在於他要不要,而是說我該不該。那個時候你很清楚地知道,這個境界現起了,我真正要修改的就是內心這種不如理的慳狀態,這個拿掉就對了,這個是布施時的意樂。
「意壞雖行施,等同諸乞丐。」雖然布施了,但是布施的心理狀態錯了,所以像乞丐一樣。乞丐是和尊貴成對比的,就世間名位來講,最尊貴的是王者,最下賤的是乞丐。現在你已經布施了,為什麼還講像乞丐呢?要了解布施根本因在哪裡,以大菩提心行六度萬行,如果你的大菩提心、悲心沒有了,那就錯了。所以前面說,有窮人來求,正是大悲所緣的境,你現在不救而求果報的話,根本錯了,這個就是它真正的意思,這是我們應該要了解的。前面是說應該具足何種意樂,下面是說我們不應該有的違理的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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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引經證明對於苦田尤應安住悲憫。
《無量功德贊》說:世尊!您往昔對淨不淨田都平等布施,但有些人布施卻是有選擇的。他們見到貧賤者來乞,明知來人有求助心,卻心無悲憫,認為他們不是殊勝對境,布施他們後世得不到大果報,因此只尋找那些具有功德的對境。像這樣失壞了菩提心,雖然作布施,但以貪求異熟的緣故,其實和乞丐並無兩樣。因此,世尊您由大悲心對諸乞者平等布施。
「意壞」,即菩提心失壞了。發菩提心時承諾要將有情都安置於佛果,所緣境並非只是部分有情,而是所有高低、賢劣的有情。然而,現在眾生有困難前來乞求幫助,你卻棄之不顧,這是菩薩嚴重的衰損。
以自利心專求有功德者布施,是一種高級乞丐的做法。一般的乞丐是為自己今生求取衣食,而高級乞丐是為了自己來世求得異熟大果,在希求自利上並無差別。
一般初學者難免會有執著功德的心理,而且初學者也需要借助這種執著令心趣入善行。有了功德的觀念,自然會判別功德的勝劣、大小、暫時究竟等;有了這種分別,人們自然一心追求更大、更究竟的功德。暫時來說,這也很合理。
之所以會捨棄貧賤眾生,而一心尋求殊勝對境,是因為認為對下劣者布施遠不如對殊勝境布施的功德殊勝。
如果這種觀點絕對成立,則強求人做功德低的事也不合理;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以悲心布施可憐眾生,此悲田便成了與佛平等的福田。
佛世時,維摩詰居士曾將瓔珞分成兩份,一份布施給法會中最下賤的乞丐,另一份供養最尊貴的如來。維摩詰居士說:「施主如果能以平等心布施最下賤的乞丐,則等同如來福田之相,在福田上無有差別。」《優婆塞戒經》也說:「若能至心生大憐憫,施於畜生,專心恭敬施於諸佛,其福正等,無有差別。」(若能從內心深處起大憐憫心布施畜生,這與一心恭敬供養諸佛的福德相等。)以真誠的心憐憫眾生,確實與恭敬諸佛的功德平等。
《大智度論》中記載:
一天,舍利弗供養佛一缽飯,佛隨手把飯施給了狗。
佛問舍利弗:我們倆誰得到的福德多?
舍利弗說:按我的理解,佛布施狗的福德多。
雖然從對境上比較,佛的功德勝過劣狗無數倍,但從意樂上比較,舍利弗的意樂遠不如佛的大悲。因此,由於意樂殊勝之故,佛得福德多。
有人想:我布施給下劣境,而沒有供養佛,佛是否會不歡喜呢?
答:不必有此顧慮。《普賢行願品》說:「菩薩若能隨順眾生,則為隨順供養諸佛。若於眾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若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何以故?諸佛如來以大悲心而為體故。」佛不是以形形色色的色法為體,而是以大悲為體,菩薩能安住大悲是真正令諸佛歡喜的事,因為佛的心願無非是想令眾生生起大悲,與諸佛同體同心。因此,這是最好的法供養。
《普賢行願品》說:「以於眾生心平等故,則能成就圓滿大悲。以大悲心隨眾生故,則能成就供養如來。」又說:「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善男子,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俱胝那由他分、迦羅分、算分、數分、喻分、優婆尼沙陀分,亦不及一。」大悲的功德不可思議,不必顧慮以悲心布施下劣眾生會讓你功德虧損。明白這些道理之後,應當努力平等饒益眾生。
總之,初學者需要依靠殊勝的資糧田,而菩薩出於悲心,不選擇淨不淨田而平等布施,比前者更殊勝。
《普賢行願品》說:「言恆順眾生者,謂盡法界虛空界十方剎海,所有眾生種種差別,所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或有依於地水火風而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種種生類、種種色身、種種形狀、種種相貌、種種壽量、種種族類、種種名號、種種心性、種種知見、種種欲樂、種種意行、種種威儀、種種衣服、種種飲食,處於種種村營聚落城邑宮殿,乃至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無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如是等類,我皆於彼隨順而轉,種種承事、種種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及阿羅漢,乃至如來等無有異。於諸病苦為作良醫,於失道者示其正路,於暗夜中為作光明,於貧窮者令得伏藏,菩薩如是平等饒益一切眾生。」
論云:次當斷除何等意樂中,無惡見取意樂者,謂念布施全無果報,及念殺害而行惠施以為正法,或計瑞相吉祥而施,或念唯由布施圓滿,便證世間出世離欲,莫如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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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一定要有正知見,與正知見相反的就是惡見取。這裡是以見煩惱當中狹義的來說。廣義而言,凡是跟不正知相應的都是惡見取。例如有人以為布施沒有果報,這是世間不了解因果法則而持斷滅見的人;還有由殺害而行惠施,這個也不可以,本來布施是除了去除自己的慳以外,還要滿人家的願,現在你反而殺害,去做傷害的事,這個跟正法不相應的;乃至於為求種種的吉祥等等,這個我們容易了解;或者以為只要布施圓滿了,就可以得到世間、出世間的種種離欲等等,這種不正知見應該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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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惡見取意樂,即菩薩沒有以惡見而執取布施的意樂,不會認為布施完全沒有果報,不會執著殺害眾生而布施是正法,不會執著瑞相、吉祥而布施,不會執著只要由布施圓滿,便能證得世間和出世間的離欲,而能了知布施只是離欲清淨的資糧。
「念殺害而行惠施」:殺害一類眾生供養另一類眾生。比如,在家菩薩殺害眾生給家人做肉食,就是不清淨的布施。
「計瑞相吉祥而施」,可作兩種理解:一、本不屬於瑞相、吉祥,心中妄執這是瑞相、吉祥而布施。二、執著只能在某些吉祥的時日中布施,其它時間不能布施。《六波羅蜜多經》說:「或擇日而施,謂白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黑月三日、八日、九日、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如是日施,餘日不施,不名為施。或擇時施,晨朝布施,午時不施,日暮余時亦復如是,如此施者,不名布施。」須知,此處並非遮止在吉祥的時日中大力布施,只是遮止不相應的邪執——不在余時布施。
論云:當無高舉意樂者,謂不毀求者,不為勝他。亦不施已而起憍慢,謂我能施餘則不爾。《清淨業障經》說:「若諸異生行布施時,於諸慳吝便生不信,他發憤恚而墮地獄,故於布施而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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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凡夫總是隨著我慢轉,我能夠有東西送給別人,自己心裡面總有一種高高在上的高慢之心,要把高慢之心拿掉。對來求的人不要輕視他,乃至於毀損他。勝他,也是一種憍慢的心理:他這樣做了,我要比他做得更好。還有布施了以後,心裡不要起憍慢,覺得我能布施,其他人都不行。
這段經文主要的意思就是說,平常對於世間的一般人來說,假定你行布施時,自己覺得我行別人不行,或者布施了以後,對於來向你求東西的人,雖然給了他卻呵斥他,譬如對一個年輕人,你說:「年輕人好好的,不去做事情!來來來!送給你,你這種人真沒出息!」他雖然受了你的布施,心裡卻在那裡嘀咕,這個不好。還有「勝他」,看見別人這樣做,為超勝於他,乃至於你送了別人不能送的東西,就看不起不如你的那些人,使他人對於正法生起不信的念頭,乃至引發瞋恚之心而因此墮落地獄。這是由於你布施的時候不如理,內心是高舉的意樂而影響到的。你原來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別人,結果因為你不如法,意樂不正,所以使得人家反而受了傷害,這個是布施的一種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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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高舉意樂」,即:菩薩應以謙下心布施,不毀罵乞求者,不應為了與人競爭、勝過別人而布施,也不應布施後生起驕慢,認為只有我能布施,我是施主,其他人不能如此布施。
《六波羅蜜多經》中說:如果布施時譏毀乞者說:你年輕力壯、六根健全,為什麼不自己工作謀生而要乞討呢?這樣輕毀乞者而施捨,並不叫布施。菩薩也不應自恃持戒、多聞、禪定、智慧而行布施,也不應輕慢別人貪、嗔、愚癡、少聞、破戒而行布施,這些都不是清淨的布施。
《清淨業障經》說:凡夫行布施時,若輕視慳吝者,使他不起信心、因憤怒而墮入地獄,由此會障礙修布施。
論云:又說:「守護戒時毀訾犯戒,令多有情起不信心,他由不信而墮惡趣,住忍等時毀訾安住,此等逆品故障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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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布施以外,還有持戒、忍辱等都是這樣。我們自己持戒,卻說別人不持戒,就會使得很多人對三寶生起不信之心。這個「很多人」涵義很廣,比如說,你持戒而另外一個人不持戒,當你說他不好的時候,你可能對著他說,也可能對著旁人而說,乃至於輾轉告訴別人。如果是對著他說,他固然是不持戒,但由於這樣而彼此之間有嘀咕;或者你說給別人聽,使別人認為原來戒是這樣的,那麼他就對你很恭敬,對毀戒的人就輕視了。佛經上面告訴我們,戒是要求自己、策勵自己的,我們並沒有責斥旁人的理由,這是特別要注意的地方。所以佛法是「內明」,總是在處處地方以法來淨化自己。現在你自己持戒,卻毀犯別人,這個本身就錯了。
目前常有的狀態是自己很認真地持,雖然不一定讚歎自己,但是他會說別人是不持戒的,居士聽了,以為持戒是這樣的,就對不持戒的人生起輕毀之心,因為這樣他對三寶的信心就會受損害,乃至於由此而遠離佛法。經上面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末法的時候,出家人披了這件袈裟,哪怕犯了種種戒律,你還是不能輕視他。本來在家人並不了解,但是因為你持戒的人說了這個話讓他產生了不信,又去隨便毀謗,這是會墮惡趣的。持戒是這樣,忍辱也是這樣。不過在這裡要說明,出家的同修,不要以為人家不能罵我是天經地義的,罵、不罵是人家的事情,我們穿了這件衣服,是一定要持戒,如果做不好,非墮落不可!佛法講內明,每一個地方都是告訴我們要以法來反省觀照,淨化自己,這才是真正重要的內涵。所以要分清楚是站在哪一個立場上來說,要不然,經上說在家人不應該毀謗出家人,自己犯了戒,還覺得你在家人不可以責備我,好像這是天經地義的事,那他要是下一層地獄,你就要下十八層地獄。他要是下十八層地獄,你就要下三十六層地獄,那不得了!這個事情我們千萬要注意。反過來,在家人也千千萬萬不要說「出了家怎麼這樣的!」他毀戒犯戒,那是他個人的事情,這件衣服是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的清淨幢相,你能夠恭敬的話,你就能得到無比的功德,這個完全是就你自己淨化來說的。
我們說要行菩薩道,要幫助別人,正因為看見這種不相應可憐的眾生,要用種種方式怎麼樣去幫助他,你看見他做錯了,不但不責備,你還得反過來反省:我的目的是幹什麼?就是要救他們出來。現在那些人做錯了,那不是我的責任嗎?這個才是我們應該有的心情,在任何一個地方都要把握住這個原則。所以一旦啟發了大菩提心、行大乘行的話,你在世間就找不到一個惡人,內心上面也生不起一點貪瞋等煩惱相,就有這麼大的好處,這是我們學習大乘的行者應該特別認識的一點,修忍辱的時候也是一樣。凡是上面這種狀態,都是持戒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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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又說:自己守護戒律時,毀罵、指責犯戒者,而使很多有情不生信心,由於不信而墮入惡趣;安住忍辱等時,毀罵、指責住於忍辱違品(嗔恚等)的人。由此會障礙持戒、安忍等。
菩薩利他時,應慈愛眾生、護持他心,如果輕視、毀罵眾生,讓他傷心、起嗔以致墮入惡趣,則非菩薩所應為,決定會障礙自己的菩薩行。所以,菩薩任何時候都應遠離高慢。
論云:故當如《無量功德讚》說而行。如云:「汝聞慧大時,未嘗自讚歎,餘少德眾生,亦曾高恭敬,自住功德時,取自微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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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應該怎麼做呢?應該按《無量功德讚》說的去做。能夠如理如法地跟善知識修學佛法,這個叫「聞慧大時」。上士所學的是發了願心,然後受戒——行心,這是資糧位上的行者。與資糧位上相應的慧,就是聞慧,聞慧如果不大的話還做不到,所以這是資糧位上慧的特質。假定真的有智慧,雖然是最起碼的聞,或者進一步思修相應,你就不會讚歎自己,那種種煩惱都可以對治掉了。人與人之間相處,千萬要自卑謙下,恭敬別人不要自高。應該自己努力去修行,不應對自己的功德沾沾自喜、得少為足,拿出來向別人誇耀,更是錯了,要記取的是自己的微惡行。
到了這個階段,如果能夠真實如理地走上去,心目當中具足的是大菩提心,一心仰望無上菩提。因為有了這個心,所以去行布施。雖然這樣行持是有功德,可是比起究竟的目標來看,事實上卻是天差地遠,了解了這一點,內心自然不會憍慢。所以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說把握住這個根本目標的話,自然而然不會出問題。那個時候自己看看,還是覺得差了一大截,雖然發了心進入資糧位,才剛剛離開凡夫一、兩步,距離佛地還差得很遠很遠啊!所以為什麼一切時處不要離開皈依跟菩提心,就有這樣的特點在。
雖然理論是如此,但是因為無始以來的積習很重,所以初發心者難免處處地方仍被惑業現行所影響,因此經上就告訴我們,你自己是有功德,但千萬不要拿這個東西來自高驕人,而是處處地方反省自己的錯誤。我也常常聽見我的善知識比喻給我聽:要曉得現在這樣去做是賺法財,世間的人賺世間有漏的三世怨之財,我們現在要賺的是無漏的佛法如理之財。在這個五濁惡世,就相當於在貧民窟裡面,而你居然賺了錢,就像世間一樣,這個錢萬萬不能露白。你在外面也是裝著一副窮酸相才會很安全,要不然會出毛病,這是千真萬確的。如果你不善巧的話,障礙就都來了。
所以,最近我們溫習《了凡四訓》的謙德之益,這個對我們非常重要,我也希望大家把這一部分作為輔助,要好好地看一看,你會處處體會,從這個世間淺近的事實,了解他所以能夠立命、改過、積德的原因何在,如果把這個原因運用在現在所講的道理上面,你馬上就能相應。現在講的是非常深刻圓滿的道理,但是下腳的起步卻是跟世間普通人一樣,因為我們還是個凡夫,不同的是,他的目標是很近、很短;我們同樣的起步,目標卻是很高、很遠,有這樣的好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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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應按照《無量功德贊》所說而行。贊中說:世尊!您聞慧廣博時,不曾讚歎過自己,對其他功德微少的眾生,您也高度恭敬。自己安住功德時,還取微小的惡行觀察、反省。
所以,菩薩待人宜寬厚,律己要嚴格。
論云:當無依止意樂者,謂不望名稱而行惠施。當無怯弱意樂者,謂施前歡喜,施時心淨,施後無悔。聞諸菩薩廣大施時,莫自輕蔑恐怖退弱,增長勇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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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布施要依止正確的意樂,而不應該依止不相應的意樂。內心好樂的應該是我們志趣所在的地方,好名稱等等,這些是不應該求的,都應該斷除。此外,布施的時候,心裡不應該怯弱,應該堅強,這在布施的整個過程中都很重要。布施以前心中要歡喜,平常我們有一點好東西,自己捨不得,想到要捨給人家,心裡面就先縮起來,不要有這種心態。要想現在難得有這個因緣,很歡喜地送給別人,這才是跟正法相應的。這種歡喜就是所謂「法喜」。正布施的時候心淨,「淨」是指如理如法的。布施以後心裡面無悔,不但無悔,而且繼續地很歡喜,這個布施才正確。否則的話,我們有時候心裡面會生起懊悔,覺得送給人家,自己就沒有了等等。
聽見諸佛在因地當中行菩薩行,那種了不起的偉大的布施,自己千萬不要覺得這個是大菩薩的境界,我可不行啊!這心一生起,注定你只有向後退的份,因為你看見別人做就害怕了,輪到你自己的時候,絕對闖不過去。所以應該增長勇悍的心力,這跟前面的怯弱恰恰相反,悍是強悍,很強大的力量。
這個地方我們也可以回想《俞淨意公遇灶神記》的公案。自己有力量可行持時,要盡量去做,萬一力量不夠,也一定要使得施心圓滿。比如他今天要我幫忙,借他幾萬塊錢,偏偏我是一個窮光蛋,沒有能力,平常我們會說我沒有辦法,就不管了。現在應該要想:「唉呀!我再怎麼沒有能力,總要想辦法幫忙他,替他打算。要是我有能力一定要幫他,乃至於變賣財物都可以。」儘管你沒有行為,可是心裡面要這樣想。我們常常聽見一句話「善門難開」,這句話對眼前的情況來說,是千真萬確的,一旦開了善門,大家都來求你。但是行菩薩道的時候,不應該這樣說,應該是「善門易開」,而且其樂無窮,其利無比,就要用這種心來策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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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依止意樂,即不求名聲而布施。
菩薩了達世間的名稱、聲譽只是由虛妄分別、文字音聲等顯現的,如同空谷回音,毫無實義。因此,菩薩不求名稱而布施。
《六波羅蜜多經》說:「若為名聞而作師長行於布施,如商賈人,非真施也。」(如果為求名聞而作師長行持布施,如商人般沽名釣譽,則不是真布施。)又說:「或希他讚歎,或怖惡名,如是施者,不名為施。」
無怯弱意樂,即布施前歡喜踴躍,布施時內心清淨,布施後心不後悔。聽到菩薩廣大的布施善行時,不應輕蔑、恐怖、退怯、軟弱,而應增長勇悍歡喜。
《六波羅蜜多經》說:「或施已追悔,而作是言:我為愚癡,枉費財物。如是施者,不名為施。」(若布施之後心生後悔,說:我真是愚癡,竟然布施這種人,白白浪費財物。這樣布施,不叫真布施。)
行善的心無論何時也不應怯弱,學道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大乘的核心是菩提心,若不能堅持菩提心,大乘的修行就有退失的危險。所以,應當振奮心力,將菩薩的廣大布施行作為發願的目標,不論遇到何種困難都不放棄。應當發願:雖然我目前暫時做不到,但願早日能修持菩薩大行。
論云:當無背棄意樂者,謂於親怨及諸中庸不隨朋黨,悲心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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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的心要一視平等。不可以說這個人跟你親就施,這個人跟你怨就不施,另外的一些跟你無關緊要的人(中庸就是跟你沒有關係的),你也不施,這就是朋黨之心。黨就是朋黨,跟你同一個圈子裡的。這樣是違背你自己的發心,以及背棄了來求者。你布施只有一個原因│-大菩提心,要救人家,所以重點不在乎人家跟你親、怨、中庸,而是你自己的悲心,這個我們一定要把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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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背棄意樂,即對親友、怨敵和中庸者不隨從朋黨,以大悲心平等布施。
