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9/17 03:17:37
學習次第 : 進階

 心明學 第七章 有分別與無分別
 

善慧法師

乙六 有分別與無分別 【有分別與無分別表】

心識以分別門分類:分為

丙一 二分別(有分別無分別)

丙二 所取境分法 初中分二

  丁一 有分別

  丁二 無分別  今初:

心識二分別 聲義堪合緣

覺知耽著心 是為有分別

分別遮相轉 皆為錯亂識

影像境錯亂 諸過為我執

 

丁一 分別心 分二:

  戊一 釋義

  戊二 分類

今初:

謂聲義堪合緣之著智(耽著識)是分別心之性相。

《釋量論》:“若識緣聲義,彼即是分別”

謂凡持總聲,總義二者之識,即是分別心。

所謂“聲”即是“總聲” 即“名言共相”:即由任何法名稱所引起之影像,心中所現其法名相之共相(影像),如聞瓶之名言而在心中顯現之分別,由瓶名所現之影像。

以名言共相是緣彼法名言而起之分別影像,如未曾去過印度者,聞他人介紹時,由聞有關印度之名言,而於內心中顯現出對印度之分別影像。

“義”是“總義”,即“義共相”:分別心中所起之彼義影像。如緣瓶之分別影像,以其影像,非由緣瓶名稱而起,而是由緣瓶義而起,故其影像為義共相也。其未知瓶之名稱之有情,其緣瓶之分別,總義(義共相)顯現,即瓶體之相狀顯現於心中,瓶之名言共相(總聲)未現起,以其不知其為瓶也,此心因不知瓶之名,故未生起瓶名之分別故,是謂其(不知瓶名有情)之分別心,如是其相續無有緣瓶聲義和合之分別,以除緣瓶之總義――瓶之形狀外,無有顯現總聲――瓶名故,故知此緣瓶分別,是於瓶總義顯現上,瓶之總聲堪為和合故。

又如:昔曾去過印度者,後經內心分別憶念印度之影像。

“聲義堪合緣”,是把任何事物之名稱影像和義理影像,合而為一之緣慮,如把瓶之名稱,瓶之實體,結合為一事,“堪”是顯示包括未能合緣者之分別,亦含攝未熟諳名稱之士夫相續中之分別。如未習知物名幼兒,見物或聞名時所起分別,小兒見瓶時,不知瓶名,由不了知所緣之名,故非是將總聲與總義二者合緣,而僅緣其中一分也,然其後若了知名稱,則成為“堪合緣”者。雖尚未能把名稱與事物結合而緣,然其之分別心,亦是可以把名稱和事物結合起來而緣之,故用“堪”字而表――謂有能力,即有對聲境可以和合之能力。而其是耽著心,其境則是耽著境,以耽著心定是分別,若無分別心,則無有將聲境和合之能力。是故無分別心,非是耽著心,其境亦非是耽著境也。

 

如:緣瓶之分別心。其是心中所現瓶名之相狀(總聲)與瓶體之相狀(總義),即瓶之名字與瓶之概念二者,被覺知為隨時可以合一之心識。

於緣瓶之分別心上顯現為瓶,是為瓶之總聲,緣瓶分別心上顯現鼓腹縮足盛水之用,是為瓶之總義。

 

分別心通緣一切有,無法(如兔角之分別)

凡是分別,非皆是聲義和合,即凡是分別非皆能將名言概念與境相義理和合,如有時聞名所起之分別而未知其相應之境,有時覺知境而未知相應之名。

故此所說是覺知聲義可以和合之心,即是分別心。

分別心是遮相轉,是錯亂識,其顯現境為“義共相”,即總義。因其總義影像是於境上之錯亂,故分別心屬於錯亂識,

 

外道許分別心非錯亂識,故執內心現起分別之“我”為實有。內道許一切分別皆是錯亂識,而於一切分別中,其過失罪業之根本分別是我執分別。我執是顛倒分別,以錯將無我執為有我,其所執之“我”,表相所觀是有所顯現,即凡夫所謂恒常現起之“我”,而此需要依正理而為破除。合于正理必為量也,此量即是無我慧,故須以無我慧方能破除,有我與無我二者是為對立,前者為顛倒錯亂分別所現;後者為無分別現量顯現,非是顛倒,故我執是顛倒錯亂,是所治;無我慧為正理正量,是能治。無我慧即是空性慧,以能對治破除我執故。

