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1/05 13:13:14
學習次第 : 進階

三戒論頌

班瑪旺嘉尊者 

攪拌具德二資之大海,智悲皓月密法妙甘露,
雪域諸成就者勝頂飾,蓮生金剛眾生師前禮。
擅長洗眾心垢之仙人,手持智慧藍寶石妙瓶,
賜予三戒善說甘露水,求學眾士當聚於此處。

第一品 總說

大圓滿智之總相,淨身金剛持佛果。
深廣法門雖無量,未依大密能成熟,
及能解脫殊勝道,不得正覺佛所說。
乃至心未滅盡前,乘之數量無邊際,
引入一道之階梯,雖得各果尚有增,
亦僅離各乘所斷,未入一乘怎得果?
此依大圓滿自宗,聲聞緣覺菩薩乘,
稱為法相因三乘,事行瑜伽外三續,
無上父續大瑜伽,隨類瑜伽即母續,
明點瑜伽無二續,稱內三續九乘攝。
五十萬續之教證,成立聲聞與緣覺,
以及菩薩分別有,趨入金剛持道者。
意樂差別入密宗,法門雖多不廣說。
於此上中下根中,曾經修行已究竟,
具有緣份上根者,得灌頂頓生三戒,
證悟解脫即同時,猶如恩劄布德王。
中依三戒各儀軌,次第獲得如龍樹。
二觀察續說下根,劣緣難化次第知,
長淨十戒四宗派,事行瑜伽趨無上。
此講中根之方式,橛續時輪金剛言,
具比丘戒沙彌戒,居士次第為密宗,
上等中等與下等,然具智慧為主要。
前譯普集續中說,自利利他大利他,
別解菩薩密乘戒,智者共稱若分持,
聲聞菩薩持明名,如是共同下二戒,
為無上密之分支,依如海續此宣說。
三戒各有總緣起,初未得戒得受法,
中得不失護持法,末失恢復方法四。

