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理論 1.1.1.1 什麼是佛法?
1.1.1.1簡介
真正的佛法不是寺廟、佛像、供養僧人托缽的食物或是儀式。雖然這些事物都很有價值,但並不能代表真正的佛法。那麼什麼是佛法呢?如果說佛法是以正念、正知修行,引發般若智慧而斷除煩惱並止息苦痛——這個概念更接近答案,但還不夠清楚。
如果說佛法是色心二法——那麼就更接近答案了,但還不十分令人滿意,因為「心」(注1)這個字所傳達的概念是:一個緊湊的心,整個是一體的,處理所有各種不同的精神作用。為了更真實地描述心,可以將心表示成很多心態(心王),每個心王個別生起並且彼此不同:如看的心態與聽的心態不同,妄想的心態與修行時觀身的心態不同等等。「我們」這個整體存在的感覺,也只是每一剎那生起其中一個心態,而下一剎那迅速地被另一個心態所取代而已。
但光講心態(心王)還不夠,心態(心王)其實是由52個心所法所組成的(例如:觸、受、想等都是心所法),所以對心的真正的定義變成「心王—心所」,如果現在將色法也加入佛法實相的定義中的話就成為「心王—心所—色法」。但心王-心所-色法還不是有情身心整體的「描述」。如果修行成就(體證身心非「我」)會達到一種狀態,此時短暫的道剎那將生起而斷除煩惱,這種道剎那是以涅槃為所緣,而涅槃是佛法的實相之一。
(注1:完整的解釋請參閱本書後面附錄C巴厘文索引。)
因此我們最後對佛法實相的定義變成身心和覺悟——或者用巴厘文表達即是心王-心所-色法和涅槃。對佛法而言,這四法都是實相,這表示這四法在宇宙中都是「真實的」——亦即他們不用透過概念去瞭解。所以宇宙中每一個有情都由前三法所組成——心王——心所和色法,而涅槃——是開悟的四個道果當中,能斷煩惱的道剎那的所緣——是實相中的第四法(重要的是,要瞭解涅槃只是心在特定的般若智慧狀態之下的所緣,涅槃真正呈現的是非常短暫一剎那的安祥與寧靜——而它的屬性不與煩惱相應)。
佛法立前三法(心王—心所—色法)的目的是要證明「你」實際上由許多部分組成(迅速生滅的心和迅速生滅的色身),因為沒有任何一部分是「你」,他們所共同組成的也不會是「你」,在佛法中,這種將色心二法分析成不同的幾個小部分的科學稱為阿毘達磨:這種科學能幫助我們更容易認清所謂的「我們」是非男、非女並且無我等等。
那麼我們第一次對佛法下的定義就是這些實相(心王—心所—色法和涅槃)才是佛法—真正的佛法。
世界上每個有情都符合這個色心二法的定義(心王-心所-色法)。而無情只是物質,是色法。即使那些不瞭解這個定義,或未曾聽聞佛法的人,還是由心王-心所-色法所組成的,而涅槃還是存在于心完全清靜時可達到的一種狀態。希望在你讀完對真正佛法簡單的定義之後,能對以下各節中,我們老師針對這個重要標題所作更深入的討論,能有進一步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