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道歌》作者考
聶清
一
《證道歌》一文篇幅不大,但在禪宗中具有十分權威的地位。因為以往人們多認為該文乃是永嘉玄覺(665-713)所作,所以又常稱為《永嘉證道歌》(注:本文《證道歌》採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二卷第四冊裡收錄的版本。)。然而其間存在的幾個未能圓滿解決的問題。
其一:無論從思想上看還是從文章的風格看,《證道歌》與玄覺的另一部作品——《禪宗永嘉集》相比,都有很大的差異。忽滑谷快天曾對此解釋道:
若然《證道歌》成於見慧能之後,是覺晚年所作明也。《永嘉集》與天臺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相同,徒繁於義門名相,較之《證道歌》易感為別人之作。蓋玄覺一見慧能而心機一轉,拋卻從前之智解也。(注:《中國禪宗思想史》第15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忽滑穀快天提出兩種解決方式:一是判定《證道歌》為玄覺晚年定論而《永嘉集》只是早期不成熟的作品;二是認為《永嘉集》可能並非玄覺所作。然而這兩種解釋都很難成立。
先看“晚年定論說”。《永嘉集》本是開元慶州刺史魏靜(靖)所輯,在《永嘉集序》中他說道:“靜往因薄宦,親承接足,恨未盡於方寸。俄赴京畿,自爾以來,玄冥遽隔。”(注:《唐魏靜禪宗永嘉集序》,《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二卷第四冊第141頁。)從中可以看到,魏靜是在玄覺晚年才結識這位大師的,而且不久之後玄覺就去世了。因此可以推斷,雖然《永嘉集》裡的文章有先後之分,但作為玄覺之成熟思想的表達是不成問題的。《序》中還講道,“大師在世,凡所宣紀,總有十篇,集為一卷。”(注:《唐魏靜禪宗永嘉集序》,《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二卷第四冊第141頁。)已經很清楚地說明《永嘉集》乃是玄覺的作品作集。如果說魏靜在編纂時輯入了私人性質的書信和發願文等作品,卻遺漏了流傳如此之廣的《證道歌》,那是不合情理的。又有人認為,因為魏靜《序》中有“略集斯文”說法,所以他收集的只是無韻的散文,從而依據《祖堂集》的記載,認為玄覺的“詩詞歌賦”都是他姐姐搜集(注:張子開《永嘉玄覺及其證道歌考辨》,《宗教學研究》94年第二期。)。這一論點有三處不妥:一、魏靜序中“文”字只是泛指而並非專名,集中有散文,也有韻文,如《戒驕奢意第二》、《奢摩他頌第四》、《優畢叉頌第六》等篇,其主體部分都是韻文;二、魏靜已經指明《永嘉集》收錄了玄覺的全部作品,八世紀初的說法要比十世紀以後的觀點可靠得多;三、玄覺之姊身份可疑,如果真是她收集了玄覺的“詩詞歌賦”,那麼這個集子名叫什麼?為什麼史書缺載?其餘的作品哪裡去了?為什麼世人只知道《證道歌》?此外,玄覺之姊輯書之事不見於《宋高僧傳》、《景德傳燈錄》,可見《祖堂集》此說當時並不為人所信。民國時《續比丘尼傳》倒有其姊玄機的事蹟,但一看就是抄襲了鄧隱峰之妹的傳說,更不可信。
