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顯教優於密教』
眾所周知,佛為大醫王,無病不能治。蓋眾生有八萬四千煩惱,佛陀就提出八萬四千法門,以為對治之藥方。所謂『五乘』、『三士道』乃是大致的分類。然而真正佛陀出興於世的目的,如<法華經>的開示:「如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是以『大乘』『上士道』為主,普願眾生了脫生死,皆證得『佛果』。由於大乘經典也非常繁多,不是吾人一生中就能遍覽並探其精髓,其實要了脫生死,明心見性,也只要『一門深入』,精研有關經論,而『如法修行』即可。古德就因之而各自宣揚其法門之經論,而各立宗旨,分成華嚴宗、天台宗、法相宗、法性宗、禪宗、密宗、淨土宗等。
尤其最後掘起的『密宗』,大多數都標榜祕密傳承,即身成佛,更迎合末法時代眾生『速決、速成』的口味。其實密教在佛陀在世,甚至於正法時代,因主張『眾生自性自度,佛不能度』『公修公得,婆修婆得』『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而根本不存在。在佛法將於印度銷聲匿跡之前,高僧大德為了教度當時的外道,令其能信佛後再導正其『知見』,容許其加入無傷大雅而為當地所流行的咒語,只要能因之淨化『身、口、意三業』即可,而形成『密教』。然而卻因之而不可收拾,改變了佛法的真義,例如(1)『皈依三寶』變成『皈依四寶』,而皈依『上師』凌駕於『佛寶』『法寶』,變成要『依人』而可以『不依法(法寶)』之謬誤;(2)強調『灌頂』可以增加道行,可以得神通開天眼,與佛陀『眾生自性自度,佛不能度』教義有違,變成可依『語(上師之個人語言)』而不必依『義(佛陀的教義)』;(3)甚至於有些密教倡導『男女雙修(如本法師曾加批評)』,主張『男女二根是道場』,鼓勵男女以『交合二根之性行為』來修道證果,與佛法之『戒淫(在家眾戒邪淫)』為四性罪之一有背,其能否證果,不言可喻,頂多如<楞嚴經>所云:學佛修道若『淫』不除,上品成魔王,中品為魔民,下品為魔女。
佛教大約是在第七世紀時,由印度、中國、于闐等地傳入西藏,在佛教未傳入之前,西藏原有的宗教為苯教,是一種崇拜萬物有靈,以動物為犧牲,用來祈福、消災、占卜吉凶、驅鬼避邪的本土原始宗教(如同臺灣的神道教),藏傳佛教就與之結合,而漸成為藏族人追求的終極目標。佛教傳入西藏後,受到西藏政府的支持,因此逐漸壯大,到了十一世紀時,已發展出四大教派,茲分述於下:
(一) 寧瑪派:古派舊派之意,主要傳承是弘揚密法為主,修行最高成就為『大圓滿』,因僧人戴紅色帽子,故又稱為『紅教』。
(二) 薩迦派:其語意為灰土,因薩迦寺位於灰白色岩石山坡上,故以此命名。主張要親證內心實相之見,才能明心見性,修行最高成就為『到果法』,又因此寺的圍牆有紅、白、黑三種花紋,故又名『花教』。
(三) 葛舉派:其語意為口傳,因師徒以口語傳授,耳聽心會並著重修行,修行最高成就為『大手印』,又因修法時穿白色僧衣,故又稱『白教』。
(四) 格魯派:十五世紀時,為宗喀巴大師所創立,修行注重戒律及次第,顯密並重。宗喀巴大師所著的<菩提道次第廣論>為主要之入門書。因該派僧人戴黃色僧帽,故又稱『黃教』。達賴、班禪屬於此派,為目前西藏政治領導者。
由此觀之,藏傳佛教除了『黃教』較注重戒律及弘法外,其餘都是祕密傳承,又自從清朝中葉之後,承襲元朝外族獨厚『喇嘛教』(虛雲大師曾感慨地如此說),中國原本『密宗』已銷聲匿跡(現只存於日本的『東密』),目前的『密宗』只剩下『藏密』而已。至於顯密的區別,就如同醫生看病:前者,醫生不但告知『病情』『藥性及其副作用』『禁食之食物』等,並且詳細告知『如何服用』;後者,醫生只開『藥方』要病人服用,不但不告知『病情』,而且也不告知『藥性及其副作用』,連『禁食之食物(可能會解藥或減低藥效)』也不告知。以末法時代『善知識』難遇,物慾橫流,難免有貪圖名、聞、利、養者,冒充嫡傳『活佛(蓋依佛戒律規定,如果是真佛、菩薩乘願再來,在祂透露身份之後,一定要涅槃,否則肯定是假的---例如寒山是文殊菩薩、拾得是普賢菩薩、布袋和尚是彌勒菩薩,他們曝露身份後,馬上消失人間---淨空法師曾如此開示我們)』或『上師』傳授教徒,又不注重戒律(不畏因果,蓋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是大妄語,死後必墮地獄),結果不免一盲引眾盲,相繼入火坑(地獄道)。
總而言之,學佛修道還是選擇以『注重戒律(佛陀告誡我們要【以戒為師】)』的『顯教』為妥當,尤其是選擇並告知『五濁惡世』修行不易,最好先求生西方淨土,再繼續學佛修行,俟證佛果,再倒駕慈航到娑婆世界普度眾生的『淨土宗』,更為保險。願與諸仁者共勉之!Sunday, May 06,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