第二品 別解脫戒

緣起即于鹿野苑,本師佛為五比丘,
傳律為主四諦法,迦葉等尊作結集。
聖撰大毗婆沙等,功德釋迦光弘揚。
前譯傳承靜命師,爾後釋迦西日弘。
本體出離意樂引,斷除一切害他事,
身語所生之緣故,承許其為有色法,
許斷心續與種子,自部上下各觀點。
分類八關齋戒者,男女居士在家方。
男女沙彌近事女,比丘與尼出家方,
即是八種別解脫,歸納則許四戒體。
初未得戒得受法:受法分二舊儀軌:
自然證智傳信圓,承認本師許八難,
善來四白問答等,受者心淨聖者師。
現行軌離五擇定,石女等生之障礙,
國王不允等住障,不能驅烏等勝障,
以及發為黃色等,莊嚴障礙皆無有。
具出離心善緣士,具通善說如海戒,
一百零一種羯磨,上師前漸受近圓,
前未曾受圓滿戒,亦於經中有明說。
得戒界限則承許,三念誦之最後次。
中得不失護戒法,學處不共三皈依,
不尋皈他斷害眾,不交外道各恭敬。
不為命獎舍三寶,何等要事不尋他,
不斷令自他皈依,頂禮所去之方佛。
阿底峽尊許五種,即是共同之學處。
四根本戒四支分,戒酒不放逸分支,
高床歌鬘過午食,禁行分支乃齋戒,
此八分支非終身,亦非功德所依故,
別解脫戒唯七種,此八有生之年護,
居士雖非有部說,世親許為上座宗。
斷盡殺盜淫妄酒,即是居士之戒律。
隨意承諾依數量,一戒二戒多圓戒,
戒除一二三五上,梵行居士斷非梵。
智者許此八戒士,非在家亦非出家。
餘六不善同分斷,具居士戒持明者,
除出家相與儀軌,餘均實行佛所說。
為遣怯懦略說十,斷除殺盜淫妄酒,
舞等鬘等高廣床,過午進餐觸金銀。
開許無罪十三條,持餘法衣持雙缽,
觸寶觸火離法衣,再食攀過高人樹,
不予取食與伐樹,青草上撒不淨物,
未許損種食蓄物,此外取捨同比丘。
持對衣料置一月,離對靜處可離缽,
蓄對積蓄亦開許,失棄俗相取僧相,
輕侮堪布三失毀,斷此沙彌之學處。
得沙彌上正學女,獨行游泳觸男身,
同住撮婚掩伴過,此為根本之六戒。
取金掘地剃陰毛,食不予食與蓄食,
刈割青草均斷除,即是隨順之六法。
比丘二百五十三,戒律根本四他勝。
基支堪能男根入,成熟女人之密處,
意樂無慚畏貪心,加行之時互摩擦,
究竟獲得樂感受,彼者失毀梵淨行。
盜基即是他人財,意樂為自得生存,
境時價值已足量,加行之時行盜取,
究竟自盜令他竊,抑或爭論而獲得。
殺生之基識他人,意樂殺心知所殺,
加行殺始終未退,究竟斷絕彼命根。
妄基知言解意人,意樂轉想生說心,
加行神通等功德,雖無說有上人法,
究竟他懂彼妄語,則已失毀根本戒。
犯此四何比丘敗,故佛說為四他勝。
共稱十三僧殘者,於非行處出精液,
以貪觸女身部位,明說淫語貪女贊,
撮合男女相互遇,為自過量大小屋,
無故誹謗假故謗,破僧隨順破僧違,
汙家擯除而誹謗,現墮時勸惡性拒。
宣說三十舍墮罪:自餘衣持過十日,
離開法衣過一夜,衣料積蓄過一月,
使比丘尼浣法衣,以及從彼受衣料,
于非親屬在家人,索要法衣之布料,
若贈取超上下裝,思供養己辦衣價,
提醒衣質價值量,囑託衣價珍寶取。
絲棉製作成敷具,罕處黑羊毛具鋪,
製作混合之敷具,六年未過作新具,
有應量具亦重制,擔黑羊毛三由旬,
令尼掰開滌羊毛,觸寶納質與買賣。
未加持缽過十日,持有雙缽無工錢,
令紡織成紡織物,予比丘衣複奪回,
說施時前歸己有,畏寺離衣過七日,
雨衣解制過半月,僧眾回向之財物,
據為自己所擁有,藥過七日而積蓄。
所謂單墮九十整:明知妄說比丘過,
以離間語分開友,挑起宿怨合亦分,
為女說法及說罪,與未近圓者同誦,
實說已得上人法,徇情以及輕學處。
損壞種子與嫌毀,違惱言教犯墮罪,
答非所問佯未聞,不收座墊損敷具,
驅逐比丘惱壓制,以座穿漏有蟲水,