其次,懷疑《永嘉集》不是玄覺作品的觀點也是難以成立的。懷疑者認為《永嘉集》裡有太多天臺宗的思想,這與玄覺作為禪宗巨匠的身份不符。對於這一懷疑,可以從兩方面解說:一、玄覺的禪宗傳承不無可疑;二、玄覺的天臺身份不容懷疑。從現有資料來看,敦煌本《壇經》與宗密《禪門師資承襲圖》都沒有提到玄覺,直到《祖堂集》才第一次承認玄覺與慧能的師承關係,然而此時距玄覺去世已逾兩百年。只不過後來佛教幾乎全部成為禪宗的天下,人們也就樂於相信禪宗的世系反而忘記了玄覺的本來派別。其實,玄覺是地道的天臺傳承。玄覺《永嘉集》裡有一篇《勸友人書》,就是寄給天臺宗第八代傳人右溪玄朗的。從文中的口氣來看,玄覺同玄朗的關係非同一般。固然天臺宗自己承認這一點,即便是中立的記載和禪宗的史書也不否認。
然而還有另一個問題:《證道歌》中所載事件發生的年代與玄覺在世的時間不相吻合。《中國禪宗通史》也注意到了這一點:
現存《證道歌》與《永嘉集》表達的是兩種不甚相同的禪觀。……《證道歌》自稱宗旨曹溪,不但提到六代傳衣,而且還有西天二十八祖之說,都遠不是玄覺在世時可能涉及的論題。因此可以斷定,這些著作大都經過後人的增刪修飾,可能定型在楊億時期(注:杜繼文、魏道儒《中國禪宗通史》第158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3。)。這種觀點認為,文中與玄覺生平無涉的部分,是後人摻入的。但我們可以看出,不僅六代傳衣、二十八祖之說在玄覺時代不可能出現,《證道歌》中還有倡如來禪、破清淨禪以及南北之爭的思想痕跡,也不可能是玄覺所做。此外,文中說道:“從他謗,任他非,把火燒天徒自疲。我聞恰似飲甘露,消融頓入不思議”、“觀惡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知識。不因訕謗起冤親,保表無生慈忍力”、“縱遇鋒刀常坦坦,假饒毒藥也閑閑”等,說明作者生前曾遭遇過相當嚴重的迫害。然而在所有關於玄覺的傳記中都找不到一絲一毫有關的記載,可見至少這些部分不是玄覺所作。還有,《證道歌》裡講:“若將妄語誑眾生,自招拔舌塵沙劫”、“不是山僧呈人我,修行恐落斷常坑”……由此可見作者進行過激烈的論辯、弘法活動。這在玄覺的生平中,也是難以找到痕跡的。帶有這種色彩的語句,約占全文的三分之一,而且同全文的其餘部分自然地融為一體,並沒有斧鑿增刪的痕跡。而且,後人沒有加入這種既不涉及義理的又情緒化語言的動機。因此我們基本上可以排除“後人摻入”的說法。
二
這樣一來,我們不禁考慮到另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即將《證道歌》判為偽作,不承認它是玄覺的作品。
其實早在《佛祖統紀》中就提到:“世傳《證道歌》,辭旨乖戾,昔人謂非真作,豈不然乎?”這就可能是天臺宗從本宗教旨出發,對闡揚禪宗之《證道歌》的不滿,但從中可以知道,很早就有人對它的作者表示了懷疑。本世紀,胡適又提出這一論點。那是因為,他在巴黎發現了一件題為《禪門密訣》的敦煌卷子(P.2140),抄寫于太平興國五年(980),內容與《證道歌》一致,作者卻是“招覺大師”。於是他得出結論道:
我現在還不曾考出“招覺大師”是誰。但我們因此可知此文並不是玄覺所作,原題也不叫做“證道歌”,本來叫做“禪門密要訣”。
如果《證道歌》是真的,那麼,慧能(六祖)在日,不僅那“六代傳衣”之說已成了“天下聞”的傳說,而且那時早已有“二十八代”的傳說了。何以唐人作和尚碑誌,直到九世紀初年,還亂說“二十三代”、“二十五代”呢?認為《證道歌》的作者應該生於晚唐“二十八代傳衣”定論之後。胡適以上論述尚比較平實有據,但接著他進行了一次大膽的推演:
我們竟可以進一步說,所謂“永嘉禪師玄覺”者,直是一位烏有先生,本來沒有這個人。……只是禪宗史家喜歡捏造門徒,所以才在六祖下面添了個玄覺(注:胡適《海外讀書雜記》之《所謂“永嘉證道歌》,《胡適文存》三集卷四541-544頁。)。這種主觀臆斷遭到以宇井伯壽為代表的激烈批評:“胡適僅從《證道歌》與玄覺無關,而由此直言玄覺的不存在是不能令人贊同的。”(注:《第二禪宗史研究》,275-276頁。)他指出,《金石續篇》、《林間錄》及《景德傳燈錄》都提到《永嘉證道歌》,可見1000年左右就公認為玄覺是《證道歌》的作者。《祖堂集》中玄覺所言“自從認得曹溪路,了知生死不相干”,則說明早在952年以前就有人認為是玄覺作的《證道歌》。宇井伯壽言之鑿鑿,胡適對此無話可說(注:參見《胡適說禪》第42頁,東方出版社1993。)。其實,從日僧圓仁840年左右帶回的佛經目錄來看,時間可能更早(注:唐開成四年(839)圓仁錄《日本國承和五年入唐求法目錄》,記有“最上乘佛性歌 沙門真覺述”;承和14年(847)圓仁所上《入唐新求聖教目錄》有“曹溪禪師《證道歌》一卷”,稱為“真覺述”。)。可見《證道歌》決非成于晚唐,而是很早就被認為是玄覺(真覺)的作品了。
在書名問題上,胡適的推斷同樣過於草率。《禪門密要訣》根本不是一篇文章的名字,而是文章集的一個總稱。P.2104卷子中,在《禪門密要訣》題號下,除了《證道歌》外,還有《信心銘》的一部分和其他幾個偈頌。在另一些署名《禪門密要訣》的卷子(S.403,P.3360等)裡情況也類似,只不過其中僅抄寫了《證道歌》的一部分,至於隨後緊跟《信心銘》和另外幾個偈的形式,則與胡適看到的卷子完全一致,而且署名大多是“真覺”——玄覺的號。可見《禪門密要訣》只是對初期禪宗典籍彙編不太嚴格的一個稱呼,並非《證道歌》的原名,而“招覺”也應該是“真覺”的筆誤。
三
儘管胡適斷定《證道歌》為偽犯了這麼多的錯誤,但反對他的人,包括宇井伯壽在內,並沒有真正解答他提出的問題(包括六代傳衣、二十八祖、南北之爭等)。而且他們根本沒有注意到《證道歌》同《禪宗永嘉集》之間的差異。
首先,雖然這篇文章號稱《禪宗永嘉集》,但實際上卻沒有一處在禪宗的意義上運用“禪”這一概念,這是與《證道歌》截然不同的。《證道歌》唯一的一次提到禪,是《三乘漸次》一篇中的“禪那則身心寂怕”一句(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二卷第四冊第132頁。)。然而它所指的是“安般稀微”,也即是數息觀,是泛指的禪定之禪,遠非無得無證的如來禪。《證道歌》卻不同,多處在禪宗的意義上運用這一概念,如“頓覺了,如來禪”、“是以禪門了卻心”等等。
與之相應,《永嘉集》中對頓悟更是隻字未提,反而表現出大量漸次修習的觀點。從十篇文章的組織來看,也是從人天乘、小乘進至於止觀並舉的大乘行願。而短短的一篇《證道歌》中,提到頓悟的地方,如“頓入無生知見力”、“自從頓悟了無生”等等,卻有近十處之多。
其次,就最關鍵的概念“心”來說,二者的理解表現出極大的分歧。《證道歌》中的心指的是真妄合和的心:“善惡之源,皆從心起……當知心是萬法之根本也。”(注:《淨修三業第三》,同上第125頁。)解脫之道是以此心契合真如之理:“三智一心,般若之照常明。境智冥合,解脫之應隨機。”(注:《優畢叉頌第六》,同上第130頁。)而《證道歌》卻是判此心為偽妄,採取了消解的方式。它說道:“心是根,法是塵,兩種猶如鏡上痕。痕垢盡除光始現,心法雙忘性始真”、“損法財,滅功德,莫不由此心意識。是以禪門了卻心,頓入無生知見力。”由此可見,二者所代表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思想派別。
再次,據說玄覺在曹溪只待過一夜,所以世人稱其為“一宿覺”。在此之前,他是專修天臺止觀的,這從《永嘉集》的思想與術語中可以清晰地分辨出來。然而《證道歌》中沒有出現一個天臺宗術語。