《六波羅蜜多經》說:「或擇人施,施與貧者,不施富者;或貧富俱施,不施病者;或與病者,不施余類;或施此人,不施彼人。如是者,不名布施。」又說:「起大悲心,不擇怨親財物多少而行布施,名真施也。」
〈菩薩地〉中說:普於一切有情之類生起平等心,安住福田想中(平等視一切有情為福田)而行布施,終不分別怨、親、中庸、有功德、有過失、下劣、平等、超勝、有苦、有樂。
論云:當無望報意樂者,謂非望他報恩而施,觀諸眾生缺乏安樂,愛火所燒,無除苦力本性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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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布施並不希望得到什麼果報。但是我們真的不希望得到果報嗎?希望的,得什麼?無上菩提之果。這個無上菩提之果,以我們凡夫來說,好像有一樣東西,實際上是歸無所得,不過在凡夫地一開始並不這樣說,而是說我們要把所求的目標,放得最高最遠,這個東西才是究竟圓滿的,為了這個目標才去行布施,不是希求世間的回報。所以布施的時候一定基於悲心,看見一切眾生都在痛苦當中,為貪欲之火所燒,沒有力量去淨除自己的苦,所以你幫忙他,這個幫忙包括財施、法施、無畏施,全部在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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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望報意樂,即並非希望對方報恩而布施,而是因為見到眾生缺乏安樂、被愛火焚燒、沒有遣除痛苦的能力、本性是苦的緣故,菩薩深生悲憫而行布施。
凡夫眾生不說無漏安樂,就連有漏安樂也不具足。他們缺乏安樂,被愛火所燒,雖然渴望安樂,卻無能力成辦;五取蘊粗重隨逐,本性是苦,雖欲離苦,卻無能力息滅。
見到眾生無有安樂、一切皆苦,菩薩深心悲憫,如慈母悲憫病兒般,故應將一切安樂給予眾生,不應以求回報之心作布施。
《六波羅蜜多經》說:「自手營作而行布施,非嫉妒他,非畏惡名,非求恩德而行布施,為濟貧惸困苦而行布施,是名為施。」
論云:當無希望異熟意樂者,謂不希望後世異熟身財圓滿,觀一切行悉無堅實,無上菩提有勝利故,非破現前希此諸果,是破唯以三界身財為所欲得。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布施的時候,並不希望得到異熟果報——這一世我好好地努力,下一世升天,得身財的圓滿。這個地方要注意,不是要下一世異熟的身財圓滿,因為這些都是不實在的。我們唯一要的是無上菩提,這個才是真正殊勝的利益。前面曾經說過,真正該求的是眼前增上生、究竟決定勝,所以眼前增上生,我們還是要的。那麼這個地方說的「不希望」是什麼內涵?我們布施的目的乃是為了無上菩提,這個眼前增上生是要的,但並不是只求眼前增上生,因為眼前增上生只是個工具。這裡所破的,是指布施的目的不在獲得無上菩提果,而只是希望得到三界之內異熟的殊勝之身,這個我們要分別得很清楚。
本論真正殊勝之處,就在它每一個重要關鍵的地方,都會分辨得非常仔細。如果沒有這種能力,或者是不經過這種薰習的話,往往是非莫辨,總是差不多,如此世間尚且做不好,何況是要求圓滿無上菩提!所謂差之毫釐,失之千里,這一點大家要了解。如果已經有分辨的能力,固然應該慶幸、增長,沒有的話,要特別策發自己:我好幸運能到這裡來,現在居然了解、認識了,可以從這個地方層層深入。不要因為自己不相應就怯弱,覺得這個這麼麻煩啊!你就退怯了。這種心理對學佛而言是完全不相應的。我們要常常記住,真正的難易不在事情的本身,而在你對這件事情的心態。如果心裡面已經先萎縮了,那是什麼事情都做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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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希望異熟意樂,即不希求來世異熟身、財圓滿,因為觀見一切有為法皆無實義,而無上菩提具大利益之故。
《大智度論》中說,韋羅摩菩薩行大布施時,淨居天化為婆羅門問菩薩:「你作大布施難捨能捨,你希求什麼?想作轉輪王擁有七寶、千子,統治四天下嗎?」
菩薩說:「我不求此事。」
婆羅門問:「你求作帝釋天,成為八十那由他天女的天主嗎?」
菩薩答:「我不求作帝釋。」
婆羅門又問:「你求作六欲天主嗎?」
菩薩說:「不求。」
婆羅門又問:「你求作大梵天王統治三千大千世界,成為眾生的祖父嗎?」
菩薩仍答:「不求。」
婆羅門又問:「那你想求什麼?」
菩薩答:「我求無慾處,遠離生老病死,能度諸眾生,故求佛道!」
婆羅門說:「大施主!佛道難成,要歷經無數艱辛。你的心已習慣了欲樂,心力疲軟,必定不能成辦此道,而轉輪王、帝釋天、六欲天主、大梵天王容易獲得,你不如希求這些。」
菩薩說:「請聽我一心發誓:假使熱鐵輪,在我頂上旋,一心求佛道,終不懷悔恨!若使三惡道,人中無量苦,一心求佛道,終不為此轉!」
《六波羅蜜多經》說:「夫布施者,不求果報輪王、護世、釋梵諸天,剎帝利家及婆羅門長者居士,如是家生。」(大乘布施,不希求轉生為轉輪王、四大天王、帝釋天、梵天,不希求投生剎帝利家以及婆羅門、長者、居士家。)〈菩薩地〉說:「又諸菩薩不觀其果而行布施,一切布施皆為回向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這並不是破斥暫時希求這些樂果,而是破斥唯獨以三界身、財為究竟之所求。
此處須簡別「暫時」和「究竟」,雖然不以人天福報為究竟,但並不遮止暫時希求。
以上大乘菩薩所行的布施,不惡見取、不傲慢、不怯弱、不背棄眾生、不求名、不求回報、不求異熟,故菩薩所行布施清淨、最極清淨。
論云:復次當無邪命意樂,謂念行施為國王等知其能施,而起敬事,不應慮貧而不行施。又於乞者無欺誑心,不喜忿恚,心行散亂。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其次,不要有邪命意樂,什麼是邪命呢?自己布施,希望國王或者上面的人曉得,知道這個人能夠布施,然後敬重、恭敬他,這個都是錯的。也不要去擔心送給別人,自己就沒有了。對於來求的人,心裡面不要欺誑他,不要不歡喜、不要忿恚、不要散亂。「心行散亂」以我們眼前來講,不大容易體會得到。要注意,這個地方是指已經受了菩薩戒、行菩薩道的行者,所以他的心理狀態只有一樣東西——緣大菩提心,這是必須要的。平常我們的心裡是浮浮泛泛一直在散亂心當中,那個散亂和這裡的「心行散亂」,這兩個標準不一樣。這裡的不心行散亂是指菩薩布施時只有一個心理狀態——緣大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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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又應當遠離邪命意樂而布施,所謂邪命意樂,即心想:我作布施,國王等知道我能布施,便會恭敬承事我。
譬如心想:政府高官、富豪居士知道我行布施,必定會恭敬尊重、讚歎供養我,因此我應布施。諸如此類的邪命意樂都應遠離。
不應當顧慮施捨之後自己會貧窮而不布施。
《六波羅蜜多經》說:「菩薩摩訶薩所行布施,無不活畏,無惡趣畏,隨其多少而施與之,以廣大心,皆得無盡無量功德。」
對乞者沒有欺誑之心,也沒有心不歡喜的忿恚和散亂心。
不在財物上欺騙,比如,說給後來又不給,說給多後來只給少,說給好的後來只給壞的;不在目的上欺騙,即不以布施為手段利用對方。
「無散亂心布施」,即由殷重心而布施。
論云:乞者來作種種邪行應無厭患,雖見乞者欺詐等過,無宣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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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的確確真是菩薩了不起的精神。對來乞的人我們不能輕慢他,乃至於不能說他的不是,就算他有種種欺詐的行為,那都沒關係,那是他的事情。我總是以非常歡喜的、大菩提心相應的大慈悲心與恭敬心去布施他,因為他成就我的布施功德,他是我成佛的資糧,你既然恭敬佛,怎能不恭敬他呢?所以他如何是他的事情,就算看見他欺詐,我們不去揭穿他,總是一心地幫他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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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地〉說:有些商人性格狡詐,想來欺騙菩薩。菩薩知道後,掩藏他的過失不讓人知,而且照樣滿足他的心願,不讓他羞愧,讓他踴躍不恐懼,歡歡喜喜地離開。還有人狡詐欺騙,菩薩起初不知,後來才發覺,菩薩雖然知道,但不揭發他,也不呵責,心中不憶念其過惡,只是心生悲憫:他對我作不與取的事,我現在隨喜(歡歡喜喜地奉送給他),讓他沒有罪業。
論云:從別別施生別別果,深忍而施不為他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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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的時候,以個別個別不同的方式去布施,就會感得個別個別不同的果報,你給他一塊錢,將來從他手上會還回你送他的錢;你拿這樣的心理,做這個行為,將來回報你的也是這樣,乃至對象是什麼等等,都分得清清楚楚。現在一方面身口行施,意樂也是跟菩提心相應,這樣行施的果報,外面是所受用的報身報土,裡邊是法身圓滿、報身圓滿。這個概念如果弄清楚了以後,就不會為他所動,深忍而施。前面告訴我們這樣不要做,那樣不要做,以我們現在看起來,這個事情還真難。如果懂得了道理,能如理思惟觀察修習,到最後自然而然曉得就是這樣,你在因地上怎麼做,果位上就得什麼樣的報,所以你只要注意你現在的內心行相,這事情再清楚明白不過了。既然與法相應的你都做了,不相應的都斷除了,自然就能夠深深地安忍於此。不管外面的境界是天翻地覆,好的、壞的也好,詐的、欺的也好,你都不為它所動。這是第二點布施的時候應以什麼樣的意樂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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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從別別布施自然產生別別果報,菩薩深生勝解,內心深忍而布施,不因任何境緣而動搖自己的布施。
菩薩如實了知,施飲食能感大力,施衣服能感妙色,施車乘能感快樂,施燈明能感淨眼,如是以一切品類布施,能感一切品類果報。菩薩對此深生信解,不由他緣非他推動,完全是以自心勝解的力量而自覺地布施。
論云:如何行施分二:不以何等加行而施者,謂不速與稽留乃與,令起煩惱然後乃與,令行非法或違世間道理之業而後施與,先誓與此後減少給,或給下劣,數恩而與,一時能與而為漸次少少相給。自為國王奪他妻子而為惠施,逼取父母奴輩等財而與餘者,由能損害他人方便而行惠施,自懶惰住教他行施,於來求者呵責嗤笑,旁言輕弄粗言恐嚇而後給與,違越佛制學處而施,不能如有資財而施,長時積集然後頓施,是為應斷,故當捨離此等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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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是你布施時候的行為、加行,這又分什麼是不應該的要斷除,什麼是應該的要去做。第一個就是人家來跟你要,嘴巴上說:「好好好!」好了半天,還是沒給他。應該在他需要時趕快去幫他才對。此外,你要布施給他,應儘量地使他得到安樂,結果你使他生了煩惱才施,這樣的布施不相應呀!或者送他東西,叫他去做不如法的事情,乃至於做不順世間道理的事情,這種施不可以做,因為佛法一定隨順世間。乃至起先你決定要給他,後來給他的卻減少了,或者是好的變壞了,這個不可以。
「數恩而與」就是給了他以後,一直數說自己的東西有怎麼樣的好處,例如「這個東西好得不得了」、「我自己省吃儉用,然後幫忙你。」諸如此類的話。還有,我們一次可以給的,卻慢慢地給,少少地給。或者自己身居高位——古代是指國王,現在是居高位的人。以前的國王可以任意搶奪別人的東西,然後送給他人,這不可以做。或者自己在下位,不是國王而是普通一般人,向上逼取父母的,下面取奴婢的等等,不是自己的東西逼取來了,然後去布施,這樣不可以。還有,損害了別人而去行布施,或者雖然想布施,但自己懶惰叫別人去做。對來求的人呵責他、嗤笑他,不是軟語相慰,乃至於輕視等等,這種種不如理的現象,我們平常很容易見到,這也不可以。所謂旁言就是顧左右而言他,輕弄就是戲弄、輕視。
出家修學佛法的人特別要注意,前面一再告訴我們,出家人是法施,財施只有一個條件,就是你自己宿生的福報,不求而得到的。即使以在家人來說,這個求財大有學問哦,要如理如法的,這一點很重要。信了佛一定要依佛法的原則去賺錢,若是以違背了這個原則而弄來的錢財去布施,這是不對的!下面是說有錢就應該去布施,不要把錢積聚起來,積了很久,然後再一下子布施出去,應該是隨有隨施。關於上述這種種情況都應該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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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應當捨離的加行有:
「不速與,稽留乃與」:不及時給與,而讓人數數求取,拖到人心疲倦才布施。
「令起煩惱,然後乃與」:讓他心生苦惱後才給。
「令行非法或違世間道理之業,而後施與」:讓人去做與正法、因果、世間道理相違的事情,然後才給他。
「先誓與此,後減少給或給下劣」:首先承諾給這些,之後減少數量或換成粗劣之物。
〈菩薩地〉說:菩薩答應布施眾生某財物,終究不會首先答應,後來卻減少數量,菩薩只會給等量或更多的財物;終究不會先答應給予勝妙物,然後施舍下劣物,菩薩只會先承諾施舍下劣物,之後再給予勝妙物。
「數恩而與」:對乞者說:「我曾對你做過這樣那樣的布施,我攝受、長養、救拔過你。」或者說:「前年我給了你多少,去年給了你多少,今年又給了你多少。」數了自己的恩德之後,再給乞者。
「一時能與而為漸次少少相給」:本可一次性布施,卻分成很多次,每一次都稍稍給一點。
「自為國王,奪他妻子而為惠施」:自己做國王時,奪取他人的妻子、兒女等,轉施給其他人。
「逼取父母、奴輩等財,而與餘者」:侵奪父母、妻子、奴僕、親戚、眷屬的財物而用以布施,或者逼惱彼等,以彼等財物施捨乞求者。
「由能損害他人方便而行惠施」:能損害他人的方便,比如,打罵、恐嚇、毀辱、捆綁、拘禁、斫剌、驅擯……,以這些方便損害此人,然後對彼人作布施。
「自懶惰住,教他行施」:自己因為懶惰不願意活動,而讓人代為布施。
「於來求者呵責嗤笑、旁言輕弄、粗言恐嚇,而後給與」:對前來乞求的人呵斥、責備、嘲笑,在一旁譏諷、輕侮、戲弄他,或說粗惡語恐嚇之後再給他。
「違越佛制學處而施」:菩薩在佛教中出家,違越佛制學處而行布施。比如,佛制定比丘不能去王宮布施,比丘卻違越佛制進入王宮。
「不能如有資財而施,長時積集然後頓施」:不能做到一有資財就隨時布施,而是長時間逐漸積聚之後一次性施捨。
以下宣說「應當斷除積集而施」的道理。
論云:又諸菩薩見積集施其施有罪,見隨得施其施無罪。謂若積集然後頓施,福并無多,及於集時退怯眾多求資具者,令生嫌恨後施諸餘未求者故。〈菩薩地〉中所說此等極為重要,謂見集時生長慳等眾多煩惱,護等劬勞障多善行,多於中間發生損失,不能畢竟惠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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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修學菩薩行的人認識得很清楚,他之所以布施,是對自己去除慳貪而言。如果把財物積聚起來,這是會增長慳貪的,所以積聚財物布施,這樣的施有罪。隨得隨施,得到了馬上就送出去,這個施無罪。你有了財物而藏積,這是積集而頓施,你的福並不見得因此而增多。先不管那樣的心對不對,就布施的財物這一點來說,你慢慢地布施和一口氣積了很多才布施,結果數量是一樣的。譬如我現在慢慢先不急著布施,一塊一塊積了一百塊,然後以一百塊錢布施出去,這跟一塊一塊送出去的數目相同,所以這福是一樣的,但是在你聚積的時候,有人來求,你沒有布施給他,結果使得很多來求的人求不到而生了嫌恨心,這個不可以。
關於這個道理在〈菩薩地〉當中特別強調,所以這一點很重要。前面只是單單說,先前來求的人,被你拒絕了,讓他心裡面生起不如理的心相,現在這地方所說的是,你聚積財物的時候增長了慳貪,還有很多其它的煩惱。我們把錢擺著,就要守護它,要防小偷,或者要擺在銀行生利息等等,那都是煩惱,都是麻煩。所以結果是增長劬勞,障礙很多善行,時間浪費掉了,又增長煩惱,何況中間還有種種的損失,而「不能畢竟惠施事故」,跟究竟圓滿的布施不相應。究竟圓滿的布施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增長自他功德的。所以與究竟圓滿的布施不相應的加行不可以做,那麼應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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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見積累而施的布施有罪,見隨有隨施的布施無罪。原因是:一、積集之後再頓時布施,福德並未增多;二、在積累期間,拒絕了許多乞求資具的眾生,而使他們心生怨恨,對菩薩不生信心;三、最後布施給並未希求的人,意義不大。
〈菩薩地〉中所說的內容非常重要,因為見到積集財物時,將會產生並且增長慳吝等許多煩惱以及守護等的辛勞,又會障礙眾多善行,中間產生很多損失,最終布施也不成功的緣故。
論云:當以何等加行而捨者,謂舒顏平視,含笑先言,隨對何田,皆應恭敬。親手應時,於他無損,耐難行苦而行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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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顏,叫人家看起來很舒暢很歡喜,自己歡喜,使別人也歡喜,所以《大丈夫論》上面告訴我們:行菩薩道的人,看見別人來向他要任何東西,雖然是他送給別人,結果他內心上的歡喜比受布施的人,不曉得要超過多少倍,他內心的歡喜是無比的!這個道理我們普通人的確是無法體會的,如果了解了這裡所說的發菩提心、學菩薩道的內涵,就會很清楚,你心裡所希求的是無上菩提,因為你深深了解無上菩提果的殊勝利益是不得了的,世間任何好事,都絕對無法跟它相比,而你沒有其他辦法可以得的到——除了修學佛法以外。為了使我們容易體會這個心情,打個比方,就像做生意一樣,現在只有一條路可以使你賺大錢,但是偏偏別人不知道,就你知道而已,而現在你正忙這個事情,那個時候你心裡歡喜的狀態就是這個。所以有人來求你,你送給他的時候,這個人得到的最多只是一點眼前的錢財,他根本得不到你心目當中所求的無上菩提果報,怎麼會有你這樣快樂呢?這不是很清楚很明白嗎?雖然這裡是在講布施,其實六度中的每一度,都一樣需要這種認識。
六度中特別強調精進,就是我們做善事有一種強悍的心理狀態。現在叫我們做一點點事,事情還未做,就「唉呀,我害怕!我不行。我頭痛。我這個,我那個……」不但一點都不精進,還怯弱得不得了,為什麼?就是因為不能分辨是非好壞,貪著現前一點小小的利益,或者是知見上的,或者習性上的。如果你正確地了解佛法,知道正因為你要快樂,而真正的大快樂大好處都在這裡,此時哪有破不了的障礙。所以處處地方要注意一件事情——修學佛法真正的中心是正知見,有了這個自然樣樣破得了,既然能夠破除障礙,那果報是一樣一樣地得到,這是很重要的一點。了解這個道理,你做起事情來就能夠無往不利,沒有一點事情會障礙你。
精進的內涵,先是內心上面的認識,然後行持上面要去表現出來,這裡用在布施度,所以菩薩看見來求的人好歡喜呀,含笑先言,他來成就我的無上菩提呀,真好!真是大善知識呀!所以對於上面的敬田以及下面的悲田窮人等等,也一樣地歡喜而且恭敬。感覺他像佛一樣,因為佛使得我們成佛,他也使得我們成佛,我當然恭敬他。你布施的時候能夠這樣恭敬,等到你成佛的時候,沒有一個人不恭敬你,道理就這麼單純。所以前面告訴我們,別別施生別別果,這個別別不單是在事相上面,布施的當下外面是這個事相,裡面是你的心態以及加行,你怎麼去做,就感得什麼樣的回報。
布施的時候要親自去做,還有送的時候要適時,這個很重要!他今天有求於你的時候你不送,過兩天他已經沒有求了,你才送他,這個不行。所以我們應該雪中送炭,不要錦上添花,這是應時。還有布施時要於他無損,還要忍耐種種難行苦。這個道理說起來很容易,可是做起來,就要自己深加觀察思惟。若你能夠依了解的道理去做的話,那功德是無量無邊。我一看到這個地方總是想起像《德育古鑑》、《太上感應篇彙編》、《安士全書》中,古德們的種種語錄,乃至於最常提的《了凡四訓》他也這麼說,不管是任何情況之下,能夠難行能行,難忍能忍,不管外面怎麼樣的難、怨,他總歸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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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句含有六個內容:
一、「舒顏平視、含笑先言而施」:表情和藹可親,容顏舒展、眼睛平視、面帶微笑,首先問來人:你需要什麼?
