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理論 1.3.6 七菩提分
1.3.6 七菩提分
(圖1-1)
(菩提分是可以引發八正道的勇猛智慧,八正道可以導致悟道,而此道始於四念處)
1)念覺支(念住)
正念變得非常強:在這個階段修行者確定他將可以證到四聖諦,並成為聖者。要圓滿正念,修行者必須:
a)修四念處時保持正念正知。
b)不要跟不修行的人接觸。
c)隨時令身心保持在當下觀照四種姿勢。
2)擇法覺支(研究)
檢查或研究法:此智是體會身心是無常、苦、無我的,必須圓滿此智,例如:
a)修行必須保持平衡,如果信太強會生貪愛,慧太強會疑法。精進和定必須平衡,太過精進會生掉舉,太偏定會使精進和精神變差。修行者可能太自滿而卡在第十二階智,而必須從頭開始。
b)要保持只與見道的人接觸。
3)進覺支(精進)
精進變得更強,必須圓滿十一法,例如:
a)會更精進保持修行,因為在這個階段,會生起一種生於惡道是無益的感覺。
b)修行者會更加精進,因為現在他對於四念處是滅苦的唯一道路不再感到懷疑。
4)喜覺支(喜悅)
這種喜是生於實相般若而不是世間生於貪愛煩惱的快樂。必須圓滿十一法,例如:修行者會想到佛、法、僧、戒和涅槃的功德。
5)輕安覺支(寂靜)
此智以身心的三法印(無常、苦、無我)為其所緣,必須圓滿七法,例如:
a)修行者必須隨時具足正念正知,意即保持在當下。
b)必須只接觸有平靜心和瞭解實相的人。
c)吃東西只為了維持色身繼續修行和滅苦。
6)定覺支(專注)
必須圓滿十一法,其中如:
a)信和慧必須保持平衡。
b)進、慧、喜必須很猛利以引導行者入八正道。
c)必須隨時隨地保持正念正知。
7)舍覺支(平靜)
必須圓滿五法,例如:
a)修行者體會到身心即實相(「非男、非女」),而身心只是業的果報——不需要再為身心做什麼了(舍)。
b)必須隨時隨地保持正念正知。
注:
1.每一覺支都必須以三法印(無常、苦、無我)為其所緣。
2.每一覺支都是由四念處而引發的,只是力量更強,智慧更猛利了,以明覺(三心)修四念處直到圓滿菩提分而入於聖道——導致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