最後,它們的不同還表現在文章的風格中。《永嘉集》對仗工整、用詞典雅,通篇表現得嚴謹華麗。而《證道歌》卻採用了“俗文”體裁,以當時民間流行的歌謠形式來表達思想,雖氣韻流暢,但用詞並不十分考察。
如前所述,從魏靜的序來看,《永嘉集》足可以作為玄覺思想的定論,並不存在前後期思想改變的證據。更何況,依照禪宗史書,玄覺在去曹溪之前就已經證悟了禪宗的根本,去見慧能只不過是尋求一下驗證而已,所以才會一見面就機鋒相契。而且,從《永嘉集》與《證道歌》的巨大差異來看,如果說思想在一夜之間前後迥異還有可能的話,那麼知識背景和文章風格也由此變得面目全非則不好理解。加上我們前面所說,《證道歌》裡大量關於南北之爭的內容並非後人加入,因此文章的問世不會早於神會北上(720),而這時玄覺早已去世多年了。
由是,我們基本上可以斷定:《證道歌》的作者不是永嘉玄覺。
四
那麼它的作者是誰呢?本世紀初,有位月溪禪師曾說:“今《證道歌》改名《永嘉證道歌》,曾見宋本,乃刊荷澤所作也。”(注:《禪宗源流與修持法》,《禪定指南》第151頁,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由是,他認為神會才是《證道歌》的真正作者。本文贊同這一見解。
首先,《證道歌》中所載事件與神會的獨特經歷完全吻合。
《歌》中作者自述道:“吾早年來積學問,亦曾討疏尋經論。卻被如來苦呵責,數他珍寶有何益?”依《宋僧傳》所說,神會“年方幼學,厥性淳明,從師傳授五經,克通幽頤,次尋老莊,靈府廓然。覽《後漢書》知浮圖之說……其諷誦群經,易同反掌”,這與“吾早年來積學問”的說法相符。當然,早年學習儒道經典與佛教經論的禪僧為數不少,但“卻被如來苦呵責”的人是誰呢?“如來”,指的是六祖慧能。從各種《壇經》、《曹溪大師別傳》、《禪門師資承襲圖》以及《景德傳燈錄》等書可知,神會曾經受到慧能的批評:
神會,南陽人也。至曹溪山,禮拜問言:和尚坐禪,見亦不見?大師起把杖打神會三下,卻問神會:吾打汝痛不痛?神會答言:亦痛亦不痛。大師言:神會!向前見不見是兩邊,痛不痛是生滅。汝自性且不見,敢來弄人?神會禮拜、禮拜,更不言(注:《壇經》法海本,《大正藏》48卷343上。)。此外,宗寶本《壇經》及《景德傳燈錄》還載有另一個呵斥神會為“知解宗徒”的事例,都與《證道歌》裡的這段自述一致。而禪宗史書中卻一致指明玄覺一見面就得到慧能的讚賞,並沒有“被如來苦呵責”的經歷。
《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裡記載了神會為爭取南宗的正統地位曾說:“今設無遮大會兼莊嚴道場,不為功德,為天下學道者定宗旨,為天下學道者辨是非。”(注:《神會和尚禪話錄》第21頁,中華書局1996。)而《證道歌》中講道:“圓頓教,勿人情,有疑不決直須爭。不是山僧呈人我,修行恐落斷常坑。”其中所指,應該就是神會於滑台開無遮大會辨南方宗旨的弘法活動。神會論辨的核心有兩點,一是指責北宗傳承是傍,二則批評北宗法門是漸,這兩點在《證道歌》裡都有體現。《歌》曰:“建法幢,立宗旨,明明佛敕曹溪是。第一迦葉首傳燈,二十八代西天記。法東流,入此土,菩提達摩為初祖。六代傳衣天下聞,後人得道何窮數。”這段文字代表了神會為曹溪慧能爭奪正統地位主要觀點。只不過神會生前認為印度有八代傳承,所以“二十八代”之說恐怕是後人的修改,如《顯宗記》裡的“二十八祖”一樣。《證道歌》還說:“誰無念,誰無生,若實無生無不生。喚取機關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則是對北宗“凝心入定、住心看淨”禪法的批評。