二、「隨對何田皆應恭敬而施」:不論對誰作布施,態度都要恭敬。〈菩薩地〉說:「菩薩對卑賤者作布施時,尚且不會不恭敬地把東西丟過去給他,何況對具功德者。」所以,布施時的體態、威儀、語言都要恭敬,不應有輕蔑的態度和譏諷的語言。
三、「親手施」:親手布施,不因懈怠而讓人代為。
四、「應時施」:不耽擱、拖延,眾生一求取便立即布施。
五、「於他無損而施」:不損惱他人而布施。比如,對自己的妻子、兒女、僕人、親戚、眷屬,不強迫、擾亂他們而布施來求者。
六、「耐難行苦而行惠施」:〈菩薩地〉中講了三種菩薩難行施:一、菩薩財物雖少,卻自受貧苦而把僅有的資財施捨給有情;二、菩薩所喜愛、或者深深愛著、或者長時串習、或者有上品恩德、或者最上等之物,對這些菩薩雖然很耽著,但菩薩能說服自己割捨給有情;三、菩薩付出了極大辛苦才得到的財物,也布施給有情。
菩薩布施時能安忍難行之苦,難捨能捨,以圓滿自己的菩提資糧。
論云:此等果者,如《諦者品》云:「由恭敬施感親友等而為敬重,由舒手施感得承事,由應時施感一切事應時成辦。」又云:「不損他施感得堅固資財,由忍苦施感知心眷屬。」《俱舍論》說:「舒手惠施得廣大財。」堅固資財者,如《俱舍釋》說:「他於資財不能障難,火等無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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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夠照著上面這樣做的話,這個因會感得什麼果呢?經上這麼說:你布施的時候能夠恭敬求者,將來你的親友也會恭敬你。這是增上生當中的親友,乃至於究竟決定勝時候的親友,他們都是恭敬你,所以成佛的時候,任何人一看見佛,就無比地歡喜、無比地恭敬。佛在世的時候,坐在某個地方,樹枝自然移過來擋住陽光。當太陽移動時,其他的影子會跟著轉移,可是佛坐的那棵樹的影子不會移,還遮在那裡,這樣不可思議!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以上所述是布施的時候恭敬所感的果報。
「由舒手施感得承事」,你親手去幫忙人家,將來人家也會來幫忙你,所以現在我們常常怨,好像人情很澆薄呀!事實是如此,可是為什麼你會感得澆薄啊?就是你宿生因地當中所做,真正懂得這因果的必然關係的話,當你看見眼前這種不如理的事情時,你不但沒有一點抱怨,只有反躬自省,檢點自己,然後精進力行,沒有一個地方是例外的。還有要應時施,能夠應時而施,將來你辦起事情來,也應時成辦。
你能夠布施別人而不損害於他,會感得堅固的資財。又能夠耐難行苦而去行施的話,將來會感得知心的眷屬,為你盡心盡命。這裡引《俱舍論》解釋堅固財的內涵。平常我們感得的財物是五家所共:水漂、火燒、盜賊、王難、不肖子,都是不堅固的。王難就譬如現在我們的財物好好的,等一下政府裡邊說這個地方有什麼需要,然後就把你的東西拿走了,諸如此類的,這是以世間來說。你布施的時候,如果能夠不損他施就感得了堅固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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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種布施的等流果:
如《諦者品》所說:由恭敬施,感得親友等恭敬尊重;由舒手施,感得別人承事;由應時施,感得一切事應時成辦。又說:不損惱他而施,感得堅固資財;安忍勞苦而施,感得知心眷屬。
《俱舍論》說:「舒手布施,能獲得廣大資財。」
「堅固資財」,按《俱舍論自釋》所說,就是他人無法障難、水火等無法毀壞的資財。
論云:又助他施加行者,謂若自有可施財物,見有慳,曾未少施,應往其家,歡喜安慰如是告言,我家現有廣大資財,我為圓滿布施波羅蜜多,希欲乞者,若有求者與汝會過,莫令空返,可取我財惠施彼等,或是將彼引到我所,我行惠施當生隨喜。彼財無減,即便歡喜,能如是行,如是令彼漸種能除慳垢種子,由漸修習自施少財,依下無貪進得中品,依中無貪進得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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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怎樣幫助別人行布施呢?看見有人很慳貪,很少布施,或者沒有布施過,而你自己有很多錢財,也想要布施,那時候你先不要忙著自己去布施,就到那個小氣慳的人家裡去,讓他很歡喜,安慰他,告訴他說:「我現在家裡有好多錢,為了圓滿布施波羅蜜多,這有非常殊勝的好處,所以我現在要布施,我巴不得人家來跟我要財,但是我又找不到,所以假定有人要來求財,給你碰到了,你不要讓他空返,你就告訴他到我這個地方來,或者幫我把錢送給他。」雖然那小氣的人他自己是不肯送也不想送,結果也沒有損失,還是行了布施,所以他心裡也歡喜。譬如說有人來找我,我自己捨不得,把這個人拒絕了,自己又覺得過意不去,現在正好可以帶他去隔壁那個人家,結果討的人也歡喜,拜託我幫他的隔壁人家也歡喜,那我當然也歡喜了嘛。所以由於你的善巧布施,這個慳貪的人也隨喜了。他沒有損失卻也得到了歡喜。這樣做的話,慢慢的能夠幫助他除掉小氣的種子。他自己不能遮止慳貪雜染,因為被你這樣引導,他也歡喜了,漸漸地也能夠稍稍地布施一點。這樣修習的話,他能夠由下無貪(這個無貪是跟貪相反的)慢慢地進入中無貪,又再由中無貪進入上品的無貪,由此提升了,這個好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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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有可布施的財物,見到某人慳吝,不曾做過少許布施福業,則應前往他家,歡喜安慰之後,告訴他:「我不讓你的財物減少,又能讓你成就大功德。我家現在有很多財物可以布施,我為了圓滿布施度,希望有乞者來。若有乞者到你這裡,切記不要讓他空返。你可以到我家取財物布施給他,或者領他到我這裡,我布施時,你應當在一旁隨喜。」
如此慳吝者自己的財物沒有減少,又能做到布施和隨喜,內心便會歡喜。
以下宣說如是行持的結果。
菩薩若能這樣行持,就能讓慳吝者逐漸種下將來能調伏慳吝的種子,即讓他種下布施的習氣。通過逐漸串習之後,他自己也開始能布施少許財物,漸次依於下品的無貪進步到中品的無貪,又由中品的無貪上進到上品的無貪。
這樣善巧幫助慳吝的眾生,讓他不知不覺中進入布施的加行,這是菩薩巧慧布施。
論云:如是若自親教、軌範、弟子、助伴,是慳貪性不能惠施,或雖非慳,然無資財,與彼資財,令於三寶樹修布施自己不作,由此因緣自所生福彌更弘多。令餘一類調伏煩惱,圓滿一類善法樂欲,攝受有情成熟有情。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所以你自己周圍的人,不管是你的尊長、同伴、弟子等等,如果他們心裡為慳貪所逼而不能布施,或者雖然並不慳貪,但是他缺少資財;譬如說親教軌範,既然能作親教軌範的話,他不會有慳貪,通常這種情況是他沒有財。能夠助他加行,這個真了不起呀!不但自己布施,而且因為這樣的行為也成就了這個原本慳難捨的人,從不肯施,然後到少少施、到中施、大施,破除他的貪,從下無貪進到中無貪,乃至於上品無貪。你自己沒有親自施而讓他幫你去施,這樣得到的福德,比單單自己行施所得到的還要多。因為這樣一來,你令一類眾生調伏煩惱,令其他一類眾生圓滿善法。本來貧困苦惱的人,你幫助他解決了他的困擾。還有一類本來慳貪的人,令他增長布施的意樂。所以又能攝受有情,又能成熟有情;攝受是教他調伏了煩惱,使他增長善法欲樂,是成就他。這樣多好呀!所以當別人不能布施時,你能夠這樣幫助他,那真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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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的親教師、軌範師、共住的弟子、同梵行者性格慳貪而不能布施,或者雖不慳貪但無資財可作布施,菩薩就給他資財,讓他在三寶福田中修布施福業,而自己不作。
如是行持之利益:
菩薩以這樣的善巧方便能讓自己得福更加廣大,又能令一類同梵行者調伏慳貪的煩惱,又圓滿一類有善法欲者行善的心願,菩薩從而得以攝受有情、成熟有情。因此,這是自他兼利的巧慧施。
論云:如是若自現無資財,應以工巧事業之處集財惠施,或於他所宣正法語,令諸貧者及慳者悉樂惠施,或諸求者教往俱信富饒之家,躬詣其所隨力隨能助其惠施。又於施物擇勝妙施,及將所備可施財物圓滿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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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自己有錢的情況,假若你自己沒有,那麼應該以「工巧事業處」,就是你的技術、知識等,想辦法去賺錢來布施;或者不必透過這個,只是宣說正法——法施,因為你法施的關係,使得那些本來不能施的人,不管是窮而不能施,或是有錢吝嗇而不能施,也能施而且很樂意地去施。
還有,如果有人來乞求,雖然你自己沒有錢,但是你告訴他某一家有,而那些人家又是俱信富饒之家——因為如果這個有錢人不具足對佛法的信心,你教人家去,不但沒有求到反挨一頓罵。或者你親自跑到那一個有錢又俱信的人家,隨自己的力量,用種種的方法,使得布施能夠圓滿。幫助了想施的人,這也是無畏施,助成他人的布施是隨喜施,這個無非都是由施上面增長的功德。真正我們行持的時候,你把握這個原則,善巧行之是無往不利。
布施的時候要把好的東西送人,不要自己用不到了才送給別人,這個不可以。說到這裡,我又想到我的善知識,那時候剛出家不久,寺裡東西很多,有的時候用不完,吃不完,我就說:「這個吃不完送給別人去!」或者「用不完,把差的送給別人去!」我的老師說:「這什麼話!你用不完,最多你只能說:『對不起,我實在用不完了,請你們幫我忙呀!』收的人也感激你。你明明是用不完想送人,跟你捨不得的好東西送人,哪個對呀?」我一直到現在為止受用不盡這句話。我們往往都是自己買了新的,舊的沒用就送給別人,還要說這個好的送給你呀!這不是我們修學佛法的人應有的布施態度。對於貧窮人尚且如此,對三寶的話,更應該注意。這裡圓滿這兩個字要注意,裡面包含了三樣東西:布施的心、布施的加行、以及布施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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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菩薩自己現無資財,則應以自己擅長的工巧技能,少用功力、多集財物而行布施。
譬如,某人急需錢財周濟,但菩薩沒有錢,就以自己的技術賺錢來周濟他。
或者,菩薩以各種美妙、善巧的言詞宣說正法,而讓貧困及慳吝之人全都樂於行施,更不必說本來富貴以及好施的人。
或者,有些人家對菩薩有信心,而且財物豐饒、好行布施,菩薩就教乞者前往這些人家求乞。
過去迦葉佛時代,有個窮人常常在城門邊磨鏡子,見到有沙門乞食,他就舉右手為沙門指示能化到齋飯的地方。後來,他轉為樹神時,能從指端化現飲食,周濟同伴。
有施主布施修福時,菩薩親自到他那裡,隨自己的能力歡喜地協助施主布施。
總之,沒有資財布施時,可以以自己的技能集財布施,或勸人布施,或介紹別人到富家求乞,或協助他人布施。
菩薩對所施之物,應當選擇最殊勝妙好的飲食、衣服、車乘等,用來布施。而且,菩薩將所有可布施的財物,隨來者所好而圓滿地布施。
【科判】第四施何等物,分二:一、略示應捨不應捨物,二、廣釋。 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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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論云:謂由施此物,能令現前離惡趣因,引生樂受究竟利益,能令斷惡或立善處。又於現前雖無安樂,然於究竟能生義利,是則菩薩當施於他。若由施此,現生逼惱後亦無義,或雖現樂於後有害,不應施他。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前面已經講了施何等田,布施的時候以什麼心,以及布施的加行如何,現在是講所送的東西——哪些東西可送、不可送。第一簡單說明哪個是可以送的,哪個是不應該送的。第二是詳細地說明根據這個原則怎麼去應用它。
總的原則是說,經過你布施以後,能令他眼前離開到惡趣的因,而且將來也得到究竟的利益,像這樣的東西,就應該送給別人。其次,眼前雖然不一定得到安樂,但是究竟能夠得到利益,也應該施。這一點要注意,我們凡夫往往只看眼前,不能看得深遠。所以要從大處著眼,這個利害要分得很清楚。如果你送給他,眼前也沒有好處,將來更沒有好處,那這個東西不要送;或者眼前雖然有一點好處,將來有害的,這個東西也不可以送。下面詳細說明這個原則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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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內外所施之物對眾生所起的作用,可歸納為四種:一、作樂作利;二、不作樂作利;三、不作樂不作利;四、作樂不作利。(「樂」,指暫時引生樂受;「利」,指究竟能讓有情斷惡或安立於善趣。)若究竟能對有情產生利益,則不論暫時能否引生安樂,都應當布施;若究竟不能對有情產生利益,則不論暫時能否引生安樂,都不應布施。
論中說:如果由布施此物能讓對方暫時遠離惡趣之因、引生樂受,究竟也有利益,即能令他斷惡或將他安立於善處,或者暫時雖然不能引生安樂,但究竟能產生利益,這二種情況下,菩薩都應當對他布施。如果由布施此物,暫時會產生逼惱,往後也沒有義利,或者暫時能為他引生安樂,但將來對他有損害,則都不應對他布施。
因此,菩薩並非絲毫不加以鑒別,就將一切內外施物都布施眾生。菩薩應以「能否究竟利益眾生」為標準,而對種種內外布施物安立應施和不應施的差別。
【科判】第二分二:一、廣釋內物可捨不捨,二、廣釋外物可捨不捨。 今初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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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云:若知不捨內物道理與此相違知是應捨,故當先說不捨道理。此中分三,初就時門不應捨者,菩薩身等雖已至心先施有情,然乃至未廣大悲意樂,不厭乞求肉等難行,縱有求者亦不應捨。《集學論》云:「由何能令精進厭患,謂由少力而持重物,或由長夜而發精進,或由勝解尚未成熟而行難行。」如施肉等,此雖將身已施有情,然於非時,唯應遮止不令現行。若不爾者,能使菩薩厭諸有情,由此失壞菩提心種,故即失壞極大果聚。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第一個詳細的說明內物可捨不可捨,我們自己的內身叫內物,外物是身外的財物。如果你了解不可以捨內物的道理,那麼反過來就是應該捨的,所以把不應該捨的道理先說一下。
第一就時間來說,什麼時候不可以捨?修學菩薩道的人,雖然一開始的時候,已經發了願心要把若內若外一切東西都送給別人,心是對了,但是你大悲的心量還不夠廣大。如果有人來求你的肉,而你對這個乞求的人也不厭,在這種狀態當中是不該捨的。你雖然要這樣去做,可是眼前為什麼要遮止你呢?因為不是做了這件事就算完了,你要行無量的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積無邊資糧,這不是一件小事情,要想完成這件事情必定要發大精進,絕對不是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這個不可以。如果沒有正確真實的內在志向,一時興趣來了,就忙它一頓,忙過了以後,就塌在那裡,這個不是精進。精進是要有原則,有遠大的目標,從微近的地方慢慢做,越做越好、越做越大。
現在一開始人家來求你施身肉等,你心裡也不厭,就送給他,送完了以後痛得要命,心裡就懊悔起來了,一懊悔就怯弱了,一怯弱精進就受影響了。這個狀態會使你的精進退損,所以施不得。就像你的力量很少,卻要拿重的東西,譬如你自己只能扛十斤,你卻要去扛他十五斤乃至二十斤。就算你能扛十斤的話,也不該扛他十斤,最多扛它七斤,這樣才可以。當然當你證得了大覺世尊時——精進無減,那時候已經智慧明見,這個精進是絕對不難,而且絕對行;現在你還是凡夫,在無明長夜當中要發起精進,弄得不好的話,對你的精進會損害,這是第一種。
或者由勝解尚未成熟,雖然你一時意氣很高,但是你的意志並沒有很堅強,原因是勝解(就是殊勝的見解)沒有建立起來,如果你的所行超過你的能力,這個不可以。所以雖然你心裡願意把所有一切都送給別人,但那不是時候,所以這是要遮止的。因為你時候不到,過分去做的話,就會覺得:「唉呀!眾生真是難度呀!」這個心一起來的話,菩提心種就壞了,心種一壞,果當然就失壞了。所以真正修學佛法的人,要有智慧看得非常深遠。下面再引經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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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瞭解了有關內物不應施捨的道理,反之,就知道是所應施捨之物,所以先講不捨內物的道理。
就時間方面不應施捨的道理:雖然菩薩已從內心深處將身體等布施給有情(即菩薩已發願將身、財、善根等盡施有情),但是,乃至不厭離乞求身肉等難行的大悲意樂還沒有增廣期間,即使有人乞求,也不應施捨。
《集學論》說:「由何者能使菩薩厭患精進呢?即以微小的力量承擔沉重的事物,或者由長時間連續發起精進,或者在勝解尚未成熟的階段行持難行苦行。」
譬如施捨身肉等,雖然意樂上已將身體布施給有情,但在還不堪施身的階段,唯一應當遮止施身;否則冒然激進,能令菩薩對有情心生厭離,由此失壞菩提心種子 。種子一旦失壞,便失壞極大果聚。
在尚未登地或者慈悲菩提心的力量尚未增上廣大的階段,初學者不能直接施身。這是為了不退失大義而遮止施身。
論云:是故《聖虛空庫經》云:「非時欲行,是名魔業。」《入行論》云:「悲心未清淨,不應捨其身,若能成現後,大利因應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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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說過,如果做的時候心裡不相應是名魔業。這裡說就算已經有了認識,有了這個心,但是時間不對去做,還是不行。《入行論》也說,你雖然想捨身,可是你的悲心沒有清淨以前,就不應捨。悲心清淨有幾種相:聞相應的、思相應的、修相應的。就是說你的的確確產生了殊勝的勝解,送完了以後雖然痛,但是你絕對不動心,這種狀態當中,那你可以送了。否則,你送完以後心裡又動搖了,這個就是不清淨。前面那個悲心是世俗的,叫做世俗菩提心,這個清淨的悲心一定是跟智慧相應的。到那時候,你才可以捨,沒有到就不可以捨,這個標準是指你內心的狀態。假定你這樣布施,不但眼前而且以後也有絕大的利益,眼前是現前增上生,以後是究竟決定勝,那個時候應該捨。所以捨身這件事情,眼前好像很對,可是如果施完了以後,內心又動搖那就不對了,這時就不應捨。這是第一個,以時間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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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虛空藏經》說:「於非時而欲行持,稱為魔業。」
尚未成熟時就行持高境界的事,能導致失壞道業,所以稱為魔業。
《入行論》說:「悲心尚未達到清淨的階段,不應施捨身體。若能成為今生和後世大利益之因,則應當施捨。」
論云:就所為門不應捨者,若為小事不應捨身,即前論云:「能行正法身,為小不應損,如是能速滿,諸有情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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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就你所做的事情,什麼情況之下不應該捨的道理。為了小事不可以捨身。《入行論》上面說:你現在的這個身體能行正法,將圓滿的佛法在世間深廣地弘傳,結果為了一點點小事情,把身體送掉了,這個對圓滿教法是個莫大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不應捨身。你這樣做雖然沒有布施,卻是在住持正法上面有了絕大的意義,這樣做很多人會得到好處,而不是在一件小事情上面得到一點小小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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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所為(目的或必要)方面不應施身的情況:如果是為了小事,則不應施身。
如果能以此身行持正法,成辦自他廣大的利益,那就不應為了微小的他利而損壞身體,也就是不應捨身。這樣依靠暇滿人身圓滿戒定慧三學,必能速疾圓滿有情的意樂。
論云:若就自分已離慳等布施障礙,而就他分若不捨身,能辦眾多有情利義大事之時,有求肢等亦不應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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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過時間還沒有到,你的悲心還沒有清淨時不應捨,現在說雖然你的內心已經離開了慳貪等等障礙,施心已經清淨了,這種情況之下還不一定捨。這不是就你自己方面來看,而是就他那一方面,因為你現在這個身體,能夠成辦很多利益有情的大事情,所以少數一個人跑來要你一隻手、要你一隻眼睛,這是不應該給的,因為要成辦眾多有情的大利益,不應為少數人的小利而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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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菩薩自己已經遠離了慳吝等布施的障礙,而且對眾生而言,若不捨身便能成辦眾多有情義利的大事,這時即使有人乞求肢節等,菩薩也不應施捨。
〈菩薩地〉說:「若諸菩薩於所行施意樂清淨,見有無量利眾生事正現在前,設有來求自身肢節,不應施與。何以故?非彼菩薩於所行施意樂不淨、心生退弱,作是念言,此應可施,此不可施,此應施與,此不應與故。彼菩薩為令意樂得清淨故,須捨現前利眾生事而施身份,由彼意樂已清淨故,不應棄捨正現在前利眾生事,而施身份。」(菩薩若對所行的布施意樂清淨,並見有無量利生的事業正在顯現,這時假使有人求乞菩薩的肢節,菩薩也不應施捨。為何不應施捨呢?因為並非菩薩對所行的布施意樂不清淨,而產生了退屈、怯弱的心理,內心耽著而說:這應當可以布施,這不可以施捨,這應布施,這不應施捨。為了讓意樂清淨的緣故,菩薩必須捨棄現前利生的事業,而施捨身體的肢分,但由於菩薩的意樂已經清淨,所以不應捨棄現前利生的事業而布施身體的肢分。)
菩薩是否應當施身,須觀待自他兩方面的必要,即自方是否有使自己意樂清淨之必要,以及觀待他方是否有成辦有情利益的必要。菩薩既已遠離慳吝等,就沒有必要為了清淨意樂而施身;而且,不施身又能成辦現前的利生事業,故也無需施身。
論云:若為令作殺生等事,俱害自他諸惡行故來乞求者,則自不應暫施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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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種是,他來求你,但是他要你做的事情,是像去殺生這類惡事,你幫了他,結果害自害他。所以為作惡行而來乞求的人,你可不要給他,因為做了壞事的結果是自己受損害,別人也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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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地〉說:「謂諸菩薩,若有來求共為伴侶,欲作非理逼迫損害誑惑於他,便不以身而施於彼,隨所欲為系屬於彼、隨順於彼。(有人乞求菩薩做他們合作的夥伴,想行非理之事,逼迫、損害、蒙騙眾生時,菩薩不應將身體交付給他、受他支配而成為他的屬下。)諸菩薩寧於百反千反或百千反,捨自身命施於眾生,終不隨他教命、稱悅彼情,於諸眾生非理逼迫損害誑惑。(菩薩寧可千百次將身命布施給眾生,也終究不會聽從惡人的吩咐,為了取悅惡人,而對眾生非理逼惱、壓迫、損害、蒙騙。)」也就是,如果施身將導致自他受到損害,就不應施身。