引入草中重造房,此等明知故犯罪。
此下均於比丘尼,未差說法差至暮,
為食說法做尼衣,施予法衣及同行,
同船順行或逆行,靜處同坐與忽立,
使作食物彼享用,此等單墮當捨棄。
輾轉食於外道處,宿過夜食與受缽,
食用之後複進餐,為令犯罪勸更食,
未許界內另聚食,非時食與食蓄食,
未與而食咽四藥,化緣美味佳餚食。
享用有含生之水,強坐食家遮靜立,
授裸體者往觀軍,軍中過宿與整軍,
毆打比丘與擬打,覆藏粗重之罪業。
阻止施與比丘食,觸令觸火與悔欲,
與未近圓過兩宿,與持惡見者暢談,
與持惡見僧同宿,身著未染壞色衣,
觸寶兵器與樂器,非暑隨意作沐浴。
殺害旁生令比丘,已做之事生悔心,
擊櫪戲水女同宿,令比丘畏藏彼物,
前施無准複取用,無根謗與女同行。
與賊同行盜亦同,未滿二十授近圓,
掘地作客超四月,捨棄所學與竊聽,
無罪不告而離去,不敬飲酒暮入城。
請僧下午過三戶,夜宿國王王妃宮,
于誦經等言方知,貴重寶物作針筒,
製作床腳超過量,噁心棉花沾染床,
敷具以及覆瘡衣,雨衣法衣超越量。
向彼悔罪有四種,於城化緣尼食享,
俗家尼派未遮食,羯磨戒施主受食,
森林畏處未察賊,化緣而食此四類。
裙不齊圓過高下,裙邊上翻如象鼻,
如香囊與蛇頭狀,上衣不圓高低十。
未護眼散衣不整,遠視纏頭與撩衣,
披單至肩手拊肩,抱項跳行與跨行,
蹲行舉踵以趾行,搖身掉臂手叉腰,
搖頭比肩攜手行,不為行走二十聚。
未請未察縱身猛,伸足交足與翹膝,
斂足舒足露形坐,斷此坐姿之九聚。
未如法受過滿缽,菜飯等量未次第,
食尚未至即伸缽,以飯覆羹未觀缽,
於他器上伸缽受,此等即八受食聚。
大小食團相違食,未如量食先張口,
口中含食而言語,則則食與加加食,
呼呼食與瀑瀑食,伸舌分米毀過食,
填頰彈舌齧半食,舐手刮缽振手食,
振缽食作塔形食,食時斷此二十一。
輕慢觀缽汙手觸,水器未問濺污水,
殘食置於缽中棄,險岸陡坡露地置,
層級四處置缽盂,險岸陡坡層級洗,
站立逆流缽取水,斷此用缽十四聚。
二十六種說法聚:聽者立臥己低坐,
前行自行道邊緣,覆頭手抄披單者,
拊肩抱項戴頂髻,戴帽冠鬘纏頭者,
乘象馬與轎車者,著履拄杖持蓋者,
持兵器劍弓箭者,披甲者前不說法。
所謂三種奉行聚,不站立解大小便,
水中以及青草上,不棄糞便唾液涕。
最後一種攀登聚,即不攀過一人樹。
尼八他勝廿僧殘,舍墮罪有三十三,
單墮一百八十條,向彼悔罪有十一,
惡作一百一十二,共有三百六十四。
應守學處圓修法,長淨安居與解制,
衣事皮革舍宅事,藥等事於別論知。
佛說本未開與遮,若近開許離遮止,
當行此等近遮止,遠離開許均斷除。
生戒所依除外道,造無間罪北俱洲,
黃門兩性五黃門,三變性者幻化外,
生於三洲之男女,承許為戒之所依。
末說失戒恢復理,舍戒之因還戒死,
兩性同生三次變,無因果見斷根重。
未滿二十受後知,則舍比丘之戒律,
若應許作非梵行,則舍正學女戒律,
過夜則已舍齋戒,此等各自不共同。
如若違犯根本戒,及正法滅亦舍戒。
克什光爾有部師,許若具戒犯他勝,
則如具財亦欠債,有謂破一均失毀。
初學失常苦逼者,無能力守無罪業。
所謂覆藏密不言,覆他勝今不恢復。
若無覆藏說真實,於僧前懺視戒淨,
複受戒律僧殘等,觀待輕重次第淨。
總之四力無不攝,前造悔懺如服毒,
誠心後悔厭患力,如毒依藥精進行,
善法對治現行力,如不服毒後戒罪,
穩固定解返回力,如依藥以猛厲信,
皈依發心懺罪等,即所依力行四力。
然若犯一嚴重罪,得地延遲如目護。
功德為病國王懲,暫遣違緣救畏戒,
為後世受善願戒,得人天樂非解脫。
若具出離之戒律,獲得聖果如難陀。
三皈等德後殊勝,乃為前後共同道,
大乘所化與彼同,故為諸德之根本。