 

分別識是錯亂識

複次,一切分別識皆是錯亂識者。以是由分別心所現起之影像,是將法之總相顯現為其法,故為錯亂識。屬於增益分。所謂增益者,謂心中所現法之影像,非其法之自身,故為增益。

如:通達聲無常之比度識而言,其所現境(顯現境)為聲無常之義共相(總義),然此聲無常之義共相,並非是聲無常,(以聲無常是實法,而聲無常之義共相為常法故)。而於分別識顯現分上,將此聲無常之義共相顯現為聲無常,次以分別耽著心執取而通達之。故是于顯現境成為錯亂。然其於所取境——聲無常卻不成為錯亂。此亦為錯亂識與顛倒識之根本差別,故應作了知也。

錯亂識是於所現境之錯亂,而顛倒識是於所取境之錯亂。故而,一切比量,雖皆是於顯現境錯亂,而於所取境卻無有錯亂,能通達獲得真實故。此種比量通達之心,雖屬錯亂,然其于通達真實而言,卻無有損害,而為有益,僅為真實與錯亂之所對境有所不同而已。

 

複次,若是分別識,非為根識,唯是意識。

如《釋量論顯明解脫道》雲:“若是分別,定為意識,周遍成立。若許根識為分別者,是與理相違也。”

 

戊二 分類軌理 分四

所現境差別  結合名與義

如理不如理  聞思修三種

己一 所現境差別

己二 結合名分別與結合義分別

己三 如理分別與不如理分別二種

己四 聞思修三種分類

初中分三:

唯緣總聲義 俱緣三差別

一、唯緣總聲(名言共相)之分別

如:有人未知“鼓腹縮足具盛水作用之器物”是“瓶”。僅依瓶之名稱,而生起緣瓶之分別心,實不知瓶為何物,其分別心所現起瓶之影像;如當漢人念到"彭巴"(即瓶藏名:彭巴)時,依此聲(彭巴)所引起去緣名言共相之分別,然內心實不知"彭巴"為何物者。僅是“總聲”,是為唯緣總聲之分別。

 

二、唯緣總義(義共相)之分別

如:有人見鼓腹縮足具盛水之器物時,僅生起緣鼓腹縮足具盛水器物之分別心,而不知此物即是瓶,其分別心現起鼓腹縮足器物之影像,僅是“總義”;即緣義共相所起之分別,是為唯緣總義之分別。

 

三、俱緣聲義之分別

如:有人已了知瓶為何物而起緣瓶之分別心,其分別心,不論是現瓶或現鼓腹縮足物之時,皆能將總聲和總義同時現起,更不感覺何者是名何者是義,如吾等一般緣瓶之分別,是為俱緣聲義之分別。

 

己二 結合名分別與結合義分別 分二

一、結合名分別

能所詮名義 結合名分別

即能詮名和所詮義結合起來之分別,謂於境上知其名相之分別。

如:見鼓腹縮足縮足盛水器物而起此為瓶之分別。

於命名前之義與命名後之名,而結合名,覺知之耽著識。

即對名稱及事物已經結合之對境所起耽著識。

如:思惟鼓腹縮足盛水作用為瓶之分別,有抬舉橫樑作用是柱子之分別,或一見此人便起此是某某之分別,此與聲義和合覺知之分別同義。

二、結合義分別

能所別法事 結合義分別

即能別法和所別事相結合之分別,於境上不知其名相之分別。

如見手執杖之人而起此人有杖之分別。

如:對士夫,馬,騾等思惟此乃何名之分別心。

 

己三 如理分別與不如理分別二種

如理著境有 非理著境無

一、如理分別

自境有之分別,如:緣瓶之分別。

 

二、不如理分別

自境無之分別,如:緣兔角之分別。

 

所著境屬於有,則為如理分別,所著境屬於無,則是不如理分別。

我執屬於不如理分別者,以其所著境屬於無故。無我慧之比量屬於如理分別者,以其以其所著境屬於有故。

不如理分別與顛倒分別同義。如於四諦上,所緣之十六行相之分別,屬於如理分別,以其自境(所著境)為有故。而如執為常,樂,我,淨之分別,則為顛倒分別,以其自境(所著境)是無故,故是不如理分別也。