總之,為了小事不應捨身,意樂清淨而且能成辦利他事業時不必捨身,乞求者為作損害自他的惡行時不應捨身。
論云:就求者門不應捨者,若魔眾天,或由彼天所使有情,懷惱亂心來求肢等,不應捨與,勿令於彼有損害故。若諸瘋狂心亂有情來乞求者,亦不應與,此等非是實心來求,唯於眾多浮妄言故。非但不施此等無罪,施則成犯。除此等時來求身者,則應施與。此復有二,謂割身支等畢究施與,及為辦他如法事故,為作僕等暫施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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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就是來求的人在不合理的狀態當中,這樣也不要捨。例如魔來求的時候,或者是為魔所使的有情,他被魔惱亂,失壞了自己的本心,他跑來跟你求的時候,不要給他,因為你給了他反而對他有害。有些人瘋狂了,心亂了,這種人來求的時候,你不要給,因為他並不是實實在在地來求,他已經心裡亂掉了。這個情況,不但不施沒有罪,施了以後反而有罪的。除了上面所說那些不應該捨的情況外,其他就是應該捨的情況,那你就應該送給他。
布施內身又有兩種,有一種是布施你身體的部分,比如說送給他一隻眼睛,乃至於像佛陀因地當中捨身飼虎,割肉餵鷹等等;另一種是幫別人做事,但身體還是你的,只是暫時幫他解決一下問題,這都是捨內財,就是指布施我們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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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求者方面,有兩種情況不應施身:一、不應布施惱亂者;二、不應布施狂亂者。
一、不應布施惱亂者
如果是天魔或由天魔所驅使的有情,懷著想惱亂菩薩的動機,前來乞求菩薩的肢節、器官等,菩薩不應布施給他。原因是,菩薩不應讓他造下上品的罪業損害自己。已發菩提心的菩薩是殊勝的對境,若對方故意以惱亂心乞求施身,而菩薩卻滿足他的惡願,實際是讓他墮地獄,因此不能對他施身。
二、不應布施狂亂者
如果心智狂亂的有情前來乞求施身,菩薩也不應布施,因為他們並非真心乞求,並且由於心識狂亂不自在的緣故,只是胡說各種虛妄之語而已。(即狂亂者並非真心乞求,施身給他沒有任何利益,因此不應施捨。)不施身給這些人,不但沒有罪業,而且布施即犯墮罪。
除了上述時間、所為、求者方面不應施身的情況之外,凡是有人乞求身體,菩薩都應布施給他。
施身又有兩種:一、眾生乞求手足、頭目、肢節、血肉、筋骨乃至骨髓,菩薩隨眾生的願望究竟施與;二、總的施捨身體,即為了成辦他人如法之事,而屈身做他人的奴僕等,暫時捨棄自由,將身體奉獻給眾生使用。
所以,有究竟施捨身體的肢分和暫時施捨身體的自在這兩種。
〈菩薩地〉說:「譬如有人為衣食故,強自為他而作僕人。如是菩薩無愛染心,但為速證最勝菩提、但為眾生利益安樂、但為布施波羅蜜多速圓滿故,以身施彼,隨所欲為,系屬於彼,隨順於彼。」(譬如:有人為了謀求衣食,而勉強把身體賣給別人作奴僕,一切供別人使用。同樣,菩薩沒有愛著自己的心,唯一為了速證最殊勝的大菩提,唯一為了眾生的利益安樂,唯一為了速疾圓滿布施波羅蜜多而將身體施捨眾生,服從眾生的意願,系屬於眾生,隨順眾生。)即菩薩施捨身體的自在,充當眾生的僕人,為眾生服務。
【科判】第二廣釋外物捨不捨理分二:一、不捨外物道理,二、惠施外物道理。 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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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云:初中有五,一就時門不應捨者。如於出家及諸近住,施午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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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說明身體以外的財物,什麼情況之下不送,什麼情況之下該送。第一個就時間來說,時間不合適就不應該給,例如出家人和守八關齋戒的居士,這些人過午以後不再吃東西,所以過午以後,你再請他吃任何東西,這不合理,所以不應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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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時間上不應施捨的情況:比如,午後對出家人和近住布施食物。這是障礙他們持戒的行為,故不應作。
論云:二就施境門不應捨者於持戒者,施殘飲食,或與便穢涕唾變吐膿血所雜所染飲食,於諸不食蔥蒜肉者,不飲酒者,縱欲飲食,然具律儀不當授彼,施與蒜等及所雜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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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所施的對象,那一些不可以捨?若真正持戒的人都是有功德的,你應該恭敬他,如果你把吃剩下的東西給他,等於把他當乞丐一樣,或者食物被髒東西所染污了,這樣也不可以施。其次,對於不吃蔥、蒜、肉、酒這一類的人,就算他想吃,來求你布施,不可以給。因為他是具律儀的人(就是受了戒的人),這個戒是不可以食蔥蒜等,你如果把混有這個的東西送給他的話,就是害他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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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布施的對象不應施捨的情況有四類:一、持戒者;二、惡劣者;三、病人;四、外道。
一、對持戒者
對持戒者不應施捨剩餘的飲食,如剩菜、剩飯等,或者布施被大小便、鼻涕、唾液、嘔吐物、膿血所污染的飲食。
不吃蔥蒜、不食肉、不飲酒的人,即使他想要飲食,但因為他具有律儀的緣故,不應對他布施蔥蒜等以及被蔥蒜等染污的飲食。
即:對不吃蔥蒜的人,不應布施雜有蔥蒜或被蔥蒜染污的飲食;對不吃肉食的人,不應布施雜有肉類或被肉類染污的飲食;對不飲酒的人,不應布施雜有酒類或被酒類染污的飲食。總之,不能對持戒者布施障礙持戒的物品。
論云:雖復先以正言曉喻,令其於施生歡喜心,然於怨家藥叉羅叉兇暴所覆,不知報恩,諸忘恩惠來乞求者,與子僕等。病人來求非宜飲食,或雖相宜,然不知量而與飲食,若已飽滿性極饞嗜,來求妙食惠施妙食。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還有一種狀況,就是你已經如法說明,使你的子僕等願意被你布施,心裡也歡喜。但是來乞求的人,如果是怨家、藥叉、羅叉等等,這種人是在兇暴所覆的狀態當中,他們的心是不知報恩,忘恩負義的,這種情況也不要給。或者是病人來求不相宜的東西,不要給;或者雖然相宜的,但不知量,不要給。不相宜就是他不適合吃的,就像小孩子不應該吃大麻煙一類的東西,這很清楚是不相宜的,不可以給他。或者雖然是正餐飲食等等,但是他吃得不知量,也不可以。或者已經飽了,但性極饞嗜,貪心非常強地來求妙好的東西,這個不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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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惡劣者
雖然對自己的妻子、兒女、僕人、親戚、眷屬等,已先以正言開導,讓他們對布施生起了歡喜心,但若是仇家、藥叉、羅剎等凶暴所覆的有情,或是不知報恩、忘恩負義的有情等前來乞求,則不應布施。
三、對病人
若有病人來乞求不合適的飲食,或者雖然合適,但他不知量而求非量飲食,菩薩都不應布施。如果飽食之後,因為過於貪吃而乞求妙食,菩薩也不應布施。
總之,如果布施的飲食有損病人身體,則一律不應布施。
論云:若諸外道為求過端及非求知經典之義,以財貨想而來乞求,捨彼經典,〈菩薩地〉中略說如是。廣如《菩薩地‧攝決擇分》應當了知。如云:「若是已寫完善經典,有嬰兒慧眾生來乞,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為施彼轉向餘求,亦是有罪。若我令他持諸深法及觀彼能如實信解,唯以是思而惠施者,是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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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道來向你求經典,但是他的目的不是要了解經意,他看了以後是要找麻煩,挑這個經的毛病,在這種情況之下,經不要給他;或者他不是挑剔,也不是要了解,只是覺得你這本經是古裝版絕版書很值錢,這種情況你也不要給他。這個是《菩薩地‧本地分》當中大概地說。如果遇見一個情況要詳細地分辨如何如理、如何不如理的內涵,這在《決擇分》當中有廣說。
如果是已經寫好的經典——現在印刷很方便,古代取得經典好難呀!硬是要用手一個字一個字抄起來的,這在我們國內已經看不見了,不過我在印度還看見他們寫在貝葉上面,用人工楷寫得很端正,這要花很長時間去寫。當然寫好了以後,是專門供別人讀誦思惟觀察的,可是來求的這個人,他不懂事,嬰兒慧是指像小孩子一樣,根本跟它不相應,這種情況不要送給他,你送給他反而有罪的。乃至你自己沒有而向別人求來轉施也是不對,因為經典的目的是使人增長智慧,他不懂道理,你送給他,不是白白浪費嗎?不要說像嬰兒慧者來求,就是智慧不夠也都不要送。若是覺得他能夠照著經典深入法義,這樣應該送。如果覺得他能夠如實信解,這個時候你就送給他,這是無罪的。這裡有一點要注意:容或他像你所想的能夠深入,或者他雖然不能,而你覺得他能夠,這時你送他的意樂是正確的,那你送給他是沒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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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外道
如果外道是為了尋求過失,以及並非尋求了知經典的意義,而只是將經書視為財物前來乞求,這時對他施捨經典是不應理的。
原因是:若施捨給他,他緣正法尋找過失或販賣經典,將會造下嚴重罪業。比如,把《金剛經》布施給外道,不論他出售《金剛經》或譭謗《金剛經》,罪業都極其可怕。
以上是按〈菩薩地〉簡略地宣說,詳細則要按照《菩薩地·攝抉擇分》(見《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五》)中的內容去瞭解。
以下一段內容摘自《攝抉擇分》,藏文譯本部分與唐譯不同。
如《攝抉擇分》所說:如果是已寫好的經典,有嬰兒慧眾生前來乞求此經,菩薩若布施給他,應知有罪。若為了布施給他,轉而向他人乞求,也有罪過。
論云:若令諸具正信有情,書寫相似正法典籍,或外道論,或先已寫現在手中而施信者,或從他乞而施與者,是名有罪。手中現有已寫似典,菩薩應令改拭彼典書佛聖教,自亦應知彼無堅實亦應為他說其非善。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如果我們令具正信的有情寫相似正法的典籍,就是雖看似正法,但卻是相似法,外道論當然更不可以。或者我們手上有一些外道論典拿去布施,這對佛法是有損害的。不要說外道論,就算相似佛法的典籍,把它當成財施送給別人,或者以法施講給別人聽,這些都是不可以的。這一點我們往往很容易犯,現在看見的各式各樣的經典,有很多是偽造的,也有很多人是自己知見還不成熟,卻說了一大堆道理,寫了一堆書,這些都是相似見解,都是不可以的。佛經裡面告訴我們,破壞佛法的並不是那些外道,而是有兩種人,其中第一種是說相似法的人,你說他不對好像他也講得對;說他對,實際上似是而非,這點要分辨清楚是很難的!所以真正修學佛法的弟子,要想開口辯論,辨別如法與否,的確自己先要作一番努力,能夠辨別出如理以及非理,尤其似是而非的相似法,這是非常重要的。
不但是不可以寫,如果已經有了那種似是而非的相似論典,那該怎麼辦?把它改掉,改寫和正法相應的佛聖教。如果你已曉得它是錯誤不堅實的,要告訴別人這是不對的。要做到這點,首先自己應該有能力辨別得出似、正之間的差別,目前有太多這種混亂的情況,常常有人建議我說:「某人啊,你應該如何如何!」我自己很清楚,對於真正的正法,我實在談不到有正確的認識,所以告訴你們,我是個常敗將軍,只是把我的失敗經驗告訴你們。在座的諸位如果有這個經驗,我們可以互相勉勵,要想得到正確的知見是不容易啊!
有些人動不動要去弘法,我常常有一個感覺:法不外弘,它的金字招牌藏諸深山,等到一旦有聖人出世時,再傳諸其人,它那個金字招牌還不會壞。古來人就是這樣,世間做生意的人也是這樣,他願意把最好的東西藏起來,等到真正識貨的人來時再拿出來,它那個金字招牌還在。現在我們忙著要去傳法,你不傳,法還不壞,被你一傳,法就完了。因為來學的人,他總覺得你是一位法師,他因自己沒有能力所以才跟你學,結果你所傳的是相似之法,他誤以為這個就是佛法,相似跟正確之間一定是有差距的,結果當真的好的東西來了,他反而聽不進,然後就拿這個相似的來判斷、來行持,完了,佛法真正就衰在這個地方。現在有太多人說心好就好,在《了凡四訓》上面一再說:「好心而行壞事」,這是我們無論如何應該避免的。絕對不因為你好心就一定得到好報,好心究竟是會有好報的,但如果對外產生壞的影響,你往往要先受這個惡報。你雖然一番好心,但傳了相似法害了人家,把別人送下地獄去,這是真的好心嗎?所以對「相似」兩個字我們應該要特別認識。不僅在這裡我們要認識,就是在求善知識的時候也是一樣,本論一開始就告訴我們,什麼是真正善知識的行相,絕不是那些略有知解,稍微碰到一點什麼就說得頭頭是道的人。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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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為了讓他受持甚深妙法,以及觀察他能如實信解,唯獨以這樣的想法而布施,則沒有罪。
如果讓具有正信的有情書寫相似的正法典籍或外道論典,或者手中現有先前已書寫好的相似典籍或外道論典,而將此布施給具有正信的人,或者從他人處乞求而施與,都叫做有罪。
對方手中現有已書寫好的相似典籍,菩薩應當讓他拭去那些典籍,改為書寫佛陀聖教,而菩薩自己也應了知彼書並無實義,也應為對方宣說那些相似的典籍並非善妙。
論云:若諸紙葉猶未書寫,有來乞者,爾時菩薩應問彼言,汝今以此欲何所為,若云轉賣以充食用。菩薩若是將此紙葉預書正法,則不應施。若有財者應施價值,若無價值,二俱不施亦無有罪。若非預為寫正法者,應即施與,令彼隨意受用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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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紙葉就是以前印度書寫佛經用的一種樹葉,相當於現在的紙張。如果有人來乞求你本來要寫經用的空白紙葉,這個時候就問他:「你求這東西幹什麼?」如果他說:「我沒得吃,現在看見你有紙,來向你求這個紙去賣掉,然後去吃飽肚子的。」如果本來你這個紙張是準備寫正法的,就不要送給他。那怎麼辦呢?他本來的目的就是要錢不是要紙,如果你有錢,那麼你把和那個紙相當價值的錢給他,如果你沒有錢,你不施也沒有罪,這是第一種情況。換句話說,你那個紙是準備有大用場的,為了小小的利益不送是沒罪的。假定你這個紙不是為了寫正法的,那麼你就應該送給他,隨他的意,使他得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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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如果紙張還沒有書寫時,有乞者來乞,菩薩應問他:「你要這些紙有什麼用途?」如果對方回答「想轉賣後得些錢買食物」,菩薩若是準備用這些紙來書寫正法,就不應布施。菩薩若有錢,就應給乞者錢;如果沒有錢,而不布施錢和紙,也沒有罪過。如果自己不是預備用這些紙來書寫正法,就應布施給他,讓他隨意受用而獲得安樂。
論云:如是若乞欲書最極下劣典籍,不施無罪。如欲書寫極惡典籍,如是欲修中典亦爾。若欲書寫最勝經典,不施求者,當知有罪。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如果來求紙的人拿到了紙以後,是為了要寫那種很下等的、惡劣的書,那就不要送給他,不要幫忙他作壞事。就是說求者欲書寫的典籍,如果是下劣的、罪惡的不可以,就算是中等的也不可以。反過來,如果他拿了這個紙張是為了要寫殊勝的經典,那個時候你不送給他,就有罪了。在布施的時候,一定先要有詳細的比較,如果對他現在和究竟,兩方面都有利益,那個時候再送。如果像前面那種,他拿了你給的錢去做壞事這不可以,然後你送給人家,讓人家說相似法、寫相似法也不可以,因為眼前好像很動聽,但究竟來講是害人的。這是第二,對於你所布施的對象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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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乞求紙張是想書寫邪論,這時不布施也沒有罪過。與想要書寫邪論相同,若對方乞求紙張是為了書寫有關共同明的書籍,則不布施也沒有罪過。但是,若對方是想書寫三藏所攝、開示戒定慧的典籍,這時不布施便有罪過。
論云:三、就自身門不應捨者。若自了知,於經卷等其義未辨,又於經卷亦無慳垢而將經卷惠施求者。此不應施之理者,謂行如是法施,為成三種隨一所須,若不施者,尚有後二殊勝所須,施則無故。初一所須已辦訖故,謂我自心都無慳垢,故慳煩惱不須更除。若不施者,見增眾多妙智資糧,施則無之。若不施者,便能修集妙智資糧,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即為愛念此一有情及餘一切,若施唯是愛此一故。〈菩薩地〉中所須輕重如是宣說。《入行論》亦云:「為小勿捨大。」故不施此非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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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就布施者自身而言,在什麼情況之下不應捨。如果你自己曉得,你對於他來求的這個經書還不了解,而且你對這個經典本身,並沒有小氣、捨不得的心,那時候可以不要送給他。這個條件要注意,就是說你自己心裡面並沒有捨不得,而且你自己還不了解還要學,他要來求你的時候,你可以不送給他。因為你想研究經典的內涵,了解了以後才能夠如法行持,而菩薩的如法行持是廣利一切有情,把佛法流傳在世間,有這樣殊勝的好處。如果你現在送給他了,最多只是滿了他一點的小願,以及捨了你自己的慳貪。所以眼前雖然不捨,可是後面還有兩種更殊勝的利益在,一旦送給他了,這些利益就沒有了。布施的三種利益,第一個除掉慳貪之心,像上面這種情況,我自己心裡並沒有慳垢,所以並不違背。
如果不施而把這本經留下來自己研讀,能增加眾多的妙智資糧,如果送給別人就沒有了。現在不送給他,你就能深入這本經典,集聚勝妙智慧資糧,有了勝妙智慧資糧,你就能夠安樂利益一切有情;反之,你如果送給他了,只是利益他一個有情,經過這樣比較後那就不捨了。在〈菩薩地〉中對這個輕重分別,就像這樣說。不但〈菩薩地〉,《入行論》也這麼說。所以不送給他,不但沒有罪還有大利益。下面說,雖然不施,還需要有個善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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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布施的理由
如果明知自己對經卷等法義還沒有辨明,而且對經卷也沒有慳吝之心,這時把經卷布施給乞者並不合理。因為行持這個布施,總歸是為了成辦下面這三種所須:一、為了損害煩惱;二、為了圓滿智慧資糧;三、為了愛念眾生。如果不布施,仍有後二種殊勝所須,一旦布施則將失去這些利益,因此不應布施。
第一所須:已經辨明的緣故,即自己內心沒有慳垢,所以不必再遣除慳吝煩惱。
第二所須:若不布施這些經卷等,我的智慧資糧將能輾轉增勝,一旦布施則不能建立這些功德。
第三所須:若不布施,則能修集智慧資糧,由此未來便能利益安樂一切有情,這實際是愛念這位有情和其餘一切有情;然而,如果布施,就只是愛念這一位有情。
相比之下,不布施並不會有慳貪煩惱,而布施則會失去「圓滿智慧資糧」和「愛念一切有情」這兩種所須,因此不應布施。
〈菩薩地〉中是這樣以需要的大小而宣說應不應布施的。這是說,上述內容出自〈菩薩地〉。
《入行論》也說:不應為了微小的利益而失去廣大的利益,即不要「因小失大」。因此,此時不布施經卷等,不僅沒有罪過,而且也根本不能布施。
論云:不施方法者,不應直言此不施汝,要當施設方便善巧,曉喻遣發。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不施的方法,不應該直接說這個不給你,要善巧方便地向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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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布施的方法
有人想:不布施還有方法嗎?直接說「我不給」不就可以了嗎?
身為菩薩心不能粗糙,不給也要有方法,要拒絕得巧妙得體,讓眾生不失歡喜。
不布施的方法:菩薩不應直接說「我不能給你」,而應施設善巧方便,委婉開導之後,才讓他離開。
唐譯為「不忍直言遣來求者,謂我不能惠施於汝」,由此更能看出菩薩對眾生的慈愛。菩薩不忍心直接拒絕眾生,因此要施設善巧方便,不讓眾生不悅。
以下具體說明如何施設方便。
論云:方便善巧者,謂諸菩薩先於所有一切資具,以淨意樂迴向十方諸佛菩薩。譬如苾芻於法衣等為作淨故,捨與親教軌範師等而守持之。由如是捨,雖復貯蓄眾多資具,亦名安住聖種菩薩,增無量福。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我們用的方便,不是為自己的煩惱找一個藉口,因為修學菩薩道的人,已經把自己所有的一切,以清淨意樂統統迴向給十方一切諸佛菩薩了。就像出家人持三衣的時候有作淨法,就是我作意把這件衣服捨給某人,我是代某人來持受,這點平常我們不大注意,這樣做就是說,你這樣做再去受持是清淨的,如法的。實際上大乘行者的一切受用都是為利益安樂一切有情,所以要利用這個暇滿的人身,內是自己的身,外是這個身所受用的資財,我們的確需要這些東西。現在不管是捨給上面的尊長,還是捨給別人,就像前面所說的,「以有主身,護有主財。」這些有主物我已經捨了,我拿這個身來保護這些,所以苾芻的作淨有它特別的意義在,就是說已經捨給那些人了,你代他來持守而行如法事。
像這樣的捨法,雖然儲蓄了很多東西,仍然稱得上是安住相應的聖種菩薩,而不是敗壞菩薩,這是如法如理的,而且可以增無量福。所以菩薩在增上生當中,雖然受用這些東西,他絕對不會增長自己的煩惱。他也要錢、要財、要身體、要種種東西,但都是為了要助人而去受持這些。用之前要作一個法,用意是說:「現在我送給某人了,我是為某人而持。」比丘戒當中的羯磨有這個真實的意義,在這地方簡單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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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善巧」,即菩薩首先對自己所擁有的一切資具,為了作淨的緣故,以清淨意樂捨給十方諸佛菩薩。
譬如,比丘對自己的法衣等物,為了作淨的緣故,而捨給親教師、軌範師等,然後才守持。同樣,菩薩由此清淨施捨的因緣,雖然積蓄了眾多資具,仍然稱為「安住聖種菩薩」,並能增長無量福德(即對此常常思惟的緣故,一切時中福德都在增長)。
此處「聖種」是指四種聖者種性:一、隨所得衣喜足聖種(隨所得的衣服歡喜知足的聖者種性),二、隨所得食喜足聖種(隨所得的飲食歡喜知足的聖者種性),三、隨所得臥具喜足聖種(隨所得的臥具歡喜知足的聖者種性),四、樂斷樂修聖種(愛樂斷愛樂修的聖者種性)。安住這四種無貪性中,稱為「安住聖種」。
有人問:菩薩積蓄了眾多上妙資具,為什麼說他安住聖種,產生無量福德?