第三品 菩薩戒

賢劫眾生導師佛,于鷹鷲山等聖地,
為諸大乘種姓者,宣說無邊廣三藏。
文殊結集龍樹釋,寂天弘揚深見派,
彌勒菩薩作結集,無著世親作詮示,
阿底峽弘廣行派,蓮師自宗同龍猛。
本體慈悲潤相續,以及為利他眾生,
欲求獲得菩提故,斷除三門罪之心。
分類龍樹無著二,每一一至六各二,
一類空性大悲藏,二資勝義世俗二,
三類戒定慧三學,資糧加行信解行,
不淨七地勝意樂,三清淨地異熟心,
大悲斷除一切障,即是佛地發心四,
觀待五道五發心,對應六度分六類。
地金月火等廿二,以地界分十地間。
全攝願行二發心,彼亦願心思利眾,
行心則為實行持,猶如欲行與正行。
初未得戒得受法,持戒善知識面前,
大乘法器之信徒,七支供已願行心,
一次性受自他喜,此乃龍樹之觀點。
無著承許受願心,無需別解脫戒律,
然正受前受七戒,上師詢問其違緣,
弟子承諾學處等,以願行各儀軌受。
佛像前可二派同,得戒界限三誦末。
勝義依軌而得受,此乃密宗之觀點,
顯宗若有如是說,僅是立宗修力生。
中說得不失護法,即是三種菩薩戒,
嚴禁惡行攝善法,以及饒益有情戒。
第一掠奪三寶財,舍法懲具破戒者,
令還俗等造無間,邪見國王五定罪。
亦毀宅村鄉鎮城,都市大臣五定罪。
于未修者說空性,令其慕求聲聞乘,
退佛果發小乘心,舍別解脫學大乘,
聲聞乘不斷貪等,退彼不得彼之果,
以妒贊自而毀他,為求利養炫耀己,
令懲比丘行賄賂,修者受用施誦者,
使棄寂止之修法,乃平凡人八定罪。
彼彼易犯而安立,然而一切均可造,
名稱十八實十四,舍願行心根本罪。
支分八十惡作等,細故未說閱學集。
無著觀點願學處,不舍眾生念功德,
勤積資修菩提心,取捨黑白願心戒。
欺騙應供令生悔,誹謗聖者諂誑行。
即四黑法當斷除,相反四白法皆行。
贊自毀他貪名利,吝嗇不施財與法。
以嗔恨心損他眾,他人懺悔不接受,
愚信偽法而宣說,四根本罪行學處。
細微惡作四十六,當於他論而了知。
攝善法戒修六度。為除貧困三佈施,
以斷心持三戒律,當忍怨害苦深法,
擐甲攝善與利他,即行此三之精進,
修世出世之靜慮,行深聞思修智慧。
饒益有情戒四攝,初以佈施攝所化,
以愛語引令起信,九乘次第傳利行,
為能引導彼等眾,自己亦行即同事。
學諸同品斷違品。恒依知念不放逸。
行住坐臥威儀中,遵照清淨之品行,
任何所作所為中,言相合語且發願。
全知龍欽繞降言,願心學處四無量,
行心學處行六度,歸納取捨黑白法。
利樂現世皆當行,不利今生害後世,
一切行為均應斷,二軌學處無不攝。
生戒所依天與龍,羅刹女等罪業者,
亦能生戒龍樹宗,無著則說彼所依,
需具別解脫戒者。總之信仰佛與法,
亦信無上菩提果,信奉如海佛子行,
則能生起菩薩戒,此乃寶燈經中雲。
末說失而恢復法,何者不察理非理,
行止抑或處等舍,為大舍小罪形像,
無能為力皆無罪,無力勤行無罪像。
利他身語七不善,有開許時實為善,
越時失毀黎明時,祈禱聖者虛空藏,
夢中墮罪得懺淨,餘罪晝夜誦三遍,
三聚經而得清淨,此乃龍樹之觀點。
行四黑法舍眾生,則已捨棄願心戒,
不間斷行無慚愧,以此喜悅視為德,
乃大束縛毀戒律,稱為他勝小中非。
犯他勝罪重受戒,中等者於三人前,
下等者於一人前,以說罪體而懺悔,
無相合者意念戒,廣大行派無倫比。
若為菩提心攝持,眠等放逸亦不斷,
生福德力成佛子,三七卅三劫成佛。