神會激烈之舉措遭到北宗人士的敵視與迫害。《宋僧傳》中寫道:“天寶中,禦史廬奕阿比於寂,誣神會聚徒,疑萌不利。……敕移往均部,二年敕荊州開元寺般若院住焉。”(注:《神會傳》,《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二卷第四冊第120頁。)這就是《證道歌》裡“聞就如來頓教門,恨不滅除令瓦碎”的實際所指。此外,《圓覺經大疏鈔》裡記載了神會弘法歷程的艱辛:
俠客沙灘五台之事,縣官白馬、衛南廬鄭二令文事,三度幾死。……百種艱難,具如祖傳。達摩懸絲之記,驗於此矣(注:《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續藏經》第一輯第十四套第三冊。)!這些經歷表現在《證道歌》中,則有“幾回生,幾回死,生死悠悠無定止。自從頓悟了無生,于諸榮辱何憂喜”的說法。《歌》中還說:“從他謗,任他非,把火燒天徒自疲。我聞恰似飲甘露,消融頓入不思議。觀惡言,是功德,此即成吾善知識。……縱遇鋒刀常坦坦,假饒毒藥亦閑閑。”由此可以看出,作者曾為弘法遭受過相當的迫害。
神會本人富有個性且經歷獨特,而《證道歌》裡所載樹曹溪宗旨、倡六代傳衣、受諸多迫害等事件,都能同他與眾不同的經歷相一致。從禪宗史上看,除神會之外還沒有第二個人的經歷可以和《證道歌》中記載的諸多事件相吻合。不僅如此,《證道歌》中所表現出的禪學思想,也與神會著述中的觀點如出一轍。
神會思想的主要特點是其如來藏學說,他說:“眾生雖有真如之性,亦如摩尼之寶,雖含光性,若無人磨治,終不明淨。”(注:《南陽和尚問答雜征義》,《神會和尚禪話錄》第83頁。)而《證道歌》裡恰好也有同樣的內容:“有人問我解何宗,報到摩訶般若力?”其中如來藏與般若並舉的風格,與神會的禪學極為一致,而在《永嘉集》裡卻難找到相應之處。
神會既然以弘揚南宗為己任,自然要大力提倡頓語法門:“我六代大師,一一皆言單刀直入,直了見性,不言階漸。”(注:《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同上第34頁。)不用修習六度萬行,若頓悟之後,則會“恒沙清淨功德,一時籌備”(注:《南陽和尚問答雜征義》,同上第81頁。)。與其相似,《證道歌》同樣以頓悟禪法自許,且同樣將功德歸之於心性:“頓覺了,如來禪,六度萬行體中圓。夢裡明白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覺即了,不施功,一切有為法不同。”二者的觀點完全一致。
神會禪法的另一個特點是“不作意”:“若有出定入定及一切境界,非論善惡等,皆不離妄心。”(注:《南陽和尚問答雜征義》,同上第81頁。)所以他一再強調:“知識,一切善惡,總莫思量。”《證道歌》中則說:“不求真,不斷妄,了知二法空無相……舍妄心,取真理,取捨二心成巧偽。”與神會的思想相比,這不過是一種思想的兩種表達罷了。
至於對惑業的剖析,二者更是表現出驚人的相似。首先,都反對追求人天果報。神會語錄中就:“二乘人天法是穢食,雖獲少善生天,天福若盡,還同今凡夫。”(注:《壇經》,同上第七頁。)《證道歌》中也認為:“住相佈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其次,它們都認為攀緣意識是修行最大的障礙。神會在《五更轉》中寫道:“眾生不了攀緣病,由斯障蔽心不開。”《證道歌》則指出:“損法財,滅功德,莫不由斯心意識。”還有,二者都認為,在證悟之後會消除所有的惑業。神會在答牛頭山寵法師時說:“見無念者,業自不生。何計妄心而別更欲懺悔滅之,滅即是生。”《證道歌》對此的觀點是:“證實相,無人法,刹那滅卻阿鼻業”,同神會語錄裡的主張完全一樣。