答:菩薩將所有資具都奉獻給諸佛菩薩,而安住於捨心中,當然是安住聖種。而且,由於菩薩每天如是回向,雖然積蓄資具,但不僅不會被享用信財的罪業染污,還能增長自己和施主的福德,因此是「增無量福」。
論云:此於如是一切資具,如佛菩薩所寄護持。見乞者來,若施與彼此諸資具,稱正理者應作是念,諸佛菩薩無有少物不施有情,思已而施。若不稱理,即當念先作淨施法。由已捨故,告言賢首,此是他物不許施汝。軟言曉喻。或以紙價二倍三倍施與遣發。令他了知菩薩於此非貪愛故不施於我,定於此經不自在故,不能施我。如是行者是巧慧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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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所有的一切資具,的確都是諸佛菩薩寄在你那裡的,你只是幫忙護持著。有了這個認識以後,有人來向你討,那時你就想:佛菩薩的目的無非是利益有情,沒有一點點東西是捨不得的,既然如此,他來要了,我是代佛菩薩看管的,那就送給他。這裡是說來要的人是合理的,如果來要求的人是不合理的,或者你覺得這樣送了以後不合理的話,那時你就應該想:我這東西,已經捨給別人了,已經不是我的了,所以對於來求的人就告訴他:「賢首(就是我們說的善知識、菩薩、仁者,你這位先生、大德等等),我這個東西已送給別人了,所以我沒辦法送給你。」這個就是布施的方便。
假定他來求的是書寫正法的紙等等,你不要送給他,而比照這個紙值超過幾倍的價錢來送給他,讓他了解你的確不是因貪愛難捨而不捨,的確你是對這個經不自在,作不了主,既然作不了主,怎麼可以把別人的東西送人呢?這樣的作法是我們行者的善巧,所以不送也有不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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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對一切已作淨的資具,都像諸佛菩薩寄存一般地護持。
既然一切都屬於諸佛菩薩,自己只是佛菩薩的保管員,因此有人前來乞求時,應當善加觀察施捨給他是否合理。
見到乞者來乞求,如果布施這些資具給他,與正理相符,則應想:諸佛菩薩沒有一物不施給有情,這些是諸佛菩薩的財物,我做為保管員應當代施。這樣思惟之後再布施。
如果布施給他不合理,則應憶念先前已作淨的布施法,因為先前已經施捨的緣故,就可以告訴他:「賢首!這是別人的東西,不能施捨給你。」如此以柔軟、溫和的語言開導他,或者以紙價兩倍或三倍的財物布施給他,讓他知道「菩薩並非對此貪愛而不捨得給我,一定是他對此無權支配才不布施給我的。」
這樣做,就不會讓眾生心生惡念,這是菩薩巧慧行施。
論云:四、就施物門不應捨者。若自父母,有蟲飲食,妻子,奴等未正曉喻,雖正曉喻若不信解。若自妻子形容弱,族姓之人,雖說此等不施為奴,然亦即是物之重者,故墮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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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是不應該捨的,儘管菩薩把他的一切,已經在發心受戒的時候,誓願要送給別人,這是為了增長自他的善法。所以不能捨的這一類就是,不能增長自他善法反而有相反效果的。它的重點在捨的目的,如果捨了以後與它的目的相違,那就不該捨,這是總則,現在這裡再說明細則:如自己的父母當然不能送給別人;有蟲的飲食不但不能利人,而且對他人有損;平輩乃至於最親近的妻、子以及下面的佣人等,雖然也可以送人,但是你一定要如理地告訴他,如果不告訴他,或者雖然你如理地告訴他,他不能了解也信賴不過,這樣他被送出去固然是不服氣,到受贈的人那裡也會產生不和合的現象,所以這種情況之下,就不要送。還有不管妻或者是子,他形容軟弱,譬如身體有病,如果送給別人,人家要派上用場,結果他身體又差又有病,乃至心力提不起來,這個不行。還有族姓之人,他出身很高貴,這種高貴出身的人,你送給別人由別人來支配,在印度當年的習慣,送給別人就像奴隸一樣。可是他出身高貴,無法做這些事情,所以雖然你將他送給別人了,可是產生了反效果,跟你的原意不合,這個也不要送。上面這一類就是物之重者,故墮物數。平常輕微的東西,稍微有一點損益,影響不大。可是現在這種情況之下,你一點點弄得不好的話,就產生絕大的反效果,所以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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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所施物方面不應施捨的情況,譬如:自己的父母、有蟲的飲食不應施捨;或者妻子、兒女、奴僕等,如果未曾善加開導,讓他們瞭解,或者雖已正言開導,但他們不信解,也不應施捨。
〈菩薩地〉說:「又諸菩薩若有來求父母師長,定不應施。何以故?以諸菩薩於其父母尊重師長乳哺養育微有恩者,於長夜中常思頂戴不生厭倦,恆持自身系屬隨順,任所屠害捶縛貨賣,尚不敢竊懷施心,何況顯然施來求者。」(如果有人來求施父母、師長,菩薩決定不應施捨。為什麼呢?因為菩薩對於父母、尊重、師長、哺育過自己的人以及稍有恩德之人,長夜之中常常思惟如何恭敬頂戴,而不生厭倦。菩薩恆時捨棄身體的自由,系屬、隨順於他們,任其屠害、捶打、捆縛、貨賣,尚且不敢暗懷施捨他們的噁心,何況公然布施給乞求者。)
「有蟲飲食」,唐譯為「有蟲飲食等物」,即凡是有蟲的東西,食用之後會傷害生命,都不應布施。
自己的妻子、兒女以及身體虛弱的同族男女,雖說不能布施給他人做奴僕,但這也是事物中的重大者,因此也算在布施物中。
以下宣說出家菩薩不應布施之物。
論云:〈菩薩地·攝決擇分〉說,若是三衣及餘長物佛所聽許,無慳意樂於修善品極所須者,雖不施與亦無有罪。如云:「出家菩薩除三衣外,所餘長物佛所聽許,身所受用順安樂住,若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若顧善品非墮欲貪,雖不施與亦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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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瑜伽師地論》的〈本地分·菩薩地〉中,說明修學菩薩行的根本意趣,然後在〈菩薩地·攝決擇分〉裡邊細辨一些問題:如出家人的三衣,這個是修學佛法必要的,除了三衣以外,日常生活必要的其它「長物」(就是多餘的東西),這個也是佛所聽許的,且對自己本身修學上是很用得上的,能夠增長善法,是修善品所須要的,而自己對它並沒有放不下(慳貪)的心情,在這種情況之下不施也沒有罪。三衣以及其他佛所聽許的長物,這些對出家修行的人,不論是菩薩眾或是聲聞眾,他受用的目的,不在長養世間的身、心染污,而是由於要利用自己的暇滿人身,以及維持暇滿人身所必須要的外在的受用來修學佛法,所以這個是需要的。
就像〈攝決擇分〉所說的:出家菩薩除了三衣以外,其他佛所聽許的東西,你經過思擇以後,覺得還是可以送的,拿去送人,這沒有過失。如果你對這些東西並沒有慳,而這些東西在修學善品當中是需要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不施也沒有罪,在這地方要辨別清楚。
所以不是貿貿然的,別人來要我就送給人,你必須了解,送了以後是不是對人家有利,對你自己也有利,對現在有利,對將來也有利。雖然這些你是需要的,但是你並沒有慳貪心。布施真正最重要的,第一在內心上面一定要去除慳貪,而且要至心以無貪的心去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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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地·攝抉擇分》中說了不施無罪的兩種情況:一、三衣不施無罪;二、其餘佛所開許的長物,自己沒有慳貪的意樂,而且對於修善又極需要者,雖不布施也沒有罪過。
如《攝抉擇分》說:出家菩薩除了三衣之外,其餘佛所開許可以積蓄的長物,身體所受用,隨順安樂而住,如果經過考慮之後布施給乞者,當知無罪。如果考慮到修善時還需要這些物資,而自己也沒有墮入貪慾,雖不布施也無罪過。
論云:《菩薩別解脫經》云:「舍利子,若諸菩薩重來求者,捨與三衣,此非修習少欲。」故出家菩薩施自三衣,即是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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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於《菩薩別解脫經》上面特別說明出家人的三衣,別人怎麼來求你,這個不要捨,因為這是你必須要的。若說少欲,其他的東西都可以捨掉,但三衣是出家人根本需要的,捨這個不算少欲,而且如果你把自己必須要的三衣捨掉了,反而有罪的。這是就東西來說不應該捨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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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別解脫經》說:「舍利子,如果菩薩重視來乞求者而施捨了三衣,這並非修習少欲。」因此,出家菩薩布施自己的三衣,即是犯墮罪。
論云:五就所為門不應捨者。若有來乞火刀酒,或為自害或為害他即便施與。若有來乞戲樂等具,能令增長墮惡趣因,是應呵止,反施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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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是就他來乞這個東西是要做什麼這點來說。如果他拿了這個東西做不合理的事情,那就不要送給他。例如若有來求毒藥、火、刀、酒這些東西,不管他傷害自己或者傷害別人,這個不可以送給他。還有一種來求像戲樂等具——這是沒有義利的事情,眼前看起來不傷害,但是將來是會墮落惡趣的,像這種事情是應該呵斥,這個是不可以布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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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所為方面不應施捨的總原則是:來人乞求財物是為了損害自己或他人,則不應施捨。
以下例舉六種非理布施的事例。
如果有人來求毒、火、刀、酒,是為了傷害自己或損害他人,菩薩若布施給他,則是非理行施。
比如,有人為了自己吸食或販賣,而來乞求毒品,若布施給他,則是有罪。
如果來乞求娛樂等的資具,能讓乞者增長墮惡趣的因緣,對此本應呵斥、遮止,菩薩卻反而布施給他。這不是菩薩所應作的布施。
〈菩薩地〉解釋其中原因:「若施彼時,雖暫令彼於菩薩所心生歡喜,而復令彼廣作種種不饒益事。謂因施故,令彼於多行㤭逸惡行,身壞已後墮諸惡趣。」(雖然布施給他時,暫時能讓他對菩薩生起歡喜心,但終究不免會讓他造作各種無利益之事。即因為施給他娛樂器具,而讓他造下許多驕慢、放逸的惡行,導致死後墮入惡趣。)
比如,有人來要MP3,雖然給他,能令他高興,但卻會造成他無數的放逸惡行,如用MP3聽各種迷惑人心的歌曲,增上迷亂而導致墮落。因此,若不運用智慧抉擇,布施MP3雖然看似慈悲,但結果卻會導致他墮落惡趣,這是「慈悲生禍害,方便出下流」。
論云:若有來求或來學習罩羅罝弶為害有情,教施彼等。由此顯示,凡害眾生身命資財,皆不應學彼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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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有的人來求或者來學「罩羅罝弶」,就是捕捉鳥獸的東西。「罩」是竹子做的一種竹籠,擺在河裡面捕魚用的。「羅」是羅網,捕鳥的。「罝」也是種羅網,不是捕鳥,而是捕走獸,通常是捕兔子這類的。「弶」是一種弓箭,上面有雕刻得很特別的紋飾。若有人來求,或者是來學這些東西,他的目的無非都是要傷害有情。因此你有也不能送給他;你知道了也不能教他。從這裡更說明了,凡是能傷害眾生的生命及資財的,皆不應學也不可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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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來乞求罩、羅、罝、弶等捕獵工具,或來學習這些捕獵技藝,目的是為了損害有情,菩薩若施捨這些工具或教授這些技藝給他,則不應理。
〈菩薩地〉說:「謂諸菩薩終不施人捕獵等法。」
由此顯示,凡是會對眾生的身命、財產造成損害的教授,都不應學習。
論云:若為殺害或陸或水所住眾生,來乞水陸即施此等,若為損害此國人民或為害他,來求王位而行惠施,若有怨家來求仇隙,施彼讎敵。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不管水上或者陸上都有眾生,如果有人來求你,目的是要傷害這些眾生,這都是不應該給的。有個概念要先澄清,我們現在對這種概念不大清楚,比如說有一塊田荒在那裡,我們任何人都可以踩上去,好像無關緊要似的。可是在西方——美國,就不是這樣,儘管是一塊荒地,如果不能證明這是公家的,別人決不隨便踩。有的人會在那個邊界上,比如在公路旁邊,標上自己的姓名或者寫一個「private」表示這是私有的。其他人就不會隨便站到那地方去,萬一有的時候不小心踩過去了,沒有人就罷了,如果有人看到,一定要跟他打個招呼說:「對不起,不方便。」徵詢對方的同意。不像我們現在隨隨便便亂踩,踩上去了還說:「怎麼,妨礙你呀!」在美國這樣都不可以。在那邊到了春天有人會打獵,通常會有一個固定的範圍,如果那個地方標了「private」,獵人看見了就不會再進去。所以文上是說明如果這個地方有水、陸等等的眾生,有人要來傷害這些眾生——譬如捕魚,如果那條河是你的,人家來要求你,你不要同意,不要讓他傷害那些有情,這是對畜生來說。同樣地,對一個國家來說,有人來要求王位,他是為了要傷害你的國民,那也不要給。還有,當冤家跑來求你施捨身上的東西,他不是為了救命,而是要來傷害你,那你也不可以送給他。以上說的五項是不應該捨的,下面說什麼是應該施的。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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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陸」,指有無量眾生依止的水域和陸地。例如,一口池塘裡有許多魚,一片山林中有許多鳥獸棲息居住。
若乞者是為了殺害陸地或水中生存的眾生,而來乞求水域或陸地,菩薩布施給他,則是有罪。
如果乞者是為了損害本國人民或為損害其他有情而來乞求王位,菩薩布施給他,則是非理行施。
〈菩薩地〉說:「又諸菩薩,若有上品逼惱眾生樂行種種暴惡業者來求王位,終不施與。若彼暴惡補特伽羅先居王位,菩薩有力尚應廢黜,況當施與。」(如果有對眾生施行上品逼惱、喜歡作種種暴惡業的人前來乞求王位,菩薩終究不應布施。若此類暴惡者已經高居王位,菩薩有能力時尚且應廢除他,何況交付王位給他。)
如果有怨家來求施他的仇敵,想要呵罵、捆綁、殺害、奪財、治罰仇人,而菩薩卻將仇敵交給他,這也有罪。
以上講解了不捨外物之理,其反面即是應捨外物之理。
論云:第二應施外物之道理者。若即此身非是大師所遮之時,於彼補特伽羅捨所施物,非不稱理,於彼相宜即應施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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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照著前面的次第,就我們自己的身體來說,剛開始雖然你發了大心,樣樣東西想送給別人,但是你的悲心還沒堅固,捨心還沒培養出來,這時佛不讓你隨便送的。反之,如果不是佛所遮止的情況,你夠這個條件,那時候你去布施是合理的,如果有人來要,對他有用的,那你就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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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布施對方的時間並非大師所遮止的時間,便可以對他布施。比如,午前供養出家人飲食。
若施捨對方某物,不會違背正理,並且與他相合,則應當施給他。
例如,供養持戒者新飯食,布施病人有益於健康的飲食等,因為適合對方,畢竟對他有益,因此應當布施。
論云:又若自身與前相違,於諸經卷有慳吝心,雖未已辨經典之義,應施來求樂勝智者。此復若有二書即應施與,若無二者應與書價,價亦無者應作是念,我行此施,縱於現法而成癡痖,不忍慳貪,如是思已定當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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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過,如果有人來求經典,可是你自己對經典裡的道理還沒弄通,還要修學,以後有大利益在,如果現在送給了別人,對於捨慳貪那一點是做到了,可是後面的大利益卻得不到,所以是可以不必送的。現在是說,雖然你對經典的道理沒弄清楚,可是你有慳貪心在,而在修學布施的時候最重要的目的是破除慳貪,所以在這種狀態當中,你就應該送給別人來破除你的慳貪。假定你有兩本書,就送給他一本,你還留著一本。假定沒有兩本的時候,因為你還要學,所以儘可能想辦法給他跟書相等價值的東西。如果說連這個也沒有的話,那個時候你就想:「我把書送給他以後,就算因為沒辦法深入了解而成癡;但是我的目的是破除慳貪。如果我拿這個藉口來增長自己的慳貪,那我寧願成癡,也不可以慳貪,所以還是把它送出去。」
這個地方有一點很值得我們注意,他在碰到這種關鍵問題時,寧願送出去而不願忍受自己的慳貪。我們平常做很多事情,實際上都是隨順自己的煩惱,他現在的問題是慳貪,我們是什麼?或者好戲論,或者好慳貪,或者好什麼,實際上是內心的煩惱放不下,然後找藉口,說修行要這個身體,所以要講營養,要好好地睡、好好地保養,實際上內心真正的行相就是慳貪。看看菩薩怎麼做的!換句話說我們若真正想修行的話,要從自己內心上檢點,如果說慳貪心在的話,這個地方很明白地告訴我們,寧願把命送掉,不要長養慳貪。我們往往會拿一個很好聽的名詞做藉口,來保護自己的煩惱,修學佛法真正的內涵是要我們以全部精神去對治煩惱,本來學佛是用來對治煩惱的,結果反而成了我們保護煩惱的藉口,這個是修學佛法嗎?這一點務必要自己好好地反省。
前面已經說過了,我們做時要有次第,至少第一個理論上面要清楚,清楚了以後如果做不到,應該懷著慚愧的心情想:「唉!我怎麼做不到,我要好好地努力。」單單這個慚愧的心情還不夠,應該更進一步了解,長養煩惱的結果是傷害自己,因為煩惱所使貪一點小便宜,結果受到絕大的大痛苦。你所以放不下是為了貪一點快樂,結果卻傷害了自己。認識了這點,你覺得煩惱是不能忍耐的,因此要找種種方法去對治它。我特別欣賞《了凡四訓》的原因,是因為《了凡四訓》在《改過之方》當中提出三個辦法來:第一是恥,然後是畏,第三是勇。恥是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覺得:「唉呀!我怎麼這麼差啊!」這個在佛法裡面稱為「慚愧」。慚愧是一切白法的根本。又《遺教經》上面曾提到出家人要著「慚恥之服」,如果沒有慚愧,那就完了。什麼叫慚愧呢?就是一個造惡行的人,當他辨別清楚是非以後,自己覺得我怎麼這麼糟糕!拿我們儒家來說叫恥,就是覺得自己不對。你一定要如理地辨明邪正是非,才會知道自己不對。單單這個還不夠,更要進一步感到「畏」。造惡的根本原因是貪,為了求快樂,結果貪了半天,不但得不到快樂,反而會大大地傷害自己,那個時候心裡會害怕。前面的恥是策勵你的力量,後面的畏是推動你的力量,當你有了這個正確的認識以後,這個就是正信,信為欲依,你的善法欲就生起來了;有了善法欲,勤精進就跟著來了,所以就有精進的力量。世間聖人說知恥近乎勇,它並不是勇,但是近乎勇。世間是如此,我們修學佛法亦復如是。關於這一點,尤其是一心向上的出家同修們,務必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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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與前文所說相反,如果自身對經卷有慳吝心,則雖然還沒有辨明經典的意義,也應施給前來尋求殊勝智慧的人。
但是,如果乞者是尋找過失的外道,或是想求得經捲出售,或是只想自己秘藏,因為都不是希求殊勝智慧,所以不應施捨給他。〈菩薩地〉說:「又諸菩薩,終不口授求過外道所有正法,亦不施彼所寫經典;知性多貪、求欲衒賣經卷等者,亦不施與;知欲秘藏,亦不施與;不求勝智亦不施與,必求勝智。」
另外,如果有兩本書,則應布施一本給他;如果沒有多餘的,就應給他請書的錢;如果錢也沒有,則應想:我現在決定要布施,縱然以此布施,我今生將會愚癡、瘖啞,但我也不能容忍慳貪,而必須施捨。這樣思惟之後,決定應當布施。
論云:若所施物除前所說,又自作王時,終不抑奪餘妻子等,令離其主而轉惠施,唯持村等可施求者。如是不為墮惡趣因,諸戲樂具及罩羅等,不損於他眾生所居水陸之處,不傷眾生無蟲飲食應施求者。若有來求毒火刀酒,為自饒益或饒益他,即當施與。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除前面所說不該施的這一些東西之外,都是應該送給別人的。如果你是個國王——國王對於他屬下的一切東西都有主權處理。雖然有主權,但是他不會搶奪人家的妻子,然後轉送給別人。還有,王也可以任意分封土地給臣下或有功的人,有人來求,如果不跟前面所說的相違背,而且你送了他以後,他不會做壞事,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可以施捨給他。前面說過毒火刀酒這些東西不捨的道理,不在這幾樣東西本身,而是因為對方拿這個東西要去傷人。但如果拿了這些東西,能夠饒益自己也能夠利益他人,那就可以送。比如人家常說以毒攻毒,如果身上有病或長瘡,往往用毒藥來攻,就可以把它治好。那給他就做對啦,火、刀、酒,亦復如是。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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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施捨之物,即除了上述不應施捨之物外,其餘都可布施。
菩薩自己做國王時,始終不應強行奪取他人的妻子、兒女等,令他們離開主人而轉施他人。菩薩只以村莊、城市、聚落、江河、土地等可施捨之物,或以全部或以部分來布施。
就所施物應捨的總原則是,如果布施此物能利益有情,而不損害有情,就應當布施。
如果不是墮惡趣因的娛樂器具以及罩羅等工具,不會損害眾生的水域和陸地,不會傷害眾生的無蟲飲食,就應布施乞求者。
〈菩薩地〉說:「若有種種戲樂等具,雖復施與,不令眾生墮諸惡趣,亦不增長諸不善根,菩薩為欲令彼眾生因此所施戲樂等具攝受饒益,心生淨信,易可化導,易可成熟,隨彼所求悉皆施與。」(如果有各種娛樂等器具,布施後不會造成眾生墮落惡趣,也不會令其增長不善根,菩薩想以此所施資具攝受饒益他,使他心生淨信,易於教化、引導,容易成熟他的善根,在這種情況下,則應隨順眾生所求,全都布施給他。)
總之,在不會失壞眾生的相續、能作為攝受方便的情況下,應對眾生布施。
〈菩薩地〉又說:「若復種種象馬車輿、衣服莊嚴、珍妙飲食,習歌舞等及諸樂器,塗飾香鬘、珍玩眾具、園林樓觀、舍宅侍女、習學種種工巧業處,如是一切戲樂等具,為欲令其於菩薩所,因此發起清淨信心,有來求者,悉皆施與。」(各種大象、駿馬、車乘、衣服飾品、精美飲食,學習歌舞等以及各種樂器,塗飾、香鬘等裝飾品,珍寶、玩具、園林、樓觀、舍宅、侍女,學習種種技藝等工巧業處——這一切娛樂等資具,為了讓眾生因此對菩薩發起清淨的信心,若有人來乞求時,菩薩都應布施。)
此即「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菩薩有必要讓有情對自己生起清淨信心,以便將他引入佛道。因此,可以各種眾生喜愛之物作為欲鉤,牽引其心,但應注意,所施物不能是令眾生墮落惡趣之因。
《大智度論》中說,過去久遠劫時,文殊菩薩是一位比丘。一次,他到城中乞食,乞得滿滿一缽百味歡喜丸。有個小孩追著比丘要丸子,比丘就拿著兩顆歡喜丸,對小孩說:「如果你能自己吃一顆,把另一顆供養僧眾,我就給你。」小孩便以一顆丸子供養了僧眾。以此因緣,後來他在文殊菩薩面前受戒,誓證佛道。
又如,唐代淨土宗祖師少康大師,初到新定時,當地人不能聽從他的教化。大師乞食得錢後,對兒童說:「阿彌陀佛是你的本師,你唸一聲佛號,我就給你一文錢。」很多小孩想要錢,便都爭著念佛。幾個月之後,念佛的小孩大量增多,大師又善巧開導,念十句佛號給一文錢。經過一年教化之後,新定地區念佛的人遍滿了道路。
如果眾生來乞求毒、火、刀、酒等,目的是為了饒益自己或饒益他人,那就應當布施給他。
譬如,乞求毒物若是用來治病,對眾生有利益,菩薩則應布施。
論云:若如是行財施之時,來二求者,一貧一富應如何施。先作是念,設二求者來至我所,若堪於二充足滿願,即當俱施滿願充足。若不堪者,則當圓滿貧者所願。由其先作如是念故,若不能滿二所欲時,即當滿足貧者所願。應以語曉喻富者,告曰賢首,我此資具於此貧者先已捨訖,切莫思為特不施汝。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在布施的時候,若兩個人同時來求,一個是窮人,一個有錢的,那怎麼辦呢?你心裡面先要這樣想:「假定說我能夠同樣滿他們的願,那最好。如果不行的時候,我的取捨是先滿窮人之願。」因為之前已經有了這樣的心念,所以當兩者不能同時滿足的時候,先滿貧者所願。雖然你只送給一個人,另外一個人得不到,這個時候始終有一個原則,你不能讓他過分失望,所以要溫和善巧地對他說:「這位大德實在太對不起,我這個東西已先答應給這個窮人了,並不是不願意送給你。」要這樣去做。為什麼要事先這樣想呢?要了解菩薩之所以為菩薩,他固然有為利有情願成佛的大菩提願,而這個大菩提願最中心、最堅固的是「大慈悲」。大慈悲是看見人家苦,要幫助人拔除,使人得到快樂。在貧富兩者當中,當然對貧者來說更需要,因為他的痛苦比較大,你給了他利益會更大,取捨是這樣決擇的。但是為什麼要先想呢?因為先想了,心裡的確就存著這種意樂,如果不先想好,臨時這樣說的話,那是欺誑或者分配不公平,這是很不好的。
所以雖然是小地方,也說明了一個事實:我們常常說方便妄語,實際上菩薩所行的是方便而不妄語,因為的確事先已經想好,我這個東西要這樣分配的,所以當他來求索時,也就這樣告訴他,這才是真正的方便。我們常常講方便方便,人家方便的結果是增長善法,從增上生到決定勝,我們方便了以後開惡趣門,這是忍非所應,該忍的正法不忍,不該忍的煩惱去忍它、長養它,還找種種的藉口,這個地方我們務必要辨別清楚。這個文字一看就懂,可是為什麼要這樣安立的特質必定要把握住,這個才是我們真正學佛法應該了解的基本概念。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如果行財布施時,來了一貧一富兩位乞求者,這時應如何布施呢?