第四品 密乘戒

本師普賢金剛持,密嚴刹中說續部,
後於米積等重說,問者金剛手結集,
八位大成就者等,印藏智者作詮示,
共稱前譯派教藏,以及新派之宗軌,
雖不可量然于此,宣說續部總誓言。
本體三門由方便,智攝戒條依各宗。
事行瑜伽無上四,十四墮罪各數定。
參閱時輪金剛說,無上之宗廿五戒,
十四根本五部戒,粗墮與大圓滿軌。
初說未得得戒法,彩粉密處之壇城,
世俗勝義菩提心,如是四種壇城中,
瓶密智慧四灌頂,次第賜與具相徒。
淨醒夢酣睡雙運,所生三門所知垢,
生次絕火喻義智,修得三身具能力,
初三處觀三金剛,最終四灌圓滿時,
獲得持明密戒後,承諾精勤守誓言。
中說不失守護法,初禁行戒時輪雲,
斷除殺盜淫妄酒,所斷五種根本戒。
禁止牌棋非法食,口出惡語修魔法,
及學非法五近罪。殺牛孩童與男女,
佛塔共稱五殺罪。嗔恨善友主尊佛,
僧眾上師五怨恨。不貪色聲香味觸,
眼耳鼻舌身五根,即二十五禁行戒。
五部共同五誓言:學願行心三律儀,
如來瑜伽部誓言;受持鈴杵手印師,
乃金剛部之誓言;財法無畏與慈施,
即珍寶部之誓言;受持內外密之乘,
為蓮花部之誓言;供食業次業部誓。
特殊殺生金剛部,十大應誅風分別,
珍寶部誓不予取,財女大乘甚深法,
念成自他利益說,蓮花部業法誓言,
大手印說依女人,事業部誓說妄語,
不緣自他示無實,如來部依酒五肉,
諸境次第不失行,內外密乘無上宗。
宣說十四根本戒:存心詆毀三恩師,
輕侮擾亂其內心,一切罪中最嚴重,
是故此條首先說;於示取捨如來教,
上師教言自明知,輕視違行違教二;
于總遠近密道友,嗔懷恨嫉侮等三;
心想眾生離諸樂,誠心舍慈第四條;
以貪非時故出精,舍菩提心第五條;
詆毀尋道入外道,聲緣大道乘宗六;
非器未作儀軌者,未圓滿與失毀者,
畏懼深法五者前,洩露秘密第七條;
於五蘊即五佛陀,輕侮詆毀摧殘八;
于基道果清淨性,疑為引導第九條;
本具能力不降慈,十大應誅第十條;
離名等執實無實,尋思衡量十一條。
不利具三信心眾,不護心欺第十二;
合適資具誓言物,應時不依十三條。
觀待總別智慧母,明暗滿足謗十四。
今說支分之粗墮,灌頂誓言未成熟,
依止明妃會供時,身體語言相諍鬥,
于未宣說之明妃,以自之力取甘露,
不為法器說密法,信士提問說他法。
住聲聞內滿七日,不具瑜伽與智慧,
自己詡為密咒師,於非器說八粗墮。
未曾依修等而行,灌頂開光事業等,
于信外法示身印,於具二戒佛制者,
說無必要令違越,此等粗墮有多種,
然而謂此罪輕微,乃為時輪金剛說。
尤其前譯大圓滿,根本誓師身語意,
各分九類二十七,支分誓言二十五。
殺生邪淫不予取,妄語綺語五應行。
貪嗔癡慢嫉妒五,即是五種不舍誓。
大小香精人血肉,此乃五種應取誓。
五蘊五大五境根,五色天尊五應知。
如來金剛寶蓮花,及事業部五應修,
結合應時之行為,是故取受諸密意。
彼等誓言多種理,無有不攝於此處,
根本支分誓言中,歸納如若知自身,
為身語意三金剛,則集萬億密誓言。
生依每日殺梵志,造五無間等一切。
末說失而恢復法,不知罪界不敬師,
放逸而行惑多四,犯罪四門無著許。
彼之對治修學處,敬眾恒依正知念,
精勤對治大煩惱,如是應當修學彼。
四種所斷基礎上,複加忘失念不明,
稱為失誓之六因,吉祥戒續有明說。
諸境意樂加行竟,或等起惑知對境,
正行越時身語做,無誤而行無悔心,
超越懺界稱他勝,正行如若未具全,
稱越時罪如僧殘。次第而下粗單墮,
惡作罪像皆當知。病失自由為他事,
大利無生穩必要,獲力開許與吩咐,
遇生命難則無罪,精華莊嚴續中說。
如是晝夜六座中,勤觀取捨誓言處。
超過六時稱越時,越一日月一二年,
分稱違失越毀誓,誠心誠意作懺悔,
則可恢復後漸重,若越三年不能複。
獲七灌頂造每尊,念咒三萬六千淨,
得瓶密灌行事淨,後入壇城受四灌,
獲得智慧句灌頂,若失除以生次第,
及無改戒圓次第,加持自續外不淨。
違誓會供而酬補,失誓則以財酬補,
越誓子妻珠寶等,毀誓以自命恢復。
精嚴續說還淨軌:福田前懺之咒印,
沐浴次第絕火焚,無緣修持受四灌,
請求眾會所依前,悲泣供養曼茶羅,
建造佛塔作火施,供施食子誦密咒,
甚深禪定及放生,誦經依師及自入,
吉日念佛百字明,以及讀誦三聚經,
觀修金剛薩埵師,細微明點瑜伽淨。
大象妙力續中說,瑜伽總沐浴悔淨,
除根懺悔無不淨,是故應當實地修。
犯罪倘若未懺悔,今生之中遭不幸,
後世轉生金剛獄,痛若無與倫比處。
未失最久十六世,若速即生臨終時,
獲得共同八成就,以及八種自在德,
和合七支勝悉地,是故任運成二利。

