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0 喇嘛網 編輯部
如果修行無法得力、難以進步,就是業障的顯現;在修行過程中會出現兩種障礙:一種是很清楚自己應該要修行,卻總是沒辦法去修行;另一種是已經開始修行了,但在修行過程中,出現了種種身心障礙。
我們要承認自己造過惡業,如果能意識到自己是汙染不淨的,就能讓我們減少慢心和我執。當自我變小,業力就不會那麼晦重了。要發願從今以後,不再造作任何惡業,不用身口意去做任何不應該做的事,必須言行謹慎,心地純淨,這也會有助於我們的修持。
自《普賢菩薩十大願》第四大願:懺悔業障
文/聖嚴法師
業障是過去的行為所引起的修行上的障礙。我們毋須知道自己過去生造過什麼惡業,只要相信自己造成這些障礙就行了。如果修行無法得力、難以進步,就是業障的顯現;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任何讓身心不愉快的事,那也就是業障。生活中有許多這樣的事例:有些東西想要卻要不到,不想要卻擺脫不了,或者想做的事做不了,不想做的事卻依然做了,這都是業障顯現。
身心的不自由或不安穩有許多原因,可能是生病或懶散,繁雜的責任或過重的工作,也可能是經濟拮据。有時太過富裕,對個人的自由也是一種障礙,因為老是擔心自己生命或財物的安全。
心裡有障礙,基本上是因為有個自我中心,另外是心中有錯誤的想法,以及受到環境的影響,這些都會減低心的自在和安穩。我們無法控制自己的心,因此心總是不停地動,擺脫不了某些念頭,或者說出不想說的話。例如有些人有說謊的習慣,剛說完就察覺到,有些人甚至不承認自己說謊,這種無法自制自律的情形,都是業障。
我們明明知道不該做某件事情,但往往還是做了,這些與生俱來的習性,就叫作「習氣」。貪婪、傲慢等種種習氣,都是從無始以來多生多劫累積而成。要馬上消除這些習氣,並非易事,但只要仔細觀照自己的行為和心境,就可以體會到身心的不自由。如果不做自我省察,就一點兒也不會知道自己有這些業障。
在修行過程中會出現兩種障礙:一種是很清楚自己應該要修行,卻總是沒辦法去修行;另一種是已經開始修行了,但在修行過程中,出現了種種身心障礙。比如說,有些人已經好幾年沒參加禪七了,或許他們因為工作的關係,安排不出時間,也或許受到配偶或孩子阻擾而不能來。我有個弟子想來打禪七,但是她先生卻威脅說,如果來打七就要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