這是標出主題。具體的方法是:事先一次性總的發心,等到乞者來時,就依此方式如理施捨。
乞者沒來之前,應先這樣發心:如有兩位乞者一起來我這裡,其中一位是安樂者,非貧非賤,有依有怙,另一位是危苦者,是貧是賤,無依無怙。這時,我應首先估量自己的財物,若能同時滿足兩人的願望,我就一起布施,讓他們同時滿願;若不能同時滿足,則應以方便辭退富樂的有情,盡己所有,專門滿足貧賤者的願望。
由於之前已先這樣發心的緣故,若不能同時滿足兩個人的願望,就應當滿足貧苦者之所願。而且,應柔言開導富裕者說:「賢首!對不起!我這件資具已先許諾給這位貧苦者了,不要認為我是故意不給你的。唯願賢首不要嫌恨我、背棄我。」
論云:受菩薩律初發業者,如是學施極為緊要,故特錄出,凡無別義者,皆如〈菩薩地〉意趣而釋。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所以一個剛開始學菩薩行的人,在受了菩薩戒以後,第一件事就是學布施,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大師特別從〈菩薩地〉中摘錄出來。上面是說外財應捨的道理,下面緊跟著說明,當不能捨的時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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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總的交待。
受了菩薩律儀的初學者,按這樣學習布施非常緊要,所以此處特別摘錄出來。凡是沒有異義的地方,都是按〈菩薩地〉的意趣而解釋。
這是說,「捨財道理」這一科判所攝的內容(即「惠施何田」到「施何等物」之間的內容),除了少數是引用其它經論之外,其餘都摘錄自〈菩薩地〉。宗大師按照修行次第對此進行了善巧、合理的編集,若參閱《瑜伽師地論》第三十九卷全卷和第七十五卷的部分內容自然會明白。
論云:第二不能捨時當如何行者。若有求者正來求時,為慳覆者,應作是思,此可施物定當離我,此亦棄我我亦捨此,故應捨此令意喜悅,攝取堅實以為命終,若捨此者,則臨終時不貪財物,無所憂悔發生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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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雖然學了大乘佛法,乃至發了菩薩願,可是因為無始以來的習性所使,真的有人來乞求的時候,心裡面就會捨不得。那怎麼辦?假定說境界當前人家來向你要東西,那時你為慳貪心所覆蓋,換句話說在慳貪的現行當中捨不得,這時我們應該如上文所說的這樣去思惟觀察。注意!這個思惟觀察,一定要在事先學習的時候,先如理地思惟觀察。假定事前沒有善巧的話,在對境的時候,你腦筋裡面連這個道理的影子都沒有,心裡面只覺得:「唉喲!給人家怎麼可以呀!」只會往負面想,如理思惟的正念是絕不可能提起來的。境界現前所以能夠提起來,必須平常的時候多學習思惟觀察,在很多小小的境界上面有了對治的工夫以後,當大一點境界現起的時候,這個如理如法的力量才能生得起來。
現在碰見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想:「我現在捨不得那個東西,儘管我捨不得,可是到最後一定要離開它,沒有一個人可以保得住的。」古人有一句話:「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秦始皇的雄心大略很不得了,那時像樣一點的工具都沒有,他卻造了萬里長城,一直到今天科技發達,算起來它仍是世界的幾個大奇觀之一,是這麼地了不起,結果請問保得住嗎?萬里長城都保不住,現在這些東西又保得住嗎?這是千真萬確,沒有一樣東西例外的。所以不管怎麼捨不得,到時候一定得捨離。反過來說,「此亦棄我我亦捨此」,彼此都是如此,既然這樣的話,又何必牢牢執守呢?早點送掉了以後,應該歡喜這圓滿了你的布施波羅蜜。以前由於慳貪難捨,一天到晚忙這個「我」,結果這個我偏偏把你送到地獄裡面去,一直在輪迴生死當中受盡了痛苦。現在我捨掉了,結果是把這個不堅牢的物品,換得了堅牢的法財。如果一生能夠這樣的努力,下一生豈不是更好嗎?此生你一直捨,捨到後來養成了「捨」的習慣,到臨終的時候心裡面是了無掛礙,不但沒有掛礙,因為你一生集了很多善法,所以會一直覺得歡喜。現在雖然樣樣送掉了,你集的是法財,那個財集在極樂世界,或者在天上,時候到了正好去享受,真歡喜啊!平常我們臨終的時候,這個也放不下,那個也放不下!於是就被這種貪著的力量牢牢地綁在生死中,這就是前面十二因緣當中有支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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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乞者正來乞求時,菩薩被慳貪覆蓋而對財物耽著不捨,則應思惟:即使我現在不捨棄它,它也決定會遠離我,既然最終它必然要捨離我,而我也定將捨棄它,不如現在就施捨了,以令心喜悅,並為臨終和後世攝取實義,即攝取菩提的資糧。如果現在施捨,臨終就不會貪戀財物,心中無憂無悔而生起喜樂。
論云:如是思已仍不能捨,如《勇利經》說:「應以三事曉喻求者,謂我現今施力微弱善根未熟,於大乘中是初發業,隨不捨心自在而轉,住於取見我我所執,唯願善士忍許,不生憂惱。如何能滿汝及一切有情意樂,我當如是漸次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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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上面這樣思惟了以後還不捨,那怎麼辦?佛菩薩真了不起!他倒不一定強迫你,還有更退一步的善巧。就以這樣的三件事情,好好地向來求的人說。第一個是說,我雖然想修菩薩道,要學菩薩行,可是對布施這件事情,力量還不足,善根還沒有成熟,在修學大乘當中,只是剛剛開始。就譬如說,我的目的是將來做一位醫生或工程師來利人利國,儘管有這個目的,可是現在我還在小學,乃至於幼稚園,成為工程師那是我將來要做到的。同樣的道理,雖然我的目標是捨一切給眾生,因為沒有如理的修習,所以目前還是會被煩惱所捆住而捨不得。為什麼會捨不得?就是由於惡取見。所以對那些該捨的東西,由於與無明相應的染污知見,會覺得這個對自己很好而捨不得,被這種見解所自在,換句話說,被這種心理以及我、我所這些概念所籠罩。所以祈求你原諒,請不要生憂惱。雖然如此,但是要滿一切眾生利樂的這件事情,是我的志願。雖然眼前我做不到,但是我正在努力,將來我一定要認真做到,等圓滿了後,才能幫助你們。要這樣的自己努力去對治這個不能捨的習氣,並且以這種心態面對來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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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思惟之後,若仍無法割捨,則應如《勇利經》所說,以三事對乞者解釋清楚,即應說:我現在布施的能力很弱,善根尚未成熟,在大乘法中還只是初學者,我的心仍隨慳吝不捨之心而轉,住於取見、我執、我所執中,唯願善士容忍、寬恕我,不要心生憂惱。怎樣能夠滿足你和一切有情的意樂,我以後會這樣逐漸努力去做。
龍樹菩薩也在《十住毗婆沙論》中說:「在家菩薩所貪惜物,若有乞人急從求索:汝以此物施與我者,速得成佛。菩薩即應思惟:若我今者不捨此物,此物必當遠離於我,設至死時,不隨我去。此物則是遠離之相。今為發菩提,故須施與,後死時,心無有悔,必生善處,是行大利。若猶貪者,應辭謝乞者言:勿生嗔恨。我新發意,善根未具,於菩薩行法未得勢力,是以未能捨於此物;後得勢力,善根堅固,當以相與。」
論云:此是斷餘不信過失,非無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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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地方要注意!這樣做不是沒有過失,你這個慳貪的過失是有的。只是經過了這樣善巧的做法,人家對你不會失去信心。像在這個地方,辨別得實在好呀!一步一步,次第是一點不亂,目標是最崇高,萬一你這個做不到,退一步該怎麼辦,再退一步該怎麼辦;把我們所走的次第這樣層層說明。還有在做的內涵,也分析得清清楚楚。後面這兩句話就是這樣,你照著去做的話,至少有一個好處:來向你求乞的那個人,不會失去他的信心,也不會生瞋心等等,這個至少做到了。但是你應該破除的慳貪這個過失還是有的,你還是得努力。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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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斷除令求者不生信心的過失,並不是菩薩以此就能免除慳吝之過。
論云:《集學論》說,菩薩慳吝是應呵責,然如是行似能遮免:「由慳不施財法他勝。」《攝波羅蜜多論》亦云:「若有求者現在前,力極微故不能施,必令求者不退弱,應以軟語慰其意。以後若再來前乞,必定不應令失悔,當除慳吝諸過失,為斷愛故應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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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慳吝,是應該大大呵責的。眼前雖然做不到,但如果你肯努力對治慳吝的話,將來漸漸就能做到了。在菩薩戒當中有一條他勝罪是慳貪自己的財法,他勝是根本罪!你如果這樣去做的話,多少能把這個根本罪遮止,如果不能遮止,那就破了戒體!
《攝波羅蜜多論》上面也這麼說:若有人來向你乞討,因為你的布施心力還很差,以致不能送他。此時你應該溫言軟語來安慰他,不要讓他失望。為什麼特別要說這一點?我們所以要布施的原因不是為了世間一般的好處,而是要求無上菩提果。無上菩提果的特質是為利益一切有情。今天他來向你求,即使沒辦法直接當下就圓滿他的欲望,至少不要使他失望。所以這個層次很清楚,雖然你沒有圓滿他的意,但是至少保護了他的信心,這在修學菩薩道上,多多少少也向前進了一步,結了一個下次見面的善緣,等到你慢慢地修習,力量強了再來圓滿這個緣。另一方面也要呵斥自己:「我怎麼這麼慳吝!我要努力修學,使心裡面力量增強了,若以後再來的話,一定不可以再使他懊悔,也絕不可以再讓自己失掉這個機會。」所以在他走了以後,要努力對治慳貪,把貪愛難捨的心斷除掉。這是說萬一我們做不到的時候應該這樣。
布施是這樣,其他所有東西也都是這樣。所以凡是我們目前該學的東西,做不到的時候,都要這樣策勵自己,這一點對我們非常重要,而且是一定要認識的!我們常常說:「唉呀!我很差啊!」或者說:「這個是佛菩薩的境界,我作不到呀!」這是佛菩薩的境界沒錯!問題是,請問你跑到這裡來是幹什麼的?如果說求的是世間法,那這樣講是應該的,你也不必到這裡來;如果你是要學佛菩薩的,那你應該怎麼做,不就很清楚、很明白嗎?所以要時時告訴自己:「我來幹什麼?是要努力學習,對治我的煩惱的。」而且前面也說過,這不是等到境界來,而是事先要學習,事先要認識。
昨天晚上我們作羯磨的時候,有位同學懺悔,我非常讚歎、非常高興。我覺得我也是這樣,我的確是個凡夫,但正因為我是凡夫,所以絕不能寬恕自己。如果說我是個凡夫就這個樣,那跑來幹什麼?就因為是凡夫所以才跑來要努力地學。這個時候就分得很清楚,因為我是凡夫,所以還沒學之前,的確一不小心就犯了;但是如果覺得我是凡夫來學,所以犯了以後,自己保護自己,說我該如此的,那你趕快回去!應該要呵責自己,發願一定要改過,一定要改過!在我的經驗當中,以及看見佛菩薩的榜樣,我們目前真正該做的就是如此。能夠這樣不斷策勵自己的話,自然而然將來就會做到。祖師說得清清楚楚,沒有一個天生彌勒、自然釋迦,他們絕不是天生下來就如此;沒有一個佛菩薩例外,最初也都是三惡道當中的眾生,然後也是如理如法、勤勤懇懇地努力了多少阿僧祇劫,才能變成這個樣子!假如修學佛法是一聽就會了,那這無量阿僧祇劫算什麼啊?那些人豈不是笨得不能再笨了嗎?當然不是這樣,天下唯一真正了不起的就是他們。所以我們要學他們,也是要這樣去努力,這個概念我們要特別注意!再說一遍,真正學本論的時候,這個才是我們應該跟著學的,這個就是文字裡邊真正的意思,能夠把握住這一點,一定學得成功。實際上,我們現在真正應該學的也就是這麼一點。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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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學論》中說,菩薩慳吝應受嚴厲呵責,但如果一時無法克服,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不讓求者憂惱,這樣行持似乎能避免「由慳吝不施財法」的根本罪。
對此,有人解釋:因為這樣辭謝是對慳吝觀過失,知慚有愧,不具足上品煩惱,故不犯他勝罪。
《攝波羅蜜多論》也說:「如果有乞者來到面前,菩薩因布施心微弱而無法布施,這時務必要讓乞者不退失信心和乞求心,故應以柔言安慰他。」
「以後他再前來乞求時,一定不讓他灰心失望,菩薩應當遣除慳吝的過失,為了斷除貪愛而精勤修習。」
佛在《六波羅蜜多經》中說:「復次慈氏,一切財物,無常敗壞,眾苦之本,如身瘡疣 ,烏持敗肉。其慳吝者,不自食用,功德不修,復不與人,堅守財寶,亦復如是。(一切財物無常敗壞,是出生眾苦的所依,如同皮膚上的毒瘡、肉瘤一樣,都是多餘無用的東西,堅守這些如腐肉般的財物有何用呢?慳吝者自己不享用財物,又不以此修積功德,也不布施,這樣無意義地堅守財物,就如堅守身上的毒瘡、腐肉一樣可笑。)當知此人非行施者,不名菩薩,於大乘法不發勝心,亦不能成不退轉位。譬如大海不宿死屍,大乘海中不容慳者。(當知,此人不是行布施者,不能稱為菩薩,對大乘法並沒有發起殊勝心,也不可能成就不退轉位,譬如大海不能容納死屍,大乘法海中也不容慳吝者。)菩薩所以修大乘行,為欲遠離一切罪垢,具修功德,於佛法中不生疑慮,於諸有情及諸財寶,一切時中心無分別,常行惠施,利樂群生,以如是行圓滿布施波羅蜜多,速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菩薩之所以修持大乘,目的是為了遠離一切罪垢,而修集圓滿功德,在佛法中不生起懷疑,對於有情和財富,任何時候都心無分別,常行布施利樂眾生。菩薩這樣修行而圓滿布施波羅蜜多,速證無上菩提。)
論云:第三習近對治布施障。障者如〈攝決擇分〉略說四種,謂未串習、匱乏、耽著、未見大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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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捨是由於有障礙!所以現在要好好地修習怎麼樣對治這個障礙。這地方雖然是說布施,實際上修學所有次第都是同樣的,要先知道障礙、淨除障礙。我們應該推而廣之,聞一知十。
不能布施的障礙有四種。第一個,沒有習慣。這是通一切毛病的,就是你還沒有好好地練習去修改這個老毛病、老習氣(就是所謂的惰性)。第二,匱乏,就是你自己沒有東西可施。第三個,雖然你有,但是對這個東西耽著難捨。最後,是未見大果。不能正確地知道這樣做的殊勝、偉大的果報。這個對我們很重要,我們要想修學,就要在這地方努力。所以前面中士道講戒的時候,不說戒的體性(特質),而是說犯戒四因。現在一樣的,要修布施的時候,對於障礙的原因,你能把它找到了,能夠對治並去掉它,那布施就成了,其他的亦復如是。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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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的障礙,按照《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所說,略有四種:一、未串習;二、匱乏;三、耽著;四、未見大果。
論云:其中初者,謂雖現有可施財物,然於求者不樂惠施,能治此者應速了知如此過患,是我於施先未串習,今若不施,則於後世亦不樂施,強思擇已而行惠施,不隨未習過失而轉。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這一點非常重要!是說眼前我有可以送的東西,但是人家來求時,我卻不願意送給別人。針對這個毛病,要了解不送的過失禍患。因為我以前沒有串習,(串習就是持續不斷地練習),所以不習慣,假定現在還不開始去做的話,這個布施的習慣就始終生不起來,倒是不送的這個習慣老在長養,所以注定永遠墮在這裡邊,那就害了!經過這樣的思惟觀察,就會勉強自己堅強起來,提起勇悍的心說:「我一定要去做,絕對不跟著老毛病,它是有很大禍害的,不要讓它這樣做!」
布施是如此,其它一切也都是如此!所以經過了前面一段修學以後,現在有很多同學有很好的現象,覺得心力堅強了起來,一點都沒錯,心裡先堅強起來,然後在碰見的小事上面去練,處處地方都是如此。對在座的各位,這是我最歡喜讚歎的一件事情,大家這麼努力,做了這麼多功德,我沾了大家的光,可以說非常感謝大家!沾什麼光?隨喜功德。你們這麼努力,我真是感激不盡!我想你們自然也更是歡喜無窮,因為我們這樣慢慢一點一滴地積累起來,把我們十足十的生死凡夫,漸次漸次轉向於超脫生死的聖賢,乃至於幫一切人都解決問題,這是第一個。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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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障礙——未串習,即:菩薩雖然現有種種可布施的財物,但見乞者來時,內心卻不樂於布施。
能對治此障礙者,即:菩薩應以智慧迅速了達,自己現在不喜歡布施,是由於前世沒有串習布施所致,如今若不勉強自己布施,來世也會不歡喜布施。這樣如理了達之後,努力思擇而行布施,不隨先前未串習的過失而轉。
這是教導菩薩應違逆自己以往不愛布施的習氣,不隨順慳吝的習氣,不讓慳貪惡習更加堅固,而發起決心:它不布施,我偏要布施。
論云:第二者,由其財物極鮮闕故不生捨心,能治此者應作是念:我於生死流轉之時,或由宿業或繫屬他,於他人所未能饒益,令我具受眾多難忍飢渴等苦。設由利他,於現法中發生眾苦乃至殞歿,此施於我猶為善哉,非空發遣諸來求者,縱無彼財尚有菜葉可以活命,如是思已,忍匱乏苦而行惠施。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如果是因為自己匱乏而生不起捨心,那怎麼辦呢?妙了,要是我們自己都窮得要命,怎麼送給別人呢?它也有對治的方法,這時應該這樣想:我一向在無始生死當中流轉,因為宿業所感,或者繫屬於他(「繫屬於他」通常總的就是被業力所綁,別的來說,因為過去的惡業,所以現在做人家的傭工等等,自己做不了主。)因此不但不能真正幫別人的忙,自己也受盡了飢渴等種種痛苦。為什麼會這樣呢?就是因為我宿生一直慳貪不捨,假定我以前了解了,不為自利而能夠利他的話,一定不會這樣的。所以眼前我應該扭轉這種一向無知的自利而去利他,就算眼前受種種的苦,乃至於命都送掉,這還是好的呀!因為眼前所以這樣匱乏是由於宿業,假定現在還不努力轉的話會每況愈下;現在已經是窮人了,再下去來世就是畜生,再下去就是餓鬼、地獄了。所以我願意拼命去做,就算是再苦,也是值得的。所以我們常常說一個譬喻:平常躺在那裡哼呀哈呀站不起來,等到地震了,房子要塌下來的時候,哇!逃出去,還是有氣力啊!雖然這一撐累得很,可是卻逃出去,把命救出來了,的的確確我們應該這樣想。這個對治方法之善巧,我真是無限地讚歎!
接著想:既然是這麼好,他今天來求了,不是成就我的布施嗎?絕對不讓他空手而返!我雖然少一點,但他比我更窮,我要送給他;送給他了以後,哪怕沒有米,我還有一點菜葉子,還可以多多少少讓自己活下來!這樣思惟,就能忍受自己的匱乏而行惠施。說實在,現在我們遠比他好啊!所以我們常常覺得這個不行、那個不行,實在是因為沒有如理去思惟!真正如理思惟的話,現在有太多的事情可做,絕對不會說,這個不行、那個不行,我們會幾乎樣樣都行。這個就是得未得正知見,以及是不是照著這個正知見去如理思惟的差別。所以我們做一切事情都是如此,最主要的是現在努力,如果現在放棄了不努力,那以後永遠沒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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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障礙——匱乏,即:因為財物極度缺乏的緣故,而生不起捨心。
能對治此障礙者,即應思惟:我在生死中流轉之時,或者由於宿業的過失,或者因為資財缺乏、系屬於他人,而對有情不能饒益,自己也因此備受飢渴等苦。
如果我今天因為饒益他人,而要在今生中感受諸般痛苦乃至失去生命,這樣的布施對我來說,仍是最殊勝、最有意義的。因此,我不能讓乞者空手而返,縱然我將一貧如洗,但仍有菜葉等可以活命,我為何不攝取珍貴的菩提資糧?