第五品 三戒圓融

三戒一人相續中,自體不混遮需圓,
本體轉依德上具,應時主行要不違。
受戒對境心儀軌,定故自體不混雜。
所遮煩惱需不縛,各自道方皆圓滿。
斷除轉變與道用,均斷惑相智者同。
別解若以發心攝,即謂嚴禁惡行戒,
獲灌頂成密乘戒,故稱本體轉依也,
此以五十萬續部,教證明顯而成立。
世人行者瑜伽士,勝心上上有害下,
是故上具下功德,如此能勝伏下戒。
依靠三想而行淫,彼瑜伽士不具足,
對境意樂行究竟,如夢要點不相違。
惡業以及大眾中,主行下者離貪欲,
行時靜處行密宗,內不相違無雜護,
違量遮需智者許,初學瑜伽成就者,
以及遍知何行為,需結合時時輪說。
功德基礎別解脫,隨力引發菩提心,
乃是密宗之分支,獲能成熟之灌頂,
守護三戒如眼目,修知三相尊生次,
有相無相圓次第,近因行為漸相合,
即生臨終中陰界,自性化身刹成佛。
今多未修胡言者,自智塵許未證悟,
杜撰儀軌滿愚心,思此感傷淚盈盈。
顯密諸道為眾生,完整無誤道佛說。
雪域彼等執一方,雖欲圓融成名相。
依成就者之善說,聚精會神撰著故,
思無罪垢以此善,願眾速得普賢果。

此自性大圓滿支分決定三戒論是雪山環繞的藏地南方出生具有出離心的阿裏班智達班瑪旺革撰著,願于十方三時成為廣弘無上大圓滿法之因。


備註 :