其實在現存神會作品同《證道歌》之間,還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譬如神會聲稱:“今所說者,說亦通,宗亦通”(注:《南陽和尚問答雜征義》,同上第98頁。),《歌》裡就有“無明實性即佛性”的說法;神會講:“真如性淨,慧鑒無窮,如水分千月”(注:《荷澤大師顯宗記》,《景德傳燈錄》卷30。)《歌》中就說:“一月普現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攝”;神會說:“今此幻質,原是真常”(注:《洛京荷澤神會大師語》,《景德傳燈錄》卷28。),《歌》中則說“幻化空身即是法身”……
簡要言之,從時間上講,《證道歌》完成於南北之爭時期,與神會活動的處代相符;從內容上講,《證道歌》所表現的事件同神會獨特的經歷吻合;從義理上講,《證道歌》與現存神會語錄的觀點一致。所以,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神會才是《證道歌》的真正作者。
五
然而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混淆作者的事情?
在歷史上,神會的著作很早就大量失蹤了,以至於後世禪書中除了保留有《顯宗記》之外沒有其他作品。若不是本世紀敦煌典籍的發現,恐怕神會的著述將多成絕響。其間的原因之一,在於會昌滅佛及晚唐戰亂的影響。但這一影響是有限的,圓珍(853-858入唐)帶回去的佛經目錄中,尚包括《南宗荷澤禪師問答雜征》一卷,即今稱《神會語錄》的作品,可見武宗滅佛對神會著作的影響不是毀滅性的。
真正使神會著作湮沒無聞的原因,我認為,是他激烈言論所引起的反感。北宗人士貶抑神會自不待言。而且北宗並沒有象人們以為的那樣被神會擊垮(注:參見印順《中國禪宗史》第251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0。),它仍然擁有足夠強大的勢力阻止神會思想的傳播。不僅北宗,佛教裡的中立人士對神會也有不滿。《宋僧傳》就批評神會道:“犯時之忌,罪不在大;失其所適,過不在深。後世觀此,急知時事與歟。”(注:《神會傳》,《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二卷第四冊第121頁。)雖然對神會有一定同情,但終認為他受到迫害是咎由自取。在禪宗內部,與神會去世後不久又發生了荷澤宗與洪州宗的矛盾,結果洪州宗成為中國禪學的主流而荷澤宗則很快消亡。總之,在各方面力量的排斥下,不僅神會的作品只保留下四平八穩、被胡適稱為“禪八股”的《顯宗記》,連同當時震動一時的南北之爭也變得不甚了了。
然而《證道歌》以其洞達的見地、鮮明的立場和琅琅上口的音韻,在信眾中得到了廣泛流傳。後世整理資料的學僧,既無法忽視它的存在,又不願同名聲不佳的神會有什麼關聯,於是就將《證道歌》從真宗大師(神會諡號)那裡歸到真覺大師——玄覺的名下。因為北宗、洪州宗與荷澤宗對立的時期比較早,所以在敦煌卷子中就已經把《證道歌》的著作權歸在玄覺名下了。
固然,這種對作者變遷過程的推理不乏假設,但通觀以上論述,我們仍可得出結論:承認神會是《證道歌》的作者畢竟比將其歸之于永嘉玄覺要合情理得多。
(原載《宗教學研究》2000年第1期 作者系北京大學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