這樣思惟後,菩薩安忍匱乏之苦,毅然放下執著而行持布施。
以上實際是思惟業果而對治慳貪:
一、思惟造作等流果(同行等流果),即思惟:因為前世沒有串習,才導致今生不歡喜布施,今生再不串習,來世將更不歡喜行施,如此永遠無法成就布施度,而且將因慳貪的惡業墮入惡道。如是思惟之後,便不能再容忍讓惡習相續,而將心引入布施。
二、思惟領受等流果(感受等流果):正是由於前世不布施,才導致今生資財匱乏,今生再不布施,來世將更加貧窮下賤。因此,無論如何也要勉強自己克服困難而布施。
《阿育王經》中有一則公案:
古印度的阿育王虔誠信仰三寶,常常迎請僧眾到王宮應供。
當時,宮中有個女僕,非常貧窮下賤。見國王廣修福業,她便自責說:「國王因為前世供養佛陀一掬土,竟感得今生的大富大貴,今生又這樣廣修福德,來世的福報必定更不可思議。而我因前世的罪業,今生才如此貧窮下賤,無力修福,將來仍會轉為貧賤之身,要到何日才能出頭?」她想到此處,不禁痛哭流涕。
僧眾應供之後,女僕在掃地時撿到了一枚銅錢,便立即把錢供養給僧眾,並且心中無比歡喜。
不久,女僕得了重病,她死後投生為阿育王的女兒,容貌端正殊妙,舉世無雙,但女孩的右手始終緊握著。
女孩年滿五歲時,夫人對國王說:「我生的這個女兒,一隻手總是緊握著。」
國王便把女兒叫來,抱在膝上,並親手按摩女兒的手。當她鬆開手掌時,只見掌中有一枚金幣,取下之後又生出一枚,隨取隨生無有窮盡,不久金錢就裝滿了倉庫。
國王感到驚奇,便詢問夜奢尊者:「我的女兒前世作了什麼福業,竟能從手掌中生出金錢,而且取之不盡?」
尊者回答:「您這位女兒前世是宮中的僕女,因為將掃地時撿到的一枚銅錢供養了僧眾,以此善根而轉為王女。她是以一枚銅錢布施僧眾的善緣,而感得手中常握金錢,取之不盡。」
論云:第三者貪可施物極為悅意最上勝妙,於來求者不能生起捨與之心,能治此者應速了達耽著過失,我今於苦倒執樂想,由此能生當來眾苦,如是知已斷除耽著,即將此物而行惠施。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就是對自己有的東西,本來應該捨的,卻耽著難捨。這時要了解難捨耽著的過失,了解了以後,就不會再耽著難捨了。所以這個對治的方法是先要看見它的過失,知道這是錯的,有種種的患害,明明這是苦的因,現在要除苦,卻不在苦因當中除,反而還增長那個苦因,請問這個苦要除到哪一年呀?豈不是愈除愈多,愈弄愈錯!所以說:明明這是苦的因,我現在顛倒了,執著以為這是快樂的。如果對這個錯誤的妄想不能認識,或雖然認識了還做不到的話,仍舊是為貪所使,造的是與煩惱相應的惡業,將來會感得眾苦。既然我是因怕苦而來,現在一點小苦都忍受不住,將來感得大苦,而且輾轉地增長,這怎麼可以忍受?無論如何,唯一的辦法,就是趁現在苦還小,而且能夠知道的時候斷;如果到時候,苦又大,又不知道,一點辦法都沒有,那個時候就完了!所以對這個概念要努力觀察思惟,這樣一定能夠斷耽著之心,就能把那個東西捨掉了。
不但如此,實際上捨掉了以後還應該隨喜,我們只要去做了,內心當中一定會有相應的覺受,會產生一種跟法相應的快樂,這是美不可言的。所以不管是透過思惟觀察耽著的過失而斷除它也好,乃至斷除掉了以後,對於布施功德的思惟慶喜也好,這兩方面,一個是「懺悔業障」的功德,一個是「隨喜功德」的功德,由此而引伸出去的話,那十大願王都在裡頭:像這樣做本身就是「隨佛學」,又是「法供養」,不是這些內涵都包含了嗎?尤其是在行布施波羅蜜時,幾乎十大願王每一個願都包含在裡頭。所以我們現在必定要了解這樣的一個過失而去斷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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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第三障礙——耽著,即:菩薩見乞者來時,因為貪著可施物極為悅意、最上勝妙,而對求者不能生起施捨之心。
我們觀察產生這種耽著的原因,就是執著財物為悅意殊勝,以樂顛倒而產生貪執。其能對治的方法,自然是從反面觀察財物的苦性。
能對治此障礙者,即:菩薩應以智慧迅速了達,這是由自己的耽著所造成的過失,我現在對苦性的財物生起虛妄的顛倒樂想,由此能產生將來的許多痛苦。這樣了知後,遣除耽著,即以此物而行布施。
譬如施身時,應想:此身前際不來、後際無去,但由父母和合的不淨種子,才有這個身體,猶如以樹種等因緣和合而枝繁葉茂、開花結果,我的身體也是如此。以苦為樹枝,憂悲為樹葉,欺誑為樹花,愚癡為根本,嗔恚的羅剎棲息於樹中,惡業的虎狼等將樹團團包圍,我現在只是在樹下暫時休息,為何要愛惜這棵毒樹?
我願意將此身奉獻給眾生,終究沒有吝惜之心。因為這有毒之身被三種惡法纏繞,一是不清淨,二是極苦,三是無恩德。(即身體本來污穢,是行苦、壞苦、苦苦性,無論如何養護它,它終究不會報恩,因此是被三種惡法纏繞的有毒身。)
若有人在這羅剎毒害、猛獸圍繞之中救護我,應知他對我有大恩德,是對我做大利益,我尚且應對他的恩德永念不忘,哪裡還會對此身吝惜不捨呢?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大乘莊嚴經論釋》中說:「為了圓滿布施波羅蜜多,應恆時了知耽著五欲的過患。自己心中常常思惟:三有妙欲無常,如同浮雲閃電,如果貪執它,則會成為諸苦生處,就像毒蛇、火坑、刀刃和蛇穴,無有堅實,猶如夢幻。」
論云:第四者未見行施能生正等菩提勝利,觀見廣大資財勝利而發施心,能治此者當速見其過,總應觀察一切諸行,皆念念滅,特觀資財速滅速離,一切所施皆當迴向廣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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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話應該這樣唸:「未見行施能生正等菩提而發施心,只觀見廣大資財勝利。」或者這樣唸:「但見廣大資財勝利,而未見行施能生正等菩提,所以只發求後世廣大資財的布施之心。這是因為你對法沒有正知見,不如實地了解,所以只看見財物的好處,而沒有看見把財物送給人家,行布施波羅蜜多,能得到殊勝菩提果的偉大利益。要對治它的辦法,還是先見到這個的過失。前面是見到耽著財物的過失;現在是見到看不見這個大利益的過失。平常我們只看見眼前的小利益,這是真正可憐愚癡的地方。我們就是因為不知道才來學,偏偏學了半天,真正好的地方卻學不到,心裡始終纏繞在眼前一點點的小利益上。真的曉得了以後,叫你去犯罪你也不肯。我們很容易在語言上乃至於在個人利害上爭執,這都是由於見不到真正的殊勝大利益,始終被自己的煩惱所顛倒,在眼前似是而非的小利益上面轉,結果造了大罪還不知道。所以無知真是好可怕啊!
我們要見到發無上菩提心以及跟菩提心相應而廣行六度的殊勝利益,如果見不到這個勝利,應該要改善。怎麼改呢?最快的方式就是,想辦法多去觀察、思惟,看見它、認得它。如果能看見有一個遠大的、好的果報,那眼前這種很小的利益都擋不住你了。平常我們總是怕人家笑,怕人家說什麼的,這是世間人的做法,因為這樣,一天到晚就纏死在這裡邊。我們看古來大德,他們所用的真正了不起的大手段,都是超乎常情的,都有極遠大的眼光,這樣才談得上出家是大丈夫事,非將相所能為,這是很明白的!我們眼前是目光如豆,只看見一點點,總覺得這個人也這麼說,那個人也這麼說,你是在學佛,還是學那些人?如果你學那些人,那本來就不必到這裡來,你就跟他們去混在一塊兒就算了嘛。如果說你要學佛的話,那一定要看佛是怎麼做的。佛原來是個王子,他連王位都能捨,這是為什麼?因為他見到這個絕大的利益,所以眼前的事情都擋不住他!這是我們要了解的。
觀察的時候從兩方面來看:整個來說,諸行無常,沒有一樣東西能夠保得住的。無常有粗有細,現在這裡講的只是粗相,念念都在遷滅當中。特別是觀資財很快地就會捨離我們。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樣樣東西趁它還可以利用的時候,趕快用來布施,種下無上菩提大果的因,這樣就可以以這些不堅固的、毫無意義的東西換取堅固的、廣大的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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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障礙——未見大果,即:並未見到布施能引生無上菩提之最大利益,而僅僅觀見能得廣大資財之利益而發起布施心。
此處應知,第四障礙是對布施的果報——廣大的資財勝利見為殊勝,唯獨對這樣的異熟果生起欣求心,而不希求無上菩提。這是以邪果見而不希求菩提。其對治法即是觀察異熟果無常壞滅、無有實義。
能對治此礙障者,即:菩薩應當以智慧速疾了達,這是由邪果見所造成的過失。因此,總的應當如實觀察一切諸行都不堅牢、一切諸行唸唸壞滅,特別應當觀察所受用的資財也是速疾滅盡、速疾離散。這樣觀察時,就能斷除引生欣樂邪果的惡見,一切所施都應回向廣大菩提。
論云:若唯顧視財等異熟,則唯能得廣大財位,不得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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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你只看財物等異熟果報,就算你得到了廣大的財位,還是不能解脫。這點我們要特別注意。固然這地方是講財物,其實世間哪一樣東西不是如此啊?前幾天我到台北去,那之前我們這裡有位同學離開了,雖然他離開了,但離開的那天他還說,他聽了《廣論》是很歡喜的,但是他為了一些家裡頭的事情要回去。事實上這個同學非常好,我到台北去時,看見他去請《廣論》的錄音帶,他的的確確是很相應的,他不只請一套,他還要去送給別人。那時候我心裡有個很大的感慨,我們總是看不見遠大的地方,只看見眼前的這些東西,乃至於常常覺得要顧慮到這個,要顧慮到那個。所以古來那些出家人的確是像我們常常說的一句話,「壯士斷臂」;就好比被毒蛇咬了以後,毒很快會循著血向心臟來,如果為了痛惜一根手指頭,最後那條命就捨掉了。所以壯士是真正有智慧、有勇氣的人,那時候曉得唯一的辦法是拿起劍來,「叭」一下,連手臂也切斷,雖然是要有一點損失,但成佛絕對沒有說是天上掉下來的;你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天下沒有這樣的事情!你要牠好,但牠的食量很大,你要牠不吃草,那這匹馬注定跑都跑不動,你要牠背都背不動,還能騎牠嗎?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這個,不要為眼前這些小事情所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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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重視財物等異熟果,就只能獲得廣大財位,而不能獲得解脫。
論云:如諸商賈為與價故,一切資財悉無吝惜捨與於他,此唯得利非能得福。《四百頌》曰:「云於此行施,能生大果利,為報而行施,如商利應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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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你不了解菩提無上的廣大功德,所注意的只是異熟的財位,儘管你也布施,那就會像做生意的人一樣。做生意的人也把東西送給別人,但是他為的是能賺錢,所以可以毫不顧惜地送給人家,心裡還非常高興。因為他曉得他賺到了錢嘛!不過他得到的是世間的利益,而不是福。我們現在行持的這個布施波羅蜜多,要曉得它能成就無上的菩提大果,而不是為了一點點眼前的果報,如果為了果報而做的話,那就像生意人一樣,是應呵斥的。所以千萬注意!不但眼前的小利不要,人天果報不要,乃至於聲聞的小果都不要,我們要求無上菩提大果,這是必須了解的。以上是習近對治布施障的四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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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商人為了賺錢,而毫無吝惜地把所有資財拿給顧客,這樣只能獲得利潤,並不能得到福報。
「商人只追求利潤」,比喻只求異熟果報,只能得到廣大財富;「商人不能獲得福報」,比喻只求異熟果而行施,不能得到解脫。
《四百論》說:認為今生行施,將來能產生大果報,為了獲取果報而布施,這就像商人施捨物資只是為了追求利潤一樣,理應受到聖者呵責。
論云:第二唯意樂布施者。內居閑靜由淨意樂淳厚淨信,分別化現種種廣大無量財寶,勝解惠施一切有情,以少功用生無量福,亦名菩薩巧慧布施,是〈菩薩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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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當中有二項,一個是實際施捨東西的布施,第二個是單單在我們意念當中的布施,所以叫「唯意樂布施」。這時候我們並不是以外在實際上的財物送給別人;而只是自己靜靜地安居,依淨意樂——就是內心清淨、淳厚的心情,還有淨信心。淨信心大家都了解,這裡特別說明我現在這個布施是為求無上大果利,一切財物都無條件地送給別人,而且送給別人以後,絕對不望報。平常我們送給別人總是覺得我幫了你的忙,好像就是做了一個人情一樣,這種心態千萬要不得,應該要不求回報的。現在不但不求回報,布施以後得到的善根,也是一起捨給一切眾生,這一定是根據和大菩提心相應的一種心情,這才是淳厚的淨信心。以這種清淨信心,我們在意念當中去觀想有無量無邊的財物,然後以這樣殊勝的正確認識,運用自己的思惟,來布施給一切有情。這樣去做的話,不要花太大的氣力,不像我們以身口實際上去做那麼辛苦,而它卻也有無量的福德。這個地方的「福」,要注意!在梁武帝跟達摩祖師的公案裡說,他積累的是福報,而不是功德;我們往往把這裡的福看做福報,但這不是世間的利益,這個福是福智二資糧的福資糧,一定要有慧來攝持的,這是將來圓滿報身報土的資糧,是成佛必不可少的,這一點我們要了解!這個就是最善巧的,真正有智慧的布施方法,這是〈菩薩地〉上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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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遠離喧鬧、安靜的房中,摒除雜念,由清淨的意樂、淳厚的淨信心,分別化現各種廣大無量的財富,並以勝解力普施一切有情,如此以少少功用就能產生無量福德,稱為「菩薩巧慧布施」。這是〈菩薩地〉中所說的。
論云:《妙手問經》雖說此是無資財者所應修學,非有財者不應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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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上雖然是說你沒有資財的時候要這樣修,但是並不是說有財的人就不必修,有財的也要修。所以有財的人,不但要實際上的財物施,還要拿意樂來施,但如果你沒有財物的時候,就可以單單意樂施。尤其有一點很重要的,如果是個出家人,我們真正應該做的不是財施。現在有很多出家人還要去忙財,那完全錯了!但如果你是如理如法或因宿業而感得的資財,那個時候你要毫不顧惜地去布施,如果你為了布施而求財,那就完全錯了,這絕對不是出家人該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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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妙手請問經》中說,這是沒有資財者所應修學的,但並非是說有財者不應修學。
也就是不論有財、無財,都應當修學這樣的布施意樂。
論云:無資財時巧慧布施,是為乃至未證增上清淨意樂初極喜地;若證此地,則諸資財定無匱乏。如〈菩薩地〉云:「如是菩薩現無財寶,巧慧方便而行布施,此說乃至未證增上清淨意樂,若諸菩薩已證增上清淨意樂,如已獲得超諸惡趣,如是生生必當獲得無盡財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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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些沒有資財時善巧布施的方法,是在你還沒有證得初地(又叫增上清淨意樂初歡喜地)之前修布施的善巧;換句話說,這是見道之前的布施方法。一旦你修菩薩道真的證得了初地,那福報是不得了的大,財位是一定不會缺乏的。所以在這地方雖然並沒有明確的說明,但是卻可以證明一個事實:譬如說我們國內禪宗很盛,禪是非常了不起的大法,這是千真萬確的。但禪這個法很妙,從凡夫地一直通到佛地,都可以用得上,它並不是漸次的,而是一種最殊勝善巧的方法,所以單單用這個方法,是不能判斷你的位次的。前面曾經說過大小乘的判斷不在般若慧,而在發心的方便分,這個我們要了解。當菩薩證得初地的時候,他一定也見道,換句話說,那個時候他一定也是在開悟的狀態。但是,開悟了也許是初地、二地、佛地,乃至於還是個凡夫或加行位,這個位次的判定不在他的見,而在他的行。《十地經論》以及《入中論》對地上菩薩作了很多介紹,其中說到初地菩薩的福德是不得了的大,他絕對不會是證得了初地,還是窮光蛋一個。但是證了二乘果,固然可以見到空性,但是如果沒有修福的話,他可能窮到連飯都吃不到,這地方也是順便提一下。
下面就引《瑜伽師地論‧菩薩地》上面的文。我們要學菩薩行的人,在資糧位、加行位以前,因為資糧不具足,用上面這個意樂來布施是非常好的方法。一旦真正的證得了初地以後,那絕不會再窮,一定有無盡的財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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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無資財時的巧慧布施」,是在尚未證得增上清淨意樂的初地——極喜地之前所應修學的內容。如果證得極喜地,資財必定不會匱乏的緣故。
此如〈菩薩地〉說:「如是菩薩現無財寶,以巧慧方便而作布施,這是指乃至未證得增上清淨意樂期間。如果菩薩已證得增上清淨意樂,如已獲得超出惡趣,生生世世必將獲得無盡的財寶。」
論云:第四此等略義者。正受菩薩律儀已,學習大地布施道理,發願修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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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值得我們很認真地研討一下。在上面大要都說完了以後,可以說是一個結論,也可以說在布施當中很重要的一個特點。我們一定要認識,把握得住的,就是雖然我們現在是凡夫,當我們發了願心,正受菩薩戒以後開始學時,一定要發願學地上菩薩那樣。為什麼要這樣?我們應該問一下自己:「我為什麼到這裡來?」我們到這裡來是要求無上菩提之果;更確實地說,要徹底解決一切痛苦,要究竟圓滿一切福德。如果你是要求這個果,請問你因地應該做些什麼?第一個是確立正知見,然後根據這個發廣大的願力,說我一心一意要求無上菩提。有這樣心願力的話,自然而然會不斷地增長,逢緣觸發,它就來囉!沒有這個心的話,處處地方畏畏縮縮,「我不行啊!馬馬虎虎算了!」一天到晚這樣想,一個逆緣來時,你就退了。然後真正順緣來的時候,你又上不上去,總是想:「唉!反正我沒有份的,我就這個樣啊!」為什麼這樣啊?因為你在因地當中播下去的那個種子,就是失敗、退縮的因,所以遇到緣長起來的就是失敗退縮的種子,關鍵就都在這個地方!
