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信用劫貧濟富?循環信用高達4500億
【文/郭宜瑄】

七月時,一位陳小姐持某家銀行信用卡,少付了一千多元使用到循環利息,金額不大,陳小姐心想應不致於有太大的循環利息產生,決定在八月時一併繳清。

八月時,陳小姐因公務支出,信用卡簽帳十萬餘元,收到帳單時,赫然發現上個月少付的一千多元,卻需在這個月支付兩千多元的利息,才知道原來前個月的帳款一旦進入循環利息,後來新增的款項一律要計息,因這家銀行假設一旦有循環利息發生,就等於持卡人向銀行貸款了。

塑膠貨幣交易頻繁的時代,以信用卡支付日常消費幾乎是一般民眾習以為常的行為。

但就像陳小姐一樣,多數人都忽視了在信用卡使用上的相關權益,或是計息方式的規定等,讓銀行坐擁豐厚的利潤。

游走法律邊緣坐收高利率金管會銀行局統計,至今年六月底止,台灣信用卡流通卡數(有效卡數)達到四千多萬張,發行卡數約七千多萬張,平均每一個人都擁有好幾張信用卡,以有效卡計算,每人少說也有兩張。

信用卡的業績,同樣到六月底統計的資料顯示,循環信用使用餘額已達到四千五百多億元,較去年六月,一年成長一千多億元,金額相當可觀。

對於銀行每年的循環利息收入增加驚人,消基會副董事長李鳳翱表示,國內銀行往往將循環利息定於二十%左右,卻又藉用各種手續費名義,例如開辦費、徵信費、資金動用費、帳戶管理費、貸款逾期手續費向使用人加徵費用,合計明顯超過民法規定的二十%的上限。

「且有多少人看得懂銀行信用卡的定型化契約上的計算方式」。

日前在行政院消保會召開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審議會議中,出席的律師和學者也痛批:「目前銀行定存利率僅一%,但信用卡卻收取近二十%循環利息,用此循環利息獲利做為免費使用貴賓廳、出國停車及打消呆帳用途,簡直就是『劫貧濟富』。

立委劉憶如指出,就國家相對利率分析,美國二十年房貸利率約五%~六%,循環利率在十%以下,而台灣房貸利率約二%~四%,但循環利率卻高達十八%~二十%,在台灣各項利率均下跌時,為何循環利率不降。

台聯立委錢林慧君表示,大多數的銀行都拿出民法第二○五條規定利率上限可達二十%做為免責的依據,其他巧立名目的費用則走在法律邊緣,在沒有修法情況下,銀行當然不會主動降低利率。

且此法立法當時是處於高利率年代,一般的存款年利率也有十%左右,才將放款利率規定不得超過二十%(約一倍多的利差),當初立法目的就是在於保護經濟弱勢的債務人。

而現在銀行卻藉由信用卡等高額利息來賺取暴利,有違社會公義及民法的立法初衷,因此立法院正擬提案修改民法,降至十二%,以反映社會現況。

充滿陷阱的利息計算基準除了循環利息過高的問題外,若卡友動用了循環利息,各銀行規定的「起息日」、「計息方式」等皆不盡相同,這也是銀行可在消費者不察下,收取不合理利息一途。

錢林慧君即指出,目前銀行起息日計算基準可分為「銀行墊款日」、「帳單結算日」及「繳款截止日」,以卡友的立場來說,「起息日」自銀行墊款日起計算最不利,若自繳款截止日起計算,負擔則較輕,其間的利息差距,就可達三至四倍。

因此大多數的銀行,均採用銀行墊款日為起息日,不過也有銀行並未說明計算標準。

此外,還有循環利息是否計入新增款項的問題,有部份銀行在計息本金方面,是假設循環信用一旦啟用,連該月新增帳款也屬計息本金的一部分,而此種計息的方式也有違法之虞。

奇摩新聞~新新聞


上一篇(青海三江源生態惡化 雪山) 回目錄 下一篇(用知識平台管理創意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