 

己四 聞思修三種分類

聞分別唯從  名言共相生

依聞比量獲  是為思分別

修所生分別  依思入等持

數數合所緣  所攝了別心

一、聞所生分別

僅從名言共相能獲得決定之了別。

如 所作等為因,即知瓶是所作性故,然未能抉擇通達,瓶是無常之分別心。此屬思察意也。

 

聞所生分別與聞所成慧四料簡:

1、是聞所生分別非聞所成慧

如依聞所生除慧心所以外之心心所

2、是聞所成慧非聞所分別

此無

3、俱是

依聞所生之慧心所

4、俱非

故凡聞非皆是聞所成慧, 聞所成慧是依聞而對名言法義等,產生決定之慧,以慧是簡擇為性,而凡是聞非皆能生起簡擇決定。

 

二、思所生分別

于聞之義上思惟,由比量獲得決定之了別。

如:依其因或因支上,由比量獲得決定聲無常之分別心。

 

三、修所生之分別

從思之義上,依堅固等持(禪定)數數合緣(心與法義融合)所攝之了別。

如:依于修之力獲得決定聲是無常之分別心。

 

又 一切分別皆是錯亂識,是義共相於境上之錯亂執持心故

如:此處無瓶 然能生起瓶之總義之執瓶分別,總義上是無瓶,是執瓶之錯亂識故。

若爾,執瓶分別是自感受境無錯亂之心,彼之感受境者是瓶,瓶於彼所量上是非欺誑。

故 執瓶分別是屬如理分別,非是顛倒識故。

 

聞,思,修三者雖皆為錯亂識,以有分別故,此言“錯亂”非指其為不正確錯誤之心,非同緣兔角之分別心,如“比量”雖合於正確心,以其是無欺誑也,然以是分別心,故亦稱為錯亂識,故知“錯亂”是指對所顯境產生之錯亂,而非是於自之感受境之錯亂,以若是於自之感受境成為錯亂,則屬顛倒識,如緣兔角之分別心與緣瓶之分別心,前者是顛倒識,以其感受境之“兔角”是無有也,而後者非是顛倒識,以其感受境:“瓶”於境上是有也,然是錯亂識者,以其所顯境之“瓶”非是外境

“瓶”,是其瓶之義共相也,故此分別心是於緣所現境義共相成為錯亂也。

又如修無我空性時,聞(知無我理)---思(勝解,以量定故)修(奢摩他中,現起止觀雙運,修無我,然此時仍為義共相,有分別,雖屬錯亂識,然為如理分別,非如支那堪布等一切分別皆掃,而此中之所證無我空性之理次第者:

1、謂先以如理聞所生分別生起聞所成慧。聞所生分別或聞所成慧,屬於思察意,是於境合理然未生起量識之分別

2、次生起如理所生分別之思所成慧。此時生起緣空性之比量智。

3、次依三摩地之力修所生分別,數數修習,以止觀雙運之力,證悟無我空性之義共相,生起修所成慧,此時尚屬有分別,進而不斷勵力精進,如鑽木取火,最終能緣之分別心與所緣空性,融合無別,二相滅——即能所雙亡,而生起現量——現證無我空性,此時生起無分別之修所成慧即根本智也。

如《釋量論》:“瑜伽智前說 彼等修所成

             由除分別網 是明瞭顯現”

《釋量論僧成疏》:“現證如前所說彼等“四諦無常等十六行相”瑜伽師之智,即是瑜伽現量,以是修習真實義所成聖者身中離分別無錯亂智故”。

故由修習真實義,則能生起離分別無錯亂智――修所成無分別智,斷除一切分別網,此時瑜伽師之智,即是瑜伽現量。

《釋量論》:“許彼不欺誑 修所成現量”

即指生起離欺誑無錯亂之現量也。

《釋量論》:“敬禮於具足 除滅分別網

            甚深廣大身 遍放普賢光”

此謂大覺世尊,永斷一切分別見網,以遍智現證一切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故佛無分別心,以佛遍智皆是現量,無有錯亂也。