所以儘管我今天身體這麼衰弱,年紀也比較大,可是我一直告訴自己:只要有一天命在,我一定要做到!我真正能夠做到的,就是當下種正因,絕對不是說等到下一生,下一生,再下一生!當下這一念,我牢牢把握住,絕對不放過!正因為要得到這個果,所以必須在當下一念這個因當中牢牢地把握:「我發願要做到它,我一定要做到它!」就這樣,就這麼簡單。佛法雖然深奧,但是它就是這麼踏實。然後你拿這個心願去念佛,念佛一定上品;去持戒,持戒一定上品;去參禪,參禪一定上品;不管你學哪一個都是這樣。所以我們千千萬萬不要說:「我不行啊,我不行啊!」前面一再告訴我們「乃至戲笑」——乃至於說笑話,也千萬不要說我不行。同樣的,在懺悔的時候,也不要說:「我就是這個樣啊!」要說:「我一定要連根把它拔起!」是不是現在能夠連根拔起,那沒關係,但是我要讓這個因本身,沒有一點點漏洞,一直加強這個因,所以任遇何緣,就助長你連根拔起並徹底斷除惡業的能力。另外一方面來說,你一直發這個圓滿成就的因,所以碰到任何外緣的時候,觸發的都是增長你圓滿得到這個果,那就是直路,這個是我們要了解的。
所以我們平常最重要的是心理建設,千千萬萬不要把失敗主義擺在心裡。譬如我們上課的檢點等等,說來說去沒有別的,無非就是共同的目標。所以你一定要把殊勝的大利益擺在心裡以它為追求的目標,有了這個,什麼小事情都擋不了你;如果沒有的話,只要風吹草動,就跟著人家跑。人家眼睛看你一下,你心裡面就嘀咕半天;要不然就是人家說你一句,你就在那裡轉個半天,你在搞什麼呀?你要解決盡法界、虛空界一切有情之苦,現在一點小事情就被纏得轉不過來。所以,我寫在黑板上面:「我來幹什麼啊?」記得這個話,並時時記得:我要盡苦,乃至於要解決盡法界一切有情的苦。苦的根源在哪裡啊?惑、業。所以要發這個願,而且這個心一定要非常強有力,要猛利!如果你能夠正確而且猛利的話,這個力量就是這麼不得了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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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受了菩薩戒之後,學習初地以上菩薩布施的道理,自己要發願修學。
論云:如前所說布施之理,當先了知現在進修開遮之處而勤學習,特於慳吝身財善根而修對治,勵力增廣能捨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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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所說的布施的道理,你真實發了願以後,能不能成滿,還要如法行持。要如法行持,必定要了解正確的方法,該做的是「開」,不該做的是「遮」,了解了以後精勤努力,照著去學。特別是對於壞的那一面,也就是對自己的身財善根捨不得的心,要勤勤懇懇,認認真真,如理如法地針對毛病治療它,努力增廣能捨之心。這地方很妙,它教我們的是能捨之心,心真的能夠捨的話,那物就能捨了;反過來,如果我們不了解這個特質,往往會把心跟物分開來看。關於心跟物,世間認為是別別的兩樣,佛法裡說心物是分不開的;看起來是兩樣東西,但是彼此間是非常密切的。譬如你有一樣好東西,平常擺在那裡不覺得什麼,如果有人來要的時候,你心裡面是什麼感受啊?所以這個難捨的心,是從物上產生的,但是絕不是物,這個心是最主要的。假如說你真的有了捨心,當人家來要時,因為你平常就是針對這個去想,就會很歡喜地送給別人。所以前面一直告訴我們說布施的特質在心,但是不要誤以為既然是心的話,那心想布施就可以了,實際上財物積了一大堆,真要送的時候又捨不得,那是騙自己,沒有這樣的事情,這個我們要分得清清楚楚。布施是這樣,其它的也都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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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細緻地講解了布施度各方面的道理,對此首先應當知道目前進修時哪些該行持、哪些該遮止,然後遵照學處勤奮學習。
論云:能如是修應自慶喜,心若未能如是薰修應生憂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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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句話妙了,不僅僅是教我們做了就算,還要「應自慶喜」,這是個大學問!前面我們一直說隨喜功德,真正修學佛法過程當中,最善巧、最有幫助的,就是隨喜一支,真是美不可言,實在好啊!自己的功德要隨喜,別人的功德也要隨喜。總之一句話,一切時處隨喜功德的話,那個功德的本身固然在無限地增長,隨喜本身也是無比的功德,這個功德又有絕大的力量會幫助你下面的行持。布施如此,我們改過等等也是如此,一旦改過了,對自己的改過還要隨喜。能做到了,就會歡喜說:「我居然做到了!」自己歡喜,功德也會增長,而且下次再做的時候,能力也會增強。
反之,萬一不能做怎麼辦呢?有一個巧妙的辦法,那個時候應該生憂惱。但是我們現在恰恰相反,不能做還歡喜,還找一個藉口:「我這個東西,本來應該要捨給你,可是如何如何……」自己保護煩惱!所以前面告訴我們,在跟煩惱鬥的時候,要對煩惱不能忍耐。如果這個煩惱留在心裡,應該生憂惱,總要想辦法去除它。能夠這樣做,儘管眼前一時做不到,這個心理狀態本身就是在「懺悔業障」。能夠這樣去做,自然而然障礙會慢慢減小,那個時候你就能夠改善了。
所以在整個的修行過程當中,無非三件事情——淨除罪障、積聚資糧、增長廣大迴向無盡,這裡面所說的也就是這樣。如果能夠善巧運用,不管是好事也好,壞事也好,都沒關係,事情是有好壞不同,可是對我來說,是一直增長功德;或者是用第四支的「懺悔業障」,或者是用第五支的「隨喜功德」,這樣做就是「常隨佛學」,就是「以法供養」,而且這個裡邊一定是「迴向無上菩提」,這個事情實在好啊!因為你這樣做,處處地方都是如法,處處地方都是增上,不管是好、是壞。所以如果你能施,那麼就應慶幸;不能施,就要憂惱懺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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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自己在身、財、善根哪方面有慳吝,就要針對性地予以對治,同時努力增廣自己的施捨心。(布施的根本是捨心,修布施時重點在於意樂上,故應著重引發捨心,並令捨心逐漸增廣。)若能這樣修持,自己應當歡喜慶幸,即對自己所作的布施修隨喜心,由此能讓布施的善根增長;如果不能這樣熏修,則應生憂惱心。
論云:若如是者,則如《妙手請問經》說,於當來世,少用功力能滿布施波羅蜜多。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這句話最重要,眼前你能夠這樣做的話,將來不必太大的努力,就能夠圓滿布施波羅蜜多,這是在經典中佛親口講的。所以前面告訴我們先發願;有了這個願,正行持的時候,如果能做到,那麼就應該慶喜,如果不能做到,則應該憂惱而懺悔,因此一切時處都是在如法行持中。發願一定有信解、有正知見在裡頭,接著去行持,修學佛法沒別的,先見道然後修道,見、行俱足,圓滿的果就出現了。所以既然這一世種下這個正確圓滿的因,當來世自然少用功力,果報就會現起,而波羅蜜多也就圓滿了。
說到這裡,我們同樣的要看看自己,如果這一世不行,說明我們宿生沒有努力,既然如此,現在就趕快努力,布施如此,其它的修行也是如此!任何一件事情,凡是眼前不理想的境界現起來的時候,千萬要有這樣的認識:眼前為什麼不理想?就是宿生因地當中,沒有如理地認識、發正願、行正行;所以現在趕快努力還來得及,將來自然會有做到的一天。如果沒有這個認識,遇到不順的境就抱怨,然後在其它次要的,乃至非理的事相上去忙,反而越走越遠,不曉得錯到哪裡去了!前面是正面告訴我們怎麼做,下面是反顯,就是顯示另外一方面的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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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這樣修持,則如《妙手請問經》所說,來世稍用功力,就能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以今生的努力為因,來世的成就將會非常圓滿。)
論云:若此一切皆悉捨置,即於現法亦當恆為重過所染,於當來世心不趣入,極難趣入諸菩薩行。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假定我們不能這樣做,把所說這些道理擺在那裡不管,結果現法也一定會一直為很大的過患所染污,這是最嚴重的事情。實際上我們的確有太多像這樣的情況,一碰到事情,「唉呀!我不行啊!」這不行,那不行!好了,結果就不去做,請問不照著佛法去做的時候,你在做什麼啊?自己檢點一下馬上就知道了,我們不做的結果就是在染污當中,這是耽擱自己啊!
我今天到了這個年齡,常常會有人說:「唉呀!某人,你年紀大,你身體不好!」我卻常常反過來想:正因為我年紀大了、老了、身體不好,我再不努力的話,就完了!我年輕的時候沒有好好地努力,現在年紀大了,如果還在那裡養老,那我這一生就完了;而且正因為身體不好,隨時隨地都有可能兩腳一伸就走了,我趕快趁著身體還可以用的時候充分利用它。我覺得佛在因地當中都是這樣的,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所以千萬不要說現在為了某種原因而不能去做。身體是這樣,心上也是如此,我們常常說:「唉呀!我是凡夫啊!」我自己這個常敗將軍的經驗已經告訴過你們了,以前我一直在這上面敗,可是正因為敗了還肯站起來、肯鬥,所以自己美其名曰將軍,我還在鬥!今天還能告訴你們我鬥的經驗,當年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凡夫啊!現在我完全反過來:「對啊!我是凡夫,我要趕快努力!」你們記住這個話。
我鬥到今年五、六十歲,總算有了一些經驗,儘管今天老了,身體差了,沒關係,我要鬥下去!以前年輕的時候,已經白白浪費掉了,我跟你們同樣都是凡夫,而你們年輕力壯,遠比我來得好。你看看我這麼老了,身體這麼差,我還要鬥,何況你們現在年輕力壯!所以年輕力壯時,一點小病不要去管它,趁著一口氣在還要鬥。這一生成就與否,就靠我們現在的努力。這一生的一切都是宿業所感的,如果你要保護它,那你就完了!身體保護得好好的,結果它耽擱了你。你今生能夠這樣去努力修行,這一生結束後,你會投生天上或是到極樂世界去,然後可以對著前生的骷髏頭禮拜、感謝。我常常告訴自己,千萬不要到了地獄裡面,再回頭去打那個養得胖胖的屍體,絕對划不來。所以假定現在不做的話,會產生這麼大的毛病。通常我們的致命傷就在這裡——聽是聽見了,也懂得了很多大道理,然後就擺在那裡,好可惜!如果我們不懂,還可以不信;懂得了卻擺在那裡,養成一堆毛病,我們平常提不起來的原因就在這裡。不懂固然不行;懂得了還是擺在那裡不動,結果習氣串習了以後,就很難改得過來。所以你沒有別的辦法,修習佛法絕對沒有一點點可以討巧的地方,咬緊牙關就把它提起來。
我為什麼很歡喜僧團呢?因為那天我去臺北兩天,實在很累。平常我在早晨三點鐘一定固定會起來,但是我想想今天要做那麼多事情,回去還要講課;好了,再睡一會。然後把鬧鐘關掉,結果就睡著了,我回來想想真懊悔,因為我睡過了以後,回來並沒有多長幾斤肉,那時也並不覺得怎麼樣。如果必須靠睡眠才能延長生命的話,那業感緣起的道理,就沒有用了,我們也不必來學佛法了,所以越想越懊悔。所以我要特別說明,如果你不當下努力的話,眼前不管生理上或是心理上都是「恆為重過所染」,這一點我們必定要注意。如果你心裡真正在用功,就算你行為上不做而把正念提起來,則剎那、剎那都在增長善法,剎那、剎那都在淨除惡法,沒有一刻浪費掉的。只要在因地當中都是這樣努力,到來生的時候,結出來的果就是這樣,所以當來世自然能行。如果反過來,今生不做,養成了惡習,當來世你就沒辦法趣入了。眼前有這個機會,你都放棄了,將來惡習越來越重,你就有力量了嗎?現在叫你拿三斤,你說拿不動,擺在那裡,變成五斤、十斤、五十斤,你就拿得動了嗎?我們常常會把事情擺在明天。今天拖一點事情擺在明天,明天又拖一點事情擺在明天,越拖越多,眼前這麼一點點事情都解決不了,累積更多時你能解決得了嗎?天下任何一件事情都是如此,到那時候「絕難趣入」,你只會感覺越來越難。因此天下沒有一點點投機取巧的辦法,要注意的就在這地方,所以必須咬緊牙關提起來。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如果捨棄了這一切修行,即便今生也會恆時被重罪染污,即犯菩薩戒而造下大罪業,並且來世心不趣入布施,更難以趣入菩薩諸行。
如果現在根本不串習,讓慳吝習氣不斷增長、堅固,來世的心會如石頭般堅硬難化。
論云:又如《攝波羅蜜多論》云:「布施根本菩提心,勿棄如此能施欲,世間具此能施欲,佛說此為施中尊。」此說應當憶念修習菩提心,為諸行所依。願證菩提即是一切能捨根本,是為一切能捨之尊。故於此心應勵力學,此即總攝《妙手問經》勝扼要義。
日常法師廣論淺釋
這裡的布施是指布施波羅蜜多,它的根本在菩提心。這個心我們千萬不要輕易地棄捨。這個心就是能布施的好樂之心,如果能有這個好樂之心,那是布施當中最珍貴的。世間做任何事情,能與菩提心相應的話,就是所有事情當中最珍貴的,實際上也是唯一珍貴的。
總之我們應該憶念菩提心為修行的真正重心,以菩提心作我們現在一切行持的根本依據。所以經上有一句話:「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一切時處,真正重要的就是菩提心。實際上你們慢慢地會注意到,只要肯去做,真正得到好處的,還是你自己;相反的,一旦你忘掉了菩提心時,就會煩惱叢生,同時你還自己覺得很有道理。真是顛倒!因為你依止的是菩提心,而菩提心的特質是「為利有情願成佛」,不管是自、他二利,能達到究竟圓滿的唯有菩提心。所以你發這個心,一心要滿這個願,這是策動你做一切事情的根本。現在這裡講布施,就是以「願證菩提」為布施的根本,這也是一切布施中最珍貴的。
這是把《妙手請問經》上,最殊勝的重要經義總括來說。這個略義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前面先總略地說明了以後,最後又把綱要提起來,所以它是這麼重要;布施如此,其他的一切都是如此。總之,大家千萬要注意這一句話:發願,然後如實地學習,努力地行持;行持的時候,正面的應該怎麼做,反面的應該怎麼做。如果能修應自己慶幸;不能修時應該要了解它的大禍患。兩個這樣一對比的話,那自然而然就知道如何決擇。平常空閒的時候,如果自己要思惟,就應該思惟這個,開起口來討論,就應該討論這個,然後站起來以後的行為就要做這個。能夠這樣做就對了,否則不管講多大的道理,等到真正行持的時候,總是為自己的煩惱找藉口。
我自己以前也是這樣,平常什麼事情都做得很起勁,但是要修行時,就有種種的理由,這就是跟法不相應。如果你能夠把上面所說的道理領納入心,建立起正知見,而這個正知見不是說建立起來一下就算了,你要不斷地把它堅固,不斷地薰習,隨時隨地讓那個正知見引導你,那麼你的行持一點也不會有難關,什麼困難都可以衝破了。如果平常沒有這個薰習,起心動念一定是無始的妄習,顛倒的錯誤概念,還沒做,就覺得這個不行那個又不行!所以菩薩有八進八退之法,說起來也很有意思:這個人吃飽了就覺得吃得太飽,身體疲倦;然後肚子餓了覺得身體太虛,所以吃飽不行,肚子餓也不行。反過來的話,吃飽了正好努力啊;肚子空了,正好用功啊!又說:跑出去了以後覺得累了,所以不能用功,諸如此類,總是處處地方找藉口;反過來可以這樣講:我今天跑了一天,耽擱了用功,所以停下來趕快努力去做啊!然後說生病了也不行,老了又不行;反過來可以說,病是死因!正因為生病,趕快努力啊;老了啊,時日無多,趕快努力啊!進退之間就差這麼一點點!所以絕對不在事相上轉,處處地方要注意怎麼樣去心理建設。
我始終記得這一句話:「當知善知識,如命不可捨」,善知識是最寶貝的東西,在任何情況之下都不能捨棄。善知識有兩種:人跟法。實際上所對的都是人,佛是我們最大的善知識,他把法教誡給我們,而我們身邊的人也是修行的助伴;反過來就是惡知識。這是真正在實踐上我們一定要注意到的,彼此在這個團體當中,應該以法共同策勵,怎麼樣互相成為善知識。從心理建設開始,到行持的步步增上,千萬不要因為種種顛倒錯誤的概念或習氣,而走八退之法;在任何情況之下,要走八進之法。
上面是關於布施的種種,再下面是尸羅,就是持戒。這個地方對持戒並沒有說得很多,要特別了解的是它的特質。我們平常用四個概念去了解它,所謂戒法、戒體、戒行、戒相,也就是法、體、行、相。所以不詳細地說明,有一個最大的理由,是因為真正要把握住的是它中心的根本,這個根本就是大菩提心。若是能夠把握住並且認識了這個,而跟它相應的話,那時我們所得到的就叫戒體,這個概念是第一重要的特點。
所以在正式講文之前,我希望諸位事先把它好好地看一遍,尤其是出家的同學,戒是我們的根本,實際上整個修學佛法的過程當中,能不能成就都是看戒。我之所以特別說這個話,是因為現在有很多人很難得地認為持戒是最重要的,然後說出家五年一定要通戒!可是戒的真正精神是什麼,他始終在概念上面弄不清楚。假定你曉得自己是個凡夫,而能夠無條件地尊重戒法,那你這個尊敬心將來的結果還是很好。但目前又有一類人常常這樣說:「唉呀!佛當初制戒的原因是這樣,現在時代不同啦!我覺得應該如何如何……」這個話有兩種不同情況:假定說他真正地了解戒法,得到了戒體,像我們中國古代的大祖師那樣的行持,那的的確確在當時有他很了不起的地方。那時產生的現象就是——「心平何勞持戒」。「心平」兩個字要平到什麼程度?應該像六祖那樣,一把刀從他脖子砍過去,他動都沒動;人家罵你一句乃至於砍你一刀,你了不動心,這樣就對了。或者你還沒達到那個果位,全部的精神都在一心一意地參「念佛是誰」,或者一句「阿彌陀佛」,天塌下來你都不管,那也沒錯。如果不是這樣,而拿這個做為藉口的話,那你就完全錯了。所以我們正規學戒的人,一定要了解戒的特質是什麼、從哪裡戒起、為什麼制戒。這個我簡單的說一下:我們之所以要持戒,因為修學佛法的目的是除痛苦、破煩惱,而破煩惱的根本就在戒,所以戒是從煩惱上說起的。這一點你們要是把握得住,下面的就都對了,如果這一點認不清楚的話,那你都錯了。因為如果把握不住,我們會拿戒相互相爭論,你說這樣、我說那樣。結果是越爭煩惱越大,大家還覺得在持戒。
上面講完了布施度最後的部分,第四此等略義,你們對於這個概念,要很認真地去體會。現在我們不妨溫習一下,前面在講到業的時候,提到業有四個總則:業決定一切、業會增長廣大等。在一一九頁倒數第四行有這麼幾句話,「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如是雖不特策勵,他世現行猶如夢。」這個「修」就是指我們平常的行持,善業才是修行,惡業是不用修行的;也可以說,修行就是在我們平常起心動念的心理行為。造了業,不管大小,善也好,惡也好,一點一點集到最後會大得不得了。不管你的行為是什麼,養成了習慣以後,到下一世你雖然不特別去努力,它也會生起現行,就像夢中一樣。現在回到這個地方一對比就曉得了,它告訴我們,假定布施這一度不馬上修的話,將來根本沒有機會!而我們現在雖然做不到,但能夠這樣去努力,他世少用功力就能夠圓滿。現在我們了解,以前養成的習慣,不論善惡都是這樣,到這一生自然而然就會現行了。
然後再向後翻到一三五頁,講的是異熟、等流、增上諸果;在等流果當中有一種叫造作等流,論上說「愛樂殺生等事」,換句話說就是又碰見這種情況時,喜歡殺生的等流又來了;一遇境逢緣,自然而然起心動念就是這種念頭。前面都是從整個前後的因果關係來說,而等流果是從果上面說的。當一個境界現起的時候,我們為什麼現起這種心念呢?因為在因地當中造業時就是這樣的心念,所以感果時現起來的也就是同樣的這個心念。大家注意到沒有,就是這樣!所以一個人平常如果一向是這樣的話,碰見事情起心動念,想的就是這個,除非是自己深入地去思惟觀察、努力改變。譬如說我們現在在這兒講很多道理,為什麼我平常特別強調說單單講道理沒有用?道理是幫助我們修行最好的東西,但是注意哦!你若不能了解這個道理所指出來的內涵及真實的意義,換句話說,假定你不能認識這一句話所指的心理行相是什麼的話,你就不曉得真正的心性怎麼去轉,結果都是在文字上面繞,一點都不相應;而你心裡所串習的,還是這種錯誤的習慣性。所以要了解,不談修行則已,談修行的話,必定要把它所說的內涵指出來,在自己的身心上去反省,找到它的特質是什麼。
我們再回憶一下常用的幾個祖師的比喻:譬如密勒日巴尊者的故事,他遇見這麼大的困難,老師對他這麼不合理,但他總是覺得:「我業障很重啊!我業障很重啊!」這說明他宿生修的淨信心很淳厚,所以不管老師怎麼處置他,他沒有一點點跟法不相應的想法。這就是因為他以前已經修行過了,否則他一定會受不了這種情況而離開,就算不走留在那裡,也會一天到晚呈現你說的我不相信,我說的你不對頭的現象,這就跟法不相應,結果會造成很大的損害。所以為什麼講淨信心很重要,而且你一定還非自己親身體驗不可,否則你看別人做也感覺不到。譬如以佛陀來說,在任何情況之下,不論人家怎麼傷害他,他只有悲憫之心。雖然我們信得過佛,但是他究竟生起什麼樣的憐憫心我們可不了解,除非有一天你自己跟他相應了。反過來說,像提婆達多、善星比丘等好幾個侍候他的人,一天到晚跟在佛的身邊,佛明明說遇見這種事情他就是生憐憫心,但那一些人就是聽不進去,總覺得佛在哄人。這就是因為那些人一向是以這種心理去想這件事情,所以他們的等流心識,自然而然想的是他習慣的那一面。
現在再舉一個簡單的譬喻,當我們心裡面被一種強烈的現行心識籠罩之時,不管什麼境況現起,自然觸發的都是這個現行。譬如一個歡喜吃的人,他隨便聽見廚房裡今天有什麼好吃的東西,他心裡面就現起了這種狀態。講到這地方,我們可以溫習一下,前面講到業還有講到餓鬼苦的時候有一段話,說當他被熱逼,熱得不得了的時候,即使像雪這最冷的東西打在他身上,他也像火燒一樣;當他被寒苦所逼的時候,雖然火燒到身上,他也覺得很冷。這個實在很苦啊!當猛業成熟的時候(也就是強烈的業成熟的時候),就是這個現象。有一個地方告訴我們:一個人為什麼會到地獄裡面受極大苦,你祇要看他現在身心上面陷在這強烈的瞋火中就知道了。換句話說,我們現在心裡面,或者是猛利的貪心,一心一意的就只求這個;或者是猛利的瞋心,或者是猛利的癡心,陷在這種強猛的煩惱當中,碰到任何情況,總是以自己的這種觀念去想,就會觸發這東西。我們每個人都有這個經驗,比如說在家庭裡,父母今天心情很高興,如果子女稍微犯點小毛病,雖然平常會責罰他的,但現在也覺得沒什麼關係,好好的就過去了;反過來,今天兩個人如果吵架了,或者是在外面受了氣,正在難過的時候,也許那個小孩今天很乖,但父母看見了一個無關緊要的事情,說不定就會大發脾氣。所以問題不是在這個小孩,換句話說,不是外境好壞,而是他那時內心的心理行相是這樣的。這是我們人人可以感受到的,而修學佛法,沒有別的,主要就在這個上頭用功。了解了這一點以後,再來講尸羅就大有意義了!
日常法師廣論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廣論講記
「能施欲」是指菩提心,大乘布施的根本是菩提心,故說「布施根本菩提心」。
又如《攝波羅蜜多論》所說:上述布施的根本是菩提心,這個想布施的意樂——菩提心,何時都不能捨棄。遍知佛陀說,世間布施若具此能施欲,則是一切布施中最殊勝的布施。
這是說,應當憶念修習菩提心是菩薩萬行的所依,願證大菩提即是一切能捨的根本,即是一切能捨中的至尊,所以,應對菩提心努力修學。這是總攝《妙手請問經》中的殊勝扼要之義。
這是宣說布施波羅蜜多最後的教誡,反覆強調的,就是菩提心。因為大乘布施,首要不可或缺的內涵就是菩提心。若無菩提心則根本談不上是大乘的布施,因為世人和聲聞緣覺也有布施,下至旁生都能對自己的孩子作布施。若無菩提心,則布施乃至般若的六度萬行悉皆無從建立。因此,菩提心是菩薩萬行的所依,是大乘修行的心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