 

丁二 無分別心 分二

  戊一 性相

  戊二 分類

明瞭顯自境  離聲義合緣

著智無分別  於自所現境

分錯不錯亂  錯亂因四相

處所所依境  及等無間緣

今初

聲義合緣悉離之著智,是其性相。

《釋量論》:“所有明顯覺,彼即無分別”

謂明確顯現自境之了別。以遠離聲義合緣之分別。

 

如:緣瓶之眼識於自境顯現上,無總義顯現,聲義合緣之執持了別悉離故。

故應知凡是自境如是顯現之心,皆是無分別心也。任何自境上明瞭顯現之一切心皆是無分別心。其識凡於自所現境定為自相也。

 

戊二 分類

一、無分別之錯亂識

如:見雪山為藍色之根識。

以眼識上所現之藍色,非為雪山之色,以雪山本為白色故,故此藍色非在雪山上為有,是錯亂也。

無分別錯亂識與無分別顛倒識為同義。

二、無分別不錯亂識

於自所現境不錯亂,明確顯現之了別,是其性相。

如:緣瓶之眼識。

 

現量現未定 唯屬無分別

有分別比量 疑心思察意

再決識邪智 分別通有無

七種心中

有分別——再決識,比量,思察意,疑惑心,顛倒識。

無分別——現量,現而未定,再決識,顛倒識。

現量和現而未定,唯無分別;比量,思察,疑,唯有分別,再決識和邪智(顛倒識),通有分別,無分別。

若約心來分,根現識,自證現識,瑜伽現識,唯無分別,意識,通有分別與無分別。

 

丙二 所取境分法 分三

心識所取境  差別分三種

總義即分別  自相不錯亂

無體明顯現  邪智無分別

心識以所取境差別可分三種:

丁一 以總義為所取境之分別。

丁二 以自相為所取境無分別不錯亂識。

丁三 以無體明現為所取境無分別錯亂識。

今初

謂以總義為所取境之分別。即指一切分別心。

以一切分別心之所取境即所現境皆是總義。總義,如前所說,即義共相,謂於分別心上顯現之增益分。如瓶之總義,即瓶在分別心上顯現出之“瓶相”此相是增益分,以其不具鼓腹縮足盛水之用,僅是分別心所緣之影像。

 

丁二 以自相為所取境無分別不錯亂識。

謂以自相為所取境之無分別不錯亂識,是其性相。

“於自現境不錯亂之明顯了別”,這種識和現識相同,差別有根現識,意現識,自證現識,瑜伽現識,如前已說。

 

丁三 以無體明現為所取境無分別錯亂識

謂以無體明現為所取境之無分別錯亂識,是其性相。

“於自現境錯亂明現了別”,此與無分別顛倒識相同,其差別有屬根識,有屬意識。

 

 

【有分別與無分別表】

 

二分別

有分別

性相

聲義堪合緣覺知耽著心是為有分別 

心識二分別

 

分別遮相轉皆為錯亂識影像境錯亂諸過為我執

分類

1、所現境差別

1、唯緣總聲(名言共)之分別

唯緣總聲義

俱緣三差別

2、唯緣總義(義共相)之分別

3、俱緣聲義之分別

2、結合名分別與結合義分別

1、結合名分別

能所別法事

結合義分別

2、結合義分別

3、如理不如理分別二種

1、如理分別

如理著境有

非理著境無

2、不如理分別

4、聞思修三種分類

1、聞所生分別

聞分別唯從

名言共相生

依聞比量獲

是為思分別

修所生分別

依思入等持

數數合所緣

所攝了別心

2、思所生分別

3 從修所生之分別

無分別

性相

明瞭顯自境  離聲義合緣  著智無分別

分類 

1 無分別之錯亂識

於自所現境

分錯不錯亂

2 無分別不錯亂識

錯亂因四相  處所所依境  及等無間緣

現量現未定唯屬無分別有分別比量

疑心思察意再決識邪智分別通有無

所取境分法

1、以總義為所取境之分別

心識所取境

差別分三種

總義即分別

2、以自相為所取境無分別不錯亂識

自相不錯亂

3、以無體明現為所取境無分別錯亂識

無體明顯現

邪智無分別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